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保密协议集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一起来参考协议是怎么写的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商业保密协议,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商业保密协议1
甲方:
乙方: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_______事项进行商务谈判或合作履约,双方在洽谈或合作履约期间,均因工作需要可能接触或掌握对方有价值的保密资料(不论这些资料是以口头、书面或其他任何形式表现的),且任何一方均承认如向第三方披露任何该等保密资料将会损害对方公司商业及其他利益,因此,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保密协议以共同遵守:
第一条 定义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是指: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的书面、电子文档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不论其形式如何,只要涉及到任何一方未曾发表、公开或公众的信息,该“保密资料”可以是符合法律规定条件的商业秘密,也可以是尚未达到法律规定商业秘密构成条件的其他保密资料。
本协议所称“保密资料”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1、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2、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通过其他合法途径知悉的资料。
3、已经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着未被禁止向接收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 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本协议的保密期限,即任何一方对对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的期限,为双方谈判期间、合同履行期间以及上述期间全部届满之日起年。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媒体或其从业人员)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对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必须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谈判或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或合同解除、终止,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保密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保护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 知识产权
任何一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保密资料、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 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定义务与合同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在双方合作期间或合作期满后的双方另行书面约定的合理期间,为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时,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时,使用保密资料。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政府监管部门或根据法律规定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社会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合理的、有限度的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下的保密义务,应向对方支付不少于 元人民币的违约金;如果本条约定的上述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受害
方造成的损失,受害方方有权进一步向对方主张损失赔偿。
在双方合同或合作期内,无论上述违约金给付与否,受害方均有权立即终止谈判或解除与违约方的合同、合作关系,因终止谈判或解除合同、合作所造成的缔约过失赔偿责任、合同赔偿损失由违约方另行承担。
损失赔偿的范围包括:
1、受害方为处理此事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差旅费、材料费、调查费、评估费、鉴定费等。
2、受害方因此而遭受商业利益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合理利润的损失、技术转让费用的损失等。
甲乙双方认识到,任何一方对本协议任何一项的违约,都会给对方带来不能弥补的损害,并且这种损害具有持续性,难以或不可能完全以金钱计算出损害程度。因此除按法律规定和本协议约定执行任何有关损害赔偿责任外,双方确认受害一方可以采取合理的方式来减轻损失,这些方式包括一些指定的措施、申请限制令和禁令。
第六条 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七条 其他
(一)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签署日期:_____年___月__日
商业保密协议2
甲方:
乙方:
甲方聘请乙方在公司 (部门),岗位 。
鉴于乙方在受聘工作期间,将在其职务工作中做出一些研究、开发结果,并将因业务需要接触到甲方拥有的各项(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各项商业秘密,这些(研究、开发结果以及)有关的商业秘密都是属于甲方的财产,对于甲方具有一定的商业价值。为防止甲方商业秘密被侵犯,保持甲方产品的竞争优势,双方达成如下协议:
所谓职务开发结果是指乙方在受聘甲方期间,为履行自己的职务所完成的或者所构想的所有研究、开发结果,包括但不限于:
职务开发结果的权利归属:
1、 乙方同意,自己做出的所有职务开发结果将立即首先向甲方报告
2、乙方理解,任何职务开发结果的所有知识产权归属甲方。
3、 乙方同意在未获得甲方事先书面同意时,决不把有关上述职务开发结果的信息向任何第三方透露。
4、甲乙双方同意,在甲方工作期间,对于乙方并未使用甲方的设备、资源或商业秘密,完全用自己时间完成的研究、开发结果的有关权利,属于乙方自己,但是,下列情况除外:
该研究、开发结果同甲方的业务密切相关
实际上或者可以论证该研究、开发结果是抢先占用了甲方的研究、开发结果
该研究、开发结果是在甲方的职务开发结果的基础上形成的。
第一条商业秘密定义
乙方应保守在工作过程中知悉和掌握的甲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是指由甲方提供的、或者乙方在甲方内了解到、或者乙方为履行自己的职务而开发出来的,与甲方也有关的,具有商业价值的,非公知的所有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类型:
(1)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与制造、设计有关的信息:
(2)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与计划、产品开发有关的信息;
(3)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与财务、人事管理有关的信息;
(4)甲方现有的、以及正在开发或者构想之中的与生产、经营)有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户资料、顾客名单、销售手册、销售商名单、商品价格、销售方法、资源资料、投资计划、广告策划、管理经验、会议决策等);
(5)与上述信息有关的所有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文件、照片、磁带、软盘及与研究开发产品有关的装置、设备、文件复印件等。
(6)按照法律和协议,甲方对第三方负有保密责任和第三方的商业秘密。
第二条不泄漏、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为避免甲方商业秘密被侵犯,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漏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他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无论这些商业秘密信息是不是由乙方本人开发出来的,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第三条限制竞争性行为
1、乙方必须申明其利害关系人是否有与甲方有相同的竞业(竞争行业),未申明者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乙方不得在与甲方竞业的企业直接或间接拥有股份(上市公司股票交易除外)
