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的管理制度通用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学校的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学校的管理制度1
教师是学校教学的组织者和实施者,在教学中起主导作用,教师的工作态度和教学水平很大程度上影响教学效果。为了保障学校教学教学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了收到良好的教学效果,为了对教师实施统一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特制定如下制度。
1、为人师表,衣冠整洁,举止文明,各方面为学生做出表率。
2、有强烈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自觉坚持专业研修,不断提高专业水平,不断积累专业培训经验,完全能胜任专业培训工作,让学生家长和学生满意和信任。
3、服从安排,听从指挥,工作不讲价钱,工作雷厉风行。工作成绩突出。若学校布置任务未完成,一次罚款50元。
4、严格遵守学校考勤制度。
(1)上课不准迟到、早退。迟到或早退10分钟以内罚款50元,超过10分钟罚款100元。一个月累计迟到或早退时间超过3小时予以劝退。(每十天休息一天)
(2)工作期间不得擅自外出办事,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并对培训工作做好调整安排,否则按旷工论处。
(3)不得无故缺课,否则按旷工论处,旷工一天扣两天工资,一月累计旷工超过两天者予以劝退。
(4)有事请假需经学校负责人批准,每月请假不得超过两天。请假一天扣一天工资。(病假除外)
5、教师需根据教学进度和学生实际制定出总体的教学计划,明确教学思路和措施方法,每月每周有具体的'方案。教学工作逐日做好安排,不准存在教学的随意性,杜绝盲目性,使教学工作科学有序。
6、教师要有很强的示范能力,定期接受学校的示范课。平时按教学计划分专题进行示范,起到很好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7、教师要有很强的吃苦精神,在学生自我练习阶段,要巡回解疑答惑,及时纠正学生在绘画过程中的错误,做到一对一的手把手的教,让学生迅速提高绘画水平。若较长时间未对学生进行巡回辅导否则,发现一次罚款50元。(商讨工作除外)
8、教师要分专题实施教学工作,按年级示范、班级示范、学生练习(落实一对一辅导)、考试、讲评五个阶段完成每一专题的教学工作。
9、上课前15分钟摆好静物和准备上课所需要的东西。正式上课时应积极、主动、迅速组织学生上课并维持课堂纪律。上课期间不得与学生谈论与学习无关的话题,一经发现扣当天工资。
10、下课后,教师要收齐学生作业,及时认真批改作业,为有针对性的点评掌握第一手资料。
11、每一专题结束后组织过关考试,统一阅卷,对学生成绩进行全面评比。
12、教师实行招聘制度。既要是正规美院毕业生,又要有较高的教学水平和培训经验,还有重人品、工作责任心和吃苦精神。
学校的管理制度2
1、职工上、下班不得声喧哗,影响学生休息。
2、职工宿舍晚上九点之前熄灯,深夜不得外出或晚归。
3、保持楼道、房间清洁,不得随意扔垃圾、杂物、随意吐痰等。
4、宿舍内不得从事赌博、打架、吵架、着装得体,不得做有碍文明形象的.事。
5、住宿职工不得进入学生宿舍,特别是女生宿舍。(生活老师除外)
6、职工一律不准乱拉、私接电线、插座、有线电视、电脑等,如需带电器设备需向主管申请批准后方可使用。
7、看电视、手机充电一律插在宿舍厅的插座上,必须有人看管。
8、严禁使用功率电器,如电磁炉、电水壶、电炉、热得快等。
9、插座前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10、严禁任何时间在宿舍内使用明火炊具,严禁点蜡烛。
11、各宿舍严格遵守以上规定,对违规定者,按照规定给予罚款50元,其中违第8、第10条罚款1000元,造成责任事故的赔偿全部损失并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
学校的管理制度3
为确保本培训班的顺利开办和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望全体学员共同遵守!!!
