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借款合同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关于合同的利益纠纷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制定合同书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个人借款合同,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个人借款合同1
债权人(甲方):
保证人(乙方):
第一条为确保甲方与 (以下简称借款人)签订的 年 字 号借款合同(以下称借款合同)的履行,乙方愿意向甲方提供保证,甲、乙双方根据有关法律或规定,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乙方保证范围为借款人根据借款合同向甲方借用的贷款本金为人民币(大写) 及其利息(包括因借款人违约金或逾期还款所计收的复利和加收的利息)、借款人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诉讼费和律师费)。
第三条本合同保证的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本保证合同的保证期间为两年,自借款人不履行债务之日起计算。
第四条本保证合同独立于借款合同,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责任不因借款合同无效而免除。
第五条乙方承诺对借款人的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在甲方开立的帐户上始终保留相当于借款人借款余额的 %的款项作为履行保证义务的保证金。如措款人未按 合同的约定履行还款义务,乙方保证在接到甲方书面索款通知后 日内履行还款义务。如乙方未主动履行,即表示乙方授权甲方从其开立的帐户中扣收。
第六条乙方同意甲方在借款人逾期未紫还贷款本息时,有权依第五条规定的方式直接要求乙方履行义务。
第七条乙方保证如发生借款合同项下借款合同提前到期的情况时,借款人又不及时还款的,乙方立即开始履行保证义务。
第八条乙方保证有足够的.能力承担上述保证责任,并不因乙方受到的任何指令、乙方财力状况的改变、乙方与任何单位签订任何协议而免除其所承担的责任。
第九条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接受甲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的调查了解,乙方应按甲要求及时提供其资产状况的有关资料。
第十条在本合同有效期间,乙方如再向第三方提供担保,不得损害甲方的利益。
第十一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一方需变更合同时,应经双方协商同意,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二条借款人与甲方协议变更借款合同的,应征得乙方同意;未经乙方同意的,乙方只在本合同规定的保证范围和期限内承担责任。但甲方由于国家政策调整而执行新利率的,无须征得乙方的同意。
第十三条任何一方未按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向对方支付担保余额的 %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对方损失的,还应就不足部分予以补偿。
第十四条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事项:
(一) ----------;
(二) ----------;
(三) ----------。
第十五条甲乙双方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甲、乙双方共同选择下列方式之一:
1.提交 所在地人民法院诉讼;
2.提交 仲裁委员会仲裁。
第十六条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七条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债权人住所: 证人住所:
电话: 基本帐户开户行:
传真: 帐号:
邮政编码: 电话:
传真: 邮政编码: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个人借款合同2
甲方(借款人):
乙方(出借公司):
甲乙双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以资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出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伍万元整,于20xx年xx月xx日前交付甲方。
二、借款利息:——%。
三、借款期限:三年。
四、还款日期和方式:按30%比例从甲方每月劳动报酬中扣还,直至全部还清本息为目。
五、违约责任:
六、争议解决方式:双方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同意提交公司所在地区人民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上海______塑胶有限公司
丙方:_____________,男,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经自愿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___
一、借款金额
甲方向乙方提供借款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供乙方购买机器支付首付款使用,该款于______年__月__日之前交付给乙方,乙方出具借款收据。
二、利息
上述借款按每月2%的利率计算利息,乙方应当于每月10日之前向甲方支付该月利息。
三、借款期限
乙方所借上述款项的期限为____个月,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乙方应当于到期日后三日内将本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一次性偿还给甲方。
四、违约责任
甲方的违约责任
1、若甲方未按本协议的约定提供借款,则应向乙方支付上述约定总借款金额的____%作为违约金;
2、若甲方无故提前收回借款,则根据借款剩余时间占总借款时间的比例乘以前款约定的金额作为违约金支付给乙方,但不可抗力和发生其他重大事项严重影响借款的除外。
乙方的违约责任
1、若乙方未按约定支付当月利息,则每逾一日按该月应收利息的____%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乙方超过30日未支付当期利息,则甲方有权要求提前收回借款及已产生的利息,并按第四条第款第2项约定的`计算标准向乙方主张违约金。
2、若乙方到期未偿还借款本金的,则每逾一日按未还款部分____%的标准支付违约金。
五、担保
乙方将机器壹台抵押给甲方,作为前述借款的担保。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要求将该机器拍卖、变卖或者以其他方式作价处理,甲方对所得款项具有优先受偿权。
丙方__为乙方的上述借款行为提供担保,若乙方违约,则丙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六、本协议未尽事宜,三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上海市奉贤区人民法院起诉。
七、本协议一式叁份,三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三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丙方: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4
出借方:(以下简称甲方)
借款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借款协议基础之上,经过协商,甲乙双方在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双方以资共同遵守。
一、乙方自愿以权属自己作价人民币抵押给甲方,乙方到期不还款,除乙方按借款协议履行之外,如乙方逾期十天不还款,乙方则自愿将该抵押物以作价价格卖给甲方并双方不再签订买卖协议,此协议即产生买卖协议的'效力,甲乙双方不再重新签订该物权的买卖协议,该物权所有权随之协议的效力而转移给甲方。
二、如该抵押物乙方卖给甲方以后,仍不足以偿还甲方借款及利息不影响甲方再向乙方追偿的权力。
三、本补充协议与借款协议具有同等法律上的效力。
四、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5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身份证号码:
乙方为进行生产(或经营活动),经夫妻双方共同商定,自愿用财产抵押方式向甲方申请借款。经双方协商,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借款金额和借款期限
乙方向甲方借款人民币元(小写)整(大写)。
借款期限为个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收到甲方借款的同时向甲方交付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乙方到期还清所有本协议规定的款项,甲方收到还款后将借据和抵押的财产所有权凭证交还给乙方。
第二条借款利率
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月利率为%。利息每月结算一次,乙方必须在次月号前支付给甲方。
