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7 15:57:13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优)公司管理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优)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1

  一、设计部经理职责

  负责对本公司所有设计人员工作的安排和计划,对所有的设计方案、工程预算、施工图纸的审核。如因审核不到位造成损失的,一次给予200―2000元罚款,同时协助设计师谈单及跟踪有效客户。对于所有的飞单,设计部经理必须找出原因,如因跟单不到位造成飞单者,一次罚款200―500元。

  二、设计部成员职责

  1、设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在接到设计任务书后,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不得有误。

  3、在设计过程中应当多与设计主管或总监、工程部或材料部沟通完善设计。

  4、设计完成后,图纸按照统一的规定装订成册。

  5、设计图纸实行分级审核制度,设计师自审,设计部主管审核,工程部审核。

  6、设计任务完成后,设计师应当配合施工方做好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施工中的技术跟踪服务。

  7、在项目完工时,设计师或绘图员应当亲自到施工现场测量,并在短时间内绘制好项目竣工图。

  8、竣工图在经各级审核无误后,设计师和绘图员必须签字,然后交各级部门审核签字,加盖竣工章后交于甲方。

  9、设计师必须了解施工工艺、材料及材料的价格,并及时掌握新的'材料信息及动向,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10、设计师应当和预算部配合完成工程量提取工作。

  11、做好和工程部、预算部的协调配合工作。

  12、设计师应当配合资料员在工程的前后期做好资料的建档入库。

  三、设计师工作流程

  1、设计师在接到设计任务后,应首先了解收集有关资料,如设计任务书或相关的图文资料,并与甲方代表或公司业务人员沟通,深入了解设计内容、设计方向、设计风格等。

  2、设计师在与甲方深入沟通达成基本共识的情况下,签订设计合同。

  3、初步方案设计。

  4、绘制基本的设计方案图。包括:a、原始平面图;b、墙体改动图;c、平面布置图;d、地面铺设图;e、天花吊顶图;f、主体立面图;g、重点突出部分的透视图。并可附手绘及设计说明。

  5、在与甲方进行初步方案交流后进入方案深化阶段。包括以下图纸:a、电脑效果图;b、三维模拟画;c、第一阶段的修改、补充。

  6、方案确认阶段。包括以下图纸:a、完整的施工图纸绘制;b、水、电走向图;c、平面、立面、剖面图;d、节点、大样图;e、所有应有尺寸、材质、工艺、色彩。

  7、项目实施阶段(客户对全套设计签字确认后)。设计师配合施工方做好技术交底。

  四、设计图纸内容及装订的规定

  1、设计图纸应包括如下的全部内容,出图幅面均为a4图纸。设计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合并,若客户不要求设计的部分才可省略。

  1)、封面;

  2)图纸编号详细说明图;

  3)、设计及施工说明;

  4)、原始房型平面测量图(含所有墙体内部尺寸、门窗尺寸、上水、煤气、暖气、下水、地漏、管、空调洞、排风、配电箱位置标注);

  5)、设计平面布置图;

  6)、电源、电话、电视、多媒体插座分布图;

  7)、开关控制线路示意图;

  8)、冷热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图;

  9)、厨、卫墙面和地面设施布置图;

  10)、各立面图详图;

  11)、局部透视图;

  12)、节点及放大详图;

  l3)、封底;

  2、封面、封底均按公司统一的模板出图。

  3、设计与施工说明由设计师根据公司统一模板就具体设计作增减。

  4、设计图纸采用公司统一的图框模板;图纸名称按图样图纸内容命名;图纸编号按顺序编号,图样分类按方案图及施工图分类;图纸比例按实际比例填写;设计号按照项目编号填写。

  5、设计图纸应表达清晰、准确、无误,明确设计内容和非设计内容,标明材料的品牌等。

公司管理制度2

  为规范公司劳动管理制度,培养和锻炼一支符合现代企业管理的队伍,提倡敬业爱岗,发扬团队精神,零奢侈、不浪费,创造出一流的产品,提供高品质的服务,特制定《公司员工考勤制度》。

  一、公司实行双休制。周一至周五为正常工作日,周六、周日为休息日。

  作息时间:上午9:00-12:00,

  下午2:00-5:30(10月1日-4月30日)

  下午2:00-6:00(5月1日-9月30日)

  二、办公室指定考勤员负责公司人员的考勤工作。

  三、员工考勤实行签到制。员工上、下班均须到指定地点签到,上班时间以签到为准,下班未签到或有特殊情况而事先未向领导及办公室说明的视为早退。迟到或早退一次扣发工资50元,迟到半天以上作旷工处理,旷工一天扣发工资100元,一月内旷工3天,按自动离职处理。

  四、员工因私请假,经部门经理或总经理批准后,将审批后的请假条交办公室,办公室每月统计,满事假一天,按月工资/21.5天扣发工资。

  五、请假批准权限:各部门经理有一天批假权,超过一天由总经理批准;各部门经理请假,需总经理批准。临时离岗须通报办公室去向,以便工作联系。

  六、请假人员逾期不归,又未办理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如遇不可抗拒情况,有证明者除外。

  七、员工病假需有医务部门的病假证明,病假按月工资/21.5天×天数扣发工资,病假超过15天,全月无工资。职工因违反纪律,打架斗殴造成病、伤者,休息治疗期间不得按病假处理。

