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品仓库管理制度通用9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你所接触过的制度都是什么样子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成品仓库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1
第一章目的和范围
一、目的
1.1.为使公司的仓库运作更加规范,保证公司资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办公用品库、原材料库、半成品库、成品库的管理。
第二章货品入库验收
一、货品的验收
1.1.采购员完成采购任务,货到厂时应及时通知检验人员到仓库办理进料检验手续。
1.2.仓库保管员判明实属本库保管货品后,按公司货品检验规定提请检验人员进行检验。
1.3.检验员检验程序应严格按货品特点执行规定的检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如下项目:
1.3.1.产品数量;
1.3.2.产品规格、重量;
1.3.3.产品颜色;
1.3.4.产品内在品质。
1.4.产品经检验后,检验人员认真填写“来料检验单”,注明来料检验的情况和结果,作为仓库管理人员是否入库的依据。
二、外购货品的入库
2.1.仓库管理人员凭品质检验合格办理入库手续,凡经检验不合格,应通知供应商办理退货。品质凡经检验合格的,则依下列方式办理入库手续:
2.1.1.将供应商送货单和请购单进行核对,并区别以下情况处理:
a、货品品种、规格不一致的,则应办理退货;
b、货品数量不足的,则应通知供应商补足;
c、货品数量超过的,则应办理退货。
2.1.2.核对供货单位发票(符合国家税务规定);
2.1.3.核对销货单;
2.1.4.进口货品还应附码头提单、装箱单。
2.2.货品经上述程序可以正常入库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入库单”,并在入库单上签名,办理入库手续。“入库单”一式四联,一联存根、一联仓库记账、一联交财务、一份检验员留存。
2.3.货品验收后一段时间内若发现问题,保管员应立即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交涉,办理退货或索赔手续。
2.4.外购货品应按货品属性,分别归入原料库、半成品库和辅料仓库。
三、自制成品或半成品入库
3.1.公司自制的成品或半成品由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入库单》,并按本制度第一部分有关品质检验的规定处理。
3.2.公司自制的成品或半成品经上述程序可以正常入库后,由仓库管理人员办理入库手续。
四、入库流程
1.1.入库验收的具体流程如附表。
第三章货品保管与保养
一、货品的保管与保养
1.1.根据不同类别、形状、特点、用途分库分区;保管要做到“三清”,“二齐”,“四定位”摆放。
1.1.1.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清;
二齐:摆放整齐、库容整齐;
四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1.1.2.保管货品应做到“十不”,即不锈、不潮、不冻、不霉、不腐、不变质、不挥发、不漏、不爆、不混、按货品保管技术要求,适当进行加垫、通风、清洗、干燥、定期涂油或重新包装,存放不当应及时改进。
第四章货品出库
一、原、辅料出库管理
1.1.生产部门依生产需要进行领料时,保管员发料应按主管部门批准的`“出库单”及计划限额进行发料。领料单一式四份,一份存根、一份仓库记账、一份交财务、一份领料部门。【附件二:出库单】
1.2.仓管员发料时一律实行先进先出,先进库的先发。
1.3.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出库。
1.3.1.凭单印签不符不全,批准手续不符;
1.3.2.凭单字据不清或被涂改;
1.3.3.未验收入库货品;
仓库管理人员应对保质负责,严禁发出不合格货品。
二、成品出库管理
2.1.产品成品出库时,必须按业务部门签发、财务部门确认的“销货单”,方可办理成品出库手续。仓库管理人员填写“出库单”,由收货人签名。出库单一式四份,一份存根、一份仓库记账、一份交财务、一份交业务。
2.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准发货。
1.2.1.凭单印签不符不全,批准手续不符;
1.2.2.凭单字据不清或被涂改;
1.2.3.未验收入库货品。
三、出库流程
四、退库管理
4.1.原辅料件因未使用完而需退库的,仓库应填写“退库单”,财务上作为领料的减项处理。
4.2.客户因各种原因成品需退库的,仓库应填写“退库单”,财务上作为出库的减项处理。
4.3.成品已出库但因质量原因需返修的,由业务部门向生产部门下达产品维修单,产品修好后由业务部门负责配送,仓库不做处理。