第三条抵押条款
1、乙方自愿用下列财产所有权凭证抵押给甲方,并自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抵押物名称:
产权证书名称及证号:
产权所有权人:
其他:
2、抵押担保范围为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逾期的违约金和实现债权、抵押权的费用。乙方如期履行合同,付清本合同约定的本息及其他费用后,本合同即告终止,甲方将抵押物所有权凭证退还乙方。
3、乙方承诺,抵押行为已得到抵押物的其他共有人同意。
4、乙方在抵押期间应妥善保管抵押物并负责维修、保养,保证抵押物完好无损,并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
第四条保证条款
1、乙方属家庭夫妻双方共同借款,夫妻双方具有共同履行合同的义务。
2、乙方必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支付利息,归还借款。
3、乙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4、乙方不得另行办理抵押物所有权的产权证书,否则承担金融诈骗等法律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1、乙方如逾期不还借款,甲方有权追回借款,并按每月%利率收取罚息;乙方如逾期不支付利息,甲方有权追收逾期支付的利息,并对逾期的利息按每月%利率收取复利。
2、借款期到,乙方如未能按期归还借款或未能按时付息,甲方有权向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以其它方式处分。所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偿还借款及利息尚有的余额,应全部交还乙方;如处分抵押物所得的款项仍不足以抵还欠款本息时。甲方仍可根据原借款合同向乙方追索欠款。
第六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第七条其他
本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都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依照《合同法》规定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时,应及时采用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当事人,并达成书面协议。本合同变更或解除之后,乙方已占用的借款和应付的利息,仍应按本合同的规定偿付。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合同双方当事人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出借人、借款人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6
出借人:(甲方)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借款人:(乙方) 保证人;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乙方因业务发展需资金周转,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向甲方借款事宜,签订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借款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双方确定收款帐户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另开具收据给甲方。
二、借款期限为_六_个月,即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_日止。借款 期内,乙方想提前还款的,则按六个月的借款时间向甲方支付借款利息。
三、借款月利率为2%即每月的利息为:__________。每两个月支付一次,即单个月___日前应付清两个月利息。利息从贷款发放之日起计算。
四、如果乙方不按时支付利息,除应按原定利息计付给甲方之外,逾期每天则按所欠利息总额的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借款期限届满,如果乙方不能还清借款,除应按原定利息计付给甲方之外,必须按本金和利息总金额的每天万分之肆作为违约金赔偿给甲方。
五、特别约定:乙方自愿将权属自己坐落于来宾市西南一路37号的《百川德汇》楼盘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共_____套商品房,房屋合计面积为:____________平方米。(具体栋号房号以甲乙双方所签的'售房合同为准),作价人民币:____________(¥_小写:____________元)出售给甲方,甲方无需再支付该购房款给乙方,并于本合同签订当天,甲乙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及到房产管理机关办理备案手续。
(1) 如果乙方不能按期偿还甲方借款本金及利息的,借款本金自动转为甲方付给乙方的购房款,则该房屋归甲方所有,由甲方自行处理。
(2) 因履行合同发生争议甲方向法院提起诉讼并通过法院将上述的财产拍卖作清偿,清还甲方的本金和利息及违约金,且甲方垫付的律师费、诉讼费、执行费、误工费及一切相关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3) 甲方自行处理上述的房地产或交给法院拍卖,所得价款不足以偿还借款、利息及甲方为此而支付的相关费用的,乙方仍需向甲方承担还款、付息责任,直到还清债务为止。
(4) 如果乙方能按期归还甲方借款的,借款期限届满,乙方还清款后甲乙双方取消商品房买卖合同,并交回乙方自行作废,仍由乙方享有对该房屋的处置权及所有权。注销备案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 乙方保证出售给甲方的房屋不存在任何权属争议:即不存在将房屋向
个人借款合同7
甲方(出借人):
乙方(借款人):
根据《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
出借人向借款人借款人民币元(大写:)。
二、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利息:
借款利率为______%/年,按月收息,乙方在借款到期日一次性还清借款本金和利息,借款期限跨年的,应在每年年末12月31号结清当年利息。
四、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放款以甲方转账的银行凭证为准,甲方交付现金的,乙方应向甲方出具收条。
五、保证条款
1、乙方应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2、乙方的还款保证人为(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自愿承担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的连带保证责任,保证期限为借款到期后两年。
六、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利息的,自逾期之日除按约定利率支付利息外,应每日向甲方按借款本金的`日千分之五支付违约金,直至还清该笔利息为止。迟延支付达三十日,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2、若因乙方的原因导致甲方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了应在合同终止后的5日内还清已产生的利息和借款本金,还应支付相当于借款本金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
3、乙方逾期支付本金的,自逾期之日起,每迟延一日,应支付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日按逾期支付金额的1%支付违约金,累计计算至本息款项全部还清为止,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归还全部本息,以及由此产生的损失。
4、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二十的违约责任。
5、乙方未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支付利息的,应当承担甲方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所有费用,该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律师费和所有其他应付合理费用。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任意一方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叁份,双方各执壹份,保证人执壹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借人(签字捺手印):
借款人(签字捺手印):
保证人(签字捺手印):
签订时间: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8
甲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达成本合同,并保证共同遵守执行。
