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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工承揽合同(优选15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签订合同可以明确双方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加工承揽合同,欢迎大家分享。
加工承揽合同1
承 揽 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定 作 方:
法定代表人:
通讯地址:
联系方式:
风险告知:在订立加工承揽合同之前,应当要了解对方履行合同的能力。尤其是对承揽方能否完成委托项目,其设计能力、设备条件、技术力量、工艺水平以及其曾经完成过何类水平的项目,都要了解清楚。即使全部符合要求,并已经承揽多年业务,也应查询清楚,以避免因承揽方无实际完成能力而引起的合同纠纷。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xx,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加工成品:
第二条 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风险告知:当事人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具体准确地写明定作物的名称或项目,不能模糊使人产生歧义。特别应该注意的是,合同注明的加工物必须是合法物,在合同订立过程中应当审查加工物是否是法律禁止物,是否需经有关部门批准才允许加工,以避免因加工物违法或者欠缺法律程序批准而出现不必要的法律纠纷。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 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风险告知:关于定作物的检查验收,承揽方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方必要的检查,但定作方不得因此妨碍承揽方的正常工作。当事人双方对定作物和项目的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的质量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风险告知:关于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的期限,有标准的按照标准,没有标准的按双方约定的要求检验。对于检验的方式、方法和期限双方认为有必要时协商,最好注明提出异议的期限,对任何期限的约定都一定要注明期限终止的时间点,以此来避免不必要的纠纷。
第八条 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 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 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 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 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xx 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风险告知:关于违约金的事项,如有约定要分别注明违约事项所适用的违约金数额或计算方法。另外,《加工承揽合同条例》对违约责任、违约金结付定出了比例幅度:合同当事人应注意确定违约金的具体百分数。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xx%(10%~30%)或酬金总额的xx%(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 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xx%(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xx%(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 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xx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xx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x份,交x(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公章):
承揽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 月 日年 月 日
加工承揽合同2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
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编号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备注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第三条
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
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
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
交货的时间和地点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第十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一、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二、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三、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八、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十、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一、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二、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三、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四、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五、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六、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七、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
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 )项处理: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
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3
发包人: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具体情况,为明确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本着平等、互利、保证质量的原则,按期保质完成本工程,经双方协商,达成以下协议:
一、 工程慨况
工程名称: 工程地址:
二、 合同价格
木质门 元/樘,(此价格包含五金配件、门锁、门框和门制作安装、油漆等所有费用,包括工人工资、材料费、检测费、配合费、运输损耗、施工损耗、利润、税金及附加、发票、包装、运输、卸货至工地现场甲方指定地点、安装施工、成品保护、仓储费、及因材料送到工地指定地点而引起的额外费用等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前所需的全部费用。该综合单价一次性包死,固定不变,不因人工、材料的市场价格的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
三、 承包范围
承包的内容:
四、 工期期限
1、开始工作日期:年日,结束工作日期:门必须于 年日完成。
2、乙方必须按甲方计划完成;
3、在施工过程中,乙方按约定的`工期进度及质量组织施工,若乙方
不能按约定完成,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必须在2日内撤出施工现场。甲方不以结算,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质量要求
1、按照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施工,工程质量、技术必须达到《木门窗安装规范》《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及施工设计图纸和甲方的具体要求,质量评定得分必须达到90%以上,乙方施工部分在交验时达到合格。
