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优秀)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贷款公司、客户的合法权益,规范贷款公司的行为,加强监督管理,保障贷款公司稳健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贷款公司是指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批准,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在农村地区设立的专门为县域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提供贷款服务的非银行业金融机构。
贷款公司是由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全额出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三条贷款公司是独立的企业法人,享有由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依法享有民事权利,并以全部法人财产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贷款公司的投资人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第四条贷款公司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自主经营,自担风险,自负盈亏,自我约束。
第五条贷款公司依法开展业务,不受任何单位和个人的干涉。
第六条贷款公司应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执行国家金融方针和政策,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机构的设立
第七条贷款公司的名称由行政区划、字号、行业、组织形式依次组成,其中行政区划指县级行政区划的名称或地名。
第八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符合规定的章程;
(二)注册资本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为实收货币资本,由投资人一次足额缴纳;
(三)有具备任职专业知识和业务工作经验的高级管理人员;
(四)有具备相应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的工作人员;
(五)有必需的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
(六)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措施和与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七)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九条设立贷款公司,其投资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投资人为境内商业银行或农村合作银行;
(二)资产规模不低于50亿元人民币;
(三)公司治理良好,内部控制健全有效;
(四)主要审慎监管指标符合监管要求;
(五)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
第十条设立贷款公司应当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第十一条筹建贷款公司,申请人应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筹建申请书;
(二)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筹建方案;
(四)筹建人员名单及简历;
(五)非贷款公司设立地的投资人应提供最近两年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以及该投资人注册地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书面意见;
(六)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材料。
第十二条贷款公司的筹建期最长为自批准决定之日起6个月。筹建期内达到开业条件的,申请人可提交开业申请。
贷款公司申请开业,申请人应当提交下列文件、材料:
(一)开业申请书;
(二)筹建工作报告;
(三)章程草案;
(四)法定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
(五)拟任高级管理人员的备案材料;
(六)营业场所所有权或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七)公安、消防部门对营业场所出具的安全、消防设施合格证明;
(八)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资料。
第十三条贷款公司的筹建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银监局审查并决定。银监局自收到完整申请材料或自受理之日起4个月内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书面决定。
贷款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四条贷款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县域内设立分公司。分公司的设立需经筹建和开业两个阶段。
贷款公司分公司的筹建方案,应事先报监管办事处备案。未设监管办事处的,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贷款公司在分公司筹建方案备案后即可开展筹建工作。分公司的开业申请,由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受理、审查并决定,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自受理之日起2个月内作出核准或不予核准的决定。
第十五条经核准开业的贷款公司及其分公司,由决定机关颁发金融许可证,并凭金融许可证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第三章组织机构和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贷款公司可不设立董事会、监事会,但必须建立健全经营管理机制和监督机制。投资人可委派监督人员,也可聘请外部机构履行监督职能。
第十七条贷款公司的经营管理层由投资人自行决定,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
第十八条贷款公司章程由投资人制定和修改,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审查并核准。
第十九条贷款公司董事会负责制订经营方针和业务发展计划,未设董事会的,由经营管理层制订,并经投资人决定后组织实施。
第二十条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贷款公司可经营下列业务:
(一)办理各项贷款;
(二)办理票据贴现;
(三)办理资产转让;
(四)办理贷款项下的结算;
(五)经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的其他资产业务。贷款公司不得吸收公众存款。
第二十一条贷款公司的营运资金为实收资本和向投资人的借款。
第二十二条贷款公司开展业务,必须坚持为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服务的经营宗旨,贷款的投向主要用于支持农民、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
第二十三条贷款公司发放贷款应当坚持小额、分散的原则,提高贷款覆盖面,防止贷款过度集中。贷款公司对同一借款人的贷款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0%;对单一集团企业客户的授信余额不得超过资本净额的'15%。
第二十四条贷款公司应当加强贷款风险管理,建立科学的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增强风险的识别和管理能力,提高贷款质量。
第二十五条贷款公司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审慎、规范的资产分类制度和资本补充、约束机制,准确划分资产质量,充分计提呆账准备,真实反映经营成果,确保资本充足率在任何时点不低于8%,资产损失准备充足率不低于100%。
第二十六条贷款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对内部控制执行情况进行检查、评价,并对内部控制的薄弱环节进行纠正和完善,确保依法合规经营。
第二十七条贷款公司执行国家统一的金融企业财务会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健全贷款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第二十八条贷款公司应当真实记录并全面反映其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编制年度财务会计报告,并由投资人聘请具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进行审计。审计报告须报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备案。
第二十九条贷款公司应当按规定向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报送会计报告、统计报表及其他资料,并对报告、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十条贷款公司应当建立信息披露制度,及时披露年度经营情况、重大事项等信息。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三十一条贷款公司开展业务,依法接受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监督管理,与投资人实施并表监管。
第三十二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对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率、不良贷款率、风险管理、内部控制、风险集中、关联交易等实施持续、动态监管。
第三十三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根据贷款公司资本充足状况和资产质量状况,适时采取下列监管措施:
(一)对资本充足率大于8%,且不良贷款率在5%以下的,可适当减少检查频率,支持其稳健发展;
(二)对资本充足率低于8%、大于4%,或不良贷款率在5%以上的,要加大非现场监管和现场检查力度,并督促其限期补充资本、改善资产质量;
(三)对资本充足率降至4%以下,或不良贷款率高于15%的,适时采取责令其调整高级管理人员、停办所有业务、限期重组等措施;
(四)对限期内不能实现有效重组、资本充足率降至2%以下的,应责令投资人适时接管或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予以撤销。