3、乙方不得为与甲方具有竞业的企业提供有关自身业务方面的任何形式的帮助。
4、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是直接的或是间接的)咨询、顾问性服务,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职工接受外界聘用。
5、乙方不得和甲方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或有竞争关系及其他利益关系的单位或个人联营、合作,也不得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业务或利用其掌握的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从事经营活动。
6、乙方也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终止后三年之内,除非甲方同意,决不从事上述五项行为,不到竞业企业工作,如果确系对甲方没有危害,必须征得甲方的同意。
第四条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1、 当聘用期无论由于何种原因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所有自己掌握的,包含有职务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提纲、笔记数据以及任何其他材料,并办妥有关手续。
2、 乙方同意,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第五条乙方不得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它不正当手段获取甲方的商业秘密。
第六条乙方不得将甲方的商业秘密据为己有或牟取私利。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如乙方违反上述保守商业秘密义务和有关职务开发结果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叁 万元;造成甲方商业秘密泄露或被侵害的,或造成其他损害的,在停止侵害的同时,除支付违约金外,应向甲方赔偿由于这种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构成犯罪的交由国家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2、如乙方违反上述竞业禁止义务的,在停止该行为时,应向甲方支付 万元违约金,并向甲方赔偿由于这种违约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保密报酬
为了体现权利与义务的统一,作为对乙方按照本协议履行保密义务并且于在职期间和离职三年内履行不竞争义务的报酬,甲方给予乙方的工资当中包含保密和不竞争津贴(或称岗位补贴),与工资一起发给乙方。
第九条附则
1、本协议在双方签字后即开始生效。
2、本协议是甲乙双方劳动合同的补充文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若发生争议,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依法处理,争议解决方式和法院选择同劳动合同一致。
甲方: 乙方:
时间: 年 月 日 时间: 年 月 日
商业保密协议3
甲方乙方
单位:xx工业有限公司姓名:法定代表人:性别:
出生年月:
身份证号码:
地址:九龙坡区九龙园区xxxxxxxxxx号家庭地址: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年月日
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保守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根据《劳动法》、《反不正当竞争法》、国家科委《关于加强科技人员流动中技术秘密管理的若干意见》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和甲乙双方在劳动合同(合同编号:[])中的约定,本着公平、合理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保守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商业、技术秘密是指由甲方研制开发或以其他方式掌握的、未公开的、能给甲方带来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具有实用性且采取了保密措施的商业、技术信息以及生产经营信息(商业、技术秘密的具体内容附后)。
知识产权是指公民或法人等主体依据法律的规定,对其从事智力创作或创新活动所产生的知识产品所享有的专有权利,主要包括发明专利、商标以及工业品外观设计等方面组成的工业产权和自然科学、社会科学以及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摄影和电影摄影等方面的作品组成的版权(著作权)两部分。
第二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年月日
1、甲方依法享有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使用权以及乙方利用甲方该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及工作条件取得的职务技术成果或职务发明的所有权和使用权。
2、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从事涉及商业、技术秘密工作,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支付合理的劳动报酬。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三条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保守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
1、对在工作期间所知悉或掌握的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无论乙方在甲方任职或离职,非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泄露、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或以任何方式用来从事损害甲方利益的活动。
2、乙方离职后,利用知悉的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获得新的技术成果,在不损害甲方利益、征得甲方的同意、订立相关协议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的前提下,可以就新的技术成果予以实施,否则视为乙方侵犯甲方的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除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新的用人单位有过错的,应依法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二)竞业禁止
1、乙方与甲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须受甲方竞业禁止,期限为贰年。
2、在竞业禁止期内,乙方不得在生产与甲方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具有竞争关系或其他利害关系的任何单位谋职、任职;或自己生产、经营与甲方同类产品或业务;不得自行组建、参与组建与甲方有竞争关系的公司或其他组织;不得利用所掌握的销售渠道劝说、诱使客户脱离甲方的业务关系,不得参与及通过提供甲方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的方式帮助他人进行同甲方技术本质相同产品的研究、开发工作,不得将甲方的技术用于他人的产品生产。
3、补偿金发放:竞业禁止期内,乙方需向甲方提供与新单位的有效劳动关系证明和新单位5名以上证明人(姓名、部门、电话)签名手续,或向甲方提供由劳动与社会保障局出具的有效失业证明。在竞业禁止期内,甲方每月按上年度社会月平均工资标准的%向乙方发放竞业禁止补偿金。因乙方责任导致补偿金从规定支付日起一月内未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第四条违约责任
1、本协议一经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甲乙双方必须严格执行,否则将承担违约责任。
2、甲方未履行第二条第二项规定,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人民币)万元;乙方违
反本协议,未履行保密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人民币)万元。
3、甲方逾期三个月未向乙方支付竞业禁止补偿金,应承担违约责任(人民币)万元;乙方违反本协议,未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人民币)万元。
以上第2~3类违约责任,可以累计计算。若乙方支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实际损失的,乙方应对甲方蒙受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第五条本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或续订
1、甲方无正当理由,不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支付乙方劳动报酬的,乙方有权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协议。
