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宿舍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宿舍管理制度1
为校园文明建设,不断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提高文明水准,优化育人环境,努力使宿舍环境达到“清洁、整齐、文明、有序”的总体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五不准:
1、不准随地吐痰,乱扔废纸、白色垃圾、果皮等;
2、不准向窗外倒水和乱扔杂物;(污水倒到学校规定地点)
3、不准在宿舍内乱拉绳子、铁丝和随意攀挂;
4、不准在墙壁门窗上张贴字画,严禁在墙上涂写踢脚;
5、不准在宿舍内打扑克、下棋、疯闹及其他剧烈体育活动。
二、四做到:
1、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做到勤洗脚、勤理发、勤换衣服、勤晒被褥;
2、学生宿舍及宿舍外区域和树坑要做到每天三清扫(早中晚各一次);
3、做到五个“整齐统一”:床上被服用品叠放整齐统一;洗漱饮食用具摆放整齐统一;书籍物奇放整齐统一;衣帽用品挂放整齐统一;床下鞋子用品排放整齐统一。
4、做到地面、墙壁、门窗整洁干净,保证无灰尘、痰迹、蛛网等。
三、值日制:
学生宿舍卫生由各宿舍舍长全面负责,轮流值日;
四、检查制:
1、平时学校组织有关人员随时检查“五不准”执行情况,凡违者,一经发现立即令其改正,情节严重者要严肃处理。
2、学生宿舍由学校政教处、团学生会负责检查,检查结果要记入学校,作为评比学生宿舍的标准和依据。
4、学校宿舍卫生制度的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住宿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创建秩序良好、安全卫生、文明健康的学生住宿环境,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教学〔20xx〕5号)及《山东学章程》等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校成立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对学生住宿教育、管理、服务工作进行指导,由学校分管领导任主任,党学生工作部、党研究生工作部、处、兴隆山校区管理办公室、齐鲁医学院学生处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任副主任,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学生公寓管理员会办公室设在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
第三条学校建立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同志辅导员班长、团支书宿舍长组成的五级教育管理责任体系,负责住宿学生的教育和安全管理工作,定期对所辖住宿学生的行为进行检查和整改,逐级落实岗位责任制。
第四条学校向住宿学生统一提供学习和生活的基本设施,并配备管理服务人员,做好公寓门卫值班、公共区域的日常保洁、设施维护等工作。按照以学生为本的原则,为学生提供必要的、合理的个性化服务。
第五条学生公寓是学生日常生活与学习的重要场所,相关部门、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工作,切实加强对住宿学生的思想教育、素质教育、安全教育工作。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负责学生校内住宿的安排调整、日常管理及部分后勤服务保障等工作。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负责做好本单位校内住宿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卫生保持及安全管理等工作。
第六条学校成立学生自律组织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协助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完成公寓内住宿学生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工作。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相应成立本单位的学生公寓自律组织协助开展本单位公寓内住宿学生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和自我教育工作。
第七条开展公寓文化建设,提升公寓文化品位,形成积极、健康、文明的公寓文化对学生成长、成才有着重要作用。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学生公寓文化建设,以学生公寓为平台开展相关系列校园文化活动,深入开展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活动,不断提升学生公寓的育人功能。
第八条在山东学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并在学生公寓住宿的本科生、研究生须了解并遵守本管理规定,同时有权利对学校的管理和服务进行监督,并提出批评及改进意见。
第二章学生的权利与义务
第九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一)住宿学生以适当方式参与学生公寓的管理与服务工作,对公寓工作与学生权益相关事务享有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二)对学校给予的与宿舍有关的处理或者处分有异议的,或因学生公寓管理部门有侵犯其人身权、财产权等合法权益行为的,学生有向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提出申诉或依法提起诉讼的权利。
(三)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条学生在学生公寓住宿期间依法履行下列义务:
(一)自觉遵守学校制定的规章制度。
(二)遵守公民道德规范,尊敬师长,尊重他人劳动成果,创造和维护文明、整洁、优美、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树立安全风险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养成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行为习惯。
(三)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学生公寓安全管理事关学生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学生公寓安全状况关系到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关系到学校和社会的稳定。住宿学生须严格遵守《山东学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学习消防知识,增强防火意识,主动举报违消防法规的行为。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作为学生在宿舍内的教育管理主体,其相关负责人是本单位学生在宿舍内教育管理、安全管理的主要责任人,须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学生宿舍安全,查处违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情况。
第十二条公寓内严禁违规用电和使用明火。严禁使用或存有破坏学生公寓智能控电设备的插座、热得快、电饭煲等功率电器及公寓管理部门认为其他有可能影响学生宿舍安全的电器;在公寓楼生活服务室(或公寓楼指定区域)严禁不按操作规程使用电吹风、洗衣机、微波炉、熨烫机等设施;不得在公寓内存放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更不能在宿舍内为电动(瓶)车等容量电池充电;严禁使用或存放酒精炉、卡式炉、蜡烛等能产生明火的物品;严禁在公寓内自炊、吸烟、燃烧纸张杂物。
第十三条严禁个人物品影响消防通道畅通。未出现火情火警时,严禁动用和损坏一切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发生火情时,学生应及时报警,并同时报告本楼值班室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严禁将易燃、易爆、剧毒、械、管制刀具等危险气入公寓,严禁在公寓楼内从事非法活动。
第十五条为保证财产安全,学生须妥善保管贵重物品和现金,不得转借、私配房间和消防窗钥匙,不得私换门锁。
第四章秩序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交费后入住学生公寓,由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组织学生签订住宿公约或住宿承诺书。住宿房间和床位确定后,学生不得擅自调换,不得以任何借口出租、出借床位。住宿学生须服从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和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的统一管理,接受相关工作人员的巡视检查。学生因专业调整、学籍变化、交流学等原因需进行住宿调整的,须持学校相关部门、转出或转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开具的证明(或通过线上申请)由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进行统一调整(跨校区住宿调整的,原住宿校区床位必须要办理退宿手续)。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如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对本单位的住宿学生进行房间内部调整的,须向学公寓管理服务中心提出申请后才能进行调整;同时将调整后的学生住宿情况报学生公寓管理服务中心备案。
