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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7-05 10:28:15 消防安全 我要投稿

【精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华】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一、发现火情后,当值娱乐场所管理人员首先引导场所内的客人进行疏散,要迅速用娱乐场所内的消防器材力争把火控制、扑灭在初期阶段。

  二、当值的娱乐场所管理人员立即通知娱乐场所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

  三、当值的娱乐场所管理人员视火情迅速拨打“119”报警求救。

  疏散预案

  一、火情发生后,按照灭火预案,当值娱乐场所管理人员要马上通知娱乐场所业主,尽快增加援助人手,如重大火情,同时向“119”报警,当值娱乐场所管理人员根据火情发生的位置、扩散情况及威胁的`严重程度首先通知起火楼层,然后,再根据火情扩大附近区域,逐区域的通知。

  二、当值娱乐场所管理人员庆正确引导娱乐场所内的人员向疏散通道疏散,并授之以正确逃离姿势,其余人员使用灭火器进行灭火,以及进行伤员抢救等工作。

  三、为了更好的应付紧急情况,当值娱乐场所管理人员应听从并协助消防人员的现场指挥。

  四、当值娱乐场所管理人员要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危难面前最后一个离开的思想准备,根据火情,接受最高的指挥的指令,对需要抢回的设备、文件等采取必要措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一、为了保证同学们有足够的休息时间,精神饱满地投入到学习中去,提高学习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二、全校学生实行午休制,午休时间是每天中午1:10-2:10。

  要求:

  1、凡宿生必须回宿舍午睡;

  2、非宿生中午回家者,应在家午睡;中午不回家者,应在课堂或学校阅览室课桌上打瞌睡。绝不能逛街、参加体育运动、聊天喧哗等。

  三、检查

  1、宿生午睡情况由宿委会检查;

  2、非宿生午休情况由学监组检查。

  检查结果纳入文明班评比之中,对检查中发现的违反本规定者,按每人次扣1分处理;若发现有不服从管理或故意扰乱秩序者,交政教处视情节轻重,作适当纪律处分。

  四、本规定即日起实施。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为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工作方针,预防企业发生火灾事故,督促各级人员履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保护企业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保障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防火安全运行控制的内容及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全体员工,也适用于为公司服务的外来相关方。

  二、术语及定义

  1、四会:会报警;会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期火灾;会逃生自救。

  2、四个能力:检查消除火灾隐患能力;扑救初级火灾能力;组织疏散逃生能力;消防宣传教育能力。

  3、三同时: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和引进的工程项目及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时,消防安全设施和消防技术措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

  4、四不放过:事故原因不查清不放过;责任人员未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

  5、预防为主、防消结合:预防和扑救有机结合,开展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三、各级人员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1、企业法人职责:对公司的消防安全负全责。

  2、总经理职责:对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负直接责任。

  3、各部门负责人职责:对分管范围内的防火安全负全责。

  4、企管部职责:

  1)作为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的常设管理办公室,负责监督、检查和考核公司各部门有效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2)负责具体组织公司消防安全工作的开展,并对开展工作的绩效负责;

  3)负责制定并贯彻落实公司的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消防安全责任制,制定灭火和应急救援预案,实现组织健全、制度健全、管理到位、执行有力;

  4)负责做好宣传、教育工作,通过培训,使员工具有:会管理、会检查、会使用、会报警、会救援等五个基本消防安全工作能力;

  5)负责做好义务消防队员培训、开展消防演练、提高初期灭火技能;

  6)根据实际需要,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负责按需及时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完好可靠;

  7)组织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整改工作,督促消防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的落实到位,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事故隐患,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

  8)组织开展专项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防火部位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建筑物的消防设施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其记录应完整准确,存档备查;

  9)负责对建设工程消防设施设计、施工、验收的“三同时”制度的贯彻执行和申报、审批、验收;

  10)负责动火作业的审批并监护动火作业施工的消防安全,严禁违章、冒险作业;11)负责组织公司内部一般性火警、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办事;

  12)参加和协助上级机构对公司重大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5、部门负责人职责

  1)对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2)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对员工的消防安全教育,督促员工遵章守纪,树立强烈的消防安全意识,自觉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3)定期组织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重点防火部位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或上报协调整改,主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4)积极支持本部门义务消防队员参加企业的消防培训演练和应急救援工作,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紧急疏散演练,提高处置紧急事件的应变能力;

  5)对本部门存放的灭火器材进行妥善管理和检查、维护,发现过期、失压、损坏、遗失灭火器材时,应主动及时报告企管部整改。

  6)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制度、严格定点吸烟管理、严格重点防火管理部位的监督管理;

  2 7)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通报企管部,同时,及时组织抢救,注意保护事故现场,参加或组织对火灾事故的调查、分析,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6、班组长、安全员职责

  1)负责协助部门负责人开展责任区域的消防安全工作,认真执行部门负责人布置的防火工作任务;

  2)教育、督促员工遵守公司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止违章行为,监督定点吸烟、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3)积极协助和支持公司开展消防安全工作,组织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学习和演练,提高消防安全意识和灭火技能;

  4)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制度、严格定点吸烟管理、严格重点防火管理部位的监督管理;

  5)对责任区域内存放的灭火器材进行妥善管理和检查、维护,发现过期、失压、损坏、遗失、使用过的灭火器材时,应及时报告部门负责人或企管部整改;

  6)定期组织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特别是电气防火、易燃易爆重点防火部位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应及时整改或上报协调整改,主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7)发生火灾时,迅速向部门负责人或保安班、企管部报告,并带领员工积极进行抢险救灾,做好抢救伤员、疏散人群、保护现场工作。

  7、员工职责

  1)遵守公司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对工作责任区的防火安全负责,自觉做好防火检查和整改工作;

  2)严格执行作业指导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不违章作业,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爱护消防器材,不在消防设施周围乱堆杂物,不得擅自动用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

  4)发现火警要及时报警,并积极参加灭火救灾;已用消防器材应及时通知更换;

  5)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申报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定点吸烟管理制度、严格易燃易爆重点防火部位的管理。

  四、管理程序

  1、消防“三同时”的实施

  1)凡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程项目,其实施部门应严格执行“三同时”申报、审批制度,根据国家有关建设项目消防安全设计规范和生产工艺及环境要求,做好消防措施的设

  3计、施工、竣工验收,督促、检查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的`实施到位;

  2)组织实施部门应选择有资质的设计及施工部门参与项目设计和建设,并按有关管理规定与相关方签订确保安全和工程质量的施工合同和安全协议书,做好统一协调管理工作;3)组织实施部门应及时将设计方案和施工技术方案的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消防管理部门、公司企管部审批,并按审批意见组织施工;

  4)施工中,施工部门应自觉接受甲方及监理方的监督检查和统一协调管理,确保消防技术措施的实施到位;

  5)竣工时,组织实施部门应通知企管部进行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验收合格的准予投入使用。

  2、动火作业的审批

  1)各部门及外来施工方在公司范围内实施动火作业时,必须向企管部提出动火作业申请,并填写《动火作业申请单》,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2)企管部接到动火作业申请后,消防管理人员应到现场查看确认,根据动火作业审批意见,认真做好现场巡检工作,督促实施部门做好动火作业监护工作。

  3、电热器具的管理

  1)有关部门因工作需要使用的电热器具,应按规定到企管部申请备案,自觉接受监督和指导,预防由此产生的火灾和触电事故。未申报的,一律不准使用;

  2)工程部门接到电热器具安装申请后,应派人现场确认,并指导、协助安装。

  4、消防设施的检查与维护保养

  1)各部门应对消防设施做好日常检查、维护保养工作,不在消防设施周围摆放杂物,不得擅自动用或故意损坏消防设施,已用消防器材应及时通知企管部门更换;

  2)企管部专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做好日常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工作,做好消防器材定期年检、换新、演练工作,确保消防系统设施能正常使用。

  五、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

  1、当火警发生时各部门应严格按火灾应急救援预案执行,及时开展初期救护和灭火、疏散人群、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及时上报救援;

  2、应急报警电话:

  直线:

  外部:全市联动救援治安110火警119交通122医疗救护120

  3、应急准备:

  1)配备消防水栓,消防水水源,其供水应充足,水带、水枪应齐全完好。

  2)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器,麻布口袋,河沙等灭火器材。

  3)配备应急照明灯、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防毒面具、口罩、手套、防护鞋、绳索等。

  4)应急响应:

  A、迅速切断电源、气源,扑救初期火灾,开展自救和互救,避免混乱、防止烟气吸入、及时报警、保护现场;

  B、抢险救灾人员及时出警,专人指挥,迅速抢救伤员、疏散被困人员、抢救贵重物资、评估灾情、上报救援;

  C、坚持先救人后灭火,先控制后灭火,先重点后一般原则,防止事故扩大;D、正确选择灭火技术和方法控制火势,灭火时尽量选择上风位或侧风位、正确着装及个人防护,在确保救援人员安全的前提下开展救援工作;

  E、医疗救护队做好现场急救或转院急救,注意救援人员身体状况和健康;F、做好清场工作,清点抢险救援人员,评估灾情,并及时汇报。

  六、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

  1)发生无人受伤的火警小事件的调查处理由事故部门召集相关人员针对火警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防范措施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办事,并记录建档保存,上报公司企管部备案;

  2)发生有人受伤或财产损失较大的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由企管部召集相关人员对火灾事故的发生原因、责任、防范措施进行调查、分析、处理,严格按“四不放过”原则办事,并记录建档保存。

