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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用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8 06:59:5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备用金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备用金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备用金管理制度(集锦15篇)

备用金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包括各子公司、部门、项目)备用金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名词解释

  备用金是公司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 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或网银转账方式借用的款项,包括临时备用金和定额备用金。

  第三条、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第四条、管理原则

  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第二章、备用金管理

  第五条、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需从 OA 中提请“借款单”,“借款单”

  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填写借款单,必须填写声明:此备用金仅限用于公司开展正常工作或业务使用,不得用作其他用途,否则自行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在 OA 中提请“日常费用报销单”或“差旅费报销单”,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部门负责人及总经理同意后,方可延期。

  第六条、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 5000 元,超过 5000 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第七条、项目备用金

  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项目 1 万—5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第八条、其他备用金

  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第九条、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提请财务部,财务部按照借款用途审核备用金借款金额,审核无误后提请总经理审批,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第十条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第十一条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四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第十二条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2

  1、成立幼儿园校车安全管理领导小组。

  2、幼儿园园长与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工作人员、接送学生车辆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工作职责,按照规定对驾驶员和师生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

  3、幼儿园与有关学生家长签订《学生乘坐接送学生车辆安全责任书》,明确学校、学生、家长、车主单位等各方责任。

  4、幼儿园建立防范接送学生车辆交通事故、恶劣天气的制度、措施和应急预案。建立机动车辆进入学校管理制度,进入学校区域时,在指定的`地点停放,停放地点设有明显标志。

  5、幼儿园应加强对学生及家长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不乘坐非法营运车辆,发现接送学生车辆的违规行为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报告。

  6、幼儿园实行接送学生车辆“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驾驶员、随车管理教师)、定车(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学生座位)、定检(定时对接送学生车辆进行检测维护)、定线路(固定接送线路)、定时间(固定接送时间)。幼儿园应加强对学生上下学的组织管理,科学调整上下学时间,合理安排学生接送车辆数量,杜绝超员现象。

  7、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遵守交通规则,不疲劳驾车,不违章驾车,不饮酒驾车,驾车时不接打电话,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行驶车速不准超过每小时50公里。

  8、跟车老师必须在乘车前仔细对照乘车名单,确认核实当日乘车人数;如有幼儿因特殊原因更改乘车线路的,家长须提前通知幼儿园,并在当日记录中做特别说明,以免遗漏;跟车过程中,必须对照乘车清单,确认每个站点上车、下车的幼儿,并在每个相应的名字后打勾确认;跟车结束前,必须对整个车厢进行检查,确认没有一个幼儿被遗留在车上,并在乘车表上签名确认后,再请园长签名交办公室备案。跟车教师督促校车司机必须保持车辆匀速行驶,避免一切不安全驾驶的行为,及时提醒校车司机必须在幼儿坐稳后,方可启动车辆前行。

备用金管理制度3

  目的:为了保证备用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拟定以下制度。采购员、收银员、出纳员、司机等要熟悉并遵守此制度。

  1、备用金的申请

  (1)要求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需先填好借支单,说明原因。

  (2)财务部对此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确因业务需要,财务部请示总经理审批。

  (3)经过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可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备用金。

  (4)申请人领取备用金,我部即可确认其为备用金保管人(简称保管人),保管人负责备用金的完整和安全。

  2、备用金的保管使用

  (1)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务必对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出现占用、挪用备用金的状况。

  (2)财务部可对设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盘点时财务人员和保管人一齐清点备用金,并填制备用金盘点表,双方签字确认。

  (3)在对备用金的盘点当中,如果发现备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状况,务必由保管人立即补上,有长款状况则要求保管人解释原因。

  (4)任何人不得对保管人提出借用备用金的要求,否则,财务部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5)如果备用金一向都发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现象,我部有权对保管人进行经济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行政处罚是口头、严重警告、最后警告等处罚)。

  (6)保管人在使用备用金时,可用贴合财务制度的单据到财务部报销,经过报销后到出纳处领取相应的报销金额。

  3、备用金的归还

  (1)保管人因业务关系不需要可随时将备用金归还财务部,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保管人以证明其已将备用金归还。

