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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30 18:15:08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在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1

  一、消防、闭路中心不准打与业务无关的`电话,非保卫,消防人员不得进入,任何人不准在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会客和聊天。

  二、消防监控中心、闭路电视房,遇到报警时应沉着冷静,准确地向有关部门或值班领导报告,不准错报。消防闭路中心值班人员不准离开控制室。

  三、值班人员必须经常打扫卫生,值班室保持干净,整齐,各类控制台(如报警器,水泵控制台、闭路电视房等)保持无灰尘。

  四、值班时间不准喝酒、吸烟、睡觉、看小说等,如发现一次,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处理直至除名。

  五、交接班要交接清楚各种设备情况,交接要详细填写值班记录,领班每天必须进行详细检查记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六、各部门播放音乐时间要按时播放,切记音量适中,切勿声音过大骚扰住户。消防中心各种设施要爱惜使用。

  七、消防监控中心实行专职人员全日值班负责制。

  八、消防值班员每天检查各类信号是否正常,如不正常应立即查清原因,上报消防主管,遇到重大问题迅速上报消防责任人。

  九、消防监控中心出现报警信号,应立即核实信号真伪情况,如属火灾报警,按《消防工作手册》中的“消防应急措施”处理;如属误报应进行复位,并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消防监控系统在正常情况下应处于自动状态,每半月进行一次自动,手动的操作检查,以确认设备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并将检查记录在《水电、消防值班记录表》中。

  十一、消防设备出现故障时,值班员应填写《设备维修申报单》,立即通知机电运行部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十二、消防监控中心的电话属专用报警联系电话,任何人不得占用,影响消防联络。

  十三、消防监控中心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消防监控中心内应备用便携式灭火器和常用灭火器具。

  十四、严禁外人进入消防监控中心,如因工作需要必须经消防主管批准。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2

  校园重点部位防火要求如下;

  一、校内防火总体要求

  1、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2、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3、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用电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

  4、严格校内用火管理。

  5、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教室、食堂、配电室、图书馆、档案室、实验室及仓库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6、对于寄宿的学生,要加强教育管理,尤其要加强宿舍防火安全。

  二、教室和实验室防火要求

  1、上课、上自习教室的安全出口保持畅通;课堂上用于实验的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控制用量,实验后应及时清除,不得在课堂内存放。

  2、化学实验室两个安全疏散门能随时打开;有健全严格的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化学危险物品应专柜保管;遇热易蒸发的物品,不应放在太阳照射到的地方;实验台上不能摆放与本次实验无关的化学物品;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的电热仪器。

  3、实验室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随用随领,不应积存。

  4、实验进程中实验指导教师要看守学生实验,对于危险性大的操作,应备有湿抹布、石棉布等作灭火准备。

  5、实验室用电量不能超过负荷,不得临时乱拉电线,要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三、图书室和档案室防火要求

  1、两个书架之间的通道宽度应大于0.8m。主干线通道大于1~1.2m,贴墙通道可为0.5~0.6m。书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

  2、图书库、档案库内采用距离可燃物50m以上的吸顶白炽灯泡照明,灯座应位于走道上方;采用荧光灯时,为严防整流器过热起火,不能把灯架直接固定在可燃构件上;严禁在库房内使用各种家用电器、设置配电盘;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严禁在书库、档案库、阅览室及目录检索室等处吸烟。

  4、图书室、档案室应安装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也可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四、宿舍防火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学生一般或很少接受过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意识薄弱,存在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通过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掌握防火和逃生常识方法,并规范其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2、加强管理。楼管室应制订并严格执行防火规章制度,落实各种防火规定和学校行政措施。

  3、安装限电器,解决用电隐患。

  4、配备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足够的报警和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持完好。另外,宿舍的楼梯、楼道、楼门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畅通,以利于人员疏散。

  五、仓库防火要求

  1、仓库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留出主通道1~1.5m,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50cm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灯限60W以下,白炽灯不得用可燃物做灯罩,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种物品要标明性质、名称。

