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11 09:55:15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管理制度【必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公司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公司管理制度【必备】

公司管理制度1

  经董事长批准,现将《XXXXX科技有限公司管理制度》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贯彻落实。

  1、为了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各级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含试用期员工和临时工),特殊岗位制度另行规定。

  员工编织:公司各部门用人实行定岗、定编、定责、定员、定薪管理办法。

  各部门根据企业发展战略结合本部门用人需求情况,部门需要增加用人的,必须填写增编计划或补员申请,经公司领导逐级审批后,交报办公室人事部门备案,再进行统一招聘。公司招聘录用员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进行。各部门用人应严格控制在编制范围内,出现空缺岗位时原则上首先在本公司内部进行公开招聘,对公司内符合招聘职位要求的员工,优先选拔、晋升,如不能满足岗位要求再进行社会招聘。

  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将批准的补员(增编)计划进行分类,开始设计招聘方案,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招聘简章内容应包括公司简介、招聘岗位、人数、素质要求、联系方式等,必要时应写明薪资待遇。

  人事管理部门对招聘统筹安排,对符合条件者集中安排面试,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面试测评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由人事管理部门负责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核;对初试合格者,人事管理部门将入选的复试人员名单及相关资料送交用人部门,由用人部门负责复试,进行专业考核。

  人事管理部门和申请聘用部门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筛选,并确定待聘人选。

  新聘员工由人事部办理入职报到手续,上岗当日均须如实填报《员工录用审批表》,并提供所有必须的证明材料,以备审查。若员工提供虚假的个人信息,公司有权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公司将保存员工最新的家庭地址、联系方式、婚姻状况、健康状况、子女等相关资料,在上述内容发生变化时,员工须在一星期内通知人力资源专员就相关材料进行及时修正。

  员工应在试岗当日向人事部门提交相关人事资料,具体报备材料如下:

  ③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技能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人事部归档)

  公司员工的录用和调配等相关工作均由公司各部门负责人全权执行。新员工直属上级领导负责指导培训新员工的业务,教会新员工制定周工作计划以及考评。

  员工试用期满须填写《员工转正申请表》,交由直属上级领导进行逐级审批。转正员工审批通过后,由人事部填写《员工转正通知单》通知该员工转正并做员工转正全体通告。如待转正员工未通过考核,人事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出辞退或延长试用期申请,由人事部办理相应手续。

  如果新进员工在试用期内事假超过3天(含3天),其转正时间自动顺延;若事假超过10天,作自动离职处理。原则上试用期员工的试用期为一至三个月,最长不得超过半年。

  试用期合格,经双方同意签订正式《劳动合同》,签约后员工将可享受公司为正式员工所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合同期满,如员工与公司双方一致同意,可对《劳动合同》进行续签。

  劳动合同式样统一使用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公司高管由董事长安排组织签订,公司部门主管及普通员工由行政部组织签订。

  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前提条件是必须保证与其他单位不再有任何劳动关系。

  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变更的内容须以书面形式重新签订。

  员工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公司可变更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岗位和待遇。变更的内容以书面形式重新签订。

  员工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严格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执行。

  劳动合同文本的存档由行政部负责保存。劳动合同文本存入员工档案长期保存。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公司有权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作任何补偿:

  3)经培训、指导后,仍不符合公司要求或不服从公司安排的;

  1)员工考核分为新员工试用期满录用考核、月度业绩考核、年度业绩考核、专业技能等考核。

  试用期满考核内容为理论知识、实际学习能力、公司制度、责任心、执行力等;

  月度业绩考核内容为工作完成量化标准、工作执行力、创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年度业绩考核内容为主要工作目标完成情况、作完成量化标准、工作执行力、创造能力、解决问题能力等;

  专业技能等级考核内容为:理论知识、实际工作能力、平时工作表现、责任心等。

  3)考核管理体系为:直接领导考核下属员工,直接领导的上级领导对考核结果予以审核。

  5)公司所有考核结果作为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的可靠资料,用于调动、晋升、提薪、奖金分配、培训、续聘、解聘等方面作为参考。

  ①试用期间不合格人员;

  ②考核不合格员工;

  ③员工对所承担的工作不能胜任的;

  ④不服从公司领导工作安排的;

  ⑤在工作中出现多次失误的;

  ⑥搬弄是非,不能与员工和睦相处的;

  ⑦谩骂领导,打架斗殴的;

  ⑧其他行为公司认为应该辞退的。

  2)员工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予以开除,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相关责任:

  ①因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严重损失的;

  ②其言行损害公司形象的;

  ③偷窃公司财、物的;

  ④品德恶劣的;

  ⑤吸毒者;

  ⑥其他行为公司认为应该开除的。

  3)在合同期间,员工因特殊情况需要辞职时,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核准后应该立即办理工作移交手续;重要岗位应该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报部门主管和总经理核准;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应60天以书面形式报请总经理核准。离职员工根据公司规定时间领取工资。

  4)员工离职不办理离职手续或不配合交接以及交接不清的,公司有权要求离职员工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5)员工擅自离职,公司将不发给任何证明;若因缺岗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予以追究。

  员工在职期间必须维护公司名誉,不得从事任何有损公司名誉的活动。

  1、鉴于公司的实际运营需要,公司实行八小时标准工作制度,各部门、各岗位根据岗位实际情况制定工作时间,特殊部门除外。

  一般夏秋季节为8:30-12:0014:00-17:30,冬春季节为8:30-12:0013:30-17:30。客服部实行每周单休制度,每月可倒休4天。其余部门实行每周双休。

  员工早晨上班如在8:30分到达公司,出勤考核均以打卡为准。

  忘打卡、无指纹打卡记录且无请假单据的,必须填写《未按时打卡说明书》,由部门领导签字同意,否则视为旷工。

  因公外出或约见客户应在外出前打卡;外出归来后再次打卡,若无法回公司打卡,应提前向本部主管或经理请示,并于24小时内填报有关表格或写电子邮件出书面说明,说明书上需要上级主管或部门经理签字。

  员工每月有三次机会不记为迟到,但如果该月第四次8:30后到达公司,则直接记为迟到一次。时间均以打卡为准。

  员工迟到/早退在10分钟以内的,记迟到一次,一次扣30元。

  迟到/早退10分钟—30分钟以内的,一次扣60元。

  超过30分钟的,记为旷工半天;如确实由于员工自身不可控的原因造成迟到30分钟以上的,员工应立即电话告知直接上级主管,到达公司后应立即填写请假单,部门主管签字认可后,交人资部备案,作为月底核算工资依据,否则视为旷工。

  员工旷工1-2天的,每天按2天工资扣发,并给予警告处分;连续旷工3-5天的,扣发半月工资,并给予严重警告处分;连续旷工6-10天的,扣发1个月的工资,并给予记大过处分;全年累计旷工11-14天的,扣发1个月工资并予以解聘。

  公司根据员工从事工作的职位、责任、能力、贡献确定薪资标准,正式员工工资不低于石家庄市最低工资标准,并按月计发,员工应对个人工资状况予以保密。

  如实际运营需要,公司可要求员工做超时工作(即加班),员工须予合作。

  公司统一安排的加班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通知并统计相应员工考勤;特殊情况的部门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后提交上级主管领导逐级审批签字。属于加班的,可在当月其他工作时间安排调休。不能在正常公休日和法定假日休息的,将在其他正常工作日调休。

  鉴于公司营销部门的实际运营需要,执行轮值请假休息程序。

  员工因有私事必须亲自处理者可请事假,请假应提前一天申请并填写《员工请假单》,由本部门经理签字批准并向人事部报备。一天以内请假须经部门经理批准,二天(含二天)以上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部门主管(经理)请假须经公司总经理批准。所有请假条须应在本部门考勤员处存管,次月5号前同考勤汇总表一并上交至人事部。

  遇突发事件无法及时请假,应先电话告知,回公司当日提出补假申请,经部门领导或人事部人员查明属实后可准予补假。

  员工因病不能上班,须提前通知部门经理或上一级主管领导,并在办公室备案后方可执行。员工病假扣发当日工资。

  遵守国务院有关放假规定,由行政部安排后通知执行。(特殊情况除外)员工享受国家法定节假日,国家法定节假日薪资及津贴照付。

  当员工通过试用期后,属首次结婚的,可以享受带薪婚假。

  婚假可与公休假、法定节假日连休;不可补休。婚假期间遇有公休日,则不再重复计算。

  员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岳父母、同胞兄弟姐妹)去世时,员工可享受4天带薪丧假。

  凡在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连续工作满18个月(自转正之日起)的正式女员工,持医院证明书可申请有薪产假。

  按照《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家法定的.产假天数为98天,晚育增加30天,难产增加15天,多胞胎增加15天。

  无论是休什么假,对自己手头的工作均需有安排或交接,部门领导负有监管和重新调整安排的责任。员工计划休假,须提前一周向直接主管及人事管理部门申报拟休假的种类和时间,以便根据工作情况安排休假具体事宜。任何人不得强行休假。

  公司范围内所有设施、设备、用品、器具、货品等都是公司的公共财物,都需各级员工加以爱护。

  公司范围内员工工作区域内、外的卫生均属于公司的公共卫生范畴,都需要各级员工定期系统地维护和清洁。卫生区的划分、设备用品的提供和定期的检查工作由办公室负责完成。

  各部门办公区域和区域内的走廊及阶梯,须每日轮值清扫保持整洁,不得堆积足以发生臭气或有碍卫生的垃圾、污垢或碎屑。

  各办公区域内严禁随地吐痰,办公地面随时保持清洁,洗手台、厕所及其他卫生设施,必须保持清洁。

  ①公司所有锁具均登记造册,钥匙分发保管,实行专人负责制;

  ②公共区域下班前,由当日值班人员检查门窗是否关紧、锁闭,电源是否关闭,有否易燃隐患或危险品,办公室内是否留存大量现金或贵重物品,重要文献资料是否归档入柜,区域内其他用品遗留等,如发现问题,及时通知责任人或其部门负责人到场解决,直接责任人担负相应责任;

  ③发现陌生人进入工作区域,公司所有人员均有责任进行必要的安全盘查和合理应对;

  办公设备、用品以部门为单位,每月25日以前提出下月度需求申请,并报办公室统一备案,经总经理批准后统一进行购置并验货。各部门按实际需要领用,办公室建立领用备查登记。