  (2)财务部在盘点备用金过程中,如发现保管人不需要备用金或备用金使用量不大,有备用金科目,也不必退回借款余额。

  3、平时,定额备用金科目不记录领用事项,除非发生调整或收回备用金定额的业务。每周二,收费员务必向总部会计部门报销当期费用;

  4、校区备用金主要用于因特殊状况急需支付的零星支出(招待费除外),如:学校快递费、多刷一卡通费用、每星期不超过500元的办公用品采购等事项。其他超过500元的特殊支出须向总部申请付款。

  5、该备用金如因收费员保管不善或核算支付错误导致公款丢失或缺少,职责由收费员本人承担。

  请校区各级部门依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支付备用,收费员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备用金日常管理核算工作。

备用金管理制度4

  目的:备用金的设立是为了一些部门或个人因为业务的特殊性而出现的,为了保证备用金的完整性和安全性,特拟定以下制度。采购员、收银员、出纳员、司机等要熟悉并遵守此制度。

  1、备用金的申请

  (1)要求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需先填好借支单,说明原因。

  (2)财务部对此进行调查和审核,如果确因业务需要,财务部请示总经理审批。

  (3)经过审批同意后,申请人可到财务部出纳处领取备用金。

  (4)申请人领取备用金,我部即可确认其为备用金保管人(简称保管人),保管人负责备用金的`完整和安全。

  2、备用金的保管使用

  (1)设立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必须对备用金专款专用,不得出现占用、挪用备用金的情况。

  (2)财务部可对设有备用金的部门或个人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盘点,盘点时财务人员和保管人一起清点备用金,并填制备用金盘点表,双方签字确认。

  (3)在对备用金的盘点当中,如果发现备用金有被占用、挪用、短缺等情况,必须由保管人立即补上,有长款情况则要求保管人解释原因。

  (4)任何人不得对保管人提出借用备用金的要求,否则,财务部有权对此行为进行处罚。

  (5)如果备用金一直都发生短缺、占用、挪用等现象,我部有权对保管人进行经济及行政处罚(经济处罚是短缺、占用、挪用款的2-5倍。行政处罚是口头、严重警告、最后警告等处罚)。

  (6)保管人在使用备用金时,可用符合财务制度的单据到财务部报销,经过报销后到出纳处领取相应的报销金额。

  3、备用金的归还

  (1)保管人因业务关系不需要可随时将备用金归还财务部,财务部开出收据给保管人以证明其已将备用金归还。

  (2)财务部在盘点备用金过程中,如发现保管人不需要备用金或备用金使用量不大,有权要求保管人在限期内归还部分或全部备用金。

备用金管理制度5

  备用金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控制和管理营销系统备用金,健全备用金管理体制,保障本公司发展的稳定与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借款标准:

  1、营销系统科室人员(含科长)备用金借款最高限额为1万元(含1万元),副部长级以上(含副部长)备用金借款最高限额为2万元(含2万元)。所有的借款各部必须登记台帐。

  二、审批程序:

  1、营销系统科室人员因工出差的员工需借用备用金时,由本人填写“借款申请单“一式二份,借款单据上必须注明个人厂编。

  2、营销系统总部人员备用金借款金额在1万元以下(含1万元)的,由各部门主管部长审批。

  3、各类人员的备用金超标准借款必须经营销财务部部长加具意见,营销副总裁批准后,提交营销财务部会计核算科出纳支付。

  三、返纳要求及扣罚标准:

  1、备用金借款原则上应于因工出差返回总部后及时返纳,若未及时返纳,累计借款金额少于各级别标准的.,到当年12月26日前要返纳,如超过此时间仍未返纳的,则按应返纳全额逐月在该员工当月工资中扣除,直至扣清,另按应反纳额的5%予以扣罚。

  1、副部长级以下人员借款1万元以上的,由借款当月起,会计期超过2个月,单据还未返纳的,则平均分期扣罚该员工工资,直至当年12月26日仍未返纳完的,则按应返纳全额扣罚该员工当月工资。

  3、营销系统员工借用公款后而申请离职者,应自觉清还借款,行政部凭财务部门签发的清债确认单才给予办理离职手续,若借款人末清还债款而离职的,其债务由所在部门负责,全额在部门工资中扣除。

