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8 17:34:04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管理制度(精选15篇)

学校管理制度1

  为挖掘学校、家庭、社区的教育资源,充分发挥“三教结合”教育资源对学校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实施新一轮课程改革的力量,切实加强家长学校工作管理,特制定家长学校管理制度如下:

  1、建立家长学校,成立家长学校校务会。校务会校长由学校校长兼任,聘请社会热心教育工作的有志之士作为家长学校的副校长,学校副校长为家长学校的常务副校长,成员由各班级学生家长推选一名家长作为校务会成员。

  2、要加强家长学校的软硬件建设,做到“三化”:条件规范化(有机构、有教室、有教师、有牌子、有办公设备和办学设施)、办学科学化(有计划、有制度、有措施、有经费)、管理制度化(管理制度科学、办学灵活机动、活动有序、正常、资料完整)。

  3、常务副校长在学年初召开校务会征求意见,制定好家长学校工作计划,并认真实施,年末写好总结。

  4、加强家长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做到有专兼职教师。校务会要根据活动计划,聘请对家庭教育有经验的教师或专家为家长授课。

  5、定期开设课程、开展活动。家长委员会及时向学校反馈家长的.意见、建议,学校对家长提出的意见及问题给予解决,一时无法解决的给予解析或说明。

  6、“家长学校”每学年举办两次家庭教育专题讲座。

  7、在学校校园网上开辟“家长学校”专栏,开辟“校长信箱”“行风监督岗”及“家长论坛”给家长一个交流、反馈的空间。

  8、每年的寒、暑假为学校“ 家访期”,教师必须对每名学生进行家访,了解学生在家各方面的表现情况,认真做好家访记录。

  9、每学期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各异的社区活动,邀请家长积极配合、参与活动。

  10、家长学校每学年做好家庭教育经验交流工作,及时总结。

学校管理制度2

  为扎实推进课程,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建立小学教学管理制度,规范教学行为,根据《衡阳市课改实施方案》的要求,《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基础教育课程纲要(试行)》的有关精神,现对我校教学常规管理提出以下措施:

  1、确立先进、切实的办学理念、目标、措施。学校机构健全,人员分工到位,有配套的规章制度。学校严格执行教育局的学籍管理规定,规范招生,建立电子学生档案,不瞒藏学生。严禁分快慢班,严格控制流生。高扬“德育为先,多育并举”的旗,严格执行课程(教学)计划,开齐、开足、教好各门课程,不得任意增减课时。学校作息时间规范且执行到位。

  2、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贯彻落实《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工作的实施意见》。德育工作目标明确,组织制度健全,能结合学生的身心特点,正常开展德育活动,定期组织班队工作经验的学习和交流,班队工作措施到位,效果显著。关注学生心理健康,积极开展心理健康,努力培养学生健康的积极向上的心理素质发。要充分认识到学科中的思想和道德品质教育,是完成学科知识、智能教育的内在动力和思想保证,把德育工作全方位、全过程渗透于各科教学之中。要挖掘学校、社会教育资源,从学校、社区资源特点出发,开展富有特色,丰富多彩,为学生爱好的社团活动、兴趣小组、社区服务活动和文体活动。

  3、认真学习、把握和运用新课标、新教材,做到以新思想、新理念来统领教学,切实提高新课标、新教材的学习水平、使用水平和研究水平。各校和广教师,要根据教育局制定的学习要求,配备好学习资料,制定相应的学习计划,做好学习笔记,开展校内学习研讨活动,在提高习惯于针对性和有效性上下功夫。加强教法和学法研究。建立与新纲、新课标相适应的教学方法。课堂教学要改变以教师为中心,以教师讲解为主要方式的局面,所有教师都要从研究学生入手,切切实实教法,认认真真指导学法,做到礁学案一体化、教法学法一体化。上课容量要适度,起点要适当,落脚点要准确,指导以电教为主的多种教学形式,切实提高教学目标的达成度。要关注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价值观“三维目标”的整合与落实;关注教与学方式的变革,关注多元化评价;关注暂时学习困难的学生学习状况;关注课程资源的开发;关注信息技术与学科的整合,积极探索实施素质教育的有效教学模式和策略,努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注重夯实基础,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促使学生主动学习,提高课堂教学效率。教学炽要坚持面向全体,因材施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引导学生在实践中自主、探究、合作地学习,使每个学生都得到充分地个性发展。

  4、完善教研组织,健全以校为本的教研制度。校长及其他管理人员要发挥表率作用,坚持上课,坚持听课,坚持参与教研活动,了解课堂教学现状,与教师交流、研讨教学中存在的问题。行政听课要做到有记录、在评价、有馈。加强集体备课研究,学校教导处必须制定学期教研工作计划和学科教研课题,并加强对备课组及教师个人教研、教改的课题指导。