  公司办公用品只能用于办公使用,不得移作他用私用。所有员工对办公用品必须爱护,勤俭节约,杜绝浪费,禁止贪污,努力降低消耗、费用。

  办公电话、传真要有所属部门人员负责保管,不得个人随意使用,任何人未经电脑保管人同意不得使用他人的电脑,使用人在离开前应退出系统程序或关机。除电脑保管人或硬件维护的人员外,任何人不得随意拆卸所使用的电脑或相关的电脑设备。要求各电脑保管人采取必要措施,确保所用的电脑及外部设施始终处于整洁和良好的状态,各使用人必须经常检查所用的电脑及外部设施的状况,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公司公章、合同专用章、法人印章由公司办公室指定专人保管并负责日常的使用登记管理。

  2)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保管,财务部应指定人管理,非财务人员不得使用。

  3)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资质由财务部统一保管。

  4)使用印章应严格履行审批程序。由业务经办人员认真填写《印章使用审批表》,部门经理审批同意后,连同需用印章的文件一并交印章管理人员。

  5)因工作需要必须将印章带出公司办理有关业务手续的,要由印章管理人员随同前往或详细登记外出和印章归还时间,事前事后均按要求办理,防止印章管理失控。

  6)任何人严禁在空白纸张和空白介绍信上加盖公司印章。

  ①借款人按规定填写《借款单》,注明借款事由、借款金额(大小写须完全一致,不得涂改)、支票或现金。

  ③财务付款:借款凭审批后的《借款单》到财务部办理领款手续。

  ①出差借款:出差人员凭审批后的《借款单》按批准额度办理借款,出差返回5个工作日内办理报销还款手续。

  ②其他临时借款,如业务费、辅助材料费、办公费、周转金等,借款人员应及时报帐,除周转金外其他借款原则上不允许跨月借支。

  ③各项借款金额超过3000元应提前3—5天通知财务部备款。

  ④借款实行“前款不清,后款不借”原则,员工在财务部有借款余额或上次借款尚未归还或核销的,除非有特殊情况(总经理特别批准),否则不允许再次借款;费用报销时,应先归还借款,当年12月31前的借款尚未核销的,如无特殊情况,一律从工资或奖金中扣回。

  ①原始单据必须合法、真实、有效,且发票背面或单据背面必须有经办人签名。

  ②原始单据不得涂改、挖补、大小写金额必须相符,字迹清楚。发现发票有误,应当退回重开。

  ③原始单据用胶水分类、整齐地粘贴在报销粘贴单上,防止原始凭证在传递过程中丢失。

  ④原始单据抬头与公司名称应一致,并具有规定印章(公章或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等)。

  ⑤财务部门有权拒收不合法不合规的票据,应当扣留虚假票据,并及时通报相关责任人。

  ②报销事项的内容、用途说明必须清晰准确,并注明费用归属(属于哪个单位或项目,便于分类核算或转账),必要时附清单详细说明。

  ③凡是费用需要在公司和各单位之间分摊或工程项目之间分摊的,报销人应该根据原始凭证抬头与费用归属关系,分别归集后,填写相应的报销凭证,确不能归集应给予适当分配比例。

  ④施工或生产过程中需要的辅助材料,需事先按实际需要情况报告项目负责人并递交《材料申请单》交采购部核实后统一购买,特殊情况可自行先垫资购买,但自行购买无报告无申请单的,财务部有权不予报销。购买后的材料申请单应留底一份财务部,以便核实。

  ⑤原则上不允许报销项目负责人与工人的就餐费用,需征得总经理批准方能办理报销手续。

  ⑥报销金额大小写必须一致,不得涂改,不得使用铅笔、圆珠笔、红色墨水笔填写。

  ⑦财务在审核时按相关制度规定有权去除不符合要求的票据(如白条、不符合要求的发票等),可以核销报销金额;审核金额超过原报销金额时,应退回经办人重填或按申报金额报销。

  ③申请先由公司预付支票的,经办人应在5个工作日内拿回相应发票按此报销流程办理签字核销手续,否则视同个人借款,按相关规定处理。

  ①经办人:根据本单位实际业务需要,在费用事项发生后,按照报销流程管理要求分类粘贴原始凭证,填写报销单,交部门负责人审核;经办人对其发生费用的真实、合理、合法、完整性负责,严禁虚报、假公济私。

  ②部门负责人:按管理及责任权限对本部门发生费用的真实性、合理性负责审核并签字,对费用是否符合部门计划、预算承担责任。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③财务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或授权主办会计)对报销凭证的相关内容,根据财务制度要求、标准进行审核,并复核报销的金额、是否有备用金或其他借款,是否从报销款中扣回相关借款;根据本单位的各项具体管理制度对票据的合法、合规性负责审核签字,对审核不通过的予以退回。

  ④出纳:审核报销单是否完成上述签字流程,是否本人签字,对审批签字手续不全的坚决予以退回。对报销金额再次复核,复核金额(付款金额)只能小于等于报销人申报金额,对复核金额大于申报金额的,予以退回给经办人重新办理(或按申报金额办理)。报销费用冲抵借款的部份,出纳应开具收据;收回多余的现金,收据中的一联应作为凭证附件。

  为了协调公司对内、对外的业务工作安排,方便员工费用报销,财务部将报销时间具体安排如下:

  ①财务报销:公司财务部每周三全天、周六上午为财务报销日。若当月的最后一个报销日在该月的28日以后,为了便于财务部集中时间月末结账,该报销日停止财务报销。

  ②若员工为本单位其他职员代为办理报销或借款手续,报销人应填被代办人,并按被代办人的职别进行审批,同时在报销单上注明由代办人代办。员工借款在领款时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字确认领款。

  1)为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和客户的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的商业秘密是关系公司以及客户的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

  4)公司保密工作,实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5)对保守、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改进保密技术、措施等方面成绩显著的部门或职员实行奖励。

  技术研发信息包括但不限于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构思之中的产品设计及相关技术文档、技术方案、技术指标、研究开发报告、实验数据、实验结果等。

  3)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4)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6)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是各类信息;

  7)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和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2)机密事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受到严重损害;

  3)秘密事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利和利益遭受损害。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工资收入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须加密处理。

  2)对于机密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公司研发人员从事研发活动记录的相关文字信息整理归档,统一存放,无需保存的文字内容、保存电子文档的信息在没有存档必要时同意销毁,不得直接丢弃。

  公司员工不准携带秘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非经运营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

  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公司总经理批准。

  1)公司员工在司期间,必须遵守和履行公司的保密制度。公司的保密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公司员工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并保持公司的商业秘密。

  2)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3)受约束的保密义务人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可将商业秘密透露给任何第三方或用于经营目的的用途;

  4)保密义务人不可在对外接受访问或与任何第三方交流时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内容;

  5)不相关的员工不可接触或了解商业机密;

  公司员工承诺,在离职后仍然有对悉属公司或者虽属于他人但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公司机密信息的保密义务。

  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的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警告,并处以5000元的罚款:

  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3)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经济损失。

  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4)因本保密制度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双方同意,选择公司住所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上述约定不影响公司请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对侵权行为进行行政处理。

  根据公司实际运营以及相关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奖惩,奖惩工作由员工的直接上级或相应管理部门按照本办法执行。

  公司对员工的奖励分为嘉奖、记功、授予荣誉称号和晋级等形式,并结合一定的物质奖励,直至晋升工资。奖励工作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分阶段进行。

  ①职业品行、操守一贯良好,足为同仁表率,并有具体事迹的;

  ②其他有利于公司或公众利益的行为,有事证或经总经理提名的;

  ①对公司经营管理、服务质量和增收节支等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经实施在提高经济效益方面取得显著成效者;

  ②担任临时重要任务,不畏艰险,不惜牺牲个人利益,克服困难,如期完成,并达到公司预期目标者;

  ③发现事故苗头,及时采取措施,制止重大意外事件或变故发生,为公司挽回重大经济损失或利益者;

  ④为公司争得荣誉,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或被市级以上媒体报道者;

  ①管理或业务能力一贯表现突出,长期为公司创效业绩卓著者;

  ③由于个人特殊贡献,使公司赢得市级以上或行业内荣誉称号者;

  员工在工作时间、工作范围内一切不依照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和一切有损于公司利益的行为都属过失行为。过失行为分为:轻度过失行为、较严重过失行为和严重过失行为三种;公司对不同的过失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罚,处罚分为:警告、记过、降职、开除四种。

  1上班迟到、早退或不按照假事规定操作之行为;

  2工作时间或在工作地点不按要求着装、佩证或衣冠不整、言语不雅、行为不端,有损公司形象,但未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3对同事不礼貌,在工作区域内喧哗、口角之行为;

  4带与工作无关的人进入工作区域,未给公司产生损失之行为;

  5带眷属、小孩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有碍正常秩序之行为;

  6未在指定区域吸烟或在工作区域内随地乱抛杂物或随地吐痰之行为;

  8不爱惜公司财物,损坏花木、公共设施,未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9工作时间内看与工作无关的报纸、杂志和相关电子信息之行为;

  10不听从指挥或不按照操作规范操作,造成一般后果之行为;

  11工作马虎、不认真,使工作内容出错,造成一般后果之行为;

  13对犯“较严重过失”者知而不报、报而不罚、视而不见;

  5对直接领导的工作指令有不同意见,未予合理说明,而擅自不服从、不执行之行为;

  6对本职工作不负责,延误工作或使工作发生偏差和出错,使公司受损之行为;

  7工作不认真,马虎从事,使工作内容出错,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9丢失公司物品、资料,未产生严重后果之行为;

  10在公司内赌博或进行有伤风化、不道德之行为;

  12不遵守保密规定,造成公司或个人资料失密、泄密,未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13不遵守公司防火、防盗、防窃、值班等保安制度,造成危险隐患之行为;

  14传阅黄色图片、照片、书刊、光碟或电子信息之行为;

  15不按照公司规定的工作流程运转,造成较严重后果之行为;

  16指挥不当或督导不周,致使下属工作发生较大错误,使公司蒙受损失之行为;

  17工作时间或班间时间饮酒或饮含酒精成分的饮品以及酒后上岗之行为;

  18对犯“严重过失”者知而不报、报而不罚、视而不见;

  1无故旷工两日以上,或一个月累计旷工三次以上之行为;

  4不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运作,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5向外泄漏公司机密以及违反公司竞业禁止条例规定之行为;

  6未经公司允许,私设、私挪公司设备、物品、商品以及款项之行为;

  8利用职务便利作交易,为私接收任何礼品、礼金或贵重物品之行为;

  9未经公司许可,动用公司运输工具,机械设备等造成严重后果之行为;

  10具有不诚实或欺骗行为,包括呈交伪造的假事单、报销单之行为;

  11擅自伪造、涂改公司记录或文件,提供虚假商业情报之行为;

  12体外循环、虚假退货以及违反公司销售管理之行为;

  13私留商品,私留、截留、冒领促销奖券、奖品、赠券之行为;