  3、仓库中电源开关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学期对电线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起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现象时,必须及时维修、更新。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夹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后值班人员要巡视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堆积时间较长(一年)的物品,要进行翻仓、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六、食堂防火要求

  1、使用液化气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前先检查输气瓶是否漏气;发现漏气禁止使用,并送液化气站进行维修。

  2、使用柴油炉前先开风门,然后点火种等气;下班要关牢阀门,熄灭火种。3、餐厅使用时,大门不得上锁,以保持畅通。

  4、定期清洗厨房抽油烟机及管罩。清洗厨房时不得将水喷到电插座、电开关及马达等处,防止电器短路引起火灾。

  5、热油开炸时,注意控制火力、油温,防止油锅起火。

  6、消毒间开水器及消毒柜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及时排除故障,防止漏电、烫伤或失火。

  校园重点部位更加需要重视防火的安全性,因为这些都是校园的重点区域,做好防火的措施,同时还需要对校园火灾知识详细的了解,对如何预防校园火灾更需要多加的关注。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3

  公司将容易发生火灾,一旦发生火灾可能严重事故危及人身和财产安全以及对消防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部位确定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并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实行严格管理。

  1、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不同性质、规模配备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

  2、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由办公室备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调动;

  3、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制订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4、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性地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5、防火安全职能部门会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所属部门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和督导,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提出奖罚意见。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4

  1)消防检查包括对消防器材、设备、装修、通道、易燃易爆物品及房屋用途改变的检查,也包括用电、用气安全和动火作业的检查。

  2)各项目的消防责任人同时为消防检查人。同时,消防责任人的工作必须随时接受相关部门与公司领导的检查。

  3)检查项目见《消防系统检查项目》。

  4)项目负责人安排保安班或机电班对灭火器每季度进行一次检查,并按规定时间更换或补充,不允许过期存放。

  5)根据《消防系统检查项目》的规定进行检查,检查时必须作好详细记录,对于不符合要求的,应尽快整改。

  6)对物业区域(物业区域)内的公共地方的用电、设备、线路应每月检查一次,并作好详细记录。对存在隐患的地方,要及时维修或通知有关部门处理。

  7)对任何私拉乱接管线的.行为,一经发现,给予制止,并发出违章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对拒不整改者,按有关规定强制执行和处罚。

  8)严格执行装修审批制度,凡是动火作业,须得到消防机关和物业公司批准方可施工,物业公司应做好登记和全过程的监督工作。

  9)积极配合有关供气、供电、消防机关做好消防检查工作。

  10)值班人员应每天对公共通道进行检查,及时清理堵塞物品,和易燃易爆物品,保持通道顺畅。酒楼、卡拉OK、餐厅、商场、地下室等重点防火部位应增加巡查次数。对把房屋改变原用途的,责令业主恢复原批准用途。

  11)秩序维护员应按规定制止人员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物业区域。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5

  一、校内防火总体要求

  1、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物品进校。

  2、加强实验室管理,对易燃易爆实验用品要有专人负责保管,随用随领。

  3、要有专人经常检查用电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

  4、严格校内用火管理。

  5、建立切实可行的消防制度,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对教室、食堂、配电室、图书馆、档案室、实验室及仓库等要严格按照防火规定管理使用。

  6、对于寄宿的学生,要加强教育管理,尤其要加强宿舍防火安全。

  二、教室和实验室防火要求

  1、上课、上自习教室的安全出口保持畅通;课堂上用于实验的化学危险物品,要严格控制用量,实验后应及时清除,不得在课堂内存放。

  2、化学实验室两个安全疏散门能随时打开;有健全严格的实验安全操作规程,化学危险物品应专柜保管;遇热易蒸发的物品,不应放在太阳照射到的地方;实验台上不能摆放与本次实验无关的化学物品;禁止使用没有绝缘隔热底的电热仪器。

