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车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12 13:58:01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公车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车管理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公车管理制度15篇

公车管理制度1

  一、车辆使用

  1、本公司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中心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派车单,通知出车。

  2、各工作人员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中心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协调安排。

  3、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和办私事等。确有特殊情况的,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使用。

  4、驾驶员要根据中心办公室的安排,凭派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派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派车单每月向公司领导核实里程,由公司领导负责核算报销汽油费、高速费、过桥费等其他费用。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行车,严禁超载人员,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驾驶员要确保车辆行驶安全,提高警惕,做到无事故。

  5、休息日、节假日、晚上按规定将车辆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休息日、节假日应将车钥匙统一交给车辆主管保管。

  6、车辆需要维修保养的,实行定点维修保养。维修必须到定点维修部维修(除外出用车等特殊情况外),维修保养时驾驶员要向中心办公室和公司领导报告,经中心领导同意后维修。维修后将维修发票、维修清单(需有驾驶员签字认可)报公司领导,由公司领导负责维修费用报销事宜。

  三、奖惩

  1、公车私用经发现查实,当事人个人承担机械磨损费,燃料费、过路费、过桥费等相关费用。如发生交通事故,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2、驾驶员未按规定地点停放车辆或擅自将车辆错给他人造成车辆失盗或损坏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承担。

  四、本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公车管理制度2

  为了严格镇政府机关车辆管理,使车辆管理正规化、规范化,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镇政府车辆管理规定如下:

  一、车辆管理的原则、范围

  1、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的要求及上级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本着“加强管理、堵塞漏洞、厉行节约、保障正常工作开展”的原则,实施本制度。

  2、车辆管理的范围:凡属镇政府机关、计生办所属的车辆,均纳入本制度管理的.范围。

  二、车辆的管理和调度

  1、公车使用实行“统一调控、领导签批、用车登记、专职司机出车”的管理制度。

  2、车辆使用的范围是公务用车,其它私人事务一律不得使用公务用车。

  3、镇机关所有车辆由镇党政办统一调度,如因工作需要安排用车的,必须上报党政办,经领导签批后由专职人员凭签批意见出车。

  4、镇机关所有车辆,在晚上和公休日必须停放在镇政府大院内指定地点,任何人不得私自使用。

  5、因工作需要夜晚及公休、节假日用车的,需事先向镇主要领导请示,经同意后由党政办进行登记后方可用车。

  6、严格控制车辆用油管理和维修费用,车辆用油及维修费凭正式发票或有效凭证实报实销。

  三、车辆的使用

  1、车辆由指定专职人员负责开车,其它人员一律不准私自驾驶。

  2、公务车不得借给非本单位人员使用。如将车辆私自借给他人或不用专职人员出车,由此造成的后果,由违反规定的个人负责。

  3、车辆驾驶员必须具备车辆驾驶资格,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超速超载、酒后开车、疲劳驾驶和违反操作程序驾驶,否则,由此引起的后果由驾驶者负责。

  4、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车辆做基本检查(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瓶液、轮胎、外观等)如发现故障、配件失窃或损坏等现象,应立即报告。

  5、任意放置车辆导致违规、损毁、失窃,由驾驶员赔偿损失,并予以处分。

  6、违规公车私用时若受到处罚或发生事故、损毁、失窃的,在扣除理赔额后全部由责任者负担。

  四、车辆的保养

  1、驾驶员要时刻注意车辆保养,车辆的维修养护由专职驾驶员负责,有问题及时维修,不开带病车;

  2、车辆需要维修的,由驾驶员事先向主要领导提出申请,到镇政府指定地点进行修理,否则修护费一律不予报销。自行修理者,可凭购买材料零件费用凭证报销。

  3、如由于驾驶员使用不当或车管专人疏于保养,而致车辆损坏或机件故障,所需之修护费,应依情节轻重,由镇政府与驾驶员或车管专人负担。

公车管理制度3

  一、本单位车辆由镇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统一调派,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镇班子和重要工作任务用车。

  二、车辆外出(县外)公务活动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镇办公室派车单报销过路费或其它费用(包括办事处车辆)。因用车紧急需租用其他车辆的,由镇办公室负责统一支配登记,私自用车的不予核销。

  三、驾驶员必需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平安法》的各项规定,对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由驾驶员负责,单位不予报销。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平安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应依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对驾驶员作出相应惩罚。

  四、严格掌握公车私用。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定点维护保养。

  五、驾驶员双休日及因事、因病请假的,车辆钥匙必需交镇办公室保管。在节假日、双休日确需工作用车的,需经镇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用车。

  六、日常车辆由驾驶员负责维护管理,车辆要做到车容干净、车况良好,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和行车平安。

  七、油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油料充值卡,实行专卡专用, 不得擅自供应其它车辆使用。充值卡费用使用完后需充值,经镇办公室登记后,再进行充值,镇办公室应对公务车充值费用进行登记,以便全面了解车辆油料使用状况。