  14在公司范围内乱涂乱画,影响公司形象之行为;

  15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损害公司形象和利益之行为;

  ①嘉奖一次,予以100元现金奖励;记功一次,予以200元现金奖励;授予荣誉称号一次,予以500元现金奖励。

  ②轻度过失行为,将被处以警告处罚,予以20元以上、50元以下罚金;较严重过失行为,将处以记过或降职处罚,必要时可以并处,并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金;严重过失行为,将处以开除处罚(无补偿解除合同),并根据实际情况处以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金,同时根据其给公司造成的损失情况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③各级管理人员严格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对下属员工进行管理;员工的轻度过失行为和较严重过失行为,处罚通过《奖诉单》完成,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复核判定后提交营销总监确认后执行。

  员工对其领导的工作指令或处罚不满或认为受到不公正待遇,可按照以下途径投诉:

  书面形式向公司分管领导投诉;

  员工入职后,先要认真学习公司制度,作为入职后的第一个企业培训内容;在职员工每一年都要再次学习公司制度,并参加相应的企业内部考试,合格后方可继续岗位供工作,不合格要继续学习,参加补试直至合格,两次补试不合格公司将不予继续录用。

  所有员工在上岗(含新上岗、调职、升值等)前都必须接受不同程度地上岗培训,培训不合格不得上岗。培训工作由部门经理负责组织,每一名管理人员都是其下属的培训师,通过专题专业培训、业务技能培训、练兵、比赛等形式对员工进行在岗培训和学习。

  根据实际运营和发展的需要,公司不定期组织在岗员工参加外聘专业讲师授课或公司统一阶段性外出拓展训练等形式的培训。

  所有培训成绩将作为员工在公司工作期间的一项工作记录在案,同时也是任用、晋级、加薪等项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条 严禁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违者按公司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条 凡酗酒闹事、影响正常工作者,由保卫科采取强制措施,保障安全。对所造成的损失全部由当事人承担,并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第三条 严禁利用娱乐活动及其它手段进行聚众赌博、播放淫秽录像、传抄黄色刊物,一经发现,即严加查处,对当事人给予治安罚款。情节严重、屡教不改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四条 园区内禁止玩火、破坏公物,不听劝阻者,按有关规定处罚(未成年子女由家长承担);

  第五条 严禁在园区内任何场所大声喧哗、起哄、扰乱公共秩序;

公司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为保障汽车行驶安全,预防交通事故、降低汽车的使用成本,提高汽车的使用效率。使车辆更好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服务,结合公司及×××交通地域的经济特点,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1.依据我对及商品混凝土的特点。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泵车班、罐车班。

  2.车队(班、组)要全面贯彻“科学管理、合理使用、定期保养、计划修理”的原则。努力提高车辆的完成率、出车率。安全、优质、高效、低耗地完成运输任务。

  第二章科学管理

  1.建立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加强车队的经济管理、计划配件、燃料等合理库存。建立油料、配件、轮胎等的进出库手续和交接、保管使用制度,做到账账、帐货相符,节约开支,增加积累。

  2.加强车辆的技术检查,车队可根据实际情况配备专业的汽车修理、技术人员。负责对车辆技术状况的检查。

  3.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把安全教育列入议事日程,对驾驶员、维修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定期的进行安全例会和安全竞赛活动。

  4.发生事故要认真追查,严肃处理。做到“三不放过”,即原因不清不放过;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情节严重的`应根据情况分别给予经济制裁纪律处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章汽车驾驶员的资格管理

  1.泵车、罐车是公司重要的生产工具,为确保汽车运行安全及车况良好,汽车队主要负责人及有关负责人,对汽车驾驶权实行资格认定。严格履行公司对于用人的资格审查制度,必须身体健康,手续(资格)齐全,拥有6年以上驾龄,熟悉汽车的日常使用、保养常识。

  2.全体驾驶员、车辆实行动态管理。管理干部能上能下;驾驶员实行末位淘汰制。对驾驶员每年违章6次以上或发生严重责任交通事故的驾驶员将进行改职或辞退。对新应聘的驾驶员,必须经车队负责人及公司机关职能人员对其驾驶技术进行严格考察后予以认定。

  第四章汽车使用调配

  1.坚持合理调配车辆的原则,努力降低汽车费用。

  2.汽车队实行定车、定人,驾驶员一般三车四人的编制,并根据实际情况配备适当的修理人员。

  3.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安全操作规程,加强出事前、行驶中、收车后的检查,特别是长途行车(罐车、泵车)前,对车辆进行仔细检查,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使车辆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4.未经主要负责人同意不得随意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否则后果自负。

  5.每台泵车、罐车驾驶员,每月对车辆的车况进行检查,并填写检查表,内容包括工具、证件、车辆防冻液、轮胎等。如有异常应立即排除、杜绝汽车带病上路。

  6.汽车管理人员定期在汽车履历表中填写每辆车的运行记录,并及时上报公司有关部门。

  7.如两名以上驾驶员共同驾驶一辆汽车,该主车司机应做好交车记录。如发现有电子测速、违章现象,根据记录数据由当事人自行处理。司机交接汽车时,应对车况作出检查,并在交接记录上签字。

  第五章汽车维修维护

  1.汽车驾驶员负责,汽车日常的维护保养,车队管理员负责填写维护台账。

  2.为便于管理,公司应在当地固定选择信誉好、技术实力较强的一家维修厂。该维修厂修理价格不应高于市场平均价格。维修汽车关键部位(发动机、地盘、变速器等)时应采用原厂配件。一般小修应在公司内部进行小修。

  3.汽车在本地出现故障后,预计费用在200元以下(含交通肇事)。汽车队可自行决定修理,但应做好记录。如预计费用在200元以上(含交通肇事)驾驶员可电话报告汽车队负责人及交警大队并保护现场。

  4.汽车队应对本车队汽车历次故障及维修情况,在汽车履历薄中进行详细登记。建立健全设备运行技术。安全档案等。

  5驾驶员应加强学习,结合公司特种车辆的实际状况。及时补充新型车辆的技术资料、驾驶车辆时小心谨慎,爱护车辆。如因车辆损坏,车队将报告公司追究驾驶员及汽车队主要负责人的责任。

  6.汽车费用管理:汽车队的各项费用(油耗、保养修理、保险、车船税、审车费)全部由公司自行承担。汽车队每月对各项费用作出书面统计,上报公司。

  第六章车队安全操作规程

  搅拌车驾驶员操作规程

  搅拌车驾驶员在工作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程序:

  一、装料

  1.驾驶员装料前必须做到“三看一排”,即:看燃油是否充足、看仪表是否正常、看机械是否正常、排除搅拌桶内积水。

  2.按生产调度指令到指定地点装料,装料时应将操作杆置于装料位置。

  3.在搅拌站铃声响起后方可将车开出,同时将操作杆处于搅拌位置,须锁定驾驶室内操作手柄,卸料溜槽必须锁紧并固定在右侧位置。经公司试验室检验员检验完砼料并在发货单上加盖“检验”印章后,方可出厂运送至工地。

  二、运送

  1.在运送途中,搅拌罐应保持3-6转/分的慢速运转。

  2.在正常搅动行驶时,最高时速不得超过50km/h。在转弯时不要太急,同时转弯速度不大于15km/h,否则有翻车危险。空车时速不得超过60km/h。

  3.当塌落度损失过大时,可在符合混凝土设计配合比要求的条件下适量加水,但此项工作必须由试验室技术人员完成。除此之外,严禁往搅拌罐内加水。

  三、缷料

  砼运送到现场后,由现场调度或工地负责人安排依次进行缷料,在砼搅拌运输车给砼泵喂料时,应符合以下要求:

  1.喂料前,中高速旋转拌筒20-30秒,使混凝土拌合均匀。

  2.喂料时,反转缷料应配合泵送均匀进行,且应使混凝土保持在集料斗內高度标志线以上。

  3.中断喂料作业时,应使拌筒低速搅拌混凝土。

  4.缷料要彻底,避免浪费。在喂料完毕后,如不在装料或间隔较长时间﹙4小时以上﹚及时清洗搅拌罐内,排尽积水。

  5.上述作业,应由本车驾驶员完成,严禁非驾驶员人员操作。

  6.在缷料完毕后,持工地负责人签字的发货货票返回。

  7.回站后及时将发货票交调度室保存。

  四、安全要求

  1.装料时切忌搅拌罐反转。

  2.裝料后检查溜槽是否有余料。

  3.行驶中注意安全。

  4.缷完料后清冼溜槽及轮胎,以免将杂物带上公路。

  五、车辆维护

  驾驶员应对砼车机械部分及时保养,以保持正常运转。每周给托轮油咀加注一次高压油脂,每班给托轮轨道加一点含石墨或硫化钼润滑脂。每周润滑一次油泵传动轴。

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母公司与子公司的关系,加强母公司对子公司的支持、指导和管理,促进各子公司按现代企业制度规范运作,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保障股东的权益,提高投资回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内部控制指引》、《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适用范围: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有实际控制权的子公司。

  第三条企管信息部是母公司管理子公司事务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子公司信息归口管理和协助母公司行使控股股东的权利。

  第四条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其他职能部门、子公司相关人员应当自觉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子公司遵守执行本制度的情况将作为子公司及其高管人员的绩效考核的因素之一。

  第二章股权管理

  第六条子公司应当依据《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和运作制度。建立起相应的经营计划、风险管理程序。

  第七条子公司应当加强自律性管理,并自觉接受母公司工作检查与监督,对母公司董事会、监事会提出的质询,应当如实反映情况和说明原因。2

  第八条子公司对改制改组、收购兼并、投资融资、资产处置、收益分配等重大事项,需按《上市规则》、《公司章程》及上市公司有关规定的程序和权限进行,并须事先报告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第九条子公司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向母公司提供有关公司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经营前景等信息,以便母公司董事会进行科学决策和监督协调。

  第三章股东会

  第十条子公司股东会议分为年度股东会和临时股东会。年度股东会议应于会计年度完结之后的四个月内举行。子公司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两次股东会会议和两次董事会会议、一次监事会会议,股东会会议、董事会会议和监事会会议应当有会议记录和会议决议,且须由到会股东、董事或监事签字。子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股东会的决议应在作出2日内报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第十一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并结合自身情况,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单独制定股东会议事规则。

  第四章董事会

  第一节董事

  第十二条子公司董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出董事会会议提案;

  2、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

  3、尽职参与董事会会议,履行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权利和职责;

  4、关注、质询子公司经营管理情况;

  5、及时审阅子公司报送文件和生产经营信息;

  6、配合董事长撰写董事会工作报告;

