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卫生管理制度(热)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具有使我们知道,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惩恶扬善、维护公平的作用。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卫生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1.原料采购要记录好台帐。原料采购、饭菜价格等必须在当日公开在财务收支公开栏,食堂财务收支日清月结,定期公布。
2.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食品、购物时要查看供方有关的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能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有毒、有害等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3.学校食堂要在每餐每种食物中留样不少于150克的食物,并按品种放于清洁密闭专用容器内。注明日期、餐次,在冷藏条件下保存48小时。
二、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做到先进先出。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堂内吸烟。
2.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3.厨房工作人员在食品加工前要认真检查,杜绝加工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4.食品原料存放在操作间或者仓库里,熟食品不能停放在熟食间以外任何地方。
5.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四、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存放在固定的橱柜里,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必须有明显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必须做到随脏随扫,确保地面无垃圾无积水。
2.每周用消毒液消毒一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4.加强防蝇、防鼠、防蟑螂、防虫等。
六、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学校领导及管理人员随时对食堂进行检查,发现有不符合卫生要求及规定的,及时进行整改
七、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中心校报告(上报时间不得超过一个小时。
2.事件发生时,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不能隐瞒事情真相。
3.食堂管理人员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
意见书面材料及时报中心学校。
八、食堂就餐人员须知
食堂是为全校教职员工服务的,食堂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就餐人员的'身体健康。遵守各项制度是每个就餐人员的职责,为此需要大家做到以下几点:
1.全体就餐人员必须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准带与工作无关人员就餐。
2.其他学校临时就餐人员,必须提前通知学校总务处,否则不能在食堂就餐。
3.所有就餐人员必须自觉遵守食堂的有关规定,做到不大声喧哗,文明就餐,爱护食堂内的一切设施。
学校食堂食品卫生管理制度、食品留样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1.学校食堂为师生提供的每餐、每样食品都必须由专人负责留样。
2.学校每餐、每样食品必须留双份,每份按要求超过150g,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部分食品还要带些汤汁。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完好的食品罩内,以免被污染。
4.等留样食品冷却后,用保鲜膜密封好(或加盖),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间、品名、留样人。
5.食品留样在密封好、贴好标签后,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
6.用于留样的容器必须满足消毒、无菌要求。
7.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留样时间、食品名称、留样人,便于日后备查。
8.留样食品必须保留48小时,时间超过后方可倒掉。
9.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留样冰箱内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其它食品。
10.食堂管理理员要每天督促相关人员做好留样工作。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2
1、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食品加工用具及加工设备、工作台每次使用后及时进行清洗,地面每天完工后彻底清扫干净,墙壁、天花板、门窗、冷藏冷冻设施、排水沟、排烟设施等每周进行一次清扫。
2、食堂内环境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墙壁、天花板无脱落、无霉变,地面无积水、无杂物,室内蝇密度不超标。
3、废弃物至少应每天清除1次,清除后的容器应及时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
4、食品加工过程中废弃的食用油脂应集中存放在有明显标志的容器内,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每月处理一次。
5、用于清扫、清洗和消毒的设备、用具应放置在专用场所妥善保管。
6、杀虫剂、灭鼠剂及其他有毒有害物品存放在固定的场所(或橱柜)并上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落实专人保管。
7、食品加工场所地面以耐磨防滑、不渗水、易清洗材料铺设,并有一定的坡度。
8、学生餐厅及加工场所应有防尘、防蝇、防蟑螂、防鼠等设施。
9、食堂周围 25米 内不得有粪坑、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
10、食品处理区墙壁应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构筑。其墙角及柱角(墙壁与墙壁间、墙壁及柱与地面间、墙壁及柱与天花板)间宜有一定的弧度(曲率半径在 3cm 以上),以防止积垢和便于清洗。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需经常冲洗的场所、易潮湿场所应有 1.5m 以上的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例如瓷砖、合金材料等)制成的墙裙,各类专间应铺设到墙顶。
11、食品处理区的'门、窗应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应设有易于拆下清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各类专间的门应能自动关闭。窗户不宜设室内窗台,若有窗台台面应向内侧倾斜(倾斜度宜在45度以上)。
