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3 15:26:40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这些规则蕴含着社会的价值,其运行表彰着一个社会的秩序。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公司管理制度15篇

公司管理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充足公司进展需要,提高员工思想观念、道德品质、业务学问和工作技能,充分发挥员工潜力,不断为公司培育输送德才兼备的优秀人才,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培训内容应与员工本岗位工作紧密相关。

  第三条自学与公司有组织培训相结合,培训与考核相结合,因地制宜,重视效果。

  第二章培训内容和形式

  第四条培训内容包括: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养、业务学问及技能培训。

  培训形式:课堂讲座、专题讨论、播放影音、情景示范演练、案例分析、拓展训练等。

  企业文化培训包括:

  一、公司的基本情况:公司的进展史;公司的核心价值观;公司的进展战略、经营规划及公司经营情形;

  二、公司的机构设置、人员配备及职责范围;

  三、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四、公司的各项行政管理和业务工作程序。

  管理理念培训包括:

  一、现代管理学问和管理理念;

  二、成功企业及成功人物的先进阅历;

  三、当今同行业先进的管理模式。

  品德修养培训包括:

  一、礼仪学问(服饰、形体、待人接物);

  二、心理素养(心理承受本领和察看、判定、解决问题的本领);

  三、品德素养(责任感、工作态度)。 业务学问及技能培训包括:

  一、公司业务涉及到的专业学问及相关学问;

  二、公司业务所涉及专业的进展前景及推测;

  三、当今同行业相关的先进创新模式;

  四、专业技能。

  第五条培训形式分为岗前培训、在岗培训两种。

  第六条岗前培训

  一、被公司录取试用的员工上岗前必需接受公司组织的岗前培训;

  二、岗前培训包括企业文化培训和业务学问及技能培训两部分。

  第七条在岗培训

  公司依据工作需要对在职员工组织不定期的培训。在岗培训包括:企业文化、管理理念、品德修养、业务学问及技能培训。

  第八条公司激励员工参加与本人工作无直接关系的培训,以拓展自身的学问面,全面提升本身。

  第三章培训和考核

  第九条参加培训的员工应接受公司的考核。

  第十条员工的考核成绩将保存在本人的员工挡案内,并作为绩效考核的.内容之一。

  第四章培训效果评估

  第十二条培训效果评估要从有效性和效益性两方面进行,有效性是指培训工作对培训目标的实现程度,效益性是指培训给公司带来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第十三条评估方法:实行汇报、问卷调查及绩效评估的方式进行,以此检查员工把握的新学问、新技能和工作态度的变化,员工对培训工作的看法或建议,以利于改进今后的培训工作。

  第五章员工培训合同

  第十四条经公司出资培训的员工,培训前应与公司签订《员工培训合同》。

  第十五条公司支出过培训费用的员工,由于本人原因,没有为公司服务满《员工培训合同》中规定的期限,应按合同要求向公司支出补偿费。公司支出过多次培训费用的员工,由于本人原因,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分别计算每次培训所需补偿的费用后,按累计补偿费用额度向公司支出补偿费。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司管理制度2

  第一条为了树立公司形象,加强和规范企业管理行为,健全和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提高经济及社会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的章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纪律。

  第三条公司的财产属公司股东所有,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实行以员工为中心,人人参与的管理制度;实行科学化、现代化的管理。公司将以科技为根本,以效率为目标,以全体员工为依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第五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六条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和晋升机会,鼓励员工积极向上,欢迎员工就公司事务及发展提出合理化建议,对作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七条公司员工之间要团结互助、互相尊重、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八条公司实行“按劳取酬”、“多劳多得”的分配制度。

  第九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禁止怠工,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条公司提倡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一条公司所有员工必须维护公司声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第十二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免征房产税。

  七、由人防部门出资建设并维护管理的地下人防设施,免征房产税。

  八、凡是在基建工地为基建工地服务的`各种工棚、材料棚、休息棚和办公室、食堂、茶炉房、汽车房等临时性房屋,不论是施工企业自行建造还是由建设单位出资建造交施工企业使用的,在施工期间,一律免征房产税。但如果在基建工程结束以后,施工企业将这种临时性房屋交还或者估价转让给基建单位的,应当从基建单位接受的次月起,依照规定征收房严税。

  九、房屋大修停用在半年以上的,经纳税人申请,税务机关审核,在大修期间可免征房产税。

  十、纳税单位与免税单位共同使用的房屋,按各自使用的部分划分,分别征收或免征房产税。

  我省对集贸市场用房已恢复征收房产税。

  十一、对城镇内的集贸市场用房及其占地,恢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十二、军需工厂的房产,生产军品的免税;生产经营民品的征税;既生产军品又生产经营民品的,扶军品、民品的产值或经营收入的比例划分征免房产税。

  军人和武警部队服务社的房产,专为内部人员及其家属服务的免税,对外营业的征税。

  军队和武警部队的招待所专门接待内部人员的免税,对外营业的征税;二者兼有的技征免营业税的比例征免房产税。

  武警部队的工厂,专门为武警部队生产武器、弹药、军训器材、部队装备(指人装备、军械具、马装具)的房产免税;生产其它产品的应征税。

  十三、少年犯管教所的房产免税;劳改工厂、农场和监狱作为管教或生活用的房产免税;生产经营用的房产征税。

  十四、我省房管部门征租的居民住房已恢复征税。

  十五、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和事业单位的职工家属宿舍用房,暂免征收房产税。

  十六、专供疗养的疗养院自用房产免税。

  十七、个人办的托儿所、幼儿园自用的房产免税。

  十八、地下人防设施免税。

  十九、没有围壁的房屋,果窖、圆粮仓免税。

  二十、木板房、铁皮制房是否征税由各市、地、州税务局确定。

  二十一、对房产管理部门经租的居民住房及其占用的土地,恢复征收房产税和土地使用税。

  二十二、下列房产纳税有困难的,由纳税人申请,经税务机关批准,可酌情给予定期减免税照顾。

  1.亏损和微利企业自用房产及其职工家属宿舍。

  2.纳税人遭受水、火等灾害造成不能使用的房产。

  3.房屋大修期间,停用在半年以上的房产。

  4.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的集贸市场用房。

  5.由民政部门或经民政部门批准举办安置残疾人员占生产人员总数35%以上的企业,以及专为残疾人员生产用品的假肢厂自用房产。

  6.对房管部门经租的除居民住房外的非营业用房。

  7.军工企业在搬迁期间自用房产。

  二十三、防排水抢救站使用的房产和车辆,凡产权属于煤炭工业部所有并专门用于抢险救灾工作,免征房产税和车船使用税。

  二十四、房产是指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房屋是指有屋面和围护结构(有墙或两边的柱)能够这风避雨,可供人们在其中生产、工作、学习、娱乐、居住或储藏物资的场所。