五、物品调拨管理
5.1.公司物品如需从一个仓库调拨到另一个仓库,仓管员需填写“调拨单”,并经部门负责人核准后方可进行实物的调拨。
第五章盘点及帐务处理
一、盘点和盘盈、盘亏、报废处理
1.1.保管员应坚持实地盘点法,每季进行一次抽查盘点,每年进行一次全面盘点,盘点应做到:
1.1.1.盘点时发现盘盈或盘亏应重复一次,重新核实,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或措施,做好记录。
1.1.2.检查安全防火设施和措施器材等,发现问题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并采取防范措施。
1.1.3.清仓盘点中发生的盘盈、盘亏应由保管员查明真实原因,及时报告领导。
1.2.盘盈、盘亏的处理
1.2.1盘点清查出的盘盈、盘亏物品,由保管员查明原因并报领导批准后,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二、帐务处理
2.1.保管员应建立账册,并按规定“会计制度”的要求做好账务处理工作。
2.2.仓库存货要确保帐、卡、物三相符,货品收支与结存要保持平衡。
2.3.每月3号前填报收、发、存月报表,报有关部门负责人或主管副总经理。
第六章附则
一、本制度经公司总经理核准后于**年**月**日起实施。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2
一、职责
成品仓库管理员,负责成品的收、发、管工作和退回货物的前期验收,以及待处理品的收、发、管工作。
二、入库
1、检验结论为"合格"的产品生产部打印《入库单》到成品库办理成品入库手续,在办理入库时,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等标识是否正确、规范以及外包装是否干净等,符合要求的方可入库。
2、成品入库后应放置于仓库合格区内。
●待处理品入库,成品库库管员负责退货和超过保质期滞销产品入库工作;生产部负责半成品和准成品待处理入库工作;库管员应检查核对产品的品名、型号、数量、批号等是否属实,对入库单进行审核。
●产品入库后,库管员应及时审核,在帐上记录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生产日期、数量、保质期和入库日期以及注意事项。并《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的规定做出标识。
●未经检验和试验或经检验和试验认为不合格的产品不得入库。
●库管员应妥善保存入库产品的有关质量记录(验证记录、原始质量证明、检验报告单等),每月将这些质量记录按时间顺序和产品的类别整理装订成册、编号存档并妥善保管。
三、贮存
1、贮存产品的场地或库房应地面平整,便于通风换气,有防鼠、防虫设施,以防止库存产品损坏或变质。
2、合理有效地利用库房空间,划分码放区域。库存产品应分类、分区存放,每批产品在明显的位置做出产品标识,防止错用、错发。具体要求如下:
●库存产品标识包括产品名称或代号、型号、规格、批号、入库日期、保质期,库管员需用挂标牌予以明示。若产品外包装已有上述标识,仅挂产品型号标识牌即可;
●库存产品存放应做到"三齐":堆放齐、码垛齐、排列齐。离地、离墙10~20厘米,并与屋顶保持一定距离;垛与垛之间应有适当间隔;
●成品按型号、批号码放,高度不得超过6层;
●放置于货架上的产品,要按上轻下重的原则放置,以保持货架稳固。
●有冷藏、冷冻贮藏要求的成品均按要求贮藏于冰箱、冰柜、冷库或有空调的库房。
四、发放
1、任何人提取成品时,必须有营业部打印的《出库单》。
2、成品库的库管员凭经审批的'《出库单》、《发货单》发放成品,发放时应做到:
●认真核对《出库单》、《发货单》的各项内容,凡填写不齐全、字迹不清晰、审批手续不完备的不得发放;
●发放时,应认真核对实物的品名、型号和数量,符合出库凭证要求的才能发放;
●发放完毕,库管员应对《出库单》、《发货单》进行审核,单据应妥善保管;
●发放时,若产品标识破损、字迹不清,应重新作出标识后发放;
●同一规格的成品应按"先进后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五、仓库内部管理
1、成品库的主管部门应对仓库进行不定期的抽查,检查账、物、卡相符状况,存放情况、标识情况。原料库主管应抽查物料的仓储情况、环境条件、有无错放、混料及超期贮存、变质、损坏等现象。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库管员应经常对库存产品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变质、发霉或标识脱落等现象应及时向直接上级报告,及时处理。对有保质期的产品要防止失效。距保质期不到三个月(含)的成品一般不发放检验报告(顾客同意的除外),但应及时报验,根据检验结果进行处理。若超过保质期,应及时报验,并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的规定处理。
3、仓库人员应进行经常性动态盘点,做到日清日结,保持账、物相符,年中和年末应配合财务部搞好盘点工作。