第三十四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对贷款公司的资本充足状况、资产质量以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评价,督促其完善资本补充机制、贷款管理制度及内部控制,加强风险管理
第三十五条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要求投资人加强对贷款公司的监督检查,定期对其资产质量进行审计,对其贷款授权授信制度、信贷管理流程和内部控制体系进行评估,有权根据贷款公司的运行情况要求投资人追加补充资本,确保贷款公司稳健运行。
第三十六条贷款公司违反本规定的,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有权采取风险提示、约见谈话、监管质询、责令停办业务等措施,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防范资产风险。
第三十七条贷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在业务经营和管理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的,由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实施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八条贷款公司及其工作人员对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提请行政复议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第五章机构变更与终止
第三十九条贷款公司有下列变更事项之一的,需经银监分局或所在城市银监局批准:
(一)变更名称;
(二)变更注册资本;
(三)变更住所;
(四)修改章程;
(五)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其他变更事项。
第四十条贷款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申请解散:
(一)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分立、合并需要解散。
第四十一条贷款公司解散的,由其投资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实施。
第四十二条贷款公司因解散、被撤销而终止的,应当向发证机关缴回金融许可证,并及时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登记,并予以公告。
第六章附则
第四十三条本规定所称农村地区,是指中西部、东北和海南省县(市)及县(市)以下地区,以及其他省(区、市)的国定贫困县和省定贫困县及县以下地区。
第四十四条外资金融机构在农村地区设立贷款公司,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四十五条本规定未尽事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规定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2
一、遵纪守法律法规及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
二、比其他员工提前30分钟到岗,提前做好卫生清理;下午做好卫生清扫工作提前30分钟下班。
三、认真履行职责,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旷工离岗,不做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四、对公共环境易脏部位如楼梯台阶、卫生间,及会议室、洽谈室等重要部位做到及时清理。
五、仪表整洁、精神饱满、文明服务,礼貌待人。
六、爱岗敬业,服务态度端正,有较强的奉献精神。
七、工作时间不准脱岗、串岗、大声喧哗等。
八、未经许可,不得擅入其他办公区域。
九、服从上级领导、团结同事、互相帮助。
十、爱护公物,记录每日卫生洁具的消耗量。
十一、遵守公司考勤制度和保洁操作程序。
十二、爱岗敬业,在规定时间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本制度解释权归公司总经办所有,经总经理批准颁行。
公司管理制度3
1目的
对生产产品的工作现场进行管理,保持生产设施处于清洁、整齐、有序的状态,并持续不断地改进工作环境的条件,以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效率,为确保产品质量创造条件。
2范围
适用于与公司产品质量有关的办公场所、生产现场、车间、仓储和厂房区域等工作环境的控制管理。
3职责
各单位、部门负责本单位相关生产现场、办公场地、厂房区域等的工作环境执行、维持和管理。
4工作程序
4.1为确保公司的工作环境对人员的能动性、满意程度和绩效/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以提高公司生产、经营的业绩,各单位、部门应对产品生产现场的工作环境和员工生活的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2各单位、部门应识别和确定对产品质量及其实现过程有影响的工作环境,并按照工艺要求,对工作环境进行策划和规划。
4.3各单位、部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确定并管理为实现产品符合性所需的工作环境中人和物的因素,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确定并提供必须的作业场所,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应包括:
4.3.1创造性的工作方法和更多的参与机会,以发挥公司内人员的潜力;
4.3.2设备设施的.管理,并力求提高设备的效率和安全性;
4.3.3 提供适宜的劳保和防护用品;
4.3.4工作场所的位置;
4.3.5与社会的相互影响;
4.3.6热度、湿度、光线、空气流动;
4.3.7卫生、清洁度、噪声、振动、防静电和污染。
4.4工作环境区域划分: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的工作区域使用情况划分内部各部门的工作环境责任区域,明确各部门工作环境责任区域的负责人员,并赋予其职责和权限。
4.5工作环境的维护
各区域负责人负责对工作环境进行保持维护以达到生产经营的需要,可通过使用看板管理、目视管理、定置管理和7S管理等各种方法实现。
4.6工作环境的监督检查
各单位、部门根据各单位内部实际情况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对照前期策划的工作环境要求对其内部工作环境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不符合事项按相关程序文件要求由缺失责任单位进行原因分析和提出纠正/预防措施,并对其执行的纠正/预防措施的效果进行确认、验证,直至其符合规定要求。
4.7工作区域环境要求
工作区域环境要求应符合《机械制造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规范》(AQ/T 7009-20xx)要求,主要包括:
4.7.1通道的环境要求:
a)通道宽度要求:
1)人行安全通道宽度宜大于0.8,分割线应清晰、准确;
2)车行道宽度应大于3.5m;
3)专供叉车通行的单行道应大于2m。
b)通道规划的颜色要求:
1)通道线颜色:黄色;
2)通道线表示法:用黄色胶带粘贴或黄色油漆涂刷。
c)通道的其它要求:
1)尽量避免弯角,考搬运物品的方式采取最短距离;
2)通道的交叉处尽量使其直角;
3)左右视线不佳的道路交叉处尽量予以避免;
4)在通道上不可停留和存放任何物品;
5)要时常保持通道地面干净,有油污时应立即清除;
6)安全出口必须畅通,不可堵塞,并且要有“安全出口”标示。
4.7.2工作场所的环境要求:
a)使用清扫工具定时清扫工作场所的地面、塑料板、工作台、机器设备、测量设备等;
b)工作场所内不可放置3日内不使用的物料;
c)易损零件、产品或材料应将其置于容器或存放设施内,不可直接将其置于地面上,并且对其要有一定的标识;
d)零件、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不可掉于地上;
e)经常清理地面,使其清洁、干净,不可有油渍(油污)或水渍;
f)消防栓、配电柜与公告栏前均不可有障碍物;
g)工作场所内不可有“没有必要”的架子或障屏影响现场的视野;
h)车间现场车行道、人行道及安全通道要畅通,地面应平整无破损;
i)地面、墙壁、工具箱内外,工作台上下,机床内外均需保持整洁,无散落套圈,机床周围不准放置与本机台无关的物品;
j)检测仪器、器具、标准件应放置有序,位置适当,便于使用和操作,防止变形和工序磕碰伤;
k)工位器具(工具箱、工作台、在制品塑料/筐板等)均需按规定位置摆放,不能超出规定的标准线;
l)工序间产品要摆放整齐,在加工摆放过程中要轻拿轻放,防止磕碰受损,并及时交检;
m)生产现场严禁吃零食,吃饭,看书刊杂志,不准将雨具带入生产车间;
n)厂区内严禁吸烟,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垃圾;
o)生产现场不准穿拖鞋,不准穿高跟鞋,穿好工作服,不可放置私人物品(可在某区域集中放置);
p)对暂时不用的物品,全部清理出生产现场。
4.7.3工作区域的标示要求:
a)区域线的颜色规定:
1)合格区:绿色油漆或绿色胶带,5cm宽;
2)不合格区,可疑品区或安全警戒线:红色油漆或红色胶带,5cm宽;
3)待检验区域、定位线或通道线等:黄色油漆或黄色胶带,5cm宽;
4)办公区、工作区、作业区域,待作业品区域等:白色油漆或白色胶带,5cm宽。
b)区域定义:
1)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2)不合格区:指专用来存放本制程检验员判定为不符合检验标准及规定要求之物品存放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3)可疑品区:指专用来存放因无标识或标识不完整而无法辨别产品名称种类或无法明确产品状态(合格或不合格)之产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4)待检验区:指专用来存放等待本制程检验员检验的物品的区域,其区域大小可视场需要所而定;
5)暂存放区:指因需流入下一流程或等待电梯或等待出货等物品暂时存放的区域,暂放时间限为一周内,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6)×作业区:指某一流程正在或即将作业的区域,如进货检验区等,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
7)×放置区:指用来定位某些非质量体系类物品的区域,为了现场的整体美观,其区域大小可视场所需要而定,如清洁用具放置区、文件柜放置区、报废产品放置区等。
4.7.4仓库、储存室的环境要求:
a)仓库、储存室须有管理责任者的标示,仓库、储存室管理员对所保管的物品应按“先进先出”原则进行领发作业,并确保其“帐、物、卡一致”;
b)光线的照明亮度应适适宜,且仓库、储存的区域应通风、不积水、不潮湿、干净、整齐;
c)必要时,仓库、储存室需有贮存平面布置图标示,其内储存、存放的物料、材料等应以标签、标识牌等作明确的标识;
d)仓库、储存室存放的物品、材料如以纸箱储存,须有叠放高度的限制;
e)对仓库、储存室所存放的易燃易爆、有毒物品、危险物品、化学药品等储存须以明显的标识牌进行标示,并对其予以隔离、防潮及采取各种安全防护措施;