一、借款金额: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元。
二、借款用途为
三、借款利息:借款利率为月利息
%,按月收息,利随本清。
四、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日,从
年
月起至
年
月止。如实际放款日与该日期不符,以实际借款日期为准。乙方收到借款后应当出具借据,乙方所出具的借据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保证条款:
1、借款方用__________________价值元作为借款抵押品。由贷款方保管或公证机关保管。(公证费由借款方负担)。抵押期间,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出租、变卖、赠与抵押物,或以其他任何方式处分抵押物。抵押期间抵押物不受乙方资产分割、转让等影响,如甲方发现乙方有违反本条款的情节,将处置抵押物。
2、借款方必须按照借款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进行违法活动。
3、借款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期限还本付息。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
4、乙方还款保证人____________,为确保本契约的履行,愿与乙方负连带返还借款本息的责任。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如未按合同规定归还借款,乙方应当承担违约金以及因诉讼发生的律师费、诉讼费、差旅费、评估费、拍卖费等费用。甲方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拍卖抵押物,用于抵偿借款本息,若有不足抵偿部分,甲方仍有权向乙方追偿。直至乙方还清甲方全部贷款本息为止。
2、乙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随时收回该借款,并要求乙方承担借款总金额百分之的违约责任。
七、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也可由第三人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本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签订日期:年月日
签订日期:年月日
个人借款合同9
合同编号:
借款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方式:
贷款方:交通银行 支行
证件类型及编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联系方式:
担保方:
证件类型及编号:
地址:
电话:
应借款方 年 月 日的借款申请,贷款方愿意向借款方提供流动资金外汇贷款。借贷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规以及交通银行有关业务办法的规定,经过平等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以资共同遵照执行。
第一条 借款币种、金额和期限
1.1 借款币种: 。
1.2 借款金额: (大写: )
1.3 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借款用途
2.1 借款限用于 。
第三条 提款
3.1 提款期为 天,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算。在提款期内,借款方应按下列计划提款。
计 划 提 款金 额
年季月日
3.2 借款方如需调整提款计划,应至少提前 天提出,并经贷款方同意。
3.3 借款方办理提款,应提前 个银行营业日提交有效借款凭证。
3.4 提款期到期,未提贷款部分即自动注销,但事前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延展提款期限者除外。
第四条 利息
4.1 借款利率。
借款年利率为 。
利息每 计收一次,结息日为 。
计息方法:以 天为一年,按贷款余额和实际用款天数计收利息。
4.2 借款方应于结息日主动支付利息。如结息日为非银行营业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营业日支付。届时未付,贷款方有权主动从借款方的存款账户中扣收。如存款不足以支付利息,对应付未付利息,贷款方可计收复利。
4.3 利息以 币种支付。
第五条 还款
5.1 借款方以销售收入及其他可还贷资金归还借款。借款方应按第1.3条款规定的期限内一次或分次归还全部借款本金。
5.2 借款方在原定借款期限内如确需调整还款计划,应提前一个月通知贷款方,并经贷款方同意。贷款到期,贷款方因客观原因不能如数归还,借款方应至少提前 天向贷款方提交展期申请,经贷款方同意后才能展期;同时,借贷双方对本合同中贷款期限、利率和还款计划部分作出补充和修订。展期贷款利率按修改后期限的相应利率档次确定。
5.3 借款到期未还又未经贷款方批准展期,对该逾期贷款,贷款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利息。
第六条 担保
6.1 本借款由 提供还款担保(具体担保内容见附件)。如借款方未能按期还款,贷款方可行使上述担保项下的权利。
第七条 约定事项
7.1 借款方应在贷款方开立往来账户。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的进出口结算业务全部交贷款方办理。贷款项下进口贸易合同副本应交贷款方,贷款方凭以开证、付款。
7.2 借款方同意无条件接受贷款方的信贷监督和检查,并为之提供工作便利。贷款方有权审查借款方的资产和财务状况。借款方应按月报送生产经营有关的统计、财会报表及贷款方要求的其他资料。借款方应保证上述报表资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7.3 借款方应将本贷款项下财产以所借币种向贷款方指定的保险公司按期连续投保有关险种。
7.4 如果借款方今后采取抵押方式向第三者筹措流动资金,借款方应同比例地向贷款方提供抵押品。
第八条 违约责任
8.1 如果发生下列任何一种事件,借款方即构成违约:
(1)未能按第四条、第五条规定还本付息;
(2)未按第二条规定使用贷款;
(3)未能履行和遵守本合同项下应由借款方履行或遵守的任何约定事项,如果上述不履行或不遵守发生之后 天内没有得到补救或纠正;
(4)借款方未能履行与第三者签订的其他任何借款或融资合同中的'义务而被采取信贷制裁措施。
8.2 贷款方未能按提款计划及时供应贷款即构成违约,但由于国家经济政策和信贷政策变更者除外。
8.3 如借款方违约,贷款方有权立即同时或先后采取以下任何一种或数种措施:
(1)从借款方在贷款方的任何账户中主动扣收欠款;
(2)对8.1(2)条款所述违约事件,将挪用部分从挪用之日起在原定利率基础上加收 %的罚息,并限期收回被挪用贷款;
(3)对第8.1(3)条款所述违约行为,从违约之日起违约发生日借款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借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 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止。对其中无法纠正的行为则按违约发生日借款余额一次性收取不高于千分之 的违约金;
(4)中止或终止借款方的部分或全部提款权利;
(5)宣布贷款本息部分或全部到期,并限期或立即偿付;
(6)其他依本合同或依法律可以采取的任何措施。
贷款方因追索贷款而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应由借款方负责。对贷款方采取上述任何措施,借款方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8.4 如贷款方违约,借款方可从违约之日起按违约金额和违约天数每天向贷款方收取不高于万分之 的违约金,直至违约行为纠正之日为止。
第九条 其他事项
9.1 本合同及其附件的任何修改、补充均须双方协商并订立补充条款或修改协议。修改、补充协议无论是否明示,均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对借贷双方均有法律约束力,并丝毫不影响本合同未变更部分的法律效力。
9.2 贷款方可自主决定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权利,但应及时通知借款方。未经贷款方书面同意,借款方以任何形式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行为均属无效。
9.3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贷款方规定办理;没有规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订立补充条款。
9.4 借贷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有争议,应尽量通过协商解决。经协商未能圆满解决时,应向 方所在地有管辖权法院提起诉讼。
9.5 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全部应付款项清偿完毕之日失效。
9.6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借贷双方各执 份,担保人执一份。
9.7 本合同于 年 月 日在 签署。
(以下为合同签章部分,无正文内容。)
借款方: 贷款方:交通银行 支行
(法人公章) (法人公章)
签字人: 签字人:
职务: 职务:
日期: 日期:
担保方:
(法人公章)
签字人:
职务:
日期:
个人借款合同10