  3、实验室内使用易燃易爆化学危险物品,应随用随领,不应积存。

  4、实验进程中实验指导教师要看守学生实验,对于危险性大的操作,应备有湿抹布、石棉布等作灭火准备。

  5、实验室用电量不能超过负荷,不得临时乱拉电线,要按国家有关规定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做好灭火准备。

  三、图书室和档案室防火要求

  1、两个书架之间的通道宽度应大于0.8m。主干线通道大于1~1.2m,贴墙通道可为0.5~0.6m。书库的.安全出口不少于两个。

  2、图书库、档案库内采用距离可燃物50m以上的吸顶白炽灯泡照明,灯座应位于走道上方;采用荧光灯时,为严防整流器过热起火,不能把灯架直接固定在可燃构件上;严禁在库房内使用各种家用电器、设置配电盘;人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3、严禁在书库、档案库、阅览室及目录检索室等处吸烟。

  4、图书室、档案室应安装消防给水和固定灭火装置,配备相适应的灭火器。也可安装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四、宿舍防火要求

  1、加强宣传教育,普及消防知识。学生一般或很少接受过专门的消防安全教育,消防意识薄弱,存在麻痹大意和侥幸心理。通过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使学生掌握防火和逃生常识方法,并规范其行为,增强法制观念和社会责任感。

  2、加强管理。楼管室应制订并严格执行防火规章制度,落实各种防火规定和学校行政措施。

  3、安装限电器,解决用电隐患。

  4、配备消防器材,保持消防通道畅通。配备足够的报警和灭火器材,消防设施要定期检查,及时维修,保持完好。另外,宿舍的楼梯、楼道、楼门禁止堆放杂物,保持畅通,以利于人员疏散。

  五、仓库防火要求

  1、仓库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留出主通道1~1.5m,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50cm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灯限60W以下,白炽灯不得用可燃物做灯罩,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种物品要标明性质、名称。

  3、仓库中电源开关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学期对电线进行一次绝缘检查,发现可能引起起火、短路、发热和绝缘不良等现象时,必须及时维修、更新。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夹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后值班人员要巡视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堆积时间较长(一年)的物品,要进行翻仓、清仓,防止物品积热产生自燃。

  六、食堂防火要求

  1、使用液化气炉必须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使用前先检查输气瓶是否漏气;发现漏气禁止使用,并送液化气站进行维修。

  2、使用柴油炉前先开风门,然后点火种等气;下班要关牢阀门,熄灭火种。 3、餐厅使用时,大门不得上锁,以保持畅通。

  4、定期清洗厨房抽油烟机及管罩。清洗厨房时不得将水喷到电插座、电开关及马达等处,防止电器短路引起火灾。

  5、热油开炸时,注意控制火力、油温,防止油锅起火。

  6、消毒间开水器及消毒柜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及时排除故障,防止漏电、烫伤或失火。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6

  一、施工现场的消防工作,应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84号《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等规章规定开展消防安全工作。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应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并应服从总承包单位的管理,同时应承担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消防责任和义务。监理单位应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监理。

  三、施工单位应根据建设项目规模、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重点,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义务消防组织,建立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责任制,严格执行统一管理分片包干和个人岗位责任制。并应确定消防安全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同时应落实相关人员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

  四、施工单位应针对施工现场可能导致火灾的施工作业及其他活动,制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制度;

  2、可燃及易燃危险品管理制度;

  3、用火、用电、用气管理制度;

  4、消防安全检查制度;

  5、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五、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方案,并应根据现场情况变化及时对其修改、完善。防火技术方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现场重大火灾危险源辨识;

  2、施工现场防火技术措施;

  3、临时消防设施、临时疏散设施配备;

  4、临时消防设施和消防警示标识布置图。

  六、施工单位应编制施工现场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应急灭火处置机构及各级人员应急处置职责;

  2、报警、接警处置的程序和通讯联络的方式;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4、应急疏散及救援的程序和措施。

