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舍管理制度(通用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宿舍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宿舍管理制度1
一、目的:
为加强员工宿舍管理,给大家营造一个干净、舒适、平安、有序的住宿环境。
二、寝室长职责:
1、每间寝室设立室长一名,全面负责本宿舍的卫生、纪律、平安等方面的工作。
2、每月制定本宿舍的卫生值日表。
3、寝室长有义务向酒店行政办公室准时汇报寝室内发生的特别状况,否则视情节轻重,对寝室进步行过失处理。
三、作息时间:
1、员工晚上外出必需在24:00之前归宿,如不能按时回宿舍者,应以(请假条)的形式报宿舍管理员请假,每月每人不能超过xx次。如超过xx次,宿舍管理员有权对违纪者处以xx元/次的扣款。如因工作缘由不能按时归宿的,须由部门最高主管签属的证明。如没有按时归宿,且无夜归证明单或未向宿舍管理员以书面形式请假的,也将予以xx元/次的罚款。
2、22:00以后禁止在寝室内接待外来人员,禁止留宿外来人员,凡私自留宿外来人员者,每次罚款xx元,连续三次则取消住宿资格。如寝室长未对其明确指出或劝阻,则予以过失处理。如外来人员留宿期间发觉公物损坏、财物丢失等,将由当事人负责赔偿。
四、卫生制度:
1、员工必需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共同维护宿舍良好的卫生环境。
2、每位员工必需根据寝室长支配的卫生值日表按时打扫寝室卫生,包括倒垃圾。
3、值日员工不按规定打扫卫生或不按规定投放垃圾,经寝室长提示后仍不执行者,由行政人事部视情节轻重予以违纪处理。
4、宿舍全部垃圾必需用垃圾袋装好,由各宿舍当日轮值人员提到指定地点放好,如检查时发觉不按要求放置者,罚款xx元/次。凡住宿员工将垃圾乱丢乱放者(包括扔出窗外)将视情节轻重赐予处理。
5、凡在检查中发觉卫生不合格的寝室,该寝室长将受到过失处理,如有明确责任者,则同时赐予该责任者作相应的处分。
五、水、电管理:
1、全部寝室的照明灯具及线路必需由工程部电工xx、修理,禁止乱接临时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用不符合规定的装置,违者予以xx元/次的罚款。
2、入住员工必需留意节电、节水,做到人离灯熄、电断、水关;
3、不得使用电炉、电饭煲等大功率家用电器。
4、不得私自乱接电线插座。
5、要保持高度防火意识,做到平安用电、用水,发觉事故隐患准时上报工程部。
6、如发觉使用禁止使用之电器,则处以xx元/次的罚款。
7、由于本人私接电源、插座而引起的火灾,未造成后果赐予责任者以违纪处理,造成肯定后果的`视损失程度赐予按价赔偿,并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六、物品摆放规定:
1、必需保持物品摆放干净、美观,严禁乱堆、乱放、乱扔,禁止在宿舍内墙面乱刻、乱画、乱钉,违者对责任人予以xx分/次的惩罚。
2、床上用品必需摆放干净,被褥叠放整齐,统一放置于靠窗户的方向,枕头置于床的另一头,床单平整,(其它)床上用品摆放有序。
3、被套、床单须常常清洗,保证洁净无异味。
4、鞋子有序摆放于床下,鞋内勿放置袜子,并保证其洁净无异味。
5、面盆、水桶置于各自床下,并置面盆于桶上。
6、桌上物品如牙具、口杯、书籍等杂物摆放整齐,桌面洁净无水迹。
7、衣物、毛巾挂放在两床间的横杆上,灯架上严禁悬挂任何衣服、袜子等杂物。
8、垃圾置于桶(袋)内,并由当值人员每天处理一次。
9、公用物品除按规定摆放外,每位员工都必需爱惜,如属自然损坏,寝室长要准时上报工程部,如属人为破坏,除照价赔偿外,每次罚款xx元。
七、管理规定:
1、宿舍管理员具有监督员工宿舍卫生及纪律的责任和权利,发觉违规现象应准时汇报至行政人事部,如知情不报或管理不力将视情节轻重,赐予至少xx元/次的罚款。
2、宿舍管理员须加强员工宿舍巡察工作,行政人事部不定期xx保安及宿舍管理员对员工宿舍进行卫生、平安、纪律检查。
3、23:00以后禁止放音响和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凡在宿舍内放音响、大声喊叫、酗酒闹事等,影响他人及邻居休息,使酒楼声誉受到损坏者,除后果由本人自负外,酒楼将对当事人赐予违纪惩罚,如寝室长没提出或劝阻,则负连带责任。
4、对凡有公物损坏的宿舍,有明确责任者的除负责赔偿损失外,还要追究其责任。本宿舍员工视而不见、知情不报、相互包庇而导致责任不明者,除全体宿舍员工赔偿损失外,并将赐予重罚。
5、出入宿舍要顺手关门,留意防盗,对因故离开酒楼者,宿舍长负责督促将宿舍物品柜钥匙回收,并上交宿管员。严禁私自配制钥匙和调换门锁,如发觉此类状况,将处以宿管员xx元/次的罚款。
6、在宿舍内禁止打架斗殴,因打架斗殴造成公物损坏者,除照价赔偿外,视状况赐予当事人警告、罚款、取消住宿资格直至辞退处分。
7、宿舍区域内严禁堆放易燃物品。
8、宿舍区域内严禁使用明火,宿舍门口及通道不准堵塞,要保持畅通无阻。
9、每位员工必需按时办理好暂住证,并将复印件交行政人事部备案。
10、员工(离职)时,必需在办好离职手续后准时搬出宿舍,否则予以罚款。
宿舍管理制度2
一、用电方面
(一)广大学生要自觉维护学校供电设施,掌握、宣传安全用电知识
(二)服从学校用电管理相关规定,提高安全用电意识
(三)严禁破坏学校用电设施和违规违章用电,具体要求如下:
(1)严禁破坏学校用电设施
(2)严禁私入电房拨弄开关或私自自供,送电
(3)严禁使用劣质,破损电器,禁止使用应急灯,白炽灯泡台灯,禁止私拉乱接电线至抽屉或床铺上,宿舍内无人时禁止使用电器(含充电器充电)
(4)禁止使用热得快、电炉、电热杯、电饭锅、电熨斗、电吹风、电发夹、电暖器、电热毯、电热水器等违禁电器
二、防安全方面
(一)严禁破坏消防设施
(二)禁止在宿舍内吸烟,使用明火(烧纸、点蜡烛、蚊香、燃放烟花爆竹等)
三、学生人身、财产安全方面
(一)不在宿舍内存放或随身携带大量现金
(二)手机、MP3、校园卡、银行卡等贵重物品随身携带,并妥善保管,切勿随手放在桌上,床上
(三)离开宿舍前应检查并切断宿舍内的电源,并将宿舍的门窗关好
(四)宿舍内严禁从事经营性活动
(五)严禁将管制刀具及易燃易爆、腐蚀性物品带入宿舍
(六)同学间互相关心,如遇有情况请及时通知有关方面
宿舍管理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宿舍的安全、卫生洁净、防病健康、安全防范管理工作,本着以人为本,教育为主,处罚为辅的原则;针对居住宿室做得好的员工要给予表扬和经济奖励,对做得差的宿室要给予批评和处罚,从而使宿舍管理工作常规化;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管理要求