  八、车辆需要保养和修理时需报镇办公室,保证修理费用清晰。

  九、驾驶员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或其它人驾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驾驶员和驾车人担当。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办事处根据执行。

公车管理制度4

  一、车辆使用

  1、本镇的车辆为工作用车,统一由办公室负责调度并填写出车单,通知出车。

  2、领导和各科室工作用车应提前告知办公室。

  3、优先保证镇领导工作用车。

  4、驾驶员要根据办公室的安排,凭出车单出车(车辆加油、修理要事先告之办公室)。无出车单出车的,按公车私用论处(特殊情况出车的`除外,但事后要及时补办出车手续)。

  5、禁止公车私用。婚、丧、嫁、娶一律不准用公车;不准用公车接送子女上学、娱乐、渡假和办私事等。遇有特殊情况办理私事需要公车的,需经单位领导批准同意,每公里0.5元计算,一律交本局财务室,由财务室出具相应的收据备查。

  二、车辆的管理

  1、驾驶员平时要保持车辆良好状态,无特殊原因按时上下班,保证按时出车。无工作用车时,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指定的地点。

  2、驾驶员凭出车单每月向办公室核实里程,报销过洞费、过桥费和公里补贴。

  3、驾驶员要严格执行交通有关法规,不得擅自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

  4、禁止公车上私户。

  5、禁止干部职工未经批准用公款和单位车辆学习驾驶技术。私自学习车辆驾驶技术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一律不予报销。

  6、本单位公用小车一律不得进行豪华装修。

  8、领导干部因工作变动或退离休的不得将本单位的车辆带入新调入的单位或继续驾驶。

  9、私自驾车的交通事故,按有关交通法规处理,一切费用概由本人自付;私自驾车造成公车被盗的,按该车价格由本人赔偿。

  10、违反上述规定,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较重或屡犯的,给予党内警告、严重警告或行政警告、记过、记大过处分。私自驾驶公车造成交通事故的,给予党内严重警告、撤销党内职务、留党察看或行政记大过、降级处分;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人员伤亡和恶劣影响的,从重或加重处分;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公车管理制度5

  一、为加强公车管理,节约开支、保证行车安全,提高用车效率,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富平县觅子乡卫生院全体干部职工。

  三、主要负责人为车辆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四、单位公车配备、更新、过户、报废,须经院务会成员研究同意并报局党组批准后,再按相关规定办理。

  五、公车由所在单位办公室统一调度。

  六、公车一般只用于公务。严禁公车用于婚丧嫁娶、旅游等与公务无关的活动,严禁个人利用公车经商,严禁公车对内对外承包经营。干部职工因疾病等特殊情况确需使用公车的,应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

  七、法定休息时间无公务时,公车应在本单位指定地点停放,任何人不得擅自使用。

  八、非专职驾驶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驾驶公车,因工作确需驾驶公车的,必须持有本人的`汽车驾驶证照。

  九、个人不得向单位借用车辆并擅自驾驶,不得利用公车学习驾驶技术。

  十、严禁公车借于私人使用。公车借给上级单位公务使用时,须经院长同意,并由办公室做好相关记录方可外借。

  十一、驾驶人员要经常检查车况,发现隐患要及时报告和处理,严禁车辆带“病”行驶。

  十二、车辆正常检修,应事先报院长批准。在行车途中发生故障应及时修理,并电话报告院长。

  十三、司机在行车时应带齐证件,自觉遵守交通规则,严禁疲劳驾车、酒后驾车和超速行驶,确保行车安全。因违章受到处罚,由驾驶员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十四、驾驶员应做好公车日常保养,保持车辆清洁卫生。

  十五、司机不得擅自离岗。因事外出,应向办公室请假并保持手机畅通。节假日和其它休息时间公务用车,应随叫随到。

  十六、违反上述规定,由院务会研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责任处分,造成事故的,依法追究其法律和经济责任。

  十八、本制度由富平县觅子卫生院负责解释。

公车管理制度6

  一、本单位车辆由镇办公室统一负责管理,统一调派,按先急后缓、保证重点的原则,确保镇班子和重要工作任务用车。

  二、车辆外出(县外)公务活动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驾驶员凭镇办公室派车单报销过路费或其它费用(包括办事处车辆)。因用车紧张需租用其他车辆的,由镇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登记,私自用车的不予核销。

  三、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各项规定,对违反交通法规受到罚款,由驾驶员负责,单位不予报销。驾驶员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造成交通事故的,应根据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责任,对驾驶员作出相应处罚。