12、加工经营场所天花板的设计应易于清扫,能防止害虫隐匿和灰尘积聚,避免长霉或建筑材料的脱落等情形发生。食品处理区天花板应选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天花板与横梁或墙壁结合处宜有一定弧度(曲率半径在 3cm 以上);水蒸汽较多场所的天花板应有适当坡度,在结构上减少凝结水滴落。清洁操作区、准清洁操作区及其它半成品、成品暴露场所屋顶若为不平整的结构或有管道通过,应加设平整易于清洁的吊顶。烹调场所天花板离地面宜在 2.5m 以上,小于 2.5m 的应采用机械通风使换气量符合JGJ64《饮食建筑设计规范》要求。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3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止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设置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组长:何卡林校长;副组长:赵永平主任;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 、建立立食品中毒或其它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机制,如发生上述事件,立即停止经营活动,并向学校和教育行政部门、卫生部门报告,不得缓报、瞒报、漏报。
4、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制度。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过。
二、学校食堂、饮食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一)必须具备的条件:
1、食品加工人员必备的卫生条件:从业人员必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有健康证,并随时保持个人衣帽、仪表整洁。
2、操作间必备的卫生条件: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制做凉莱,符合规范要求。
3、食品采购、贮存必备的卫生条件: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冷冻设施,每个经营户必须有冰箱或冰柜一台。库房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标志明显,物品分类分架存放。
4、食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符合规定:使用的原材料及添加剂符合卫生要求,定型包装食品有厂名、品名、厂址、生产日期、保存期,无超过保存期或腐败变质食品。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分开使用,定位保洁。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并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饮具消毒并熟练掌握操作规程。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有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台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顾客自取味料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有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二)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不得混用,保持清洁。加工后的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食物没有烧熟煮透不得食用。隔餐隔夜的熟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三、学校副食品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经营户必须持有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培训合格证。
2、定型包装食品必须索证。
3、食品陈列与销售符合卫生要求,离墙、离地面15公分。
4、三防措施及废弃物存放符合规定,不污染环境和食品。
5、不得经营过期变质及三无食品(无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 限的食品)。
6、定型包装食品不得拆散销售。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4
一、在我校从事饮食工作的人员,必须持有县级防疫部门当年发的身体健康证,否则不予录用。
二、食堂管理人员对大米、面粉、油料、肉类及蔬菜等购买要严格把关,要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具体做到:
1、大米、面粉要新鲜、干净,严禁霉烂、变质、生虫和含有杂质的大米、面粉进入食堂,且一次进货量要适中,根据季节不同要妥善保管。
2、食用油一般使用菜籽油,鲜猪油和精炼油等其它可食用油,严禁使用棕油、棉油及工业用油脂(如桶装工业用猪油)。
3、鱼、肉要新鲜,无异味,只允许进购经卫生防疫部门检查并合格的鲜猪肉,严禁以任何方式、任何渠道进购不合格猪肉。
4、进购的蔬菜必须新鲜,无药物及化学污染,严禁购买已发芽及未成熟的土豆、开花的老白菜及积压时间长、发黄、有异味和开始腐烂变质的各种蔬菜。蔬菜必须洗干净,食用叶类蔬菜必须用水浸泡适量时间,防止农药中毒。
5、食用盐及其它各种调味料的购买,都必须严格把关,坚决防止错购工业用盐,以亚硝酸钠充作食盐及购买不合格产品的事件发生。
三、饮用水一定要用自来水或地下水,特殊情况如需用井水必须请防疫部门检验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各种食品都必须煮熟,严禁出售生食或夹生食品。
五、剩饭剩菜及过夜食品要妥善处理,严禁出售酸败变质的食品。
六、搞好食堂内部及周边环境卫生,对各种炊、餐具用品,包括菜台、案板等都要及时清洗、消毒,地面、水沟也要及时冲洗,并要做好防蝇灭鼠工作,坚决杜绝传染病流行事件发生。
七、饮食服务人员必须加强自身素质的提高,参加学校开办的.学习班,必须搞好个人卫生,要坚持穿戴工作服,戴口罩,勤洗头、洗手和勤剪指甲,要定期参加身体检查,严禁用手抓食品销售。
八、搞好学生的饮食卫生教育,养成学生良好的饮食习惯,不准饮用生水及不合格的饮料,教育学生不要贪吃零食,不吃变质及不合格食品,原则上,学生不准在外面餐饮,防止突发事件的发生。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5
为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其他食堂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特订本校卫生管理制度:
一、原料采购及索证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购物要供方提有关食品书面证明材料,不采购以下食品:
(1) 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 未经兽医卫生检查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 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二、 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贮存者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2.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
3.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三、 厨房卫生制度及管理制度
1.厨房必须添置“四防一消”设施。
2.要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学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4.厨房一天打扫三次以上,确保地面无积水、无垃圾。
四、 餐具用具消毒制度
1.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具。
2.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专用保洁柜内备用。
3.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4.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它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五、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每天必须彻底打扫三次确保地面无垃圾积水。
2.每周用“84”消毒液消毒二次。
3.学生各人用各人的餐具(必须人人都有餐具)
六、 卫生检查制度
1.管理人中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2.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痛。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及集体餐、分餐人员在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证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4.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行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七、 卫生突发事件报告制度
1.学生如有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应在第一时间向镇医疗保健或市卫生防疫机构上报,并向教育局报告(上报时间不得拖延两个小时)。
2.应立即组织对中毒师生进行救治,尽快协助有关部门查明事故原因,控制食物中毒事故进一步扩大。
3.学生所在班的班主任将该事件的详细情况与处理结果和工作的改进意见书面材料及时报中心学校.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6
为创造一个优美、整洁、干净、卫生的生活环境,促使学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培养学生劳动观念,增强学生公德意识,特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卫生管理主要包括:个人卫生、宿舍内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和环境卫生。
二、学生宿舍卫生采取日常专职卫生保洁、学生自我卫生清扫和开展卫生突击清扫三种管理方式。
三、对学生宿舍卫生管理按不一样区位和项目分别制定不一样规范,实行不一样检查标准和评比、奖惩办法。并定额包干,职责到人(室),量化管理。
(一)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规范
1、公共场所和环境卫生由专职卫生保洁员负责。
2、每一天上下午两次清扫和擦洗楼道、楼梯,做到地面清洁,无痰迹、无垃圾、无污水。
3、每一天擦拭一次楼梯扶手,做到无尘土、无污物。
4、每一天清扫和擦洗水房、厕所,做到地面清洁,无积污水、墙面干净、上下水畅通、无跑冒滴漏、水池内外干净无污物、大小便池干净无便迹、无异味,水房厕所门干净。
5、每周擦拭一次楼内公共门窗玻璃、窗台窗框,做到干净、完好、无积尘。
6、每两周擦拭一次楼道墙裙,打扫楼内墙壁顶棚,做到无积尘、无蛛网。
7、每月用草酸洗刷大小便池一次,做到无臭味、无尿碱、无水锈。
8、认真做好季节性消毒、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工作。
9、爱护公物,节约水电,所用卫生工具等要妥善保管谨慎使用,尽可能修旧利废。
(二)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规范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由学生自己负责。
2、学生要勤洗澡、勤洗衣,持续个人床铺整洁、卫生。
3、门、门框、窗框、纱窗干净见本色,无污物。
4、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无蟑螂。
5、门窗玻璃干净明亮,窗台、阳台干净无杂物。
6、床、桌、凳、书架等家具摆放整齐、干净。
7、灯具、墙壁、顶棚、暖气设备无尘土,无蛛网。
8、地面干净,无痰迹,无果皮纸屑,无污物。
9、桌上、书架上、桌洞内行李物品摆放整齐、干净。
10、床上物品干净整洁,被子叠成方块状,枕头放在被子里侧。南面宿舍被子统一靠床南头外侧摆放,北面宿舍被子靠床北头外侧摆放。
11、脸盆、暖瓶、饭碗、水杯、牙具、肥皂、毛巾等摆放有序。
1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干净、不零乱。
13、宿舍内无床帷,无乱挂、乱拉绳线、乱张贴等现象。
14、宿舍整体布置健康、高雅、和谐、美观,无赌博等违纪现象。
15、宿舍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
16、各宿舍门前三包,墙上无球印、脚印、乱写、乱画、乱贴,门口外无乱泼污水,无垃圾,三包范围以二室(对门与隔壁)的中心为界。
17、上课时刻内不准在宿舍睡觉(有证明或特殊状况除外)。
(三)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室内洁净明亮(45分)
(1)地面洁净见本色,无痰迹、杂物、污水、死角。地面不干净扣5分,发现痰迹、杂物、污水、死角一处扣2分。
(2)门口外三包区域干净,地面无垃圾、污水,墙面无乱写、乱画、乱贴。发现一处扣3分。
(3)各种用具清洁,门、床、桌子、凳子、窗台、门窗框、书架、暖气设备等显本色,无灰尘污迹。一处灰尘污迹扣2分。
(4)窗纱、玻璃干净明亮,无积尘。窗纱、玻璃不洁净扣8分,一处不干净扣2分。
(5)灯具干净无灰尘。一处灰尘扣2分。
(6)墙面干净,顶棚无蛛网,无积灰,无乱贴、乱挂、乱钉。发现一处蛛网或乱贴等扣3分。
2、室内物品放置和谐有序(40分)
(1)床上物品摆放有序,被子方正,床面平整。被子不方正、床上乱放、床面不平整一处扣5分。
(2)床下物品摆放整齐。床下乱堆放扣5分。
(3)桌上、书架上、窗台上物品摆放整齐。一处乱放不齐扣5分。
(4)各种家具摆放合理规范。摆放不合理、不规范扣3分。
(5)无乱拉电线绳索,无床帷。一处乱拉扣2分。
3、其它(15分)
(1)室内空气新鲜,无异味,无蚊蝇。有异味扣3分,有苍蝇扣1~2分。
(2)室内有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值日表和床头卡。缺一种表格扣1分。
(3)室内簸箕、笤帚、垃圾桶、拖把等卫生洁具齐全。缺一种洁具扣1分。
(4)向走廊倒垃圾,发现一次扣1分,并责令清除。
4、说明
(1)单项卫生严重不合格者,该项目扣分直至扣满标准分为止。
