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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5 13:23:1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优]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

  一、电工(空调)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应备齐工具并检查是否完好,技术状态是否良好。

  2、在车上进行电工作业应注意保护汽车漆面光泽、装饰、地毯及座位,并保持车辆的整洁。

  3、在装有微机(电脑)控制系统的汽车上进行电工作业时,如无必要不要触动电子控制部分的各个接头,以防意外损坏电子元件。

  4、电瓶充电作业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良好。充电时把电瓶盖打开,电解液温度不得超过

  5、新电瓶充电时必须遵守两次充足的技术规程。在充电过程中要取出电瓶应先将电源关闭,以免损坏充电机及电瓶。

  6、进行空调系统作业时,应在通风良好处。排除氟时应缓慢,防止冷冻机油一起冲出,同时不能与明火及炙热金属接触。

  7、添加处理氟操作时要戴护目镜,谨防氟溅入眼内或溅到皮肤,将皮肤冻伤。

  8、装氟钢瓶搬运时严防振动、撞击、避免日光暴晒,同时应储放在通风干燥的库房中。

  二、钣金工安全操作规程

  1、工作前要将工作场地清理干净,以免其他杂物妨碍工作,并认真检查所用的工具、机具技术状况是否良好,连接是否牢固。

  2、进行校正作业或适用车身校正台时应正确夹持、固定、牵制,并使用适合的.顶杆、拉具及站立位置,谨防物件弹跳伤人。

  3、使用车床、电焊机时,必须事先检查焊机接地情况,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方可按启动程序开动使用。

  4、电焊条要干燥、防潮,工作时应根据工作大小选择适当的电流及焊条。电焊作业时,操作者要带面罩及劳动保护用品。

  5、焊补油箱时,必须放净燃油,彻底清洗确认无残油,敞开油箱盖谨慎施焊。

  6、氧气瓶、乙炔气瓶要放到离火源较远的地方,不得在太阳下暴晒,不得撞击,所有氧焊工具不得粘上油污、油漆,并定期检查焊枪、气瓶、表头、气管是否漏气。

  7、搬运氧气瓶及乙炔气瓶时必须使用专门搬运小车,切忌在地上拖拉。

  8、进行氧焊点火前,先开乙炔气后开氧气,熄火时先关乙炔气阀,发生回火现象时应迅速卡紧胶管,先关乙炔气阀再关氧气阀。

  三、烤漆工安全操作规程

  (1)进入烤漆房作业时,必须备齐所需油漆、天那水及所需器具。

  (2)在喷漆车辆进入烤漆房前,应先将底盘翼子板各部泥土、

  灰尘擦拭干净,严禁在喷漆房内清除灰尘。

  (3)喷漆作业时要穿防止静电产生的化学纤维质料的衣服。

  (4)严禁在喷漆间内点火吸烟。

  (5)在喷漆间内作业时不得打开喷漆间门。

  (6)进行保温烘干作业时,不得将温度调节器设定在80。C以上。

  (7)经常清洁进气滤网,以防止阻塞。

  (8)供油泵烤炉不得漏油,每月对煤油箱进行一次排水作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2

  一、为了加强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施工现场必须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员;

  三、施工现场必须购置必备的'安全消防设施;且摆放于明显处;

  四、加强消防器材的培训使用,保证每人会操作、使用;

  五、消防器材、设施应配专人管理,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六、木工间、装饰材料等易燃易爆物品仓库内严禁生火;

  七、施工现场、职工宿舍严禁电线私拉乱接,防止电线短路,引发火灾。

  八、严禁利用灯泡取暖、烤衣、胶靴等物件;

  九、定期进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各级各部门应积极配合、支持专(兼)职消防安全员的管理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拆除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施工单位。

  建设单位应当在拆除工程施工15日前,将下列资料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一)施工单位资质等级证明;

  (二)拟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可能危及毗邻建筑的说明;

  (三)拆除施工组织方案;

  (四)堆放、清除废弃物的措施。

  实施爆破作业的,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的规定。

  第三章勘察、设计、工程监理及其他有关单位的安全责任

  第十二条勘察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提供的勘察文件应当真实、准确,满足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需要。

  勘察单位在勘察作业时,应当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采取措施保证各类管线、设施和周边建筑物、构筑物的安全。

  第十三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防止因设计不合理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设计单位和注册建筑师等注册执业人员应当对其设计负责。

  第十四条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

  工程监理单位在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存在安全事故隐患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建设单位。施工单位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工程监理单位和监理工程师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理,并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承担监理责任。

  第十五条为建设工程提供机械设备和配件的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施工的要求配备齐全有效的保险、限位等安全设施和装置。

  第十六条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

  出租单位应当对出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安全性能进行检测,在签订租赁协议时,应当出具检测合格证明。

  禁止出租检测不合格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

  第十七条在施工现场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安装、拆卸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编制拆装方案、制定安全施工措施,并由专业技术人员现场监督。

  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安装完毕后,安装单位应当自检,出具自检合格证明,并向施工单位进行安全使用说明,办理验收手续并签字。

  第十八条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的使用达到国家规定的检验检测期限的,必须经具有专业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检测。经检测不合格的,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检验检测机构对检测合格的施工起重机械和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设施,应当出具安全合格证明文件,并对检测结果负责。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4

  ⑴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推动生产经营中的安全工作,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协助决策机构和领导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⑵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组织制订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⑶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协助解决检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⑷参加审查工程技术计划,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并负责审查承包、承租单位相关资质、证照和资料。

  ⑸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中毒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⑹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⑺按规定监督或者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戴和使用。

  ⑻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

  广西开源物流有限公司

  第一章公司概况

  广西崇左安东物流有限公司成立于XXXX年04月,注册资金为壹仟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是:道路货物运输,大型物件运输。法定代表人:刘斌。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的大事,为了加强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安全管理,消除各种隐患,防止行车事故的发生,提高运输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根据本公司的运输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本公司属下各运输安全管理部门及所有从事道路货物运输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细则

