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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时间:2023-06-13 16:30:38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我们都跟制度有着直接或间接的联系,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推荐】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1 目的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确保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持续合规性、充分性、有效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保证岗位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评审和修订管理。

  3 引用文件

  《公司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

  4 职责

  (1)安保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编制、评审、修订工作。

  (2)公司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的审批工作。

  (3)安保部负责组织公司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工作。

  (4)各部门、班组负责制定本部门、班组相关的安全操作规程并适时修订。

  (5)公司安全管理领导小组组织负责对相关制度、规程评审、修订的参与与监督。

  5 内容与要求

  5.1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制订

  (1)安保部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并送达相关部门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2)安保部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审批稿经分管安全的领导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5.2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评审与修订

  5.2.1 评审

  (1)评审的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②公司的管理机构或体制发生重大调整时;

  ③公司的生产活动、服务发生重大变化时;

  ④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或其他情况下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的`缺陷时;

  ⑤当上级管理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⑥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性事故原因时,发现制度性因素时;

  ⑦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时;

  ⑧当生产设施新建、改建、扩建时;

  ⑨其他相关事项。

  (2)评审组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3) 评审内容:

  ①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②与公司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③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④安全管理制度之间的相容性和匹配性。

  (4)评审输出

  ①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②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5.2 修订

  5.2.1 修订频次

  正常情况下,每三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废止、修订或新颁布时;

  2) 当公司归属、体制、规模发生发生重大变化;

  3) 当生产设施新建、扩建、改建时;

  4) 当工艺、技术路线和装置设备发生变更时;

  5) 当上级安全监督部门提出相关整改意见时;

  6) 当安全检查、风险评价过程中发现涉及到规章制度层面的问题时;

  7) 当分析重大事故和重复事故原因,发生制度性因素时;

  8) 其它相关事项;

  5.2.2 修订组织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5.2.3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的发放、使用、保管和回收,严格执行公司文件控制程序,保证各相关岗位和人员所使用的为最新有效版本。

  5.2.4 修订依据

  (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评审结果。

  (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5.2.5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主任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5.2.6 安全生产制度终止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3管理职能

  (1)EHS部是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的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①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②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③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④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⑤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门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②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③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管理内容与要求

  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章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核,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4.1规章制度的编制

  (1)规章制度编制前,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编制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2)所有规章制度的编制,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3)编制的规章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4)编制或修编规章制度的依据:

  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

  ②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③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④上级有关事故通报,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⑤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⑥有关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⑦规章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4.2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①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②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③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颁布执行。

  4.3规章制度的使用4.3.1规章制度的印刷及发放

  (1)规章及管理制度必须经审批后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

  (2)所有规章制度的发放应编号有序,由EHS部负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发放;

  (3)人员调离公司时,应及时收回所有的规章、制度,其他单位索取规章、制度时,由EHS部按有关规定办理。

  4.3.2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可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颁布,部、省颁布,各级地方政府机关颁布,公司自行颁布。凡是根据上级颁发而结合公司实际编修的规章制度,执行中允许代替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中遇到问题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3)每个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

  4.4培训与考核

  (1)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发放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了解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2)公司所列管理事项应分解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范围内,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奖惩,实行逐级考核。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3)对违反现场规章、制度的人和现象,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提出意见,使其纠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人员,应停止其工作,并予以经济处罚;对违反规章制度而影响办事效率和效益的,要严格考核,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对自觉执行规章制度,为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4.5评审

  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EHS部汇总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6修订与废止

  (1)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评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2)当发生重大变化或事故后及时进行修订。

  5附则

  (1)本制度由EHS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EHS部。

  (2)记录表格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发放登记表》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培训考核记录表》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评审修订记录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为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落实安全生产行政责任,强化安全生产目标管理,确保完成20xx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任务,根据《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全市各有关部门必须履行以下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和完成以下工作目标任务,并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具体内容为:

  一、工作职责

  各部门要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暂行办法》的规定要求,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采取行政措施,促进本部门(行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对所辖范围内的所有单位(包括企业)和涉及安全的行政审批事项负责。

  具体要求: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对国家、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安全生产工作部署高度重视,贯彻迅速,及时落实到基层和企业。

  2.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本部门的重要工作日程。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部门主要领导主持或委托分管领导主持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研究防范重特大安全事故工作,解决本部门内安全生产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每次会议要有记录。会议确定的事项要督促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按时完成。

  3.根据本部门(行业)经济发展规划,实施“十一五”安全生产工作计划,解决本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工作各项规章制度,并严格执行。发改、财政、建设、水利、通信部门要积极推进消防站、消防水源、消防车通道、消防通信等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管理和维护,落实各项消防经费。工商、文化、建设、规划、房产等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颁发有关证照时要依法审查消防安全手续;民政、农业、综治部门要将农村和社区消防工作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防控体系,对社区和农村消防建设进行监督和指导。教育部门要将消防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