委托人: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贷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借款人:________(以下简称丙方)
丙方向甲方申请借款,甲方经审查同意后委托乙方发放贷款,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甲、乙、丙三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贷款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履行。
第一条借款种类:________。
第二条借款金额:________,以实际发放额为准。
第三条借款期限
借款期限为两年,贷款起算点以甲方向乙方支付贷款的票据记载日期为准。
第四条借款用途:本借款用途限于________。
第五条借款条件:在办理借款前甲、乙、丙三方应在________银行开立账户,用于办理存、提款、还款等事宜。
第六条提款方式:借款人提出申请后即时办理。
第七条还款方式:见第八条、第十七条的约定。
第八条利息的计付:本合同项下贷款,根据甲、丙方确定的利率________‰(年息)计算利息,到期一次付清。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有特殊情况,甲、丙方经协商重新确定利率,甲方应向乙方提交《委托贷款利率调整通知单》,从调整之日起,即按新的利率计收利息。
第九条手续费:按照乙、丙双方签订的《金融服务协议》执行。
第十条甲方声明与承诺:甲方自行承担委托贷款的`风险及经济责任。委托贷款未到期或到期后未收回,甲方不要求乙方支付部分或全部委托资金。
第十一条乙方声明与承诺
委托贷款到期后,乙方工作内容仅限于依照甲方要求协助甲方出具并代为邮寄利息清单和贷款催收通知单。
乙方不承担贷款风险,只负责代为发放,款到账后立即按约定划出,不承担贷款损失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丙方声明与承诺
在执行合同过程中,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全面、真实准确地向________银行说明用款情况,配合甲、乙双方的借款催收工作。
按时足额清偿借款本息。
按照约定的用途使用借款。
第十三条借款展期
本合同项下的借款不予展期。但经甲、乙、丙各方协商后均同意的除外。
第十四条借款担保由甲、丙双方确定。
第十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本合同生效后,甲、乙、丙任何一方需要变更或解除本合同时,应经各方协商一致,并由甲、乙、丙三方达成书面协议。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丙方未按期支付利息,甲方对逾期的借款在逾期期间按日利率万份之________计收罚息,该罚息由乙方代收。
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甲方有权对挪用的借款在挪用期间按日利率万份之________计收罚息,该罚息由乙方代收。
第十七条甲、乙、丙三方商定的事项
此笔借款本金的归还见本条第二款的约定,利息按合同约定及时、足额交至乙方在________银行开立的账户。乙方应立即将上述款项划至甲方账户,并出具相关票据。
乙方名称:________
甲方名称: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
账号:________
账号:________
商定的其他事项:
①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本金的偿付由甲、丙商定后通知乙方。
②甲、乙方同意委托贷款由________银行根据丙方申请以及________(其他情况)进行划转使用。
第十八条争议解决
甲、乙、丙三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或者调解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九条通知方式
合同各方有关事项的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按本合同列明的地址送达对方,此地址如有变动,应于十日内通知签约各方。
按上述地址发送时,在下列日期视作送达:邮寄送达的,为投寄挂号信邮戳之日;专程送达的,为收件人签收之日。
第二十条合同生效
本合同自甲、乙、丙各方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项下委托贷款本息及有关费用完全清偿时终止。
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得因任何理由不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一条其他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效力同等。
甲方(盖章):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
授权代理人: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电话: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丙方(盖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
电话:________
个人借款合同11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码:
丙方:(保证人)
工商执照号码:
甲、乙、丙各方经过自愿平等、互惠互利、充分协商,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具体约定
(一)借款额度和期限:人民币(大写) 万元,借款期限 。借款日期和金额以借据为准。
(二)借款用途:主要用于短期流动资金,甲方应合法使用借款,不得用做违法活动。
(三)借款利率: 月 ‰。
(四)还款方式:借款到期一次性还本,利息在借款时付清。
二、保证条款
(一)在本合同约定的借款,丙方做为保证人对甲方在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承担连带保证责任。
(二)保证人保证担保的范围:
1、借款期限届满之日起三日内,保证人代甲方偿还乙方到期资金的本金和新增利息;
2、本合同项下资金的罚息;
3、违约金、赔偿金、补偿金;
4、出借人为实现债权而支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因违约方责任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执行费、保全费、公告费、差旅费等)。
5、保证人保证责任的保证期限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两年;
6、保证人在借款合同生效期内,不得出售自己的土地、房产、汽车等固定资产;不得变更、出售、减少自己的股权。特殊情况须经乙方书面同意;
7、本合同项下保证人的.一切义务均具有连续性,对其合法继承人具有完全的约束力。
三、违约责任
(一)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即构成违约:
1、甲方改变借款用途;
2、甲方违反借款合同约定,逾期或未按约定金额归还借款本息;
3、甲方提供的证明、资料等文件有虚假、非法的情况;
4、合同履行期间,甲方或保证人擅自处分合同项下的固定资产和股权;
5、保证人提供虚假财务报告或者拒绝乙方对其财务状况进行监督、检查;
6、甲方或保证人其他可能影响归还乙方借款的行为。
(二)发生违约情况时,乙方有权采取以下一种或多种措施:
1、甲方逾期还款,除应付利息外,延期一日按借款额日千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2、要求甲方立即偿还全部借款,或要求保证人履行保证责任。
3、其他法律允许的措施。
四、纠纷的解决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各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各方同意采取向郑州市人民法院诉讼的方式解决。
五、其他
(一)本合同附件借据是本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
(三)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贷款抵押人(甲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贷款抵押权人(乙方)
地址:
邮编:
电话:
代表人:
个人借款合同12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公司地址:
借款委托人: (以下简称甲方)
公司法人执照注册号:
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人:
居间受托人:
投资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公司住所:
法定代表人:
甲方因正当合法经营的临时性资金短缺,需要向民间出借人借入资金,委托乙方提供民间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乙方同意接受甲方委托。依据《民法通则》、《合同法》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
达成本合同。
第一条甲方委托事项
1.1甲方拟向民间出借人借入资金人 万元(大写 万元整),委托乙方提供借款业务的系列服务。借款月利率 %,借款期限 个月。愿意提供合法、有效、可靠的(保证、抵押、质押)担保,确保借款债权安全实现。委托乙方寻找有合法资金来源的出借人,并要求在10天内落实出借人及资金。
