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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整改措施4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措施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措施是一个汉语词语,意思是针对某种情况而采取的处理办法。那么什么样的措施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安全生产整改措施,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安全生产整改措施1
一、挂牌原因
1、事故经过
20xx年5月1日,白岩水厂电钳班班长某某、组员某某在对虹吸滤池地坪积水排水管道防腐时,因楼梯滑动,某某不慎从梯顶摔下受伤,经逢春煤矿医院检查,发现左手桡骨撕裂。水厂厂长代兵随即向安全保卫科科长丁德荣汇报,所里也成立了事故调查组,对白岩水厂事故现场、电钳班进行了事故情况调查。
2、事故调查情况
(1)电钳班班长某某排班时,未使用录音笔,未填写班前会记录;
(2)虹吸滤池地坪积水排水管高度约4.6米,无高处作业措施;
(3)防腐作业使用2.5米铝合金楼梯,脚板为坏后自制的铁脚板,不防滑;
(4)虹吸滤池地坪积水排水管防腐工作为班长某某临时安排工作,未向厂部汇报。
3、原因分析
(1)某某进行高处防腐作业时,自主保安意识差,不慎从楼梯上摔下是造成此次事故的直接原因;
(2)某某在进行高处防腐作业时,对现场危险因素分析不透,无安全防范措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主要原因;
(3)白岩水厂对电钳班当天工作安排不清楚,高处作业未制定安全技术措施是造成此次事故的重要原因;
(4)作业现场无管理人员跟班,现场安全监控不到位是造成此次事故的又一原因。
4、事故定性
此次事故时员工自主保安意识差、高处作业无措施、未采取安全防护造成的骨折轻伤事故。
5、处理结果
除对事故责任人及相关负责人给予扣款和安全计分外,还根据《水电所五个重点安全管理办法》(水电发[20xx]43号文)第一章规定,6个月内将白岩水厂列为“不放心车间”进行管理,挂“不放心车间”警示牌。
二、挂牌时间
20xx年5月10日,水电所安全保卫科到白岩水厂挂“不放心车间”警示牌。
三、存在的问题
在生产过程中,诱发事故的因素很多,总结有以下几个方面: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环境因素和管理上的缺陷。
1、人的不安全行为是主要问题
人的不安全行为就是我们平时所说的“三违”,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在作业现场及时阻止了人的不安全行为,也就降低了事故发生的概率,使危险降低到较小的程度。产生不安全行为的因素主要有以下几条:
(1)侥幸心理
侥幸心理是支持违章作业的主要心理因素,也是各种安全事故频发的主要原因。有这种心态的人,大多不是不懂安全操作规程,缺乏安全知识,也不是技术水平低的原因,而是“明知故犯”。例如,我们现场的“低、老、坏”现象反复出现,就是操作人员图省事不按章操作,当有人监督检查时,能够劳保穿戴齐全,检查人员一走,马上又会故伎重演。
(2)麻痹大意,盲目自信
麻痹大意是造成违章和事故的主要心理因素之一。在生产现场,劳保护具穿戴不齐全、不采取任何措施盲目进行作业,不进行防护、危险因素分析不认真等行为都是盲目自信、麻痹大意的表现。
(3)逞能心理和习惯、从众心理 表现为一些人为了显示自己“艺高人胆大”的能耐,往往会头脑发热,不遵守操作规程,干一些愚蠢和冒险的事。例如: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安全设施不齐全、防范措施没有到位、不具备开工条件而盲目施工。
(4)惰性心理
一些员工在工作中总想省点事,偷点懒,为了少出力,常常简化程序,而忽视了安全。对生产现场出现的小漏洞、小问题不够重视,有的甚至认为出现这些小问题是不可避免的、是合理的,不主动去整改。
(5)情绪波动,思想不集中
一些员工往往受到社会、家庭、人为等方面因素的影响。要么烦躁不安,思想分散,注意力不集中,工作上不专心,操作中顾此失彼手忙脚乱;要么兴奋、得意忘形。这两者都会增大工作中的安全风险。
2、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对企业来讲主要是指工具和设备、设施的缺陷,也包括特殊物质或设施能量的意外释放所造成的安全危害。通俗的讲就是现场的设备、设施是否带病作业,存在安全隐患;对特殊物质(液氯)和关键部位(如滑坡地带、管道支墩等)是否采取了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等。
3、环境因素
环境条件对现场安全生产的影响是复杂而多变的,如湿度、台风、暴雨、严寒、酷暑等恶劣环境,对现场的安全影响极大。
4、管理缺陷
在安全管理过程中,管理和监督上的缺陷导致的结果往往就是造成了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工具、设备、设施)的不安全状态,虽然不是造成事故的直接原因,但有时却是导致事故的本质原因。
四、整改措施
因管理缺陷而导致人的不安全行为能促成物的不安全状态,而物的不安全状态又在客观上形成了人有不安全行为的环境条件。因此,在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对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管理缺陷这三个方面,进行严格控制,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环境因素对安全生产的不良影响。
针对以上四个因素,并结合水厂实际生产情况,提出以下几点整改措施。
1、纠正员工的不安全心理,提高员工安全意识
(1)管理者
第一、加强管理人员的主动管理意识。特别是员工的思想动态管理上更应具备主动性和预见性,要随时分析掌握其情绪,观察其行为,发现不良倾向,及时进行教育和纠正,做到预防为主、防患于未然。
第二、加大管理人员的学习力度。管理人员要自主学习安全知识,熟悉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对本单位各岗位的安全风险、操作规程熟练掌握。