  八、婚假。员工本人结婚,由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婚假,男女双方按法定婚龄各推迟三周岁以上初婚的为晚婚,另给予十天晚婚假。员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居住)的,其中的一方单位可根据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九、丧假。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或子女、岳父、母,或公、婆死亡时,需要其料理后事时,由公司领导批准,给予五天的丧假,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十、产假。对符合《四川省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休产假的女职工,其产假按下列情况分别确定:

  1.正常分娩者,给予产期九十天,其中产前休息十五天,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2.提前分娩者,给予产假九十天,超期分娩者,保证产后休息七十五天。

  3.难产者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者,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4.员工在产期内,发基本工资,可根据去另一方所在地的路程远近,另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十一、员工在批准的'婚丧假、产假和路程期间,基本工资照发,途中的车船等费用全部自理。

  十二、员工在休假期间,必须保证通讯工具的畅通,以便随时同公司保持联系。

  十三、凡中午不回家的员工,公司统一准备午餐。准备了又未吃的员工,公司将午餐费在其工资中扣出。

  本制度从二00八年二月二十一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3

  成都五洲公民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是在董事会领导下实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股份制企业。公司以开拓、优质、高效为宗旨,立足于市场,在竞争中求发展,在竞争中求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政策及有关规定,严守本公司纪律、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

  二、公司员工必须爱岗敬业,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应做到服从安排,尽职尽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信誉。

  三、公司员工必须着装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接待来访者,并认真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四、员工应积极大胆地开展工作,公司对员工有出色业绩的,将发放相应数额的奖金。

  五、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员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下班需请假,请假前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员工与公司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择优录取,培训上岗。

  八、员工需爱护公司财物,乐于帮助同事,关系融洽。

公司管理制度4

  管理处对专业清洁公司服务质量的监控制度

  (1监控办法

  1.日检

  助理(领班)对清洁服务质量每日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记录在《清洁服务日检查表》上;

  2.周检

  随选一天,由助理、领班、清洁公司驻本区负责人一起进行检查,并填写《清洁服务周检表》;

  3.月检

  每月的月尾,由公司技术部派员、管理处经理、助理、领班参加,对管辖范围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清洁服务质量月检表》上。

  (2质量考评

  每月一次,对当月日检、周检、月检的结果,对照《清洁服务委托合同》中的〈清洁服务标准〉进行总结考评。考评成绩作为整体清洁服务质量的依据。

  (3处理办法

  4.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轻微不合格项目,及时通知清洁人员予以处理,并做好记录,清洁人员接到通知后处理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5.工作量较大的项目,填写“报事单”,清洁公司须按“报事单”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回复管理处;

  6.如每月出现日检四次、周检两次有不合格项目的,报经理及公司技术部,并按《清洁服务委托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扣罚处理。

  7.对日常检查或月检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清洁公司进行整改,对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必须进行扣罚处理,并报呈业主/业委会。

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企管信息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子公司信息归口管理和协助母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

  第四条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权管理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七条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母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2

  第八条子公司对改制改组、收购兼并、投资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需按《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并须事先报告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母公司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母公司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第三章股东会

  第十条子公司股东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举行。子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股东会会议和两次董事会会议、一次监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且须由到会股东、董事或监事签字。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决议应在作出2日内报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单独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十二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

  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

  4、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5、及时审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生产经营信息;

  6、配合董事长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

  7、参与撰写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8、分析子公司经营运作状况,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

  9、分析、参与制订子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规划,研究改制、融资等可能性;

  10、根据子公司战略规划,与子公司经理层、其他董事讨论确定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11、与合作方股东、董事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二节董事会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其中一次应在每年年底之前3召开,主要审议下一年度经营目标和预算计划;另一次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

  第十四条董事应将董事会会议内容提前10日通知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以便企管信息部作相应的资料和会议准备。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并结合自身情况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单独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十六条子公司监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列席股东会会议;

  2、检查子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制度;

  3、监督子公司董事和经理的经营行为;

  4、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

  5、尽职履行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职责;

  6、参与撰写母公司派出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7、通过子公司经理层和监事会、董事会将母公司的建议、评价和要求落实;

  8、与合作方股东、董事、监事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二节监事会

  第十七条有三名以上监事的子公司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监事会议,并向股东会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母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下称“派出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派出人员必须向企管信息部提交定期书面经营述职报告,至少每半年一次;

  2、派出人员必须根据母公司预算编制及调整流程,及时做好本公司预算编制和调整工作;

  3、及时向我方董事、监事和企管信息部、董事会秘书汇报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巨额亏损、资产损失、严重违法经营、行政法律处罚、主要人事突然变动等,发现上述情况应在五天内报告企管信息部。

  4、除母公司派出到子公司财务人员之外,其他人员原则上隶属于子公司自行管理。

  第七章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应推进子公司董事会进行绩效考核,并体现以下关键绩效指标:

  1、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财务方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经营性现金流量等;

  3、市场开拓方面:市场占有率、主营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等;

  4、内部管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实际执行情况等;

  5、研发方面:新产品数量、自主开发含量、自主开发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6、服务方面:用户满意度、投诉和诉讼情况等;

  7、执行《子公司管理制度》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情况;

  8、企管信息部认为应作为绩效考核的其他指标。(根据子公司具体情况,可以选取全部或部分关键绩效指标)

  第二十条对关键绩效指标的权重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相对重要原则。八大类指标一般按子公司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财务、市场开拓、研发、内部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服务相对重要程度递减排序分配;

  2、个案原则。鉴于不同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权重按个案原则确定;