  四、严格控制公车私用。车辆实行专人驾驶,定点维护保养。

  五、驾驶员双休日及因事、因病请假的.,车辆钥匙必须交镇办公室保管。在节假日、双休日确需工作用车的,需经镇办公室备案后方可用车。

  六、日常车辆由驾驶员负责维护管理,车辆要做到车容整洁、车况良好,确保正常工作用车和行车安全。

  七、油料由办公室统一管理,发放油料充值卡,实行专卡专用,不得擅自提供其它车辆使用。充值卡费用使用完后需充值,经镇办公室登记后,再进行充值,镇办公室应对公务车充值费用进行登记,以便全面了解车辆油料使用情况。

  八、车辆需要保养和维修时需报镇办公室,保证维修费用清楚。

  九、驾驶员将车辆交给非专职驾驶员或其它人驾驶,发生交通意外事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全部由驾驶员和驾车人承担。

  十、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各办事处按照执行。

公车管理制度7

  为了加学校车辆管理,确保车辆的有效运作,更好地为学校各部门服务,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可对外运行的所有车辆。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专职驾驶员及因公务使用车辆的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的教职员工(不含实习期驾照)。

  二、驾驶员管理

  1、学校行政部建立驾驶员档案,凡本学校的驾驶员必须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正式驾驶执照。凡遗失车辆各种证件(含驾驶证照、行驶证照),致使学校车辆不能正常运行者,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学校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驾驶员必须具备高度的事业心、敬业精神、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热情为学校服务的精神。

  2、驾驶员出车在外必须随时与学校保持联系,第一时间回复学校的任何联系,并随时注意自身通讯设备的正常使用。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办公室人员,并说明原因。驾驶员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学校车辆学开车。

  3、驾驶员要服从学校合理的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如有特殊情况不适合驾驶车辆的,必须提前向行政办公室人员作出说明。

  4、因驾驶员违章行车,造成交通事故或处罚的,由驾驶员本人负全责;如在行车中,乘车人要求驾驶员违章的,驾驶员应坚决阻止,否则责任将由驾驶员和乘车人共同承担。

  5、驾驶员应爱惜学校车辆,做好车辆日常例保工作,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做好发动机维护和保养,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驾驶员工作职责

  1、负责所指配车辆的安全驾驶。

  2、负责车辆出车前、收车后的.车况检查。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3、负责车辆的清洁和内务。应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驾驶员上班不出车时间,必须在学校待命等候,临时有事须离开,必须报行政办公室批准后方可离岗。

  4、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能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办公室人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四、车辆管理

  1、学校行政办公室将根据车辆申请单进行车辆调配安排,驾驶员根据车辆使用申请单上要求进行出车,办公室负责所属车辆使用过程的日常管理。

  2、任何员工申请用车都必须填写车辆申请单,并填写清楚申请部门、日期、申请人、用车事由、出车路程、用车时间等事项,报行政办公室审批,行政办公室每日对此单进行整理存档。

  3、学校所有车辆仅限于因公外出使用,严禁管理人员公车私用或未经批准私自用车。严禁工作人员利用职权要求驾驶员出私车,带私货。行政办公室对每台车辆建立车辆档案,记录车辆的主要数据和资料,包括:车辆型号、购买时间、保养记录、维修记录、出现故障、原因以及车辆像片与各种证件复印件等。

  4、驾驶员每天工作后,将车辆停放在指定地点,不得随意停放,违反停放规定导致车辆损坏的费用由驾驶员支付。

  五、车辆的维修与保养

  1、车辆出现故障必须及时书面报行政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厂修理,未经批准擅自修理的费用,由送修人本人自付。维修车辆提倡勤俭节约,鼓励自我检修和保养,车辆确需修理的,由驾驶员填写维修项目单,办理相关审批手续后方可进厂修理。

  2、出车前检查:

  驾驶员出车前,应事先对用车进行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出车,检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燃料、润滑油、冷却液、电池水是否足够,制动器、离合器、总油泵是否符合要求;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是否坚固;

  (3)检查手、脚制动是否良好,各连接管道是否漏油;

  (4)检查方向盘、转向器及挡直拉杆连接是否紧固、有效;

  (5)检查喇叭、灯光、雨刷是否正常,电瓶接线是否牢固清洁;

  (6)检查随车工具是否正常;

  (7)检查车辆声音是否正常。

  3、收车后的检查:

  驾驶员出车返回学校后,应对用车例行检查后方可交车,收车后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轮胎螺丝有无松动;

  (2)检查车的冷却水、燃料、玻璃清洗液和电池水;

  (3)检查灯及雨刷是否关闭,关好车门、车窗并锁上保险锁。

  4、车辆的清洗:

  (1)驾驶员应经常整理车辆内部的杂物,保持车内及尾箱整

  (2)驾驶员应首先本人注意清理车辆清洁;

  (3)如需由洗车场清洗时,应经行政部同意,方可进行清洗。

  5、驾驶员出车的规定

  (1)服务要热情友好、使用礼貌用语、保持精神饱满。

  (2)必须提前五分钟发动着车或到达所需地点。

  六、违规与事故处理

  1、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则或发生事故,由驾驶人负担,并予以记过或免职处分,造成损失的,驾驶员应承担全部责任。