  7、参与撰写派出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8、分析子公司经营运作状况,提出增资、减资或清算建议;

  9、分析、参与制订子公司战略规划及投资规划,研究改制、融资等可能性;

  10、根据子公司战略规划,与子公司经理层、其他董事讨论确定子公司年度生产经营计划;

  11、与合作方股东、董事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二节董事会

  第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应当每年至少召开二次。其中一次应在每年年底之前3召开,主要审议下一年度经营目标和预算计划;另一次会议(年度会议)应在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的三个月内召开。

  第十四条董事应将董事会会议内容提前10日通知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以便企管信息部作相应的资料和会议准备。

  第十五条子公司应根据《公司法》并结合自身情况在子公司章程中或单独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

  第五章监事会

  第一节监事

  第十六条子公司监事除《公司法》和子公司章程所赋予的职权外,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提请召开董事会会议和股东会会议,列席股东会会议;

  2、检查子公司财务和内部控制制度;

  3、监督子公司董事和经理的经营行为;

  4、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

  5、尽职履行子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和职责;

  6、参与撰写母公司派出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评价报告、制订派出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

  7、通过子公司经理层和监事会、董事会将母公司的建议、评价和要求落实;

  8、与合作方股东、董事、监事进行沟通和协调。

  第二节监事会

  第十七条有三名以上监事的子公司每年至少应召开一次监事会议,并向股东会提交监事会或监事工作报告。

  第六章高级管理人员

  第十八条母公司派出高级管理人员(下称“派出人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1、派出人员必须向企管信息部提交定期书面经营述职报告,至少每半年一次;

  2、派出人员必须根据母公司预算编制及调整流程,及时做好本公司预算编制和调整工作;

  3、及时向我方董事、监事和企管信息部、董事会秘书汇报子公司发生的重大事项如巨额亏损、资产损失、严重违法经营、行政法律处罚、主要人事突然变动等,发现上述情况应在五天内报告企管信息部。

  4、除母公司派出到子公司财务人员之外,其他人员原则上隶属于子公司自行管理。

  第七章绩效考核

  第十九条应推进子公司董事会进行绩效考核,并体现以下关键绩效指标:

  1、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

  2、财务方面:财务预算执行情况、净资产收益率、主营业务收入、经营性现金流量等;

  3、市场开拓方面:市场占有率、主营产品在行业中的地位等;

  4、内部管理方面:制度是否健全、实际执行情况等;

  5、研发方面:新产品数量、自主开发含量、自主开发产品占销售收入的比重;

  6、服务方面:用户满意度、投诉和诉讼情况等;

  7、执行《子公司管理制度》情况,母公司对子公司的内部审计情况;

  8、企管信息部认为应作为绩效考核的其他指标。(根据子公司具体情况,可以选取全部或部分关键绩效指标)

  第二十条对关键绩效指标的权重分配,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相对重要原则。八大类指标一般按子公司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情况、财务、市场开拓、研发、内部管理、《子公司管理制度》执行情况、服务相对重要程度递减排序分配;

  2、个案原则。鉴于不同子公司的实际情况不同,权重按个案原则确定;

  3、子公司董事会经营目标完成方面的指标权重一般不少于50%。

  第二十一条子公司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主管领导等分别对子公司年度经营绩效作出独立评估,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估值。此评估值提交子公司董事会,作为评价子公司管理层经营业绩的依据之一。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每年年度子公司董事会召开之前,子公司董事、监事、母公司主管领导与子公司管理层充分沟通,就考核指标、权重的调整取得一致,并报董事会和母公司总经理审核。

  3、母公司董事会确定考核目标值。

  4、下次年度子公司董事会召开之时,母公司董事会根据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上一会计年度的经营绩效。

  5、母公司董事会根据子公司经营绩效评价结果,确定对管理层整体奖惩方案。

  第二十二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考核模型和指标,原则上参考母公司考核体系。

  第二十三条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绩效考核执行程序如下:

  1、考核组织。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母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相关部门等分别对子公司高管人员个人上年度业绩作出独立评价,在此基础上采用一定的平均或加权方法得到统一的评分值。此评分值作为子公司董事会评价子公司管理层个人经营业绩的主要依据。

  2、确定、调整考核指标和权重。企管信息部协助组织子公司董事、监事、主管领导、母公司相关部门、子公司相关部门等根据各子公司实际情况,审议确定考核指标和权重,报子公司董事会和母公司总经理审核。

  3、子公司董事会根据个人目标值和实际完成业绩情况,评价子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上一会计年度的个人业绩。

  4、子公司董事会根据对管理层奖惩方案,结合高级管理人员个人的绩效考核结果,制定具体奖惩方案。其中总经理和财务总监的奖惩方案由子公司董事长提议,母公司董事会通过;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奖惩方案由子公司总经理提议,子公司董事会通过。

  第八章子公司财务管理

  第二十四条子公司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具体情况制定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确保会计资料的合法、真实和完整;合理筹集和使用资金,有效控制经营风险,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益;有效利用公司的各项资产,加强成本控制管理,保证公司资产保值增值和持续经营。

  第二十五条子公司应根据本公司生产经营特点和管理要求,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开展日常会计核算工作。

  第二十六条子公司应遵守母公司制定的财务管理制度、内部审计制度及其他财务制度,执行统一的会计制度。子公司下述会计事项按照母公司的会计政策执行:

  (一)母公司按照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遵循谨慎、有效防范和化解风险的原则,制订并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关于计提各项资产减值准备和损失准备的内部控制制度,子公司应按规定执行,并在会计报表中予以如实反映。

  (二)子公司日常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中所采用的会计政策及会计估计变更等应遵循母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及其有关规定。

  (三)子公司应当按照母公司编制合并会计报表和对外披露会计信息的要求,及时报送会计报表和提供会计资料。其会计报表同时接受母公司委托的注册会计师的审计。

  第二十七条子公司应定期向母公司提供季度(月度)报告,包括营运报告、产销量报表、资产负债报表、损益报表、现金流量报表、向他人提供资金及提供担保报表等材料。子公司应当在季度、半年度、年度结束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财务部提交季度、半年度、年度财务报表。

  第二十八条子公司财务部接受母公司财务部的业务指导、监督,母公司审计部有权不定期对子公司实施内部审计。内部审计结果作为对子公司年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

  第二十九条为有利于资金调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母公司有权对各子公司的闲置资金实行统一调剂管理。

  第三十条未经母公司或子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批准,子公司不得擅自对外担保、对外借款、资产抵押、债券发行、资产处置、变卖、清理等。子公司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外融资、投资、资产处置,需在其董事会批准的额度和权限内,并抄送企管信息部和母公司财务部。

  第三十一条子公司要严格资金管理,各类款项的支付、划转均需由子公司负责人签批后执行;要严格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建立健全生产成本、费用管理制度。

  第九章内部审计监督

  第三十二条母公司定期或不定期实施对子公司的审计监督。

  第三十三条内部审计内容主要包括:经济效益审计,工程项目审计,重大经济合同审计,制度审计及单位负责人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等,子公司董事长辞职要进行离岗审计。

  第三十四条子公司在接到审计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准备,并在审计过程中应当给予主动配合。

  第三十五条经母公司董事会批准的审计意见书和审计决定送达子公司后,该子公司必须认真执行。

  第三十六条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适用子公司内部审计。

  第十章投资管理

  第三十七条子公司在报批投资项目前,应当对项目进行前期考察和可行性论证,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的投资方案,必须是可供选择的可行性方案。

  第三十八条子公司发展计划必须服从和服务母公司的总体规划,在母公司发展规划框架下,细化和完善自身规划。

  第三十九条子公司在具体实施项目投资时,必须按批准的投资额进行控制,确保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和预期投资效果,及时完成项目决算。

  第四十条子公司在建工程和实施中的对外投资项目,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定期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报告实施进度。项目投运后,应当按季度、半年度、年度统计达产达效情况,在会计期间结束后的十天内书面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提交情况报告。

  第十一章信息制度

  第四十一条子公司应当履行以下信息提供的基本义务:

  (一)及时提供所有对母公司形象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

  (二)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三)子公司董事、经理及有关涉及内幕信息的人员不得擅自泄露重要内幕信息;

  (四)子公司向母公司提供的重要信息,必须在第一时间报送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

  (五)子公司所提供信息必须以书面形式,由子公司领导签字,加盖公章。

  第四十二条《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适用于子公司。

  第四十三条子公司与企管信息部共同确定专人(称为“信息责任人”,一般应为办公室主任或财务负责人)负责与企管信息部的信息接口工作。

  第四十四条母公司通过企管信息部传送的信息,送达子公司信息责任人即视为送达子公司。子公司送达企管信息部即视为送达母公司。

  第四十五条企管信息部是各子公司信息汇总部门。企管信息部、母公司各职能部门与子公司之间涉及子公司的信息、文件传送程序须遵循以下原则:

  1、母公司各职能部门需要子公司提供的信息和文件资料,及下达文件、通知等信息予子公司,其中涉及到工商登记资料、重大合同、公司重大决议等的,同时应报企管信息部备案,或通过企管信息部来转达。

  2、母公司管理支持、技术研发、市场销售、生产制造等部门若需要母公司下属子公司的合作、帮助或提供信息,企管信息部应协助和子公司相关负责人联系接洽。

  3、子公司向母公司其他部门提出要求合作、支持、信息提供等,企管信息8部应协助协调和沟通。

  4、子公司重要信息涉及母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制度内容的,须同时向母公司董事会秘书备案。

  第四十六条子公司与子公司派出董事、监事及母公司其他主管领导的文件、汇报制度如下:

  1、子公司向派出董事、监事报送文件(包括董事会会议文件)、信息,应统一报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备案,企管信息部并协助转送;

  2、派出董事、监事返回的有关文件、信息也应报一份到企管信息部备案,企管信息部并协助传达;

  3、企管信息部应就子公司报送、请求审阅或表决文件中某些议题,向董事、监事作出解释和说明,必要时提请董事会秘书组织召开我方董事、监事预备会议。

  第四十七条子公司应当向母公司财务部定期报送以下文件:

  1、月度财务报表;

  2、月度经营情况说明;

  3、季度经营情况报告;

  4、季度总经理办公会议纪要;

  5、中期和年度财务分析报告;

  第四十八条子公司应当就发生的以下重大事项向母公司企管信息部和董事会秘书提交临时报告:

  1、收购和出售资产行为;

  2、对外投资行为;

  3、重大诉讼、仲裁事项;

  4、重要合同(借贷、委托经营、委托理财、赠与、承包、租赁等)的.订立、变更和终止;

  5、大额银行退票;