  3、子公司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方面的指标权重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主管领导等分别对子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作出独立评估,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估值。此评估值提交子公司董事会,作为评价子公司管理层经营业绩的依据之一。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每年年度子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子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主管领导与子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就考核指标、权重的调整取得一致,并报董事会和母公司总经理审核。

  3、母公司董事会确定考核目标值。

  4、下次年度子公司董事会召开之时,母公司董事会根据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绩效。

  5、母公司董事会根据子公司经营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对管理层整体奖惩方案。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模型和指标,原则上参考母公司考核体系。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母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相关部门等分别对子公司高管人员个人上年度业绩作出独立评价,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分值。此评分值作为子公司董事会评价子公司管理层个人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母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相关部门等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报子公司董事会和母公司总经理审核。

  3、子公司董事会根据个人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的个人业绩。

  4、子公司董事会根据对管理层奖惩方案,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具体奖惩方案。其中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奖惩方案由子公司董事长提议,母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由子公司总经理提议,子公司董事会通过。

  第八章子公司财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十六条子公司应遵守母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及其他财务制度,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子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一)母公司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谨慎、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原则,制订并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应按规定执行,并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如实反映。

  (二)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母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三)子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母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提供季度(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材料。子公司应当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财务部提交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

  第二十八条子公司财务部接受母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监督,母公司审计部有权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对子公司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九条为有利于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母公司有权对各子公司的闲置资金实行统一调剂管理。

  第三十条未经母公司或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担保、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债券发行、资产处置、变卖、清理等。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外融资、投资、资产处置,需在其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权限内,并抄送企管信息部和母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一条子公司要严格资金管理,各类款项的支付、划转均需由子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执行;要严格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建立健全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九章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子公司董事长辞职要进行离岗审计。

  第三十四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三十五条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该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三十六条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子公司内部审计。

  第十章投资管理

  第三十七条子公司在报批投资项目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的投资方案,必须是可供选择的可行性方案。

  第三十八条子公司发展计划必须服从和服务母公司的总体规划,在母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规划。

  第三十九条子公司在具体实施项目投资时,必须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预期投资效果,及时完成项目决算。

  第四十条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实施中的对外投资项目,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报告实施进度。项目投运后,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统计达产达效情况,在会计期间结束后的十天内书面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情况报告。

  第十一章信息制度

  第四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提供的基本义务:

  (一)及时提供所有对母公司形象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子公司董事、经理及有关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内幕信息;

  (四)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重要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五)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子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第四十二条《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适用于子公司。

  第四十三条子公司与企管信息部共同确定专人(称为“信息责任人”,一般应为办公室主任或财务负责人)负责与企管信息部的信息接口工作。

  第四十四条母公司通过企管信息部传送的信息,送达子公司信息责任人即视为送达子公司。子公司送达企管信息部即视为送达母公司。

  第四十五条企管信息部是各子公司信息汇总部门。企管信息部、母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子公司之间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文件传送程序须遵循以下原则:

  1、母公司各职能部门需要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及下达文件、通知等信息予子公司,其中涉及到工商登记资料、重大合同、公司重大决议等的,同时应报企管信息部备案,或通过企管信息部来转达。

  2、母公司管理支持、技术研发、市场销售、生产制造等部门若需要母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合作、帮助或提供信息,企管信息部应协助和子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接洽。

  3、子公司向母公司其他部门提出要求合作、支持、信息提供等,企管信息8部应协助协调和沟通。

  4、子公司重要信息涉及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的,须同时向母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

  第四十六条子公司与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及母公司其他主管领导的文件、汇报制度如下:

  1、子公司向派出董事、监事报送文件(包括董事会会议文件)、信息,应统一报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备案,企管信息部并协助转送;

  2、派出董事、监事返回的有关文件、信息也应报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备案,企管信息部并协助传达;

  3、企管信息部应就子公司报送、请求审阅或表决文件中某些议题,向董事、监事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提请董事会秘书组织召开我方董事、监事预备会议。

  第四十七条子公司应当向母公司财务部定期报送以下文件:

  1、月度财务报表;

  2、月度经营情况说明;

  3、季度经营情况报告;

  4、季度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5、中期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第四十八条子公司应当就发生的以下重大事项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提交临时报告:

  1、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

  2、对外投资行为;

  3、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5、大额银行退票;

  6、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7、遭受重大损失;

  8、重大行政处罚;

  9、《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子公司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至少每季一次,讨论、分析、确定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制作会议纪要,并及时报送企管信息部。子公司认为是重要事项的,应邀请企管信息部派员列席。

  第五十条企管信息部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子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9合。如对生产经营情况有疑问,企管信息部应书面提出,子公司应予明确书面解释。

  第十二章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五十一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除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上市规则》的规定和母公司经营总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各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母公司的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母公司总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五十二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应接受母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三条母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应按照《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子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和对外投资过程中,对涉及重大对外投资、重大损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经营活动,应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收集资料,履行报告制度,以确保母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第五十五条子公司制订的战略规划、预算需经过母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子公司自行制订的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办法需先经母公司企管信息部预审、预审通过后经子公司董事会通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各职能体系:市场、采购、财务、人事、质量、研发等系统要根据此管理制度分别制订子公司业务管理规定报企管信息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适用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母公司董事会。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管理制度6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各部门成员应严格执行本部门的岗位责任制;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全体员工应爱岗敬业,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间不充许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否则按旷工计;

  四、各部门主管对本部门员工应负起监督、管理、帮助的责任,对本部门员工的违规行为应及时制止、教育,对屡教不改者,可上报总经理予以辞退;如有包痹袒护的,一经查出,将给予加倍处罚;

