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产管理制度集合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生产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生产管理制度1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清洁生产的管理职责、基本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等相关事宜。
本标准适用于公司清洁生产管理工作。
2适用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
3术语
3.1清洁生产
是指不断采取改进设计、使用清洁的能源和原料、采用先进的工艺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从源头削减污染,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3.2清洁生产审核
是指按照一定程序,对生产和服务过程进行调查和诊断,找出能耗高、物耗高、污染重的原因,提出减少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产生,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降低能耗、物耗以及废物产生的方案,进而选定技术经济及环境可行的清洁生产方案的过程。
4管理职责
4.1公司成立由总经理担任组长的清洁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公司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4.2环保化验中心负责组织、协调公司内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4.5环保化验中心组织开展清洁生产的宣传和培训,提高员工清洁生产意识,培养清洁生产管理和技术人员。
4.3生产部、技术部、机动设备部和各生产单位负责清洁生产方案的可行性的分析,提出合理化建议,确保方案的'技术经济及可行性。
4.4公司生产单位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的规定,组织、实施清洁生产,不断完善管理。实施清洁生产审核单位应编制无费、低费方案,不断改善管理,并根据技术、经济的可行性向公司清洁生产领导小组提供高费方案。
4.5各单位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的清洁生产促进工作和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5基本内容与要求
5.1公司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应优先采用资源利用率高以及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技术、工艺和设备。
5.2公司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清洁生产措施,包括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产生量少的工艺和设备;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废水和余热等进行综合利用或者循环使用;采用能够达到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污染防治技术。
5.3建筑工程应当采用节能、节水等有利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建筑设计方案、建筑和装修材料、建筑构配件及设备。
5.4企业应在经济技术可行的条件下对生产和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废物、余热等自行回收利用。
5.5公司各生产单位和部室应对生产过程中的资源消耗以及废物的产生情况进行监测,并根据需要向公司清洁生产领导小组提出实施清洁生产审核。
6考核与检查
本标准由环保化验中心进行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公司《绩效管理考核标准》实施,经营管理部定期组织检查本标准执行情况。
生产管理制度2
1.目的
达到有序组织生产,稳定生产的目的。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本部生产计划的制定和执行,生产过程的组织、调度管理。
3.生产组织
3.1计划(总结)管理
3.1.1各车间根据当前装置运行情况及设备运行周期,于每月15日前上报本单位生产计划。
3.1.2生产计划包含月度整体运行安排、检修计划、产量消耗计划、工艺指标执行情况、化工辅材消耗情况、主要设备运行情况、系统现在存在问题、质量目标、安全环保目标及完成计划目标的措施。
生产管理部每月18日召开生产计划会,参会人员:各业务部门,生产领导,各车间正职。
3.1.3生产管理部每月20日前编制公司本部生产计划,经主管领导审核后报人力资源与综合管理部,作为下月生产任务依据。
3.1.4公司本部生产计划包含生产运行总体安排、氨及尿素产量消耗任务安排、辅材消耗、安全环保、产品质量。
3.1.5各级生产计划必须与检修计划相衔接,避免盲目性。
3.1.6各车间要按生产计划组织生产检修,所列措施逐一落实,生产管理部进行督查并考核。
3.1.7每月28日前生产车间对上月生产总结上报至生产管理部,总结要体现生产计划完成情况及措施落实情况。
3.1.8生产管理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生产总结。每月第二周周二组织月度生产例会,对上月生产情况进行总结、考核。
3.2生产台时管理
术语
3.2.1工艺台时指在生产过程中由于操作不当、违反劳动纪律、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犯工艺指标、超压、超温、误操作等使工艺恶化、指
后会议室;
3.2.2.2化工班组全体人员及车间值班干部。
3.2.3内容:
3.2.3.1班前会:
3.2.3.1.1参会人员签到。
3.2.3.1.2由交班班长介绍系统运行情况、存在的问题、注意事项及上级文件或领导指示等。
3.2.3.1.3由接班班长安排当班重点工作及要求。值班干部进行补充。
3.2.3.1.4由参会人员对生产运行情况进行沟通协调,并提出解决措施。
3.2.3.1.5履行交接班程序。
3.2.3.2班后会:
3.2.3.2.1参会人员签到。
3.2.3.2.2由班组成员汇报当班存在的问题及处理措施。
3.2.3.2.3由交班班长点评当班生产,指出当班生产操作中存在的问题或不足,总结处理问题的.处理情况,并提出应改进的措施。传达班中接收的公司文件精神及领导指示。
3.2.3.2.4车间值班干部进行点评。
注:如当班生产中出现各类事故,由当班调度长进行组织,事故主要班组责任人(包括车间值班干部、主操、副操、电仪人员)参加调度班组班后会,对事故经过及原因进行初步了解分析。
4要求:
4.1调度班组会议由调度长主持,车间班组会议由班长主持。
4.2由生产管理部统一印制及发放班前班后会记录本,每个班组各一本。
4.3参会人员于班前班后会记录本签到。
4.4会议记录由当班调度进行记录,会议内容如实进行记录。
4.5各参会人员应遵守公司相关劳动纪律。
4.6生产运行情况及存在问题要如实进行汇报,并切实解决相关问题。
生产管理制度3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根据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部门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
第五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它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准确性。
第六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七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八条各机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检查、督促本机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设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作业员必须熟悉本岗位的操作顺序或经培训后达到作业要求。作业员开始操作前应检查机械设备各部位紧固件是否脱落或松动迹象。调整机器时必须停机,断掉电源,下班时必须关闭所有设备的总电源。
第九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及时报告领导,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学习(即生产单位、机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一条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第十二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使用,经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或接零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四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