1.2如一个出借人拟出借的资金不足以满足甲方借款的金额,乙方可组织多个共同出借人共同出借,由乙方协调推荐其中一名作为出借人代表与甲方签订《借款合同》办理相关借贷手续。
1.3委托乙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规定代理制作《借款合同》和相关附属合同,并交由甲方审查签订。
1.4协助甲方办理抵押(质押)物权登记及合同公证手续。
1.5属于多个出借人组合借款的,由乙方监督出借人代表及时向各出借人转付借款人归还的借款本金及支付的资金利息。
1.6借款本息费用结清后,乙方督查出借人为甲方办理抵(质)押登记的解除手续。
第二条居间服务费的计算标准和支付方式
2.1乙方为甲方提供第一条借款居间系列服务,从《借款合同》生效日起至《借款合同》终止日止,甲方按借款金额的月 %向乙方支付借款居间系列服务费。支付方式:资金到位后,第一次支付出借人利息时一次性全额支付给乙方,转入以下账户:
户名:四川省 有限公司
账号:
开户行:
2.2甲方同意,若甲方违反《借款合同》约定的有关条款,按《借款合同》约定标准支付的惩罚性违约金,作为乙方协助出借人追索债权的`劳务费用。
第三条借款居间服务业务有关事项的约定
3.1甲方应当保守出借人和乙方的商业秘密,不向借贷交易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出借人和乙方的业务情况。
3.2乙方应当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不得向与交易无关的第三人泄露;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应由乙方向国家有关部门提供的相关信息的情况以及乙方协助出借人维护和追索其债权等情况例外。
3.3乙方应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应承担补办责任。
3.4乙方为甲方借款制作的《借款合同》以及附属合同,其约定条款应当合法有效,确保甲方借款利益不受约定条款外的非正当干扰。
3.5甲方借入款项后,借款到期前甲方因临时性困难要求展期,乙方审查其理由正当并经出借人同意展期的,甲方应向出借人支付展期期间的借款利息,并按展期前的付费标准向乙方支付展期后的居间服务费。
3.6甲方借入借款后,因意外情形确需提前归还借款,而《借款合同》尚未到期时,应按《借款合同》约定期限向乙方补足应付居间费,乙方已收取的居间费不予退还。
3.7甲方认同乙方提供的借款居间系列服务事项的确认方式为:甲方签署《借款合同》及其从属于该《借款合同》的附属合同和本合同。甲方一旦签订前述合同,即表示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服务没有异议。
3.8甲方对借款使用的合法性负完全责任,乙方不因甲方用借款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用途所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第四条违约责任
4.1甲方违约责任:
4.1.1违反3.1项约定,向任何无关第三方泄露乙方和出借人秘密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1.2甲方违反3.5项约定,不按借款展期约定支付借款利息或居间费,乙方拒绝协助办理展期手续,借款因此逾期的,甲方按《借款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4.1.3甲方以本合同约定方式认可乙方服务后反悔或违反3.5、3.6、3.8项约定,乙方不予退还已经收取的居间系列服务费,并可委托出借人代表依据《借款合同》依法向甲方追索应收费用并停止对甲方的后续服务;
4.1.4甲方违反约定用途使用借款,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因此造成出借人资金损失的,应承担足额赔偿的责任。
4.1.5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条项下有关约定,应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乙方有权按该条项下有关约定标准的2倍向甲方主张损害赔偿。
4.1.6甲方签订了《借款合同》和抵(质)押合同或保证合同后,因甲方原因导致出借人的抵押担保权不能依法设立,致使借贷主体不能实际按约定成交者,甲方应按第二条约定标准或双方以其他方式约定的付费标准的双倍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4.2乙方违约责任:
4.2.1除依法律、法规规定或国家规范性文件要求向国家有关管理机关提供甲方有关信息外,向任何与业务无关的第三人泄露甲方商业秘密,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4.2.2经甲方申请,出借人同意借款展期而乙方不提供居间服务时,甲方有权从乙方拒绝提供服务之日起拒绝向乙方支付居间服务费;
4.2.3妥善保管甲方借款项目的权益要件,如有丢失、毁坏导致应承担补办责任;
4.2.4乙方推荐的出借人代表若发生非法占据借款本息的行为,由乙方负责追索,因此导致出借人的利益损失,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4.2.5乙方制作合同应当保证文本的合法性和有效性,不得因合同约定违法导致甲方权益受损,否则,应承担对甲方的损失赔偿责任;
4.2.6借款项目债权债务结清后,乙方应协助出借人并配合甲方办理抵(质)押登记解除手续。否则,引发的纠纷由乙方负责。
第五条争议及解决
5.1本合同当事人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争议,首先应由合同当事人共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第六条附则
6.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至债权债务结清之日终止。
6.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乙方(盖章):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个人借款合同13
贷款人:__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联系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
住所(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电子邮件:____________
借款人、贷款人经平等协商,就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贷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一部分借款条件
第一条借款用途
本合同项下借款用途为:____________,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贷款人有权监督款项的使用。
第二条借款金额和期限
2.1本合同项下借款币种为,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 )万元(大小写不一致时,以大写为准)。
2.2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期限为_______月,自实际提款日起算(分次提款的,自首次提款日起算),实际提款日以借据为准。
第三条利率和利息
3.1本合同项下借款利率为年利率_______%。
3.2本合同项下借款自实际提款日起按日计息,按(月/季/半年)结息。借款到期,利随本清。其中日利率=年利率/360。
3.3本合同项下逾期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确定,挪用借款罚息利率在原借款利率基础上加收_______%确定。
第四条提款
借款人应根据实际用款需求提取借款,其中首笔借款必须于_______年
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最后一笔借款必须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之前提取,否则贷款人有权取消全部或部分借款。
第五条还款
借款人采取以下方式还款(在选项内打"√"):____________
□按(月/季)结息,到期一次性还本。
□按(月/季)结息,分期还本,具体分期还款计划为(内容不够,可另附页):____________
计划还款时间
计划还款金额(万元)
第六条担保
6.1本合同项下借款为(信用/担保)贷款。
6.2本合同项下借款为担保贷款的,担保事宜见另行签订的担保合同。相关担保为最高额担保的,对应的最高额担保合同如下:____________
最高额担保合同名称:____________ (编号:____________ )
担保人:____________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项下争议解决方式为;
(1)将争议提交仲裁委员会,按提交仲裁申请时该会有效之仲裁规定,在(仲裁地点)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性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2)在贷款人所在地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其他
8.1本合同一式份,借款人、贷款人、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8.2下列附件及经双方共同确认的其他附件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____________
