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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5 10:45:29 消防安全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生活中,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合集15篇】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1.目的:为了预防火灾,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公司人身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则。

  2.范围:全厂人员

  3.内容:

  3.1、本厂所有人员都应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防患于未然。

  3.2、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部门主管为消防负责人,负责本部门范围的员工消防安全知识的教导,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等。每个月由部门主管培训部门员工一次并做好相关记录,由人力资源部主管负责监督;新员工入职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培训并做好相关记录,由运作副经理负责监督;公司每季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进行一次全公司的消防培训或演习,由副总经理负责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3.3、公司成立安全委员会,主导消防安全,做好消防防范工作,灾害事故的紧急处理。

  3.4、本公司任何员工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和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义务。

  3.5、确实执行安全用电规定,加强电源、电器检修、严禁私接电源。此项要求由电工监督执行,违者记小过一次。

  3.6、在生产过程中,要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此项工作由所在的部门主管监督执行,违者记小过一次。

  3.7、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应放置于相对独立的安全地带,并张贴显眼的标识。危险品仓要远离生产区和生活区。此工作由危险品仓仓管员执行,由物流部主管负责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3.8、不得在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及消防器材下面堆放物品。此项工作的执行为各部门主管,监督人为人力资源部主管,违者书面警告一次。

  3.9、消防栓、灭火器是依据消防行政部门之规定摆放,不得随意挪动或在无火警状况下使用。此项工作的执行为各部门主管,监督人为人力资源部主管,违者记小过一次。

  3.10、禁止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入厂区。此面工作由保安人员执行,监督由人力资源部主管,违者记小过一次。.

  3.11、禁止在厂区内使用明火,严禁吸烟。除特准地方外不得燃放烟花爆竹。此项要求由所在部门主管负责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宿舍区在无电的晚上允许点蜡烛,但需人走烛灭,此项要求由保安员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3.12、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则。并需摆放灭火器在工作区以防发生险情。此项要求由所在部门的主管负责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3.13、如遇火警事故,必须采取以下措施:

  3.13.1、保持镇静,报告主管,通知安全委员会立即按照紧急事故处理(如报警、组织灭火、疏散人员等)。

  3.13.2、关掉一切电源开关。

  3.13.3、火势处于初发阶段,应组织人员利用就近的灭火器或消防栓进行灭火(如为有油物质火警,则只能使用干粉灭火器)。

  3.13.4、通知各部门作有秩序的人员、物资疏散。

  3.13.5、保持灾害现场之完整实况,经便进行实况调查。

  3.14、如发生触电事故,发现者应保持冷静,勿接近触电者,先关掉电源,进行人工急救,同时送医院救治。

  3.15、对在消防、抢救工作中有突出贡献或有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对玩忽职守造成安全隐患和灾害事故的责任人将给予严惩,此项工作的监督人为副总经理,违者记大过一次。

  3.1.6、保安员是消防器材的保养责任人,需每天检查,并于《消防器材检查表》上作记录。对于检查出无效的消防器材,需向人力资源部报告作出及时处理。对于灭火器需定期交消防部门作检查。此项工作由人力资源部主管监督,违者记小过一次。

  3.1.7、本制度除特别说明外,保安员是本制度推行的监督者,保安有权制止不利于消防的行为和现象发生。保安员并有权对违反本制度的现场做出处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图书馆消防工作,贯彻“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1.成立图书馆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和贯彻图书馆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应急措施的实施和消防隐患的消除,领导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

  2.实行馆、中心、库(室)三级消防安全管理体制,馆领导、中心主任、各工作人员分别为图书馆、各中心、各库(室)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各级责任人要全面负责本部门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3.对全馆人员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掌握消防安全知识,提高处理应急事故能力。结合本馆实际,采取防范措施,做好预防工作。

  4.全馆人员都要熟知本部室的'消防器材存放处和使用方法,熟知火警电话号码(119)和保卫处报警电话(35303110、61655110),以及报警注意事项。

  5.各部门、书库、阅览室等公共场所严禁吸烟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以及电暖器等设备,对于不听劝阻的读者,工作人员有权利会同学校相关部门收缴违规电器。非火警不得动用消防设备。图书馆闭馆期间,必须关掉各书库及阅览室的电源总开关。

  6.工作人员严禁个人私配会议室、活动室及阅览室钥匙,如因部门调动等原因请主动上交还钥匙给图书馆。

  7.各阅览室内严禁留宿过夜。

  8.工作地点的照明灯具必须保持完好,电源插头、插座或电源开关,如有接触不良或损坏者,要及时维修或更换。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用电超负荷。停电期间严禁使用明火照明。饮水机、电热板、电脑、空调等,人走必须关闭电源。

  9.严禁携带易燃、易爆、腐蚀、剧毒等危险品进馆。确因馆内工作需要,须经图书馆办公室批准,并有专人保管使用,以防意外事故。

  10.各办公室的门窗、仪器设备要及时检查。下班前要检查门窗是否关好、水电是否切断,发现有损坏及时报物业修理。

  11.消防安全责任人要定期检查消防水泵、灭火器等设施设备是否正常,严格按要求进行维护,确保正常使用。

  12.确保消防通道的畅通,馆内不准停放各种车辆,通道内不准堆放物品。

  13.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安排值班人员负责消防安全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市有关消防法规。