第十七条住宿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公寓出入刷卡或“刷脸”制度、宗物品出入登记制度,有接受公寓管理人员检查询问的义务。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公寓楼,如遇特殊情况,来者须持有效证件登记,由被者当面确认后方可进入公寓,且须在当日21:00前离开。
第十八条住宿学生要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维护公共卫生,预防传染病发生。房间空气应畅通,物品摆放有序,地面干净,个人床铺洁净,桌面整洁。各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自律组织配合学校学生社区自我管理员会定期检查学生宿舍卫生,公布检查结果。
第十九条学生在公寓楼内不得有酗酒、打架斗殴、赌博、吸毒及传播、复制、贩卖非法书刊和音像制品等违治安管理规定的行为;不得进行活动;不得参与进行、封建迷信活动;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不得留宿异性;不得从事或者参与有损学生形象、有损社会公德的活动。
第二十条住宿学生要严格遵守公寓作息时间制度。因特殊原因晚归者须出示学生有效证件并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不归者须向所在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请假。
第二十一条住宿学生离开房间时应关闭、切断室内所有灯光和电源,关好门窗,锁好房门。
第二十二条毕业生应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按时离校、文明离校。
第五章公共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住宿学生须爱护公共设施,节约水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不得丢失、破坏学校统一配备的公共设备。损坏公共设备要及时报修,丢失或破坏的由当事人赔偿。
第二十五条学生公寓内的电路、灯具、插座、风扇、洗衣机、淋浴器、开水器、空调等设备的维修及故障处理均由专业人员负责,学生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第六章退宿及校外住宿管理
第二十六条住宿学生因疾病、结婚、实习等原因需要办理退宿或在校外住宿的,本人提出申请,本科生须家长知情同意,研究生须家长或配偶知情同意,经指导教师、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审核同意后方可办理。
第二十七条学生在校外住宿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加强个人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自我保护。因校外住宿而发生的一切人身财产安全问题以及相关责任由学生本人承担。
第七章奖惩
第二十八条学校将学生在公寓内的表现纳入综合评价并将之作为学生参与各类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学校对在学生公寓教育、管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
第二十九条对于违以下有关规定的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一)未经同意夜不归宿或经常晚归屡教不改者,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二)扰乱公寓管理秩序,对他人正常的学习和生活造成影响,经批评教育不改者,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三)影响学校住宿安排,擅自调换宿舍或在宿舍留宿他人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留宿异性者,视其情节和后果,给予箭以上处分;出租、出借宿舍床位的,给予箭处分;
(四)违公寓消防、用电等相关规定,没收违规物品;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明火、存放或使用违章电器,未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给予警告处分;已酿成火情或者火灾者,视情节严重给予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
(五)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有毒、有蚀性及管制刀具、器械等危险品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六)在宿舍窗外违规放置物品或者向宿舍楼外抛掷物品,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造成损失的`,给予严重警告、箭或者留校察看处分;
(七)在宿舍楼内违规饲养动物,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
(八)在宿舍楼内吸烟,经批评教育不改的,给予警告处分;
(九)其他违学校学生住宿管理规定的行为,视其情节给予警告以上处分。
第三十条学校将学生公寓内的卫生、安全、学生行为文明状况、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辅导员进宿舍走次数、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参与公寓管理及公寓文化建设活动等方面的工作情况纳入学院(研究生培养单位)学生工作评价和辅导员年终考评之中;对因疏于学生教育、管理而造成不良后果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山东学非全日制学生、来学生及其他需要在学生公寓住宿者,按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二条青岛校区和威海校区学生公寓管理可根据本校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规定由山东学学生工作员会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山东学学生住宿管理规定》(山学字〔20xx〕16号)同时废止。
5、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场所,为给广同学创造一个整洁、舒适、文明、健康的学习生活环境,特制定如下内务卫生管理规定:
1、学生宿舍以宿舍为单位实行卫生轮值制度,宿舍舍长负责安排卫生轮值,各宿舍必须坚持轮值制度。
值日生每天须将宿舍打扫整理,做到每天打扫两次,并及时用垃圾袋将垃圾装好放到指定地点。宿舍全体成员每周进行一次室内清洁扫除。
2、内务卫生的基本要求:
①“五统一”:被褥叠放统一;洗漱用具摆放统一;桌上、书架上物品摆放统一;鞋子、行李摆放统一;
②“四不准”:不准乱拉电线绳子铁丝;不准乱张贴;不准随地吐痰、乱丢垃圾及向窗外、阳台外吐痰、倒水、抛弃废物;不准把杂物、菜渣、剩饭等倒入厕所和冲凉房、走廊等地的管道;
③门窗玻璃洁净,墙壁无灰尘、无蜘蛛网,地面清洁无痰迹,桌面无灰尘、无污垢;
④保持宿舍内务统一、整齐、清洁、美观。
3、内务卫生检查说明
①每单周(双周)宿舍组织专人对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进行定期检查一次,每天由宿舍管理老师对内务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并及时公布检查结果。
②每次卫生检查均进行打分,每次分数均作为评选“文明宿舍”、“星级宿舍”和“宿舍管理先进系”等评比的依据。③对卫生检查不合格的宿舍,将按照学院有关宿舍管理及卫生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4、学生宿舍布置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有序。根据各宿舍楼的住宿条件,制定相应的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⑴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按要求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方,格调健康高雅。
①书桌、行李架等家具,热水瓶及脸盆、桶、卫生洁具等须根据实际情况,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主要针对普通宿舍)。
②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
⑵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得使用浆糊和胶水、图钉。
⑶床面:
①夏秋天,床上蚊帐及帐杆须齐高,起床后应将帐帘等挂起。冬春天,须将蚊帐统一摘下;