  2、无照驾驶(包括不按准驾车型驾驶的)。

  3、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

  4、由于驾驶员本人原因造成的交通违章罚款不给予报销。学校车辆如在公务途中发生事故,应第一时间向公安机关报案,急救伤患人员,并即与行政办公室联络协助处理。如属小事故,可自行处理后向行政办公室报告。

  七、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20xx年xx月xx日

公车管理制度8

  学校公车管理使用制度

  为规范学校公用车辆管理,保证工作用车需要,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l.公用车辆管理坚持在校长领导下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的原则。

  2.公用车辆调派坚持合理性原则,优先考虑教育教学中心工作需要。

  3.公用车辆使用坚持安全第一的原则。

  4.认真落实上级'公车封存'规定。

  二、车辆调派

  1.各科室申请公务用,需提前到办公室登记,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2、公务用车严禁私用。如遇特殊情况(如危重病人、学生急病等)可酌情处理。

  三、驾驶员管理

  1.驾驶员要忠于职守,服从安排。

  2.驾驶员应做到遵章守纪,熟悉各项交通法规及车辆机械常识,勤检查,勤保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正确驾驶车辆。每次出车必须提前检查车辆情况,确保行车安全。

  3.驾驶员每次出车回来,应及时检查车辆情况,对影响安全行车确需修理的,应及时向办公室报告,按程序安排修理。

  4. 驾驶员必须按指定的地点、路线行驶。出车任务完成后,车辆一律入库或在指定车位停放。

  5.驾驶员报销车辆费用票据,由办公室主任审核签字,报校长签批。

  四、车辆保养及维修

  1.车辆维修,由驾驶员向办公室主任报告,经同意,由驾驶员到4s服务店安排维修。

  2.车辆在行驶途中若遇临时维修,驾驶员可自行安排维修,但必须有乘车人员签字证明,由驾驶员报办公室主任同意后安排维修。

  3.驾驶员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修车、换件的。

  4.驾驶人员应按车辆保养规定做好车辆日常保养工作。

  五、油料管理

  1.车辆加油费用的支付方式按照财务规定执行,办公室按各车辆实际所需,统一安排加油。

  2.办公室不定期对公用车辆公里数进行抄录,核定车辆标准耗油量,结合实际情况检查车辆用油量。

  六、责任追究

  l、对不服从调度或联系不上的驾驶员,由办公室主任分别做出口头提醒、书面警告、责令书面检查等处理,并登记备案;情节特别严重的,报校长研究后处理。

  2.不按规定停放,造成损失的,由本车驾驶员负责赔偿。

  3.对违反交通法规,酒后驾车造成事故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4.车辆在行驶途中,如因驾驶员判断不准确或出车前因发动机缺油、缺水,检查不准确造成损失的`,视情追究责任。

  5.驾驶员违反操作规程,造成车辆机械事故的,由驾车当事人赔偿经济损失;每年发生两次以上的,除赔偿经济损失外,视情进一步追究责任。

  6.对不遵守交通法规,违反交通规则被扣证或罚款的,由本人到交通管理部门接受处罚,因此产生的费用由驾驶员本人负责。

  7.驾驶员擅自驾车外出或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事故的,一律由驾驶员本人负责,并视情节追究责任。

  8.驾驶员未经同意,擅自修车、换件的,其修车工时费、材料费等一切费用由本人承担。

  七、本制度解释权归学校办公室。

公车管理制度9

  1、自觉遵守医院行政管理制度,按是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有事需要离开必须向办公室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开。

  2、车辆使用由办公室统一管理,服从安排,随叫随到,准时出车,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不得在出车过程中办私事面影响工作,保证用车任务的完成。

  3、未经批准,司机不得私自出车,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及不安全事故全部由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及赔偿损失。

  4、加强车辆保管和维护。车辆需维修时,如发现故障应及时报告、送修。注意车辆保养、内外部件、轮胎、油、水、电等是否正常,以保证正常使用。

  5、司机要严格按照交通法开车,不得酒驾、穿拖鞋、接打电话、光身子、创红灯等违章行为,一切后果自负。

  6、司机不得将车交于其他人驾驶,如擅自将车交给他人驾驶后造成的交通事故,一切责任由司机承担(包括人员伤亡及车辆损毁等)并对司机作相应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

  7、司机出车时,发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车辆损毁的`,要及时向院办反应,并按交警部门的结论进行处理。