  二、逐级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加强消防队伍建设,项目部应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管理人员为组员的消防领导小组,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自防自救。

  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消防意识与知识,增加防火警惕性和自觉性。

  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依照上级消防标准根据不同场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配备配齐各消防器材的硬件与软件,做到有备无患

  六、建筑工程临时设施、设备的放置以及电力、电器、电路布置等,必须符合“防火规范”的标准,严格取缔违章搭建、违章用电

  七、严格落实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要单独存放,用多少领多少,下班前必须将未用完的交回仓库。

  八、保证疏散通道畅通,经常性检查现场的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九、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仓库要设禁火标志。

  十、实行动火审批手续,明火作业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措施妥当并安排专人现场监督后方可作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建立和完善各项安全防火责任制度。逐级落实防火责任制,做到层层有专人负责。

  2、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和一些违章现象,及时消除、整改和制止,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措施。

  4、建立施工现场防火档案,确立施工现场的防火重点部位。做到时时掌握火险动态。

  5、施工现场重点区域和部位要悬挂各种防火标志或警示牌,预留消防通道,组建义务消防队,配备完善的消防器材与应急照明装置等设施,做到有能力迅速扑灭初期火灾和有效地进行人员财产的疏散转移。

  6、对员工要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对消防器材使用的进行培训。必要时进行专门的.消防训练和考核。消防安全管理要做到经常化、制度化。

  7、施工现场内消防器具必须按要求,在明显位置放置。

  8、禁止私接电源插座,乱拉临时电线,私自拆修开关和更换灯管、灯泡、保险丝等。

  9、工作结束后,要进行电源关闭检查,保证各种用电机具和设备不带电过夜,各种该关闭的开关处于关闭状态。

  10、班组的义务消防员,每天进行防火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项目部报报告。

  11、项目现场安全(防火)员要认真负责的工作,检查中不留死角,确保不留火情隐患。

  12、项目部每周要进行一次消防自检自查,检查消防重点区域和重点设备。并实行定点,定人,定措施的制度,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由于职权范围无法处理的隐患问题,及时向有关单位报告。

  13、施工现场严禁放置易燃易爆危险品。使用的电器设备的质量,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的安装和铺设,必须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规定要求。

  15、所有消防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拆移和损坏,确实因消防器材阻挡施工的,要及时报告。

  17、施工现场内具体落实地巡查制度,根据人口密度调查巡查频率,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并备案。

  18、要坚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要利用各种形式(如黑板报,图片,录象等)宣传,普及消防知识,提施工现场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增强防火工作的自觉性。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1、目的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预防企业发生重特大火灾、爆炸事故,督促各级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保护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2.1 本制度规定了本企业防火安全运行控制的内容及要求。

  2.2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各部门及全体员工,也适用于到本企业服务的外来相关方。

  3、术语及定义

  3.1 四不放过:事故发生原因和责任没有查清不放过;员工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安全防范措施不放过;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3.2 消防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技术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3.3 防消结合:预防性技术和管理措施与消除事故隐患的技术和管理措施相结合,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4、各级人员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4.1 企业法人代表职责:对本企业的防火安全负全责。

  4.2 生产副总经理职责:协助总经理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负直接领导责任。

  4.3 各分线领导职责:对分管范围的防火安全负全责。

  4.4 安技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4.4.1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本企业各单位有效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4.4.2 负责具体组织本企业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并对开展工作的绩效负全责。

  4.4.3 负责制定并贯彻落实企业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实现组织健全、制度健全、管理到位、执行有力。

  4.4.4 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开展“五个能力”建设工作,通过培训,使职工具有:

  会管理、会检查、会使用、会报警、会救援等五个基本消防安全工作能力。

  4.4.5 负责做好义消队员培训、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初期灭火技能。

  4.4.6 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按需及时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可靠。

  4.4.7 负责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督促消防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事故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4.4.8 负责组织开展专项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防火部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记录应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4.4.9 负责对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的“三同时”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申报、审批、验收。

  4.4.10 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批并监护动火作业施工的消防安全,严禁违章、冒险作业。

  4.4.11 负责组织企业内部一般性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办事。

  4.4.12 参加和协助上级机构对本企业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4.5 各单位负责人职责(车间、部室)

  4.5.1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4.5.2 认真贯彻执行本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对职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督促职工遵章守纪,树立强烈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4.5.3 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或上报协调整改,主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5.4 积极支持本单位义消队员参加企业的消防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处置紧急事件的应变能力。

  4.5.5 对本单位存放的灭火器材进行妥善管理和检查、维护,发现过期、失压、损坏、遗失灭火器材时,应主动及时报告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整改。

  4.5.6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制度、严格定点吸烟管理、严格重点防火管理部位的监督管理。

  4.5.7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通报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同时,及时组织抢救,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参加或组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会,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4.6 班组长、安全员职责

  4.6.1 负责协助单位领导开展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执行单位领导布置的防火工作任务。

  4.6.2 教育、督促员工遵守企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违章行为,监督考核定点吸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4.6.3 积极协助和支持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

  4.6.4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制度、严格定点吸烟管理、严格重点防火管理部位的监督管理。

