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汛应急预案

时间:2023-07-12 09:32:0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防汛应急预案(精华)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难免会发生一些不在自己预料之中的事件,为了控制事故的发展势态,时常需要预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大家知道应急预案怎么写才规范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防汛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防汛应急预案(精华)

  防汛应急预案 篇1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统一、快速、协调、高效的应急处置机制,发生城市洪涝灾害突发事件时,确保城市防汛和抗洪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我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以及《郑州市市政工程设施管理条例》等,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预案。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中原区、二七区、管城区、金水区、惠济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郑东新区、火车站地区、综保区(航空港区)建成区内突发性暴雨、洪水产生的灾害及其次生灾害的防御和应急处置。

  各县(市)、上街区可参照本预案制订本辖区的城市防汛预案。

  1.4 工作原则

  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认真贯彻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方针,坚持政府主导、公众参与,预防为主、防抢结合,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军民结合、联动协作,专群结合、保障有力的原则。

  1.5 城市防汛特点

  1.5.1 地理特点及雨水系统概况

  郑州市的自然地貌为西南高、东北低,自然坡降达到3.4‰,城市西部与东部地面自然高差达到30余米。排水设施按照雨污水分流的排放体系,雨水系统按照就近排入河道的原则,分别从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七里河等泄洪河道汇入贾鲁河外排;污水由东、西、南、北四大污水干管及北环路、新柳路、农业路、东西大街等支干管系统收集,分别排入五龙口、王新庄、马头岗等污水处理厂。

  1.5.2 汛期降水集中

  我市属大陆性气候,夏季酷热多雨,全年降水量主要集中在6月至9月。汛期内降水频繁,局部性暴雨时有发生,且突发性强、来势猛、速度快、降水时间集中,可预报时效短。

  1.5.3 泄洪能力有限

  金水河、熊儿河、东风渠是城区主要泄洪河道,下游河床较高,坡降平缓,泄洪能力低,易造成雨水排放不畅,局部倒灌、漫溢,形成内涝。

  2 组织体系与职责

  2.1 指挥机构

  2.1.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

  按照市防汛抗旱指挥体系框架,市防汛抗旱指挥部(以下简称市防指)下设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汛工作。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由指挥长、副指挥长、成员单位和办事机构组成。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郑州警备区、武警郑州市支队、工信委、发改委、财政局、安监局、建委、房管局、规划局、交运委、城管局、文广新局、人防办、教育局、环保局、水务局、卫计委、园林局、气象局、公安局、中原区政府、二七区政府、金水区政府、管城区政府、惠济区政府、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郑东新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综保区(航空港区)管委会、火车站地区管委会、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市南水北调办、市轨道交通公司、郑州供电公司、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郑州日报社。

  各区政府成立区城市防汛指挥部(以下简称“区城防指”),各成员单位分别设立相应的防汛应急指挥机构,作为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分支机构。

  2.1.2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主要职责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负责领导、组织、监督、协调城市防汛工作。

  (1)贯彻实施有关防汛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防指的命令;

  (2)全面负责城市防汛工作;

  (3)承担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指挥长

  市城市防汛领导指挥部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全面负责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领导工作。

  (2)副指挥长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副指挥长由郑州警备区参谋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建委主任、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气象局局长、公安局副局长担任。协助指挥长做好城市防汛工作,组织协调各区城防指及相关单位工作,监督检查责任落实情况;或受指挥长委托,行使指挥职权。

  2.2 办事机构

  2.2.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城防办),作为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办事机构。市城市管理局分管副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市城防办根据应急需要,可临时成立技术组、物资组、抢险组、后勤保障组、宣传组和专家顾问组。

  2.2.2 市城防办的主要职责

  贯彻国家有关防汛工作的法规和方针、政策,执行市委、市政府、市防指下达的各项指令。

  (1)执行市防指的指令,负责向市防指报告工作;

  (2)具体负责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日常工作。研究部署城市防汛工作,开展城市防汛宣传,提高全社会的防洪减灾意识;

  (3)编制、修订并组织实施城市防汛工作方案;

  (4)组织开展防汛检查,督促并协调有关单位和部门全面做好城市防汛工作;

  (5)负责推广先进防汛科学技术和新材料的应用;

  (6)通过微博、媒体向社会发布Ⅱ、Ⅲ级应急预警信息;

  (7)做好其他有关防汛抗洪工作。

  2.3 成员单位职责

  2.3.1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郑州警备区、武警郑州支队:根据雨情、汛情和灾情的发展情况,负责抗洪抢险、营救群众、物资转移等重大任务。

  市工信委:负责监督检查工矿企业各项防汛责任制的落实、抢险物料准备和大型抽水泵、防汛抢险队伍的组织落实工作。

  市发改委:负责城市防汛设施建设和除险加固计划的协调安排和监督管理;负责城市防汛工程立项审批或核准。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防汛抢险救灾资金,做好资金管理,保证资金及时到位。

  市安监局:负责监督、指导和协调汛期安全生产工作;负责防汛抢险事故的调查处理;汛期加强对有防汛任务的部门、单位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检查。

  市建委、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市轨道交通公司及各市政工程建设项目部:负责在建工程各施工工地的汛期安全。成立防汛指挥机构,组建防汛抢险队伍,配备抢险设备,建立完善各种防汛设施,针对每个工程制定出切实可行的雨季施工措施和应急抢险方案,并合理安排汛期施工进度。

  市房管局:负责市区破旧危房、直管公房的防汛工作。妥善处理各种隐患;及时处置各种险情,确保房屋安全度汛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市规划局:负责城市防洪规划的编制,负责城市防洪工程建设的审批;查处整治影响城市防汛的违法违章建设。

  市交运委:负责城市公共交通防汛安全工作,保障城市公共交通、客运交通的正常运行;负责公路(桥梁)在建工程安全度汛工作,在紧急情况下责成项目业主(建设单位)清除影响泄洪的设施;组织运力做好防汛物资及设备的运输工作;及时组织抢修公路、桥梁和路面设施。

  市城市管理局:负责城市供水、供气、供热、道路桥梁、路灯等市政公用设施的抢修维护工作,保障城市生活、生产的稳定;确保排水设施、市区河道正常功能;保证市政公用设施在汛期正常运转;组织城区抗洪抢险及水毁工程的修复工作。

  市文广新局、郑州日报社:负责组织、协调广播、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做好汛期宣传报道工作;安排有关雨情汛情、防汛预警等重要信息的发布。

  市人防办:负责人防工程汛期安全。妥善处理各种隐患;及时处置各种人防工程险情,保证人防工程汛期安全。

  市教育局:负责全市教育系统的防汛救灾和安全教育工作;负责校舍的排查和抢修加固;负责学生的安全转移和疏散工作,确保学生和教师的人身安全。

  市环保局:负责监督重点环境安全隐患单位汛期环境污染防治措施的落实,确保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加强对汛期市区河流污染物的监测工作,确保环境安全。

  市水务局:负责对城区外影响城区防汛排涝的出水口、河道进行疏挖清障,保证河道排水畅通。

  市卫生计生委:建立市级卫生应急救援队伍,做好汛期及洪涝灾害的医疗救治、疾病防控和卫生监督等卫生应急工作;负责市属医疗卫生单位防汛准备和灾情先期处置工作。

  市园林局:负责清除市区死树枯枝及可能倒伏的行道树,避免汛期发生伤人事件。加强巡视,发现倒树及时清运,确保道路畅通。

  市气象局:负责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和雨情分析等气象信息,及时发布灾害天气预警预报,并做好预防宣传工作。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汛抢险工作秩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疏导受灾区域及积、滞水地区的道路交通,必要时实施严格交通管制等措施,保障指挥、抢险、救灾车辆优先通行;查处破坏防汛救灾工作的各类案件;组织协调消防官兵做好应急救援和抢险工作。

  市南水北调办:负责郑州市城区内南水北调区域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筹备防汛抢险物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

  郑州供电公司:负责汛期电网安全可靠供电,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应急电力保障,严密监控汛期中低压电网的安全运行。

  郑州市通信发展管理办公室:负责汛期通信管线安全,保障市民生产生活通信畅通,遇重大灾情做好城市防汛指挥机构、重点单位、重要设施、重点部门的通信保障。

  各区政府、管委会负责本行政区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制定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组建防汛抢险队伍,筹备防汛抢险物资,组织实施抢险救灾工作。汛期前负责检查区管道路桥梁设施;对辖区明沟、雨水收水井进行疏挖;及时清理收水井篦上的枝叶等阻水物;对区管道路积水区域进行管控和处置;对拆迁工地采取安全的围挡措施;加强社区防汛工作;负责整改辖区各种商业设施、杆牌箱亭、户外广告设施安全隐患;组织有关部门对辖区地下停车场等地下设施的防汛措施开展汛期检查及督导。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本部门的城市防汛工作。

  2.4 工作机制

  2.4.1 会商机制

  成立由市城市管理局、市建委、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气象局、市公安局、各区政府(管委会)等单位主要负责人组成的会商小组,在可能发生重大汛情灾害时,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指挥长、副指挥长或市城防办主任主持,进行集体会商。

  2.4.2 专家咨询机制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聘请有城市防洪经验的驻郑专家(包括高校、科研院所及有关单位相关领域专家)组成城市防汛专家顾问咨询组。市城防办根据需要召集专家组研究汛情,对城市防汛突发事件的发生和发展趋势、救灾方案、处置办法、恢复方案等进行调查研究、分析评估,提出相关建议;在汛期,专家组针对各种险情,提供科学而有效的抢险意见和方案,供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和各级领导决策参考。必要时,根据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赶赴现场指导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3 预防与预警

  3.1 信息监测与报告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根据各自的职责分工,完善预测预警机制,及时收集、分析、汇总本部门或本系统关于雨情、汛情、灾情的信息,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各单位建立健全监测网络,及时获取预警信息;对常规监测信息进行汇总、分析;对突发事件征兆动态信息进行收集、汇总和分析,实行实时监测,及时上报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并通报相关部门。

  3.1.1 气象信息

  市气象局对全市天气进行监测,及时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信息;必要时,根据市城市防汛指挥部的要求,建立实时联动机制,做好雨情的收集上报和临近短时预报;当出现达到预警级别或者需要改变预警级别信息的时候,立即将信息报送市城防办及相关部门。

  3.1.2 洪涝灾害信息

  洪涝灾害信息主要包括:灾害发生的时间、地点、范围、灾情发展趋势、要求支援和帮助等内容。

  洪涝灾害发生后,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成员单位和各区城防指应及时向市城防办报告洪涝动态灾情,对人员伤亡和较大财产损失的灾情,应立即上报。重大灾情在灾害发生后30分钟内将初步情况报告市城防办,由市城防办在1小时内上报市防指。

  3.2 预防与准备

  3.2.1 思想准备

  加强宣传教育工作,增强广大市民防御洪涝灾害的防范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做好防大汛、抗灾害的思想准备。

  3.2.2 组织准备

  建立健全城市防汛组织领导机构,完善防汛工作机制,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加强城市防汛抢险救灾综合队伍与专业队伍建设。

  3.2.3 工程准备

  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领导分包积水区域及防汛工程,督促指导工程建设,协调解决施工中存在的问题,强力推进工程建设,特别是今年新增加的市政工程项目较多,在汛期前、汛期中,切实采取强制措施,使各项工程尽早发挥作用。

  各有关部门及时完成水毁工程的修复,对存在隐患的防汛设施及时实行应急除险加固,对跨汛期施工涉及城市度汛安全的在建工程,要切实落实好安全度汛方案。

  3.2.4 物资通信准备

  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各区、乡(镇)街办及各成员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储备必需的防汛物料,并合理配置,特别是要在防汛重点部位储备一定数量的抢险物料,以备急需。防汛物资可采取自储、委托储备等多种储存方式。

  确保防汛信息网络畅通,健全水文、气象测报站网,确保雨情、水情、灾情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能及时传递。

  3.2.5 防汛预案准备

  (1)各区城市防汛指挥部、各乡(镇)街道办防汛机构根据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编制和修订本辖区城市防洪预案、应急排水预案、低洼地区应急安全转移预案等,主动应对各类洪水可能造成的危害。

  (2)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市城市防汛应急预案的要求,制定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健全反应机制。

  3.2.6 防汛日常管理

  城市防汛部门要重视防汛日常管理工作,依法加强对各类城市防汛设施监督检查。重点检查防汛机构、工程、预案、物资、通信等主要内容,发现漏洞和问题,责成责任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处理。对重大问题,要按照权限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3 预警

  3.3.1 预警级别

  城市汛情预警级别根据可能造成危害的程度,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 (Ⅲ级)、严重(Ⅱ级)、特别严重(Ⅰ级)三个预警级别。

  3.3.2 预警启动条件:

  (1)一般(Ⅲ级):收到大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路面除主要积水区域外不会发生大的积水;个别地下通道、立交桥有可能积水;以往出现过塌陷的路段、危旧房屋、加固不实的人防工事等可能会发生险情;近期掘动道路恢复工程、在建工程易发生险情;如果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少数树木有可能出现倒伏。

  (2)严重(Ⅱ级):收到暴雨、大暴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道路排水设施收水不及,部分道路出现大面积积水;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可能出现积水;部分地下停车场可能进水;以往出现过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近期道路掘动恢复工程、在建工程易发生险情;城区河道内水量急增;若降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树木易出现倒伏情况;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市区会出现新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3)特别严重(Ⅰ级):收到特大暴雨预警天气预报。

  可能出现的汛情:大部分道路出现积水且交通瘫痪,排水设施收水不及;地下通道出现积水断行现象;部分地下停车场进水;近几年出现过大塌陷的路段易发生险情;城区河道内水量骤增,易发生漫溢;若暴雨伴随有大风,路灯、杆牌及各种供电设施易出现故障,树木出现倒伏的情况;地下水位上升,危旧房屋长期处于水泡状态,易发生险情;加固不实的人防工程容易引起地面塌陷和房屋倒塌;市区会出现新的、更大的道路塌陷险情及其它突发性险情。

  4 应急响应

  4.1 分级响应

  防汛应急行动依据汛情可能发生灾情并有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实行分级响应。根据城市汛情预警级别,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划分为:Ⅲ级响应、Ⅱ级响应、Ⅰ级响应三个级别。

  4.2 Ⅲ级应急响应

  4.2.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全面巡视主要积水区域、道路险段、危桥、危房、在建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倒树、路面塌陷情况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积水情况,发现险情及时组织抢修。

  (3)河道、市政部门应根据降雨情况,出现三级预警以上时,提前打开河渠、明沟排水闸门,降低河道各种水坝,并严密监控。

  4.2.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市城防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各城防成员单位、防汛机构人员全部到岗,防汛物资、设备到位。

  (3)各抢险队充分做好准备,随时待命投入抢险工作。

  (4)在全面巡视的同时,重点监视积水区域、险情易发地段、危旧房屋及人防工程。

  4.3 Ⅱ级应急响应

  4.3.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对河道、道路险段、危桥、危旧房屋、人防工程、道路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倒树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地下停车场积水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全面巡视,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3.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市城防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市城防办及各城防成员单位立即启动防汛抢险预案,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应迅速赶到各自的防汛责任区内,做好防汛抢险准备。

  (3)防汛物资、设备到位,做到随调随用。

  (4)各单位抢险人员要坚守岗位,服从指挥、调度,随时准备投入抢险工作。

  (5)加强信息沟通,重点监视积水区域、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市城防办,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及时处置险情。

  (6)加强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要重点监视险情易发的道路、桥梁等建筑施工工地及危旧房屋和人防工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灾情发生和发展。

  4.4 Ⅰ级应急响应

  4.4.1各部门应采取的措施

  (1)加强信息沟通,确保联络畅通。

  (2)对河道、道路险段、危桥、危旧房屋、人防工程、在建工程、道路及管线恢复工程、路灯、杆牌、供电设施、树木以及地下通道、立交桥下、地下停车场积水情况进行严密监视。

  (3)全面巡视,发现险情及时采取应急措施。

  4.4.2各单位防汛应急预案:

  (1)城市防汛办应根据气象部门预报和通报,迅速发出防汛警报指令,并及时通报降雨情况。

  (2)市防指指挥、副指挥到达市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统一领导指挥全市抢险救灾工作。

  (3)全市各防汛单位立即进入紧急状态。各防汛指挥部成员及各单位防汛人员要深入一线(险情区域、险情地段),做好防汛抢险准备工作。

  (4)各单位、全市各行业防汛物资、车辆、设备到位,无条件完成各项指令性任务。

  (5)各单位抢险人员应随时待命,接到指令迅速行动,第一时间赶往险情现场,迅速排除险情或控制险情扩大。

  (6)城市防汛办要加强与驻郑部队联系,必要时请求部队支援。

  (7)各防汛成员单位落实好相关工作。

  市建委、市市政建设中心、轨道公司、市政总公司、市政二公司,加强对工程施工现场的监控,对可能发生和已经发生的'塌陷、漏水等险情应果断指挥有关部门和单位,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险、排险。

  市建委、市公安局、市城管局、各区防办全面监视积水区域、下穿隧道、市区河道、险情易发部位和地段,做好相关工作。

  卫生计生部门协调指挥并做好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等卫生应急工作。

  市人防办按照人防工事汛期的处理程序,做好相关工作。

  市房管局严密监控危房状况,根据实际情况,及早疏散相关人员,做好相关工作。

  市园林局系统的抢险队伍随时待命,处理相关险情,做好相关工作。

  市交运委启动紧急避险预案,确保汛期乘客和车辆的安全,做好相关工作。

  当桥涵、隧道积水超过30厘米,普通道路积水超过40厘米时,交警和管理部门立即封闭相关路段交通,设置禁止通行标示牌。

  郑州供电公司启动抢险预案,部署电力设备抢险措施。

  其他各城防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责,加强监控,及时处置各种险情,并服从市防指统一调度。