  七、施工人员进场前,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向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防火安全教育和培训应包括下列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制度、防火技术方案、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的主要内容;

  2、施工现场临时消防设施的性能及使用、维护方法;

  3、扑灭初起火灾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4、报火警、接警的程序和方法。

  八、施工作业前,施工现场的施工管理人员应向作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技术交底。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施工过程中可能发生火灾的部位或环节;

  2、施工过程应采取的防火措施及应配备的临时消防设施;

  3、初起火灾的补救方法及注意事项;

  4、逃生方法及路线。

  九、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

  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进行检查。消防安全检查应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可燃物及易燃危险品的管理是否落实;

  2、动火作业的防火措施是否落实;

  3、用火、用电、用气是否存在违章操作,电、气焊及保温防水施工是否执行操作规程;

  4、临时消防设施是否完好有效;

  5、临时消防车道及临时疏散设施是否畅通。

  十、施工单位应依据灭火及应急疏散预案,定期开展灭火及应急疏散的演练。施工单位应做好并保存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的相关文件和记录,施工现场必须建立健全现场消防安全管理档案和资料:包括消防设施平面图;消防制度、方案、预案;消防组织机构、负责人、义务消防队;消防设施、器材等维修验收记录;电气焊人员持证上岗记录及复印件;施工现场消防检查记录。

  十一、施工人员要正确使用消防设施器材,熟练掌握灭火器的操作。遇到火情,不要慌张,立刻拨打大厦消防中心电话(xx),报告着火地点、火势大小;就近使用消火栓箱内灭火器实施扑救。发生火灾时,严禁乘坐电梯,有就近的消防通道迅速撤离大厦。

  十二、施工现场要有明显的防火宣传标志。施工现场的义务消防队员,要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并将培训资料存入内业档案中。

  十三、施工现场必须设置临时消防车道。保证临时消防车道的畅通,禁止在临时消防车道上堆物、堆料或挤占临时消防车道。施工现场实行封闭管理,施工区与非施工区应设置围档隔开,不得遗撒、阻塞、占用公区走道及消防通道入口,保持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

  十四、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做到布局合理。要害部位应配备不少于4具的灭火器,要有明显的防火标志,并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灭火器材灵敏有效。

  十五、施工现场消火栓应布局合理。消防干管直径不小于101毫米。消火栓处昼夜要设有明显标志,配备足够的水龙带,周围3米内不准存放物品。地下消火栓必须符合防火规范。

  十六、高度超过24米的.建筑工程,应安装临时消防竖管。数量不少于2根,管径不得小于101毫米,每层设消火栓口,配备足够的水龙带。消防供水要保证足够的水源和水压,严禁消防竖管做为施工用水管线。消防泵房应使用非燃材料建造,位置设置合理,便于操作,并设专人管理,保证消防供水。消防泵的专用配电线路,应引自施工现场总断路器的上端,要保证连续不间断供电。

  十七、电焊工、气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用火证。用火前,要对周围及焊渣能够掉落到地方的易燃、可燃物进行彻底清除,采取隔离等措施,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具,作业后必须确认无火源隐患

  后方可离去。用火证当日有效。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用火证手续。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建筑工程内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存放,禁止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

  十九、施工现场使用的电气设备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施工期间如使用临时电源,必须凭相关许可手续,办理临时用电申请单。配备合格的临时用电设施,临时用电必须安装过载保护装置,电闸箱内不准使用易燃、可燃材料。施工现场严禁私搭、乱接电线,严禁超负荷使用电气设备。施工现场存放易燃、可燃材料的库房、木工加工场所、油漆配料房及防水作业场所不得使用明露高热强光灯具。

  二十、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有严格的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二十一、施工材料的存放、使用应符合防火要求。库房应采用非燃材料支搭,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符合防火规定。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烯料。

  二十二、施工现场不准作为仓库使用,不准存放易燃、可燃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废弃材料应及时清除。