  4、扣罚通知单在当年12月份的26日前由营销财务部财务人员填写并交被扣罚部门主管部长,被扣罚部门在当月28日前反馈意见给营销财务部,如不按时反馈的则视同认罚。

  5、营销财务部财务人员如不据实扣罚,一经集团财务部或集团审计部发现,则对责任会计按应返纳备用金总额的1%扣罚。

  6、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免除扣罚或跨年度不返纳的,由责任部门申请并说明原因和提供担保人同意书,经营销财务部部长批准并备案方可。

  四、本制度适用于营销系统总部编内人员,分公司备用金制度参照《分公司管理手册》。

备用金管理制度6

  为提高宾馆卫生,为顾客提供清新,整洁的消费环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天早晨,各个楼层对各自负责的工作区域进行打扫,包括楼道卫生.楼梯扶手,楼道垃圾桶表面及垃圾袋的更换,灭火器的抹尘,各楼区域的花区定时浇水,如有任何一项不按时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二、客房内不能出现死角卫生,其中包括门后,电脑桌后,床底。空调定时清理,大房间内沙发套,窗帘定时清洗,麻将桌牌要摆放有序.桌底要清扫。如有一项不按时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三、客房内抹尘要仔细到位,电视,电脑屏幕不能有水渍,布毛等,客房物品要摆放整齐有序,不能乱放,如违反每次扣10元。

  四、客房内盖杯,电壶要清洗到位,壶内不得有残渣,,饮水机桶要更换及时,违者每次扣5元。

  五、客房内门,卫生间门,开关,壁灯每天都要抹尘,墙壁污点及时清理,违者每次扣5元。

  六、客房内床单被罩做到一客一换,其中包括钟点房,损坏的布草要及时更换,以便使用。不退的房间客人不在时,必须更换床单,被罩。如接到客人因此投诉,每人扣10元。

  七、客房内空调水及时倒掉,违者罚5元,造成严重后果的',处罚加重.尤其是夏天。

  八、客房内拖鞋清理干净,放入鞋柜,摆放消毒条,违者扣5元。

  九、卫生间内马桶清理干净,表面不得有水渍,尿渍,桶内不得有大便残留,每天更换消毒条,消毒条要摆放有序,违者扣5元。

  十、卫生间洗漱用品应齐全,如发现漏配任何一样,每次扣5元。

  十一、卫生间顶,墙壁或玻璃门清理到位,面盆,水嘴,淋浴,镜子,口杯不得有水渍,如发现每次扣5元。

  十二、.服务员查房时应仔细快捷,如发现漏查商品自己承担,漏配商品每次扣10元,没补齐的商品及时上报前台。

  十三、打扫卫生时,不得用热水,如发现一次扣20元。

  十四、不得有抹布,用过的布草遗留在房间,如发现每次扣5元。以上制度望员工自觉遵守,若违反严格按照制度执行,不留任何情面。

备用金管理制度7

  为控制费用,提高效率,规范出差人员的审批及报销程序,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报销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国内出差的报销及外地长驻人员。

  二、出差审批办法:

  1、出差申请程序:因工作需要出差,无论是否借款,出差前均应填写“##有限责任公司出差申请单”(见附件),明确出差任务、出行路线、逗留时间及随行人员等相关事宜,出差申请单应由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若同次出差任务涉及多部门员工的,应按部门分别填制出差申请单。未经过审批的,不予借支和报销差旅费。出差申请单由财务部留存,并作为部门费用考核依据。

  如要借款,应填写“领款单”,根据出差申请单确定借款金额。领款单凭出差申请单经财务部部长(5000元以上须经财务副总)审核批准方可执行。

  同时财务部实行“前帐不清、后帐不借”的原则。

  2、差旅费报销程序:经批准出差办事人员,应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并列明事由、时间、线路后交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再交财务部审核签字,按《##费用报销程序》予以报销(领导班子成员出差费用须经董事长审核签字)。除按规定可报出租车费的人员外的其他人员如要乘座出租车,应事前向部门领导请示同意,报帐时由董事长签字认可。

  3、住宿费报销标准:注:(1)住宿费系指房间标准; (2)因特殊情况超标,经董事长批准后方可报销。

  4、乘座工具标

  5、员工分类标准:

  第一类:公司领导指公司领导班子成员;第二类:中层干部及高级职称人员;

