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班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7 09:14:05 加班制度 我要投稿

加班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各种制度频频出现,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加班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加班管理制度15篇

加班管理制度1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非提成人员及非提成工作的工作人员。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处理工作时间内未完成的本职工作或本人工作疏忽而未完成的工作,不计加班。

  2、严格控制加班加点的时限,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

  3、加班时间以0、5小时为单位计算,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

  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4、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命令。

  5、加班部门如需其它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加班:

  需在实际加班当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2、双休日加班:

  员工需在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如实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3、节假日加班:

  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的最后一个工作日下班前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所在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计加班。

  4、公司统一安排加班者:

  不需另外填写《加班申请单》,由行政部统一汇总。

  为了更好地培养员工做计划的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提前递交加班申请的员工,原则上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紧急任务:

  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员工需在加班后实际上班的第一个工作日内补办手续,相关部门主管或分管领导要在加班申请单上加以说明。

  6、领导出差或公出:

  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审批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通过电话或者电子邮件的方式征得领导的同意,并按照规定把未审批的《加班申请单》待领导回来时补签。

  7、加班打卡:

  无论是工作日、双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四、以下几种情况不算加班:

  1、因业务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阅读技术材料或参加培训;

  3、正常工作时间以内参加培训导致8小时以外工作的';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员工出差期间不应申报加班;

  6、其他情况。

  五、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补偿的依据。

  六、加班补偿

  1、员工平时零星加班以及周末加班或公司项目的紧迫需要而统一强制性加班,原则上都采取调休的方式进行补休。

  2、安排员工在法定节假日(五一/国庆/元旦/清明/端午/中秋/春节)加班,采取发放加班工资的方式进行补偿。

  3、员工因为自身工作安排需要延迟下班,或工作时间内未完成本职工作而延迟下班,延长的时间不计加班。

  4、由于公司的原因加班后在一年内不能安排员工调休的,公司将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发放加班补贴。

  5、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未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6、调休时间计算:

  ⑴零星加班累计时间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⑵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⑶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7、加班补贴计算:

  ⑴零星加班按时薪x70%x1、5x共计小时,计算加班津贴(时薪=工资基数/21、75/8);

  ⑵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津贴;

  ⑶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津贴;

  8、加班调休原则上一年内必须调休完,一年内未调休完的算作自愿放弃,公司不再给予加班调休。

  9、部门负责人及其以上人员,不计加班工资,只能安排补休。

  10、调休依据调休通知规定执行。

  七、加班罚则

  1、未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5、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八、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天津蓝色思维广告策划有限公司

  二零XX年十二月十一日

  附件:《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加班申请单

加班管理制度2

  一、总则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障员工身体健康,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各职能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及基层单位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部门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行政部。

  2、行政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部门经理负责对所管部门及基层单位加班的人员、频次、时间安排进行建议,行政部和总经理进行审批。

  (三)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员工。

  (四)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2、健康第一原则。各部门在安排加班时,必须结合加班人员身体状况,对加班频次、时间长短及与正常上班时间的间隔做出合理安排,保证员工的身体健康。

  3、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再以加班计算。

  二、文件内容

  (一)加班认定

  1、各部门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能允许员工加班:

  ⑴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生产、运输或作业的;

  ⑵须利用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停产时间进行基地苗木养护,设备检修保养、工程施工的;

  ⑶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其他原因,威胁生命财产安全或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⑷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发放值班补贴。(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夜间、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生产任务。)

  (1)员工在值班期间,公司给予值班补助和餐补,具体标准由公司根据情况确定。

  (2)员工在值班时处理工作的,不认定为加班。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⑴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⑵内勤人员(含销售部、行政部等)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⑶延长工作时间处理日常工作1小时以内的;

  ⑷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

  ⑸倒班。

  (二)加班审批程序

  1、要求员工加班前,首先须征得员工本人同意。如员工自愿提出加班,应经上级主管部门经理同意后才可执行。

  2、加班前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经理签署审核意见。

  3、规律性加班的部门如生产部、研发部、基地等,加班员工同样要履行加班申请手续,但可以集中填写签字。

  (三)加班免除与时限控制

  1、公司所有员工按公司规定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继续工作均算加班或倒休。

  2、下列行为不享受加班补贴:

  ⑴核对发现没有加班记录或与加班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记录上下班时间。行政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

  ⑵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行为;

  3、下列人员(除文件内容中第(三)1款外)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补贴:

  (1)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销售、策划、工程部门员工;司机、食堂、保洁等后勤类员工;和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2)实行计件工资或业绩提成工资的人员;

  (3)学徒、试用、实习等待岗人员;

  (4)受留用察看处分人员。

  4、加班时限控制(文件内容中第(一)3款不受加班时限限制)

  ⑴不安排女员工在怀孕期或哺乳未满1周岁婴儿期间加班;