②起床后须按要求叠好被子,枕头置于被子上面,衣物等要叠好,可放在被子内侧;
③床面不堆放杂物;
④鞋子、行李箱等放置整齐;
⑷桌面:除学习时间外,桌上只能放置茶杯、装饰用品、计算机和少量常用书籍,且应整齐摆放;人离寝室须将凳子
(椅子)置于桌下,桌面不能堆放纸箱等物品。
⑸地面:保持地面清洁,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篓里,不得随手乱扔。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桶及其它杂物。
⑹书架:书架内书本、物品必须放置整齐。
⑺行李架(仅在普通宿舍配置):个人物品装箱入包,在行李架或空闲床铺上整齐摆放;行李架上不乱堆杂物。
⑻其它:
①脸盆内平时只放置洗漱用具,脏衣服不得长时间堆放。
②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③室内不得拉绳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更不得在宿舍乱拉电线。
④请勿将待洗衣物长时间堆放在盥洗室内。
⑤地拖、扫把等清洁用具要摆放整齐;花盆摆放安全、美观。
一、学生必须在所分配的寝室、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调换或占用其它房间或床位,不准以任何借口拒绝物业管理部门的调整。床铺、桌椅等按统一规定摆放,不得任意搬动。
二、宿舍内按规定配备的家俱(床、桌、橙),由个人保管、使用,不得多占。因故损坏或丢失者照价赔偿。毕业生离校前,应将所用家俱还清,并经物业管理中心验收。
三、严格遵守学校《关于加强水、电管理的六项规定》,节加盟用电,不得私自乱接电源,严禁使用电炉和其他电热器具?/p>
四、严禁在宿舍区燃放鞭炮、起哄、打架、斗殴、酗酒滋事、赌博。严禁从楼上往下甩酒瓶、泼水和丢废纸杂物。
五、严禁在宿舍区进行任何买卖活动。
六、遵守作息时间。自习时间不准打扑克、下象棋、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晚上熄灯后,必须停止一切影响他人休息的活动。
七、自觉维护宿舍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杂物,剩饭菜倒入潲水桶内。
八、室内用具按规定摆放,保持清洁。每间寝室要建立寝室长负责制、卫生轮流值班制,坚持每天一次清扫,每周一次扫除。每天上午8点、下午2:30以前,将宿舍内垃圾清扫在门口的走廊上,把内务整理好,内务卫生达到《湖南中医学院教育学院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要求》的规定。
九、男女生不得相互串门,有事可在值班室会客。住校学生平时不得外宿,双休日外出活动,应在星期天晚上自习前返校。非走读生不准在外租房住宿,不准私留客人住宿。
十、防火防盗,注意安全。寝室锁匙不准交给非本寝室的任何人。外来人员必须在值班室登记后,在值班室会面,不得进入宿舍房间。宿舍人员携带行李、包裹离开宿舍时,必须经值班人员登记后方可。
6、学校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宿舍是学生在校生活的主要场所之一,搞好学生宿舍的内务、卫生,对确保学生的身心健康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了给同学们创设一个整洁、有序、安全的宿舍环境,特制定如下规定。
一、宿舍要保持整洁。住宿生午、晚睡起床后,应整理各自内务(要求:蚊帐靠墙垂挂收起,被子叠成方块,左右床两面相对。桌面和柜顶要保持干净,物品要摆放整齐,鞋子排列于床底下且成行,其它生活用品摆放要整齐)。
二、值日生每天至少打扫室内、后阳台及门前走道卫生两次。并及时清倒垃圾于室外卫生桶内。宿舍门窗每周至少要擦洗两次,保持明亮干净。卫生间每周至少用洁厕精洗擦两次。
三、检查评分标准:每个宿舍一周内的卫生分满分20分。
四、奖励
四周内卫生分达到“星级宿舍”标准的,将在宿舍门上挂星,以示荣誉。并于期末按有关标准给该班加分。综合宿舍被评为“星级宿舍”,该宿舍得分按人均分加入相应班级期末总分。
五、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评分标准:
1、床上不洁,每人次扣1分;
2、地板、后阳台不拖洗扣2分;地板、后阳台、门前走廊有纸屑、果皮或杂物各扣1分;
3、天花板上有蜘蛛网的扣1分;
4、门窗不净或乱写、乱画、乱贴,各扣2分;
5、衣服、毛巾、袜子乱挂于室内,每件扣1分;
6、鞋、桶等生活用品乱放,每人次扣1分;
7、室内、阳台上有烟头扣2分;
8、室内垃圾不及时倒掉或桌椅乱摆各扣2分;
9、宿舍不按时关灯的,每次扣1分,并记1次违纪;
10、内外墙壁上乱写、乱贴、乱画各扣2分;
11、水桶、洁厕精、厕所刷、扫把、拖把、垃圾铲(筐)等,每缺一件扣1分。
12、综合宿舍被扣分的,按居住人数平均扣除相应班的卫生分。
六、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2
1、住宿人员上班、外出等室内无人时,严禁非本宿舍人员进入,违者予以警告并处50元罚款/人次;期间,室内发生物品丢失、被盗追究其相关责任者的赔偿责任。
2、禁止在室内、楼道、房间门口堆存垃圾、杂物;不准在楼道内洗头、洗澡、泼水,违者处10元罚款/次。
3、不准从楼上往下倒水、扔垃圾,违者处10元罚款/次。
宿舍管理制度3
为了确保所有住宿生有一个清洁、安静、安全、文明、有序的学习生活环境,培养学生自信、自理、自律能力,特制定本条例。
(一)、寝室常规
1、严格按政教处安排的寝室、床位住宿,未经值班老师许可,不得擅自搬迁转让或相互调位。
2、严格遵守作息制度。按时起床,按时就寝,按时参加学习,按时到校,按时回室。
3、安静就寝。午休、晚就寝时间内不得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如洗澡、洗衣、讲话、玩乐器、下棋、玩牌、打电话等。
4、每天起床后要整理好内务,日用品须按《内务要求》的要求摆放有序。
5、住宿生应认真履行值日义务,认真打扫所在寝室的卫生,做到地面、墙壁无污渍、门窗干净,窗台无灰尘,天花板、墙壁无蜘蛛网,寝室内无臭气,物品放置有序。
6、要爱护公物,损坏公物要赔偿。要节约用水、用电。
7、午间有午睡时,要严格按照学校规定时间进行午休,禁止在室外活动,禁止在宿舍内喧哗,打闹等,不能影响他人休息,更不能乱串宿舍。
8、下晚自习后,立即回宿舍,准备就寝,做好洗漱等睡前准备工作,值班教师查床时,舍长及其他同学做好配合,有请假的舍长出示请假条。熄灯铃响后不准再说话、打闹等出现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更不准外出宿舍楼。
9、住宿生回到宿舍生活区,同学之间要讲文明,不说脏话,要讲团结,遇到困难要互相帮助,要讲究仪表。言行举止、仪表要符合学校的要求。
10、爱护校舍校具,不乱涂乱踢门窗、墙壁。损坏公物视情节轻重给予赔偿和纪律处分。
11、节约用水用电。不放“长流”水,不开“长明”灯。
12、自觉服从老师、学生干部、门卫、长者的管理和指教。
13、严禁抽烟、喝酒、打架骂人、打牌赌博、玩电游。
14、不得留宿外人,不得把非住宿生带入寝室,男生不得随便进入女寝室,女生也不得随便进入男寝室。
(二)寝室卫生(内务要求)
1、寝室内务卫生总要求必须做到:整洁、统一、有序。蚊帐必须用帐钩挂起;被子折成四折方块,有棱有角,四层面向外,背靠床头栏,上下整齐摆放规范,折叠整齐美观。枕头与被子相对,置于床铺另一侧。床单应整洁平整,床单外边与床沿平,垫被、草席以不露床单外为标准。床上无杂物。
2、衣服须挂放在衣柜内,不准乱挂放。脏衣服袜子要及时洗净挂晒到阳台钢管上。
3、鞋子统一放在床下,分类放置,鞋跟向外,放齐成一条线。床下不准堆放箱子及零星物品。寝室内不准放置球类器具,更不得在走廊和室内玩球(一经发现,予以没收)。
4、热水瓶须统一放置在靠墙或靠窗一边。脸盆放置床尾下,嗽口用具要置于脸盆内。
5、不准乱挂衣服,乱拉接绳子,寝室内不准乱涂写、乱张贴,保持墙壁洁白无污迹,但可以适当美化,营造一定文化氛围,可以挂些名人字画、小挂件或摆放盆景等。
6、室内卫生保持一天二扫,周四大扫;保持地面干燥、清洁、无污物、痰迹;门窗干净、无灰尘;寝室内天花板和墙壁无蛛丝;寝室内无脏衣服、脏鞋、袜。
7、洗发露、洗衣粉、肥皂、板刷等小件物品要求整齐摆放。毛巾叠好挂在晾衣架上,应整齐划一。
8、各种学习资料放入书柜或衣橱的下层,要求摆放整齐。寝室床位号、衣柜号、桌位号应一致,不得调动。
9、禁止向门、窗外倒水或扔纸屑、果壳等杂物。寝室门口、阳台上不允许堆放物品,保持阳台、走廊和楼梯的'整洁。寝室内不准用餐、吃瓜子,不准拍球,不准玩扑克牌。
(三)、作息制度:
l、按时起床,按时就寝。熄灯后或午睡时不说话、不打闹、不看书,保证睡眠。
2、按时回舍,按时离舍,按时参加自习,课间不准进入寝室,特殊情况须凭班主任证明。
3、进入宿舍后,保持室内安静,不得喧哗、打闹,按时就寝不得影响他人休息,上下楼梯要靠右慢行走。
4、出操预备铃声响后,要及时离开寝室;早锻炼铃声响过后,宿舍铁拉门将关闭。
(四)、安全制度
1、做好防火、防盗、防破坏、防事故的“四防”工作。箱子、门窗必须上锁,严禁携带危险品、管制刀具、易燃易爆、有毒物品进入寝室,严禁打开消防器材,严禁在床上打闹、蹦跳、追逐等。
2、要保管好自己的财务,不带现金等贵重物品进入寝室。未经本人同意,不得动用他人物品。不准睡在他人的床铺上。
3、做到随手关门,不私留客人宿夜,夜间不准擅自离校或缺宿,若有事外出,必须办好请假手续。严禁偷窃和变相赌博。
4、遇到照明线路故障,或其它不安全情况,不得私自检修,必须报生活老师,由学校组织人员进行检修。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私接插座,严禁在宿舍风扇上吊挂衣服或绳子。
5、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妥善保管好个人物品和钱财,贵重物品不带入校,100元以上现金要存入卡中或由相关老师代为保管。寝室要及时上锁。除早、中、晚规定时间外,其余时间无故不准进入寝室。如有特殊情况须进寝室的必须由班主任假条批准方可进入。