  独立于房屋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地、油柜、酒窖、菜窖、酒精池、精蜜地、室外游泳池、玻璃暖房、砖瓦石灰窑以及各种油气罐等,不属于房产。

  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房产免征房产税。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自取得执法登记之日起三年内)

  对高校后勤实体,免征房产税。

公司管理制度3

  档案的建立与管理,包括:作业计划、作业记录、抱怨记录及其他服务记录及档案。

  一、作业计划

  计划制定者:经营管理部主任及现场主管

  作业计划依据:根据双方所签订的清洁承包合同内所规定的清洁范围,由计划制定者现场实地察看并结合甲方的建议,将所有清洁范围内的清洁区域形成书面计划,并落实作业人与监督人,由现场主管安排作业,并将作业计划上交至甲方相关管理人。

  表格支持:《定期清洁工作安排表》

  作业计划的作用:使现场各项清洁工作安排更加合理化、科学化;

  使现场各项清洁工作的作业结果有责任人及监督人。

  二、作业记录

  作业记录的填写:现场主管及清洁员工

  作业记录的监督:经营管理部各层级管理者及现场主管

  表格支持:《工作检查记录表》、《洗手间保洁签到表》

  作业记录的作用:使现场各项清洁工作的作业结果有责任人及监督人;

  能有效的监督清洁员工的劳动效率及作业合格率;

  提前发现各项清洁工作的不足之处,及时有效进行整改。

  三、抱怨记录:

  抱怨记录的填写者:经营管理部各层级管理者及现场主管

  抱怨记录的来源:甲方相关清洁工作的.监督人、清洁员工、对清洁工作的结果有抱怨的人。

  表格支持:《来人来电(投诉)记录表》

  抱怨记录的作用:使现场的各项清洁工作有全面的质量反馈渠道;

  能使现场的各项清洁工作有及时整改的机会;

  提供了一个良好的沟通与监督的平台;

  四、其他服务记录及档案

  纠正与预防措施的填写者:经营管理部各层级管理者及现场主管

  纠正与预防措施的作用:能及时有效的检讨各项清洁工作中的不足之处;

  及时总结各种工作经验,规避不良工作;

  对各项清洁工作起到了良好的监督作用;

  表格支持:《纠正与预防措施要求单》

  经营管理部样板分部的各种记录:

公司管理制度4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经济合同管理,保障公司合法权益,预防合同纠纷,促进本公司依法经营管理,根据《合同法》、《民法通则》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各部门及独立法人单位(各公司)的公司内部和外部经济合同的管理。

  第三条合同管理机构的设置与职责

  一、本公司合同管理实行合同管理部门管理和承办部门管理相结合的原则,由所涉及公司内部相关单位设专人负责合同的管理工作。本公司内部设立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二、成立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

  1、组成

  主任:主管经营副总裁

  副主任:市场总部总经理

  成员:市场总部、技术管理部、经营财务部、总裁办

  办事机构:设在市场总部

  2、职责:

  ⑴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经济合同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⑵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过程中所发生拖欠的有关资金划拨的裁决(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以书面形式发出通知);

  ⑶负责对本公司内部在履行经济合同纠纷时进行仲裁;

  ⑷负责对合同管理部门进行业务指导;

  ⑸负责处理外部经济合同纠纷;

  三、合同管理部门职责

  1、宣传贯彻国家有关合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

  2、负责拟定本公司的合同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

  3、组织制定本公司的标准合同文本;

  4、参与本公司特殊合同、涉外合同的可行性研究、谈判和文本起草工作;

  5、对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进行审查,向本公司法定代表人提出意见;

  6、监督、检查、考核合同的履行情况;

  7、参与处理对外合同纠纷、负责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合同争议的协调工作;

  8、负责合同报表的统计、综合分析和报送工作;

  9、负责对合同承办部门进行业务指导,对相关人员进行法律知识培训。

  四、合同承办部门的职责

  1、负责合同相对方资信情况、履约能力的调查;

  2、负责所承办合同的谈判;

  3、负责按照本公司标准合同文本起草合同文本,保证合同的可行性、合法性和有效性;

  4、负责合同的履行,解决履行中出现的问题;

  5、按时按要求向合同管理部门报送合同统计报表及有关资料,反映合同履行中出现的重要问题;

  6、负责本部门合同档案的管理。

  五、合同管理人员的职责

  1、学习、宣传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学习并推广其它单位合同管理工作的先进经验,收集经济合同管理方面的资料,提高经济合同管理水平;

  2、了解掌握本部门合同签订及履行情况,及时总结经验教训,并向领导提出合理化建议;

  3、建立合同管理台帐制度;

  4、负责本部门合同文本和合同专用章的保管及使用。

  第四条合同的审批

  一、严格履行合同审批制度,特殊合同和涉外合同文本,应在总裁办、经营财务部、技术管理部等部门进行必要的专业审查后,送合同管理部门审查核定,由主管总裁审批同意,方可签订。

  二、合同管理部门审查的重点是:

  1、对方当事人的主体资格和缔约能力;

  2、合同条款内容的完备性、合法性;

  3、合同应履行的审查手续。

  三、总公司财务部门监察、检查对外签订的经济合同。

  四、'合同评审'是iso9000系列标准中规定的质量体系要素之关于'合同评审程序'在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另行规定。

  第五条合同的签订

  一、合同由本公司法人代表签订,或由本公司法定代表人书面委托的本公司有关人员代理签订。签订合同应由签约人签字,注名日期,并加盖合同专用章或本公司公章。代理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订合同的,签约人应持本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发并加盖本公司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在授权范围内签订合同。

  二、必须做好以下各项工作后,方可签订合同。

  1、对方是否具有法人资格;

  2、对方是否具有履约能力;

  3、我方能否承诺对方的要约;

  4、对市场进行预测和调查;

  5、合同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三、对资信不明或资信状况不好,又无可靠担保单位的,不得与之签约。

  四、合同签定时,应验证对方相关证明文件,核对无误后方可正式签订合同,对方交验的`证明文件要妥善保管。

  五、合同文件的各项目要认真填写齐全、明确,特殊要求应在备注中注明,字迹要清楚,形式符合法定要求。

  六、本公司产品对外销售所签订的合同要一式四份,甲方二份,乙方二份(合同管理部门一份复印件、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七、本公司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签订采购合同时,要收回一式三份(采购合同管理部门一份、财务部门一份、归档一份)。

  八、合同盖章时需双方同时进行,因特殊情况与对方不能同时盖章时,需在对方盖章后,并查对无误的情况下我方方可盖章。

  九、法律、法规规定或者本公司认为需要公证的合同,应当办理公证手续。

  第六条合同的履行

  一、合同签订后,本公司应全面履行合同。在合同履行中,如出现不能或者不能完全履行时,应采取紧急措施,争取对方的同意和谅解,将损失减少到最低程度;若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应按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