2、乙方因岗位变更,仍从事甲方其他涉密工作的,其竞业禁止期、违约金和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按甲方规定作相应调整,本协议对乙方仍具有法律约束力。
3、乙方因岗位变更,不再从事甲方涉密工作,从事甲方其它工作且满六个月的,可以不履行竞业禁止义务;如未满六个月,仍需履行竞业禁止义务。
第六条甲乙双方就本协议第一条所述之商业、技术秘密和知识产权另订有法律协议的,继续有效。
第七条甲乙双方协商约定的其它事项:
1、乙方因岗位变更,不再从事甲方涉密工作,竞业禁止期、违约金和竞业禁止补偿金标准按甲方规定另行协商。
2、关于甲乙双方竞业禁止部分的权利和义务,在乙方与甲方终止劳动关系时,可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协商。
第八条本协议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依法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第九条本协议系双方劳动合同的附件,与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一式贰份,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
商业、技术秘密的具体内容
1、甲方未公布的长远发展规划、重大经营决策;
2、产品调研、技改技革的可行性报告、设计方案及其图表资料;
3、产品、零部件配套方案,配套网络,产品价格、配套价格及其产品、配套价格调整;
4、新开发和重点开发产品的相关信息、研究报告;方案、论证、设计草图、产品图纸、技术资料、试生产中的产品零部件及其样品和记录;
5、产品的关键部件、零件的图纸和技术资料;
6、产品内控质量指标消耗定额、成本、价格、利润等重要数据;
7、质量管理和监控的信息、数据、报告、结论;
8、重要的质量、计量、理化、检测数据和分析报告、结论;
9、非专利技术、技术诀窍、科技成果、关键性的设备、工装、工艺流程等设计、图、表形资料;
10、关键性的生产现场、试验场所;
11、经济技术信息资料和生产人事劳资、财务月度以上计划、统计报表、总结等数据以及证券处未公开的披露的信息;
12、营销的重要计划、策略、营销网络、客户名单等经济信息;
13、对外学术交流、对外经济、技术合作、贸易、商务洽谈、承担保密义务的;
14、计算机资源和应用系统的管理;
15、商标创意资料;
16、甲方有内部保密规定的计算机、传真机、移动电话等不能宣布的数码及其他信息;领导的指示作为秘密办理的事项;
17、其他保密事项。
商业保密协议4
甲方:上海xxx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乙方:太原xxxx科技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和、地方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鉴于乙方服务于甲方在服务期间有从甲方获得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机会;乙方明白泄露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会对甲方损害,为保护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甲方及乙方长远利益双方自愿约定如下:
1.保密内容和范围
1.1乙方在合同期内开发设计技术包括技术、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等;
1.2甲方现有开发和技术秘密及设计开发方案;
1.3甲方所有工艺技术资料、图纸和所有财务资料及数据;
1.4甲方尚未付诸实施经营战略、规划及生产经营数据;
1.5甲方销售方案、计划及客户资料;
1.6甲方采购计划及供给商资料;
1.7甲方生产定额、工时定额;
1.8甲方其需要保密其保密
2.保密要求
2.1乙方在合同期内按甲方要求从事产品设计与开发其设计开发所有资料属甲方所有;
2.2乙方遵守甲方保密制度及要求防止泄露企业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2.3对含有甲方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作品如乙方发表论文、评定、职称等需要在范围内公开应事先甲方书面认可;
2.4乙方在与甲方解除合同后五年内不得使用双方约定保密的技术资料来进行设计和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为在有竞争关系其他企业设计和建造类似工程;
2.5乙方不使人获取、使用保密信息不直接或间接地劝诱或帮助人劝诱企业内把握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员工离开企业;
2.6乙方遵守甲方为保护知识产权制订制度与规章保密措施在人有侵犯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时有义务有责任向甲方通报,当乙方结束在甲方工作时将所有与甲方经营活动文件、记录或材料交给甲方指定人员;
3.协议期限
双方在有合同关系期限内及解除合同关系后5年内
4.双方违约责任
4.1经双方协商达成协议:任何一方违约另一方均有权无条件解除本合约并有权要求对方赔偿违约金额五倍违约罚款;
4.2乙方违反协议致使甲方重大经济损失应赔偿甲方所受损失;
4.3违约责任超过法律、法规赋予双方权限申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法院上诉
5.说明
5.1协议双方签字生效;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具文与本合同书同等效力
5.2本协议一式肆份协议双方各执贰份
甲方(盖章):上海xxx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乙方(盖章):太原xxxx科技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5
甲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乙方:
身份证号: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商业秘密
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二、对秘密信息的保密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三、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
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四、保密期限
本协议的保密期限 年。
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五、争议解决
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
六、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乙方(签字按手印):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6
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通讯地址:联系电话:乙方:身份证号:通讯地址:联系电话:甲乙双方就乙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的保密及竞业限制事宜,达成以下条款,以共同遵守:
一、商业秘密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
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二、对秘密信息的保密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乙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乙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三、禁止非法使用秘密信息乙方保证除非为了甲方项目的工作需要而使用此种秘密信息履行职务外。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不以任何方式自行使用秘密信息,并且不以任何方式许可或协助他人使用秘密信息。
四、保密期限风险提示:
很多企业通常约定保密期限为任职期间及离职后2至________年,这样的约定会给员工造成误解即离职后过了2至________年后,可公开或使用商业秘密了,这样的约定是不可取的。因此,企业____区别约定,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应约定保密期限做为直至该保密信息通过正常途径进入公知领域为止,而不做具体的年限约定;对于一般的保密信息宜约定________年或________年保密期限。本协议的保密期限________年。在保密期限内,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离职,仍须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乙方认可,甲方及甲方关联公司在支付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乙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乙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五、争议解决本协议受中国法律管辖并按照中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由于本协议的履行或解释而产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如双方无法协商解决,应提交仲裁委员会并按照其当时有效的仲裁规则和仲裁程序进行最终裁决。