  4.6.5 对本单位存放的灭火器材进行妥善管理和检查、维护,发现过期、失压、损坏、遗失、使用过的灭火器材时,应及时报告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整改。

  4.6.6 定期组织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电气防火、易燃易爆重点防火部位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或上报协调整改,主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6.7 发生火灾时,迅速向单位领导或保卫部、安技环保部报告,并带领员工积极进行抢险救灾,做好抢救伤员、疏散人群、保护现场工作。

  4.7 员工职责

  4.7.1 遵守企业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工作责任区的防火安全负责,自觉做好防火检查和整改工作。

  4.7.2 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不违章作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4.7.3 爱护消防器材,不在消防设施周围乱堆杂物,不得擅自动用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

  4.7.4 发现火警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已用消防器材应及时通知更换。

  4.7.5 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定点吸烟管理制度、严格易燃易爆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

  5、管理程序

  5.1 消防“三同时”的实施

  5.1.1 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其实施单位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申报、审批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规范和生产工艺及环境要求,做好消防措施的设计、施工、竣工验收,督促、检查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实施到位。

  5.1.2 组织实施单位应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及施工单位参与项目设计和建设,并按有关管理规定与相关方签订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的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做好统一协调管理工作。

  5.1.3 组织实施单位应及时将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消防管理部门、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审批,并按审批意见组织施工。

  5.1.4施工中,施工单位应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和统一协调管理,确保消防技术措施的实施到位。

  5.1.5竣工时,组织实施单位应通知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生产制造部、技术部、财务部、审计监察、综合管理组等进行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投入使用,否则,财务部不予付款。

  5.2 动火作业的审批

  5.2.1 公司各单位及外来施工方在本企业范围内实施动火作业时,必须向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并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

  5.2.2 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接到动火作业申请后,消防管理人员应到现场查看确认,根据动火作业审批意见,认真做好现场巡检工作,督促实施单位做好动火作业监护工作。

  5.3 电热器具的管理

  5.3.1 有关单位因工作需要使用的电热器具,应按规定到安全环保管理部门申请备案,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预防由此产生的火灾和触电事故。未申报的,一律不准使用。

  5.3.2装备部接到电热器具安装申请后,应派人现场确认,并指导、协助安装。

  5.4 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保养

  5.4.1各单位应对消防设施做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不在消防设施周围摆放杂物,不得擅自动用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已用消防器材应及时通知安全环保管理部门更换。

  5.4.2安全环保管理部门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做好消防器材定期年检、换新、演练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设施能正常使用。

  6、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

  6.1 当火警发生时各单位应严格按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及时开展初期救护和灭火、疏散人群、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救援。

  6.2 应急报警电话:

  内部:安全环保、火警、抢险67582405;生产制造部:67583028;总经办:67583022. 厂外:全市联动救援治安110 火警119交通122医疗救护120

  6.3 应急准备:

  6.3.1 配备消防水栓,自来水水源,其供水应充足、水带、水枪应齐全完好。

  6.3.2 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主要有: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麻布口袋、河沙、石棉毯、铁铲等灭火器材。

  6.3.3 配备应急照明灯、通讯工具、交通工具、软木塞、防毒面具、口罩、手套、防护服、防护鞋、绳索、强制通风设施等。

  6.4 应急响应:

  6.4.1迅速切断电源、气源,扑救初期火灾,开展自救和互救,避免混乱、防止烟气吸入、及时报警、保护现场。

  6.4.2 抢险救灾人员及时出警,专人指挥,迅速抢救伤员、疏散被困人员、抢救贵重物资、评估灾情、上报救援。

  6.4.3 坚持先救人后灭火,先控制后灭火,先重点后一般原则,防止事故扩大。

  6.4.4正确选择灭火技术和方法控制火势,灭火时尽量选择上风位或侧风位、正确着装及个人防护,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救援工作。

  6.4.5 医疗救护队做好现场急救或转院急救,注意救援人员身体状况和健康。

  6.4.6 做好清场工作,清点抢险救援人员,评估灾情,并及时汇报。

  7、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7.1发生无人伤的火警小事件的调查处理由事故单位召集相关人员针对火警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防范措施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办事,并记录建档保存,上报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备案。

  7.2发生有人伤或财产损失较大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由公司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召集相关人员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防范措施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办事,并记录建档保存。

  7.3奖惩办法按《环境与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抵押管理责任目标考核办法》相关条款执行

  8、培训教育

  8.1 新进厂人员由人力资源部负责组织培训,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做好消防基本知识及企业消防管理制度、灭火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

  8.2 外来人员由接洽单位召集,安全环保管理部门实施培训、教育,并做好对相关方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8.3 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企业组织的消防培训或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灭火或紧急疏散演练,提高火灾初期的补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9、引用文件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一、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畅通,禁止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楼梯间;

  二、在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严禁锁闭;

  三、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门应完好,门上应有正确启闭状态的标识,保证其正常使用;

  四、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

  五、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应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

  六、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七、安全出口、疏散门不得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八、疏散走道、楼梯间、前室等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时间不得少于二十分钟,并保证其完好、有效;

  九、单位内主要通道上应采用蓄光型和电光源型组合的地面或墙面疏散指示标志引导人员疏散;

  十、安全出口、公共疏散走道上不应安装栅栏、卷帘门;

  十一、窗口、阳台等部位不应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栅栏;

  十二、场所各楼层的明显位置设置安全疏散指示图,指示图上应标明疏散路线、安全出口、人员所在位置和必要的文字说明。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消防安全责任人将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列入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供经费和组织保障.