  二、经济合同的履约率应达到95%以上(合同执行中如有问题应征得对方同意和谅解)。履约率就是已完成合同的金额与应完成合同金额的比率。

  第七条合同文本及用章的规定

  一、本公司对外签订的所有经济合同必须统一使用由工商局监制或批准印制的合同文本,严禁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合同书。

  二、本公司内部各单位之间的经济活动也要签订经济合同。内部合同文本格式要统一、规范,由合同管理部门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内部具体情况进行设计、印制。

  三、合同专用章由合同管理部门统一编号、发放。使用单位须专人保管,并在合同管理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四、对本公司未出台的相应标准合同文本或合同条款,应经市场

  总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八条合同归档

  一、建立合同管理档案,对已签订的合同要逐份进行分类、编号、登记,并装订成册。

  二、合同签定完毕,合同承办人要在三个工作日内及时将合同材料(如:合同文本及分合同文件、合同评审记录、审批文件、合同纠纷仲裁结果、合同变更等与合同有关的资料),交给合同管理员进行统一管理。

  三、对已执行完毕的合同要注明'存档'标记,并注明日期,按本公司档案管理规定进行归档。

  四、建立健全合同台帐。

  五、建立合同档案、台帐借阅手续。

  六、经济合同文本为长期保存。

  第九条合同纠纷的解决

  一、内部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由合同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合同承办部门应积极配合。若协调无效,由本公司经济合同管理委员会仲裁。

  二、对外签订合同的经济合同发生纠纷,承办人无法解决时,应及时向本单位领导汇报,单位领导依据有关法律规定与对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直接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调解或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三、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或人民法院递交的申请书、起诉书或答辩书等材料须经主管副总裁审阅同意。

  四、合同纠纷解决后,应将发生纠纷的原因、承担的责任以及今后防范的具体措施写成书面报告存入档案,对于关系重大的,通过各种方式在本公司内公告。

  第十条合同承办人员必须经过合同法和有关法律知识的培训,掌握有关业务知识。

  合同承办人员在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遵守纪律,杜绝各种不正之风,维护国家和本公司的利益。

  第十一条奖励与惩罚

  一、本公司对在合同管理中成绩显着和为本公司避免、挽回重大经济损失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扬或一定奖励。

  二、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在签订、履行合同和合同管理中失职、渎职或以权谋私,损害国家和本公司利益的,应视情节轻重,依据有关规定追究责任人的行政、经济责任;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形式责任。

  第十二条常规合同与特殊合同

  一、常规合同系指:同时满足以下内容的合同。

  1、本公司现有的生产能力能满足合同的技术质量要求;

  2、正常的供货周期能满足合同的供货期要求;

  3、结算方式符合本公司的有关规定;

  4、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内或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并且最终产品只由本公司内部一个部门提供。

  二、特殊合同:不符合常规合同内容的合同

  合同管理部门根据具体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本制度由本公司市场总部负责解释。

公司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执行《统计法》,保障统计资料的准确性和及时性,在新的形势下进一步完善统计基础工作管理,充分发挥统计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保证与监督作用,不断提高统计工作管理水平,根据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及项目管理体系文件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经营单位、机关各相关部室均执行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机构设置

  第三条根据上级要求和本企业需要,公司设置以下统计机构和统计人员。

  一、公司统计职能列入安全生产部,设立计划、统计岗位,负责全公司的统计管理和各类报表的审核、编报工作。

  二、公司基层各经营单位、机关计划财务部、经营核算部、人力资源部、综合办公室、研究发展部、工程承包部、外埠国际工程部、市场营销部等部门要配备具有初级以上统计职称(或具有初级以上统计专业知识)的专(兼)职人员负责统计工作。

  第三章职责与分工

  第四条部门分工与岗位职责

  一、公司统计工作主管领导负责统计文件的签发,负责公司施工产值统计报表以及上报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各类综合统计报表的审核和签批。

  二、综合统计:负责组织、领导、协调本单位的统计工作;完成国家及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统计调查任务;统一管理本单位的各种统计原始记录、统计台帐、统计报表、统计数据;负责监督企业各部门切实执行国家统计制度和有关统计法规;负责企业统计人员的管理与培训;参与企业经济活动的综合分析与研究。

  三、工程统计:负责汇总、编制施工产值统计报表;确认项目经理部的

  统计报量;掌握本企业施工的工程项目、工程数量、开竣工日期、建筑业总产值及其构成;工程形象进度以及计划执行情况等指标和资料;及时为公司主要领导、经营核算部、计划财务部提供施工产值完成情况统计报表;建立健全相关统计台帐。

  四、财务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编报年报表C103表、季报C203表的各项指标,编报建设部月报建施快101表中企业利润总额、工程结算利润、应收工程款、竣工工程应收工程款等指标以及企业财务状况等有关报表和资料。

  五、经营核算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项目工程合同、分包工程合同、工程概(预)算、工程增减洽商、工程结算及公司内部单位分包项目结算书以及公司年消费钢材、木材、水泥、平板玻璃、铝材指标等有关数据和书面资料等。

  六、人力资源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报表C104表、季报C203表的相关指标,提供公司期末月人数构成(男、女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现场施工工人、持证上岗人员及其平均人数)等有关报表和资料。

  七、综合办公室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公司机关年(季)消费水、电情况及外购热力费用;食堂年、季消费天然气指标;企业拥有计算机总台数、拥有网站数指标。

  八、工程承包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季、月所承揽施工的工程项目、开竣工日期、合同总额、施工面积、完成产值、形象进度等指标及统计报表。

  九、研究发展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企业产业活动单位注册情况、一级建造师人数等指标及资料。

  十、市场营销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工程中标通知书、建设单位注册地址、工程量清单及其清单编制说明等资料。

  十一、资产管理人员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年末自有机械设备净值、总台数、总功率等指标。

  十二、技术质量部负责向安全生产部提供工程质量评定情况,工程核验证书,一次交验合格率和一次交验优良品率以及质量事故等报表和资料。

  第五条基层单位相关职责与分工

  一、基层单位主要负责人对本项目统计人员编制的各种统计报表进行审核并签字。基层单位经营负责人负责项目统计的管理工作。

  二、基层单位预算人员负责向统计人员提供中标工程量清单、施工预算以

公司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促使公司经营管理者全面、认真、合法履行岗位职责,加强队伍建设、明确领导责任,提升公司整治和内部掌控建设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特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以及实际履行相关职责的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失职、渎职、失误或为个人、股东的利益而弄虚作假,损害公司或其他股东利益的行为;或者在其管辖范围内发生了重点问题,虽然该人员不是直接当事人也没有参加,但有失职、失察、未勤勉尽责,对公司进展或经管管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对其的追究与处理。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控股子公司负责人和财务负责人。本制度所称公司高层管理人员是指对公司经营、决策、管理负有领导职责的人员,包括董事长、副董事长、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等。

