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团公司管理制度(优秀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集团公司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
集团有限公司考勤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标准和程序,加强工作纪律,使公司的考勤管理更加规范和统一,特制定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执行。
第一章处罚尺度
一、根据员工违反公司制度的程度对员工进行处罚,处罚分警告、记过、记大过,三次警告作记过一次,三次记过作记大过一次,记大过按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处理,公司有权根据《劳动合同法》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条款与该员工解除劳动关系。
二、警告由人力资源部通过书面形式发放给该员工,记过、记大过等处分将由人力资源部通过书面形式发放给该员工所在部门并公示,且在该员工人事档案中存档;员工立功后可通过功过相抵。
第二章考勤管理规定
一、工作时间:
(一)标准工时制:对实行标准工时制的岗位,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30至下午17:30。其中含午餐用餐时间一小时(12:00至13:00)。一周五天,8小时/天工作制。
(二)因工作原因需要派驻或出差集团所属成员公司工作的,派驻人员或出差人员的考勤及工作时间按集团所属成员公司相关规定执行,集团人力资源部根据集团所属成员公司提供的考勤依据作为工资核算的依据。
二、指纹打卡制度
(一)指纹打卡是公司计算工资和考勤的依据,公司上下班实行指纹打卡制度,所有人员必须上下班打卡,每天2次。(董事长特批人员除外)
(二)公司安排专人负责员工的日常考勤记录。
(三)由于公司实行上下班交通车制度,由于交通车原因导致上班迟到的经核实后不计入迟到考核范围。如员工上班打卡时间晚于公司班车到司时间10分钟之后的,从第11分钟开始计算迟到。
(四)新员工办理入职手续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采集打卡指纹。
(五)上班忘记打卡或由于指纹打卡不成功原因,应于当日8点40前以公司座机向考勤负责人电话报到以便确认时间,并于当日内在OA工作流中填写《补卡申请单》,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后由人事考勤负责人备案。超过8:40报到的,算作迟到。超过两个工作日(不包括两个工作日)提交补卡申请的记警告一次。
(六)当员工下班时忘记打卡需在次日内在OA工作流中填写《补卡申请单》,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后交人事考勤负责人备案。超过两个工作日(不包括两个工作日)提交申请的记警告一次。
(七)月累计超过三次补卡以上者,从第四次起,每补卡一次扣罚10元,并给予警告一次;未补卡的按旷工处理,并给予记过处分。
三、考勤扣罚
(一)凡未请假或未被批准公出而在规定上班时间(8:30)后打卡者视为迟到;凡未请假或未被批准公出而在规定下班时间(17:30)前打卡者视为早退。
(二)中午12:00—13:00为进餐及休息时间,以中午吃饭打卡时间计算,若在12:00之前打卡进餐,以早退处理。
(三)13:00仍未到岗工作者、仍然在午休者均视为迟到。中午由各部门负责人进行监督,人力资源部及行政中心将在午间不定时进行抽查,若当月部门累计被查出3次,该部门将被以书面形式进行张贴通报。(迟到、早退以分钟为单位进行计算)
(四)迟到:
1、公司根据员工迟到的时间及迟到次数对员工进行处罚:
月累计迟到早退20分钟开始扣罚,21—30分钟,罚款20元;
31—60分钟,罚款40元;1—1。5小时,罚款60元;1。5—2小时罚款80元。
上述迟到除罚款外均给予警告一次。
累计超过2小时以上且半天以内按旷工半天计;超过半天以上且一天以内按旷工一天计。
上述迟到除按旷工罚款外均给予记过一次。
2、当月迟到早退累计五次给予警告一次,超过五次者每迟到早退一次给予警告一次,累计三次警告则给予记过,累计三次记过则为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公司有权依据劳动法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3、员工可通过OA系统查询打卡记录(公共文件柜),考勤负责人不负责每次提醒。
(五)旷工:
未请假、请假未批准、假期满未续假而不上班、当班时间缺勤无合理解释的(视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旷工扣罚工资3倍,记过一次,连续旷工3天以上或达到三次旷工记录则记大过一次,并根据劳动法规给予解除劳动合同。
(六)迟到、早退的罚款在其本人工资中扣除。
四、外勤管理(一日内外出)
(一)员工因公外出必须提前1个工作日在OA工作流中填写《外出申请单》,由部门经理、人力资源部经理审批后交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作为考勤依据。
(二)因公外出办事,当天来不及回公司打卡必须于2个工作日内在OA工作流中填写《外出申请单》提交部门主管审批并报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作为考勤依据,超过规定时间的每次扣罚10元;因外出没打卡的,只需写《外出申请单》,不需另外再写《补卡单》。
五、加班管理
(一)公司可根据具体经营情况,于工作时间之外安排员工加班,被安排加班的员工,除因特殊事由经主管批准外,不得拒绝。
(二)加班由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若部门需要加班,部门负责人须提前一个工作日在OA流程中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事由、地点、预计加班时数及指定的加班人员,交由人力资源部确认。《加班申请单》不作为核算加班时间的依据,只作为部门主管申请加班的审批依据。
(三)加班后由员工本人在OA流程中填写《加班统计单》,加班统计单要写明实际加班起止时间、加班时数及加班原因,由部门负责人签名确认后在加班后两个工作日内交人力资源部核准,加班方可生效。事先没有在OA流程中填写《加班申请单》、事后没有递交或延迟递交(距加班日期超过3天者)《加班统计单》的,都不计入加班。
(四)员工在公司范围内(含集团所属成员公司)加班必须考勤打卡,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记录为准,做为计算加班的依据,未打卡须加班后一个工作日内在OA系统中办理补卡申请流程,提交部门经理审批并由人力资源部核准,加班补卡需计入当月补卡次数中按有关规定扣罚。
(五)员工在公司范围外加班不能回来打卡的,须在加班后一个工作日内在OA系统中办理补卡申请流程,由部门经理确认并由人力资源部核准,报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处备案。
(六)公司不提倡员工加班,应在工作时间内合理安排将工作完成。
(七)在工作时间内应该完成的工作任务而需超时工作的不计加班。
(八)加班应优先安排补休,若因工作原因不能安排补休的,须算加班费。员工每月实际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由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人力资源部确认,如部门需要加班工时超过36小时以外的加班一律用于补休,补休可跨年度使用。
(九)补休应提前申请,如因员工个人原因未能及时提出补休申请,而已算给加班费的,公司将不再安排其补休。
(十)公司实行加班公示制度,月累计加班超过36小时的人员进行公示接受公司全体员工监督。
(十一)加班补休由部门主管根据工作情况进行安排,对于加班较多的部门,主管应该及时安排员工补休,以保障员工的休息权益。
(十二)加班费的计算:员工工作日加班以员工的有效工作时间计付,加班以半小时为计算单位,以基本工资为计算基数。正常工作时间之外的加班按小时工资基数的1、5倍计算,休息日加班按小时工资基数的2倍计算,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的加班按小时工资基数的3倍计算。对于加班较多的部门或个人,公司将按照特殊政策为其计算加班费。
(十三)公司内享受业务提成的人员在正常工作时间外拜访客户、参加行业报告会、公司展会等业务拓展工作不计任何加班。
(十四)加班费核算:若无特殊规定,月度加班时间中若存在法定日加班,除非加班当事人声明该法定日加班用以补休,则优先计算法定日加班费,法定日加班不足36小时,而工作日或周末还有加班,则根据上班日期顺序,从月初第次到月底将加班时间(不论工作日加班或周末加班)相加,直至与法定日(若存在)加班总数达36小时为止,作为加班费。
(十五)补休:若员工月度加班除去当月调休以及计算加班费后有剩余的(包括工作日嘉加班、周末加班、法定节假日加班)将与过去存在的加班剩余时间一起累计,如需调休,则优先从工作日加班扣除相应时数,工作日加班时数不够扣除补休时数的,则第次从周末加班继而到法定日加班扣除相应时数。
六、值班
(一)因安全、消防、假日等需要安排员工值班的,员工不得拒绝。有常规值班安排的须于每月25日向人力资源部提交下月值班安排表,各部门法定节假日值班必须事前向行政中心申请,申请通过后并在人力资源部留底备案,无申请或没有提交值班安排表一律不计算值班补贴。
(二)值班必须上下班打卡,以作为计算值班补贴的依据。
(三)周末值班补贴按50元/日计算。法定假日值班按100元/日计算。
(四)值班不用于补休。
第三章请假、休假管理
一、请假程序
(一)公司员工请假一律须经直接上级主管批准,并由部门经理及人力资源部核准,必须在OA系统中办理相关流程,出差在外或主管出差的情况下可以采取电话请假方式,待主管回来后再补办请假流程,不得越级请假,越级请假者按旷工处理,未请假、请假未批准、假期期满未续假而不上班、当班时间缺勤无合理解释的(视为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
(二)员工办理请假手续需提前向部门主管申请,并在OA工作流中填写好请假单,依据请假时数报批权限,由相关领导批准生效,作为考勤统计的依据。
(三)部门主管请假所填写的OA请假流程须报公司领导批准并交人力资源部考勤负责人处备案,其他手续相同。
二、事假
(一)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上班或工作时间因私事外出等,应事先办理请假手续,批准后方可生效,事假以半小时为最小计算单位,并在当月扣发相应工资和补贴。未办理请假手续而缺勤以旷工论处。
(二)普通员工请假一天内的由部门主管批准,三天内的由人力资源部经理批准,五天内的由副总经理批准,超过五天的由董事长批准。
(三)部门负责人请假超过二天的由董事长批准。部门负责人请假须附授权委托书,工作交接好后方可请假,并在请假期间保持通讯畅通。
(四)员工如经常因事假缺勤,公司将对其个人情况做出判断以确定其是否胜任其职位。
三、病假
(一)工龄不满1年,病假第一周内,薪金为日工资的45%;第二、三、四周内依次为30%、25%、20%。
(二)2工龄不满3年且已满1年,病假第一周内,薪金为日工资的55%;第二、三、四周内依次为50%、45%、40%。
(三)工龄已满3年,病假第一周内,当日薪金为日工资60%;第二、三、四周内依次为55%、50%、45%。
(四)病假超过1个月的按事假处理,特殊情况须报董事长审批。
(五)申请病假工资需出具区级以上医院的合法病休建议书(盖有医疗单位的公章)及病历,否则按事假处理。员工如经常因病缺勤,公司将对其健康状况做出判断以确实其是否胜任其职位。未转正员工不能享受病假待遇。
四、休假管理
(一)国家法定节假日
国家法定节假日11天,包括元旦一天、春节三天、清明节一天、劳动节一天、端午节一天、中秋节一天、国庆节三天。
(二)年休假:
1、年休假是为了缓解员工工作压力、鼓励员工调节身心而设立的休假制度,带薪年休假是对员工上一工作年度的福利。带薪年休假天数按国家规定,员工在司累计工作在1个工作年度不满10个工作年度的,年休假为5天;已满10个工作年度不满20个工作年度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个工作年度的,年休假为15天。国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计入年休假的假期。
2、员工满一个工作年度方可申请休年假,工作年度从员工入职之日起至工作满一年之日为一工作年度。第二个工作年度为第一个工作年度的休假年度。各部门根据工作具体情况,统筹安排员工年休假。年休假在1个休假年度内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部门因工作需要本休假年度不能安排休假的,可以跨一个休假年度安排,但不能一次连休两年的年假。
3、以20xx年1月1日为年假计算起点,20xx年1月1日之后入职的,以该员工实际入职时间为计算起点。
4、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当年的年休假:
(1)员工请事假累计20天以上的;
(2)累计工作满1年不满1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2个月以上的;
(3)累计工作满10年不满20年的员工,请病假累计3个月以上的;
(4)累计工作满20年以上的员工,请病假累计4个月以上的
5、年假可以累积跨年度使用。
(三)婚假:入职六个月及以上员工享有婚假5天,晚婚者(男满25周岁,女满23周岁)可享受13天假期。申请婚假须持结婚证明书,在领取结婚证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特殊情况经总裁批准可延长。婚假必须于婚假十五天前办理请假手续,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续作业。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外地员工不含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按省内来回1天,省外来回2天,路途特别遥远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四)丧假:如直系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公婆、岳父母、兄弟姐妹)不幸亡故,公司给予3天的假期;如祖父母,外祖父母不幸亡故,公司给予丧假1天(外地员工不含路途天数,路途天数按省内来回1天,省外来回2天,路途特别遥远按实际发生的计算)
(五)产假:128天,申请产假须持医院证明。在小孩一周岁内母亲每天有1小时的哺乳假。申请产假须提前三十天办理请假手续,以便主管事先安排工作接续作业。
(六)陪产假:男同事的爱人生产,可享受3天的陪产假,申请陪产假须出具医院开具的出生证明。
(七)员工在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发放全额的基本工资,按实际的休假天数扣除相应的绩效工资及午餐补贴。
五、出差管理(一日以上)
(一)公司根据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出差,受派遣的员工,无特殊理由应服从安排。
(二)员工被派往外地出差或培训,必须事先在OA系统中填写公务出差申请,并提交部门主管及人力资源部相关负责人审批,作为考勤依据。
(三)部门主管出差必须事先在OA系统中填写公务出差申请,报董事长批准并交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处备案,其他手续相同。
(四)员工出差期间须每天以电话或邮件形式向部门主管汇报工作情况,部门主管对出差员工负有监督的责任。
(五)出差人员补贴参照《有限公司费用报销管理办法》执行。
六、考勤监督
1、所有出差人员若出差地点无打卡考勤设备或专门负责考勤人员,均以日报表或周报表作为考勤依据,
其余如加班、外出、请假等此类情况需走OA流程,如未考勤打卡又无日报表周报表者又未见相关OA工作流程,以旷工论。具体见《日报表管理制度》
2、人力资源部在抽查中发现有员工旷工现象,将立即登记,作为本月工资计发的依据,并附在当月工资表上。
七、出勤查询
人力资源部每月在OA系统中公布考勤明细(公共文件柜/考勤数据统计表),请各位员工自行查询并补办相关手续,人力资源部将不再行每日告知职责。
八、出勤奖励
(一)考勤核算周期:考勤核算周期为上月26日至当月25日。
(二)公司对全额出勤的员工给予全勤奖励,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享受全勤奖:
1、当月迟到、早退五次以上或累计20分钟以上;
2、当月补卡次数超过3次;
3、当月请假累计超过1小时或请假2次以上(包括2次);
4、当月有旷工记录。
(三)具体奖励标准如下:
总监、副总监级、经理、副经理150元/月;员工100元/月。
九、附则
所用相关人力资源流程须在有限公司OA系统中办理。OA系统中无法办理的流程,请自行到人力资源部人事专员处领取相关表格办理流程。
集团有限公司
人力资源部
休假天数具体参考国家法律法规规定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2
集团公司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股份公司会计制度》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________各分子公司;
3.为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发挥财务在公司经营管理和提高经济效益中的作用,便于公司各部门及员工对公司财务部工作进行有效地监督,同时进一步完善公司财务管理制度,维护公司及员工相关的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4.本制度的解释权在________财务中心。
财务管理细则
一、总原则
1.公司财务实行“计划”为特征的总经理负责制:属已经总经理审批的计划内的支付,由相关事业部总经理的书面授权,财务负责人监核即可办理;属计划外的,必须有公司总经理的书面授权。
2.严格执行《会计法》和相关的财务会计制度,接受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的检查、监督,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及时、准确、完整。
二、财务工作岗位职责