第二条广大员工要认真遵守酒店《员工宿舍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员工宿舍入住需知》及其它宿舍管理规定,树立讲文明、讲卫生、讲安全、讲公德的思想意识,人人争做模范遵守企业规章制度的典范。
第三条宿舍管理员要认真做好宿舍安全巡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上报。
(一)按照宿舍巡查表内容认真如实填写,每日不定时巡查宿舍各区域电器设备使情况并不准低于三次(早中晚),对重点区域不准低于五次,否则给予责任人20-50元的罚款;
(二)对发现员工不按照规定使用电器设备要及时劝说制止,危害到人身生命和财产的安全隐患要及时处理报告;
(三)对巡查不负责任、隐瞒不报而发生安全责任事故者,将视情节给予责任人50-200元罚款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奖励标准
(一)评比优秀宿舍的依据:认真遵守宿舍管理各项规章制度,自觉保持公共区域和室内卫生,爱护公共设施设备,在宿舍管理及宿室安全、卫生检查中,根据宿管员每月提供的《宿舍检查登记表》及
人资部日常工作例行检查的`情况,结合保安部安全检查作为参考。
(二)奖励标准:由人资部和各宿室长每月对宿室进行一次评优活动,每栋楼评选优秀宿室两名。
1.当月当选优秀宿室给予100元奖励;
2.连续二次当选的给予150元奖励并在酒店例会上进行通报;
3.连续三次当选的给予300元奖励并在安委会上表扬;
4.连续四次当选的给予500元奖励;
5.被评为年度优秀宿室在年度总经理办公会上给予表彰并发放1000元奖金。
第五条处罚标准
(一)对不遵守宿舍管理规章制度,违反空调、电暧器使用规定情节较轻的一次说服教育,二次警告,第三次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本宿舍居住人员50—100元的罚款;
(二)宿室内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设备,如有违反立即要求责任人停止设备使用并将设备移出房屋间,应适情节并给予100-200元以上罚款,并在安委会上通报批评;
(三)日常例行检查中,室内卫生不合格三次以上、不按规定摆放、乱写乱画等不良行为的视情节分别给予责任人员20—30元的罚款;
(四)每月进行一次最差宿室评选活动(依据评优秀宿室流程及办法)
1.当月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50元的罚款;
2.连续二次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80元罚款,人资部将宿室人员的姓名通报给部门经理;
3.连续三次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120元罚款,并在总经理例会上提出批评;
4.连续四次的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160元罚款并在
安委会上提出批评;
5.年度被评为最差宿室的给予本宿室人员200元罚款,并在总经理办公会议上通报。
第六条对不接受处罚的人员由人资部终止其住宿资格。
第三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由酒店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宿舍管理制度4
为加强学生宿舍管理,为广大学生创造一个安全、卫生、舒适、文明的住宿环境,保障学生顺利完成学习任务,促进德、智、体全面发展,特制本制度。
1、学生宿舍由学生处分配给各学院(部、直属系),学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分配和调整,学生须按分配的房间床位住宿,不得擅自调换。
2、学生进入宿舍必须遵守管理制度,服从管理人员的管理。学生上课时间不会客,休息时间会客在值班室。
3、提高警惕,防火、防盗,离开宿舍要锁门,携物外出要到值班室登记。
4、爱护宿舍内一切设备、设施,人为损坏或丢失要照价赔偿,不得擅自搬出或调换室内家俱、设施。新生入学要缴家具押金和钥匙押金,毕业或因其他原因离校时,要按卡片验收家俱等设施,一切齐全后方可予以办理离校手续,并退还押金。
5、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严禁使用任何电器设备和煤炉等生火设备,熄灯后禁止使用蜡烛等照明。
6、讲究公共道德,注意公共卫生。不准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严禁在楼道泼水、焚烧废纸等。楼道不许停放自行车。
7、寝室由寝室长负责,采用轮流值日打扫卫生,值日生每日将垃圾入垃圾桶,倒入垃圾箱,保持室内和寝室门外整齐、洁净。禁止在寝室内抽烟。
9、禁止从窗口向外泼水、倒垃圾、扔酒瓶,不得将剩饭菜、杂物等倒入水池或便池内,以防下水道堵塞。
10、不准在宿舍楼内经商、打麻将、酗酒、跳舞、玩球或进行其他影响他人学习和休息的.活动。
11、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起床,晚归者要说明理由,进行登记。
12、学生不在分配的宿舍和床位就寝时,一日内须向寝室长报告,三日以内须向辅导员报告,三日以上须向院(系)报告。
13、上课、自修和学校明文规定的时间内,学生宿舍不准异性互相来访和逗留。未经批准,不得在宿舍留宿他人。
宿舍管理制度5
为了营造“文明、整洁、健康、温馨”的宿舍文化氛围,使住校学生有一个良好的生活和休息环境,保证学生的身体健康和正常的学习,促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特制定学生宿舍管理条例。
房舍管理
第一条学生入学时,须按学校宿舍管理员安排的房号、床位住宿。各年级学生未经宿舍管理员同意,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和床位。
第二条学生宿舍内的公共设施及配发物品由宿舍管理员与寝室长核准无误后,登记并签字,存档备查。学生应遵守宿舍管理规定,调整搬迁宿舍时,不得破坏或带走原房间的家具、设施。
第三条学生毕业或中途休学、退学等,必须在离校前到宿舍管理员处办理退宿手续,经宿管核查宿舍家具财产完好后,方可办理离校手续并在二天内搬离学生宿舍。
内务管理
第四条宿舍管理员负责组织对本责任区的.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负责检查、监督学生宿舍内务卫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个宿舍应订出内务卫生公约和轮值表,推选出一位责任心强、威信较高的同学当寝室长并落实轮值制度。