  五、各部门员工应服从部门主管的领导,认真及时的完成部门主管分派的工作,不可无故推卸责任、推脱工作,不可拉帮结派故意作对,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甚至辞退的处罚;

  六、各部门在工作当中应及时沟通,相互配合,注重分工合作,若有无故推脱或不按时完成其他部门交来的工作而使公司造成损失的,部门主管及员工均将受到经济上的处罚;

  七、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八、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建议一经采用并取得成效的,提出建议的个人或部门将受到表彰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九、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主张脚踏实地的工作,杜绝浮夸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十、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公司考勤制度

  一、为加强考勤管理,维护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员工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工作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外出办理业务前,须经本部门负责人同意。

  三、请、销假均采用书面形式。事假应提前向本部门主管交假条,由本部门主管交由办公室登记,电话请假的,事后应补假条;病假应及时出示医院证明。

  四、严格请、销假制度,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员工事毕向批准人销假。未经批准而擅离工作岗位的按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10分钟至3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3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3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3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1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5天的工资;累计达3次以上5次以下者,扣发10天的工资;累计达5次以上10次以下者,扣发当月15天的工资;累计达10次以上者,扣发当月的工资。

  七、旷工半天者,扣发当天的工资;每月累计旷工1天者,扣发5天的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分;每月累计旷工2天者,扣发10天的工资,并给予记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工资,并给予记大过1次处分;每月累计旷工3天以上,6天以下者,扣发当月工资,第二个月起留用察看;每月累计旷工6天以上者(含6天),予以辞退。

  八、工作时间禁止打牌、下棋、串岗聊天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如有违反者当天按旷工1天处理;当月累计2次的.,按旷工2天处理;当月累计3次的,按旷工3天处理。

  九、参加公司组织的会议、培训、学习、考试或其他团队活动,如有事请假的,必须提前向组织者或带队者请假,在规定时间内未到或早退的,按照本制度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规定处理;未经批准擅自不参加的,视为旷工,按照本制度第七条规定处理。

  十、员工按规定享受婚假、产育假时,必须凭有关证明资料报总经理批准;未经批准者按旷工处理。

  十一、员工的考勤情况由办公室统一登记,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检查,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考勤要秉公办事,认真负责,如有弄虚作假、包痹袒护迟到、早退、旷工员工的,一经查实,按处罚员工的双倍予以处罚。

  十二、各部门负责人和办公室要对各部门出勤情况进行认真的统计、核对,对须扣发、停发工资的应于每月25日报财务科审核办理。未及时上报的要追究部门负责人及考勤工作人员的责任。

  办公室工作制度

  文件收发规定:

  一、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拟稿文件形成后,属董事会的由董事长签发;属公司的由总经理签发;业务文件由有关部门拟稿,分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审核、签发;

  二、已签发的文件由核稿人登记,并按不同类别编号后,按文印规定处理文件由拟稿人校对,审核后方能复印、盖章;

  三、董事会和公司的文件由办公室负责报送,送件人应把文件内容、报送日期、部门、接件人等事项登记清楚,并报告报送结果;

  四、经签发的文件原稿由办公室存档;

  五、外来的文件由办公室文书负责签收,并于接件当日进行登记,按领导批示的要求送达有关部门,办好文件阅办;属急件的,应在接件后即时报送。

  文印管理规定:

  六、所有文印人员应遵守公司的保密规定,不得泄露工作中接触的公司保密事项;

  七、打印正式文件,必须按文件签发规定由总经理签署意见,送办公室打印各部门草拟的文件、合同、资料等,由各部门自行打印打印文件、发传真均需逐项登记,以备查验;

  八、文印人员必须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各项打字、传真、复印任务,不得积压延误;工作任务繁忙时,应加班完成;办理中如遇不清楚的地方,应及时与有关人员校对清楚;

  九、文件、传真等应及时发送给有关人员因积压延误而致工作失误或造成损失的,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严禁擅自为私人打印、复印材料,违犯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罚款处理。

  办公用品购置领用规定:

  十一、公司部门所需购置办公用品,到办公室领用,办理出入库手续,明确金额;需购置的,由部门负责人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购置;大额资金的使用,由总经理审核并报董事长批准后办理;

  十二、各部门所用的专用表格等印刷品,由部门自行制定格式,按规定报总经理审批后,由办公室统一印制;

  十五、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不得移作他用或私用;

  十六、所有员工要勤俭节约,杜绝浪费,努力降低消耗和办公费用。

  公司请销假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员工管理制度,严格员工的请假手续,根据公司的有关规定并结合具体情况,规定如下:

  一、本制度对公司全体员工均有效力,员工无特殊情况的不得随意请假。员工请假须事先及时请假,无特殊情况事后请假按旷工论处。

  二、请假手续及审批

  1、员工请假必须输请假手续。请假必须由本人出示书面申请,注明请假原因、请假期限(病假应附医院证明),经过批准后方为有效。员工因私事请假1天以内的(含1天),由部门负责人批准;3天以内的(含3天),由副总经理批准;3天以上的,报总经理批准;副总经理和部门负责人请假,一律由总经理批准。请假手续最后统一保管在办公室,没有按规定请假而未来上班的按旷工论处。

  2、员工在假期、节假日后必须按公司的规定按时回公司上班。在家因病、因事不能按规定日期到公司者,须附有关证明,致函、致电所在部门主管请假,经批准后方能生效,事后应及时补办请假手续。如未批准则需及时返回公司,否则按旷工计。