  第四条本制度所称失误,包括决策失误和操作失误。决策失误是指在经营决策中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和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审批,擅自决策,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点不良影响的行为。操作失误是指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法、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内部掌控程序,不执行公司决策层有关决议,擅自处理,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点不良影响的行为。

  第五条本制度称公司资产损失,是指公司、子公司和其他股东对公司各种形式的投资和投资所形成的权益,以及依法认定为公司、子公司所持有的其他权益的削减或灭失。

  第六条责任追究坚持下列原则:

  1、制度面前人人公平原则

  2、责任与权利对等原则

  3、有错必究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原则

  5、过错与责任相适应原则

  6、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公正原则

  第二章责任追究的执行

  第七条公司办公室同公司审计部负责收集、汇总与追究责任有关的资料,提出相关方案,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

  第八条公司审计部负责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的不定期审计工作,出具审计报告上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

  第三章责任追究的范围

  第九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追究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责任:

  1、在经营决策中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发布的规范性文件或违反本公司内部决策制度和程序,越权审批,擅自决策,法律手续不完备等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点不良影响的;

  2、经营管理人员在经营管理过程中违法、违规、违反公司有关规定和内部掌控程序,不执行或擅自更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或其他领导小组会议决议,擅自处理,造成公司资产损失或重点不良影响的;

  3、违反公司进展规划、进展目标的;

  4、违反财务管理制度、人事管理制度、生产计划管理制度、投资管理制度、担保及关联交易制度等公司内部掌控制度造成不良影响及后果的;

  5、失职造成公司生产经营、重点项目投资发生决策失误的;

  6、失职造成公司财产被诈骗、盗窃、挥霍的;

  7、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存在重点差错的;

  8、接受他人财物损害公司利益的'。

  第十条对安全、环保、生产事故及工作责任事故的追究,按公司相关事故认定和追究方法执行。

  第十一条依照董事会议事规定或经理办公会相关规定讨论通过的事项,虽属于集体决策行为,但假如该决策违反法律法规和公司规范性文件、内部掌控程序或客观事实,造成重点不良影响或公司资产损失的,追究决策层或经理层的责任,但经证明在表决时曾提出明确理由的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个人除外。

  第十二条对定期报告、临时报告等信息披露中,显现重点会计差错、重点信息遗漏或错误的,应依照有关要求照实披露重点会计差错、重点信息遗漏或错误更正的原因及影响,并披露董事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问责的情况。

  第四章追究责任的形式及种类

  第十三条种类

  1、通报批判:

  (1)董事会内批判

  (2)监事会内批判

  (3)经理办公会批判

  (4)公司系统内批判;

  2、警告及限期整改;

  3、记过、降级及处以罚款;

  4、赔偿损失;

  5、提请革职:

  (1)24个月内累计2次被中国证监会出具警示函或者进行监管谈话

  (2)24个月内累计2次被深圳证券交易所通报批判或累计2次公开谴责

  (3)24个月内累计4次对公司受到纪律处分或者被行政惩罚负有领导责任

  (4)有证据证明缺乏专业胜任本领、管理不善或者违反承诺

  (5)未能有效执行公司整治和内部掌控相关制度,造成重点损失或影响

  (6)擅离职守

  (7)对公司其他高管人员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经营管理责任隐瞒不报

  (8)授权不具备高管任职资格或者高管任职资格失效的人员、不适当人选代为行使职权;

  (9)拒绝向中国证监会供给相关的监管信息及其他不搭配监管的情形。

  第十四条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显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事件时,公司在进行上述行政惩罚的同时可附带经济惩罚,惩罚金额由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视事件情节进行实在确定。

  第十五条依据公司廉洁管理制度的要求,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在进行岗位变动、离任时,由公司法律及审计事务管理部对其在任职期间对所在部门、单位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以及相关经济活动应负的直接责任、主管责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显现责任追究范围内的事件时公司依据有关规定作出处理惩罚决议。因未认真履行职责造成损失,但够不上追究责任处理的,由公司办公室对负有经济责任的责任人进行诫勉。

  第十六条违反国家法律的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七条因有意造成经济损失的,被追究人承当全部经济责任。

  第十八条违反公司、子公司决策程序,未按权限经公司董事会同意或股东大会批准,擅自以公司、子公司名誉供给担保、投资、交易或关联交易,给公司、子公司造成损失的,由责任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第十九条相关责任人员涉嫌重点违法违规处于行政、司法机关调查期间的,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应当暂时停止相关人员的职务。

  第二十条因过失造成经济损失的,视情节按比例承当经济责任。

  第二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可以从轻或免予追究:

  1、情节细小,没有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

  2、自动承认错误并积极矫正的;

  3、确因意外和自然因素造成的;

  4、非主观因素未造成重点影响的;

  5、因行政干预或当事人确已向上级领导提出建议而未被接受的,不追究当事人责任,追究上级领导责任;

  6、依照有关议事规定,证明在有关决策表决时曾提出明确理由的异议并记载于会议记录的。

  第二十二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从严或加重惩罚:

  1、情节恶劣、后果严重、影响较大且事故原因确系个人主观因素所致的;

  2、屡教不改且拒不承认错误的;

  3、事故发生后未适时实行补救措施,致使损失扩大的;

  4、造成重点经济损失且无法补救的。

  第五章责任追究工作程序

  第二十三条责任追究因内部员工、机构举报提出的,由公司办公室同公司审计部进行调查核实,依据制度提出处理看法,并落实总经理办公会、董事会做出的处置看法,形成书面记录。

  第二十四条在对公司高层管理人员、子公司负责人进行岗位变动、离任审计工作中发觉的问题,由公司审计部将有关资料书面反馈给公司领导,由公司办公室同审计部按前一条要求开展工作。

  第二十五条被追究责任者对董事会、总经理办公会做出的处理看法有不同看法的,可以提出书面的申诉看法,上报公司。申诉期间不影响处理决议的执行。经调查确属处理错误的,公司予以矫正,出具书面看法。

  第六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修改亦同。

公司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各项事务的管理,理顺公司内部关系,采纳横向联系、纵向整合、竖向协作等经营方式,真正实现个人经济提高创收,公司经济基础不断进展强大,并使公司的各项管理工作制度化、标准化,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特订立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全体股东及员工必需遵守公司章程及管理制度的规定和决议、纪律。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各项管理包括公司管理、财务管理、合同管理、物业管理、劳资管理、工程项目管理。

  第二章:公司管理

  公司管理包括档案管理、印鉴管理、文印管理、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报刊及邮发管理等。

  第四条、档案管理

  1、归档范围:公司规划、年度计划、统计资料、规范、标准图集、财务审计、劳动工资、人事档案、会议纪录、决议;聘任书、协议合同、项目管理方案、通知、通告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

  2、档案管理:指定专人负责管理、明确责任、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密级档案必需保证安全。

  3、档案的借阅:总经理、副总经理借阅非密级档案,可通过管理人员办理手续,直接提档。公司其他人员借阅档案时,必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阅手续。