  第三类:工作人员指公司除一、二、四类之外的其他员工;第四类:安装维修人员。

  三、差旅费报销原则

  (1)区内出差(含龙宝、天城、五桥)不论时间长短,均不发给出差补助费。由于工作原因不能回家或公司食堂就餐的,可发给误餐补助费,标准为:早餐1.5元,中晚餐各2元。但每天报销的误餐费不得超过两餐。

  (2)住宿费报销条件:按出差的实际天数凭正式发票计算报销,实际住宿费超过规定限额标准的部分由出差人员处理不予报销,低于限额的部分80%计算给个人,无住宿单据的一律按限额标准的70%计算给个人。

  (3)以下人员不实行市内交通费包干办法:

  在外地参加各种训练班(含学习)的人员;

  自带交通工具或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的出差人员;其他不宜实行本办法的出差人员。

  (4)出差乘坐火车、轮船,符合从晚上8点到次日晨7时之间,在车、船上过夜,或连续乘车、船超过12小时的可以购买规定标准的卧铺、舱位,符合以上规定未买卧铺票的,按本人实际乘坐火车的硬席座位票价的下列比例发给补贴:

  A.慢车和直快列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60%计发补贴;特快列车非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50%计发补贴、空调车按其硬席座位票价的30%计发补贴;

  B.乘坐四等舱位(含四等舱位)的分别按实际乘坐舱位票价的一定比例计发补贴,其中四等舱位按票价的30%、五等卧按票价的40%、五等散按票价的60%计发补贴。

  (5)出差期间,若发生招待费,报销时须单独填报,要求写明发生费用原因,被招待对象及其联系电话和就餐金额。

  (6)出差补助天数实行:按出差自然(以日历为准)天数补助。

  (7)各部门派往外地长住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到达驻地后按以下标准实行包干:

  重庆、成都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35元包干;武汉、无锡等地,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45元包干;广州(京、津、沪、穗)按实际天数每人每天50元包干。

  (8)出差的行程路线须与出差申请单上标明路线相符。不得乘坐旅游轮船和旅游专线的.汽车,不得绕行。违反规定的,其超出标准的金额,自行承担,并扣减多行走天数已计列的伙食补助和发生的其它

  费用,且多行走的天数按旷工处理。

  (9)出差人员一般不得乘坐飞机,经批准才能乘坐飞机,其乘坐往返机场的专线客车费用可凭票报销,不在市内交通费包干的范围。

  (10)出外学习、培训和参加会议的人员,如果主办单位统一安排食宿,食宿费已包含学习、培训、会议费用中的,凭会议证明和发票,在审核后按实报销学习、培训、会务费,不再另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如经审查后,发现有弄虚作假者,按多报住宿费和伙食补助费的5倍罚款,给予其所在部门或分管领导2倍的罚款。

  (11)严格控制出差人数,给多派人出差的部门领导处以多派人出差费用的2倍罚款。

  (12)出差人员应在回公司后15天内报帐,需延期报销的应有书面申请并有部门领导和分管领导审批。否则按应报金额的10%进行处罚,同时对部门领导罚款50元每次。

  (13)出差人员随车(包括因工作需要随货车)乘坐到目的地,未发生车船票;除按规定报销出差各项补贴外,可额外给予补助,补助标准为:重庆市范围内(除万州区、梁平、云阳、开县、忠县外不予补助)按一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四川、湖南、湖北、陕西、河南、贵州按二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其它地区按三天补助,补助标准30元/天。

  (14)异地分子公司工作人员,路途按出差标准报销,在深圳工作期间按正常上班计薪。

  四、本规定从20xx年7月1日起执行。各子公司应参照本制度,制定本公司差旅费管理办法,并报总公司批准后执行。

备用金管理制度8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各项目部。

  二、储备基金的范围

  1、买方零星购买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费用留出;

  3、定期零星开支储备基金;

  4、该项目也作为财务人员的储备基金;

  5、其他储备基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借给他人或挪作他用。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小额现金的贷款和报销程序;小额现金管理系统