大区财务实行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管理制度,各分公司财务人员接受本公司财务主管的领导,各财务主管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财务经理对集团财务中心和大区总裁负责。财务人员设会计、出纳岗位,实行岗位责任制,做到钱帐分开,各负其责。
(一)财务经理职责
1.组建大区财务机构,对大区财务机构和岗位设置、人员配备、核算组织程序等提出方案。同时负责选拔、培训和考核财会人员。
2.贯彻国家财税政策、法规,并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建立规范的财务模式,指导建立健全相关财务核算制度,同时负责对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考核。
3.进行成本费用预测、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监督各部门降低消耗、节约费用、提高经济效益。
4.其他相关工作。
(二)财务主管职责
1.负责管理公司的日常财务工作,直接对大区财务经理负责,由大区财务经理报集团财务中心及大区总裁任免。
2.负责对本部门内部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选调聘用、晋升辞退等提出方案和意见。
3.负责对本部门财务人员的管理、教育、培训和考核。
4.负责公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制度的制定,推行会计电算化管理方式等。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法规和公司各项制度,加强财务管理。
6.参与公司各项资本经营活动的预测、计划、核算、分析决策和管理,做好对本部门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
7.组织指导编制财务收支计划、财务预决算,并监督贯彻执行;协助财务经理对成本费用进行控制、分析及考核。
8.负责公司资产管理,监督其增减变化,负责盘盈盘亏、报废清理、货款结算、催收和处理工作。做到手续完备、数据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9.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及相关信息资料,向大区财务经理及分公司总经理报告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并接受监督指导。
10.负责监管财务历史资料、文件、凭证、报表的整理、收集和立卷归档工作,并按规定手续报请销毁。
11.参与价格及工资、奖金、福利政策的制定。
12.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会计职责
1.按照国家会计制度的规定记账、复帐、报账,做到手续齐备、数字准确、账目清楚、处理及时;
2.发票开具和审核,各项业务款项发生、回收的监督,业务报表的整理、审核、汇总,业务合同执行情况的监督、保管及统计报表的填报;
3.会计业务的核算,财务制度的监督,会计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4.完成部门主管或相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出纳职责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帐实相符。
4.每周末下班前报送资金周报表给大区财务经理、总经理及大区总裁。
三、现金管理制度
1.所有现金收支由公司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现金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现金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核对库存。作到日清月结,帐实相符。
3.库存现金超过3000元时必须存入银行。
4.出纳收取现金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业务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5.任何现金支出必须按相关程序报批(详见支出审批制度)。因出差或其他原因必须预支现金的,须填写借款单,经总经理签字批准,方可支出现金。借款人要在出差回来或借款后三天内向出纳还款或报销(详见差旅费报销规定)。
6.收支单据办理完毕后出纳须在审核无误的收支凭单上签章,并在原始单据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防止重复报销。
四、支票管理
1.支票的购买、填写和保存由出纳负责。
2.建立和健全《银行存款日记帐》簿,出纳应根据审批无误的收支凭单,逐笔顺序登记银行流水收支帐目,并每天结出余额;每工作日结束后。
3.出纳收取支票时,须立即开具一式四联的《支票回收登记表》,由缴款人在右下角签名后,交缴款人、缴款部门、出纳、会计各留存一联。
4.支票的使用必须填写“支票领用单”,由经办人、部门经理、财务主管(经理)、总经理(计划外部分)签字后出纳方可开出。
5.所开出支票必须封填收款单位名称。
6.所开支票必须由收取支票方在支票头上签收或盖章。
五、印鉴的保管
1.银行印鉴必须分人保管。
2.财务专用章和总经理印鉴分别由财务经理和出纳负责保管。
六、现金、银行存款的盘查
1.出纳人员在每周完成出纳工作后,应将库存现金、银行存款的上存、收入、支出、结存情况,编制“出纳报告表”,并对由出纳保管的库存现金,由会计或总经理指定人员于每星期五下午及每月终了进行定期对帐盘查,其他时间进行抽查。
2.出纳应根据银行存款日记帐的帐面余额与开户银行转来的`对帐单的余额进行核对,对未达帐项应由会计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进行检查核对。
3.其它依据相关会计制度及法规执行。
支出审批制度
一、目的
1.为简化支出审批手续,提高工作效率。
2.防止因私占用公司财产。
二、适用原则
(一)使用商业单位制,各单位(专业网站、成本中心、职能部门)经理/负责人在该单位许可的经营范围、经营计划和财政预算内,授权行使终审权。(经理/部门负责人对该单位之营业指标负全责)。
(二)部门经理可适当的将其权限或部份权限,以文字性形式,授权给其副经理或部门主管等。
(三)授权方式可分为两类:
1.固定授权
1)授权书由授权者向大区总裁出具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
2)运营管理中心在认证此文件之有效性后,既两个工作日之内,将已被运营中心确认的复制样本交给财务部做相应执行。
3)财务部在接收此文件后应全面配合,及时针对财务之行政、内控、调码等事宜做出探讨,并在三个工作日之内,向该单位经理致函生效并明确列出相关的财务措施。如财务部发现疑问须在以上期限内向大区总裁汇报。
4)部门经理在接获生效函后的五个工作日之内必须向人事部提供有关人事权限更动的详细资料。
2.临时授权
1)一般适用于经理外地出差或休假期间的委托。在此情况下,经理须最迟在授权生效二十四小时之前向大区总裁出具授权书并同时抄送运营管理中心、人力资源部和财务部。
2)在授权书内说明授权方、被授权方,原因,权限和期限。如时间紧迫,发送电子邮件或传真加口授亦可。(临时授权于他人并非相应排除经理对授权期间的具体责任,由此,经理应认真避免在此期间授权、断定非惯例性、金额庞大的交易。)
三、审批程序
1.计划内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
2.超计划报销:经手人、证明人(持原始凭证和超支报告)、分管经理(部门负责人)、大区总裁、财务
四、计划审批内容
1.购买日常办公用品、计算机的外设配件和耗材之支出计划,由运营中心收齐汇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原则上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并库存,各部门登记领用,并进入各部门的费用。每月底由运营管理中心向财务部提供有关方面的明细表(经各部门签字确认)。
2.固定资产与办公家具(包括机房与OA设备):其购买由各部门报申请计划,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公司总经理批准,公司技术部、运营管理中心统一协调核准后,对协调或购买情况写出需求报告,报公司总经理批准统一购买,金额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购入必须报大区总裁审批。
3.参展/会费:由经办人随借款单附上邀请函与盖章完全的参展申请表复印件,由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付款。本地展会原则上不得支付会务费;外地展会如在参展费中包含会务费用的,必须注明人数与明细并履行上述审批手续。凡批准住会,予以报销往返车票与会务费;不住会的,报销车票与差旅补助。
3.凡是参加境外展览会,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提交专项申请报告,注明参展必要性、参展人数、费用预算等。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4.差旅费: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制定出差计划,应注明出差地点、事由、时间、人数、由部门经理审核出差的必要性和借款的合理性、经理签字后交财务付款。各部门经理凭出差报告先由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借款。(所有境外出差必须提前书面请示大区总裁经批准后方可执行)。
5.工资、奖金的支出:由公司人事部核准每月考勤,财务部编制发放表,经理签字确认,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财务发放。
6.业务费用:业务费用包括业务交通费(含油费、保养费、过路费、搬运费)、快递费、礼品费及业务招待费。经总经理批准的计划内业务费用由部门经理审批;计划外业务费用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报销审核制度
一、原则
1.严格财务收支审批制度,公司发生的各项开支都必须由经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注明支出事由、项目、发票张数、报销金额、和经办人签名、部门经理签字、财务经理审核(按照有关规定办理)、分计划内和计划外相关程序审批后,出纳方可付款。(分公司2000元以下支出由分公司总经理或常务副总经理审批,凡2000元以上任何开支都必须由大区总裁书面签字审批后,出纳方可支付,并将有大区总裁书面签字的审批单传真件复印后附于原始单据后,方可作为报销凭证)。
2.加强报销管理,当月帐,当月了,25日以后帐最迟不得超过下月3日。
3.为了分清责任,进行部门核算,不同人员支出的业务费用不得混淆在一张报销单上。
二、支出相关部门审核
对所有报销内容,相关部门经理必须就其合理性及必要性进行审核。
三、财务部门审核
财务部门对所有报销票据,依据相关财经法规及内部财务制度对其合法性进行审核。
四、审核权限
同审批权限。
五、费用报销及借款时间一览
项目周一周二周三周四周五
款项借支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1:00-12: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15:30-17:00
费用报销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对外结帐9:00-12:00 9:00-12:00 9:00-12:00
(分公司财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调整)
六、报销手续
严格执行财务报销制度,款项支出时填写支出凭单并将发票(所有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交给财务。由客户或分公司报销的要向财务注明并留复印件,原件给客户。计划内报销必须提供的原始凭证:
1.版面费、广告代理费:由部门凭发票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部对票具进行核实(附上媒体刊登的详细清单),核对无误后付款。
2.印刷费(出片费):部门凭发票,附印刷品结算单,进行核实无误后,填写费用(成本)报销单,财务审核无误后付款。
3.办公用品、低值易耗品:由运营管理中心统一购买的,运营管理中心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后(低值易耗品还需有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及分摊明细)填写费用报销单。各单位自行购买的凭发票填写费用报销单经相应级别的领导审批后报销。
4.机房与OA设备:技术部保管人员根据发票同实物核对无误后填写验收单和出库单。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5.资料费:各单位购书及其它资料,首先将书、资料和发票拿到资料管理部门(运营管理中心)进行登记验收,并在书、资料上盖章、编号。经手人凭发票(附上验收单)填写费用报销单。
6.差旅费:于返回3天内必须报销,由部门经理审核票据的合理性并在报销单上随同差旅者签字认证,后至财务核销借款。各单位经理报差旅费凭报销单经大区总裁审批后到财务核销借款。对3天内无故不及时报销的,财务部应催办一次,仍不办理者,财务部有责任从其当月工资和奖金中扣除。试用人员出差借款须由经理担保,视同经理借款。
7.业务费用:所有业务费用票据须开明细发票,经手人须在票据背面签字。各单位应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使用业务费用,任何人不得用于除业务需要以外的个人消费。业务招待费须有两人以上签字并注明时间及招待客户名称;加班用餐费须有全体用餐人签字;交通费须注明起始、地点及原因;礼品费须注明所送人名及礼品名称、数量;快递费单据上请注明客户名称。所有费用均计入部门成本。未按规定填写说明或签字的,财务人员应将报销凭证退回并说明原因。
8.超计划报销手续必须有审批报告,其它同计划内报销手续一样。
差旅费报销管理规定
为保证公司差旅费的合理使用,规范差旅费的开支标准,特制定此规定,具体如下:
1.出差人员是指经公司总经理批准离开本市一天以上进行各项公务活动的员工。
2.出差人员出差需持有经部门经理、运营中心、公司总经理签字的《出差申请表》。申请表中需注明部门名称、出差人姓名、出差时间、出差地点、出差事由、出差来回乘坐交通工具、预计差旅费金额,报总经理审批,凭申请单办理借款和报销手续后将申请单交运营管理中心存档。
坐飞机的有关规定
1)级别规定:总裁、分公司总经理等,出差可乘飞机。其他人员无特殊情况不得乘坐飞机。
2)特殊情况规定:
A.业务紧急,必须乘飞机;
B.路途长,乘火车时间超过30小时;
C.本身业务需要,并由对方出机票款;
D.机票打折幅度大,折后机票价格比火车硬卧票价不超过50元。
3)报批手续:一般人员出差,在特殊情况下需乘飞机,必须有总经理审批同意,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3.工出差到外地,可预借一定金额的差旅费。出差回来后凭单据在三日内报销,逾期不报销者,将从工资中扣除所借款项。
4.出差人员的住宿费、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实行定额包干(详见后附差旅费报销标准),由出差人员调剂使用,节余归己、超支不补。
5.出差乘坐火车,一般以硬卧为标准,如买不到硬卧票,按硬座票价的60%予以补助。
6.出差期间的交际应酬费,须事先请示总裁特批。
7.往返机场、车站的市内交通费准予单独凭车票报销(不含出租车费用)。
8.出差参加展示会的运杂费、门票等准予单独凭票报销;对于到外地参加会议、展览、及其他活动的人员食宿及其他费用由对方负担的,不得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到分公司出差,由分公司负担费用的,不得再次在公司报销路费并领取补助。
10.出差或外出学习、培训、参加会议等,由集体统一安排食宿的,按其统一标准报销,不享受任何补助。
11.出差补助天数的计算方法:
1)出发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出发的可享受全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日不能到达目的地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出发的,当天到达目的地的并住宿,可享受全天补助;
2)到达日补助计算:以有效报销车票或飞机票的准确开车或起飞时间为准:上午12:00前返回的可享受半天补助;12:00后返回的可享受全天补助。
12.出差天数的计算方法:按照实有天数计算。
13.以下范围内的外出不按出差处理:在广、深、佛山、顺德、中山等广东省范围内出差一般不予补助,如有特殊情况需部门经理报公司总经理批准;
14.经分公司统一招聘的员工或由广深公司统一招聘的应届毕业生到公司报到,可按照火车硬座或公交大巴票价,予以实报差旅费及行李托运费,不享受任何补助;
15.费用核算:公司所有人员出差费用均计入各部门成本。
16.其它
1)报销差旅费时,应提供出差期间相应票据(如住宿费、市内交通费、餐费等),以便财务部进行帐目财务处理。如无法提供相应票据,日补助超过30元以上的部分将由财务按国家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2)凡购买打折机票的(票面有不得签转更改字样的),在报销时必须按打折后的实际价格填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后将加倍扣还。
附件:差旅费报销标准
职务一般地区费用标准(元/天)特殊地区费用标准(元/天)
总裁280380
事业部/职能部门总经理(主任)240320
部门经理220280
部门副经理/主管180230
一般人员160200
注:1.特殊地区指:深圳、广州、珠海、汕头、海南;
2.事业部副总经理/职能部门副总经理(副主任)与部门经理补助标准相同;
3.经理助理、行政主管等享受主管待遇。
往来帐务管理制度
一、应收帐款管理
(一)收款方针
1.业务人员在公司为其客户提供了相应的服务或劳务后,应及时把广告认定单交由客户确认,并及时催收款项。
2.收款时间:次月13日前。(注:数据入网要求一次收回合同所签订的金额)。
3.回款方式: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现金;抵实物,(所抵实物必须为公司需要或对方企业濒临破产无法收回所欠款项,并且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严禁市场员垫付业务款,否则公司除追收客户款,没收市场员所垫款项,并通报批评。