一、学员们可以先来免费试听1-2节课,确定学习时,必须先预交学费后再学习。
二、培训期间,学员们务必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违纪者给予批评处理,严重者立即开除,并不退学费。
三、学员们不得半途而废,为确保教学质量,中途停学者不退学费。
四、学员们必须按规定时间准时上课,每天不超过规定的学习时间;为不影响其他学员的学习时间,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如需要请假,则必须经过主管老师同意方可;学员无故旷课者,老师不再为其专门补课。
五、学员们未经老师同意,不得随意动弄教学器材。教学器材全部属于私人财产,有意损害者,加价赔偿。
六、培训期间出现其它事故,按实际情况作出相应处理。
学校的`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充分调动骨干教师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制定__市特殊教育学校骨干教师管理试行办法如下:
一、校级骨干教师认定范围。
根据相关荣誉和称号,对校级骨干教师分为以下两类:
第一类:教学能手、教科能手、示范课、aa级优质课。
第二类:教坛新秀、教科新秀、德育新秀、a级优质课获得者、基本功竞赛获得优胜者。
二、校级骨干教师岗位要求
1、爱岗敬业,热爱学生,富有奉献意识和合作精神,高质量做好教育教学工作。
2、加强自身学习和修养。每年研读一本教育专着,并研读1-2种相应专业的教学期刊,并做好学习笔记或撰写好学习体会。
3、积极发挥示范和带头作用。骨干教师指导青年教师1~2名或带好一个兴趣组,并有具体指导方案和过程安排,每学期本校上公开课1~2次。
4、积极参加教育科研。每位骨干教师独立承担或参与一个市级以上研究课题。
5、积极撰写本学科教学研究论文。每年有1—2篇教育教学专业论文在市级及以上评比中获奖或市级及以上教育杂志发表。
6、积极参与本学科教改工作,积极承担或参与教改实践中的课改实验,骨干教师的教学质量要始终处于前列,带动本学科教学质量提高。
三、校级骨干教师考核办法
1、成立考核小组。校长为组长,分管校长副组长,教务、教科、德育和骨干教师所在教研组代表组成考核小组。
2、考核内容:各层次骨干教师岗位要求的具体内容,主要包括师德表现、业务能力、教学工作;科研水平、进修情况和教育成果等方面。
3、考核程序:考核按学年度进行,各骨干教师将自己一学年度的工作情况进行自我评价(填好自我评价表)。并附有关的原始业务材料(包括获奖证书、论文、公开课的备课教案、学习笔记等)。考核等第为不合格、合格、优秀。
4、考核对象必须是在职在岗(与荣誉称号对应岗位)的'骨干教师,如考核不合格,不得享受相应待遇。
四、骨干教师的有关待遇
1、骨干教师优先参加由教育系统提供的相关学习培训、交流、研讨、参观、考察等活动。
2、享受书报费。骨干教师每年由学校赠送一份教育报刊或专业杂志。
学校的管理制度5
为确保校车的行车安全,切实保障学生的生命安全和学校财产安全,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驾驶员的安全行车规定
1、驾驶员在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及有关证件。
2、不疲劳驾车。
3、遵守交通规则,不违章驾车。
4、驾驶员工作期间不得饮酒。
5、经常学习交通法规。
6、保持车况良好,经常检查车辆运载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
①无照驾驶。
②未经许可将校车借予他人使用。
2、违反交通规则,其罚款由驾驶人负担。
3、各种车辆如在公务途中遇不可抗拒之车祸发生,应先急救伤患人员,尽快做好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并即与主管领导和园长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先行处理后向主管理领导报告。
4、意外事故造成车辆损坏,在扣除保险金额后再视实际情况由驾驶员与学校共同负担。
5、发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当事人赔偿损失,经扣除保险金额后,其差额由驾驶人与学校各负担一半。
三、汽车例行保养修理规定
1、车辆例行保养是各级保养的基础,属于预防性的.日常维护作业,以清洁、检查为中心内容,司机应单独完成。要求:附件齐全、螺栓、螺母不松、不缺,保持轮胎气压正常制动可靠、转向灵活,润滑良好、灯光喇叭正常等。
2、车辆需维修或保养时,应提前报告学校,经主管领导和校长同意并签名即可。由校长记录公里数,主管领导会同司机一起进维修厂,否则校方将不承认此款项。
3、维修车辆出厂,司机必须仔细检验、确认修理妥当,才可签字提车,否则立即告知厂方再次检查或报告主管、另安排检修。
四、司机日常工作规定
1、必须保持车内外清洁整齐。
3、若司机于工作期间违反交通规则而遭交警处理,司机必须即时呈交案发报告,然后通知学校。
五、司机的职责
1、学校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
2、司机应爱惜学校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
3、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
4、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查。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油量不足,应立即加油。加油单据先由主管签名,然后由园长签名,财务方报销。