附件1:____________提款通知书(格式)
附件2:____________委托支付协议
第九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部分_______个人借款合同条款
第一条利率和利息
1.1借款按月结息的,结息日为每月20日;按季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季度末月的20日;按半年结息的,结息日为每年6月20日和12月20日。
1.2第一个利息期从借款人实际提款之日起至第一个结息日止;最后一个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最终还款日;其余利息期从上一个利息期结束之次日起至下一个结息日。
1.3如遇中国XX调整贷款利率确定办法并适用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则按中国XX的有关规定办理,贷款人不再另行通知借款人。
第二条借款发放和支付
2.1借款人提取借款必须满足本合同约定的提款前提条件,否则贷款人没有义务向借款人发放任何款项,贷款人同意先行放款的除外;
2.2首次提款前提条件:____________
(1)除信用贷款外,借款人已按贷款人要求提供相应担保且已经办理完毕相关担保手续;
(2)按本合同约定向信用社提交提款申请书。
2.3每次提款前,借款人除应满足首次提款前提条件外,还应满足以下前提条件:____________
(1)未发生本合同或与贷款人签署的其他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2)所提供的借款用途证明材料与约定用途相符。
2.4借款人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的书面文件须为原件,不能提供原件的,征得贷款人同意后可以提供加盖借款人公章的复印件。
2.5借款人申请提款须提前至少2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提款申请书。提款申请一经提交,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不得撤销。
2.6贷款人经审核同意借款人提款的,贷款人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的账户,即视为贷款人已经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了借款。
2.7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超过一定金额或符合一定条件的借款,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由贷款人根据借款人的提款申请和支付委托,将借款资金支付给符合本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为此,借款人应与贷款人另行签订委托支付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并在贷款人处开立或指定专门账户用以办理受托支付事宜。
第三条还款
3.1借款人应按本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在还款日和每次结息前一个银行工作日,借款人应在其于贷款人处开立的还款账户中足额存入当期应付利息、本金和其他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在该还款日或结息日主动划收,或要求借款人配合办理有关划款手续。如果还款账户中的款项不足以支付借款人全部到期应付款项,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3.2借款人申请提前偿还全部或部分借款的,应提前10个银行工作日向贷款人提交书面申请。
3.3经贷款人同意提前还款的,借款人应付清至提前还款日止,依据本合同约定到期应付的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款项。
3.4因借款人提前还款或贷款人根据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借款导致实际借款期限缩短的,相应利率档次不作调整,仍执行原借款利率。
第四条担保
4.1除信用借款外,借款人应为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合法有效的担保。担保合同另行签订。
4.2本合同项下担保物发生受损、贬值、产权纠纷、被查封或扣押,或抵押人擅自处理抵押物,或保证担保的保证人财务状况发生不利变化或发生其他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应及时通知贷款人,并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
第五条保险
5.1借款人应根据贷款人要求,将与借款有关的风险在贷款人认可的保险公司投保,投保险种和期限应符合贷款人的要求,保险金额须覆盖贷款风险。
5.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借款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断保险,如保险中断,贷款人有权续保或代为投保,费用由借款人承担。如借款人及相关方对保险单进行实质性改动或提前终止,须提前30天通知贷款人并征得贷款人同意,否则,借款人对贷款人因保险中断或终止、保单批改而蒙受的损失承担责任。
5.3保险单中应当注明,出险时贷款人为优先受偿人(第一受益人),保险人应直接将保险金支付给贷款人。保险单中不应有任何限制贷款人权益的条款。
5.4借款人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3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贷款人,并根据保险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时向保险公司索赔。保险赔偿金或补偿金应用于提前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或经贷款人同意存入贷款人指定账户,作为保证金来担保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务的'履行。
第六条陈述和保证
借款人向贷款人做出以下陈述和保证,并维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始终有效:____________
6.1借款用途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6.2依法具备借款人主体资格,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资格和能力。
6.3签订本合同和履行本合同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与应承担的其他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无抵触。
6.4无恶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行为。
6.6 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文件和资料都是真实、准确、完整和有效的,不存在虚假记载、重大遗漏或误导性陈述。
6.8未向贷款人隐瞒其所涉及的诉讼、仲裁或索赔事件。
第七条借款人承诺
7.1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期限和用途提取和使用借款,所借款项不以任何形式流入证券市场、期货市场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禁止或限制的其他用途。
7.2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清偿借款本金、利息和其他应付款项。
7.3接受并积极配合贷款人以账户分析、凭证查验、现场调查等方式对包括用途在内的借款资金使用情况的检查和监督,按照贷款人要求定期汇总报告借款资金使用情况。
7.4接受贷款人的信贷检查,按照贷款人要求提供经营情况、财务状况和反映借款人偿债能力的其他资料,协助并配合贷款人对其生产经营和财务情况的调查、了解和监督。
7.5对贷款人寄出或以其他方式送达的各类通知及时签收。
7.6不以降低偿债能力的方式处置自有资产;未征得贷款人同意不得用本合同项下借款形成的资产向第三方提供担保。
7.7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完整、真实、准确地定期向贷款人报送对外担保情况,并根据贷款人的要求,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对外提供担保可能影响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须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7.8承担因本合同的订立和履行所发生的费用,以及贷款人为实现本合同项下债权已付和应付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或仲裁费、财产保全费、律师费、执行费、评估费、鉴定费、拍卖费、公告费等。
第八条借款人同意
8.1从贷款申请之日起到贷款还清之日止,贷款人可以查询借款人信用报告;
8.2贷款人向人民银行报送借款人发生的银行借贷相关信息。
第九条贷款人承诺
9.1按照本合同约定向借款人发放借款。
9.2对借款人提供的非公开资料及信息保密,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和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十条违约