  4.建立健全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本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业制订和完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根据本责任书确定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制定本单位的具体指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及“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要求,层层签订责任状,并分解落实到基层和企业,同时制订配套的考核奖惩办法以确保落实。定期组织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检查,实施奖惩考核,把安全生产实绩作为部门工作与干部考核内容。

  5.加强本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建设。做到机构、职责、人员、经费四落实;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进一步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足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应当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的企业达到100%。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部门(行业)所管理的企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主要经营者及分管安全领导参加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80%以上;中层以上安全管理干部安全生产培训率达到90%以上;安全员和特殊工种培训率达到100%。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按照上级的部署,在本部门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各项活动的组织工作有序进行,布置的工作任务能按规定完成,干部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得到提高。要积极组织人员参加消防安全培训班,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7.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全年至少组织开展4次安全生产大检查或专项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易于发生事故的场所进行严格检查和隐患排查,督促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单位落实应急预防措施、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并落实资金、限期整改到位。

  8.深入开展非煤矿山、道路交通运输、水上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破器材、消防安全、建筑施工等行业和领域的安全生产专项整治。负有专项整治任务的交警、交通、海事、安监、公安、经委、消防、建委等部门要做到有组织、有方案、有计划、有目标、有经费保证,完成各阶段整治任务要有总结(每季度、半年、全年总结)。经过专项整治,生产经营场所重大隐患得到治理;本辖区、本部门合法企业基本达到安全生产条件;坚决取缔非法生产经营点。对容易发生事故的单位、设施、场所(包括学校、体育场馆、文化、娱乐场所、旅游景点、集市、工业企业等)加强安全管理,严防各类重特大事故的发生。

  9.列入市级及本部门(行业)分级管理的各类重大事故隐患按期限完成整改。被列为自治区级和市级本年度计划整改的重大事故隐患100%完成;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的隐患整治本年度达到90%以上。对重大事故隐患要有计划地进行治理,视情况采取关、停等措施。

  10.加强安全生产“隐患治理攻坚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制定工作方案,落实工作机构,指导督促辖区内所有企业包括规模以下的小企业,认真、全面、彻底排查治理安全事故隐患,企业单位隐患自纠率达100%。

  11.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健全、完善重大危险源监控管理制度,定期检测检验安全设施、特种设备和检查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状态,依法进行安全评估,制定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12.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加大对安全生产的投入,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提取和使用安全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 “三同时”规定,安全设施经费依法纳入项目概算;组织推行高危企业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制度和安全风险抵押金制度;督促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

  13.各交通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强化道路行车安全和乡镇船舶安全动态管理。加强创建平安畅通县区、交通安全文明村、交通安全文明社区、交通安全文明单位学校和农机安全村工作。加强渡口渡船和乡镇船舶安全管理,落实工作责任。

  14.加强应急救援体系建设,进一步完善本部门各类重特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督促企业依法建立应急救援组织,落实应急救援人员,配置应急救援器材和装备,并落实救援预案涉及的救援责任单位和责任人,保证应急救援启动所必需的人力、物力和经费。

  15.发生安全事故时,按国家和自治区事故管理的有关规定及时如实报告事故情况,并迅速组织事故抢救。属于本级权限处理的'事故,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依法查处,事故按时限结案率达到100%。

  16.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二、控制目标

  (一)总目标。有效预防伤亡事故,减少一般事故,遏制较大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各类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年度总控制指标以内,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事故;一次死亡1-2人的一般事故起数和人数均比上年有效减少。

  (二)具体目标。20xx年全市各类死亡人数控制指标总数为93人,其中各部门和各行业的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为:道路交通71人,工矿商贸企业9人,铁路路外4人,水上交通2人,建筑企业2人,火灾1人,农机1人;其他(渔业)3人。没有控制指标的部门(行业),年内无发生一次死亡1人以上或者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三、工作报告

  各责任单位要将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按以下要求和时限一式二份分别向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提交履职报告。

  (一)各责任单位要将履行上述工作职责的情况每半年填写一份《安全生产履职报告书》,分别于当年7月5日和翌年1月5日前,由行政主要负责人签署后报送市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委员会。

  (二)根据要求将上级有关安全生产会议贯彻落实情况、安全生产大检查、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和隐患整改情况,按时上报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四、履职考核

  (一)各责任单位履行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的情况,作为本部门、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实绩的考核内容。

  (二)考核实行“季度自查、半年检查,年终考核”的方式进行。

  五、考核时间

  考核期限: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

  北海市人民政府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xx年 月 日

  责任单位:

  签字人:

  签章时间:20xx年 月 日

  北海市安全生产工作履职报告书

  报 告

  单 位

  (签章)