  各部门对新发现的险情应立即上报市城防办,同时迅速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并及时处置险情或控制险情继续发生。

  4.5 应急升级

  当汛情、灾情发生变化,需要由Ⅲ级响应升级到Ⅱ级响应时,市城防办要及时向市城市防汛领导小组报告情况,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响应。

  当灾情继续扩大或发生防汛突发性重大以上公共事件,需要由Ⅱ级响应升级到Ⅰ级响应时,市城市防汛指挥部要及时向市防指报告,经市防指指挥长批准后,由市防指宣布并按照相应应急程序启动响应,同时变更预警级别并立即发布。

  在发生城市防汛重大以上突发公共事件以后,由市防指组织指挥全市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则作为前线指挥部,负责全市的防汛抢险救灾工作。

  4.6 响应结束

  当重大险情基本消除、生产生活秩序基本恢复,根据汛情,终止应急响应。

  Ⅱ以下由市城市防汛指挥部决定,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公布。

  Ⅰ级防汛应急行动结束后,由市防指指挥宣布应急响应终止,同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

  5 应急保障

  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密切协作配合,严格履行职责,切实保证应急指挥信息畅通、应急物资和资金充足、技术装备良好、现场救援及时、应急交通运输畅通、供电持续安全、社会秩序稳定、医疗卫生满足应急需求、社会紧急动员迅速有效等,确保城市防汛应急处置工作的顺利开展。

  5.1 通讯与信息保障

  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城市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通信管理部门在出现突发事件后,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5.2 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

  城市防洪的重点险工险段或容易出险的防洪工程设施,应提前编制工程应急抢险预案,当出现新的险情后,相关单位应立即派出抢险队伍赶赴现场,进行抢修和加固。

  各区、相关部门和单位要储备常规的防汛抢险、救生、救灾所需的机械、设备、物资、器材等,以满足抢险救灾急需。

  5.3 应急队伍保障

  防汛抢险队伍分为综合抢险队伍、部队抢险队伍、专业抢险队伍。综合抢险队伍主要为抢险提供劳动力,部队抢险队伍主要完成急、难、险、重的抢险任务,专业抢险队伍全力参加专业抢险和技术处置。

  各区按规定保证综合抢险队伍到位,预案规定的相关单位保证专业抢险队伍到位,郑州警备区和武警郑州市支队根据要求保证部队到位。

  5.4 供电与交通运输保障

  供电部门要提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负责安排抗洪抢险的供电以及应急救援现场临时供电任务,确保供电的持续性和安全性。及时调度应急电力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电力保障。公安部门负责保障抗洪抢险、救灾物资运输车辆畅通。根据灾情需要,由公安交警部门实施交通管制,开通应急通道,确保抢险救灾车辆畅通;对于已经形成道路行洪和被淹没的路段、立交引道实行封闭,保障行人车辆的安全。出现大面积交通瘫痪时,公安交警按照预案规定进行紧急处置,疏导交通。必要时,保证防汛指挥车辆的使用。

  交通运输部门应准备足够的车辆和设备、随时待命启动,优先保证防汛抢险人员、防汛救灾物资运输。

  5.5 治安与医疗保障

  汛期的治安管理工作由公安部门负责,要依法严厉打击破坏城市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和城市防洪工程设施安全的行为,保障抢险抗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稳定。

  卫生计生部门负责做好洪涝灾区疾病防控、消杀和医疗巡诊、转运和救治等卫生应急处置工作。

  5.6 物资与资金保障

  防汛物资筹集、储备,实行“分级负责、分级储备、分级管理”以及“按需定额储备、讲究实效、专物专用”的原则,采取各单位、各部门和群众筹集相结合的办法。各单位,需及时将储备防汛抢险物资相关信息上报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市城防办根据抢险救灾工作进行统一调拨,各区城防办具体实施。各区、乡(镇)街道办、居委会也要根据防汛需要,储备充足的防汛物资,以备急需。

  当启动城市防汛应急预案时,财政部门要及时筹集安排抢险救灾资金。市、区财政部门根据洪涝灾害程度和水毁工程情况,安排专项资金,用于遭受严重毁坏的城市防汛排水设施修复工作。

  5.7 社会动员保障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根据灾情,及时动员、组织社会力量投入防汛抗洪。各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依托网格化及时发现解决防洪的实际问题,同时充分调动本系统的力量,全力支持抗灾救灾和灾后重建工作。

  各级政府应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统一领导,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动员社会力量,做好防洪除涝工作。各级武装部做好基干民兵和民兵预备役的组织动员,加强培训和演练,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

  在防汛的关键时期,各级防汛行政首长应靠前指挥,组织指挥广大干部群众奋力抗灾减灾。

  6 善后处置

  市有关部门和区政府组织力量全面开展灾情核定工作,及时收集、清理和处理污染物,对受灾情况、人员补偿、征用物资补偿、重建能力、可利用资源等做出评估,制定补偿标准和灾后恢复计划,并迅速实施。所需资金由市、区财政部门负责安排。

  6.1 水毁工程修复

  水利工程、市政设施、铁路、供电、通信、供气、供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等水毁工程设施分别由各相关产权部门负责修复、重建。

  6.2 其他工作

  其他如疫情病情处理、污染物的清除、防汛抢险物资的补充等善后处置工作由各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解决。

  7 责任与奖惩

  防汛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市城市防汛指挥部依据市数字化监督中心的采集数据、媒体报导和日常检查情况,对在城市防汛和抢险救灾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存在其他工作失误或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纪违法行为以及延误、妨碍防汛突发公共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由有关部门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相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 工作评价

  每年由市城防办组织针对防汛工作的各个方面和环节进行定性和定量的总结、分析、评估。征求社会各界和群众对城市防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采取措施,加以整改,以促进城市防汛应急工作的开展。

  9 附则

  9.1名词术语

  大雨:雨降如倾盆,模糊成片;洼地积水极快;屋顶有哗 哗雨声;12小时内降水量15~30mm或24小时内降水 量25~50mm的降雨过程。

  暴雨: 12小时内降水量30~70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 50~100mm的降雨过程。

  大暴雨:12小时内降水量70~140 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100~250mm的降雨过程。

  特大暴雨:12小时内降水量大于140mm或24小时内降水量大于250mm的降雨过程。

  9.2 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和完善、机构调整或应急资源发生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和出现的新情况,市城防办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

  10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防汛应急预案 篇2

  一、总则

  1、编制目的为了做好水灾发事件的防范与处置工作,保证抗洪抢险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障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按国务院的要求和省、市、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我镇实际,特制本预案。

  2、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以及《江西省实施办法》、《江西省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九江市领导、省监察厅关于在防汛抗洪中加强监督严肃纪律的规定》等有关规章制度。

  二、基本情况

  xx镇是长江中下游一个大冲积洲,四面环水,方圆104平方公里,堤内面积54平方公里,可耕面积5.6万亩;辖12个行政村,159个村民小组,8700户农户,4.2万人;重点企业10家,中小学22所,19个驻镇单位。

  xx堤始建于1954年,全长64华里,土质结构复杂,半数属沙质土壤结构,堤面宽度7—10米,堤身高程22—23米,共有大小穿堤建筑22处座,大堤块石护坡全长仅10余公里。

  存在的主要隐患:

  ①上游83年决口堤段700米,渗漏严重,泡泉群集中;

  ②xx村九组2700米崩岸严重;

  ③xx外闸100米地基沙土流失,闸口年久失修,损坏严重;

  ④xx格子堤XX余米未护坡,崩岸严重。

  三、组织指挥体系

  镇政府成立防汛应急指挥部,负责全镇的防汛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1、镇防汛应急指挥部、镇总指挥部总指挥长:xx常务副总指挥长:xx副总指挥长:xx成员:xx、各指挥分部:

  ①上游指挥分部指挥长:xx副指挥长:xx技术员:xx成员:xx物资调配员:xx

  ②中游指挥分部指挥长:xx副指挥长:xx技术员:xx成员:xx物资调配员:xx

  ③下游指挥分部指挥长:xx副指挥长:xx技术员:xx成员:xx物资调配员:xx

  ④xx指挥分部指挥长:xx副指挥长:xx技术员:xx成员:xx物资调配员:xx

  ⑤中湖指挥分部指挥长:xx技术员:xx成员:xx物资调配员:xx

  ⑥后勤指挥分部指挥长:xx副指挥长:xx成员:xx

  2、其他防汛指挥机构各村汛其成立防汛指挥机构或相应的专业防汛抗灾组织,负责本村的防汛工作;遇重大突发事件,可以组建临时指挥机构,具体负责应急处理工作。

  四、不同水位的应急措施

  1、当长江洪水达到警戒水位时,在镇党委、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镇防汛总指挥长或常务副总指挥长主持会商,动员部署防汛工作,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镇党委、镇政府下派工作组,分赴各堤段指导防汛工作;各村巡逻队、抢险队全部上堤,严密布防,每1000米为一巡逻段,24小时巡逻查险,大村上抢队3支,中村上抢险队2支,小村上抢险队1支。

  2、当洪水达到1983年水位时,各村巡逻队、抢险队、运输队全部上堤,每500米为一巡逻段,24小时巡逻查险,每1000米设抢险队一支;同时各指挥分部根据水情,采取临时加高加固堤坝等紧急措施,确保大堤安全。

  3.当洪水达到1998年水位时,全镇进入一级紧急状态,所有力量全力以赴上堤防汛;各村巡逻队、抢险队、运输队、预备队全部上堤;每150米为一巡逻段,24小时巡逻查险;每500米设抢险对一支。

  五、人员紧急撤离方案

  1、风险溃堤分析:

  上游1983年决口堤段,渗漏严重,泡泉区,遇98年以上特大洪水,可能最大决口宽度60—70米,溃口洪峰流量2070立方米/秒,洪水将从夹江直冲下流,两侧鲮字号、同三号圩被洪水冲溃,漫顶后经晗丰圩、xx东沙公路不同方向流向下游。

  xx九组崩岸处,遇98年以上特大洪水,可能最大溃口宽度80—100米,溃口洪峰流量2300立方米/秒,洪水将从xx村全境不同方向和xx境内,同时淹没xx及xx天花凸流向下游。

  当溃口出现在xx格子堤与大堤交界处,可能最大溃口宽度40—50米,溃口洪峰流量1600立方/秒。洪水先进入xx村,xx圩溃决,从夹江流向上游,等高线21.5米以下全部淹没。

  xx外闸一旦出现溃口,溃口最大宽度40—50米,溃口洪峰流量1700立方米/秒。洪水先进入xx境内,从xx圩流向上游,同时可能冲决xx圩进入夹江,沿夹江流向上游。

  2、报警方式:

  全镇统一采用鸣锣方式,由各指挥分部视情实施。

  连响三声,预示有重大险情;连续急敲,表示已经溃堤;

  3、人员撤离:

  一旦发生溃,首先全镇实行停电。

  上游83年决堤,由上游指挥分部组织人员撤离预案的实施,指挥长xx,副指挥长疏浚;xx村党总支副书记xx,xx社区党总支书记xx,xx村党总支书记xx具体实施;决口处两边堤段的人员全部撤到xx1—2组和xx3—4组,圩内居民全部撤到大堤,必要时再从大堤乘救援船只转移到马当或圩外其他地方;少数滞留在圩内无法及时撤出的居民可撤到高层建筑上待援;同时,上游指挥分部调集小船在圩内寻找被困人员,转移到临时住所。

  、xx九组出现溃堤,由中游指挥分部组织人员撤离预案的实施,指挥长xx,副指挥长xx、xx;xx村党支部书记xx具体实施。溃口处两边住户分别撤到东道口大堤和北套大堤,xx村天花凸住房和xx住户就近撤到大堤,必要时从大堤乘救援船只撤往马当或圩外其他地方:无法及时撤出的'人员,迅速就近撤往高层建筑上待援;中游指挥分部调集船只在xx圩内及xx圩内寻找被困人员、撤往临时住所。

  3、xx格子堤与大堤交界处发生溃堤,由下游指挥分部组织预案的实施,指挥长xx,副指挥长xx;xx村党支部书记xx、xx村党支部书记xx具体组织实施;溃口处住户分别撤往xx13组大堤和xx庙大堤,必要时再从大堤乘船撤往马当,xx和xx圩内人员全部撤上大堤,下游指挥分部调集船人在圩内寻找被困人员。

  4、xx外闸发生溃堤,由中游指挥分部和下游指挥分部共同组织实施;中游指挥分部负责溃口处两边往户的撤离,下游指挥分部负责xx、xx两村圩内人员的撤离,中、下游指挥分部均组织调集船只到圩内搜救被困人员。

  六、善后工作

  发生水灾后,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1、救灾发生重大灾情时,成立救灾指挥部,负责灾害救助的组织、协高和指挥工作。根据救灾工作实际需要,各有关部门和单位派联络员参加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做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负责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粮吃、有衣穿、有房住,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病情实施紧急处理,防疫病的传播、蔓延。

  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保护灾区正常的生活环境。

  2、防汛物料补充水灾过后,应及时查清、汇总防汛抢险物料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和常规防汛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3、水毁工程修复对影响当前防洪安全和供水安全的水毁工程,应抓紧摸清情况、制定计划、实施修复。防洪工程应力争在下次洪水到来之前恢复其主体功能。

  遭到水毁的交通、电力、通信、气象、水文以及防汛专用通信设施,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4、灾后重建洪涝灾害发生后,各相关部门在镇政府统一领导下,共同实施灾后重建工作。原则上按原标准恢复,若条件允许,可提高标准重建。

  防汛应急预案 篇3

  一、基本情况

  贺家坪村位于直罗镇镇区以西2公里处309国道沿线,青兰高速穿境而过。全村共有89户379人,其中外出务工经商的20多人;有贺家坪和闫家村两个自然村。村两委成员有6人在家,村有党员14人。全村有危房户4户,均为土木结构且年久失修,经常受暴雨等自然灾害影响。

  经调查,目前全村有遇灾危险房屋23间,危房人员10人,其中常住人员10人。

  二、遵循原则

  (一)以人为本。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是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通过采取有效措施,落实各种防台职责,最大限度减少因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

  (二)以防为主。有效预防各种自然灾害的发生,对无法防止或已经发生的,尽可能避免其造成恶劣影响和灾难性后果。

  (三)反应迅速。落实防汛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村支部书记总负责的工作机制,在接到镇防汛信息后要及时全面启动本村防汛预案。

  (四)公众参与。发挥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以群防、群控、 群救为核心,事发前广泛开展村内有潜在危害的分析、预防和报

  警等工作;事发时准确发布预警、处置遭受自然灾害的相关工作;事发后组织可动用的力量开展重建、善后工作。

  三、防汛方案

  本村防汛工作办公室设在村办公室,防汛办公室主任由村支部书记石华勤担任,副主任由村主任李远宝担任,成员:王改成、杨玉保、李亚林、李宏、何永文。联系电话:13571151169,联系人:石华勤。

  (一)村防办工作职责:

  1、接收上级防汛信息及时传达发布,并在村务公开栏上张贴公告;

  2、加强宣传动员,在汛期做好防汛前的各项准备工作;

  3、因地制宜及时妥善地转移危房、地质隐患等不安全因素涉及的所有人员;

  4、及时向镇防办报告本村防汛工作和村内受灾情况;

  5、组织发动群众开展灾后自救工作。

  (二)村防汛办工作分工:

  1、在汛期接到上级暴雨预警信息后,村防办迅速到位,由支部书记石华勤带领支部成员到贺家坪散发暴雨信息,并安排人员转移(具体见附表);由村主任李远宝带领村委会成员到闫家村散发暴雨信息,并安排人员转移(具体见附表)。人员安置后,做好安置人员后勤保障工作和卫生防疫工作。

  2、在册人员转移安置后实行一对一跟踪服务制度,直到暴

  雨警报解除。如遇紧急情况,村内难以继续安置落实的',应及时与镇防汛指挥部取得联系,尽责尽力实施转移安置工作。

  3、各小组要求做到隔时段巡逻制度,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帮助村内减少一切损失。

  四、应急抢救

  成立村应急抢救领导小组:组长由石华勤担任,副组长由李远宝担任,成员:王改成、杨玉保、李亚林、李宏、何永文。

  具体分工:

  1、紧急抢救组:负责人:石华勤、杨玉保,遇险后迅速组织5名以上在家党员赶到事故现场,在上级救护人员没有来到以前保护好现场,防止事态进一步扩大,并尽力实施救助工作。

  2、遇警疏散组:负责人:李远宝、王改成,遇险后迅速组织5名以上在家村民代表,逐户安全疏散遇险周边群众。要求细致耐心做好劝解工作,极力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3、后勤保障组:负责人:李亚林、李宏,遇险后负责食物供给和安置好灾民,并落实车辆调度与上级的联系。另外,积极发挥群众力量在第一时间来提供紧急抢救组所需的物资及工具等设备。

  附表:

  防汛应急预案 篇4

  洪水猛于虎、防患未然、确保安全,为了夏季迎接突发性洪水暴发,保证校园及师生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指导思想