  3)奖惩办法按《奖惩条理》相关条款执行。

  七、培训教育

  1)新进厂人员由企管部负责组织培训,企管部门做好消防基本知识及企业消防管理制度、灭火技能的培训和演练;

  2)外来人员由接洽部门召集,企管部实施培训、教育,并做好对相关方的管理与协调工作;

  3)全体员工应积极参与公司组织的消防培训或演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灭火或紧急疏散演练,提高火灾初期的补救和应急救援能力。

  八、附则

  1、本规定由企管部负责解释。

  2、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3、相关附件另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公司的消防工作要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成立消防安全小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规定,制定如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每年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意识。

  2、防火巡查、检查制度,落实逐级消防安全岗位责任制,消防工作归口管理,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

  3、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做好消防值班记录,处理消防报警电话;

  4、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5、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6、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7、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爆制度,易燃易爆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8、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地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基本建设工程的消防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消防技术规范,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工地的消防安全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由建设单位总负责,各现场施工单位(包括土建、安装、装修单位)在各自的范围内具体负责。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合同,明确施工期间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及措施。

  第三条高层建筑工地和市级以上重点工程建设工地应配备专(兼)职防火员,建立义务消防队组织。

  第四条建筑工地应建立健全化学危险物品管理、用火电安全管理、用火审批以及人员出入、巡逻值班、消防安全检查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材料应加强管理,废料要及时清理。

  第六条建筑工地应保证施工人员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车道的`畅通。

  第七条建筑工地搭建的临时简易工棚应分类、分组布置,且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要求。

  第八条建筑工地进行动火、动焊作业时,应采取可靠的防护措施,防止火星跌落和飞溅引起火灾;对电焊、气焊作业等重点岗位的施工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九条建筑工地配电箱、变压器下不得堆放易燃、可燃材;电器设备在工作结束时应及时切断电源。

  第十条建筑工地临时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须专库存放、专人负责保管;存放和使用场所严禁用火、吸烟。

  第十一条建筑工地的消防用水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建筑工地应设置临时消防给水设施,保证消防用水量的要求。

  (二)、高层建筑工地应根据建筑进度,设置永久或临时的消防竖管。临时消防竖管可同施工用水竖管合用,竖管每层应设置消火栓口,并配上水带和水枪。

  第十二条施工现场及临时工棚内应按要求配备灭火器具。

  第十三条违反本规定,依《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确保学校各项事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的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校内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遵守国家消防法规和本办法。

  第三条消防工作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学校与各中心处室签订责任书,层层落实责任制,实行消防安全目标化管理。

  第四条校长为全校的消防安全总责任人;各中心处室负责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保卫科在公安消防机关的领导下,负责对学校的消防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消防组织

  第五条各中心处室消防安全负责人的主要职责有:

  ⒈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学校消防制度;组织实施逐级防火责任制和岗位防火责任制;

  ⒉建立健全本单位防火制度和安全操作制度;把消防工作列入日常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中,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检查、有总结、有评比;

  ⒊开展经常性消防宣传和教育,普及消防知识,提高防火意识;明确岗位责任制,经常检查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整改火险隐患;一旦发生火灾,应积极组织扑救,并协助查明事故原因和责任;

  ⒋负责做好本单位消防器材的管理和保养工作

  第六条依照国家消防法规,学校消防工作由公安消防部门实施监督。同时,学校保卫科应对校内消防实施监督,其他部门应当接受保卫科的消防监督

  第七条学校成立以保卫科保卫部为主的义务消防队。各中心处室也要成立相应的义务消防队,业务上接受保卫科的指导。

  第三章火灾预防

  第八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确定校内消防重点部位。凡属学校内消防重点部位的部门,应将本单位的'消防制度张贴公布,学校在消防器材和设备配备上给予重点保证。

  第九条校内电器设备和线路的安装应符合消防规定。各单位对电器设备、线路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情况,要及时维修,严禁超负荷运行使用。禁止不通过总务处,私自乱接乱拉电线;禁止违章使用电器设备。

  第十条在校内使用煤炉、石油液化气(炉),在购买和使用前,应报学校有关部门审批,经安全办批准同意后,方可使用。

  第十一条在校内焚烧废物,应在指定地点进行。特殊焚烧和大量焚烧,应事先报学校安全办审批。

  第十二条禁止在校园的教学区、要害部位、消防重点部位燃放烟花爆竹。

  第十三条在法定节假日和寒暑假期间,值班人员应对要害部位和消防重点部位应加强巡逻。值班人员应增强责任心,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汇报,不得擅离职守。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责任维护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损坏和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备和设施,不准埋压和圈占室外消水栓,不准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各单位需添置、更换消防器材,应通知安全办,统一配置、更换或维护。

  第四章火灾扑救

  第十五条任何人发现火灾都有义务迅速报警,讲清起火地点、单位。任何单位或个人必须给报警人员提供方便。

  第十六条发生火灾的部门要迅即组织力量扑救,并派人接应消防车。

  第十七条任何部门和个人都有义务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起火原因。

  第五章奖励与处罚

  第十八条在消防工作中有下列先进的部门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一)消防安全教育普及,安全措施落实,火险隐患及时消除,消防器材、设备完好,无火灾事故,工作成绩突出。

  (二)及时发现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事迹突出。

  (三)积极扑救火灾,对抢救师生生命、财产,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重大损失有显着贡献者。

  (四)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第十九条对于违反本办法的部门或个人,根据情节轻重和火灾事故的损失情况,给予警告或罚款处罚,并由有关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和扣发奖金;造成财产损失的,可以责令其赔偿,由学校财务部门协助执行罚款处罚和扣发奖金。造成人员伤亡、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保护学校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结合我校消防安全管理的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每个员工和个人,都必须遵守消防法规,认真做好消防安全工作,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三条学校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校长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校长是消防安全的`具体负责人。

  第四条学校设立安全委员会,在主管副校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全校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五条全校师生员工对违反消防管理规定的行为有权劝阻、制止。发现火警应立即向保卫处和消防队报警,并积极参加扑救。

  第六条加强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学校要配备专职的安全员,禁止烧明火、使用液化气、点蜡烛,严禁使用充电式台灯、电炉、电烫斗、电吹风、电水壶、电热杯、电梳、电饭煲、电热毯等。违者没收电器,并按有关制度处罚。

  第七条实验用的易燃易爆物品要按规定存放。学生做实验使用易爆品时,指导教师必须在场指导,各类加热器使用时必须有人看守。

  第八条学校公用房屋室内装修必须按照防火要求设计、选材、施工,面积超过50平方米的房屋装修,必须上报消防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定期检查电器设备,确保用电设备良好,特别是各类温控设备要定期检测,确保技术性能良好。安装、检修电器设备,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第十条学校统一配备消防器材、设备,任何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破坏、损坏消防器材、设备,不得以任何理由移作他用。全校师生员工都有保护消防设施的义务,学校配备的消防器材均应有专人定点保管,防止器材丢失。

  第十一条在消防安全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个人,学校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湖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办法》或其它有关规定处理。造成不良影响和损失的,对有关责任人按学校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总则

  第一条本制度根据有关消防、防火法规,结合本企业各公司具体情况制定。

  第二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生産设备、企业财産及工作人员生命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序进行。

  第三条本企业各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

  防火安全的组织与机构

  第四条各公司及班组均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责任人。

  总部的防火责任人由总经理担任,各公司防火责任人由各行政主要领导担任,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由班组长担任。

  第五条爲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设立相应的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此外,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设立负责抓消防工作的兼职防火安全员。

  第六条各级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均要建立义务消防队,以防在万一发生火灾及专业消防队未到达前,能起到控制火势漫延或把火扑灭在初起阶段的作用。

  防火安全职责

  第七条全体职工都应增强消防意识并有安全防火的责任和义务。

  第八条公司防火责任人和各班组的防火责任人分别对本公司和本班组的防火安全负责。

  第九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1.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

  2.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生産、经营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执行防火安全制度,依法纠正违章;

  4.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是:

  1.处理本部门防火安全工作;

  2.制定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

  3.组织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4.组织交流经验,评比表彰先进。

  第十一条各生産班组和要害工作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在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领导下,落实本工作部位的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二条义务消防队接受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指挥调动,认真履行消防职责。

  防火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要本着以“预防爲主,防消结合”爲方针的原则,防患於未然。

  第十四条各公司在生産和工作中,都应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颁布的有关防火条例,并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定出具体措施。

  第十五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应经常对全体干部、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并组织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训练。

  第十六条各生産班组、要害部位的兼职防火安全员,应在每日下班和交接班前,对本工作部位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各公司的防火责任人应每月对本厂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检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半年进行一次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完善逐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

  第十七条给生産班组、仓库各要害部位及职工宿舍区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有效,上述消防设备及器材不得藉故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对从事电工、电焊工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的人员,要按规定进行防火安全技术考核,取得合检证方可操作,提出动火申请後方可进行。

  第十九条施工单位在作业中需用明火的,要按规定由动火单位填写《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按不同级别事前进行审批。一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一般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批;二级动火作业指可能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由部门主管提出意见,经本部门防火责任人审核,报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批;三级动火作业由防火安全责任人提出意见,经行政管理部总监审核,报消防监督机关审批。要严格办理审批手续,待批准後发给《临时动火许可证》方可进行动火作业,下班前要严格执行检查制度,确认安全後方可离开。全体职工不论在宿舍或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

  第二十条仓库的库存物资和器材,特别是对易燃、易爆有害物品,要严格管理。

  第二十一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保安部或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投入叁加扑救。各部门接到火灾报警後,应及时组织力量配合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奖励与惩罚