  年 月 日行政主要

  负责人

  (签名)

  年 月 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为了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的实施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生产中存在的各种事故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安全生产和安全生产达标工作的落实,特制定安全生产检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属各部门、单位、项目部遵照实施。

  一、安全检查的类型:

  1、日常性检查。即是经常的、普遍的'检查。可以是企业、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班组、专职安全技术人员、安全员等不同层次。可在适当时机进行。

  2、专业性检查。是针对特种作业、特种设备、特殊场所进行的检查。

  3、节日前后的检查。是针对节假日期间容易产生麻痹思想的特点而进行的安全检查,包括节日前进行安全生产综合检查,节日后要进行遵章守纪的检查等。

  4、不定期检查。

  二、检查方法与形式

  1、安全检查要有组织、有计划的进行,根据本部门的具体情况,由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每月对各施工现场进行一次定期安全检查。

  2、各工程管理人员及各项目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查现场的机械、安全用电、防护设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纪等,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3、班组负责人,每天必须跟班作业,每天巡视安全生产情况,施工人员有无违章等,同时做好记录。

  4、加强特殊时期、节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检查,部门将会同各项目负责人,根据情况随时进行抽查,以防特定时期及季节变化、职工纪律松懈、思想麻痹等,给安全生产带来危害。

  三、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

  1、查思想。主要检查对安全工作的认识。即检查领导、工程管理人员及员工对安全生产的认识,对安全生产法规、方针政策及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2、查管理。主要检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学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隐患。主要是检查、识别不安全隐患。

  4、查整改。主要检查对过去提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5、查施工条件、安全设施、生产设备、各种安全防护设施,如现场临时用电、安全帽、安全带、现场文明施工等是否达到"安规"要求。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根据本级人民政府的要求,制定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第四十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十九条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施工的特点、范围,对施工现场易发生重大事故的部位、环节进行监控,制定施工现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统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工程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按照应急救援预案,各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配备应急救援人员,配备救援器材、设备,并定期组织演练。

  第五十条施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特种设备发生事故的.,还应当同时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接到报告的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建设工程,由总承包单位负责上报事故。

  第五十一条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施工单位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第五十二条建设工程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对事故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处罚与处理,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一、市场所有从事石材生产、经营和储存的商家必须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本厂法人或与市场签订租赁合同的乙方代表担任本区域的第一安全责任人。

  二、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不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四、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五、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六、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取得专业资质检测、检验机构检测、检验合格,并取得安全使用证或者安全标志,方可投入使用。检测、检验机构对检测、检验结果负责。

  七、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封闭、堵塞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八、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等危险作业,应当安排专门人员进行现场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规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实。

  九、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十、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十一、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对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有关负责人。检查及处理情况应当记录在案。

  十二、生产区域严禁非工作人员入内(特别是未成年人)。来访客人应由本单位专职人员陪同,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进场参观、考察等;工作场地一律不允许穿拖鞋;商家负有监管本单位员工小孩的责任。

  以上管理制度,由重庆履泰实业有限公司监督执行,市场经营者应无条件服从市场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不认真整改或拒绝接受检查整改的,市场管理方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上报相关职能部门,给予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安全检查时提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和有效措施,因此安全检查是做好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之一。

  要坚持领导与员工的结合,普遍检查宇瞻也检查的相结合,检查与整改相结合的原则。开展安全检查,必须有明确的目的、要求和具体的计划,并且建立有企业各级领导负责,有关部室,有关人员参加安全检查组织,以加强领导做好这项工作。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包括;

  a、着重查思想。尤其是查领导是否重视安全生产

  b、检查现场、查隐患。事故隐患是伤亡的前兆,大量的事故隐患存在必有伤亡事故发生;

  c、查管理、查制度。查各种安全管理制度、台帐等;

  d、查事故隐患的整改情况。查事故隐患必须制定措施及时整改。

  2、安全检查采取日常、定期、专业、不定期四种检查形式;

  A、日常安全检查

  a、生产岗位的组长和生产工人应严格覆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及巡回检查制度;

  b、非生产岗位的组长和工人,应根据本岗位的特点,在工作前和工作中进行检查;

  c、各级领导和各级安全员,应在各自业务范围内,经常深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发现不安全问题及时督促或则成有关部门、有关人员解决。