4.部门人员调动或离职等,部门经理必须监督其业务款项的回收及移交,必须填写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一份交财务、一份部门留存、移交人接受人各执一份),移交人、接受人、监交人及财务部相关统计人员均应签字,并报财务备案。接受人应核对帐单金额及是否经过客户确认。
(二)未回款考核办法
1.未回款处罚
1)由于业务人员失职造成的未回款,扣全额;
2)由于公司内部原因造成的未回款,分相关责任扣罚;
3)由于外部不可抗力(如客户倒闭、破产等)造成的未回款,持相关部门证明,只扣业务成本。
2.未回款从个人收入中按比例核减,待回款后按以下方法返还:
1)未回款额分三个月核扣,当月扣10%,次月扣30%,第三个月扣60%;
2)未回款扣款每月随工资补发,三个月内全部收回,补发全部扣款额,提成按5%;
3)若第3个月仍未回收该款项,该市场员停止业务,专职收款.在3个月之后回款,待回款后只补发扣款额,不予提成。
3.未回款项不计入业绩。
4.3个月(含3个月)以上的未回款如申请坏帐,则扣除该业务员该笔应收款30%的印刷成本,并处以30%的罚款,其直接主管或经理督帐不利,同时处以5%的罚款。
5.若市场员连续两个月无未回款且业绩均在部门
任务额(任务额低于8000元的以8000元计)以上,则酌情给予奖励。由市场员申报,部门经理审批,财务部审核后在工资中发放。
6.财务部对部门未回款进行监督。对3个月以上部门未回款财务部上报公司总裁。
7.对预收款,按1%的比例对市场员给予奖励。
(三)可疑客户及可疑帐款的处理
1.业务员在接洽客户时,如发现客户有异常情况,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单”,并建议采取措施。
2.业务人员对在两个月内催收无效且金额较大的票款,应填写“可疑客户报告书”,并收集有关证据、资料等,报请公司领导批准后移送法律部门依法追诉。
3.催收或经诉讼案件,有部分或全部款项未能收回的,业务人员应取得相关法律机关证明、债权证明、破产宣告裁定等中的任何一种凭证,送财务部作冲帐准备。
4.对收款不报或积压收款的业务员,一旦发现,公司将从重处罚。
二、应付帐款管理
(一)付款时间:
1.业务款项由部门申请,经过审批后执行;
2.印刷费、版面费等次月20日左右支付(每月出刊后第二日报财务);
3.购置固定资产款项于固定资产验收入库后支付。
(二)付款方式:
1.转帐支票,非远期、空头或错误支票;
2.现金;
3.实物或广告,要有公司总经理的批示。
(三)其他:非本公司人员领款时,必须由我公司相关人员带领。
票据管理制度
一、发票管理
(一)申领
1.由申请人在《零星开票通知单》中详细填写部门名称、申请日期、合同号(右上角填写)、企业全称、广告刊登媒体或网刊全称、业务发生具体日期、开票金额、业务性质(广告或信息)、申请人姓名等,交部门经理审批、会计审核后开具。
2.若零星开票通知单中企业名称与合同中的企业名称不相符,业务员需持有双方企业盖章认可的证明(特殊情况可由部门经理签字认可),财务方可开具发票。
3.杜绝开无企业名称发票。
4.杜绝开企业名称不全发票:任何人无权把企业名称缩减至2-3个字。
5.若业务实际发生与合同不符,业务员需持有企业的附加合同或加盖公章的证明方可开票。
6.丢失发票一切后果由业务人员自负,在对方企业提供相关证明文件(标明发票号及金额并加盖公章)后,我公司可提供加盖公司发票专用章的发票存根联复印件,业务人员因丢失发票或其他原因需要借出发票时,需有书面申请并由各部门经理人员签字,财务人员对于借出发票应进行登记,并及时取回。
7.发票复印件盖章需由部门经理人员、公司总裁批准,财务人员应进行登记并由当事人签字。
8.开发票时遇到的其他特殊情况,财务人员均应取得公司领导的批准后,才能开具发票。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本着“以人为本”原则,建立公平,公正,合理的薪资管理制度。充分发挥所有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实现集团公司的经营目标。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依集团人事管理制度制定,集团从业人员的薪资管理除国家法律法规另有文件规定外,均需依照本制度执行。本制度系集团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薪资管理的总则,其中对集团直属各职能部门的薪资管理作了明确的规定。各事业部及各子公司的薪资管理具体办法另见《事业部薪资管理制度》。
第三条权责
1.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起草、颁布,修订,解释并监督施行,集团各部门、事业部共同执行。
2.修订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各部门意见和集团经营目标调整需要提报修改方案,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方可修订。
3.此制度经集团总裁核准后,正式生效施行。
第四条工资构成与定义
一、业务人员工资
1.底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奖金:集团公司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奖金设置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3.其它奖金:建立新客户开发奖等。
二、管理类人员工资
1.底薪:各岗位根据社会平均水准制定的工资标准。
2.加(降)薪:依据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加薪或降薪的薪资项目。
3.奖金:集团经营业绩达到一定标准,为奖励员工辛勤工作而设立的'薪资项目,奖金设置为月度奖金和年度奖金。
三、定义
1.业务类人员:创造性的拓展工作,其工作直接影响集团公司关键目标的执行效果。集团业务类人员为:销售人员、生产人员
2.管理类人员:持续性的管理工作,可确保业务工作的有效开展,其工作的行为、表现及结果对集团的总体业绩发生作用。
第五条扣除项目
1.工资收入所得税。
2.社会保险等相关福利个人支付项目。
3.其它必要扣款。
第六条下列情况工资不予扣除
1.按集团公司规定履行请假手续的婚假,丧假,公休假等。
2.因公出差者。
3.奉调参加培训。
4.奉派外出考查。
5.其它不必扣款情况。
第二章业务类人员考核
第七条另见《销售人员薪资管理办法》和各子公司的《生产人员薪资管理办法》
第三章管理类人员考核
第八条底薪设置标准(略)、加薪(降薪)办法集团人力资源部每季度根据有关制度、工作流程、奖惩记录等因素做出的薪资调整项目。
1.符合以下任意条件的管理类人员可予以加薪。
(1)连续两个季度人事考评成绩总评90分以上。
(2)季度内获通报嘉奖两次以上者
(3)其它为集团或子公司发展做出重大贡献并通报嘉奖一次以上者。
(4)年度内工作成果显著,并无任何违纪等不良纪录,且工作满6个月以上者。
2.符合以下任意条件的管理类人员将予以降薪:
(1)连续两个季度人事考评成绩低于70分者。
(2)季度内通报批评2次以上者。
(3)季度内累计旷工2天以上者。
(4)实施其它对公司发展不利的行为。
3.管理类人员加薪和降薪级差明细表(略)
4.工作流程:每季度人事考评结束后7个工作日,由人力资源依规定要求将符合标准的人员提报考评组确认,并负责同财务部共同执行。
第四章晋升与降职
第九条晋升(降职)定义:依据集团公司制度和工作流程进行评估,人力资源部提出建议,由考评小组确认其晋升或降职。
第十条管理类人员的晋升与降职
1.符合以下条件可适当予以晋升
(1)职员应符合加薪条件的一并晋升直至高级专员
(2)因工作成绩突出被加薪2次以上的。
2.符合以下条件将予以降职
(1)累计被书面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
(2)连续2次以上降薪者。
(3)季度人事考评成绩低于65分者。
第五章月度绩效奖金
第十一条定义:以体现各级员工个人综合工作表现、行为、成果为基础和体现集团公司整体绩效和营利状况的销售回款比率为依据,依据集团的经营状况确定相应奖金基数为标准,对管理类员工以月度为周期进行的奖励或处罚。
第十二条关于考核的规定
1.考核时间:每月1-10日对上月集团公司整体绩效进行考核并实施。
2.考核权责:本规定要求于每月10日前由营销中心提供上月销售回款完成比率及相关资料至财务部,经财务部测算,报总裁核准后由财务部发放。
3.考核方式:销售回款比率超过计划70%以上,员工享受300元的奖金基数。
4.计算方法:个人绩效奖金额=300×回款完成率(%)×职务奖金系数
第十三条职务奖金系数明细(略)
第十四条以下人员不享有年终奖:
1.月度内旷工1天(含1天)以上者。
2.试用期者。
3.月度通报批评1次以上者。
4.月度内事假3天以上者。
5.有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6.当月度内离职的。
第十五条作业流程:
1.人力资源部向集团财务部提交职务奖金系数明细。
2.财务部按照本制度标准进行测算。
3.计算结果提交总裁经核准后财务部发放。
4.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第六章年度绩效考评奖金
第十六条定义:又称年终奖(司龄奖),集团视年度经营状况及员工工作表现,以在集团公司工作的司龄为主要依据发放的奖金。
1.集团高层管理人员由集团总裁确定发放额度。
2.中层及一般管理人员由公司考评小组确定不同职级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人力资源部、财务部依据进入集团公司的时间和其他评比要求计算奖励额。
3.发放时间:年假前一周。
第十七条奖金的计算办法:年终奖金=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出勤系数×司龄
1.出勤系数为本年度应出勤天数与应出勤天数的商。
2.司龄奖金的单位额度由集团临时组建的考评小组根据本年度集团整体的经营业绩,盈利状况,未来发展规划等确定的额度。
第十八条以下人员不享有年终奖:
1.年度事假超过1个月以上者。
2.年度旷工超过2天以上者。
3.试用期者。
4.年度通报批评3次以上者。
5.年度内工作时间不足6个月的。
6.其它不利于公司发展之行为。
7.年度内11月30日前离职的。
第十九条作业流程:
1.人力资源部向财务部提交年度员工人事考评成绩累积数据。
2.财务部按照制定标准进行测算。
3.计算结果提交集团总裁核准后财务部发放。
4.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将过程中的文件存档。
第七章薪资保密规定
第二十条目的
集团为鼓励各级员工恪尽职守,且能为集团盈利与发展积极作贡献,实施以按劳分配兼顾公平,薪资制度。为培养以贡献为争取高薪的风度与避免优秀人员免遭嫉妒起见,特推行薪资保密管理办法。
第二十一条各级人员不探询他人薪资的礼貌,不评论他人薪资,以工作表现争取高薪的精神
第二十二条各级人员的薪资除集团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如有违反,处罚如下:
1.主办核薪及发薪人员,非经核准外,不得私自外泄任何人薪资,如有泄漏事件,另调他职或辞退。
2.探询他人的薪资者,通报批评。
3.吐露本身薪资者,通报批评。
4.评论他人薪资者,予以辞退。
5.若因以上行为造成其它影响者除以上处理外,将视具体情况予以辞退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十三条薪资计算如有不明之处,报经直属主管向经办人查明处理。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此制度自生效之日起此前所有相关制度即刻废止。集团将保留根据实际情况对此制度的修改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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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团公司管理制度4
一.总则
1为加强集团的财务管理,规范集团的各项财务管理行为,保证集团战略和目标顺利落实,保障集团资产的安全、完整,促进首联集团的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2集团财务管理的根本目标:以集团股东为主体的利益相关人利益最大化.
3集团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和任务:
3.1建立和健全集团基本财务管理体制.包括组织机制、决策机制、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机制、信息流转机制等.
3.2制定集团财务管理规则,包括各财务事项操作规范和管理权限,具体包括:
3.3投资融资和收益分配:其核心内容是企业发展“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的科学统一,具体包括选择融资渠道及合理的资本结构,综合分析评估投资风险与报酬,协助进行投资决策;制定符合股东利益和企业长远发展需求的股利分配政策.
3.4通过系统的全面预算制度和配套的监控体系,对集团业务运作和资金流转进行管理和监控,保证集团战略目标实现的效果和效率,实现股东权益的保值增值.
3.5建立良好的企业内部控制系统,加强风险防范,保证资产安全,降低成本控制的费用.
3.6遵照国家法律法规要求,为各政府机构和股东提交准确完整的财会信息.
4集团内部各单位财务制度不得违反或与本制度的规定和原则相冲突,本制度未尽事项以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为准.
二.财务管理体制
1集团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集团的财务管理工作,在集团高层领导下,由集团总部财务管理部具体组织实施.各分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在各分公司总经理及总部财务管理部和总部财务副总的领导下,由其财务部门负责人组织实施,除接受总部财务管理部的检查监督外,还要主动做好自查工作.
2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以总公司、各分公司财务部门为主,各职能部门为辅;总公司、各分公司的财务部门的主要职责如下:
2.1建立健全财务系统的基本规制,包括:
2.1.1财务部门的目标体系和决策流程
2.1.2核心业务的标准、制度流程
2.1.3财务部门的组织设置/权限分配/岗位责任制/人员招聘、考核、培训发展等
2.1.4企业财务信息系统的规划建设和内部信息流转的规定
2.1.5培育和倡导符合公司文化导向的财会系统价值理念
2.2核心业务流程包括:
2.2.1财务系统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业务及管理目标的制定流程
2.2.2严格遵循国家和集团各项财务制度的要求,办理融资投资收益分配以及财务结算和核算业务;
2.2.3组织编制财务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情况;
2.2.4负责经营活动分析工作,编制财务报告,真实、客观、准确、及时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2.2.5统一的货币资金管理和税务筹划制度,保障整体利益的实现;
2.2.6集团规定的重大业务审批制度
三.权限分配
1各经营财务事项审批权限人由业务部门负责人、专业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公司或集团高层领导构成.
2审核责任人依据相关业务规范和经营政策对具体经济业务的发生内容及要件进行审核.
3审批责任人依据整体经营利益原则对具体经济业务的发生必要性进行审批.
4审核和审批权限人主要包括:
4.1集团总部
4.1.1职能部门经理:各管理职能部门经理在专业职权范围内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1.2财务副总:分管各项业务或分公司的副总在各自的分管领域范围内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1.3总经理:依据相关投资、经营政策要求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1.4总经理办公会:依据相关投资、经营政策要求行使审核或审批权,体现高管层集体决策的原则.
4.1.5董事长办公会:依据相关投资、经营政策要求行使审核或审批权,在经济事项的审批程序中体现为最终审批权责任机构.
4.2收入中心.收入中心为按业态分的各分公司.
4.2.1各分公司:在专业职权范围内对分公司的经济事项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2.2各分公司职能部门负责人:在专业职权范围内,对纵向隶属关系范围内的单店的经济事项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2.3各分公司总经理:依据相关经营政策要求,对利润中心的经济事项行使审核或审批权.
4.2.4此外,如在单项业务环节存在其他审核或审批权限机构,分别在细则中描述.
4.3关于授权:各审批责任人可执行临时授权,向下或同级授权执行审批责任;授权必须以书面形式说明授权事项、授权对象和授权范围(日期和内容金额),以授权方亲笔签字为准,特殊情况下该书面授权说明可电话沟通后后补.所有授权文件应编号归档保存.
4.4财务开支审批一般原则:
4.4.1先下级,后上级;
4.4.2先定性审核,后定量核准;
4.4.3先业务行政线,后财务线.
4.5财务开支审批要点:
4.5.1开支是否合理、合规、真实;
4.5.2单据是否合法,数量、金额是否准确;
4.5.3是否完备了必要的手续,如:资产购置是否经过批准,资产是否经过验收等,办理财务手续的基础要件是否齐全,如原始业务单据等;
4.5.4是否符合审批权限和开支标准的规定以及有关文件的精神;
4.5.5是否符合有关经济合同或协议的约定.
4.6财务开支审批权限除本制度和集团其他有关制度、规定已明确的外,其余由各分公司的总经理负责组织制订.
4.7对审批权限中未能涉及的具体事项,财务人员应作出符合常理的专业性判断,交由具有类似或相近事项审批权限的领导审批,并要保持一致性原则.
4.8财务人员任职基本要求:
4.8.1极强的保密意识;
4.8.2认真、仔细、一丝不苟的工作作风;
4.8.3忠于企业,严格遵守财经纪律;
4.8.4工作稳定性较强;
4.8.5具备与职位相适应的财会专业技能和任职资格.
四.财务管理规则
1筹资管理
1.1筹资原则
1.1.1总体上以支撑集团战略、遵从集团统筹安排、满足集团资金需要为原则.
1.1.2长远利益与当前利益兼顾;安全性、流动性、收益性兼顾.要慎重考虑公司的偿债能力,避免因到期不能偿债而陷入困境.