  ⑵员工加班工作日一般每日不超过1小时,特殊情况每日不超过3小时;

  ⑶员工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四)加班调休与补贴支付

  1、加班调休

  ⑴员工加班后各部门首先安排调休,员工也可要求优先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所在部门经理须尽量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⑵员工在不影响工作进度的前提下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调休时间最长原则上不得超过5天(含5天)。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经理安排。

  2、加班补贴

  ⑴确因工作任务繁忙不能调休的或经批准审批同意,按加班记录给予相应的加班补贴。

  ⑵为保障员工合法休息权利,公司不提倡法定节假日安排加班。如遇特殊情况必须安排加班的,可优先按倒休计算。

  ⑶除法定休假节日以外的其他加班,按照调休优先的原则,根据工作安排和个人申请,需要在以后的月份安排调休的,可将本月需要调休的加班单独记录,以备调休时查用;调休时限为当年休完,连续调休天数不得高于5天(含5天);因工作需要暂未计算加班补贴的.加班,在半年内不能安排调休的,在确定不能进行调休的当月,将未能调休的加班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

  (五)罚则

  1、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2、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3、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处以500元以上罚款,直至辞退。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按照200%的加班补贴扣罚,其中50%由审批领导承担,50%由申请加班的人员承担。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公司责令有关部门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附则

  (一)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解释、修订;

  (二)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同内容规定自行废止;如有与公司其它规定相抵触的,则以本制度为准;

  (三)本制度经总经理批准后执行,修改亦同。

  四、附件

  《加班申请单》[page]

  加班申请单

申请人:



部门:



职务:



编号:



加班时间



加班类别



年 月 日 时 ---- 年 月 日 时



共计: 天 小时



□法定节假日 □公休日 □延时加班



加班原因:



部门经理



审 批



( )准 □补贴 □调休



( )不准 签字:



加班完成成果:



部门经理确认:



行政部经理签字:



总经理签字:



人事审核及处理:



签字:



  备注:1此申请单为员工加班前进行填写及审批。

  2加班后请将此表交部门经理签字后送到人力行政部。

  3人力行政部依此表核算员工加班补贴或调休天数。

  4此表最终为行政部留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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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班管理制度3

  1、加班加点指因工作需要在公司执行的工作时间制度的基础上延长工作时间(公司现在执行的是每周40小时工时制).凡在和公休假日进行工作的叫做加班,凡在正常工作日延长工作时间的叫做加点,本规定中通称为加班。综上所述,每周工作时间累计未超过40小时的,不算加班。

  2、加班申请及记录

  A、因个人原因未能在正常工作时间完成任务,其部门领导责令其完成者,不按加班处。

  B、正常工作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16:30前,在系统上提交加班申请单,部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内容包括日期和小时数)。

  C、公休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前一天16:30前,在系统上提交加班申请单,长或分管领导批准后生效(内容包括日期和小时数)。

  D、法定节假日加班者,员工需节假日前两天在系统上提交加班申请单,经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审批后生效。

  E、严格执行:为了公司考勤管理的严肃性,公司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工作制度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工时。

  F、加班时数:加班申请提交必需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领导有责任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人力资源部监督。

  G、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部门主管或经理需加以额外的说明。

  H、领导外出或出差等情况: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其主管领导适逢外出,员工先电话或邮件形式请示,领导同意,人力资源部确认后,可补签加班申请单(一周内)。

  3、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否则视为无效工时。

  4、加班与补休、补贴计算

  A、人力资源部以系统提交审批后的加班数据为依据,统计有效加班。

  B、法定节假日加班:(春节、国庆、五一均为3天,端午节为1天,清明节1天,元旦为1天),公司按加班1:3的时间实行加班调休记录.按正常上班时间上班,加班至下午2点的公司予以补贴餐费15元;超过晚上8点的.,再给予补贴餐费15元;超过晚上9点的凭当晚票据给予报销交通费,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0元。

  C、平时加班:超过晚上8点的,公司另予以补贴餐费10元,超过晚9点的凭当晚票据给予报销交通费,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0元;以上不再另计调休。

  D、周六周日加班:按加班1:1时间实行加班调休记录。按正常上班时间加班至下午2点的,公司予以补贴餐费15元,并给予同等时间的调休;超过晚上8点的,再给予补贴餐费15元,超过晚上9点的凭当晚票据给予报销交通费,最高限额不得超过20元。

  5、餐费补助与交通报销

  A、加班餐费补助:以工资形式发放。

  B、加班交通费报销:报销额度:在规定限额内实报实销。

  b票据审核:科长签字→部长签字→考勤管理员审核→提交研发助理报销。

  C、报销发放:研发助理每月25号统一提交报销,报销后发放。

  6、补休的规定补休仅适用于加班而未能正常休息的情况;补休的时间以《加班申请单》上的时间为准。无《加班申请单》的加班不计补休。

  A、补休须事先填报《调休申请单》并经批准,事后补办手续无效,按事假处理;