  4、借阅的档案必需珍惜,保持乾净,严禁涂改,注意安全和保密,严禁擅自翻印、抄录、转借、遗失,如确属工作需用要摘录或复制的,密极档案必需经总经理批准,一般档案必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方可摘录复制。

  5、公司所聘员工的相关技术职称及各类证书,属公司无形资产,由公司统一管理,未经同意,任何个人或公司负责保管人员,不得以任何方式或借口,外借其他经济组织和团体使用,对已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离聘人员,向公司索要证书的,必需经总经理批准,由本人赔付公司为此证件支出的培训费、工资等相关费用及本人在工作期间领用的用具用品等,若当事人在工作期间曾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有权要求其进行经济赔偿,对拒不进行赔偿,而又情节恶劣的,公司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当事人承当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条、印鉴管理

  1、公司印鉴由办公室和业务、财务部门分别保管。

  2、印鉴的使用一律经公司总经理许可,主管副总经理签字允许后方可加盖,如违反此项规定,造成后果由直接责任人员负责。

  3、公司全部需要加盖印鉴的介绍信、说明及对外开出的任何公文,应统一编号登记,以备查询、存档。

  第六条、文印管理

  1、文印由办公室统一负责。

  2、确需到公司以外去打印的文件、资料须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由实在打印人员将原件、废件全部收回交办公室集中处理,严防泄密,如违反此规定造成的后果,由直接责任人负责。

  第七条、公司财产及办公用品管理

  1、公司库房由材料设备股负责管理。

  2、库存、入库材料设备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锈蚀,并应统一编号、分类、排放。

  3、公司各股室办公用品由办公室负责统一采购。

  4、各股室应按实际需用量领取,不得私用、挥霍。

  5、各股室配备的电脑等高档办公用品的采购、更换必需经总经理批准,指定专人负责。

  6、办公电脑使用人员要保持用品干净、乾净;因使用不当造成损坏的由责任人负责赔偿,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工作耽搁或损失的由责任人负责。

  第八条、公司资质及职能股室

  1、公司所属业务股、办公室、资料室面对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2、公司所属机械设备、场地面对市场,均实行有偿服务。

  3、公司允许有信誉的单位或个人挂靠,但须收取1—3%的管理费用,所发生的税金、人工工资、质量、安全保证金等相关费用均由挂靠人负担。但介绍人或推举人应对信誉户进行认真调查,否则造成的损失由直接责任人负责对公司承当赔偿责任。

  4、凡有要求陪标、标书制作、工程资料等服务的单位必需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并收取费用,费用额以市场价为基础

  第九条、报刊及邮发管理报刊征订、文件邮发由办公室负责统一征订,但必需经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第三章:财务管理

  第十条、公司一切财务、会计活动均应符合《会计法》《企业财、务通则》和《企业会计准则》的要求,实在会计核算遵奉《股份有限公司会计制度》执行。

  第十一条、本财务管理内容属公司《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各股室、项目部及各职能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

  第十二条、公司资金管理的原则是:合理使用、降低风险、加速周转、提高效益、削减压占。

  第十三条、为保证库存现金的安全合理,公司下属各部门应按规定限额提取备用金,一般不超xxxxxxx元,备用金的支取必需经总经理或主管副总经理签字批准后,方可办理。备用金的支取必需注明用途、金额。

  第十四条、任何部门和个人,一律不得以任何借口坐支或挪用营业收入款,否则公司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章程、制度的规定予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将由公司提起诉讼,依法索赔。

  第十五条、各项目部、厂应常常和客户保持联系,按期进行账款催收,由主管副经理和财务部门监督。

  第十六条、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应进行年度可行性分析,以便为固定资产的增减供给精准依据。

  第十七条、支票管理严禁签发空白支票;持票人应妥当保管,如丢失将由个人承当全部经济责任。支票印鉴应由专人分别保管。

  第十八条、信贷管理由财务部门统一负责。

  第十九条、依据国家税法规定,按时缴纳各种税金及员工“两金”、职工医疗保险等。

  第二十条、参加工程的决算会议。

  第四章:合同管理

  第二十一条、为加强公司内部合同意识,强化法制观念要求股东

  及员工极积学习《合同法》《建筑法》《招投标法》等一系列法律法规。

  第二十二条、业务部门应依据合同履行的实际情况适时进行分析、记录、总结。为合同的完善供给依据。

  第二十三条、业务部门对合同的文本应逐字逐句进行推敲讨论,力求杜绝漏洞;杜绝含有模糊不清、模棱两可的条款词句。避开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第二十四条、施工合同由业务部门(预算股)统一负责保管。

  第二十五条、公司内部项目承包合同由办公室负责保管。

  第二十六条、物业管理部门签订的合同,由物业部门负责保管,但应转办公室留存一份,以便存档。

  第二十七条、材料设备部门签订的采购合同由材料设备部门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作为记账凭证。

  第二十八条、预制厂签订的供销合同由预制厂设专人负责保管,并转财务股一份以备查存。

  第五章:物业管理

  第二十九条、本物业管理是指公司所属财产、房屋、楼院及配套设施、设备、场地管理。物业管理部门要适时进行维护和修理、养护、管理,维护物业管理区域内的环境卫生和秩序。

  第三十条、物业管理部要与业主依法签订物业管理合同,必需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及服务内容,合同要求详尽、应用。

  第三十一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就本公司的物业管理范围内财产、设施设备等建立台账,做到有序管理。

  第三十二条、物业管理应设立专门银行账户、账表、合同,独立核算账目,分别设立会计、出纳做到钱账分别,严禁一人统收统管。

  第三十三条、物业管理部门应对物业合同的履行和管理工作开展情况,适时进行了解、把握,按月、季度向主管副总经理汇报。

  第三十四条、适时把握汇总业主、市场反馈信息,为物业管理工作的完善和提高,供给详实可行的原始资料。

  第六章:劳务和工资管理

  第三十五条、公司及各项目部、预制厂用员工应本着精简的原则,可聘可不聘的坚决不聘,无才无德的坚决不聘,有才无德的坚决不聘,真正做到按需录用,择才录用,任人唯贤。

  第三十六条、公司所聘管理人员必需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政策,做到依法办事。

  第三十七条、公司所聘人员必需遵守本公司章程、改制方案和公司订立的管理方法。

  第三十八条、公司聘用人员严禁私自对外供给专业服务。

  第三十九条、公司所聘人员不得使用公司财产、用具、图片、图书、资料、档案等领人情。

  第四十条、公司聘用的员工,一律与公司签定聘用合同。

  第四十一条、公司管理人员实行年薪制和效益调配制,劳务人员实行计件制、计时制、计工制。

  第四十二条、公司聘用的人员,凡实行年薪制的“两金”按比例上缴,实行计件制、计时制人员,按考勤自然天数计缴。

  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年度工资及奖金总额,由总经理按章程的规定拟订。

  第四十四条、公司执行董事会批准实施的工资系列。

  第四十五条、员工的奖金由公司依据实际效益按有关规定提取、发放。

  第四十六条、特别情况下工资支出参照《劳动法》有关规定执行,标准为员工的基本工资。

  第四十七条、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员工有辞职的自由。但必需按本制度规定履行手续。