  B、定期安全检查、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季节特点,为保障安全生产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a、春季安全检查;以雪雨季节安全用电、防火开工前安全教育、安全措施落实情况、防雷击为重点;

  b、夏季安全措施;以防暑降温、防汛、雨季生产用电、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c、秋季安全检查;以人员更换的安全教育、安全用电、防火工作为重点;

  d、冬季安全检查;以防寒保暖、防冻防滑、放一氧化碳中毒、防火、宿舍安全用电为重点。

  3、节假日安全检查

  a、节假日前后以防止职工纪律松散,对职工的安全教育、安全措施的交底、安全工作的安排、布属等综合情况进行检查。

  b、专业性检查;是为了调查了解某项专业性安全问题的技术状况所进行的排查。每年对电气、焊接、起重与运输机械等进行安全附件、安全装置可靠性的专项检查。

  c、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大检查每月不少于一次。

  4、各种形式的安全检查都应认真的填写检查记录,并存档备案

  5、各级检查组织对查出的隐患,应及时反馈给负责任部门主管安领导,责成去落实整改,不得拖延。

  6、对不能及时整改的隐患要做到“三定、一限”,即;“定人、定措施、定整改方案和限定整改时间”。

  7、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还应分别纳入技术措施、安全措施或检修计划,限期解决。

  8对发现的重大隐患项目,要建立报告制度,写出书面情况报主管领导批复。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企业安全生产“一法三卡”管理制度为了进一步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全面深化安全管理和安全健康劳动竞赛活动的开展,促进企业安全专业管理和群众监督的有效结合,最大限度地减少各类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切实保护广大员工在劳动生产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制订本制度。

  一、“一法三卡”基本内容“一法”即: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

  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监控法)。是指在生产(工作)区域内对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作业点采取排查、评估、建档、立卡等措施,建立监督控制体系,促进隐患整改的群众性劳动保护方法。

  “三卡”即:

  1、安全检查提示卡。

  它以表格的形式,分别列出检查项目和检查标准(内容)。安全检查提示卡。是一种作业现场安全检查主要内容提示卡,具有较强的针对性、适用性和操作性。解决了工会在安全生产检查中“查什么、怎么查”的问题。非常适合大桥局各项目部和工点、是我们主要使用的一种。

  2、有毒有害物质信息卡。

  它以应用主要依据《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等国家制定的'技术标准,将各种有毒有害化学物质的物理化学特性,对人体的毒性作用,防护技术与措施等列入卡片中,提示各操作岗位的职工掌握其性能,并有针对性采取防护措施。有毒有害化学物质信息卡。主要运用于化工行业。包括事故隐患作业点名称、危险等级、易发生事故种类、防护措施、监控要求、紧急预案、责任人、检查周期等内容的提示卡。

  3、危险源点警示卡。

  它的应用主要是在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监控法的基础上,将危险源点的名称,危险等级,防止措施,责任人等列入警示上,在易发生事故的危险源点挂牌警示。

  二、日常安全检查制度

  1、“一法三卡”领导小组经常不定期深入施工现场巡回检查各施工班组作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2、安全员每天对各部室和各班组的劳动保护、遵规守纪、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职工着装是否安全有效进行检查。

  3、各部室和班组的领导人对自已所辖范围的“一法三卡”运行情况进行持卡检查。

  4、电工人员对本单位的施工用电和照明用电有无违规操作和私自乱接现象进行检查。

  5、特殊工种人员班前必须对机电、机械设备进行检查,操作时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作业。

  6、根据季节变化,主管领导需做好防洪、防署、防冻、防火、防有害气体中毒工作。

  三、周期检查制度

  1、“一法三卡”领导小组成员每周对“一法三卡”运行情况进行综合提示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要指定责任人限期落实整改,对重大事故隐患要监控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各部门提示检查人都要检查领导和员工对安全工作的重视程度,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当施工进度和安全发生矛盾时,一定要严格贯彻执行“安全第一”的主导方针。

  3、各部门提示检查人严格检查管理制度,检查各部门在施工作业中是否做到“五同时”。

  4、各部门提示检查人要深入施工现场检查安全隐患,检查劳动条件、劳动环境有哪些不安全因素,检查有无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现象的发生。

  5、各部门提示检查人检查安全会议记录、安全教育记录、安全日志和其它安全措施方案等台帐,及时查出事故隐患,及时落实和整改。

  四、危险源点排查识别制度

  1、各部室、各班组要从人、机电、机械设备、施工环境等方面排查识别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危险源。

  2、对排查识别出的各种不安全因素和危险源进行确认和分类。

  3、对已确认的危险源点设置安全警示卡和标识牌。

  4、对已确认的重大危险源点制订相应的预防措施。

  5、对已确认的危险源点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

  6、建立各种级别的危险源点台帐。

  五、危险源整改制度

  1、已列入监控的危险源点要按安全文明工地建设标准要求,设置统一的安全警示标识牌,建立危险源点台帐。

  2、对已确认的危险源点做到检查有记录,安全警示牌清析。

  3、每一个监控点设定明确的监控检查责任人、整改责任人,严格明确其监控检查、整改职责。

  4、危险源点监控检查责任人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一时处理不了的问题要采取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同时填写事故隐患整改单送整改责任人进行整改,并上报主管部门。