  5、学校要定期组织形式多样的教学研究课、观摩课、创优课等活动,为教师搭建展示教学风采、交流教学经验的平台。每学期每人听课不少于15节,被听课不少于1节。要加强听课后的集体评价分析活动,把每一节被听的课作为一个教学案例,进行理性的分析。加对教师教学的思的.管理力度。要求教师养成思的习惯,做到对自己的教学行为及其结果及时进行自评,写出自己的教学所感和改进教学的构想和措施,每学期教师至少要撰写1篇有一定质量的教学思。

  6、教学中要狠抓落实,形成习惯与制度。学校要把教学认真作为学校教学常规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要有专人负责,定期检查。坚决杜绝没有备课进课堂的现象。作业在做到有发必收、有收必改、有错必纠、有练必评的前提下,强化精选、精讲、精练、精批、精评,提高达成度。

  7、加强过程控制,严格控制各年级、各学科作业量,任何教师不得布置量机械性、重复性作业,不得留惩罚性作业。学生课业负担合理,学生在校活动时间每天不小时,低年级学生不留书面家庭作业,其它年级家庭作业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学校行政要坚持定期检查作业布置和批改的情况,做到有记录、有分析、有评价、有馈,每学期作业检查不少于4次。对品德与生活、音乐、体育、美术、劳动、信息等学科要定期对学生进行面试,了解教师课堂情况。

  8、严格考试制度,严格考风考纪,规范考试次数。要把考风考纪建设作为校风建设的核心内容之一,从严从实抓好,所有教师都要学习研究课程标准和教学纲,考题与学生实际,提高例题质量。学校考前要抓命题,考中要抓考纪,考后要抓分析。不把考试成绩作为评价考题的唯一依据。完善对学生综合素质发展水平的评价,促进评价功能、评价内容、评价标准、评价主体、评价方式、评价过程和评价心理转变。

  9、学科考核要注重学生学习兴趣、学习态度、学习方法、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的评价。认真使用好各年级《小学生素质发展评估手册》。各学科教师要本着促进学生充分发展的要求,认真写好教师寄语和班主任评语。

  10、努力建设科学人文环境,扩学生的知识面与信息量。学校的橱窗、画廊、报栏、广播台、电视台以及班级的'黑板报等媒体都要辟出专栏,精心编排,要认真组织学生收听、收看广播、电视新闻。加强学校图书室建设,每学年都要划出专用资金添置图书,班班建好图书角,提高图书的使用率和周转率。学校要结合校情,开展形式多样的读书活动,陶冶学生的情操,创设有利于学生全面发展的良好氛围和外部环境。

  11、加强与学生家长的联系。教师要体谅学生家长的心情,真诚地关心和爱护学生;要尊重学生家长,虚心听取学生家长的意见;要与学生家长保持经常的密切的联系;要定期召开家长会及不同层次的学生会,逐步形成学校、家庭、社会相结合的立体教育网络。要对生活困难的学生进行扶,为他们提供必要的生活保障。

学校管理制度3

  (一)党建工作责任制

  1、每年年初制定党建工作总体规划及总体目标任务,规划紧紧围绕服务单位发展这个中心,把党的建设和单位实际紧密结合起来。根据总体规划和总体目标任务,制定具体目标任务,分阶段组织实施,抓住重点,实行分类指导。

  2、落实上级党组织制定的规划,结合本级党支部实际,明确班子成员分工,制定班子成员个体目标任务。

  3、党支部定期督促、检查、考核本级领导班子成员工作。

  4、定期召开专题例会,讨论党建工作制度,针对党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次会议一个议题,采取现场观摩,交流经验,分析问题等方式方法,有针对性地突破工作瓶颈。

  (二)党务公开制度

  1、党务公开原则。党务公开的内容按照全面、客观、真实、具体的原则确定,除依法依纪需要保密的事项外,能公开的应全部公开。

  2、党务公开内容。

  (1)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括各级党组织领导机构、工作机构设置情况,基层党组织、党员基本情况,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工作分工、主要职责,党委(党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党组织重要的制度、规定等。

  (2)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包括党组织关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决策,任期工作目标和阶段性工作部署,涉及党员和群众利益的重要措施,为民办实事的具体举措及进展情况。

  (3)思想政治建设情况:包括党组织学习计划及落实情况,党员领导干部学习情况,政治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情况等。

  (4)党组织建设情况:包括党委(党组)履行职责情况,召开民主生活会和整改情况,党组织选举情况,党费收缴、管理、使用情况,组织开展创先争优及党建主题活动情况,党组织和党员的奖惩情况,发展党员及党员评议情况等。

  (5)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落实上级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重要情况通报和报告情况,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述职述廉”、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情况,维护群众利益情况,违纪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等。

  (6)干部选拔任用情况:根据工作需要,适度公开贯彻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及相关政策情况,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及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情况等。