公车管理制度10

  第一条、车辆管理与使用

  一、全院车辆由行政办公室统一管理与调配,所有车辆只负责全院的公务用车。

  二、行政办公室负责车辆的保养、维修、油料、保险以及对驾驶员的安全教育等事宜。

  三、车辆责任落实到个人,并与主管领导签订安全责任状。

  四、车辆必须做到入库或后院停放。

  五、车辆实行专车专人驾驶,严禁将车辆私自交他人驾驶。

  六、不允许公车私用。

  七、本院人员用公车应填写〈车辆使用登记表〉向行政办公室申请调配,不按规定办理申请,不予派车。

  第二条、车辆费用管理

  一、车辆油料管理

  1、全院车辆用油实施刷卡加油,行政办公室管理油卡,做好每次加油总价钱登记,并详细记录本次加油前车辆行驶里程。

  2、控制耗油量,无特殊情况不得用现金加油,如长途出车需在外加油,由乘车领导或同行人签字。

  二、车辆维修费管理

  1、驾驶员发现车辆有问题后应及时报告,经行政办公室检查核定后,方可去指定修理厂进行维修。

  2、车辆如需美容、补胎、换胎、装饰等,驾驶员应先进行询价比对,经行政办公室核定确认后,方可进行更换与维修。

  第三条、违规与事故处理

  一、凡因公出车发生交通事故,必须及时上报分管车辆领导,不准私自了结,未经批准擅自处理者,一切损失自负。

  二、以下行为属违规行为:

  1、使用公车外出旅游或进行娱乐等活动;

  2、使用公车办理私人事宜;

  3、其它违反公车使用管理规定的.行为。

  三、如有违反以上条、例,与年终考核挂钩。

  第四条、驾驶员岗位责任制

  一、驾驶员上班时间不允许做与工作无关事宜。

  二、驾驶员上班时间不得饮酒

  三、驾驶员未出车时应留守单位待命。

  四、驾驶员要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操作规范,服从管理,优质服务,做到“安全驾驶、准时出车、节约油耗、遵守纪律”。

  五、驾驶员应对车辆做到勤检查、勤擦洗,加强对车辆的维护与保养,使车辆始终保持最佳运行状况。

  六、驾驶员之间不得随意交换车辆驾驶。

  七、遵守按时打卡、良好纪律、保守机密。

  八、经鉴定由于驾驶员维护不及时,使用不当而造成的车辆损坏(如缺机油等造成发动机损坏)时,由驾驶员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第五条、本制度由20xx年4月15日起施行,由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与修改。

公车管理制度11

  第一条为规范和合理调配、使用好(车牌号:)公务车,保证行车安全、提高使用效率,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车辆使用

  1、公司为便于车辆管理和维护保养,车的驾驶人员由公司指定(见附录一);

  2、车因公用车由市场部负责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车因公用车由总经办负责统一安排,统一管理,统一调配;

  3、车辆只能用于公司业务工作,未经批准不准用于办私事;

  4、车辆设置“公务用车记录表”,使用前由车辆管理人员登记使用时间、行车地点、用车事由;

  5、确因特殊情况非公务用车的,应事先请示总经理,批准同意后在总经办办理用车手续,填写“非公务用车记录表”;非公务用车使用人须支付汽油费、过路费、违章罚款,并承担全部责任;总经办在考核公车月度里程数时,应扣除非公务用车所产生的里程数。

  6、车辆油料管理实行一车一卡、专卡专用的制度,不得转借。油卡由总经办保管,并设置“车辆用油登记表”,记录每次加油的里程数和加油量。

  第三条车辆管理

  1、车辆在行车时应带齐所有交通部门备查的证件。驾驶员驾车必须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及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交通民警的指挥和检查,维护交通秩序,谦虚谨慎,文明驾车,确保行车安全;

  2、用车人应爱惜公司车辆,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总经办和瑞风车驾驶员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3、法定的节假日、休息日或无出车任务时,车辆应停放在公司的停车位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私用;

  4、公车的保险、年检、油料由总经办负责。因公用车产生的路桥费、停车费按照谁使用谁承办的原则参照公司财务制度按程序办理报销手续;

  5、车辆由总经办负责监督管理和考核。每月初车辆使用部门将上月填写完整的车辆各项记录表交总经办存档,作为备查和考核的.依据。

  第四条事故处理

  1、因公用车出现的违章罚款,驾车人承担金额的50%。因路边违章停放造成车身损坏和违章罚款,有关费用由当事人自行负责。特别是无照驾驶或未经许可将车借予他人使用的,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用车人或借车人承担;

  2、车辆如在公务中遇不可抗拒的车祸发生,除向附近警察机关报案外,并须即刻与公司总经办联络,并即通知保险公司办理赔偿手续。

  第五条车辆检修

  1、公车的检修需到总经办指定的维修点进行维修;

  2、车辆在执行任务时发生故障,可视实际情况需要进行修理,但要电话请示分管总经办的公司领导,否则其维修费用不给予报销。

  第六条其它

  1、车辆使用人应爱护车辆卫生,保持车内整洁有序;

  2、车辆外借与外借车辆事宜统一由总经办安排管理;3、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严格执行。