六、协议的生效与效力
1、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乙方(签字按手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7
甲方(员工):
乙方(企业):
鉴于甲方在乙方任职,并获得乙方支付的相应报酬,双方当事人就甲方在任职期间及离职以后保守乙方商业秘密的有关事项,订定下列条款共同遵守:
第一条 双方确认,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因履行职务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质技术条件、业务信息等产生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知识产权均属于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业务范围内充分自由地利用这些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甲方应当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信息和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包括申请、注册、登记等,协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关的知识产权。
上述发明创造、技术秘密及其他商业秘密,有关的发明权、署名权(依照法律规定应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权利由作为发明人、创作人或开发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权利并协助甲方行使这些权利。
第二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所完成的、与乙方业务相关的发明创造、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甲方主张由其本人享有知识产权的,应当及时向乙方申明。经乙方核实,认为确属于非职务成果的,由甲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在未经甲方明确授权的前提下利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转让。
甲方没有申明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果,乙方可以使用这些成果进行生产、经营或者向第三方转让。即使日后证明实际上是非职务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担任何经济责任。
甲方申明后,乙方对成果的权属有异议的,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三条 甲方在乙方任职期间,必须遵守乙方规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规章、制度,履行与其工作岗位相应的保密职责。
乙方的.保密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者规定不明确之处,甲方亦应本着谨慎、诚实的态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维护其于任职期间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
第四条 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诺,未经乙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乙方的其他职员)知悉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他人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第五条 双方同意,甲方离职之后仍对其在乙方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乙方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乙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离职。
甲方离职后承担保密义务的期限为自离职之日5年内 。
甲方认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资报酬时,已考虑了甲方离职后需要承担的保密义务,故而无须在甲方离职时另外支付保密费。
第六条 甲方承诺,在为乙方履行职务时,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属于他人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亦不得擅自实施可能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
若甲方违反上述承诺而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仅指控时,甲方应当承担乙方为应诉而支付的一切费用;乙方因此而承担侵权赔偿责任的,有权向甲方追偿。上述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可以从甲方的工资报酬中扣除。
第七条 甲方在履行职务时,按照乙方的明确要求或者为了完成乙方明确交付的具体工作任务必然导致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权指控,应诉费用和侵权赔偿不得由甲方承担或部分承担。
第八条 甲方承诺,其在乙方任职期间,非经乙方事先同意,不在与乙方生产、经营同类产品或提供同类服务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内担任任何职务,包括但不限于股东、合伙人、董事、监事、经理、代理人、顾问等等。
第九条 甲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记录着乙方秘密信息的文件、资料、图表、笔记、报告、信件、传真、磁带、磁盘、仪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载体,均归乙方所有,而无论这些秘密信息有无商业上的价值。
若记录着秘密信息的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则视为甲方已同意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乙方。乙方应当在甲方返还这些载体时,给予甲方相当于载体本身价值的经济补偿。
第十条 甲方应当于离职时,或者于乙方提出请求时,返还全部属于乙方的财物,包括记载着乙方秘密信息的一切载体。
但当记录着秘密信息的栽体是由甲方自备的,且秘密信息可以从载体上消除或复制出来时,可以由乙方将秘密信息复制到乙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他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秘密信息消除。此种情况甲方无须将载体返还,乙方也无须给予甲方经济补偿。
第十一条 本合同提及的技术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十二条 本合同中所称的任职期间,以甲方从乙方领取工资为标志,并以该项工资所代表的工作期间为任职期间。
本合同中所称的离职,以任何一方明确表示解除或辞去聘用关系的时间为准。
甲方拒绝领取工资且停止履行职务的行为,视为提出辞职。
第十三条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交苏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四条 甲方如违反本合同任一条款,应当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违约金;无论违约金给付与否,乙方均有权不经预告立即解除与甲方的聘用关系。
甲方的违约行为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的损失。违约金不能代替赔偿损失,但可以从损失额中抵扣。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 本合同如与双方以前的口头或书面协议有抵触,以本合同为准。本合同的修改必须采用双方同意的书面形式。
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
法定代表: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商业保密协议8
一、当事人条款
本协议于 年 月 日(以下简称合同生效日)由 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 路 号,邮编: (以下简称披露方)]和 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正式组建和存在的法人,其法定地址为 路 号,邮编: (以下简称接收方)]共同订立。
鉴于双方正在 项目(以下简称项目)上进行合作,基于工作需要,披露方需要向接受方披露其保密信息《 协议》。
二、定义条款