1.1.3在控制融资风险的前提下,充分利用各种融资渠道,权衡资本结构(权益资本和债务资本比重)对企业稳定性、再筹资或资本运作可能带来的影响,以综合资金成本率最小为目标.要注重学习运用各级政府及行业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低成本筹资如:无偿、资助、无息或贴息贷款等;
1.2权益性筹资
1.2.1各分公司的实收资本不得随意变更.各分公司资本的增减变动,不论是货币资金投入还是往来划转,均应报集团财务管理部审核,经批准后方可执行;合资企业注册资金的增减变动应经本单位董事会批准,并聘请董事会认可的会计师事务所验资后报集团总部备案.
1.2.2合资企业在注册或增资扩股时,应督促所有股东遵照国家有关法规和董事会要求,及时、足额交付资本金,对未按时或足额交付资本金的,应提交本单位董事会作股权调整等处理,并报总部备案.
1.2.3合资企业股东投入的资本金不得以非法定程序抽回;
1.2.4合作项目吸收的资金比照注册资本进行管理.
1.3债务性筹资
各分公司向银行借款应遵从银行与国家的有关规定,并以维护公司信誉为首要原则,及时办理银行借款到期归还、续借申报工作,避免罚息、拖欠利息和延误借款归还事件的发生.
1.4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对外借款(包括长短期借款、票据贴现等)须报集团审批:
1.4.1向其他单位和个人借款超过万元、向银行借款超过万元时;
1.4.2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时;
1.4.3向有收购或参股意向的借款人借款;
1.4.4借款有限制性条款,可能导致公司控制权易手或对公司其他方面产生重大影响如:如要求以公司的知识产权、重大资产作质押、担保等.
1.5集团总部及控股企业融资成本高于同期银行贷款利率%(含)以下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办公会审批.
1.6未经集团同意,集团附属单位之间不得互相拆借资金.
1.7集团控股企业的以下内部拆借须报集团审批:
1.7.1集团成员单位之间短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内),金额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副总审批;金额在万-万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在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1.7.2集团成员单位之间长期资金拆借(拆借期限在1年以上),金额万以下的,须报集团财务副总审批;金额在万-万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在万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1.8各分公司应在维护本单位信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合理利用商业信用、缓交税费等方式融资.
1.9签订融资合同或协议时,应考虑法律因素和对企业税收的影响,选择最有利的方式.
2投资管理
2.1投资分为长期投资和短期投资两种,长期投资指持有时间准备超过一年的各种股权性投资(如:独资或与他方联合设立公司、参股其他公司)、发行债券、其他债权投资及改建、扩建与新项目投资等,短期投资指能够随时变现并持有时间不准备超过1年(含1年)的投资,包括股票投资、债券、基金投资及其他债权投资等,日常固定产购置不作为投资管理.
2.2集团及控股企业设立新公司或参股其他公司(非上市公司)、搞新项目开发,必须事先进行可行性研究,从以下几方面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评价.
2.2.1对公司发展战略的影响;
2.2.2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2.2.3主要风险和应对措施;
2.2.4公司的资源包括人力、物力、财力、管理能力能否满足新的投资需要;
2.2.5投资收益;
2.2.6税务论证.
2.3集团内企业任何权益性投资(含股权投资)项目的确定,都应在详尽的市场调查的基础上,遵循稳健性原则,以“不高估收益、不低估风险”的慎重态度编写可行性研究报告,并召开包括由财务人员、有关专业人员参加的投资项目审评会,最终提交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和董事会审批.
2.4长期投资项目立项一经批准,财务部门、融投资部门应积极配合项目操作部门做好项目启动等前期工作及以后的投资管理,包括项目所需资金的筹措、调度、资金使用效果的跟踪等工作.
2.5集团内企业以房产、设备等固定资产进行联营投资,在项目立项后应聘请专业机构进行资产评估,并比照固定资产转让的审批权限,报集团有关领导审批.
2.6原则上不对被投资单位提供超出投资份额的借款、担保.特殊情况需提供的,全资企业应按审批权限报集团董事长或总经理批准,合资企业由其董事会批准,同时必须要求被投资单位提供反担保或抵押物,提供抵押物的,必须向政府有关部门办理抵押登记.
2.7年度终了后,投资单位应关注被投资单位(包括股权投资)的董事会决议及利润分配方案,积极催收应上缴利润.
2.8被投资单位(不含股权投资)应在投资全部到位后或发生股权变更时,及时办理验资手续;歇业或终止经营,投资单位应及时办理或督促办理有关工商、税务等法律手续.
2.9集团内企业应充分利用各种投资渠道提高闲置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收益,并遵循“风险第一、收益第二”的原则,企业从事短期投资必须经集团批准(政府部门分配的国债认购任务除外).
2.10被允许从事短期投资的企业,财务部门要制定严密的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控制,并监控及分析业务部门的操作过程,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
2.11长、短期投资的所有权不得登记在个人名下.
2.12投资审批权限:
2.12.1集团控股企业的投资审批权归集团公司(政府部门分配的国债认购任务除外),非控股企业由其董事会确定.
2.12.2设立新公司、参股其他公司等权益性长期投资,投资额万元以内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万元至万元(含万)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万元至万元(含万)的,由集团董事会批准;投资额在万元以上的投资由集团股东会批准.
2.12.3股票、基金等短期投资,在一级市场进行申购由集团董事长批准,二级市场上投资则必须经集团董事会批准.
2.12.4通过资本市场实施并购,须经集团股东会批准.
2.12.5债权投资
1)国债及企业债券(含可转换债券)在一级市场申购,在万元以内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万元的,由董事长审批;万元以上的,由董事会审批;在二级市场投资,无论金额大小均由集团董事会审批;
2)原则上一般不得向集团外企业提供以获取利息收益为目的贷款,特殊情况下,由集团董事会批准.
2.12.6集团总部及控股企业新项目投资万元以内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万元以上但不超过万元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万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会审批.
2.12.7各分公司的投资及投资效果、收益情况每年至少应向集团汇报一次.
2.12.8投资清理审批权限.权益性投资的清理须报集团领导审批.
3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管理
3.1集团定义单位价值(包括运输、保险、安装等费用)在元以上,使用年限超过一年的房屋及建筑物、机器机械设备、电子设备、办公设备、运输工具以及其它与经营有关的设备、工具器具等资产为固定资产;对一些单价不足元,但数量众多,在企业的经营中发挥较大作用的,根据管理需要也可列为固定资产,但需报经集团财务管理部批准.
3.2固定资产的计划与审批:
3.2.1固定资产购置必须有请购计划,详细说明计划购置的固定资产种类、名称、单价、购置原因等;
3.2.2非经营性固定资产请购计划审批权限:
3.2.3集团总部和各分公司固定资产请购计划金额在万元以下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为万元-万元的,须报集团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金额在万元以上的,须报集团董事长审批.
3.2.4固定资产的处置,如报废、出售及盘盈、盘亏的处理,应报经集团批准.
3.2.5具体程序为:各分公司向集团财务管理部提交固定资产处置请示报告,由集团财务管理部会同集团其他职能部门商定处理意见,最后报集团有关领导审批.
3.2.6单个分公司报废、盘盈、盘亏金额在万元以下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万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出售固定资产单位金额在万元以下的,由集团主管副总审批;万元以上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
3.3固定资产的购置与验收:
3.3.1大宗固定资产的购置应采取招标或询价的方式;
3.3.2固定资产购置的经办人应在购置完成后持“购置固定资产审批报告”、“验收合格单”及有效税务发票到财务部办理报帐手续,财务部门须查验上述手续是否完备并核对购入资产的内容、附(备)件、价格等与合同、发票、单据一致后方能入帐;
3.3.3由于采用分期付款或其他原因,在固定资产验收并投入使用后,尚未取得发票时,财务部门应依据“购置固定资产审批报告”,“验收合格单”,并注明暂时未取得发票的原因,预计取得发票时间,回收发票责任人等,办理暂估入帐手续.已完工的在建工程,应及时办理结算及验收手续,转入固定资产;
3.3.4购置固定资产,不得以个人名义定购、办理产权登记、注册等;遇特殊情况必须以个人名义办理时,需经集团董事长批准.
3.4无形资产所有权和使用权的购买、转让及授权他方使用必须经过集团批准.
3.5各分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递延资产的帐面情况和摊销情况进行清理,对长期挂帐的费用性开支和消耗性支出按集团相关会计政策及时处理,根据资产实际收益情况调整递延资产的帐务处理,并清理其他经济事项在递延资产中的临时挂帐,避免递延资产虚增.
3.6财务人员应注意考虑费用资本化的可能性和可行性,随公司发展阶段和战略意图的不同,做出费用资本化与否的选择.
4货币资金及结算资金
4.1库存现金管理
4.1.1各分公司现金的使用范围应符合国家《现金管理办法》的规定,严格控制现金结算,超出结算起点的付款应通过银行结算;特殊情况下需用现金结算时,必须取得对方的收款收据;各分公司不得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
4.1.2各分公司必须核定库存现金限额,限额的核定以本单位3天以内的现金日常用量为准,凡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企业现金的存入及取出应派车辆接送,切实做好安全保卫措施.
4.1.3除零星现金收入可以补充库存外,收入的现金应当天送存银行,在银行停止收款后收进的`现金,应存入企业保险柜,于第二天上班后及时送存银行.
4.1.4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时,必须检查收付款凭证是否按规定的审批权限及程序经过审批,不得受理未按规定审批的收付款业务;不得受理不完整、不真实、不合法的内外部凭证,并视情况报告财务负责人.
4.1.5出纳员在办理现金收付时,应坚持“当面点清”的原则,每笔现金收付后,须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4.1.6 “现金日记帐”应使用订本式帐簿,实行会计电算化的单位,出纳员仍要设置现金收付登记簿,逐笔登记.
4.1.7出纳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日记帐与库存现金应于每日终了后核对,如出现长短款,应报告财务负责人,查明原因后及时处理.
4.1.8不准用白条抵充现金,不准因私借支现金,不准保存帐外现金,不得公款私存.
4.1.9各企业财务部负责人或安排出纳以外的其他人员每两月至少对出纳库存现金检查核对一次,验证帐实是否相符,情况异常时,应进行突发性检查.
4.1.10出纳员不得兼管任何购、销业务和实物收发;不登记除银行存款、现金日记帐外的任何其他帐簿;不兼管财务稽核和不抄寄结算帐户的对帐单.
4.1.11现金支付范围:
1)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奖金、津贴及劳保福利等开支;
2)个人劳务报酬;
3)报销(或借支)的差旅费、业务费、修理费等;
4)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5)集团董事长、总经理、各分公司总经理批准的其他特别支出.
4.2银行存款管理
4.2.1出纳员在每月终了后5个工作日内,应根据银行对帐单仔细核对和清理银行日记帐,查明未达帐项及其原因,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交部门财务稽核人员审查核对并签字认可后报财务经理审批.
4.2.2 《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及其说明应每年装订成册归档.
4.2.3各分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各开户行的户头进行清理、核对,对不再使用的帐户应及时办理销户手续.
4.2.4各分公司要严格规定银行存款支付审批权限,出纳人员应严格把关,履行审批程序,做到单据齐全、审批手续完备、合乎规章.各级审批人员出差、休假等不在公司期间,应对审批权限进行书面授权.
4.2.5财务人员应通晓各类银行结算方法,并根据情况选择对公司较为有利的方法进行结算.
4.2.6各分公司应就临时闲置资金通过通知存款、定存等方式获取最大利息收益.
4.2.7款项支出须有可靠依据,并符合以下原则.:
1)支出项目必须按规定办理批准手续;
2)收到的资产必须经检查验收;
3)有关凭证的价格、金额、付款条件等经审核无误.
4)已经支付的付款凭证上应加盖银行(现金)付讫章,以防重复付款.
4.3结算资金管理
4.3.1结算资金主要指因商品销售、购买物品等与其它单位发生的债权、债务往来.财务部门应本着加速资金周转、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坏帐、呆帐的发生、充分利用商业信用获取资金、维护本单位信誉的原则进行结算资金的管理.
4.3.2结算资金按往来性质记入应收应付、预收预付等会计科目.各科目按业务发生单位设立明细帐,并在备注中注明我方经办人姓名和往来内容,不得以业务员名称等其他形式设立明细户头.
4.3.3各分公司对存货销售应严格控制赊销,对库存积压的存货可采取降价、置换等方式进行处理;各分公司赊销、积压存货降价处理应报经各分公司总经理批准.
4.3.4各分公司应建立必要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规定业务部门及经办人对应收帐款的收回应负全部责任.
4.3.5财务部门应每月向本公司领导和业务部门通报应收帐款情况,督促催收.对长期未收回的款项,要求有关人员查明原因,采取措施追索.
4.3.6对于已采取多种措施,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款项,如果超过国家规定挂帐期限,可经本公司总经理确认和集团批准,报税务主管部门批准后作坏帐损失处理.债权虽然从财务帐上核销,但并不意味着放弃债权,仍应设置处理坏帐登记簿进行备查登记,视情况采取或继续采取法律途径进行追索.
4.3.7各分公司应取得并妥善保管好能证明公司债权客观存在的依据如:合同协议、提货凭证、对帐函件等.
4.3.8在支付应付帐款时,应对照合同等仔细复核,并同预付货款及应收帐款等全部债权一起清理结算,防止重复付款.
4.3.9财务部门每月应对债权的帐龄和债权损失可能性进行综合分析,密切关注债务人的近况,对快过诉讼时效期的债权或偿债能力趋弱的债务人应及时提请本公司领导采取法律或其他行动,防止坏帐损失的发生或扩大.
4.3.10每个年度末,各分公司应按集团会计政策提取坏帐损失准备,并应定期对坏帐损失做出处理.
4.3.11坏帐损失标准如下:
1)债务人已撤消、破产、资不抵债,依照民事诉讼法进行追偿后,确实无法追回;
2)债务人死亡,既无遗产可供清偿,又无义务承担人,确实无法追回;
3)因故在诉讼时效期内未起诉而债务人又拒不承认债务或虽承认但基本不具备偿债能力;
4)债务人逾期不履行偿债义务已达三年以上,仍然无法收回.
5)满足上述条件之一,就应列入坏帐损失.
4.3.12报批核销坏帐时,应详细说明债务人有关情况、发生应收款项的经济事项、拖欠原因、催收情况等.同时,还应提交坏帐损失申请书,报经税务机关认可.
4.3.13坏帐损失审批权限:各分公司的坏帐损失核销均应报集团审批;各分公司年度坏帐损失总额在万元以内或单户坏帐损失金额在元以下的,由集团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批;总额在万以内或单户坏帐损失金额在元以上的,由集团财务副总审批;总额在万以内或单户坏帐损失金额在万元以下的,由集团总总经理审批;其余由集团董事长审批.如债务人为与各级审批人有关联关系或利益关系的单位和个人,无论金额大小,一律由董事长批准.
5存货管理
5.1盘亏、毁损、报废处理的审批权限:各分公司存货的盘亏、毁损、报废应报经集团审批后方可处理:
5.2总额1万元以内的,由总部财务管理部部长审批;万元-万元的,由集团财务副总审批;万元-万元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具体报批程序同固定资产的报批程序.
5.3外赠产品或其他存货的审批权限:金额在元以下的,由各分公司总经理审批;金额在元—万元的,由集团财务副总审批;金额在万元-万元的,由集团总经理审批;金额在万元以上的,由集团董事长审批.
5.4低值易耗品管理
5.4.1办公用具类低值易耗品统一由行政部门按计划购置,办理登记、领用手续,且采购与验收、保管不得为同一人,其审批权限由各分公司根据具体情况自行确定;
5.4.2个人保管使用的低值易耗品若丢失或人为损坏,应由责任人照价赔偿;
5.4.3正常损耗、损坏需重新领用时,必须以旧换新;
5.4.4低值易耗品摊销一般采用一次摊销法;如一次性领用量太大,对当前成本费用产生较大影响时,亦可采用分期摊销法,但摊销期一般不超过一年;
5.4.5低值易耗品之价值虽然一次性摊销,但对实物应在备查簿上进行登记管理.