  2,消防安全管理人制定单位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负责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

  3,根据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确定培训内容及授课人,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消防业务理论灭火技能训练.

  4,严格按照年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计划,组织员工参加消防教育,培训.

  5,对员工应当每半年进行一次培训,对新上岗的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应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并将组织开展宣传教育的情况做好记录.

  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

  (4)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6,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的内容

  应当通过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每名员工应当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宣传教育和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分工和操作.

  二,防火巡查制度

  1,应当进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确定巡查的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巡查的内容应当包括:

  (1)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

  (2)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

  (3)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4)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

  (6)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2,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3,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应保障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对消防安全标志,设施要进行维护,不得围占,挪用,遮挡,覆盖.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只是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四,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管理制度

  1,室内消火栓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系统等自动消防设施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

  2,每年要到专门检测机构(省,市检测中心)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3,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4,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编修检查.对灭火器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位置,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时间等有关情况.

  5,单位应当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1)占用疏散通道;

  (2)有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3)在营业,生产,教学,工作等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遮挡,覆盖;

  (4)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5)火灾自动报警,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排烟等自动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应当定期检测,调试,维修和更换,并按时认真填写检查,检测,维修保养记录.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停用消防设施.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即使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消防安全管理人应当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2,单位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单位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违反上述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单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5,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在案,消防安全负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记录应当记明检查的人员,时间,部位,内容,发现的火灾隐患以及处理措施等.

  六,用火用电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安全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须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2,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向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气安装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3,临时电气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4,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5,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6,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7,营业结束后,必须对场所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无遗留火种后关闭营业用电.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加强的消防安全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努力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幼儿园的各项工作秩序稳定,确保教职工和幼儿生命财产的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一、组织机构与职责

  1、为了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幼儿园成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由园长、负责人、分管副园长、级部主任、后勤、食堂等各部门的负责人组成,园长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其他成员为各部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幼儿园将消防安全纳入综合治理工作的内容,常抓不懈。

  2、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县消防工作的指示,将消防工作纳入学校常规工作,及时,不断提高。

  (2)大力宣传《消防法》和《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开学、学期结束,对教师与幼儿进行消防法规,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师生掌握正确的安全防火知识以及安全逃生办法。

  (3)在幼儿园扩建、装修时,同时考虑消防安全。对消防重点部位,要配足消防器材,定期组织检查,保证完好。

  (4)时时刻刻保持高度警惕,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确保安全,一旦发生火灾,及时报警,并组织灭火抢救。

  (5)对幼儿园消防安全工作做出贡献者,及给予奖励。对因工作失职造成不良后果者,给予处罚,情节严重者报请公安机关处理。

  二、消防安全职责

  1、有防火安全领导组织,有灭火疏散预案,层层签定有消防,有宣传。

  2、制定有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3、单位职工达到“三知两熟悉”即知火灾特点、知重点部位、知灭火器材位置和性能,熟悉、熟悉灭火对策。

  4、有健全的防火档案,有防火检查记录,能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幼儿园的建筑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不应超过3层:200M2以上建筑必须有两个疏散楼梯,楼梯间为防烟楼梯间。

  6、幼儿园与易燃易爆场所的'防火间距小得小于30M,幼儿园的安全出口不应少于两个,门向外开启,出口处不准有踏步。

  7、幼儿园不应直接设在汽车库的上面,下面或毗邻处,幼儿园用房不宜设在地下人防工程内或用人防工程改建的地下或半地下建筑内。

  8、幼儿园的房间门至外部出口或至封闭楼梯间的最大允许距离为:

  (1)位于两个外部出口或楼梯之间的房间为25M。

  (2)位于袋形走道或尽端的房间为2OM。

  9、安全疏散楼梯间内不能附设烧火间,可燃材料储藏室,非封闭的电梯井,可燃气体管道。

  三、电器防火

  1、幼儿园内电源开关、电闸、插座等距地面应不小于1.3M,灯头距地面应不小于2M。

  2、学校内荧光灯和超过60W的白炽灯,不应直接安装在可燃材料上,白炽灯与可燃物的距离不应小于0.5M,不准使用落地灯和台灯照明,灯泡不能使用纸或其它可燃物遮光。

  3、幼儿园的寝室内不能随意乱拉电线,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等电器等。

  4、配置使用空调的幼儿园,空调应有接地线,周围不能堆放易燃物品,窗帘不能搭在空调上,供电接线板和电表等应扩容,达到相应的负荷。

  四、消防设施

  1、灭火器应完整好用,按照50m“二具,一个放置点不多于5只,不少于2具,应急灯每1OM一个,楼梯间和走道内必须安装室外消火栓完好。

  2、疏散指示标志设在通道两侧及拐弯处的墙面上,标志牌上边缘距地面不大于1.0,标志的间距不大于20MI袋形走道的尽端离标志的距离不大于10Mo。

  3、每层建筑面积大于300M2的幼儿园应安装自动报警系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为增强全体馆员的安全消防意识,认真做好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减少和避免火灾的发生,确保学校财产和读者人身安全,结合本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图书馆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和馆内有关安全保卫制度,坚持预防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各室主要负责人重点负责本部门的安全工作,每位工作人员负责所承担工作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自觉做好防火、防盗、防水等安全保卫工作。

