范文资料网>规章制度>安全制度>《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9 16:17:20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优]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我们该怎么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篇[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

  制度是为了建立规范、有序的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机制,预防食品中毒等突发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堂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良好状况,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生活秩序。

  一、学校建立食品卫生安全主管领导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安全管理人员。

  二、学校食堂在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放的`有效食品卫生许可证后方可开办。

  三、学校食堂实行承包(托管)经营等形式的,应当选择具有有效营业执照和食品卫生许可证的餐饮企业提供餐饮服务,并与其签订合同。如不能达到安全和卫生要求的,学校应当予以更换。

  四、食堂员工必须每年一次定期体检,并持有效的健康证上岗工作。平时应当接受卫生知识培训,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搞好个人卫生,工作前做到洗手消毒和佩戴口罩。

  五、采购食品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食堂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指定专职采购、验收人员。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2)采购原料必须做到无害无毒,不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动植物及有碍人体健康的原料,不使用无商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等不符合国家《食品标签通用标准》的食品原料。

  (3)采购食品原料时必须向供货商索取卫生许可证及产品检验合格证。不得擅自采购来历不明的食品。杜绝加工销售掺杂作假、以劣充好的伪劣食品,采购的原料须有专业人员验收质量和数量,并做到每天一次性配好中、晚餐原料。

  (4)配菜中心的报价和自行采购的发票都必须写明品种、数量、单价、金额。报价、发票应当与当天的菜单相符合。

  (5)食品原料必须做到分类存放,生熟分开,并做好防尘、防蝇、防鼠、防潮。加工熟食品应当洗手消毒,佩戴口罩,使用售货夹。

  (6)加工蔬菜做到反复漂洗,避免蔬菜污染,预防引起食物中毒。

  (7)生熟食品分开存放,每天留样保存48小时,并标明时间,菜名,留样人员等。生熟砧板要分开,摆放食品和厨具要规范、整洁、有序。

  (8)餐具要有专人负责,做到安全卫生,使用前必须进行消毒。

  (9)食堂应当保持卫生、整洁、无异味、无虫害、地面无积水、污物,垃圾桶随时盖严、并及时清理,定时进行大扫除。

  (10)脱排油烟机和烟道要定期清洗,厨房必须配全消防器材。非食堂工作人员严禁进入厨房。

  六、饮水卫生应当按照以下规定予以实施:

  (1)学生的饮用水由学校卫生教师负责管理。

  (2)提供给学生的饮用水和饮水设备必须具有卫生许可证。

  (3)由总务处负责,卫生室监督,每学期定期做好饮水机内部消毒清洗工作,做好工作记录。

  (4)要求学生每天带好自用的水杯,不得使用公共水杯。

  (5)各室饮水机日常安全检查由各室老师负责,发现问题必须即刻向总务部门汇报,教室中禁止使用饮水机加热功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2

  一、食堂(餐厅)是满足师生生活需要、事关师生饮食卫生和身体健康的重要场所,必须依照国家《食品卫生法》、《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和《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严格规范管理,努力提高服务质量,确保食品清洁卫生,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二、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无健康许可证者不准上岗。从业人员出现各种传染性病症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必须立即离开工作岗位。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要经常洗澡、理发、剪指甲,工作服、工作帽要保持清洁。

  三、食堂要有布局合理、相对独立的更衣室、操作间、售菜间、储藏室、清洗池和餐厅,并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消毒,保持清洁。厨房设置和设施做到“三分开、一方便”,即生熟分开、副食品与调味品分开储藏、烹饪间与烧火间分开,炊事员流水操作比较方便。

  五、食堂操作间要有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有符合卫生要求的`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存放废弃物的设施和设备。

  六、食堂储藏间要做到防潮、防蛀、防霉,物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七、餐厅内要做到纱门、纱窗齐备,餐桌、餐凳摆放整齐,每天定时清洗打扫,确保通风透光,空气新鲜无异味。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不使用一次性餐具。

  八、食堂要严把食品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索要证明,主副食品要有质量安全标志,严禁采购过期、变质食品。

  九、食堂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严禁向学生出售污染、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和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严禁制作凉拌食品,食品要48小时留样,以便查验。

  十、食堂要按周制定食谱、菜谱,力求做到营养搭配合理,饭菜品种齐全,确保饭菜质优价廉,味道鲜美可口。

  十一、食堂要严格财务管理,采购食品要验收登记,要定期公布菜单和价格,价格不得高于周边同类物品的市场价格,自觉接受师生监督。

  十二、学生用餐要自觉遵守纪律,购买饭菜有序排队。爱惜粮食,爱护环境卫生。

  十三、学校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建立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一旦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立即采取措施。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3

  1、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发现生虫、霉变、异味、污秽不洁的不能使用。

  2、做馅用的'肉、面、水产品蔬菜等要按照粗加工管理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于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要先浸泡20分钟左右时间,然后冲洗干净。

  3、分设制作区和成品区,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位存放,避免生熟混放。

  4、制作面点须有相应许可项目方能加工经营。并设置有制作间和烧烤间,如需分装,应另高设分装间,分装间的设置和操作按专间要求进行。使用者按照以上相应功能间摆放用具、规范操作。

  5、成品面点存放在专柜内,做到通风、干燥、防尘、防蝇、防鼠、防毒,含水分较高的带馅面点存放在冰箱。

  6、如使用食品添加剂,应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7、各种食品加工设备,如绞肉机、豆浆机、和面机、馒头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干备用。