保密信息指合同生效日前后,披露方以口头、书面或以其他任何形式披露给接收方的任何的信息或数据,包括但不限于工艺、技术、设计、图纸、工程、工艺流程、硬件配置信息、客户名单、合同、价格、成本、备忘录、预测和估计、报表、商业计划、商业模式、公司决议。
三、排除条款
接收方无义务对其能用文件明确证明的如下信息承担保密义务:
在没有保密义务的情况下,接收方从披露方收到之前就已知晓的;
非因接收方的过错造成的为公众所了解的;
从没有保密义务和使用限制的第三方那里正当取得的,并又以该接收方所应了解的内容为限,该第三方不是违法地获得或披露该保密信息;
在没有接触保密信息的`情况下,接收方独立开发取得的。
四、接收方义务条款
接收方绝不将任何或部分保密信息提供给任何第三方,接收方不得将保密信息用于和执行与项目无关的活动;
接收方应如同对待自己的保密信息,对取得的保密信息采取同样的措施,确保其安全,避免未经授权的披露或使用;
接收方只可向那些需要知道这方面信息以使该项目取得进展,并书面同意对保密信息保密的自身员工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
如果接收方被政府部门、法院或其他有权部门要求提供保密信息,接受方应立即向披露方予以通报,以便披露方能以保密为抗辩理由或取得保护措施。接收方应用尽所有可行的措施来保护该保密信息。
五、保密协议期限条款
本协议自订立之日起即告生效,期限 个月。披露方可以在事先书面通知接收方的情况下,提前终止本协议。
本协议保密及有限使用的义务在本协议终止后持续有效。
六、违约责任条款
双方均同意:为了保护披露方及其商业行为,本协议中所规定的乙方义务时必要且合理的。双方明确表示由于披露方保密信息的唯一性,金钱赔偿将不足以赔偿接收方违反本协议义务的任何违约行为给披露方造成的损失。因此,双方均同意并确认:违反本协议义务的任何违约行为或其他方面可以适用的补偿外,披露方有权:(1)禁止接收方可能违反或继续违反本协议的行为而无须证明实际损失;(2)从接收方获得任何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因接受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引起的或与接收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有关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或未经授权的使用或披露披露方的保密信息而引起的损失或损害的赔偿。
七、争议条款
本协议的订立、效力、解除、执行和争议解决,不考虑冲突法的规定,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约束,任何因本协议引起的争议将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 ,依其规定和程序进行仲裁。
八、合同生效条款
鉴此,本保密协议一经签署,即告于文首载明的日期生效。
商业保密协议9
编号:
甲方:公司
住所地: 某某市建设南路31号
乙方:
身份证号码: 住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关于禁止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若干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原则下订立以下协议,以资共同遵守。
一、保密义务
甲方派遣乙方到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的规章制度,按确定的工作职责,向乙方开放其职责范围内的技术及商业信息。
乙方同意为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利益尽最大的努力,不从事任何危害电信安全的行为,不从事任何不正当使用商业秘密或技术秘密的行为。
二、保密的.范围
乙方因工作信任关系获得或交换所得的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在经营管理过程中,未向社会公开或只在一定范围内公开的任何信息、经验、技术和资料,包括建设和经营计划、重要会议内容、重要公文内容、招投标方案、技术方案、财务数据、营销策略、用户信息、公司技术、工程、经营、文书、人事档案等一切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技术及经营管理秘密的信息。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涉及通信保密和网络安全的内容。
三、保密信息的使用
(一)乙方在服务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期间:
1、保证不擅自发表、不泄漏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及其客户的任何秘密,不使他人获得、使用或计划使用这些信息,并尽最大努力确保资料不遗失、不缺损;
2、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指示和业务范围内,可以允许进行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交流,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向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内部、外部的无关人员泄漏;不得为私人利益使用或计划使用;不得复制或公开包含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的文件或文件副本;对工作中所保管、接触的有关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或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客户的文件应妥善对待,未经许可不得超出工作范围使用;不得以第三方的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同公司竞争
的行为。
(二) 乙方无论因何种原因结束在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的工作时,都应及时将所有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文件、记录或材料(包括个人笔记和复印的资料、电子文档等)归还给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
四、时效及时效期间内应遵守的准则
鉴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在竞争中有重要价值,存在于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和终止、解除之后,因此乙方同意:上述义务在乙方受聘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工作期间有效,对重要的商业秘密和技术秘密长期有效。
五、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项下的任何规定,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都有权:
(一) 责令乙方停止违约或侵权行为;
(二) 视情节处以年总收入以下的罚款,扣发奖金或其他纪律处分、行政处分直至开除;
(三) 要求乙方赔偿其违约或侵权行为而导致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其可能的寻求法律救助过程中发生的一切费用,其中包括律师费用、诉讼费用;
(四) 触犯法律的,提请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办法
因执行本协议而发生纠纷,可以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调解不成或者一方不愿意协商、调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诉讼的权利。
七、如乙方与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原签订《保密协议书》,自本协议签订之日起原协议同时废止。原有某某公司某某市分公司规章制度与本协议有冲突的,以本协议为准,无冲突的,仍继续有效。
八、协议效力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两份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或盖章):
(签字或盖章):
甲方:(公章)签订日期: 年月日
商业保密协议10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鉴于:甲乙双方正在就进行会谈或合作,需要取得对方的相关业务和技术资料,为此,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保密资料的定义
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披露给对方的明确标注或指明是保密资料的相关业务和技术方面的书面或其它形式的资料和信息(简称:保密资料),但不包括下述资料和信息:
(一)已经或将公布于众的资料,但不包括甲乙双方或其代表违反本协议规定未经授权所披露的;
(二)在任何一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为该方知悉的非保密性资料;(三)任何一方提供的非保密资料,接受方在披露这些资料前不知此资料提供者(第三方)已经与本协议下的非保密资料提供方订立过有约束力的保密协议,且接受方有理由认为资料披露者未被禁止向接受方提供该资料。
第二条双方责任
(一)甲乙双方互为保密资料的提供方和接受方,负有保密义务,承担保密责任。