  B、补休前须办理工作交接,若中途因公返回,其未休之时间可累积到下次;

  C、员工非特殊情况,连续补休时间不得超过3天;

  D、因个人问题需要请事假时,补休可抵事假,但必须先按请假手续报批同意后方可执行;事后报批无效;

  E、员工因工作需要,在年终时补休未休完,该情况将作为一项考核增分指标进入年终考核中。

  xxx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

加班管理制度4

  **药业加班管理制度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将给予调休或支付加班费。

  2、 加班申请

  2.1加班人员在加班前需填写《加班申请表》,平时加班由部门领导批准,双休日和节假日加班由分管领导批准。

  2.2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2.2加班申请应于加班前交到人力资源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 加班考勤

  3.1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考勤卡,记录加班时间。

  3.2若因特殊原因加班不能回公司打考勤卡,需由本人写情况说明经部门领导签字证明情况属实,方可视作加班,否则不做加班处理。

  3.3特殊或紧急情况处置可突破加班时间限制和常规程序,但须事后补有关手续。

  4、 补休:

  4.1 员工休息日加班,公司将根据工作情况,安排员工补休;休息日加班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公司支付加班工资。

  4.2 公司部门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加班不支付加班费,但可以享受补休。

加班管理制度5

  一、总则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法》及相关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职工作人员。业务人员,除到店客户外,加班不计算加班工资。

  二、加班的含义及原则

  (一)含义:加班指在公司规定的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必须额外工作的,(加班前)须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并于当天加班后(即确定准确的加班时长后,提交加班申请)称为加班。

  (二)原则:

  1、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9:00—17:30)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原则上不提倡加班,如因客户或部门负责人要求,工作周期内,确实不能完成工作的,可向部门负责人提交加班申请。

  2、如因本人原因(工作不熟练,工作时间内懈怠或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因本人工作疏忽需返工等,不计入加班核算范围。

  3、严格控制加班时长,保证员工的休息时间(原则上,单名员工每天加班时间最多不超过4小时,每月累计最多不超过50小时,确有因工作需要超过时长规定的,需由部门负责人与行政部及财务部负责人说明原因,经行政部及财务部批准后,方可计算超时部份加班工资)。

  4、加班时间以1小时为单位计算,取整加班小时数,(如3.5小时:计3小时,2.8小时:计2小时)加班当月,可选择当月调休或计算加班工资两种方式。当月未调休的,自动按加班计算加班工资,隔月不予调休。每天早晨8:00前及下午18:00以后开始计算加班工资,晚间加班超过2小时的,给予25元的晚餐补贴。

  5、加班工资计算:

  周一至周五: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6天x8小时)x1.5倍

  周六至周日:加班工资=基本工资/(26天x8小时)x2倍

  说明:加班工资的核算以本人基本工资为基数,以上述计算公式为依据计算。

  财务人员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按以上公式计算,计算加班时长时(加班小时数),因扣除调休时间,并核对员工上、下班打卡时间),员工申请加班时长与上、下班打卡时间冲突的,以上、下班打卡时间为准。

  6、需要提交加班申请的员工,需在当天加班开始前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计算加班工资。加班当天,在结束加班并确定实际加班时长(加班小时数)后,由员工自行提交加班申请。加班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生效。

  7、调休是指:

1、因加班产生的加班时长(按加班小时数计算),加班当月不计算加班工资而选择调整休息时间的方式。

2、每周固定休息时间(以排班轮休表上的休息时间为准)作调整的.休息时间。

  如因以上第1种情况,需作调休的,按以下调休时间计算。如因以上第2种情况,需作调休的,不计入以下调休时间计算范围。

  调休时间的计算:

  调休最少以2小时开始计算,(调休时间一率取整计算,如实际调休1.5小时,按2小时计算)调休申请需至少提前1天经部门负责人批准方可提交调休申请。调休申请需经部门负责人及行政部批准方可生效。

  8、因公司特殊情况需要临时加班的,公司所有员工必须服从安排。

  9、加班部门如需其他部门配合或提供相关资料的,应于工作时间内提前通知相关部门以便安排配合工作。

  三、以下几种情况不列入加班核算范围:

  1、因本职工作不熟练而延长工作时间;

  2、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培训或因公出差;

  3、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或公司以外的有关部门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4、其他非必要加班的情况。

  四、统计

  行政部在每月末至次月初汇总考勤数据,并将考勤数据交由财务部。

  财务部在每月末至次月初汇总加班统计,并作为安排调休和发放加班工资的依据。

  五、罚款

  1、未依本规定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列入加班计算范围,由此产生的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2、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3、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5分钟之内的,按30元每人次予以处罚,超过5分钟的,按每分钟10元予以处罚。

  4、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予以处罚。

  5、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100元罚款,部门负责人连带处罚200元。

  六、本规定经过公司讨论,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公司行政部门负责制定、修改、废止和解释。