  6、重大经营性或非经营性亏损;

  7、遭受重大损失;

  8、重大行政处罚;

  9、《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九条子公司定期召开总经理办公会议,至少每季一次,讨论、分析、确定子公司重大经营事项,制作会议纪要,并及时报送企管信息部。子公司认为是重要事项的,应邀请企管信息部派员列席。

  第五十条企管信息部定期对子公司进行实地调研,子公司应当予以积极配9合。如对生产经营情况有疑问,企管信息部应书面提出,子公司应予明确书面解释。

  第十二章母子公司之间的相互关系

  第五十一条子公司日常经营活动的计划、组织和管理,对外投资项目的确定等经济活动,除在满足市场经济条件的前提下,还应满足《上市规则》的规定和母公司经营总目标,长期规划和发展的要求;各子公司的经营目标及发展规划必须与母公司的总目标及长期发展规划保持相互协调和总体平衡,以确保母公司总目标的实现及稳定、高效的发展。

  第五十二条子公司的经营活动、内部管理、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等应接受母公司有关部门的指导、检查和监督。

  第五十三条母公司与各子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业务,应按照《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四条子公司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和对外投资过程中,对涉及重大对外投资、重大损失和重大合同的履行等经营活动,应按照《上市规则》的规定,及时收集资料,履行报告制度,以确保母公司对外信息披露的及时、准确、真实、完整。

  第五十五条子公司制订的战略规划、预算需经过母公司董事会审批通过,子公司自行制订的管理制度、业务管理办法需先经母公司企管信息部预审、预审通过后经子公司董事会通过。

  第十三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各职能体系:市场、采购、财务、人事、质量、研发等系统要根据此管理制度分别制订子公司业务管理规定报企管信息部备案。

  第五十七条本制度适用于浙江银轮机械股份有限公司各子公司。

  第五十八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五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属母公司董事会。

  第六十条本制度自母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筑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

  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增加主项以外资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筑业企业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法人登记注册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五)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六)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

  第十二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围

  第十五条外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二)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三)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四)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十八条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与其他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工程。

  第二十条外资建筑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超越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取得《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的外国企业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工程业绩等申请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外国企业,设立新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核定。

  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设部颁布的《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32号)废止。

  第二十七条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设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533号)废止。

建设部网站

  20xx年11月1日

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条 保卫人员值班巡逻,必须按规定着装并佩带各种警用器械。

  第二条 值班人员的主要任务是负责园区治安保卫工作、安全防火工作,及时处理各类治安事故和治安案件,不能处理的及时向领导汇报。

  第三条 加强夜间巡逻,确保园区内部各项安全,严防治安事故发生。

  第四条 提高警惕,明确任务,善于发现可疑迹象和隐患并及时处置。

  第五条 严格执行园区各项规章制度,坚守岗位,认真负责,注意自身安全,做好交接班工作,并填好值班巡逻记录。

公司管理制度7

  一、目的

  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政策法规,为了规范员工行为,激发员工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提高工作绩效,促进本公司的经营发展,特制定本手册。

  二、适用范围

  本手册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职责

  3.1总经理室/总经办

  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内部的控制机制,确保本手册产生、修改、取消和管理的基本要求能够有效地执行。

  3.2行政中心

  负责审核本手册,对全公司员工负有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确保本手册的各项要求和规定在全公司能够有效地执行。

  3.3人力资源部

  1)负责制定、解释、修订此手册,协助行政中心对员工进行教育和监督管理。

  2)负责所有奖惩的资料备案管理。

  3.4各部门主管

  1)熟悉和执行本手册,确保本部门员工执行本手册;

  2)对本部门的员工负有教育和监督管理责任,对发生在本部门的异常事件应立即上报,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劝阻和制止,不得玩忽职守,放任不管。

  3.5全体员工

  了解、熟悉本手册,讲究职业道德,在工作中遵循和执行本手册的各项要求和规定。

  四、管理内容

  4.1日常考勤

  4.1.1工作时间

  1)各中心/事业部/子公司可根据客户或业务的情况做适当调整。

  2)公司因工作需要安排员工加班时,应提前做好准备,员工也应积极配合。

  4.1.2打卡

  1)员工应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下班必须亲自到指定地点打卡,要求每天打四次。不得代同事打卡或委托同事打卡。

  2)员工如因私因公未能打卡的,经分管领导批示后向人力资源部报备。

  4.2行为准则

  4.2.1仪表仪容

  管理人员原则上要求穿职业装(深色无条纹西服或CI职业装),车间人员按岗位要求着工作服和劳保服,着装总体原则为庄重、整洁、干净、文雅、大方,保持清雅之仪容和安全性。

  1)男性员工不得着无袖、无领汗衫,不得着短裤。纽扣须扣整齐,发型应齐整、干练,不留长发和胡须,不剃光头。

  2)女性员工须清雅淡妆,禁止穿短裙、超短迷你裙、无袖衣裙,衣着及饰物不得夸张。

  3)所有员工上班期间不得穿拖鞋、凉拖(孕妇及特殊岗位要求例外),不得赤脚。

  4)参加集团和公司重大活动和会议要求着职业装。

  5)本公司员工办公期间必须佩带胸卡或工作牌。

  4.2.2工作纪律

  1)保持办公区安静、禁止喧哗。

  2)办公区域、生产区域及禁烟区域严禁吸烟。

  3)节约公司能源,确保安全,员工下班离开前,要关闭个人电脑、并对办公桌进行清理,保持整洁;并做到人离机关(用电设备:如计算机、打印机、空调等)、人离灯关、人离窗关、人离门锁。

  4)保持个人台面的整洁,办公设施摆放整齐,办公台面不宜摆放、张贴与办公内容无关的字画或装饰物,保持办公室清洁卫生,不得随地吐痰,乱扔杂物。

  5)工作时间内,员工不得接待私人探访,如确有必要须报部门负责人同意后到指定地点接待。接待公务来访也应在指定的洽谈区进行。

  6)禁止携带小孩进入厂区、车间,严禁擅自带外人进入生产厂区参观、拍照。

  7)严禁利用公司电话办私事,特别是拨打国内及国际长途电话。

  8)工作时间内因公因私外出须向部门负责人报备并办理出门手续,如部门负责人不在可在部门考勤处留言。

  9)工作时间禁止串岗、睡觉、干私活、看书报杂志(非专业书籍)、玩电脑游戏、上网聊天、吃零食等行为。

  10)员工应爱护公司设施,设备,工具,如有破坏或挪用者视其情节轻重,损坏大小赔偿并罚款,情节严重的除受到纪律处分外还有可能会受到民事或刑事检控。

  11)员工不得利用职权营私舞弊,假公济私,打击报复。

  12)员工不得在公司工作时间内买卖私人物品。

  13)员工不得擅自标贴及涂改公司各类通告。

  14)员工不得在任何时间内在公司范围内从事非法活动。

  15)员工不得有损害公司财产,商誉,或贪污受贿等行为,知情员工应立即上报,维护隐瞒或知情不报者,将受到严重的纪律处分。

  16)员工不得煽动其他员工偷工怠懈,干扰日常工作。

  17)员工不得擅自伪造涂改公司纪录或文件,提供虚假商业情报。

  18)员工不得违反公司保密规定,未经上司许可或授权,严禁对外评论公司各项政策及经营状况或将公司情报泄露给任何宣传媒介或给商业竞争者以任何形式之协助。

  19)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擅自进入其他员工工作区域逗留,窥视,翻看。

  20)员工不得在公司电脑上随意拷贝,删除,篡改公司电脑资料,或将公司电脑软件带回家,更不得泄露公司电脑资料信息。

  21)员工不得将公司文件遗留或存放在不恰当的地方,下班之前必须将所有文件资料归档。

  22)办公室内不得存放贵重物品,如有遗失公司概不负责。

  23)员工应严格按公司制定的加班,调班,请假等规定,如有违反将按公司奖惩条例处理。

  24)员工须处处维护公司形象,将公司利益放在第一位,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形象的事,未经上司授权不得向公司内、外人员描述、评论公司的各项政策及经营手段。公司的各类文件、资料均属公司的商业秘密,员工应妥善保管及严守秘密。

  25)除使用公司的名义办理公务外,任何员工不得使用公司的.名义作任何用途,滥用公司名义者将被视为欺诈行为,有关员工除受到纪律处分外,还有可能会受到民事或刑事检控。

  26)工作时间内,员工应该绝对服从上司的工作分配,不得作出不服从上级合理的工作指示或不尊敬上司的行为,员工应按时完成上司下达的任务,不得无故拖延,拒绝或终止工作。

  27)员工在确认上级指令违法违纪时,员工有权拒绝执行,并向更高层上级报备。

  28)员工之间应互相配合,共同努力,发扬团队精神,员工应积极参加由公司或员工自行组织的各项活动,以增进员工之间的友爱及信任并提高公司员工的整体团队精神。

  29)不得因失职造成商品丢失或损毁,如有发生除将按照损失进行赔偿之外还要进行必要的降职或罚款。

公司管理制度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建设项目施工现场管理,提高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现场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工程现场管理包括开工准备、施工过程管理、工程验收及移交等四个阶段的工作。工程现场管理由工程部负责,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项目的施工现场进行全过程、全方位的管理,在项目施工过程中负责协调相关政府部门、设计单位、造价管理部等部门的工作关系并对项目监理的工作进行监管。

  第二章工地会议

  第三条工地会议包括施工进场预备会、工程部例会、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验收会(中间验收、预验收、竣工验收会)和工程专题协调会。其中施工进场预备会、项目组例会、竣工验收会由工程部项目组组织,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和预验收会由项目监理组织。

  第四条施工进度协调会根据具体内容可由工程部或项目监理组织。

  施工进场预备会由工程总监组织,项目监理、施工单位等参加,在预备会上由工程部总监介绍甲方项目组成员及职责、权限,甲方委托的监理单位总监及对监理单位的授权,由工程总监宣布项目管理制度及项目总监介绍项目监理组成员分工职责及项目监理工作制度,然后由施工单位介绍施工项目部机构成员及分工。

  第五条项目组例会

  工程部例会定期召开,由工程总监主持,项目组全体人员参加。项目组各专业工程师应对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汇报,提出下阶段工作计划,并由工程总监和工地代表的对下一步工作做出指示和意见。

  第六条工程专题协调会

  针对技术、设计、验收、工期、质安、纠纷等进行协调讨论并形成决议,由工程部不定期组织召开,并做好会议记录。

  第七条工程部人员应参加由项目监理组织召开的工程监理例会、施工技术方案审查会、中间验收和预验收会、工程专题会议,并协调处理会议中提出的问题。

  第三章施工项目管理

  第八条工程部负责制定工程部人员工作职责和主持编制工程建设项目管理规划、管理制度,经工程总监审批后生效。

  第九条工程部负责办理与现场施工有关的外部审批手续,做好与政府建设主管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联系工作。