  一、管理机构及工作职责

  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刘斌。职务:总经理

  主要工作职责是:1、宣传和贯彻政府颁布的安全法规、条例、规定,组织各项活动、技术培训。2、根据上级要求和企业实际制订的安全工作计划和有关管理措施,修订本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安全考核标准并组织实施。3、组织召开安全会议,总结、分析各阶段的安全生产情况,并针对存在问题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第二责任人:刘铭。职务:车队队长

  主要工作职责是:1、布置和检查公司各部门工作人员的安全学习。2、负责驾驶员的安全考核、培训及安全奖罚,参与公司重大生产、交通事故的调处及善后工作。3、负责机动车和驾驶员的建档管理以及有关牌证的换发、年检审业务的组织、管理事项,并做好有关资料的收集、统计和各阶段工作总结。4、培训驾驶员掌握汽车基本原理,及对交通事故有一定的分析水平和现场处理能力。

  驾驶员的岗位职责:

  1、遵守交通法规和操作程序,抵制违章行为,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安全行车。

  2、积极参加各项学习活动,提高安全行车意识和技术水平。

  3、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服从指挥,按时、按质完成运输任务。

  4、遵守车辆管理和保修制度,自觉做好车辆“三清例保”工作,保持车辆、轮胎、附属装备、1

  随车工具的整洁及车辆、证件齐全和完好。

  5、熟悉车辆性能、熟练驾驶技术,学习先进经验,掌握行车规律。

  6、服从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人)的指挥和检查,接受上级布署的有关任务和培训。

  第三章安全生产业务操作规程

  货物运输的流程:

  一、货物装载:

  1、货物要堆码整齐,捆扎牢固,关好车门。不超高、宽、重,保证运输全程安全。

  2、装载时防止货物混杂、撒漏、破损。

  3、防雨防潮,需遮篷布的必须严密绑扎牢固,严防车辆行驶途中松动和甩物造成人员伤害和货物损失。

  二、货物运输:

  1、在运货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文明驾驶,严禁酒后驾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的安全。

  2、注意行车安全,文明行车,不疲劳驾驶,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发生交通事故。

  3、按指定路线行驶,在定点加油站加油。

  4、保证按期交货。

  三、货物卸载:

  1、当到达货物的目的地时,观察和服从指挥选择最佳的停车位置。

  2、车辆停稳熄火后方可卸货。

  3、卸货时注意货车周围的行人和卸货人员的'安全。

  4、与收货人(收货单位)核对货物清楚签收货物与财务结算后返回。

  大型物件运输的流程:

  1、司机接到装货通知后,立即赶赴到指定厂家业务部,请求验车装货。厂商验明车号后,开启发货单。司机持发货单到仓库进行装车,装车时,司机应核对其所装产品名、规格、数量是否与发货单一致。司机拉货出厂时需立即向本公司有关部门电话报告,报告的时间、品种、数量需准确。部门人员将司机的电话报告做好纪录,以作为运输进度控制的依据。

  2、装车时,承运双方要当场对装运的货物品名、规格、数量进行清点核对。司机应检查发现有不符合规定或危及安全运输的不得起运。由于包装轻度破损,短时间修复调换有困难,托运人坚持装车起运的,经双方同意,并做好纪录和签名盖章后,方可装运,其后果由托运人负责。

  3、运输时,司机在运输过程中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盲目开车、超速驾驶、严禁酒后开车、要确保货物及驾驶员本人的安全、防止货物在运输过程中发生散落或丢失。防止因为违规或违章行驶发生交通事故,延误交货时间。在外遇特殊情况或意外发生事故,不论何时何地,都必须马上通知公司领导或公司管理人员。司机必须严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门所颁发的一切条例规定,严格按照机动车驾驶操作规程行车,严禁将车交给无驾证和非本公司人员驾驶,运输过程中做好《车辆行驶日记》。

  4、卸货时,司机和收货方负责人应在场交接,收货负责人检查货物品名、规格、数量无误后应同意承运人将车上货物卸下。如发现货损货缺,双方交接人员做好纪录并签认,经双方共同查明情况、分清责任的,由收货人在运费结算凭证上批注清楚、货损赔偿由责任方负责,作为结算运费的依据。收货人不得因货物有损坏、有误差拒绝收货。

  5、卸货完毕,收货方负责人在承运方持有的运费结算凭证上签字,司机携带运费凭证单到收货方财务部进行本次货物运输运费的结算。司机向公司部门报告运输任务安全完成后返回。

  第四章应急预案及事故处理

  一、发生交通事故后、肇事驾驶员应迅速报告交警部门和公司负责人,在处理机关人员未到达前,应主动做好事故后果的抢救工作及保护好现场。

  二、公司负责人接到事故信息后应该立即派员前往现场协助处理,对重大事故还要会同公司其他负责人做好善后工作。

  三、肇事驾驶员在处理事故现场后在四十八小时内应写出书面检查报送公司相关责任人。

  四、对肇事驾驶员应根据其事故性质、责任和认识、表现,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警告、吊证及追究赔偿处理。

  第五章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1、出车前和收车后要对车辆进行全面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油箱、刹车、发动机、轮胎等。要做到一日三检。

  2、驾驶员对车辆做定期保养,并送到专业维修中心(厂)做定期维护。

  3、单位负责人定期询问驾驶员的休息时间,防止疲劳驾驶。

  4、定期抽查驾驶员对交通法规、法则的掌握度,对检查不合格的人员加强培训。

  5、定期跟车送货,了解驾驶员在货物运输过程中的操作情况。

  第六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管理

  1、将驾驶员信息登记在册,检查驾驶员证件的真实性。

  2、定期检查驾驶员的相关驾驶证件,确保证件做定期审验。

  3、定期与驾驶员进行座谈,了解情况。

  4、牢固树立驾驶员安全生产、安全驾驶的思想,做到不盲目开车、不违章开车、不疲劳开车、不超载、不超速。

  二、车辆管理

  1、将每辆车的信息登记在册。

  2、定期做车辆的维护:

  (1)车辆维护的原则。车辆维护贯彻“预防为主、强制维护”的原则。保持车容整洁,装备完好,及时发现和消除故障、隐患,防止车辆早期损坏。

  (2)车辆维护的方式。车辆维护作业,包括清洁、检查、补给、润滑、紧固、调整等,除主要总成发生故障必须解体时,不得对其进行解体。

  (3)车辆维护的类别及作业范围。车辆的维护分为日常维护、一级维护、二级维护等。维护主要作业范围如下:

  日常维护:是日常性作业,由驾驶员负责执行。其作业中心内容是清洁、补给安全检视。二极维护:由专业维修工负责执行。以检查、调整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季节性维护可结合定期维护进行。

  车辆二级维护前进行的检测诊断和技术评定,根据结果,确定附加作业或小修项目,结合二级维护一并进行。

  强制维护:车辆的维护必须遵守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行驶里程或间隔时间、按期强制执行。各级维护作业项目和周期的规定,必须根据车辆结构性能、使用条件、故障规律、配件质量及经济效果等情况综合考虑。

  第七章驾驶员和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广西路凯物流有限公司

  XX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6

  1、目的:

  建立安全检查内容、形式和整改程序,及时发现问题,有效进行改进

  2、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3、责任者:

  公司各车间、部门

  4、程序:

  4.1安全检查内容

  4.1.1 查思想:对安全生产的认识,责任心;忽视安全的思想有否克服,出了事故是否从思想上认真吸取教训。

  4.1.2 查领导:是否正确处理安全与生产的关系;坚持安全和生产“五同时”,对职工的安全教育执行情况,出了问题能否严肃处理,落实整改措施。

  4.1.3 查制度:查公司制定的各项制度执行情况,有无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现象,有无制定车间部门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执行情况。

  4.1.4 查生产工艺和职工操作:各种原料是否按规定投入,各单元操作是否按规定操作,操作原始记录是否如实记录。

  4.1.5 查设备:机械、仪表、厂房、通道、安全装置、消防器材等安全状况是否良好,工、器具堆放是否整齐,职工劳保用品穿戴、保管是否良好,消防通道是否畅通。

  4.2安全检查形式

  4.2.1 公司级安全检查,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各职能部门参加,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由安全部负责汇总,分别提交有关部门、车间整改,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

  4.2.2 部级安全检查,由部安全主管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一次,对发现问题立即安排整改,并把检查情况和整改落实情况报安全部。

  4.2.3 车间级安全自查,由车间主任、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报部安全主管。

  4.2.4 班组级安全检查,由班组长负责进行,每周一次,检查情况报车间、部门领导。

  4.2.5 安全文明生产考核检查,由安全文明生产检查考核小组负责进行,每月至少二次,检查情况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车间进行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4.2.6 各专业性检查,由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有关人员进行检查,检查出的不安全隐患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2.7 季节性检查,应针对不同季节有针对的进行检查,又分管的职能部门领导负责组织检查,检查情况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4.2.8 经常性检查:各级领导干部和职能人员都必须结合自己的业务,深入生产现场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即时指出。每个班组都必须严格进行安全交换班检查,不马虎、不走过场,当面讲清、交换班记录完整。

  4.2.9 临时性检查:紧急情况下的抢修、大修项目的`开工、长期不用设备开车、新工艺、新产品、新设备的投产,都应进行临时性的安全检查,该项检查由主管职能部门、车间、班组分别负责进行。

  4.3检查后的整改

  4.3.1 要狠抓安全检查隐患的整改。对检查发现的不安全隐患,由制造部和有关职能部门制订整改方案、方法,做到“四定”即:定项目、定时间、定责任人、定实施监督复核人。

  4.3.2 在隐患整改中做到“三不推”,即班组能整改的不推车间、部门,车间、部门能整改的不推公司,今天能整改的不推到明天整改。

  4.3.3 在隐患整改中防止流于形式。对不按时完成整改任务的,对责任人采取经济处罚,并在安全生产考核时加倍扣分。由此造成事故的由责任人承担一切后果,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7

  一、施工现场与高空作业

  1、严禁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者责令离开施工现场,并每次罚款30元,工班长每次50元。

  2、严禁穿拖鞋进入施工现场,违者立即停止工作,每次罚款30元。

  3、严禁穿硬底易滑鞋从事架上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严禁打架、斗殴,违者双方当事人各罚款50元。

  5、严禁高空作业向下抛扔任何物品,违者罚款5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6、严禁酒后高空作业,违者罚款100元并停止作业。

  7、高空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拴好安全绳,违者罚款30元。

  8、严禁上料盘,自主升降平台乘人,违者每次罚机械操作人员50元,搭乘人员30元。

  9、严禁擅自拆取施工现场建筑设施及机械设备零部件,违者罚款100元,严重者按偷盗论处。

  10、严禁擅自拆拿安全网上绳索,违者罚款200元,造成后果的责任自负。

  11、现场不听从安检人员指正,违者罚款30元。

  12、扣压、拒收或拖延执行“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罚当事人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13、对安全检查中查出的安全问题,未在限期内整改的,罚施工单位有关领导100元,罚施工单位300元。

  二、施工机械

  1、施工中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技术培训,取得合格证后方准许上岗,罚款50元,违章指挥者,罚款100元。