5.5各单位应根据自身的具体特点制订本单位的存货管理制度.
6营业收入管理
6.1各分公司应按照国家会计制度和集团有关制度的规定,正确确认营业收入的实现,严禁收入不入帐或收入长期挂帐而不结转销售等隐瞒、截留营业收入,切实按收入与费用配比的原则结算当期利润.
6.2各分公司应建立健全发货、退货的内部控制制度.仓库应根据提货凭证发货;
6.3发生退货时,要按规定的程序审批,确认退货原因,办理入库手续;退付货款后,应取得对方单位的收款凭据.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5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1、本制度是广东腾讯集团有限公司依据自身实际情况订立的管理制度之一。
2、通过确定公司和职位的关键绩效因素,以责任结果为导向,建立员工绩效管理体系,使公司实际经营管理行为与战略目标统一,员工绩效与组织绩效统一,通过员工绩效的持续提高带来公司绩效的不断改进,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3、在绩效与公司战略、目标和价值观之间建立清晰的联系,公平合理地评价员工绩效,为浮动薪酬发放、年度综合评定、薪酬分配、晋升与调配等积累数据,为人事管理与开发提供准确的员工绩效信息。
4、建立规范的绩效沟通与反馈机制,向员工反馈绩效评价和对比信息,为员工改进绩效提供指导和帮助,同时激励员工不断学习,自我管理,创造职业生涯的辉煌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广东腾讯集团有限公司。
各子公司、项目公司可参照本制度,自行制(修)订其绩效制度。子公司、项目公司自行制(修)订的绩效制度,报集团人事部、人事总监审核,总裁审批后,遵照执行。
第三条制度内容概要
本制度通过对季度及月度主要工作指标的分解和细化,并尽可能量化各项考核指标,使集团的绩效管理规范、高效。
二、设计指导原则
第四条绩效管理体系的构成
1、绩效管理体系包括关键绩效指标体系KPIs、公司绩效管理、员工绩效管理、年度综合评估等。
2、绩效的有效性侧重于绩效管理各环节流程制度的建设以及各级管理者绩效管理能力的提升。
3、绩效管理必须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双向沟通机制。各部门负责人作为人事管理第一责任人,有帮助下属提升能力与完成管理任务的责任。
4、在绩效管理中,突出绩效考核对公司绩效改进的关键作用。绩效考核以KPI为基础,以业绩衡量标准/工作结果对员工行为结果进行考核;绩效考核以目标为导向,依靠绩效目标的牵引和拉动促使员工实现绩效目标;绩效考核强调主管和员工的共同参与,强调沟通和绩效辅导。
第五条绩效管理体系的原则
1、“三公”原则,即:“公正、公开、公平”,绩效管理各环节目标公正,过程公开,评价公平。
2、团队倾向性原则:团队的领导者与员工是不可分割的利益共同体,团队中所有人员都对部门的KPI和涉及的业务流程负责。领导者要通过绩效辅导帮助下属提高绩效,各个任职者有责任帮助流程相关周边人员提高绩效。
3、客观性原则:主管在评价下属时以绩效为主,以日常管理中的观察、记录为基础,各部门要逐步规范对员工日常工作计划与总结的管理,以此作为考核的主要依据。
4、绩效考核责任结果导向原则:突出业绩,以在正确的期间达成正确绩效结果为依据,同时兼顾能力或者关键行为以及个人态度对工作和团队的价值贡献。
5、动态与发展原则:绩效管理保持动态性和灵活性,绩效标准、实施标准将随着公司和管理对象的成长以及战略的变化而变化。
三、绩效管理执行综述
第六条考核对象
集团总部的考核对象为所有员工,总裁的考核方法由董事会根据经营目标与计划完成情况另行确定;
第七条考核周期
集团总部的考核周期分为三类,即:
1、月度考核: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员工,一般于次月10日前完成。
2、季度考核: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员工,于每年1、4、7、10月的15日前完成上季考核工作。
3、年度考核:适用于集团总部所有员工,具体方案另行公布。
第八条考核依据与考核形式
1、集团总部的考核采取基于计划管理的考核方式,不同职位层级的考核对象的考核重点有所差异:
2、试用期员工考核见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制度。
第九条考核内容
职位关键绩效指标
1、职位关键绩效指标,源于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计划,通过KPI体系的建立使发展战略和发展目标转化为各部门以及公司成员的具体行动
2、职位目标分解要体现:基于职位职责的责任与贡献;基于职位对总目标的贡献;基于职位对流程的贡献。职位KPI必须符合SMART法则,即:具体的(Specific)、可衡量的(Measurable)、可以达到的(Attainable)、相关的(Relevant)、以时间为基础的(Time-based)。
3、绩效目标的设立因职位层级而异。基层职位绩效目标应根据部门职位特点来设定。
(1)对于部门负责人关键以部门工作效果,关键绩效指标的达成率来设置。
(2)对于一般工作人员可以考核工作计划完成度来设置。
(3)对于例行性工作人员如出纳、文员等,以工作量及准确性、及时性、规范性等来设置。
(4)设立绩效目标应考虑流程协作的要求,不可仅限于职责范围内。
其他目标计划
1、区别于关键绩效考核指标的一般行工作内容
2、领导交办的相关工作内容。
第十条考核关系
1、对于不同的考核内容,集团总部考核关系分示如下:
2、外派之人员考核:
(1)外派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监及副总监人员考核由考核委员会直接考核,并由董事长评定;
(2)其它外派人员考核在子公司或项目公司进行
第十一条考核责任
1、考核委员会领导绩效考核工作,承担以下职责:
(1)考核委员会是公司为不断提升绩效而设立的非结构化、常设的业绩管理、评价机构。
(2)考核委员会对公司绩效评价、员工绩效考核、奖金评定、非物质激励等总体激励机制的管理负责。
(3)本绩效考核制度的制定、解释、修改的责任和权限在考核委员会以及由考核委员会授权的人事部门。
(4)违反本制度的处罚决定权在考核委员会。
(5)所有考核的解释、最终评定权在考核委员会
(6)负责员工考核申诉的最终处理。
2、各级管理者是直接下属员工绩效考核的直接责任人,承担以下的职责:
(1)在考核中要以目标为导向,对下属进行合理、公平的评价。
(2)各级管理者要认真履行对员工达成目标的支持和辅导责任。
(3)各级管理者要不断提高管理技能,有效与员工沟通。
(4)负责相应各部门考核工作的整体组织及监督管理;
(5)负责帮助下属员工制定月度工作计划和考核标准;
3、集团人事部为绩效考核具体组织和实施部门,承担以下职责:
(1)公司绩效考核执行机构是人事部门。
(2)负责各子公司、项目公司考核方案的审核,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审核;
(3)负责组织每个考核周期自上而下《绩效考核表》的制定和检查,并及时归档。
(4)检查各级管理者对绩效目标达成过程的检查和辅导情况,提供业绩管理的`技术支撑。
(5)负责每个考核周期内的自下而上绩效评估的组织工作。
(6)负责完成每个考核汇总和分析,及时提交考核委员会审核,及时反馈和沟通审核结果。
(7)根据考核委员会的决定,负责完成奖金分配和发放。
(8)受理考核投诉,并跟踪处理。
(9)负责回答在制度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10)为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作为奖金发放、工资调整、职务升降、岗位调动等的依据。
第十二条考核结果应用
集团人事部为每位员工建立考核档案,考核结果将作为奖金发放、评选先进、薪资调整、职务升降、岗位调整、员工福利、考核辞退等的重要依据。具体依相关制度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考核申诉程序
1、各类考核结束后,被考核者有权了解自己的考核结果,考核者有向被考核者通知和说明考核结果的义务;
2、被考核者如对考核结果存有异议,有权在接到通知的10日之内,向集团人事部提出申诉(不接受口头申诉);
3、集团人事部通过调查和协调,在10日之内,对申诉提出处理建议,并将事实认定结果和申诉处理意见反馈给申诉双方当事人和所在部门负责人或分管高管,并监督落实;
4、若当事人对结果仍持异议,可向考核委员会提请仲裁,考核委员会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四、绩效管理执行细则
第十四条考核目标的制定
1、公司级绩效目标以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状为基础,包括销售收入、净利润、工期、质量、安全、成本、招商指标及其他节点指标。
2、部门级绩效目标以公司级绩效目标进行分解落实,员工级绩效目标以部门级目标进行分解,结合本职位的职位说明书职责设定。
3、目标在公司经营情况发生调整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
4、上级与下级应就绩效目标进行沟通并达成共识,共同探讨达成绩效目标的措施,根据工作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确定工作安排的优先次序。
5、每位员工根据上述要求,拟定本人月度目标计划和年/季度绩效目标(附件《绩效考核表》),与上司沟通并经上司核准后执行。
6、月度计划总结:每月末,员工对比计划根据实际完成情况,进行总结,上司作回顾沟通。
7、季度目标评价:每季度末,上级和下级根据目标计划完成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对结果进行沟通、指导、评价。填写《绩效考核表》并将考评结果汇总至人事部门,交管理层进行评估平衡以及反馈。
第十五条考核操作流程
1、绩效计划
(1)各部门管理领导计划:各部分分管领导在规定时间前(以集团总裁办所发通知为准)将各部门月度计划发至集团经营管理部;月度例会上讨论确定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表》,月度例会次日17:30前,经营管理部负责将各部门的《月度工作计划表》发至各分管领导处及人力部人事主管处;
(2)各部门经理/副经理计划:程序如下(3)员工计划。
(3)员工计划:月度例会后2日(最迟不得超过当月2日)17:30前,各级员工需将个人的《月度工作计划表》发至上级主管处,各上级主管需及时与下属进行沟通、确认后,在限期内将下属的《月度工作计划表》发至下属本人及人事主管处。
2、计划调整
(1)计划增加:可经双方确认后,在月末总结时列于总结表内;
(2)计划删改:因客观不可抗情况造成原计划任务取消或重要指标变更,被考核人需于当月20日前填写计划删改申请,报各部门分管领导处,如系分管领导关键任务的调整,则需上报总裁批准,否则此项以未完成计。
3、绩效总结
(1)各部门分管领导总结:各分管领导在规定时间前(以集团总裁办所发通知为准)将月度总结发至集团经营管理部;
(2)经营管理部负责准备各分管领导《月度计划总结考核表》的复印件,供考核委员会考核人考核时使用,各考核人需将考核评分表于月度例会次日17:30前交至人事部人事主管处;
(3)部门经理与员工总结:需在次月5日17:30前将个人的《月度计划总结考核表》(以月初上交的计划表为基础)自评后发至上级主管处,上级主管需及时与下属进行沟通、考评,并在次月7日17:30前将沟通确认的总结考核表发至下属本人及人事主管处;
4、绩效沟通
(1)绩效沟通要对照《月度计划表》和《岗位说明书》进行,主要为肯定成绩,指出不足、提出改进意见,帮助员工制定改进措施并反馈下月度的《计划表》等;沟通方式以面谈为主,如无条件,亦可视情况采取电话沟通等方式;
(2)人事部对绩效沟通的执行情况不定期进行抽样检查,对没有按规定执行绩效沟通的管理人员,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和考核成绩降级的处理;
(3)如下属(被考核人)对上级主管(考核人)所定之计划、或评价结果、或沟通过程存有异议,可在次月7日前向人事部提交书面说明并按申诉程序执行;
(4)对考核结果含D及以下的员工,必须在绩效面谈时如实通知其考核结果、说明原因及处理意见,对上述内容必须保留书面记录,并由员工本人签字确认。
5、绩效汇总与绩效工资计算
(1)次月10日17:30前,人事部负责对绩效考核数据进行汇总,编制《月度中心考核结果汇总表》并发至总裁、各分管领导处;
(2)次月20日17:30前,人事部负责计算出各员工的绩效工资总额,并制表交财务部发放。
6、外派至各子公司的人员的绩效考核
外派人员所的考核参照集团相关级别人员考核方式操作;
7、季度考核的操作流程参照月度考核
第十六条考核结果计算
考核结果与员工当月绩效工资挂钩,与年度绩效工资挂钩,与年度优秀员工等相关评比挂钩。
1、一般情况取值方法为
该项指标得分=权重实际值/目标值
2、要求控制、降低的指标(如费用等类指标):
该项指标得分=权重(1—实际值/目标值)
3、部门(组织)或个人得分为综合考评得分:
总得分=∑单项指标得分
注:任何一项指标的最低得分为≥0。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与参考标准
1、考核结果包括综合评语和考核等级(A、B、C、D、E)。考核与评价相结合。
2、考核等级分为(A、B、C、D、E)五级,定义如下表:
3、为避免部门间考核过松或过严造成部门间不平衡,以及考核和稀泥、等同化的误差,对考核等级设立的参考比例与对部门绩效的考评和部门领导者的考评结果挂钩,各部门人员考评等级按以下比例执行。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应用
1、月度考核结果:月度考核结果与员工月度奖金挂钩。
月度奖金=奖金基数×个人绩效考核因数
2、季度考核结果:季度考核结果与员工季度奖金挂钩。
季度奖金=奖金基数×个人绩效考核因数
3、年度考核结果:年度考核结果与年终效益奖挂钩,并作为次年工资调整和岗位调整的重要基础。
年终效益奖=效益奖基数×个人绩效考核因数×公司绩效考核因数
4、原则上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级的员工予以加薪,由考核委员会根据业绩将员工工资上调。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A级的员工有资格参加优秀员工的评选。
5、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D级的员工予以降薪,由考核委员会根据业绩将员工技能工资下调1级至数级。
6、年度绩效考核结果为E级的员工予以调整岗位,下降职级处理,严重不合格者予以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7、公司绩效考核因数由公司考核委员会根据公司经营业绩指标达成情况综合评估后确定。达到绩效指标则为100%,未达标则相应降低。如超额完成,则相应提高因数。
8、月度及季度奖金基数调整参照集团薪酬福利体系
五、附则
第十九条本规定解释权归集团人力资源部。
第二十条对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考核表单提交的予以20元/次扣款;对超过规定时间10日未提交考核表单的予以200元的扣款。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未尽事宜,由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经人事部门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出处理意见,报集团领导审批后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自颁发之日起实施,原有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6
1、主题与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资金的归口、分级管理、资金的日常管理、借款与支付、月度资金计划的管理、现金管理。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资金管理。
3、管理原则
归口管理、分部负责、限额使用
4、月度资金计划管理
4.1月度资金计划的编制
a.各部门根据本部门工作任务和实际情况,编制本部门下月度资金使用计划、填写《月份资金计划申请表》并于当月25日前提交财务部。
b.财务部汇总各部门资金计划后呈交总经理审批,并以审批后的资金使用计划为依据进行项目审定和资金使用监督。
c.资金计划编制要求:具体、细致按部门分项目进行;分清事情轻重缓急,按生产优先的原则将有限资金进行合理配置。
4.2.资金计划的实施
a.财务总监应对各部门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量入为出、按计划使用;对于各部门的超支项目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并有权拒绝付款。
b.对于资金计划内没有安排又必须要办的项目,项目经办部门应提出资金追补计划报财务部备案并征得总经理同意后方可支出。对未按以上程序确定的计划外项目财务部拒绝付款。
5、借款
5.1借款程序:申请人根据任务所需资金填写借支单,交部门经理审核、财务总监复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相关手续。
5.2因工作原因需要借支备用金的,每年12月31日前归还;出差及临时性借支人员应在帐目冲销当日还清相应借支款项,经核查未及时归还的的个人借支于当月工资中扣除。
6、原材料、助剂等采购资金支付的管理
6.1供应部按月度资金计划管理规定,根据下月的销售计划编制和申报资金使用计划呈总经理审批。
6.2财务部根据总经理审批的'资金使用计划和销售周计划报表合理地安排资金。供应部应及时追缴发票,月度内付款应在一个月内追缴发票。
6.3单次付款由供应部填写资金支付申请后,呈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根据已掌握的价格标准)、财务总监复核(根据是否符合财务纪律和制度)、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支付手续。
6.4采购人员报帐时经济业务在1000元以上的应采取转帐结算方式,不得开具现金支票或直接支付现金。
6.5财务部根据物管部提交的原料入库数与回发票情况进行核对,主要审核发票的金额、票面金额与数量、价格是否相符,发票的真伪等等。
7、其他部门资金支付的管理
7.1申请人拟制费用申请报告,报告内容须注明申请资金原因,并写明各项使用资金的明细;
7.2报告提交部门负责人审核(根据月度资金计划管理规定或根据临时下达的任务)、财务总监复核(根据是否符合财务纪律和制度)、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到财务办理支付 手续。
7.3财务部办理支付手续时应遵循生产优先的原则,合理配置资金。
8.在各经济活动中尽量采取转帐方式进行结算,减少使用现金。
8.1允许使用现金的范围如下:
a.各种工资性津贴、中晚班费、加班费等;
b.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报酬);
c.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包括颁发给个人的科技、质量、生产及其他特殊贡献的各种奖金);
d.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用;
e.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f.确需现金支付的其他现金支出。
8.2转帐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会计人员在公司购销业务结算中不应区分结算形式的优劣,更不能拒收支票、银行汇票、承兑汇票和本票等结算票据。
8.3根据业务需要,财务部另设备用金领用制度:
a.出纳人员按实际业务发生在备用金限额内支付现金,同时建立备用金支付的台帐,逐笔登记备用金支付情况,包括经济业务类型、金额、经办人签字等,并及时结算备用金往来,补充足额备用金。
b.原则上不允许以本单位名义开具现金支票时,不允许开具空头支票。
8.4出纳人员收到货款现金、废品收入现金、押金等应及时开具收据,将现金按业务内容填制解款单存入就近开户行,不能擅自存入保险柜,以免造成被盗的损失,更不能与备用金混在一起。
8.5营销分公司严禁坐支货款。如发生费用支出时,应从营销公司核发的费用包干定额中支付,收到的货款现金应及时存入专款户,在一个工作日内及时汇回总公司指定的存款帐户,否则按挪用公款论处。
8.6为保证现金和存取款人员的安全,凡公司一万元以上的现金存取款业务必须有陪同人员在场,同时,应安排使用本公司的交通工具进行现金存取款业务。