2、因乙方施工质量原因造成返工者,由乙方全权承担返工发生的一切费用。
六、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工期。人工:含施工劳务用工及税费、安全及文明施费;材料:材料必须按设计图纸及相关图集规范规定进场合格材料,必须提供材料的产品质量证明文件(合格证、检测报告等)。必须按照甲方规定工期完成施工任务。
七、工程价款的支付和结算方式 1、付款方式: 每个月25日支付当月完成工程量的70%进度款。
2、结算方式:
(1)本工程预付款元;
(3)全部门窗安装完毕,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付建设单位后,甲方在确定工程结算后2个月内支付至工程结算的95%;
(4)其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保修期届满之日起一个月内无息支付。
八、工程验收与结算
1. 本合同项下门窗安装工程竣工验收,以设计安装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
2. 工程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交竣工验收报告申请。
3. 甲方收到竣工验收报告申请后七天内组织验收,并在验收后七天内给予认可或提出修改意见。
4. 经甲方组织验收,该安装工程全部或部分不符合双方约定的国家质量检验标准的,为验收不合格。乙方须对验收不合格的部分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超过本合同约定期限的,乙方须承担违约责任。
5. 验收合格之前相应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验收合格之后相应物品的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责任方承担
九、安全文明施工
1、班组进场前承包人指定管理人员一名随时与甲方协调。进场后必须做好入场教育、三级教育、安全技术交底,凡进入该工程项目的各位人员,必须服从现场管理人员统一指挥,遵守现场管理的一切规章制度,配带安全设施,按相关操作规程作业,保证安装质量。做到工完场清,保证制安现场清洁。因返工或工程处罚,由乙方负责承担罚款返工费及材料损失。
2、乙方所有参加制安的工人,进入制安现场必须严格遵守建筑安全法规,严格按相应安全操作规范和《现场施工管理规定》制安。由于乙方自身违反作业规程,发生任何安全事故损失均由乙方完全承担;乙方参加安装的人员如违反项目部规章制度时,由项目部对乙方处以200元/次的罚款,在工程款中扣除。凡是因综合质量和文明安装检查未达标的,项目部扣罚乙方400元/次。
十、事故处理
1、发生重大伤亡安全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甲方,并保护好现场,做好防护措施,防止事故扩大、蔓延,同时按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条款和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2、乙方和甲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十一、双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1、协助乙方处理乙方与工程总承包单位、其他施工单位的施工配合关系。
2、在本合同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土建图纸及具体技术要求,及时与乙方进行施工现场技术交底。
3、依据本合同约定,按期足额向乙方支付工程款项。
(二)乙方权利义务
1、乙方负责对洞口尺寸的实测、复核工作。
(1)乙方在门制作前,应自行进入施工现场对洞口尺寸进行实测,并提交甲方审核确认,但甲方的审核确认并不视为对该尺寸承担任何责任。
(2)乙方在门安装前,应对洞口尺寸进行二次复测,如有异议应当在进场施工前书面报告甲方,并按甲方要求执行。否则,视为乙方认可施工现场条件,由此产生的误差、损失及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且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任何费用。
5、乙方应服从甲方、监理方、质检等单位对该工程的统一管理,负责施工现场及生活区域的安全、文明、防火、防盗等工作。
8、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在甲方工地的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清除,否则,甲方有权委托他人清理,所发生费用由甲方在届时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扣除。
十二、工程变更
1、工程施工工程中,甲方如需对工程所需门窗进行设计变更,甲方应提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及时调整进度计划。
3、双方确认:对于涉及工程价款的确认,双方协商后进行解决。
十三、成品保护
工程竣工通过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交付甲方之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已完工程及其他工程的成品保护,均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如有损坏,均由乙方负责修复并承担费用。
加工承揽合同4
定制人:_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_
一、定制(加工)产品名称、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产品名称:_________
规格: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
数量:_________
单价:_________
金额:_________
二、材料的提供:由承揽方包工包料,产品价格包括原材料的.价格及加工费。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方式:_________付款条件:款到发货
四、其他要求:合同以传真件确认为准。
五、本合同经双方或代理人签章后生效,双方也可通过信件和数据电文等方式签订合同。
六、违约责任:承揽方、定制方违反合同约定的,应依本合同的约定承担责任。合同没有约定的,应依《民法典》的规定承担责任。
定制方:_________承揽方: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地址:_________
加工承揽合同5
甲方:____________(定做方)
乙方(承揽方)____________
加工_________,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达成合同条款如下: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2、甲方对乙方产品负责回收并以现金支付加工费(550元/m2),拒收任何原因的半成品和不合格产品。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通过考察同意后,自愿购买材料。如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自己负责。
2、乙方需按甲方提供的'样本、限本人制作,如私自组织人员加工,技术转让,需经厂方同意方可进行,否则按违约处理。
二、违约条款
1、甲方违背合同第一条(2款)时以(550元/m)的1倍支付乙方违约金。
2、乙方外购材料掺杂使假,私自技术转让时,按每平方米550元的1倍支付甲方违约金。
四、本合同有效期:
20___年___月___日起至20___年___月___日止。本合同期瞒后,乙方申请,甲方有权依据生产定单续签或终止合同。
五、本合同一式两份,并有验收标准为合同附件,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6
委托方: (以下简称甲方) 加工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就甲方委托乙方进行钢结构加工制作事宜,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并订立本合同,共同遵守。
一、加工方式
甲方提供钢结构工程施工图纸,乙方包工包料加工。
二、加工内容
本合同所涉之加工内容为甲方提供的 锦绣物流仓储楼 工程的施工图纸中的钢结构的加工制作(含抛丸除锈,刷 红丹 防锈底漆一遍)。
三、加工工期
从乙方收到甲方的第一笔预付款(或定金)之日起开始计算工期。
四、加工量、单价及总金额
1、以上价格均为税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5-20xx)。甲方提供施工图纸一套,并签字盖章,乙方须严格按图纸要求加工制作。
2、上表所列之加工量为暂定加工量,结算时按加工厂分解图、下料单、理论重量加量0%损耗计算。本合同从生效之日起,合同单价不因市场价格变化而变更。
3、上表所列之“金额”的“合计”项为暂定总价。
4、本合同采用的定价方式结算。
五、运输方式:需方自提,运费自负。
六、结算、付款及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万元为定金, / 万元为预付款。乙方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后开始组织生产。如本合同签订后3天内,乙方未收到甲方支付的足额定金和预付款,本合同自动终止,甲方已支付的定金不退还。