  5、事故隐患整改结果应反馈到检查责任人和主管部门。

  6、检查责任人和主管部门应加强对事故隐患整改结果的分析和评比,并对类似的问题制定合理的预防措施。

  7、加强对员工安全教育宣传和培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严禁违章指挥和违规作业,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调运科安全生产责任制科长对全科室安全负总责,副科长协助科长工作,并对各自分管的业务负责,如出现事故,损失在1000元以下的,全部由个人承担;1000-5000元之间的,个人承担50%;超过5000元的,除承担2500元外,再按损失增加额的10%进行处罚。副科长承担分管范围内责任人罚款的20%,科长承担全部责任人的10%。

  1、安全用电,防火防盗。调运现场任何人、任何场合不准使用电暖气、电热炉。发现有上述行为的,一次罚款200元,再次待岗。

  2、收发人员每天早晚上下班前,把各自货位检查一遍,看是否有被盗、雨湿等现象,发现隐患,及时上报,并采取补救措施。如不及时检查、上报,造成损失的.,由个人进行全额赔偿。

  3、火车调运员要准确填报计划报表,严格按调车作业有关规定操作,及时看车、对车、装车。如错装、错发,除火车运费由个人承担外,扣发本人当月效益工资及奖金,造成重大损失的,待岗三个月。

  4、收发人员在现场科长的直接领导下,严格收发制度,不准多发或少发。如出现长件或短件现象,要及时查找原因。凡属收发人员责任的,按货物价值进行赔偿,并扣发当月效益工资及奖金。

  5、搬道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章操做,擅自离岗的,一次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在1000元以下的,扣发一季度效益工资和奖金,损失重大甚至人员伤亡的,除按规定处罚外,交司法机关处理。

  6、会计、统计人员要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如实反映所发生的一切业务,认真做到帐务清楚,帐实相符,报表及时。如出现迟报、漏报现象,每次罚款100元,再次扣发当月效益工资及奖金,造成损失的,按规定进行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一、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树立“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严格执行(企业安全管理标准),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切实保证生产安全的顺利进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营建筑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条例)、(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省建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安全监督检查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仅限于总承包工程及其所属企业单位及人员遵照执行。

  三、公司生产部是所属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归口管理部门。其工作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和自治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主管部门和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制度、标准。

  2、做好日常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和管理工作,总结、改进、交流、推广先进经验。

  3、坚持深入施工企业监督检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督促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及方案的执行。监督控制各生产单位的安全生产指标,并负责进行考核。

  4、指导工程管理人员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解决生产过程中的不安全隐患和不能保证进行安全生产活动的行为,监督检查施工现场的安全达标和文明施工。

  5、配合各级安全值班领导组织安全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参加总承包工程审定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贯彻执行过程进行监督检查。

  6、协助有关部门共同做好新工人和特殊工种工人的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发证工作。

  7、进行工伤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配合主持并组织实施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

  8、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对严重险情有权暂停施工,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对违相关安全制度、标准和有关安全技术、劳动法规等不安全行为规定的,经说服劝阻无效时,有权按规定进行相应的经济处罚或报请有关领导进行处理。

  10、安全员由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负责实施对所属单位及项目工程进行助指导、检查监督。其主要工作职责是: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贯彻执行安全生产制度、标准要求,监督落实各项安全生产目标、措施的完成。

  (2)参与审查所负责监督单位和工程项目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检查实际执行情况。

  (3)坚持深入施工现场监督检查施工过程中的不安全行为,检查落实安全防护、脚手架搭设、机械设备使用、电气线路布置和使用等是否符合标准规定,发现隐患及时进行助解决。

  (4)协助基层单位做好对施工现场人员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创建文明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达标等工作。

  (5)指导所属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参与组织安全生产活动和定期安全检查,监督,指导各项安全达标工作资料的完成和做好相关活动的记录。

  (6)会同企业技术负责人,对脚手架搭设、模板安装拆除、基坑支护按专项标准进行验收评定;对临时用电、机械操作、起重吊装等特殊作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7)有权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劳动纪律及严重的不安全行为有权制止,并及时报告主管部门下达停工指令。

  (8)参与配合或接受所在单位的安全事故调查,进行伤亡事故登记、统计、分析、报告,要求事故单位提出预防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检查其落实情况。

  (9)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的先进经验。

  (10)服从业务主管部门的领导,对所担负监督的生产安全状况和安全行为规定检查负责。

  四、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是保证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标准的执行落实,除了要抓好严格的管理外,还要坚持不懈的加强巡回监督检查,随时了解掌握安全生产动态,不断改进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要求。

  1、职能部门按照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的要求除了做好正常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外,还要做好组织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其检查结果作为对所属生产单位进行评比考核的主要依据之一。按每季度必须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要有党政工团等相关部门和有关领导参加;共同检查、同时整改、及时消除隐患。按管理制度要求对每次的检查情况做好记录。