第五条每天早上上课前各宿舍值日生应将本房间及门前走廊清扫干净。当天如发现地面还有垃圾,值日生应再扫一次。全体住宿生应做好房内、门前、房后的保洁工作,将垃圾、杂物装入垃圾桶里。不得往地面、窗外、楼下扔东西、吐痰、泼水。宿舍门前走廊由该宿舍负责清扫、保洁。
第六条定期进行扫除,冲洗房间地面、擦门窗、桌椅,并按宿管员的安排轮流冲洗楼梯、走廊和打扫窗檐。做到地面、窗檐干净,天花板与墙壁无脏物、无蜘蛛网,门窗、桌面干净整洁。
第七条宿管员在定期检查或平时巡查时,如发现问题,将责成寝室长、值日生及该房间的同学按要求立即补做。
第八条维护宿舍楼的环境卫生,严禁把杂物、剩饭菜等倒在走廊、厕所、冲凉房、水沟。小便后要冲水。
第九条宿舍内物品摆设应规范、整齐,严格按照学校《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办理。
生活秩序管理
第十条学生在午休时间和晚上熄灯后必须保持宿舍安静。不许声喧哗、吹拉弹唱、音量开收录机或进行活动。
第十一条晚上全校学生宿舍规定时间统一熄灯或由学生在规定的时间自行熄灯,关锁宿舍门。学生必须自觉遵守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对超时熄灯的房间或熄灯后迟归者要进行批评、登记。对于屡犯或情节严重者,给予纪律处分。
第十二条严禁在宿舍内起哄、酗酒、赌博、打麻将、打架斗殴、敲打盆桶、摔瓶子等。
第十三条不得在宿舍及宿舍厅内打篮球、排球或踢足球等。
第十四条学生宿舍不得留宿外人,严禁留宿异性。未经宿管员批准,男生不得进入女生宿舍。
第十五条宿舍区内非指定地点严禁张贴各类广告、启事、海报等。
安全管理
第十六条学生和来者必须遵守学校宿舍的制度,服从值班人员的管理。外来人员来必须办理检查登记手续。上课时间,宿舍房间内不得逗留外来人员。
第十七条注意防火安全,严禁在床上点蜡烛看书,严禁躺在床上抽烟,不得在宿舍区内生火煮食及焚烧废纸、木板杂物等。
第十八条爱护消防设施,不准将消防设施用于非消防用途。
第十九条宿舍区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或铁棒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违者交学校保卫科按章处理。
第二十条提高警惕,注意防盗。如发现宿舍区内有身份不明的可疑人员要立即查问或及时报告值班人员或保卫科;要妥善保管好个人和公共财物,不急用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柜员机);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离开宿舍应锁好抽屉、关好门窗;发现门、窗损坏要及时报修。
第二十一条学生应协助门岗做好治安防范工作,自觉接受门岗的查询。发现宿舍被盗失窃时,应保护现场,并及时向保卫等有关部门报告。
第二十二条严禁学生在楼顶或露台活动;禁止在走廊、阳台栏基上站立、行走、坐卧、嬉闹等。勿在宿舍阳台、走廊护栏用重物压晒衣物,不得在无防盗网的阳台、走廊摆放花盆或容易下坠伤人的重物。
水电设施管理
第二十三条自觉遵守用水用电的规定,共同节约能源。做到人离关水关电,消灭长流水、常明灯等浪费现象。
第二十四条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使用违章电器(如电炉、热得快、取暖器、电炊具等电热器具、非安全器具或未经批准的其他功率电器设备)者,一经发现,除没收违章使用的电器外,并视情节给予相关纪律处分。
第二十五条学生宿舍内的电器、设施、供水、供电、网管线、家具等,不得擅自拆除和搬离学生宿舍。如有丢失或损坏,责任人应照价赔偿,并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和纪律处分。
第二十六条不得在宿舍墙壁、门窗上乱写、乱涂、乱画、乱钉,不得向沟渠、排污管道、便池乱扔杂物。
第二十七条学生宿舍区内发生水电故障、家具及房舍设施损坏、下水道、排污管堵塞等,应由宿管员及时到后勤处报修。
《学生宿舍内务管理规范》
宿舍布置规范化是为了保证宿舍的文明、整洁、美观、舒适、有序。宿舍布置规范要求如下:
1、整体布置:室内家具和生活用具定点摆放。宿舍布置力求美观方,格调健康高雅。
床铺、书桌、脸盆、水桶、热水瓶、家具、卫生洁具等物品,本着美观、有序、方便生活的原则统一定点摆放。
2、墙面:墙面布置要统一、美观、健康。所有张贴物均用透明胶固定,不要使用浆糊、胶水、图钉等。
3、床面:
白天床上蚊帐须统一摘下。
起床后,须叠被并放置在面向门口方向的位置,枕头置于被子上面。床面不要堆放杂物。
床下鞋子等物品须放置整齐。
4、桌面:物品须摆放整齐,桌面不要堆放纸箱等件物品。
5、地面:保持地面清洁干燥,果壳废纸等应放在垃圾桶里。地面上不乱堆放脸盆、酒瓶、衣物及其它杂物。
6、其它:
脏衣服不要长时间堆放。
毛巾等生活用品要统一挂放。
室内不得乱拉电线绳索晾晒衣服,衣服也不能挂在蚊帐杆及铁丝上。室内要经常通风,保持空气清新,预防疾病传播。
宿舍管理制度6
1、宿舍内应保持清洁卫生,各类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2、住宿人员应做到单人独铺,严禁在宿舍内设置通铺。
3、不准使用煤油炉、煤油灯和煤气包等明火照明和做饭。
3、宿舍内不准摆放易燃、易爆和易挥发中毒的物品。
4、宿舍内电线应由专业人员进行铺设,线路均应套管铺设,各类插座应在墙壁上固定,禁止严禁乱接电源,禁止使用电炉、电热毯等大功率电器取暖和做饭。
5、养成良好习惯,倡导文明新风,在宿舍内严禁大声喧哗,严禁躺在床上吸烟。
6、严禁在宿舍内开展黄赌毒等违法活动。
宿舍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一个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宿舍安全和提高环境品质,特制订本办法。
二、范围:
公司所有住宿员工。
三、内容:
(一)、住宿管理
1、住宿人员在申请住宿之前应填写《员工住宿申请表》,经总经理批准后,由行政部统一安排备案。
2、公司宿舍,原则上主管以上人员2人一间,员工6人一间。住宿房间及床位由行政部统一安排,住宿员工不得擅自更换房间及床位。特殊情况需由行政部批准后方可给予调整房间或床位。
3、住宿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物,须罗列清单,经员工个人与行政部清点确认后签字。入住人员只限员工本人。
4、住宿员工不得将宿舍转借他人使用或擅自留宿非公司人员。特殊情况下,需留宿外人时须提前填写书面申请,由经理批准后,方可留宿。
5、住宿员工不得擅自调换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员工离开宿舍须锁好房门,贵重物品应注意保管,遗失自行负责。?