6、为保证宿舍安全,宿舍大门实行锁门制度不到开门时间一律不准进出,也不接待亲友。各室离室时要及时锁门。由各寝室长负责督促落实。
宿舍管理制度4
1、宿舍内布置要整洁,床铺、地面保持干净,不得乱丢杂物果皮。衣服、鞋帽、酒瓶、工具不得乱放。
2、室内外周围要经常打扫,随时清除垃圾杂物,做到门前'三包',剩饭剩菜倒入指定桶内,垃圾务必倒入指定垃圾箱内。
3、严禁赌博或变相赌博,违者罚款2000元。
4、非本宿舍员工不得留宿,更不准留宿妇女。
5、严禁聚众斗殴、酗酒闹事、打人、骂人等不文明行为。
6、工棚内不准贮放汽油、油漆、爆竹、刨花、木片等易燃易爆物品。
7、工棚内的照明线路,应有专业电工架设、安装维修,非电工不得乱拉乱接、维修电源线路。
8、工棚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电热器等自行烧煮各种食物。
9、工棚宿舍照明灯泡不准用大灯泡,功率不得大于60w。
10、工棚宿舍轮流值班,上班和睡觉前进行一次防火检查,注意关灯、关电扇。
11、广大员工必须做到互相关心、互相爱护、互相帮助,做一个讲公德、讲文明、讲卫生的合格员工。
对于违反上述行为者,公司将处予罚款。
宿舍管理制度5
一、目的:
根据工作需要,公司为员工配备群众宿舍。为了明确员工群众宿舍管理制度,保障入住员工生活环境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公司的实际状况,制定本管理制度,请各入住员工务必遵守。
二、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有宿舍管理工作。
三、职责:
3.1办公室:负责按本制度的具体实施监督及评定工作。
3.2宿舍管理员:负责公司所有员工入住安排、登记表更新及纪律、卫生、用电安全、设施维护等日常管理。
四、宿舍安排及规范:
4.1宿舍人员安排:
4.1.1公司所有员工住宿均免费(管理人员除外),水电、电视费用自理公司根据状况适当补助。
4.1.2新员工如需要入住宿舍应先填写《宿舍入住申请表》,待公司审批后交宿舍管理员后通知新员工入住。
4.1.3宿舍管理员应对宿舍所有入住人员的房号及床铺进行统一编号。
4.2水电费用扣除标准:
由所住的'宿舍全体人员按登记所住天数及总耗用量平均分摊,水电费用按政府部门规定的水电价格收费。
4.3宿舍日常管理规范及奖惩:
4.3.1凡入住宿舍内的所有员工务必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管理和安排。
4.3.2宿舍未经允许不得留宿非本公司员工,如有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3晚上10:30以后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开电视、放音响,影响他人的正常作息。
4.3.4个人床褥、衣服、鞋、桶及个人日常清洁用品须整理好,持续宿舍整齐卫生。宿舍卫生要定期检查,对卫生不达标的员工予以警告或处罚。
4.3.5入住员工应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共设施,损坏照价赔偿,不得从阳台、窗户往外乱扔杂物、倒水、垃圾应集中倒在宿舍指定的垃圾桶内。
4.3.6严禁在宿舍内使用明火(如:点蜡烛、烧煤气罐、烧酒精炉等)。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熨斗、伪劣电源插板等电器及非安全器具。
4.3.7所有员工宿舍均不允许私自拉电线、装接电器、不能超负荷用电、不能使用煤气炉。要持续高度防火意识预防火灾事故。不得在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4.3.8员工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由本人负责。
4.3.9节约水电,上班前需检查水、电是否关好,门窗是否锁好。
4.3.10凡在宿舍酗酒或闹事,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11凡在宿舍内使用或存放管制凶器、酒精、煤油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物品等危害公司财产及跟人安全的一经发现,第一次扣罚100元,第二次扣罚200元,并取消入住资格。
4.3.1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盗窃、打架斗殴、赌博、吸毒、等不良活动,一经发现后给予开除并罚款500元,严重者将送公安机关处理。
4.4宿舍卫生检查及评比方案:
4.4.1定期检查安全隐患,防患于未然,并定期进行卫生大扫除,做好宿舍除“四害”(蚊子、苍蝇、老鼠、蟑螂)工作,保障宿舍的清洁卫生、杜绝安全隐患。
4.4.2宿舍管理员每周检查宿舍一次,将检查结果记录在《宿舍检查评分表》上。根据《宿舍检查评分表》上的记录,发现不良事项开出《整改》,责令宿舍内员工在规定时期内整改完毕。如未在规定期限内整改完毕的,将给予罚款50元。
4.4.3公司每月派人进行突击检查,如有发现卫生不达标的员工,将给予必须的处罚。如脏乱的杂物,乱摆乱放,影响宿舍环境的,如有发现,没收处理。
4.5员工离职与钥匙管理:
4.5.1员工离职或退宿时应将使用过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4.5.2员工离职时应将钥匙交回宿舍管理员。凡钥匙遗失或不交的扣罚50元。
4.5.3有钥匙丢失者务必上报宿舍管理员,由其重新安装门锁,所配费用由丢失者全额承担。
4.5.4离职员工应在离职当天办好相关手续后搬离宿舍。
五、消防安全和事故应急处理方法
5.1管理员要经常进行消防安全检查,所有员工都应熟悉灭火器的使用方法。所有消防设施、器材为消防应急时用,任何人不得在非紧急状况下使用。一旦发生火灾,应用心采取安全措施,并透过消防安全通道紧急疏散。
5.2火险发生时,应持续头脑冷静、沉着、根据消防安全出口和应急疏散标志指示,迅速撤离着火区域,确保自身安全。宿舍员工应立即组织逃生自救。现场人员第一时间通知公司保安部同时上报公司相关负责人。如状况严重应拨打火警119请求救援。
5.3逃生注意事项:
出房间时用手试门柄温度,如发热,切不可打开房门。撤离房间时,应往离房间最近的紧急出口撤离。走廊烟雾大要尽量低伏。紧急通道一般通往楼梯出口,进入梯间后及时把防烟(火)门关掉。
宿舍管理制度6
为了保证学生宿舍良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保障宿舍成员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规范学生宿舍的`秩序,结合学校安全管理专项整治工作要求,特制定宿舍防火消防安全制度。
一、每个宿舍应设立一名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监督和管理宿舍消防安全事务,建议由舍长担任。
二、消防安全管理员应定期组织全体宿舍成员学习消防制度,组织讨论制定火灾发生时的安全逃离方案。
三、宿舍人员应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知识,了解身处环境的火灾危险程度,认识各种消防安全标志和消防表识,懂得防火常识,熟悉灭火知识(如使用各种类型的灭火器和室内消防栓等设施),掌握报警要领(如正确拨打火警电话,和大声疾呼及手动报警的方法),掌握自防自救和逃生的基本技巧及注意防火灭火中的有关安全事项,知道消防安全出口及疏散通道的具体位置,应急照明平时不得关闭等消防安全知识。
四、宿舍人员应定期检查宿舍,检查宿舍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及消防安全设施的落实情况,如发现老化线路或其他火灾隐患,应及时上报学校主管领导解决隐患。
五、由宿舍消防安全管理员监督,宿舍全体人员应做到以下几点:
1、认真做好室内卫生保洁,宿舍内垃圾应及时倒入垃圾池内,避免垃圾堆放。
2、宿舍内存放物品,如纸箱等易燃物品,要及时处理,以免有火星掉入,燃烧起火。
3、不私拉电线,不使用违规电器,禁止用电超负荷运行。
4、保证用电器只在宿舍有人时使用,宿舍无人时不能使用,用电器应尽量远离床铺等易燃物。
宿舍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礼貌、讲礼貌、守纪律,树立起热爱团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俭,爱护公物,遵守公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团体主义,反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三条、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理解学校党委和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理解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创立礼貌楼、层、室的活动。
第九条、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1、共同坚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酒瓶等杂物
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2、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每一天的值日生工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3、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我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制,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4、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