  2、所有机械必须实行“三定”(定人、定机、定安全操作规程),悬挂安全操作牌,未实行“三定”的机械不得使用,违者罚操作人员50元,罚主管领导100元。

  3、严禁非操作人员动用机械,违者罚款100元,罚施工单位200元。

  4、手执电动机具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穿绝缘鞋,违者罚款30元。

  5、机动车辆严禁无证驾驶,违者每次罚驾驶者200元。

  6、非载人机动车辆,严禁载人,违者每次罚驾驶者100元,罚搭乘人员50元。

  7、严禁酒后操作机械设备及驾驶各种车辆,违者罚款100元。如不接受处罚,取消当事人在本施工场地中操作驾驶资格。

  三、施工用电

  1、一切电照设备要有合格的保护接零,严禁一线一地供电,违者罚责任电工50元,非电工操作罚款100元。

  2、电动机械必须装设触电保护器,违者每台件罚责任电工30元,罚施工单位100元。

  3、非电气工作人员,严禁从事电气作业,违者罚款30元。

  4、电路走线严格执行操作规定,严禁乱拉乱接电源和电气设备,检查提出不改者,罚款50元。

  5、严禁电工单独带电作业,违者罚当事人30元,罚指派人100元。

  6、严禁保险丝以大代小或用其它物品代替,违者罚责任人30元。

  7、移动式电气设备必须用橡胶电缆做拖线,其他固定式电气设备及照明线路必须架空2m以上,电线与金属导体用绝缘材料隔离,违者罚责任人50元,罚违章指挥者100元。

  8、偷拿施工现场及生活区电气设备等,按价格的.10倍罚款。

  四、防爆、防火

  1、施工现场各类材料库必须配备防火材料,任何人不得挪用,违者按价格的10倍罚款。

  2、配备的防火器材,要定期更换防火材料,检查是否失效,违者罚当事人每件30元,施工单位100元。

  3、氧气瓶、乙炔瓶,作业点三方安全距离不得小于10m,如因场地狭小必须设隔离墙板,作业完毕后必须收库或放置远离人员的地方,违者罚款50元,施工单位100元。

  4、严格执行爆炸物品安全保管管理制度及爆炸物品发放细则,违者罚款100元。

  5、爆破工应严格执行安全岗位责任及爆破程序进行爆破工作,违者罚款200元,罚施工单位500元。

  6、罚款实行连带责任,在执行民工违章违规处罚时,民工队负责人同时处以相同份额的罚款,施工员违章违规处罚时,工区长同时执行连带处罚。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了明确安全生产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内容,使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规范化和制定化,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能层层分解落实,特制定本制定。

  二、适用范围:

  本制定适用于各部门、车间和全体员工。

  三、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制定并批准公司安全管理目标、指标和管理方案。

  2、主管安全的总经理特助负责制定目标指标和方案;

  3、安全部负责制定管理方案并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实施;

  4、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的指标分解和具体实施。

  四、规定内容:

  1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总体指标、各部门提出各自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2、安全部负责汇总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的内容,由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建立的安全目标进行审查,审查其全面性、合理性,经审查合格后形成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并有总经理以文件形式签发;

  3、公司将形成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到部门,并由总经理以文件形式签发。

  4、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情况,主要通过考核来反映。

  五、安全方针: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全员参与,科学管理,持续改善。

  六、安全生产目标:

  1、因公重伤、死亡事故为零;

  2、重大设备、责任事故为零;

  3、主责交通事故率为零;

  4、火灾、爆炸事故为零;

  5、刑事案件、盗窃与治安事故为零;

  6、年度事故损失小于1.5万元;

  7、因公千人轻伤率5‰;

  8、安全教育培训合格率达到99%;

  9、事故隐患按期整改率100%;

  10、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七、部门安全生产目标的分解:

  1、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表序号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各部门安全生产目标分解财务部业务部客房部行政部品质部生产部调配科设备科仓储科1 10以上10项均填

  2、每年安全主任,根据公司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负责将年度安全生产目标分解成安全生产指标,分配到各相应职能部门;

  3、对分解后的目标形成文件,经总经理批准后,加盖受控印章,分别发到相关职能部门

  4、根据各部门的安全目标,由安全生产领导负责人与各部门安全生产负责人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八、目标的调整:

  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调整工作,每年进行一次。由个部门在书面提出调整报告经总经理批准后交安全部;

  2、除特殊原因外,原则上本年度中不得对本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进行调整;

  九、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

  1、企业自身

  1.1、遵守国家及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标准,不断完善、落实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2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资源以保证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1.3按照“分级管理、分片负责”的原则,督促各部门、各科室、各班组、各岗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抓好安全生产工作;

  1.4落实安全技术措施,不断强化对危险源的监控,积极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持续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绩效;

  1.5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和演练,进一步完善应急应急预案;

  1.6及时、如实上报工伤事故,并按“四不放过”原则,严格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1.7完成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修订完善工作,使之符合《安全生产法》等的要求;

  1.8不断改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

  1.9对实现安全生产目标和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者、工伤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进行处罚。

  2、财务部实施计划

  2.1在编制基本建设工程费用计划的同时,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费用计划,确保资金到位,监督安全生产资金专款专用;

  2.2保证事故隐患整理费用,安全培训费用等安全费用的资金到位;

  2.3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企业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2.4保证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费用;

  2.5建立安全费用提取台账,严格按国家相关规定提取;

  2.6建立安全费用使用台账,每年年底对安全生产投入状况进行分析;

  2.7负责员工的薪资和奖励的发放。

  3、业务部实施计划

  3.1按照业务部经理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运行,并接受监督;

  3.2负责部门内部人员的工作安排、指导和管理;

  3.3负责业务部各自文件、客户档案、合同等资料的保管;

  3.4负责与客户沟通、协调,做好联络工作;

  3.5负责与各部门做好沟通联络工作

  4、客服部实施计划

  4.1负责按计划要求及时供应符合安全技术措施要求的材料;

  4.2负责按计划保质保量的采购各类劳动防护用品;

  4.3提供必需的应急救援物资,并对物资进行到货验收;

  4.4负责与客户进行沟通、协调、联络工作,做好配合工作;