加班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兼顾公平,保障员工正常作息时间,明确加班审批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中心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我中心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本职工作,尽可能不加班,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中心实行加班调休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我中心全体员工加班和调休。

  第二章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中心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临时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临时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属于任务内的、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在上班时间必须完成的工作而未完成的,自动延长上班时间的,本中心不作为加班考虑。

  第六条员工加班原则上应提前2天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负责人签字,中心领导批准后,送交人事部审核备案,方可计算为有效加班。第七条严格执行加班需提前申请的做法,如果不能再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如遇领导出差在外吗,无法签批的,员工也应提前提交《加班申请单》,由人事部门电话确认后,方可实施加班。特使情况要临时加班的`,相关负责人要加以额外说明。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九条加班时间以1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以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调休的依据。

  第十条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1小时,经公司与该员工协商后,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时/天,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加班管理制度7

  为规范职工加班工作管理,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劳动关系和谐稳定,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 适用范围:院本部在岗职工,含正式编制、合同编制、流动编制、借调、返聘雇请人员。

  第二条 加班工作原则:各处科室必须严格控制加班工作,职责范围内的工作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对一些专项工作,正常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而又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或正常工作时间外突发事件必须及时抢修或作应急处理的,或必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的岗位,可安排职工加班工作,但每周至少保证职工休息1天。

  第三条 加班工作补偿原则

  一、非当班医生周末或节假日回科室查房、住院总值班、三值医生(护理人员)24小时值班、业务科室主任值班、行政(后勤、保卫)总值班不纳入加班工作范畴。

  二、每周超出40小时的工作时间计加班时数。

  三、行政后勤部门人员加班工作,不计发加班补助(对必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的人员除外),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以相应的加班工作时数安排补休,补休假由科室统筹安排在6个月内休完。

  四、业务科室人员加班工作,原则上要求在正常工作时间内以相应的加班工作时数安排补休,一二值医生(护理)24小时值班计补休假1天,补休假由科室统筹安排在6个月内休完。对少数科室确因工作任务重或突发事件无法安排补休的,经医务处审核,由人事处计发加班补助。部分特殊科室加班工作已通过额外补贴体现的,不再安排补休及计发加班补助。

  五、对必须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上班的人员,业务科室经医务处审核、行政后勤科室经人事处审核后方可计发加班补助。

  第四条 加班补助标准(8小时计1天):

  一、勤杂普工:以合同约定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按《劳动合同法》规定标准计算。

  二、其余人员:

  ㈠ 安排延长工作时间的,每人每天75元

  ㈡ 在休息日安排工作的,每人每天100元

  ㈢ 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每人每天150元

  第五条 加班补助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加班补助申报周期:每月26日至次月25日。

  二、由申报科室考勤员填写《加班补助申请表》,由考勤责任人签批后,每月26日交人事处。业务科室加班情况由人事处统一报医务处审核,行政后勤科室加班情况由人事处审核,审核后由人事处通知财务部门发放补助。

  第六条 加班补助每月结算一次,于加班申报的次次月9日随个人薪酬发放,在个人薪酬清单中显示。对加班补助有异议的,在收到薪酬清单1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人事处提出,逾期不提出,视为认可。

  第七条 各处(科)室对加班补助的报领必须严格审核把关,一经查实虚报加班补助,除追缴已发的加班补助外,再按其2倍数额扣发当事人考核性补贴,并对处(科)室考勤员、考勤责任人给予各扣发当月考核性补贴50%~100%的处理。

  第八条 黄埔院区、东山院区按本办法原则,根据院区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九条 本规定由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十条 本规定从20xx年8月1日起执行。之前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按本办法执行。

加班管理制度8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对从事司机工作人员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经营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

  本规定所指加班是指驾驶员在公司正常作息时间之外,需要延长劳动时间或在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完成额外的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总裁办司机以及北京分院司机。

  四、管理规定

  1、各级领导员工在使用车辆时,需对车辆使用登记表认真填写,不得虚报、瞒报。有义务配合人力行政部审核加班情况。

  2、驾驶员不得自行安排倒休、补休时间,由人力行政部统一安排。如有违纪,公司将视作旷工行为,严重者将以辞退。

  3、安排加班人员不得有抵触情绪,保质保量完成加班任务。

  五、加班补贴办法

  1、总裁办司机:

  a工作日晚八点后出车补助20元;

  b周末出车补助150元/天(超过3小时,不足3小时的按照100元处理);

  c节假日出车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时工资的3倍核算。

  2、北京分院(接送专家)司机:

  a工作日晚9点至晚12点出车补助100元,12点后出车补助150元。

  b周末出车补助150元/天;

  c节假日出车按正常工作日每小时工资3倍核算;

  d如需用私家车,按照工作时间出车程表数据每公里补助1.5元,公司将不再承担工作期间使用所产生的油费、车辆保养费、维修费以及保险费。

  f每天手机都应处于开机可接通状态,如有事情随叫随到。

  六、加班审核办法

  1、因工作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行车单,得到同车人签字确认,次日经人力行政部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