  二、实行安全区域责任制。图书馆消防安全工作实行区域责任制,谁的管理区域谁负责和谁当班谁负责的制度,责任落实到人,责任人对自己所管理的'岗位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三、积极配合学校保卫处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防盗系统,以保证工作正常运作和急时所需;认真履行日常及节假日的安全责任制度,遇到问题与突发事故应立即报告有关领导和学院保卫处,及时处理,以免发生重大损失。

  四、严禁任何人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进馆,馆内严禁吸烟或使用明火;严禁闲散人员进入图书馆内。未经允许,任何人不得私拉电线、网络线,严禁使用电炉等负荷较大的电器。

  五、安全工作以预防为主,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切断电源,关好门窗,做到防患于未然。门卫每天闭馆后,到各屋巡逻、检查,消除一切不安全的隐患。并每天认真填写《防火巡查记录》、《消防设施检查记录表》。一旦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六、对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国家财产受损害者,严格按照学校有关制度执行,将追究其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图书馆是一级防火单位,消防安全责任重于泰山,为确保图书馆的消防安全,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全馆人员要认真学习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上级主管部门防火安全的相关规定,提高对消防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1.全馆人员必须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知识,做到“一能三会”:能发现火险隐患;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组织读者疏散。

  2.全馆人员要做到“六知”:知火警电话(119),知部门用电总闸,知消防水源位置,知消防器材的存放位置和使用方法,知消防通道的位置,知火灾时不能使用电梯。

  二、全馆人员实行馆、部(室)、各岗位三级安全管理体制,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组长由馆长胡军担任,成员由各部门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全馆的`消防安全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负责馆内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实安全措施,把一切不安全因素消除在萌芽状态中。

  1.实行消防安全巡查制度。对责任区的人员要勤查、勤问、勤提醒,对责任区要经常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督促检查工作人员每天下班前必须做好“四关”:关电器设备、关灯、关门、关窗。

  三、馆内严格控制一切用火,严禁携带易燃易爆物品及火种入馆,工作人员不准在馆内吸烟和使用明火,并有责任纠正读者的违章行为。

  四、严格执行安全用电制度,馆内严禁使用各种电热器设备。不准随便乱拉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五、消防疏散通道必须通畅,严禁在通道旁堆放任何物品。

  六、严禁在电器附近堆放可燃物品,随时清理废纸等可燃物品。

  七、妥善保管消防设施、器材设备,保证完好无缺,随时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消防警示标志醒目,灭火器存放位置醒目。

  八、寒暑假及法定节假日要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做好巡查,全馆组织检查,消除隐患,堵塞漏洞,防止火灾事故发生。

  九、值班人员必须严格履行岗位职责和义务。如遇到火灾事故发生时,必须迅速切断电源,立即报警,快速有序疏散读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因此制定了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起来阅读学习以下仓库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吧!

  第一条 为了加强仓库消防安全管理,保护仓库免受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 仓库消防安全必须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仓库消防安全由本单位及其上级主管部门负责。

  第三条 本规则由县级以上公安机关消防监督机构负责监督。

  第四条 本规则适用于国家、集体和个体经营的储存物品的各类仓库、堆栈、货场。

  储存火药、炸药、火工品和军工物资的仓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五条 新建、扩建和改建的仓库建筑设计,要符合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并经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审核。仓库竣工时,其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公安消防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第六条 仓库应当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人为防火负责人,全面负责仓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七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负有下列职责:

  一、组织学习贯彻消防法规,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工作;

  二、组织制定电源、火源、易燃易爆物品的安全管理和值班巡逻等制度,落实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三、组织对职工进行消防宣传、业务培训和考核,提高职工的安全素质,

  四、组织开展防火检查,消除火险隐患;

  五、领导专职、义务消防队组织和专职、兼职消防人员,制定灭火应急方案,组织扑救火灾;

  六、定期总结消防安全工作,实施奖惩。

  第八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干部;其他仓库可以根据需要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人员。

  第九条 国家储备库、专业仓库和火灾危险性大、距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仓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

  第十条 各类仓库都应当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定期进行业务培训,开展自防自救工作。

  第十一条 仓库防火负责人的确定和变动,应当向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备案;专职消防干部、人员和专职消防队长的配备与更换,应当征求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意见。

  第十二条 仓库保管员应当熟悉储存物品的分类、性质、保管业务知识和防火安全制度,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方法,做好本岗位的防火工作。

  第十三条 对仓库新职工应当进行仓储业务和消防知识的培训,经考试合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十四条 仓库严格执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带班人员应当认真检查,督促落实。 第三章 储存管理 第十五条 依据国家《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按照仓库储存物品的火灾危险程度分为甲、乙、丙、丁、戊五类(详见附表)。

  第十六条 露天存放物品应当分类、分堆、分组和分垛,并留出必要的防火间距。堆场的总储量以及与建筑物等之间的防火距离,必须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