第十五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加强管理,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贮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爆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易燃、易爆物品的使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除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设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采取妥善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十八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部门负责人统一安排整改。
第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着。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3、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二十条对违规、违法操作的人员,如发现公司将立即开除肇事者;致使公司损失的,将追求肇事者责任和相应的经济赔偿;致使本人发生事故的,公司不予赔偿。
第二十一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生产管理制度4
1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的管理职能、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1.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2引用标准
2.1 《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电力部DL40891)。
2.2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国电发[20xx]3号)。
2.3 《国务院关于特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电发[20xx]311号)。
2.4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国电总[20xx]478号)。
3管理职能
3.1本公司安全管理实行经理负责制,归口安监股管理。
3.2生产单位的各级安全管理人员按各自职能负责安全管理工作。
3.3各级领导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安全的原则。
3.4全体职工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公司各级领导在生产活动中必须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积极采取各种措施和对策,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防止各类事故发生。
4.2安全生产无小事,安全一票否决,对干部晋级和单位评优,资质评审中,安全具有一票否决的作用。
4.3公司安全目标必须人人熟悉,各单位根据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编制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目标。
4.4加强对职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现场岗位的技术培训工作,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技术素质。
45安全生产必须正圈理好“四个关系”,做好安全为主体,作好检修消却工作,加强对设备的维护管理,严禁设备带病或超铭牌出力运行,以确保设备的`安全稳定运行。
4.6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严肃认真对待生产中所发生的各类事故的分析报告工作,同时要做好事故,障碍资料的归档工作。
4.7安全教育管理
4.7.1为提高职工安全思想意识,增强职工安全责任感,增强法制观念,使职工自觉遵章守纪,以确保安全生产,必须坚持长期安全思想教育。
4.7.2对新入公司人员,必须进行公司,股室,班组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4.7.3由综合办负责组织,安监股协助进行安全教育及《电业安全工作规程》学习,并经考试合格。
4.7.4离开运行岗位三个月以上的值班人员必须经过熟悉设备系统,熟悉运行方式《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合格后,才能再上岗工作。
4.7.5各生产岗位的人员,必须熟悉掌握有关触电现场急救,心肺复苏和紧急救护以及消防器材使用等方法。
4.7.6对参加本公司工作的临时工,外来施工人员,进入生产现场,相关部门的安监人员必须对他们进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项的交待。
4.8安规考试管理
4.8.1每年的安规考试规定在4月份进行。
4.8.2公司安规考试由安监股组织命题,全公司统一时间进行闭卷考试。
4.8.3安规考试成绩合格分数为76分,考试不及格者,限定在1个月内补考合格,补考不合格者下岗1个月,舞弊者或无故不参加考试者,下岗1个月。
4.8.4从事特种工作作业人员,必须参加专业培训和考试,并持合格证上岗。
4.8.5安全监察机构:公司设立二级安全监察机构,即公司,股室二级安全监察机构。
4.8.6安全监察人员必须具备作风正派,实事求是,能坚持原则。
4.8.7安全活动规定:股室安监员应做好记录,活动保质保量,防止走过场,要结合实际,以及不安全隐患等进行讨论,记录要工整,每次发言人数不少于60%人/次。
4.9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管理
4.9.1“三措”计划,应在每年的6月份前编制完成。“措”计划由生产副经理组织生技,安监和有关部门提出,由生技股,安监股负责汇编:“安措”计划由各生产单位提出,安监股负责汇编:“三措”计划由生产副经理批准后执行。
4.9.2各生产单位每年5月底前,编制完成本单位的“两措”计划,并报生技股,安监股。部门,单位不能实施的计划,需报公司列入公司年度计划实施,于6月底前由生技股,安监股分别制订“三措”计划报州局。
4.9.3因资金或材料等原因而影响本年度部门,单位不能完成的'“三措”计划内容,在下年度“三措”计划中列入完成。
4.9.4生产副经理,安监股,生技股和各生产部门主要负责人,安监员应经常检查监督“三措”计划的完成情况,公司每季进行一次检查,生产部门每月对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公司将对“三措”计划未完成的单位,部门,按省公司(1997)148号文《关于加强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规定进行处罚。
4.10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分析管理
4.10.1事故和障碍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必须严格执行《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企业职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湖南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和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罚规定,以及其他规定。
4.10.2事故调查,分析必须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实事求是,严肃认真,对草率行事,更不能事化小,小事化了,严禁隐瞒事故。
4.10.3各级领导和安监人员都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各类事故,障碍统计标准。
4.10.4事故发生后,必须迅速抢救受伤人员和防止事故蔓延扩,安监人员和事
故调查人员应迅速奔赴现场组织调查,搜集事故原始资料,未经相关公司领
导和安监股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变动事故现场。
4.10.5凡发生事故,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当值调度汇报,并向相关领导和安监股报告,
事故当事人和相关人员在下班后离开事故现场前写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4.10.6凡发生重设备事故的调查,由经理组织安监,生技及相关股室负责人和有关专业人员,成立事故调查组,经理担任组长,主持调查工作。
4.10.7凡发一般设备事故,由生产副经理组织调查。发生的未遂事故,一类障碍(非责任的),二类障碍由股室领导组织调查。
4.10.8凡发生轻伤事故和一类责任障碍,安监股组织调查,主持召开分析会,责任单位安全第一责任人和安监员及有关人员参加;性质严重的轻伤事故的调查,由安监,生技,工会等相关人员参加。
4.10.9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的安全员应综合写出事故,障碍分析书面材料报公司安监股,安监股综合填写报表报上级安监部门。
4.10.10事故,障碍发生后,责任单位要召开分析会,无故拖延或逾期不报者,安监股有权对其给予处罚(处罚依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
4.11安全报表管理
4.11.1安监股必须按州局规定,及时,准确填报各种安全报表,次月的1日用电话或传真报安全监督部。并按照部《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规定,填报下列卡片,报表报送安全监察部:事故(障碍)卡片,人身事故卡片,交通事故统计卡片,违章下岗统计表,双票合格率统计票。
4.11.2安监股必须按上级要求,及时,准确填报人身事故报表,每月初报出。