8.7发放工资由综合管理部上报工资总额、人力资源办公室上报当月考勤异动,报财务总监审核、副总经理复核、总经理批准后通过银行转帐发放至个人工资存折中,原则上不允许以现金方式发放。
9.其他
9.1为了加强资金使用的计划性,便于平衡收支计划,对各类资金的支付应分别对待;
9.2各部门用款后月末应及时报销,不按规定时限报销的按挪用公款论处;
9.3市内采购及零星采购应在本月度以内报销发票,原则上不做暂估入帐,特殊情况书面说明,否则每日按付款金额的1‰处罚经办人。
9.4各部门或个人都必须无条件支持和配合财务部的工作,以便最大限度地管理好、使用好资金,加大资金使用的计划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9.5费用超支部分由部门、个人自行承担。
9.6挪用公款除返还欠款外,还将给予除名处理,且公司保留诉讼的权利。
10.本制度自7月1日起执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7
1、目的:为保障公司资金安全,规范资金收支的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2、主体内容:资金日常管理、资金支出管理、资金收入管理
3、细则规定:
(一)资金日常管理
1、资金定义:货币资金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停留于货币形态的资金,包括现金、银行存款和其它货币资金。一切收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2、库存现金的.管理:原则上公司库存现金余额不得超过银行核实库存限额规定。现金的支出须符合现金使用范围规定。出纳人员须将公司库存现金存放至公司保险柜处,并妥善保管其密码和钥匙。每日需对库存现金进行盘点,并编制现金日记账,做到日清日结,账实相符,财务经理应至少每月对库存现金进行一次盘点抽查。
3、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的管理:遵照银行相关规定进行管理,每日需编制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月取回各银行对账章,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与银行对账单作为会计档案进行装订存档保管。
(二)资金支出管理
1、财务部是货币资金收支信息集中、反馈的职能部门。其它职能部门凡涉及货币资金的收支信息,必须及时反馈到财务部。对外签署的涉及款项收付的合同或协议,应向财务部提交一份原件,以便根据有关合同、协议办理手续。无合同、协议的(或无有效合同、协议),财务部有权拒绝办理。
2、资金支出必须依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中金额进行支付,严禁“无票”支出,严禁“白条”抵账。
3、各项资金支出原则上需根据预算进行拨付。同时,各部门对于资金支出应提前与财务部进行申请(1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一天申请,3万元以内的资金支付,需至少提前两天申请,3万元以上的资金支付需前三天申请),以便财务部备款。
3、各类支出相关细则管理如下:
(1)、个人借款支出
a、公司员工因公干需要向公司借支款项,()由申请人填写借款单,部门负责人签字,财务经理审核后由公司副总和公司总经理进行审批。出纳人员根据上述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向借支人支付款项。
b、个人借款支付方式:原则上个人借款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个人借款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转入员工工资卡内)。
(2)、零星费用报销支出
a、操作流程根据公司费用报销制度执行,出纳人员根据审核完整无误的单据,进行款项支付。
b、零星费用报销方式:原则上费用报销为1000元(含)以下,通过现金方式支付;费用报销金额为1000元以上,通过转账方式支付。
(3)、商品采购货款和大额行政采购支出
a、由采购人员填写采购申请单,经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副总、总经理相关节点人员审核后,方可进行款项支付。
b、应依据我司与供应商合同约定进行付款,原则上此类款项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内部转款及其他支出
我司向关联单位转款,必须依据董事长、总经理审核的转款单,进行款项转出。
(二)资金收入管理
1、公司销售收入原则上通过转账方式收取,各部门应提前向财务部了解“转入户”具体详况。
2、对于少数客户以付现方式向我司支付货款情况,应至少由一名业务部人员陪同行政部销售后勤人员向其收取现金。销售后勤人员收取现金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出纳再向开具收款票据。对于个别客户需先行开具票据再付现情况下,由销售后勤人员向财务部领取已开票据,再由销售后勤人员持该票据去完成收款后,于一个工作日内将款项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3、对于上述第“2”点关于收取客户现金情况重点说明如下要点:
a、至客户处收现,由销售后勤人员收取(但应至少有一名业务人员陪同),销售后勤人员对资金的安全性负责。
b、销售后勤人员收现后,应于一个工作日内交至财务部出纳处。
c、对于收取的款项,任何人员不得侵占、挪用。
4、财务部出纳人员每日向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报送资金日报表。
5、附则
1、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负责解释
2、本制度由各部门会签后,正式发文之日起生效执行,修改亦同。4S店资金管理基本规定在全市国土资源项目资金管理暨招投标现场会上的发言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8
一、总则
(一)、为规范本集团及下属生产企业的采购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及集团下属各生产企业的采购活动。
二、采购原则
(一)、严格执行询议价程序
凡未通过招标确定供应商价格的物品的采购,每次采购金额在2000元以上,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提供报价,在权衡质量、价格、交货时间、售后服务、资信、客户群等因素的基础上进行综合评估,并与供应商进一步议定最终价格,临时性应急购买的物品除外。
(二)、合同会签制度
固定资产的采购合同,必须经过有关部门如生产管理部、质量部、财务部、审计部、生产企业总经办、设备维修部共同参与,调研汇总各方意见,经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签约。属集团采购的项目,应报总裁批准。
(三)、职责分离
采购人员不得参与物资和服务的.验收,采购物资质量、数量、交货等问题的解决,应由采购部根据合同要求及有关标准与供应商协商完成。
(四)、一致性原则
采购人员定购的物资或服务必须与请购单所列要求规格、型号、数量相一致。在市场条件不能满足请购部门要求或成本过高的情况下,及时反馈信息供申请部门更改请购单作参考。如确因特定条件数量不能完全与请购单一致,经审核后,差值不得超过请购量的5%-10%。
(五)、最低价搜寻原则
采购人员随时搜集市场价格信息,建立供应商信息档案库,了解市场最新动态及各地区最低价格,实现最优化采购。
(六)、廉洁制度
所有采购人员必须做到:
1、热爱企业,自觉维护企业利益,努力提高采购材料质量,降低采购成本。
2、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增强法治观念。
3、廉洁自律,不收礼,不受贿,不接受吃请,更不能向供应商伸手。
4、严格按采购制度和程序办事,自觉接受监督。
5、工作认真仔细,不出差错,不因自身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
6、努力学习业务,广泛掌握与采购业务相关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及市场信息。
(七)、招标采购
凡大宗或经常使用的材料,如原、辅、包材料、零星且繁杂的物资、办公用品、中药材等都应通过询议价或招标的形式,由生产、质量、财务、审计、采购、总经办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定出一段时间内(一年或半年或一季度)的供应商、价格,签订供货协议,以简化采购程序,提高工作效率。
对于价格随市场变化较快的材料,除缩短招标间隔时限外,还应随着掌握市场行情,调整采购价格。
三、采购程序
(一)、供应商的选择和审计
1、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证照齐全,具有生产产品的合法证件。变更原辅材料的供应商必须经过送样检验、小试、中试,征得生产、质量部门同意。必要时,报有关管理部门批准备案。
2、对于大宗和经常使用的商品或服务,采购部应较全面地了解掌握供应商的生产管理状况、生产能力、质量控制、成本控制、运输、售后服务等方面的情况,建立供应商档案,做好业务记录,会同企业生产、质量、采购部门对供应商定期进行评估和审计。
3、固定资产及零星物资采购在选择供应商时,必须进行询议价程序和综合评估。供应商为中间商时,应调查其信誉、技术服务能力、资信和以往的服务对象,供应商的报价不能作为唯一决定的因素。
4、为保证原、辅、包材质量的稳定,供应商也应相对稳定。
5、为确保供应渠道的畅通,防止意外情况的发生,对于生产运营所必需的商品,应有两家或两家以上供应商作为后备供应商或在其间进行交互采购。大宗商品应同时由两家以上供应商供货,以保证货源、质量和价格合理。
6、对于零星且规格繁杂的物资,每年度根据部门预算计划统计造表交采购部门,向三家以上供应商询价,经有关部门及采购部门综合评估后,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签订特约供货协议,定期结算。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9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费用开支包括维持公司日常营运的所需的开支(如:租赁费用,办公费用,车辆使用费,业务招待费用、市内交通费用、差旅费用以及薪资奖金等相关费用),但不包括成本项下的开支(如:广告费用,材料采购和工程费用等开支,成本开支管理制度另行规定)。
第三条:XX集团的费用开支从小帐户列支并实行一支笔的审批制度,各公司的费用开支在该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该公司总经理审批,集团公司总裁授权职能部门和项目公司负责人的,由被授权人审批;在授权范围外的,由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第四条:XX集团费用开支实施预算管理,各公司必须做出年度费用开支的预算,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整体预算不突破的情况下,灵活安排各个月和季度的费用开支计划;各公司应于每个月的成本分析会上确定下个月的费用开支预算,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五条:对于预算计划内除薪资奖金外的费用开支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费用当事人填写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见附表一、二);
2、在填制费用报销凭证时,要按费用类别分别列支;
3、部门经理审查并签字后送交财务部审核;
4、主管会计对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进行统一编号并审核签署意见后送交财务经理审核确认,之后呈报总经理,或被授权人批准;超过授权审批金额的,须经集团总裁与财务总监联签批准;
5、费用的事项与金额在授权范围内的,由各公司被授权人审批,授权范围外的除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外还要报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6、已审批过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转到各公司财务主管签阅后,交由出纳办理付款手续;如公司没有另设财务主管,则直接返回到出纳处办理付款手续;
7、出纳付款前核对各原始票据,并复核付款金额,正确无误后将相关款项支付给经办人,同时将已付款的原始票据加盖付讫章,并将已编号的费用报销单或付款申请书存档保管;
第六条:薪资奖金的审批权限与程序:
1、薪资奖金在年度预算额度内的,每月未人力资源部专人负责核算,然后送交财务部审核,财务部审核无异议后,送各公司总经理审批后,发放当月薪资奖金;
2、人力资源部门应将总经理鉴署的所有员工的薪资结构表、薪资调整表,加班表等与工资计算相关的资料原件报备财务部存档;
3、超过年度预算额度的薪资奖金报集团总部追加预算后方可发放;
4、在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外的薪资调整应报集团总部审批。
第七条:超出年度预算的费用开支应报集团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第八条:费用支出的有关规定:
一、办公费用
办公费用由办公室统一采购、集中向财务部报销。各部门把经审批的办公购物申请表(见附表三)报办公室,办公室每月汇总的办公费用计划抄报财务部一份,由财务部监督执行。
二、业务招待费
各部门员工(包括部门经理)因业务需要招待宾客,应事先填制《礼品/业务招待申请表》(见附表四),详细填写招待对象、预计金额及时间,一事一单,不得与其他费用项目混合报销。按金额范围报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并严格掌握不得超支,特殊情况外出联系业务临时发生业务招待费的,应电话口头申请,于次日补办手续(遇周末和节假日顺延)。
三、市内交通
1、公司员工外出联系业务、工作一般以公交车、中巴为主,特殊情况下,经部门经理同意,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报销出租车费用。
2、在报销出租车费时,应填写差旅费报销单(见附表五),所有的车票反面均需注明起止地点和原因,以便审核。
3、因工作需要,公司已经为其配备专用车辆的部门经理或员工,原则上不允许报销市内交通费,特殊情况须由公司总经理批准方可。
四、外埠差旅
1、员工因公出差必须事先提出申请,经部门经理审核签字,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批准。
2、出差人员可凭批准的申请单向财务部办理暂借款手续,填写《暂借款申请单》,预借金额由财务部根据路程远近,时间长短核定,呈送总经理或其他被授权人签字同意后,方予借款。
3、出差期间的市内交通费、伙食补助费归为外勤补贴均按出差的自然(日历)天数计算,实行分项计算、总额包干、调剂使用,
节约归己,超支自理的办法。
4、凡出差到异地超过半个月以上的,按本出差补贴标准的80%报销,超过一个月以上的,按长期外派人员待遇报支。
5、工作人员出差期间,市内交通费和伙食补助实行包干使用,不再凭据报销。乘坐往返机场或火车站等的交通费用不属包干范围,凭据另外报销。
6、出差人员如自带交通工具或由接待单位提供交通工具,则不予报销出差地市内交通费用。
7、如出差人员由接待单位提供食宿的,交通费用据实报销,其它补贴取消。
8、员工出差返回公司,应在三天内到财务部办理结算手续。财务人员按公司规定标准,认真审核报销单,超过标准的支出,个人自理。暂借款如有剩余,必须于结算时返还给公司,否则下月工资中扣除。
9、因公出差发的邮资、电话费(因业务而发生的)、行李寄存费,必须在票据上注明原因一同报销。
10、长期外派人员或驻外机构人员,其住宿原则上应租房解决。每月补贴生活费(视具体情况定)。当地招收的员工,不享受生活补贴。
11、出差人员乘坐交通工具、住宿标准及补贴标准依各地公司具体情况而定。
第九条:其他事项:
1、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集团成本开支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了进一步加强成本的控制,提高经济效益,合理有序的安排资金的运用,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成本开支的范畴
本制度所指的成本开支的范畴是指除费用开支管理规定中所指的维持公司日常营运的费用以外的开支。(包括土地及拆迁费用、前期费用、建筑安装费、基础设施费、公建配套费、以及项目所承担的贷款利息等)。
建立综合开发核算体制,搞好经济核算,降低开发建设费用。
第三条成本开支的预算
根据公司成本分析会的制度,各项目公司按照集团公司的年度战略,编制年度工作计划和工程进度,报集团公司审批后执行。各地区公司总经理有权在整体预算不突破的情况下,合理安排各个月和季度的成本开支计划。每月各公司工程部门编制“经营预算表”确定下个月的成本开支预算,于财务部汇总在每月初的成本分析会上确定,并报备集团公司财务部。
第四条成本开支的帐户管理
本制度所规定的成本开支原则上必须从大帐户列支。如遇特殊情况,在总经理授权审批的额度以内的,可以从小帐户临时列支,但财务部应做相应的台帐备查。
第五条成本开支的`审批权限
所有的成本开支审批实行一支笔制度,各公司的成本开支在该公司总经理授权范围内的,由该公司总经理审批,或由总经理授权的被授权人审批;在授权范围外的由集团公司审批。
第六条成本开支审批的一般程序
1.工程预付款的支付,必须有工程施工合同的依据,付款前必须按合同取得施工承包单位履约预付款保函或保证金的手续依据,未办理保函或保证金手续的不得支付预付款。
2.所有成本开支的付款都应严格按照合同条款执行,不得提前预付或超付款项;
3.集团下属各房地产开发公司自行采购的材料、设备(甲供料),要有验收报告,并附有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成本合约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联合签名(签单格式由集团工程部制定)
a)需验收后支付的工程款,要附有验收报告并有规划设计部、工程部、成本部等相关部门负责人的联合签名(签单格式由集团工程部制定)
b)支付精装修项目工程尾款时,要有权威机构的环境卫生检测报告
c)支付最后一笔项目工程款时,应审查工程款发票是否包含保修金,未含保修金的不予支付。
d)支付保修金时,应附有《保修服务情况征询表》(见附表四)并由成本部、工程部、物业管理部门及项目总经理联合签名。
4.合同项下的付款由经办人填写付款申请书,部门经理审核后送交财务部;
5.财务部门参照合同核对后,送公司总经理审批,超出授权范围的,再送集团公司总裁审批;
6.出纳人员凭审批后的付款申请书办理支票,由经办人员签领;
7.以上流程对于建筑安装工程款项,除按照合同条款约定外,经办人员还必须附有经会签过的《工程款拨付签证程序单》(见附表一)或工程决算单;如因原设计图纸修改等原因导致工程量的增加或减少,致使工程成本发生变化的应在该合同后另附《施工图变更签证表》(见附表二);
第七条特殊事项的审批
1.对于土地相关费用、前期的交易规费以及市政配套费用等向政府部门支付不全部具有合同的款项,可依照政府规定或相关文件办理;
2.对于应缴的营业税金及附加税及预征的企业所得税和土地增值税,由各公司财务部主管会计精确计算后,将当月申报税款填列付款申请书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划转至纳税帐户,税务申报后自动转帐。
3.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由所贷银行每季度末按照贷款合同利率自动扣款,财务部应在每月末预提当月的利息支出。
第八条超出预算外的成本开支应报集团公司追加预算额度后,方可按上述程序审批,否则财务部有权拒绝支付该款项。
第九条本制度之修改须经董事会讨论、批准。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财务部。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使本公司员的薪金管理规范化、国际化,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公司有关职薪、薪金的计算、薪金的发放,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制度办理。