10.1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构成借款人违约:____________
(1)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借款本息及其他应付款项,或未履行本合同下任何其他义务,或违背在本合同项下的陈述、保证或承诺的;
(2)借款人违反合同规定用途将贷款挪作他用;
(3)本合同项下担保发生了不利于贷款人债权的变化,借款人未另行提供贷款人认可的其他担保的;
(4)借款人任何其他债务在到期(包括被宣布提前到期)后未能清偿,或者不履行或违反在其他协议项下的义务,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5)借款人的盈利能力、偿债能力、营运能力和现金流量等财务指标突破约定标准,或发生恶化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6)借款人涉及或可能涉及重大经济纠纷、诉讼、仲裁或资产被查封、扣押或被强制执行,或被司法机关或行政机关依法立案查处或依法采取处罚措施,或因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或政策被媒体曝光,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7)借款人失踪或被司法机关依法调查或限制人身自由,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8)借款人因违反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或行业标准而造成责任事故,已经或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9)如本合同项下借款系以信用方式发放,借款人的信用等级、盈利水平、资产负债率、经营活动现金净流量等指标不符合贷款人信用贷款条件的;或借款人未经贷款人书面同意,以其有效经营资产向他人设定抵/质押担保或对外提供保证担保,已经可能影响到其在本合同项下义务的履行的;
(10)可能导致贷款人在本合同项下债权的实现受到不利影响的其他情形。
10.2借款人违约,贷款人有权采取下列一项或多项措施:____________
(1)要求借款人限期纠正违约行为;
(2)停止依据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的其他合同向借款人发放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部分或全部取消借款人未提取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
(3)宣布本合同和贷款人与借款人之间其他合同项下未偿还的借款和其他融资款项立即到期,立即收回未偿还款项;
(4)要求借款人赔偿因其违约给贷款人造成的损失;
(5)借款到期(含被宣布立即到期)借款人未按约偿还的,贷款人有权自逾期之日起按本合同约定的逾期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对借款人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逾期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6)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贷款人有权自借款被挪用之日起,对挪用部分按本合同约定的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罚息,借款被挪用期间未按时支付的利息,按挪用借款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7)借款人同时发生上述第(5)、(6)条所列情形的,罚息利率择其重者确定。
(8)借款人未按期偿还借款本金、利息(包括罚息和复利)或其他应付款项的,贷款人有权通过媒体进行公告催收。
(9)借款人未按照约定偿还本合同项下到期(包括被宣布立即到期)债务的,贷款人有权从借款人开立在贷款人或其他分支机构的所有账户中扣收相应款项用以清偿,直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所有债务全部清偿完毕为止。
(10)贷款人扣收款项不足以清偿借款人所有债务的,贷款人有权决定清偿顺序。
(11)法律法规规定、本合同约定或贷款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措施。
第十一条生效、变更和解除
11.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全部履行完毕之日终止。
11.2对本合同的任何变更应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作出。变更条款或协议构成本合同的一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除变更部分外,本合同其余部分依然有效,变更部分生效前原条款仍然有效。
11.3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不影响缔约各方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本合同的解除,不影响有关争议解决条款的效力。
第十二条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
本合同的订立、效力、解释、履行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凡由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和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按本合同约定的方式解决。
第十三条完整合同
本合同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共同组成一份完整的借款合同,两部分中的同一词语具有相同含义、借款人本笔借款受上述两部分的共同约束。
第十四条通知
14.1本合同项下的所有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除另有约定外,双方指定本合同载明的住所地为通讯及联系地址。任何一方通讯地址或其他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以书面形式及时通知对方。
14.2本合同任何一方拒绝签收或发生其他无法送达的情形,通知方可采取公证或公告方式进行送达。
第十五条其他
15.1贷款人未行使或部分行使或迟延行使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不构成对该权利或其他权利的放弃或变更,也不影响其进一步行使该权利或其他权利。
15.2本合同任何条款的无效或不可执行,不影响其他条款的有效性和可执行性,也不影响整个合同的效力。
15.3贷款人有权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或金融监管机构的要求,将与本合同有关的信息和借款人其他相关信息提供给中国XX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供具有适当资格的机构或个查询和使用。贷款人也有权为本合同订立和履行之目的,通过中国XX征信系统和其他依法设立的信用信息数据库查询借款人的相关信息。
15.4贷款人根据其业务规则制作保留的关于本合同项下借款的单据和凭证,构成证明借贷双方债权债务关系的有效证据,对借款人具有约束力。
15.5在本合同中,⑴凡提及本合同应包括对合同的修改或补充;⑵条款标题仅用于参考,不构成对本合同的任何解释,对标题项下内容及其范围也不构成任何限制;⑶提款日、还款日为非银行工作日,则顺延至下一个银行工作日。
双方确认:____________借贷双方已对本合同的所有条款进行了充分协商。贷款人已提请借款人特别注意有关双方权利义务的全部条款,对其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已应借款人要求对相关条款作出解释和说明。借款人已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所有合同条款(包括第一部分《借款条件》和第二部分《个人借款合同条款》),借贷双方对本合同条款的理解完全一致,对本合同内容无异议。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合同签订日: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附件1:____________
提款申请书
农村信用社
根据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我方与贵社签订的编号为的《个人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我方已全面落实借款合同约定的各项提款前提条件,特向贵社发出如下提款申请:____________
一、我方拟于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向贵社提取金额为_______万元的借款。
二、本笔借款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三、根据借款合同和委托支付协议的约定,本笔借款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