  2、职能部门要对总承包工程阶段安全达标情况进行全面控制、检查。其主要胜程开工前的安全生产条件、地下部分(含基础)施工完安全生产条件,主体工程质量中检前的施工现场安全达标申请和机械设备、机具安全检验、装修阶段过程检查及工程竣工施工安全等级评价申报等阶段的安全检查达标。对每一阶段的达标检查通过后,方可盖章同意申请上报政府监督部门。否则,项目经理应承担所造成的全部责任,将对项目经理及公司相关领导按有关规定给予经济处罚。

  3、所属各企业单位对安全检查人员所提出的安全隐患问题,必须及时解决处理,按限期认真整改及时馈回执。安全员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问题隐患,要书面通知项目经理或公司主管部门及相关领导,助项目经理出主意想办法、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进行处理,并监督落实。项目经理不得无理由拒绝整改。

  五、奖励与惩罚是企业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中的一项必不可少的`管理控制手段之一。实行强化管理对减少事故及隐患的发生、降低事故频率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1、经济奖励与惩罚除了按各企业(内部经济责任承包管理制度)等相关(企业管理标准)要求执行外,还应对安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有突出贡献成绩或违企业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行为,分别给予奖励和惩罚。

  2、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荣誉和奖励。

  3、凡能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标准,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做出显著成绩的。

  4、凡在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过程中,有重发明、安全技术防范措施改进成效显著或提出重合理化建议的。

  5、防止和避免丁重伤亡事故发生或在事故抢救中有功者。

  6、对有违安全生产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经教育劝阻不改、行为恶劣的给予处罚或处分。

  7、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8、玩忽职守、违安全生产责任制造成安全事故的。

  9、发现事故险情,即不采取措施又不及时报告的而发生事故的。

  10、发生事故不能保护现场,隐瞒不报、虚报、故意拖延报告或嫁祸他人的。

  11、对批评或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劳动纪律 的人员进行打击报复的。

  12、不执行或执行不力又不及时对提出的限期消除安全隐患问题和违重点治理安全达标要求的。

  13、对各级管理部门下发各种形势安全隐患问题通知单或停工单后,不能认真组织、按期整改及时馈回执单,又给企业或单位带来不良影响的。

  14、下达的各项安全考核指标和确立安全生产达标项目及创建文明施工现场要求,不能实现或给企业带来不良影响或直接妨碍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要求的。

  15、在施工过程中,不注重安全生产,直接违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纪律行为之一的,对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区段、工种的管理直接负责人分别进行同等处理,对违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分别给予经济处罚。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

  1、自觉参加队组每周一次的安全学习,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观念。

  2、刻苦学习技术业务,坚持科学养路,严格执行养护安全操作规程。

  3、不准违章、冒险作业,采料时严禁挖神仙土,如有违章、冒险现象,一经发现立即纠正。

  4、出工前应穿戴好安全标志服帽,同时检查好各自使用工具。

  5、随车出工时,要按规定乘坐,放置好工具,严禁谈笑戏闹,车未停妥时,严禁跳车、扒车。

  6、平原地区作业随小四轮和拖拉机带拖斗上下班时,严禁在三角架上站人,有栏杆的'空拖斗只许乘坐四人,拖砂石材料的拖斗只许乘坐二名装卸工,其它载货拖斗一律不许带人,不许超载超坐。山区视情况而定,但原则上严禁小四轮和拖拉机拖斗带人。

  7、用镐开挖路面时,应并排前进,左右间距须保持一米,避免对面作业,如必须对面作业,相互间距不得小于五米。

  8、在公路维修作业时,应在作业区的二头离作业场所10-15米处,放置安全圆锥柱(墩)或红白相间的施工标志牌,弯道应适当放置远一些。交通繁忙地段同时还要牵线划块作业,以保证养路工作时间顺利和安全。

  9、在路上作业中不准来回奔跑互相打闹戏耍,不准在公路上乘坐和休息,随时注意来往车辆及行人状态。

  10、雨季要坚持值班巡路,发现塌方阻车问题应做好标志,同时立即报告上级,组织力量抢通,并保持水沟畅通及时清理路面杂物。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妥善保管、正确使用各种防护器具和灭火器材。

  3、积极参加各种安全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意识和技能。

  4、负责本队(室)的定额考核工作,协助队(室)长定生产经营任务。

  5、负责设备运行消耗统计,按时上报各种资料报表。

  6、认真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7、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

  为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形成可靠的基层安全监管网络和科学的基础保障体系,提高生产经营单位防灾、抗灾、抵御风险能力,防治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实现安全生产,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法规、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为了加强煤矿的安全生产管理,深入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工作方针,牢固树立“用心做事”的核心理念,落实和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保障员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有关规定,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煤矿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科室负责人和员工有责任和义务参加各种安全管理(技术)的教育和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的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生产工作能力,遏制事故的发生。