f)贮存区或其料架上不允许有好几种材料、零件、配件等混淆放在一起;
g)按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定期对仓库、储存室等内材料进行盘点和检查,清理呆料和已经生锈变质过期的材料;
h)贮存区料架上不准存放呆料、废料或其他非材料的物品;
i)已生锈或变质的材料或零件、配件不准放置于贮存区内或其料架上。
4.7.5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管理的环境要求:
a)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管理规定:如编号、目录、存放处定位;
b)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须有专用的文件柜,并有管理责任者之标示;
c)文件档案实行目视管理,让人能随时使用;
d)图纸、合同资料及文件/资料等保管须有目录、有次序、且整齐,让人很快能使用;
e)个人资料(卷宗)不可放在共用文件柜内。
4.7.6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的环境管理要求:
a)生产现场各单位的机器设备摆放必须整齐、干净;
b)建立机器、设备的责任保养制度(包括:机器、设备的一级保养、二级保养制度),并定期检查机器、设备润滑系统、油压系统、空压系统、电气系统等;每一台设备都要有保养记录,设备使用者及管理者均需作明确标示;
c)建立机器、设备的操作指导书,要求所有人员按规定对机器、设备进行操作,并扫除一切异常现象;
d)不可有短期内(二周内)不使用之设备存放于生产现场,如有则需以“停用”等标牌进行标识。
4.7.7实验室工作环境管理要求
a)实验室必须按防火、防灾害事故的要求,建立健全实验室负责人为责任人的管理机制;
b)实验室内的电气设备使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动力电源严禁与照明线共用,谨防因超负荷用电着火;
c)定期检查仪器设备,保持仪器设备性能良好,贵重仪器设备应设专人负责妥善管理;
d)实验室内非因工作需要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注重防火防爆;
e)实验室门锁钥匙要落实专人管理,严防丢失、配制。严禁挪用、损坏实验室内的消防设施和器材;
f)保持室内清洁、整齐,工作结束后,关闭所有用电设备、设施,注意关好门窗,方可离人。
4.7.8用电安全管理
a)配电房管理
1)非有关人员不得进入配电房;
2)高压电房只准合格电工操作,并严格按照电工操作规程进行,经常监视变电房和低压室运行情况,并做好记录。发生故障由电工处理;
3)变电室接地检查每年自行进行一次。避雷器每年请指定认可机构检测一次;
4)配电房操作,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执行。
b)生产过程用电管理
1)每台生产设备开机送电前,要检查所开设备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闸送电;
2)设备使用完毕,长期不用或下班时,要断开电源开关;
3)有接地要求的设备,使用前一定要接地,使用者要经常检查接地线两端接触金属的情况;
4)电气设备发生故障时,要立即通知电工,不得私自处理;
5)屏柜调试过程中应按照要求将屏柜接地。
4.7.9饮食管理要求
a)地面、台面、用具及就餐环境管理要求
1)每天工作结束应及时打扫地面、地沟、台面,不留死角;
2)定期对食堂各个功能间进行彻底清洁大扫除,包括:墙面、地面、餐饮具、公用具、案台面、冰箱(柜)内外壁等,保持干净整洁,特别是放假结束后的食堂清洁卫生;
3)餐桌应当餐前擦净,餐后除油清洗干净,桌面、桌腿及各部位无灰尘、无油腻感。应当有专用于擦餐桌的抹布,抹布应当保持干净,定期更换;
4)餐厅地面、墙壁、门窗、灯具、暖气、空调机清洁整齐;
5)餐厅安装灭蝇灯、紫外线灯、门帘、风幕及其他防菌、防蝇、防鼠、防尘等措施;
6)使用的各种工具、容器或机械用后要及时清洗消毒,摆放整齐,放于原位;
7)配餐过程快餐公司职工服装要求整洁,挂胸牌,戴帽子、口罩、手套;
8)运餐车辆要求清洁,盛装饭、菜、汤的器具必须加盖或用保鲜薄膜包裹,严禁人货混载;
9)全体员工就餐时应保持就餐环境的清洁卫生;
10)各加工产生的废料、废弃物及泔水等应存放在加盖的垃圾桶内,并及时清理运走,清理后的垃圾桶应里外清洁不遗留食物残渣;
11)饭菜留样48小时,每份重量不低于150克;
12)伙食管理委员会成员参与日常食品卫生安全检查与监督。
b)食品采购和储存管理
1)应当严把食品、原材料采购关。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原材料,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并记录。要相对固定食品、原材料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和便于监督;
2)严禁采购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设立专职仓库保管员,要严格食品入库登记制度。食品入库验收时要检查食品质量、卫生状况、数量、索取有效证件(票记要与食品批号相符);
4)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设备应当保持清洁,无霉斑、鼠迹、苍蝇、蟑螂等;贮存食品、原材料的场所应当通风良好;
5)储藏的食品应隔墙离地,按入库的先后次序、生产日期、分类分架、生熟分开、摆列整齐。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臭味、污秽不洁或超过保存期的食品;
6)储藏场地,要通风良好,温湿度低,门窗、地面、货架清洁整齐;
7)食品储存过程中应采取保质措施,坚持先进先用的原则,切实做好质量检查与质量预报工作,及时处理有变质征兆的食品。
c)饮用水安全管理
1)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内茶水间的开水器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清洗,并做好记录;
2)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一年换水两次,并保存相关记录;
3)运营保障中心负责对公司生活水箱内的水质每年做好水质化验,并保存化验记录。
4.8工作环境管理的实施
4.8.1各单位上班工作前及下班生产结束后,须对其工作区域地面、工作(办公)桌内外、机器设备(包括测量设备)、物料存放区、废料箱及周边环境进行清扫,并在工作过程中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环境整洁有序。
4.8.2必要时,各单位工作区域的环境可以设专人每天进行清扫。
4.8.4外购/外协件、在制品(半成品)、成品、包装材料、不合格品及其他生产废料等必须整齐放置于指定区域,并对其进行标识,严禁将其凌乱堆放,其具体按公司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4.8.4生产所需要的推车、电瓶车、叉车等各类转运工具必须分类停放到存放区,不得随意乱停、乱放。
4.8.5各单位建立工作环境监督检查机制,定期进行检查,对出现的问题进行跟踪整改。
公司管理制度4
一、树立高度的责任心,关心公司的利益,严格片区保洁责任制。树立为公司、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树立良好的行业及企业形象。
二、保洁员工应努力提高自身素质和对公司负责的觉悟,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遵守公司的工作纪律,不迟到、早退,不擅离岗位,如有急事须向直属上级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当值人员不得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三、岗位片区卫生必须达到规定的标准,连续3次未达标者,分别给予警告、过失的处罚。
四、保洁员对商家、客户、甲方人员服务要热情周到,举止端庄,礼貌大方,不得与客户发生争执。
五、当值期间应严格按照公司的规定统一着装,不得穿短裤、背心、超短裙、拖鞋等。
六、保洁员在工作上要坚持原则,团结协作,以礼相待,不得以个人恩怨懈怠工作,不准给同事、设备造成障碍,不准以任何借口扰乱工作秩序。
七、不准私拿公物,私卖废品,一经查实,分别给予罚款并同时辞退;如损坏卫生工具者,要照价赔偿。拾到物品,应及时上交,不得私吞。严令禁止偷窃行为。
八、保洁员必须严格按照《保洁员清洁工作程序》进行工作。
九、保洁员在工作中有权劝阻、制止破坏公共卫生的行为,不能处理、解决时应立即向上级主管汇报,有权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议。
十、保洁员的.入、离职,转岗等人事问题,参照公司人资部的相关规定执行。离职员工离岗时应做到“上不清下不接”,离职员工必须将物品、工具、设备、工作范围交接清楚后,直属主管签字确认,在人资部办理完离职手续后方可离岗。
十一、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的,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公司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如请假未经获批,擅自休假,则视为自动离职。相关规定参照公司人资部相关管理办法执行。
十二、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向直属领导反映,并积极配合领导进行处理。
十三、保洁员在当值期间不得喝酒,高空作业、使用登高器具时必须在使用安全保护措施的情况下方可操作,避免造成安全事故。
公司管理制度5
为了确保混凝土泵车在工作时能达到规定的技术状态、降低维修成本、提高使用的可靠性和寿命、必须认真执行其使用的维修规程。
一、安全操作规程
为了确保混凝土泵车作业的安全性,避免造成人身或设备事故,必须严格遵守下列安全操作规程。
1、场地选择。应尽可能远离高压线等障碍物。
2、作业前的检查。操作台的电源开关应位于“关”的位置;混凝土排量手柄及搅拌装置换向手柄应位于中位。
3、支腿操作。混凝土泵车应水平放置,支撑地面应平坦、坚实,保证工作过程中不下陷。支腿能稳定可靠地支撑整机,并能可靠地锁住。
4、臂架操作。臂架由折叠状态伸展或收回时,必须按照规定顺序进行。臂架的回转操作必须在臂架完全离开臂架托架后进行。在处于暴风雨状态或风力达到8级或8级以上时(风速16~17m/s),不得使用臂架。臂架绝对不能用于起重作业。
5、泵送作业。当开始或停止泵送时,应与在末端软管处的操作人员取得联系;末端软管的弯曲半径不得小于1m,而且不准弯折;在拆开堵塞管道之前,应反泵2~3次,待确认管道内没有剩余压力后再进行拆卸。
6、作业后的检查。臂架应完全收回在臂架支架上;支腿也应完全收回,并插入锁销。操作台的电源开关应处于“关”的位置。
7、蓄能器内只能冲入氮气,不能冲入氧气、氢气等易燃及爆炸危险的气体。
8、紧急关闭按钮。混凝土泵车上有一系列紧急关闭按钮,分别设置在支腿控制阀、有线和无线遥控系统及控制箱上,如遇有紧急情况,只需按下其中的某一个紧急关闭接或就可关闭机器。如果紧急关闭按钮发生故障,在突发危险情况时就不能迅速关闭机器。因此,在每次开始工作之前,必须检查紧急关闭按钮的'功能。当紧急关闭按钮被按下时,机器的电动系统即被切断,导致电磁阀等关闭。如果液压系统产生泄漏,会造成如布料杆下沉等故障现象,此情况不能用按紧急关闭按钮的方法来解决。
二、使用要点
1、混凝土泵车的操作人员需经专业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
2、所泵送的混凝土应满足混凝土泵车的可泵性要求。
3、混凝土泵车泵送工作要点可参照混凝土泵的使用。