2、乙方生产、制作钢结构过程中,甲方付款提货,且甲方累计所提货物的价款不得超过甲方实际已支付的货款数额(定金除外)。甲方最后一次提货前,双方办理结算,货款应全额付清,乙方财务收到甲方支付的全额货款并确认后,安排发货。
3、如甲方在现场安装时发现有质量问题,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到现场处理问题。
七、双方责任 甲方责任
1、甲方应于合同签订时提供给乙方完整、详细的工程施工图纸壹套。 2、甲方负责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方式提货、验货,支付货款、办理结算。
3、本合同所涉及工程如中途有设计变更,甲方应以书面方式在变更实施前2天书面通知乙方,因变更导致的材料增减按实结算。甲方书面通知前产生的半成品由甲方承担,按照合同约定价格支付乙方价款。
4、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需交乙方审核,对乙方提出的图纸错误,甲方必须在乙方提出后12小时内解决。由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相应责任。
5月日为甲方最后提货期限。因甲方原因造成在期限内未提完所订的全部货物,甲方应在最后提货期限届满后7天内付清全部货款。否则甲方提货时,市场价格上涨的,按照涨价后价格结算;市场价格下跌的,按照下
乙方责任
1、乙方承担本合同范围内钢结构构件的材料采购和加工制作。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提出的技术要求、质量、数量、包装等具体要求进行生产加工,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进度。加工完后,保存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
2、乙方负责成品构件的捆扎、装车等工作。
3、乙方在钢构件出厂时,需提供所采购钢材的材质证明,产品的检验报告,合格证明等技术资料一式四份(注:不含带MA章的探伤报告及第三方材料复检费)。
4、日开始供应第一批构件,供货要求详见甲方书面需货计划, 20xx 年 9 月 15 日前将全部钢构件供完。
八、质量验收
1、甲方在钢构件出厂前进行质量复检。复检合格后,由于运输的'原因产生的产品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乙方加工的产品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并在48小时内解决。
2、质量异议期限:甲方收到产品后如发现存在质量问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在48小时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乙方接到甲方书面异议后派员到现场查验并与甲方协商解决。如甲方未在以上期限内提出书面异议,或甲方收到货物后1个月内未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全部合格,甲方不得再以货物质量问题为由要求乙方承担任何责任。
3、甲乙双方约定,如果乙方提供的货物质量存在缺陷,乙方仅对质量缺陷产品本身的价款损失承担责任,乙方不承担由于产品质量缺陷而造成其他直接或间接损失。
九、违约责任
1、甲方迟延提货的,乙方自最后提货期限届满之次日起提供10天的免费保管期限。免费保管期满后甲方仍未提货的,甲方按每吨每天10元的标准支付给乙方保管费用。乙方计收保管费用的保管期限为60天,超过60天时,乙方有权
2、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停工、窝工、返工及原材料、构件报废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发生的直接损失。
3、乙方无故延迟交货的,应负责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4、本合同生效后履行完毕前,任何一方不得毁约,不得擅自解除本合同。
十、保密责任
任何一方在签订及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知悉对方的商业秘密,必须承担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给第三人。保密期限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该商业秘密之日起,至对方将该商业秘密公开之日止。
十一、其他约定
1、本合同所涉之法定代表人、经办人对本合同项下的债权债务承担连带担保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双方就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乙方收到甲方定金后生效,至构件交付完毕货款付清后自然终止。
5、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 乙方:
年月日:
加工承揽合同7
委托方:_________(甲方)
承揽方:_____________(乙方)
1、加工的`项目、产品名称、规格________数量________价格、交货期:________________
项目产品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单价 (元)总价(元)交货日期一季度二季度镀锌综架_________以上只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万淬火综条支_____万___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万合计
2、质量标准:
乙方根据甲方提供图纸规定的技术要求和质量标准进行加工。在加工工艺过程及运输中甲方提供的加工件允许损坏千分之_____,但损坏件必须归还甲方。
3、原料供应:
加工用锌块由甲方供应。
4、交货方式:
由乙方负责往返运输,运费由乙方自负。
5、质量验收方法:
完成加工后由甲方按质量标准验收。
6、结算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
7、违约责任:
甲方委托乙方加工镀锌、淬火等,乙方应按规定日期完成;逾期由乙方负担甲方的经济损失,每天按加工产品总值千分之______交纳罚金。甲方未按规定的时间和数量交付乙方加工物品,因而造成乙方停工损失,应按实际损失赔偿。
甲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盖章)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银行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
加工承揽合同8
(甲方)委托方:
(乙方)加工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在平等的基础上,经双方友好协商,甲方委托乙方就酒店的部分石材加工达成以下条款:
一、货物概况及加工价格
1.1下表为本合同明细单价,具体加工规格及排版要求详见采购单及乙方核实过的图纸。数量按实际完成合格加工数量结算。
1.2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内,本合同约定的固定综合单价均不做任何调整。1.3乙方需根据甲方采购单及乙方核实现场的附图要求的规格和数量进行加工生产,合同签订后3日内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到现场核实实际尺寸,制作施工图。1.4结算总价=乙方实际加工合格的数量_约定单价。
1.5乙方接到甲方提货通知后2日内应到甲方指定的地点提取大板到乙方工厂加工,并核对码单与石材的实际数量签字确认收料,原材料(大板)的加工消耗定额为不低于90%的出材率。
1.6由于乙方加工原因造成石材无法安装的由乙方负责。
二、质量标准
2.1加工尺寸偏差范围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范。
2.2乙方需对确认的石材排版图(以现场实际核对后)加工生产,并根据排版图对所需石材纹路及色差进行排版并在每一件成品石材上贴上标签。
三、交货时间及地点
3.1交货时间:以甲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3.2交货地点:3.3现场收货联系人:
四、包装标准
4.1乙方为甲方提供足以保护石材的六面木箱包装。
4.2交货时,乙方应在每组包装柜外贴示包装柜内正确的货物规格、数量、编号、使用部位,以便甲方清点货物。
五、货款支付
5.1乙方给甲方每交货一批,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则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的加工费的50%,全部加工完毕付至总结算款的80%,安装完毕验收无加工质量问题后付清余款。
5.2结算时按乙方实际加工验收合格的数量结算。
5.3乙方应保证石材成品在装车及运输时是完好无损的。因乙方原因导致石材运至交货地点若有破损的,乙方承担责任和赔偿费用。
5.4本合同所有款项均由甲方以汇款转账方式向乙方支付货款,乙方在收取甲方每一笔货款的'同时,开具同等金额的财务发票给甲方。乙方的收款单位是:户名:账号:
六、违约责任
6.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的价格及时间供货,甲方也应按合同的约定办理结算,支付乙方货款给。