6、住宿员工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内设施,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须折算赔偿。
7、公司宿舍水、电不得浪费,请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8、住宿员工退房时须办理移接手续,清点财物。凡居住期间,财物有损坏的,须折算赔偿。
9、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桌椅、卫浴设备、管道、门窗、衣柜、风扇、床铺等)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住宿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处罚。
10、公司领导或行政部如在合适时间检查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相关整改建议。
(二)、纪律管理
1、住宿员工必须按时就寝,晚上23:00后不得大声喧闹或发出大的噪声或在异性宿舍逗留。
2、宿舍区不能成为犯罪窝点,严禁酗酒、打架、偷盗、赌博等不良活动。发现一次处50~100元罚款。情节严重送往公安机关处理,并予除名。
3、电视、音响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不妨碍他人安宁为原则。经投诉三次以上口头警告,再有投诉处50~100元罚款。
4、住宿员工不得于宿舍区室外或室内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发现20~50元罚款。
5、住宿员工不得破坏宿舍区任何公共设施或公物,不得在宿舍私藏任何公司物品。发现20~50元罚款。
6、未在公司内住宿员工在宿舍区活动时亦须遵守所有规定。
(三)、安全管理
1、宿舍内不得擅自加装使用1500W以上的电器,禁止使用电炉或明火器具,不私自接电线,不使用漏电电器。发现一次处20~50元罚款。
2、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发现一次处100~300元罚款。
3、住宿员工不得于床上抽烟,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应妥善放置。发现一次处20~50元罚款。
(四)、卫生管理
1、住宿员工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及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动物,严禁将杂物剩饭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门口、窗外泼水、乱扔杂物。发现一次处50~100元罚款。
2、住宿员工个人床上用品起床后须摆放整齐,其它私人物品、衣物须摆放整齐或收入箱柜。
3、住宿员工洗晒衣物须在指定区域或宿舍晾晒,不得随意在走廊、过道及其它公共区域晾挂。
4、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走廊垃圾桶内)倾倒。?
5、住宿员工房间内卫生自行清洁整理,由各个住宿员工轮流打扫,做好轮值表张贴在房门背面以便上级领导检查监督。
6、住宿员工房间门口个人物品应摆在架子(自行购置)上,不得直接摆在地上。
7、在住宿期间,无故在外租赁房屋者或无特殊情况,当月累计不在宿舍住宿时间超过7天者,按自动放弃住宿权力,宿舍管理人员有权责令其将东西搬出,同时安排他人住入。
8、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盗工作,严防火警,火灾事故的'发生,宿舍内部发生被盗,除保护好现场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保安部及行政部,否则不予处理,对于人为造成的火警、火灾事故,一经查实,给予责任者一次处以100~1000元的罚款。
(五)、探访管理
1、夜间外人探访时应在行政部门卫处登记探访人姓名、与被探访人关系及进出时间,由被探访人签字确认,否则不准探访。
2、外人探访需借宿须出示经理签准的借宿单,不需借宿的须在22:00前离开。
3、探访人活动区域仅限宿舍区,不得在其它区域擅自逗留。
4、探访人须遵守公司所有相关规定,如有违纪行为由被探访人承担相应责任。
(六)、迁出管理
1、住宿员工迁出时须将使用的床位、物品、衣柜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须先经行政部人员检查。
2、住宿员工离职(包括自离、辞职、免职等),须于离职当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
四、对违反以上任何规定的住宿员工,行政人事部可酌情予以处罚,乃至取消住宿资格。
五、附则
本办法经理核准后颁布实施,由行政部负责解释并执行,未尽事宜,另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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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更好地为学生们服务,为学生创造一个美好的学习和生活环境,促使学生生活学习习惯文明健康,争取把宿舍管理推上规范化的轨道,使宿舍管理工作让领导放心,学生放心,家长放心。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本学期具体计划如下:
一、管理目标
培养学生自立、自理能力,促进学生良好生活习惯的养成。
二、管理措施
(一)协调各班主任统筹安排住宿学生名单。
1、合理分配各宿舍学生,并由各宿舍学生推选室长。
2、固定床位,统计各床位学生以及信息。
(二)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学生安全防范意识,消除不安全隐患。
1、寝室内外不准玩火,不准乱摸乱动电线、不准到危险的.地方玩,注意自身安全。
2、上课、课外活动、晚自习时间,除因病请假经同意外,一律不能留在宿舍。
4、家长探望学生,必须经管理教师同意后,方可同管理教师一道进入学生寝室。
5、严禁攀越、滑行栏杆和扶手,严禁在窗台或床上玩耍。
6、严禁在宿舍区内追逐、吵闹、打架或干扰别人。
7、不准客人(含学生家长)在学生宿舍留宿。
8、不定期清查管制刀具、蜡烛、打火机、火柴等危险物品。
9、住宿生必须严格执行请假制度,除学校规定的假期外,均应在校住宿,如因特殊原因不到校住宿者,须向班主任教师请假,并将假条交管理老师备案。晚自习时间不得外出,如有特殊情况须征得管理教师同意履行有关手续,无故不参加晚自习者以旷课论处。
10、离开寝室要关好门窗并加锁,要协助学校搞好防火、防毒、防盗、防坏人等治安工作,发现情况要及时向老师报告。
(三)加强日常管理,作好每日的卫生、纪律检查通报,积极促进学生良好习惯的养成。
(四)加强学生自我管理,让学生参与到宿生管理工作中来,让那些有责任心的同学有一个自我展现的舞台。
在新学期里力争保持宿舍管理工作平稳有序运转的同时,为学校的工作大局做出一定贡献。我将紧紧围绕学校的育人目标和工作中心,服从大局,积极探索、开拓创新,努力为我校宿舍管理服务工作贡献力量。
宿舍管理制度9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清洁、整齐的环境,以保证员工在工作之余得到充分的休息,维护工作安全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制度。
(一)住宿条件
1、在市区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的员工可申请住宿;