  3、因急病、急事不能事前亲自办理请假手续,可致电负责人口头请假,事后补写假条或请同事凭有关证明,代为办理请假手续。

  4、凡未请假擅自缺席或无故超过假期者,均以旷工论处,对旷工员工,根据考勤制度处理。

  三、各类假期及待遇

  1、事假:请事假每月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超出的天数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2、病假:病假要以县级以上医院证明为准,弄虚作假者按照相关规定、程序进行处罚。若遇急病,来不及请假,可在第二天补办请假手续。请病假每月三天以内(含三天),不扣工资;超出的天数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

  3、婚假:员工在法定婚龄内结婚,在本市的给假四天,配偶在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后,给予国家规定的产假90天,产假期间视为出勤。产假期满,如因病需要继续治疗,按病假办法处理(需有医院证明)。

  5、丧假:职工直系亲属死亡,在本市的给丧假五天,外地的另加所需路程假。丧假期间视为出勤。其他丧假按事假处理。

  四、关于旷工的处理

  对于旷工的处理,参照公司考勤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7

  (一)、文件管理制度:

  1、收文管理。收到来文由综合办公室文书负责登记签收,将文件基本信息包括收文日期、来文机关、编号、名称登记入“外来文件登记册”。

  2、收到来文在来文上加盖收文章,注明收文日期及收文编号,贴上文件传阅单,经综合办公室负责人阅签后送至公司主管领导批阅。

  3、文书将主管领导批阅后的文件,及时将文件送达公司其他领导或有关部门轮阅,并做好文件传阅记录。

  4、文件送传后各部门应及时办理相关事宜,处理完毕应在文件传阅单上签署意见,由文书负责督促和催办。

  5、文件处理完毕应及时交回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应完整无误地按收文编号保存,并于下年度初将文件整理成册,移交档案室归档。

  6、公司领导及有关部门派员参加各类会议时收到的文件应移交综合办公室。各部门收到所属范围内的各类文件时应在第一时间内移交综合办公室。

  7发文管理。凡是以公司名义发出的文件、通告、决议、请示、报告、编写的会议记录,均属发文范围。

  8、发文先由主办部门用黑色水笔拟稿,移交综合办公室核稿。填制文件签发单,按公司统一编号、登记后提交公司主管领导签发。需要时经其他领导和部门会签。

  9、综合办公室建立公司发文登记册,登记文件基本信息如文件名称、文件编号、发文日期及主送、抄送、抄报单位。

  10、文件签发完毕后交文印室打印,文件稿首页需用统一的公司红头文件纸。

  11、文件打印清样由拟稿人核对无误后,复印并加盖公司公章。

  12、已签发文件原稿、文件签发单、文件原件由综合办公室文书按文件编号顺序完整保存并定期整理移交档案室归档。

  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使用暂行规定

  1、本规定所称印章,指公司公章、部门章、财务专用章、技术专用章、预决算专用章、资料专用章等;证书指企业营业执照(含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含副本)等;证明文件指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等。

  2、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均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发放,各部门、各子公司、按实际需要由负责人向综合办公室办理领用手续后领取。

  3、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应该确实做到按规定使用,指定专人妥加保管,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直接对其的保管使用负领导和督促责任。

  4、禁止部门、各子公司利用领取的印章、证书擅自为他人提供各类担保;禁止利用证书卖标、串标或将证书出借给他人使用;禁止超越专业用途使用各类专用章;禁止将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用于与本企业生产经营无直接联系的任何活动。

  5、不得超越权限使用印章,不得用分公司章对外签订工程合同,外地偏远地区分公司因特殊原因确需使用的,应事先征得公司合同主管部门书面同意。

  6、财务用印章,应严格按财务制度执行,实行相关印章分别专人保管制度。

  7、各部门、各子公司负责人职务变更调动,或机构设置变更、撤销原领用人应将原领取的一切印章、证书及证明文件全部及时交还公司综合办公室,由综合办公室另行办理手续发

  放,不得迟延不交。

  8、领用人如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公司“员工奖惩制度”实施处罚;给企业造成经济名誉损失的.,承担相应经济赔偿责任,公司对此保留永久追溯的权利。由此触犯刑律的,依法律规定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及附带民事责任。

  9、为承接业务,向社会各界及有关建设单位宣传、推介本公司工程业绩,由公司综合办公室统一印制荣誉集锦,各部门因业务承接之需,可向综合办公室领取,公司収回成本费。

公司管理制度8

  一、成立员工行为规范考核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

  物流控股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行政事务部。

  二、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在职职工。

  三、检查内容

  根据员工行为规范内容检查相关事项。(附:员工行为规范)

  四、处罚标准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实行定期和不定期抽查,对抽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员工行为规范的现象考核如下:

  1、职工工作时间迟到早退3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50元,迟到早退30分钟至60分钟内的1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旷工1天(不足1天的按1天计算)不予支付半月效益工资,2天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3天不予支付季效益工资,3天以上不予支付年效益工资。

  2、上班脱岗、窜岗、睡岗、私自外出、玩游戏、上网炒股、因私网购、观看与工作无关娱乐视频、干私活,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季度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3、上班期间饮酒、打架斗殴,首次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400元。1年中有2次违反同类规定的,不予支付当事人当季效益工资。1年中有2次以上或被上级机关查处有以上违规行为的,给予待岗处理。