4、仓库做到通风、防潮、清洁,无苍蝇、老鼠。冷藏、冷冻库温度应控制在规定范围。仓库内严禁烟火,不允许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其它危险品(危险品库除外),并设置足够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不允许占压。
5、对有毒有害及带有腐蚀性的物品应分别贮存,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
6、退库的成品应按品种、型号分别码放并予以标识,经质管部检验为合格的办理入库,并尽快发出。经检验为不合格的,按不合格评审处置意见办理,并作出待处理标识。
7、成品库存放退货应另划待处理品区,予以标识,同时配合有关部门按程序做好处理工作。
8、对于喷粉产品要严格按照产品的贮存条件贮存,经常检查并通风,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直接上级并与技术部联系,做到及时处理。
9、凡打开包装的成品,须重新包装,保证密封,不允许敞开存放。没有标识的应做出标识。
10、成品库负责样品的包装、发放。样品包装上应有标识,标识内容包括:品名、型号和生产日期。样品应在生产后的三个月内发放。若要将超过三个月的产品做样品发放,应报验,经检验合格后才能做样品发放。
六、安全事项
1、上班必须检查仓库门锁有无异常,物品有无丢失;
2、下班检查是否已锁门、拉闸、断电及是否存在其它不安全隐患。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3
一、目的
为规范成品仓库进、出、存作业程序,加强对成品仓库的管理,确保不合格成品不入库,不合格成品不销售出库,成品储存定置且保管不损坏、不混淆、不遗失,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使用范围
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对我公司成品仓库作业管理与对应工作人员管理。
三、成品仓库作业总流程
四、成品入库管理
1、入库类型:
生产入库、退货入库、盘盈入库。
①生产入库:是指我公司生产车间自制完成且检验合格的成品入库。 ②退货入库:即已销售出库的成品于客户端退回到成品仓库的入库方式。
③盘盈入库:是指成品仓库按公司规定盘点,出现实物数量多于账面数量,为使账物平衡而采取的调整账面的入库方式。
2、生产入库:
①公司生产部门车间产品生产完毕后,经检验人员批量检验合格后,由相关统计人员填写“出货通知单”。明确入库成品对应的销售订单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经本人签字后呈检验组负责人核对签字后,携带“入库单”与对应待入库成品至成品仓库办理入库手续。
②生产成品因已经检验通过,故勿需再做流程中“②IQC品检”,直接由成品仓库仓管员执行“入库单”与交库产品核对验收OK后,直接办理入库,核对项目包括:
<1>“入库单”填写的规范性与核签的有效性。
<2>退货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款色、数量是否与“退货单”填写的一致。
<2>仓管员要懂得使用消防器材和必要的防火知识,工作期间经常巡视仓库,加强火源、电源管理,检查可疑迹象,消除安全隐患,认真执行“十防”安全管理工作(即:防火、防水、防腐、防蛀、防磨、防电、防盗、防晒、防倒塌、防变形),做到库存保管不丢失,不磕、不碰、不划、不伤,不混淆、不乱放。发现家具缺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开裂、受潮、掉漆、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通报,以免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造成延迟发货或无法发货的情况出现。
<3>仓管员每日上、下班前,要检查仓库、库区周围是否存在不安全的隐患,门、窗、锁、电源是否完好,如有异常应采取必要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做到早发现早处理。
<5>仓管员应保持本库区内的消防设备、器具的完整、清洁,不许他人随意挪用;对他人在库区内进行不安全作业的行为,有权监督和制止。
<2>仓管员应依照产品特征、数量、分库、分区、分类存放,按“定置管理”的要求做到定区、定位、定标识。
<2>仓管员离职或调动工作时,一定要办理交接手续。属工作失职造成的亏损,除原价赔偿外,还要给予纪律处分。
<2>成品仓管员接收“发货通知单”,首先审阅其签核的有效性、填写的规范性,确认发货订单、发往客户、发货数量、发货时间、交付方式等,而后根据“发货通知单”显示信息查实有关库存,确定是否有足额库存量及是否能按时发货。
<3>成品仓管员根据“发货通知单”按时按量发货时,务必确保发货正确、数量准确,同时规范填写“出库单”并签字确认。仓库员确认货品无误,填写《送货单》,送货单由仓库管理员,销售部负责人及财务部批准后安排出货