(1)门、窗地面整洁
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头
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被褥叠放整齐
床上不乱扔杂物
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各类寝室用具上无蛛网积灰
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阳台整洁,无杂物
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床上无台灯
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不使用蜡烛
(6)维持寝室用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立礼貌环境
不在门、寝室用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5、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6、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奖惩条例
1、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红旗一面。
2、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礼貌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3、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4、对于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十一条、住宿学生应节俭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间房免费用电5度,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偿。
第十四条、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外,其它电热器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等不得使用,违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壁柜钥匙一把),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新生进校时,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钥匙,同时每把铂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赔偿工本费五元。
第十九条、无特殊情景,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二十一条、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坚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30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我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坚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
第三十条、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六条、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三十七条、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校领导、学生处批准,开出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管理室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条、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条、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景,由本人书面申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四十条、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住宿登记日期和其它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第四十二条、“礼貌寝室”评比制度
1、校“礼貌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礼貌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三条、“礼貌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四条、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等物品摆放整齐;
门窗玻璃、灯具3分:
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昧积垢;
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予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楼长、层长工作的寝室加0、5分一1分;
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O、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O、5分;
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条、奖励方式
1、给予“礼貌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礼貌寝室”标志;
2、“礼貌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第四十六条、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条、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八条、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公寓服务中心,由管理员验收宿舍及寝室用具,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九条、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寝室用具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条、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条、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三条、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十四条、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五条、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六条、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最终办理离校手续,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盖章后,在三天内持离校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派遣证。
第五十七条、本规定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制度8
第一条 目的
加强员工宿舍管理,为员工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第二条 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寝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寝室长每月2日前,须核对本宿舍住宿人员及宿舍内的所有餐厅财产报宿管员,再由宿管员报餐厅办公室。
3.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4.寝室长有义务向酒楼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第三条 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 的形式报宿管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1次,宿管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填写夜归证明单。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管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两次者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造成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第四条 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相应的.处分。