  4.5负责产品出货的沟通、联系工作;

  4.6负责客户投诉的事件调查、分析、回复、沟通等处理工作;

  4.7负责供应商、客户联系接待等工作。

  5、行政部实施计划

  5.1把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对员工考核的主要内容之一,列入员工的上岗、转正、定级、评奖考核条件中;

  5.2做好各类人员的健康检查,分派工作时注意禁忌症和女工特殊保护;

  5.3做好新入厂人员的身体检查,分派工作时注意禁忌症和女工特殊保护;

  5.4执行劳动法,做好劳逸结合,休假休息;

  5.5按规定做好因工负伤的劳动鉴定及善后处理工作;

  5.6负责行政、生活设施等的安全管理;

  6.7消防设备的性能、操作、维护和保养工作,避免操作不当发生事故;

  5.8安排领导带班,监督领导带班考核。

  6、品管部实施计划

  6.1按照品管部经理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执行,并接受监督;

  6.2组织、协调、检查公司质量管理工作;

  6.3负责产品的检验和实验工作,检验实验状态的控制;

  6.4对不合格品的分析及归口管理;

  6.5组织检验员正确使用检验仪器及计量器具,做好计量器具检定等管理工作;

  6.6负责计量工作,测量设备的检定、校准工作;

  6.7负责质量记录的归口管理工作。

  7、生产部实施计划

  7.1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范、标准,从质量管理上对公司的安全负责;

  7.2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

  7.3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制度、规定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技术通知安全技术监督部门共同处理,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7.4参加安全生产大检查,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对各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在调度会上给予表扬或批评;

  7.5组织并检查各车间生产操作工人的操作规程培训考核;

  7.6负责监督、检查员工劳防用品佩戴,和使用;

  7.7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事故;

  7.8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及时向上级报告,参加其他其他公司的事故调查处理;

  8、调配科实施计划

  8.1按照调配科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执行,并接受监督;

  8.2了解、熟悉国家有关安全产品的技术规定、标准,从质量管理上对公司的安全负责;

  8.3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8.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8.5负责监督、检查员工劳防用品佩戴和使用;

  8.6负责贯彻操作纪律管理规定,杜绝或减少事故;

  8.7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并积极参入事故调查。

  9、设备科实施计划

  9.1按照设备科制定的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运行,并接受监督;

  9.2负责设备的性能、操作、维修和保养工作,避免操作不当发生事故;

  9.3负责制定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计划和年度保养计划,并按计划进行实施;

  9.4负责对设备优化提出改善措施;

  9.5负责监督、检查员工劳防用品佩戴和使用;

  9.6负责动火作业审批和监督,确保动火安全;

  9.7负责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报告,并积极参与施工调查。

  10、仓储科实施计划

  10.1根据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及战略发展规划,制定仓储部工作计划及业务发展规划;

  10.2根据企业经营管理整体要求,制定库房管理、出入库管理等各项制定并贯彻实施;

  10.3根据企业仓储工作特点编制各项工作流程及操作标准并监督执行。

  10.4贯彻执行企业下达的仓储工作任务并将各项任务落实到人;

  10.5核定和掌握仓储各种物质的储备定额并严格控制,保证合理库存、合理使用;

  10.6掌握各类物质的收发动态,审查统计报表,定期撰写仓储工作分析报告并上报有关领导;

  10.7定期组织盘点,对盘盈、盘亏、丢失、损坏等情况查明原因和责任人,提出处理意见;

  10.8参与制定企业全面质量管理制度体系,参入建设服务标准体系,监督仓储质量体系实施情况;

  10.9负责废旧物资的管理,对呆滞料、废料、不格品等提出处理意见,并协助实施;

  10.10做好仓储部团队建设。协助人力资源做好员工的选拔、配备、培训和业绩考核工作;

  10.11合理调配下属员工,知道他们开展工作,监督他们执行计划,努力提高人民的积极性和服务意识;

  10.12负责仓储部与其他部门的沟通,协调事宜;

  10.13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考核办法:

  1、实施计划规定项目必须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所不达标项目按照对应管理制度或活动方案要求执行考核;

  2、公司于各部门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作为对各部门考核的依据;

  3、安全委员负责对全公司安全生产目标实施计划落实情况形成实施计划跟踪报表,报总经理特助审批形成考核;

  4、安全生产目标考核,每季度检查考核一次,每年底进行考核。

  十一、文件记录:

  1、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文件,保存三年;

  2、年度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文件,保存三年。

  十二、附件:

  1、20xx年度安全生产目标文件;

  2、20xx年度部门安全生产目标文件。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9

  场长是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第“责任者,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总的责任。即要支持分管安全生产工作副场长开展安全工作,又要督促分管其他工作的副场长做好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工作。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标准;组织制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提出本单位安全生产目标并组织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2)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3)审定本单位改善劳动条件的`规划和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及时解决重大隐患。对本单位无力解决的重大隐患,应按规定权限向上级有关部门提出报告。

  (4)在安排和审批生产建设计划时,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纳入计划,按规定提取和使用劳动保护措施费用:在审定新的建设项目时,遵守和执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和同时验收投入生产和使用的“三同时”规定。

  (5)组织对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并对所发生的伤亡事故调查、登记、统计和报告的正确性、及时性负责。

  (6)组织有关部门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坚持新工人入厂后的厂、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评比活动,对安全生产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予以表彰或奖励。

  (8)接到隐患整改指令后,应在限期内妥善解决问题。

  (9)有权拒绝和停止执行上级违反安全生产法规、政策的指令,并及时提出不能执行的理由和意见。

  (l0)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从业人员代表大会报告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认真听取意见和建议,接受群众监督。

  (l1)搞好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工作,抓好从业人员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0

  第一条

  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

  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

  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

  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

  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

  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

  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装项目部、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

  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

  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八条

  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

  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保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

  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督促其按时实现。

  8.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馈工作。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1