4.11.3凡发生设备事故,人身伤亡事故,障碍的单位,必须及时报告安监股。月内交书面报告。
4.11.4对发生设备事故,障碍,人身事故的单位,隐瞒不报者按相关规定加倍处罚。
2、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逐步推行现代安全管理,特制订本制度:
一、公司在编制各种计划和年度计划时,把安全工作列入头等议事日程。根据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部门的指示和要求,根据本单位的具体情况,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数值。内容包括本公司的工伤事故频率,死亡率和重伤率的数值及职业病危害区域的合格率,安全技术措施费用等;
二、公司与下属项目部和施工队签订承包合同或下达工作计划时,一并将公司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分解到各单位,作为公司对各单位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
三、各单位在与班组或个人签订合同或下达任务时也应将安全目标责任制一并列入,作为考核内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实行安全一票否决,凡发生重伤亡事故和超过安全生产目标值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取消当年的评先评奖资格;
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的安全检查,检查时一并对安全生产目标完成情况进行分析和总结;
六、安全生产目标责任管理与经济责任制紧密挂勾。
3、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为安全生产投入长效机制,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一般公司都会制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那么下面是小编给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供家参考。
生产管理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安全生产是公司生产发展的一项重要方针,实行“防火、防盗、防事故”的安全生产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因此必须贯彻“安全生产、预防为主、全民动员”的方针,不断提高全体员工的思想认识,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保证生产经营秩序的正常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令、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安全生产组织架构
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是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公司总经理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任安全生产小组组长,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副总经理任副组长,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管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任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落实执行本部门安全生产事项。 各部门设立一名兼职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上报安全事项。车间设立义务消防员,负责对突发火情的紧急处理。
第三章 安全生产
一、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人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对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把安全管理纳入日常工作计划。
4、积极改善劳动条件,消除事故隐患,使生产经营符合安全技术标准和行业要求。
5、负责对本公司发生的重伤、死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认真落实整改措施和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6、组织安全管理人员制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二、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订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实施细则并负责组织落实。
2、落实本部门兼职安全员、消防员(车间)人选。
3、组织本部门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
4、负责本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奖惩等制度以及各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并督促实施。
6、协助和参与公司职工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7、定期向安全生产负责人反映和汇报本部门的安全生产情况。
8、在每周检查公司5S管理工作的同时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措施执行情况(安全生产责任区与5S管理工作责任区的责任人相同),在例会上通报检查情况,及时做好安全总结工作,提出整改意见和防范措施,杜绝事故发生。
三、安全员岗位职责
1、具体负责相应区域(车间车辆、设备操作等)的安全管理、宣传工作。
2、每日巡查相应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检查维护生产设备、消防器材、电路,确保设备器材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完好,及时纠正解决安全隐患,落实整改措施。
3、了解管辖区域的安全生产情况,定期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汇报安全生产情况。
4、及时汇报突发事故,协同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处理事故,维持事故现场,及时抢救伤亡人员,制止事故事态发展。
四、义务消防员岗位职责
1、接受安全员的工作安排,分管每一具体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
2、由安全员组织,进行不定期的消防演习,确保掌握基本的消防技能。
3、由安全员组织对公司安全生产进行定期检查,发现安全隐患立刻制止并做好防范措施,向安全员汇报。
4、协助安全员负责事故现场的处理工作。
五、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1、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知识的'学习活动,增强安全法制观念和意识。
2、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遵守劳动纪律和公司的规章制度。
3、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4、及时向公司有关负责人反映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 安全会议
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例会制度,每月的各部门要求有安全生产方面的内容,定期分析安全生产状况,对重大安全生产问题制订对策,并组织实施。
第五章 安全培训
1、公司全体员工必须接受相关的安全培训教育。
2、本公司新招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车间、班组安全知识教育。员工在公司内调换工作岗位或离岗半年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相应的车间或班组安全教育。
3、公司对全体员工必须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应将按安全生产法规、安全操作规程、劳动纪律作为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
4、本公司特种作业人员(包括电工作业、厂内机动车辆驾驶、机械操作者等),必须接受相关的专业安全知识培训,确保有资格后方可安排上岗。
第六章 安全生产检查
一、公司必须建立和健全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车间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班组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
二、公司应组织生产岗位检查、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具体要求是:
(一)、生产岗位安全检查,主要由员工每天操作前,对自己的岗位或者将要进行的工作进行自检,确认安全可靠后才进行操作。内容包括:
1、设备的安全状态是否完好,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
2、规定的安全措施是否落实;