  第二十二条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检查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单位或个人,给予适当的表彰和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条件,促进安全生産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爲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

  第二十三条对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部门或个人,应视情节给予处分和包括经济制裁在内的处罚。

  第二十四条对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应对直接责任者和所在部门的防火责任人追究责任,触犯刑律的,还应上报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後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制度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附:火灾防护

  1.仓库及工厂内应严禁吸烟及携带引火物品。

  2.生産车间工作时间大门不得下锁。

  3.易燃及爆炸等危险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除必要数量外,不得携入工作场所。

  4.仓库应指派专人看守,并标明“严禁烟火”字样,如系储藏挥发性易燃物,并应注意温度及通风。

  5.灭火设备应照规定设置,放在明显容易取用之地点,并定期检查,应保持随时可用状态,同时要熟悉使用方法。

  6.电线不得接过大保险丝,电力使用後,应确实关闭电源。

  7.使用氧气乙炔焊接时,应注意附近有无易燃物品,使用易燃物品的人员需经严格训练。

  8.电器设备应经常检查,大风、地震後更应立刻检查有无损害。

  9.炉竈、烟囱、锅炉等易燃易爆的设备应经常检查。

  10.使用电器设备或增接电器设备均应请示上级後通知专门人员办理。

  11.首先发现起火的人,应立即呼救,并停止工作,迅速关闭电源或其他火源,在场员工,均应立刻协同灭火。

  12.发现火灾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13.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叁加抢救,一面沈着指挥救火,并迅速通知本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及义务消防队,必要时应通知本地消防队协同抢救,同时通知其他单位戒备。

  14.如火势一时不能扑灭,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

  15.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1)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地毯等物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2)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3)先救人,後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4)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5)如火焰封住出路,应利用绳索或电线等物从窗口逃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省市有关消防法规。

  二、逐级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层层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三、加强消防队伍建设,项目部应健全义务消防组织,成立以项目经理为组长、安全负责人为副组长、其他管理人员为组员的消防领导小组,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立足自防自救。

  四、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广大职工的安全消防意识与知识,增加防火警惕性和自觉性。

  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依照上级消防标准根据不同场中可能发生火险的物料、配备配齐各消防器材的硬件与软件,做到有备无患

  六、建筑工程临时设施、设备的放置以及电力、电器、电路布置等,必须符合“防火规范”的标准,严格取缔违章搭建、违章用电

  七、严格落实好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工作,易燃易爆物品要单独存放,用多少领多少,下班前必须将未用完的交回仓库。

  八、保证疏散通道畅通,经常性检查现场的消防器材,以保证消防器材的可靠性。

  九、施工现场禁止吸烟,仓库要设禁火标志。

  十、实行动火审批手续,明火作业前必须办理用火手续,措施妥当并安排专人现场监督后方可作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积极抢救火势威胁的旅客是我们酒店员工在火场上的首要任务,门窗走廊、楼梯间、安全门等入口和通道,是疏散与救人的重要通道,每个员工必须熟记这些出入口与通道大楼内任何地方。发生火灾时,人员疏散主要贯彻“来一个撤一个先来先撤”的原则,不让其等待同伴。

  1、清醒的,可指定通道让其自行离开。

  2、对在烟雾中迷失方向的,引导其撤出。

  3、失措或固执不走的,要进行安抚情绪或说明动员半强制性撤出。

  4、火烧、烟熏而失去知觉的.人员、不能行走的老人、儿童以及病残人员,采取背、抱等方法撤出,撤出人员都安置在不易被火势危胁的楼层客房内或安全地点。

  5、全部人员疏散只能由总经理作出决定。

  6、或代理指挥人员发出疏散指令后,各部门救援员工通知客人或员工按安全出口路线就近指挥疏散。确认完全撤离时,需在该房间门上用粉笔打个已撤离记号。

  7、全系数许可范围内,电监室人员、总机要始终坚守岗位,未得到总经理的通知,不得离开电机房。总机通知所有客人疏散,并将通知的房号记下来。

  8、员工(除保安员外)接到通知后离开酒店在外待命。

  9、保安部员工照指示帮助老年、小孩、残疾客人疏散。

  10、播通知内容如下:

  疏散工作开始时,由消控中心利用消防广播系统向整个楼或某一部位发出疏散令:“各位先生、女士,现酒店XX地点发生火警需立即疏散,请不要惊慌,沿楼梯下楼,不要使用电梯,请到XX地方集中。”疏散出来的人员,大堂副理与总台必须进行清点并及时向总经理汇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高低压配电室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变(配)电室是要害部位和重点防火部位,除工程部工作人员外,非经工程部负责人批准不得入内。

  2、在岗人员及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室内要根据实际需要安装消防安全报警装置,并定期检查其可靠性能。

  4、发生电气设备火灾事故,必须首先切断电源,边扑救、边报警,禁止在断电前用水扑救。

  5、所属电缆层或沟、蓄电池、电容器室严禁烟火,确需动火时,必须严格履行审批手续。

  6、所辖范围要配备充足的消防器材、设施、搞好维护保养,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岗位人员都要掌握其使用方法和灭火技能,确保所属部位的安全。

  7、如是高压配电室,室内照明必须是防爆灯具。室内必须配备应急事故照明灯。

  8、采用切实可行的`方法,防止雨、水、小动物侵入室内,尤其雨季要常检查,防止雨水灌入电缆沟内流入变配电房。

  9、要经常保持室内设备周围环境清洁,并保持所有通道畅通,要定期对所有电器设备进行清扫和检查。

  10、值班人员必须熟悉室自动消防系统的性能,并掌握操作方法,要熟悉室内及周围存放灭火器的位置、性能和使用方法;

  11、做好配电房日常检查记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一、酒店常见治安问题处理

  1.开展安全检查工作

  (1)安全检查的方式

  从检查的时间上分,有节假日检查,季节性检查和定期检查。从检查范围上分,有自我检查、联合检查、互相检查和不定期抽查等。

  (2)开展安全检查的程序

  ①准备阶段,组织检查力量,制定检查计划、目的、要求、检查方法。

  ②检查阶段,按照检查的目的要求,深入被检单位,以看、听、问的方法进行认真细致的检查。

  ③整改阶段,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和不安全因素,研究整改措施,及时解决。

  ④总结阶段,写出检查报告,报告上级领导,备案存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解决。

  2.灾害事故预防工作

  (1)搞好宣传教育。要利用各种机会,采取各种形式,向员工进行教育,提高员工维护和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

  (2)领导和员工认真落实安全责任制,作好安全防范工作,切实防止灾害事故的发生。

  (3)坚持安全检查,堵塞漏洞。要定期或不定期的对管区公共场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五防”安全防范工作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的问题,应及时协同有关部门加以解决。

  (4)对已经发生的灾害事故,要认真查清事故原因,判明事故性质,对制造破坏事故的犯罪分子要严厉打击,对玩忽职守的直接肇事者要报告上级,分清情况给予处理。

  (5)及时总结管区的预防灾害事故的经验,对好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3.发现醉客在公共场所吵闹时的处理工作

  (1)如有陪同人员,应劝其陪同人员将酒醉的客人带离现场。

  (2)如单独一人,为了维护好公共程序和其他客人的安全,在劝阻无效的情况下,找一安静的休息处约束其至醒酒。

  4.拾获客人遗失物品时的处理工作

  拾获客人遗失物品后,应立即上交保安部处理。

  5.发现打架、斗殴时的处理工作

  必须做到积极果断进行劝阻,防止事态扩大;不是因双方出手时误打到自己而介入;立即向当班队长和主管领导报告。

  6.发现可疑人时的处理工作

  (1)首先留住可疑的人。

  (2)立即带到保安部处理。

  (3)查明原因后根据情况送公安机关处理。

  7.协助公安机关查处治安案件

  (1)发生治安案件之后,公安机关或保卫部门应立即派人赶赴现场,按办案程序调查处理。

  (2)一般治安案件,由本单位保卫部门负责查破,有些情况比较复杂,危害影响较大的治安案件,由公安机关治安部门组织查破,保卫部门积极配合。

  (3)在查破治安案件过程中,内部单位保卫部门应作以下工作:

  ①保护好现场,制止事态扩大,进行现场调查和勘察。

  ②询问受害人和证人,并作好笔录。

  ③收集和扣押有关违反治安管理的工具、证据和可能没收的财物。

  培训练习

  酒店中还有哪些常见的治安事件?应如何处理?

  危害酒店安全的事件 处理方法

  二、酒店消防常识培训

  1.消防中心主要任务

  酒店设立消防中心,隶属保安部直接领导,负责对全酒店实施严格的消防监督,在消防工作上有一定权威。它的主要任务是:

  (1)负责对酒店员工进行消防业务知识培训。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

  (3)制定各种防火安全制度,督促各部门贯彻落实防火安全措施,负责调查了解违反消防规定的原因,并提出解决处理的意见,向保安部、总经理报告情况。

  (4)负责检查酒店各部门的防火安全情况以及各种消防设备、灭火器材,发现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

  (5)负责将每天酒店消防情况和每周酒店消防情况书面报告保安部呈总经理。

  (6)负责调配补充消防灭火器材,并与有关部门定期进行消防设备检测、保养、维修,及时排除消防设备故障。

  (7)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闭路电视、防盗报警信号。发现火警、火灾及其他问题时,要向保安部、总经理报告,并提出处理方法。

  (8)负责制定重点部位的灭火作战方案,并负责组织演练。

  (9)负责酒店动火部位的安全监督。

  (10)负责协助酒店新建、改造工程消防设施的呈报审批手续。

  (11)负责办理进店施工单位人员出入登记手续,并监督施工期间的消防安全。

  (12)协助作好重要接待任务时有关消防方面的安全和保卫工作。

  (13)管理好消防业务档案.