  4、因未关好门窗、未关掉电源、办公室未锁门等,但未造成损失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若无法确认当事人的由部门承担相应责任)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根据损失情况予以赔偿。

  5、因公外出时,无故造成通讯不畅,未造成损失但影响工作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造成损失的,还应根据情况酌情赔偿。

  6、因接待来客、电话礼仪、语言交流、名片递接不规范,被客户投诉,经查实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对公司产生损失、造成不良影响,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7、因电脑使用不当,电子邮件使用不当,文件管理不当,记录、证据等保存不当,造成公司文件时间延误、信息泄密等,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造成损失的,视情节严重程度研究决定。

  8、不按规定时间就餐,不文明就餐,影响公司形象的,发现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并进行严肃处理,在公司范围内通报批评。

  9、在上班时间、公司开展集体活动等场合,职工未按公司要求着装的,一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0、无故不参加会议或者培训,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200元;让他人代签到,或者迟到早退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100元;手机铃声未关闭、会场接听电话、随意进出会场、会议中喧哗影响他人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1、在禁烟场所抽烟的,1次不予支付当事人当月效益工资50元。

  12、职工如有以下行为,进行待岗处理:

  (1)在公司范围内竞争未能上岗、不参加竞争上岗或参加竞争上岗后评比不合格的职工,按待岗处理,待岗时间直到竞争上岗为止。

  (2)在公司管理中不服从工作分配,无理取闹,影响公司或部门正常生产工作秩序的待岗1—3个月。

  (3)经有关部门查实,有其它违法乱纪行为不够刑事处理的或被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的,待岗6—9个月。

  (4)不按组织程序反映问题或违反《江苏省信访条例》第二十条规定组织群众上访的,待岗1—3个月。

  (5)当班期间违反劳动纪律,窜岗、睡岗、迟到、早退、干私活、打牌、喝酒、玩游戏,被上级单位查处的待岗1—3个月。

  (6)经查实发现有敲诈勒索客户行为的,待岗3—6个月。如造成经济损失,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另行处理。

  (7)不履行工作职责,给公司正常生产经营造成经济损失或造成严重影响的,待岗3—6个月。

  (8)旷工1—3天的',待岗1—3个月;旷工3—6天的,待岗3—6个月;旷工6天以上的待岗1年。

  (9)经查实弄虚作假、无故请病假的,待岗1—3个月。

  (10)不服从行为规范考核的待岗1—3个月。

  职工待岗视情节轻重设定待岗时间,待岗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待岗期间完成单位安排正常工作,按连云港市最低工资标准支付薪酬。职工待岗结束后不服从公司安排或不能胜任工作岗位的,单位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五、分级负责制

  员工行为规范考核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

  1、职工被上级单位查处违反纪律行为造成公司不良影响的,追究控股公司主管领导、分管领导、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及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控股公司主管领导不予支付1000元当年效益工资、分管领导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所属分(子)公司负责人1000元、副职800元、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800元、部门负责人1000元。同类事项被上级单位再次查处的,当事人处罚翻倍。

  2、职工被公司查处违反纪律行为的(行为范围为第四章第1—3条规定),追究当事人所属控股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副职、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部门负责人的领导责任。具体处罚:所属控股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或分(子)公司负责人不予支付当月效益工资200元、分(子)公司副职100元、分(子)公司职能管理部门负责人100元、部门负责人200元。

  六、其它事项

  1、原管理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按本规定执行。

  2、本规定未尽事宜,按上级文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或办法执行。无管理制度和办法参考的,经公司研究确定。

  3、行为规范被考核违规的人员不得参加当年度评优。

  4、各分子公司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5、本规定解释权归公司员工行为规范考核工作小组。

  6、本规定经民主程序审议通过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9

  办公室是公司对外联络的中心枢纽,是展现公司形象的一个重要窗口,全体员工均须遵守办公室的有关规定。

  第一条 按时上下班,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佩戴工作牌;

  第二条 办公室内须保持肃静,办公时要端正坐姿,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在楼梯处停留会话,办公时间不准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第三条 严禁上班期间在办公室打牌、下棋、赌博,未经他人允许,不准随意翻阅他人办公资料,更换台、凳、电话等,违者视情节轻重作出处理;

  第四条 文明接听电话,不得借办公电话谈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做好电话记录,及时做好请示汇报,如私自打国内国际长途或用电话打与工作无关的信息台等,一经查实,个人除需承担相关电话费用外,并加罚20元/次;

  第五条 严禁串岗或群聚聊天,影响他人工作;

  第六条 注意保持办公室的环境卫生,保持办公室墙面及隔板玻璃的'清洁,不得随地吐痰、乱丢杂物;办公用品、文件资料、器具等须摆放整齐,衣物、箱架、雨衣(伞)、头盔等私人物品必须放到更衣室,下班后应整理好桌面物品,严禁乱摆乱放;

  第七条 办公室内严禁吸烟,严禁将烟头扔进纸篓,违者罚款10元/次;

  第八条 办公室内的各种设施(包括空调、排气扇、水龙头、灯管、电话、电脑等)未经同意不准随意拆装,如出现故障须及时通知维修人员维修,凡擅自拆装或者人为损坏的,须照价赔偿;

  第九条 热情接待来访客户等外来人员,言行大方,注意维护公司形象;

  第十条 下班后要关好门窗,关闭空调、灯管、电脑等电源,最后离开办公室的人员,要检查电源关闭情况等;