  以珍爱生命,安全第一的原则为指导,全面落实岱岳区工作会议要求,严格把握汛期的天气气候变化,着时启动本预案,确保大灾来时少损失或不损失,为师生及学校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二、 防汛措施

  1、密切注意天气和气候变化,随时掌握天气预报合理安排师生的工作和学习生活,并随时作好突发事件的应对准备。

  2、如遇暴雨天气,学校应派专人引导同学上学、放学,防止同学自己行走,一定要和家长接头后,再行撤回。(各班主任)

  3、当洪水发生后要立即启动本预案,指挥抢险突击队进入战斗抢险状态。(全体男教师)

  4、如上课时发生汛情,指挥小组要在统一号令的指挥下,合理疏导同学转移到安全地带,并作好合理的`防险工作。

  5、灾情发生后全体教师要以同学安全为主,立即进入情况,保证道路交通、通讯、报警、抢险、维护。

  三、防洪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石勇

  组 员:石金军 杨汝明 吴建岭 李红

  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负责检查、督促各校防汛工作;根据汛情,研究、制订防汛方案;指挥防汛抗洪抢险队进行抢险;负责向上级汇报汛情及处理情况;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做好救援工作;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总务处办公室。

  四、各职能小组职责

  指挥组:石勇

  职责:在遭遇区域性超标准洪水灾害的情况下,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在教育局防汛指挥部的统一安排下,启动防汛抗洪工作预案。

  通讯组:张珍

  职责:协调非受灾学校对受灾学校进行救援,组织有关人员维护学校秩序,加强安全保卫,保护师生安全和教育资产不受损失。

  疏导组:石金军

  职责:提前做好防汛准备工作,根据汛情,延缓或提前放学时间,组织同学们到安全地方避险(二层至四层教室),必要时可组织教师或家长护送同学到家。

  抢救组:李红

  职责: 负责伤病患者的抢救及紧急医护、送医院急救等任务。

  器材保障组:张永军

  职责: 协调医疗队伍,备好医疗器材、药品,随时参加救护。

  排水组:张波

  职责;积极参加并组织教师开展排水工作,利用好器材及工具及时排水。

  联络组:王凤琴

  职责:一旦发生汛情,学校要立即向有关部门上报汛情,同时主动采取有力有效的处置措施。

  五、物资及工作保障

  1、学校要准备足量的铁锹、编织袋、照明工具、手提话筒等,暂存,以备随时调用。

  2、全面排查危房、危厕、危墙,先自查整改,随时接受上级检查,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确保汛期房舍安全。

  3、在汛期内,学校要严格执行汛期24小时值班制度,建立汛情灾情报告制度和记录制度,教育局所有领导、各直属学校主要领导的通讯电话时刻保持正常状态,以利汛情传递畅通。

  防汛应急预案 篇5

  为有效防御灾害性台风、暴雨、洪涝、山洪等自然灾害,规范防汛抗灾程序,并积极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更好地贯彻执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防汛方针,做好本村防汛减灾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1、基本情况

  楼德镇东营村位于楼德镇东部,北纬117°21'53"东经35°52'36",与楼德镇的东岭村毗邻,全村面积228.3公顷,共400户1610人口。东营村地属丘陵区。全村地势东高西低。区域内沟壑纵横,起伏较大,在加上气候条件的变化无常,短时间的局部暴雨就很容易形成较大的径流,洪灾的防范难度较大。辖区内现有万方以上塘坝两座,分别为东沟塘坝和狼沟塘坝,其它小塘坝一座(村北塘坝),小河一条,属鱼鸟河支流。塘坝工程在历年的防汛工作中都发挥着极其重要的作用。但是,由于这些工程修筑时间长,建设标准低,再加上年久失修,大部分工程都不能正常高效地发挥作用,有的工程甚至处于带病运行状态,很难经的起大洪水大汛情的考验,所以防汛形势十分严峻。

  根据当地实际摸底排查,确定本村易发灾害点、重点防御对象主要有四处,详见村易发灾害点分布图。

  2、组织体系及职责

  (一)东营村防汛应急工作组织及职责

  1、领导组织成员

  联络员:孙启岭(包村干部)

  组长:刘振院

  组员:刘振防 薛玉广 马传党

  2、工作职责

  负责本预案的组织实施,履行以下职责:

  (1)制定和完善本村的防汛应急预案,并组织预案演练。

  (2)负责掌握本村的雨情、水情、灾情、险情等动态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人员进行塘坝、河道、低洼处、地质灾害隐患点等险工险段的监测巡查,并及时向村民发布预警。

  (3)落实上级工作指令,组织群众安全转移与避险。

  (4)负责应急抢险和灾后损毁设施的修复与生产恢复工作。

  (二)工作组成员与职责

  1、监测预警队

  (1)组成成员:由山洪灾害预警员、气象预警员、雨量观测员、河道塘坝巡查员、转移队、应急抢险队、保障队组成。

  工作职责:负责对区防指、街道防指、气象、水文、国土等部门各种信息的接收并及时转报村的防汛情况,对本责任区水雨情进行观测,对河道堤防等险情进行巡查,及时反馈信息,并按村防汛应急工作组织的命令发布预警、报警信号;紧急情况下,监测人员可自行发布预警、报警信号。

  (2)具体工作人员及职责

  山洪灾害预警员:刘振防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雨水情,主动了解雨量信息和向河道巡查员了解情况,及时将上级预警信息进行预警,险情重大或情况紧急时,立即通知本村各小组长预警,必要时直接向区防指、楼德镇防指报告。

  气象预警员:薛玉广

  工作职责:负责雨量,气象的观测,并及时报告信息;当监测到的雨量及气象灾害达到一定指标时,立即通知本村各小组长预警;必要时直接向区、街道报告。

  雨量观测员:马传党

  工作职责:负责雨量的观测,并及时报告信息;当监测到的雨量达到一定指标时,向预警员通报,情况紧急时,立即通知本村各小组长预警;必要时直接向区、街道报告。

  河道塘坝巡查员:靳孝强 薛宗贤 薛宗春 佟恩长

  工作职责:密切关注雨水情,接到预警时,应立即对河道进行巡查,在台风暴雨期间应进行加密巡查;巡查发现异常情况时,应及时向受威胁区域的群众发出预警信息;出现险情时,及时向村干部报告,同时向办事处和区防汛指挥部报告,同时,通知所负责的危险区的群众安全转移。

  2、转移队

  组成成员:薛玉广 刘振防 王圣兰 马传党 刘善菊

  工作职责:负责做好人员转移动员到户到人工作,组织群众按预定的线路转移,并确保转移途中的人员安全;做好转移后群众、财产的清点和保护工作;对经劝导仍拒绝转移的人员实施强制转移。

  3、应急抢险队

  组成成员:刘振桥 刘元明 靳顺明 靳顺伟 周吉国

  工作职责:在工程出险需要抢险时,服从命令,开展转移危险区域内的人员和财物工作,进行紧张有序地抢险救灾工作。

  4、保障队

  组成成员:康万德 周长永 薛宗乾

  工作职责:做好有关食品和生活用品的供应工作,按人定量的发放食品。

  3、监测预警

  (一)预警标准

  当发生以下情况之一,应启动预警:

  1、紧急预警

  (1)市、区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红色或橙色预警时;

  (2)区、街道两级防指发布Ⅱ级以上防御应急响应;

  (3)村工作组根据突发险情需发布紧急预警时;

  (4)村水利工程或地质隐患点发生重要险情时;

  (5)本村监测数据达到危险时,根据水雨情趋势需发布紧急预警。

  2、一般预警

  (1)市、区气象台发布台风、暴雨黄色或蓝色预警时;

  (2)区、街道两级防指发布Ⅲ级或Ⅳ级防御应急响应;

  (3)村工作组根据险情需发布预警时;

  (4)村水利工程或地质隐患点发生一般险情时;

  (5)本村监测数据达到一般时,根据水雨情趋势需发布一般预警。

  (二)信息渠道

  东营村级防汛预警信息来源渠道:

  1、上级通报(或发布)给村需要预警的信息;

  2、本村河道巡查员、气象预警员等汇报的信息;

  3、邻村提供的信息;

  4、广播、网络等其他途径获得的信息。

  (三)预警程序

  1、一般预警程序

  上级需要预警的信息和本村各类巡查员、监测员提供的信息,由村预警管理责任人(即村书记)决定部署本村的预警工作。一般情况,村预警管理责任人布置预警员张贴预警通告或采用铜锣、喇叭、电话、短信等方式进行预警,预警信息通知到各小组长。

  2、紧急预警程序

  当本村发生严重暴雨、洪水、险情时,预警员、各类巡查员立即向危险地区群众预警,或要求危险地区的小组长预警,同时向村预警管理责任人汇报,各小组长负责将预警信息通知到户。

  4、应急响应

  1、一般预警

  及时将信息通知到所有村干部和各小组长;外出干部返回到村,村山洪防御工作组成员上岗到位;加强全村的巡查和信息联络;通知危险地区的人员实行转移或做好紧急转移准备。

  2、紧急预警

  及时将信息通知到危险地区的村民;所有村干部、各责任人马上上岗到位;巡查员、预警员继续加强巡查和发布险情警报,及时向区、街道两级报告汛情动态;危险地区人员实行梯度转移;出现险情时,应急抢险队投入抢险救灾工作。

  5、人员避险梯度转移方案

  防汛安全隐患人员视险情程度实行分二批转移。转移路线:东营村东部0.5公里处。对被转移安置的灾民,在村东山设置临时安置点,支起临时帐篷,在二十四小时内,保障队应做好有关食品和生活用品的供应工作,按人定量发放食品,由村给予适当的补贴,不足部分由灾民自行解决。

  转移人员由组长负责转移通知和协助转移对象转移。转移遵循先人员后财产,先老弱病残人员后一般人员的原则。不服从转移命令的人员采取措施强制转移。转移路线和安置地点的确定遵循就近、安全的原则。本村防汛安全隐患人员转移安置方案见附图。

  (一)第一批人员转移

  第一批转移的是最容易受到灾害威胁的人员,原则上是居住在严重地质隐患点下方和极易遭受泥石流、滑坡点灾害的人员。第一批人员(一、三、五组)转移共49户133人。

  (二)第二批人员转移

  第二批人员转移对象是山洪灾害防御相对比较重要区域中的人员,即灾情进一步发展时需要转移的人员。原则上是居住在较严重危房和易受泥石流威胁的人员。第二批人员(二、四组)转移共51户140人。

  本村所有人员,在超常规汛情发生时,都应密切注意水雨情的发展和自身的安全,及时主动转移到安全地区。

  6、抢险救灾

  一旦发生险情,村委会在及时向街道或区防指报告的`同时,各组长和紧急抢险队应立刻投入救灾工作,把被困人员迅速转移到安全地带,确保灾区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尽量减少财产损失。在紧急情况下,可以强制征用和调度车辆、设备及物资等,调用仓库储备的麻袋、编织袋、木桩、铁丝等防汛物资,迅速组织抢险,确保损失降到最低点。

  7、保障措施

  7.1防汛抢险物资

  村中共储备了救生衣10件、编织袋1000条、铜锣1付、砂石料30立方米等防汛物质。 。

  7.2防汛抢险队伍

  成立30人的应急抢险队伍,队长为刘振院,副队长为刘振防。

  7.3防汛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和演练

  本预案经印制后按照一户一本进行发放学习,并用喇叭进行广播宣传,同时一年组织一次演练。

  7.4交通、通讯、电力及医疗等保障

  交通、通讯、电力及医疗等保障由街道防指及相关部门负责,对被毁坏的水、电、路通信等基础设施,迅速组织力量进行抢修。洪灾发生时,街道医疗组迅速组织防疫队带足医疗器械及防病药品到灾区,对灾区人员做好防疫工作,防止疾病的流行蔓延,确保灾区人民的身体健康。

  7.5善后处置等措施

  对可能造成新的危害的山体、建筑物等,指挥部将安排专人监测防御。危险解除后,因地质灾害发生有滞后现象,村民必须在接到通知后,方可回迁并密切监视动态,继续巡查3~5天,必要时请专家进行危险性鉴定,有发生新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应及时补充群众安全转移预案,并上报街道办事处,做到临灾救灾有条不紊,沉着应对。

  8、落实防汛责任制度

  按照防汛工作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要求,村书记负责本村的防汛工作,并层层落实防汛责任制。村与塘坝、河道巡查管理员签订责任书,明确双方责任。

  9、预案管理与更新

  本预案由本村组织编制,经武宁办事处审核后实施,并在每年汛期前修改完善到位。各成员分组包干,做好各分组村民的危旧房屋、水库、河道、塘坝、洼地、山洪沟等防洪安全重点区域的监督巡查工作,并按职责分工配合组织指挥好本村监测预警、抢险救灾和转移安置等工作。

  防汛应急预案 篇6

  一、基本情况

  xx镇位于xx县东北部,金溪下游,总面积252.2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地xx村距县城20公里。全镇辖12个村委会、75个村民小组,总户数有3189户,总人口11208人,镇党员总数495人,其中女党员78人。全镇有耕地面积1.70万亩,其中水田1.68万亩;旱地面积221亩,林地面积23.7万亩,水果8635亩。现有各类企业27家,其中规模以上企业6家。

  二、指导思想

  本预案是当汛期出现暴雨天气和洪涝灾害时,有关部门和人员所采取的不同于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工作方案,以确保紧急状态时迅速安全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力争做到“不死人,少损失”。

  三、主要易发灾害点

  小松水库下游低洼处主要有小松街尾、李园屯中、定高黄塘、湖头埂头、埂尾、湖头、上元外碓七处易发点,易滑坡等地质灾害点主要有18处,具体住户、人数、财物、联络电话、险情分析及应急转移方案具体见各村的防洪工作预案。

  四、健全组织

  指挥机构和抢险救灾队伍,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镇防汛抗灾调度,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指挥:黄朝阳;常务副指挥:林其明

  副指挥:吴宗贤、魏智、肖和;成员:詹作全、宋发成、杨瑞忠、吴彬祥、余泉华、严和荣、沈灼泉、林敏、雷建斌、吴火生、叶礼旺、肖福生、方淑勇、张扬薇、李陈枝、林茂、宋起燚、杨瑞旺、李祖华、吴建萍、正辉廖弼满、下设六个专业组:

  1、综合组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向指挥部和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雨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指挥部指令等通知各村及各有关单位;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组长:林其明;副组长:詹作全、宋发成;成员:杨瑞忠、余泉华、吴彬祥、严和荣、沈灼泉、林敏、叶植茂

  2、工程抢险组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通讯、道路畅通。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生活生产供水和农田灌溉,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

  组长:吴宗贤副组长:魏智、王仲海

  成员:肖福生、李祖华、吴建萍、杨瑞旺、雷建斌、吴火生、肖大雄、管立新,镇应急分队其余人员

  3、转移安置组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人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人员的抢救转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指挥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解决衣、食、住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及时了解各村地质灾情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人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组长:肖和副组长:余培胜、魏智成员:叶礼旺、汤志荣、余泉华、肖大雄、朱荣光、林敏、吴彬祥、管立新,镇应急分队其余人员

  4、卫生救护组任务是: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组长:余光洪副组长:张扬薇成员:镇卫生院医疗人员6人,乡村医生37人

  5、学校安全组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组长:平静副组长:林茂、宋起燚成员:龚锡龙、张兴明、余长春,各村完小校长6、治安保卫组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抗洪抢险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

  组长:叶礼旺成员:小松公安派出所干警4人,各村治保主任16人。

  五、值班制度

  1、汛情分级根据xx降雨量或xx洪水位2个指标将汛情划分为一般、中等、较大、重大、特大五个级别。

  一般汛期:xx有超5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超警戒水位的小洪水;中等汛情:xx有超10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超危险水位至10年一遇的中小洪水;较大汛情:xx有超15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可流有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重大汛情:xx有超20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特大汛情:xx有超25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

  2、值班时限: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限为4月1日至10月15日,非汛期若遇有重要天气xx,视情况安排值班。值班地点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3573136。

  3、值班规定做好接收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来文时间、单位、内容等信息,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需要处理或请示的事情办理完毕后,要记录办理情况。

  主动跟踪了解并及时掌握以下有关重要信息:暴雨及洪水警报、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小松水库超汛限水位情况、险情、灾情等,并做好有关记录,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汇报。

  若接到重要险情、灾情等信息,迅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并及时跟踪整理信息。

  4、值班纪律。遵守值班制度,履行值班职责。按照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做到不漏岗、不断人。

  5、防汛通信。采用广播、电话、短信、报警器、锣鼓号等方式。

  防汛应急预案 篇7

  一、基本情况

  **镇位于**县东北部,金溪下游,总面积252.2平方公里,镇政府驻地**村距县城20公里。全镇辖12个村委会、75 个村民小组,总户数有3189户,总人口11208人(其中农业户2582户,人口10036万人),镇党员总数495人(农村党员403人),其中女党 员78人。全镇有耕地面积1.70万亩,其中水田1.68万亩;旱地面积221亩,林地面积23.7万亩,水果8635亩。现有各类企业27家,其中规模 以上企业6家。

  二、指导思想

  本预案是当汛期出现暴雨天气和洪涝灾害时,有关部门和职员所采取的不同于正常情况下的应急工作方案,以确保紧急状态时迅速安全转移受威胁地区的群众。力争做到“不死人,少损失”。