  (7)其他事项:包括党员群众普遍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经党组织研究决定或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等。

  3、党务公开方法。凡属党内法规和上级党组织要求公开的事项,均应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对于本级党组织

  制定的、不涉及党和国家秘密的事项,要主动予以公开。党员、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经党组织研究认定可以公开的,在一定范围内以适当方式予以公开;党组织认为不便公开的(来自:小龙文档网:学校制度汇编说明),应作出具体说明,报上级党组织审定,并把上级党组织的意见向党员、群众反馈。对于只涉及部分人和事的事项,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人公开,确实不能公开的,及时向申请人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4、党务公开形式。党务公开的具体形式要简便易行、灵活多样、方便群众、便于操作,根据不同的.公开内容灵活确定。适宜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内情况通报会、文件、公示和设立文件查阅处等形式进行公开;适合向社会公开的,可采取党务公开栏、板报以及电视、广播、报纸、互联网站等形式进行公开。积极创新党务公开的方式方法,探索通过社会公示、听证和专家咨询、论证等形式,对党内事务决策的过程和结果予以公开。对于党内外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难点问题实行点题公开,把公开的主动权交给群众,群众点到的问题,一般都要公开,使党务公开与解决实际问题相对接;对党务公开后反馈的信息,实行民情恳谈制度,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分析排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进行研究,广泛收集民情民意,不断增强党务公开的针对性、实效性。注重把党务公开与政务公开等有机结合,形成统筹配套、互相促进、协调运转的工作格局。党务公开栏可与政务公开栏合二为一。

  5、党务公开程序。党务公开一般按照提出、审核、公开和反馈的基本程序办理,实行谁主管谁负责,公开的内容、范围、形式、期限等由主管部门提出,本级党组织负责人审核,重要事项由党组织集体研究决定。对于党内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和涉及党员、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等党内事务,要采取仅限于党内公开或先党内、后党外的顺序进行公开。需要报请上一级党组织审核的事项,按照规定办理报批手续。凡党员、群众对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意见、建议的,要认真对待和整改,并及时反馈。

学校管理制度4

  1.负责食堂、餐厅以及副食品的全面工作。

  2.制订工作计划和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落实情况。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杜*物中毒的`发生。

  4.做好炊事人员的思想工作,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主动为师生生活服务。

  5.有计划地安排炊事人员的技术培训和外出学习工作,不断提高伙食质量和服务水平。

  6.主动深人食堂,向就餐者征求意见,并落实改进措施。

  7.定期召开全体工作人员会议,不断完善食堂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改进措施。

  8.认真进行成本核算,做到饭菜价低质优,花样品种多。

学校管理制度5

  1、教师是办好学校的主体。建设一支造诣较高,教学经验丰富,适应社会需求的、相对稳定的教师队伍,十分重要。

  2、学校有关部门和人员,应尊重教师的劳动,全心全意地为教师服务,为教师的教育教学活动创造条件和提供方便。

  3、为保障教学质量的提高,特规定了教师的'权利、教师的责任、教师的聘任、管理与考核和奖励与解聘等制度。

  4、教学计划是学校教学、教育工作具体安排的指导性文件。教学计划由学校制定,校长批准后执行。

  5、教师应按照学科教材、教学大纲的要求编制教学计划、教案,严格按教材、大纲进行教学。

  6、课表。每学期的课表于开课前的招生前拟定并公布,以便学生在报名、注册时,确定学习课程。

  7、学校要建立教学管理指挥系统,指挥渠道要畅通。

  8、教学进度。为了落实教学计划和教学大纲的要求,保证教师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教学任务,任课教师应在开课后两周内编写出本课程的教学进度表。

  9、教学检查。校领导及主管教学的领导,要不定期的深入课堂听课,尤其对初次聘任的教师,必须听课1-2次。班主任要经常随堂听课,听取师生反应。

  10、成绩每期考核至少一次。成绩考核每学期末对学生的考核成绩应记录在案,并作为教学档案长期保存。

  11、教学档案。教学档案由教务处指定专人负责收集、整理与保存,并逐步形成电子教学档案。

  12、学生管理,班主任工作。加强学生管理,充分发挥班主任的作用,应制定“班主任守则”、“学生守则”。

学校管理制度6

  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办学行为,促进本市职业技能培训事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具体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面向社会举办的实施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以下简称民办培训学校),按照国家、本市及本办法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职业资格培训,是指依据《国家职业标准》开展的、对劳动者从事某一职业所必备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的培训。职业资格培训分为五级,即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资格三级(高级)、职业资格二级(技师)、职业资格一级(高级技师);职业技能培训是指为劳动者适应某一岗位需要开展的、以提高技能水平为主的职业性培训;新职业(工种)是指劳动保障部已正式颁布职业名称,但职业分类大典中未收录的职业。

  第四条 民办培训学校是职业培训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其教师和学生依法享有与国家举办的教育机构的教师和学生平等的法律地位。