3、所用的设备、工具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4、作业场地以及物品的堆放是否符合安全规范;
5、个人防护用品、用具是否准备齐全,是否可靠;
6、操作要领、操作规程是否明确。
(二)日常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各部门负责人负责,其必须深入生产现场巡视和检查安全生产情况,主要内容是:
1、是否有职工反映安全生产存在的问题。
2、职工是否遵守劳动纪律,是否遵守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3、生产场所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三)专业性安全生产检查,主要由公司每年组织对电气设备、机械设备、危险物品、消防设施、运输车辆、防尘防毒、防暑降温、厨房、集体宿舍等,分别进行检查。
第七章 生产场所及设备安全措施
一、公司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劳动安全和劳动卫生规定、标准,为员工提供符合要求的劳动条件和生产场所。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经营场所应整齐、清洁、光线充足、通风良好,车道应平坦畅通,通道应有足够的照明。
2、在生产经营场所内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3、生产、使用、储存化学危险品应根据化学危险品的种类,设置相应的通风、防火、防爆、防毒、防静电、隔离操作等安全设施。
4、生产作业场所、仓库严禁住人。
二、公司的生产设备及其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如下要求:
1、生产设备必须进行正常维护保养,定期检修,保持安全防护性能良好。
2、各类电气设备和线路安装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规范,电气设备要绝缘良好,其金属外壳必须具有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在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要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3、公司对可能发生职业中毒、人身伤害或其它事故的,应视实际需要,配备必要的抢救药品、器材,并定期检查更换。
三、特种设备必须按下列检验周期进行安全性能检验:
1、溶解乙炔气瓶,每三年进行一次检验。
2、液化石油气钢瓶,出厂满四年进行第一次检验;出厂满七年进行第二次检验;出厂九至十三年的,每两年检验一次。
第八章 职工安全卫生保护措施
1、公司必须建立符合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职工加班加点应在不损害职工健康和职工自愿的原则下进行。
2、公司应根据生产的特点和实际需要,发给职工发需的防护用品,并督促其按规定正确使用。
3、公司禁止招用未满16周岁的童工,禁止安排未满18周岁的未成年工从事有毒、有害、过重的体力劳动或危险作业。
4、公司应通过卫生部门防疫站对生产工人进行上岗前体检和定期体检,采取措施,预防职业病。
第九章 伤亡事故管理
1、劳动过程中发生的员工伤亡事故,公司必须严格按规定做好报告、调查、分析、处理等管理工作。
2、发生职工伤亡事故后,公司负责人应立即组织抢救伤员,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和保护事故现场,做好善后工作,并报告集团公司。
生产管理制度6
为了落实“企业负责、行业管理、国家监察、群众监督”的安全管理体制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工作方针。保障交通专业运输企业的生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提高社会和企业的效益,增强广大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驾驶员运输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一、驾驶员在行车中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运输管理条例》自觉坚持中速行驶,礼貌行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驾驶员应在取得合法、有效的从业资格证后执业。
三、在上岗前要认真检查车辆各系统特别是制动与转向系统技术是否良好,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四、装货后、车辆运行前要查看货物的.装载情况,确认安全后方可行车。车辆到站、卸货时,要先查验货物完好情况,确认无误后方可卸货。
五、通过漫水路、桥时,应停车查明情况,确认安全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后低速通过,遇恶劣天气条件时应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视情决定是否运营。
六、通过铁路道口时,要提前减速,注意观察道路信号,服从看守人员的指挥。通过无人看守的道口时,要停车了望,确认安全后再通过。
七、驾驶员开车时必须集中精力,不准闲谈和打电话。严禁酒后开车、疲劳开车等违法、违章作业行为。驾驶员一次连续驾驶时间不超过4个小时。
八、驾驶员在高速公路行车还必须遵守《高速公路交通管理办法》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生产管理制度7
一、为了充分发挥职工生产经营和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企业和员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员工须服从上级和车间的统一安排,按时完成本职工作。如不服从安排,消积怠工,视其情节给予处罚或辞退。
三、自觉遵守企业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有事或生病按程序提前请假,经同意后方可有效,否则按旷工论处。迟到5分钟扣款5元。迟到30分钟不计发当日工资。 四、车间内严禁吵架、斗殴,寻衅闹事,违者重处,并赔偿其损失。严禁醉酒,上班工作中严禁喝酒,否则当日不安排工作,并按旷工论处。 五、工作时不得随意串岗、脱岗和戏闹,不做有损企业形象的事。 六、凡发给个人劳保用品、工用具要妥善保管,如有丢失,照价赔偿。 七、提高服务质量,搞好服务态度,密切与代宰户、点宰户的关系。因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放走一个代宰户扣责任人50元,引进一个代宰户并经营两个月以上的奖励引进人50—100元。 八、搞好清洁卫生。每天工作完毕,对车间工作场地、设备、工用器具全面打扫清洗。一次未清扫,扣卫生责任人10元,两次扣20元,依次类推。 九、节约用水用电,下班时,务必关好门窗及水电。否则,扣车间工资50元。 十、搞好安全生产,屠宰车间务必按操作规程办事。若违章操作,发生安全事故一切责任自负,并追究其经济损失。 十一、刻苦钻研业务技术,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在生产过程中,因加工质量不合格造成损失,一切损失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十二、每月开会学习一次,不得误时,迟到10分钟扣款10元,无故不参加扣款20元。 十三、按时参加生产科组织的各项劳动,如无故缺席每次扣款15元。 十四、讲究职业道德。不准利用工作之便,在生产场地购买产品,初次扣款50元。严禁将企业产品占为己有,凡发现偷拿产品者,以一罚十,情节严重者予以辞退并追究刑事责任。 十五、车间产品指定人员分发和保管。发给营业员销售的猪肉及其他产品由专人编号,再由指定人员拣号分发,任何人不得选肉,确保公平公正。若为私利、为亲朋人为选肉的每次扣款80元。副产品除水不得超过规定标准,剩余副产品务必存入冰柜,否则出现差错或变质,由相关责任人赔偿。
劳动合同中的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研究
内容提要:缔约过失责任制度是民法债权中的一项重要制度,它的提出使缔约阶段也纳入法律调整的范畴,进一步完善了债法理论。虽然劳动合同不同于民事合同,属于兼具有公私法性质的社会法范畴调整,但鉴于劳动合同领域劳动权利救济的缺陷并参考国际劳动立法的经验,我国劳动缔约过失责任制度的确立是必要
成本分摊制度创新是新一轮农业制度变迁的突破口
摘要:制度变迁成本的分摊可以内部制度化,也可以向外转移,还可以向后累计推移。二十年来农业制度变迁虽然比较成功,但是在成本分摊上仍然留下了不少问题,而且这些问题已经成为了新一轮农业制度变迁的阻力。文章先对制度变迁成本进行一般分析,然后再具体分析农业制度变迁成本的'分摊方式及其影响。
关于XX县推行政府采购制度的思考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使用财政性资金或预算外资金,以法定的方式,遵循严格的程序,购买货物、支付工程或服务的行为。近年来,XX县从大宗货物采购着手,逐步拓宽采购领域,规范采购程序,建立有关制度和管理办法,政府采购工作迈出了 。
摘要:在知识产权制度的背后,可以发现本国现实、国际关系和法律传统对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不可估量。因此,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设计、完善,在满足国际公约最低要求的限度内,须顾及这些因素。从而得出结论,非授权软件最终用户的法律责任,显然是不宜承认的。关键词:知识产权制度本国现实国际关系法律 。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期待一场深刻的变革
农村的土地,是一种属于不可再生的自然资源。市场经济要求一切资源均需以效益最大化进行配置,但对土地资源,一般来讲,无论哪个国家,也无论哪种社会制度,实际它都必须优先考虑土地对民生发展的影响。就我国来讲,我国的土地制度是历经了解放前的封建土地私有制,解放后的集体所有制,改革开放后的家 。
生产管理制度8