  2.消防中心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1)消防中心经理岗位职责

  ①工作职权

  a.有权调动和安排下属的工作,在发生火警的情况下,有权调动酒店专职和业余消防人员紧急扑灭火灾。

  b.对酒店各部门的火情隐患,有权提出质询;有权建议改善防火设施,对员工进行防火知识的培训及考试。

  c.根据员工工作表现的好坏,有权进行表扬或批评,奖励或处罚,提升或撤换。

  ②工作职责

  a.对保安部经理负责,负责消防中心的全面工作。

  b.对酒店消防安全负有重要责任。

  c.管好消防监视中心的各种设备、设施,保证监视中心正常工作。

  d.管理好酒店消防系统,保持它们的灵敏度。

  e.严格执行国家、酒店制定的有关消防安全工作的法规,自觉作好酒店消防管理工作。

  f.负责制定酒店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并负责组织实施。

  g.负责防火安全培训工作,组织专职和义务消防队员进行防火演习,每年至少组织全酒店管理人员进行两次以上的消防(灭火)知识及操作的考试。

  h.负责对员工工作进行考勤,考绩。

  ③业务要求

  a.具有消防专业知识、熟悉和掌握政府和酒店有关消防的法规和制度。

  b.熟悉酒店建筑布局、建筑材料的特点,熟悉消防通道走向、消防系统的布局、消防设备的配备和设置情况。

  c.在火警情况下能沉着冷静、有较强的应变能力,能迅速组织疏散人员和扑灭火灾。

  ④工作内容

  a.制定酒店发生火警时的工作方案,并以工作程序表的方式张贴在明显的地方。

  b.确定酒店重点消防工作对象,并和公安部门及有关部门共同制定灭火行动计划。

  c.建立消防安全工作资料档案:

  第一,将酒店各部门,特别是重点防火部门、部位的情况,如人员情况、工作情况、周围环境情况、建筑特点、面积大小、防火水源、电源总闸的位置等等记述清楚。

  第二,根据上述情况绘制灭火行动平面图。

  第三,根据上述情况制定灭火与疏散行动计划。

  d.按酒店和公安机关的有关规定,对酒店里的用电设备进行检查和监管,检查各部门消防工作的落实情况。

  e.按有关规定对酒店里的各种危险物品(易燃品、易爆品、化学毒品)实行监管。

  f.与在酒店施工的单位或个人制定防火安全措施和安全施工计划,审批“动火作业报告”。

  g.巡查和检验酒店消防系统、消防设施、消防器材是否完好、有效,对损坏和失效的要及时更换。

  h.抓好消防人员专业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他们的业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i.抓好消防安全的宣传工作,要利用各个时机,各种场合下,宣传防火的重要意义,普及消防知识。作到人人重视防火,人人会使用防火器材,在危急情况下人人能够救火。

  j.每周向部门经理和总经理呈报“防火安全检查报告”。

  k.写好消防日志,向部门经理报告工作.

  (2)消防中心领班岗位职责

  ①工作职责

  a.对消防中心主任(经理)负责,协助主任(经理)落实工作。

  b.负责对员工进行考勤、考绩,根据员工表现的好坏进行表扬或批评,奖励或处罚。

  c.负责对部属员工和义务消防员的业务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他们的消防知识,消防技术。

  d.负责向消防中心主任(经理)报告工作。

  ②业务要求

  a.具有一定的消防业务知识,掌握有关消防的法规和制度,自觉作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b.熟悉酒店建筑布局和环境,熟悉和掌握酒店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和设置的位置,熟悉防火通道的情况。

  c.具有高度的责任感和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在火警紧急情况下要沉着冷静、指挥果断,迅速控制并作好安全疏散工作。

  d.能协助消防中心主任制定灭火行动计划,协助主任组织专业和义务消防队员的演习及考试,负责防火计划的实施。

  ③工作内容

  a.认真执行消防主任(经理)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和工作指标。

  b.严肃认真地作好消防中心的值班监视工作。

  c.检查和测试消防设备、监视仪器的灵敏程度,对失灵的要尽快维修或更换。

  d.检查各部门的电器、电线、电掣、煤气管道、炉头有否霉坏、锈坏、氧化、溶化、堵塞情况,防止短路或爆炸引起火灾。

  e.检查各部门的防火措施和落实情况,特别是重点防火部门的落实情况。

  f.若进酒店施工的单位和个人申请临时动火作业,要负责调查,协助主任进行核准,并在施工作业和动火作业过程中对施工者进行防火督导。

  g.组织员工作好交接班工作。填写好工作日志,搞好监视中心的清洁卫生工作。

  (3)消防中心工作人员岗位职责

  ①工作职责

  a.具有一定的消防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熟悉业务。

  b.值班人员要忠于职守,工作严肃认真,密切监视消防主机信号,发现火警信号应立即采取措施,并向保安部经理和总经理报告。

  c.负责检查和测试消防系统设施、设备的灵敏程度,定期进行维修、保养和更换。

  d.经常检查酒店各部门火情隐患,并督促、协助其及时整改和根除。

  ②工作内容和业务要求

  a.要有较强的防火意识和敏感性,自觉地、一丝不苟地作好防火工作。

  b.要熟悉酒店各种火警监视仪表、信号、开关的性能和作用,善于操纵和控制各种设备和消防器材。

  c.对重要的火警情况,或监视仪表发生故障,要详细记录时间、地点、程度、原因和处理结果,交班时要交待清楚并及时报告领导。

  d.详细记录部门或有关人员关于防火重要情况的汇报,并进行实地调查,将结果向领导报告。

  e.当班时要密切注意主机和监视仪表信号,认真作好值班记录。

  f.对仪表的使用与管理必须严格遵守规章制度,要定期维修保养,运行过程中若发生故障、要及时排除,要保证它的正常运行。

  g.对要害部门、危险部门,如液化站、油库、厨房、公共场所的灭火装置、楼层消防分机及报警钟、排烟系统、呼叫系统等重要设备要定期检测。

  h.与各有关部门协同搞好酒店内消防设施和设备的维护、保养和测试,保证其完好无损。

  i.发现火警信号或接到火警报告,要将发火地点、火热状况、燃烧物质、报告人姓名、抢救情况及时报告安保部经理和总经理,并以最快的速度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作好详细记录。坚守岗位、随时了解和掌握情况。

  j.协助领导作好对义务消防员的培训工作,作好对管理人员的消防考试工作和对酒店员工消防知识的普及教育和宣传工作.

  3.火警、火灾处理程序

  (1)火警处理程序

  火警是指有着火的现象,但没有造成大的损失。其处理程序见图。

  (2)火灾处理程序

  火灾是指着火后造成财物损失,处在着火的发展阶段。

  4.酒店消防要求

  (1)本单位和外单位因施工动火的工程,必须到消防中心办理动火证。

  施工单位动火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要有专人负责,经公安消防监督部门申报同意后方能动火。动火必须做到“八不、四要、一清”。动火后要认真检查现场,防止因留下火种而引起着火。

  (2)主楼内部不准存放易燃易爆、有毒和腐蚀物品,禁止在大楼内及房间阳台燃放烟花、炮竹。

  (3)客房内不准使用明火电炉、煤气、柴油炉以及大功率的电器设备。确因工作需要应经消防中心同意后方可使用,并作好登记,不准将衣物放在台灯架罩上烘干,不准在房间内焚烧东西。

  (4)配电房内不准堆放物品。布草间、楼层小仓库内不准吸烟。消防分机旁边不准摆放任何杂物。严禁将洗涤剂放在垃圾、衣物滑道口周围。

  (5)各走道楼梯出口等部位要经常保持畅通,疏散标志和安全指示灯要保证完好。

  (6)装有复印机、电传机、印刷机的部位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用酒精清洗机器部件时,要保持室内通风,进行大量清洗机器时,要到室外通风的地方进行。如无法移动机器时,必须打开门窗,保持室内空气流通。沾有油墨和易燃物品的纸张、油布要装在有盖的铁桶里并要及时清理。机器周围不准堆放可燃物品和废纸。

  (7)酒店长住客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和《酒店消防管理规定》。

  ①不准私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房间使用,一经发现全部没收,如发生事故一切后果自负。

  ②禁止在阳台燃放烟花,违者按有关规定罚款,造成损失由当事者负全部责任。

  ③吸烟注意安全,烟头不得与垃圾混放在一起,每天应清理垃圾纸碎。

  ④为确保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消防中心人员可以随时进房间(事先与对方联系,并会同销售部或大堂副理一同前往)进行检修、测试、排除故障,紧急情况时可不与对方联系,客人要给予配合.