5、司机发现所驾驶的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学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未经批准不允许私自将车辆送修理厂维修。
6、当接送学生回来,按指定地点停放车辆,下车后检查车内是否遗漏孩子和物品,然后锁好车门并将钥匙交到学校办公室。
7、对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性经常检查,整齐证件才出车。
8、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逢星期日至星期五晚上23点前必须睡觉(特殊情况例外),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9、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
10、司机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以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1、校内不准按喇叭,车内不准吸烟。
12、未出车时,司机应在办公室或门卫室,随时等候出车。
13、司机要服从主管的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
14、司机出车执行任务时,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应立即通知学校,并说明原因。
15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地点保管,并把钥匙交到办公室,不准私自用车。
16、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把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17、司机未经领导批准,非专职驾驶员不得驾驶学校任何车辆,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学校的管理制度6
为履行好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法定义务,防止“地沟油’’流入食品生产经营和使用环节,保障师生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建立以下制度:
一、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二、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应有专门标有“餐厨废弃物或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三、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有资质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做到日产日清,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四、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详细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五、不得随便处理餐厨废弃物和废弃油脂。
学校的管理制度7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确保师生在校内、校外的教学活动中,不发生任何伤亡事故及其它一切事故,保障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根据《深圳市学校安全管理条例》特制定本制度。
一、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保管室、器材室和仓库管理人员必须加强用电、用火、防盗管理,做到人离开关电、关水、灭火、关门、锁门。
二、各实验室、电脑室、电教室、仓库、保管室、器材室必须配备消防器材;管理人员要具备消防知识,否则不得上岗。
三、保安人员和门卫工作人员不得擅离工作岗位,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会客。外来人员必须在门卫室登记。公物出门,必须有总务处放行条。
四、财务室保险箱锁匙要定人管理和使用,并随身携带;防盗门必须上锁。
五、任何人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改校园内用电线路和设备,未经许可不准在校园内使用电焊电炉。
六、电工、电焊工必须取得合格证书才能上岗,无证人员不得操作。
七、校园内消防设备必须保持完好、有效;每个学期末全校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坚决杜绝事故隐患。
八、严格执行毒品管理办法,化学实验毒品房要有专人负责。
九、每日下午静校以后,由专人负责公共教学场所的安全检查,并及时锁闭门窗,第二日根据教学需要开启大门。
十、任何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本规定所造成事故,学校有权追究其工作或法律责任,所造成的`经济损失要由违规者按价赔偿。
学校的管理制度8