  附录一:公车指定驾驶人员名单

  附录二:公务用车记录表

  附录三:非公务用车记录表

  附录四:车辆用油登记表

公车管理制度12

  一、车辆管理与调度

  1、学校公车由学校办公室对车辆进行日常管理和校内工作调度,明确记录使用时间、使用事由、使用人、批准人、目的地备查,因应急使用公车,使用后,相关人员应及时补办相关手续。

  2、学校小车牌号为鄂N33669,专职驾驶员负责相关车籍资料、证件、保险等保管、车辆审验工作,车辆维修和维护、保养由专职驾驶员与学校办公室负责人前往。

  3、严禁公车私用,专职驾驶员未经学校办公室安排,不得擅自出车。专职驾驶员因擅自出车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其本人承担。

  4、车辆执行长途出车任务时,要服从调度,按时返回,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返回时,专职驾驶员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长途出车回校后,专职驾驶员应及时向学校办公室报告,以便车辆调度,严禁在出车途中随意变更行车路线、用车对象或捎办其它事情。

  5、学校公务用车未安排出车任务时,一律停放在学校指定车位。专职驾驶员由学校办公室安排零时工作。

  6、学校公车校外借用由学校办公室负责(原则上同级单位不予借用)。

  7、学校办公室要建立车辆使用档案,详细记录车辆调度、维修、加油、三保、月初里程表数、月末里程表数。月底对每辆车的使用情况、维修情况、用油量、行车里程、百公里耗油等进行汇总,填写报表。

  8、车辆的附带证件及相关资料除按规定由专职驾驶员随身携带外,其余均由学校办公室统一保管。

  二、车辆维护

  9、专职驾驶员应每周定期对车辆进行检查、保养、维护,确保车况良好和行车安全。

  10、车辆一律实行定点维修。车辆出现故障,专职驾驶员本人又不能及时进行排除者,应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经核实原因后,填写维修项目申报单,经学校办公室书面同意,到学校指定维修点维修,同时需由总务处管理人员随同。经指定维修点检验后,方可开具维修单,按规定程序进行维修。换件维修须将换下旧件交校办留存。不经允许私自维修者,所需费用一概不予报销。

  11、校办与学校指定维修点定期将车辆维修费用进行校对、汇总,交由财务室结算。

  12、长途出车途中,车辆出现故障,应及时维护,修理费用经随车领导签字后,交财务审核登记,按规定程序报销。

  三、车辆用油

  13、车辆用油由学校办公室签单,车辆加油采用办理加油卡的方式进行,油卡由学校财务室办理、办公室负责保管,按实际情况由专职驾驶员领取并做好记录。

  14、长途出差确需中途加油,须及时通知学校办公室,经批准后方可加油。出差归来,经学校办公室核准登记后,按规定程序报销。

  四、专职驾驶员的管理

  15、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交通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

  16、不断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专业技能和服务意识。按时认真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学习教育活动,注重思想修养,不断提高业务水平,牢固树立服从领导、安全第一、优质服务意识,养成良好的驾车作风。

  17、坚守岗位,服从调度,根据出车安排准时出车。禁止私自出车。

  18、专职驾驶员出车前应对各种证件逐项检查,确保证件齐全。

  19、严禁危险行车,如酒后驾车、疲劳驾车、故障行车等。工作期间严禁喝酒,如发现有酒后驾驶车辆者,一律停职检查。因酒后驾驶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专职驾驶员个人承担。

  20、停放车辆要注意选好停放地点和位置,严禁在禁停路段停车。

  21、专职驾驶员要保证车辆的安全,要按规定停放车辆,离开车辆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22、爱护车辆,保持车况良好与整洁。

  23、严禁公车私用。不准私自将自己驾驶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

  24、因专职驾驶员违章行驶、危险驾驶、私自出车、疏于防范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和后果,由专职驾驶员个人承担。

  25、车辆发生交通事故,专职驾驶员必须立即报告学校办公室,必要时报告校长,并保护好现场,待学校有关人员到达后进行处理。如有人员受伤,应立即送受伤人员去医院抢救治疗。

  26、专职驾驶员要随身携带通讯工具,并保持通讯畅通,对车辆管理人员的.呼叫要及时回复。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回复的,事后要说明原因。

  27、专职驾驶员须按时上班,并及时完成紧急性、临时性出车任务。上班期间通讯工具须保持24小时畅通。

  28、每月有学校办公室考核后按规定发放安全奖。

  五、附则

  29、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30、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学校管理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1、学校对安全监督管理先进工作者应实行奖惩。

  2、年初各学校制订年度安全目标,完善各项安全监督管理细则,报请校安全领导小组审定后组织实施。

  3、安全目标要层层分解,逐级签定目标责任书,并切实将目标落实到每个年级、每名职工。对班主任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度。