  8、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清洁后定位存放。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4

  一、库房要持续通风、干燥,采取防鼠、防虫、防霉措施。

  二、库房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杀鼠剂、杀虫剂、洗涤剂、消毒剂等)及个人生活用品。

  三、食品和非食品(不会导致食品污染的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工具等物品除外)库房应分开设置,并有明显的标识。

  四、食品应当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并定期检查,使用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变质和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除。

  五、库房应根据贮存条件的.不一样分别设置,必要时设冷冻(藏)库。食品冷藏、冷冻贮藏要做到以下要求:

  1、食品冷藏、冷冻贮藏应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严格分开,不得在同一冰室内存放。冷藏、冷冻柜(库)应有明显区分标志,宜设外显式温度(指示)计,并定期校验,以便于对冷藏、冷冻柜(库)内部温度的监测。

  2、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应做到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分类摆放。

  3、食品在冷藏、冷冻柜(库)内贮藏时,为确保食品中心温度到达冷藏或冷冻的温度要求,不得将食品堆积、挤压存放。

  4、用于贮藏食品的冷藏、冷冻柜(库),应定期除霜、清洁和维修,以确保冷藏、冷冻温度到达要求并持续卫生。

  六、要经常清扫,持续库内、外环境整洁卫生。

  七、要做好出入库房物品的检查验收登记工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5

  为加强全镇食品安全的综合监督和组织协调,建立统一、协调、权威、高效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机制,实现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特制定长宁镇食品安全工作制度。

  一、会议制度

  (一)食品安全领导小组成员会议

  1、会议组织:会议原则上每半年召开一次,由组长召集并主持,全体成员参加。

  特殊情况,可由组长委托副组长决定临时召开。

  2、会议内容: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研究全镇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讨论决定有关食品安全监管的规章制度和工作计划,部署食品放心工作和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联合督查工作,协调解决食品安全监管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各职能单位汇报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情况,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督促检查会议确定事项的落实情况。

  (二)食品安全联络员会议

  会议原则上每个季度召开一次,由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副组长召集,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各协管员参加。

  特殊情况,可由办公室主任决定临时召开。

  会议内容是研究落实食品安全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任务和日常协调工作,讨论决定需上报的有关事项。

  会议须做好记录并形成会议纪要,报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阅知。

  二、案件举报受理与事故查处制度

  (一)领导小组设立食品安全案件举报中心(设在党政办),负责受理食品安全案件的投诉举报工作,举报中心应与各职能单位所接举报协调统一后,方可汇总向社会公布。

  (二)各职能单位按照首接负责的原则,及时处理投诉举报的案件。

  对涉及多个部门职责的案件和食品安全突发事故,职能单位接报后要及时报告举报中心,由举报中心统一协调处理。

  对食品安全突发事故,举报中心接报后应立即报告食品安全领导小组组长和副组长。

  (三)镇食品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长宁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报告制度》和《长宁镇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

  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的工作职责,制定相应的报告制度和应急预案。

  三、信息收集、发布及报告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收集、汇总、分析整理和传递食品安全信息;统一向社会发布重大食品安全信息;负责食品安全信息网络互联互通建设的协调。

  (二)各职能单位应指定一名干部担任信息联络员,负责本系统食品安全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工作。

  各部门信息联络员的确定和变动,须及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信息报送的内容包括本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规划、年度和阶段性工作计划(总结)、专项整治方案及实施情况、食品安全突发事故查处情况和质量抽检结果等。

  上述有关内容按规定及时报送,并于每季度末月20日前报送一次综合性的食品安全工作动态信息。

  (四)统一发布的重大食品安全信息包括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情况和调查(结论)、重大节目和活动期间的食品安全状况、食品安全质量抽检结果、全镇范围内食品安全警示信息等。

  四、宣传培训制度

  (一)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定期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活动,各职能单位按照各自职能分工,相互配合,通过各种形式,动员社会参与,进行科普教育,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协调,结合各职能单位、各村联络员的工作实际需要,开展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培训,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员工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加强对职工食品安全知识的培训。

  第二条 加强对企业职工安全知识培训是食品安全法对食品经营企业建立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的重要资料。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培训目的:

  (一) 加强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食品安全意识,增强职业素养,

  提升食品安排管理技能。

  (二) 透过对食品安排知识的培训和学习,本企业员工要明确自身的安全职责。特

  别要明确食品经营企业是食品安全第一职责人。

  (三) 用心开展对本企业员工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本企业食品经营安全。

  第四条 培训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

  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一系列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

  第五条 培训方式:本企业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以企业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员工自学方式为

  主,以外部培训为辅,任何人无正当理由,均不得缺席本企业培训,并自觉完成学习计划。

  第六条 培训时光:本企业规定员工每周对食品安全资料进行自学,每月组织一次集中学习,

  每季度组织员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并制定年度员工培训计划。按照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食品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七条 培训要求:本企业员工要端正态度、明确目的,认真进行食品安全知识的学习和培训。本企业员工不仅仅要了解食品安全的法律、法规,还要掌握与本岗位工作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标准的具体规定。

  第八条 对新录用员工为转岗员工上岗前须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

  第九条 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有关岗位人员聘用的安全依据,并作为员工晋级、加薪和奖惩等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十条 对本企业食品安排知识培训及学习状况建立培训档案。对组织和参与状况、学习状况进行汇总、归纳、整理并进行归档。档案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制度,加强对食品进货货源的检查验收。