  第四十八条、员工与公司签订聘用合同后,双方都必需严格履行劳动合同。员工不得随便辞职,用人单位不准无故辞退员工。

  第四十九条、合同期内员工辞职的,必需提前xxxx日向公司提出书面辞职报告,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条、员工未经批准而自行离职的,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一条、员工必需服从公司布置,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凡有违反并经教育不改者,公司有权予以解聘、辞退。

  第五十二条、员工辞职、被辞退、被开除或停止聘用,在离开公司以前,必需交还公司的一切财务、文件及业务资料,并移交业务渠道。否则,公司不予办理任何手续;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付赔偿责任。

  第五十三条、为了对公司进展有特别贡献的员工予以嘉奖,以及对不良行为者予以惩处,进而促使全体员工努力工作,发奋向上,特订立本制度。

  第五十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公司管理制度8

  为进一步推进“三线三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保洁员队伍管理,提高保洁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素质,全面做好开发区卫生保洁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由开发区花卉公司聘用,服从花卉公司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从区内失地农民、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挑选。

  2、保洁员必须按划分的责任区域,完成好工作任务,做到每天清扫,及时收集垃圾,把垃圾送到垃圾筒内,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3、保洁员要积极参加开发区组织的各种卫生突击劳动和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做好本路段、周围人群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建筑垃圾的监管和汇报工作。

  5、爱护保洁用具,对需维修应请示,对易损保洁工具做到以旧换新,严禁遗失、损坏和个人占有行为。

  6、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花卉公司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7、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花卉公司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行离职处理。

  8、保洁员保洁期间应注意自身安全,如发生意外或出现不安全事故,聘用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补偿。

  二、奖惩制度

  1、保洁员工资由开发区统一打卡发放,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固定工资元,绩效工资元,固定工资每月按时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年底一次发放;

  2、区花卉公司将每周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量化打分,打分结果计入全年考核分值,年终按分值兑现绩效工资;同时每年评选先进保洁员,并发放奖金和慰问品等进行奖励。

  3、保洁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垃圾,不按规定收集的将要提出批评,情况严重的要进行处罚。

  4、对于清扫、保洁质量较差,在县级及以上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路段,保洁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

  三、文明上岗制度

  1、保洁员要树立为居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保洁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文明劝导,主动清扫,对蛮不讲理者,及时报告相关领导,进行妥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3、保洁员在岗期间,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穿配发的黄色马褂。

公司管理制度9

  xx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外商投资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订立本细则。公司持续健康的经营进展,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养、工作态度和行为符合公司的期望。全体员工都应身体力行本公司的基本守则。

  (1)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奉行奉献精品、做高做强、持续创新宗旨。

  (3)听从上级的工作批示和引导。对工作职务报告遵从逐级向上报告的原则,不宜越级呈报。上下级之间诚意相待,彼此敬重。

  (4)正确、有效、适时地与同事、与其它部门沟通看法看法。碰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5)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规定、办事程序,绝不泄露公司的机密。

  (6)研讨业务学问的技能,开发自身的潜力,表现出自动参加、积极进取的精神。

  (7)珍惜并节省使用公司的一切财资物品。

  (8)注意保护自身和四周人的安全与健康,维持良好的'作业、办公等区域的清洁和秩序。

  (9)把握规范正确的职业礼仪,体现文明礼貌的形象举止。

  (10)在工作时间之内,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及工作。

  (11)牢记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时间、地点都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声誉。

  实施细则

  1.1凡本公司所属员工,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必需遵守本细则规定。

  1.2凡本细则所称员工,系指正式被聘于本公司并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者。

  2.1聘用关系

  2.1.1本公司聘请的对象是资格最符合的个人,无性别、地域、户口等区分。

公司管理制度10

  我公司创建“五型团队”活动已经进入到整改落实阶段,为了确保公司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高效化办公落到实处,力求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为建立可行的长效机制打好基础,公司将对各部门规章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并汇编成册。实在实施制度如下:

  一、规章制度订立原则与要求。

  订立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嘉奖与惩罚结合,督促劳动者认真履行劳动义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订立要求:制度条款避开套话、空话,重视实际操作与细节要求。力求部门责任实在,工种分工明确,办事程序精简,部门之间协调一致,管理操作性强,最大限度让用户充足。

  二、规章制度的内容。

  各部门(包括党、政、工、团等公司内部常设机构)工作制度、各工种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标准、管理方法、实施细则、上级下发参照执行的管理规定及有关制度等。

  三、规章制度的统一格式。

  各类型规章制度以简要的条款为主,格式力求统一(见附件2)。各部门可依据工作实际按格式作适当调整,做到条款简明、表达精准、讲究细节、便于操作。

  四、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步骤与要求。

  1、收集与完善。

  此项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抓落实,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15日。

  各部门对正在执行的.相关制度进行归总、清查,在原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工作实际进行修改、完善,激励创新。对尚无制度管束的工种、办事程序、管理漏洞等进行新制度建立,做到管理到哪里,制度到哪里。涉及到多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可召开多部门协调会进行讨论完善,避开部门之间制度“打架”,避开显现管理空白区。

  2、审核与修改。

  此项工作由部门分管领导负责,时间为5月15日至30日。

  各部门负责人将修改完善后的制度初稿交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反复进行斟酌,并广泛听取职工和用户看法,以公司进展和优质服务大局为重,对制度初稿进行再修改再完善。修改稿交副书记办公室汇总。

  3、定稿。

  全部规章制度的修改稿交办公会讨论通过之后汇编成册,并下发各科室严格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0日。

  五、组织领导。

  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为了抓好该项工作的落实与贯彻,公司成立制度建设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成员:xx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副书记室,由何春梅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公司管理制度11

  1、物业部员工须保持制服乾净、仪容干净及精神饱满,佩带上岗证。

  2、无论对待住户、同事及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耐性解释,适时为客户解决实际困难,保持彼此之间的良好关系。

  3、每位员工必需遵守'依法管理,热诚服务,廉洁奉公,业主至上'的宗旨。

  4、必需严格遵守轮值班制度,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遇有特别情况需请假时,应事先取得管理部负责人同意,而物业部负责人之请假则需获得公司领导的同意。

  5、员工不得在当班时间内别客户做职责范围以外的私人服务的工作。

  6、员工不得私自参加住户楼宇的买卖及租赁等事务,住户委托租赁由物业部服务中心负责。

  7、物业部负责人必需执行公司之各项指示,并定期召开员工工作会议,向公司作定期汇报,员工应服从负责人的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8、不准挪用公司财物及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9、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10、不得向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钱财或利益。