  4、学校根据每月考核结果,给予有关人员一定金额奖励。

  5、学校管理层安全管理目标考核,采用年终考评结算兑现的办法,按年初签订的安全目标责任书进行奖惩。

  6、学校对举报安全事故隐患属实者,予以奖励。

  7、奖惩标准由各学校根据自身情况制定。

  3、学校管理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奖惩制度

  1、各学校保卫(科)要建立学校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2、台帐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值班记录;

  (2)安全隐患排查与整改台帐;

  (3)危险物品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4)重点部位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5)安全防范设施、器材安全监督管理台帐;

  (6)特殊工种人员管理台帐;

  (7)安全工作例会台帐;

  (8)安全资金投入管理台帐。

公车管理制度13

  一、保安人员负责管理公司区道路及外来车辆。

  二、公司区道路必须保证通畅,不得堆放任何物品。

  三、公司区内禁止摩托车,自行车通行。

  四、公司区道路每天上班前由保安人员负责清扫。

  五、外来车辆进公司前必须到保安室登记并领取防火罩。

  六、外来车辆必须停放在指定停车场。

  七、公司区内机动车行驶速度不得超过10公里/小时。

  八、外来车辆进公司后驾驶员必须听从保安人员指挥。

  九、进入作业区的机动车辆必须佩带防火罩。

  十、外来车辆出公司一律凭行政部签发的放行条方可出公司。

公车管理制度14

  为使我院车辆管理更加规范化、合理化、统一化,本着“节省开支,合理使用,削减漏洞,杜绝事故”的原则,合理进行调配和使用,保证每部车辆在医院的行政和医疗工作中充分发挥服务作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车辆使用管理:

  1、医院各种公务车辆由院办公室统一管理和调度,车辆使用实行派车单制度。派车本着“先急后缓、保障重点”的原则,车辆使用范围包括:院领导和各职能科室因公外出用车、各种会议用车、医院统一组织的集体活动用车、请专家会诊用车以及经院领导批准的其他用车。

  2、120抢救车由急诊科负责调度,抢救车主要用于120急症抢救使用,未经请示批准,任何人不得随便转变“120”值班车辆用途。确因工作需要转变车辆用途的,由急诊科书面对分管院长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转变,并在规定期限内恢复其原用途.外出医疗急救用车,由医务科请示分管领导后调配,医务科支配出车后报院办公室备案。

  3、院领导黄州区内办公用车,由办公室合理派遣;黄州区以外办公用车,须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医院各职能科室使用车辆,需提前一天到院办公室填写车辆使用申请单,并写明用车时间、地点、事由经办公室主任和分管领导签字同意后,由院办公室统筹支配,并填写车辆使用派车单通知出车司机;超出黄州区范围的,必需由院长批准。凡事先未填申请单的部门,用车不予保障,使用车辆时应按派车单批准的路线行驶,不得随便指使驾驶员更改行车路线。

  4、医院全部职工用车原则上不予支配,确有特别状况需要用车,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和院长批准后,院办公室赐予支配。

  5、司机必需凭派车单出车,未经允许不得私自出车,否则发生交通意外,由本人担当全部责任并赔偿损失。

  6、医院全部车辆在节假日或每日下班收车时,必需停放在单位指定地点,车辆钥匙统一由医院办公室保管。非经分管领导和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私自持有或保管车辆钥匙。(值班车辆钥匙由值班司机保管)。

  7、严禁公车私用,严禁公务车辆参与婚丧嫁娶等活动;严禁驾驶员在非工作日、非执行公务擅自动用公务车辆。凡公车私用造成违章及交通事故,由责任人担当后果并赔偿经济损失。

  8、司机每次出车回院后,要准时告知院办公室,以便办公室把握车辆状况,合理调配。如遇特别状况不能按时返回,应准时通知院办公室,并说明缘由。

  9、医院车辆专职司机,负责车辆的保管和维护,每次出车后要对车辆进行清洗、擦拭,并要定期进行检修、保养,以保证平安行驶。

  10、抢救车内的急救设备和物品必需保持完善,不得随便挪用。抢救车司机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以适应抢救需要,不得无故脱岗,保证随叫随到。

  11、司机驾车时应严格遵守交通规章,证件配戴齐全,不酒后驾车、疲惫驾车,凡因自身缘由违章或证件不全被惩罚,全部后果及费用由驾车司机本人负责。

  12、院办公室车辆管理负责人,负责建立详实的车辆管理档案,按规定办理交纳有关费用,按规定审计车辆费用凭证;全部车辆有关证件的年检及保险资料统一由院办公室保管,并负责支配

  13、医院车辆一般状况不予外借,上级部门或相关单位因工作缘由,确需借用车辆的,必需经院长同意后办公室方可支配借用。

  二、车辆油料及修理管理

  1、机动车辆的修理实行分级管理,机动车辆有故障后,驾驶员要准时向办公室报告,确需修理的`由办公室签字后报分管领导审核办理。

  2、实行车辆百公里耗油标准,超出部分由司机负责。车辆用油由办公室出具加油单到定点加油站加油。用车加油做具体登记。外出在外加油由办公室签字后,报请院长审批,方可入库报销。