  第二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煤矿对各科室、各级管理人员和各类员工所规定的在他们各自职责范围内,应负的安全生产责任的制度。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的重要保证,是落实“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生产“人人有责”的具体措施,是确保安全生产的重要组织保证,也是实现安全管理目标的有效手段。

  第三条煤矿安全生产管理采用分级负责制。煤矿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是煤矿安全生产管理的最高机构,统管煤矿安全生产的制度、目标的制定、落实、监督、考核和完善、改进;安全监督部负责对各部门安全生产的制度、目标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考核。各分管领导、业务部室、各煤矿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执行落实煤矿制定的安全生产制度、分解目标,并监督、检查、考核执行情况;各区队、科室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直接负责人。从而形成层次分明、分级管理、监督有序的管理架构。

  第四条各科室负责人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和管理权限内,负责组织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企业的规章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必须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第五条各科室负责人、职能部门和员工要认真履行煤矿制定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位并实行一级对一级负责,真正把安全生产工作落实到实处,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为督促各级管理人员履行各自岗位的安全生产职责,对各级人员进行定性考核,形成严格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保证体系。考核办法适用于煤矿各个部门、各类管理人员及各类员工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

  第七条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实行分级考核的办法,即矿长负责组织对煤矿副矿长、各科室负责人考核;各副矿长负责人对各科室管理人员、区队负责人考核;各科室负责人负责对科室人员考核;

  第四条安全办公会议主要内容: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安全文件、安全会议等精神,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充分调动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宣传典型经验和先进事迹,吸取典型案例的经验教训,推进依法依规安全管理。

  第二条煤矿要将年度安全生产总体目标逐级分解,层层落实责任,形成自上而下负责的安全保证体系。安全目标与经济效益挂钩。安全目标在生产经营中必须占重要比重,结合安全生产实际,纳入经济管理考核体系。

  第六条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严格落实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排查出来的故事隐患要“五定”原则,制定整改计划,积极落实整改,做到“闭环”管理。整改期间要制定完善的安全防范措施并严格落实。

  第七条强化现场安全管理,控制各类事故发生。煤矿要根据本单位的实际,由总工程师负责编制《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全体员工学习、考试,做到人人皆知;由安全负责人组织演练,确保《预案》启动灵活、救援及时可靠。

  1、严格落实从吨煤工资中按规定分别提取安全奖惩基金。每月对综合安全管理和机关部室的业务保安工作进行考核,每月对业务科室和区队安全挂钩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绩效挂钩。

  3、各生产经营单位每月要从销售收入中按规定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和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由煤矿统筹使用;每月从包干工资中分别提取安全奖励基金和质量标准化奖励基金,用于奖励本单位职工。

  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基层和基层工作建设,构建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实现煤矿安全状况根本好转,全面提升整体素质。为加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力度,筑牢安全基础,保证安全生产,结合煤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建立健全质量标准化工作机构。从煤矿到基层单位逐级建立标准化工作领导机构,明确行政一把手是单位安全质量标准化的第一责任人,各科室要设立标准化工作机构,煤矿在安监科设立质量

  第二条、建立质量标准化培训制度。为使员工达到规范操作,上标准岗、干标准活,必须使每位员工熟知标准,因此,各科室必须简历标准化培训制度,按照员工的岗位归属,即“干什么学什么”的`原则每半年进行一次质量标准化培训,考试不合格者眼严禁上岗。对上级修改、下发的质量标准要做到随到随学。

  第三条、建立质量标准化检查验收制度。严格工程质量检查验收制度,采掘工作面要做到每月验收,其他工程做到完成一项验收一项。煤矿安监科每季度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验收。煤矿标准化验收要做到动、静结合,动态检查与静态验收在标准化验收结果中各占一定比例,促使标准化由静态达标向动态达标转变。

  第五条、积极开展质量标准化观摩、学习活动。为不断提高各单位质量标准化水平,要采用“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开展专业与专业,煤矿与煤矿之间的观摩、学习;要做到每半年组织一次质量标准化管理人员外出参观、学习。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员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全面提高员工安全技术素质和岗位操作技能,根据《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要求和煤矿关于

  第九条、煤矿将建立安全信息站,信息管理人员按照信息卡多填写的事故隐患进行分类,对解决不了需要煤矿帮助解决的,按A级经矿领导签字后报煤矿,按B级交分管领导组织解决,按C级下发科室决解。但所有A、B、C级隐患卡都必须报所属煤矿分管安全的矿长,按专业分析系统落实。