第三、对员工进行全面培训。对员工坚持不懈的开展技能教育、素质教育、岗位安全知识、岗位操作规程、法律法规和管理制度教育,对关键装置、岗位、重点要害部位进行重点培训。
第四、加大对细节的管理。隐患无大小,一个小小的'安全隐患,有可能会造成巨大损失。
第五、抓好班组长管理者。安全隐患和事故常常发生在这些最基层的管理者身边,首先抓好班组长责任心的培养,平时要严格要求,采取压担子、定指标,定期进行考核等有效措施,使其认真履行班组安全员的职责。其次提高其管理能力,对班组长的日常班组管理勤检查,使其管理水平真正达到要求。
(2)被管理者
员工是现场操作者,也是各种安全事故发生后最大的伤害者,因此抓好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行为教育是安全管理工作的重中之重。
首先,要使员工安全意识彻底转变,只有员工自身防范意识提高了,才能保证自身本质安全。员工安全意识提高必须做到以下几点:一是加强学习,学习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靠规程和制度来约束自己的意识和行为。二是主动服从管理,自觉克服急躁心理,不盲目蛮干。三是自觉分析岗位风险、自觉进行隐患排查,只有知道风险才会知道害怕,才能避免无知和违章,真正做到预防为主。四是严格自身要求,不简化程序操作。五是保持良好的心态,不能把家庭或其他矛盾造成的不稳定情绪带到工作中。六是正确处理安全与效益的关系,认识到安全是最大的效益。
其次,要使职工都参与到安全工作中去。因为安全事故在各种工作场所、各种工况和环节都有可能发生,因此安全管理需要全员、全过程参与,动态监控。
2、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应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1)杜绝违章指挥。各级管理人员在现场下达各种施工指令前,应先考虑是否具备安全生产的条件,是否符合相关的安全规定,不冒然发号施令;在现场指挥要发出正确的指令,或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要做出正确的判断,以避免事故的发生或降低事故损失
(2)做好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企业实现安全生产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安全工作强调以人为本,人的安全素质的高低,安全意识的强弱,从根本上决定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管理工作的成败。
(3)做好安全技术交底
在工作前要细致地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对现场的危险因素进行分析,做好安全防护工作,尤其是高空作业、机械设备的操作、电动工具的操作以及各种防护设施的使用等。交底要做到详细、及时,一定要按照程序不走样的交到每个人,不可走过场,应付了事。
(4)用制度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企业的安全管理,始终离不开安全标准和制度建设。要根据生产的实际情况,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把每一项涉及安全生产的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并通过严格的制度约束,认真落实到班组、落实到现场、落实到岗位、落实到人员,消除隐患。
3、降低或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物的不安全状态直接关系到安全生产,因此要最大限度降低或消除物的不安全状态。
(1)严格检查工器具 完好的工器具是员工作业最基本的要求,工具不符合要求,施工安全就没有保障。因此,作业时必须使用合格的安全用具、安全工具,修理后的工器具必须符合使用要求。
(2)加强设备和设施的安全检查 加强和完善设备和设施的安全管理、日常维护和保养,杜绝和防止设备因带病使用和安全设施缺乏日常维护而带来的安全隐患。
(3)控制能量的意外释放 对液氯要制定严密的措施和制度,防止其泄漏造成事故,最大限度地降低其危险程度;对滑坡地带、供水管道、供电线路等事故易发点加大安全检查力度。
(4)加大设备设施巡视力度 水厂的设备设施大多数使用年限都较长,其故障发生率较高。巡视时,必须严格巡视制度,严禁“走过场”
4、做好不良环境下的安全预防工作 根据工作的特点和生产的具体条件,对影响安全生产的环境条件采取相应的、有效的安全措施来预防,并建立相应的应急机制,预防事故、减少损失。
5、减少管理监督上的缺陷 生产实践表明,由于企业管理混乱,造成人和物的积极因素得不到充分发挥,不安全因素得不到有效控制,引发了很多安全事故。
减少安全管理上的缺陷应主要做到以下几个方面:
(1)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管理人员;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责任,认真考核。
(2)建立健全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检查执行。
(3)保证安全投入,落实安全措施,改善和提高系统的可靠性和安全性。现场发现的隐患及时消除,建立监督反馈机制。
(4)加强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应急预案等)的管理,做到一事一措施,在现场执行时不走样,减少管理、技术失误。
(5)严格执行《水电所安全生产现场管理制度》,坚持管理人员跟现场,严把现场安全关。
安全生产整改措施2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为确保我院今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顺利开展,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我院调整充实了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已对本院各环节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现将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总结汇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安全生产情况:院安全生产管理领导小组对全院进行了一次彻底检查,包括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用电及消防情况,易燃、易爆、麻毒药品等危险品管理以及医疗安全管理等项目,具体情况如下:
1、组织领导
领导责任制落实情况良好,成立了由院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值班人员到位,各项规章制度健全。
2、预防医疗事故方面
落实了医疗安全的各项核心制度。医疗安全的`各项硬件设施完善,供应室、手术室等科室设施建设规范。医疗废物处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健全,处理方式符合标准,做到了有专人管理并责任到人。
3、安全教育方面方面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安全生产维系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安全;事关我院经济的兴衰。我院自今年以来,院领导高度重视安全工作,始终把它列为“一把手”工程,摆在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各岗位专业一起抓,形成了齐抓共管的局面。并从加强学习,提高认识入手,全面提高我院职工对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及时传达区卫生局关于安全生产的指示精神,对《安全生产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更是抓紧抓实。通过学习,使全院职工认识到,安全生产是一项重要的细致的工作,稍有马虎,即可
能酿成事故,从而进一步加强了从业人员自我保护能力。
4、治安保卫和消防方面
建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完善了治安保卫和消防设施、消防设备健全,职责、工作制度,人员值班落实到位。重点要害科室的防护责任措施落实。
二、发现的问题
1、消防器械未落实到位,需进一步完善。
2、所有线路已基本更新,并经再次检查,所有明线未发现老化及破损现象,连接处未发现虚接、漏电现象;楼下总闸盒处存在安全隐患,需加锁控制,已安排主管副院长负责办理。另外医院规定,任何科室和个人未经医院同意,不准乱拉乱接电线,以防发生危险。
三、整改措施
1、立即安装好合格的。消防器械。
2、召开职工大会,对医院安全制度、消防器械使用等有关知识进行再培训;宁愿多点时间检查安全,排除隐患,也不能违章作业,在日常性的工作中重点强调,使大家倍感安全检查的必要性和重要性,麻痹、侥幸、凑合、敷衍的思想万万要不得。只有通过检查,才能发现问题,努力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3、以安全检查为契机,进一步完善各项管理制度,提高全院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使我院的医疗生产工作能够在安全稳定的环境下持续下去。
安全生产整改措施3
一、检查基本内容:
(1)施工现场消防设备设施配备情况;
(2)电、气焊设备使用情况;
(3)脚手架及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情况;
(4)大型机械设备使用情况;
(5)生活区管理情况,包括取暖设施、食品卫生等;
(6)临时用电管理情况。
二、存在问起:
(1)文明施工;部分施工现场材料堆放混乱,警示标牌少或挂设位置不当,消防器材未能合理配备。
(2)脚手架:少数施工现场脚手架剪刀撑未到位,连接点偏少,脚手板未按规定满铺到位。
(3)“三宝、四口”防护:施工现场少数工人未戴安全帽,部分现场使用的安全网破损、脱落,人行通道口、楼梯、楼层临边防护部分不到位。
(4)施工用电;现场有个别三级配电箱破损、无锁,用电电线乱托乱挂。
(5)施工机具:少数机具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部分施工机具未设接零。
三、整改措施:
针对以上检查出的问题,在下步工作中,我们要强化措施,督促分包按时整改,按期复查,跟踪整治,确保整改到位。
(1)树立安全生产意识,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要强化措施,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把安全生产责任制层层落实,切实做到抓实、抓细。
(2)遵章守法,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按照公司及有关部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把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岗位操作规程,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真正做到有章可循,有法可依,组织落实,制度落实,措施落实。同时,要抓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法制观念。
(3)经常检查,认真排查隐患整改请况。我们对安全生产的.检查工作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在检查中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要监督分包加快整改,把隐患消灭在萌芽中,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4)做好安全事故防范工作,杜绝各类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要认真执行事故报告制度,要逐级及时上报,对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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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整改措施4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国办发明电号)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政办明电号)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方案的通知》(办明电号)的要求,为促进地区安全生产工作深入开展,区政府决定,年为我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工作目标