第三条 本公司员工的职薪,依其学历、工作经验、技能、内在潜力及其担任工作难易程度、责任轻重等综合因素核发。
第四条 本公司的顾问及特约人员、临时人员薪金,根据其实际情况另行规定或参考本制度核发。
第二章 员工薪金类别
第五条 本公司从业员工薪金含义如下:
1.本薪 (基本月薪)。
2.加给:主管的加给、职务的加给、技术的加给、特别的加给。
3.津贴:伙食的津贴、加班 (勤)津贴和其他津贴。
4.奖金:全勤奖金、绩效奖金、年终奖金和其他奖金。
第六条 从业员工薪金分项说明如下:
1.本薪:本薪乃基本月薪,其金额根据 《职薪等级表》的规定核发。
2.主管加给:凡主管人员根据其职责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3.职务加给:凡担任特殊职务人员根据其职务轻重,按月支付加给。
4.技术加给 (特别加给):凡担任技术部门或在其职务上有特别表现的人员,酌情支付技术加给 (特别加给)。
5.伙食津贴:凡公司未供应伙食者,均发给伙食津贴。
6.加班津贴 (加勤津贴):凡于规定工作时间外延长上班时间,按实际情况酌情支付加班津贴,或按时计发加班津贴。若于休假日照常出勤而未补休者,按日发给加勤津贴。
7.其他津贴:凡上述各项本薪、奖金、津贴以外的`津贴,其发给均需要由单位主管会同人事单位商定支付。
8.全勤奖金:每月除公司规定的休假日外,均无请假、旷工、迟到、早退记录的人员,应给予全勤奖金。
9.绩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均享有绩效奖金支领权利,其办法另行规定。
10.年终奖金:凡本公司员工,年终奖金由董事会根据公司利润情况及员工年度考绩等级核给,其办法另行规定。
11.其他奖金:包括个人奖金、团体奖金或对公司有特别贡献的奖金,均由董事会支付。
第三章 员工薪酬管理
第七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计算时间为报到服务之日到退职之日,对于新任用及辞职的员工,当月薪金均以其实际工作天数乘以当月薪给日额。若是下旬 26日以后报到的新进人员,为了便于薪金作业,合并于下月份发给薪金。
第八条 从业人员在工作中,若遇职称调动、提升,从变更之日起,适用新职等级薪金。
第九条 兼任下级或同级主管者,视情形支给或不支给特别加给。
第十条 较低级的员工代理较高级之职称时,仍按其原等级本薪支给,但支领代理职称的职务加给。
第十一条 有关本公司各职等人员考勤加薪规定按国际企业雇员考勤管理 制中有关条款计算。
第四章 员工薪金发放
第十二条 从业人员的薪金订为每月 5 日发给上月份的薪金,除另有规定外,应扣除薪金所得税、保险费以及其他应扣款项。
第十三条 从业人员领薪时必须本人亲自签章领取,如有特殊原因,不能亲自领取时,由部门主管代领。
第十四条 领薪时,须将钱数点清,如有疑问或错误,应尽快呈报主管求证,以免日后发生纠纷。
第十五条 退职人员薪金于办妥离职及移交手续后的发薪日发给,如遇有特殊情况,经批准后在退职日当天核发。
第十六条 员工应对本身的薪金保密,不得公开谈论,否则降级处分。
第五章 员工晋升管理
第十七条 从业人员晋升规定如下:
1.效率晋升:凡平日表现优秀、情况特殊者由主管办理临时考绩,给予效率晋升,效率晋升包括职称、职等、职级晋升三种。
2.定期晋升:每年 1月 1日起为上年度考绩办理期,每年 3月 1日为晋级生效日,晋级依考绩等次分别加级。
3.本公司特殊职务人员 (专员、特助)其晋升等级最高不得超过本公司主管之职等。
4.从业人员在年度内曾受累计记大过一次处分而未撤销者,次年内不得晋升职等。
第六章 附则
十八条《职薪等级表》的金额及各项加给、津贴,可价波动及公司财务状况作适当弹性调整。
十九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核准后实施,修正时亦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1
第一节工作时间
1、职能部门上班时间:
5月1日至9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30—18:00。
10月1日至4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3:00—17:30。
3月—8月实行单双排休工作制,9月—2月实行两单一双工作制,周末由部门安排值班人员;
2、销售类、销售管理类、电子商务管理及其它不能完全以时间来衡量工作绩效的岗位公司已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报备案不定时工作制及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具体上班班次及时间详见排班表;
3、公司联营专柜员工,由于经营需要派遣至零售卖场(超市、百货)工作的员工、须遵守卖场考勤管理规定,如违反卖场考勤管理规定致使公司被处罚或商场开除,公司将做出同等处理。
第二节考勤规则
1、迟到、早退、旷工的界定。
上班时间已到而未到岗者,即为迟到;未到下班时间而提前离岗者,即为早退;工作时间未经批准擅自不到或离开工作岗位者,即为旷工。
2、打卡规范
一、公司总部员工实行上、下班打卡管理制度,各卖场(专柜)营业员须依照卖场营业时间正常上下班。
二、因出差未打卡、上下班忘记打卡者,应于每周一上午统一提交部门直接主管审核,并由本部门内勤集中填报签卡原因,报送人事行政部经理签卡(如因出差,需附上出差申请单)。否则,均以旷工论处。
三、专卖店及各卖场人员的考勤由各部门指定考勤人员填写考勤表并统计,并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表提交至人事行政部。原始考勤表填写要求工整、规范。
四、各部门考勤表逾期未交的(每月5日之前),对部门经理、相关业务人员及考勤人员各处以每延迟一天10元的`罚款,如遇节假日可顺延2个工作日交回人事行政部。
五、如员工上班时间遇迟到时,须打迟到卡,严禁不打卡或采取其他变相的方式获得签卡(如用换休条冲抵),一经核实,将视为弄虚作假行为,一次性处罚50元/次。
六、特殊人员须经公司总经理特许批准,并在人事行政部备案后,不做考勤监管,凡是未经总经理特批的岗位人员,不得以其他形式签卡;部门经理不得在考勤卡上签卡(只能在《员工异常考勤签审表》上签字审核)。
七、跨部门借调人员做短期工作支持的部门应事先填写《人员借调单》并作好相关人员的考勤记录,被借调人员出勤在三天内的,仍由原部门核算并承担该员工的工资;三天以上的原则上由借调部门负责核算并承担该员工的工资。
八、公司所有员工的考勤统一归口人事行政部管理,员工考勤异常签卡须经人事行政部经理签核有效,各部门须配合执行。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2
集团公司库房管理制度之相关制度和职责,《xx集团库房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单位下属其他机构。
《xx集团库房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为了加强公司的库房安全管理工作,确保库存物品和人员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内所有库房安全的管理,单位下属其他机构的库房部门,应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章职责
第三条单位行政负责人的`职责:单位行政副总对单位的库房安全事宜的审批和总监督,负第一责任。
第四条库房的监督与管理:单位办公室对库房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负主要责任。
第五条库房部门职责:库房部门负责库房安全的自检和执行。
第三章库房设备安全管理
第六条设备管理
一、设备应有专人管理,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对于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库房部门应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进行有计划地改造和更新。
二、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四章库房消防安全管理
第七条库房负责人为主要防火责任人,全面负责库房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库房管理部门应把库房作为日常安全巡逻、例行安全检查的重点,及时发现、处置安全隐患,防止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八条库房管理部门应协助库房做好定期消防演练,提高库房员工消防意识。
第九条易燃易爆物品与一般物品或化学性质、防护灭火方法相抵触的化学危险品,不得同一库房或同室存放。
第十条原则上严禁各类易燃易爆、有毒有害化学用品的存放。
第十一条库房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禁止带入火种。物品入库前必须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十二条库房内禁止吸烟,禁止煮食及用火取暖,并禁止使用明火。
第十三条人员离开时必须关掉电源,不准加设临时线路。
第十四条库房应当配置相应的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消防器材必须设置在显眼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并有明显标识。附近不得堆放物品和杂物,并确保任何时候都完好、有效。
第十五条库区的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等严禁堆放物品。
第十六条一旦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告公司管理部门,同时组织人员扑救,并打火警电话119报警。
第五章人员管理
第十七条对新入职员工、实习人员,库房管理部门必须先对其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培训合格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
第十八条对改变工种的员工,必需重新进行转岗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六章检查制度
第十九条坚持定期和不定期的库房检查制度。单位办公室负责组织检查,每季度不得少于一次,填报《库房检查表》(附表1);库房部门每月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填报《库房检查表》;库管员每周检查不得少于一次,填报《库房检查表》。同时还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
第二十条库房应保持清洁卫生,库房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打扫卫生。
第二十一条库管员应做好物资的登记和保管工作,定期清查盘点库存物资,做到台账和实物相符,数量准确,质量完好。
第二十二条下班前要关闭门窗及电源,做好安全检查,确保物资安全。
第二十三条做好仓库防鼠、防虫、防潮等安全和卫生措施。
第二十四条对于长期积压物资应当进行清理,库管人员应向上级领导进行汇报。积级开展废旧物资的回收整理,合理利用闲置物品,做好积压物资的处理工作。
第七章出入库管理
第二十五条物品入库时,库管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不得接收入库,应退回供货单位,并及时向单位领导反映情况。
第二十六条物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凭单(出库单)出库,任何时候均应严格按照先办出库手续后发放物品的先后顺序,严禁先出物资后补手续,严禁无凭发放。领取人和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放;库管员应准确填写出入库登记簿。
第八章记账与盘点
第二十七条库管员应妥善保管好出入库凭证和出入库登记台账,记账要求字迹清晰,账、物及出入库单据产品名称型号一致。
第二十八条库房物资若有损失、贬值、报废等情况发生,库房部门应及时向所在单位领导汇报。分析原因、查明责任,按相关规定对责任人进行处理。未经批准的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3
1、目的及适用范围
1.1加强管理,避免公司财产的流失、损坏等人为因素所造成不必要的浪费。
1.2适用于公司采购、租借、受赠、交换等方式获得的'物品的管理。
2、管理组织
分公司行政部负责执行。
3、管理内容
3.1物品入库。
3.1.1凡需放入行政部库房的物资,都需办理入库手续。
3.1.2需要检测才能入库的物品,行政部必须协同相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合格后方可入库填写《入库单》。
3.1.3所有采购物品需凭《实物资产申购单》、《入库单》、购货发票报销。
3.2货物确认:属于收寄物资,分公司行政部应填写《货物确认单》(附件1)。其中,印刷品的货物确认直接电邮确认即可,其他物资必须手工填写后由财务签字,传真确认;传真确认件作为文档保存。
3.3物资领用。
3.3.1物品出库时由领用人员检验其完整性后填写《出库单》并签字确认。行政资产管理专员在《库房物资台帐》(附件2)中注明。
3.3.2涉及到公司礼品的领用,具体见《礼品管理规定》。
3.4库房管理。
3.4.1行政部指定专人负责库房管理,建立《库房物资台帐》,在每次有物资出入库时,应在台帐上填写注明。
3.4.2每月资产管理专员应对库房物资进行盘点,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x月库房物资盘点报表》(附件3),报行政经理及行政总监审阅。
3.4.3每个季度《x月库房物资盘点报表》随《实物资产盘点报表》报大区及总部行政部,便于公司总体调配。
3.4.4库房物资应摆放整齐有序,对需要有温度、阳光等要求的物资应按要求摆放。
3.4.5未经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进入库房。
3.5物资清理。
3.5.1在每月库房物资盘点时,因非人为因素而损耗或损坏的或已经不能使用的无用物资应及时清理,填写《物资清理申请表》(附件4),详细写明其损坏、无用原因并请行政总监签批同意后,报财务作相关处理,并总结其原因,以便避免造成重复损耗。
3.5.2对于盘点中出现实物与《库房物资台帐》不符的情况,资产管理专员必须查明原因,做出相应的处理报行政经理,经行政总监同意处理意见后,进行物资清理。
3.5.3涉及到总部发放的库存物资清理,必须通过总部相关管理部门同意。如,合同的清理需要总部商务管理部同意,宣传彩页的处理需要总部市场部同意等等。
4、附件
4.1《货物确认单》;
4.2《库房物资台帐》;
4.3《x月库房物资盘点报表》;
4.4《物资清理申请表》。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4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对xxxx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子公司的管理和控制,确保子公司业务符合集团公司的总体战略发展方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xxxx集团有限公司章程》 (以下简称公司章程)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子公司”系指xxxx集团有限公司的全资、控股子公司及相对控股子公司,包括:
一)全资子公司,即公司持有100%股权的子公司;
(二)控股子公司分为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和相对控股的子公司;
1、绝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超过其总股权份额的50%;
2、相对控股的子公司,即公司在该子公司中所占股权(直接或间接)份额低于50%,但因股权分散或其他原因,公司对其具有实质控制性。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其财务报表应合并到公司财务报表之中。
3、参股子公司按《公司法》及该企业《公司章程》等相关规章制度履行程序,也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三条子公司的组织管理架构设置最少为二级结构,机构设置必须完善,董事长(含副职)、总经理(含副职)、总监为高级管理人员,总经理助理、各部门经理(含副职)为中级管理人员。
第死条集团公司委派至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经营管理层,以及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须对本办法的有效执行负责,并按照本制度规定,有效地做好管理、指导、监督等工作。
第五条子公司在集团公司总体方针目标框架下,独立经营和自主管理,合法有效地运作企业财产,同时应当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各项制度规定。
第六条子公司设经营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经理会),子公司经理会成员由
集团公司直接任命。集团公司向子公司委派或推荐高级管理人员,并根据需要对任期内委派或推荐的高级管理人员作适当调整。
第七条子公司应按时召开经营管理会议,会议应当有记录,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须有到会经理会成员和会议记录人签字。
第八条经理会形成决议后,应当在2个工作日内将其相关会议决议及会议纪要报集团公司存档。
第九条由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其被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对集团公司负责。集团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集团公司经营计划在子公司的具体落实,同时将子公司经营、财务及其他情况及时向集团公司反馈。
第十条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根据集团公司内部控制的各项管理制度或办法,对子公司的经营、财务、重大投资及人力资源等方面进行指导、管理及监督。
人事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人事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应严格执行国家《劳动法》及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并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制订劳动合同管理制度,本着合理合法原则,规范用工行为。
第三条非经集团公司委派的控股子公司部门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子公司应在其任命后的2个工作日内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四条子公司应结合企业经济效益,参照本地区、本行业的市场薪酬水平,制订有一定竞争性的薪酬激励制度,并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五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公司要求,及时将以下信息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一)年度劳动力使用计划及上年执行情况;
(二)年度人工成本、工资总额计划及上年执行情况;
(三)部门主管人员年度薪资实际发放情况;
(四)在公司定员范围内,子公司的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五)子公司应制定员工招聘录用、辞退及日常管理办法;
(六)其他需要报备的人力资源管理相关信息。
第六条集团公司委派到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应维护集团公司利益,忠诚
地贯彻执行集团公司对子公司作出的各项决议和决策。