6.2乙方延迟交付成品的,每延迟一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为人民币1000元/天,逾期5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已付款,并赔偿甲方损失。7.3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调换,如擅自调换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6.5乙方加工的成品尺寸不符合图纸要求,乙方应无偿返工直到符合要求,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七、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7.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者解除本合同。
7.2合同权利义务终止后,甲乙方都应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
八、解决争议的方式
8.1甲乙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其他
9.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
9.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两份,乙方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9.3乙方应提供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9.4乙方保证其在本合同中的地址通讯方式准确无误,甲方可按该地址直接送达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函等所有资料,也可以邮寄送达,邮寄送达的,无论乙方是否签收或拒签,以甲方寄出时间起算,四日后均视为已送达。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9
需方:________(甲方)
供方:_______(乙方)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为了规范建筑门窗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建筑门窗用途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层次:__________。
2、建筑门窗供应要求
2.1本合同中的单价是指门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的价格。
2.2交货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其它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和付款方式
3.2结算方式:
3.2付款方式与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要求
4.1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严格执行并符合__________标准,(标准名称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4.3产品运输方式及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5.1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5.2 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3 如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应在48小时内向____市建材业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和门窗分中心报告,同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及时分析解决。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民法典有关条款及双方的约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的 ____%的违约金。
6.2 如另行商定责任赔偿规定的,应在8.5“其他约定”一栏中予以写明赔偿方式、方法与金额。
7、解决争议的方式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或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8、其他约定事项
8.1 乙方在门窗运抵交货点后,甲方应提从堆放场地,并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乙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乙方负责。
8.3 甲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缴付货款时,应及时主动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8.4 如遇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洪水等)和其他不可预见事故发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8.5 其他约定:
9、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____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建筑门窗分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单位名称:________单位名称:________
___年___月____日___年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0
原告:某塑料厂
被告:某塑料模具厂
某塑料厂与某塑料模具厂于1985年1月20日签订加工承揽合同一份,由塑料模具厂为塑料厂加工多层塑化模具一套,材料加工费21000元,同年2月底完成。塑料厂并允诺另付塑料模具厂帐外“加快费”3000元。
加工承揽合同履行中,塑料厂分别于1985年2月2日和2月13日,将材料加工费21000元全部汇付塑料模具厂。但塑料模具厂4月15日才加工完毕,经验收,因模具有裂痕,由塑料模具厂另行加工一台同型模具,5月5日交货验收。5月3日塑料厂验收时,发现塑料模具厂并未做同型模具,仅对原模具进行了部分修补,质量仍不合格。5月13日,双方再次商订,由塑料模具厂继续修理模具,5月底完工验收,质量为正常使用不低于一年时间,并退还塑料厂加工费4000元。塑料模具厂除按约定退还4000元外,再次误期于10月7日将模具送至塑料厂。经双方试车检验,模具跑料严重,无法正常使用。12月7日双方商定,由于模具不符合质量要求,塑料模具厂只收取9000元材料费,其余8000元加工费于1986年1月15日前,分两次退还塑料厂,但至1986年3月26日塑料模具厂尚未退还余款。塑料厂向某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塑料模具厂退还全部材料及加工费17000元,并给付违约金和经济损失费35300元。
法院审理中认为:塑料模具厂为塑料厂加工制作模具,既未按期完成,又不符合质量要求,已经违约。尔后,双方虽几经变更协议,但塑料模具厂终未履行,导致纠纷应负完全责任。另,双方商议收受帐外“加快费”,违反国家财经纪律,实属错误,应予批评。塑料厂向塑料模具厂索赔应得利润欠妥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进行调解,达成协议如下:
1、塑料模具厂为塑料厂加工多层塑化模具,因质量不合格,作退货处理,报废模具由塑料厂自行处理;
2、塑料模具厂退还塑料厂材料、加工费17000元;
3、塑料模具厂赔偿塑料厂运输、旅差费用1000元;
4、上述二、三两项合计18000元,由塑料模具厂分4次给付塑料厂:1986年5月给付3000元,1986年6至8月,每月给付5000元。
5、塑料厂放弃其它要求。
1、本案纠纷发生的责任,完全在于塑料模具厂。《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41条第1款规定:“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数量完成定作方交付的工作,应无偿进行修理、补足数量或者酌减报酬”。所以,承揽方塑料模具厂必须退还定作方塑料厂的全部材料、加工费,并且赔偿塑料厂的全部运输、旅差费。
2、签订经济合同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第14条规定,一方可以向对方给付定金,合同履行后可以收回或抵作价款。但是,象本案塑料厂在合同签订后不久,即付了全部材料、加工费是不妥的。以致造成事后偿还时发生了困难。
3、塑料厂为了急于求成,允许另付帐外“加快费”3000元,这是违法的。由于双方只是口头协议,事后由于加工质量发生纠纷,并未形成事实。故法院给予批评是完全正确的。
加工承揽合同11
定作方:________
承揽方: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利、公平、公开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加工成品