2、凡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传染病者;
(2)有吸毒、赌博等不良嗜好者。
3、不得带家属住宿;
4、保证遵守本制度。
(二)员工离职,包括:
自动辞职、被免职、解职等,应于离职日起3日内,搬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和搬家费。
(三)宿舍设立管理员,其工作任务如下:
1、监督管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护整洁,维护秩序,水、电、气及门户管理;
2、保管住宿员工的紧急联络方式,以备急需。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应通知主管或经理(店长):
1、违反宿舍管理规定,情节重大;
2、留宿亲友;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
4、员工身体不适以致重病,应及时送医院并通知其亲友。
(五)对所住宿舍,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
(六)员工不得将宿舍转租或借给他人使用,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七)公司主管和店长应经常视察宿舍,住宿员工不得拒绝;
(八)宿舍所有器具设备,住宿员工有责任维护其完好。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者,由其担负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给予处罚;
(九)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定:
1、服从管理员管理、派遣与监督;
2、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起床后棉被叠放整齐;
5、室内严禁吸烟;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暂不穿的衣服、鞋帽必须放入柜内;
7、洗后的.衣物,在指定位置晾晒;
8、使用电视机、收音机不得妨碍他人休息;
9、就寝后不得影响他人睡眠;
10、宿舍不得留宿亲友,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与员工关系及出入时间;
11、最迟应于24时前返回宿舍,否则应向管理员报告;
12、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带,违反规定带入室内而致丢失者责任自负:
13、不得在墙壁、橱柜、门窗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4、废物、垃圾等集中倾倒于指定场所;
15、宿舍卫生,住宿员工轮流负责清扫;
16、节约用水,用电,人去灯灭;
17、不得在宿舍内聚餐、喝酒、赌博、打牌或从事其他不健康活动。
(十)住宿员工轮流值班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公共设施的修缮,水、电、门、窗等的安全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并立即采取措施。
(十一)住宿员工发生下列行为之一,即应取消其住宿资格,并呈报店长处理;
1、不服从管理员监督、指挥;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酗酒;
3、蓄意毁坏公司物品或设施;
4、擅自在宿舍内接待异性或留宿外人;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教不改;
6、严重违反宿舍安全管理规定;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
8、有盗窃行为。
(十二)住宿员工迁出应将床位、物品、抽屉、衣柜等清理干净,带出物品应先交管理员或主管检查。
(十三)管理人员应按规定及时向公安户籍管理部门为住宿员工办理暂住证,费用由员工承担。
宿舍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1、目的
为保证员工有一个清洁、卫生、安全的住宿环境和秩序,保证员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住宿员工。所有员工和宿舍来访人员,在宿舍内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令,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应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执行本《员工宿舍管理制度》的管理。
二、住宿与退宿手续
1、住宿
1.1本公司宿舍只提供给本公司员工居住,未经批准不得留宿外来人员。1.2员工入住宿舍前需填写《入住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及行政部经理书面批准后,由宿舍管理员安排房间,并发放相关住宿用品,。
1.3住宿人员必须服从宿舍管理员的统一安排,按指定的房间、铺位入住。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住或自行调房。
1.4住宿日期以实际搬入时间为准,不得晚于预计时间3日,超过3日的床位不再保留。
2、退宿:
员工退宿时,须在行政部办理退宿手续,并退还钥匙和住宿时所领取的.物品。离职人员最晚需在离职当日办理退宿手续。
三、日常管理
1、为确保上班办公环境,工作日洗漱时间不得晚于早8:00.
2、宿舍房间内及公共区卫生的清扫卫生工作由住宿人员负责,实行轮值制度,以保持宿舍清洁、整齐。宿舍管理人员不定时检查宿舍卫生,不合格者给予相应处罚。
3、公司(宿舍)大门晚上关闭时间为:周日~周四22:00,周五、周六22:30,住宿人员必须于大门关闭前返回宿舍。如在外留宿须电话告知门卫/宿舍管理员。
4、工作时间任何人不得随意返回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部门经理申请并通知宿舍管理员,违反者罚款50元,重者按旷工处理。
5、午休时间非住宿人员未经同意不得在宿舍休息,违者扣除当月住房和交通补助。
6、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音活动,22:30后不得用洗衣机洗衣服,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7、自觉爱护宿舍设施,不得随意拆迁,搬动宿舍设施,损坏时要及时通知宿舍管理人员。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不准堆放杂物、养宠物。
8、宿舍内禁止自行安装电源插座、更改线路,禁止使用电水壶、电磁炉等大功率电器,发现使用一次,处以50元罚款。
9、注意防火、防盗、出门关好门窗,最后一人离开宿舍需关灯关空调,发现一次不关者,处以50元罚款,注意保管好自己的物品,避免遭受不应有的损失。
10、宿舍内禁止赌博、酗酒、吸烟、打架、盗窃及其它违法乱纪行为,违反者取消住宿资格。
四、费用
1、住宿费:享受住房补贴的住宿者,每月需缴纳100元住宿费,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2、水电费:每年6-9月份每个宿舍缴纳100元水电费用该宿舍人员平摊,其他月份为每月10元/人,每月由宿舍管理员核算,从当月工资中扣除。
3、维修费:大家共用的电热水器、洗衣机等公共设施,如有损坏,需住宿使用人员平均分担。
五、其他