4、整机水平放置时所允许的最大倾斜角为3°,更大的水平倾斜角会使布料的转向齿轮超载,并危及机器的稳定性。如果布料杆在移动时其中的某一个支腿或几个支腿曾经离过地,就必须重新设定支腿,直至所有的支腿都能始终可靠的支撑在地面上。
5、为保证布料杆泵送工作处于最佳状态,应做到:
①将1节臂提起45°。
②将布料杆回转180°。
③将2节臂伸展90°。
④伸展3、4、5节臂并呈水平位置。若最后一节布料杆能处于水平位置,对泵送来说是最理想的。如果这节布料杆的位置呈水平状态,那么混凝土的流动速度就会放慢,从而可减少输送管道和末端软管的磨损,当泵送停止时,只有末端软管内的混凝土才会流出来。如果最后一节布料杆呈向下倾斜状态,那么在这部分输送管道内的混凝土就会在自重作用下加速流动,以至在泵送停止时输送管道内的混凝土还会继续流出。
6、泵送停止5min以上时,必须将末端软管内的混凝土排出。否则由于末端软管内的混凝土脱水,再次泵送作业时混凝土就会猛烈的喷出,向四处喷溅,那样末端软管很容易受损。
7、为了改变臂架或混凝土泵车的位置而需要折叠、伸展或收回布料杆时,要先反泵1~2次后再动作,这样可放置在动作时输送管道内的混凝土落下或喷溅。
公司管理制度6
通过公司领导组织学习各项规章制度让我自身的觉悟提高了很多,思想上也升了一个高度。由于平时工作比较繁忙,我抱着干好每天的工作这种思想,面对规章制度疏于学习,对内容也理解不够全面,在这种思想支配下,就萌生了一些自由散漫的思想,通过学习使我更深刻地认识到只有让思想进步才能更好的认识工作的重要性,只有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学习文化、业务知识,才能为公司更好的服务。珍惜今天的工作,如果今天工作不努力,明天只有努力找工作。我要争做一名优秀员工。
如今的我在行政部门任主管一职,主要对社会团体、机关、幼儿园的食品安全配送,在此我要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食品饮食卫生管理,保证从正规渠道进货做到如下几点:
1。检验食品经营者是否具备经营资格。
2。从感观看包装是否完好,无破损、无霉变外漏,看生产是期和保质期是否有伪造或涂改。
3。不采购味道异常刺鼻、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4。采购肉类食品必须索取检疫检验合格证明。
通过学习规章制度让我充分认识到严明的`纪律对一个团队的重要性,制度不仅是指导我们工作的指示灯,更是规范各部门顺利工作的保障,这次深入学习我内心触动很大,纪律的提高是为了提高人人的工作执行力,让每一个员工都有一个积极心态,坚立起强烈的责任意识和进取精神,克服不思进取,把工作做到最好,只有坚持以人为本,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才能打造优秀的团队,才能更好的创造经济。
公司管理制度7
1.认真保管登记银行、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2.管好现金,库存现金不超过规定限额:3000元,当日销售款当日存入银行,不准坐支现金。
3.严格履行借款手续,未经领导批准,不准私自借款,或占用公款,每月开资,必须扣清借款。用款额不超过三仟元可请示主管财经的副总经理批准,三仟元以上必须经总经理批准,特殊情况除外。
4.严格执行报销制度,按规定把好资金支出关,报销手续必须齐全,没有领导审批不予受理。
5.按照有关规定严格支票管理,作好记录,使用支票要经领导审批,一日内督促报销或及时收回。
6.月末主动与会计和银行对帐,必须两帐相符。
7.取送款要注意安全,避免发生意外。
公司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促进公司持续长远的发展,规范部门工作活动,增强员工的组织性、纪律性,提升团队的向心力,切实提高部门工作效率,确保部门工作向着一个良好的方向取得更大的发展,全体员工应当自觉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以公司发展为己任。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在职人员。
三、职责
为本制度执行各部门,执行对本部门员工的管理监督。
1、考勤
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出勤日未打卡的须填写《忘/为打卡单》,并说明原因,但一个月不得超过三次,否则不以出勤论处,须扣除当日工资。
2)公司不允许员工迟到/早退,若迟到/早退,按一定比例在工资中扣除 1-3分钟扣5元/次 4-10分钟扣10元/次 11-30分钟扣20元/次 30分钟以上扣半天工资/次
3)上班时间
生产部门:公司采用26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10.5小时,白班 8:00—12:00、13:00—18:00、18:30—20:00;晚班20:00—00:00、01:30—8:00,每天上下班需打卡。
员工每半个月转班一次 ,每天必须提前10分钟到现场交接。
管理部门 08:00-12:00 14:00-18:00 18:30-20:00
公司例会每周一、三、五、7:50在公司大门早会不得任何借口请假,迟到旷会罚款10/一次
2、请假
1)请假人员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注明请假原因,特殊情况可先告知各部门分管领导,回公司上班当天须补签请假条。公司职员请假一至二天由各部门分管领导批准即可,请假三天以上必须由各部门分管领导审批后,交由经理批准。请假人员必须在确认请假单已审批完后方算完成请假。班干部、职员以上人员请假须有职务代理人。未按正常流程办理请假手续而私自未上班者,一律作旷工处理。
2)请假单审批完后交人事处,以便核算考勤。
3)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主管写书面报告,经管理部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在一定标准下,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凡未按以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未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4)请长假者到期未能按时上班时,需先向所属部门主管人申请批准,班干部、职员以上级别需报经理批示。如因公司业务或生产需要不能耽搁的,则需在规定的时间返回公司。若无特殊之情形(比如丧亲),公司一律不接受请假请求,并以旷工论处。
3、旷工
1)一次性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
2)未经请假,私自不上班者。
3)旷工按未出勤时间三倍计算,连续旷工三天以上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予结算工资。
4、入职/离职
1.0 试用期未满,员工离职需提前7天。公司根据生产经营的需要,择优录用人才。
1..1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年龄等情形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1.2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1.3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符合岗位录用条件。
1.4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
1.5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学业证等有效证件。
1.6应聘者通过公司面试,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
5.试用
2.1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限视劳动合同期限可分为1、2、3个月或以上不等,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2.2试用期薪资按公司相应制度规定执行,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2.3员工试用期满,经公司考核合格者,可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不予录用;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试用期满后,所有员工离职需提前30天申请。员工辞职必须经部门主管行政审批,主管以上级别需总经理审批后方可生效。
1)离职分为:辞职、自动离职、辞退、开除等,除自动离职者未能及时办理交接手续,其余均应办妥交接手续,经各部门交接人签收后才能离职。
2)若辞职未到期,申请提前办理离厂手续者,须经部门主管签字同意,且证实其工作已交接清楚及无留在公司的必要。人事方可给予办理离厂手续及离职交接手续。
离职人员需填写“离职交接表”(交还工具并确认工具无损坏),经相关人员审批回签并须在结算工资当日将表交给财务,所有离职人员,在离职到月底结算工资。
1)急辞人员,职员以上人员需扣除工资总额的30% 。
2)试用期未满,工作时间未够7天者不予以结算工资。
3)因特殊原因,如疾病、意外事故等要求急辞工者,经公司证实及审批后,可给予办理急辞工手续,并填写“离职申请表”及“离职交接表”,经各部门主管/经理/总经理审批签后方可离厂。
4)凡不按正常手续辞工者或急辞工者,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并且永不录用。
5)旷工三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公司不予结算薪资。
6)无法胜任工作者,给予辞退处理。
7)因不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并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者,公司有权开除并追究经济赔偿责任。
6、工作纪律
1)遵守公司纪律和管理制度,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得提前到打卡区等待)、不旷工,工作时间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睡觉、不串岗闲聊,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比如看小说、杂志、玩手机、睡觉等)。
2)工作时间不得处理私事、接待亲友,未经批准不得将亲友带入工作场所。
3)上班时间不允许穿拖鞋,应按统一工作服。
4)遵守职业道德,严格按章行事,不以职务、工作之便图谋私利。
5)服从领导、勤奋工作、团结协作、拼搏进取、关心他人。
6)公正平等、诚实守信、维护集体荣誉、严守公司机密。
7)讲文明、讲礼貌、克勤克俭、着装得体,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
8)不酗酒,不打架斗殴、不盗窃公司或者他人财物、不参与赌博、吸毒及黄色淫秽等违法犯罪活动。注:(打架不管有理无理先动手违规,包括医疗费、营养费、误工费等先动手方承担责任。)违反这一条无薪开除,情况严重交公安机关处理。
9)禁止消极怠工、搬弄是非、散播谣言、故意破坏公司财产加倍赔偿。这种人一经核实立即开除。
四、薪酬
1.0公司以记件为主,每班提前15分钟整理好机台5S现场交接好给下一班,并做好良品标示交品质检验,不良品标示返工处理,并填好日报表,交给生产文员。公司分计时和计件两种, 如发现计时员工在主管未做登记的情况下帮计件员做事, 将计时与计件双方皆须1天扣3天工资.