在年开展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基础上,组织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和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促进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各街道办事处及有关部门排查治理事故隐患监督管理责任,不断强化安全监管工作;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和事故惩治力度,对事故隐患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做到整改责任、整改时限、整改措施、整改资金和应急预案“五落实”;严厉打击“三非”(非法建设、生产、经营)、“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和“三超”(生产企业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运输企业超载、超限、超负荷)行为;健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建立隐患整治长效机制,把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提高到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保障企业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高度,切实贯穿到安全管理之中,常抓不懈。
二、重点范围和职责分工
(一)生产安全
重点范围:危险化学品经营、建筑建材、民用爆破器材、机械加工、餐饮、洗浴等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章制度、劳动组织、设备管理的落实,重大危险源监控,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培训,安全投入和“三同时”(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制度执行,风险抵押金缴存,雇主责任险办理及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打击非法生产与经营等情况。
责任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各街道办事处。
(二)建筑施工
重点范围:施工现场脚手架、基坑支护与模板工程、“四口、五临边”、高边坡、物料提升机及施工外用电梯、塔吊、临时用电设施等重要部位及装饰装修、房屋厂房拆除工程的安全管理;建设用地地质灾害易发区的安全监管;依法取得施工资质和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监管,打击非法建设情况。
责任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区城建局、市国土资源和房屋局分局、各街道办事处。
(三)道路交通运输
重点范围:预防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和危险路段治理,突发性事件的各类应急预案编制演练等情况。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大队。
(四)铁路道口
重点范围:道口安全设备、设施、标志的设置、检查及维护,道口看守及监护人员标准化作业。
责任部门:区安全生产监管局。
(五)人员聚集场所与消防安全
重点范围:继续消除尚未整改完毕或整改不力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治商场、游乐场所、网吧、学校、医院、宾馆饭店、公园、劳动密集型企业,大型公共活动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易爆化学危险品单位,闲置厂房和具有娱乐、餐饮、住宿功能的地下人防工程以及员工集体宿舍与生产、仓储或经营等使用功能为一体建筑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安全距离、安全疏散通道、消防设施、应急照明、指示标志是否健全,确保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场所设置符合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要求;落实游客运载工具和易发事故旅游项目的安全措施,保证旅游车辆(含旅行社租用车辆)安全性能,制止带“病”、超载、超时运营。
责任部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大队、市公安局治安支队大队,市质监局分局、区经贸局、旅游局、教育局、行政执法局、卫生局、人防办。
(六)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运行
重点范围:对锅炉、电梯、厂内机动车辆、特种设备和压力容器进行安全质量检验检测、维护管理和鉴定。
责任部门:市质监局分局。