  2、签字确认后行车单交至人力行政部统一登记存档,申报加班补贴。如不履行等同自动放弃。

  建议;为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资源及出现虚报行为。加班补贴费用应划归加班用车单位或部门承担。

加班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第四条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岗λ工作需要或部门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审核备案,由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加班管理规定

  第六条加班人员应提前向办公室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7: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四的17: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公司办公室及公司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七条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八条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λ。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九条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条工作日加班时间一般1小时,经公司与该员工协商后,在保证员工身体健康的前提下最多不得超3小时/天,并根据公司按及时补休,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

  第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六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施工现场、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施工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二条加班调休应在60日内根据公司安排使用完毕,δ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

  第十三条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的书面申请,经本部门主管及公司经理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四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更好的工作,平日要安排好本岗工作。周末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当月加班补休或补偿公司根据工作紧张程度首先安排调休,δ能安排调休的报公司主管经理审批后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五条调休时间计算:

  (一)周末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3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六条加班补贴计算:

  (一)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00%计算加班补贴;

  (二)节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300%计算加班补贴;

  第五章罚则

  第十七条依本规定提前审批的加班公司一律视为个人自愿行为,不算加班,由此产生的损害后果概由本人承担。

  第十八条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并扣除指定加班时间三倍工资处罚。

  第十九条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3倍处罚。

  第二十条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δ完成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一条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由办公室制定。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于公布之日起实施,本规定的最终解释权归办公室。

加班管理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加班管理,提高工作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公司非提成人员确因工作需要加班,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

  按提成制度结算的销售部员工和厂部的计件员工不适用本规定。

  第二章

  加班的原则和程序

  第四条

  加班系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加班分为两种:即计划加班和应急加班。正常工作日内因工作繁忙,需要在规定时间外继续工作,称为应急加班。周末或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称为计划加班。

  第五条

  因工作性质特殊,司机、售后、经营、投资部工程师在正常工作日延时工作和周末继续工作一律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国家法定节假日(元旦、春节、五一、十一)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六条

  内勤人员(含销售部、售后部、经营部、投资部、国际部)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视为正常上班,不算加班;但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继续工作算加班。

  第七条

  员工加班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行政部审核备案,由行政部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第三章

  加班管理规定

  第八条

  加班人员应提前向行政部递交《加班申请单》(递交时间:工作日应急加班于当天16:00前;周末加班于加班前最后一个星期五的16:00前,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则于加班前一周。);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提交者,应由加班人员的部门主管电话通知行政部经理,在正常上班后的第一个工作日17:30前补交。

  第九条

  本公司人员于休假日或工作时间外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如无特殊理由不得推诿。

  第十条

  加班时间以0.5小时作为起点记时单位。累计4小时为0.5个工作日,累计8小时为1个工作日,累计12小时为1.5个工作日……依此类推。并以此作为计算加班补贴和调休的依据。(加班时间累计或累计后的零头按四舍五入)。

  第十一条

  已计算加班补贴或调休,奖金中不再作加班系数计算。

  第十二条

  工作日加班时间最多计4小时/天,周末、国家法定节假日的加班时间最多计8小时/天,且每个月加班时间不得超过36小时,超过者按36小时计。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规定第十二条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员工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其他日常运作,必须及时抢修的;

  第十四条

  加班调休应在当年使用完毕,未使用完按放弃处理,不累计到下一年度。

  第十五条

  常驻公司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打卡为准,外派人员的.加班起止时间,以个人提交书面说明,部门主管签字确认为准。

  第四章

  加班补偿标准

  第十六条

  加班补偿方式有调休和加班补贴两种,一年内累计加班15个工作日(含15个工作日)以下,按调休处理;超过15个工作日,则根据工作紧张程度和员工本人意愿安排调休或发放加班补贴。

  第十七条

  调休时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1:1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二) 周末和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1:1.5的比例折算调休时间。

  第十八条

  加班补贴计算:

  (一) 工作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1.5倍计算加班补贴;

  (二) 周末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2倍计算工资报酬;

  (三) 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按正常工作日工资的3倍计算工资报酬。

  第五章

  罚则

  第十九条

  因工作需要而被指派加班时,无特殊理由推诿者,按旷工情节论处。

  第二十条

  在加班期间迟到、早退者,按正常工作时间的迟到、早退情节2倍处罚。

  第二十一条

  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并视情节轻重惩处。

  第二十二条

  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500元罚款。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规定于20xx年xx月xx日发布,自20xx年x月xx日起实施,此前公司颁布的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规定由行政部负责解释。

加班管理制度11

  第一条目的:

  为明确加班审批程序及有关费用的计算,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

  适用于公司非计件的全体员工

  第三条责任:

  各部门主管、部长

  第四条程序内容:

  公司提倡高效率的工作,鼓励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完成工作任务,但对于因工作需要的'加班,公司支付相应(工作日)加班补贴或者(假日)加班费。

  第五条加班申请及记录

  1.工作日(星期一到星期六)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午4点半前,由部门主管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2.星期天加班者,员工需本周的星期六的下午4点半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单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3.假日加班者,员工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天下班前,把经过批准的加班申请交到行政部,收到加班申请表的负责人需要在上面签收时间,包括日期和钟点。

  4.严格执行:为了更好地培养大家做工作计划的好习惯,公司将强制执行加班需要提前申请的做法,因此,如果不能在规定时间交出加班申请的员工,其实际加班时间将视为无效。

  5.加班时数:周末和假日的加班申请表上需要注明预计需要工作的小时数,实际加班时数与计划不能相差太远,部门主管和领导需要对加班时间进行监控和评估。

  6.紧急任务:特殊情况需要临时计划加班者(包括公司员工),相关部门主管或经理要加以额外的说明.公司支付对应加班费。

  7.领导出差:如果员工提出申请时,需要签名的领导适逢外出,员工首先要在按照规定时间把未曾签名的加班申请表交到上一级管理部门,不明时需要电话相关领导,征求批准意见。

  8.加班打卡:无论是工作日、周末或是假日加班,员工均应如实打卡,记录加班时间。

  第六条加班工资计算

  1.正常加班时,加班时数记入到实际出勤天数中,与平均工资一起计算;

  2.计件人员从事计时工作加班,根据从事工种的不同,核算工资。普通工种40元/天,技术和劳动强度高的工种,50—100元/天,由主管根据情况审核,副总经理批准;

  3.晚上加班到9点半以后,补助10元/次。加班到12点以后,补助20元/次;

  4.加班补贴以及加班工资结算发放每月一次,由行政,财务核实后月底随工资一起发放。

加班管理制度12

  一、目的:为提高效率,兼顾公平,对员工正常工作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保证公司生产经营的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1、公司各部门负责本部门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部门的合理加班进行基础审批和原始统计;同时承担控制本部门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

  2、人事总务部协助各部门作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公司加班管理制度范文在各部门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人事总务部负责按照《加班申请表》核实加班时间及按规定标准计发加班工资。

  三、适用范围:本公司全体正式员工。

  四、管理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完成各项生产、工作任务,努力提高生产、工作效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从严控制。

  2、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3、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参照生产完成量的历史数据进行总额控制。

  五、加班种类

  1、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包括遇紧急事件需要在非工作时间到工作现场进行处理的情况。

  2、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工作。

  3、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六、加班界定:下列情况及人员不予计算加班

  1、参加公共娱乐、社会活动及招待用餐的;

  2、事业部长、职能部门部长以上的人员的.不予计算加班;

  3、出差、培训学习、参加会议延长时间的;

  4、部室人员(包括司机等)工作日延长时间不算加班;双休日加班的超过8小时按一个加班计算,不足8小时的按实际加班时间计算。

  5、弥补计件、考核定额未完成工作量的工作时间;

  6、因人为原因造成质量事故、设备事故等而返工或追补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造成事故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7、由于个人工作失误而导致的其它用于追加完成生产任务所用的工作时间,责任人不予计算加班;

  8、公司日常安排值班的人员;

  9、不办加班审批手续和未经批准擅自加班的;

  10、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或不定时工作制的员工或销售员工按业绩提成的;

  11、其它事件经副总以上人员界定不给予加班的。

  七、加班审批程序

  1、员工加班前须填报《加班申请表》(见附件),写明加班时间、地点、事由,由部门长批准,主管副总审核。原则上各部门申请的加班申请单需在实际加班的前一工作日下午16:00前。

  2、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但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表》。

  3、无论是工作日、公休日或是节假日加班,员工均需如实打卡(上、下班),记录加班时间。人事总务部核算加班工资时,需将员工的加班打卡记录与实际加班情况统计核对,核对发现没有加班打卡记录或与加班打卡记录不一致的行为时不予计算加班时间。

  八、加班工资支付与加班调休

  1、员工工作所产生的加班时间,所在部门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以不影响生产工作为前提安排。

  2、员工超期假日可累计计算,优先用于与加班相抵。

  3、加班工资与月工资一并发放。

  九、考核

  1、加班期间消极怠工,在指定加班时间内未完成交付的应完成工作者,取消加班补偿。

  2、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取消加班补偿,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3、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虚报加班的,除不予加班外补偿,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4、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本属正常工作时间完成的工作任务却安排加班的,对部门长罚款200元,申请加班的责任人200元,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有关人员进行行政、绩效、工资降级等处分。