  第十七条 甲、乙类桶装液体,不宜露天存放。必须露天存放时,在炎热季节必须采取降温措施。

  第十八条 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分垛储存,每垛占地面积不宜大于一百平方米,垛与垛间距不小于一米,垛与墙间距不小于零点五米,垛与梁、柱间距不小于零点三米,主要通道的宽度不小于二米。

  第十九条 甲、乙类物品和一般物品以及容易相互发生化学反应或者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必须分间、分库储存,并在醒目处标明储存物品的名称、性质和灭火方法。

  第二十条 易自燃或者遇水分解的物品,必须在温度较低、通风良好和空气干燥的场所储存,并安装专用仪器定时检测,严格控制湿度与温度。

  第二十一条 物品入库前应当有专人负责检查,确定无火种等隐患后,方准入库。

  第二十二条 甲、乙类物品的包装容器应当牢固、密封,发现破损、残缺,变形和物品变质、分解等情况时,应当及时进行安全处理,严防跑、冒、滴、漏。

  第二十三条 使用过的油棉纱、油手套等沾油纤维物品以及可燃包装,应当存放在安全地点,定期处理。

  第二十四条 库房内因物品防冻必须采暖时,应当采用水暖,其散热器、供暖管道与储存物品的距离不小于零点三米。

  第二十五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内不准设办公室、休息室。其他库房必需设办公室时,可以贴邻库房一角设置无孔洞的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其门窗直通库外,具体实施,应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的同意。

  第二十六条 储存甲、乙、丙类物品的库房布局、储存类别不得擅自改变。如确需改变的,应当报经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 第四章 装卸管理 第二十七条 进入库区的所有机动车辆,必须安装防火罩。

  第二十八条 蒸汽机车驶入库区时,应当关闭灰箱和送风器,并不得在库区清炉。仓库应当派专人负责监护。

  第二十九条 汽车、拖拉机不准进入甲、乙、丙类物品库房。

  第三十条 进入甲、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是防爆型的;进入丙类物品库房的电瓶车、铲车,必须装有防止火花溅出的安全装置。

  第三十一条 各种机动车辆装卸物品后,不准在库区、库房、货场内停放和修理。

  第三十二条 库区内不得搭建临时建筑和构筑物。因装卸作业确需搭建时,必须经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装卸作业结束后立即拆除。

  第三十三条 装卸甲、乙类物品时,操作人员不得穿戴易产生静电的工作服、帽和使用易产生火花的工具,严防震动、撞击、重压、摩擦和倒置。对易产生静电的装卸设备要采取消除静电的措施。

  第三十四条 库房内固定的吊装设备需要维修时,应当采取防火安全措施,经防火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三十五条 装卸作业结束后,应当对库区、库房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离人。 第五章 电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仓库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电气设计和施工安装验收标准规范的规定。

  第三十七条 甲、乙类物品库房和丙类液体库房的电气装置,必须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安全规定。

  第三十八条 储存丙类固体物品的库房,不准使用碘钨灯和超过六十瓦以上的白炽灯等高温照明灯具。当使用日光灯等低温照明灯具和其他防燃型照明灯具时,应当对镇流器采取隔热、散热等防火保护措施,确保安全。

  第三十九条 库房内不准设置移动式照明灯具。照明灯具下方不准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与储存物品水平间距离不得小于零点五米。

  第四十条 库房内敷设的'配电线路,需穿金属管或用非燃硬塑料管保护。

  第四十一条 库区的每个库房应当在库房外单独安装开关箱,保管人员离库时,必须拉闸断电。

  禁止使用不合规格的保险装置。

  第四十二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电炉、电烙铁、电熨斗等电热器具和电视机、电冰箱等家用电器。

  第四十三条 仓库电器设备的周围和架空线路的下方严禁堆放物品。对提升、码垛等机械设备易产生火花的部位,要设置防护罩。

  第四十四条 仓库必须按照国家有关防雷设计安装规范的规定,设置防雷装置,并定期检测,保证有效。

  第四十五条 仓库的电器设备,必须由持合格证的电工进行安装、检查和维修保养。电工应当严格遵守各项电器操作规程。 第六章 火源管理 第四十六条 仓库应当设置醒目的防火标志。进入甲、乙类物品库区的人员,必须登记,并交出携带的火种。

  第四十七条 库房内严禁使用明火。库房外动用明火作业时,必须办理动火证,经仓库或单位防火负责人批准,并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动火证应当注明动火地点、时间、动火人、现场监护人、批准人和防火措施等内容。

  第四十八条 库房内不准使用火炉取暖。在库区使用时,应当经防火负责人批准。

  第四十九条 防火负责人在审批火炉的使用地点时,必须根据储存物品的分类,按照有关防火间距的规定审批,并制定防火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人。

  第五十条 库区以及周围五十米内,严禁燃放烟花爆竹。 第七章 消防设施和器材管理 第五十一条 仓库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设置、配备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五十二条 消防器材应当设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周围不准堆放物品和杂物。

  第五十三条 仓库的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由专人管理,负责检查、维修、保养、更换和添置,保证完好有效,严禁圈占、埋压和挪用。

  第五十四条 甲、乙、丙类物品国家储备库、专业性仓库以及其他大型物资仓库,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技术规范的规定安装相应的报警装置,附近有公安消防队的宜设置与其直通的报警电话。