  (8)物资仓库严格执行防火规定。

  ①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留出主通道1~1.5米。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50厘米距离。

  ②仓库内的照明灯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日光灯、电熨斗、电炉、电烙铁、电钟、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电茶壶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型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和名称。

  ③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和绝缘等不良情况,必须及时维修更换。

  ④物品入库时要防止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堆积时间较长(几年)的物品要进行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9)各厨房餐厅使用液化气炉、酒精炉、点心车,必须注意防火安全。

  ①使用酒精炉时不要往正在燃烧的酒精炉添加酒精。备用的酒精存量不得超过两天的用量,放在备餐间专人保管,总备用酒精由仓库管理部负责保管。

  ②使用液化气点心车时,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前要检查输气胶管是否完好、牢固。气瓶有否漏气,发现漏气应停止使用,并报告液化站人员进行处理。在餐厅内发现漏气着火时,立即将车推出餐厅外面通风的地方处理。开炉时先点火后开气,点火后才能推入餐厅。茶室、舞厅使用的小气瓶,要有专人管理,运输时搬瓶上落不准乘电梯。

  ③各厨房厨师开炉前先开风门,然后点火种,下班后要关牢气阀,熄灭火种。

  ④各餐厅、舞厅、歌厅营业期间,各出口的门不得上锁,保持畅通。

  ⑤每季度或半年清洗一次厨房抽油烟机及管罩。厨工清洗厨房时,不要将水喷洒到电插座、电开关处,防止电器短路引起火灾。

  ⑥热油开炸时,注意控制油温,防止油锅着火。

  (10)高低压配电房,发电机房、空调机房、电梯机房、消防加压排烟机房、电容器室、变压器室、蓄电池室内不准堆放可燃杂物,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

  (11)各部位不准私自增加各种电器设备或乱拉乱接电线,需要增加大功率的电器设备,必须经动力部和消防中心同意。

  (12)严格维护消防自动报警系统的设备,定期进行测试检查,保证设备完好。

  ①全酒店的吸烟感应器每年由消防中心组织测检1~2次。

  ②自动灭火喷淋管道污水,每年由消防中心和管工班组织排放检查一次。

  ③每季度由消防中心或水泵班放水检查一次酒店内的地上消火栓。

  ④消防水泵每半年由消防中心和水泵班手动或自动启动检查一次。

  ⑤油库的固定灭火装置,每半年由消防中心检查测压一次。

  ⑥气站的电子鼻的信号每季度由液化站测试一次信号。

  ⑦酒店的消防加压、送风、排烟风机,每月由动力部门启动运行测试检查一次。

  ⑧消防总控制联动系统每年由消防中心和动力部及有关部门联合启动运行检查一次。

  ⑨酒店的各种电器设备,每年联合进行一次检查。

  ⑩备用发电机,由动力部根据设备检查安排时间定期启动检查。

  油库的固定泡沫灭火装置,每隔一年由消防中心监督油库更换药剂一次。

  酒店建筑物内凡存放有物品的地方,有人员活动的地方、公共场所、娱乐场所、楼层间、机房、电房、气站、油库、厨房、办公室等部位,视不同情况配备轻便手提式消防灭火器材,由管辖部门负责维护保管及外表的清洁卫生,摆放消防器材的地方不得堆放杂物,改变消防器材摆放的位置时,要经消防中心同意,有意损坏消防器材要罚款,情节严重的要追究责任.

  5.酒店防火“三级”检查制度

  (1)检查的基本内容

  ①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②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③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和处理好。

  ④仓库内货物、物资分类及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瓦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⑤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乱拉电线情况。

  ⑥使用多种可燃、易燃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⑦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八不”、“四要”、“一清”要求。

  ⑧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⑨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和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好用。

  ⑩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按酒店规定把关等。

  (2)一级检查由班组织实施

  ①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②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③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④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的问题,一般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以书面报部门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3)二级检查由部门领导实施

  ①部门领导每周组织主管对本部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②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③组织处理本部门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教育、表扬或批评。

  ④负责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书面报告总经理室。

  (4)三级检查由酒店领导实施

  ①每月由酒店领导或由领导委托消防中心主持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

  ②检查各部门贯彻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罚款.

  第三节 酒店突发事件处理技能培训

  培训对象 酒店安全保卫部门全体员工

  培训目的 酒店安全保卫部门全体员工用,掌握意外事件的处理方法

  培训要点 意外事件处理预案的编制方法爆炸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其他意外事件的处理

  一、制订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制订实施预案的主要内容

  酒店内发生具有社会危害性和灾害性的事件,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破坏性事件,如放火、爆炸等;二是重大刑事犯罪活动,如抢劫、绑架、凶杀等;三是群体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的治安事件。酒店安保部要针对这三方面问题结合具体情况,制订处置预案。

  意外事件的性质不同,预案所反映的内容也有区别。但就意外安全事件的共同属性而言,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建立处置意外事件的指挥机构

  意外事件指挥机构一般分二级:店级指挥机构和安保部指挥机构。要规定指挥机构的领导成员及其职责范围,要明确无论什么时候发生意外事件,指挥机构都能在自己的管辖范围内作出处置决策。当意外事件危害酒店全局利益时,店级指挥机构负责指挥和协调,应调动全酒店的安全保卫力量和各部门人员按预案程序采取行动。安保部指挥机构除积极配合店级指挥机构工作外,主要负责某一个部门发生的一般意外事件的处理。

  (2)建立统一的报警和信息传递程序

  酒店发生意外安全事件,一般由内部员工发现。发现情况如何报警,向哪个部门报警,有一个程序问题。一般报警通常有二条线:一条是向安保部报警,另一条是向公安部门报警。在预案中制订的报警程序,一般规定应该先向酒店安保部报警,酒店安保部在初步了解事件性质的情况下,即向有关公安部门和上级领导汇报。同时,接受指挥部门的指令,采取处置措施。指令传递、信息反馈要作到迅速及时,上下联系渠道畅通,这些必须在预案中充分反映出来。

  (3)处置力量的部署和具体任务

  预案中对处置力量要作具体部署,同时要明确各自的具体任务。一般力量部署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现场守护力量,负责警戒,防止现场遭受破坏;二是抢救排险力量,负责受伤人员的抢救,排除灾害险情;三是调查取证力量,负责现场录像、照相和对有关人员的访问;四是捕捉和堵截罪犯力量,发现肇事或破坏分子要及时捕捉,并认真看管,逃离现场的要布置各通道出口堵截;五是联络配合力量,负责与公安部门及酒店各部门的联系,配合公安人员开展查处工作;六是机动力量,负责支援工作;七是保护力量,发生任何危害性的破坏事件,要组织一定力量对重点部位加强保护;八是宣传和疏导力量,负责客人的安全宣传和组织疏散.

  2.制订实施预案的原则和方法

  (1)制订实施预案的原则

  ①必须贯彻客人安全第一的原则。在制订和实施预案过程中,要以维护客人利益、保障客人人身、财产安全为前提。但贯彻客人安全第一,还必须考虑到客人心理上的影响。如果有效地处置了各类治安灾害事故,但在处置过程中方式不妥,波及众多客人,必将影响客人心理上的安全感。因此,预案要体现使客人能最大限度的安全和在心理影响上缩小到最低限度,要作到使酒店的秩序尽快恢复正常,实施行动要快速而有条不紊。这样才能达到内不乱且外不慌,维护好酒店的安全信誉。

  ②必须坚持“统一指挥、协调配合”的原则。预防和处置意外事件,是一项整体性的行动,只有实行统一指挥,各方协调配合,并按预案的具体分工,各司其职,才能完成总体任务。因此,在预案中要拟定每一个不同层次的管理人员和基层员工所具有的岗位职责以及接受命令,按一定程序执行任务的方法。

  ③必须坚持严格依法办事、讲究政策和策略的原则。酒店发生意外事件,在处置过程中会出现各种情况,要考虑到酒店本身的复杂性。不管事件性质如何,涉及对象是谁,都必须遵循法律程序,实事求是地,合情、合理、合法地进行处理。但对有些事件,还要讲究政策和策略。如酒店公共场所发生群体性的治安紧急事件时,首先要认识到这类事件的特征。这类事件的发展,一般需经过接触与摩擦、情绪感染、集体激动的过程。有的事件发生之初,并非是群体行为,而由各种因素的作用,诱发原来与事件无关人员卷入事件之中,致使事态扩大。其次要找产生的原因。如果是管理工作失误引起的,要及时纠正,消除对立情绪,并注意有关人员的动向,作好解释和稳定情况的教育工作。

  (2)制订实施预案的方法

  ①调查研究、拟定预案。酒店的专门预案,主要由安保部制订。安保部在制订专门预案时,要针对酒店的具体情况,开展调查研究。如治安状况、四周环境治安特点以及直接危害酒店安全的行为和易发生治安灾害事件的部位等,先拟定预案的设想方案。

  ②征求意见,修正预案。安保部拟定预案后,要广泛征求意见,进行必要的修改。一般征求意见的范围是:单位领导的综合性意见;部门领导的可行性意见;有关政府部门的'业务指导性意见;群众接受程度的意见。

  ③领导批准,组织落实。安保部制订预案后,要上报酒店经理批准并转发各部门贯彻落实。同时,安保部要开展业务指导,组织实施和检查督促。

  ④定期演练,充实完善。预案制订后,安保部要定期组织有关人员演练,强化操作技能,提高员工整体作战和快速反应能力。对演练中暴露出的问题,可及时在预案中充实完善,使预案更切合实际.