  三、主要易发灾害点

  小松水库下游低洼处主要有小松街尾、李园屯中、定高黄塘、湖头埂头、埂尾、湖头、上元外碓七处易发点,易滑坡等地质灾害点主要有18处,具体住户、人数、财物、联络电话、险情分析及应急转移方案具体见各村的防洪工作预案。

  四、健全组织指挥机构和抢险救灾队伍,成立防汛抗旱指挥部,负责全镇防汛抗灾调度,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指 挥:黄朝阳(党委副书记、镇长)

  常务副指挥:林其明(党委委员、副镇长)

  副指挥:吴宗贤(党委副书记)

  魏 智(党委武装委员、人武部长)

  肖 和(综治副镇长)

  成 员:詹作全(党委办负责人)

  宋发成(政府办负责人)

  杨瑞忠(水电工作站站长)

  吴彬祥(民政办主任)

  余泉华(国土资源所所长)

  严和荣(农技站站长)

  沈灼泉(公路站站长)

  林 敏(财政办主任)

  雷建斌(企业站站长)

  吴火生(农机站站长)

  叶礼旺(小松公安派出所所长)

  肖福生(小松水库管理所所长)

  方淑勇(小松广播站站长)

  张扬薇(小松卫生院院长)

  李陈枝(小松林业站站长)

  林 茂(小松中学校长)

  宋起燚(小松中心小学校长)

  杨瑞旺(小松供销社主任)

  李祖华(小松供电所所长)

  吴建萍(小松邮电支局局长)

  谢正辉(小松村村主任)

  廖弼满(高历村村主任)

  下设六个专业组:

  1、综合组

  任务是:传达上级有关指示精神,通知各单位做好抗洪抢险救灾工作事项,及时为指挥部提供有关依据,协调各机构的工作关系;及时了解水情、灾情,向指挥部和 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及时将雨水情、灾情、救灾办法和指挥部指令等通知各村及各有关单位;严密监视洪水动向,直到河道主要控制站的洪水位退到警戒水位以下; 做好抗洪抢险救灾的宣传报道。

  组 长:林其明

  副组长:詹作全、宋发成

  成 员:杨瑞忠、余泉华、吴彬祥、严和荣、沈灼泉、林 敏、叶植茂

  2、工程抢险组

  任务是:分析掌握雨水情、工情,提出洪水调度方案,组织实施工程抢险应急和防护;加强供水、电力、通讯、交通设施的维护与抢修工作,尽快恢复水、电供应和 通讯、道路畅通。及时组织灾后农业生产自救,指导农村调整种植结构,向灾区调种子种苗,做好恢复农业生产工作。指导灾区应急处理生活生产供水和农田灌溉, 帮助灾区修复水毁工程和除险加固。

  组 长:吴宗贤

  副组长:魏智、王仲海

  成 员:肖福生、李祖华、吴建萍、杨瑞旺、雷建斌、吴火生、肖大雄、管立新,镇应急分队其余职员(名单附后)

  3、转移安置组

  任务是:帮助做好受灾职员和财产的转移;组织进行落水或受困职员的抢救转移;及时掌握各地安置灾民动态,指挥灾区重建家园,确保受灾群众的日常生活所需, 解决衣、食、住等问题;组织灾后重建和恢复生产,及时了解各村地质灾情情况,组织专家提出处理意见,组织职员安全转移,加强监控,防止灾害进一步扩大。

  组 长:肖 和

  副组长:余培胜、魏智

  成 员:叶礼旺、汤志荣、余泉华、肖大雄、朱荣光、林 敏、吴彬祥、管立新,镇应急分队其余职员(名单附后)

  4、卫生救护组

  任务是:到灾区抢救伤病员,组织协调医疗器械和药品的采购和调运,指导医疗卫生防疫工作;加强灾区疫情监测,防止疫情蔓延;做好救灾防病宣传,做到灾后无大疫。

  组 长:余光洪

  副组长:张扬薇

  成 员:镇卫生院医疗职员6人,乡村医生37人

  5、学校安全组

  任务是:及时将有关雨情、水情通报给教师和学生,加强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及时组织转移,保障师生安全;组织做好学校救灾工作,尽快恢复正常的教学秩序。

  组 长:平 静

  副组长:林 茂、宋起燚

  成 员:龚锡龙、张兴明、余长春,各村(场)完小校长

  6、治安保卫组

  任务是:做好治安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正常秩序;在必要时,根据抗洪抢险指挥部的指令对有关地段实行交通管制,协助抢险和强制群众撤离。

  组 长:叶礼旺

  成 员:小松公安派出所干警4人,各村(场)治保主任16人。

  五、值班制度

  1、汛情分级

  根据预报降雨量或预报洪水位2个指标将汛情划分为一般(Ⅴ级)、中等(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大(Ⅰ级)五个级别。

  (1)一般汛期(Ⅴ级):预报有超5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超警戒水位的小洪水;

  (2)中等汛情(Ⅳ级):预报有超10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超危险水位至10年一遇的中小洪水;

  (3)较大汛情(Ⅲ级):预报有超15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可流有10~20年一遇的中等洪水;

  (4)重大汛情(Ⅱ级):预报有超20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20~50年一遇的大洪水;

  (5)特大汛情(Ⅰ级):预报有超250mm降水过程的天气或主要河流有50年一遇以上的特大洪水。

  2、值班时限:汛期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值班时限为4月1日至10月15日,非汛期若遇有重要天气预报,视情况安排值班。值班地点设在镇政府办公室,值班电话:3573136。

  3、值班规定

  (1)做好接收电话记录。清楚记录来电、来文时间、单位、内容等信息,遇有紧急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报告。需要处理或请示的事情办理完毕后,要记录办理情况。

  (2)主动跟踪了解并及时掌握以下有关重要信息:暴雨及洪水警报、超警戒水位以上洪水、小松水库超汛限水位情况、险情、灾情等,并做好有关记录,进行相应的处理和汇报。

  (3)若接到重要险情、灾情等信息,迅速向镇党委书记、镇长及市防汛抗旱指挥部汇报,并及时跟踪整理信息。

  4、值班纪律。遵守值班制度,履行值班职责。按照交接班,确保值班的连续性,做到不漏岗、不断人。

  5、防汛通信。采用广播、电话、短信、报警器、锣鼓号等方式。

  防汛应急预案 篇8

  榆中县龙泉乡中心幼儿园

  防汛应急预案

  汛期,雨水多而集中,容易形成洪涝灾害。为了做到有计划,有准备地抗御可能出现的洪涝灾害,地质灾害,为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少幼儿园师生伤亡,减轻财产损失,特编制本预案。

  一、防汛预案编制原则

  贯彻园长负责制;预防为主,防抢结合;全面部署,保证重点,统一指挥,统一调度,服从大局,团结抗汛抗洪;工程措施和非工程措施结合,把确保师生员工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调动学校、家庭、社会力量,积极投身抗洪救灾,夺取今年防汛工作的全面胜利。

  二、防汛指挥组织网络预案

  防汛工作是社会公益性事业,是一项系统工程。根据国家防汛条例规定,防汛工作实行“安全第

  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方针,遵循团结协作和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实行各级各类人员首问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要求各级各类人员以大局为重,团结一致,紧密协作,共同做好全校的防汛工作,完善防汛组织机构:

  成立防汛领导小组

  组长:马国福(幼儿园负责人)

  成员:牛小兰张金风

  三、分工预案

  8、9月全园进入紧急防汛期,学校领导班子全员轮流值班。

  1.综合组:责任人:马国福。负责防汛抗灾情况综合,抗灾抢险方案拟订,上令下达,下情上报。

  2.宣传组:责任人:牛小兰。主要负责防汛抗灾宣传报道、防汛应急通知、汛情、灾情公布。

  3.工程组:责任人:马国福。主要负责抢险技术指导和工程的运行调度。

  4.后勤调运组:责任人:张金风。主要负责防汛抗灾的物资采购、调运和后勤保障。

  5.救灾组:责任人:马国福。主要负责灾区学生转移、学校治安管理及卫生防疫等工作。

  四、防汛队伍调度预案

  1.防汛值班队伍调度预案

  幼儿园各防汛领导小组在6月15日至9月1日实行24小时值班制。

  2.防汛巡逻队调度预案

  防汛巡逻是确保险情早发现、早处理,避免严重事故发生的`一项重要措施,为确保巡逻的质量,值周员及时清除园围墙水沟的各种杂物、垃圾,但不得松动土体,防止水土流失。防汛巡逻要实行拉网式巡查。

  3.防汛抢险队调度预案

  防汛抢险队伍是组织有效抢险,减轻灾害损失的根本保证。各校都要建立教师抢险队,受学校统一指挥。学校组建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同时,请求上级部门、社会群众支援。

  防汛抢险应急队伍主要负责突发性重大险情和流域性险情的抢险,一般情况下,各小学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受镇防指的统一调度。完小防汛抢险应急

  队伍受镇防指统一指挥,各级防汛抢险应急队伍,在接到命令后,一般情况10分钟内到达现场。

  五.安全转移及救灾预案

  当汛情紧张、险情严峻,围墙坍塌等重大险情时,要及时组织师生安全转移。因抢险需要调用时任何部门、班级和个人不得阻拦和拒绝。

  六.防暴风暴雨灾害预案

  加强暴风的监测和预报工作。保持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及时了解暴风的发展路径、强度、影响范围等情况,以及是否可能对学校产生影响和影响程度,按照气象部门提供的预报,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向各班级、家属传递信息,发布警报,做到以防为主,有备无患。

  张庄幼儿园

  20xx年7月

  防汛应急预案 篇9

  一、指导思想以“预防为主、安全第一、常备不懈、全力抢险”为原则,立足防大汛、早部署、争主动,及时、有效地处置全乡教育系统防汛工作中出现的各类突发性灾害事故,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做到责任到位、指挥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确保全校区各学校师生、校舍、设施和物资等方面在汛期的安全。

  二、组织机构为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校区成立防汛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联络等各项工作。

  领导小组人员名单

  组长:

  副组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成员:

  三、防汛领导小组主要职责

  1、做好上级防汛工作各种文件精神的传达贯彻,提高广大干部和教职工对防汛工作重要性的认识。

  2、制订学校防汛预案,做好汛前准备工作。

  3、建立预警机制,及时向各学校通报灾害天气情况。要求各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防汛应急预案,遇到险情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实施救援、抢险。

  4、经常性开展防汛基础设施的自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防汛设施的正常性能。

  5、加强安全渡汛指导,减少和避免事故发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

  6、协调好各有关防汛部门的关系,做到协调联动,步调一致,保证防汛工作顺利进行。

  7、保持与基层学校的信息畅通,及时进行工作部署。

  8、保持与气象部门和上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的联系,及时了解掌握汛情信息,一旦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出反应。

  9、及时处理好防汛工作的应急问题和突发事件;及时处理各种影响防汛工作的事件和责任人;及时发现和总结防汛工作的先进事迹和先进人物,确保安全渡汛。

  四、应急措施分为常备工作,遇有重大汛情时工作和抢险救灾工作三方面。

  常备防汛工作

  1、各学校要迅速制订防汛预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要准备一些防洪抢险的必要工具和物资,密切注意气象部门的汛情通告。

  2、各学校要加强检查和防范工作,对本校的仪器室、实验室、财务室、图书室、电脑机房等重点部位要切实做好防水防潮工作;对校舍附属设施、墙体、屋顶、门窗、电器、自行车棚、

  宣传栏、电杆、高架物等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及时整改,对有可能出现险情的房屋限期进行处理,需要封闭的坚决封闭,需要改造的马上进行改造,把隐患消除在汛期到来之前,确保不发生安全事故。对校园内容易受淹的地方,要逐点检查,保持校园排水设施畅通。

  3、加强对学生的汛期安全教育。各学校要通过多种形式,有针对性地对师生开展汛期安全教育,强化学生安全意识,特别是要安排相关专业人员加强学生应对洪水等突发事件的应急演练,提高学生自救自护能力。

  4、迅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活动。各学校要根据当地地质环境和地质灾害分布特点及诱发因素,尤其是沿河修建的学校进行重点排查。排查重点是建筑物漏雨、地基进水及排水不畅、裂缝倾斜等,要坚持一场雨一排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并及时反馈校区。凡有安全隐患的学校,要立即转移师生到安全的地方上课,必要时要采取停课等紧急措施,确保师生安全。

  5、各学校汛期要加强值班工作,学校领导班子不放假,主要领导必须坚持值班。学校主要领导和防汛负责人要保持通讯畅通,遇有特殊情况及时采取措施。

  6、暑假期间学生必须放假。强调不得组织学生集体补课,不准私自组织师生举行大型的集体活动。

  7、加强对全校师生防汛知识的宣传,把防汛的`。基本知识宣传到每位师生,提高自身防范灾害的能力。

  8、防汛期间,各学校要加强领导,严肃纪律,服从安排和指挥。

  当遇有重大汛情时

  1、校区防汛领导小组根据上级有关精神和本校区实际,及时对各学校发出防御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全部进入临战状态,组长坐镇指挥部署。校区和各学校要保证24小时有人值班,及时将有关信息上通下达。

  2、各学校要按通知精神,立即行动,主要负责人要坚守岗位,检查落实防洪预案的各项准备工作。对紧急情况要及时上报,及时申请上级防汛指挥部进行物资及抢险队伍支援。

  3、学校要组织抢险小组待命,对易受洪涝、雨水侵蚀的仪器设备、图书档案资料等要做好转移的准备。

  4、切实加强预防管理,严防学校重大事故发生。若确定因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发生重大事故,事故单位负责人及现场人员应采取积极有效的自救措施,同时马上上报,以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把损失降到最低。

  5、校园内有建筑施工工地的学校,要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检查,加固相关施工设备,制订安全撤离和疏散方案,确保施工工地人员和财产的安全。

  抢险救灾措施

  1、校区对灾情确认后,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在第一时间将情况上报上级防汛指挥部办公室。

  2、学校发生灾情后,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如有师生伤亡,要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求援,并积极开展自救;校区、学校防汛领导小组成员知情后,要立即赶赴受灾学校现场,成立现场保卫、医疗救护、后勤保障等紧急抢险救援小组。处于危险地带的学校应立即停止上课,并迅速转移至安全地带。

  3、防洪措施无法抵御洪水造成灾害时,立即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抢险救灾。首先抢救受伤人员,并采取最有效措施排除学校积水,力争将损失减少到最小程度。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设备和人员,做好人员疏散和物资转移工作。

  5、受灾学校及时与卫生防疫部门联系,进行卫生检查和消毒;校区防汛领导小组办公室协助学校联系卫生防疫部门。

  6、灾害发生后,通过有效途径告知师生,有秩序地转移,避免拥挤踩踏,堵塞通道,不得组织学生开展有碍防灾的各类活动。

  防汛应急预案 篇10

  1 总则

  1.1防汛突发事件的现状

  1.1.1洪涝灾害现状

  北京位于华北平原的西北端,东经115°20′至117°30′,北纬39°28′至41°05′之间,地形西北高,东南低。总面积16400平方公里,其中山区面积10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62%,平原区面积6200平方公里,约占总面积的38%。

  北京地区属暖温带半干旱半湿润大陆性季风气候。多年平均年降雨量为585mm,汛期雨量约占全年降水量的85%,汛期降水又常集中在7月下旬和8月上旬,极易形成洪涝灾害。

  北京境内有5条主要河流,从东到西分布有河、潮白河、北运河、永定河、拒马河。市区内有通惠河、凉水河、清河、坝河等四条主要排水河道及30多条较大支流,总流域面积1255平方公里。大部分由西向东南汇入北运河。市区内现有湖泊26个,总面积约6平方公里,总蓄水容量1154万立方米。

  为了抵御洪涝灾害,北京市进行了大规模城市防洪建设。全市建成大中小型水库82座,总库容93亿立方米,控制了山区70%以上的流域面积,完成了37座病险水库及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等重点防洪河道和堤防的除险加固;全面推进了河道流域综合治理,城区清河、坝河、通惠河、凉水河四条骨干河道达到50年一遇行洪标准;xxx期间消除城市重要积滞水点200余处,改造立交桥泵站36座,城市主要干道基本消除严重积滞水隐患。

  近年来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北京市资产和人口高度集中,承受自然灾害的脆弱性也在不断增大。暴雨天气极易造成较严重的突发性城市洪涝灾害或引发山洪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对社会秩序、城市功能、环境与资源等造成不同程度的破坏,给人民生活、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的正常运转带来较大影响。

  XX年“7.10”城区暴雨,造成西部环路多处积水,莲花桥水深1.7米,西二环、三环、四环路交通一度瘫痪。XX年“6.23”城区特大暴雨,全市共有29处桥区或道路出现积滞水,造成城区道路交通中断20处;供电线路出现故障134次,影响用户达3万余户,6座市政泵站停电;出现地铁部分站点停运、房屋漏雨、树木倒伏等次生灾害。XX年“7.24”密云、平谷山区特大暴雨,引发山洪和山体滑坡等灾情,山洪冲毁房屋,淹没农田,部分地区供水、供电、通讯、交通中断,连夜转移群众5900人。

  1.1.2防汛突发事件分类

  防汛突发事件按暴雨、洪水灾害特点大致分为以下四类:

  (1)城六区内涝灾害。主要包括河道漫溢、大范围积水、交通瘫痪、危旧房屋倒塌、地下设施进水以及引发的断电、断水等次生灾害。

  (2)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主要包括管涌、裂缝、崩塌、漫溢、决口、溃堤、垮坝、倒闸、河道水位上涨以及重要防洪工程设施发生的重大险情灾害等。