(二)甲乙双方中任何一方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和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他方式使用保密资料。双方也须促使各自代表不向第三方(包括新闻界人士)公开或披露任何保密资料或以其它方式使用保密资料。除非披露、公开或利用保密资料是双方从事或开展合作项目工作在通常情况下应承担的义务(包括双方今后依法律或合同应承担的义务)适当所需的。
(三)双方均须把保密资料的接触范围严格限制在因本协议规定目的而需接触保密资料的各自负责任的代表的`范围内。
(四)除经过双方书面同意而必要进行披露外,任何一方不得将含有对方或其代表披露的保密资料复印或复制或者有意无意地提供给他人。
(五)如果合作项目不再继续进行或其中一方因故退出此项目,经对方在任何时候提出书面要求,另一方应当、并应促使其代表在五(5)个工作日内销毁或向对方返还其占有的或控制的全部保密资料以及包含或体现了保密资料的全部文件和其它材料并连同全部副本。但是在不违反本协议其它条款的条件下,双方可仅为本协议第四条之目的,保留上述文件或材料的复制件一份。
(六)甲乙双方将以并应促使各自的代表以不低于其对自己拥有的类似资料的照料程度来对待对方向其披露的保密资料,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保密资料的照料都不能低于合理程度。
第三条知识产权
甲乙双方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披露保密资料并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的代表的转让或授予另一方对其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它知识产权拥有的权益,也不构成向对方或对方代表转让或向对方或对方代表授予该方受第三方许可使用的商业秘密、商标、专利、技术秘密或任何其他知识产权的有关权益。
第四条保密资料的保存和使用
(一)甲乙双方中的任何一方有权保存必要的保密资料,以便在履行其在合作项目工作中所承担的法律、规章与义务时使用该等保密资料。
(二)甲乙双方有权使用保密资料对任何针对接受方或其代表的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索赔、诉讼、司法程序及指控进行抗辩,或者对与本协议项目及其事务相关的传唤、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做出答复。
(三)任何一方在书面通知对方并将披露的复印件抄送对方后,可根据需要在提交任何市、省、中央或其他对接受方有管辖权或声称对接受方有管辖权的监管团体的任何报告、声明或证明中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争议解决和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解释。对因本协议或本协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而发生的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事项和争议、诉讼或程序,本协议双方不可撤销地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院的管辖。
第六条协议有效期
(一)本协议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二)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11
甲方:_____
乙方:_____
为了保护甲乙双方在商业和技术合作中涉及的专有信息(如本协议第四条所定义的内容),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专有信息所有人:
_______________
2、签约责任人:
每一方就专有信息的传授和接受事宜而协调的首要责任人。
2.1甲方:_____
2.2乙方:_____
3、依本协议传送的有关专有信息的说明:(要求:1、清楚地说明包括的主题和产品、文件题目、图形或文件编号、日期等等;2、明确是通过视觉、听觉或其他方式传递保密信息的;3、如果需要可以使用附件说明。)
信息名称:_____
4、专有信息的定义:
本协议所称的“专有信息”是指所有商业秘密、技术秘密、通信或与该产品相关的其他信息,无论是书面的、口头的、图形的、电磁的或其它任何形式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数据、模型、样品、草案、技术、方法、仪器设备和其它信息,上述信息必须以如下形式确定:
4.1对于书面的或其它有形的信息,在交付接收方时必须标明专有或秘密。
4.2对于口头信息,在透露给接收方前必须声明是专有信息,进行书面记录。
5、保密义务:
5.1乙方同意严格控制甲方所透露的专有信息,保护的程度不能低于乙方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但无论如何,乙方对该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不能低于一个管理良好的技术企业保护自己的专有信息的保护程度。
5.2乙方保证采取所有必要的方法对甲方提供的专有信息进行保密,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和坚持适当的作业程序来避免非授权透露、使用或复制专有信息。
5.3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6、使用方式和不使用的义务:
6.1乙方同意如下内容:
6.1.1乙方只能为下述目的而使用专有信息:_____使用目的:_____。
6.1.2除乙方的高级职员和直接参与本项工作的普通职员之外,不能将专有信息透露给其它任何人;
6.1.3不能将此专有信息的全部或部分进行复制或仿造。
6.2乙方应当告知并以适当方式要求其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遵守本协议规定,若参与本项工作之雇员违反本协议规定,乙方应承担连带责任。
7、例外情况:
7.1乙方保密和不使用的`义务不适用于下列专有信息:
7.1.1有书面材料证明,甲方在未附加保密义务的情况下公开透露的信息;
7.1.2有书面材料证明,在未进行任何透露之前,乙方在未受任何限制的情况下已经拥有的专有信息;
7.1.3有书面材料证明,该专有信息已经被乙方之外的他方公开;
7.1.4有书面材料证明,乙方通过合法手段从第三方在未受到任何限制的情况下获得该专有信息。
7.2如果乙方的律师通过书面意见证明:乙方对专有信息的透露是由于法律、法规、判决、裁定(包括按照传票、法院或政府处理程序)的要求而发生的,乙方应当事先尽快通知甲方,同时,乙方应当尽最大的努力帮助甲方有效地防止或限制该专有信息的透露。
8、专有信息的交回:
8.1当甲方以书面形式要求乙方交回专有信息时,乙方应当立即交回所有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以及所有描述和概括该专有信息的文件。
8.2没有甲方的书面许可,乙方不得丢弃和处理任何书面的或其他有形的专有信息。
9、否认许可:
除非甲方明确地授权,乙方不能认为甲方授予其包含该专有信息的任何专利权、专利申请权、商标权、著作权、商业秘密或其它的知识产权。
10、救济方法:如果发生乙方违约,双方同意如下内容:
10.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的指示采取有效的方法对该专有信息进行保密,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10.2乙方应当赔偿甲方因违约而造成的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法院诉讼的费用、合理的律师酬金和费用、所有损失或损害等等。
11、保密期限:
本协议规定的保密责任期限于到期。
12、适用法律:
本协议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在所有方面依其进行解释。
13、争议的解决:
由本协议产生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约定本协议纠纷的管辖法院为________法院。
14、生效及其它事项:
14.1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4.2本协议有中文和英文两种文本,若在协议内容的解释上有冲突时以中文文本为准。
14.3本协议及其附件对双方具有同等法律约束力,但若附件与本协议相抵触时以本协议为准。
14.4本协议包含如下附件:
甲方:乙方:_____
签字:签字:_____
盖章:盖章:_____
日期:日期:_____
商业保密协议12
甲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乙方: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
风险提示:竞业禁止的人员具有针对性,不是所有人都必须遵守。
竞业禁止的生效是依据法律,只要成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就有法定的竞业禁止义务。
而部门经理、普通员工等无需承担此义务。
由于乙方是公司的职业经理人,全面负责企业经营管理,对法人财产拥有绝对经营权和管理权。
因此,甲乙双方就乙方对于公司工作的保密和竞业禁止约定了如下协议:
第一条禁止行业及地域
竞业禁止的行业包括与本单位所服务的.营业具有竞争性质的行业;并且乙方承诺在禁止地域范围内也承担禁止义务,包括甲方在与其他公司协议过程中签署的禁止地域。
竞业禁止的期限为乙方在甲公司合同履行的全部期间。
风险提示:竞业禁止只限制在职期间,只针对在职人员,只要未离职,就一直适用。
若是要限制离职人员,需要在员工离职时,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以约束其跳槽到竞业公司产生纠纷。
但建议在员工开始接触商业秘密时就与其签订竞业限制协议,因为大部分离职原因都与企业有矛盾或是为了追求高薪待遇,离职时是比较难与其签订的,应提前做好风险防范。
第二条乙方的义务