1、如有直系亲属探访需留宿须向总经理申请并由宿舍管理员统一安排,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带外人入住,违者每次罚款50元。
2、每月宿舍管理员与另一位住宿人员共同抽查宿舍卫生,评分并排名,连续3个月最后一名的宿舍,取消此宿舍全体人员住宿资格。
3、凡违反本规定者,将根据其性质、情节、态度、影响和后果的不同,给予批评,罚款;态度恶劣、拒不悔改者或多次重犯取消住宿资格。
六、附则
1、本制度由行政部负责制定和解释。
2、本制度自20__年3月1日生效。
宿舍管理制度11
宿舍安全始终是宿舍管理工作的第一要务。分管校长是宿舍安全工作的首要责任人;宿舍管理员是安全工作直接责任人,负责各种安全隐患的发现、报告与防范,监督检查各种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
一、水电安全(总务处)
及时关水、关灯、关空调、关饮水机,宿管要严查任何违规私带使用电器,发现水电故障应报告总务处,由总务处派水电工维修;总务处定期检查维护宿舍水电设施。
二、消防安全(安保办)
宿舍楼区,严禁烟火,安全第一,从我做起。不得将火柴、打火机等火源带入宿舍,不许抽烟、点蜡烛、烧纸物,坚决消除一切火灾隐患。宿管管理部门要组织宿管老师学习消防安全知识、紧急救生常识等,必须演练掌握灭火器等消防器材的操作,定期检查更新各种消防设施。
三、财物安全(住宿人员)
不将过多的钱物带入宿舍,贵重物品请锁入个人箱柜。离开宿舍必须锁好门窗。特别是一层各宿舍(含水房、卫生间,由宿管人员负责)要及时关锁窗户,严防任何人从窗户出入,宿管人员要严把此关,绝无疏漏。
四、上下楼梯安全(宿管人员)
在紧急集合、上下课出入等学生人流量高峰期,宿管人员必须提前敞开大门、敞通疏散通道、打开楼梯照明灯并常备手电筒和应急灯,按时站在相应的楼梯口指挥疏导,及时化解各种紧急突发事件;学生上下楼要靠右行,同学之间要互相礼让,不得拥挤起哄。
五、值班安全(宿管管理部门)
每天宿舍楼区总值班人员必须坚守岗位,认真负责,并做好值班记录。上课(含自习)期间学生不得回宿舍,特殊情况须持有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并详细登记后方可出入。学生不在时外来陌生人员不得进入宿舍。
双休日值班老师负责清点留宿生人数、开具离校单(留宿生出入校门专用)、接听电话、安全保卫等。
六、生活安全(德育处)
宿舍是我们的`共同家园,需要大家携手共建。同学们要学会生活、学会做人、学会与他人友好相处,要与人为善、与邻为伴,杜绝打架斗殴等恶劣事件的发生。不许窜床窜宿,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不得在宿舍、楼道、水房等地聚集吵闹、推桑起哄。宿管要观察宿舍动态,化解矛盾,防患于未然,教育和引导大家逐步建立起积极向上、和谐健康的人际安全关系。
请大家各负其责,切实遵守以上安全管理制度。如有违反,将严肃处理。
宿舍管理制度12
因工作及管理需要,管理处为部分员工安排员工宿舍,统一配备床铺及必需生活用品,并制定员工住宿及管理规定如下:
1.1住宿员工需提供个人资料,到管理处行政人事部办理宿舍入住的相关手续。
1.2员工应保证无不良嗜好,不得携眷住宿;
1.3住宿作为员工福利,房屋租金、管理费及必要正常的修缮维护费由管理处负责,水电费用由员工自行负担。
1.4员工离职时,应于离职日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1.5单元宿舍统一由保安部住宿人员中职位最高者担任宿舍舍监,其工作任务如下:
1.5.1总管一切内务,保持整洁、维持秩序;
1.5.2备置员工资料(如暂住证资料、紧急联络人等);
1.5.3监督舍员的行为规范,宿舍制度的执行,定期向行政人事部汇报各项情况,配合行政人事部定期的宿舍检查。
1.6舍员应遵守下列规定,违犯者将视情节轻重给予必要行政处分,甚至解雇。
1.6.1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1.6.2遇紧急事故时能服从召集命令,迅速到达现场增援;
1.6.3室内遵守消防规定,严禁使用及装接高负荷的电器,严禁私接电线,(禁止明炉烹饪);
1.6.4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1.6.5个人被铺及其他物品必须叠放整齐,保持室内清洁;
1.6.6爱护室内一切公共设施及物品,不得于墙壁随意张贴字画或装钉物品,不得任意改造、改建室内现有装修及设备;
1.6.7爱护管理处统一配备的设施和物品,员工离职或损坏将按有关规定折旧或赔偿;
1.6.8各房间的`清洁由舍监安排住宿人轮流清洁值日;
1.6.9任何时侯均不得制造噪音、气味;
1.6.10宿舍内不得招待、留宿外人或亲友;
1.6.11换洗衣物必须晒挂整齐,干净的收入柜内,不得堆积室内;
1.6.12贵重物品应妥善保管,遗失由当事人自行负责;
1.6.13不得在宿舍内喝酒、赌博(打扑克、麻将)或其他不良行为;
1.6.14水电使用得当,不得浪费,随手关水掣、电掣;
1.6.15不得无正当理由及事先未经批准在外留宿;
1.6.16舍员下班后外出时间超过三小时的,必须向舍监报告;
1.6.17下班后舍员着装仍需得体,不得穿着拖鞋、睡衣、背心、内衣裤甚至赤裸身躯在小区内走动;
1.6.18入住宿舍的员工,一律要向公安部门申办暂住证。
宿舍管理制度13
为了给每位施工人员提供一个卫生、舒适、安静、文明的`住宿环境,现将在工地住宿要求做如下规定:
治安:
1、入住者必须到项目部安全员处报到,凭身份证登记造册,由项目部办理暂住证,发放胸卡后,安排床铺。
2、实行室长负责制,室内严禁赌博、斗殴、酗酒、男女混室。
3、必须爱护生活区及宿舍内的公用设施、公共财物。
4、外来人员应登记,办理留宿手续,经项目经理同意方可借宿,未经许可不准随意入室留宿。
防火:
1、室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电器设备及使用电加热器具。
2、严禁卧床吸烟和乱丢烟蒂。
3、宿舍内严禁烧饭,烧菜。
4、严禁将易然易爆物品带入室内。
卫生:
1、严禁乱倒垃圾、脏水及随地大小便。
2、在规定区域内晒衣、被,不得随意乱挂,注意个人卫生。
3、必须建立值日制度,搞好室内卫生及门前三包工作。
4、宿舍内的物品堆放必须规范,做到整齐有序。
宿舍管理制度14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生活秩序,培养学生讲文明、讲礼貌、守纪律,树 立起热爱集体,热爱劳动,团结同学,勤俭节约,爱护公物,遵守公 共秩序的社会主义道德风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学生在宿舍内的日常行为,应严格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遵 守学校制定的有关宿舍管理规章制度,提倡团结友爱和集体主义,反 对自私自利和个人主义,尊重宿舍管理人员的劳动,服从管理,配合 工作,创造整治、优美、安静、安全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第二章 学生宿舍管理机构
第三条 学生宿舍由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指导管理,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由校领 导、学生处、后勤办、团委、各二级学院(系)、公寓管理部门及自管会组成,接受学校党委和 行政的统一领导,指导自管会开展工作。
第四条 学生宿舍实行楼长和管理员负责制,楼长从学生中采用招聘和选拔相 结合而产生,由学生主管部门作为学生干部聘用上岗,任期不超过两年, 负责宿舍楼内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及其它事宜,由学生评议、 工作人员打分考核
第五条 每层设层长一名,由楼长聘任,负责本楼层的卫生、治安、学风、文化建设等事宜,受楼长的直接领导。