<5>对内销我方送货的须提前通知有关送货人员,“送货单”交送货人随货带往客户单位,经客户单位验收OK后于我方“送货单”上确认签字,客户签收后,送货人员携回由客户已签收的《送货单》凭证回公司交财务。《送货单》一式四份:一份销售部留存,一份仓库留存,一份财务部留存,一份客户留存。
<7>当日“出库单”整理呈仓储部主管领导审核后凭单入账,而后将记账联、财务联转交内外销关联业务人员核对签字后由其将财务联转交财务部。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4
一、岗位职责:
2.1负责各类成品的入库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的验收,合理安排成品仓位的划分,进行成品的安全、有序存放,负责仓库的安全、卫生和管理工作,对入库成品进行标识,防止成品入库后色号、品种、规格等的混淆,建立成品出入库流水帐,每日会同成品车间主管填写《产成品入库单》交销售部、财务部各一份。。
2.2成品仓库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仓库管理制度及具备所管物资的基本知识。成品码放原则为:堆放高度≤1.8m,500×500瓷砖以横排5件、竖排1件,每层6件,分三层交错码放,上部平压2件,共20件独立堆放。
2.3成品仓库管理员应在接到销售部开列、财务部确认并加盖财务印章的出货单或调拨单后,应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级及客户对产品的其他要求,凭出货单或调拨单到仓库核对产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发货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发货。(特殊情况可参考《紧急放行规定》第四条)。
2.4如客户要求出货数量按实际装车数量时,由销售部开具无产品数量的《出货通知单》,经销售部经理签字确认,仓管员接《出货通知单》后按程序发货。成品全部装车完毕,仓管员签字确认并填写装车数目,交由销售部开《发货单》。
2.5进行发货装车时的'现场跟踪,严格按照出货单或调拨单发货,仓管员无权随意改变产品的型号、编号、等级等发给客户,破损砖不得装车发出,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补充破损数量,必须由成品车间主任签认后方可予以补损。产品装车时,成品仓库发货员必须协同客户对产品数目、质量清点确认,核准后应经两名发货员与客户同时签字确认。
2.6如客户因特殊原因进行的“先开单,后提货”,提货有效期为7日。但提货不得跨月份进行。每月25日结帐日仓管员应及时与销售部开单员联系并提请客户注意《发货单》的时效。
2.7销售部如有样品砖需求,应根据开具《样板申领单》,报总经理审批,后交成品仓领出。《样板申领单》一式四联,一联交办公室,二联交成品仓,三联交门卫,四联存销售部。
2.8成品仓库管理员应每日做好成品库台帐,并于次日上午11:30前将《成品日报表》交相关单位。(《成品日报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存根、二联销售部、三联总办)。
2.9成品仓库管理员负责做好装卸工每日上下车力资单的登记,并于每月25日汇总至财务部。
2.10每月25日及年终会同销售部、生产部、财务部进行盘点工作,填写《盘仓清点表》(一式四份,一份存根、一份报销售部、一份报财务部、一份报总办)。
二、管理制度:
1. 成品库管理员必须提前十五分上岗。
2. 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 成品库发货员必须严格按照销售部所开《出货单》发货。
4. 装卸工在发货时要听从库管员安排装车,如未按库管员要求发货、装车且不服从管理,库管员有权拒开《力资单》,并呈报物管部。
5. 成品库的卫生应由库管员负责安排装卸工在下班前打扫干净。
6. 在装车过程中不得有人为原因打破砖片;如确有发生,则按出厂价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7. 货主、司机开车撞破砖片,应知会销售部由其照价赔偿。
8. 成品出库时,成品库管员、装卸工必须交替在岗发货。
9. 非成品库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进入成品库翻拿成品,成品库内所有入库成品需办理出库手续后方可发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行负担。
10. 成品仓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操作程序。
11.以上如有违反,公司将按照《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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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品仓库管理制度5