  (3)郊区城镇沥涝灾害。主要包括郊区县城镇(含新城)的沥涝以及引发的次生灾害。

  (4)山区山洪泥石流等灾害。主要包括山洪、泥石流、山体滑坡、大面积塌陷等。

  1.2 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1.2.1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建立“集中领导、统一指挥、结构完整、功能全面、反应灵敏、运转高效”的防汛应急体系,全面提升北京市的防汛应急管理水平和综合能力,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洪涝灾害损失。

  1.2.2基本原则

  防汛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坚持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防抗结合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城乡统筹、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的原则;坚持以人为本、依法防汛、政府主导、属地管理、专业处置与社会动员相结合的原则。

  1.3 编制目的和依据

  1.3.1编制目的

  为有效应对本市城六区内涝灾害、水库与大河洪水灾害、郊区城镇沥涝灾害、山区山洪泥石流灾害,保证抢险救灾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本市防汛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灾害损失,保障首都安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1.3.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国家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办法》、《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定,结合本市防汛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1.4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防汛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响应、处置和应急管理。

  1.5 防汛突发事件分级

  依据防汛突发事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人员及财产损失等情况,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四个级别。

  1.5.1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

  (1)城区危旧房屋漏雨,低洼地区积水,局部道路积水深度在20cm以下,造成交通拥堵等影响;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一般洪水,堤防局部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局部出现险情;山区因突降大雨发生局部险情,影响正常生产生活;

  (4)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下死亡、多人受伤或一定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下)。

  1.5.2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城区危旧房屋严重漏雨,威胁居民安全,局部地下设施(人防工程、地铁等)进水,城市道路发生较大面积积水,积水深度在20cm以上、30cm以下,造成短时严重交通堵塞等较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较大洪水,堤防较大范围发生滑坡、管涌等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接近汛限水位以下时,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较大范围险情;

  (4)山区因突降暴雨发生较大范围山体滑坡,局部泥石流,或采空区局部出现小范围裂缝等险情,造成交通中断,对生产生活造成较大影响;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较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或生态环境破坏。

  1.5.3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强降雨造成城区多处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进水,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范围积水,积水深度在30cm以上、50cm以下,造成城市主干道中断等重大险情和灾情;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大洪水,堤防局部地段已经或可能发生溃堤、决口等重大险情;

  (3)重要水库水位超汛限水位,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出现重大险情,危及水库安全;

  (4)山区因强降雨发生多处山洪、泥石流或较大面积山体滑坡、采空区大面积塌陷等重大险情,危及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或重大生态环境破坏。

  1.5.4 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为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

  (1)因强降雨或城区河道漫溢,城区大范围危旧房屋倒塌,多处地下设施被淹,严重威胁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城市道路大面积积滞水,积水深度在50cm以上,造成大范围交通中断或交通瘫痪等严重险情和灾情,严重影响要害部门正常工作秩序和城市居民正常生产生活;

  (2)主要河系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出现特大以上洪水,主要防洪工程设施已经或可能发生决口、溃堤、倒闸等多处重大险情和灾情;

  (3)重要水库坝体等水工建筑物发生严重险情,威胁水库安全和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4)山区出现特大山洪、严重泥石流灾害及采空区严重塌陷,造成重大人员伤亡;

  (5)事件已经或可能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特别重大财产损失(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或严重生态环境破坏。

  1.6 防汛应急预案体系

  本市预案体系由市防汛应急预案、区县防汛应急预案、乡镇(街道)防汛应急预案以及重点水库河道防洪预案、行业部门专项防汛应急预案等组成。

  2 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

  2.1 领导机构

  2.1.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在北京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应急委)的领导下,统一指挥全市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组织指挥体系见附件1)。

  2.1.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主要防汛职责

  (1)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和《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2)研究制定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政策措施和指导意见;

  (3)审查区县、市政府有关工作部门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和重点河道、水库等专项预案;

  (4)负责具体指挥本市特别重大、重大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依法指挥协调或协助区县做好较大、一般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5)负责有关供水、排水的应急调度、抢险、救灾的组织、协调工作;

  (6)分析总结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7)组织开展北京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所属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管理以及应急物资的储备保障等工作;

  (8)承办市应急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2.1.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和成员单位组成。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市水务局局长分别担任,成员由市相关部委办局、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相关集团公司、各区县政府等有关单位的主管领导组成。

  (1)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负责统一指挥本市防汛应急工作。

  (2)副总指挥主要防汛职责:协助总指挥做好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主要负责协调各防汛分指挥部工作,监督检查责任制落实情况;市水务局局长主要负责落实重点河道、重要水库、城区供排水指挥调度责任制,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的工作。

  (3)成员单位主要防汛职责:

  市委宣传部:负责组织协调全市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舆论调控工作,组织市属媒体积极开展防汛知识宣传。

  市发展改革委:负责市级水利工程设施、重点雨水排除设施、堤防水毁修复等防汛工程的审批、核准以及郊区重点应急度汛工程、水毁工程的审批;安排落实市政府固定资产投资;协调电力企业做好重点防汛设施的外电源保障,以及因暴雨造成的电力设施损毁抢险修复工作。

  市教委:负责本市教育系统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配合属地政府落实相关学校设施作为度汛临时避险场所;监督、指导区县教育部门重点对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学校进行避险知识宣传和教育;会同区县政府组织开展危险校舍的排查和解危工作;按照上级要求,组织区县教育部门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停课并保障人员在校安全。

  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协调永定河跨河管线的抗洪抢险及应急措施的实施;负责防汛无线通讯频率保障,保证信道畅通。

  市公安局:负责维护防洪抢险秩序和灾区社会治安工作,紧急防汛期间协助防汛部门组织群众撤离和转移。

  市民政局:及时掌握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供灾情信息;负责指导地方政府做好受灾群众的转移安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受灾群众基本生活救助的物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动员社会各界援助受灾地区,负责组织开展社会捐赠活动;负责组织、发放灾害救助款物,妥善安排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

  市财政局:负责协调落实市级应急抢险、防汛物资及应急度汛措施实施所需资金。

  市国土局: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会同气象部门发布泥石流、滑坡等突发地质灾害预报预警;负责突发地质灾害防治知识的宣传培训;指导属地政府做好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工作。

  市规划委:负责城市排水管线、排水河道、泵站等设施工程的规划管理工作。

  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在建地铁等施工现场的安全度汛工作;负责城镇房屋防汛协调工作;组织对城镇危旧房屋的检查;督促属地房屋管理部门落实房屋防汛责任;指导各区县对属地出现险情的房屋进行抢险抢修。

  市市政市容委:负责组织督促城六区做好城市道路推水工作;负责防汛突发事件中供气、供热地下管线设施的抢险救援工作;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市交通委:负责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开展市管道路设施水毁抢险工作、一般公路、高速公路及轨道交通既有设施的防汛抢险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相关单位落实市级防汛物资运输车辆储备、调集、运输工作;保障公共交通安全运营、维护客、货运输市场秩序,及时调配公共交通力量疏散因降雨滞留火车站、飞机场的乘客;负责山区一般公路因降雨引发山体塌方阻断交通的抢险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完成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抢险任务。

  市农委:重点负责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流域的防汛指挥工作;负责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负责山区泥石流易发区农户搬迁工作。

  市水务局:组织河道、水库、闸坝、泵站等防汛设施和防汛信息化建设、管理和维护,确保工程设施在设计标准内充分发挥作用;负责水文工作管理,做好水文监测和洪水预报工作;组织水毁设施的修复,做好水利工程除险加固工作。检查、监督各部门排水系统的正常运行。

  市商务委:负责组织协调生活必需品以及部分应急物资、防汛物资的储备、供应和调拨工作。

  市卫生局:负责抗洪抢险伤病员的紧急医学救援、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工作。

  市国资委:配合相关部门督促国有企业落实各自安全度汛职责,落实法定代表人安全度汛责任。

  市安全监管局: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各厂矿企业做好雨天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监督尾矿库等采矿区安全度汛各项责任的落实。

  市园林绿化局:负责协调影响行洪河道及水文站测流树障的清除工作;负责汛前危树排查;负责雨天及时清理城区倒树;负责公园船只应急调配工作。

  市民防局:负责全市人防工程隐患消除和应急抢险的组织工作,监督检查人防工程维护管理,确保人防工程度汛安全。

  北京铁路局:负责所辖工程及跨河铁路桥的防洪安全;优先保证运送抗洪抢险救灾物资。

  中国民航华北地区管理局:负责首都机场及周边排水等安全度汛工作,协调属地政府共同做好机场外围排水。

  市通信局:负责组织电信系统的通信恢复工作;为抢险救灾、应急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市气象局:负责提供实时气象服务,及时向社会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布暴雨等灾害天气过程的预报、预警信息;负责组织开展气象监测、预测、分析等工作。

  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负责雨天道路交通疏导维护和积水点周边道路的疏导分流工作,负责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打开道路积水点调头阀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负责道路交通信息实时播报;负责做好抢险救灾现场及路线的交通应急保障工作。

  市公安局消防局:负责组织消防部队配合各专业队做好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必要时,承担紧急情况下下凹式立交桥、低洼路段、低洼易积水居民区的突击排水和应急救援任务。

  市农业局:负责郊区农作物抗旱、排涝工作。

  北京卫戍区:负责驻京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协调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武警北京市总队:负责武警部队参加防汛抢险、抗洪救灾等组织工作。根据需要担负防汛抢险、营救群众、转移物资等抗洪救灾任务。

  北京市电力公司:负责重要防汛设施外围电网供电保障及电力应急抢险的工作。

  北京城市排水集团:负责所属污水处理厂和所辖的立交桥泵站、雨水管线、污水管线、雨污合流管线及相关附属设施的防汛抢险,按照保障方案负责雨前、雨中、雨后清掏雨水井,保证排水管线畅通。 北京市自来水集团:负责水厂、供水管网的维护、抢修,确保居民正常用水,负责防汛机动抢险抽排水任务。

  北京祥龙资产经营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组织协调防汛抢险物资(以钢材为主)的储备、供应工作。

  北京市政路桥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所属各施工企业施工工程的防汛工作,负责城六区路面、立交桥区及地下过街通道的排水设施汛期排水安全、抢险、抢修。

  区县政府:各区县人民政府为属地安全度汛工作的责任主体,对本辖区内预防、抢险、避险、救灾等防汛工作负主责。负责做好辖区内重点部位、重要设施等防汛工作,落实各区县规划、财政、交通、建设、房屋、市政、水务等各部门以及乡镇、街道、办事处、村的安全度汛责任制,制定属地总体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应急抢险队伍,配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做好抢险、救灾、人员转移和安置工作,确保不出现人员伤亡和责任安全事故。负责辖区内防洪排水抢险工作的统一指挥;负责辖区内危旧平房区,山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中小水库、小河道、小塘坝、蓄滞洪区群众安全避险转移;负责辖区内城乡结合部、城中村、棚户区的安全度汛保障工作;负责辖区内在京中央单位的外围排水保障工作;加强辖区各单位、群众的避险自救知识宣传,提高群众自我保护能力。

  2.2 办事机构

  2.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常设办事机构,设在市水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水务局局长兼任。具体承担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规划、组织、协调、指导、检查职责。

  2.2.2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设在市水务局,并配备相应的设备设施,作为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指挥平台。

  2.2.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防汛职责

  (1)组织落实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决定,协调和调动成员单位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相关工作;

  (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值守应急工作;

  (3)收集、分析工作信息,及时上报重要信息;

  (4)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风险评估控制、隐患排查整改工作;

  (5)负责发布戒备、蓝色、黄色预警信息,向市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应急办)提出发布橙色、红色预警信息的建议;

  (6)配合有关部门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新闻发布工作;

  (7)组织拟订(修订)与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职能相关的专项、部门应急预案,指导区县制定(修订)区县防汛抗旱突发事件专项、部门应急预案;

  (8)负责本市防汛抗旱突发事件应急演练;

  (9)负责本市应对防汛抗旱突发事件的宣传教育与培训;

  (10)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技术系统的建设与管理工作;

  (11)负责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专家顾问组的联系和现场指挥部的组建等工作;

  (12)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3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分指挥部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市相关部委办局、相关集团公司防汛指挥部,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指挥部,均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分指挥部(以下简称各防汛分指挥部)。

  2.3.1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地区的防汛应急预案,组织实施抗洪抢险、避险转移、物资调运、灾民安置,并及时将有关信息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2.3.2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防汛分指挥部

  执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防汛应急抢险调度命令,启动所辖流域、库区的防汛应急预案,负责洪水调度、抗洪抢险等工作。

  重点河道、重要水库涉及跨省市、跨地区等特殊情况,相关分指挥部的指挥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指派。

  2.3.3相关市部委办局、集团公司防汛分指挥部

  在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行业、本系统、本部门或本单位防汛抢险救灾工作,并承担下达的临时抢险任务。

  2.4专家顾问组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聘请防汛、水务、气象、地质、市政等方面的专家组成专家顾问组。主要职责是:

  (1)在制定防汛有关规定、预案、制度、项目建设方案的过程中提供参考意见;

  (2)及时反映防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提出改进建议;

  (3)为防洪、减灾、抢险、指挥、调度等重大决策提供指导与建议;

  (4)为防洪标准的修订、完善提供指导意见,对防汛减灾工作进行综合评价;

  (5)参与媒体宣传、防汛业务培训讲座、教材编审等工作。

  3 监测预警

  3.1监测

  3.1.1监测制度

  本市建立防汛突发事件监测制度,建立健全信息共享机制、防汛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工作机制,实现防汛突发事件动态实时监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主要成员单位按照各自的监测职责,加强对本区域或本行业监测,建立并完善汛情的年度评估报告制度。

  3.1.2监测体系

  根据本市防汛应急工作需要,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应建立、完善覆盖全市的汛情监测体系,明确系统管理人员,保障系统运行的维护经费,其中:

  气象部门负责对天气变化等相关信息进行监测和分析评估。

  国土部门负责对易发生泥石流、山体滑坡、地面塌陷等区域的监测。

  水务部门负责对雨水情、水库、河道、闸坝、湖泊等进行监测,完善雨水情实时监测、工情监测、洪水预报调度、汛情会商、灾情报送管理及防汛预警平台等系统。

  3.1.3监测信息分析与处理

  (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本市汛情信息的汇总、分析和处理,负责建立信息共享机制,为各防汛分指挥部提供必要的基础数据;定期组织成员单位召开会商会议,分析本市防汛应急工作形势,提出防范措施建议;组织成员单位、专家对本市发生汛情的可能性、范围、危害、影响等进行研判,及时报市应急办,并通报有关单位。

  (2)对于涉密的重要信息,负责收集数据的部门应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做好信息保密工作。

  3.2 预警

  本市预警包括戒备预警和汛情预警。

  3.2.1戒备预警及响应

  戒备预警是为提前做好突发暴雨防范准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结合本市实际,在启动四色汛情预警前在防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内发布的汛情警示。

  当戒备预警发布后:

  (1)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到岗。

  (2)各成员单位按照预案要求及责任制,做好应对汛情的动员、组织和部署工作。

  (3)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视情启动雨天道路联勤保障机制,各相关单位提前布控,联动保障。

  (4)气象部门及时提供天气预报预警等信息。

  3.2.2汛情预警及响应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汛情预警级别的确定。由低到高划分为一般、较重、严重、特别严重四个预警级别,并依次采用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加以表示。当预警发布后,启动相应级别的预警响应,并视情启动应急处置行动。

  (1)蓝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蓝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累计雨量大于30mm或小时雨量大于20mm以上的强降水;未来12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和低洼地区开始积水,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25mm以上、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一般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滑坡、管涌。

  2)当蓝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各防汛分指挥部领导带班、人员到岗,24小时值班,确保通信畅通,密切关注天气变化,加强天气会商和监测;雨天道路联勤保障组及时协调处理道路积滞水的排除、交通疏导等工作;媒体部门及时发布汛情预警等信息,建议市民注意掌握汛情动态、交通状况,外出尽可能选择公共交通工具;

  各成员单位和相关部门要及时上报雨情、水情、工情、灾情及工作动态;

  重点防汛部位抢险人员提前到位,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2)黄色汛情预警:

  1) 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黄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3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6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20cm以上、3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XX年一遇以上、2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达到半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50mm以上、10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较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5年一遇以上、XX年一遇以下洪水,河道堤防较大范围可能发生滑坡、管涌,威胁堤防安全;水库水位虽在汛限水位以下,大坝局部可能发生较大范围滑坡、管涌,威胁水库安全。

  2) 当黄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蓝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防汛分指挥部进一步加强领导带班,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并将汛情信息及时通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气象部门加密气象会商频次,及时通报会商结果;市交通部门调整公交及地铁运营计划,必要时可延长运行时间,保障市民出行需要;

  根据天气预报、汛情预警信息及实际情况,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市应急办会商,并请示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教委安排幼儿园、学校提前放学;社会单位可视情况安排错峰上下班;

  根据情况,各相关指挥部组织巡查组对城区危旧平房区、城乡结合部、立交桥、地下空间、河湖地区、山洪泥石流易发区和采空区等重点防汛部位进行巡查,遇有险情及时主动抢险;

  各区县防汛分指挥部及时报告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等信息,重点防汛部位责任人和相关人员加强雨中巡查,发现问题及时组织处置、及时报告。并做好群众安全避险准备,山洪泥石流易发区果断组织避险转移,并做好安置工作。抢险人员按照防汛抢险预案,加强对重点防汛部位的抢险救护;