  第二条 本企业的食品进货查验制度是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生产者货其他供货者之间

  的合同约定,对购进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贴合规定和约定的予以验收的制度。

  第三条 检查验收的目的是为了对本企业销售的食品货源进行把关,保证本企业所销售食品的质量。

  第四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已经和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 本企业查验资料:

  (一) 营业执照;

  (二) 生产许可证或流通许可证

  (三) 标注透过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证书

  (四) 食品质量检验证明、检疫证明

  (五) 销售凭证

  (六) 其它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证明文件

  (七) 对食品进行查验,检查食品包装标识、外观等资料。

  第六条 本企业对所进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发现存在食品安全问题的,应提出异议,经进一步证实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拒绝验收进货。

  第七条 本企业员工务必严格执行该制度,在签订购货合同时,务必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并亲自验货,货证相符方可采购。

  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对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加强食品进货检查。

  第二条 本企业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作为对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等一系列文件

  进行查验的书面证明,应当真实。

  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有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进货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进货日期等资料。

  第五条 本企业须留载有相关信息的进货或者销售票价,且记录票据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六条 实行统一配送经营方式的食品经营企业,能够有企业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

  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和健康档案制度,以加强企业员工健康状况的管理,确保食品安全。

  第二条 食品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是为了防止食品生产经营从业人员因其所患疾病污染食品而建立的制度。

  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本企业凡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第五条 本企业员工健康检查应每年进行一次,对新录用员工或转岗员工应先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六条 对患有某些特定疾病的人,禁止其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这些疾病包括:

  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

  第七条 如发现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人员中患有第六条规定的不能从事接触直接入

  口食品工作的法定疾病的,本企业将立即调换其工作,将其调整到其他不影响食品安全工作的岗位。

  第八条 本企业建立健康档案制度,记录与员工健康状况相关的信息。

  第九条 健康资料包括每位员工的既往病史、诊断治疗状况、家族病史及历次体检结果等。

  第十条 健康档案应根据员工每年健康检查状况及时更新。

  第十一条 健康档案由专人保管,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退市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退市制度。

  第二条 本企业食品退市制度是指按照规定程序,对某一批次货类别的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

  或其他的问题食品,透过核货、退货、召回、销毁、补救措施等方式,及时消除或减少食品安全危害,维护消费者利益的活动。

  第三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四条 本企业入发现经营的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应立即停止经营,并通知相关生产

  经营者和消费者,并记录停止经营和通知状况。

  第五条 退市食品种类:

  (一) 食品的供货商未按规定带给合法有效的证照和食品合格证明文件的;

  (二) 本企业在日常检查中,发现销售的食品本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三) 本企业自检过程中发现食品存在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四) 经国家认证的检验机构检测,确认食品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五) 经食品安全专家评估认为具有潜在严重危害的;

  (六) 接到上级和本部门下架通知的。

  第六条 发现已经销售或存储待售的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时,应当立即停止经营下架

  单独存放,通知食品供货商生产厂家,并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

  第七条 加强日常检查工作,对有过退市记录的食品供应商、生产厂家的依照和食品合格证

  明等文件进行个性标准,及时清点下架退市食品的数量。

  第八条 本企业会加强和公司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反馈食品动态信息,用心协助工商部门对食品经营企业的监督管理。

  第九条 建立退市食品台账,记录退市食品的名称、规格、库存数量和销售数量、生产批号、

  保存期、生产厂家或供货商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销售日期、处理状况,且保存期限不低于两年。

  食品检查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的'检查制度,切实保证食品安全。

  第二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食品检查目的是及时发现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确保销售食品质量安全。

  第四条 本企业检查资料包括对经营设施条件自查和对所经营食品的安全进行检查

  (一) 贮存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持续清洁;

  (二) 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储存;

  (三) 销售需低温保存的食品,应当使用冷藏设施;

  (四) 冷藏温度应当贴合食品标签明示温度已经食品安全要求;

  (五) 检查食品,及时清理编制或者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六) 其他需要检查的与食品经营相关的设施。

  第五条 本企业由专人按早、晚两个时光段各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如发现第四条所列问题应当坚决清理。

  食品存贮制度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规定,

  本食品经营企业现建立食品存贮制度,确保食品贮存安全。

  第二条 本企业各级管理人员、经营人员及与经营活动相关的人员,均应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 本企业存贮制度是按照经营食品的品质特性分类进行存贮。避免食品存贮在恶劣的

  条件下,是食品腐败变质。

  第四条 应距离开放式厕所(包括倒粪池、化粪池)、游泳池、垃圾桶(站)邓污染物较为集

  中的有碍食品卫生的场所直线距离10m以上,并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之外。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技术标准、规范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五条 经营场所和食品贮存场所、个人生活区分开。

  第六条 食品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上架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准,有异味或易吸潮

  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冷藏、冷冻时应分类摆放。

  第七条 销售生鲜食品的,应当按照生鲜品的保鲜温度要求,选取陈列设备,陈列设备应持续清洁,无积水和污渍。

  第八条 贮存生鲜区域的商品和原材料、辅料应配置必要的低温贮存设备,包括冷藏库(柜),

  冷藏库(柜)温度-2℃--5℃,冷藏库(柜)温度低于-18℃。

  第九条 采用高温保藏销售熟食的应当另设专柜,设置隔离设施和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

  第十条 食品贮存应配备专用的消毒设备、随时对存贮设备、工具、容器等进行洗涮消毒。 第十一条 食品储存要做到先进先出,尽量缩短储藏时光,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