  各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按照“适应需求、适度规模、优化结构、提高质量”的原则,对民办培训学校进行管理,将其纳入提高劳动者整体素质的职业培训规划,采取措施予以扶持,鼓励民办培训学校依法发展、资源统筹、开放创新、办出特色。

  第二章 职责与审批权限

  第五条 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全市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负责:

  (一) 根据法律法规和国家以及本市的有关规定,制定本 市民办培训学校的发展规划和办学标准,组织开展民办培训学校的评估和评优工作,负责民办培训学校师资队伍的建设工作。

  (二)按权限负责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定期发布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标准和民办培训学校开设职业资格培训的职业(工种)范围;组织专家对民办培训学校职业(工种)设置资格进行评审。

  (三)按照“行业优先、布局合理、择优认定、逐步推开”的原则审批新职业(工种);定期发布和更新开设新职业(工种)的范围;负责新职业(工种)培训教学计划、教学大纲、教材的开发。

  (四)定期发布开设职业技能培训的范围。

  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职责是:

  (一)按权限负责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的审批工作。

  (二)负责审批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

  (三)负责对辖区内民办培训学校进行日常监督检查,对民办培训学校的`教学、师资、培训、鉴定、学生管理、广告、收退费等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六条 设立民办培训学校按以下权限审批:

  (一)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四级(初、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民办培训学校,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同时抄送同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三级(高级)及以上职业(工种)、国家统考职业(工种)的民办培训学校,经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推荐,由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审批,抄送市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为社会各类人群举办的职业技能培训,由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报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第三章 民办培训学校的设立、变更、延续、终止

  第七条 以社会组织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有与其培训项目相适应的办学资金。

  以个人名义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民办培训学校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经公证机关公正的联合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第八条 民办培训学校的名称应当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民办培训学校名称应当包括其所在行政区域和冠名,冠名不得使用专有名词。

  民办培训学校只能使用一个名称,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得与已登记的其他学校名称相同或相近,学校的外文名称应与中文名称一致。民办培训学校只开展某一特色职业(工种)培训或关联性强的职业(工种)培训的,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可以使用职业名称冠名。

  第九条 举办民办培训学校应当符合《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设置标准》(见附件1)及相应的职业(工种)设置标准。

  第十条 申请正式设立民办学校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一份;

  (二)《北京市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审批表》(见附件3)三份;

  (三)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章程:

  (四)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五)拟办民办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职工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六)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七)拟办民办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

  (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材提供目录及编者)。

  有关证照、证书、证件、教材等除提交复印件(目录)外,还应提供相应原件供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核对。

  第十一条 民办培训学校章程应当包括以下事项:

  (一)学校名称、校址;

  (二)办学宗旨、办学规模、职业(工种)设置、培训层次和形式;

  (三)学校资产的数额、来源、性质等;

  (四)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它形式决策机构的产生方式、人员构成、任期、议事规则等;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产生和罢免的程序;

  (六)组织管理制度、财务管理(使用)制度、教师管理制度、学籍管理制度、学员考核鉴定制度、安全管理制度等;

  (七)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八)学校自行终止的事由;

学校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暂行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名称:学校

  第三条学校性质:自愿举办,从事非营利性社会服务活动的社会组织。

  第四条办学宗旨:遵守法律法规,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和谐育人,打好基础,培养能力,发展学生个性和特长。

  第五条学校自愿接受教育局、民政局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六条学校地址:

  第二章办学机构

  第七条办学规模:学校占地面积m2;建筑面积m2。

  第八条办学层次:九年一贯制学校。

  第九条办学形式:招生对象为小学适龄儿童和初中学生,小学生的学习期限为六年,初中学生的学习期限为三年。

  第三章管理体制

  第十条学校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每届三年,董事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第十一条学校董事会成员人:由组成,其中均从事教育10年以上。

  第十二条董事会成员热心教育事业,品行良好,具有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十三条首届董事、董事长由举办者推选产生;董事长的更换由董事会投票,全体董事半数通过。更换董事由董事长提名,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通过。

  第十四条董事每届任期为三年。董事期届满后可连任。

  第十五条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学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学校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集办学经费,审核预算、结算;

  (五)决定教职工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分立、合并、终止。

  第十六条董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召开临时会议。

  (一)董事长认为有必要时;

  (二)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组员提议时。

  第十七条董事会设董事长1名,;副董事长2名,分别是

  第十八条副董事长协助董事长工作,董事长不能行使职权时,由董事长副董事长代其行使权利。

  第十九条董事长行使下列权利:

  (一)召集和主持董事会议;

  (二)落实检查董事会决议的实施情况;

  (三)代表学校签署有关文件;