  11、全部公物不得挪用于私人,不得有意损坏公司财物,损坏公物,须负责赔偿。

  12、台风暴雨期间,各员工必需依时当班,坚守岗位,依照公司所颁布的指示进行防风、防洪工作。

  13、必需遵守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规定和规章制度。

  14、每个员工都是义务消防员,无论在什么时刻,什么场合,听到传唤后,不得有任何理由无故不回,应有'召之即来,来之能战'的职业素养。

公司管理制度12

  为严明本公司的管理制度,确保本公司各项业务施工项目的顺利进行,确保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安全有序而有效的工作,本公司特拟订以下制度:

  1、凡参加公司施工任务的每一工人,必须办理有关手续,如实填写个人情况登记表,持本人身份证,交纳本人近日照一张。

  2、工人在参加公司施工任务期间,必须遵守公司制度,挂牌上岗。无特殊情况不得迟到、早退和擅自离开施工岗位。

  3、为保证公司安全的正常工作,凡未经同意办理用工手续的人员,一律不得参加本公司的施工项目,不得随意进出现场。

  4、为保证施工项目的正常进行并按期保质保量完成,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得私自与任何一方洽谈或承接各类施工项目,如有此类事情发生,公司一概予以严罚。

  5、工人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按照施工要求、程序、质量标准进行规范操作,认真作好每一个环节,尤其是施工技术交底的隐蔽工程,切要严格把关,万万不得麻痹大意,更不容许不负责任的野蛮施工。

  6、作为施工人员,应维护本公司的.文明形象,使用文明语言,提高自身道德素质的修养,不得以任何理由向他人索取钱物,更不得偷窃或私自使用他人物品。

  7、施工人员严禁盲目施工,应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施工工艺施工,工长必须将施工工艺及工序安排到个人,如因以上出现问题,无条件返工,二次进料,损失自负。

  8、严禁施工相关人员与他人发生冲突,如有发生视情节严重处以500——1000元罚款,并立即辞退。

  9、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抽烟,如发现罚10元/次。现场施工人员严禁喝酒,如发现罚50元/次。

  10、施工工人对客户的疑问应耐心解答。对参观人员应热情礼貌,讲话注意分寸,如因施工工人言语及行为造成的丢失,处以100元罚款。

  11、施工工地由公司指定工长全权管理,一切现场事物均由工长统一安排,有事需与工长本人直接商谈,不可擅自行动。

  12、注重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叠放、堆放任何物品整齐,必要时对其要采取遮盖包封等措施,防止其受到污染和破坏,如有损坏当事人需照价赔偿并扣除当天工资。

  13、保持施工现场的卫生环境,做到每日清扫,垃圾入袋,施工现场禁止做饭、洗衣、不准在工地留宿;解手到工地指定地点,违者从重处罚。

  14、施工现场禁止吸烟、酗酒、吵架、讲脏话,如有违反,每次罚款50—200元。如果参观人员、公司人员、客户在现场吸烟,工人有义务及时制止,施工现场发现一个烟头,在场施工人员从重外罚。

  15、遵守工地的相关管理规定,特别是施工管理和安全管理规定。

  16、材料要堆放整齐,合理配用,严禁假冒伪劣材料进入施工现场,必须使用公司统一配送的材料,材料、工具、垃圾、半成品应分类存放,放置标志牌。标志牌丢失、损坏及时到工程部领取。

  17、注意防盗,防火安全,客户购买的材料,工长有义务妥善保管,若发生损坏需照价赔偿,下班时随手拉电闸、断电、断水、以保障安全。

  18、以上各项管理制度,自即日起实施。各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执行,每年年终进行考核,若有违反上述制度者,将予以严肃处理。

公司管理制度13

  为了更好的完善店内规章制度,依据《员工手册》的规章制度,作出如下制度,望大家遵守:

  一、签到要求:

  1、到岗后适时签到,并注明时间;

  2、接待求租、求购客户,咨询、外出都需适时签写;

  3、签写时肯定注明:接待客户姓名,看房的地址,其他事件写明去向地址;

  二、接待客户要求:

  1、橱窗客户必需30秒钟内到店外接待,否则坐在离门近来的二位业务员则俯卧撑20个。

  2、热诚接待进店客户,在接洽完后需将客户送离店外50米以上;

  3、客户离开后接待人员需整理和清除相关杂物,保持店内桌面清洁;

  4、接待客户看房,必需二个业务员以上一起看房,女士必需有男士的陪伴方可看房。

  三、房源内外册要求:

  1、房友及内外册编号、信息统一;

  2、内册内容填写必需实在,外册客户地址、电话不能认真填写;

  3、图形及分布面积的统一、精准性;

  四、画图标准及房源解说要求:

  1、上南下北的图形,要精准;

  2、画图必需有分布面积、电梯或楼道的标示,窗、门、阳台、墙体、交通图以及对此房有装修的建议;

  3、周边环境、设备及房子卖点的'讲解;

  五、业务员每人每周必需累积七条以上有效房源,并在电脑中附图;房源不足七条者,罚款人民币拾元一条,周日由销售助理以房友通告。

  六、客源必需在第一时间内登记到房友软件上,同时保证客户求租、求购本与房友客源登记统一

  七、8:25到店准备客户的接待,值日生需8:15前到店;迟到者做俯卧撑,8:30按时早会;若每月累计迟到2次(含二次)以上者罚人民币50元/次,从工资中扣除,当月没有工资者,发工资时兑现。

  八、每周由销售助理统计钥匙房、委托房,并作出通告,在早、夕会中作相关小型分析;

  九、业务员每周必需针对本身的房源洗盘一次,或者发觉房源已售或已租二个月以上未通知销售助理者,罚款人民币50元/次。同时分行经理必需在3天内跟进并帮助更改房友房源状态;

  十、禁止代他人考勤,如若发觉,代x和被代者一并,第一次警告,代x勤和被代x勤一并罚款人民币100/次,并记录在案,第二次请退;

  十一、1个半小时午餐时间,店内必需有2个以上的留守值班人员;

  十二、每天的晨会、夕会必需记录,当天未能参加会议者,在回店后阅看会议纪录,并签名;会议主持、记录者定为当天值日同事;

  十三、在会议中,参会全部人员移动电话必需调为震动或静音状态,否则罚款人民币10元一次,凡工作日全部人员移动电话必需第一时间内接听,未接听或关机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罚款人民币50元/次。员工休息日必需接听电话,不接者罚款人民币20元/次;

  十四、业务员退钥匙给房东或租客时,必需收回《物件收据》,收据上需有物权人签回;未收回者罚款RMB10元/次,由其引发的相关争议及责任,由该业务员一人承当;

  十五、请假需提前一天申请,请假理由不实者一经发觉直接请辞;非有切实证明而请假者,50元/张假条;