第五条 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50元,人的处罚。
3.不得使用电炉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的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第六条 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元,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他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饰品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行政人事部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罚款20元,次。
第七条 管理规定
1.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餐厅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餐厅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2.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3.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4.宿舍内严禁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5.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6.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7.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门备案。
8.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宿舍管理制度9
1、尊敬师长,举止文明,服从管理,严守时间。在宿舍做到“三轻”即:动作轻、说话轻、开关门轻,不做与休息无关的事,不影响他人(她人)休息。男生有绅士风度,女生讲淑女风范。
2、值班室要严格把好入门关,非睡觉时间严格控制学生进入宿舍(特殊情况有班主任批条或校医证明),进入公寓一律要问明情况, 详细登记。严禁在校外住宿,不准留宿他人(含家长),两睡期间严禁异性人员进入女生宿舍。定位睡觉,不准串宿舍、合铺或随意调换床位。
3、认真做好安全防护工作,严格控制与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同学生病、摔伤、失火、水管爆裂、突然停电停水、学生斗殴、物品丢失等情况都要及时及时处理报告。做到9不准:
1)不准学生带刀、剪刀、钳、锤、锯、绳子等制伤性工具到宿舍。
2)不准学生带打火机、火柴、烟花等易燃易爆物品到宿舍。
3)不准学生带手机等贵重物品、现金、不健康书籍进宿舍。
4)不乱串房间,不准下棋打牌,不准将球类带到宿舍,严禁吃带零食。
5)不准师生私接电源,使用家用电器,动用、安装、拆卸、破坏各种电设施。
6)不准私自开空调,不准师生进入配电间,不准学生玩弄消防器材。
7)不准学生攀爬楼梯扶手,不准学生跳跃楼梯台阶,私自上顶楼。
8)不准翻越阳台、窗户防护网和护栏,不准学生用力擦玻璃和私自拆装纱窗。
9)不准私自动用他人物品;不准学生追逐打闹或开不正当玩笑。
4、节约用电、用水,努力养成节约的好习惯。爱护学校公物,不在墙壁上乱
涂乱画,无意损坏公物要及时上报并自觉规定价格赔偿,有意损坏公物除纪律处罚外还要加倍赔偿。
河南宏力学校初中生活处
宿舍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整洁、舒适、安全、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安全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及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异常情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长进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须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3次。如超过3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50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原因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100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须按照寝室长安排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醒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所有垃圾必须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现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10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现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给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所有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工程部电工安装、维修,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100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现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50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一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须保持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10分/次的处罚。
2、床上用品必须摆放整洁,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经常清洗,保证干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干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干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须爱护,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及时上报工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20元。
七、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现违规现象应及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至少20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视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组织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安全、纪律检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给予违纪处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给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管员100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须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须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及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八、卫生检查规定:
1. 每周一14:00各部门派一名由后勤部主管统一安排卫生检查相关事宜;
2. 各部门负责人必须及时安排参加卫生检查之人员,否则予以50元/次的罚款。