品名:__________货号:__________面料:__________
颜色:__________尺码:__________
第二条服装数量
1、计量单位:__________
2、数量:__________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
由甲方提供原材料,具体见下:
材料名称数量质量: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日期:__________单价:__________总金额:__________
第四条服装质量
加工成品质量按甲方提供的样衣或工艺单执行,样衣由甲方保管,作为验收的依据。样衣、工艺单作为合同。
第五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
1、甲方提供服装款式、标志图案等图样的技术资料。
2、乙方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甲方提供的图纸和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_________天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答复,乙方有权停止工作,并在_________内通知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乙方必须对甲方提供的服装款式、图纸等技术资料进行保密,不得向任何人泄漏任何相关资料,也不得在甲方订单之外利用甲方提供的资料自行加工、销售。
4、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留存服装样品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六条报酬
1、加工单价:__________
2、总金额:__________
第七条包装方式
内用_,外用_包装,包装费由__________方承担。
第八条服装交付
1、交货地:
2、产品的交货期限:_________。
第九条服装验收
1、验收期间:_________。
2、认真核对货物的品名、款号、数量、唛头,准确无误后方可抽样。
3、验收方式:产品按30%抽检,抽样标准为:随机。
4、验收标准:与样衣款式、做工一致。
5、验收包括:商品的外观质量、规格、数量、包装、内在质量、标识等项目进行检验和检测。根据货物实际情况,以验收标准为依据判定合格与否。
6、对于乙方返修后的加工成品由甲方依照上面的验收标准再次检验,对于再次检验,不合格的加工成品交由甲方处理,并从甲方支付给乙方的加工费用中扣除不合格产品的成本价格。
第十条定金/预付货款
1、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定金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无权请求返还定金,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双倍返还定金。
2、甲方应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预付款_元;甲方不履行合同的,可以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可以请求返还;乙方不履行合同的,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
第十一条报酬结算
付款期限:甲方应于验收无误收货之日起____日内,一次性付清合同约定的全部款项;
第十二条留置权
如甲方未支付价款,在双方没有例外约定时,乙方对完成的服装享有留置权。
第十三条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制作中途未经过双发同意,私自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中途废止合同,偿付甲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50%的违约金。
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乙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乙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甲方应当偿付乙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2
甲方:
乙方:
甲方因与东莞市____家具配件厂加工承揽合同纠纷一案,委托乙方的律师进行代理诉讼,经双方协商,订立下列条款,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一、乙方指派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参加诉讼活动,全力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二、甲方必须如实地向承办律师叙述案情,主动提供有关证据和资料。如甲方故意向承办律师捏造事实,弄虚作假,乙方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三、如乙方无故终止合同,所收律师费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合同,律师费不予退还。
四、参照国家《律师业务收费办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按以下方式向乙方缴纳律师费(选其一):
1、按本案标的额之比例收取律师费:甲方在扣除xx美金后,甲方按剩余的总款项的30%支付给乙方作为律师费。
2、按收取办案费后再采取风险收费方式收取律师费:
3、按双方约定之其他方式(按时、按件等)收取律师费:
五、乙方律师为甲方办案所需之证据收集、调查、交通、食宿及津贴等费用,由甲方负担。该费用之承付,经双方协商,甲方向乙方支付深圳范围内办案费(包干)无元。市外另行商定。
六、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依授权委托书确定之。
七、如甲方在签订本合同后,非因乙方过错而提出撤诉和庭外和解,乙方收取的代理费不予退还甲方,未收部分应补交乙方。
八、本合同的有效期限,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委托阶段终止(判决、裁定、调解、案外和解或撤销诉讼)。本案终结后,如甲方继续委托乙方代理上诉、申诉、或执行,双方应另行订立委托合同,费用另计。
九、在执行本合同期间,如乙方要求变更合同条款,需经双方协商确定并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一份交承办律师。
甲方(盖章):
乙方:
代表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加工承揽合同13
定作方:(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承揽方:(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帐号: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住所:
邮编:
联系电话:
鉴于甲方是在北京市合法注册的,生产和经营的有限责任公司,并需要加工部件;
鉴于乙方是在合法注册的,经营范围为的公司,具备承揽加工的资质和条件。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其他相关的法律法规,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甲方委托乙方加工如下产品:
品名
规格
单位
数量
备注
二、原材料提供:
1、甲方提供的原材料为:规格为:数量为: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2、甲方将原材料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提供的原材料确实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应当予以更换、补齐。
3、乙方提供的原材料为:规格为:数量为:提供时间为:: 年 月 日。
4、乙方应当将所提供的原材料交由甲方检验。甲方应在乙方通知的次日前进行进行检验,并将确认情况书面通知乙方,由乙方在日内予以补正。
三、技术资料及图纸
1、甲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
2、甲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乙方之次日前,乙方应当进行检验。乙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即时通知甲方;甲方应当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日内书面回复,提出修改意见。
3、乙方提供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应当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日内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