为了规范XX煤矿安全管理工作,防止煤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根据《煤矿安全生产基本条件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一、市级、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针对煤炭行业安全管理制定中、长期规划。并积极引进、推广使用
二、市煤炭管理部门每季度要组织一次以“一通三防”为重点的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县级煤炭管理部门每月要组织一次“一通三防”安全检查,检查结果要有记录。
三、市煤炭管理部门要组织安排好每年的矿井瓦斯鉴定和煤的自燃倾向性及爆炸性鉴定工作,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支持和协助市煤炭管理部门工作。
四、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对本地区矿井是否进行瓦斯抽放进行科学界定,并积极指导符合抽放条件的矿井进行瓦斯抽放。
五、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各煤矿“一通三防”管理机构人员及“一通三防”从业人员进行培训。
六、市煤炭管理部门负责全市煤矿监控网络系统的统一管理、维护、监督和控制。各县级煤炭管理部门负责本区域煤矿网络监控系统及设备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及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反映网络故障,协调技术人员和煤矿处理各种障。
七、市煤炭管理部门要对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一通三防”管理工作给予支持并督促、检查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的工作。
八、安全措施上报、审批制度:
上报市局措施的种类:火区启封措施;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编制的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煤矿安全规程》第112条规定的串联风措施。以上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初审后,上报市煤炭管理部门审批。其它“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审批。
批复时限:市煤炭管理部门接到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报来的措施后,15日内批复完毕。
九、市级煤炭管理部门每半年与上级业务部门联系,对本市煤炭行业的瓦检器、风表等安全检测仪器进行校验、强检。并组织、协调、指导县级煤炭管理部门对所属区域煤矿的甲烷传感器按规定进行校验。
十、市、县两级煤炭管理部门要积极主动地帮助、指导煤炭企业解决管理中的各种安全技术问题。
十一、各煤矿必须成立安全管理机构,负责本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从业人员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工作。
十二、为便于掌握事故、隐患等情况,以便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规定事故上报制度:
上报事故种类:发生火灾事故、瓦斯燃烧与爆炸事故(无论有无人员伤亡)、有害气体中毒、缺氧窒息及其它原因引起的伤亡事故。
上报程序:乡镇煤矿及县(市、区)属国有地方煤矿在发生事故后要立即汇报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和乡镇政府及邻近救护队,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接到汇报后,要及时赶赴现场,同时向市煤炭管理部门汇报,救护队接到汇报后,要汇报、请示市煤炭管理部门,以便采取行动;市直属煤矿,要立即汇报市煤炭管理部门,由市煤炭管理部门会同市救护队到现场共同进行处理。事故处理结束后,由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或市直属煤矿向市煤炭管理部门上报事故材料,市局对材料存档。对事故隐瞒不报,按隐瞒事故处理。
十三、各煤矿要建立管理记录,各级煤炭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检查时,一并检查。记录名称如下:矿井测风记录、瓦斯检查记录、巷道贯通记录、排放瓦斯记录、反风设施检查记录、清扫煤尘记录、自燃发火记录。
十四、为更好的进行以风定产,规定测风制度如下:
(一)、各矿井要有专、兼职的.测风员。
(二)、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三)、在矿井的主要风巷中,均应建立测风站,测风站内悬挂测风记录板。
(四)、要有测风记录。
十五、为规范瓦斯检查工作,制定如下瓦斯检查制度:
(一)、矿长、矿安全、技术负责人及通风管理人员入井必须携带瓦斯检测仪,瓦斯检查员必须携带光学瓦斯检测仪。
(二)、电工作业时,必须有瓦斯检查员在场检查瓦斯情况。
(三)、矿井检查瓦斯的范围包括: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地点、有人作业的地点、总回风道、密闭、挡风墙。检查的内容包括:GH4、、CO2、CO浓度、温度及通风设施的完好情况。
(四)、采、掘工作面的瓦斯浓度检查次数规定:
低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2次CH4浓度,高瓦斯矿井中每班至少检查3次。
有双突危险的采掘工作面和瓦斯涌出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有专人经常检查瓦斯(CH4)。
采、掘工作面CO2浓度应每班至少检查2次;有煤(岩)与CO2突出危险的采、掘工作面,CO2涌出量较大,变化异常的采、掘工作面,必须经常检查CO2浓度。本班未进行工作的采、掘工作面,CH4和CO2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可能涌出或积聚CH4或CO2的硐室和巷道应每班至少检查1次。瓦斯检查人员必须执行瓦斯巡回检查和请示报告制度,并认真填写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检查结果必须“三对号”(瓦斯检查手册、瓦斯牌板、瓦斯记录填写结果必须一致)。
生产管理制度9
第一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持证上岗登记(附表一)
包括项目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和取得资格证书的情况。如:《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书》、《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证书》等。
二、从业人员安全教育花名册(附表二)
三、从业人员安全教育登记卡(附表三)
四、特种作业人员登记(附表四)
安全教育是指对施工人员的现场教育及班组级教育。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七天一次。危险性较大的行业和岗位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每三天一次。经检测合格后方可分配工作。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施工现场安全一般规定
1、参加本项目生产的成员要热爱本职工作,努力学习,提高政治,文化,业务水平和操作技能,积极参加安全的各种活动,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搞好安全生产。
2、遵守劳动纪律,服从领导和安全检查人员的指挥,工作时思想集中,坚守岗位,未经许可不得从事非工种作业;严禁酒后上班。
3、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包括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质量的操作规程等)不得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得指令有权拒绝,并有责任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4、听从班组长和现场施工人员得指挥,服从分配,团结一致,共同完成好生产任务。
5、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扣好帽带;不得穿拖鞋,高跟鞋或光脚上班;不得穿硬底和带钉易滑鞋上高空。
6、施工现场的各种施工设施,“四口”“无临边”防护,一图五牌,安全标志,警示牌,安全规程等,不得任意拆除或移动,要移动时必须经现场施工人员负责人同意方可。
7、施工人员做到“三不伤害”,一不伤害自己,二不伤害他人,三不被他人伤害;禁止酒后作业,禁止追逐打闹,禁止窜岗;:8、现场电源开关、电线线路和各种机械设备,非操作人员不得胡乱操作。
9、凡是患有高血压病、心脏病、贫血病、以及其他不适于高处作业得,不得从事高处作业。
10、上高处前应检查所要使用工具是否完好,作业所携带工具应放在工具袋内,随用随取,操作前应检查操作点是否安全,道路是否畅通,防护措施是否完善。工作完成后应将所有使用工具收回,以免掉落伤人。
11、高处作业,不准上下抛掷工具,材料等物,不得在高处作业下方操作,如确需要上下交叉作业必须采用有效得隔离措施。
12、现场材料堆放要整齐稳固成垛,搬运材料,半成品等应有上而下层搬取,不得由下而上或从中间抽取,以免造成倒垛伤人毁物事故。
13、所有内架搭设必须牢固,不得有探头板(架板一端伸出横杆长度大于20cm未探头板),不使用5×10模骨当架板,架上只准堆放小量材料和单人操作。
14、不准在临时工棚内使用电炉,煤油炉,不准任意设灶。
15、消防器材、用具、砂堆,消防用水等不得挪做他人用或位移。