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为了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增强教师的工作责任心,稳定教学秩序,提高教学质量,以培养更多的合格人才。为此,我校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职业教育法》和《高等学校教育法》为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教师主要职责:
1、教师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思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努力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
2、教师应忠诚人民的教育事业,以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学风尚进行教学,要求教师要爱岗敬业,有高度的责任心和事业心。对学生既要严格要求,又要关心爱护。做到言传身教,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3、教师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要积极参加学校教研室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和集体活动,严格执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各种教学文件,遵守教学纪律,做到治学严谨,教风端正。
4、教师应积极参加学校的.教学基本建设工作,特别是专业建设、课程建设工作,并努力在本专业、本课程的研究或教学上有所创新。
5、教师在工作中要服从分配,勇挑重担。教学工作是教师的首要工作,我校教师不仅要把精力放在教学工作上,认真钻研教材,认真备课、讲课,提高教学质量,在业余时间应积极提高自己的业务水平。
学校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素质全面提高,努力提高我市艺术教育成果,根据《民办教育促进法》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培训中心在办学过程中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遵循教育规律,保证学校的办学方向。
第三条:培训中心以培养儿童艺术素质为主要教学任务,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第四条:培训中心教风:严谨施教务实创新教有特色
培训中心学风:勤奋扎实精益求精学业有成
第五条:培训中心办学目标:努力创办质量一流、队伍一流、条件一流、管理一流的乐园式学校。
第六条:培训中心的办学理念:以人为本、育人为旨、德育为首、质量为上。
第七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方针:依法治校、科研兴校、质量立校、特色荣校。
第八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思想:坚持整体改革、和谐发展,减轻学生负担,提高综合素质,培养学生艺术特长,促进全面发展。
第九条:培训中心的办学模式:以改革促创新,以特色促发展,与实践相结合,学习内容级级衔接的长期培养制培训中心。
第十条:培训中心的教育思想:树立以人为本的教育理念,树立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教育质量观,树立为学生的一生发展和幸福奠定基础的教育价值观。
第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教学思想:扎实基础,注重过程,揭示规律,授给方法,培养自学,启迪创造,发展个性,健全人格。
第二章培训中心行政管理
第十二条:培训中心的主要制度
(一)培训中心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是培训中心的法人代表,对培训中心的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工作全面负责。校长在校内具有人事聘任权、财务经费使用权和培训班教育教学工作决定、指挥权、管理权。
(二)培训中心实行岗位责任制。培训中心在定编定岗的基础上,根据培训班里的工作需要,科学设置工作岗位,根据岗位的特点,合理确定岗位责任,岗位工作量,工作目标和上岗条件,建立科学的考核办法,促进全体教职工热爱本职工作,不断提高工作效率。
(三)培训中心实行教职工聘任制,本中心在定编和建立岗位责任制的基础上,依据教育行政部门制定的教职聘任方案的有关要求,实行待聘管理,每两年进行一次教职工聘任。
(四)培训中心实行职务等级工资制,教职工的工资由基本工资、浮动津贴工资、奖励工资三部分组成。奖励工资培训中心从办学经费中提取一部分,用于奖励在学校管理、教育教学、教学科研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教职工。
(五)培训中心实行校务公开制
(六)培训中心实行师生奖惩制
对于教职工在管理、教育、教学、教研、科研及其他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培训中心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
对于学生在学习及其他方面中表现特别突出的,培训中心将给予物质和精神上的奖励。对于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中心纪律规定的行为,除追究其法律责任外,本培训中心还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上的处罚。