  第十条确定施工单位后工程部应按工程项目总体进度要求及时安排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工作。

  第十一条开工前工程总监代表建设单位签署开工报告。

  第十二条参加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重要分部、分项工程的详细施工方案或技术措施的审查,凡是会增加工程成本的方案、技术措施应经工程部批准并填报工程成本增加审批表经公司领导分级审批后方能实施。

  第十三条参加对重要结构的隐蔽验收,组织监理、设计部门对重要装饰工程及采用新工艺、新材料施工的项目样板确认,并跟踪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对照样板的执行情况,在竣工时应按样板的标准进行验收。

  第十四条工程部工程师在施工过程中应跟踪检查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施工质量,督促监理组对材料、器具的选样、进场、检测和隐蔽工程按规定和规范进行验收,掌握工程现状并向工地代表报告。重大问题和紧急情况工地代表应向工程总监报告。

  第十五条现场发生设计或技术问题时,工程部工程师负责通知设计人员到场处理,并跟踪办理现场技术联系单和设计变更的确认手续。

  第十六条工程部负责审查监理组提交的监理规划、监理简报及对外报送的专题报告,并督促检查监理组规范化地开展监理工作,做好“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和安全文明施工的管理。

  第十七条工程部定期对监理单位及施工单位进行规范监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方面的检查,发现问题应立即要求整改,重大问题给予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

  第十八条工地代表代表建设单位负责审查和签署增加工程现场签证单,并按照公司的增加工程签证管理程序办理签证的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工程部负责协调现场总、分包单位的关系,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

  第二十条工程部成员参加分部工程验收和竣工预验收,工程部负责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第二十一条工程竣工后,由工地代表负责组织监理、施工单位、物业接收方办理项目移交手续。

  第二十二条在移交过程中发现质量问题时,工程部应责令施工单位限时整改,整改完毕后再次组织移交。

  第四章质量和安全事故处理

  第二十三条发生质量和安全事故时,施工单位应立即启动紧急预案措施,同时报告监理及工程部,工程部应及时进行处理和向工程总监及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四条一般事故由项目监理总监、施工单位项目负责人、工地代表及有关方面人员共同分析原因,责成事故责任方写出事故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案,经设计单位和安检部门、监理单位认可后进行处理。

  第二十五条发生重大事故时项目组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报告。

  第二十六条事故处理后,责任方应出具处理结果的书面文件,监理公司负责检查验收并将结果报送项目组。

  第五章工程现场资料管理

  第二十七条工程部应注意收集现场的第一手资料,并根据文件档案资料性质分类管理,重要资料原件交公司行政部归档。

  第二十八条工程部应对往来文件资料进行收文、发文签收。

  第二十九条工程部应建立项目管理日志,重大项目应每月定期向工程总监和公司领导提交项目管理简报。

  第三十条工程资料应安排专人保管并遵守保密规定。

  第六章其他

  第三十一条工程部成员应保证到现场时间不少于工作时间的一半,并在节假日根据工程的需要安排相关专业工程师到现场值班,项目工程师离开现场须经工地代表同意。

  第三十二条零星工程管理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七章附则

公司管理制度9

  第一条 会议室统一由公司办公室管理。公司会议室包括大会议室、小会议室。

  第二条 各部门根据工作的需要确定相应的会议,提前一天到办公室申请使用会议室,并登记。

  第三条 会议室内的设备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如麦克风、音响、空调等,办公室负责设备调试。

  第四条 会议期间损坏设备,须由相关部门或当事人按原价赔偿;

  第五条 会议必须要有纪录,重要会议必须会签确认。

  第六条 做好会议的`贯彻执行工作,做到有布置、有落实、有检查。

  第七条 公司重要会议、年度总结大会等,不得无故缺席、迟到,不能到会者,需提前向分管副总、总经理请假。

  第八条 所有参加会议的人员应将手机设置在无声或振动状态下。

  第九条 开会人员应注意保持会议室卫生清洁,会后打扫卫生,关好门窗、空调,整理好会场后,方可离开。

  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管理制度10

  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消防安全方针,认真执行各项消防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建立消防组织,全面实现安全经营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区域内不准随便使用明火、库区内严禁吸烟、并要有禁吸烟的明显标志。

  二、按照规定,专库专用、分库存放,堆放整齐,不超重、不超高、不混存。

  三、操作及检查人员,严禁把火种、火源带入库房,不准穿带铁定的鞋进入库房,做到防火、防盗、防电、防潮。

  四、库房区域内严禁住人,不准设置火炉、煤油炉、电炉等用火用电设备。

  五、进库人员交出火种,关掉手机、呼机等通讯设备。机动车辆入库,排气管必须戴上火星熄灭器。周围不得有杂草,库区内的杂草要定期锄除,不能等枯黄后才清理。

  六、保证库区清洁、在库房内不得存放其他杂物。

  七、爆炸物品仓库应备有存储足够水量的防冻池或消防用水管道。

  八、爆炸物品仓库不论其所在地区的`雷电期的长短,都应采取妥善的避雷措施。

  九、爆炸物品的仓库上空,不准架设任何电线或电缆,库房内不装照明设备。

  十、不论何人进出库区都必须遵守出入库登记制度,并详细登记在册,无关人员严禁进入仓库。

  十一、搬运装卸及堆装爆炸物品必须轻装轻卸,轻拿轻放,严禁摔损撞击。

  十二、堆放各种爆炸物品时,要求做到稳固整齐、便于搬运,不至于稍受外力即跌落或因搬运不便而造成事故。

  十三、库内不准使用铁质或容易产生火花的金属工具。

  十四、定期组织人员学习消防知识、消防演习,并做好总结与记录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11

  一、保洁员基本条件

  1、思想素质好,遵纪守法,工作认真负责。

  2、年龄在5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吃苦耐劳,能胜任一定强度的体力劳动。

  3、没有从事其他工作,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开展保洁工作。

  4、农村低保户、特困户、(计生二女、女)困难户在能胜任此职位的,可以优先安排。

  二、保洁员工作范围及工作职责

  1、卫生保洁员负责包干区范围内的环境卫生清扫保洁;负责村内主要道路、河道塘边、公共场所的日常保洁,确保骆无垃圾、无积水、无堆积物,渠道畅通无淤塞;负责垃圾池、垃圾桶等垃圾收集处理设施的清洁、管理。

  2、负责村主干路责任区内农户生活垃圾的入户收集,根据季节变化,由村会安排入户收集的时间,每天收集一次,收集率应达到100%。收集的垃圾运至村内垃圾坑,严禁乱烧乱倒。

  3、负责责任区内公共场所、道路、便道及道岸两侧清扫保洁,做到一天一次全面清扫,全天保洁。清扫保洁率达到100%,做到无塑料袋,无果皮,无纸团,无杂物。

  4、责任区内垃圾坑周围无乱泼乱倒垃圾杂物现象。

  5、保洁员应爱护环卫设施、工具。扫帚一个月配发两把,铁锹一年配发一把,以上工具如有丢失个人负责赔偿。

  6、保洁员因事因病不能正常工作,需向村分管领导请假,并自己安排好替工人员。

  7、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人身安全,因个人原因造成的事故等由个人承担一切后果。

  三、管理制度

  1、对拟聘用的保洁员,要签订合约,明确各自责任和权益。合约一式两份,保洁员、村会各执一份。

  2、保洁员上岗前需上交本人照片,在村会的村务公开栏上张贴,使保洁员制度更加公开、透明,便于接受群众监督。

  3、清洁卫生必须长期保持良好,决不允许弹。

  4、不定期的环境卫生工作检查,核查保洁员工作落实情况。对三次检查均发现保洁员没有真正落实到位的.,停发保洁员的补贴。

  5、对未能履行工作职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洁员,予以解聘。

  (1)工作不负责任,无故不协助垃圾装车的;

  (2)身体状况不能胜任保洁工作的;

  (3)不接受村民正当监督,经常与农户发生矛盾的。

  四、奖惩制度

  1、通过检查、抽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考评,考评合格者年终奖给予全额发放并适当给予奖励。

  2、保洁员在责任段内应全面清扫,不彻底的一次扣款10元,问题严重的扣20元。

  3、保洁员应坚持全天巡回保洁,经检查发现的骆杂物不得存留30分钟,每发现一次扣5元。

  4、严格按照操作规巢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

公司管理制度12

  一、设计部经理职责

  负责对本公司所有设计人员工作的安排和计划,对所有的设计方案、工程预算、施工图纸的审核。如因审核不到位造成损失的,一次给予200―2000元罚款,同时协助设计师谈单及跟踪有效客户。对于所有的飞单,设计部经理必须找出原因,如因跟单不到位造成飞单者,一次罚款200―500元。

  二、设计部成员职责

  1、设计师应当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在接到设计任务书后,必须在限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任务不得有误。

  3、在设计过程中应当多与设计主管或总监、工程部或材料部沟通完善设计。

  4、设计完成后,图纸按照统一的规定装订成册。

  5、设计图纸实行分级审核制度,设计师自审,设计部主管审核,工程部审核。

  6、设计任务完成后,设计师应当配合施工方做好开工前的技术交底工作,并做好施工中的技术跟踪服务。

  7、在项目完工时,设计师或绘图员应当亲自到施工现场测量,并在短时间内绘制好项目竣工图。

  8、竣工图在经各级审核无误后,设计师和绘图员必须签字,然后交各级部门审核签字,加盖竣工章后交于甲方。

  9、设计师必须了解施工工艺、材料及材料的价格,并及时掌握新的材料信息及动向,不断提高业务技能。

  10、设计师应当和预算部配合完成工程量提取工作。

  11、做好和工程部、预算部的协调配合工作。

  12、设计师应当配合资料员在工程的前后期做好资料的建档入库。

  三、设计师工作流程

  1、设计师在接到设计任务后,应首先了解收集有关资料,如设计任务书或相关的图文资料,并与甲方代表或公司业务人员沟通,深入了解设计内容、设计方向、设计风格等。

  2、设计师在与甲方深入沟通达成基本共识的情况下,签订设计合同。

  3、初步方案设计。

  4、绘制基本的设计方案图。包括:a、原始平面图;b、墙体改动图;c、平面布置图;d、地面铺设图;e、天花吊顶图;f、主体立面图;g、重点突出部分的透视图。并可附手绘及设计说明。