  二十三、施工现场使用的安全网、密目式安全网、密目式防尘网、保温材料,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得使用易燃、可燃材料。使用时施工单位保卫部门必须严格审核,凡是不符合规定的材料,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使用。施工现场搭建的办公、宿舍等房屋应当使用不燃材料做填充的彩钢板。

  二十四、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民用建筑外保温材料消防监督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公消[20xx]65号),使用符合要求的外保温材料,在外保温施工前将材料送有关部门进行检测,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二十五、施工现场严禁吸烟,禁止在大厦外围及大厦内部任何位置吸烟。不得在施工现场设置宿舍。施工现场和生活区,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严禁工程中明火保温施工及宿舍内明火取暖。从事油漆粉刷或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的防火要求,必要时派专人看护。

  二十六、生活区的设置必须符合消防管理规定。严禁使用可燃材料搭设,宿舍内不得卧床吸烟,房间内住20人以上必须设置不少于2处的安全门;居住101人以上,要有消防安全通道及人员疏散预案。

  二十七、生活区的用电要符合防火规定。用火要经保卫部门审批,食堂使用的燃料必须符合使用规定,用火点和燃料不能在同一房间内,使用时要有专人管理,停火时要将总开关关闭,经常检查有无泄漏。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7

  一、消防控制中心实行全天24小时专人轮流值班制。

  二、控制中心的轮值人员必须具备高度的警觉性和高度的责任心,能熟练操作设备。

  三、值班人员在控制中心不准吸烟、喝酒、会客,不准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四、值班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如有特殊情况,应由其他轮值人员顶替方可离开。

  五、控制中心各操作手柄(按钮)每日作一次手动操作检查。

  六、消防控制中心的设备外观以不附有灰尘为合格。

  七、控制中心的设备出现故障当班人员无法排除时,应第一时间报告服务中心主管,联系技术人员前往维修。

  八、控制中心出现报警信号,首先打电话至报警部位查明情况,如若误报,立即消除,如发现异常情况或火警,先通知值班保安,同时报告服务中心主管,事故处理完毕后,填写信号发生的`时间、地点、真假、结论等记录。

  九、每班当值人员都要填写设备的运行记录、过程中发现误报应填写其时间、地点等,以方便查明原因。

  十、控制中心的记录材料属设备档案资料,应长期保存。

  十一、每月控制中心以书面形式将本月的设备运行情况报告服务中心主管并存档。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8

  一、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变配电室、动力站、电梯机房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禁烟禁火等各种文字、符号的警告标志。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相应的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每二小时进行一次防火巡查,并填写《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防火巡查工作记录》;各食堂操作间在早、中、晚开餐结束后应进行收尾工作检查,并记录备案。

  七、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规定

  1、防火重点部位,非工作人员严禁入内。

  2、严禁吸烟、严禁明火作业、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3、定期对电器设备、线路进行检查、维护、清扫,确保正常供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4、清扫、检查时,严禁用汽油、煤油、酒精等易燃品擦拭配电柜及电器设备。同时必须挂停电标识牌,任何人不得随意合闸。

  5、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避免发生事故。

  6、各种电器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供电局的'规定。

  7、安装的电器设备应采取防雨、防雷等安全措施。电器设备附近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其它杂物。

  8、移动的电器设备,应做好接地或安装自动断电装置,并设专人管理。

  9、配电箱或电器设备内,严禁存放工具或杂物。

  10、人员要尽职尽责,不得擅离职守。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做好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11、消防器材要设专人管理,要定期检查、保持清洁,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严禁挪用消防器材。工作人员必须熟悉火灾报警程序、本岗位散程序和疏散通道的位置。发现火险要及时报警和扑救。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9

  一、依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确定变配电室、消防水泵房、油库、木料场为消防安全重点部位。

  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消防安全管理应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三、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设置禁烟禁火等各种文字、符号的警告标志。

  四、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配备相应的的灭火器材、装备和个人防护器材。

  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操作程序。

  六、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应经常进行防火巡查,并填写消防安全防火巡查工作记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门店消防工作,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工作方针,依据《西安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以及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规定,结合门店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组织管理