  (四)法律、法规和学校章程规定的有关权利。

  第二十条董事会实行一人一票制和按出席人数,少数服从多数;当赞成票和对票相等时,由董事长作出最后决定。但讨论以下重事项,应当经三分之二以上组成成员同意方可通过。

  (一)聘任、解聘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

  (三)制定发展规划;

  (四)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终止等其他重要变更事项。

  第二十一条召开董事会议,董事长或者指定人员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并将会议时间、地点、内容等一并告之董事。董事因故不能出席会议,可书面托其他董事代为出席董事会议。托书必须指明授权范围。

  第二十二条出席董事会的人数须为全体董事人数的二分之一以上,不够二分之一时,通过的决议无效。如经缺席的董事追认的人数超过二分之一时。其决议有效。

  第二十三条董事会会议对所议事项作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须在会议记录上签名。董事对董事会议的决议承担责任。董事会会议记录由董事长指定的人员存档保管。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校长一名,校长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

  第二十五条校长对董事会负责,并行使以下职权:

  (一)执行学校董事会的决定;

  (二)实施发展规划,拟订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和学校规章制度;

  (三)聘任和解聘学校工作人员,实施奖惩;

  (四)组织教育教学、科学研究活动,保证教育教学质量;

  (五)负责学校的日常工作。

  第二十六条校长在行使职权时,不得变更董事会的决议和超越授权范围。

  第四章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七条为学校的法定代表人。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素质好。

  (二)身体健康,能坚持正常工作。

  (三)未受过刑事处罚。

  (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五章学校资产与财务管理

  第二十九条学校资产来源:举办者出资。学校出资情况如下:

  1、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2、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3、出资人民币元,以形式出资;

  以上资金均已全部到位。

  第三十条学校的办学资金主要用于学校的校园校舍建设、教育教学设备购置,教职员工工资、福利、缴纳社会保险费,教师培训,教育教研活动,招生宣传,备用流动资金等。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三十一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各项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二条学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不得兼任出纳,会计人员进行会计核算,实行会计监督。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并依法执行国家税收政策;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将财务会计报告交审批机关备案。

  第三十四条学校的.管理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管理制度,接受政府财税部门的监督,接受法定审计机构的年度审计。

  第六章办学结余及分配

  第三十五条学校有办学结余的情况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三十六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资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七条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八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九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会组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七章终止程序及终止后资产处理

  第四十条学校完成宗旨要求,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分立、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办学董事会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四十一条在终止前,须在审批机关及其他政府有关部门指导下成立清算小组,清理债权债务,处理善后事宜。清算期间,不得开展清算以外的活动。

  第四十二条学校处理所有善后事宜后,向审批机关申请注销登记。审批机关同意后,到登架理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第四十三条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四十四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发放教职工的工资及应交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章程的修改,须经董事会表决通过。修改后章程,经审批机关同意于30日内报登架理机关核准后生效。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福民学校董事会。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章程自审批、登架理机关核准之日起生效。

学校管理制度8

  为加强教学设备的管理,提高设备的使用效率,保证教学培训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所有仪器设备和器材,在学校主管部门和分管校长领导下,由各科室指定人员负责统一管理(包括:建文件档案、软件、仪器卡片、订购审批,检查验收等工作),并根据实习教学的需要统一调配。

  第二条仪器分布管理。除型仪器设备安放在教学仪器室外,其余仪器设备及器材安装在各实习车间,仪器室和各型仪器设备由学校指派专人兼管。

  第三条配件管理,各仪器配件均由仪器设备管理的人员统一管理,并建档,实行台帐管理。

  第四条各实习车间均要建立管理台帐。

  第五条维护使用

  (1)仪器设备一律面向实习教学,并实行对外开放,实验教学用仪器设备,器材均由各实验室管理人员统一对仪器、器材等编号,学生也对应分组编号(每台仪器、器材均要落实到每个学生),仪器、器材损坏或丢失按《实习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执行。

  (2)使用时必须经主管仪器、器材的负责人同意,按仪器操作规程使用。各管理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实验教学使用。

  (3)使用仪器设备前,仪器负责人必须对学生进行严格的操作技术培训,经考查合格者,发给仪器使用证,取得仪器使用证者,才可直接操作使用仪器设备。在使用中,如损坏仪器,必须及时上报实习主管人员,并查清原因,做好事故记录,并提出处理意见,上报实验中心主任审批。损坏仪器不报者,一经查出,按《实习设备器材损坏丢失赔偿办法》加倍处罚。

  (4)全部仪器设备都要由仪器主管人员负责编写出操作规程、维修和使用管理制度,并做好仪器设备使用记录,仪器资料完整无缺,并作为技术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妥善保管,管理人员要按期完成任务。

  (5)对于从事仪器设备管理的人员,要互相协作,服从学校统一调动,实习的仪器器材根据实习教学的需要可由学校临时调配。

  第六条各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和器材,均要建档制成软件管理,要求做到帐、卡、物一致。