(2)凡有下列违章项目之一,均为总分不及格:房间未清扫;门口、室内有垃圾;被子未叠;室内有床帷;查房睡觉未起(特殊状况除外);使用违章电器、煤油炉、酒精炉等;有经商行为;留宿外人;毁坏或私拆宿舍设备;室内存放自开车;私自换锁;对检查人员不礼貌;其它严重违反规定的行为。
(四)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评比、奖惩办法
1、个人卫生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采取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方式。
2、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由专职宿舍内务卫生检查管理员负责,各系定期对所属学生宿舍进行检查、评比,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公布张贴于楼内。
3、宿舍内务卫生定期普查由学生管理服务中心组织有关人员负责,按标准评分,做检查记录,并将结果汇总公告于布告栏内。
4、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百分制结果分为“优秀”、“良好”、“一般”、“不及格”四等。优秀85分以上、良好75-85分、一般60-75分、不及格60分以下。
5、宿舍内务卫生每日抽查和定期普查,每两周总结、每学期和每学年总评并将结果公布于楼内和布告栏内,作为奖优罚劣的重要依据。
6、定期进行“卫生先进系”评比。对评比结果运用摄像机、数码相机在校电视台、宣传栏上公布。
“卫生先进系”的.评比,每学期进行一次,凡在一学期的宿舍内务检查成绩按月统计总成绩列在前三名的系,授予“卫生先进系”称号。
7、凡在上级检查中内务卫生不合格的宿舍加重处罚。
8、以上各项的评比结果,均直接影响所在班级参加优良学风班、优秀班群众和先进团支部的评选。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7
餐厅是学生进餐的场所,保持餐厅的环境清洁,卫生,是保证学生正常进餐和学生食品卫生安全的重要环节。为此,特制定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餐厅必须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油污、墙面、屋顶无蛛网、桌子、板凳无油污、灰尘等。
二、餐厅由食堂管理人员指定责任心强、工作负责的同志进行打扫。
三、餐厅清洁卫生在每餐前后都要进行打扫,保证学生在进餐时,餐厅干净卫生。
四、完善灭蝇,灭鼠,灭蟑螂,灭蚊设施,做好防四害工作。
五、引导学生文明就餐,进餐时不争抢拥挤,不大声喧哗,不要面对同学或桌上的.食物咳嗽,打喷嚏,防止飞沫唾液传播疾病。
六、餐厅要安排管理人员,维护餐厅正常秩序,保证餐厅的清洁卫生,不要随地吐痰,不乱丢杂物和纸屑,不要乱倒残留的食物和废弃物。
七、食堂管理人员要随时检查餐厅的清洁卫生,分管领导或行政值周领导每天至少检查一次餐厅的卫生情况。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8
一、建立食堂卫生管理小组,做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
二、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体检,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人员不得在食堂工作。
三、经常对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掌握基本的卫生知识,经常保持个人清洁卫生。
四、按规定对厨房、餐厅、库房进行装修、布局使其符合食品卫生的要求标准。
五、食品加工过程中,一定要按要求做好清洗、消毒、摆放、防止交叉污染,并要防蝇、防尘、防鼠。
六、厨房的操作台、用具、容器保持清洁卫生。
七、食堂设置消毒柜、洗涤器、餐具存放柜、冰柜。
八、餐厅的`卫生,每日清理两次,保持经常卫生干净。
九、加强采购的管理,不进过期腐烂的食品,有验收制度,杜绝不合格的食品进入食堂。
十、做好食品的存放,生熟食品分开存放,剩菜剩饭及时处理,腐烂的食品及时的清理。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卫生工作,提高学生的健康水平,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学校卫生工作的主要任务是;监测学生健康状况;对学生进行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改善学样卫生环境和教学卫生条件;加强对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和治疗。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的学校,是指普通中小学、农业中学、职业中学、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普通高等学校。
第四条: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卫生工作的行政管理。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对学校卫生工作的监督指导。
第二章:学校卫生工作要求
第五条:学校应当合理安排学生的学习时间。学生每日学习时间(包括自习)小学不超过六小时,中学不超过八小时,大学不超过十小。
学校或者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增加授课时间和作业量,加重学生学习负担。
第六条:学校教学建筑、环境噪声、室内微小气候、采光、照明等环境质量以及黑板、课桌椅的设置应当贴合国家有关标准。
新建、改建、扩建校舍,其选址、设计应当贴合国家的卫生标准,并取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许可。竣工验收应当有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参加。
第七条:学校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为学生设置厕所和洗手施。寄宿制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相应的洗漱、洗澡等卫生设施。
学校应当为学生供给充足的贴合卫生标准的饮用水。
第八条:学校应当建立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以及教室、宿舍卫生的管理。
第九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加强饮食卫生管理,办好学生膳食,加强营养指导。
第十条:学校体育场地和器材应当贴合卫生和安全要求。运动项目和运动强度应当适合学生的生理承受本事和体质健康状况,防止发生伤害事故。
第十一条:学校应当根据学生的年龄,组织学生参加适当的劳动,并对参加劳动的学生,进行安全教育,供给必要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
普通中小学校组织学生参加劳动,不得让学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或者从事不安全工种的作业,不得让学生参加夜班劳动。
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组织学生参加生产劳动,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供给保健待遇。学校应当定期对他们进行体格检查,加强卫生防护。
第十二条:学校在安排体育课以及劳动等体力活动时,应当注意女学生的生理特点,给予必要的照顾。
第十三条:学校应当把健康教育纳入教学计划。普通中小学必顽开设健康教育课,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应当开设健康教育选修课或者讲座。学校应当开展学生健康咨询活动。