16、夜间施工应有足够的灯光,照明灯具应架高使用,室内不低于2.4米,室外不低于3米,线路应架空,导线绝缘良好,灯具不得挂或绑在金属架上。
17、氧气,乙炔、油漆等易燃、易爆物品,应妥善保管,严禁在明火附近作业,严禁吸烟,焊接作业时必须做好防火灭火措施,禁止火花飞溅,并需要配备看火监护人及合格灭火器。
18、各班组交接工作时要记录清楚,并有专业人员进行检查记录。
19、对施工区域、作业环境、操作设施设备、工具用具等必须认真检查,确认安全后方可施工。
20、: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持有效证件方可上岗作业,严禁不懂电气、机械的人员擅自操作使用电器、机械设备。
(二)、临时用电安全注意事项
1、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采用三相五线制,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与专用保护零线连接。
2、配电系统采用三级配电,设置总配电箱和分配电箱、开关箱,实行分级配电。电气设备必须在第三级上接电源。两级保护指在三级配电中有两级要安装漏电保护器,其中第三级必须安装漏电保护器。配电箱安装高度底部距地面为1。2m至1。5m,开关箱中的闸刀严禁用铡刀,均采用空气开关。
3、用电设备有各自专用的配电箱,严格执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电保护”制。每台机械设备必须有单独的开关箱,开关箱安装空气开关和漏电保护器。一个开关只能管一台机械设备。
4、严禁将漏电保护器作为开关使用。施工中一律采用多功能漏电保护器,以保护人身和设备安全。
5、漏电保护器发生掉闸时,不能强行合闸,应由电工查明原因,排出故障后才可继续使用。
6、非电工严禁拆装保险丝;开关箱内的电器安装与接线,必须由电工操作,非电工严禁操作。电闸保险丝断了,应由电工查明原因,排出故障后再接好保险丝,严禁非电工进行操作,严禁用其他金属丝代替保险丝使用。
7、线路、设备、配电箱,开关箱必须经常性进行检查和维修,检查、维修人员必须是专业电工,维修前必须切断源头电源,并悬挂“严禁合闸,有人工作”警示牌,派专人进行看守。检修完成后得到现场指挥人员的送电通知后合闸送电。
8、施工临时用电线应架设在专用电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或不稳定地方,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能缠绕在钢筋上,一旦漏电,会造成大面触电,造成更大的`触电事故。
9、施工电器设备外壳要接地、接零;安装、巡查、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必须为专业电工,并持有证件。其他用电人员应掌握安全用电基本知识和所用设备的性能。
10、用电作业人员在使用电气设备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和配备相应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严禁设备带缺陷运转。在发现问题时及时报告解决。:经过安全教育培训后,项目部也将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检查活动。提前做好施工安全预防措施,并有专职安全员进行监督和实施;我部还定期对项目部人员和施工队上岗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在分项工程开工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对施工中可能出现安全事故做好预防方案。
第二章安全会议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提高中心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建立强有力的安全生产指挥系统和良好的安全会议秩序,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安全工作会议。
二、职责
1、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或委派负责人主持会议。
2、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会议的记录。
三、会议分类
1、安全会议:项目部组织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安全专题会议,安全例会,事故分析会等。
2、现场会议:在生产现场召开的安全会议。包括现场经验交流会,事故现场分析会等。
四、会议内容
1、安全会议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法规、条例贯标学习,前期安全工作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安排,上级安全工作传达布置,重大事故案例分析等。
2、现场安全工作会议内容根据安全生产情况,可自行安排。
五、会议要求
1、会议要求讲求实效,主持人要在会前充分准备,确定议题,提出意见。
2、发言和交换意见要内容具体,语言简明扼要。
3、会议内容要有记录,形成决议的问题要由相关部门迅速付诸实施,归口管理部门负责落实、考核。
4、参会人员应准时到会,因事不能到会(或不能准时到会)应提前向会议组织部门请假。会议组织人员应在开会前10分钟到达会议地点,与会人员应在开会前5分钟到达会议地点。在会议室举行会议应有考勤,由会议组织部门进行考勤。
5、项目部安全工作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可以和其他会议合并召开。
6、会议记录由办公室记录下发。
生产管理制度10
一、凡在本公司区域内进行焊接、切割、烘烤、熬炼和喷灯等明火作业,由动火部门提出申请,设备动力部在进行现场勘查后,负责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明火作业许可证”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并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备动力部共同审核签字后,组织实施。
二、明火作业必须在“明火作业许可证”批准的有效时间内(时间不超过一天)作业,凡提前、延期或变更明火作业时间地点的,必须重新办理相应手续。
三、明火作业前,要做到“八不”:
1、防火、灭火措施不落实不动火;
2、周围的易燃杂物未清除不动火;
3、附近难以移动的易燃结构未采取安全措施不动火;
4、凡盛装过油类等易燃液体的容器、管道,未经洗涮干净、排除残存的油质不动火;
5、凡盛装过气体受热膨胀有危险的容器和管道不动火;
6、凡储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房间、仓库和场所,未经排除易燃、易爆危险的不动火;
7、在高空进行焊接或开始焊割作业时,下面的可燃物品未经清理或未采取保护措施的不动火;
8、未配备相应灭火器材的不动火。
四、在动火中要做到"四要":
1、动火前要指定现场安全负责人;
2、现场安全负责人和动火人员必须经常注意动火情况,发现不安全苗头时,要立即停止动火;
3、发生火灾事故时,要及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并采取相应扑救措施;
4、动火人员要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五、动火后要做到"一清":动火人员和现场安全负责人在动火后,应彻底清理现场火种,确保火种完全熄灭,留守现场1530分钟才能离开现场。设备动力部派人对现场监督。
六、明火作业人员必须穿戴合格的防护用品,动火设备、工具应安全完好,相应的`附属设备、工具应安全、灵敏、有效,发生异常情况动火人必须立即停止动火作业,实施救助措施。
七、每天动火作业完毕,作业人员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开作业现场。
八、动火作业完毕,设备动力部应对动火现场进行检查,监督作业现场的清理,确保安全。
九、风天(4级风以上)室外禁止明火作业。
十、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设备动力部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十一、外来施工单位在本单位进行明火作业,必须履行本单位明火作业管理制度和公司其它有关规定。
生产管理制度11
厂部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厂长任组长,对全公司安全生产负责。
安全生产教育要定期对全公司职工进行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基本教育,人人树立安全一的思想。
酒为易燃品,公司内和仓库要严禁烟火,酒库附近严禁堆放易燃品。
安全用电,电器设备要加防护罩,线路和开关要经常检查,杜绝各类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目标,全部无火灾,无重大事故,无伤亡事故
生产管理制度12
为了保证营运车辆技术质量,防止事故发生,根据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特制定此制度:
一、车辆档案管理
1.车辆行驶证、营运证、购车发票、车辆登记证复印件及车辆照片等有关行车资料交给公司,建立车辆基本情况档案;
2.车辆驾驶员要在每月25日前将车辆的月行程里程、保养维修、肇事情况上报公司安技部登记,由安技部负责人核实后填写车辆技术登记;
3.车辆重要部件或证件如有改动,应将改动情况报公司登记备案;
二、车辆检查
1.司机平时出车前后要做好检查,严禁带病营运,一经发现,视情况轻重罚100至500元;
2.公司每季将定期或不定期的对车辆进行检查,车辆技术状况必须达到以下标准:
(1)车辆号牌齐全、清晰,安装位置正确,无遮挡物;
(2)灯光、喇叭、雨刮器、观后镜等装置齐全有效;
(3)发动机汽缸工作正常,无异响、漏油、漏水等现象;
(4)转向装置操作灵活,无过紧或过松现象,高速行驶时车辆不会出现跑偏或摆头现象;
(5)制动系统良好,符合国家制动规范要求,前后四轮的定位准确;
(6)车辆各种线路完好,接放安全牢固;