  变质、霉变、生虫,及时清理不贴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7

  1、食品原料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区域)内操作,排水沟出口设置防鼠类入侵的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网罩,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

  2、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

  3、粗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

  6、做到刀不生锈、砧板不霉,定位存放,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洁地面,水池、加工台、用具、容器,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以备再次使用。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淘洗拖布。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8

  一、 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工作鞋,佩戴工号牌,统一发型,只准穿肉色。(黑色袜男员工)

  二、 女服务员:上班要化淡妆,不准浓妆艳抹,长发要盘起,短发不过肩,留海不超过眼睛,头发不准染色,不准梳过于夸张的发型。

  三、 男服务员:头发不准染发,不留胡须,勤修面。

  四、 不准留长指甲,不得涂有色指甲油。不准用刺激性很强的香水。

  五、 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耳环、项链等饰物。

  六、 工作服要整洁,无油渍、无皱痕。

  七、 上班前不准吃大蒜,大葱,槟榔等刺激性,带异味的食品,不能吃酒精含量过高的事物,饮料。

  八、 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大呵欠等,打喷涕应适当遮掩。

  九、 检查仪容,仪表应到卫生间或客人看不到的偏僻处。

  十、 凡违反以上规定一次扣款5元,再次扣半天休,三次扣一天休。 卫生工作制度

  A、 个人卫生

  一、 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

  二、 工作服要勤洗、勤换、不得有油渍、皱痕和异味。

  三、 大、小便后要洗净、擦干。

  B、 区域卫生

  一、 地面无杂物、桌椅按要求摆放整齐美观。

  二、 桌面无油渍、无尘灰,餐具无破损、无油渍、无灰尘、无水滴、无茶渍,餐具必须消毒。

  三、 工作台要干净、整齐、物品按要求摆放一致,托盘、水壶要干净、无污渍。

  四、 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不能随地吐痰。要随手捡拾地面杂物,讲究公共卫生。

  五、 门窗、墙壁要保持光亮,无灰尘、无油渍、无蜘蛛网。

  六、 卫生间要保持干净、整洁、无异味,卫生工具摆放整齐。

  七、 各班组卫生分片包干到人,每天派人轮流值班,保持卫生清洁。每周六搞大扫除。

  八、 违反以上规定者,视情节轻重罚5——20元。

  劳动纪律

  一、 提前十分钟到岗,换好工作服,检查好仪容、仪表。

  二、 上班时间站立规范,不得倚墙、靠椅,不准聚一起闲谈,上班按规定时间在自己区域站立规范,面带微笑迎接客人的到来。严禁以工作场地作为休息场所,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三、 遇到客人和上司,要主动问好点头致意,不能视而不见。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四、 客人来了要说欢迎光临,拉椅让座。在服务过程中请使用礼貌用语,客人买单要致谢,客人离时要送客,请客人慢走,并诚心欢迎客人下次光临,使用礼貌用语(送客至门口),违者一次罚款5—20元。

  五、 不准与客人争吵,要记住客人永远是对的,不准向客人索取物品与小费。若因态度问题导致客人不买单,给酒店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视情节轻重罚款20—200元。

  六、 拾到客人物品必须上交吧台或上一级领导保管,并尽快与客人取得联系,不准私自留藏,占为已有。一经发现,罚款20—200元并后果自负。

  七、 如遇客人较多时,不得私自离岗。离岗要上报领班(包括上洗手间),领班安排人员顶岗后,才能离开。否则所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并罚款20元/每次。

  八、 不准在餐厅内奔跑,不准在餐厅、包厢、公共场所大吼大叫、大声说话,违者视情节轻重罚1—5元。

  九、 不得罢工,或三五聚集闹事,严禁向外界人员透露酒店的商业机密或抵毁酒店形象,违者开除处理。

  十、 员工必须参加班前会及平常的业务培训,违者一次罚款5元。

  十一、 在工作中随时服从,工作完后再提出见解,不得当众与领导争辩,否则视情节轻重,罚款50—100元,并在班会上作书面检讨。

  十二、 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自吃、用酒店或客人的食物,违者罚款50—200元,情节严重者开除。

  十三、 不准带包进入工作场所,违者罚款5—20元。

  十四、 下班后不准在酒店逗留,违者罚款5元。

  十五、 熟悉业务知识,了解每天供应的菜式及酒水、熟记菜单酒水单,如因业务不熟,造成客人不满情绪的,视情节轻重,初次罚款5—50元,下岗培训三天(不计工资),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十六、 上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违者一次罚款1—5元。

  十七、 不许利用职务之便少记客人所用食品,一经发现罚款50—100元。 十八、 不许向客人只推荐有开瓶费的酒以此误导客人,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罚款10—50元。

  物品管理制度

  一、 酒店所有设备设施,不能私拿、私用,若有私拿酒店物品者,罚款50—100元/次。

  二、 不准用客用餐具喝水、吃饭,发现一次罚款5元。

  三、 服务员不能随意开放空调私自使用,客人走后应立即关闭空调、电灯、电视,违者罚款5—20元。

  四、 每天必须检查空调、消毒柜、灯光、卫生间下水道、电视机、煤气灶具开关等工作是否正常,如有异常立即上报领班或主管安排人来维修。

  五、 如已知某物不能使用,不可强行使用,否则造成的后果由本人承担。

  六、 下班前必须检查一切电器设备的开关是否关掉、门窗是否关好,领班检查到某区域没关电器设备开关,该区域服务员罚款20元/次,所造成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七、 酒店配发给服务员的一切物品,服务员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如有损坏丢失,照价赔偿或使其恢复原样。