第十四条:学校应当建立学生健康管理制度。根据条件定期对学生进行体格检查,建立学生体质健康卡片,纳入学生档案。
学校对体格检查中发现学生有器质性疾病的,应当配合学生家长做好转诊治疗。
学校对残疾、体弱学生,应当加强医学照顾和心理卫生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应当配备能够处理一般伤病事故的医疗用品。
第十六条:学校应当积极做好近视眼、弱视、沙眼、龋齿、寄生虫、营养不良、贫血、脊柱弯曲、神经衰弱等学生常见疾病的群体预防和矫治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应当认真贯彻执行传染病防治法律、法规、做好急、慢传染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同时做好地方病的预防和控制管理工作。
第五章:学校卫生工作管理
第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把学校卫生工作纳入I学校工作计划,作为考评学校工作的一项资料。
第十九条:普通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和规模较大的农业中学、职业中学、普通中小学,能够设立卫生管理机构,管理学校的卫生工作。
第二十条:普通高等学校设校医院或者卫生科。校医院应当设保健科(室),负责师生的卫生保健工作。
城市普通中小学、农村中心小学和普通中学设卫生室按学生人数六百比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农业中学、职业中学,能够根据需要,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
学生人数不足六百人的学校,能够配备专职或者兼职保健教师,开展学校卫生工作。
第二十一条:经本地区卫生行政部门批准,能够成立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
区域性的中小学生卫生保健机构的主要任务是:
(一)调查研究本地区中小学生体质健康状况;
(二)开展中小学生常见疾病的预防与矫治;
(三)开展中小学卫生技术人员的技术培训和业务指导;
第二十二条: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职称考核、评定,按照卫生、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考核标准和办法,由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学校卫生技术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卫生保健津贴。
第二十三条: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将培养学校卫生技术人员的工作列入招生计划,并经过各种教育形式为学校卫生技术人员和保健教师供给进修机会。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将学校卫生经费纳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
第二十五条: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组织医疗单位和专业防治机构对学生进行健康检查、传染病防治和常见病矫治,理解转诊治疗。
第二十六条:各级卫生防疫站,对学校卫生工作承担下列任务;(一)实施学校卫生监测,掌握本地区学生生长发育和健康状况,掌握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动态;
(二)制定学生常见病、传染病、地方病的防治计划;
(三)对本地区学校卫生工作进行技术指导;
(四)开展学校卫生服务。
第二十七条:供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必须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
第三章:学校卫生工作监督
第二十八条:县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卫生工作行使监督职权。其职责是:
(一)对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选址、设计实行卫生监督;
(二)对学校内影响学生健康的学习、生活、劳动、环境、食品等方面的卫生和传染病防治工作实行卫生监督;
(三)对学生使用的文具、娱乐器具、保健用品,实行卫生监督。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能够委托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的卫生主管机构,在本系统内对前款所列第(一)、(二)项职责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
第二十九条:行使学校卫生监督职权的机构设立学校卫生监督员,由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聘任并发给学校卫生监督员证书。
学校卫生监督员执行卫生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卫生主管机构交付的学校卫生监督任务。
第三十条:学校卫生监督员在执行任务时应出示证件,学校卫生监督员在进行卫生监督时,有权查阅与卫生监督有关的资料,搜集与卫生监督有关的情景,被监督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给予配合。学校卫生监督员对所掌握的资料、情景负有保密职责。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一条:对在学校卫生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或者个人,各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和学校应当给予表彰、奖励。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二款规定,未经卫生行政部门许可新建、改建、扩建校舍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停止施工或者限期改建。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第七条和第十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并责令限期改善。情节严重的,能够同时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四条:违反本条例第十一条规定,致使学生健康受到损害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善。