第六条 各室设寝室长一名,负责本室安全防范,卫生值日等自律自控活动,由 室内住宿人员推荐产生,室内人员必须接受寝室长的领导
第七条 每栋宿舍楼设保洁员若干名,负责督促学生卫生清洁及公共部位的保洁 工作和垃圾的清运。
第八条 学生宿舍楼内的所有人员应该积极参加创建文明楼、层、室的活动。
第三章 学生宿舍管理制度
第一节 学生宿舍卫生管理制度
第九条 学生宿舍卫生要求
第一款 共同保持公用部位的卫生整洁
1、不向窗外和公用部位吐痰、倒水及乱扔瓜皮果壳、纸屑、烟头、 酒瓶等杂物
2、不得在墙上涂写、刻画和胡乱张贴
第二款 学生寝室的内务与卫生要求整齐、清洁和安全,并实行垃圾袋装化。 每月的第一周要进行一次大扫除,(上级检查除外)每天的值日生工 作由寝室长全面安排与监督;
第三款 宿舍卫生打扫工作除个人床面自己整理外,其余实行区域包干 制,包干区域的划分见附表:值日生表。包干区域人员的确定, 由寝室长负责组织寝室各成员协商解决;
第四款 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整体要求(评分细则详见附件一:评分标准):
1、门、窗地面整洁
(1)、门上不得有脚印、球印和积灰
(2)玻璃窗明亮干净,窗框上没有积灰
(3)地面拖扫干净,包括床底地面,不得有烟蒂、痰迹
(4)房门口、楼道地面不得有垃圾、积水
2、物品摆放整齐
(1)桌子按规定摆放,凳子放在桌子下面
(2)桌面、书架和行李床上的物品要摆放整齐
(3)洗漱用具放在统一位置
(4)床下鞋子的摆放、室内衣物的挂放要整齐
(5)被褥叠放整齐
(6)床上不乱扔杂物
(7)蚊帐统一挂放
3、无蛛网积灰
(1)天花板、四周墙壁无蛛网积灰
(2)日光灯、风扇上无蛛网积灰
(3)各类家具上无蛛网积灰
(4)床板下无蛛网积灰
4、阳台、卫生间
(1)阳台整洁,无杂物
(2)卫生间整洁,无异味,垃圾入袋
5、不违章用电和电器
(1)不私拉电线,电线不绕床
(2)床上无台灯
(3)不使用电炉、电饭锅、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4)不使用蜡烛
6、维持家具和其它设施完好,创建文明环境
(1)不在门、家具和墙上涂写刻画
(2)不张贴有损身心健康的文章和图片
第五款 学生寝室卫生每周检查一次,成绩每周公布一次。
第六款 成绩突出者或违反以上规定者,依据《奖惩条例》奖优惩劣。
第十条 奖惩条例
第一款 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连续五次为优的寝室获“卫生先进”流动 红旗一面。
第二款 卫生先进寝室和免检寝室在“文明寝室”评比中给予加分。
第三款 以学年为阶段,凡宿舍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评定为不合格达三次者,取消其评定各类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资格。
第四款 对于卫生成绩一月不合格的宿舍, 第一次发出整改通知,第二次张榜警告,张榜警告时把寝室长、班干 部、党员的.名单一并公布,第三次取消住宿资格。
第二节 学生宿舍水电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住宿学生应节约用水,安全用电。
第十二条 每个宿舍用水用电按每间宿舍的水表、电表实用数抄算,每月每人免 费用水3立方米,每间房免费用电30度,超支部分的水电费由室长按 时交到管理室。
第十三条 严禁私自拆动水电表,违者处以100—200元罚款,如有损坏照价赔 偿。
第十四条 严禁灯具私拉到床上,若二次劝告不听,除没收灯具外,另外给予校 纪处分,造成灾害事故者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五条 学生宿舍使用电器除收放机、充电器、电脑、电视机外,其它电热器 具如电炉、电饭锅、电吹风、电热毯、电热棒(杯)等不得使用,违 者依本规定有关条例处理。
第三节 钥匙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学生宿舍安全,宿舍每人发放门锁钥匙一把(或壁柜钥匙一把),各楼宿舍管理室掌握一把,为严格管理,特制定以下办法:
第十六条 新生进校时,交付押金,登记注册,方可领取钥匙,同时每把铂匙收押金10元,并建立使用登记册,学生离校交还钥匙后退还押金。
第十七条 学生不准私自换门锁和私自配钥匙,由于管理不善,钥匙丢失要速报宿舍管理室,钥匙由管理室另配,并由遗失者付工本费,如不报而 导致宿舍失窃,由遗失钥匙者承担全部损失。
第十八条 学生毕业时要交还全部钥匙,如交的钥匙和所用锁不配套者每把钥匙 赔偿工本费五元。
第十九条 无特殊情况,宿舍管理室不外借备用钥匙,必须借用管理室钥匙时, 要凭本人证件登记,还钥匙时,归还证件。
第二十条 钥匙只借给本居室的人,非本宿舍同学一律不借。
第四节 学生宿舍治安管理制度
第二十一条 学生宿舍楼设立值班室,实行24小时值班。
第二十二条 为了学生的身体健康和保持充沛的精力投入学习,学生宿舍楼6:30 开门,24:00关门,学生24:00以后进入宿舍楼应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说明原因,二次以上或拒不出示证件而强行进入者上报学校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 为了维护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严禁留宿外来人员,违者视 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取消住宿资格等处罚。
第二十四条 住宿学生应妥善管理好自己的学习生活用品、贵重物品、现金及银行卡,不准将房门钥匙私借他人,不准私调门锁。
第二十五条 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学生宿舍不准存放易燃、易爆和有害物品。
第二十六条 保持走廊及楼梯通畅,不准停放自行车和堆放杂乱物品。
第二十七条 严禁燃放烟花爆竹,禁止乱扔玻璃瓶等杂物。
第二十八条 不准私拉电线,严禁使用电磁炉、电热壶、电热杯、酒精炉、煤油炉、取暖器、卡式炉,禁止使用蜡烛,焚烧废纸,乱丢烟蒂。
第二十九条 宿舍楼内禁止买卖经商,严禁酗酒、斗殴、搓麻将。
第三十条 严禁复制、传播、观看色情、淫秽出版物。
第三十一条 宿舍内住宿学生应积极配合工作人员进行的安全卫生检查。
第三十二条 禁止高声播放收录机、吹奏乐器和高声喧哗、起哄,扰乱周围环境。
第三十三条 不得随便动用设在宿舍楼里的消防设施,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三十四条 携带大件贵重物品离楼,携带者必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经值班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第三十五条 校外人员来访,须出示有效证件并登记由被访者带入会客。
第三十六条 违反上述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和赔偿。
第五节 假期学生留校住宿规定
第三十七条 寒暑假期间原则上不留学生住宿,确需留校住宿的外地同学,须经各二级学院、学生处批准,开出证明,在规定的时间内到本宿舍楼的管理室登记,办理出入证,并交纳管理费。家住本市(含市郊)的同学寒暑假不安排住宿。
第三十八条 留校住宿的学生在规定的时间内,凭证出入指定宿舍。
第三十九条 为安全起见,留校学生采取相对集中原则住宿,不住宿的宿舍由学生宿 舍管理部门封门,此后,不得随便出入,遇有特殊情况,由本人书面申 请,经学生宿舍管理部门核实签字后由本宿舍楼的管理人员陪同入内。
第四十条 学生假期留校住宿,要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四十一条 住宿登记日期和其它事项详见本宿舍楼通知。