4、乙方将技术资料及图纸交付甲方之次日前,甲方应当进行检验。甲方发现图纸不符合约定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于当日通知乙方。乙方应当于收到甲方通知之日起两日内做出修改。
四、质量要求:
1、乙方加工产品应当符合标准。
2、乙方按甲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也可不约定此项目)
五、加工成品验收:
1、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乙方通知甲方进行验收。甲方应当于收到乙方通知之日起三日内进行验收。
2、验收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封存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
3、乙方加工成品经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4、乙方加工成品交付后,甲方在时间内发现加工成品不符合质量要求的,仍有权要求乙方修理、重作;造成甲方损失的,有权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六、加工成品交付:
1、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将产品全部送至甲方仓库,地址为。甲方如指定北京市以外的交付地点,应承担乙方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2、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事先与对方达成书面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3、实际交付日期,乙方自行送达的,以甲方在乙方送货单上或承运单位货运单据上签收的日期为准。
4、乙方交付的加工成品超过约定数量的,甲方认可的,就超过的部分按照超过的比例支付报酬。
七、报酬及支付:
1、甲方应支付乙方的加工报酬为:每件元(或总报酬元)
2、报酬的支付采取以下方式
a甲方应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元,于 年 月 日支付乙方元,余款于乙方交付之日起七日内支付。乙方应于每次收款同时将发票给付甲方。发票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b甲方于乙方每交付件时给付甲方元,乙方于收款时向甲方出具收据。收据作为双方结算的依据。收据载明款额累计达到元,由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同时收回相应款额的收据。
八、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乙方负责包装,以加工产品不受损坏为准;包装费用由乙方承担。
九、运输及费用承担:
1、甲方提供材料的运输由甲方负责,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2、加工成品的运输由乙方负责,运输费用由方承担。
十、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付加工成品的,每逾期交付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总报酬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交付超过60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当返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报酬,并就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赔偿甲方损失部分予以据实赔偿。
2、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加工成品,甲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应赔偿甲方元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3、乙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甲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甲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4、因乙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乙方赔偿损失。
5、乙方不能交付加工成品的,应向甲方偿还交付部分报酬,并支付该部分报酬的30%作为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据实赔偿。
6、由乙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加工成品损坏,乙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甲方有权拒收。
十一、甲方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加工产品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由此造成的乙方交付迟延,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予以赔偿。
2、甲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向乙方提供图纸或原材料的,对延迟提供的期间,乙方交付成品的日期得以顺延。甲方并应当偿付乙方因停工待料的造成的损失。
3、甲方延迟付款的,就所延迟付款的部分,每延迟一天支付乙方万分之四的违约金。
十二、不可抗力:
1、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加工成品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乙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2、如乙方延期交付期间发生不可抗力的损失,不免除乙方责任,乙方应承担不能交付的违约责任。
3、在甲方迟延接受期间发生的,甲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通过如下第
种方式解决:
1、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向北京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
十四、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签订书面合同作为附件。
十五、本合同签订于北京市区,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印章后生效。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年 月 日
加工承揽合同14
承揽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定作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定作方委托承揽方加工____________,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
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风险提示:
加工承揽业务切忌质量约定不清或口头约定质量,目的在于避免发生纠纷。质量条款要约定明确仔细。
如果质量是以样品为准,除了双方封存样品外,还应有样品质量描述的书面材料。以免样品灭失或自然毁损或对样品内部质量有异议而发生纠纷。
第三条原材料的提供办法及规格、数量、质量
风险提示:
原材料可以由定作人或承揽人提供。不管哪方提供,均要约定对原材料的质量要求。特别是定作方提供原材料的情况下,承揽方更要注意对原材料的质量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根据合同法的规定,承揽方因保管不善而造成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及完成的成果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应该负损害赔偿责任。为此,承揽方应该提高保管材料的风险意识。
1、(用承揽方原料完成工作的)承揽方必须依照合同规定选用原材料,并接受定作方检验。承揽方隐瞒原材料的缺陷或者用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原材料而影响定作质量时,定作方有权要求重作、修理、减少价款或退货。
2、(用定作方原材料完成工作的,应当明确规定原材料的消耗定额)定作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数量、质量、规格提供原材料,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要按合同规定及时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应立即通知定作方调换或补齐。承揽方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不得擅自更换,对修理的物品不得偷换零部件。
3、交(提)原材料等物品日期计算,参照第七条规定执行。