  第七条各实习车间的仪器、器材、管理人员,年终由学校根据对设备、器材管理好坏,写出考核意见,存入本人档案,做为评先表优的重要内容之一。

  3、最新民办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学生课堂作业既是用来对学生掌握知识、提升能力等情况的信息馈,也是教师用来自己检验课堂教学情况的手段,批改作业时教师能思教和学的.效果,是进一步提高教学质量的有效途径之一。因此,老师们要按照“常规要求”及“细则”来规范自己的批改,教导处也将对教师执行常规的情况认真检查,特制定作业常规检查制度如下。

  一、检查人员

  分管语文、数学、英语、美术的校长、主任、教研组组长、备课组组长。

  二、检查依据

  依据信州区小学语文、数学、英语、美术常规对作业的`要求及《石人乡小学对各科作业批改要求》

  三、检查制度

  1.每次作业常规检查实行查后及时馈、通报、整改、考核这一流程。

  2.学生作业每两周在备课组互查一次,检查结果要记录在教研活动记录本上。

  3.学校每学期普查2~3次,每次根据实际各有侧重。期中、期末两次要求把抽检的作业全部交到多媒体待检。(老师自己交,自己领回,以免丢失)

  4.所有参加检查的人员,分别从各班所有作业中随机抽查,每种至少5本。检查后分别填写检查表。

  5.要求所有参加检查的领导及组长,一起汇总情况,共同填写整改通知(没有接到整改通知的教师,视为合格),一式两份,检查当天交到教导处盖章。(负责人:领导及组长)

  6.教导处将整改通知书盖章后于检查第二天及时交给分管校长。(负责人:教导处负责常规工作的主任)

  7.分管校长接整改通知书当天及时下发教师本人并督促签字、整改。(负责人:分管校长)

  8.教师收整改通知5日内整改完毕,由本组组长及组组长负责检查并签字,一份交还教导处存档,一份留给教师本人。(负责人:组组长)

  9.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规范的,要每周五跟踪检查,直到能符合规范要求为止。(负责人:分管校长、主任及组组长)