  1、员工临时需要借用备用金时,先向财务部索要“借条”。财务人员会根据实际需要将“借款单”一式两份发给借款人。借款人按规定格式填写借款单,按程序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应核对已签字的“借款单”内容是否正确、完整,核对无误后方可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办理完业务后,应在三天内向财务部索要《报销单》,填写《报销单》的各项规定,经主管领导审核后,将《报销单》交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认真核对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在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零用金”明细账,查明报销人员的原借款金额,报销超支部分应及时还给他。如果金额低于报销后的零用金金额,财务人员应将余额退回,以结清从原借款单借入的账目。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根据实际情况经财务部门批准,预留固定数额的现金并指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管理备用金,备用金经理必须妥善保管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根据预计出差天数、往返差旅费、住宿费等费用确定借款金额。

  3、每个项目的备用金暂定为每周1—5万,视每个项目情况而定。特殊情况下,项目经理应事先向总经理说明情况,获得批准。

  4、其他贷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额度。

  不及物动词小额现金使用的批准权

  备用金的使用应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是备用金贷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财务部应按照贷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明细账,并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核销。对于无故拖延者,如在最后一次催款通知后仍不办理,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用人工中扣除,不再另行通知。

  九、各种储备资金,必须在年终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必须在年末重新办理贷款手续,当年贷款必须核销。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解释和修订。

备用金管理制度9

  第一条为了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加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根据《湖北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开采矿产资源的采矿权人,应当依法履行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并缴存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备用金(以下简称备用金)。

  第三条备用金是指采矿权人在开采矿产资源过程中及其在闭坑、停办、关闭矿山后为保护矿山地质环境,防治地质灾害和恢复植被等应缴存的备用治理费。

  备用金属采矿权人所有,列入生产成本。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环境治理义务,经验收合格后,备用金本金及其利息收入返还采矿权人。

  第四条备用金依照采矿权的审批权限分级收存。

  国土资源部和省审批发证的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存;市(州)、县(市)审批发证的,分别由市(州)、县(市)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收存。

  第五条备用金的收存额按以下公式计算:

  备用金收存额=收存标准(累进制)×采矿许可证登记面积×采深系数×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年限)。

  其中,备用金收存标准及采深系数见附件。

  第六条采矿权人应当在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个月内,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

  本办法施行前已经取得采矿许可证的采矿权人,应当在本办法施行后3个月内,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备用金缴存额以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

  《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样式由省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制定。

  第七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3年以下(包含3年)的,应当一次性全额缴存备用金;采矿许可证有效期在3年以上的,可以分期缴存备用金,第一次缴存的数额不得少于备用金总金额的30%,余额按剩余期限年均数在采矿权人年检时缴存。

  第八条采矿权人变更矿区范围、主采矿种以及采矿许可证期满,申请延续登记的,采矿权人应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重新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缴存备用金。

  第九条采矿权人转让采矿权的,应同时办理备用金本息转移手续,由采矿权受让人与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订《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并承担相应的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义务。

  第十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灾害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采矿权人应当采取措施进行恢复治理。对恢复治理措施不力、不及时的采矿权人,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责令其限期恢复治理。逾期不恢复治理的,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有关单位进行强制治理,治理费用从其缴存的备用金及利息中支出。采矿权人应当在治理工程结束后3个月内补齐已支出的备用金。

  第十一条采矿许可证有效期3年以上,需分期实施矿山地质环境恢复与治理的矿山,采矿权人要求对分期治理工程进行验收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验收合格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并可适当抵缴备用金数额。

  第十二条矿山停办、关闭或者闭坑前,采矿权人应当完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并向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提出验收申请。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采矿权人书面验收申请20个工作日内组织有关专家完成验收。

  经验收符合《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责任书》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签发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验收合格通知书,并及时将备用金本息返还采矿权人。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不符合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采矿权人限期进行治理。逾期不治理或者治理仍达不到要求的,由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向社会公开招标等方式,组织有关单位用备用金进行治理。

  治理费用超出采矿权人所交备用金(含利息)的部分由采矿权人承担,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依法向采矿权人追缴。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工作完成后备用金还有剩余的,剩余部分返还采矿权人。

  采矿权人凭矿山地质环境治理工程验收合格通知书,报请原发证机关办理采矿权注销手续。

  第十三条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收存备用金后,应当向采矿权人开具省级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往来款项收据。