乙方不得从事与甲方相竞争的业务,包括以下列任何一种方式参与竞争的行为:
(一)以投资、参股、合作、承包、租赁、委托经营或其他任何方式参与有关业务;
(二)直接或间接受聘于其他公司或组织参与有关业务;
(三)直接或间接地从与总部相竞争的企业获取经济利益。
第三条支付
由于乙方是甲方的职业经理人,经理人的竞业禁止的义务是法定的,所以甲方不需要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
风险提示:单位对竞业禁止人员不需要支付补偿。
若是签订了竞业限制协议,则员工离职后要按月支付竞业限制补偿金,不能以已经支付过所谓的“竞业禁止补偿金“为由拒绝支付补偿金。
更不能将其在职期间获得的保密费当做是对竞业限制人员离职后的补偿金。
第四条违约责任
乙方违反本协议规定的竞业禁止义务,其所得收入归甲方所有,并应赔偿损失。
赔偿损失的数额,为乙方所参与的业务在违约期间所获得的利益,或者甲方在违约期间所受到的损失,包括为制止、调查违约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
第五条争端解决
因本协议而引起的纠纷,如果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提起诉讼。
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的符合级别管辖规定的人民法院作为双方协议纠纷的第一审管辖法院。
第六条其他
本协议书一式_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_份,公司、公证处各执__________份,其余报有关部门。
甲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13
协议单位:(简称电建一公司)
_____________(简称电建三公司)
大唐南京电厂2×600MW发电机组工程的A、B标段,分别由电建一、三公司承建。目前工程在#1与#2除氧间,侧煤仓与#2炉架,烟囱与#2电除尘,#1、与#2主厂房等的临界作业面有较大高差,存在垂直交叉作业的安全问题。
为了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针,确保施工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规,大唐南京电厂一期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20__年3月2日监理组织的“安全专题会议纪要”,电建一、三公司双方特地签订A、B标段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安全协议如下:
第一条:电建 一、三公司各级管理人员充分认识临界面垂直交叉作业的危险性和安全范围,主动实施以错时施工为主的施工方案,做好安全工作。
第二条:双方在进入该区域的高处或低处作业之前,必须填写“工作票”,并交给监理土建专业组协调,在对方签字认可返还后方可施工。
第三条:严禁随意自行进入不安全的.临界垂直交叉作业面施工。
第四条:电建一公司高处作业,按照高空临边作业的防护规定,设置好安全隔离、安全警戒标志、安全警戒线,加强安全监护。
第五条:电建三公司低处作业,要检查作业环境的安全性,加强安全监护。
第六条:双方要有专人检查各自在临界作业面上的安全防护设施,在验收签字合格后投用。
第七条:双方加强临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严禁高处抛掷物料和落物;防止低处作业人员自我保护意识淡薄,在有危险的情况下继续作业。
第八条:双方积极认真地为实现大唐南京电厂工程的“安全、质量、进度”等目标而努力。对协议不足之处或出现意见不一致时,可向监理和业主提出协调处理。
第九条: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电建一公司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电建三公司安全负责人: 联系电话:
第十条:本协议一式四份,协议双方各一份,监理、业主各一份。
协议单位(电建一公司公章) 协议单位(电建三公司公章)
代表:
代表:
____年___月_____日______ 年______月_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14
甲方:______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地址:______ 电话:______
鉴于乙方在甲方任职,工作中将接触并知悉甲方商业秘密。为了有效保护甲方的商业秘密,明确乙方的保密义务,根据《合同法》、《劳动合同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保密协议。
第一条商业保密范围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则、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尚未公开的企划方案、预算;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等资料;
7、公司设计方案、图纸、报价表、效果图、客户资料;公司出资开发、研制、购买的软件;
8、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资源及各部门管理资料及工作手册。
第二条财务机密保密范围
1、公司财务状况、经营状况;
2、财务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现金流量等财务状况;
3、客户资料情况、合作伙伴情况,以及公司将要发展方向的方针、策略;
4、项目成本核算、经营成本、劳动力成本、机构成本、管理成本;
5、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协议;
6、在经营活动中的保密行为;
7、公司领导临时交待的保密事项。
第三条不泄露、不使用商业秘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决不公开发表或对其他人泄露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为其它目的而使用甲方的任何商业秘密,决不复印、转移含有甲方商业秘密的资料。
第四条限制竞争性行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间,决不直接地或者间接地从事同甲方业务具竞争性的业务,决不同时接受甲方竞争对手的聘用,决不对甲方竞争对手提供(无论直接的或者间接的)咨询性、顾问性服务,决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职工接受外办聘用。
第五条蓄谋恶意损坏行为
鉴于乙方受聘用期间职位的特殊性,可能会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级更高的商业秘密。乙方承诺:______无论在甲方手聘用期间或者聘用结束(无论因何原因而结束)后,无论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税务、劳动等相关单位进行所谓的投诉、举报等发泄私愤的.行为的,均为蓄谋恶意损坏甲方名誉及利益的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六条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间以及聘用期终止之后,不得利用甲方公司平台,做出损害公司利益,赚取其他非法收入的行为。
第七条聘用期终止后的义务
1、无论何种原因聘用期终止时,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括有职位开发中商业秘密的文档、记录、笔记、提纲、数据、源程序、目标程序、模型、样品以及任何其它材料,并办妥相关手续。
2、乙方在聘用期终止后仍然严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职期间所了解的甲方的商业秘密一直到这些信息在本行业中成为公知性信息为止。
第八条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第七条第二款,其法律责任(包括民事、行政、刑事责任)由乙方个人承担,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乙方利用甲方无形资产获取的利益,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交付给甲方,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3、乙方违反本协议的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赔偿,并保留诉讼的权利。
4、乙方违反本协议的,应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其年收入十倍的违约金。
5、乙方违反本协议造成甲方商业信誉、商业营业上损害,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所承受损失时,乙方应赔偿不足部分的损失。造成重大损失的,有权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九条附则
本协议是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乙方(签字):______
时间: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日时间:____________ 年 ______月 ______日
商业保密协议15
甲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乙方:
注册地址:
邮编:
组织机构代码: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鉴于:
1.双方正在进行业务项目;