  5、在与甲方进行初步方案交流后进入方案深化阶段。包括以下图纸:a、电脑效果图;b、三维模拟画;c、第一阶段的'修改、补充。

  6、方案确认阶段。包括以下图纸:a、完整的施工图纸绘制;b、水、电走向图;c、平面、立面、剖面图;d、节点、大样图;e、所有应有尺寸、材质、工艺、色彩。

  7、项目实施阶段(客户对全套设计签字确认后)。设计师配合施工方做好技术交底。

  四、设计图纸内容及装订的规定

  1、设计图纸应包括如下的全部内容,出图幅面均为a4图纸。设计师可根据实际需要合并,若客户不要求设计的部分才可省略。

  1)、封面;

  2)图纸编号详细说明图;

  3)、设计及施工说明;

  4)、原始房型平面测量图(含所有墙体内部尺寸、门窗尺寸、上水、煤气、暖气、下水、地漏、管、空调洞、排风、配电箱位置标注);

  5)、设计平面布置图;

  6)、电源、电话、电视、多媒体插座分布图;

  7)、开关控制线路示意图;

  8)、冷热水管排放走向示意图;

  9)、厨、卫墙面和地面设施布置图;

  10)、各立面图详图;

  11)、局部透视图;

  12)、节点及放大详图;

  l3)、封底;

  2、封面、封底均按公司统一的模板出图。

  3、设计与施工说明由设计师根据公司统一模板就具体设计作增减。

  4、设计图纸采用公司统一的图框模板;图纸名称按图样图纸内容命名;图纸编号按顺序编号,图样分类按方案图及施工图分类;图纸比例按实际比例填写;设计号按照项目编号填写。

  5、设计图纸应表达清晰、准确、无误,明确设计内容和非设计内容,标明材料的品牌等。

公司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公司工程管理,确保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进行有序而有效的工作,确保工程质量,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公司内装饰工程及所有相关人员。

  一、施工前准备:

  1、 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公司的安排,在事先征得业主同意后方可入住施工现场并积极地配合其他工种的工作。

  2、 进驻施工现场当日,须将施工单位标志牌、安全警示牌、施工现场管理表格。并在醒目处配置合适的灭火器和沙箱。

  3、施工人员在接到施工通知后应及时熟悉施工环境并依据设计图纸与设计师进行现场放样,合理有序地进行现场施工。工程进度安排表、施工人员名单等文字内容须填写完善。

  4、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二、施工期间:

  1、 现场工程部负责人全权管理施工现场,统一安排,施工人员有事联系现场工程部人员,若然联系不上,可联系现场质检员或其他管理层人员,不可擅自行动。

  2、施工期间,施工人员严禁喝酒,施工现场严禁抽烟,不得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大小便到物业指定地点,不准使用客户洁具及其他一切用品,每日清扫,垃圾入袋。

  3、工人员须保证施工现场的环境卫生,卫生间保持清洁,不得有垃圾杂物、积水;材料摆放应有条不紊,用料须分门别类堆放整齐,置于干爽地段,施工垃圾应及时清理,外运到公司指定地点,每日施工完毕,须清理施工现场,做到无垃圾堆积。

  4、材料按公司指定地点分类存放,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所有材料需为公司检验盖章的材料;合理配用,列出详细使用明细;严禁一家材料挪作他家使用,一经发现严厉处罚。

  5、施工时注意文明用语,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尊重业主的'意见和建议,不得发生顶撞或冲突;爱护业主的设施,爱护成品物,不得损坏。不得向业主索要物品,不得向业主提出无理要求,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客户物品。

  6、施工人员应严格执行公司工艺标准和验收标准,不得出现漏项、错项,严禁材料浪费,不得任意变更工程内容,在图纸与施工现场有偏差、误差时应及时与设计师联系,严禁盲目施工。

  7、 现场施工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工艺操作规范,绝不允许偷工减料,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追究其相关责任。

  8、 施工人员应严格按设计施工,不得擅自改动。发现设计问题应尽快与现场管理人员或设计人员联系,服从现场工程部负责人的指令。

  9、施工期间,施工人员应保持通讯畅通,严禁无故停工,严禁留有手尾工程,未经公司同意严禁带走施工现场任何材料。

  10、施工人员应注意安全用电和动火,要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电动工具、烧焊等操作规范,节约用水、用电,严禁使用无插头、插座连接施工机械的电源。

  11、施工期间,现场管理层所有人员均应严把质量关,尤其是水电和煤气管线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对施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应及时整改,不得隐瞒、搪塞,并做好相应的每天施工日志记录和每周的施工安排计划和施工材料安排计划。

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1、企业核心文化:诚信立足天下,品质引领未来。

  2、企业基本目标:身心健康,质量可靠。

  3、企业精神观:虚心接受,刻苦追求,尊重他人,集体奋斗。

  4、本公司为建立制度、健全组织与管理,制定此规章制度。本公司员工的管理,除法令及劳动契约另有规定外,悉以本规则办理。

  第二章 员工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条 员工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规者,一律解职。

  第二条 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服从指挥。

  第三条 员工对内应善尽本份,认真工作,爱惜公物,减少浪费,提升品质;对外应严守职务机密,维护公司形象。

  第四条 员工应树立主人翁精神、增强责任感。

  第五条 员工应树立良好的工作态度,着工作服,穿着整洁,积极上进,培养公司荣誉感。

  第六条 公司员工应和众共济,通力合作,友爱相处。不得滋生事端,扰乱秩序,不得有组织派系,搬弄是非及争吵逗殴以防碍公司士气与团结。

  第七条 员工应时刻维护公司利益,勇于制止任何损害公司利益的事情。

  第八条 认真接听、转接公司电话,做好电话留言;

  第九条 热情接待公司来访人员;

  第十条 对公司输出的邮件、传真、信息等必须及时与客户确认查询。

  第十一条 员工按照有关规定申领办公用品,所有从公司申领的用品均为公司财物,要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不能占为己有,离职时须交还。

  第十二条 员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差或从事其它危害公司业务的行为

  第十三条 员工承办事务不得收受馈赠或回扣,亦不得借机为自己或他人图利。

  第十四条 员工应奉公守法,不得假籍职权贪污舞弊,亦不得假籍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不得侵吞公款。凡发现有经济不规行为,一般不宜担任领导职务,数额巨大的应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五条 公司员工在职务上,应注意下列事情;

  1.确实掌握及了解本身职务与工作内容范围;

  2.处理事物应明确、负责、重时效,凡事应今天事今天毕;

  3.交办事情完成后,应主动报告经理或交办部门知晓;

  4.服从组织体制及规定,团结谐和,排除本位主义,以公司为重;

  5.工作如有疑难,应即请示上级,不得借故拖延,积压或擅做主张。

  第三章 聘任管理制度

  第一条 本公司各部门如因业务需要,必须增加人员时,应先依人员征募流程的规定提出申请,经过系列审核批准,才可下达指令。

  第二条 新进人员经考试或审查合格后,经总经理核准后任用,若有特殊人才或特定人员可由部门经理推荐,经总经理核准后方可任用。

  第三条 部门经理应将核准后的新进人员资料(应征资料)及人员任用申请书一并送交人事部门依新进人员手续办理。

  第四条 新进人员于报道七天内,应缴交下列文件,否则不予任用。

  1、身份证影本(需缴验正本);

  2、个人人事资料及三个月内半身照片四张;

  3、其它必备的证件。

  第五条 新进人员交齐上述文件并经过试用期后,人事部门方可办理加入社会保险手续。

  第六条 经公司录用新进人员到职起职员试用期为2至3个月,但成绩优良者,可缩短其试用时间。期满考核合格者,方得正式雇用并签订劳动合同。

  考察期间或试用期间经考核:

  1、不适用者,公司得随时无条件予以解雇,其薪资按照实际工作天数核算; 但总共在本公司服务未满七天而自动离职者不予发放薪资。

  2、品行不良或服务成绩欠佳或无故旷工者,可随时停止试用,予以解雇。

  3、表现特优者,得由部门经理签报总经理核准缩短试用期限(试用期最短为十五个工作天)。

  第七条 试用人员的考核依据:

  1.工作能力与表现——对工作熟练、谨慎及胜任度;

  2.对公司的自信力——是否有认同公司的经营理念与策略;

  3.敬业精神——对所交付的工作是否兢兢业业、如期完成;

  4.出勤记录——有无迟到、早退、旷职等记录;

  5.荣誉感——是否具有团对精神及意识;

  6.亲和力——是否待人接物和睦相处、坦诚真实。

  第八条 试用期满人员,由直属部门经理予以考核,若通过考核,签订协议之后,方为正式任用(薪资调整实施天从正式任用天算起)。

  第九条 有下列情事的一者,非经总经理特别核准者一概不得录用:

  1.负案在身且尚在缓刑期或被褫权尚未复权者;

  2.原在其它公司和机关服务时,未办离职手续、名声很差或被解职免职者。

  第十条 服务年资自到职天算起,停薪留职或服役期间不予计算;辞职或退休后复经任用者其原有年资不予连续计算(除特殊情况经总经理核准外)。

  第四章 作息与考勤制度

  第一条 作息时间:

  1、星期一至五:8:30——17:30;

  2、中午休息时间:11:30——13:30 ;

  3、本公司为双休制。

  4、 周日及国家法定假天均休息.