  二、爆炸事件的预防和处理

  1.酒店常见的爆炸

  爆炸是物质在瞬间急剧氧化或分解反应产生大量的热和气体,并以巨大压力急剧向四周扩散和冲击而发生巨大声响的现象。从爆炸事件的性质上大致可分为三类:

  (1)爆炸案件。凡是利用爆炸方式进行破坏或蓄意伤害他人的事件,都属于爆炸案件。

  (2)爆炸自杀事件。由于某种原因,利用爆炸方式把自己炸伤或炸死,对国家财产或公共安全没有造成一定危害或危害不大的,属于爆炸自杀。但是,以破坏、行凶和制造政治影响为目的,在实施爆炸时使无辜群众受到伤害,或使国家财产和公私财物受到严重破坏者,不属于爆炸自杀,仍应按爆炸破坏案件论处。

  (3)爆炸事故。爆炸事故是指违反国家有关规定,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尚不清楚的原因引起的爆炸,亦即通常所说的治安灾害事故中的一种。常见的是由于人的故意破坏行为而造成的爆炸案件。国外酒店发生爆炸案件,多数是国际恐怖组织干的,有的用装足炸药的汽车停在酒店门口定时引爆。

  由于爆炸危害的后果极其严重,所以,酒店安保部一定要从确保酒店安全出发,在思想上要引起高度重视,采取有效的防爆措施,积极预防爆炸案件的发生。

  2.爆炸犯罪案件的预防

  爆炸犯罪具有危害大、突发性强,不易防范的特点。犯罪分子实施爆炸时,除抱着同归于尽心理爆炸自杀外,一般不愿牺牲自己。安保部在开展防爆工作时,要掌握这一活动规律,严密控制可疑人员,重点检查无主可疑行李物品,以预防爆炸案件的发生。预防工作的一般方法是:

  (1)全员防范,阵地控制

  酒店要防止发生爆炸案件,单靠安保部人员开展预防工作是不够的。犯罪分子要在酒店实施破坏性爆炸,制造人身伤亡或政治案件,其实施行为必然十分诡秘。如放置爆炸物品要选接近目标,并不为人察觉的地方,放置后,要避人耳目,并迅速逃离现场。要及时发现,排除爆炸隐患,安保部要组织全店员工参加防范工作,形成阵地控制网络。控制网络的形成,既要有人的控制体系,又要有安全设备的布置阵地,只有将人和设备有机结合,才能形成安全的防范网络。

  (2)明确职责,落实措施

  安保部除加强酒店防爆工作的网络化建设,分工由各部门负责本部门阵地的控制以外,还要明确各个岗位职责。由于部与部之间、岗位与岗位之间,工作性质不同,各自的职责不同,安全措施也是有区别的。酒店防爆的重点主要在三个方面:

  ①重要保卫对象的安全。如国家元首、国际知名人士等下榻的地方,上下左右要清查可疑爆炸物,并布置警戒,防止破坏。

  ②客人公共活动场所要设专人服务,在服务时要注意犯罪分子利用厕所装置爆炸物品或有意遗留爆炸物品。舞厅和影剧院要设立寄包室,这样既可防止破坏分子用包将爆炸物带入活动场所,又可提供寄包服务,方便客人娱乐。

  ③要害部位的安全。如油库、机房、煤气、水电设施等部位,要防止无关人员入内,工作人员坚守岗位或用电视监控。

  (3)检查督促,消除隐患

  在开展防爆工作中,虽有明确的职责和预防措施,但随形势的发展,时有新情况、新问题出现,员工预防意识也可能会松懈。因此,要全部保持阵地不失控,必须经常开展安全防范工作的检查督促,发现隐患、漏洞,及时采取措施补漏洞、除隐患。

  (4)组织培训,提高素质

  防爆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安保部要经常组织保卫人员和有关员工开展防爆业务培训,逐步使员工了解爆炸物品的一般常识和性能,初步掌握爆炸物一般识别方法,提高员工预防爆炸的工作素质和识别爆炸犯罪的能力.

  3.爆炸后的抢救措施

  酒店一旦发生爆炸,安保部首先要按照紧急预案采取抢救措施。同时,在抢救过程中注意防止其他意外事件的发生。

  (1)发生爆炸后的主要措施

  ①紧急报警。酒店发生任何爆炸事件,安保部要以预案的报警程序,向公安部门紧急报警。

  ②保护现场。爆炸现场保护与刑事案件现场保护相仿。但不同的是,爆炸现场破坏性大,周围物体被炸碎炸坏,如建筑物倒塌,人员死伤,有的物体被抛掷,有的被埋入地下,现场面积大而十分混乱。应对现场采取封锁保护措施,目的在于防止他人进入现场发生意外伤亡事件,防止破坏痕迹物证,防止影响正常抢救秩序。

  ③灭火救人。爆炸产生的高温高压气体不仅会破坏物资,造成人身伤亡,而且时常伴随火灾的发生。因而安全人员到达现场先要把火扑灭。同时对伤亡人员进行抢救,组织现场周围住宿客人疏散。在工作时应注意避免破坏现场。

  ④排险除患。爆炸现场有许多险情和不安全的隐患。如现场周围的建筑物受到破坏后,有可能会继续倒塌;现场还有易燃易爆物品有可能再次引起燃烧爆炸等,安全人员进入现场要积极地检查险情,排除隐患,防止发生第二次爆炸或人员伤亡。

  (2)清理爆炸现场要注意的问题

  ①要注意发现犯罪分子,防止犯罪分子实施第二次引爆,造成更大的伤亡事件。犯罪分子实施爆炸案件后,既有可能离去,也有可能隐藏在作案现场或现场附近,待酒店安全人员或公安人员赶到现场时,第二次引爆爆炸装置,制造更大的爆炸惨案。如果发现制造事件的涉嫌人应果断地扭送公安机关审查。

  ②爆炸中心如在住房或办公室,爆炸后可能还有险情,如墙壁、屋顶倒塌,即将脱落的建筑物构件和地下暗沟等,要认真检查清除,防止发生意外,造成伤亡。

  ③爆炸如发生在地下室或暗室以及存放化学易燃物品、剧毒物品的仓库,要注意现场是否存在有毒气体,严防中毒。因为这些地方通风不好,有毒气体停留在那里,很容易使人中毒。

  ④爆炸现场附近带电的高压线、照明线等可能被爆炸冲击波切断,到达现场后,应立即切断现场的电源,防止触电。

  ⑤爆炸后,爆炸现场的周围有些东西可能被引燃,但因被倒塌的东西覆盖形成缺氧而未充分燃烧,清理现场时,应注意防止因通风后而火势蔓延.

  4.爆炸原因的查处

  酒店发生爆炸后,安保部要配合公安部门分析爆炸原因,认定爆炸的性质。爆炸事故与爆炸案件是两种不同性质的爆炸,只有准确地加以区分,才能得到正确的处理。区分爆炸事故和爆炸案件的界限是:

  (1)爆炸场所

  爆炸事故多发生在爆炸物品储存和使用过程中,即现场原来必须存有爆炸物品,爆炸品一般存在于原存放爆炸物品的位置。爆炸案件的现场一般在客房、商场、舞厅、影剧院等公共场所。这些地方不会存放爆炸物品。

  (2)引爆方法

  爆炸事故现场虽然存在引起爆炸的条件,但从形成条件看,则无专门的起爆装置;爆炸案件形成过程中,除具有爆炸物品外,还必须有犯罪分子使用的起爆装置或点火器材。

  (3)爆炸品的自燃、自爆因素

  爆炸事故存在着爆炸物品的自燃、自爆因素;爆炸案件一般不存在自燃、自爆的因素。

  (4)爆炸发生的时间

  爆炸事故多发生在上班时间;爆炸案件多发生在班前、班后或单位失控时间,以及凌晨或深夜。

  要正确判定爆炸事件的性质,必须及时、全面、细致、客观地勘查现场,充分、全面地收集证据,通过物证的检验鉴定和调查,才能得出科学的判断。爆炸原因的查处工作,主要由公安部门负责。确定为爆炸案件的由公安部门负责侦破,酒店安保部积极配合;确定为爆炸事故的,安保部要会同有关部门,调查事故责任,并根据事故造成的后果,即损失大小及性质的轻重,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上报上级机关和有关政府部门.

  三、其他意外事件的处理

  1.精神病人肇事的处理

  精神病患者在酒店内肇事,会危害酒店安全,安保部要采取严密措施,防止精神病患者混入酒店肇事,对住店的精神病患者,要做好控制工作,发生肇事事件应妥善处理。

  (1)精神病患者肇事的法律责任

  ①确定行为人是否正在患病期间。这就是要确定精神病人是否丧失辨认或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可由精神病专门医生进行鉴定或向病人居住地派出所了解。如病人正在患病,确实丧失辨认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应通知家属或监护人领回严加看管和送医院治疗。

  ②对于有精神病病史,在精神正常的时候犯罪的应送公安部门处理。

  ③对于严重危害社会的精神病人,如放火、行凶伤害等行为,应送病人到所属地区公安派出所,由公安部门收容强制治疗。

  ④病人的行为造成酒店物质损害的,应由病人家属或监护人予以合理赔偿。

  (2)境内客人精神病患者发作的处理

  客人在酒店发精神病一般是有先兆的,不管是初发和复发的病人总有反常的行为和言语。

  安保部发现有不正常的客人,要布置服务人员采取控制措施。主要措施是:

  ①细致观察。服务员经常到其房内观察客人举止、神态以及房内的异常情况,尤其是客人单独在房内的时候。若发现病人的企图纵火、自杀等迹象,应采取保护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以往曾发生某酒店一个客人在房内不断焚烧纸张,服务员发现字纸篓里有很多纸灰,但未引起重视,以致客人焚烧床单酿成火灾后,才知客人是精神病患者。

  ②调查了解。发现客人有精神失常症状,安保部要找其亲属、同事或与其有关的人了解发病前后的表现和有无精神病史,并告诫同行人迅速护送病人回原地治疗。

  ③看管或强行治疗。对有危害行为的武疯子,在未离店前,可协助与病人有关人员进行看管或要求公安部门对病人用强制手段约束其行为,或强行送医院治疗。

  (3)境外旅客精神病患者发作的处理

  对境外客人在酒店发精神病的,处理时要谨慎,避免引起人员投诉酒店侵犯人权。酒店发现境外精神病患者,要报告公安机关及有关部门,请他们来处理。在处理境外精神病患者肇事时,要注意以下几点:

  ①酒店发生境外精神病患者肇事,安保部要采取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并及时报告公安机关有关部门派员处理。如是外籍人员要报公安局外国人出入境管理部门。

  ②要做好取证工作。涉外事件处理,证据是很重要的。对于病人的肇事行为,安保部要采用录像、录音以及照相等方式,尽可能多取得一些证据。

  ③当随团人员要求酒店配合看管病人或强制约束送医院治疗时,安保部必须请随团负责人出具书面要求,再予以配合。

  ④对外籍病人提请政府外事办公室通过外交途径,将病人送回国治疗.