  第十一条、煤矿每月安排两天安全学习和安全活动,要进行检查,检查单主要内容:一是事故隐患排查是否落实;二是查贯彻上级会议精神落实情况,查是否有安排、有落实;三是安全活动是否有组织、有内容、有记录;四是查安全技术资料是否齐全,有无欠缺。检查结果每月在安全办公会议上进行一次通报。

  二、加强设备日常性检查、维护及修理,加强安全保护装置使用与维护,各科室必须按规定期限检查、试验,确保设备运转正常、动作灵敏可靠。安监科负责对各单位使用的机电设备完好情况进行随时抽检及监督管理,确保设备的日常维护、检修到位。

  八、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应及时填写记录,包机组必须进行日检、周检、月检、半年检、年检制度。由于包机人员责任心不强,造成漏检者,要追究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发生事故后,事故现场的人员必须立即将事故的时间、地点、事故范围大小、受灾人员数量、事故点附近有无重要设备特别是移变及电控设备等反馈到调度室,由值班调度员立即按照事故汇报流程向安全副矿长及相关科室汇报,并通知负责人和救灾指挥组各成员。

  相应的预案启动后,煤矿救灾指挥部必须迅速查清灾害发生地点、性质和波及范围,并迅速组织现场的工作人员按《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中规定的路线组织人员撤离危险区域。

  事故发生后,有关部门必须严格保护事故现场,并迅速采取必要措施抢救人员和财产。因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以及疏通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做出标志、拍照、详细记录和测绘事故现场图,并妥善保护现场重要痕迹、物证等。

  五、安全用电:煤矿必须由电工负责施工及生活用电,电工无证上岗,发现一次罚款100元;各队的施工及生活用电必须经电工同意,否则一次罚款100~200元;电闸箱及电气设备没有地线接地,电闸箱无门、无锁、无防雨、不按规定安装漏电保护器、一闸多用、电闸无标签,发现一次罚款200元。若有偷电,一次处罚500~1000元。

  七、在施工现场生火取暖,一次罚款1000元。机械设备操作违反操作规程,一次罚款500元。土方运输车辆抢装抢卸、违章超车、无证驾驶、穿拖鞋驾车、超速行车;驾车吸烟、吃东西,一次罚款300~500元。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

  1、为充分发挥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监督管理作用,做好对各单位安全生产状况的研究分析及重安全生产问题的对策制订,公司实行安全生产例会制度。

  2、公司每年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对全公司上一年度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总结,对本年度的安全生产规划及安全生产工作进行部署。

  3、各车间每周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会议,组织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检查,制定对事故隐患的'整改措施,并落实整改。

  4、公司安全生产员会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员会会议,对公司本季度的安全生产形势进行分析,研究、统筹、协调、指导公司的重安全生产问题。

  5、各部门必须坚持使各级安全生产例会制度化,经常化,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确保使每次会议都有一定的实质内容,都能解决一定的实质问题。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

  一、场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仔细贯切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规章,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接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管理和主管部门的安全技术指导。

  2 、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事事有人管,人人讲安全。

  3、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对采石场各项工作开展常常性的检查,发觉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准时或期改正,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准时消退。

  4、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投入,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采石场

  安全生产。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准时照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定期向职工报告安全生产状况,仔细听取群众的看法和建议,接受群众的监督。

  7、加强生活区设施环境爱护,搞好生产区卫生,营造一个良好的生活环境。

  二、技术员(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仔细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对本企业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编制企业组织设计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并督促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

  3、常常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学问和安全操作规程的教育,定期对工人进行安全技术学问的考核。

  4、参与本企业组织的安全检查和验收工作。负责提交改善劳动条件,减轻劳动强度的措施,准时解决生产中的安全技术问题。

  5、帮助做好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和调查处理工作,准时制订安全防范措施。

  三、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督促本企业职工仔细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企业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

  2、参与本企业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的制订,并督促实施。

  3、深化现场,了解采场、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道生产工序的安全生产状况。准时订正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坚持原则,按章惩罚。

  4、常常查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查出的安全生产事故隐患,督促立既或限期整改。发觉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状况,有权先停止作业,再报告领导处理。

  5、抓好班组安全网络建设,常常开展安全活动,表场好人好事,总结推广安全生产先进阅历。

  6、发生工伤事故要马上上报。要帮助爱护好现场,组织抢救伤员。乐观协作上级对事故的调查,坚决执行上级对事故的处理打算,负责防范措施的落实。

  四、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本班(组)职工在生产中的安全健康负直接责任。仔细贯彻执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指示,模范地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2、开好每天班前班后会。依据任务和职工思想状态、布置安全工作。要随时检查安全生产状况,发觉问题准时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实行措施并准时上报。

  3、班前必需对使用的生产机具、防护用品、设备及作业环境进行检查,仔细执行交接班制度。

  4、组织本班(组)职工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开展班(组)内的安全自查。在任何状况下不违章指挥,发觉职工违章蛮干要马上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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