1.1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发放上月工资, 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 特殊情况需延时的, 最多不能超过15天。
1.2如果,公司因出货紧急必须加班时,部门主管会提前通知员工加班,希望员工配合工作。
五、品质管控
为了提高产品品质。加强内部管控。避免将不良品流向客户。保证保质、准量的将产品交付给客户。从而提升客户满意度。同时为了提升管理人员的积极性,做到工作有考核的依据。特制定此方案
适用考核对象: 品管绩效指标
品管考核指标:
客诉
单数
客户单数
50元/单
客诉问题统计表
文员
批退不良
功能不良比率5%或以上
退货返工:100元/单
客诉问题统计表
文员
报废处理:200元/单
外观不良比率3%或以上
退货返工:100元/单
客诉问题统计表
文员
报废处理:200元/单
电镀不良
毛刺、滑牙不良比率7%或以上
退货返工:100元/单
客诉问题统计表
文员
报废处理:200元/单
补充说明:
1、客诉单数是指:客户投诉本厂全检/抽检出货,造成客客户投诉的产品。电镀厂客诉光杯毛胚不良也算客诉。但光杯电镀完直接出给客户造成的客诉不计算在内。
2、退货返工/报废:指客诉造成的返工或报废。内部造成批量性报废也要参照此标准。
3、制程不良,巡查过程或全检时发现不良比率达到10%或以上的产品。如在工作中存在故意弄虑作假或知情不报。直接处罚扣绩效500元/次。
4、内部发现有批量性不良不能自行决定是否放过的产品,要请示由主管判定是否放过。主管批准放过而造成的客诉或退货返工不算品管责任。
5、绩效工资由文员每月核算。每月交给主管审核、交总经理批准。
6、出现争议由大家协商解决。
六、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上机前,首先应检查电源、机械性能及防护装置是否安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二条启动电机前,应确保机床台面无任何可移动物件时,方可开机操作,以免操作中,因震动而使物件坠于脚踏上造成机床误动而伤害人体。
第三条严格按操作规定工作,规定用双手开关时严禁用脚踏,决不允许私自改变操作方式。
第四条使用脚踏板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以防误动脚踏板而造成伤害。
第五条第五条 在安全防护装置拆除的情况下,不允许开机。严禁私自拆除安全防护装置。
七、本方案规定由20xx年2月起试行。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公司管理制度9
一、设计部经理职责
负责对本公司所有设计人员工作的安排和计划,对所有的设计方案、工程预算、施工图纸的审核。如因审核不到位造成损失的,一次给予200―2000元罚款,同时协助设计师谈单及跟踪有效客户。对于所有的飞单,设计部经理必须找出原因,如因跟单不到位造成飞单者,一次罚款200―500元。
二、设计部成员职责
1、设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在接到设计任务书后,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不得有误。
3、在设计过程中应当多与设计主管或总监、工程部或材料部沟通完善设计。
4、设计完成后,图纸按照统一的规定装订成册。
5、设计图纸实行分级审核制度,设计师自审,设计部主管审核,工程部审核。
6、设计任务完成后,设计师应当配合施工方做好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施工中的技术跟踪服务。
7、在项目完工时,设计师或绘图员应当亲自到施工现场测量,并在短时间内绘制好项目竣工图。
8、竣工图在经各级审核无误后,设计师和绘图员必须签字,然后交各级部门审核签字,加盖竣工章后交于甲方。
9、设计师必须了解施工工艺、材料及材料的价格,并及时掌握新的材料信息及动向,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10、设计师应当和预算部配合完成工程量提取工作。
11、做好和工程部、预算部的协调配合工作。
12、设计师应当配合资料员在工程的前后期做好资料的建档入库。
三、设计师工作流程
1、设计师在接到设计任务后,应首先了解收集有关资料,如设计任务书或相关的图文资料,并与甲方代表或公司业务人员沟通,深入了解设计内容、设计方向、设计风格等。
2、设计师在与甲方深入沟通达成基本共识的.情况下,签订设计合同。
3、初步方案设计。
4、绘制基本的设计方案图。包括:a、原始平面图;b、墙体改动图;c、平面布置图;d、地面铺设图;e、天花吊顶图;f、主体立面图;g、重点突出部分的透视图。并可附手绘及设计说明。
5、在与甲方进行初步方案交流后进入方案深化阶段。包括以下图纸:a、电脑效果图;b、三维模拟画;c、第一阶段的修改、补充。
6、方案确认阶段。包括以下图纸:a、完整的施工图纸绘制;b、水、电走向图;c、平面、立面、剖面图;d、节点、大样图;e、所有应有尺寸、材质、工艺、色彩。
7、项目实施阶段(客户对全套设计签字确认后)。设计师配合施工方做好技术交底。
四、设计图纸内容及装订的规定
1、设计图纸应包括如下的全部内容,出图幅面均为a4图纸。设计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合并,若客户不要求设计的部分才可省略。
1)、封面;
2)图纸编号详细说明图;
3)、设计及施工说明;
4)、原始房型平面测量图(含所有墙体内部尺寸、门窗尺寸、上水、煤气、暖气、下水、地漏、管、空调洞、排风、配电箱位置标注);
5)、设计平面布置图;
6)、电源、电话、电视、多媒体插座分布图;
7)、开关控制线路示意图;
8)、冷热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图;
9)、厨、卫墙面和地面设施布置图;
10)、各立面图详图;
11)、局部透视图;
12)、节点及放大详图;
l3)、封底;
2、封面、封底均按公司统一的模板出图。
3、设计与施工说明由设计师根据公司统一模板就具体设计作增减。
4、设计图纸采用公司统一的图框模板;图纸名称按图样图纸内容命名;图纸编号按顺序编号,图样分类按方案图及施工图分类;图纸比例按实际比例填写;设计号按照项目编号填写。
5、设计图纸应表达清晰、准确、无误,明确设计内容和非设计内容,标明材料的品牌等。
公司管理制度10
保卫科在分管副总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导下,维护公司及园区的治安秩序,保障公司日常管理的正常运行。为加强园区保卫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加强对保安和门卫工作的领导,维护公司治安秩序。
第二条 保卫科负责公司及园区“三防”、保卫、监控、园区车辆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 严格落实公司各项安全保卫措施,确保园区的.正常运营,发现重大问题及时向分管副总请示,汇报。
第四条 加强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灾害的“四防”教育,定期进行演习,落实整改措施;
第五条 积极做好园区的安全防范工作,重大节日进行安全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六条 加强园区内车辆管理及调度工作,非停车地点严禁停车;
第七条 做好接待保卫工作,确保外宾和首长、领导的安全;
第八条 全面负责公司值夜班以及监控室管理工作;
第九条 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公司管理制度11
管理处对专业清洁公司服务质量的监控制度
(1监控办法
1.日检
助理(领班)对清洁服务质量每日进行检查,并将检查的结果记录在《清洁服务日检查表》上;
2.周检
随选一天,由助理、领班、清洁公司驻本区负责人一起进行检查,并填写《清洁服务周检表》;
3.月检
每月的月尾,由公司技术部派员、管理处经理、助理、领班参加,对管辖范围环境卫生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大检查,将检查结果记录在《清洁服务质量月检表》上。
(2质量考评
每月一次,对当月日检、周检、月检的结果,对照《清洁服务委托合同》中的〈清洁服务标准〉进行总结考评。考评成绩作为整体清洁服务质量的依据。
(3处理办法
4.对以上检查中发现的轻微不合格项目,及时通知清洁人员予以处理,并做好记录,清洁人员接到通知后处理的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
5.工作量较大的项目,填写“报事单”,清洁公司须按“报事单”上规定的时间内完成并回复管理处;
6.如每月出现日检四次、周检两次有不合格项目的,报经理及公司技术部,并按《清洁服务委托合同》的有关条款进行扣罚处理。
7.对日常检查或月检不符合要求的限期清洁公司进行整改,对未按期进行整改的必须进行扣罚处理,并报呈业主/业委会。
公司管理制度12
岗位职责,要让员工自己真正明白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工作的压力不是来自他人的压力,而是使此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发自内心自觉自愿的产生,从而转变为主动工作的动力,而要推动此岗位员工参与设定岗位目标,并努力激励他实现这个目标。
一、财务负责人岗位
1、财务负责人在单位负责人的领导下全面负责单位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根据岗位分工、内部牵制原则,提出财会岗位设置和人员配备方案;负责组织软件系统运行环境的建立,确定操作使用人员,并对操作人员的权限作出规定;负责会计电算化日常工作管理,协调各电算化岗位的工作关系,经常检查计算机输出帐表、凭证数据的正确性和及时性;在系统发生故障时,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尽快恢复系统的正常运行。
2、认真贯彻国家的财经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严格遵循财经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对本单位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督促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如发现重大问题,应及时向单位负责人或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3、根据本单位的发展规划、业务工作计划和及上级下达的各项控制指标,按年度编制各类财务计划、预算,并组织实施。同时加强预算分析,及时提供信息,调整预算,加强业务收支管理。
4、按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应交纳的税金、公积金、养老金、失业金、医疗保险金等款项,并督促及时办理交纳手续,做到按时、足额上交。
5、运用会计资料,采用科学方法,进行经济预测,找出管理中的漏洞和不足之处,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充分挖掘增收节支的潜力,为领导决策当好参谋。
6、依法实行会计监督。组织对单位各经济活动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检查和业务指导,发现违反财经法规的行为及时制止和纠正,对问题重大的及时向单位负责人和有关部门报告。
7、组织和督促财会人员学习政治理论和会计业务,遵守职业道德,不断提高会计人员的政治思想素质和业务水平,并对所属人员按照各自的岗位职责进行检查考核,奖惩分明,公正处事,促使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二、出纳岗位
1、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按照规定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对一切货币资金收、付凭证进行认真复核,对不符合规定的'收、付凭证有权拒绝受理或退回要求重制。
2、遵守现金保管有关规定,确保库存现金安全。不得用白条抵库,不得挪用资金。保守保险箱密码,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转交他人代管。遵守现金库存限额的规定,超过库存限额部分的现金及时存入银行。
3、保管和使用好有关印章和空白支票、空白收据。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严禁签发空头支票;对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要及时办理挂失手续;对空白收据要妥善保管,并认真按规定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4、及时确认记录收付款凭证,核对帐面余额与库存现金,按照规定管理好银行存款,每月与银行对帐,保持双方余额的一致,未达帐项要及时查询、清理。
5、负责收取酒店的各项收入,按实收金额开出收款收据,并将收取的款项及时缴存银行。 6、负责酒店职工夜班费、差旅费等日常报销及临时工工资的发放工作。
7、认真完成财务负责人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制单岗位
1、根据审核无误的各类原始凭证,按医院会计制度规定的会计科目和会计软件的要求编制和输入记帐凭证。要求科目运用正确,摘要简明扼要并能说明经济业务的内容和来往关系,凭证内容完整,手续齐备、填制及时。 2、负责打印输出记帐凭证,及时装订。同时做好数据备份工作。 3、及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核实未达帐项,使银行存款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调节相符。 4、对操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故障应随时记录,并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四、 会计科目
1、按统一的会计科目,设置总分类帐、明细分类帐及备查薄,运用 计算机会计核算系统对制单员编制的全部记帐凭证进行复核后记帐。
2、月末终了,根据总帐科目余额平衡表,与各明细帐核对,保证帐帐相符,同时,还要根据帐薄记录与库存实物、货币资金、往来单位或个人等进行定期核对,做到帐证、帐实相符。
3、按要求对计算机输出帐页进行整理及装订。
4、对以前已记帐务的个别调帐、错误冲正等,应经财务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在计算机上执行。
五、稽核岗位
1、按《会计法》和有关法规、财务制度、收支标准等规定,负责对记帐凭证和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进行审核,包括经济业务的合法性、摘要的规范性、附件的完整性、手续的完备性、会计科目和会计数据的正确性等内容。 2、对不符实、不合法、不完整、不规范的凭证退还各有关人员更正、补齐,再进行重新填制与审核。 3、对计算机输出的报表及时进行逻辑性审核,确保会计报表数字、内容与帐薄一致,且表表相符。 4、根据稽核中发现 的问题,提出进一步完善会计核算制度,改进会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对稽核中发现的较大问题或可疑现象,主动向财务负责人汇报。
六、报表编制岗位
1、按照上级规定的统一报表格式和要求编制会计报表,做到数字真实、计算正确、内容完整、说明清楚、编制及时。
2、根据预算执行情况,开展财务专题分析,每季编写财务分析报告,分析盈亏增减变化原因,提出建设性意见,为领导提供经济决策依据。