第七条集团公司向子公司派出的高级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中出现重大问题,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八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执行绩效考核机制,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每年须向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填报绩效考核表,以企业当年设定的战略经营目标为绩效考核标准。
财务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财务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财务管理制度与集团公司并轨。
第二条子公司应健全会计机构设置,并配备相应的会计人员。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集团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制度。上述归口管理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款:
(一)财务会计人员招聘与使用;
(二)资金统一调度。除预留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资金之外,剩余资金全部上划到集团银行账户;
(三)财务会计岗位设置;
(四)对财务会计人员的监督与考评;
(五)融资行为;
(六)集团公司规定的其他要求。
第四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的财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实行委派制,被派往控股子公司的财务主管(会计机构负责人)由集团公司财务部负责管理。控股子公司不得违反程序更换财务主管;如确需更换的,应向集团公司报告,经集团公司同意后按程序另行委派。
第五条子公司在银行开设账户由集团财务部统一管制。原则上一正三辅,即一个基本结算账户,三个辅助结算账户。确因经营需要增设辅助账户的,必须书面申请报集团财务部批准后方可开设。
第六条子公司应按照集团财务部统一要求,按时上报货币资金结存状况表。第七条集团公司实行年度预算制度,全面预算目标每年编制一次,预算年度
与会计年度相同。子公司财务部门应按照全面预算管理规定,做好全面预算管理工作,对经营业务进行核算、监督和控制,加强成本、费用、资金管理。子公司超年度预算的费用支出,要严格履行追加预算手续,报集团公司经理会议审批。
第八条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集团公司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第九条子公司应根据自身经营特征,按照集团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要求,定期报送会计报表、会计报告以及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集团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审计。财务报告分为月报、季度报告、半年度报告和年度报告。
(一)每月(季度)结束后10日内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月度(季度)财务报表及分析(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分析报告及其他内部管理报表等)。
(二)每半年度结束后15日内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半年度财务报告(除前述财务报表、财务分析之外还应当包括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等)。
(三)每年度结束后30日内(即每年1月30日前),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送上年度财务报告。
第十条子公司应严格控制与关联方之间资金、资产及其它资源往来,避免发生任何非经营占用情况。因上述原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集团公司有权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本制度所述关联方为:
1、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
2、集团公司及子公司的关系密切的家庭成员(包括配偶、父母及配偶的父母、兄弟姐妹及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配偶的兄弟姐妹、子女配偶的父母)。
3、前述
1、2项人员直接或间接控制的,或担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除集团公司及集团公司的控股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科学安排使用资金。子公司负责人不得违反规定对外投资、对外借款或挪作私用,不得越权进行费用签批。否则,子公司财务人员有权制止并拒绝付款,制止无效的,可以直接向集团公司财务部报告。
第十二条未经集团公司批准,子公司不得提供对外担保,也不得进行互相担
保。集团公司为子公司提供借款担保的,控股子公司应按集团公司规定程序申办,并履行债务人职责,不得给集团公司造成损失。
第十三条子公司不具有独立的重大资产处置权、年度预算外的对外筹资权、对外投资权和对外捐赠权。
经营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经营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的各项经营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和法规,并根据集团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计划,制订自身经营管理目标,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计划管理体系,确保有计划地完成年度经营目标。
第三条子公司要按现代企业制度要求,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明确内部管理和经营部门职责。根据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健全和完善内部管理工作,制定系统而全面的内部管理制度,并上报集团公司审查备案。
第四条子公司应定期组织编制生产经营情况报告上报集团公司。报告主要包括月报、季报、半年度报告及年度报告,月报上报时间为月度结束后10日内,季报上报时间为季度结束后10日内,半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每年7月15日前,年度报告上报时间为年度结束后一个月内。
第五条子公司的经营情况报告必须能真实反映其生产、经营及管理状况。报告内容除公司日常的经营情况外,还应包括市场变化情况,有关协议的履行情况、重点项目的建设情况、重大诉讼及仲裁事件的发展情况,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的相关情况。子公司主要负责人应在报告上签字,对报告所载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第六条子公司应于每年度结束前由总经理组织编制本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的经营计划。由集团公司审核批准后实施。子公司年度工作报告及下一年度经营计划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主要经济指标计划总表,包括当年执行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指标;
(二)当年生产经营实际情况、与计划差异的说明,下一年度生产经营计划、市场营销策略以及相关的管理工作措施;
(三)当年经营成本费用的实际支出情况及下一年度计划;
(四)当年资金使用及投资项目进展情况,下一年度资金使用和投资计划;
(五)集团公司要求说明或者子公司认为有必要列明的其他事项。
第七条子公司应依据集团公司的经营策略和风险管理制度,接受集团公司督导,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八条在经营投资活动中,未按照集团公司相关规定和要求,给集团公司和子公司造成损失的,对子公司主要负责人给予批评、警告、直至解除职务的处分,并且可以要求其承担赔偿责任。
行政事务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行政事务由集团公司行政办公室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的重大合同、重要文件、重要资料等,应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备、归档。
第三条子公司公务文件需加盖集团公司印章时,应根据用印文件涉及的权限,按照集团公司《公章使用管理制度》规定的审批程序审批后,方可盖章。
第四条子公司的企业视觉识别系统和企业文化,应与集团公司保持协调一致。在总体精神和风格不相悖的前提下,可以具有自身的特点。
第五条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协助子公司办理工商注册、年审等工作,子公司年审的营业执照等复印件,应及时交集团公司存档。
内部审计监督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内部审计监督由集团公司财务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集团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由集团公司各职能部门按审计事项组织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条子公司除应配合集团公司完成因合并报表需要的各项外部审计工作外,还应接受集团公司根据管理工作需要,对子公司进行的财务状况、制度执行情况等内部或外聘审计。
第四条内部审计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财务收支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执行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
第五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子公司必须配合对其进行的审计工作,全面提供审计所需资料,不得敷衍和阻挠。
第六条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重大事项报告
第一条子公司重大事项报告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子公司有义务及时向集团公司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重大合同以及其它可能对集团品牌形象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以下统称重大事项),由集团公司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在重大事项尚未公开披露前,相关当事人负有保密义务。所有重大事项由集团公司统一对外发布。
第三条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子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并要确保所提供的信息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第四条子公司以下重大事项应当及时如实报告集团公司:
1、购买或出售资产;不含购买原材料、燃料、以及出售产品、商品等与日常经营相关的资产,但资产置换中涉及收购出售此类资产的,仍包含在内;
2、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3、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受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或受赠、承包、租赁、担保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4、大额银行退票;
5、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6、遭受重大损失(包括施工质量,施工安全事故等);
7、重大行政处罚;
8、债权、债务重组;
9、签订许可使用协议;
10、监管部门和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五条上述子公司需报告集团公司的重大事项,由集团公司行政办公室另行制订办法,进行具体规定。
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
第一条子公司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归口管理。第二条为更好地贯彻落实集团公司发展战略,逐步完善子公司的激励约束机制,有效调动子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积极性,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集团公司建立对子公司的绩效考核和激励约束制度。
第三条集团公司对子公司实行经营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经营目标考核责任人为子公司的负责人。
第四条集团公司每年根据经营计划与子公司签订经营目标责任书,并建立健全目标指标考核体系,对高层管理人员实施综合考评,依据目标完成的情况兑现奖惩。
第五条子公司中层及以下员工的激励考核和奖惩方案,由子公司自行制订,并报集团公司相关部门备案。
投资管理
第一条子公司投资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归口管理
第二条公司未经集团公司批准不得开展任何形式的对外投资活动。经集团公司批准的子公司投资项目应遵循合法、合规、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严格控制投资风险,注重投资效率。投资决策必须制度化、程序化。
第三条本制度内所称的投资,是指子公司用现金、实物、有价证券或无形资产等实施投资的行为,包括对外投资(含设立下一级全资子企业或全资、控股、参股子企业;受让股份;收购兼并;合资合作;对出资企业追加投入等);固定资产投资(含基本建设、技术改造、);金融投资(含股票投资、证券投资、期货投资、委托理财等);对外担保;经营资产出租、委托经营或与他人共同经营。
第四条子公司在报批投资项目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在确定符合集团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方向的前提下,向集团公司投资部提交以下材料:
(一)项目建议书或投资方案;
(二)项目论证意见书或项目审查报告;
(三)投资事项基本情况说明;
(四)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五)合作方的基本情况说明和相关证明文件;
(六)拟签订的相关协议文本;
(七)项目投资概算;
(八)财务意见书和法律意见书;
(九)项目涉及的其他专业报告(如审计报告、评估报告);
(十)集团公司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第五条子公司投资项目的申报审批程序为:
(一)子公司对拟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
(二)子公司经理会讨论、研究,子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
(三)将子公司经理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会同书面报告及集团公司所需材料报送集团公司投资部。
(四)集团公司投资部认为必要时可要求子公司聘请审计、评估及法律服务机构出具专业报告,费用由子公司支付。
(四)集团公司投资部认为可行的,提交集团公司按《xxxx集团有限公司对外投资管理制度》履行相关决策程序得到批准后,由子公司负责实施。
第六条子公司应确保投资项目资产保值增值,对获得批准的投资项目,申报项目的子公司应在每季度结束后10日内,对投资项目的进度、投资预算的执行和使用、合作各方情况、经营状况、资金使用状况、存在问题和建议等每季度汇制报表报送集团公司投资部。
第七条子公司在具体实施投资项目过程中,必须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控制,因项目实施需要,项目预算超过集团公司批准投资概算,子公司必须上报集团公司投资部,由集团公司投资部分析审核后上报集团公司经理会审批。
第八条子公司应在完成该投资项目全部投资工作后三十个工作日内,将实施结果报集团公司备案。
第九条投资形成的产权或固定资产,由产权持有单位按法律、法规及集团公司相关管理制度进行管理,并将相关文本证件正本报集团公司投资部留存备案。
第十条子公司未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不得进行委托理财、股票、利率、
汇率和商品为基础的期货、期权、权证等衍生产品的投资。
第十一条经集团公司董事会批准的股票、证券投资项目,必须执行严格的联合控制制度,即至少要由两名以上人员共同操作,且证券投资操作人员与资金、财务管理人员分离,相互制约,不得一人单独接触投资资产,对任何的投资资产的存入或取出,必须由相互制约的两人联名签字。
第十二条出现或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集团公司可以经清算程序后收回对外投资或转让对外投资:
(一)该投资项目经营期满;
(二)由于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使项目无法继续经营;
(三)合同规定投资终止的其他情况出现或发生时;
(四)投资项目已经明显有悖于集团公司经营方向的;
(五)投资项目出现连续亏损且扭亏无望没有市场前景的;
(六)由于投资项目需要追加投资,对追加投资部分未能通过审批的或自身经营资金不足急需补充资金时;
(七)转让投资符合集团公司的经济利益的;(八)集团公司认为有必要的其他情形。
集团公司管理制度15
为助力集团高质量转型发展,维护企业安全生产经营秩序,提高员工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集团于20xx年12月21日下发了《中国平煤神马集团考勤管理办法(试行)》。要求自下文之日起,集团公司实行统一全员电子考勤制度。
新的考勤制度有四个突出特点。
一是统一性,考勤设备管理、员工信息采集及电子注册、考勤数据汇总、违反考勤制度的'处理等均由集团统一管理。
二是全员性,全部员工必须参加考勤排班,无特权人员、无考勤盲区。
三是考勤方法的科学性与先进性,在集团人力资源工资系统、人力资源员工数据库系统一的基础上,电子考勤将实现员工身份证信息与电子人像拍照及虹膜拍照相比对统一。
四是考勤制度的严肃性严格性。新的考勤制度不仅要求对员工生产班次做出合理安排,严格当班考核,同时要求在一年考勤期内要做到日工作时间、月工作时间、季工作时间、年工作时间符合法定要求及出勤要求。
对于职工连续无故不参与考勤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者,按照旷工处理,解除劳动合同,不予经济补偿。集团考勤系统将按月生成员工违规行为及单位处理情况汇总表,在集团范围内公示。
对此,我公司高度重视,同时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广泛宣传、认真组织,积极参与,确保考勤制度在公司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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