  备用金的.收存实行“票款分离”,统一纳入同级财政专户,实行专户存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四条对按规定予以返还采矿权人的备用金,由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申请,财政部门审核同意后,拨付到同级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财政专户在做会计处理时冲销备用金收入。

  对按规定不予返还的备用金,作为同级财政的非税收入,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矿山地质环境治理,由组织实施治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编报支出计划,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拨付使用。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项目完成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提交财务决算报告,聘请具备相应条件的会计师事务所对决算报告进行专项审计,经负责组织治理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批。

  第十五条财政和审计部门应当加强对治理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负责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自觉接受财政和审计部门对备用金收存、使用、返还等情况的监管。

  第十六条采矿权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足额缴存备用金的,由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缴存;逾期拒不缴存备用金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并不予办理采矿权的延续、变更、转让、登记和年检注册等手续。

  第十七条开采矿产资源造成地质环境破坏或者诱发地质灾害的,由收存备用金的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恢复、治理;逾期不恢复、不治理的,处以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十八条国土资源、财政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占有、挪用或者不按规定返还备用金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5月1日起施行。

备用金管理制度10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零星客户礼品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项目突发事件备用金;

  4、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项目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备用金管理人员可由财务人员管理)。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1、采购客户零星礼品用款,单次不得超过2000元,超过2000元的礼品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以上礼品采购必须由部门副总及公司副总审批签字。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部门副总级别:200元/天

  部门经理或以上级别:150元/天

  普通员工级别:100元/天(此金额包含餐费超出补助金额自行付费)

  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5000元。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公司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

  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各办事处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备用金是各办事处工作人员用作日常办公用品开支、项目管理及实施、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

  第三条、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办事处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专人专账管理,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第四条、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1、备用金帐户由专人负责,实行专帐管理。各办事处需将备用金帐户管理人员的情况报部公司备案。

  2、备用金管理员及时做好备用金帐户的收支记录,每周五下班前将本周的收支情况以电子报表形式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3、备用金帐户按月结清,备用金管理员应于每月25日结清备用金帐户,将备用金帐户的支出凭证分类整理随备用金帐户的`收支情况表以快递方式报公司人事行政部。

  4、公司财务部有权对各办事处的备用金帐户进行不定期清查,备用金的支出要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不得出现白条抵帐,未经同意任何人无权转借备用金。

  第五条、备用金的申请:

  1、备用金的申请必须严格遵守公司的财务制度,由办事处负责人提出申请,经人事行政部审核,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能划入指定帐户。

  2、备用金申请时间为每月1日。

  3、上月备用金帐户没有结清的,不能申请下月的备用金。

  第六条、备用金的支出范围:

  1、办事处日常办公支出;

  2、办事处所辖市场的项目实施与管理支出;

  3、办事处所用办公设备/固定资产类支出;

  4、办事处所连辖市场开发支出;

  5、其他得到批准的支出;

  第七条、备用金的使用程序:

  1、办事处人员需支取备用金时,需填写“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日期、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项目主管经理签字同意,再由备用金专管员审核后,方可使用备用金。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备用金专管员处,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备用金专管员处,专管员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 、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备用金专管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备用金专管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每月31日备用金专管员汇总清理备用金帐户,并将备用金帐户的收支情况报总公司人事行政部门备查。

  5、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备用金专管员发出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备用金专管员可通知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奖金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6、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第八条、备用金的报销程序

  1、备用金实行按月结算的管理方式。

  2、备用金专管员于每月25日将“备用金”帐户汇总,编制当月备用金帐户的结算表,整理相关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附结算表后快递总公司人事行政部,由人事行政部统一到财务部报销。

  第九条、本办法由公司人事行政部制定,并负责解释、修改。

备用金管理制度12

  为规范集团旗下各学校资金使用及财务管理,金碧教育集团现实行定额备用金管理制度,该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1.根据学校日常零用现金开支需要,为各校区财务部门收费员核定备用金定额RMB2000元每月,可循环使用;

  2.校区财务部门凭使用备用金取得的原始凭证,编制分类报销单据,定期向总部报销以补充备用金定额。但在会计处理上不透过定额备用金科目,也不必退回借款余额。

  3.平时,定额备用金科目不记录领用事项,除非发生调整或收回备用金定额的业务。每周二,收费员务必向总部会计部门报销当期费用;