宿舍管理制度11
为了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学校财产不受损失,特制定此制度。
一、宿舍必须保持卫生清洁,预防各种疾病的'发生。
二、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注意防火、防盗、防电,爱护灯具及消防器材。如有失窃、火灾等事故发生,要及时报告学校处理。
三、遵纪守法,禁止在宿舍内玩扑克、下棋等活动,如有发现,严肃处理。
四、注意节约用水、用电,按时熄灯。
五、不准私拉乱接用电线路,不得私自使用各种用电器具(如电炉、电烙铁、电热器、音响等),以保障人身安全。
六、宿舍在使用时要注意安全,人离开宿舍时,必须把电灯关停。
七、学校宿舍实行每天查铺制度,各学生要按指定的宿舍、床位住宿。对无故不按时作息的人员,宿舍管理员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和学校有关部门并进行登记,过后要查明原委。
八、不准私自外宿。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外宿者,要本人申请,经班主任和学校领导批准。
九、不准擅自安排非本校人员住宿,遇有特殊情况要报告本校治安和管理人员。
十、上课时间,未办理有关手续,一律不得逗留宿舍。离开宿舍时要关好门、窗,严禁攀登窗台,不准把头伸出窗外,以免造成人身伤亡事故。
宿舍管理制度12
1、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住户,必须遵守以下规定。承担相应的安全、消防等法律责任。
(1)任何人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各单元楼梯、各楼之间的通道、三幢的楼顶天台、宿舍区花园属于公用场地。任何人不得占用,不得堆放杂物。
(2)各住户必须执行都成市政府有关房屋出租的'规定,承担相应的治安、安全、消防、税收等法律责任。
(3)各住户改动水电气管道和设施、改动房屋。应该按照都成市政府的规定,主动向有关部门申报。
(4)任何人不得将住房作为库房堆放易燃物品及各种废品,特别是其他违法、违规物品。
(5)各住户除生活垃圾以外的废弃物,应该主动与垃圾清运公司联系处理,不得随意丢弃、堆放。
(6)各住户必须执行都成市政府有关饲养宠物的规定,承担相应的卫生、治安、安全等法律责任。
2、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出售房屋后,应及时与总务处联系,结清应交水费、清洁费。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出租房屋仍与总务处结算水费、清洁费。
3、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含离退休)在出售、出租房屋时,向对方作出超出所拥有的房屋产权的承诺,一律无效。
4、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教职工住户的水费每半年结算一次,每年7月15日、1月15日前,教职工住户将水表读数交总务处(或按总务处通知执行)。逾期,总务处则以上次结算数扣款。
5、在我校教师宿舍居住的非教职工住户,4月、7月、10月、1月15日前到总务处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月0.3元/m?),报水表读数缴纳水费(每年7月15日、1月15日前与总务处复核水表读数)。逾期,每超1天加收2.0元滞纳金。
6、我校停车场是为教职工服务的内部停车场,不接受非教职工住户停车。
7、总务处原则上不为非教职工住户提供维修、疏通管道等服务。确有需要,且总务处能够安排,则按市场价收费。
宿舍管理制度13
员工宿舍管理规定
一、目的:
员工宿舍是公司根据工作需要为员工配备的,公司视需要安排员工统一入住,为保证良好的宿舍秩序,使员工拥有一个安全、详和、舒适、宁静的生活、休息环境,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及宿舍所处的特殊周边环境,制定本规定,各部门及入住员工必须遵守。
二、范围:
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管理
1、员工入住前需先到办公室办理入住手续。
2、宿舍的.调配由公司宿舍管理人员统一安排,未经批准,不得私自更换床位、房间
3、宿舍内的所有设施设备,员工不得私自拆换、占用、损坏,如有丢失、损坏,须照价赔偿,故意损坏物品的,根据情节的轻重,视其认识态度,给予相应处理。
4、个人物品须按规定摆设,不许乱挂、乱放,贵重物品和证件等(如现金、贵重饰品及其他物品)自己妥善保管,如有丢失,责任自负。
(二)、纪律管理
1、严禁在宿舍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区。
2、严禁在宿舍内大声喧哗、练习乐器、播放大功率音响,影响他人休息。
3、严禁在宿舍公共场合坦胸露怀、穿短裤衩等有损公司形象之不雅行为。
4、严禁在宿舍内聚众赌博和从事一切违法行为。
5、严禁在宿舍酗酒、打架闹事和其他影响团结的行为。
6、严禁未经请示,私自留宿外来人员(尤其是异性)。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0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热毯、电热水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拉乱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卫生管理
1、住宿员工轮流值日,值日员工负责当天的宿舍卫生打扫和保洁,按宿舍内统一标准摆放物品,及时清理,打扫室内卫生,提醒各员工按要求整理个人床铺、物品,力求达到整齐划一。
2、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
(五)、探访管理
1、员工的亲朋好友来访,需注意场合,把握好时间,不要影响他人正常休息。
2、宿舍内不允许留宿外来人员,如员工直系亲属来访或其他特殊情况下,需提前书面申请,呈报主管,待批示后方可按要求时限留宿,此期间该宿舍的安全由该员工全权负责。
(六)、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
2、辞职或解聘人员在办理离职手续后,一日之内必须离开宿舍(辞职或解聘人员宣布后,应张贴于告示栏,知会全体员工)。
3、离职人员搬出宿舍时,全体人员必须在场,确认均系个人物品,给予放行,将情况反馈办公室,予以结算工资。
四、对违反以上任何规定的住宿员工,宿舍管理员可酌情予以10—100元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情节严重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五、附则
本办法经总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由办公室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宿舍管理制度14
一、概述:
1、为了加强公司员工宿舍安全管理,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整洁、卫生、舒适、安全、有序的生活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为员工提供宿舍,由综合管理部统一管理宿舍。
3、每个宿舍设立宿舍管理员一名,宿舍成员选举本宿舍的宿舍管理员,报综合管理部处备案;如推选未果,则每月轮值。
4、员工本人有选择是否住宿宿舍的权利。
5、凡是住宿宿舍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制度,若有违反者,综合管理部视情况给予处罚或取消其住宿宿舍的资格。
二、宿舍管理员职责:
1、宿舍管理员全面负责本宿舍的消防安全、清洁卫生、财产安全等方面工作,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防火、防盗等工作。
2、负责制定每月《宿舍卫生值班表》,督促并检查值班人员清洁卫生执行情况。
3、负责维护宿舍的就寝纪律,对违反宿舍纪律的行为要及时调节、制止,确保他人有良好的休息环境。负责每日宿舍消防安全、清洁卫生、财产安全等检查,并做好记录。
4、负责宿舍的财产管理,对宿舍财产进行登记,每季度末对宿舍的公共财产进行一次盘点(包括:墙、地板、家具、家电、灯具、门窗、门锁、玻璃、床铺、洗漱池装置),检查数量是否属实,实施设备运行是否正常,如有损坏要查明责任人并做好记录,并将《财产统计表》于每季度末前提交至综合管理部备案。
5、宿舍管理员有义务向综合管理部及时汇报宿舍内发生的异常情况。
6、负责对宿舍设施设备损坏保修或更换进行上报。
7、员工搬离宿舍时,负责督促将宿舍房门钥匙回收,上交后勤主管处。
8、负责安排、调度员工床位。对公共财产进行进行维护与保管。
9、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后勤主管: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外来人员和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后勤主管并送医院。
三、宿舍入住流程
1、凡需入住宿舍的员工,必须填写《申请》,经后勤主管批准,并通知宿舍管理员后方可安排入住;否则,后勤主管有权拒绝人员入住。宿舍管理员需统一安排床位. 2、入住员工需在后勤主管处签订《承诺书》,并签字确认保证遵守宿舍管理有关规定。
3、凡入住员工必须服从后勤主管日常管理,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凡违反制度的员工,由宿舍管理员上报后勤主管,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等处分,若屡次违反宿舍管理条例并无整改表现者,宿舍管理员有权上报后勤主管取消其住宿资格。