  一、班组隐患评估活动,就是以行政班组为单位开展。

  二、班组和各岗位安全评估由班组长或安全员牵头进行,一般每旬开展一次。

  三、开展安全评估活动时,可组织全班人员参加。发动职工对本班组范围内的不安全行为,不安全状态进行查找、评估、整改,使事故隐患能早期发现,及时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事故报告和处理程序

  班组长接到

  事故报告后,应立即向跟班付队长、值班干部和调度室报告。事故报告内容:

  (1)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及事故现场情况等。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

  (3)事故发生的`初步原因。

  (4)事故发生后采取的措施及控制情况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2

  为了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交通专业运输企业的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和企业的效益,增强广大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驾驶员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自觉坚持中速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驾驶员应在取得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后执业。

  三、在上岗前要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特别是制动与转向系统技术是否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四、装货后、车辆运行前要查看货物的装载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车。车辆到站、卸货时,要先查验货物完好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卸货。

  五、通过漫水路、桥时,应停车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低速通过,遇恶劣天气条件时应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视情决定是否运营。

  六、通过铁路道口时,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道路信号,服从看守人员的指挥。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要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七、驾驶员开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准闲谈和打电话。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等违法、违章作业行为。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

  八、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车还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3

  一、目的

  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文件档案的管理,确保文件档案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使其为今后工作开展提供参考资料和文献,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文件档案的管理。

  三、职责

  1、安保部负责制定本制度,并负责综合监督管理。

  2、各部门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管理,并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

  3、各部门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文件档案的收集、归档和保管,并适时将安全生产档案上报公司安全职能部门备案。

  四、内容

  1、文件资料的收集

  安全生产文件档案内容如下: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2)上级主管部门安全生产文件、批复文、领导指示材料及会议资料等;

  (3)公司安全生产文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会议记录材料、安全学习资料、住建指示材料等;

  (4)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总结、报告等;、

  (5)各种安全活动记录、安全管理台账、事故报告、安全通报等;

  (6)供应商、承包商、施工单位相关材料等;

  (7)安全设施检测、检验报告、记录等;

  (8)食品安全、职业卫生评价报告等;

  2、立卷归档

  (1)、文件资料应根据其相互联系、保存价值分类立卷,保证的齐全、完整,能反映安全生产主要情况,以便保管和利用;

  (2)、应根据文件资料的重要性,立案时间分永久、长期和短期三种,进行时间整理、分类归档;

  (3)、安保部在每年1月份前对上年度的文件资料进行归档,统一保存;

  (4)、各种文件资料按一定特征进行排列和系统化,应层次分明、编写页码、标定卷内文件资料目录;

  (5)、不同价值、不同性质的文件资料应当区别管理,单独立卷;

  3、档案保管

  (1)、档案应入架、科学排列,避免暴露和捆扎堆放;

  (2)、应采取防潮、防虫措施,防止档案损坏;

  4、档案借阅

  (1)、文件资料档案借阅,必须履行借阅手续,借阅档案要注意保护,不得丢失、损坏、涂改,要如期归还,到期不能归还者,要说明情况,并办理续借手续;

  (2)、借阅的档案要注意保密,未经许可,不得随意公开、发表或转借他人;

  (3)、归还档案时,由档案管理人员当面查点清楚,并在借阅登记本上注销;

  5、档案销毁

  对于过期并失去保存价值的文件资料,经单位领导批准,可以定期销毁,必要时做好销毁记录;

  五、相关记录

  《文件档案清单》

  六、本制度由安保部制定并负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4

  安全生产台帐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促进企业安全台帐的标准化、规范

  化,特制定本规定。

  二、范围各直属车间必须建立13本安全台帐、4个档案和一本安全活动记录,

  即安全会议台帐、安全组织台帐、安全教育台帐、安全检查台帐、隐患治理台帐、事故台帐、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消防台帐、职业安全卫生台帐、安全防护用品台帐、事故预案台帐、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安全评价台帐、安技装备台帐、特殊工种人员档案、安全学习资料档案、火票档案和安全活动记录。台帐要求填写规范、字迹清晰、双杠改写、保存完好。安全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与考核。

  三、内容和要求

  1、安全会议台帐

  按要求填写会议名称、内容、时间、地点、参加人员、主持人、处理结果等内容,主要记录公司、车间关于安全方面的会议(如公司安全员月例会、车间安全例会等),尤其对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和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

  2、安全组织台帐

  公司安全组织台帐要将厂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部门组成成员记入台帐;

  车间安全组织台帐要将车间安全领导小组、安全组织网络记入台帐,并填写本单位义务消防队员组成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状况等)。

  3、安全教育台帐

  3.1公司级安全教育台帐:包括企业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企业安全处

  3.2长安全教育情况;安全监督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情况;新员工入厂三级教育情

  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外来施工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其它人员安全教育情况等。

  3.3车间安全教育台帐:应包括车间领导及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员工三级

  安全教育情况;特殊工种安全教育及培训考核情况;转岗及离岗半年以上复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从事“四新”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对事故责任者的安全教育情况;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情况;应急预案的演练情况;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情况等。要有教育培训时间、地点、培训人、被培训人、教育培训内容、考试时间、考试成绩等。考核试卷要存档。

  4、安全检查台帐

  4.1企业要定期组织安全检查,要将检查时间、检查内容、检查人、检查出的问

  题、整改措施、完成时间等记录上帐。按照中油集团安全生产管理规定要求,企业安全检查每季度不少于一次,车间安全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班组每周不少于一次,除此之外还要按照专业特点、根据季节变化、节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业要求,开展专项检查。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问题、整改要求及整改复查情况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5、隐患治理台帐

  事故隐患治理应按公司、厂、车间实行分级管理,凡发生在产权车间的'隐患,不论级别和资金来源,均应在车间隐患治理台帐中填写,要有隐患名称、隐患级别、隐患所在单位、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整改前临时防范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体)、完成进度、负责人、计划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等。隐患整改要严格按照“五定”原则进行(即定临时防范措施、定整改方案、定负责人、定整改时间、定资金来源)。