3、负责年终会计决算编制工作,撰写综合分析报告。
公司管理制度13
为保障电梯设备的安全使用,按“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明确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根据《电梯设备安全检察条例》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1、安全责任制度
1.1安全责任人职责
1.1.1遵守并督促检查各部门遵守电梯设备法律、法规、标准和规定以及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健康指示的执行情况及员工安全学习培训工作。
1.1.2审批职业安全健康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1.3督促检查各部门对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
1.1.4参加电梯设备安装验收及试车。
1.1.5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1.6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1.7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1.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应急救援,按“四不放过”原则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1.2电梯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2.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2.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审核安全操作规程。
1.2.3参加电梯设备订购,进厂和安装的验收及试车。
1.2.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情况、维修情况和安全附件校验情况等。
1.2.5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2.6协同组织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2.7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2.8编制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1.2.9向当地安全监察机构报送电梯设备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1.2.10协同组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演练。
1.2.11参加电梯设备事故救援,协助进行事故调查和处理。
1.2.12组织电梯设备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有关规章制度的培训。
1.2.13对电梯设备进行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管理。
1.3水电中心及负责人职责
1.3.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
1.3.2制定电梯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
1.3.3按规范订购、安装、验收电梯设备。做好电梯设备档案归档工作。
1.3.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校验等情况。
1.3.5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实施事故隐患的整改。
1.3.6参加电梯设备安全会议,提出电梯设备安全管理的各项要求。
1.3.7协同对电梯设备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进行技术审查。
1.3.8协同实施电梯设备的年度定期检验。
1.3.9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3.10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同事故调查和处理。
1.3.11协同对电梯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1.3.12对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
1.3.13根据职业禁忌症的规定,招用新电梯设备操作工时,严格执行国家规范,做好监督新员工就业前健康检查工作,并充分考虑员工的文化技术素质和能力。
1.3.14把员工电梯设备安全绩效作为考核员工业绩的内容之一。
1.4班组长职责
1.4.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电梯设备安全技术规范、规章,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1.4.2组织班组人员,学习、钻研技术,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4.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督促班组人员正确操作设备,完成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4.4经常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领导报告。
1.4.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组织有关人员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4.6协同组织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4.7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协助事故调查和处理。
1.5操作工人职责
1.5.1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认真操作,做到“三不伤害”。
1.5.2努力学习、钻研技术,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和操作技能。
1.5.3掌握电梯设备的运行参数,正确操作设备,认真填写各项原始数据的记录。
1.5.4定期检查电梯设备以及安全附件的运行情况,发现不安全因素应及时处理或向领报告。
1.5.5设备发生故障时,及时查明和判断故障的性质、原因,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处理。
1.5.6按规定做好交接班工作,交接班时,在交接班部中详细记录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
1.5.7参加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
1.5.8参加电梯设备事故的救援。
2、电梯设备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2.1为规范电梯设备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2.2公司电梯设备操作人员是指:电梯驾驶或维修工。
2.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和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电梯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2.4安全责任人对电梯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年度培训计划。电梯设备管理部门负责电梯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工作;使用部门应给予支持和配合。
2.5电梯作业人员每季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2.6电梯作业人员应定期按国家规范复审。
2.7电梯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2.7.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7.2电梯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2.7.3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2.7.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2.7.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2.8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2.9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2.9.1新设备投产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9.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水电中心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2.9.3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电梯设备三个月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2.10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2.11电梯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每年由后勤处综合科对电梯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2.12不参加电梯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安全考核标准》予以处理。
3、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3.1为规范与电梯设备维护保养、维修工作,保障电梯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3.2电梯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国家法规、规范和技术要求。
3.3电梯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由使用部门、操作人员负责,并做好记录。
3.4电梯维护、保养应由有资质的单位进行,且应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5电梯设备检查实行水电水中心电梯设备管理人员月检的检查制度,并做好检查记录。
3.6对电梯设备进行科学管理,合理保养,巩固提高设备完好率,保证指标的实现。
3.7发现故障及时消除,不能立即消除的故障,要详细记录,及时上报,并结合设备检修计划予以消除,培训后上岗,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设备的运行
3.8定期检查维护,了解设备运行情况
3.9设备执行“定人定机”的专机负责制,认真填写运行记录。
3.10认真做好设备重点部位、维护保养工作。
3.11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工作时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3.12电梯设备操作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其他不安全因素应立即整改,或报告主管领导处理。
4、电梯设备文件和记录管理制度
4.1为有效控制与公司电梯设备有关的文件和记录,确保文件和记录为适宜的版本,制定本制度。
4.2文件管理
4.2.1职责
4.2.1.1安全责任人负责审核电梯设备管理自编文件。
4.2.1.2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的管理文件编制;审核操作规程;获取、辨识、对电梯设备的法律、法规、上级文件。
4.2.1.3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登记工作。
4.2.1.4各有关部门负责操作规程的编制。
4.2.2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管理
4.2.2.1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获取,可通过网上下载;书店购买;政府部门或相关方等获取。
4.2.2.2对于获取回来的电梯设备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后勤处综合科识别其适用性,并负责及时通知到相关部门。
4.2.2.3对于与相关方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由各相关方的归口管理部门通过对其施加影响的方式进行传达,如可以通过签署安全协议、合同、传真等,确保相关方向公司提供的设施、服务、货物等符合这些有关的职业健康安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要求。
4.2.2.4当公司电梯设备型号、规格、使用条件、管理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等发生变化时,由后勤处综合科及时识别获取相关最新的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并负责通知到相关部门。
4.2.3公司制定的电梯设备管理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组织编写,安全责任人审核批准。电梯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由水电中心负责组织编写,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
4.2.4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电梯设备文件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5电梯设备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保存于通风防潮、防蛀的适宜地方。