  10.对期末试卷或其它统考试卷,统分后试卷要上交教导处,由分管领导从各年级试卷中各抽查一本,以了解改卷评分情况。发现违规操作的,由当事人负全责。

  11.常规检查实行检查人负责制,检查中及检查后哪个环节出问题,就由负责人承担一切责任。对拒绝整改的教师,由校会研究作出处分。

学校管理制度9

  一、学习方面

  1、按时完成各科作业,没有完成作业的每次每科扣2分,

  2、忘带作业的本人扣1分,两次以上不带家庭作业的按没完成作业处理。

  3、每次发下作业后,被评为A及A以上的每次加1分,被评为B以下的每次扣1分

  4、收作业的同学早读前收齐作业上交,不交作业扣1分。

  5、主动给他人抄作业者每次扣3分,抄作业者每次扣5分。

  二、纪律

  (一)课堂纪律

  1、铃响后立即进入教室,迟到者扣2分,旷课者扣10分。

  2、上课前1分钟必须坐在本人位置,安静下来,仍有谈笑者扣2分,打闹着扣3分。

  3、每节课教师评出一个表现最好的小组,每人加1分。

  4、上课没有布置完本组展示任务的组,组长扣3分,组内成员每人2分;若有其它组能够完成的',该组每人加5分。

  5、上课睡觉者,提醒后能够继续听讲扣1分;提醒后,仍继续睡,扣5分。

  6、上课吃零食者,扣3分。

  7、上课扰乱课堂纪律者,轻者扣5分,重者扣10分。

  8、上课没有带本节课所学的导学案、课本及相关资料物品者,扣5分。

  9、上课与老师争吵者,出口伤人者,扣10分。

  10、上课没有经任课老师允许乱走者,扣5分;出教室者扣10分。

  (二)课间纪律

  1、7:30必须到校,迟到扣1分(特殊事情除外),到教室后(除打扫卫生的同学外)3分钟内没有读书者扣1分。

  2、在教室、走廊、楼梯嬉戏、打闹、大声喧哗每次扣2分;午间休息,注意控制音量,声音较大、随处走动每次扣1分。

  3、给班里扣分的,本人扣10分并且不能评为“三好学生”或“优秀团员”等。

  4、任何同学不准替他人请假,只有让家长向班主任请假,否则按无故旷课处理。无故旷课者,扣10分。

  (三)升旗集会

  1、凡迟到,不按规定位置站者,扣2分。

  2、没有按规定穿校服者扣2分。

  3、升旗过程中,站姿不标准,随意摆头、说话、打闹及做小动作者,扣5分。

  4、唱国歌声音不响亮,表情不庄重,不严肃者,扣3分。

  (四)两操

  1.课间操迟到者,扣2分;无故不上操者,扣5分。

  2.集合站队时随意说笑、打闹、不按规定位置站齐者,扣3分。

  3.跑操过程中,大声喧哗,故意打乱者,早退者,扣5分;做操不认真,扣3分。

  三、卫生

  1、保持自己坐位底干净,不乱扔垃圾,坐位底有垃圾的每次扣1分,乱扔垃圾者,扣2分。

  2、得到卫生流动红旗,卫生值周小组每人加2分;未得到卫生流动红旗,则小组每人扣2分。

  3、打扫卫生不认真,或逃跑者每次扣2分。

学校管理制度10

  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是五原县教育局严格审批,允许办学,并具有教学资质的民办教育机构。为贯彻执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加强学校、民办教育安全工作的指示精神,为保证各位学生学好乐器的同时,也希望和祝愿孩子们健康、快乐的成长,长音琴行音乐培训中心决定进一步规范、强化安全管理。特与学生及家长或监护人(以下简称乙方)拟定以下责任。

  1.学生上课、练琴时家长必须按时接送,长音琴行不负责接送学生。

  2.正课时间最长为60分钟(补课时间要短),具体的上课时间由长音琴行与家长商定,正常上课时间定为星期六日。

  3.本琴行保留更改教师及调动授课时间之权利,除特别通知外。如有特殊情况长音琴行会提前通知家长。故每位学生应遵守上下课时间,规定课前最多提前10分钟到达;如有事不能来上课,家长应提前给老师打电话或通过其他方式请假,否则不给补课。

  4.若假期间提供免费练琴辅导,请家长自由选择,错过不补。

  5.家长应该监督和鼓励孩子刻苦练琴,每天至少一小时,按时完成老师留下的作业;学乐器并非其他科目,教师只负责教会怎么去弹奏,怎么把握节奏、音准、感觉,每节课能保证学生理解,其余时间需要学生花时间练习,学乐器乃手上功夫。

  6.请注意学乐器不一定是每节课都会有新内容。

  7.不允许任何学生在教室里嬉戏、打闹。如不遵守规定,损毁任何物件由监护人原价赔偿。

  8.不准在教室里饮食、大声谈笑。

  9.上课时间不准接打手机,家长请调静音或去教室外接打电话。

  10.不许乱动教室里的每一个电源插座,当心电击或者造成短路引起火灾,一旦发生意外后果自负。

  11.私人财物自行保管,如有损失,本琴行恕不负责。

  12.在练琴期内不能影响其他人的学习,练琴完毕应关好灯、空调,盖好琴盖,然后安静离开。

  13.请自觉缴纳学费,如继续学习下期课程,须在本期最后一节课缴交下期学费。

  14.在长音琴行购买的.所有乐器均可享受一切售后服务(免费上门调试、安装、保养等)。非本琴行购置的乐器不提供上门服务,而且要收取一定的调试费用。

学校管理制度11

  1.听课要有计划,有明确目的,做好充分准备,熟悉课程标准,掌握教材,听课过程要做到:耳听、眼看、手记,按教学流程做好听课记录,听课后认真分析,并及时为教师评课,点评时要切合实际,观点新,有高度,利于操作。

  2.看教学目的是不是明确,对教材理解是否深刻,讲授是否突出重点、突破难点、抓住关键。

  3.看教学过程的组织是否严密。是否根据教学目的.要求、学科特点、学生实际、教学原则、周密安排,教学的各个环节有精确的目的性、针对性,有效的利用四十分钟。

  4.看教学方法是否得当,是否符合学生的认识规律,年龄特点,运用启发式。是否调动起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教给学习方法,促进学生积极思维,看全班每个学生是否会学习,每堂有所得,达到学懂、记住、会用。

  5.学校领导和教师要按各自工作职责要求的听课节数完成听课任务。

  6.学校领导要重视非考试学科,非考试学科听课节数不得少于总听课节数的四分之一。在听课和评课工作中应统筹兼顾,合理安排。

  7.为了加强对学校教学常规工作的管理力度,整个学期里校领导要采取随机听课的方式深入课堂,听随堂课的节数不得少于听课节数的60%,听后要有针对性地点评。

  8.教导处要建立领导预听课记录,便于掌握领导听、评课情况。

  9.领导要定期把听课簿送到教导处接受检查登记。

学校管理制度12

  每学期至少检查三次,每次根据教案质量赋分,教案检查基本要求如下:

  1.课程表、教学进度表、学科教学计划、课程标准等按所教学科学年度的具体要求齐全。

  2.单元计划目的明确,重点、难点突出,课时安排合理。

  3.课时计划格式正确,内容、目的、重点、难点、教具准备、教学时间各项齐全,书写认真、规范。

  4.教学过程内容具体,科学适用,体现实效性,教学方法灵活有创新,与同学科、同学年教案无雷同。

  5.作业布置有具体内容,板书设计规范。

  6.教学后记能真实反映教学情况,准确记录教学得失。

  7.教案节数足,提前量适宜。

  8.教案本保管干净、整洁。

  每学期期末将三次检查结果平均核算为教师教案制作的.最后得分,纳入到教师“一评三考”成绩之中。

学校管理制度13

  为了提高学校管理工作的效率,科学合理地安排好日常教育教学工作,特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学校领导在执行集体决定或日常工作中,要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工作不越权、不推倭,敢于负责,团结协作,廉洁奉公。