一、岗位职责:
1、负责各类成品的入库规格、型号、数量、质量等的验收,合理安排成品仓位的划分,进行成品的安全、有序存放,负责仓库的安全、卫生和管理工作,对入库成品进行标识,防止成品入库后色号、品种、规格等的混淆,建立成品出入库流水帐,每日会同成品车间主管填写《产成品入库单》交销售部、财务部各一份。。
2、成品仓库管理员必须严格遵守相关的'仓库管理制度及具备所管物资的基本知识。成品码放原则为:堆放高度≤1.8m,500×500瓷砖以横排5件、竖排1件,每层6件,分三层交错码放,上部平压2件,共20件独立堆放。
3、成品仓库管理员应在接到销售部开列、财务部确认并加盖财务印章的出货单或调拨单后,应明确产品规格、型号、等级及客户对产品的其他要求,凭出货单或调拨单到仓库核对产品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发货要求,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发货。(特殊情况可参考《紧急放行规定》第四条)。
4、如客户要求出货数量按实际装车数量时,由销售部开具无产品数量的《出货通知单》,经销售部经理签字确认,仓管员接《出货通知单》后按程序发货。成品全部装车完毕,仓管员签字确认并填写装车数目,交由销售部开《发货单》。
5、进行发货装车时的现场跟踪,严格按照出货单或调拨单发货,仓管员无权随意改变产品的型号、编号、等级等发给客户,破损砖不得装车发出,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补充破损数量,必须由成品车间主任签认后方可予以补损。产品装车时,成品仓库发货员必须协同客户对产品数目、质量清点确认,核准后应经两名发货员与客户同时签字确认。
6、如客户因特殊原因进行的“先开单,后提货”,提货有效期为7日。但提货不得跨月份进行。每月25日结帐日仓管员应及时与销售部开单员联系并提请客户注意《发货单》的时效。
7、销售部如有样品砖需求,应根据开具《样板申领单》,报总经理审批,后交成品仓领出。《样板申领单》一式四联,一联交办公室,二联交成品仓,三联交门卫,四联存销售部。
8、成品仓库管理员应每日做好成品库台帐,并于次日上午11:30前将《成品日报表》交相关单位。(《成品日报表》一式三份,一联仓库存根、二联销售部、三联总办)。
9、成品仓库管理员负责做好装卸工每日上下车力资单的登记,并于每月25日汇总至财务部。
10、每月25日及年终会同销售部、生产部、财务部进行盘点工作,填写《盘仓清点表》(一式四份,一份存根、一份报销售部、一份报财务部、一份报总办)。
二、管理制度:
1、成品库管理员必须提前十五分上岗。
2、上班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3、成品库发货员必须严格按照销售部所开《出货单》发货。
4、装卸工在发货时要听从库管员安排装车,如未按库管员要求发货、装车且不服从管理,库管员有权拒开《力资单》,并呈报物管部。
5、成品库的卫生应由库管员负责安排装卸工在下班前打扫干净。
6、在装车过程中不得有人为原因打破砖片;如确有发生,则按出厂价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7、货主、司机开车撞破砖片,应知会销售部由其照价赔偿。
8、成品出库时,成品库管员、装卸工必须交替在岗发货。
9、非成品库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进入成品库翻拿成品,成品库内所有入库成品需办理出库手续后方可发出。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责任人自行负担。
10、成品仓库管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职责及操作程序。
11、以上如有违反,公司将按照《生产管理条例》予以处罚。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6
1.目的:
通过建立、建全库房卫生管理制度,加强库房各个环节卫生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物流部下辖所有仓库。
3.职责:
3.1库房库管员工作职责
3.1.1负责仓库、物料外包装以及库区相关办公用具的清洁工作的检查、复核。
3.2库房保洁人员工作职责
3.2.1负责仓库、物料外包装以及库区相关办公用具的清洁工作。
4.具体程序
4.1程序
4.1.1仓库清洁员主要负责仓库、物料外包装以及库区相关办公用具的清洁工作,仓库管理员负责检查、复核,保证仓库卫生环镜。
4.1.2仓库周边的环镜应保持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无污染源。
4.1.3仓库清洁员应每天对仓库内地面和墙角进行清洁并保持洁净,对门窗、物品器具、设备设施表面及墙面进行清洁,做好库区内的清洁工作。保
证仓库无积灰、无杂物,保持仓库货架、货柜的清洁卫生。办公室保持整洁卫生,无积灰、无杂物,与办公无关的`用品不得存放在桌面上