(7)轮胎保持良好,轮胎胎冠上的花纹深度不得少于3.2mm;
(8)其他部件符合安全行车标准。
3.公司操作部管理人员上路检查车辆行驶情况时,在出示检查证后,司机必须停车配合,如发现车辆状况不佳的或违反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的,管理人员有对车辆进行停驶、回场检查的权力。
三、车辆保养和审验
1.关于车辆二级维护、季检、年审。
(1)车辆每季进行一次二级维护,必须到有资质的维修厂进行维护;
(2)车辆进行二级维护后,驾驶员要将二级维护电子报备单交到公司备案。
(3)严禁车辆不进厂检测而取得二级维护单等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查实,除了重新进行二级维护外,公司将对司机进行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4)车辆每年进行综合检测年审一次。
2.按规定参加交警、运管部门组织的检测、年检、年审。
3.车辆每行驶5万公里必须进行中修;
4.车辆每行驶10万公里必须进行大修;
四、车辆日常维护和检验
营运货车日常检验是在驾驶对车辆实施日常维护基础上的一项强制措施。日常维护是指驾驶员在行车前、行车中、收车后按照标准和规范对车辆进行的安全检视工作,日常检验是为保证日常维护落实到位而建立的检验制度。
(一)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管理条例》、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维护管理规定》和福建省地方标准《汽车维护工艺规范》的规定,做好车辆日常维护。同时建立货车日常检验(日趟检,下同)制度。
(二)公司营运货车实施日常检验制度由公司总经理建立和监督落实,驾驶员负责实施。驾驶员在对货车实施日常维护的同时,做好日常检验工作,并在《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格式见附件)中做好日常检验记录。
(三)公司营运货车日常维护的项目应当严格按照福建省地方标准《汽车维护工艺规范》规定的项目和技术要求执行;日常检验的项目和技术要求按照下列内容执行。
1.转向部分:横(直)拉杆、转向球销、转向节及臂应无损伤,球销无松旷;各部件连接齐全完好,锁止可靠,转向灵活。
2.制动部分:行车制动系统工作正常,不得有漏油、漏气现象,各连接销齐全、完好、牢靠;驻车制动有效;气、液压仪表工作正常。
3.传动部分:传动轴、万向节不得有松旷现象;各连接部位螺栓齐全、完好,紧固可靠。
4.车架、悬架部分:不得有断裂和移位现象。
5.轮胎部分:不得有严重磨损、破裂和割伤;轮胎气压符合要求。
6.电气部分:前照灯、前位灯、转向灯、防雾灯、制动灯、后位灯、标志灯和危险警告灯安装牢靠,完好有效,刮水器工作正常。
7.随车安全设施部分:配备三角木,灭火器等完好有效。
(四)驾驶员在《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的检验记录单上对检验情况做好记录,签名并签注日期。未经日常检验或日常检验不合格的营运货车,不得上路营运。
(五)操作主管必须落实营运货车日常检验制度的执行情况,督促驾驶员做好日常检验工作,定期或不定期实施检查(至少每月检查一次),检查人员应当在《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中做好检查记录、签名并签注日期。驾驶员应当随车妥善保管《福建省营运车辆检验记录本》,以备检查。
生产管理制度13
一、原材料进厂检验制度
原材料进厂后,仓库保管人员应及时把取样通知单及质量证明书,一起送交理化室,通知取样鉴定。
理化室接到取样通知后,应立即进行取样鉴定,在付款期内得出鉴定结果。
原材料的检查标准,一律按国家标准,以本厂的技术规定和鉴定的合同为依据。
材料鉴定后,符合有关标准或合同条文,理化室要根据本厂制定的原材料使用技术标准,确定投用项目,填写材料历史卡,并将鉴定结果通知供销仓库。
原材料经检查不符合国家标准及有关合同条文,理化室要及时上报,由品管部和技术部商定处理意见,同时书面通知财务部,拒绝付款。如果经厂有关部门协商可以代用,并不影响质量的可以入库,但必须办理手续,经使用车间同意并签写材料代用单,送交技术部,品管部研究,总经理批准,否则一律不准代用或入库。
原材料进厂,有些检验项目由于条件限制不能检查,可以到外单位或有关部门解决,但其结果必须经品管部、技术部签字生效。
材料必须专料专用,如需代用,需经有关部门分析、研究,同意后由技术部和品管部联合通知有关部门方可投入生产。
二、生产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是公司经营管理重点,是企业经营目标实现的重要途径,生产管理包括物流管理、生产过程管理、质量管理、生产安全管理以及生产资源管理等。为合理利用公司人力、物力、财力资源,进一步规范公司管理,使公司生产持续发展,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指定本制度。本制度是公司生产管理的依据,是生产管理的最高准则。
生产过程管理是公司各级管理员、一线作业人员都必须遵守的管理制度。公司各级管理员、操作员必须严格按照生产过程管理工作,时刻树立效率意识、质量意识、安全意识。
生产过程管理要求公司各级管理员时刻树立持续改进意识,以思促管,防止管而不化;要求公司所有作业人员树立节能高效意识。
生产管理人员在接到客户订单后要仔细分析订单,看清客户的每一点要求,防止盲目生产。
生产管理人员明确客户要求后,应立即通知准备生产资源(包括材料、工具、模具)。
生产部门根据客户交期的急缓程度安排领料,暂时不急的产品先不领料,保证生产车间物流流畅,避免生产资源积压在车间影响车间生产,交期急迫的要马上组织人员立即投入生产。
车间主管每天必须如实编写《生产日报表》 ,记录当天实际完成的生产任务,以书面形式向厂长汇报。
产品经检验合格后要及时送入仓库,以便及时组织发货。
车间管理员要及时关注车间物流状况(物料标示状况、物料供应状况、通道是否顺畅)、机器运转状况(机器或模具运转效率)、员工工作状况(员工精神状态、工作熟练程度),随时指导员工解决生产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对于个人不能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班组长,再由班组长逐级反映。
生产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可能影响交期的都要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釆取紧急措施予以处理。
生产部门应经常对员工进行技能训练,保证员工随时高效作业;经常和员工交流思想,掌握员工思想动态;组织员工学习相关制度,促进公司团队建设。
公司所有生产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生产部门生产安排,有争议的必须按照“先执行后申议”的原则。
鼓励公司所有员工做生产工艺改进,如果发明的新生产工艺确实对能降耗有较大改善或能大幅度提高生产效率的,公司将给与奖励。
当公司发展后,本制度不再使用时可以修改本制度,本制度的修改由生产部门提请,修正案经总经理批准后公布施行,修正版公布时本制度自动失效。
三、出厂检验项目管理制度
在品管部的指导和监督下,理化实验室负责对本厂生产的产品检验工作,独立行使检验职权,严格按标准及检验方法对产品逐批次进行检验,严把质量关,禁止不合格产品或产品不经检验出厂。
出厂检验时,同一班次、同一品种、同一次投料的产品为一个生产批次,对每批产品严格按抽样规则进行抽样,经出厂检验合格后开据合格检验报告,检验员和审核人在报告上签字后方可出厂。
出厂检验指标如有一项不符合规定要求的不准出厂,应重新在同批产品中取两倍数量样品进行复验,以复检结果为准,若仍存在不合格,则确定该批产品不合格,并及时上报厂领导后进行处理。
检验时查验产品包装封口是否完好无损,不得有脏污和破损密封不严等现象,若发现类似问题发生,按不合格品论处。
检验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到法定检定机构检验部门检定,及时维护,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以保证检验数据的准确。
严格按企业制定的标准要求和检验方法进行检验,要逐批次对出厂前的成品进行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检验不合格的产品不可出厂。
每年参加一次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出厂检验对比试验,保证实验室数据准确有效。
四、技术管理制度
为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的管理权限和职责,形成一个有秩序、强有力的技术管理机构,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的相关政策、法规及技术标准,特制定项目技术管理制度。
建立技术责任制:明确项目技术负责人为责任人,落实各职能人员的职责、权利和义务的关系,明确工作流程和各职能人员的.密切配合,负责协调相关工作和业绩考核工作。
建立图纸、测绘、设计文件的管理制度,明确责任人及文件的收发份数、标识、保存及无效文件的回收流程,确保文件完整。
建立技术洽商、设计变更管理制度:明确技术负责人为责任人,做到技术洽商设计变更涉及的内容详尽,变更项目图纸编号明确,符合规范要求。
建立工艺管理和技术交底制度。技术交底和工艺管理应实行分级、分专业进行,交底应有文字记录,交底人和被交底人均应交底确认,做到技术符合图集文本及设计规范要求。
建立隐、预检管理制度:隐、预检应做到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各专业质量员为责任人,明确隐、预检项目和验收程序,即班组自检、互检、交接检。质量员按质按实验收,做到有检查计划,对整改问题有专人负责,确保及时、准确、可追溯性。
建立技术信息和技术资料管理制度:技术信息是指导性、参考性资料,技术资料是工程归档资料,应实行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资料员最后收集,并做到及时、准确、完整。
建立技术措施与成品保护措施管理制度:由技术负责人责成专人为责任人实行统一领导,分专业管理。技术措施要做到符合规范要求,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强效果明显,成品保护措施要做到低成本、高效率,实施过程有计划,并有文字记录。