  新闻单位加强社会宣传,对汛情信息和工作动态进行实时播报;

  建议市民减少外出,不在危房内停留避雨。

  (3)橙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橙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4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50mm以上;或者已达5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30cm以上、50cm以下,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100cm以下;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20年一遇以上、50年一遇以下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接近全饱和,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00mm以上、150mm以下,预计将要发生重大以上山洪和地质灾害;

  中小河道可能发生XX年一遇以上洪水和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可能造成溃堤、决口、倒闸;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橙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黄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防汛指挥部门指挥人员、抢险人员全部上岗到位,防汛专业抢险队伍全部在一线巡查,主动抢险救灾;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市应急指挥中心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各类有线、无线通信设备处于开通状态;

  按照属地负责的原则,城区危旧房、地铁线路、地下空间、河道堤防、库坝下游、山区等险情、灾情易发区域要及时组织群众安全避险、转移、安置;民政部门做好救灾工作;交通部门做好交通干线畅通的保障工作;新闻单位滚动播报汛情信息和救灾抗灾动态;

  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做好军地联合抢险工作。

  (4)红色汛情预警:

  1)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时可发布红色汛情预警。

  根据气象部门预报预警及监测信息,未来3小时内将出现小时雨量大于60mm以上的强降水;或者未来3小时内降雨量将达100mm以上;或者已达100mm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城区主要道路部分路段和低洼地区积水深度可能达50cm以上,部分立交桥下积水深度可能达100cm以上;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市河湖等主要河系将发生50年一遇以上洪水,且水位可能继续上涨;

  泥石流易发区前期土壤含水量已经达到饱和状态,预报日降雨量可达到150mm以上,预计将要发生特别重大山洪和地质灾害;

  大中型水库水位在汛限水位以上,防洪工程设施、设备发生重大险情,可能发生漫坝、溃坝,危及大坝安全和威胁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2)当红色汛情预警发布后:

  在橙色汛情预警响应的基础上,各级政府、各级防汛指挥部门、各单位及驻京部队、武警北京市总队组织各方面力量投入防汛抗灾工作,确保重点防汛部位安全。

  3.2.3预警的发布和解除

  (1)全市范围内戒备预警、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并报市应急办备案。橙色与红色汛情预警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向市应急办提出预警发布和解除建议,由市应急办分别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任批准后,由市应急办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发布和解除。

  (2)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发布和解除本行政区域内蓝色汛情预警、黄色汛情预警,并同时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橙色汛情预警和红色汛情预警必须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批,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备案。

  (3)对于可能影响本市以外其他地区的汛情预警信息,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批准后,及时上报国家防总等相关部门,并视情况向可能受到影响的相关省市通报。

  (4)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或规范性文件对防汛预警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5)汛情预警信息包括预警级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发布机关、发布时间等。

  (6)预警信号的发布、调整和解除可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电话、信息网、警报器、显示屏、宣传车或组织人员入户通知的方式进行,对老、弱、病、残、孕等特殊人群以及学校等特殊场所和警报盲区应采取有针对性的公告方式。

  3.2.4预警级别的变更

  随着汛情变化和事态发展,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实时会商,可按程序提高或降低相应的预警级别。

  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本行政区域内实际汛情,调整预警级别,并同时报市应急办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3.3监测与预警支持系统

  3.3.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气象、国土、水务等专业部门应充分利用现代化的技术监测手段,强化数字化监测基础设施和专业预警预报信息系统建设。

  3.3.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会同气象、国土、水务等部门和各区县相关部门建立统一的防汛突发事件信息系统,汇集、储存、分析、传输有关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逐步实现信息系统的互联互通,提高信息收集、分析和处理能力,做到对可能发生的防汛突发事件及时预警。

  4 应急处置

  4.1总体要求

  4.1.1汛前各级防汛机构做好责任制、预案、物资、队伍和避险措施落实。汛期各级防汛机构应确保通信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全程跟踪雨情、水情、工情、险情、灾情,并根据不同情况自主启动相应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1.2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关系重大的防汛工程调度;其他防汛工程的调度由所属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直接调度。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按照指挥部的统一部署和职责分工开展工作并及时报告有关工作情况。

  4.1.3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级政府和各级防汛指挥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防汛抢险、排涝减灾和抗灾救灾等方面的工作。

  4.1.4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由各防汛分指挥部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任何个人发现险情时,应立即向有关部门报告。

  4.1.5对跨区域发生的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将影响到邻近行政区域的,在报告本区县政府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同时,应及时向受影响地区的防汛部门通报情况。

  4.1.6因洪涝灾害等防汛突发事件而导致的交通、电力、通信、卫生等领域的次生灾害,当地政府和相关专项应急指挥部应组织有关部门全力抢险和处置,采取有效措施切断灾害扩大的传播链,防止次生或衍生灾害的蔓延,并及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报告。

  4.2信息报送

  4.2.1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对于一般及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及时上报市应急办;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立即上报市应急办,然后报国家防总、海委等有关部门,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

  4.2.2 各防汛分指挥部对于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2小时内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时续报详细情况;对于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上报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2小时内续报详细信息。涉及人员安全的防汛突发事件,必须立即报告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

  4.2.3对于各类防汛突发事件以及可能导致其发生的各种隐患,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利和义务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和相关政府职能部门报告,并有权对相关部门的工作过失和不当处置行为进行举报。

  任何单位不得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防汛突发事件信息。

  4.2.4 在防汛突发事件中,伤亡、失踪、被困人员中包括港澳台人员或外籍人士,或者事件可能影响到在京境外机构,需要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有关机构或有关国家、地区、国际组织进行通报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立即上报市应急办。

  4.2.5 防汛应急信息报送要求:一事一报,急情快报。报送内容应包括:水库、河道等水利工程险情;城市道路积水30cm以上情况;房屋倒塌;大面积院落进水;发生山洪泥石流险情;城市重点防洪部位出现险情;因暴雨洪水造成的人员伤亡;各部门的防汛应对工作等。信息内容应具备时间、地点、人物、事件等基本要素和相应的分析。

  4.3先期处置

  4.3.1防汛突发事件初发时,事发地居委会、村委会和社会单位立即组织群众开展自主抢险和互救抢险,维护好社会秩序,及时上报到所在地区县政府、部门、单位等,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灾害扩大。

  4.3.2接到信息后,事发地区县政府、相关部门依据各自职责,依法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或减轻事件危害、控制事态蔓延,及时上报并启动相关级别应急处置行动。

  4.4指挥协调

  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在先期处置的基础上,由相关责任主体按照程序启动防汛应急预案进行处置。当超出相关责任主体自身处置能力时,可向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提出请求,由上一级防汛应急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更高级别的处置行动进行处置。

  4.4.1 一般防汛突发事件(级):当事件发生在一个行政区内时,由事发地区县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根据需要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当事件发生在两个及以上行政区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

  4.4.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级):发生在城六区和重点地区的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重点地区管委会、区政府或市相关部门启动级处置行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发生在其他区县的,由事发地区县启动级处置措施,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必要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协助做好相关工作,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或市应急办派人到场,协调有关部门配合开展工作。

  4.4.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事发地区县政府、重点地区管委会或市相关部门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4.4.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级):由市政府启动本预案的级处置行动,并负责具体指挥和处置,由市应急委负责统一指挥应急处置工作。根据需要,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赶赴现场,并成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和事发地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组成的现场指挥部。其中: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任总指挥,指挥协调应急处置工作;分管市领导或副秘书长、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相关部门负责同志任执行总指挥,负责事件的具体指挥和处置工作。

  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派有关负责人和专家会同海委领导进驻现场,与永定河防汛指挥部和房山区、丰台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成现场指挥部。

  4.5处置行动

  4.5.1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的处置行动

  (1)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级应急响应状态。防汛副指挥或主管防汛的领导上岗到位并组织会商,对重点部位进行布控,加强汛情监测,密切关注汛情变化,及时上报有关情况。

  (2)宣传部门利用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实时播报汛情、路况动态信息。提醒市民注意收听、收看有关媒体报道,及时掌握预警信息,妥善处置易受风雨影响的室外物品。

  (3)各抢险队伍按当年下达的应急排水任务和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及时对分管区域进行积水排除;各产权单位负责所属范围内的积水排除;人防部门负责所辖范围内人防工程的积水排除。

  (4)市气象局强化强降雨天气预报预警及上下班时段天气服务,增加临近天气预报频次。

  (5)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针对二、三、四、五环路下凹式立交桥及首都机场地区,按照一桥一预案,明确疏导岗位、警力部署、具体的分流绕行措施,并负责组织路权单位打开或关闭调头阀。

  (6)市交通委落实积水路段公交绕行方案,明确积水桥区公交绕行具体线路。公交运营企业采取积水桥区绕行、甩站、扩大间隔措施;司售人员做好乘客的安抚、劝导工作;根据雨情、道路积水和客流情况适时延长末班车时间。

  (7)各道路排水专业抢险队伍组织巡检,第一时间完成抢排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

  (8)市市政市容委加强应急值守,视天气情况提前开启或延后关闭道路照明。 (9)电力部门做好机闸、泵站等重点防汛设施外围电网(外电源)供电保障工作。

  (10)园林绿化部门加强巡查,对易倒伏树木进行修剪、绑扎、加固等。

  (11)人防、房管、地铁等管理部门和产权单位做好地下空间以及地铁的防倒灌工作。

  (12)在建工程必要时采取停工措施,保证在建工程及周边地区度汛安全。

  (13)河湖及库坝管理部门加强对堤防、坝体、闸涵的巡查,按照相关预案做好降低水位、提闸准备等工作。

  (14)国土、安监等部门及相关区县要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雨中巡查及群众避险工作。

  (15)其他区县、部门、单位按照防汛职责,做好所辖范围内防汛应急工作。

  4.5.2 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主任或授权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常务副主任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副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由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负责指挥,或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情况,与相关防汛分指挥部进行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和灾害天气预测;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及前期处置措施;

  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3)执行

  在一般防汛突发事件(iv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及时播发有关预警信息和防汛提示,提醒市民减少外出,提醒司机绕开积水路段,户外活动注意安全避险;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大面积积水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地铁、房屋等在建工程施工单位应暂停作业;

  城市河湖加大下泄流量,闸坝水位保证在汛限水位以下运行,其他重点河道、水库按照洪水调度预案运行。所在区县做好本地区受威胁群众的避险转移和生活安置;

  各产权单位保证排水泵站正常运行,及时进行排水口阻挡物清除工作;

  园林、市政市容、道路等部门加强巡查联动,及时清理倒伏树木、树枝、落叶等杂物;

  住建、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及时抢修漏雨房屋,排除低洼院落积水,组织群众避险;

  电力部门保障排水泵站、闸站等防汛重点部位外围电网(外电源)安全可靠运行;

  公交、铁路、地铁、航空等单位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车次、航班调整信息,增加运力,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国土、民政等部门及区县政府做好山洪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采矿区抢险和群众转移、安置工作;

  各专业抢险队伍服从统一调度,加强巡检,在第一时间内完成排除积水、道路清障、应急抢修等工作;驻京部队及武警部队做好抗洪救灾准备。

  4.5.3 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主管防汛的副市长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负责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与各相关防汛分指挥部立即会商,必要时与市应急指挥中心会商:

  由气象部门、国土部门提供实时天气情况、山地灾害监测信息,水务部门提供雨水情以及水库、闸坝、河道等工情信息;

  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灾情及抗洪抢险措施;

  由专家顾问组提出洪水调度意见、积滞水排除措施、抗洪抢险实施方案,对可能或已经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提出防御和群众避险方案;

  需泄洪时及时与下游有关省市进行会商。

  (3)执行

  在较大防汛突发事件(i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i级应急响应状态:

  各区县、各部门、各单位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命令,抓紧检查落实各项防范措施,必要时派出军地联合巡查组。发生险情、灾情区域属地政府,根据预案在规定时间内组织实施群众安全转移;

  各媒体、公共场所大型显示屏滚动播发防汛预警信息和避险提示;

  由于降雨对施工安全产生影响的工地一律暂停施工作业,市住房城乡建设委负责督促落实;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险情、灾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

  公路、铁路、航空等部门及时向媒体通报和发布客运信息,妥善安置滞留旅客;

  在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由北京卫戍区牵头,组织驻京部队参加抗洪抢险;

  民政、水务、商务部门和单位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卫生部门组织医疗队按规定时间到达现场,做好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工作;

  交通、公路、供电、通信等部门和单位提供抢险救灾的后勤保障;

  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官厅水库、密云水库及城市河湖等重点河道、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权限调度水利、防洪工程,加强防守巡查,及时控制险情;

  各专业防汛抢险队伍全力抢险。

  4.5.4 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级)的处置行动

  (1)指挥到位

  市委书记、市长或分管市领导在市防汛抗旱指挥中心或市应急指挥中心负责统一指挥。

  各防汛分指挥部的指挥在各自分指挥部负责指挥。必要时,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要求到达指定位置进行指挥。

  (2)会商

  根据需要,北京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与国家防总、海委、市应急委及相关指挥部开通异地会商系统。必要时,派应急通信车组织现场会商,进行动态播报。

  1)进行灾害天气分析,实时播报天气情况。

  2)由已经或可能发生险情区域的防汛分指挥部和相关部门汇报当前汛情、险情和灾情。特别是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应按《永定河流域防洪调度预案》规定执行,并由永定河防汛指挥部汇报当前河道水情、工情;由丰台、房山区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汇报分洪区内群众安全转移准备情况。

  3)由专家顾问组提出决策建议:

  提出城六区洪水调度意见和积滞水排除措施;如果地铁、人防工程出现大面积积水,专家顾问组要与市交通委、市民防局共同提出应急措施;

  提出重点河道、城市河湖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特别是针对永定河发生特大洪水,需启用小清河分洪区时提出永定河洪水分洪调度意见;

  提出水库洪水调度意见和抗洪抢险实施方案;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可能发生山洪、泥石流和采空区塌陷的地区和范围及处置措施;

  会同相关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提出应急排水、洪水调度方案以及避险措施。

  (3)执行

  在重大防汛突发事件(ii级)处置行动的基础上,本市各级防汛指挥机构进入i级应急响应状态:

  主流媒体及时、准确报导汛情、灾情和抗洪抢险工作,主 动引导舆论,维护社会稳定;

  公安、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负责发生险情地区的治安秩序维护和交通疏导。必要时,采取交通管制措施;

  各区县、各相关单位做好群众的转移、救援、安置工作;。

  驻京部队全力投入抗洪、救灾、抢险工作;

  民政、水务、商务等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将所储备的抢险物资如数送达指定地点;

  重要河道、重要水库、城市河湖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实施洪水调度。并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分洪、扒口、口门封堵;

  按照国家防总启用小清河分洪区的命令,丰台区、房山区政府在规定的时间内将分洪区内的群众转移。供电、供气、输油、通信、铁路等部门和单位对所辖设施、设备做好抢护工作。商务、民政、卫生、交通等部门和单位做好运输车辆、抢险物资、救生器材、生活必需品、伤病员救治和卫生防疫等保障工作;

  水库需要加大泄量或控制水位时,相关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要求实施安全泄洪;当水库需要实施非常溢洪时,水库防汛指挥部按照命令,在指定的位置、时间和范围实施非常溢洪。

  4.6现场指挥部

  当发生较大、重大或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时,需成立现场指挥部,现场指挥部应由以下组成:

  4.6.1技术组:由市水务局牵头,专家顾问组指导,主要负责提供灾害性天气预报,提出洪水预报意见和洪水调度、积滞水抢排、抗洪抢险技术方案,组织灾情核查评估等。

  4.6.2物资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储备和调运。

  4.6.3抢险组: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牵头,主要负责承担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下达的抢险任务。当驻京部队参加抢险时,由北京卫戍区组织协调,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4.6.4救灾组:由市民政局牵头,主要负责安置灾民,救治防疫,维护社会治安秩序,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供应,保障通信畅通,提供抗洪抢险资金保障。

  4.6.5 宣传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主要负责按照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组织新闻单位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方式实时发布汛情、灾情,进行抗洪抢险新闻报道,动员全社会力量参加抗洪救灾。

  4.7响应升级

  4.7.1需要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进入紧急防汛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建议,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

  4.7.2因事态发展,超出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的处置能力,需要更多的部门和单位参与处置时,应以市应急委名义,组织协调本市其他专项应急指挥部及有关部门、北京卫戍区、武警北京市总队、周边相关省区市参与处置工作。

  4.7.3突发事件超出本市控制范围时,需要国家或其他省市提供援助和支持时,依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办理。

  4.7.4在防汛突发事件需要国际社会援助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向市应急办上报,由市应急办与市政府外办、市外宣办密切配合,以市政府名义与外交部联系,并按照有关规定,由指定机构向国际社会发出呼吁。

  4.8社会动员

  4.8.1出现洪涝灾害后,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可根据事件的性质和危害程度报市应急委,经市政府批准,对重点地区和重点部位实施紧急控制,防止事态及其危害的进一步扩大。

  4.8.2必要时,可通过市、区县政府广泛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防汛突发事件的处置,紧急情况下可依法征用、调用车辆、物资、人员等,全力投入抗洪抢险救灾。

  4.9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

  4.9.1防汛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和新闻报道工作,应严格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及本市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相关规定,在市委宣传部、市应急办的管理与协调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9.2较大以上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后,或发生在重点地区、特殊时间,或可能演化为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立即向市应急办上报,并向市委宣传部通报相关情况。在市委宣传部的组织、协调下,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应指派专人负责新闻报道工作,起草新闻发布稿和灾情公告,及时、准确报道防汛突发事件信息,正确引导舆论导向。