1 、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下,我方授权和委托贵社在将本笔借款直接支付给符合借款约定用途的下列支付对象账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本笔借款需同时支付给多个支付对象的,支付对象和账户清单见附件】
2 、在借款人自主支付方式下,请将本笔借款划入我方下列账户: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四、我方谨向贵社确认:____________
1、该笔借款将用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
2、在该通知发出之日及提款日,我方在借款合同中所作的所有陈述、保证和承诺仍然真实、准确、完整、有效。
3、截至本通知发出之日,我方的收入来源、生产经营和财务信用状况未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4、在本通知发出之日,不存在任何借款合同项下或与借款合同有关的违约或预期违约事件,我方进一步确认,在提款日也不会发生或存续任何违约事件。
5、本通知发出之后即为不可撤销。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贷款社审核意见: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和账户清单
支付对象1: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2: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3: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支付对象4:____________
户名: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___
付款金额: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签字)
附件2
委托支付协议
委托人(借款人):____________
受托人(贷款人):____________农村信用社
鉴于:____________
1、借款人与贷款人签订编号为的《借款合同》(下称"借款合同"),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的约定向借款人提供借款。
2、根据银监会相关规定和贷款人管理要求,对符合条件的借款资金支付或经借款人同意由贷款人受托支付的其他资金应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
为明确借款委托支付事宜,借款人和贷款人经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受托支付条件
借款人除下列情形以外在借款合同项下提款均采用贷款人受托支付方式:____________
1、借款人无法事先确定具体交易对象且金额不超过三十万元人民币的;
2、借款人交易对象不具备条件有效使用非现金结算方式的;
3、贷款资金用于生产经营且金额不超过五十万元人民币的;
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第二条授权和委托
对符合本协议约定的受托支付条件的提款,借款人授权和委托贷款人在将借款划入指定的借款人账户后,将借款资金转入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用途的支付对象账户,并根据贷款人要求提供支付凭证等相关资料。
第三条受托支付
1、在办理受托支付时,借款人应在每次提款时向贷款人提供其放款账户和支付对象账户信息以及证明本次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证明材料。借款人应保证提供给贷款人的所有资料都是真实、完整和有效的。
2、在办理受托支付时,贷款人只对借款人提供的支付对象信息、借款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进行形式审查,因借款人提供的相关资料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导致贷款人未及时完成受托支付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贷款人经审核发现借款人提供的用途证明材料等相关资料有不一致或其他瑕疵的,有权要求借款人补充、替换、说明或重新提交资料材料,在借款人提交令贷款人满意的资料前,贷款人有权拒绝相关款项的发放和支付。
4、贷款人经审核,认为借款人提供的资料与借款合同约定的用途一致且提款符合借款合同约定的前提条件的,首先将借款划入借款人指定账户,然后根据需要将相应款项转入借款人支付对象账户。
5、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贷款人有权重新确定借款发放和支付条件,或停止借款资金的发放与支付:____________
(1)借款人向贷款人提供虚假或无效的资料以获取借款的;
(2)借款人生产经营发生重大不利变化或信用状况下降,或发生借款合同项下的违约情形;
(3)借款人不按照借款合同约定提取和支付借款资金;
(4)借款人违反本协议和借款合同约定或相关监管规定,以化整为零方式规避贷款人受托支付;
(5)借款人指定的放款账户或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
第四条账户冻结或止付
如果因借款人指定放款账户或其支付对象账户被有权机关冻结或止付,导致贷款人无法及时按照借款人委托完成受托支付,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不影响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已经产生的还款义务。
第五条违约责任
1、因借款人提供给贷款人的交易资料不真实、不完整或无效导致贷款人损失的,借款人应予赔偿。
2、贷款人未按照本协议约定及时发放和支付借款资金的,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但本协议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六条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战争、自然灾害等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事件,或贷款人系统故障、通讯故障等意外事件,导致贷款人未按时发放和支付相应款项的,贷款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但贷款人应及时通知借款人。
第七条生效和终止
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借款人在借款合同下的款项全部提取完毕(包括贷款人依据借款合同取消借款人在借款合同项下全部未提取款项)且贷款人受托支付事宜办理完毕之日终止。
第八条其他
本协议作为借款合同的附件,与借款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照借款合同的约定执行。
贷款人(盖章):____________
负责人(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
借款人(签字):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个人借款合同14
甲方(出借款人): 乙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住所地: 住所地: 保证人(责任人): 保证人(责任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住所地: 住所地:
甲乙双方及责任保证人在公平自愿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愿出借给乙方人民币壹仟元整(¥:xx .00 元 ),借款期间为自20xx年 12月18日至20xx年 月 日前,不超过 天。乙方承诺定于20xx年 月 日前偿还甲方全部借款及利息。于订立本合同之时,由甲方给付乙方借款人民币壹仟元整(¥:xx .00 元 ),乙方保证不用借款从事违法活动。
二、乙方保证按期归还借款,按每月利息率20 ‰计息,乙方应于每个月月底前付清本月利息,不得拖欠。如果不能按期归还借款及利息,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除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还需向甲方支付甲方因追还该借款所产生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相关费用。
三、本合同的债权,甲方可自由转让与他人,乙方不得异议。
四、乙方应觅连带责任保证人 名,确保本合同的履行。连带责任保证人愿与乙方就返还本金、利息和追讨该借款的'差旅费、律师费、诉讼费等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若产生争议,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协商解决,如不能协商一致,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诉。
五、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在本合同上签字即表示充分理解并同意本合同的所有条款。本协议自甲乙双方及连带责任保证人签字之日起生效,如有对协议的变更,需三方协商一致,另行签订书面协议。
六、乙方紧急联系人(是乙方的 )为 ,联系方式为 。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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