4.2.6文件更改由文件更改申请部门提出申请,经后勤处综合科审核,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执行更改。更改后的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收回原文件,再发放修改后的文件,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2.7文件销毁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所有作废文件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留原稿一份,并在保存的作废文件原稿加盖“作废留用”章,以防止其非预期的使用,其他部门严禁私自保存作废文件,若由于工作需要查阅时可以到后勤处综合科借阅。
4.2.8文件一般情况下,不允许外借,若因工作需要,如提供给顾问公司,政府机关或客户等,由后勤处综合科请示安全责任人批准后方可外借。
4.3记录管理
4.3.1管理职责
4.3.1.1后勤处综合科负责监督有关部门实施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负责检验、检测单位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整理、保存。监督有关部门使用、整理、保存自行制定的记录。
4.3.1.2各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本部门记录的格式设计;负责本部门制定的记录的整理、保存等。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应交一份给后勤处综合科备案。
4.3.2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或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发放,各相关部门签收领用。
4.3.3记录填写要及时、真实、内容完整、字迹清晰,不可随意涂改,若因某种原因不需要或没必要填写的项目,用斜杠“/”划去,各相关栏目负责人签名必须完整不允许空白。若因笔误或计算错误要修改原始数据或内容,应采用斜杠“/”划去原始数据或内容,在其旁边写上更改后的数据或内容,同时加盖或签署更改人的印章或姓名及日期。
4.3.4各部门自行编制的记录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更改,报后勤处综合科备案;后勤处综合科制定的记录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更改,由后勤处综合科再次发放。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各部门不能更改。
4.3.5政府部门制定的记录及检验单位的检测报告的保存期限按规定执行;各部门制定的记录,其保存期限由各部门负责人确定,确定时应考虑:设备设施的使用寿命;法律法规的规定、政府部门的要求;其他相关方的要求;管理上的需要等。
4.3.6记录超过保存期限或其它原因需要销毁时,由制定部门负责人报告公司后勤处综合科,经同意后销毁。政府部门的记录,一般不宜销毁;若需要销毁,应统一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人书面向安全责任人申请,经批准后,向有关部门收回,统一销毁。
02
5、电梯设备应急救援制度
5.1总则
5.1.1为避免电梯设备事故发生和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本着“预防为主、自救为主”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5.1.2事故应急救援是指对威胁人员生命或造成公司财产损失的紧急情况,所采取的一系列抢险救治工作。
5.1.3在单位发生事故时,全体员工应积极参加紧急救援工作。
5.1.4发生事故或人员伤亡,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情况报告部门领导;部门领导应迅速报告单位领导。
5.1.5员工在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采取可能的紧急措施后撤离作业
5.1.6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和各有关部门在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根据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其它有效办法指挥救援工作,不论采取何种措施进行紧急救援,应首先采用减少人员伤亡、减轻伤员痛苦的各种措施。
5.1.8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在救援过程中,必须听从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挥,各就各位地对事故进行必要的救援工作,并注意自我保护,正确佩戴防护用品和使用防护器具,避免自身伤害。
5.1.9当事故性质严重,事故应急救援工作领导小组,应向市各应急救援部门和附近生产经营单位、社区求援。
5.2事故应急救援组织领导和各部门职责
5.2.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长:邓志坚
成员:梁斌、林超、侯晓兰
5.2.2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职责:
6.2.2.1组织制订、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2.2.2指挥实施应急救援行动。
6.2.2.3发布和解除事故应急救援命令、信号。
6.2.2.4向上级和邻近单位、社区发报事故情况以及发出应急求援请求。
6.2.2.5组织事故调查,总结救援工作经验。
5.2.3抢险(救治)人员和部门职责
6.2.3.1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2安全责任人负责指挥现场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2.3.3后勤部门负责协调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协同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6.2.3.4消防、保卫部门负责事故现场的保卫和警戒。
5.2.3.5人事部负责组织事故应急用车辆;向外部发布事故信息。
5.2.3.6水电中心负责参与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7水电中心负责房屋等土建设施的应急救援工作。
5.2.3.8后勤部门负责供应、运送事故应急救援物资。
5.2.3.9后勤(医疗)部门负责伤员救治和事故应急救援人员的后勤服务工作。
5.2.3.10人事部门负责组织人力参加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5.2.3.11供应部门负责购买事故应急救援器材。
5.2.3.12财务部门负责筹备事故应急救援资金。
5.2.3.13各部门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人员对初起事故进行抢救。
5.2.4事故应急救援报告
5.2.4.1发生事故,知情人必须以最快的速度通过电话或其他通信方式,将事故地点、物质或设备的名称、数量、程度以及人员伤亡情况等通知本部门领导。
5.2.4.2本部门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立即根据事故性质报告单位领导和后勤部门。
5.2.4.3后勤部门接到事故应急救援请求时,立即通知事故应急救援人员。
5.2.4.4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根据险情和灾伤事故的严重程度,立即向市有关上级部门、市各应急救援中心报告以及通知附近生产经营单位和社区,拨打“110”、“119”、“120”等电话求援。
5.2.4.5在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和拨打求援电话时,应将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救援内容、程度、性质、数量、人员伤亡情况以及对救援的特殊要求等详细报告。
5.2.4.6当需要向外求援时,应设人在路口接应和派员疏通抢险、救护车辆进入单位的路段。
5.2.50202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学习检查会议规定
5.2.5.1事故应急救治预案演练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形式可以现场、图纸模拟等。
5.2.5.2演练前,应制定详细计划,确定演练负责人和各人员的职责、操作内容、时间以及参加人员。
5.2.5.3演练前应知会与演练有关岗位的操作人员。
5.2.5.4演练时各参加人员要各就各位,相互密切配合,认真进行。
5.2.5.5演练过程中,没有参加演练的运行人员应密切注意正在运行的设备状况;演练人员在演练中不能有任何影响设备正常运行的行为。
5.2.5.6如在演练期间发生事故,应立即停止演练,待处理好事故后,再继续演练。
5.2.5.7演练全过程要做好记录。记录包括时间、演练内容、负责人、参加人员、事故类型、演练效果等。
5.2.5.8每次演练后应由演练负责人进行总结和评比。
5.2.5.9有关部门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属下员工学习《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进行考核,并做好记录。
5.2.5.10检查规定: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每年检查一次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情况,检查主要内容:演练情况,培训教育情况和抢险救治设备、设施、药物情况,对存在问题限期整改。
5.2.5.11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要结合公司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的实际情况每年召开一次会议,研究和解决事故应急抢险救治工作的存在问题。
6、电梯设备事故处理制度
6.1为有效地做好电梯设备事故的处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6.2电梯设备事故按设备损坏程度分为爆炸事故,严重损坏事故和一般损坏事故。
6.2.1爆炸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过程中,受外在因素发生的各类爆炸事故。
6.2.2严重损坏事故是电梯设备在使用过程中,由于结构部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损坏等导致设备停止运行而必须进行修理的事故。
6.2.3一般损坏事故是指电梯在使用中轻微损坏而不需要停止运行修理的事故。
6.3发生电梯设备事故后,事故部门应迅速向设备部门和主管领导报告。如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的,由后勤部门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向电梯设备监察部门等上级有关部门报告。
6.4事故发生后,发生事故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人员和防止事故扩大,并在事故现场采取加拦绳,张贴“严禁入内”,“严禁破坏事故现场”标志,设人监督等措施,保护好事故现场。
6.5属于一般损坏事故发生后,由单位领导、设备部门以及事故有关人员联合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对事故发生前设备状况,事故伤亡、设备损坏及经济损失情况,以及事故原因和性质等进行调查分析,确定事故责任,提出事故处理建议。事故调查结束后,由事故调查组填写事故调查报告书。
6.6属于严重损坏事故、爆炸事故,应按《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处理。
6.7发生人员伤亡事故还应执行单位《事故管理制度》。
6.8对造成员工伤亡事故或财产损失事故的责任人和部门,按责任的大小,根据《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电梯设备事故处理规定》、《广州市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处理规定》以及公司《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的规定处理。由人事部门或纪律检查部门实施。
6.9对造成员工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财产损失事故且构成犯罪的责任人,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10电梯设备事故档案资料,由后勤处综合科负责保存。
7、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制度
7.1电梯设备定期检验申报工作由安技部门负责。
7.2每年年初由后勤处综合科制定年度检验计划并报电梯设备监察部门和有资质的检验单位。
7.3电梯设备的检验周期按电梯设备有关法规、安全监察部门以及检验部门的要求进行,但至少应执行下列规定:
7.3.1锅炉: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两年至少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六年至少进行一次水压试验。
7.3.2压力容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外部检查;每三至六年进行一次内外部检验;每两次内外部检验期间内至少进行一次耐压试验。
7.3.3电梯: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检验。
7.4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每年年初制定年度检验计划,提前一个月与有资质的检验单位预约检验时间。后勤处综合科根据检验单位确定的检验时间,提前告知使用部门。
7.5电梯设备检验前,由使用部门按规定做好电梯设备检验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如:清洁、清洗、检修以及为安全检验而必须采取的安全措施等。
7.6电梯设备检验时,后勤处综合科、水电中心和使用部门应在场配合检验单位做好检验工作。
7.7电梯设备检验后,由后勤处综合科办理领取检验报告的各项手续。电梯设备存在问题时,后勤处综合科应将检验报告内指出的存在问题告知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
7.8电梯设备检验时发现的问题,由设备部门和使用部门组织整改,后勤处综合科实施监督并向监察和检验单位汇报整改情况。
7.9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10电梯设备因故停用半年以上,应当向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启用已停用的电梯设备,应当到原登记的电梯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重新办理登记手续;启用已停用一年以上的电梯设备,还应当向电梯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报检验。