  二、坚持调查研究制度。学校领导要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摆脱繁琐事务,注意深入基层,加强调查研究,了解情况,指导工作。在对某项工作作出重大决策前,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听取职能部门、教师及群众意见,做到决策的民主化。

  三、提倡少说空话,多办实事的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学校领导每学期至少到基层校集体办公一次,现场帮助解决实际问题。

  四、坚持听课制度。要全面了解和掌握学校的教育教学情况和师生员工的`思想动态,为进一步改进学校工作提供依据。

  五、学校领导必须坚持每周星期二上午校长接待日制度,接待群众来访,重视他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答复他们提出的问题,帮助排除他们思想中的障碍。对于他们提出的应当解决和可能解决的问题要抓紧办理,暂不能解决的要向群众解释清楚。

  六、学校领导要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并指导工作,充分发挥他们联系广大师生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七、学校领导要正确处理好自己的业务与管理工作之间的关系,把主要精力放在学校的管理工作上。

  八、学校领导出差(出访),实行请假制度。

学校管理制度14

  一、点名制度

  上课之前,各授课老师进行点名,如十五分钟后未到,学校将和班主任或家长联系,问清具体情况,对学生负责。

  二、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通知我们,并交请假条以便我们安排补课无故旷课,概不补课。

  三、同学下课期间不得追打、不串班、不在教师走廊喧哗,同学之间互相友爱,学习互相帮助

  四、不在墙壁、桌椅上乱写、乱画。电教设备等公共财物,损坏东西要赔偿。

  五、在家自觉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自觉完成反馈记录

  六、教师日常细则

  七、课前应提前10分钟进教师,并做好备课等准备工作

  八、在课堂上要耐心教导每位学生,并培养学生的.良好的艺术人格品质

  九、上课期间通讯设备应设为关机或静音状态,以免影响授课

  十、课后应积极与家长和学生沟通,以便更好地开展教学工作

  注意自身素质的提高,具备良好的师德,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十一、任课教师做好班务管理工作(卫生、考勤、关灯、门窗),要早于学生到位,放走全部学生方能离校

  十二、同学下课期间不得追打、不串班、不在教师走廊喧哗,同学之间互相友爱,学习互相帮助

  十三、不在墙壁、桌椅上乱写、乱画。电教设备等公共财物,损坏东西要赔偿。

  十四、在家自觉完成老师布置的作业,自觉完成反馈记录。

学校管理制度15

  一、办学宗旨、办学理念、培养目标

  1、办学宗旨:济困扶危、强技乐业。

  2、办学理念:以就业为导向、以爱心促和谐。

  3、培养目标:以培养“技能硬、素质高的现代家政服务人才”为目标。

  二、教师管理

  1、教师要热爱教育事业,爱岗敬业,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

  2、教师要做好学员的上课考勤统计工作;

  3、教师上课要有明确的教学目的,有步骤,有重点;

  4、教学方法要求精讲多练,重视案例分析,使学员迅速掌握技能技巧;

  5、教师要加强新技术的学习,不断提高自身专业水平。

  三、学员管理

  1、学员自主就近选择培训地点,免费食宿。

  2、学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管理制度;

  3、实行奖励全勤、评选优秀学员的奖惩制度;

  4、学员就业安排根据考核成绩“择优选用”,对于考试不合格的学员,可免费再学;

  5、学员就业后定期对其进行回访,帮助学员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

  四、教学管理

  1、严格按照国家商务部《家政服务员培训大纲》组织教学;

  2、实行班主任负责、班委会自治的班级管理制度;

  3、课时安排灵活。结合学员普遍存在文化程度偏低,年龄偏大的`情况,灵活确定课时,如有的课程一节课学员可以掌握,则课时为一节;若课堂内容较难,则可安排多个课时;

  4、考试考核。根据培训规定的考试考核要求,对培训学员进行基础理论考试和技能操作考试;

  5、证书发放。学员基础理论、技能操作双合格的,学校颁发《技能等级证书》。

  五、档案管理

  1、学员档案:学员考勤记录、鉴定资料、颁证花名册等按培训期次归档,建立了学员培训信息资料库;

  2、教师档案及教案归档:学校对教师档案(含身份证复印件、学历复印件、职称复印件)进行备案;对教学计划、教案、教学总结也定期备案。

  3、所有档案由校教务处统一保管,未经校领导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无权公布、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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