建立新工人培训制度,要有专人负责,由责任人和各专业负责人共同进行,培训应结合施工需要,做到有计划、有组织、有考核、有记录,做到资料完整齐全。
建立技术质量问题处理管理制度:由技术负责人任责任人,会同专业负责人共同制定管理措施,做到工作程序清楚,对存在问题要分析,处理方案有依据,方案简单、易行、可靠,处理过程有记录和相应结论。
五、设备计划检修.抢修管理制度
为了更好地搞好设备管理工作,提高计划检修和生产过程中抢修质量,确保检修后设备能够正常运转到下一检修周期,保证检修项目在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各单位根据选厂统一安排,依据设备运行记录情况,认真填写设备维修申请单。根据维修任务的难易程度分别定义为小修、中修、大修。小修提前一周,中修提前15天,大修提前30天报设备组,由设备组统一整理签字接收,初步审定后报主管经理,由厂部最终审定后,方可实施。
各单位依据最终审定的检修计划,认真落实检修所需的物资、备品备件及设备,需要外购的必须提前上报釆购计划(小修提前3天,中修提前4天,大修提前15天)。
计划管理员必须督促供应部门按计划要求如期购回。
设备组是设备大修、中修及小修管理科室,负责大、中修及在线设备部分技术改造的施工管理、组织、协调、控制、指导、监督检修质量管理的一系列活动。
设备组长为大、中修及维修管理第一责任人,负责审核年度大、中修计划。
设备组负责生产设备大、中修及维修后立项审核,施工过程管理及施工质量管理,以及施工过程中存在问题的考核。
设备组负责改造性大修技术改造方案的制定及可行性方案的分析审核,并组织实施。
在生产过程中遇到设备出现紧急故障影响生产,需要紧急抢修时,由设备组长负责组织相关维修和技术人员在最短时间内,合理安排调配资源全力抢修,最快时间恢复生产。
生产管理制度14
1目的和范围
通过对生产设施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的安全性和可靠性,保证安全生产正常运行。
本制度适用于生产设施的建设、生产设施的管理、关键装置及重点部位的管理、检维修管理、拆除和报废的管理等。
2编制依据
依据《安全生产法》、《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试行)》
3职责
3.1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设施的设计、建设、调试,组织有关部门
进行验收。
3.2管理部负责制定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应急预案》。
3.3厂级管理人员负责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进行定点承包管理。
4工作程序
4.1生产设施的建设管理
4.1.1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由管理者代表批准、管理部组织并协调国家认定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该项目进行安全预评价和安全验收评价。
4.1.2管理部应确保生产设施建设中的安全设施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三同时”)。
4.1.3生产设施中的变更应严格执行《变更管理制度》,履行变更程序,并对变更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4.1.4对生产设施的建设应积极采用先进的、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研究开发,不断改善安全生产
条件,努力提高安全生产技术水平。
4.2生产设施的正常运行管理
各相关部门应建立生产设施安全机制,明确生产安全设施的职责,落实到责任人,建立生产设施台帐、生产设施技术档案;对设备出现的故障和检维修情况及时记录进“生产设施技术档案”中。要做到:
实行专人负责安全设施的管理机制,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确保安全设施有效运行。安全设施应与设备设施的检修管理相同,制定安全设施检维修计划,并组织实施。安全设施不得随意拆除、挪用或弃置不用,因检修拆除的,检修完毕后应立即复原;
建立特种设备台帐和档案,包括原始资料和检维修资料、检测资料,要按照国家规定定期进行检测,确保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在许可的情况下有效运行,证件齐全。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
按照《计量检测管理体系》有关制度的要求,负责对公司所有安全设施中监控、检测装置的安装和建立设备档案,负责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及定期检验,保存校准和维护活动的记录。
4.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1厂级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1.1管理部按照总经理的要求,负责制定厂级管理人员定点承包的'安全管理机制,承包点设置“厂级管理人员安全承包责任牌”,承包人对所负责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负有安全监督与指导责任,具体内容如下:
a)指导安全承包点实现安全生产;
b)监督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制度的执行和落实;
c)定期检查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与隐患;
d)督促隐患整改;
e)监督事故“四不放过”原则的落实;
f)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突出问题。
4.3.1.2承包人至少每月到承包点进行一次安全活动,其活动形式包括参加基层班组安全活动、安全检查、督促整改事故隐患、安全工作指示等,保留活动记录。
4.3.1.3管理部按照《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承包人进行考核和公布。
4.3.2职能部门和使用部门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4.3.2.1管理部建立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档案和管理台帐,注明厂级承包人,并建立安全检查记录。
4.3.2.2各归口职能部门对分管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建立档案,落实责任到人,定期、定点、定线进行监督或巡检。
4.3.3车间对关键装置和重点部位的管理
4.3.3.1确认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危险点,绘制出危险点分布图,明确安全责任人。
4.3.3.2每月进行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整改或采取有效防范措施。
4.3.3.3关键装置、重点部位设置专职人员。
4.3.3.4操作人员应经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4.3.4班组对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管理
4.3.4.1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4.3.4.2严格遵守工艺操作、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
4.3.4.3按巡回检查制度定期对安全设施、危险点进行安全检查。
4.3.4.4及时报告险情和处理存在的问题。
4.3.5应急预案及演练
管理部组织制定、完善关键装置、重点部位应急预案,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确保关键装置、重点部位的操作、检修、仪表、电气等工作人员能够识别和及时处理各种不正常现象及事故。
5相关制度
《应急预案》、《变更管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安全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管理制度15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各项安全管理。
2、建立健全各级生产管理人员及一线工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3、各项目工程的安全措施必须齐全、到位。安全技术资料必须齐全,无安全措施不准施工,未收的安全设施一律不准使用。
4、坚持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对特殊工种按规定进行体检、培训、考核,签发作业合格证;未经培训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准上岗作业。
5、定期对职工进行,新工人入场后要进行“三级”安全教育。新进场工人、调换工种工人,未经安全教育考试,不准进场作业。
6、发生工伤事故及时上报,严肃处理未遂事故的责任者。
7、安全网、安全带、安全帽必须有材质证明,使用半年以上的安全网、安全带必须检验后方可使用。
8、机械设备安全装置齐全有效,手持式电动工具必须全部安装漏电保护器。
9、施工用电符合安全操作规程。
10、任何机械设备不准带病作业。
11、对采取新工艺、特殊结构的工程,都必须先进行操作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操作。
12、在安全教育基础上,每半年组织全体职工安全知识考试一次。
13、坚持各级领导、生产技术负责人安全值班制度,每班必须有安全值班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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