7.11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必须建立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其内容主要有:
7.12电梯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书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7.13电梯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检的记录。
7.14电梯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7.15电梯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7.16电梯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8、电梯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
8.1为做好电梯设备的安全检查和事故隐患整改工作,制定本制度。
8.2电梯设备安全检查分为定期检查、专业检查和突击检查三种。
8.2.1定期检查即单位每月检查、部门每周检查和操作人员每天检查。单位每季检查由后勤处综合科结合月度安全生产检查进行。检查人员包括:单位领导、设备(电气)和使用部门的领导。
8.2.2专业检查即对各种相同类型设备所进行的检查。
8.2.3突击检查即不事先通知使用部门的情况下所进行的检查。
8.3检查内容:
8.3.1电梯设备法规执行情况和规章制度的制定、执行情况。
8.3.2重点监控设备落实责任人以及责任人标注情况。
8.3.3电梯设备的持证情况和定期检验情况。电梯设备管理人员和电梯作业人员的持证情况。
8.3.4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
8.3.5电梯设备维修、使用情况。
8.3.6员工的安全意识、遵章守纪情况。
8.3.7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试验、检修等情况。
8.3.8电梯设备安全技术档案、记录的建立、登记和保管情况。
8.3.9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和演练情况。
8.3.10上次检查中所查出的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
8.4检查人员在检查应在检查记录上签名,检查过程中必须认真负责,并做好检查记录。检查记录由安技部门存档。
8.5隐患整改:
8.5.1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发现事故隐患后,应落实整改时间、整改责任人,填写《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一式二份,一份交被检部门签收,一份由安技部门存查。
8.5.2整改责任人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告安技部门。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安技部门。
8.5.3后勤部门对被检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安全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公司管理制度14
成都五洲公民出入境服务有限公司是在董事会领导下实行董事长(法定代表人)负责制的股份制企业。公司以开拓、优质、高效为宗旨,立足于市场,在竞争中求发展,在竞争中求效益,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公司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令政策及有关规定,严守本公司纪律、规章制度,努力学习政治和业务知识。
二、公司员工必须爱岗敬业,按时完成本职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脱,应做到服从安排,尽职尽责,以实际行动维护公司信誉。
三、公司员工必须着装整洁、礼貌待人,热情接待来访者,并认真解答客户提出的问题。
四、员工应积极大胆地开展工作,公司对员工有出色业绩的`,将发放相应数额的奖金。
五、遵守工作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六、员工因事、因病不能按时上下班需请假,请假前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否则按旷工处理。
七、员工与公司需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实行择优录取,培训上岗。
八、员工需爱护公司财物,乐于帮助同事,关系融洽。
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有限公司(下称公司)分公司的规范运作,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下称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分公司是指根据公司发展和规划,为提升公司竞争力的需要而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主体的公司,包括全资分公司。
第三条:公司与分公司之间是平等的法人关系。公司依法对公司享有资产受益,重大决策,选取管理者权利。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及公司分公司。公司委派至各分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就应严格执行本制度,并应依照本制度及时、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遵守公司关于公司治理、信息披露、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各项管理制度,做到诚信、公开、透明。
第二章:规范管理
第六条:公司透过股东决定股东大会行使股东权利。公司依据对公司规范化运作以及行使对分公司的重大事项监督管理权,对被投资企业依法享有投资收益、重大事项决策的权利。同时,负有对分公司指导、监督和相关服务的义务。
第七条:公司向分公司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候选人员由分公司董事会确定或提名。
第八条:份公司须及时向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分公司须及时在董事会或股东大会会议结束后当日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送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
第九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和任何分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任职分公司的财产,未经公司同意,不得与任职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上述人员若违反本条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职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求法律职责。
第十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应于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向公司总经理提交年度述职报告,在此基础上按公司考核制度进行年度考核,连续两年
考核部贴合公司要求者,公司将提请分公司董事会、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按其章程规定予以更换。
第十一条:分公司应建立劳动人事管理制度。分公司管理层的人事变动应向公司汇报并备案。
第三章:财务风险管理
第十二条:分公司与公司实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分公司财务管理实行统一协调、分级管理,由公司财务部对分公司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实施指导、监督。分公司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内部组织机构及管理制度,并参照公司的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分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和内控制度,并报公司财务部备案。
第十三条:分公司需每月向公司递交月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带给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每一季度向公司递交季度财务报表。分公司应在会计年度结束后一个月之内向公司递交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包括但不限于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向他人带给资金及对外担保报表。
第十四条:未经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批准,分公司不得带给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相互担保。
第十五条:因经营发展和资金统筹安排的需要,分公司需对外借款时,应充分思考对贷款利息的承受潜力和偿债潜力,在征得公司同意,并按照分公司相关制度的规定履行相应的审批程序后方可实施。
第四章:内审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可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分公司的审计监督。资料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职责审计和离任经济职责审计等。分公司应当做好理解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十七条: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于分公司内部审计。
第五章:运营管理
第十八条:分公司的运营及发展规划须服务于公司的发展总体战略规划。
第十九条:分公司应完善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制度,加强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风险控制,分公司进行投资前,需经分公司股东会或股东大会批准,未经批准分公司不得从事此类投资活动。在报批投资项目之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调查、可行性研究、组织论证、进行项目评估,做到论证科学、决策规范、全程管理,实现投资效益最大化。
第二十条:在经营投资活动中由于越权行事给够公司和分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对主要职责人
员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其职务的处分,并且能够要求其承担赔偿职责。
第六章:信息披露及档案管理
第二十一条:分公司应按照公司信息披露的有关规定,带给真实、准确、完整信息汇报给公司。分公司应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明确审议程序,及时向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其他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信息,并严格按照授权规定将重大事项报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
第二十二条:分公司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报备该公司的'董事会决议、股东大会决议等重要文件,通报可能对公司产生较大影响的事项。
第二十三条:分公司依照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规定的属于分公司的重大事项应及时报告公司董事会秘书。
第二十四条:分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是其信息披露第一职责人,负责分公司信息披露汇报工作,对于依法应披露的信息应及时向公司董事会秘书汇报。分公司应当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其企业批准证书、营业执照、出资协议书、会计师事务所验资报告和公司章程(复印件)等内控制度的文件资料。分公司变更企业营业执照、修改章程或其他内部控制制度后,应及时向公司有关部门报送修改后的文件资料,保证其相关资料的及时更新。
第七章:考核管理
第二十五条:分公司根据自身状况,结合公司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建立适合分公司实际的考核奖惩及薪酬管理制度,经分公司总经理或执行董事核准后报备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第二十六条:分公司应于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根据年度经营指标及审计确认的经营成果对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结果实施奖惩。
第二十七条:分公司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不能履行其相应的职责和义务,给公司或分公司经营活动和经济利益造成不良影响或重大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分公司董事会给当事人相应的处罚,同时当事人应当承担赔偿职责和法律职责。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未作规定的,适用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制度与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相抵触时,以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为准。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本公司董事会审议透过后实施,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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