  八、 若有发现故意损坏酒店设备、设施者,作重罚开除处理。

  九、 若客人损坏了酒店物品也应要求赔偿。但语气要委婉,不得对客人无礼。

  十、 每月盘点一次工作用具、家私及酒店各种设备设施。损耗与赔偿方案按具体情况实施。(另行通知)

  传菜员的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 按规定着装,做好每日开餐前的准备工作,检查好开餐所需物品是否齐全。如不齐全,应马上做好补充工作,如因此对在开餐过程中所造成的'后果及损失由责任人承担。

  二、 熟记各类菜的佐料单;熟记单号、包厢位置;熟记下单、上菜时间、上菜顺序。如有跟错菜料、记错餐桌位置、上错菜、延误下单、上菜时间,颠倒上菜顺序,所造成的损失及后果,由责任人承担,并罚款5—20元。

  三、 及时参加班前会,熟记班会内容,积极主动配合好服务员的工作。

  四、 完成好上级领导安排的一切任务。

  五、 坚决把好食品卫生关,做到变味、变质食品不上餐桌,违者罚款50—100元。

  迎宾员岗位职责与奖罚制度

  一、 遵守上下班制度,提前十分钟到岗,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二、 按规定着装,化淡妆。为客人服务时应彬彬有礼,热情大方,态度程度和谒可亲,面带微笑,使用礼貌用语,并行鞠躬礼。

  三、 主动热情为进出的每一位宾客、路人拉门。违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10元。

  四、 及时参加班前会及平时的业务培训,服从领导指挥。

  五、 了解每日的客人就餐情况,并作记录,熟各包厢、台号、位置,热情正确的引导客人就位。如有发生带客带错包厢或态度问题被客人投诉,每次罚款5—20元,两次加倍。

  六、 熟记常客姓名及单位,要热情、准确的称呼客人,违者罚款20元/次。 餐饮业卫生管理制度

  一、 餐厅卫生制度

  ① 餐桌椅整洁,地面清洁,玻璃光亮,有公共痰盂和洗手设施。

  ② 要每天清扫两次,每周大扫除一次,达到无蝇、无蜘蛛。

  ③ 不销售变质、生虫食品。

  ④ 小餐具用后洗净、消毒、保洁。

  ⑤ 服务小员穿戴清洁工作衣帽,工前、便后洗手消毒。

  ⑥ 点心、熟食必须在防尘防蝇玻璃柜内销售,坚持使用清洁的售货工具。 ⑦ 服务人员工作时禁止戴戒指,手链,涂指甲。

  二、 凉菜间(冷荤间、熟食间)卫生制度

  ① 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工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② 室内做到无蝇,并配有流水洗手、消毒、脚踏式污物容器、紫外线杀菌灯、冷藏等设施。

  ③ 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洁消毒,班前紫外线灯照射30分钟,进行空气消毒。

  ④ 使用食品包装材料符合卫生要求。

  ⑤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工作衣帽、口罩,保持个人卫生,操作前洗手消毒。 ⑥ 熟食勤作、勤销,做到当天制作,当天销售,过隔食品回锅加热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⑦ 非直接入口的食品和需重新加工的食品及其他物品,不得在凉菜(熟食)间存放。

  二、 初(粗)加工间卫生制度

  ① 有专用加工场地和食品验收人员,腐败变质原料不加工使用。

  ② 清洗池做到荤、素分开;上下水通畅,设有能盛装一个班产垃圾的密封容器。 ③ 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

  ④ 加工肉类、水产品、蔬菜的操作台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⑤ 工作人员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保持个人卫生。

  ⑥ 防尘防蝇设施齐全,运转正常。

  四、 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① 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出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9

  为保证保健品质量,保证职工身体健康,防止传染病的发生及传播,《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保健食品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1、凡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直接接触保健食品的`岗位工作。

  2、每年定期组织一次健康检查,负责卫生监督检查。

  3、新工上岗、员工换岗前、必须进行全面的身体检查,检查合格后方可进入试用期。

  4、健康体检应在具备体检资格的符合要求的医疗机构进行。严格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或找人替检行为。

  5、每位员工均有义务向部门领导报告自己及家人身体情况,特别是痢疾、伤寒、甲/戊型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等有碍保健食品安全的疾病时,必须立即报告,以确保保健食品不受污染。

  6、在岗员工应着装整洁,注意个人卫生。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0

  1、遵守考勤制度,上岗前检查个人仪容仪表,以饱满精神状态投入工作。

  2、了解例会内容,及当天工作安排,熟记当天菜品酒水供应情况,急推、沽清与特色菜品等。

  3、餐前检查各区域的设施、照明系统,餐桌、餐椅是否损坏,硬件设施是否运转正常。

  4、值早班人员按单中数量领用补充本区域低值易耗品,以备开餐使用。

  5、餐前整理检查本区域台面、餐具等卫生,并按标准把餐具摆放整齐。

  6、按照所定工作岗位,面带微笑,标准站姿热情迎客,无论何时何地只要见到客人必须点头微笑亲切致意。

  7、客到时,必须请客人出示导购卡,在餐中应将导购卡插在餐位的台卡上,不可随意乱放;餐中不得将台卡拿下餐台,必须放在相应的餐台上。

  8、餐中不可扎堆聊天,不可倚靠在服务台,始终保持正确的站姿。

  9、客到后根据情况,为客人套放椅套,并做相应示意与提醒。

  10、有针对性的运用推销语言介绍建议客人点茶点酒。

  11、餐中要求值台人员为客进行热情周到、灵活的服务,具有良好的与客亲情沟通意识以及员工之间相互协助的团队意识。

  A、无论餐中服务还是为客结账,只要值台人员离开本区域,必须与邻台人打招呼,并进行相应的工作交接(客情或菜品情况)