  第二条贯彻落实

  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责任制,企业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公司与上级管理部门签订年度《防火安全责任书》,门店主管领导负责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条门店安全

  委员会(简称“安委会”)负责防火安全的组织领导工作,安全管理办公室(简称“安全办”)负责防火安全的具体实施工作。

  第三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安全办关于防火安全方面的职责:

  一、负责门店防火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工作,不断提高全体员工遵纪守法意识和防火安全的自觉性,落实公司防火安全责任制。

  二、贯彻执行国家和西安市关于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规,制订门店防火安全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落实情况,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日常性巡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减少或避免火灾事故,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每月定期、节假日以及重大政治活动期间,对各事业部和管理部室防火安全情况进行巡视检查,同时加大重点防火部位的巡视检查频度。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应报公司主管领导并采取应急措施,对随时有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或设施,有权责令有关部门和人员立即改正或者停止使用,确保门店的防火安全。

  四、负责建立和修订门店防火档案,以实现对防火安全责任的追溯。

  五、配合消防管理机关和地区安委会组织到公司进行的监督检查和验收工作或其他活动,对消防机关指出的隐患和提出的改进建议,应在规定时间内采取纠正和预防措施,并将结果报告消防机关。

  六、负责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或协助消防管理机关对门店生产经营区域内防火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

  七、参与门店新建、改建、扩建项目中有关消防安全方面的设计方案审定工作和最终验收工作,并对施工过程的情况负有监督责任。

  八、负责门店出租房屋、出租场地的《安全协议书》的签订工作。

  九、负责对新到门店工作的员工进行上岗前的防火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十、负责定期对门店的防火物资、消防器材进行维护保养、检查、更换和增补工作。

  十一、安全值班和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脱岗,并掌握防火和灭火基本知识。

  十二、负责《临时动火证》的审批和检查工作。

  十三、安全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签字,被检查部门负责人拒绝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安全办及公司主管领导报告。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10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师生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新上岗人员进行岗前消防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6、因工作需要换岗前必须进行再教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职能部门每日对公司进行防火巡查。每月对单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未按规定时间及时整改的,根据奖惩制度给予处罚。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应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保持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在工作期间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查看运行记录,听取值班人员意见,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定期测试:

  (1)消防水泵经常检查其是否完整好用。

  (2)室内消火栓、喷淋泄水测试每季度一次。

  (3)其它消防设备的测试,根据不同情况决定测试时间。

  4、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定期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并上报领导。

  (4)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

  (五)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进行逐项登记,并将隐患情况限期整改,同时要做好隐患整改情况记录。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能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并由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用电安全管理: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下班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2、用火安全管理:

  (1)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确需动火作业时,作业单位应按规定向消防部门申请“动火许可证”。

  (2)动火作业前应清除动火点附近5米区域范围内的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或作适当的安全隔离,并准备适当种类、数量的灭火器材随时备用,结束作业后应即时归还,若有动用应如实报告。

  (3)如在作业点就地动火施工,应按规定申请,派人现场监督并不定时派人巡查。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架动火作业必须保证有一人在下方专职负责随时扑灭可能引燃其它物品的火花。

  (4)未办理“动火许可证”擅自动火作业者,予以警告,严重的予以开除。

  (七)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制度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有专用的库房,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仓管人员必须由消防安全培训合格的人员担任。

  2、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分类、分项储存。化学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易燃易爆化学物品,应分库存放。

  3、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入库前应经检验部门检验,出入库应进行登记。

  4、库存物品应当分类储存。

  5、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存取应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仓库工作人员应坚守岗位,非工作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6、易燃易爆场所应根据消防规范要求采取防火防爆措施并做好防火防爆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

  (八)义务消防队组织管理制度

  1、义务消防员应在责任人领导下开展业务学习和灭火技能训练,各项技术考核应达到规定的指标。

  2、要结合对消防设施、设备、器材维护检查,有计划地对每个义务消防员进行轮训,使每个人都具有实际操作技能。

  3、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4、每年举行一次防火、灭火知识考核,考核优秀给予表彰。