  第五十五条 对消防水池、消火栓、灭火器等消防设施、器材,应当经常进行检查,保持完整好用。地处寒区的仓库,寒冷季节要采取防冻措施。

  第五十六条 库区的消防车道和仓库的安全出口、疏散楼梯等消防通道,严禁堆放物品。 第八章 奖惩 第五十七条 仓库消防工作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安机关、上级主管部门或者本单位给予表彰、奖励。

  第五十八条 对违反本规则的单位和人员,国家法现有规定的,应当按照国家法视予以处罚;国家法规没有规定的,可以按照地方有关法规、规章进行处罚;

  触犯刑律的,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章 附 则 第五十九条 储存丁、戊类物品的库房或露天堆栈、货场,执行本规则时,在确保安全并征得当地公安消防监督机构同意的情况下,可以适当放宽。

  第六十条 铁路车站、交通港口码头等昼夜作业的中转性仓库,可以按照本规则的原则要求,由铁路、交通等部门自行制定管理办法。

  第六十一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国务院有关部、委根据本规则制订的具体管理办法,应当送公安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本规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一九八0年八月一日经国务院批准、同年八月十五日公安部公布施行的《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即行废止。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高低压配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除工程部工作人员外,非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不得入内。

  2、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室内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消防安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能。

  4、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扑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5、所属电缆层或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确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7、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室内必须配备应急事故照明灯。

  8、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防止雨、水、小动物侵入室内,尤其雨季要常检查,防止雨水灌入电缆沟内流入变配电房。

  9、要经常保持室内设备周围环境清洁,并保持所有通道畅通,要定期对所有电器设备进行清扫和检查。

  10、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性能,并掌握操作方法,要熟悉室内及周围存放灭火器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

  11、做好配电房日常检查记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积极抢救火势威胁的旅客是我们酒店员工在火场上的首要任务,门窗走廊、楼梯间、安全门等入口和通道,是疏散与救人的重要通道,每个员工必须熟记这些出入口与通道大楼内任何地方。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主要贯彻“来一个撤一个先来先撤”的原则,不让其等待同伴。

  1、清醒的',可指定通道让其自行离开。

  2、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引导其撤出。

  3、失措或固执不走的,要进行安抚情绪或说明动员半强制性撤出。

  4、火烧、烟熏而失去知觉的人员、不能行走的老人、儿童以及病残人员,采取背、抱等方法撤出,撤出人员都安置在不易被火势危胁的楼层客房内或安全地点。

  5、全部人员疏散只能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6、或代理指挥人员发出疏散指令后,各部门救援员工通知客人或员工按安全出口路线就近指挥疏散。确认完全撤离时,需在该房间门上用粉笔打个已撤离记号。

  7、全系数许可范围内,电监室人员、总机要始终坚守岗位,未得到总经理的通知,不得离开电机房。总机通知所有客人疏散,并将通知的房号记下来。

  8、员工(除保安员外)接到通知后离开酒店在外待命。

  9、保安部员工照指示帮助老年、小孩、残疾客人疏散。

  10、播通知内容如下:

  疏散工作开始时,由消控中心利用消防广播系统向整个楼或某一部位发出疏散令:“各位先生、女士,现酒店XX地点发生火警需立即疏散,请不要惊慌,沿楼梯下楼,不要使用电梯,请到XX地方集中。”疏散出来的人员,大堂副理与总台必须进行清点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引言

  学校是老师和青少年人员集中的密集场所,由于学生年龄和身体等原因,对于火情的自防自救能力较弱,一旦发生火灾,极易 造成人员伤亡。因此,做好校园的火灾防控具有重大意义。 本制度按照公安部在全国实施构筑社会消防安全“防火墙”工程中提出的提高社会单位消防安全“四个能力”建设的目标,结合双吉中学校园环境及场所的特点,对“四个能力”建设内容进行介绍和规范统一,重点掌握学校、防火、灭火、自救逃生等方面的一些基本知识和技能,供全校师生学习和演练。从而使全校所有人员懂得消防安全的重要性和“预防为主”的基本原则。

  “ 四个能力”的建设:

  一、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

  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是预防火灾的有效手段。学校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每月至少要组织一次防火检查,内设部门每周要开展一次防火检查。消防安保人员每天都要进行防火巡查,夜间防火巡查不得少于两次。防火检查、巡查的重点是:

  1.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是否畅通,防火间距是否被占用。常闭式防火门是否保持肠壁状态,闭门器、顺序器是否保持完好,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门窗上设臵了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 2.安全疏散指示标志、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设臵是否正确、醒目,是否保持完整好用。

  3.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是否知道并组织师生进行演练。师生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如何。

  4.值班室人员是否在岗在位。是否坚持24小时值班,每班不少于1人。报警设施以及通讯器材是否畅通好用。值班记录是否齐全,填写是否认真。

  5.消防水源是否充足。室内、室外消火栓、水泵接合器有无损坏、埋压、遮挡、圈占等影响使用的情况。

  6.消防器材、灭火器具配备是否充足并完整好用。

  7.电气线路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电器设备有无违章使用情况。

  8.水泵房、配电室、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措施是否落实。

  9.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是否完整好用。

  10.厨房和餐厅的燃油、燃气管道阀门有无破损、泄露。灶台、油烟罩和烟道清洗是否及时。就餐结束后,厨房和餐厅的货源电源是否切断,有无遗留火种等。

  11.值班人员是否坚守岗位,并定期、定时进行防火检查或巡查。有无违章使用蚊香、蜡烛照明,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