  6、事故台帐

  按照《事故管理制度》要求,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厂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质量、污染和其他事故。车间级事故台帐要记录本车间发生的人身、火灾、爆炸、设备(包

  括停电、停汽、停水、停风、停设备等,只要影响到生产运行均应上帐登记)、生产事故(包括跑、串、冒油事故,切断进料事故,生产指挥失误,生产操作失误等,凡影响正常生产运行均应上帐登记)以及其他事故。要记录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事故类别、事故经过,并严格按照“三不放过”原则,进行事故原因及责任分析,详细填写应吸取的教训、采取的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及事故概况等记入台帐。

  7、安全工作考核与奖惩台帐

  安全工作考核和奖惩台帐记录对各部门、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情况,要有各级安全工作和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对事故发生的单位、个人及“三违”人员进行处罚的情况,对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的奖励情况,对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表彰和奖励情况。台帐应设考核项目或内容、被考核部门和个人、主要事迹和存在问题、考核意见和结果、奖惩情况、考核部门签字及审批部门等栏目。

  8、消防台帐

  记录消防安全组织网络、消防演练情况、消防设施台帐、消防工作会议。

  9、职业安全卫生台帐

  记录员工体检时间、人数、姓名、性别等,尘、毒、噪声、射线分布情况及定期检测数据。

  10、安全防护用品台帐

  记录防护用品名细,每周防护用品检查情况。

  11、事故预案台帐

  记录事故预案演练。

  12、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台帐

  记录关键装置重点部位承包人员情况,走动式巡检情况,危险点分布平面图。

  13、安技装备台帐

  建立安全阀、联锁、阻火器、呼吸阀、可燃气体报警器,有毒、有害气体报

  警器、烟雾报警器台帐,记录安技设施变更情况。

  14、安全评价档案

  每季度开展一次动态安全评价,有安全评价报告。

  15、火票档案

  保存一年的火票存根。

  16、安全学习资料

  保存下发的上级各种文件、安全会议材料及安全试题库、安全考试卷、安全通报等习资料。

  17、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记录特殊工种人员姓名、工种、年龄、本岗位工龄、性别、取证时间、参加培训情况及复审考试情况等。

  18、安全活动记录

  安全活动记录要内容齐全,填写参加人数、参加领导、活动内容、发言情况、 领导签字等。

  安全活动内容:学习安全文件、通报、安全规章制度;学习安全技术知识、劳动卫生知识;结合事故案例,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吸取事故教训;开展事故预想和岗位练兵,组织各种安全技术表演;检查安全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和消除事故隐患;开展安全技术座谈、攻关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动。

  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要将本班组的安全会议、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活动等内容记录清楚,并与车间内容相对应。

  四、本制度由质量安全环保处负责解释。

  五、本制度如与上级有关规定冲突,按上级规定执行。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对工程分包、船舶及机械设备租赁的安全生产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国交建及所属各企业、各事业部、各区域总部、总承包公司、各直属项目部(以下简称各单位)。

  受中交集团委托,由中国交建代管的存续企业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 各单位应根据国家和地方主管部门有关规定,建立严格的审查、准入、清退机制,明确安全、环保职责,依照工程特点和需要合理选择分包队伍、租赁船机设备,严格分级管理,杜绝非法分包、转包或违规租赁船机设备。

  第二章工程分包安全生产管理

  第四条 工程分包是指工程总承包单位将所承包的建设工程的一部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单位实施的行为。

  第五条 工程分包须取得建设单位同意,且主体工程不得分包。

  第六条 各单位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优先选用中国交建合格分包商名录中的分包单位/劳务协作队伍。

  第七条 各单位必须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的资质进行认真审查,经审查不合格或未经审查的,不得分包工程。

  第八条 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资质审查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政府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满足分包工程要求的专业承包/劳务分包企业资质;

  (二)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企业主要领导/分管领导、项目经理和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应持有政府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四)特殊工种从业人员岗位证书齐全。

  第九条 各单位应定期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的有关资质予以审查,并对审核结果进行会签,及时清退不符合要求的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

  第十条 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分包工程,严禁转包;加强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的安全生产管理,严禁分包工程再次分包。

  第十一条各单位与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签订分包/劳务协作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建筑施工分发包单位安全环保管理协议书》,指定现场安全生产负责人及管理人员,明确双方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各单位必须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严格管理,对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和监督,安全施工管理混乱、导致生产安全或环境保护事故、造成信誉或经济损失的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必须予以清退。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督促分包方对所承担的施工项目编制安全施工措施。大型独立施工项目还应编制安全施工组织设计,相关部门审查合格后执行。

  第十四条各单位应加强对劳务协作队伍施工中安全技术措施的管理,对劳务协作队伍自行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进行审核,并监督实施。

  第十五条施工前,各单位应组织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制定预控措施。

  第十六条施工前,各单位应对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并由双方人员签字确认。

  第十七条各单位应指派责任感强、施工实践经验丰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劳务协作队伍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主要负责对劳务协作队伍的现场组织、安全施工设备配置、现场布置和劳务协作人员实际操作技能等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第十八条各单位应督促监督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足额投入安全费用,为现场作业人员提供个人防护用品,设置可靠的安全防护设施。

  第十九条施工中,各单位应监督检查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履行安全生产协议和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以及危险源预控措施落实情况,及时纠正违章违纪等不安全行为。

  第二十条各单位应定期召开现场安全生产会议和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分包方/劳务协作队伍必须参加,发现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下达整改通知,限期整改。

  第三章船舶租赁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一条船舶租赁是指用于施工的自航或非自航工程船舶、交通船舶、辅助船舶的租赁行为。

  第二十二条所租赁船舶的所有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者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个人。