  第十一条 严格按照夜班值班表值班,如需调换,应提前一天向分管副总、总经理申请,同意后,方可调换,不得无故不值夜班;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10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公司有关各项规章制度,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团队合作和团队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三、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四、实行“岗薪制”记时记件制的分配制度,为不同岗位的员工提供不同的薪资。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公司管理制度11

  为保证本公司在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正常的经济活动,加强自身管理,树立良好的公司形象,根据《广告法》的规定,制定以下四项制度。

  一、广告业务承接登记制度

  公司对承接的广告业务应先指定专人负责登记,并根据广告的内容和广告客户提出的宣传要求,按照广告法第二十四条、第三十四条规定,收取以下广告证明。

  1、营业执照以及其他生产、经营资格的证明文件;

  2、质量检验机构对广告中有关商品质量内容出具的证明文件:

  3、确认广告内容真实性的其他证明文件:

  4、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应当进行审查的广告,应提供广告审查机关批准文件。

  没有提交广告证明的,公司登记员须向广告客户索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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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广告业务审核制度

  登记并收取了广告证明之后,由公司审查人员进行审查。根据《广告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查验有关证明文件,核实广告内容,广告审查人员要把广告内容、广告证明和广告管理法规进行对照和全面审查。

  广告审查的内容:

  1、审查广告客户的主体资格是否合法。内容是否符合《广告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广告客户是否真实合法的组织。

  2、审查广告是否真实。

  依据《广告法》第三条、第四条规定,应注意审查以下几个方面内容:

  a、广告的语言文字要真实,画面表现也要真实,广告构思符合客观事实。

  b、注意广告中有无虚构或隐瞒事实真相,夸大宣传。

  c、广告内容不得使消费者产生误解,以致误导消费。

  3、审查广告的合法性。注意广告内容和广告表现形式是否合法。

  a、审查广告中有无广告管理法规规定禁止出现的内容,也就是广告中有无涉及到《广告法》第七条、第八条、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第十九条、第三十二条等规定中禁止出现的情形。

  b、审查广告宣传的`表现形式是否合法,根据《广告法》第十三条规定,不得以新闻报导形式发布广告。

  c、审查承揽的广告是否是规定禁止使用的媒介,是否违反《广告法》中第十八条规定。

  d、审查广告是否违反其它法律、法规规定。在审查时,有疑问的,审查人员应主动向广告监督部门征求意见,了解有关规定。

  e、审查人员审查后提出审查意见,交复查人员进行复查。

  4、复查。

  广告负责人或广告复审人员对广告和广告证明复查,确认手续齐全的,由负责人签字,并指定专人负责,向工商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广告的审批手续后,方可投入制作。确认手续不全的交由审查人员通知广告客户补充提交证明或不予承接。

  三、广告合同管理制度

  1、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应领会依法签订广告合同的意见

  2、在签订广告合同中,必须做到认真细致,明确各方面的权利、义务。一方面是维护广告市场正常秩序的保证,另一方面也是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不受损害的必要措施。

  3、广告合同管理人员必须认真做好如下广告合同的内容和种类:

  内容:a、数量或质量;b、价款或酬金;c、履行的期限、地点、方式;d、违约责任;e、纠纷的解决方式

  种类:a、广告发布业务合同;b、广告制作合同;c、广告市场调查合同;d、广告代理协议书。

  四、广告档案管理制度

  1、广告档案管理人员应有高度责任感,认真负责管理好广告档案

  2、广告档案是广告活动当事人分类保存的广告样件及相关证明、文件和资料,广告档案管理人员应该管理好如下内容:

  a、设计、制作、代理、发布的广告样件;

  b、广告合同;

  c、承接登记记录;

  d、全部有关证明文件和有其有效复制件;

  e、广告审查员和审查意见;

  f、在条件许可下争取建立发布效果及反馈的记录;

  g、其他与该广告有关的文件资料。

  3、定期档案检查、清点、归纳、妥善保管,方便查阅。

  4、广告档案资料保存时间一般自广告最后发布之日起保存两年。

公司管理制度12

  1、依照快递公司要求,负责日常收件、送件等工作、快递员需要做到安全、准时收送快件,及时返回货款;

  2、负责对客户快件不受损失,确保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指导客户填写相关资料并及时取回;

  3、整理并呈递相关业务单据和资料;

  4、快递员工作职责还需要对客户的关系进行维护,以及客户咨询的处理和意见的反馈;

  5、快递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6、快递员工作职责还需要包括开拓新市场、发展新的客户;

  7、快递员还需要有对突发事件进行处理的能力;

公司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加强保安工作管理,落实保安工作职责,维护正常的生产与工作秩序,保障公司安全,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保安工作的管理。

  3作息时间

  白班:7:00-19:00晚班19:00-7:00

  工作时长为12小时,采取轮班制,星期天转班。

  4职责

  4.1严格遵守、执行的各项规章制度。

  4.2上岗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仪表庄重,文明执勤,随身携带、开启对讲机,确保通讯畅通。

  4.3严格执行门卫制度,严守岗位纪律,上岗必须做好巡逻,勤检查、不脱岗、不串岗、不睡岗、不擅自调岗,不准喝酒、不准看书看报,不准收听半导体和电视机,不准动用扣留物品,严禁监守自盗,在上岗值班期间,若因自己的失误造成事故的,要追究责任。

  4.4坚持原则,办事公道,不打人骂人,说话和气,按的有关制度接待宾客,礼貌的回答宾客的询问。

  4.5严格把好人员、货物进出关,维护秩序,职工的安全。

  4.6熟练掌握内安全防范情况及安全报警设施如消防栓,灭火器材,报警器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4.7认真做好上岗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如遇接班一方未按时到位,当班一方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