4.1.4仓库存放物料的外包装应保持洁净状态,每次验收物料完毕,以及当天物料发放工作结束之后,仓库清洁员应及时进行物料外包装和库区的清洁工作。
4.1.5仓库清洁员在清洁工作过程中需注意物料外包装是否完好,如发生严重破损,应当立即告知仓库管理员。
4.1.6仓库清洁员在清洁工作中应戴好相关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使用蛮力,以防止包装破损,注意个人安全。
4.1.7运输工具、清洁工具等应在每次使用完毕后,清洁干净,使之处于随时备用状态,清洁工具需按规定进行定置。
4.1.8仓库清洁员每次使用完清洗池之后,应及时打理该处卫生。
4.1.9仓库内部人员以及外来人员不得随意携带与办公无关的物品进入仓库,应注意个人卫生,防止产生污染。仓库内除必要的办公用具之外,不
得出现私人或其它物品。仓库内不得吸烟,不得吃食品。
4.1.10仓库内有相应的防虫、防鼠设备,并严禁在库内投入杀鼠,杀虫的有毒药饵。
4.1.11库区内物料按类别分区存放,摆放整齐,不得堆放杂物、废弃物。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公司产成品仓库的管理,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产成品仓库(包括露天临时堆场)的管理。
第二章 入 库
第三条 产成品办理入库,必须有质检部门确认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方可入库,未经允许不合格品不准办理入库手续。当天生产的合格产品原则上当天办理入库手续。
第四条 办理入库的产成品,生产车间要按产品品种、包装规格、质量等级,分区域码放整齐,便于清点、出库。如堆放混乱、标示不清楚,保管员有权拒绝办理入库手续。
第五条 办理成品入库时,保管员要根据ERP入库单所列成品,及时到车间现场清点数量、核实包装、计量、质量等级和生产批号等。做到入库货物、账物相符。库管员每日必须做当日产成品、半成品台
帐,每天的帐物卡必须一一对应 。 第六条 根据公司成品库房的实际情况,入库产成品仍有生产车间代理管理。
第三章 出 库
第七条 产成品出库必须按“先进先出”的原则进行发放。 第八条 成品出库(或调拨)必须具备如下条件: (1)由销售部门责任人出具的货物出库(或调拨)通知; (2)有确认的产品合格检验报告。绝不允许手续不全的产成品出库。货物出库时,保管员要根据销售部门的'通知所列各项内容,逐一核实,避免发错货物。
第九条 保管员在发货时,要协调好车间(库房)、运输车辆、装卸、上站等各个环节的工作关系,确保工作顺利进行。
第十条 产成品发货,必须确保发出的产品品种、数量、质量、包装规格、生产批号等准确无误;外包装无污染、无破损。并做好产品发货原始记录。
第十一条 在装卸时,如装卸人员野蛮装卸或故意造成产成品包装或产品受损,发货保管员应做好记录(同时由责任人在《出库记录》上签字)并及时报告主管,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顾客自提或汽车(调拨)装运发货,货物装完后,必须由提货人或承运人核实后在装卸记录上签字并办理提货手续。(注:公司内部车辆转运货物出厂,由保管员开具出门手续,司机签字认可车载货物)
第十三条 外购产成品出(入)库,保管员要认真核实规格、数量,并向质检部门了解产品是否合格,如有问题要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十四条 任何货物出库,均应于出货当日将有关资料输入ERP系统,做到日清月结。
第四章 仓储管理
第十五条 产成品仓库一般不允许闲杂人员入内。因工作需要进入库内者,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防护用品,方可入内。
第十六条 因工作需要进入产成品仓库的外来人员,要有公司有关人员陪同,不得独自进入库房。
第十七条 成品库房要保持干净整洁,若发现屋顶、门窗、水、电等损坏,要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及时修理。
第十八条 成品入库后,根据ERP系统库存量经常查验库存产品,做到账、物一致。如发现有包装损坏及产品异变,要及时通知质量部、车间进行处理,并做好详细记录。
第十九条 成品存储要求:按品种、规格、体积、重量等特征决定堆码方式及区位;物品堆放整齐、平稳,分类清楚;储物空间分区及编号,标示醒目、朝外,便于盘存和领取。对危险物品隔离管制;通道不得乱堆放物品;保持适当的温度、湿度、通风、照明等条件。
第二十条 保管员须加强对仓库日常防火、防盗、防潮、防漏、防虫工作,注意清洁卫生。
第二十一条 保管员要坚持原则、不徇私情、态度和蔼、热情主动。严格按批准数量、质量发放物品。
第五章 盘点管理
第二十二条 每月月底保管员应对产成品实物进行盘库。要求数
据真实、准确,盈亏分析实事求是。及时向公司有关领导和部门提供产成品月度入库、出库、库存以及分析情况。