三、实施步骤和时间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10日至4月10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积极宣传“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意义,并积极参与“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各项活动;全面清理年尚未整改完成的重大隐患,落实整改措施,确保在4月底前完成整改;结合实际,制定本地区、本系统“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工作目标、工作任务和工作要求,扎实有序推进“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的各项工作,确保取得实效。各责任单位要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制定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方案,并于4月4日前报送至区安委会办公室
(二)全面推进阶段(4月11日至10月30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规定的排查治理范围、内容和本方案要求,全面组织开展事故隐患治理年活动的各项工作,并将生产经营单位自查、政府检查和落实整改三项工作结合起来,同步进行,及时发现和消除各类安全生产隐患。要组织对已整改的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并建立健全各项制度,确保事故隐患整改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三)总结提高阶段(11月1日至12月15日)。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面、细致的总结分析,对好的经验和做法要树立典型积极推广,并上升为管理规章制度,更好地巩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成果。
区安委办将根据工作进展情况,适时派出工作组对各地隐患治理年活动落实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全面开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全面排查和整改在打击“三非”行为、事故查处及责任追究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制定和执行、安全许可制度实施和长效机制建设等方面的问题及薄弱环节;各生产经营单位要全面排查和整改本单位在工艺技术、基础设施、技术装备、作业环境、防控手段等方面存在的隐患以及在安全生产体制机制、制度建设、安全管理组织体系、责任落实、劳动纪律、现场管理、事故查处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
(二)深入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主体责任。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是隐患治理的第一责任人。要成立由主要负责人直接领导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门机构,制定活动方案,组织专业的.人员,按照隐患治理年活动的排查要求,深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自查自改工作,全面排查生产经营单位内每一个部门、每一个环节和每一个岗位存在的安全隐患,对排查出来的隐患要立即进行整改和监控,确保不留死角。要加大对本单位的重点部位日常巡查的力度,确保动态安全。要依法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拨出专项资金用于开展隐患排查和整改工作,并确保资金能够落实到位。
(三)进一步推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责任的落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以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治理年”活动为契机,不断加强和规范安全管理与监督工作,总结经验,建章立制,推动我区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要加强对事故责任人和责任单位处理决定落实情况的检查,做好一般死亡事故调查和责任人处理落实情况的收集归档工作。完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加大对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物资储备的投入,提高应急救援水平。要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的责任,针对国家规定的12项检查内容,突出重点,定期组织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隐患治理情况进行全面的检查。年内,各街道办事处和有关单位要对辖区内重点行业和领域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不得少于8次,对其他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不得少于6次。
(四)切实加强隐患排查治理的信息统计、报送工作。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及时向区安委会报送工作信息,反馈工作进展情况、取得的成效以及发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并对专项行动进展情况认真进行统计和综合分析,各阶段的小结分析材料于每阶段工作结束后3天之内上报区安委办,全年的工作总结分析于12月12日前上报区安委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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