  B、作为邻台前来协助其值台的人员,在其回来后,一定要进行必要的交接,以免延误时机或客情等

  12、上菜前,要求先整理台面摆撤菜盘,上菜必须报菜名。

  13、能够根据不同的情况,为客人提供分菜服务。

  14、席间服务中,应先征询客人意见,再为客人撤换菜盘、骨碟等餐具。

  15、餐中保持台面整洁,桌面杂物(纸巾、壳、骨、刺等)应及时用夹子、托盘清理。

  16、对客人勤问勤添酒水,有良好的酒水推销意识。(抓住任何机会和永不放 弃最后的推销机会)

  17、餐中值台人员应勤巡台,加强眼神服务意识,观察客人需求,对客人的'需求必须有应答声。(随时与客人进行必要的眼神沟通,通过客人细微的动作或表情以发现客人的需求,并立即上前主动询问或进行及时的服务)。

  18、值台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上菜划单习惯,及时发现错菜、漏菜以及所须催的菜品。

  19、催菜应根据菜品情况和客人情况进行适时催菜,不可随意下催菜单。

  20、及时将放在服务台上的菜品上桌,不可因上菜不及时,造成关于菜品温度或上菜速度的投诉。(要员工分清工作与服务的主次关系)

  21、对于客人换台、换菜、退菜、餐中预定等需求,必须及时通知主管。

  22、对突发事件和客人投诉能灵活应变,巧妙使用语言与沟通技巧,处理不了时,及时汇报上级。(应将投诉控制在最小范围,压至最低程度,尽量于第一时间、地点、接手人来处理解决,避免人员的转换,时间的拖延,而使投诉的性质和发展恶劣化)

  23、结账时,核对菜单,并准确核加整单与导购卡上的菜品,唱收账单,最后由负责结账的值台人员和传单员在导购卡上双方签字,将导购卡交于银台。尽量由银台人员(传单员)来结账。

  24、对于闭餐后和结完帐的客人的服务,值台人员不可忽视怠慢,必须善始 善终的保持优质的服务。

  25、客人离开前主动提醒客人不要遗忘物品,如有发现客人遗忘、丢失物品应及时上报上交,不可私自藏匿,一旦发现给予开除。

  26、餐中服务人员能适时、正确、充分的使用收碗车与乐百美进行快速翻台;并在客人走后,按撤台程序,将不同种类、规格的餐具和器皿标准码放。

  27、按摆台标准补台,并将餐椅集中整齐码放于指定位置。

  28、轻拿轻放小件餐具物品于指定地点,本区域人员自行清洗、擦拭、归位。

  29、值台人员根据当餐使用情况,填写低值易耗品领用单和餐具配备单。

  30、区域指定人员于闭餐后换取布草,并准确填写布草交接记录。

  31、值台人员于规定时间内将PDA集中送于指定的地方,不得延误电脑更新。

  32、闭餐后整理清洁区域、台面等卫生,擦拭收碗车、乐百美车并放于指定地点,由领班检查。

  33、 检查巡视区域有无隐患,关闭所有电源后,方可离岗。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1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观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需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烹调后至使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5、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食品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6、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必须加盖。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2

  一、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组织开展食品经营活动。

  二、经营食品应当符合环境卫生要求,具备食品销售、储存、运输和装卸的卫生条件。

  三、从事食品经营的人员应当遵守卫生要求,不符合法律规定健康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应当对采购的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禁止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超过保质期、无标签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五、应当按卫生管理制度定期对食品经营场所卫生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改进并做好记录。

  六、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主体资格、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质量合格的证明文件,建立并执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记录档案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七、完整建立食品进销台帐,适时对照自查,发现不合格食品,立即报告辖区工商部门,迅速将问题食品下架、撤回、及时告知供货商并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醒目告示,召回售出的问题食品,退货或销毁。

  八、经营生鲜食品的`应配备相应的检测设施,对在市场内销售的生鲜食品进行自检。经检测合格后才能上市销售,并登记检测结果存档备查。

  九、发现食品临近保质期限的,组织安排临界食品销售专柜进行促销,并将食品真实信息告知消费者。超过保质期限的及时做好清柜、下架、销毁、结算、建档等事宜。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废弃油脂务必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三、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光、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4

  1.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顾客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包括厨师、服务员、洗碗工、采购员、库管员、管理员、餐厅领班等)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从业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部门经理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证明进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明应随身佩带(携带)或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2.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培训,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三、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四、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五、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3.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制度

  为规范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个人卫生,操作时应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头发不得外露,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佩带饰物。专间操作人员还应戴口罩。

  二、从业人员操作前手部应洗净,操作时应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时,手部还应进行消毒。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处理食物前;2、上厕所后;3、处理生食物后;4、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5、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6、处理动物或废物后;7、触摸耳朵、鼻子、头发、口腔或身体其他部位后;8、从事任何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如处理货项、执行清洁任务)后。