第六节 校“文明寝室”评比条例
第四十二条 “文明寝室”评比制度
1、校“文明寝室”的评比每学年进行一次,时间为11月份,毕业班学生不参加评选;
2、评比小组:各楼楼长和物业管理学生会宿舍负责人;
3、评比小组评选出“文明寝室”,学年末把名单递交学生宿舍管理 委员会审核批准。
第四十三条 “文明寝室”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坚持四项基本原则,认真学习,积极向上;
2、寝室成员一学年每门课程均需及格(包括补考及格);
3、寝室成员年度内无违反校纪校规而受警告者 ;
4、寝室成员无严重违反学生宿舍各项管理制度 ;
5、寝室无火灾和重大伤亡事故;
第四十四条 评比项目
1、评比标准
(1)地面、墙面3分:地面清洁,无烟头、纸屑、痰迹墙面无蛛网 积灰,无乱涂写刻画,无乱张贴;
(2)床铺,被褥4分:被褥叠放整齐,朝向一致,床单、枕巾干净平整,无乱放杂物;
(3)物品摆放4分:桌凳按标准摆放,洗漱用具、书籍、箱子 等物品摆放整齐;
(4)门窗玻璃、灯具3分:
(5)阳台、卫生间4分:阳台整洁,无乱堆放杂物,卫生间无异昧积垢;
(6)文化氛围,整体形象2分:
2、加分因素(上限10分)
(1)一月全优寝室加1分,“卫生先进”寝室加2分;
(2)寝室成员有积极参予学生宿舍管理活动,积极配合楼长、层长工作的寝室加0、5分一1分;
(3)工作出色的楼长、层长所在的寝室加1分。
3、扣分因素
(1)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检查周汇总成绩,有一次不合格扣O、5分,有二次扣1分,有三次扣1、5分,以此类推;
(2)寝室成员有不遵守宿舍作息制度晚归者,有一个扣O、5分;
(3)平时有使用违章电器、私拉电线者扣1——2分。
第四十五条 奖励方式
1、给予“文明寝室”物质奖励,并贴上“文明寝室”标志;
2、“文明寝室”成员在评奖学金时加分。
第七节 学生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六条 各宿舍凡有损坏的公共财产,要及时报告修理,须交维修费的要一次交清,否则不予修理或修理后从押金中扣除。
第四十七条 毕业班的学生要在学校规定离校日的前三天内全部办理完手续并离校。
第四十八条 学生毕业或中途因故离校,有关部门应事先通知公寓服务中心,由管理员验收宿舍及家具,学生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离校手续。
第四十九条 学生离校前要清点好各自的物品,待有关人员按宿舍设备清单检查验收, 清查无误,完好无损后,方可发还押金。如有丢失损坏,按物品管理办法,照价赔偿。收还钥匙后,退还押金。如家具用品的登记号与卡片不符,按丢失处理。
第五十条 办完离校手续后,在三天内离校,如仍滞留在原宿舍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五十一条 室内人员有先后走的,查验后的宿舍物品即由后走者保管。
第五十二条 宿舍内的公共财产如有损坏,应照价赔偿。
第五十三条 在校期间,如有应缴款项而未缴清的,离校时必需全部交清,如拒 不缴款或以任何理由拖延者,不予办理离校手续。
第五十四条 家具及物品验收合格者,由管理人员在离校通知书上盖章后,方可发给学生报到证或毕业证等。
第五十五条 提前办理离校手续,按照学生公寓服务中心的通知进行。
第五十六条 学生公寓服务中心最后办理离校手续,学生离校前经宿舍管理人员验收盖章后,在三天内持离校通知书到有关部门领取派遣证。
第五十七条 本规定由学生公寓服务中心负责解释。
宿舍管理制度15
一、目的
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员工宿舍管理,特制定本办法
二、范围
适用于在公司宿舍居住的所有员
三、职责
1、行政部门负责员工宿舍统一管理。
2、值班人员及保安负责员工宿舍安全、消防及保卫工作。
3、人力资源部配合入住申请等相关工作。
4、宿舍管理人员负责宿舍管理。
四、入住管理
1、入住人员一律凭《员工宿舍入住申请单》按宿舍管理人员安排要求入住。
2、入住人员必须遵守管理人员要求,在规定房间、床位入住。
3、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已在外租房者;
4、员工使用宿舍内的公司财务,由宿舍管理人员列出清单,经员工个人清点确认后签字,方可领取门钥匙。
5、员工离职时,对宿舍使用权自然终止,员工应在离职日起三日迁离宿舍。退出宿舍前一天,应通知宿管人员进行物品清点及移交,并结清入住期间相关费用,否则不予办理离职手续。
五、日常管理
1、各宿舍内应做到物品合理摆放,被褥叠放整齐,保持室内通风,防止疾病漫延,晾晒衣服应统一挂在指定处。
2、公司行政部或宿舍管理员不定期对宿舍卫生进行不定期检查,对卫生最佳宿舍给予奖励,对最差宿舍给予50元/次处罚。
3、公司员工不得擅自调换床位及房间内公共财产物品。
4、注意宿舍内安全用电,不得私接电线进行烧煮、烹饪,不准用电炉、电暖器等高功率电器,违者罚款50元/次。
5、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6、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除照价赔偿外,并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
7、入住员工不得在公共场所(包括走廊、楼道、洗手间等)乱扔、乱倒垃圾,若有违反者给予30元/次罚款。
8、不得在公共走廊、楼梯或其他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不得随地吐痰、乱倒垃圾,不得在室内饲养宠物。
9、严禁员工将饭菜带入宿舍就餐,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厕所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违者罚款5元/次。
10、注意宿舍安全,严禁携入易燃易爆物品,及时排除事故隐患,违者将给予重罚。
11、宿舍内严禁打架、赌博、吸毒、色情等不良活动。对违反管理规定的人员,进行批评教育、提出警告;对多次不改者,公司可予以处罚,乃至逐出宿舍。
12、未经公司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进入异性宿舍,若有违反者,给予罚款100元/次。(因工作原因或检查宿舍除外)
13、任何人不得带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或留宿,违者罚款100元/次,特殊情况需经行政部批准。
14、宿舍住宿人员严禁将自行车、摩托车带入楼内。
15、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六、安全管理
1、为保障员工的`安全,避免非本公司人员进入宿舍,请员工出入宿舍大门时自觉出示工作牌,配合值班人员检查,针对不配合人员将给予重罚。
2、入住员工每人一把门钥匙,进出随手关门,保证室内人员物品安全。
3、宿舍当值人员应加台宿舍检查及管理,杜绝已辞工、解雇、自离等人员留宿,凡因当值人员值班不严,造成留宿者,给予当值人员从重处理。
七、宿舍收费办法
1、居住所耗费的电费、水费、电话费、上网费等相关费用均由员工自理,并需缴纳住宿费30元/月/人。由宿舍管理员统一收齐后,交行政部。
2、水电费由管理员每月25日抄表公布,并按实际人员数分摊至个人。公司予以60元/月/人的水电费补贴。
3、宿舍内易耗品的更换由入住人员自行负责,空调等重大设施的损坏维修如因人为原因造成的,由该宿舍承担相应费用,如为自然损坏,则由公司联系维修并承担费用。
八、附则
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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