第三十五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七条规定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会同工商行政部门没收其不贴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的物品,并处以非法所得两倍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六条:拒绝或者妨碍学校卫生监督员依照本条例实施卫生监督的,由卫生行政部门对直接职责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能够提议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处以二百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七条:当事人对没收、罚款的行政处罚不服的,司以在接到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来源罚决定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也能够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对复议决定不服的,能够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对罚款决定不履行又逾期不起诉的,由作来源罚决症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学校卫生监督办法、学校卫生标准由卫生部会同国家教育委员会制定。
第三十九条:贫困县不能全部适用本条例第六条第一款和第七条规定的,能够由所在省、自治区的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变通的规定。变通的规定,应当报送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备案。
第四十条:本条例由国家教育委员会、卫生部负责解释,
第四十一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教育部、卫生部xx年xx月xx日颁布的《中、小学卫生工作暂行规洼(草案)》和xx年xx月xx日颁布的《高等学校卫生工作暂行规定(草案)》同时废止。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0
为确保学校环境卫生,特拟订下列环境卫生管理制度:
1、组织成立校园环境卫生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全校环境卫生实行责任区域管理,由各班包干落实、各个班级所管辖范围要接受主管卫生的老师和值周学生的检查和监督。
3、各班要建立一天两保洁,一周一清洗制度,所负责的包于区,要包清洁卫生,每天进行全面清理,保持无果皮、无纸屑、无尘土、无杂物。
4、校内所有下水道、垃圾桶、厕所等蚊蝇孳生地要加强管理,厕所天天时行清洁,防止蚊蝇孳生。
5、教室要做到六面光,墙壁、灯具等处无灰尘,玻璃明亮,桌椅排列整齐。做到湿扫湿抹,防止灰尘飞扬。坚持经常开窗通风。
6、各办公室和专用室要保持整齐、干净,作业簿和教学用具要安置合理,桌椅整齐、用具要摆放有序,室内张贴要美观规范,不准乱堆放杂物,不准在墙上乱画。
7、师生的衣着装束要整洁朴素大方,严禁留怪发长发,不穿奇装异服。学生一律不带项链、耳环。
8、绿化地带每周拔草一次,常浇水,每周清除枯叶一次。
9、禁止一切损坏花、草行为,严禁往花坛及绿茵的'草坪上倒垃圾及污水,学校和班级要定期检查学生个人卫生。
10、坚持每周清洁卫生流动红旗评比制度,并将其作为学校每学期先进班级评比的重要依据。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1
一、总则
1、学校卫生遵循“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的方针,组织全体师生参与卫生工作。
2、学校成立卫生工作机构。形成后勤部负责,校医、教师、学生日常检查的卫生管理体制。
3、学校制定《卫生管理条例》,按照本条例规定对卫生工作进行奖惩、考核、检查与评比。
4、学校努力创建文明卫生单位,加强精神文明建设。
二、饮食卫生
1、为方便师生生活,学校设立餐厅、小卖部。学校餐厅、小卖部的食品卫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省、市有关食品卫生规定。卫生的具体状况由办公室责成校医作经常性、不定期检查,杜绝食品中毒事件和传染病的发生。
2、小卖部不得销售假冒伪劣食品,变质过期食品。对此,学校办公室应不定期进行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除依照有关法律报有关部门处理外,学校还将予以经济处罚。
3、学校餐厅、小卖部应严格按照食品卫生的规程操作,做好环境卫生、餐具消毒工作,有专职人员作清洁卫生,又专用的卫生工具和消毒设备,此项工作,由后勤检查监督。
4、学校应设备合格的饮水设备,并提供经过消毒的饮用水,要严防“病从口入”。
三、饮水机制水操作
1、深圳市康桥书院提供设备、工作室及一切附件,承包给深圳市维伯清洁有限公司负责全校饮用水桶装制作与操作。
2、食堂按要求每天安排一名专业员工,工作2-3小时进行制水作业,该名员工必须经过安吉尔公司委派工程师进行专业培训,熟悉制水机操作程序。(制水房卫生必须符合卫生标准,并爱护制水设备)
3、全校桶装饮用水卫生安全与质量由深圳市维伯清洁有限公司该名员工负责。康桥书院每月付人工制水费给承包公司。
4、因该员工违反操作过程及食堂任意调换没有经过培训的员工进行操作,出现的一切后果由深圳市维伯清洁有限公司负全部责任。
四、班级卫生
1、班级是学校卫生的'基础,是教学的固定场所,各班必须建立健全学生卫生制度,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保证教师包干区天天有人打扫,做到窗明几净,卫生无死角。
2、各班教室须配备足量的清洁卫生用具,班级应设置垃圾桶。
3、班委会中应设置卫生委员,协助班主任管理班及包干区的卫生工作。
4、首席导师及各任课老师应经常教育学生培养良好的卫生习惯,积极参加公益劳动。保持校园、校舍、教室、各功能室、实验室的卫生,不随地吐痰、不嚼口香糖,不乱扔果皮纸屑,不乱涂抹乱刻画,不乱倒污水、垃圾。班级的垃圾实行袋装化。
5、不用脚踢门窗及各种水电开关和其他设施,不在黑板上、墙壁上、玻璃上、门窗上、宣传栏上留下污痕迹、脚印、手印。全体教职工对学生的不卫生、不文明的行为应及时给予纠正和批评。
6、学校将班级卫生工作纳入德育工作管理机制中,并与首席导师日常管理挂钩,实行日评、周累、月考核。
五、教学楼卫生
1、教师应为人师表,搞好个人卫生、不随地吐痰、乱扔纸屑杂务、维护公共卫生。
2、员工办公室上的物品摆放整齐,无灰尘。
3、为保证教学楼内的卫生,每天由校医、值日教师、值周学生对教学楼内卫进行检查督促,并作好记录。
4、各功能室的负责人应负责本室及设备的清洁卫生工作,并制定规章制度。
5、禁止学生将外买食品带入教学楼内,禁止在教学楼内吃任何食品(食品供应除外),包括饮料。
六、行政办公室卫生
1、行政系统各处室要搞好本部门的卫生工作,保持办公室的整洁。
2、对接待工作使用的饮水器具实行消毒制度,作清洁消毒。
3、室内物品摆放自序,椅子放在办公桌下面。
七、校园卫生
1、学校努力创建卫生单位,按照“教室三包、天天达标”的卫生要求,安排日常卫生工作,并划分卫生包干区,明确卫生责任。
2、为确保学校优良的卫生水平,并按照学生师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原则,实行学生值周制度,让学生参与全校的卫生管理。
3、学校不定期组织学生义务劳动。进行讲卫生的教育。
4、要保证洗手间的卫生,按时清扫,墙上无污,室内无异味。全体师生爱护洗手间各种设施,文明使用洗手间,使用后随即冲洗干净,关好水龙头。
八、宿舍卫生
1、学校教职工应努力搞好个人及家庭的卫生,经常打扫清理,树立卫生工作的公德意识。
2、教职工个人生活垃圾设置垃圾袋,定点存放,不得随手乱扔。
3、学校工会应组织文明家庭及文明单身宿舍评比,促进学校卫生工作的开展。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2
为了办好食堂,使食堂上等级,防止学校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事故的发生,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根据《食品卫生法》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定本制度和措施。
一、食堂设备与环境卫生要求