  5、不断总结经验,提高防火灭火自救能力。

  (九)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1、制定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2、组织全员学习和熟悉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3、每次组织预案演练前应精心开会部署,明确分工。

  4、应按制定的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

  5、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认真总结预案演练的情况,发现不足之处应及时修改和完善预案。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4、各类线路均应以套管加以隔绝,特殊情况下,亦应使用绝缘良好的铅皮或胶皮电缆线。各类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定期检修,随时排除因绝缘损坏可能引起的消防安全隐患。

  5、未经批准,严禁擅自加长电线。各部门应积极配合安全小组、维修部人员检查加长电线是否仅供紧急使用、外壳是否完好、是否有维修部人员检测后投入使用。

  6、电器设备、开关箱线路附近按照本单位标准划定黄色区域,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并定期检查、排除隐患。

  7、设备用毕应切断电源。未经试验正式通电的设备,安装、维修人员离开现场时应切断电源。

  8、除已采取防范措施的场所外,工作场所内严禁使用明火。

  9、使用明火的部门应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做到用火不离人、人离火灭。

  10、场所内严禁吸烟并张贴禁烟标识,每一位员工均有义务提醒其他人员共同遵守公共场所禁烟的`规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1、对消防安全工作作出成绩的,予以通报表扬或物质奖励。

  2、对造成消防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将依据所造成后果的严重性予以不同的处理,除已达到依照国家《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或已够追究刑事责任的事故责任人将依法移送国家有关部门处理外,根据本单位的规定,对下列行为予以处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损失情况与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口头告诫:

  a、使用易燃危险品未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或保管不当而造成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b、在禁烟场所吸烟或处置烟头不当而引起火警、火灾,损失不大的;

  c、未及时清理区域内易燃物品,而造成火灾隐患的;

  d、未经批准,违规使用加长电线、用电未使用安全保险装置的或擅自增加小负荷电器的;

  e、谎报火警;

  f、未经批准,玩弄消防设施、器材,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g、对安全小组提出的消防隐患未予以及时整改而无法说明原因的部门管理人员;

  h、阻塞消防通道、遮挡安全指示标志等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情节轻重和认识态度,除责令赔偿全部或部分损失外,予以通报批评:

  a、擅自使用易燃、易爆物品的;

  b、擅自挪用消防设施、器材的位置或改为它用的;

  c、违反安全管理和操作规程、擅离职守从而导致火警、火灾损失轻微的;

  d、强迫其他员工违规操作的管理人员;

  e、发现火警,未及时依照紧急情况处理程序处理的;

  f、对安全小组的检查未予以配合、拒绝整改的管理人员。

  (3)对任何事故隐瞒事实,不处理、不追究的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予以解聘。

  (4)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导致事故发生(损失轻微的),但能主动坦白并积极协助相关部门处理事故、挽回损失的肇事者或责任人可视情况予以减轻或免予处罚。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管理制度11

  一、重点防火部位要结合工作特点等制订防火安全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切实落实人防、物防、技防措施。

  二、重点防火部位公司要层层签订防火安全保证书或责任书,确定各部位的安全防火责任人,切实落实重点防火部位安全责任制。

  三、针对重点部位的工作情况,保卫部门要经常进行重点防火安全教育,普及防火安全知识。

  四、建立重点防火部位防火档案,制订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五、健全义务消防队伍,定期训练、演练,掌握消防设施、器材的.使用方法,能迅速扑灭初起火灾。

  六、按有关规定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配置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查维护,保证完好有效。

  七、加强昼夜值班、巡查、检查,及时发现、排查、整改、消除各类火险隐患,并做好记录。

  八、发生火灾时,要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疏散人员、贵重物品,保护现场,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调查处理和善后工作。

  九、保卫部门要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安全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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