  第二条 员工上下班自有专门人员记载出勤。

  第三条 迟到(早退):

  1.朝、夕会未到并未请假者给与相应处罚。

  2.上班迟到15分钟之内者为迟到。

  3.上班迟到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4.无故迟到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5.提早下班15分钟之内者为早退。

  6.提前下班15分钟至1小时者,以旷工半天计;

  7.提前下班1小时以上者,以旷职1天计;

  8.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一次者不予发放全勤奖金;

  9.于一个月内迟到及早退合计超过三次(含三次)者,每三次视为旷工一天。

  10.以上情况均会根据情况给予罚款,因处罚得来的罚款本公司一律不归为己有,匀平均补贴给所有员工。

  第四条 财务部负责每月员工出勤的统计,作为当月工资发放的依据。

  第五章 请假制度

  第一条 员工确因事或因病需要请假时须填写请假单,按规定程序办理请假手续。

  第二条 事假、病假

  1.一次请假超过三天(不包含三天)者,须办理停薪留职手续;

  2.皆为无薪给假,(以天数为计算单位)。

  第三条 婚假:请假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第四条 公假:

  1.公司派遣学习、考察、办事或特别指定任务、拜访客户者;

  2.请假期间薪资照发。

  第五条 工伤假:

  1.员工因执行职务而受伤或致病者,须申请工伤假;

  2.工伤假在一年(含)的内者,基本工资照发;

  第六条 请假时依下列规定呈报核准:

  一般员工请假两天以内(含)由副总经理核准;三天以上由总经理核准。

  第七条 凡请事假先申请,如因患病或特殊状况者或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申请时,应先以电话向所属部门经理报备并向人事部门负责人报备,但应于假后两天内补办请假手续;逾期则视为旷工。

  第八条 凡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前后,不得请假。

  第九条 事假、病假的规定天数,年度中途到职者按比例计算。

  第十条 员工请假期间无论假别或天数,应觅妥职务代理人,来负责一切事物事宜,否则视同旷职。

  第六章 离职制度

  第一条 员工擅自离职者,应以下列规定办理:

  1、经理及会计人员于三十天前,一般职员于七天前,书面形式呈请核准;

  2、离职须填写离职申请表、工作交接表、客户资源信息交接表与物品交接表;

  第二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不经预告,直接解雇并送有关部门处理:

  1、利用公司名义在外招摇撞骗,证据确凿者;

  2、向外泄露公司机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者;

  3、偷窃或侵占公司财务或营私舞弊或挪用公款者;

  4、对公司人员实行暴行胁迫或重大侮辱行为;

  5、故意损毁公司物品或机器设备者;

  6、携带危险禁品或防碍公共安全的物品进公司或酿成以外灾害者;

  7、有煽动员工怠工或罢工的具体事实者。

  第三条 员工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公司可以不经预告,直接解雇:

  1、工作态度恶劣,严重影响公司工作环境者;

  2、在公司不自尊自重、使公司员工理念偏激,扰乱正常工作秩序者;

  3、连续旷职三天或一个月内旷职达三次者;

  4、与厂商勾结或收受厂商财务,证据确凿者;

  5、未经许可,兼任其它职务或兼营与本公司相近的业务者;

  6、有其它重大过失或不检行为导致较严重后果者。

  第七章 移交制度

  第一条 凡本公司任职的人员如遇人事变动、离职、调职等,均应办理移交手续。手续办妥后方可离开原职,未完成移交手续而离开者,公司将扣发所有薪资,直至办妥移交手续后补发(移交手续不得超过一个月),若因移交不清或未办理移交手续,而使公司受损时,公司将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二条 员工移交事项如下:

  1.个人保管或使用的公司物品;

  2.本公司或部门有关的印章;

  3.本部门及个人保管的客户资源信息;

  4.未办完或未结案的重要业务资料;

  5.本部门保管的其它所有资料,包括电子资料。

  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防范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企业安全和员工人身安全,促进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公司范围内需要设置消防器材和进行消防管理的部门。

  消防安全职责

  1、公司的消防工作是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纳入公司的安全生产体系中进行统筹管理。

  2、公司安全检察监督部负责全公司消防工作归口管理,其它部门负责各自分管范围内的消防日常管理工作。消防安全制度。

  3、公司总经理为消防安全总负责人,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3、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基本情况。

  3、2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结合起来,统筹安排。

  3、3督促各部门筹建消防设施、购置和维护消防器材。

  3、4协调专业部门组织防火专项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隐患。

  3、5组织扑救火灾,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4、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为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具体履行总经理的消防管理职责。

  5、各部门经理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各部门可以根据需要视实际情况指定本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员,消防安全管理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当履行以下职责:

  5、1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2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3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保养,确保其完好,安全通道的畅道。

  5、4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意识和技能。

  5、5确定本部门一旦发生火灾可能影响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为火灾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5、6组织制订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落实。

  5、7完成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8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包括:

  5、8、1建筑物或施工场所、使用或者开始使用前的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以及消防安全检查的文件、资料。

  5、8、2消防安全制度。

  5、8、3消防设施、灭火器材情况。

  5、8、4义务消防队人员及消防装备情况。

  5、8、5有关燃气及燃气生产所使用电气设备的检测(防雷、防静电)等记录。

  5、8、6消防安全培训记录。

  5、9加强对部门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5、10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四条岗位防火责任

  1、各职能部门负责人是本部门防火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工作负责,主要职责:

  1、1严格遵守安全规程和各项防火制度,加强对火源、电源、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的危险因素的区域内使用明火,因特殊原因需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时,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严格按<动火管理办法>审批手续,落实现场责任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并落实相应消防措施后方可动火施工。工作完毕要及时切断临时电源,熄灭火源。

  1、2发现隐患及其它可能导致火险的不安全因素,要及时采取措施排除,并及时报告本部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当班调度指挥中心。

  1、3各班组负责对存放在本岗位的消防器材进行清洁打扫。

  1、4发生火灾(火警)立即进行正确扑救,并立即向调度指挥中心报警。

  2、建筑施工和设备安装现场的消防管理责任由施工承包单位负责,我公司安全检查监督部和规划建设管理部行使监督检查权。

  第五条防火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监督部要定期组织相关人员对消防工作进行检查,安排对消防关键时期和重点部位进行经常性的消防检查,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整改。

  2、各部门、班组要把消防安全检查作为安全检查的重点内容之一,要将消防责任落实到人,发现火险隐患,立即处理,需要领导协调时,要及时上报。

  3、安检部、各部门、班组要将防火检查情况作好记录。

  4、防火检查的内容:

  4、1生产过程中有无违章情况。

  4、2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4、3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4、4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好。

  4、5消防重点部位安全管理情况。

  4、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和员工掌握消防知识情况。

  4、7查阅有关安全制度、操作规程、应急预案是否具有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4、8各项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第六条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范

  1、库内物资要分类,要标明物资名称,性质相互抵触或灭火方法相互抵触的物品分库存放。

  2、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不准使用电炉子、电烙铁等电热器具和家用电器。

  3、照明灯垂直下方小于0、5m范围内,不得储存物品。

  4、每个仓库应在房门入口处单独安装开关,保管人员离开后断电。

  5、库房内严禁烟火,并设有明显标识。

  6、非工作人员不经批准,不得进入。

  第七条易燃易爆物品消防管理规范

  1、生产和管理危险物品的人员,应熟悉物品特性,防火措施和灭火方法。

  2、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仓库,耐火等级不得低于二级,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措施,储存的数量以能满足生产为准。

  3、储存的危险物品应按性质分类、专库专放,并设明显的标识,注明品名、性质、灭火方法等,化学性质相抵触的物品不得混存。

  4、生产施工区域、贮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厂房内严禁烟火,电器设备开关、灯具、线路要符合防火要求。工作人员不准穿钉子鞋和化纤衣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5、严禁用汽油等易燃物擦洗设备机件。

  6、对怕晒(如氧气瓶等)物资不得露天存放。

  7、搬运和操作危险物品应稳装稳卸,严禁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敲击和开封。

  第八条安全用电防火管理规范

  1、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按电工技术规范进行,非专业电工不准进行电工作业。

  2、仓库的电器和线路必须按国家<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进行安装。

  3、生产岗位、仓库、重点消防区域、严禁私设电热器具。

  4、严禁使用不符合规范的保险装置(如以铜丝代替保险丝等)。

  5、架空高压电力线不准通过建筑物和危险品上方空间。

  6、电器设备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不得擅离职守,要定时巡检,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维修,工作结束后及时断电。

  7、燃气生产岗位、仓库的电器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8、电器着火,应首先切断电源再组织灭火,严禁带电灭火。

  公司管理制度 公司管理制度范本

  一、为加强廉政建设,杜绝违法乱纪行为,保持公司员工队伍的清正廉洁,根据有关党政纪规定制订本制度;

  二、全体员工要认真学习贯彻执行中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规定、《廉政准则》和市建设党工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严?癜垂液褪 ⑹杏泄胤伞⒎ü妗⒐娑ㄒ约肮居泄毓嬲轮贫劝焓拢辖话垂娑ǔ绦虿僮骰蛟饺ㄉ笈?

  三、坚持公开办事制度,公开办事程序、办事结果,自觉接受监督;

  四、工程建设项目和大宗设备、物资采购一律实行公开招标或议标,择优选择施工单位和供货方;

  五、发扬艰苦奋斗、勤俭节约精神,反对讲排场、摆阔气,搞铺张浪费;对外接待要严格按标准执行;

  六、勤政廉政,严禁利用职权“索、拿、卡、要”,不得擅自接受当事人的宴请或高档娱乐消费等活动。外单位请柬,一律交公司办公室由公司领导酌情处理;

  七、严禁利用工作之便为自己或亲友谋利,未经批准不得公车私用;

  八、公务活动中,不得以任何名义接受礼金、信用卡、有价证券以及各种贵重物品。如因特殊原因难以谢绝而接受的,礼金礼物必须如数交财务部登记,并按有关规定酌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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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司的利润分配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应按照公司章程规定制定具体利润分配办法。

  第三条 公司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和营业外净收益。

  第四条 营业利润是主营业务利润(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成本、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差额)加其他业务利润,减去管理费用、营业费用及财务费用的差额。

  第五条 投资净收益是指投资收益扣除投资损失后的差额。

  第六条 营业外净收益是指营业外收入扣除营业外支出后的'差额。

  第七条 公司集中统一进行利润分配,各分公司无权进行利润分配。

  第八条 公司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应由董事会制定,报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公司董事会应在每年年底结账后,根据当年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提出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第九条 公司缴纳所得税后的利润,应按照下列顺序进行分配:

  (一)没收的财物损失,支付各项税收的滞纳金和罚款。

  (二)弥补税前不能弥补的以前年废亏损。

  (三)提取法定盈余公积金。法定盈余公积金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10%提取,盈余公积金达到注册资金50%时可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益金。公益金应按照税后利润扣除前两项后的5%至10%提取。

  (五)支付优先股股利。

  (六)提取任意盈余公积金。任意盈余公积金按照公司章程或者股东会决议提取和使用。

  (七)支付普通股股利。

  第十条 公司使用公积金(包括法定盈余公积金、公益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必须符合规定用途并经过董事会批准。

  第十一条 法定盈余公积金和任意盈余公积金可用于弥补亏损、转增资本,但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第十二条 公司用公积金转增资本必须经股东大会批准,并依法办理增资手续,取得合法的增资文件。

  第十三条 公司用公积金弥补亏损必须按董事会批准的数额转账。

  第十四条 公益金只能用于集体福利设施,不得挪作他用。

  第十五条 公司应根据宏观经济形势、公司发展规划和近几年的盈利状况制订适当的股利政策。公司可选择的股利政策主要有:

  (一)剩余股利政策;

  (二)固定股利支付率政策;

  (三)固定或持续增长的股利政策;

  (四)低正常股利加额外股利政策。

  第十六条 股利政策应由董事会制订,报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第十七条 本制度由公司财务部拟定,报公司董事会批准后执行,其解释权、修改权归公司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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