1、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要有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配备足够的照明、通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污水排放和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物的设施和设备。
4、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禁止重复用一次性使用的餐饮具。
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已消毒、未经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餐饮具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5、餐饮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在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6、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二、食堂采购、贮存及加工的卫生要求
1、严格把好食品的采购关。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兽医卫生体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用于保存食品的冷藏设备,必须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4、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的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
5、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熟透,需要熟制加工的`大块食品,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加工后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不得向学生出售腐败变质或者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学生健康的食物。
6、食堂不得制售冷荤凉荤菜食品。
7、食品的烹饪后至出售不得超过2小时。
8、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三、食堂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1、食堂从业人员、管理人员必须掌握有关食品卫生的基本要求。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凡患有痢疾、伤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食堂从业人员出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口罩、手套,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厂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四、管理与监督
1、食堂实行分管校长负责制,并配备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
2、分管校长负责建立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3、学校食堂必须取得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卫生许可证。要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防疫部门的卫生监督。
4、学校食堂要建立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学校要对学生加强饮食卫生教育,进行科学引导,劝阻学生不买街头无照(证)商贩出售的盒饭及食品,不食用来历不明的可疑食物。
6、学校要建立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后,应采取下列措施。
(1)立即停止食堂一切活动,并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2)协助卫生机构救治病人;
(3)保留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
(4)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5)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措施,把事态控制在最小范围。
7、学校必须建立健全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报告制度,发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和卫生防疫部门。
8、要建立学校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本制度,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学生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领导和责任人,以及造成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领导和责任人,由教育行政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学校对教室、宿舍及清洁区卫生的管理,自觉维护校园环境整洁优雅,培养学生讲文明,讲卫生的良好行为习惯,保证“书香校园,温馨育人”这一文化主题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环境卫生制度
1、建立组织机构:由政教处、学生会成员、各班生活委员每天对各班的清洁区进行检查和督促,每周不定时对各班的宿舍、教室、清洁区进行抽查。在实地抽查中发现的问题计入各班的量化考核。
2、实行卫生包干制。学校的环境卫生实行划区分班包干,明确职责,坚持一天两打扫,做到室内窗明几净,物品摆放整齐有序,校园清洁区内整洁无杂草,无卫生死角。
3、实行奖惩制。把卫生检查的结果作为班级考核的一部分,作为评选文明班级的`重要条件之一。
二、清洁卫生管理办法
1、清洁卫生打扫
(1)、清洁卫生打扫时间:每天早晨和活动课打扫两次。每周四进行卫生大扫除。
(2)、打扫范围:本班的清洁区、宿舍、教室(教室统一每天活动课和晚上放学后打扫)
(3)、打扫要求:
A:教室标准:要求地面先扫后拖,包括教室所对应范围的走廊;教室玻璃擦洗干净;前后黑板擦干净;教室内外墙壁瓷板砖擦洗干净,墙壁不乱涂乱画,没有蛛网,没有脚印、球印等;所有书桌及书本摆放整齐,抽屉没有垃圾;窗台要保持干净,不得乱放东西,只放杯子和盆景且摆放整齐;垃圾桶要及时清空,杜绝地面乱扔垃圾;打扫工具要统一整齐的摆放。
B:清洁区要求:宿舍一楼楼道和教学楼楼梯每天扫拖两次;清洁区有花池的每次打扫时要捡拾垃圾;清洁区地面要求全面打扫,没有死角,没有垃圾,没有明显土尘;垃圾桶每天倒两次。
C:宿舍卫生标准:窗台内外干净整洁,不乱放东西;暖气片和管道上不
乱放东西,保持干净;床下、地面、暖气片下打扫干净,不留死角;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摆放,(床上只放枕头、被褥、放衣服的包裹|);床下鞋子脸盆统一摆放,且摆放整齐,洗漱用品统一放到脸盆里面;桌子上和抽屉不得乱放东西,若放物品要求摆放整齐,且桌面和抽屉要擦拭干净;打扫工具和垃圾桶要统一摆放在两床之间,垃圾桶要清理干净;门标(包含门牌号和宿舍成员名单)和值日表要保持健全。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4