  四、非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操作人员,在有下列情形时应洗手:1、开始工作前;2、上厕所后;3、处理弄污的设备或饮食用具后;4、咳嗽、打喷嚏或擤鼻子后;5、处理动物或废物后;6、从事任何(其他)可能会污染双手的活动后。

  五、专间操作人员进入专间时应再次更换专间内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双手严格进行清洗消毒,操作中应适时地消毒双手。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六、个人衣物及私人物品不得带入食品处理区。

  七、不得在食品处理区内吸烟、饮食或从事其它可能污染食品的行为。

  八、进入食品处理区的非加工操作人员,应符合现场操作人员卫生要求。

  4.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工作服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从业人员上班时间必须统一着单位配发的工作服。个人不得擅自改变工作服式样。

  二、工作服(包括衣、帽、口罩)宜用白色或浅色布料制作,专间工作服宜从颜色或式样上予以区分。

  三、工作服应定期更换,保持清洁。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的工作服应每天更换。

  四、从业人员上厕所前应在食品处理区内脱去工作服。

  五、待清洗的工作服应远离食品处理区。

  六、每名从业人员不得少于2套工作服。

  5.食品进货查验记录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行为,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指定经培训合格的专(兼)职人员负责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和采购记录。专(兼)职人员应当掌握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法律知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基本知识以及食品感官鉴别常识。

  二、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应当到证照齐全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或批发市场采购,并应当索取、留存有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购物凭证应当包括供货方名称、产品名称、产品数量、送货或购买日期等内容。长期定点采购的,与供应商签订包括保证食品安全内容的采购供应合同。

  三、从生产加工单位或生产基地直接采购时,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加盖有供货方公章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四、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批量或长期采购时,应当查验并留存加盖有公章的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等复印件;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五、从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少量或临时采购时,应当确认其是否有营业执照和食品流通许可证,留存盖有供货方公章(或签字)的每笔购物凭证或每笔送货单。

  六、从农贸市场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市场管理部门或经营户出具的加盖公章(或签字)的购物凭证;从个体工商户采购的,应当查验并留存供应者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或复印件、购物凭证和每笔供应清单。

  七、从食品流通经营单位(商场、超市、批发零售市场等)和农贸市场采购畜禽肉类的,应当查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从屠宰企业直接采购的,应当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明原件。

  八、采购乳制品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供货方盖章(或签字)的许可证、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九、批量采购进口食品、食品添加剂的,应当索取口岸进口食品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与所购食品、食品添加剂相同批次的食品检验合格证明的复印件。

  十、采购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的,应当查验、索取并留存集中消毒企业盖章(或签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盖章的批次出厂检验报告(或复印件)。

  十一、食品、食品添加剂及食品相关产品采购入库前,餐饮服务提供者应当查验所购产品外包装、包装标识是否符合规定,与购物凭证是否相符,并建立采购记录。采购记录应当如实记录产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应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

  十二、按产品类别或供应商、进货时间顺序整理、妥善保管索取的相关证照、产品合格证明文件和进货记录,不得涂改、伪造,其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保证食品安全,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食品生产经营的餐厅、水吧、外卖点及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

  (二)任何部门和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的违法行为,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职责

  (一)本公司所有公园应当严格执行本制度和有关食品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食品安全。

  (二)公园的主要负责人全面负责本公园的食品安全管理。

  (三)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经营负责人、食品从业人员人员应认真履行本单位规定的相关职责,切实做好食品安全工作。

  四、食品安全管理规定

  (一)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宣传

  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必须在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应当认真制订培训计划,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律教育的培训以及食品加工操作技能培训。

  3、公司食品从业人员包括负责人、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服务人员,对其的初次培训时间应分别不少于20、50、15课时。

  4、建立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5、公司应当定期使用广播、壁报、标语、视频等形式开展经常性的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普及教育。

  (二)员工身体健康、卫生要求

  1、公司食品从业人员须持有《健康证》且在有效期内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食品从业人员,新入职员工包括实习生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严禁先上岗后查体的情况发生。

  2、公司负责组织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检查工作,建立其卫生档案,督促“五病”人员调理岗位,并对从业人健康状况进行日常监督管理。

  3、凡是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是餐饮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的,必须调离工作岗位。当观察到员工有以下症状时,应暂停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或采取特殊的防护措施:腹泻;手外伤、烫伤;皮肤湿疹、长疖子;咽喉疼痛;耳、眼、鼻溢液;发热;呕吐。

  5、餐饮从业人员应当认真学习有关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指示,掌握本岗位的卫生纪律要求,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洗澡、理发、剪指甲,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操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从事与食品加工无关的其他活动后、上厕所后或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都应洗手,先用消毒液消毒,后用流动水冲洗。

  7、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不得在食品加工或者销售场所内吸烟、吃东西、随地吐痰,不得穿工作服入厕。

  8、不得面对食品打喷嚏、咳嗽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行为,不得用手抓取直接入口食品,用勺直接尝味,使用后的操作工具不得随处乱放。

  9、要注意个人卫生形象,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头发梳理整齐置于帽后。进入备餐间必须更衣两次,按分餐要求洗手消毒、带口罩、带卫生手套、带工作帽。

  (三)食品采购

  1、采购食品时,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应商索取并仔细查验《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或者

  《食品流通许可证》、标注通过有关质量认证食品的相关质量认证证书、进口食品的有效商检证明、国家规定应当经过检验检疫食品的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注意查验证件有效期限,是否是伪造、涂改、借用的证件。