第十三条:校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按照办学章程自主管理中心;
(二)组织实话教育教学活动;
(三)聘任教职工,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四)管理、使用本单位的设施和经费;
(五)拒绝任何组织和个人对培训中心工作的非法干涉项;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校长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二)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执行国家教育教学标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三)管理好学校不断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办学效益;
(四)维护受教育者、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采取措施,创造条件,努力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六)保证本培训中心利益不受非法侵害;
(七)依法接受监督。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培训中心要牢固树立以教育教学中心的办学思想,加强对教育教学工作管理,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不断提高,促进学生素质不断提高。
第十六条:培训中心严格执行规定课程计划,开足学科和课时。
第十七条:培训中心在开展教育教学工作时,以国家的《教学大纲》为指导,大力推进课程改革,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第十八条:培训中心加强教育教学研究工作,强化和突出校本研究,树立“教学即研究”的理念,促进教师不仅成为一个优秀的教学人员,也要成为一个出色的研究人员。
第十九条:以学校教育为基础,开展好家庭教育和社区教育,整合教育资源,完善育人网络,提高育人效果。
培训中心要通过教师家访,召开家长会等形式指导好家庭开展家庭教育工作。
培训中心要充分利用社区教育资源,通过社会实践,密切学校与社区的联系,发挥军区育人的作用。
第二十条:培训中心加强对任课教师工作的指导和管理,任课教师应当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对学生进行德、智、体、美全面教育。
(二)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
(三)关心爱护差异学生,尊重学生的人格,促进所有学生健康成长。
(四)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行为规范》的各项要求,做好学生养成教育工作。
(五)做好班级管理,学生档案的建立,学生操作评定等各项工作。
(六)做好家访工作,协调好培训中心、家庭的关系。
(七)做好学生巩固工作,尽量杜绝出现流失生。
第二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每一位教职工都是学生的教育者,必须树立“学校无小事,事事都有人”的理念,做好学生的教育工作,在教育工作中应做到以下要求:
(一)用爱心和技能服务学生;
(二)用热情和无私奉献学生;
(三)用真诚和友爱尊重学生;
(四)用汗水和心血滋润学生。
第二十二条:在教育教学中要做好因材施教,特别加强对后进生的教育,采取科学有效的教学方法,帮助他们努力学习。
第二十三条:对学生要加强学习方法的传授和良好学习习惯的养成教育。指导学生掌握正确的学习方法,养成提前预习、使用
学习用具,动手完成的良好习惯。
第二十四条:教师必须严格按照要求保证正常的教学秩序。
(一)每节课前必须充分做好教学准备,不许无准备上课。
(二)每节课必须提前10分钟进入教室,组织学生上课。
(三)课堂教学进行中教师不得离开课堂。
(四)课堂教学中教师不得使用通讯工具。
(五)教师不经本培训中心批准不准随意串、并课。
(六)教师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学生接受学习的权力。
(七)教师必须按时下课,不得压堂延长教学时间。
(八)教师下课后必须组织学生列队出教室。
第三十七条:关于使用教材的规定
(一)必须使用国家规定的教材;
(二)任何人不许以任何理由乱订资料,并推销规定使用外的教材;
第二十五条:关于教学质量测试的规定
(一)学校每年进行二次集中测试,期中一次,期末一次。
(二)平时测试、分期测试由任课教师组织。
(三)测试内容为非笔试,内容侧重专业成绩、实践能力的考查。
(四)学生期末总成绩由平时成绩、分期成绩、期中成绩、期末成绩按比例折算,综合评定。
(五)任何教师不得给学生排名次。
第二十六条:关于教育管理的规定
(一)培训中心的招生、编班由培训中心校长组织完成。
(二)培训中心校历由教导处根据培训中心工作计划按月编排并严格执行。
(三)培训中心每个月召开一次工作例会、例会的基本内容是总结上段工作,布置下段任务和要求;且进行一次全校的工作总结。
(四)培训中心的档案管理按档案管理规定由专人负责。
(五)培训中心的学籍管理执行上级的有关规定,由教导处负责此项工作。
第四章后勤管理
第二十七条:加强对培训中心的秩序管理
1、认真做封闭管理工作,对外来人员没有学校的允许不准进入教室内。
2、严禁任何外来人员在我培训中心内从事商业活动。