  第二十三条 所租赁船舶必须根据有关规定,具备经船舶检验和海事安全监督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

  (一)船舶营业运输证;

  (二)船舶登记簿(国际航线)或船舶检验证书簿(国内航线);

  (三)船舶签证簿;

  (四)船舶安全检查记录簿;

  (五)船舶适航证书;

  (六)船舶最低安全配员证书(自航);

  (七)船员适任证书;

  (八)船舶垃圾管理计划、记录簿(国际航线、沿海400吨以上);

  (九)船舶油污染应急计划簿和船舶油类记录簿(400吨以上);

  (十)乘客定额证书(交通船);

  (十一)按规定由主管部门核发的其他证书或文件。

  第二十四条租赁的工程船及其主要机械设备应有维修、使用、保养说明书及相关的技术资料。

  第二十五条 租赁船舶必须经船舶检验部门及海事安全监督部门对以下设备、设施检查合格后方可租赁:

  (一)船体:船体必须具有良好的水密性,船体强度、长度、宽度、型深、吃水满足船舶规范和施工使用的要求;

  (二)航行操纵系统:自航船舶的舵机有良好舵效,磁罗经、测深仪、定位及了望设施,必须经校验检查符合使用要求;人力舵机的舵效及有关操纵系统也应灵敏可靠;

  (三)信号系统:船舶号灯、号型、声响设备齐全有效,并符合国家及国际公约的有关规定;

  (四)通讯系统:自航船舶必须按有关规定配备适航安全要求的通讯设备,确保联络畅通;工程船应配备满足施工作业或拖航要求的通讯设备或设施;

  (五)系泊设施:按租赁船舶等级应配备相应的系缆、锚链、锚爪、系缆柱(桩)、电动(或人力)绞车等,以满足靠泊、锚泊和编解队作业的要求;

  (六)防污系统:按租赁船舶的等级,必须配备油水分离器、排污和防污设施;

  (七)消防系统:按租赁船舶等级,必须配备消防设施、工具、材料等;

  (八)主、辅机系统:租赁机动船舶的主机、辅机应达到施工作业和航行的要求;

  (九)应急救生系统:租赁船舶必须按其等级和使用功能,配备所需的救生圈、救生筏、救生衣;租赁的交通船应根据最大载客量配备足够的救生衣、救生圈。

  第二十六条 租赁船舶应签订正规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二十七条 租赁船舶的船舶类型、船舶技术性能、限定的航区应满足施工所在地海事部门的有关要求。

  第二十八条 承租方在下达任务指令时,应同时告知安全生产注意事项。

  第二十九条 租赁船舶在调度、使用时,不准超越其船舶技术性能,不得超负荷作业。

  第三十条严禁租赁使用不具备交通船条件的船舶作为交通船。

  第三十一条 乘坐交通船,要限定人数,不准超员航行,船上作业人员及乘员必须穿救生衣。

  第三十二条 承租方应加强租赁船舶安全管理,实施船舶安全监督、定期安全检查,并监督落实船舶消防、通讯、救生设施和防台、防汛、防突风袭击等安全技术措施。

  第三十三条 租赁船舶的船员,必须遵守承租方对船舶管理、劳动安全管理、治安、消防、环境保护管理等规章制度。

  第四章机械设备租赁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十四条 机械设备租赁是指用于施工使用的机械、设备和交通运输车辆等的租赁行为。

  第三十五条 租赁特种设备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特种设备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

  (二)特种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

  (三)当地特种设备技术质量监督管理部门检验检测合格证;

  (四)特种设备年检合格证书;

  (五)特种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

  (六)特种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十六条 租赁机械设备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机械设备出厂合格证;

  (二)机械设备性能、使用、维修、保养说明书;

  (三)机械设备年检合格证书;

  (四)机械设备例行检修、运行状态的技术资料(档案);

  (五)机械设备的保险凭证(机损和第三者责任险)。

  第三十七条租赁营运车辆应具备以下合法有效的证件:

  (一)机动车执照(号牌);

  (二)机动车行驶证;

  (三)机动车年检合格证;

  (四)车辆的使用、保养技术资料;

  (五)机动车保险凭证(车损和第三方责任险、交强险等)。

  第三十八条 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的使用性能必须满足工程施工要求,安全装置及安全设施应齐全,控制系统灵敏可靠。

  第三十九条 承租方应对租赁的机械设备、车辆的技术性能进行实况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符合要求后方可租赁。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应签订正规的租船合同和安全环保协议书,并明确双方责任。

  第四十条承租方必须依据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作业性能、技术状态及其适应的工作环境合理调度使用。

  第四十一条 承租方对租赁机械设备、车辆下达任务通知单时,必须对操作、司驾人员进行该项任务的作业技术交底,并交待安全注意事项。

  第四十二条 租赁车辆运载超长、超高、超宽物体时,必须严格符合交通法规的要求,租赁车辆运送人员时,应严格控制乘员数量,不得超员,安全行驶。

  第四十三条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司驾人员,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不准违章作业,严禁酒后操机作业和驾驶作业。

  第四十四条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严禁无证上岗作业。

  第四十五条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和随机(车)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承租方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听从指挥,服从调度管理,安全生产。

  第四十六条 租赁机械设备、车辆的操作、司驾人员,必须在进场前对设备、车辆的技术状态、安全设施等进行安全检查,作业完毕后进行例行保养,消除事故隐患,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

  第四十七条 承租方应对租赁机械设备、车辆操作及司驾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并会同有关部门进行定期安全生产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必须立即予以纠正,无法立即纠正的,应限期整改并复查验收。

  第四十八条 施工过程中应制定应急预案,明确防范措施,落实安全责任。承租方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予以监督检查。

  第五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 本办法由中国交建安委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五十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制定的《中交股份分包工程、租赁船机设备安全生产管理办法》(中交股安监字2007331号)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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