  2.客人死亡事件的处理

  客人在酒店死亡有多种原因,从性质上可分为正常死亡和非正常死亡两类。确定客人死亡性质主要是公安部门的事,安保部对客人正常死亡、意外死亡以及非他杀性死亡要配合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境内人员在酒店死亡,经公安部门检验尸体作出非他杀性死因结论后,处理程序较为简单。而境外人员在酒店死亡,处理时既要符合我国法律程序又要适应死者的国情风俗。因此,安保部在处理境外人员死亡事件时,要注意做好以下几项工作:

  (1)认真保护现场,及时报告公安机关

  公安人员到达现场的主要任务是调查死因,确定死亡性质。公安人员调查死因,要对尸体现场进行勘验,一般做法是,以尸体所在地为中心,对现场的每个部位和物体,以及现场的周围环境等进行全面仔细地勘验,设法提取各种痕迹、物品。如果我们在现场找到证实自杀的物证、书证,就为以后顺利处理死亡工作铺平了道路。所以说,保护好现场是处理死亡事件最重要的一环。

  (2)开展必要的调查访问

  安保部主要是配合公安机关开展调查工作。在公安人员尚未到达之前,安保部要积极开展一些必要的调查访问工作。首先要向报案人或发现人了解所见所闻。其次向死者家属或同行人进行访问。再者从酒店服务员中了解死者在酒店的各种情况,最后把调查访问的情况综合后提供警察局及有关部门参考。

  (3)配合酒店公关部做好家属接待工作

  境外人员死亡后,家属接到通知即会赶来。由酒店公关部出面接待,并做好家属安排工作。安保部要派人加强保卫,预防家属出现其他意外事件。

  (4)配合家属做好遗体处理工作

  死亡事件性质确定后,家属就可以处理遗体。安保部要始终配合家属,在我国法律政策允许范围内,按照家属提出处理遗体的习俗要求,尽可能帮助解决一些实际问题,以利于我国对外影响。

  3.其他意外事件发生后的善后措施

  其他意外事件,是除治安灾害事故之外的、超出人们正常预定设想的、意外发生的事件。这些事件的预防虽不是安保部的职责范围,但事件发生后会给酒店造成一定的影响。因此,安保部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工作。事件发生后,安保部要采取以下安全措施:

  (1)做好客人的情绪稳定工作

  事件发生后,要使客人情绪稳定、感觉安全。首先要控制员工的思想情绪,保证正常的经营秩序。其次要做好事件的保密工作。再者可通过酒店广播,简要说明事件状况,告诫客人注意事项或通知客人如何撤离,有秩序地进入安全地带。

  (2)组织力量抢险救灾

  酒店发生任何事故,安保部都要组织力量到现场。首先要制止事故危害的蔓延发展,发现受伤人员立即组织救护。其次采取措施排除险情或障碍,协助有关部门修复损坏的机器设备,使经营秩序尽快恢复。还应封锁现场,防止无关人员进入现场。

  (3)协助有关部门调查事件原因

  酒店发生意外事件,安保部要与事件直接有关的部门调查产生的原因。如属操作人员疏忽大意,不负责任,不遵守有关规章制度等而造成的责任性事故,情节不足以追究刑事责任的,由有关部门按责任性事故处理。

  (4)指导有关部门制订安全制度

  从事故中总结经验教训,指导有关部门制订安全制度,是防止今后不再发生类似事件的有效措施。安全制度制订后,安保部要发挥监督、检查、指导的作用,定期开展安全检查或抽查,寻找漏洞、隐患和不安全的苗子,及时修订和完善安全制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和规范中心消防安全工作,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隐患,根据国家《消防法》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中心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中心消防工作要遵守国家消防法律、法规,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群防群治”的原则,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中心消防安全。

  二、中心主任为中心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分管领导为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协助中心主任履行分管消防安全职责,各职能科室科长(主任)为本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职责

  (一)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证中心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院的消防安全情况;

  2、建立健全中心消防安全规章制度,批准年度消防工作计划,为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3、组织制定中心消防安全责任,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和研究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职责

  1、具体负责中心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建设规划,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2、负责制定中心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组织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组织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三)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科室消防安全责任人在中心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的领导下,对科室的消防安全全面负责,与中心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责任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科室管理;

  2、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事故隐患,及时报告重大火灾隐患,做好火灾隐患整改工作,并做好记录;

  3、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知识教育和灭火及逃生等技能培训,提高职工消防意识;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及时更换过期消防器材,做好消防器材清洁保养工作。

  (四)职工消防安全职责

  1、自觉遵守消防法规和中心消防安全规章制度,认真履行防火义务和责任;

  2、自觉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服从防火安全管理,掌握防火和灭火的基本知识,做到“三懂三会”(懂得本岗位操作中的火险隐患,懂得火灾预防措施,懂得扑救初起火灾;会报警,会扑灭初起火灾,会使用各种消防设施);

  3、了解消防设施,熟悉灭火器所在位置,发生火灾及时报警,积极扑救。

  四、消防安全培训制度

  (一)中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职工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

  1、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2、本部门、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消防设施的性能和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灭火和火灾应急疏散演练。

  (二)新职工上岗前必须进行消防安全培训。

  五、禁烟制度

  凡设有禁烟标志或明确规定的禁烟场所,严禁吸烟及使用明火。

  六、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一)消防安全科室每月自查一次,中心每季度组织检查一次,节假日放假前组织检查一次。

  (二)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制定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做好记录备案。

  七、消防系统维护制度

  (一)消防系统(包括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淋灭火系统)必须按维护规定进行维护,并进行登记。维护工作必须由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消防工程维护单位承担,并须签定维护协议书,接受消防部门及主管单位监督、检查、考核。

  (二)办公室设专人负责消防设备、设施的维修和保养,制定检查、维修保养方案,做好检查后设备运行状态的记录。

  (三)定期进行消防栓出水检查,室外消防栓每年至少保养二次,手提式灭火器每月气压检查一次,随时检查安全出口标志以及消防疏散通道应急照明灯具是否正常。

  (四)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材,未经许可或无紧急需要不得随意动用或移位。

  八、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一)总务仓库

  1、仓库内设置禁烟火标志,严禁吸烟和明火作业,不准乱接电线、电灯,禁止使用电炉等用电物品。物资进库时要认真检查验收,严防火种带入。

  2、非工作人员不准随便入内,领料人进库须经管理人员同意,外来人员原则上不准进库,如果工作需要,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能入库。

  2、贮存的物资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易燃、可易燃液体、化学物品、气体钢瓶等应分别与其它材料隔存,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隔存,对易燃、易爆物品要小心轻放,严禁撞击、重压、摩擦。

  2、仓库保管人员应熟悉和掌握所贮存物资的性质,尤其对易燃、易爆物品,必须在掌握其性能后,方可贮存和操作。

  6、仓库保管人员应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平时要做好灭火器材的保养工作,保证其完整好用。发现仓库有火险隐患,应立即报告并迅速采取有效措施予以处理,防止火灾发生。

  (二)氧气瓶仓库

  1、氧气瓶仓库由专人负责管理。

  2、严禁在库内吸烟,防止库内和库外带入明火,库内不得装有其它火源设备,电灯要装防爆灯,控制库房的湿度、温度。

  3、严禁违章操作,氧气瓶装卸时必须轻拿轻放,严防震动、摩擦撞击和重压、倾倒,空瓶和满瓶应分别放置并有标志。

  4、氧气瓶灌装后,保管员必须检查每瓶的开关是否拧紧,防止漏气。

  (三)综合档案室

  1、综合档案室由专人负责管理。

  2、严禁带易燃、易爆物品入室,室内禁止吸烟、使用明火。

  3、一般工作人员不准随便入内,如果工作需要,经部门领导同意后方能入室。

  (四)指挥调度室

  1、出入调度室必须随手关门,调度室内严禁吸烟、使用电炉和动用明火。

  2、机房未经许可不准入内,因工作需要入内应注意安全,严禁吸烟和动用明火。

  (五)汽车库位

  1、车库内须配备消防器材,并做到定期检查,防止过期、失效。

  2、车库内严禁存放过量的汽油、机油等燃料及其他物品。

  3、严禁在车库内吸烟和动用明火。

  4、及时清理车库内各种废弃物,保持车库整洁。

  5、严禁载有易燃、易爆化学物品的车辆在中心停车位停泊。

  九、奖罚措施

  (一)职工在工作中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采取措施避免火灾事故发生,或发生火灾时及时扑救避免火势蔓延的,给予奖励。

  (二)职工因违反规定和禁令而引起火灾事故的,中心将根据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一、为了加强我省中小学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学校校长是学校消防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消防法规,保障学校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学校消防安全全面情况;