3、严禁在培训中心内进行任何危害师生身心健康的.活动。
第二十八条加强对培训中心环境的管理
培训中心的各处必须保证整洁干净,物品摆放有序,绿化,美化工作符合要求;
1、负责环境管理的教师每天必须早午晚对培训中心的卫生情况检查一次,并及时总结。
2、每周周五为卫生清扫日,每月的月末最后一天的下午为全中心性的卫生清扫日。
3、环境卫生保持情况纳入到我培训中心考核评比内容之中。
第二十九第:加强对培训中心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工作
(一)安排专人负责对各种物资,设施的管理,各负责人必须认真履行职责:
(二)物资,设施的管理,必须做到账,物相符,入库及时。
(三)物资,设施的使用必须履行借用,归还手续。
培训中心每期组织管理者对所管物资,设施进行自查一次,每年由培训中心组织专人检查一次。
(四)由于管理者的原因造成培训中心资产流失的。由管理者负责按价赔偿(无法购置的加倍赔偿);由于使用者的原因造成本培训中心资产流失的,由使用者负责赔偿,方法同上。
第三十第:加强对培训中心财务工作的管理:培训中心的收入与支出必须坚持平衡有余的原则。培训中心的收入由培训中心的财会人员及时收缴入帐,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执行,我中心的支出必须按如下要求执行;
(一)我培训中心的一切支出必须经校长同意方可执行;
(二)培训中心的重大款项的支出,必须经校长决定方可执行;
(三)培训中心的支出必须遵循申请——批准——购物——核实的程序方可执行。
培训中心的财务报销必须执行以下要求:
(一)需要报销的支出必须是培训中心校长批准;
(二)报销票据必须是真实,合法,有效;
(三)报销必须具备的条件:
购物申请批准单,经手人签字,验收人签字,财会人员的审核,校长签字。培训中心的财会人员必须每月向校长报告收支结余负责情况。培训中心每年向全体教职工进行一次全年财务收支情况报告。
第五章人事管理
第三十一条:培训中心的所有教职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做遵纪守法的模范。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遵守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做师德表率。
第三十二条:培训中心的所有教职工必须认真完成学校分配给的各项工作任务,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第三十三条:教职工的病假,婚假,丧假,产假,按国家的有关规定执行。
教职工有下列情况视为旷职:
(一)事假逾期者;
(二)无故不上班者;
(三)未经本培训中心同意,到其他学校或培训班工作者;
(四)病假无诊断或病假逾期者及不交诊断者;
(五)以患病为借口开假诊断者;
(六)本人不上班找他人顶岗者;
(七)婚假、丧假、产假等法定假日超过规定时间;
(八)出国逾期不归者;
(九)教职工离岗出走,下落不明者;
(十)到其他单位工作,按通知规定时间未及时回本单位者。
第三十四条:教职工实行待聘管理,待聘人员的产生及待遇、管理按学校规定执行。
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随时待聘: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二)乱收费、乱订资料、向学生家长卡、要、报等师德较差的,家长和学生反映强烈,在社会造成极坏影响的;
(三)由于工作失职,给培训中心造成重大损失,影响较坏的;
(四)明显不胜任教育教学工作,学生、家长反映强烈的;
(五)不服从学校分配工作的。
第三十六条:培训中心对所有工作人员实行聘任制
(一)聘任依据为教师的工作考核分;
(二)聘任实行按需聘行,按岗聘任;
(三)聘任实行个人申报岗位,我培训中心择优任用,个人工作愿望必须服从培训中心工作需要,如不服从按拒聘处理;
(四)聘任后的工作人员必须认真履行认真工作职责,对完不成工作职责的人员随时解聘、待岗。
第三十七条:对教职工实行奖励制度,培训中心根据经济能力设定以下奖励项目:教学质量奖;最佳服务奖;综合治理奖;满勤奖;艺术成果奖。
第三十八条:培训中心设立校长基金,用以奖励在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有功人员:
(一)培训中心临时性工作完成突出的有功人员;
(二)在本职工作中特别突出的有功人员;
(三)为培训中心建设获得重大荣誉的有功人员;
(四)为维护培训中心利益见义勇为的有功人员;
(五)为培训中心避免重、特大事故的有功人员。
第三十九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之一者,扣发岗位工资:
(一)病事假累计一天(含一天)扣发20元,累计2天(含2天)扣30元,2天以上者扣50元;
(二)值日漏岗一次扣30元,在此期间发生事故一切损失均由漏岗者承担;
(三)值日期间出现事故负全责(未造成损失,未遂的不扣);
(四)上班期间溜号一次扣30元;
(五)病事假累计一天扣5元(按实际工作日计算时间,其中:婚、丧、产、患病住院有诊断的除外);
(六)不经校长同意无故旷课一节扣100元。
第四十条:教职工有下列行为者之一,造成的所有损失均由当事者本人负全责:
(一)乱收费造成处罚金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二)乱订资料乱造成处罚金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三)体罚学生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四)由于工作失职造成的人身伤害损失由当事人自己负责。