  12.学生集体宿舍夜间有无锁闭安全疏散门或堵塞安全出口现象。

  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要立即改正。不能立即改正的,应当记录在案并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或消防安全管理人报告,并及时研究制定整改方案,确定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具体负责人,并加强整改期间的安全防范,确保消防安全。

  二、扑救初起火灾能力

  及时发现火情,有效处臵火势,是减少火灾损失和防止火灾扩大蔓延的关键。学校领导和教职员工,都要具备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掌握扑救初起火灾的方法。

  1.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研究制定切合实际的灭火预案,并定期组织全体教职员工和学生演练,熟悉初起火灾扑救的程序和要求。

  2.根据常识的规模和人员配备情况,建立消防应急处臵的第一梯队和第二梯队。第一梯队由起火部位附近的当班教职员工组成。每个梯队分为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一旦发生火灾,各组要按照具体分工,迅速到位。

  3.灭火行动组人员要熟知消防设施、器材以及呼吸面罩、缓降器等逃生自救器材的位臵和使用方法。

  4.当班人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时,立即通知巡查人员或报警区域的工作人员,迅速赶往现场实地查看,确认火情后,要立即报警,同时组织灭火行动组在30秒内形成第一灭火力量,使用现场消火栓、灭火器等设施器材,有秩序地进行灭火。

  5.值班室接到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消防设施,并通过单位内部电话、无线对讲或广播、警铃等有效方式,发出火警指令,通知有关部门和人员到场及时处臵,并拨打“119”电话向公安消防队报警。

  6.学校教职员工都必须熟练掌握消火栓、灭火器等灭火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确保一旦发现火情,能够及时有效的处臵。

  三、组织疏散逃生能力

  学校人员比较多,一旦发生火灾,组织人员快速、安全疏散时预防人员伤亡的关键。我校利用每年的“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防灾减灾日”、“11.9消防日”等教育契机,根据学校教学楼、教室、学生宿舍的不同特点,科学合理制定预案,因地制宜地组织全员参与的火灾疏散逃生演练活动,使学生学会辨认火灾疏散指示标志,熟悉应急事故广播,学习掌握正确的火灾疏散逃生程序、行进路线、行进姿势、携带物品、联络方式、集合地点及安全注意事项:

  1.学校教职员工要掌握火灾防护装备、器材的位臵和使用方法,明确自己的疏散任务,熟悉分工负责的楼层、区域和火灾时人员疏散的通道及安全出口。

  2.确认火灾后,值班室或值班人员,要及时启动应急广播、火灾事故应急照明或其他警示信号,及时将人员撤离到安全区域。

  3.人员在通通过烟气弥漫的火场时,要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口鼻,低头弯腰快速前进,不要深呼吸,最大限度地减少将有毒气体吸入体内的.可能。

  4.一旦身上着火,不要到处乱跑,要就地翻滚,压灭身上的火苗或将着火的衣服脱下,防止烧伤。

  5.疏散人员时,要通过喊话、发出灯光信号等方式,通知和引导人员采取正确方式,沿正确路线,有序逃生,并提醒人员不要恐慌,要互帮互助,提高疏散效率。

  6.教职员工在疏散学生时,可使用肩背、人抬等方法,迅速将其转移到安全区域,并注意疏散过程中的安全保护。

  7.教职员工疏散人员时,要在确认房间内无人后再关闭房门,并做上标记。当人员被困无法疏散时,要劝其保持冷静,并带领大家到相对安全的地方,躲避烟火,等待救援。当火势无法控制时,火场总指挥要及时通知所有人员撤离。

  四、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能力

  学校的教职员工,有对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的责任和进行消防宣传的义务:单位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消防安全管理人要明确和履行消防安全职责,并成为消防安全明白人。

  1.要制定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防火检查、巡查制度。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消防控制室或值班室值班制度。火警处臵程序。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2.教职员工上岗或转岗前,必须经过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对在岗人员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使员工懂得本岗位火灾的危险性,懂得预防火灾的措施,懂得扑救火灾的方法,懂得逃生的方法。会使用消费器材,会报火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3.要在醒目部位或显要位臵,悬挂或张贴消防宣传标语,利用展板、宣传专栏、黑板报、电子显示屏等形式开展消防宣传教育。

  4.学校在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进行一次消防安全知识教育。重点开展消防法律法规、防火灭火基本知识、灭火器材使用、火灾自救互救知识和火灾案例教育。组织学生开展一次参观消防队(站)或消防宣传教育馆的活动。

  5.消防设施、器材要粘贴提示性或警示性标识。

  学校积极参与“消防安全教育示范学校”创建活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积极筹划,加大投入,并以创建活动为抓手,建立和完善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消防宣传教育的长效机制,切实履行双重职责,提高学校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消防安全教育成效。 消防安全,人人有责。为了社会的消防安全,为了你和他人的幸福平安,让我们携起手来,共创美好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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