  2、采购食品时,索取供货商出具的正式销售发票;或者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索取有供货商盖章或者签名的销售凭证,并保留真实有效的地址和联系方式;销售凭证应当记明食品名称、规格、数量、单价、金额、销货日期等内容。

  3、索取和查验的营业执照(身份证明)、生产许可证、流通许可证、质量认证证书、商检证明、检验检疫合格证明、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和销售发票(凭证)应当按供货商名称或者食品种类整理建档备查,相关档案应当妥善保管,保管期限自该种食品购入之日起不少于2年。

  4、禁止采购腐败变质、掺杂掺假、发霉生虫、有毒有害、质量不新鲜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志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和原料;禁止采购无《食品卫生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的食品和原料。

  (四)食品存储管理

  1、仓库负责人须对入库的食品做好验收工作,在食品台帐上详细登记供货单位、产品名称、数量、批次、保质期限和相关证件是否齐全,相关证件证明应当保存一年以上备查。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查阅食品台账和检查食品的储存状况,对即将到保质期的食品,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做出醒目标注,并优先出货;对超过保质期或者腐败、变质、质量不合格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应当立即停止销售,撤下柜台报损。食品的处理情况应当在食品台账中如实记录。

  3、建立仓库进出库专人验收登记制度,做到勤进勤出和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和生虫,及时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与非食品应分库存放,不得与洗化用品、日杂用品等混放。

  5、食品应分类(即: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和水产品;生、熟食品等)分架、隔墙隔地(隔地30cm、隔墙10cm)存放,各类食品有明显标志,有异味或易吸潮的食品应密封保存或分库存放,易腐食品要及时冷藏、冷冻保存,散装食品应盛装在容器内并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6、食品仓库实行专用并设有防鼠、防蝇、防潮、防霉、通风的设施及措施,并运转正常。食品仓库应经常开窗通风,定期清扫,保持干燥整洁。

  (五)食品设备设施、餐具管理

  1、食品处理区应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合理布局设备、设施,防止在操作中产生交叉污染。

  2、配备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设施,主要设施宜采用不锈钢,易于维修和清洁。

  3、加工与用餐场所(所有出入口),设置纱门、纱窗、门帘或空气幕,如木门下端设金属防鼠板,排水沟、排气、排油烟出入口应有网眼孔径小于6mm的防鼠金属隔栅或网罩;距地面2m高度可设置灭蝇设施;有效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及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食品处理区应采用机械排风、空调等设施,保持良好通风,及时排除潮湿和污浊空气。

  5、用于加工、贮存食品的工用具、容器或包装材料和设备应当符合食品安全标准,无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

  6、各功能区和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操作台、刀具、砧板等工用具,应分开定位存放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7、贮存、运输食品,应具有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要求的设备、设施,配备专用车辆和密闭容器,远程运输食品须使用符合要求的专用封闭式冷藏(保温)车。每次使用前应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8、应当定期维护食品加工、贮存、陈列、消毒、保洁、保温、冷藏、冷冻等设备与设施,校验计量器具,及时清理清洗,必要时消毒,确保正常运转和使用。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9、洗刷餐饮具的水池专用,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清洗食品原料,不得在洗餐饮具池内冲洗其他物品和保洁用品。

  10、收回的餐饮具、用具,须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11、清洗餐饮具、用具的洗涤剂、消毒剂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餐具消毒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12、盛放消毒餐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不准放入私人物品,防止交叉污染。

  13、洗刷消毒结束,须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清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水池清洁卫生,无油渍残渍,泔水桶内外清洁。

  (六)食品粗加工管理

  14、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15、加工肉类、水产类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与蔬菜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16、各种使用原料不得随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须先检查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择洗、切配、解冻、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17、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杂草、烂叶。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域池内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18、做到刀无锈、砧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加工台,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七)烹调加工管理

  1、烹调加工前须认真检查食品原料的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有毒有害的食品。

  2、烹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直接入口的熟食要盛在已消过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和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加热后方可食用。

  5、烹制加工时不得用勺子品味。

  6、菜刀、砧板、盆、抹布、盆用后清洗消毒;食品容器不落地存放;灶台、抹布应当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要用抹布擦拭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抹布擦拭。

  7、应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搜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8、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9、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要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下、地面要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消除垃圾。

  (八)面食制作管理

  1、加工前要对待加工使用的食品原料质量感官检查,发现生虫、霉变、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情况,不能加工。

  2、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食品安全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应该浸泡30分钟以上,冲洗干净后再加工制作。

  3、各种工具、用具、容器生熟分开使用,定位存放。各种熟食面点改刀要在专用的熟食板上进行,不得在面案上直接改刀。

  4、当餐未用完的面食,应当妥善保存,糕点存放在专用柜内,含水分较多的带馅糕点,要冷藏,注意生熟分开保存。

  5、各种食品加工用具、设备如:面板、面案、容器、绞肉机、馒头机、豆浆机、和面机、面条机等,用后及时清洗干净,定期消毒。各种用品如盖布、笼布、抹布等要洗净、晾晒备用。

  6、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用具、设备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干净后定位存放。

  (九)裱花制作管理

  1、裱花应在专间内由专人加工制作,其他人不得随意进出,个人生活用品及杂物不得带入裱花间。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ktv食品安全管理制度_ktv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04-02

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_2018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04-02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4-25

食品安全的管理制度01-29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7-08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7-08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7-08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7-08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7-08

食品安全管理制度07-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