第四十一条:教职工应当积极参加培训中心组织的政治学习、业务学习、继续教育学习,完成继续教育学习任务和培训中心规定的业务学习任务,不断提高自己的工作能力和水平,胜任本职工作。
第四十二条:我培训中心的名星、先进的评选实行以下制度:培训中心名星、先进评选实行民主集中制;培训中心名星、先进评选实行公示制。
第六章学生管理
第四十三条:培训中心为学生的健康成长提供符合要求的场地、环境、设施等。
第四十四条:学生必须保证按时到校上学,及时缴纳学校规定的各种费用。
第四十五条:学生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校纪、校规。
第四十六条:学生必须爱护培训中心的公共设施,尊敬师长,听从教师的教导与同学友好相处。
第四十七条:学生必须完成我培训中心规定的各项学习任务,努力提高自己的素质,做一个德、智、体全面发展的学生。
第四十八条:学生的入学、退学按我培训中心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九条:培训中心在办学过程中所涉及到的有关制度,另行制定。
第五十条:本章程的修定由校长提出,并经教师会通过。
第五十一条:本章程由培训中心校长负责解释。
学校的管理制度10
一、指导思想、本着爱护国家财产、杜绝国有资产流失、更好地发挥学校校舍场地的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二、学校的校舍、场地均系国家财产、校内每个教师职工、学生均有接规定使用和爱护校舍场地的'权利和义务、任何破坏或损坏、学校校舍、场地的行为均应按规定受到谴责和处罚。
三、学校的校舍、场地是学校教师和学生接国家规定从事教育、教学的场所、不经国家部门和学校同意、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不得认任何理由将其挪作他用、一旦发现此类事件发生、学校有权利和义务及时作出纠正。
四、学校本着为社会主义国家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人才宗旨、依靠国家的有规定、合理充分地利用校舍和场地、任何闲置、和空置校舍、场地的行为都是不允许的。
五、学校负责部门有义务对学校、校舍场地的基本情况进行全面了解,不定期对校舍场地进行检查和相关数据进行统计,并配合校长按国家和地方的规定对校舍场地实施管理。
六、学校有责任对校舍场地进行合理修缮,保证教师、职工、学生在一个整洁、优美、安全的环境中开展工作和学习。
学校的管理制度11
一、充分发挥学校管理的作用
1、新生入学后,及时建立学生的健康卡片,每学年对学生进行一次全面的健康检查,有病及时治疗。
2、贯彻以预防为主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控制和降低学生中常见病、多发病的发病率,做好师生保健工作。
3、做好学生生长发育、健康状况、疾病防治的调查研究和资料统计积累工作。
4、重视做好教学卫生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5、做好防近、防病的'宣传工作,每学期举办2—3次卫生讲座(包括青春期教育)。定期地进行一些常见病、传染病和一般的卫生小常识的介绍,定期检查学生视力,切实采取措施控制近视眼发病率。
6、实行卫生检查评比,督促师生做好经常性的卫生清扫工作。
二、重视教学卫生,保护视力,预防近视。
要求教师做到:
1、向学生和家长经常宣传保护视力的重要性,督促学生做好眼保健操。
2、随时注意纠正学生不正确的看书、写字姿势,注意学生的用眼卫生。
3、板书要字体端正清楚,大小适中。
4、严格控制作业量,减轻学生过重负担。
5、上课不提前,下课不拖堂,下课后动员学生走出教室。
6、不占用学生的自习时间和自由活动时间。
7、经常督促学生注意以下几方面。
(1)注意看书、写字姿势,做到眼睛离书一尺,胸离课桌一拳,握笔时手指离笔尖一寸。
(2)按时做眼保健操,做到认真做、穴位准。
(3)课间十分钟不看书报,不写字,自觉走出教室,休息或远眺。
(4)用眼时间不能过长,一般用眼45分钟要休息一次。
(5)不在光线过强或过弱的地方和直射阳光下看书、写字,不在卧床、乘车、走路时看书看报。
学校的管理制度12
一、家长学校组织管理
1、家长学校设立家长委员会,有学校领导、家长代表组成。家长委员会人员有适当分工。
2、家长委员会每学期召开三次会议,学习有关文件,制定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及科研课题。
3、充分利用幼儿家长所在单位的教育资源,加强家长学校的各项制度的建设。
4、运用各种形式总结和交流家庭教育经验,组织评选和表彰好家长。
5、多途径筹措家长学校办学活动经费。
二、家长学校教学管理
1、家长学校教师:外请专家、校领导、各年级组长、班主任。
2、以《家长学校教学大纲》为依据,为家长配备必要读物,充分利用园刊宣传作用,在幼儿园开通家长学校,对家长进行专题系列讲座。
3、家长学校授课形式多种多样(专家讲座、参加幼儿园、年级、班级主题教育活动、经验交流、座谈交流、网上问答等)。
4、建立教学档案。
三、家长学校的考勤制度
1、要求家长按时参加学习,并认真记录。不无故缺勤,请假者要及时补课。每次由班主任在开会前负责统计考勤,考勤记录到期末交园家教组长处。
2、学年缺勤2次者不能结业。
四、家长学校考核制度
1、每学年家长要结合听课笔记,写出学习体会,作为学年考核成绩。
2、体会合格者发结业证书。
五、家长学校表彰制度
根据家长的'出勤、体会及家长在教育孩子方面的做法,评出优秀学员或好家长,给予表彰,向家长发贺卡。
学校的管理制度13
一、总则
1.管理目标
为使学校校车统一合理管理及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学校轿车、客车等的使用、购置、保养、修理、油料、事故处理及保险事项、年检,均适用本制度。
3.权责单位