  十六、在公司规定到岗时间内因病而不能到岗者需出具医院证明,或在按时到岗后再另行请假;

  十七、业务员在操作房友系统间需离开电脑的,不论时间长短都肯定要关掉房友软件窗口,否则罚款人民币10元/次;

  十八、合同、票据到销售助理或店优点领取,并适时归还,合同丢失或未归还者人民币100元/份,并追究其相关责任;合同签好后,业务员要在第一时间将客户资料交到销售助理处,以完善客户资料;

  十九、公司内人员必需保密本身的房友密码,房友登陆时其他人员必需离登记者一米之外;

  二十、值日生每天进行卫生检查,不合格者通告批判。

  全部罚款将纳入公司创业基金,此制度即日生效,同时全部业务员签名认可(附签名确认表)

公司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增强员工归属感和企业凝聚力,充分体现xx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对员工的关怀与尊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本部,控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遵照执行,各参股项目公司、专业公司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 人力资源部为公司福利的归口管理部门。

  第二章 种类及发放

  第四条 公司福利由社会保险、节庆福利、恭贺福利、丧病慰问及其它福利等组成。

  第五条 公司按省、市有关规定为员工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统筹保险。凡与公司签订正式劳动合同,且具备办理社会保险条 件的.员工,均参加社会保险。

  第六条 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分为公司缴纳部分和员工个人缴纳部分,缴纳比例与金额按省、市有关规定执行。其中员工缴纳部分每月由人力资源部在员工工资中扣缴。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后,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其社会保险关系的转移和建立。

  第七条 公司节庆福利包括元旦、春节、三八节、五一节、六一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日福利金或福利品。福利金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在节庆前发放,福利品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后,在节前负责购置与发放。

  第八条 公司正式员工享受恭贺福利。恭贺福利包括员工结婚、生育、生日等福利金或福利品。福利金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福利品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

  第九条 公司所有员工享受丧病福利。丧病福利包括员工本人伤、病和直系亲属(含配偶、子女、父母、岳父母、公婆、兄弟姊妹)重病、亡故等的慰问金或慰问品。慰问金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慰问品由综合管理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慰问工作由人力资源部和综合管理部共同负责落实。

  第十条 其他福利

  1.公司员工可享受每年4个月(每年6月份至9月份)的高温补贴,高温补贴由人力资源部报总经理审批后负责发放。对现场工程管理人员(包括资料员、材料员),应由综合管理部负责另行购置防暑慰问品进行发放。

  2.公司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每年组织员工进行一次例行体检,并不定期组织开展各类文娱活动。

  3.公司为员工免费提供工作餐(中餐),并视情况协助无住房员工解决集体宿舍,但应按公司有关规定支付房租。

  4.公司正式员工购买公司房产时可以享受一定优惠,具体优惠额度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5.公司鼓励员工参加相关培训和进修,并给予报销一定培训学习费用,具体标准及办理程序等按《员工进修管理制度》等相关规定执行。

  第三章 附则

  第十一条 本制度由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与修订。

  第十二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公司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规范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外资企业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实施对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

  本规定所称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是指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投资设立的外资建筑业企业、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以及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

  第三条外国投资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并从事建筑活动,应当依法取得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在国家工商

  行政管理

  总局或者其授权的地方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并取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

  第四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筑活动,应当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规章。

  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合法经营活动及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法规、规章的保护。

  第五条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授权范围内负责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的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本规定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

  第六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与资质的申请和审批,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申请设立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其设立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的中方投资者为中央管理企业的,其设立由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资质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第七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特级和一级、专业承包序列一级资质的程序:

  (一)申请者向拟设立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设立申请。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初审,初审同意后,报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

  (三)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初审材料之日起10日内将申请材料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征求意见函之日起30日内提出意见。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在收到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书面意见之日起30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批准的书面决定。予以批准的,发给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不予批准的,书面说明理由。

  (四)取得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的`,应当在30日内到登记主管机关办理企业登记注册。

  (五)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后,申请建筑业企业资质的,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办理。

  第八条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施工总承包序列和专业承包序列二级及二级以下、劳务分包序列资质的程序,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参照本规定第七条以及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执行。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在批准之日起30日内报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申请晋升资质等级或者增加主项以外资质的,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条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应当向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设立申请书;

  (二)投资方编制或者认可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三)投资方法定代表人签署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合同和章程(其中,设立外资建筑业企业的只需提供章程);

  (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五)投资方法人登记注册证明、投资方银行资信证明;

  (六)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经理、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七)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第十一条申请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应当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交下列资料:

  (一)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资质申请表;

  (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

  (三)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四)投资方的银行资信证明;

  (五)投资方拟派出的董事长、董事会成员、企业财务负责人、经营负责人、工程技术负责人等任职文件及证明文件;

  (六)经注册会计师或者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投资方最近三年的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

  (七)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要求提交的资料。

  第十二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中方合营者的出资总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25%。

  第十三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按照本规定和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重新核定资质等级。

  第十四条本规定中要求申请者提交的资料应当使用中文,证明文件原件是外文的,应当提供中文译本。

  第三章工程承包范围

  第十五条外资建筑业企业只允许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下列工程:

  (一)全部由外国投资、外国赠款、外国投资及赠款建设的工程;

  (二)由国际金融机构资助并通过根据贷款条款进行的国际招标授予的建设项目;

  (三)外资等于或者超过50%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及外资少于50%,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中外联合建设项目;

  (四)由中国投资,但因技术困难而不能由中国建筑企业独立实施的建设项目,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由中外建筑企业联合承揽。

  第十六条中外合资经营建筑业企业、中外合作经营建筑业企业应当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包工程。

  第四章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资质等级标准执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资质等级标准。

  第十八条承揽施工总承包工程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建筑工程主体结构的施工必须由其自行完成。

  第十九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与其他建筑业企业联合承包,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企业的业务许可范围承包工程。

  第二十条外资建筑业企业违反本规定第十五条,超越资质许可的业务范围承包工程的,处工程合同价款2%以上4%以下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有违法所得的,予以没收。

  第二十一条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照有关规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本规定实施前已经取得《外国企业承包工程资质证》的外国企业投资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可以根据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承包工程业绩等申请相应等级的建筑业企业资质。

  根据本条第一款规定已经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外国企业,设立新的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其资质等级按照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核定。

  第二十三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投资者在其他省、自治区、直辖市投资设立建筑业企业,从事建筑活动的,参照本规定执行。法律、法规、国务院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由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对外贸易经济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六条自20xx年10月1日起,1994年3月22日建设部颁布的《在中国境内承包工程的外国企业资质管理暂行办法》(建设部令第32号)废止。

  第二十七条自20xx年12月1日起,建设部和对外贸易经济合作部联合颁布的《关于设立外商投资建筑业企业的若干规定》(建建[1995]533号)废止。

建设部网站

  20xx年11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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