第二十三条 年终保管员应会同生产、财务等部门对产成品进行年度盘点。并将产成品盘盈、盘亏情况在《库存盘点表》中明确体现,如实反映产成品的真实情况并做出年度分析总结汇报。保证产成品的账物相符,数据真实、准确。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由仓储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8
根据项目部质量管理标准要求,更好地提高工作效率,现对各单位进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管理工作制度要求如下:
1、工程开工前,各架子队及工地材料厂应尽快上报用于主体工程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的生产供应商名单,经汇总后上报项目经理部,以便确定合格供应商名册。
2、对影响工程产品质量的主要物资,如钢材、木材、水泥、大堆料、外加剂等在采购前对供方均要进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方花名册。
评价内容:a、对供方的质量管理体系或满足质量要求的能力进行评价;b、对采购的样品、说明书等技术资料进行评价;c、对采购物资的试验、检验结果、安装性能验证进行评价;d、对供方业绩、供应历史、信誉、质量保证能力以及经济实力进行评价。评审标准:e、生产厂或供货商提供的各类物资必须符合规定要求。f、生产厂或供货商提供的资质证明、管理体系文件必须符合规定要求。g、产品的价格、运距、运输方式、供货能力能够满足工程进度的需求。h、中间商提供的营业执照、经营可信度、证书等要符合规定要求。
对采购的物资和顾客提供的物资以及顾客指定的物资均需在进库前验收,发现实物与进货单、合同不符,技术资料不全等情况,有权拒绝入库(场),保证不合格物资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对供货达一年的主要物资,要填写《供方供货质量综合分析表》进行分析,并上报公司工程部备案。
3、进货检验与验证:物资入库进场检验取样时,在顾客有特殊规定标准时,应首先执行顾客标准,在顾客没有特别规定标准时,应执行国家标准,具体标准与取样方法由试验部门提供的资料为准。物资部门在物资进场二日内向试验室提供试验委托单和试验样品,做好采购进货物资的试验、检测工作。认真做好进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资料的收集和登记工作,同时报送监理检查审批,配合试验部门做好对原材料的取样检验工作。
4、钢材的'验收:各架子队物资对钢材进行验收,按照程序规定,首先核对钢材的品种、规格、材质是否与计划一致,核对钢材批号(炉号)是否清楚,有无多种钢材混装、混淆情况。再就是核对钢材的运单、车号、票号等是否一致,数量经过磅或清点换算后是否相符等。核对无误后,依照仓库技术管理规程,堆码、标识并取样送试验室检测,填写《物资到达验收登记簿》。对经检测不合格的钢材,认真填写《数量、质量不符通知书》,并随货一起办理退料签认手续退回供方。
5、水泥的验收: 各架子队物资对进场的散装水泥必须坚持每车过磅据实计量验收;对包装的水泥坚持点包计数、抽包复核的方式计量验收。认真核对水泥运单、车号、出厂合格证等是否符合合同要求,经细致核实无误后,卸车存放或堆码、标识、填写《物资到达验收登记簿》,并按规定取样送试验室检测,对检测合格的水泥及时办理点收入库手续。对验收数量不符的按合同规定据实计量。对质量不合格的填写《数量、质量不符通知书》,并随货一起办理退料签认手续退回供方。
6、其它物资验收:各架子队物资要认真核对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件数、长度、重量)等与入库通知单、运单、发货明细表、技术证件、装箱清单等资料是否齐全、相符,对检测、验收合格的物资,及时办理入库手续并保存相关资料。对验收、检测不合格的物资,坚决予以退场,并保存相关记录。
7、大堆料的验收:要严格进场验收,有专人管理,必须有两人以人共同验收,妥善保管、发放,核销验收有记录,堆码成方、成垛,分仓存放,标识明显、齐全、准确。对因地理位置关系不便过磅计量的,要采取一车一量方,量方必须按车厢净空检尺,要有长、宽、高且统一的计量单位,对验收合格的地材要及时开具一式三联的大堆料收方单,填写《物资到达验收登记簿》。坚决杜绝未经过磅、检尺量方的收方估量。
8、严格按规范对进入现场的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堆放区域进行标识,对材料数量、规格等处于检验与试验状态进行标识,标明物资名称、型号规格、批号、进货日期、厂家(产地)、检验状态、数量等。对物资检验状态的标识有以下四种:未检验和试验记为“待检”,已检验和试验待确定状态记为“待确定”,已检验和试验合格状态记为“合格”,已检验和试验不合格状态记为“不合格”。物资标识牌颜色要求白底黑字,书写要求清楚、整洁,标识牌置于醒目的位置。
9、现场按施工平面组织进料。料场布局合理,场地平整无积水,场区料具堆码整齐,道路通畅,送、发料与施工生产不干扰。有防洪排水设施。搅拌站场地必须硬化。