第四条技术资料、图纸提供办法
风险提示:
定作方应对自己提供给承揽方的图纸或技术方案予以认真审议。但承揽方对图纸及技术方案提出异议时,要及时核实情况、组织论证、完善方案。切不可拖延推诿,由此将会承担承揽方产生的窝工、设备租赁、生产线闲置等相关损失。
1、承揽方在依照定作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或技术要求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定作方;定作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承揽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及时通知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定作方赔偿。
2、承揽方对于承揽的工作,如果定作方要求保密,应当严格遵守,未经定作方许可不得留存技术资料的复制品。
3、定作方应当按规定日期提供技术资料、图纸等。
第五条价款或酬金
价款或酬金,按照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由当事人双方商定。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
1、按照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作为验收标准。
2、定作方应当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验收承揽方所完成的工作。验收前承揽方应当向定作方提交必需的技术资料和有关质量证明。对短期检验难以发现质量缺陷的定作物或项目,应当由双方协商,在合同中规定保证期限。保证期限内发生问题,除定作方使用、保管不当等原因而造成质量问题的以外,由承揽方负责修复或退换。
3、当事人双方对承揽的定作物和项目质量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可由法定质量监督检验机构提供检验证明。
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
风险提示:
加工后的成品,一般有两种交货方式,一是由定作方在承揽方仓库提货,二是由承揽方送货到双方指定的地点。定作方提货和承揽方送货两种方式在货物的毁损灭失风险有很大的区别。为此,双方应慎重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方式。
1、交(提)定作物期限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任何一方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定作物,应当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
2、交(提)定作物日期计算:承揽方自备运输工具送交定作物的以定作方接收的戳记日期为准;委托运输部门运输的,以发运定作物时承运部门签发戳记日期为准;自提定作物的,以承揽方通知的提取日期为准,但承揽方在发出提取定作物通知中,必须留给定作方以必要的途中时间;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的方法计算。
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
风险提示:
运输方式一般由需方提出,也可协商约定运输方式、运输路线、运输工具。总的要求是运费低、运速快、货物安全到达。
注意,要明确约定如果由于定作人原因选择了不合理的路线和工具,由此造成的损失,应由哪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此外,运输费用的负担,应结合货物价款考虑,要明确约定清楚,以避免争议。
第十条转包
风险提示:
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如必须与第三人合作才能按时交付工作成果,应当在合同中与定作人进行协商约定。在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前提下,擅自将承揽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定作人有权解除合同。
1、乙方(同意或不同意)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
2、乙方同意甲方将定作物的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
(1)乙方可以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工作包括:
(2)乙方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3、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将主要工作交由第三人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乙方可以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乙方将其承揽的辅助工作交由第三人完成的,应当就该第三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向甲方负责。
第十一条其他约定
第十二条承揽方的'违约责任
1、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定作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酌减酬金或价款;不同意利用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方赔偿。
2、交付定作物或完成工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方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迟交部分定作方不再需要的,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3、未按合同规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而支付的费用。定作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方应当偿付定作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方赔偿损失。
4、逾期交付定作物(包括返修、更换、补交等),应当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____元;(合同中无具体规定的,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未经定作方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方有权拒收。
5、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工作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或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违约金。
6、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方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
7、实行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人),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人)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8、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他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9、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而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方调换、补齐的,由承揽方对工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10、擅自调换定作方提供的原材料或修理物的零部件,定作方有权拒收,承揽方应赔偿定作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如定作方要求重作或重新修理,应当按定作方要求办理,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
第十三条定作方的违约责任
1、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中途废止合同,属承揽方提供原村料的,偿付承揽方的未履行部分价款总值的____%(10%~30%幅度)的违约金;不属承揽方提供原材料的,偿付承揽方以未履行部分酬金总额的____%(20%~60%的幅度)违约金。