(1)总务部门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起草工作。
(2)校长负责本制度制定、修改、废止的核准。
二、校车管理制度
1.校车购置
(1)购置各类校车以坚固耐用、省油、价格合理为原则。
(2)校车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由总务部门提出报废,并提出专案购置申请。经总务部门主管确认,并呈校长核准后,指定专人选购。
2.校车使用
(1)每辆车由总务部门指定专门的司机负责驾驶,非学校司机不得驾驶学校车辆。
(2)因公务需要用车,应填写“校车使用申请单”(若载有物品,需随附物品放行单),经部门主管核准后交校长办公室统一调度(填写“派车单”)。未依规定申请者,不得用车。
(3)公务校车应设置“校车行驶记录表”,派车人应登记行驶里程、时间、地点、用途,总务部门每月抽查一次。
(4)校车使用前应对校车作基本核查,如有故障、失窃或损坏等,应立即报备总务部门一同处理。
(5)公务校车不得作非公务事务用。
(6)原则上公务车每天应返回学校(派车远途出差例外),将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如未按规定失职所造成的损失,应由责任人赔偿。
(7)公务车不得擅自借给他人使用。
3.保养
(1)各类校车由总务部门安排专人(一般指该车驾驶员)每周最少擦洗一次,如遇雨天,则每日须清洗,以防生锈。
(2)校车各项零件设备的保养,由该校车驾驶人负责,须保持完整并注意是否被损。
4.修理
(1)凡学校校车,除紧急状况外,应事先向总务部门上报、检查、核准、备案后,由该校车司机送学校指定维修厂维修。
(2)公务车行驶途中,发生故障紧急送修,应先报总务部门主管核准。
(3)由于驾驶人或派车人使用不当或疏忽保养导致的校车或机件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由驾驶人或派车人负担。
5.油料
(1)油料油票由管理部统一购买,由驾驶司机填写领油申请表获准后领用。
(2)每月管理部主管应将耗油量及行驶路程抽查一次,以防浪费。
6.事故处理
(1)学校各类校车因公务行驶违反交通规则时,如属个人过失,其罚款由当事人自行负担;如属校车本身不可抗力造成的`罚款由学校负责。
(2)校车公务途中遇不可抗力发生车祸,应及时向附近交警报案,并即刻与总务部门主管联络,学校总务部门主管应派人前往现场协助处理。
(3)车祸后有关的保险理赔作业,应由当事人配合总务部门负责处理。
(4)未经学校许可擅自使用公车,其事故责任概与学校无关,一切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7.保险、年检
(1)本学校各类校车的投保作业统一由总务部门负责。
(2)校车年度检验应由总务部门会同责任司机负责。
学校的管理制度14
1、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律和卫生知识培训;
2、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及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检查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状况并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4、对食品卫生检验工作进行管理;
5、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和病症的`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6、建立食品卫生管理档案;
7、配合卫生监督机构对本单位的食品卫生进行监督检查,并如实提供有关情况;
8、参与保证食品卫生有关的其他管理情况。
学校的管理制度15
1、学生在校内进行活动前,教师要事先检查活动场地和所用器具是否完好安全,并在危险处设立明显标志,教育学生对活动现场一些电闸、开关、按钮等,不随意触摸、拨弄,以免发生危险。
2、活动中和活动结束前,学生要在教师视线范围内有序活动,防止学生碰撞、拥挤、踩踏。
3、大型室内活动打开消防通道,注意通风透气。
4、活动结束安放好活动器具,关好水、电、门窗。
5、师生远足外出活动要考虑天气,学生承受能力。
6、师生外出需用车辆时,租用交通部门认可的合格车辆和驾乘人员,按车辆额定人数乘车。
7、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保证安全,最重要的是遵守活动纪律,听从老师或有关管理人员的指挥,统一行动,不各行其是。
8、参加社会实践活动,要认真听取有关活动的注意事项,什么是必须做的,什么是可以做的,什么是不允许做的,不懂的'地方要询问、了解清楚。
9、在指定的区域内活动,不随意四处走动、游览、防止意外发生。
【学校的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学校维修管理制度_学校维修管理制度办法04-05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_学校水电管理制度范文04-05
学校浴室管理制度_学校浴室管理制度规定04-06
学校预算管理制度_学校预算管理制度办法04-04
学校印章管理制度_学校印章管理制度范文04-04
学校消毒管理制度_学校消毒管理制度条例04-04
学校经费管理制度_学校经费管理制度范文04-04
学校仓库管理制度_学校仓库管理制度条例04-02
学校出入管理制度_学校出入管理制度规定04-04
学校超市管理制度_学校超市管理制度条例04-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