10、工地有必要的仓储设施,料库布局合理。运输通道宽应留2~3米,人工作业通道宽1~1。5米,检查通道宽不小于0。5米,货物离墙距离不小于30~50厘米,垫高不小于15~40厘米,要符合防雨、防潮、防火、防盗、防雷击、排水等要求。库存料具堆码整齐,标识齐全,账料相符。库房周围整洁,无杂草、无积水。露天存放料具应苫盖。消防器材齐全良好。
11、管库人员对所管物资必须按照“六查”内容:即查数量、质量、保管方法、计量工具、安全、技术要求,认真自点,循环自点率每月不少于15%,并有自点记录,自点中发现的问题按规定填写物品注销记录,物品遗失、损坏评定单,在一周内处理完毕。仓库要坚持先进先发,交旧领新制度。
12、周转材料、小型机具要专人负责管理,建立台帐和保管卡片,专料专用,不随意改制。
13、工地水泥库符合“技术保管规程”要求。设专人管理,入库水泥分品种、标号,进库日期,分别堆码整齐,正确标识,散灰装袋,库内整洁。严格遵守先进先发制度,建立好收、发、存卡片,做到日清月结。入库检验有记录、有报告。
14、大堆料的管理,要严格进场验收,有专人管理,必须有两人以人共同验收,妥善保管、发放,核销验收有记录,堆码成方、成垛,分仓存放,标识明显、齐全、准确。
15、火工品在使用保管过程中应遵照公安部门的有关安全规定,严格管理执行,任何人不得擅自越权扩大领发料范围。
16、有切实可行的节约和修旧利废措施,包装品、废钢铁要及时回收,妥善保管,现场模板应集中管理,统一配料,拆下来的材料要及时清理。
成品仓库管理制度9
1、为了加强仓库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2、仓库安全管理必须贯彻“预防为主',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3、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须由公安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仓库必须确定一名安全防火责任人,并建立健全各项防火规章制度。
5、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修保养方法,做好本职工作。
6、仓库物品应当分类,严格按照“五距'(灯距、堆距、行距、柱距、墙距)的要求堆放,不得混存。
7、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8、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电器设备的周围和主线槽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9、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10、仓库应当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不准住人。
11、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法规规定,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保证随时好用,确保安全。
12、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13、组建专职、义务消防队,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制定灭火应急方案,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14、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15、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16、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17、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18、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19、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防、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20、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21、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22、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23、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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