2.双方就该项目的实施以及合作过程中,向对方提供有关保密信息,且该保密信息属于提供方合法所有;
3.双方均希望对本协议所述保密信息予以有效保护。
鉴于此,双方本着友好合作的目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商业秘密
1.本合同提及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工程设计、电路设计、制造方法、配方、工艺流程、技术指标、计算机软件、数据库、研究开发记录、技术报告、检测报告、实验数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操作手册、技术文档、相关的函电,等等。
2.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户名单、行销计划、采购资料、定价政策、财务资料、进货渠道等等。
第二条秘密来源
1.乙方从甲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2.甲方从乙方获得的与项目有关或因项目产生的任何商业、营销、技术、运营数据或其他性质的资料,无论以何种形式或载于何种载体,无论在披露时是否以口头、图像或以书面方式表明其具有保密性。
第三条保密义务
对甲方的商业秘密,乙方在此同意:
1.严守机密,并采取所有保密措施和制度保护该秘密(包括但不仅限于接受方为保护其自有商业秘密所采用的措施和制度);
2.不泄露任何商业秘密给任何第三方;
3.除用于履行与对方的合同之外,任何时候均不得利用该秘密;
4.不复制或通过反向工程使用该秘密。
接受方应当与能接触该商业秘密的员工、代理等签订一份保密协议,此协议的实质内容应与本协议相似。
第四条例外约定
甲方同意上述条款不适用于下述情形:
1.该商业秘密已经或正在变成普通大众可以获取的资料;
2.能书面证明接受方从拥有方收到技术资料之前已经熟知该资料;
3.由第三方合法提供给接收方的该资料;
4.未使用拥有方的技术资料,由接受方独立开发出来的技术。
5.一方因法律、法规、主管部门或相关监管机构的要求或规定而需要披露保密资料。
第五条返还信息
任何时候,只要收到商业秘密拥有方的书面要求,乙方应立即归还全部商业秘密资料和文件,包含该商业秘密资料的媒体及其任何部分或全部复印件或摘要。
如果该技术资料属于不能归还的形式、或已经复制或转录到其他资料或载体中,则应删除或者按照拥有方指定的方式销毁。
第六条保密期限
本协议有效期 年,即自开始至终止。
第七条争议解决
1.和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自行和解,自行和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2.调解
合同当事人可以就争议请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或者其他第三方进行调解,调解达成协议的,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作为合同补充文件,双方均应遵照执行。
3.争议评审
当事人是否同意将争议提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
合同当事人约定采取争议评审方式解决争议以及评审规则,并按下列约定执行:
(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
合同当事人可以共同选择一名或三名争议评审员,组成争议评审小组。
合同当事人应当自合同签订后天内,或者争议发生后天内,选定争议评审员。
选择一名争议评审员的,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选择三名争议评审员的,各自选定一名,第三名成员为首席争议评审员,由合同当事人共同确定或由合同当事人委托已选定的争议评审员共同确定,或由约定的评审机构指定第三名首席争议评审员。
评审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和乙方各承担一半。
(1)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
合同当事人可在任何时间将与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共同提请争议评审小组进行评审。
争议评审小组应秉持客观、公正原则,充分听取合同当事人的意见,依据相关法律、技术标准、行业惯例等,自收到争议评审申请报告后天内做出书面决定,并说明理由。
(2)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效力
争议评审小组做出的书面决定经合同当事人签字确认后,对双方具有约束力,双方应遵照执行。
任何一方当事人不接受争议评审小组决定或不履行争议评审小组决定的,双方可选择采用其他争议解决方式。
4.仲裁或诉讼
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产生的争议,若上述争议解决方法均无法达成共识,则合同当事人约定以下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诉。
5.争议解决条款效力
合同有关争议解决的条款独立存在,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无效或者被撤销均不影响其效力。
6.法律适用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并按其进行解释。
第八条合同的解释
1.本合同文本由□甲方□乙方提供,其已采取合理的方式提请对方注意免除或者限制其责任的条款并予以说明;甲乙双方对本合同各条款的内容均充分理解并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
2.本合同的理解与解释应依据合同目的和文本原义进行,本合同的标题仅是为了阅读方便而设,不应影响本合同的解释。
第九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
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
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
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
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
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条通知和送达
1.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相互发出或者提供的所有通知、文件、资料等,均应按照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传真、电子邮件以邮寄或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送达;一方如果迁址或者变更电话、电子邮件应当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发至本合同首部所列明的通讯地址或者传真、电子邮件系统的通知、文件、资料均视为有效送达。
2.以邮寄方式送达的,另一方签收之日视为送达;签收之日不明确的,以信件寄出或者投邮之日起算日视为送达。
通过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视为送达;通知、文件、资料等数据电文进入另一方系统之时不明确的,以传真、电子邮件发出后的第日视为送达。
第十一条合同的补充和变更
1.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
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甲、乙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二条合同的转让
除合同中另有规定外或经双方协商同意外,本合同所规定双方的任何权利和义务,任何一方在未经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之前,不得转让给第三者。
任何未经另一方书面明确同意的转让行为均属无效。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
1.任何一方在任何时间任何期限里没有行使其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并不能解释为他已经放弃了该权利。
2.如果本协议的任何部分、条款或规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执行的,协议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仍不受影响。
3.未经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
未经双方事先书面达成一致意见,本协议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
除非本协议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证具有欺诈性,本协议业已包含了双方对合约事项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关意思表示、书面材料、谈判或谅解。
4.本合同自双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应在合同正本上加盖骑缝章。
5.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内空白区域内手写文字与打印文字效力相同。
6.本合同—式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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