  5、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参照生产定额和岗位定员,发现工作效率低下,严重超工时用工的除按绩效考核细则考核外对责任人一次罚款200元,事业部长一次罚款200元。

  6、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除责令限期改正外,对主要责任人予以绩效惩戒,行政通报批评。

  十、附则

  1、本制度由人事总务部负责解释、修订。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其它制度如与本规定相抵触以本制度为准。附件一《加班申请表》

加班管理制度13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员工的加班管理,保障公司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XXXX公司及下属公司所有的在岗员工。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所指的加班是指在公司所规定的正常上班时间以外,因公司指定工作或部门负责人指定工作,必须连续工作一个小时以上的情形。

  第五条、加班原则

  (一)效率至上原则。各部门须有计划的组织生产经营、开展各项工作,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

  (二)调休优先原则。员工加班后,应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方可计算加班工资。

  (三)总量控制原则。对各部门加班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及参照历史数据进行年度总额控制。

  第六条、因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员工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七条、加班管理职责

  (一)公司各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负责本单位人员的加班管理,对本单位人员的加班情况进行例行监督检查,同时按规定将本单位人员的加班情况报至人力资源部。

  (二)各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应承担控制本部门年度加班时间总量的责任,每年年初,各部门需根据各单位自身的实际情况,向公司提交年度加班计划,报公司分管领导和总经理核准,加班时间原则上控制在批准的年度总加班小时以内。

  (三)人力资源部协助各部门做好员工加班管理工作,不定期检查加班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对加班异常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四)人力资源部负责《加班申请单》和加班结算方式的最终审核,负责加班工资的计发和累积调休小时数的核定;负责每季度统计各部门加班执行情况并通报给各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领导。

  第八条、加班种类

  (一)工作日加班:即在工作日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时间工作。

  (二)双休日加班:即安排在每周六、日的工作。

  (三)国家法定节假日加班:即安排在国家法定节假日工作。

  第九条、加班审批程序

  (一)因工作需要必须加班,须事先在公司OA系统上填写《加班申请单》,注明加班时间及理由,并经部门负责人及公司分管领导批准。

  (二)遇紧急情况的,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可先实施加班,并在加班后下一个工作日内补填《加班申请单》。

  (三)任何未按上述规定履行加班审批手续的,均不视为加班,不计发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四)员工加班后,需及时填写实际加班时间,再由部门负责人审核确认后,提交人力资源部审核。

  第十条、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加班工作安排,没有办理请假手续而不加班者,当天应加班的工时按旷工处理。

  第十一条、以下情形不视为加班:

  (一)因违反公司劳动纪律,出现迟到、早退或离岗等原因造成不能完成当日工作需延长工作时间的';

  (二)因工作散漫、拖沓等原因而不能完成工作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

  (三)员工在休息日或法定休假日参加政治、文化活动的。

  (四)员工在休息时间参加公司组织的为提高员工个人技能和业务知识的会议或培训的;

  (五)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员工因个人的原因需要为今后连续带薪休事假而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

  (六)在休息日或法定节假日内,被安排电话值班,无需到工作场所处理事务的;

  (七)在公司规定休息时间内,非由公司安排员工自愿延长工作时间的;

  (八)其它不应属于加班的情形。

  第十二条、员工被安排加班,公司按照下列办法给予加班员工调休或发放加班工资:

  (一)项目经理级(P13)及以上员工加班,不享受加班工资,给予调休。

  (二)项目主管级(P21)及以下S级、C级员工在法定日加班可以申请加班工资,在双休日或工作日加班的,原则上必须优先安排调休,确因工作需要无法调休的,经报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计算加班工资,加班工资的结算时间为每年的7月和次年的1月。

  (三)加班超过三十六小时,超过部分不计发加班工资,实行补休。

  (四)凡给予结算了加班工资的加班时间,不予以再安排员工调休。

  第十三条、下列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

  (一)因工作性质特殊,实行综合工时的销售类员工或其他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的员工。

  (二)公司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业务销售人员不享受加班工资。

  第十四条、加班工资的计算

  (一)平日加班按150%支付,周六日加班按200%支付,法定节假日加班按300%支付(如国家规定有变动,参照最新国家规定执行)。

  (二)加班工资的计算基数为基本工资及岗位工资之和。

  第十五条、加班调休

  (一)员工所产生的加班,符合调休规定或未予以结算加班工资的,所在部门负责人应优先在适当时间安排员工调休。

  (二)员工可以要求将加班时间累积到一起调休,但每次调休时间原则上最长不得超过一周。具体调休时间由员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安排。

  第十六条、如发现虚报加班的,由人力资源部进行核查,并按照公司的奖惩制度对相关员工进行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人力资源部配合部门(下属公司)负责人对员工加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如发现加班人员、频次、时间安排不合理,由人力资源部报公司分管领导责令相关部门(下属公司)限期改正,并对主要责任人予以通报批评。