为切实搞好学校食品卫生管理工作,从源头防治食物中毒,为学校师生营造一个安全、卫生的环境,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总则:
1、学校食品卫生管理机构:
组 长:贾苗生
副组长:向建红
组 员:向富兴、食堂从业加工人员
2、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卫生行政部门对学校食品卫生的监督检查,对卫生行政部门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
3、实行事故责任追查做到“四不放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过。事故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人未受处理不放过,教师、学生未受教育不放过。
4、实行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检查制度,督促食堂、商店加强食品卫生安全管理。
二、学校食堂、商店食品卫生管理要求:
1、 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合格证及穿戴工作衣帽、仪表整洁上岗操作。
2、操作间:设施布局合理,生熟分开,标志明显,餐具存放整齐,密闭保存。
3、采购食品符合卫生标准,有检验证明,有冷藏冻设施,库存
4、整洁通风,防鼠设施齐全,原料摆放整齐,物品分类存放。
5、餐具消毒,消毒设施必须监测合格、符合要求,能正常运转,有专人负责餐具消毒,并及时登记。
6、环境卫生:环境整洁卫生,加防鼠、防蝇、防尘设施。
7、餐厅卫生:餐厅店堂整洁卫生,摆放餐具符合卫生要求,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有专用工具。
8、卫生管理制度,有卫生许可证并进行年审,有专人分管食品卫生工作,并经常检查加记录,对从业人员定期培训。
三、加工过程的卫生要求:
1、严格杜绝用腐败变质及其它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的行为。
2、粗加工过程中动物卫生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必须分开存放。
3、加工后的原料、成品存放符合卫生要求,防止交叉污染。
4、 食物没有烧煮透不得食用,隔餐的热制品食用前必须充分加热,加热不彻底的严禁食用。
5、 不得出售感观异常或变质食物。
四、严把食品采购关,验收关
1、食品采购定人、定责、定岗,必须有两人采购,每天采购的食品都要有登记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
2、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和有营业执照及质检合格的`经营单位采购食物,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索证。
3、应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同时也要掌握定点与不定点的原则,关注市场行情。
4、采购的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与规定,必须新鲜、卫生、清洁。
5、严禁采购以下食物: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被有毒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生猪产品卫生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制品。
(3)超过保质期或不符合食品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包括半成品。
6、验收时由专职验收员和食堂主任多人验收,有验收记录,注明名称、数量、价格、金额等事项,并签明意见和验收人的名字及日期。
7、认真做好蔬菜农药检测工作,对蔬菜、豆制品、肉类每次有记录,并48小时留样。对达不到食品卫生标准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要坚决清退。
学校卫生管理制度15
1、学校应建立主管校长负责制,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同时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管理制度、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强化安全防范措施,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学校食堂的食品加工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
2、学校食堂必须依法取得卫生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食堂经营活动,并且每年在卫生许可证可有效期满30日前主动到原发证机关申请办理复验手续。
3、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培训合格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工作期间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
4、食堂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苍蝇、蟑螂等有害昆虫孳生的条件。
5、严格把好食品采购关。食品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并向供货方索取有效的检验合格证明,食品采购的场所应相对固定,以保证所采购食品的质量,禁止采购超期变质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
6、严把供餐卫生质量关。食堂炊事员必须采用新鲜洁净的原料制作食品,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及其原料,加工食品必须做到烧熟煮透,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7、食品在烹调后到出售前,若超过2小时的,应当置于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8、学生集体用餐必须当餐加工,不得制售冷荤凉菜,食堂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剩余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继续出售。
9、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
10、公用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必须贮存在餐饮具专用保洁柜内备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使用。
11、食品用工具容器必须有明显的标志,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外购订餐时,必须索取送餐者有效的卫生许可证复印件,送餐者卫生许可证上必须注明ldquo;送餐rdquo;的许可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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