  4.8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治安灾害事故,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协助处理。

  4.9观察内部和外围动静,如发现各种违法犯罪分子要勇于抓获,一旦发生案情,要迅速保护好现场,并及时报告领导及公安机关,配合公安机关侦破案件。

  4.10加强自身建设,保安之间团结一致,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树立大团结的`意识。

  4.11保持监控室和值班室的清洁干净,天天打扫,窗明地净。

  4.12服从领导安排,完成领导交办任务。

  5岗位操作及要求

  5.1交接岗

  5.1.1每日上午7:00时和晚上19:00时为交接岗。

  5.1.2交接岗时将当班所接纳物品清点清楚,以及夜班所发生的情况未得到解决的需书面汇报。检查值班室内外的卫生状况,地面无纸屑,桌面无杂物,整齐清洁。

  5.2执勤

  5.2.1白班必须有一人站岗。

  5.2.2值勤时做到遇见领导立岗,检查物品立岗,外来人员进出立岗。

  5.2.3门卫室值勤时,应做到坐姿端正,做好接待工作,值勤期间不看书报电视,听收音机。不与无关人员聊天,劝阻无关人员不要在门卫室寄存物品或打电话,禁止打瞌睡。

  5.2.4维持门口秩序,使之保持畅通。

  5.2.5熟记消防,报警,救护及内部联系电话。

  5.3巡逻

  5.3.1每天按照巡检制度定时轮流巡逻。

  5.3.2巡逻时思想集中,保持高度警惕,不吸烟,不与无关人员闲聊,并将每一点所发生情况记录清楚,巡逻时做到勤走动,勤思考,勤观察。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5.3.3白天主要对车间、办公区巡逻;夜晚要加强对厂区、宿舍区、办公区进行检查.

  6附则

  6.1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办公室。若内容需修改,会另行通知。

  6.2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颁布实施。

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保卫科负责对公司和园区的安全防火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做好义务消防队的'组织建设和业务训练,开展经常性防火宣传;

  第二条 消防器材的更换、维修和配置,由保卫科统一负责,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调换;

  第三条 在无火警的情况下,任何人不得擅自动用消防器材,违者予以批评教育,如损坏照价赔偿,情节严重的要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条 公司消防器材的购置、更换、维修及灭火器的定期检查,由保卫科负责统一安排,各科室给予密切配合;

  第五条 由专职保安负责日常安全防火检查,如发现隐患要及时向保卫科长汇报,采取相应措施妥善处理;

  第六条 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业户,严禁使用明火、电炉。电器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防火规定;

公司管理制度15

  小公司管理制度(一)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纲。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营销、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五、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六、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七、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小公司管理制度(二)

  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XXX一人出资设立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XXXX有限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XX市XX区XX路XX号XX室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生产、加工、销售针纺织品、服装、服装辅料、家纺制品、纺织原料(以上经营范围以工商部门核定为准)。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拾万元,由股东一次足额缴纳额。

  公司增加、减少及转让注册资本,由股东作出协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还应当自作出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三十日内在报纸上至少公告一次,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律规定的最低限额。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应依法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股东只能投资设立一个一人有限责任公司。

  第四章 股东的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

  第五条 股东的姓名、出资方式及出资额如下:

  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出资方式 出资额 出资时间

  XXX 130602640913*** 货币 人民币10万元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股东的权利和义务

  第七条 股东享有如下权利:

  (1) 了解公司经营状况和财务状况;

  (2) 选举和被选举为执行董事;

  (3) 依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获取股利并转让;

  (4) 公司终止后,依法分得公司的剩余财产;

  (5) 有权查阅股东决议记录和公司财务报告;

  第八条 股东承担以下义务:

  (1) 遵守公司章程;

  (2) 按期缴纳所认缴的出资;

  (3) 依其所认缴的出资额承担公司的债务;

  (4) 在公司办理登记注册手续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九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 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

  (3) 选举和更换监事,决定监事的报酬事项;

  (4) 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 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6)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7)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8)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9) 对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

  (10) 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

  (11) 修改公司章程;

  股东作出上述决定时,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人,执行董事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股东负责,由股东推荐产生。执行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执行董事在任期届满前,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第十一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向股东报告工作;

  (2) 执行股东的决议;

  (3)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4)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5)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6)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7)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8)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9)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10)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1)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1名,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决议;

  (2)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7)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8) 执行董事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公司股东推荐产生。监事对股东负责,监事任期每届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 检查公司财务;

  (2) 对执行董事、经理行使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 当执行董事、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经理予以纠正。

  (4) 向股东提出提案;

  (5)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6)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执行董事、经理、财务负责人不得兼任公司监事。

  第七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五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财务会计报告应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于第二年三月三十一日前送交股东。

  第十六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十七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八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十八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拾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 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2) 股东决议解散;

  (3) 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4) 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5) 人民法院依照公司法的规定予以解散。

  第二十条 公司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九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一条 公司根据需要或涉及公司登记事项变更的可修改公司章程,修改后的公司章程不得与法律、法规相抵触,修改公司章程应由股东作出决议。修改后的公司章程应送原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做变更登记。

  第二十二条 公司章程的解释权属于股东。

  第二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四条 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由股东订立,自公司设立之日起生效的。

  第二十六条 本章程一式叁份,股东一份,公司留存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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