  4.9.3对于可能产生国际影响的防汛突发事件,对外报道工作应在市委宣传部、市外宣办、市政府外办的共同组织下,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具体负责。

  4.10应急结束

  4.10.1防汛突发事件处置工作已基本完成,次生、衍生和事件危害被基本消除,应急处置工作即告结束。

  4.10.2一般和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宣布应急结束。

  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或市应急办提出建议,报请分管市领导或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后,由启动相应应急响应的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或市应急委宣布应急结束;必要时,应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应急处置结束的消息。

  4.10.3经市应急办报请市应急委主要领导批准,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依法宣布本市或有关区域解除紧急防汛期,并及时通过新闻单位向社会发布解除紧急防汛期的消息。

  5 恢复与重建

  在市应急委统一领导下,由市政府相关部门和区县政府组织实施恢复与重建工作,做好灾区生活供给、卫生防疫、救灾物资供应、治安管理、学校复课、水毁修复、恢复生产和重建家园等善后工作。

  5.1灾后救助

  5.1.1民政部门负责受灾群众生活救助。应及时调配救灾款物,组织安置受灾群众,搞好受灾群众临时生活安排,组织受灾群众倒塌房屋的恢复重建,保证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房住、有水喝、有医疗,切实解决受灾群众的基本生活问题。

  5.1.2卫生部门负责调配医务技术力量,抢救因灾伤病人员,对污染源进行消毒处理,对灾区重大疫情实施紧急处理,防止疫病的传播、蔓延。

  5.1.3 当地政府应组织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污染物进行清除。

  5.2抢险物资补充

  针对当年防汛抢险物资消耗情况,按照分级筹措的要求,及时补充到位。

  5.3水毁工程、设施修复

  5.3.1 对影响当年防汛安全的水毁工程,应尽快修复。

  5.3.2对其他遭到毁坏的防洪水利工程、市政设施、交通、电力、通信、供油、供气、供水、排水、房屋、人防工程、跨河管线、水文设施等应尽快组织修复,恢复功能。

  5.3.3对城市道路(立交桥)等积水点的治理列入下一年度应急度汛工程计划,采取挂账督办制度,保证按期完成。

  5.3.4 所需资金由市、区县发改委、财政部门按照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别安排。

  5.4灾后重建

  各相关部门应尽快组织灾后重建工作。灾后重建原则上按照原标准恢复。

  5.5保险与补偿

  受灾地区所投保的水毁设施、设备、居民的生命财产损失由保险公司及时进行核实、理赔。

  依照有关紧急防汛期规定征用或调用的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等,在汛期结束后应当及时归还;造成损坏或者无法归还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者作其他处理。

  5.6调查评估

  5.6.1对一般、较大防汛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组织相关部门、有关单位、相关区县应急委、重点地区管委会实施。对重大、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报请市应急委进行调查评估。

  5.6.2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根据事件的具体情况,组建调查组,并聘请有关专家参与。

  5.6.3调查组需对防汛突发事件发生的原因、过程和损失,以及事前、事发、事中、事后全过程的应对工作,进行全面客观的调查、分析与评估,提出改进措施,形成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报告,并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无具体规定的,一般应在60日内完成;特殊情况下,经市应急委批准,期限可适当延长。

  5.6.4有关法律、法规或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防汛突发事件调查评估工作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6 应急保障

  6.1 指挥系统技术保障

  建立和完善防汛应急指挥技术支撑体系,以满足各种复杂情况下指挥处置防汛突发事件的要求。主要包括:指挥通信系统、指挥调度系统、信息采集系统、信息报告系统、信息发布系统、分析决策支持系统、视频会议系统等。

  6.2 气象保障

  市气象局加强对降雨天气特别是极端降雨天气监测和预警的技术研究,加密气象监测站点,提高监测预报水平和服务质量。

  6.3 应急队伍保障

  本市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依法参加防汛抢险的义务。全市专业抢险队伍主要包括:

  6.3.1 区县抢险队伍

  各区县成立防汛抢险队伍,由各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主要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防汛抢险。

  6.3.2市级抢险队伍

  城市道路排水抢险专业队由排水集团、市政养护集团、公联公司、首发公司、首高发、环卫集团、城建集团、自来水集团等组成,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调动。

  驻京部队抗洪抢险专业应急救援队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批准后调动。

  其他专业抢险队由市公安局、市水务局、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国土局、市民防局、市园林绿化局、市公安局消防局、市电力公司等单位组成。由各单位负责调度,必要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调度。

  6.3.3依据《军队参加抢险救灾条例》规定,在险情、灾情紧急的情况下,地方人民政府可以直接向驻军部队提出救助请求,驻军部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驻军部队发现紧急险情、灾情也应当按照规定立即实施救助,并向上级报告。

  6.4 通信保障

  6.4.1本市各通信运营部门都有依法保障防汛信息畅通的责任,对防汛信息必须优先、快捷、准确传递。

  6.4.2市通信局负责协调、组织、指挥各通信运营部门对各级防汛机构日常和应急通信提供保障工作。

  6.4.3 市和区县防汛抗旱指挥机构应依托现有资源,合理组建防汛专用通信网络,确保信息畅通。

  6.4.4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相关单位在进入汛期后,应确保防汛指挥调度系统的有效沟通,应使用800兆电台、手机、电话、对讲机、网络平台等通信工具进行信息交流,并保持24小时畅通。

  6.4.5出现防汛突发事件后,通信部门应启动应急通信保障预案,迅速调集力量抢修损坏的通信设施,保证本市防汛和抢险救灾通信畅通。及时调度应急通讯设备,为指挥中心和现场指挥提供通信保障。

  6.4.6在紧急情况下,应充分利用公共广播和电视媒体等手段发布信息,通知群众快速撤离,确保人民生命的安全。

  6.5 交通运输保障

  6.5.1运输保障

  (1)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市公交集团、市地铁运营公司、市祥龙公司、京港地铁公司配合,建立健全公共交通线路规划和防汛突发事件交通保障制度。

  (2)由市交通委牵头,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配合,为防汛应急救援工作提供畅通的交通通道、充分的运输工具等交通保障条件。

  (3)市交通委、市市政市容委、北京铁路局、民航华北管理局和相关区县政府等相关单位根据各自职责组织抢险队伍、尽快恢复水毁城市道路、公路、高速公路、铁路、空港和地下管线等有关设施,保障交通线路的畅通。必要时,可紧急动员和征用其他部门及社会的交通设施装备。

  (4)轨道交通运营单位视降雨及现场实际情况组织人力在地铁口、场站口码放挡水设施、设备、器材等,防止雨水倒灌。

  6.5.2雨天道路保障

  (1)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根据汛情预警信息及现场情况,组织指挥市政、公联、首发等路权单位及时疏导交通,维护交通秩序。必要时提供警车带道,确保抢险车辆优先通行。

  (2)加强对驾驶员的安全行车宣传。雨天造成交通阻塞或断路,行驶车辆要服从民警指挥。

  6.6 物资保障

  6.6.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建立防汛应急救援物资储备制度,加强对储备物资的管理,防止储备物资盗用、挪用、流失和失效,对各类物资及时予以补充和更新;相关部门建立与其他省区市物资调剂供应渠道,以备本市物资短缺时,可迅速调入。

  6.6.2 市、区县和街道(乡镇)三级应建立防汛抢险装备和器材的储备,采取“平战结合”的原则,配备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及器材,建立相应的维护、保养和调用等制度。大型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装备,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与相关企业签订应急保障服务协议,以政府资助、合同、委托等方式,每年由政府提供一定的设备维护、保养补助费用,保障各类防汛突发事件的抢险和救援。

  6.6.3重大和特别重大防汛突发事件发生时,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统一组织协调,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委、市民政局负责组织、协调灾民安置、应急救援物资的储存、调拨和紧急供应;市卫生局负责组织灾区卫生防疫和医疗救治;市市政市容委、市水务局、市农委、市商委、市电力公司、北京祥龙公司、市自来水集团等部门和单位掌握本市生活必需品市场的总需求及储备库存、经营库存、生产能力和销售、价格的变化情况,保障水、电、气供应及生活必需品的供应。

  6.7 应急避险保障

  6.7.1 各级政府负责防灾避险规划、应急避险预案的编制及落实工作。

  6.7.2城六区危旧房、低洼院落按照属地负责原则,做好宣传教育、抢险抢修、避险转移。

  6.7.3山区县受山洪泥石流威胁的区域,按照“七包七落实”责任制的要求做好群众的应急避险安置。

  6.8 资金保障

  6.8.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日常运作和保障、信息化建设等所需经费,列入部门预算,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保障。

  6.8.2根据《北京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北京市应对突发事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防汛应急资金纳入我市应急资金保障体系,按规定的审批流程使用。

  6.9技术开发与储备

  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依托首都科研机构,建立防汛应急管理相关技术开发体系,加强应对防汛突发事件技术支撑体系研究;重点加强智能化防汛应急指挥通信、辅助决策、特种救援等技术装备的研制工作,提出科学配备方案。

  6.10法制保障

  6.10.1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期间,市和区县政府根据需要依法制定和发布紧急决定和命令。

  6.10.2 在防汛突发事件发生、延续和善后阶段,市政府法制办按照市政府的要求对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提供法律意见。

  6.10.3 市和区县政府作出防汛应急突发事件的决定、命令,应当报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备案;防汛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当向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作出专项工作报告。

  7 宣传教育、培训和应急演练

  7.1 宣传教育

  7.1.1市、区县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制定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教育培训计划,编制应对防汛突发事件的应急手册,增强市民防汛意识。对危旧房、低洼院落、地下空间、库坝地区、泥石流易发区、采空区等重点区域的居民加强针对性宣传教育,掌握应急避险基本技能。

  7.1.2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等媒体,在做好防汛、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宣传的同时,要加强对实时汛情的滚动播报,做好舆论导向工作。

  7.2 培训

  7.2.1 依照分级负责的原则,由各级防汛指挥机构统一组织培训。

  7.2.2 培训应做到合理规范课程、考核严格、分类指导,以保证培训质量。

  7.2.3培训应结合实际,采取多种组织形式,定期与不定期相结合,每年汛前至少组织一次培训。

  7.3应急演练

  7.3.1各级防汛指挥机构应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处置能力。

  7.3.2专业抢险队伍必须每年针对当地易发生的各类险情有针对性地进行防汛抢险演练。

  7.3.3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负责组织由多个部门参加的联合专业演练,通常应2~3年举行一次。

  8 附则

  8.1 名词术语、缩略语的说明

  汛期:汛期是指江河中由于流域内季节性降水、融冰、化雪,引起定时性水位上涨的时期。汛期往往是一年中降水量最大的时期,容易引起洪涝灾害,因此是防汛工作的关键期。北京的汛期是每年6月1日至9月15日。

  紧急防汛期:当江河、湖泊的水情接近保证水位或者安全流量,水库水位接近设计洪水位,或者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时,有关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防汛指挥机构可以宣布进入紧急防汛期。在紧急防汛期,防汛指挥机构根据防汛抗洪的需要,有权在其管辖范围内调用物资、设备、交通运输工具和人力,决定采取取土占地、砍伐林木、清除阻水障碍物和其他必要的紧急措施;必要时,公安、交通等有关部门按照防汛指挥机构的决定,依法实施陆地和水面交通管制。

  特大暴雨:一般指24小时降雨量在200mm以上的降雨。

  强降雨:一般指1小时降雨量在20mm以上的降雨。

  极端降雨天气:小时降雨超过70mm的天气。

  山洪:指山区小流域由降雨引发的突发性、暴涨暴落的地表径流。

  主要河系: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拒马河、大石河和河。

  重点河道:指永定河、潮白河、北运河及城区水系主要河湖。

  重要水库:指官厅、密云、怀柔、海子、十三陵等大中型水库。

  防洪工程设施发生重大险情:指水库垮坝、河道堤防决口、闸门失控倒塌等。

  防洪标准:指防洪设施应具备的防洪能力,一般用可防御洪水相应的重现期或出现频率表示,如百年一遇、50年一遇等,反映了洪水出现的几率和防护对象的安全度。

  积水点:道路排水无下游、无排水设施或河道排洪能力不足顶托形成的排水不畅路段为积水点。

  滞水点:降雨强度超过标准或超过道路排水设计能力所形成的短时积水点为滞水点。

  七包七落实:区县干部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 村干部包户、党员包群众、单位包职工、学校包学生、景区包游客;落实转移地点、转移路线、抢险队伍、报警人员、报警信号、避险设施、老弱病残等提前转移。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8.2 奖励与惩罚

  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对在防汛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中表现突出或做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对因工作失误造成损失,或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延误防汛突发事件处置,造成重大影响的,要会同相关部门,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3 预案管理

  1)预案制定

  本预案由北京市人民政府负责制定,由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负责解释。参照本预案,结合各自实际情况,各区县政府、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制定本地区、本领域防汛应急预案,并向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备案。其中,各区县防汛应急预案需经市防汛抗旱应急指挥部审查同意,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2)预案修订

  随着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机构调整或防汛形势的变化,以及应急处置过程中和各类应急演练中发现的问题,适时对本预案进行修订,一般情况下每3年修订一次,特殊情况下及时给予修订。修订后的防汛应急预案按原程序报批。

  3)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原《北京市防汛应急预案(XX年)》同时废止

  防汛应急预案 篇11

  一、预防预警及信息报告

  1、预警预防防汛的预警,以上级的.通知为主,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发布的信息为辅,具体由村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负责接收,要求平时每天不少于1次,汛期要随时接收和关注。

  村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在接到相关预警信息后,报村应急协调小组组长,并且经同意后发布,通知相关的小分队和村居民做好防暴雨、防汛准备。村后勤保障小分队需要按要求准备好食品、药品和有关物资器材设备。村保安巡逻小分队要再次进行隐患排查,及时查漏补缺,确保万无一失。

  2、信息报送村信息联络小分队队长在获知相关预警信息后,必须在第一时间报告村应急协调小组组长,根据组长指示,将此信息迅速通报给辖区信息联络员,并在30分钟内将布置落实情况报镇乡镇急办。

  二、应急处置

  1、灾前村应急协调小组组织应急救援力量进入应急工作状态。按照村应急管理责任分工,分区负责各楼道、各户排除安全隐患。

  村后勤小分队负责对抢险物资、工具、用品进行详细检查,确保备足和性能良好;对生活物资进行购置和清点,确保村居民吃、穿、住等必要生活条件得到保障。

  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检查和关闭所有门窗,疏通沟渠、地漏等排水设施,检查、消除各类建筑物、场所安全隐患,确保居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灾害可能威胁居民生活的,必须组织转移安置。

  村信息联络小分队负责公布并畅通紧急联系电话,随时关注电台、气象台站有关预报信息,及时向居民通报情况。

  村保案巡逻小分队进行警戒巡逻,维护村生活秩序。

  村应急协调小组立即研究部署救灾工作和应急措施,经确定后协调有关部门迅速实施。

  2、灾中村抢险救灾小分队和保安巡逻小分队在保证安全情况下进行巡查,随时救援危险境地人员。

  3、灾后村各小分队立即检查、核实受灾情况,统计、汇总相关信息,及时上报村应急协调小组组长。

  村信息联络小分队根据村应急协调小组要求,按损失大小、困难程度、救助情况分门别类登记造册,如实向乡镇应急办报告灾情。

  村医疗服务小分队负责对伤亡人员进行初步抢救和处置,并做好卫生防疫工作,防止疫情发生。

  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组织救灾款物,随时发放救灾物资,确保及时到位。

  村保安巡逻小分队负责设置警戒区域,加强巡逻执勤,维护现场秩序。

  村抢险救灾小分队负责对受损建筑物和相关设施进行紧急抢修。

  三、后期处置

  1、善后处理接到上级防汛应急结束信息后,村应急行动响应结束。村应急协调小组及时组织村居民和有关群众恢复生产、生活秩序:对村环境卫生进行清理打扫;对受灾地域进行消毒防疫;组织疏散居民安全返回;对村树木、临时设施、电源线路和排水系统等进行检查,排除存在的险情或隐患;逐户上门进行受灾情况登记,统计汇总,经村书记签发后上报乡镇政府。

  2、调查评估由村后勤保障小分队负责对暴雨、洪灾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进行调查统计,交村信息联络小分队,根据要求逐级上报。同时,村居委会负责对事故的预防预警、组织指挥、应急求援等处置工作进行全面总结评估,并结合实际工作提出对预案的修订意见和要求。

  防汛应急预案 篇12

  一、编制目的

  当洪汛到来时应急救援人员能够第一时间赶到施工现场,及时控制和消除施工过程中洪涝灾害的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避免或最大程度上的降低施工设备、物质、及在建既有工程的损害。

  二、指导思想

  坚持“以防为主,防抢结合”,的防汛方针,确保  三、工作目标

  强化汛期防护,消除或降低洪汛灾害事故,确保汛期安全施工。

  四、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

  1、组织机构项目部防洪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组长:王玉平副组长:刘长庆李际兵组员:各部门负责人及施工段工长

  2职责:

  (1)组长:负责事故的决策和全面指挥,调动各工区的救援人员、设备、物质等资源。

  (2)副组长:协助组长工作,负责事故现场的'具体指挥,组织相关人员尽快赶到现场,组织指挥救援工作。

  (3)应急行动组:接到现场报警通知以后,第一时间向应急救援小组组长汇报事故概况,并通知各组应急负责人做好应急出发准备工作。

  (4)疏散引导组:负责现场警戒、维护秩序、疏导现场闲杂人员及疏导交通,引导救援人员、物资车辆、设备进入救援现场,保护好现场。

  (5)现场技术组:制定抢险方案并进行论证,组织现场救援人员落实施救措施。

  (6)物质设备车辆保障组:组织好救援物质、设备、车辆的进场施救,协助抢险人员对设备进行维护,对抢险现场进行组织、协调、指导。

  (7)救护组:负责现场受伤人员的紧急护  五、应急物资的准备、维护、保养。

  (1)应急物资的准备:现有的施工机械如挖掘机、装载机、抽水机、发电机、以及木板、钢管、槽钢、方木、铁丝、麻袋、碎石、黄沙等急救物资。

  (2)各种急救物资要配备齐全,并加强日常管  六、预防措施

  1、各施工段负责人在项目经领导小组的领导下,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状况编制防洪防汛应急预案,配备各种应急物资、设备、人员,发现汛情以后立即采取措施组织人员按预案进行实施。

  2、项目部负责人应时刻关注当地天气,并建立完善的汛期洪水预警机制,做到早预防、早预报,提前督促物资部门做好救援物质、设备人员的调配组织工作。

  3、接到有关洪汛紧急警报通知以后,防洪防汛领导小组的全体人员应立即召开会议,并组织项目经  七、应急响应

  1、一旦发现洪汛险情,值班人员应立刻通知附近施工人员和附近村民,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项目部防汛防洪应急小组组长,领导小组组长接到险情以后立即报告上级管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立即赶往救援现场,并有序地组织施工现场的救援工作。成立现场指挥部,救援总指挥立即组织工程队负责人及记住人员对状况进行分析,并立即采取措施保护施工便道畅通、疏通道路的侧沟、并对是否疏散下游居民和施工设备、撤离施工人员、是否需要疏通下游河道做出正确决定。

  必要时向当地政府有关部门,以求得援助和指导,并及时向监领导报告。

  同时应组织全体抢险人员根据灾害事故状况的特点,实施有效的应急措施,争取短时间内,努力将损失、不利因素降至最小程度或消除。

  八、回复生产及应急抢救总结

  1、抢险救援结束后,项目负责人写出《灾害状况分析报告》,并组织相关人员评审该应急救援预案的适应性,部分条款不适应则予以修订。

  2、组织建立单位、业主等相关单位召开恢复生产会,对水涝灾害事故发生的原因进行分析,确定恢复生产应采取的质量、安全、环保等施工措施。

  防汛应急预案 篇13

  1、总则

  1.1编制方针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认真做好汛期预警、预报、预防工作,严格落实应对自然灾害的各项措施,事先做好全面预防准备等各项工作。

  1.2编制目的

  为确保驻地监理办在雨季汛期期间,能够及时有效地进行防洪防汛隐患治理和应急救援工作,从而最大限度地保护人身安全及财产不受损失,保证施工生产安全顺利进行,特制订本应急救援预案。

  1.3编制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科学防洪,以防灾减灾为中心,努力实现从应对洪灾向预防控制转变,不断提高防洪减灾的防御能力及救灾水平。

  (2)把人的生命安全和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作为应急抢险救援首要任务。

  (3)本预案的制定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以明确应急救援机构职责,落实应急处置责任,健全完善应急体系为核心。

  (4)以防洪防汛安全为首要目标,实行“安全第一、常备不懈、预防为主、放抗结合”的原则。

  1.4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等法规条例,结合项目现场施工实际,制定本预案。

  为保证我监理部汛期的安全产工作落实到实处,提高监理部对洪涝灾害的应对能力,结合监理部实际情况,特制定此防汛应急救援预案。

  制定应急救援预案的目的是采取积极有效的防御措施,把洪水灾害的影响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以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

  2、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组 长:曹均华

  副组长: 田仁祥 肖廷明

  组 员:项目部全体管理人员

  监理部防汛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设紧急联络员一名,负责紧急事务的联络工作。

  3、防汛应急救援小组职责

  3.1加强防汛宣传,有组织、有计划开展防汛知识教育,不断提高监理人员的防汛减灾意识。

  3.2完善防汛工程措施和非工程防御体系。

  3.3及时与水利、气象部门联系,密切掌握雨情、水情、工情、灾情等防汛信息,做到“早预防、早防范”。

  3.4制定防御不同类型洪水预案,研究洪水调度和防汛抢险最优决策方案。依据预案进行救援演练。

  3.5、经常巡视工地,及时对高边坡、易被洪水冲刷等危险地段加强巡查,及时对防护措施进行加固。

  4、现场应急救援职责

  应急小组负责防汛现场应急的协助指挥工作,进行应急任务分配和人员调度,有效利用各种应急救援资源,保证在最短时间内完成对事故现场的应急行动。

  4.1发现汛情后,应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救援,同时以最快的'方式报告并报监理部防汛应急救援小组,如发生人员伤等,应第一时间报救援小组并打电话给120急救中心请求救助。

  4.2立即组织人员开展抢救伤员和排除险情,力求将损失减少至最低程度。

  4.3协调指挥调动工地现场的一切所需的应急救援排除物资和人员参与抢险救援,确保救援工作在统一指挥下有序地进行。

  4.4安排专人做好善后处理工作,使各级人员都受到防汛教育,在切实做好预防措施和确保安全的情况下,上报有关上级部门,争取尽快恢复工地的正常生产。

  5、应急救援程序及措施

  5.1洪涝灾害发生后,要立即向全体人员发出警示信息,现场监理人员应立即报告监理部防汛应急救援小组。

  5.2防汛应急救援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组织人员,按事前制定路线迅速撤离。

  5.3若汛情严重,应立即向业主及主管单位汇报,同时向专业救援队伍求助,全力配合救援队伍进行抢救。

  5.4疏通救灾现场道路,保证救援工作顺利进行;疏散人群到安全地带。

  5.5截断电源、可燃气体(液体)的输送,防止其他事故发生。

  5.6在急救过程中,遇到威胁人身安全情况时,应首先确保人身安全,迅速组织脱离危险区或场所后,再采取救援措施。

  5.7险情过后,防汛救援小组组织人员排除隐患,恢复生产。

  防汛应急预案 篇14

  为切实做好汛期的环境卫生管理工作突发事件的防范应对工作,确保城市环境卫生工作顺利开展,最大程度减少可能造成的损失,做到环卫防汛应急工作处置规范有序,依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和临沂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的`有关部署,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河东区环卫处置应急工作预案。

  一、机构设置

  成立环境卫生防汛应急工作指挥部:总指挥:沈长川

  直接责任人:王洪晓

  许维杰

  成员:潘学明、赵秋英、王永立、王金娟、何相广、陈玉龙范、秦利国

  二、责任划分

  以凤凰大街为界,以北所有路段由王洪晓负责;以南所有路段由许维杰负责。其他路段环卫防汛责任具体划分为:东兴路全段由赵秋英负责;三和东街、东夷大街、人民大街由陈玉龙负责;凤凰大街、解放东路、金雀山东路由何相广负责;八条背街小巷由王金娟负责;温泉路全段由范强负责;兰亭路、孝友路、李公街由潘学明负责;华龙路、龙山路、皇山路由王永立负责;华阳路、正阳路由秦利国负责。

  三、人员及车辆工具配备

  区环卫所10名工作人员组成应急中队,区环卫所组织城区主要道路的30名环卫工人组成应急处置分队。环卫所清运队2台洒水车,1台吸粪车,1台压缩车,1台翻斗车,1台叉车(配备垃圾箱)组成应急车辆中队。环卫所应急中队配备清洁工具10套,应急处置分队配备清洁工具30套。

  四、工作方法和要求

  工作方法:采取分批次、保重点、人机配合、机械和化学方法并举的办法,确保城市重点道路的卫生保洁,要密切关注道路卫生情况,出现垃圾及时组织清理,道路两侧的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要按照门前“五包”责任制规定,清扫门前垃圾。根据天气状况和道路实际情况,做好垃圾清理和垃圾清运方案。

  要求:所有人员24小时开机,保持通讯畅通,做到随叫随到。应急车辆中队随时待命,洒水车、吸粪车将车清空,所有车辆要保持车况良好,接到命令后10分钟内赶到现场。

  五、保障措施

  1、密切关注天气情况,提前预测可能出现的降水量大小及次生灾害等。

  2、广泛宣传发动,强化社会参与意识。采取得力措施,发动职工参与,担负保洁任务的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做好保洁工作。

  防汛应急预案 篇15

  最大限度地减轻汛期洪涝灾害对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的危害,高效有序地开展防汛抢险救灾工作,保障我校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顺利进行,根据国务院机关事务管理局文件(国管办房地[20xx]22号)《关于进行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安全检查做好20xx年房屋防汛工作的通知》以及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委员会和市防汛指挥部统一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预案。

  一、防汛工作指导思想

  我校防汛工作,在上级领导部门和北京市防汛指挥部门统一领导下,按照“安全第一、常备不懈、以防为主、救助为辅”的方针,切实做好防汛前的准备工作。在发生汛情时,实行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团结协作、全力抢险的防汛工作原则,组织全校人员和力量,做好防汛自救工作,努力减轻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损失。

  二、防汛工作组织机构

  1、学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校防汛的组织和领导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常务副校长李志祥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杨宾、副校长赵显利

  小组成员:校办、党办、宣传部、保卫部、学生工作部、团委、校工会、研究生院、教务处、科技处、人事处、财务处、实验室设备处、基建处、后勤管理办公室、校医院、总务后勤部、膳食部、老干部处、居管会等部门行政第一负责人组成。

  2、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

  学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在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防汛工作办公室设在校长办公室。

  主任:校办主任姚利民

  副主任:党办主任王文生

  防汛工作办公室电话:

  3、学院和机关部门防汛工作小组

  各学院和机关党委、直属单位党委、后勤集团党委、产业党总支所属系统以及校团委设立相应的防汛工作小组,负责本单位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学院和机关各部门系统的防汛工作小组组长由行政或党的第一负责人担任。

  4、校防汛抢险队

  成立校防汛抢险队,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抢险队由有关部门领导、技术人员和总务后勤部的修缮、水、电、气、通信部门的技术人员和工人等50人组成。

  校抢险队队长:后勤集团党委书记李盼兴

  副队长:修建装潢中心主任刘树琛、能源动力中心主任王卷敏

  5、学生防汛抢险队

  成立学生防汛抢险队,执行防汛工作中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学生防汛抢险队由各学院的学生50人组成。

  学生抢险队队长:学生工作处处长刘明奇

  副队长:团委书记张启鸿

  6、防汛救护队

  成立校防汛救护队,负责防汛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置工作。救护队由校医院领导和医护人员15人组成。

  救护队队长:校医院院长成筱鹏

  副队长:校医院副院长潘晓平

  7、防汛治安保卫组

  成立校防汛治安保卫组,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治安保卫组由保卫处领导、工作人员和保安人员组成。

  治安保卫组组长:保卫处处长李汉军

  副组长:保卫处副处长刘景胜

  8、防汛后勤保障组

  成立校防汛后勤保障组,负责救灾物资、救灾人员、伤病员的运送转运工作和生活保障工作。后勤保障组由校办、后勤管理办公室、团委、居管会、总务后勤部、膳食部等部门人员组成。

  后勤保障组组长:后勤管理办公室主任巫后新

  副组长:总务后勤部主任蔡本睿、膳食部主任张书信

  三、组织机构职责

  1、防汛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①执行上级领导和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传达上级防汛工作指挥部门发布的汛情预报、指示、通知、通告;

  ③全面掌握和部署学校防汛工作的准备情况和进展情况,对各部门的防汛工作进行检查、督促和指导;

  ④召集有关部门对汛情形势进行研究和分析,做出决策,交有关部门执行。

  2、防汛工作办公室职责

  ①在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负责全校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②宣传上级防汛工作指示精神,普及防汛科学知识和救生基本常识,宣传和报道防汛工作中的先进事迹;

  ③建立健全学校防汛救灾各项制度、办法和工作程序;

  ④负责学校防汛救灾基本数据的统计汇总工作;

  ⑤负责与上级防汛救灾指挥部门的联系、联络工作,并开展防汛救灾情况的收集、上报工作;

  ⑥传达上级发布的汛情预报、命令、指示、通知、通告;

  ⑦根据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和安排,及时下达领导小组做出的各项决策;

  ⑧现场监测灾情和抢险救灾工作的进展情况;

  ⑨统一安排、调运抢险救灾的物资设备和人员;

  ⑩负责接待上级领导的视察、检查及群众来访。

  3、学院和机关各部门防汛工作小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下达的任务;

  ②负责本单位的防汛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③负责制定本单位的防汛工作应急预案,做好本单位安全保卫工作;

  ④按照校防汛领导小组安排和布置,做好本单位人员和学生的宣传工作,掌握和稳定群众情绪,不信谣传,并及时向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工作进展情况;

  ⑤搜集和掌握有关防汛、汛情等方面的资料,并及时向校防汛工作办公室汇报。

  4、校防汛抢险队职责

  ①落实和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具体工作和紧急任务;

  ②负责全校房屋、设施的抢险和安全工作;

  ③排除险情,救护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④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⑤在汛期确保排水道路的通畅,确保水、电、气、通信的安全运行;

  ⑥负责日常的汛情、灾情监测和检查工作。

  5、学生防汛抢险队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配合学校做好学生生活区的抢险和安全工作,执行学校的其他抢险救灾任务;

  ③救护和转送受伤人员,搜救失踪人员;

  ④参加抢救国家财产、文物、机要档案资料等。

  6、防汛救护队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负责组织防汛救灾现场人员的救护和伤、病人员的转送和安置工作;

  ③负责全校的消毒、食品检测、水源净化等工作,预防传染病的.发生及蔓延;

  ④负责组织急救药品、医疗器械的供应;

  ⑤巡回检查教学区、住宅区、学生生活区、小学、幼儿园等地区和单位,发现伤、病人员和疫情立即上报,并实施救治和进行防疫。

  7、防汛治安保卫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全校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确保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③加强巡逻、警戒,维护和管理全校的治安工作;

  ④加强易燃、易爆、有毒等物品及重要部门和危险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

  ⑤维护校内交通秩序,组织消防力量以备急需;

  ⑥积极配合公安部门维护社会治安,打击在防汛救灾期间的违法犯罪活动,消除社会不安定因素。

  8、防汛后勤保障组职责

  ①执行校防汛工作办公室布置的工作和任务;

  ②在汛期负责车辆的调配以及救灾物资、救灾人员的运送和伤病员的转运、安置工作;

  ③做好抢险队伍的生活保障工作;

  ④储备一定数量的粮食、食油等生活必需品和抢险救灾物资,在汛期做好全校的生活保障、供应工作。

  ⑤做好饮食卫生安全工作,防止群体性疫病的发生。

  四、防汛重点部位

  校内的能源、通讯、金融(银行、财务处)、食堂和餐饮点、超市和商业网点、人防工事、涉密部位及有关教学科研设备和各种生活设施、城内平房为防汛重点单位和地区。

  五、防汛主要任务

  1、汛前做好防汛调查和普查工作,对学校的防汛现状要做到心中有数。

  2、对存在问题和隐患的危险房屋、施工工地、各种管线、人防工事、各种设施,要责令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消除隐患,达到安全渡汛要求。不能马上进行整改的,要制定一个在?醒辞榈那榭鱿碌挠狈桨负痛胧?

  3、在每年汛期前要对防汛队伍进行培训,抢险、救护人员要掌握一定的抢险、救护知识和自身防护技能。

  4、做好防汛抢险物资、工具的准备和储备工作,特别是生活急需用品和油料储备要充足,以保证教学、科研工作和学生、教职工的生活在汛期的正常运行。

  5、通信部门要对通信设施和线路进行维护和检修,以保证在汛期通信线路的畅通。

  6、在上级主管部门和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部署下,宣传部门要做好防汛知识和汛情的宣传工作。要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大力宣传防汛、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7、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迅速部署和指挥全校的防汛救灾工作,并保持与上级主管部门的联系,随时将灾情及救灾工作情况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8、在汛期,要及时向全校教职工发布汛情和防汛要求,做好防汛宣传工作,发动教职工、学生和居民积极参与,进行自救和互救。对危险地区的设备、国家财产和居民进行转移疏散,并做好安置工作。

  9.在汛期,要做好群众工作,稳定社会情绪,防止和制止汛情的误传、谣传。

  六、要求

  1、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和防汛工作办公室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2、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防汛通知后,学院和机关各部门防汛工作小组进入24小时值班制度。

  3、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外出必须请假。

  4、值班人员要认真做好值班记录,掌握最新防汛情况。在接到上级主管部门的紧急通知或遇到紧急险情时,应及时向校防汛工作领导小组汇报。

  5、及时准确发布各种防汛救灾信息,不得瞒报、漏报。

  6、大力宣传防汛救灾知识,发动群众积极参与防汛救灾工作。

  7、抢险队、救护队、治安保卫组在接到防汛指令后,必须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

  8、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及时准确地向上级汇报我校防汛工作的进展情况。

  七、附则

  1、对防汛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先进集体和个人,学校将给予表扬和表彰,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2、在防汛工作中,因玩忽职守者、不遵守法律法规和防汛救灾纪律的,学校将依法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理。使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造成损失的,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追究其刑事责任。

  3、在防汛救灾工作结束后,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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