3、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承揽方提供原材料、技术资料、包装物等或未完成必要的辅助工作和准备工作,承揽方有权解除合同,定作方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承揽方不要求解除合同的,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定作方应当偿付承揽方停工待料的损失。
4、超过合同规定期限领取定作物的,除按本条第五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方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费。定作方超过领取期限6个月不领取定作物的,承揽方有权将定作物变卖,所得价款在扣除报酬、保管、保养费后,退还给定作方;变卖定作物所得少于报酬、保管、保养费时,定作方还应补偿不足部分;如定作物不能变卖,应当赔偿承揽方的损失。
5、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方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
6、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承揽方因此造成的损失及运输部门的罚款。
7、变更交付定作物地点或接收单位(人),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承揽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在定作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定作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承揽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纠纷的处理
加工承揽合同发生纠纷时,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____)项处理:
1、向仲裁机关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本合同执行期间,双方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定作方和承揽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____________(如经鉴证或公证,则应送鉴证机关或公证机关)各留存一份,正副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定作方:
代表人: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方:
代表人: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承揽合同15
承揽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定作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为乙方加工柜台,货架,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加工成品第二条加工成品质量要求:
1.材种:柜台,货架一律采用水曲柳。
2.用材尺寸:按图纸所标尺寸做。
3.严格掌握木制品的木材干燥程度,榫缝、肩角结构必须严密,坚固、表面必须平整光滑,木材无形变,翘曲,拨缝,松榫;塑料面要求平直,整齐,四周不得有翘起,脱胶现象;玻璃位置以图纸标示为准,保证方正,平直,安装方便。
4.甲方按乙方质量要求和图纸,先做规格样品,由县物价局核定价格后,双方代表当面封存样品,作为验收的依据。
第三条原材料由甲方提供。
第四条图纸由乙方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前送交甲方.甲方在依照乙方的要求进行工作期间,发现提供的图纸不合理,应当及时通知乙方;乙方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回复,提出修改意见.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得到答复,有权停止工作,并通知乙方。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赔偿.
第五条工程价款:按核定价格单计算款元。
第六条验收标准和方法:本加工成品全部完工后,甲方通知乙方到厂验收,乙方接到通知三天内必须到厂验收.验收标准以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图纸和样品为标准,数量以合同规定为标准.双方在检验中发生争议时,由县物价局提供检验证明.第七条交货的时间和地点: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至月日全部交货.任何一方如要求提前或延期交(提)货,必须在事先与对方达成协议,并按协议执行.交货地点在乙方百货大楼,由百货公司供销科收货,验收合格,办理交接手续.第八条包装要求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包装,以定作物不受损坏为准;每件包装费均按4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
第九条运输办法及费用负担:由甲方负责运输,每件运输费用均按元计算,共计元,全部费用由乙方负担。运输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责。
第十条本合同签之日,乙方向甲方给付预付款元(元).甲方不履行合同时,除承担违约责任外,必须如数返还预付款.乙方不履行合同的,把预付款抵作违约金和赔偿金,有余款的应返还.
第十一条结算方式及期限:乙方收到全部定作物,验收合格后,即办理移交手续,据以结帐,并在收货后十五天内通过银行付款.
第十二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乙方同意利用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甲方应当负责修理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2.甲方交付定作物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乙方仍然需要的,甲方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乙方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3.因甲方包装不善造成定作物毁损的,由甲方赔偿损失.
4.甲方逾期交付定作物的,应当向乙方偿付违约金,每逾期一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的千分之一偿付违约金.5.甲方不能交付定作物的,应向乙方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部分价款总值20%的违约金.3.由甲方负责送货的,如运输中造成定作物损坏,甲方应当负责修理,达到合同规定的质量要求,否则乙方有权拒收.
第十三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如中途变更定作物的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如中途废止合同,应偿付甲方未履行部分定作物价款总值30%的违约金.
3.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图纸和其他技术资料,除交付定作物的日期得以顺延外,乙方应当偿付甲方因停工待料的损失.
4.乙方如超过合同规定日期付款,应当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甲方偿付违约金.
5.乙方如无故拒绝接收定作物,应当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6.乙方如变更交付定作物的地点,应承担因此而多支出的费用.
第十四条不可抗力: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定作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甲方在经有关部门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甲方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如不可抗力的损失是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以外生的,不得免除甲方责任;在乙方迟延接受或无故拒收期间发生的,乙方应当承担责任,并赔偿甲方因此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可向办理本合同公证的公证机关申请调解,或向合同管理机关申请调解,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经公证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即失效。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县公证处,县物价局,县建设银行各存一份.
甲方(盖章)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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