  4。校区备用金主要用于因特殊状况急需支付的.零星支出(招待费除外),如:学校快递费、多刷一卡通费用、每星期不超过500元的办公用品采购等事项。其他超过500元的特殊支出须向总部申请付款。

  5。该备用金如因收费员保管不善或核算支付错误导致公款丢失或缺少,职责由收费员本人承担。

  请校区各级部门依照上述规定申请使用支付备用,收费员严格按照以上规定执行备用金日常管理核算工作。

备用金管理制度13

  1.目的:为了加强各分公司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特制定本制度。

  2.备用金是单位内部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进取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和贪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

  3.本制度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4.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

  4.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二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需经部门经理审批签字同意。深圳区域之外的分公司,当地财务部汇总员工的借款单及制编各项备用金的.申报表,附上原始凭证统一呈报给当地负责人审批签字同意。最终全部借款单和申报表,由深圳财务部负责人签字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深圳出纳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资料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4.2专项借款人员在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报销。各分公司固定数额备用金用到三分之二时就要到财务部申报借款,比如行政和调度备用金是5000元,在用完3000元左右时就要报销。填写好“报销单”上各项规定资料,并经主管经理审批后,再将“报销单”回到深圳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4.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5.备用金的管理

  5.1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景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

  5.2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5.3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5.4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借款。

  6.适用范围:集团内各分公司出纳及部门经理的备用金拨付及使用。

  7.备用金管理要求

  7.1关于司机备用金,每位司机1000元人。只限于支付汽车过走过桥、停车费用报销。司机油费由公司财务部统一办理加油卡充值。车辆保养需提前申请(必须在4s店进行保养)。司机报销部分仍由行政部签批后,经财务经理、内部审计审核后即能够安排支付。分公司必须有分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方可进行报销并支付。

  7.2关于出纳备用金,只限于支付紧急情景下的现结费用,单笔低于500元以下的公司日常员工报销等或公司一般的零星费用支出。不包含员工的福利补助、宿舍租金、水电管理费用。如果费用金额过大,超过备用金额度的,则需要报批深圳财务部,审核后拨款支付。

  7.3关于行政备用金,只限于支付紧急单笔低于500元的行政部零星开支(不含司机及车辆开支保姆报销),申请时部分需有对应呈批件及附件。如快递费报销要附上原件。超大金额的办公用品及耗材由采购部找供应商购买。

  7.4关于调度备用金用,只限于支付单笔低于500元零星现结成本的开支(不含固定或长期性合作的采购、运费等,且需计入成本工单),申请时需有相对应的工作附件。

  7.5关于生产备用金,只限于支付单笔低于500元以下的生产车间用品零星购买。生产部连班和晚班的餐费由财务部审核直接支付给餐饮公司。

  8.报销流程:

  注:外地分公司由分公司负责人审批如是外地分公司,则需要相应会计审计

备用金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公司对有关部门及各项目部备用金的管理,规范借款行为,提高资金利用效率,夯实成本费用核算,减少资金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所有项目部。

  二、备用金范围

  1、采购员零星采购备用金;

  2、个人因公出差零星开支备用;

  3、经常性的零星开支备用金;

  4、项目兼任财务人员备用金;

  5、其他备用金。

  三、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积极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转借他人或用于其他用途,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四、备用金借款和报销手续程序

  1、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单”,一式两联,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借款单,并按流程办理签字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内容是否正确和完整,经审核无误后才能办理付款手续。

  2、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到财务部索取“报销单”,填写好“报销单”的各项规定内容,并经主管领导审批后,再将“报销单”返回财务部,财务人员根据财务制度规定认真审核无误后,办理报销手续。

  3、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款项的,应让其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4、因业务原因长期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可由财务部根据实际情况核定,拨出一笔固定数额的现金并规定使用范围;使用部门必须设立专人经管定额备用金,备用金经管人员必须妥善保存支付备用金的收据、发票以及各种报销凭证,并设备用金登记簿,记录各种零星支出。经管人员必须按月定期向公司财务部申报备用金使用情况,前账未清,不得继续借款。对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结算的,须提前向财务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延期。