  (二)为消防安全提供必须的经费和保障;

  (三)制定消防工作制度和年度工作计划,确定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和责任人,签定责任书;

  (四)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五)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确定学校消防安全管理主管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建立教职工义务消防队;

  (六)组织制定符合本校实际的扑救初起火灾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学校消防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在校长的领导下负责学校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按照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工作主管部门的要求,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研究贯彻意见和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

  (二)落实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制定消防经费预算;

  (三)确定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指导消防重点单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四)定期组织消防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五)结合学校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六)对教职工义务消防队进行消防知识和灭火技能培训,提高扑救初起火灾的能力;

  (七)检查学校消防工作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的运转、使用、管理情况,建立健全学校消防工作档案及工作台帐;

  (八)负责组织初起火灾扑救工作,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处理火灾事故;

  (九)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存放、使用、管理工作。

  (十)参加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组织的培训。

  四、学校内部各单位要按照学校的要求,在消防管理部门的指导下,做好单位内部的消防安全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一)执行学校消防安全管理的规章制度,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计划和措施;

  (二)对单位内部的教职工进行经常性的消防安全教育;

  (三)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

  (四)接受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的检查指导,整改火灾隐患;

  (五)学校规定的其他消防安全职责。

  五、学校要将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作为内部检查、考评、评先选优的重要内容。对消防安全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彰奖励;对未认真履行职责或违反学校消防安全制度的单位和个人给予批评教育;对发生火险、火灾事故的单位和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纪律处分等处理。

  六、对因玩忽职守、失职、渎职等行为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学校,实行'一票否决',并追究校长的责任;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学校内部下列单位(部位)应是学校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部位):

  (一)教室、学生宿舍、食堂、体育场(馆)、医务室、物资仓库及文体活动、公共娱乐等公众聚集场所;

  (二)图书馆、阅览室、档案室;

  (三)水、电、气、暖等生活要害部门(部位);

  (四)计算机室、电化教学中心、实验室;

  (五)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储存、使用单位;

  (六)施工现场;

  (七)其他发生火灾可能性大及一旦发生火灾可能造成重大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单位(部位)。

  学校消防重点单位(部位)除认真执行学校制定的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外,还应该制定本单位消防安全职责,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消防安全。

  八、学校要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应急照明设施处于正常完好状态。

  严禁下列行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三)在学生在校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将消防疏散标志遮挡、覆盖;

  (四)其他影响疏散的行为。

  九、学生宿舍是学校消防安全的重点,要制定管理制度,严格落实防火工作责任。要在学生宿舍楼内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加强学生宿舍用火、用电管理,严禁学生在宿舍内违章点蜡烛等使用明火的行为,严禁违章接拉电线,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时清除宿舍内杂物,保持通道畅通。

  十、学校的改建、扩建、装修等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必须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应当将建筑工程的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报送公安消防机关审核,审核批准后方能组织施工。工程竣工后,经公安消防机关验收合格,方能投入使用。

  十一、学校不得将场地、校舍出租给企业或他人从事易燃、易爆物品的生产和经营活动。

  十二、学校要对施工、大型活动动用明火实行严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按照学校的管理制度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管人员,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防范措施。

  十三、发生火灾时,要立即组织实施灭火和启动应急疏散预案,并及时报警,迅速扑救初起火灾,及时疏散人员。严禁组织未成年学生参与灭火。学校要为公安消防机关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要配合公安消防机关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查明火灾原因,认定事故责任,核定损失。

  十四、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定期组织检测、维修和保养,丢失、损坏、过期的,要及时补充、维修、更换,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对校园内消防供水系统定期检查维修,确保正常运行。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测。

  十五、学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单位或主管人员对学校的消防工作负有监督、检查和组织整改的职责。

  十六、学校消防检查应坚持定期检查与经常性检查相结合。检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制度及责任落实情况;

  (二)火灾隐患及整改情况;

  (三)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四)消防通道、消防供水情况;

  (五)灭火器材的完好及有效情况;

  (六)有无违章用火、用电等情况;

  (七)消防重点单位(部位)管理情况;

  (八)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的管理情况;

  (九)水、电、气、暖等重要设施、设备的运行情况;

  (十)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十七、对检查出的火灾隐患,能马上整改的.要立即组织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制定整改计划,限期整改,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要采取有效防范措施,保证安全;对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师生生命安全的设施设备,应立即停止使用。

  十八、消防安全检查要认真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或相关责任人要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十九、学校要自觉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公安消防部门的检查指导,对提出的工作要求,要认真落实;对要求整改的火灾隐患,要认真组织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上报。

  二十、对学校周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以及学校无力解决的校内重大火灾隐患,学校要提出解决方案,以文件的形式及时报告教育行政部门或当地人民政府。

  二十一、学校要采取多种形式,开展消防安全教育。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教学计划,安排课时,聘请公安消防专业人员对师生进行消防安全教育,提高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护、自救、逃生技能。

  二十二、学校要定期对教职工进行消防安全技能的培训。培训的内容应包括:

  (一)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

  (二)本学校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的知识和技能;

  (五)组织学生紧急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二十三、学校制定的火灾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组织指挥机构;

  (二)有关部门、单位和人员的岗位、职责;

  (三)报警程序;

  (四)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工作措施;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措施;

  (六)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二十四、学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扑救初起火灾的演练。按照应急疏散预案的要求,组织一次火场应急疏散演练。

  二十五、消防演练时,要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措施,设置明显标志,防止在演练过程中发生伤害事故。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四川省消防条例》的有关规定,为了落实各项消防安全责任制、预防和减少火灾危害,保障公司生产、建设的安全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考核实施办法。

  2适用范围

  适用于有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

  3活动程序

  3.1考核规则

  3.1.1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必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将其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如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所在单位工资总额100元~500元,同时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300元。

  3.1.1.1消防安全责任制未进行分解明确责任人的或管理不到位的。

  3.1.1.2对员工没有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或消防工作活动无记录。

  3.1.1.3重点防火单位及部位,不设置明显标志,未建防火档案,不制定灭火预案和防火制度。

  3.1.1.4重点防火单位不按月开展安全防火检查或检查后无记录的。

  3.1.1.5重点防火单位(部位)及禁火区发现烟头,或当场发现有人吸烟。

  3.1.1.6不派员工参加消防培训或未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被检查单位领导,安全员不参加检查的。

  3.1.1.7指使或强令他人冒险作业的。

  3.1.2各单位必须加强对灭火器材的`保养、维护和管理,凡新购、更换灭火器材,如有违反下列情形之一者,扣单位工资总额100元~1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500元。

  3.1.2.1单位无消防器材管理制度、灭火器材未落实专人负责。

  3.1.2.2灭火器材失效后,一周内不申报和更换的。

  3.1.2.3未经批准、擅自购买,更换装灭火器材。

  3.1.2.4应该配置灭火器材的部位,不及时配置的。

  3.1.2.5埋压、圈占消防栓或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损坏和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3.1.2.6任意更换灭火器材使用期限的。

  3.1.3单位领导不重视消防安全工作、导致火灾事故发生,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3.1因管理不善,导致火灾发生的。

  3.1.3.2发生火灾时不及时报警或隐瞒火灾事故不报。

  3.1.3.3为推卸责任、故意破坏或者伪造火灾现场。

  3.1.3.4不及时召开火灾事故分析会,找出火灾原因。

  3.1.4扑救火灾时,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单位工资总额500~2000元,考核责任人100~500元,外单位人员按有关规定另行考核:

  3.1.4.1不按时向指定地点供水的;

  3.1.4.2未及时截断电力、可燃气体的;

  3.1.4.3在划定的警戒区、交通管制区、机动车辆及行人强行通行;

  3.1.4.4故意阻碍消防车行驶的;

  3.1.5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考核责任单位工资总额1000元~5000元,考核单位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直接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5.1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有关单位、部门未申报消防设施计划的;未向公安消防部门申报建审的。

  3.1.5.2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消防配套设施未达到三同时要求(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除给予相应处罚外,并责令限期整改。

  3.1.5.3举办大型群众性活动,未向消防部门申报的。

  3.1.5.4火灾扑灭后,未经主管部门许可,擅自恢复供电、供气的。

  3.1.6进入公司承包工程施工的单位,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3.1.7严禁在公司绿化区,护林区用火、吸烟、烧纸钱、燃放鞭炮,违者考核100~500元。导致森林火灾,考核责任人500元~5000元。如责任人系无民事行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由监护人承担责任并负责赔偿。

  3.1.8违反消防管理规定,造成火灾事故,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除由责任人承担扑救火灾的费用外,考核责任人100元~1000元。

  3.1.8.1初起火灾发生后不及时扑救、逃离现场;

  3.1.8.2过失引起火灾尚未造成大的损失;

  3.1.8.3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不按规定安装照明设施和禁火标志;

  3.1.8.4在各公司辖区设置的室外消火栓周围15米距离内停放车辆;

  3.1.8.5机动车驾乘人员在油库加油时,违反油库安全防火规定;

  3.1.8.6在明令禁止的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3.2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造成重大、特大火灾的责任人,如其行为构成犯罪,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3.3参加扑救火灾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由公司给予奖励。

  3.4消防安全工作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检查,督促各单位认真落实。对违反本考核办法的单位或个人,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将进行考核;涉及对外单位及个人的处罚,由生产技术处安全环保科负责具体执行。

  3.5各子公司的消防管理,按“自主管理、自我约束、自我负责”的管理原则,参照本办法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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