  第十八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实施,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加班管理制度14

  一、目的

  为提高效率,对从事司机工作人员额外劳动进行合理补偿,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保障公司经营正常运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定义

  本规定所指加班是指驾驶员在公司正常作息时间之外,需要延长劳动时间或在周日、国家法定节假日和公司假日完成额外的`工作。

  三、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从事司机岗位人员。

  四、管理规定

  1、公司以提高车辆使用效率,节约公司资源为原则,行政部将严格控制晚间车辆使用率。

  2、公司以人为本,要求所有驾驶人员必须在身体精神条件良好时可延长工作时间,以降低安全隐患,保证出行安全。

  3、因业务繁忙,常时、超时加班司机或法定节假日加班司机并作出重大贡献人员,公司将给予额外奖励。

  4、各级领导员工须在工作时间外使用车辆时,对车辆使用登记表认真填写,不得虚报、瞒报。有义务配合行政部审核加班情况。

  5、驾驶员不得自行安排倒休、补休时间,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如有违纪,公司将视作旷工行为,严重者将以辞退。

  6、安排加班人员不得有抵触情绪,保质保量完成加班任务。

  五、加班补贴办法

  1、公司驾驶员正常作息时间是指:周一至周六(早7:30-11:30;下午12:30-16:30),其余时间按每1小时计算加班工资。

  2、加班工资/小时=(基本工资+绩效考核工资)÷25.5÷8

  3、驾驶员如出差当日不能还回,每日120元出差补贴(包括餐费补贴、住宿补贴按出差天数计算)。

  4、驾驶员加班时间晚于23:00的,可给予15元夜宵补贴。

  5、周日加班按正常加班工资计算,另给予50元/日作为加班补贴。

  6、法定节日加班按正常加班工资计算,另给予100元/日作为加班补贴。

  7、驾驶员因公外出产生费用如(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等),按车辆费用报销手续贫发票报销。

  六、加班审核办法

  1、因工作原因需延长工作时间司机必须认真填写《车辆派车单》,得到同车人签字确认,次日经行政部经理审核确认后方可生效。

  2、因工作原因如无同车人陪同晚间返回后在保安室登记返回时间,次日经行政经理确认同车人员签字许可后生效。

  3、签字确认后统一交行政部登记存档,申报加班补贴。如不履行等同自动放弃。

  七、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编制。

加班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1、为规范公司员工加班的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在正常的工作时间内努力完成工作任务。

  2、劳逸结合,保护员工身体健康。

  二、加班的分类和程序:

  1、加班:指在规定工作时间外,因本身工作需要或主管指定事项,必须继续工作者,称为加班。

  2、加班员工应填写《加班申请单》(附表一),经部门主管同意签字后,送交办公室审核备案,由办公室呈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实施加班。

  3、特殊原因(下班之后因紧急事件加班,或休息日突发事件加班的)

  可以事后补填《加班申请单》,并注明"补填";非特殊原因一律

  不得事后补填,否则不认定为加班。

  三、加班原则:

  1、效率至上原则:

  公司鼓励员工在每天工作制内完成本职工作,不鼓励加班,原则上不安排加班,由于部门工作需要必须加班完成的工作,按照加班审批程序进行。员工需有计划的组织展开各项工作,提高工时利用率,对加班加点从严控制。确因工作需要加班或值班,才予批准。

  四、加班认定:

  1、只有在具备下列条件之一时,才可组织员工加班:

  ①在正常休息时间和节假日内工作不能间断,须连续作业的;

  ②发生有可能造成较大负面影响,需要紧急处理的;

  ③为完成公司下达的紧急任务的。

  2、值班不属于加班,对被安排值班的`员工。(值班是指公司为临时负责接听、协调、看门、防火、防盗或为处理突发事件、紧急公务处理等原因,安排有关人员在公休日、法定休假日等非工作时间内进行的值班,它一般不直接完成工作任务。)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认定为加班:

  (1)由于正常工作任务未按要求及时完成而需延长工作时间或利用公休日、节假日完成的;

  (2)在正常工作日因接待公司客户延时工作的;

  (3)开会、培训、应酬、出差的;出差补贴政策另计;

  (4)正常工作时间以外参加公司组织的公共活动的。

  (5)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时间内不能完成任务而需延长工作时间的不算加班。

  加班补偿:

  2、员工因工作任务繁忙,按规定支付加班补贴,加班费按每小时10元计。

  3、下列人员原则上不享受加班费:

  (1)中层以上员工

  (2)临时工人、司机、实行业绩提成工资的员工因工作情形有别,

  其薪资给予已包括工作时间因素在内以及另有规定,故不报支加班费。

  4、为获取加班补偿,采用不正当手段(如"正常工作时间故意降低工作效率"、"虚增工作任务"等)取得加班机会进行加班者,一经发现并核实,公司有权取消加班补偿,并处以一定数额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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