  五、备用金额度

  1、采购员借用的零星采购用款,单次不得超过5000元,超过5000元的'材料采购,应由供货方持合法、真实、完整的原始资料,按规定的程序经审核批准后,到公司财务部或项目部财务人员处办理货款支付、结算手续。单笔超过10000元的采购,必须按照工程部制度规定,走合同审批程序采购。

  2、员工因公出差借款,按预计出差天数、往返路费、住宿费等支出核定借款额度。

  3、各工程项目备用金,视各项目情况不同,备用金额度暂定为每周1万—5万。特殊情况,需由项目经理提前向总经理说明情况,予以审批。

  4、其他借款,根据实际情况核定金额。

  六、备用金使用审批权限

  备用金使用由部门负责人签字批准,部门负责人为备用金借款的第一责任人。

  七、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八、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在两周内冲账,对无故拖延者,财务部发出最后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有权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九、所有各种备用金,必须在年末进行彻底清理,不允许跨年度使用。对因特殊原因必须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当年借款。

  十、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和修订。

  十一、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备用金管理制度15

  第1条目的

  为了加强公司各下属单位备用金的管理,提高资金利用效率,有效控制资金占用,现根据公司《资金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名词解释

  备用金是公司各下属单位各部门工作人员用作零星开支、业务采购、差旅费等,以现金方式借用的款项,包括临时备用金和定额备用金。

  第3条实行备用金制度有利于各部门工作人员进取、灵活地开展业务,从而提高工作效率,但必须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挪用。对于私自挪用备用金等行为,一经发现则严肃处理。

  第4条本办法规定了备用金借用和报账手续及备用金的管理要求。

  第5条公司实施定额备用金与临时备用金相结合的办法。

  第6条:定额备用金限额的计算方法如下列公式所示:定额备用金限额=年度日常费用预算总额360×10

  第7条日常费用包括办公费(包括日常性物料消耗)、市内交通费用(包括车辆使用费)、经常性业务招待费等。日常费用的具体额度由单位负责人申请,经财务总监审定。

  第8条定额备用金由单位负责人指定专人保管,保管人员名单须报财务部备案。各单位办事人员在办理相关业务时,如需使用备用金,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可向保管人借支;业务办理完毕后,经办人员到财务部报销并将报销款项还给保管人,补足备用金。

  第9条定额备用金不得跨年度使用,每年12月25日之前,备用金须足额还回财务部,逾期未还,经两次催收后,财务部有权从单位负责人和保管人员工资中扣回。

  第10条每年1月份第三周,各单位根据本年度审定的备用金额度到财务部办理借支手续。若尚未审定额度,延用上年额度,审定后多退少补。

  第11条各下属单位负责人和备用金保管人员岗位变动或离职时,定额备用金必须做相应交接,交接表原件的其中一份交财务部备案。

  第12条临时备用金的借用和报销手续

  一般情景下,不予借支临时备用金,临时备用金借支须依照以下程序进行。

  1、公司经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批准。

  2、工作人员需临时借用备用金时,应先到财务部索取《借款单》,财务人员根据实际需要向借款人发一式三联放《借款单》,借款人按规定的格式资料填写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额等事项,经相关负责人批准后,方可到财务部办理借款手续。财务人员审核签字后的《借款单》各项资料是否正确、完整,审核无误后办理付款手续。

  3、借款人员完成业务后应在三日内持报销单据到财务部办理报销手续。报销单据经相关负责人签字批准后,须由财务人员根据财务管理制度及公司其他相关制度审核单据的`合法性,审核无误后可办理报销手续。

  4、借款人办理报销手续时,财务人员应查阅“备用金”台账,查明报销人员原借款金额,对报销的超支款项应及时付现退还本人;对于报销后低于备用金金额的款项,应让报销人员退回余额,以结清原借款单所借账款。

  第13条临时备用金的管理

  1、财务部应当按照借款日期、借款部门、借款人、用途、金额、注销日期建立备用金台账,按月及时清理。

  2、借用备用金的人员应及时冲账,对无故拖延且在财务部发出最终一次催办通知后还不办理者,财务部将从下月起直接从借款人工资中抵扣,不再另行通知。

  3、跨年度使用备用金时,年底必须重新办理借款手续,并冲销年初的借款。

  第14条:本办法由公司财务部负责制定、修订,其解释权归财务部。

  第15条本办法报总经理审核批准后,自颁发之日起生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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