四、宿舍住宿制度:
1、入住宿舍后不得私自搬、调宿舍,如确有需要,应报予宿舍管理员批准安排。凡患有传染病和不良嗜好者不得住宿宿舍,不得携眷属住宿宿舍。宿舍房间为集体宿舍,不设立单间、夫妻房。
2、任何人不得带非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宿舍,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50元。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现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全额赔偿。
3、员工对所居宿舍,保持原有房屋结构的安全完整,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如有故意破坏,由直接责任人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
4、员工自觉保持宿舍安静,不得大声喧哗,电脑音响不得大声吵扰同事,若被同事投诉多次,劝解无效后取消住宿宿舍资格。
5、同事之间应和睦相处,不得以任何借口争吵、打架、酗酒。
6、自觉节约水电,爱护公物,损坏公物照价赔偿,不得将宿舍公共物品带出宿舍,违者将处以罚款50元/次,并予以警告处分。
7、严禁在宿舍范围内搞封建迷信和违法乱纪活动,禁止在员工宿舍内饮酒滋事、赌博,凡利用纸牌或麻将在员工宿舍聚众赌博,情节严重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8、本院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宿舍人员离职或被取消住宿宿舍资格时,应于一日内迁出宿舍,并于离舍前通知后勤主管,办好钥匙等交接手续,不得借故拖延。
五、宿舍卫生制度:
1、员工应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必须保持舍内物品摆放整洁、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
2、员工宿舍建立卫生轮流值日制度,个人区域卫生自行负责,个人使用的宿舍衣柜均由使用者自行整理干净。
3、宿舍管理员负责安排住宿人员轮流值班清扫,每位员工须按照卫生值日表(卫生值日表贴于门后)按时打扫宿舍卫生,包括倒垃圾。
4、若值班人员未打扫卫生或卫生不合格,经宿舍管理员提醒后仍不执行者,每次罚款20元,情节严重者劝其搬离宿舍。
5、保持卫生间和洗手间的卫生。便后要放水冲洗。洗发水等包装袋要放在垃圾桶内。保持下水道口畅通,如有堵塞现象要及时清除。
6、宿舍内外一律禁止养家畜、家禽或宠物,违者限期1天内自行处理,以确保环境清洁。
7、注意室内通风,根据天气情况启闭窗。开窗通风时,注意防盗。
8、宿舍卫生标准:
①地面:无灰尘、无痰迹、无水迹、无纸屑、无果壳、无异味、无垃圾、无积水。鞋子摆放整齐,纸篓倾倒及时。违者视情节严重扣罚5~20元/次。
②墙面:做到墙面清洁,墙角无蜘蛛网,无印迹,无污迹,无手、脚印。严禁乱钉钉子,乱挂杂物,乱贴字画,乱扯绳子、铁丝。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③卫生间:洗漱用品、物品摆放、挂放整齐;脸盆、水池、地面清洁无积水;卫生间无异味。违者视情节扣罚5~20元/次。
六、宿舍安全制度:
1、所有宿舍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须由专业人员安装、维修,禁止私拉乱接临时电线,不准私自接电线插座,不准超负荷用电,违者予以50元/次的罚款。
2、使用和保管好电器,用电器出现异常或损坏应及时报修,并说明责任。必须注意节电、节水,宿室在无人的情况下,严禁电气设备运转,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违者将对责任人进行罚款20元,如查不出责任人,则对所在房间人员处以20元/人的处罚。
3、宿舍禁止吸烟,严禁乱扔烟头;如有吸烟者,请移至室外。
4、禁止在员工宿舍范围内燃放烟花鞭炮。
5、员工出入房间随手关门,注意提防盗贼。
6、室内所配置的电器设备上方及表面,严禁放置物品,禁止用手和身体接触电器,防止水及其它液体进入电气设备内,以免发生短路,电器起火等安全事故。
7、要保持高度防火、防电意识。做到安全用电、用火、用水。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并上报后勤主管。
8、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给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并通报批评,造成后果的视损失程度给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宿舍资格。
9、宿舍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人走关灯并关闭所有的电器,离开时间超过一天时应断开电闸。
10、宿舍员工应妥善保管个人物品,尤其是贵重物品,任何人不准私自乱看、乱翻及挪用别人物品。若发现偷窃他人物品,直接开除。
七、宿舍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
2、员工应爱护宿舍财产,如财产正常使用损坏,则由宿舍管理员做好登记并报公司后勤主管维修;如财产属于人为损坏,则由宿舍管理员找出当事人,针对人为损坏物品,如需维修,损坏人可以自行维修,也可以报至公司维修,但维修费用由当事人支付,如不可维修的物品要原价赔偿;若未能找当事人,则由全体住宿人员平摊赔偿费用;另对故意损坏的视情节给予10元—100元处罚。
3、晚上21: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宿舍管理员有权对当事人给予处罚50元/次,如宿舍管理员没阻止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出入宿舍要随手关门,注意防盗。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现此类情况,将处以宿舍管理员100元/次的罚款。
5、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情况给予当事人警告、罚款、直至取消当事人住宿宿舍资格、开除等处分。
八、宿舍检查制度:
1、后勤主管每月对员工宿舍检查监督、清洁卫生,安全检查一次,并在《宿舍检查表》上做好记录。
2、后勤主管负责员工宿舍财产登记管理工作。
3、后勤主管不定期对各宿舍检查督导。如发现有个别特不注意个人卫生的床位,将用相片形式公示,被公布2次以上的人员,处以20元的罚款。
九、附则
1、本制度中的所有罚款作为宿舍的公用基金,由宿舍管理员保管,作为平摊水、电、气、物管等公共费用,宿舍管理员负责记录费用开销情况并定期公开,公用基金使用完后由在住员工平均分摊。
2、宿舍视为员工的个人生活场所,由员工个人造成的法律后果及安全责任,由员工个人承担。
3、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污秽、废物、垃圾。
4、住宿人员必须认真遵守《员工宿舍管理制度》,服从宿舍管理员派遣与监督,携手共创文明宿舍。
此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xxxx有限公司
20xx年xx月xx日
宿舍管理制度15
(一)实施住宅区人性化管理
我们把人性化物业管理理念确定为:尊重每一位业主、住户,尊重每一位管理员工,在管理、环境、空间各个层次和环节营造既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又有明确的行为规则的这样一种和谐、有序的环境和氛围,从而使人们的潜力得到充分发挥,人们对工作、生活、文化上的品味需求得到满足。我们坚持做到:每一套物业方案的实施要得到业主、住户的充分认可,公司的经营管理理念要得到管理员工的普遍认同,在物业管理的各处细节,体现对人的珍爱与关怀。
(二)充分依靠单位组织,发挥业主的自治、自律功能
成熟的住宅区物业管理决不是管理公司的单向推动,而应该得广大业主的真诚回应,变单向推动为双向共管。只有启发广大业主共同参与物业管理,增强业主自治、自律功能,使业主自治、自律与专业化物业管理相结合,同时充分依靠医院的行政领导,才能使zz医院职工宿舍区的物业管理真正得到升华。为此,我们将紧紧依靠三医院(尤其是后勤部门)的行政领导,发挥zz医院职工宿舍区广大业主的作用。
(三)确保医院职工宿舍区优美的生活环境
物业管理的目标应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全面发展,对zz医院职工宿舍区来讲,我们将通过总体规划设计,进一步完善管理体系的软、硬件设施,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及物业管理的要求,提出改善环境、改造设备设施等方面的`合理化建议,确保zz医院职工宿舍区优美的生活环境。
(四)建立家政服务中心
家政服务中心为业主提供保姆、家教、钟点工、特别护理、代订牛奶等多方面的服务,让业主享受高质量的生活。
1、保姆服务:为有需要24小时照顾的老人、儿童或病员的业主提供全天候居家保姆服务,保姆在业主家居住,和业主共同生活,每周向管理处家政部提交一份由业主签名的《保姆服务工作评估表》,作为对保姆服务质量的考核依据。为注重私密生活的业主提供透明人居家保姆服务,保姆由管理处集中安排食宿,尽量选择业主上班或其他不在家的时间为业主提供保姆服务,尽量减少保姆对业主生活的影响。
2、家教服务:代业主聘请家庭教师,建立家庭教师教学辅导质量档案,向有需要的业主推荐优秀的家庭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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