  3、车辆需要修理时,由办公室写出书面申请,经分管领导核准后方能进行,重大检修项目须经院长审批同意。路途中遇特别状况需就近修理的,事后要准时根据上述程序补办手续。

  4、车辆修理必需在医院定点修理厂修理,修理车辆时,办公室书面报请分管领导批准并注明修理部件、费用准时间等后,方可保养或修理。

  5、车辆检修或修理费用在5000元/次以下,由分管领导核准,车辆检修或修理费用在5000--10000元/次的,由院长核准。

  三、司机管理

  1、实行车辆出勤登记制度,司机每次出车均需将出车事由、地点、开车时间、到达时间、回车时间、到院时间、公里数、耗油数登记清晰,备查。

  2、司机要坚守工作岗位,接通知后保证按时出车,保持车容干净卫生,定期进行车辆的检修、保养,保证车辆平安行驶。

  3、司机擅自出车,造成车辆损坏和责任事故,所需费用等均由本人担当,并追究责任,造成后果者自行担当相应责任。

  4、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执行医院各项管理规定,禁止酒后开车,严禁车辆交给他人驾驶,驾驶员出车过程中因违反交通法规而被交警部门处以违章罚款时,由驾驶员自行担当全部罚款费用。

  5、车辆保养费、修理费、停车费、过路费、油料费等凭票据和出车登记及派车单报销。

  6、无论值班、休息手机应保持24小时通畅,全部车辆驾驶人员必需听从统一指挥。

  7、实行交接班制度,保持车辆状况处于良好状态(急救物品、油、担架等),不得带“病”出车。

  8、本规定自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过去有关规定与本规定不符的,以本规定为准。

公车管理制度15

  第一章目的与适用范围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公司公务用车管理,提高工作效率,节约开支,降低成本,根据我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务用车管理,是指公司出资购买的为公司业务往来配备的车辆及公交卡的管理。集团公司现有车辆有:E9303、KA531、KA532、JC672、EW373、8LW72。

  第二章权责

  第三条公司公务用车由公司办公室负责统一安排和管理。

  第三章管理内容与要求

  第四条车辆及公交卡使用管理

  1、公司车辆及公交卡必须为公司业务服务,按流程报批使用。享受车补的员工在襄阳市内出差时不得使用公车。对时间要求不紧急的公差,优先使用公交卡。公交卡由办公室统一办理、收发、管理。

  2、车辆及公交卡由公司办公室统一安排。需要公务用车由部门使用人填报“用车申请单”报部门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使用人拿“用车申请单”到办公室审批,由办公室根据先后顺序及任务轻重缓急统一安排使用公交卡或公车。未经批准私自调用车辆,对使用人及司机每人罚款200元。为便于统一管理调派,各部门在早上上班后10分钟内将用车申请单交办公室统计后合理调排。在业务紧急情况下公司无车可用时,公司有权调用享受车补人员的车辆,一般是优先调用使用部门享受车补的个人车辆,办公室做好登记。

  3、若有业务单位或公司其他关系人借车,需经总经理批准后安排,未经批准禁止私自出借,否则罚款200元/次。

  4、公差办完之后,要及时将车辆开回公司。车辆在下班后或节假日应按指定地点停放,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未经公司领导批准,所有用车人都不得私自将公车开回家。

  5、特殊情况需要自行租车或打出租车的,必须事先申请,部门审核后报办公室批准,费用超过100元的,要报行政副总经理审批。因此发生的费用可据实报销,报销时限不超过一周,否则不予报销。

  6、公司级领导配备的车辆由其个人管理。

  第五条车辆驾驶员管理

  1、车辆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安全驾车,并应遵守公司其他相关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车辆驾驶实行专人专车,专车专管。随车工具、证件及车上设备若因司机保管不当发生丢失或损坏,视情节由司机按损失的50~100%进行赔偿。

  3、车辆驾驶员应爱惜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如发现故障须及时排除,不得带病行车,不得在有出车任务时修车。

  4、车辆驾驶员应经常擦洗车辆,以保持车辆内外的`清洁。未经允许不得在外清洗车辆,否则费用不予报销。

  5、车辆驾驶员出车前,应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归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加油。

  6、车辆驾驶员发现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报告办公室,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及大致需要的费用等)报车队队长及办公室负责人审批。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违者罚款200元/次。

  7、车辆驾驶员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应停放在指定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车辆,防止车辆被盗。

  8、车辆驾驶员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行驶证、驾驶证、车辆保险、年检等)的有效性应经常检查,及时更换到期证件,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9、车辆驾驶员因自身原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10、车辆驾驶员出车公办,晚间必须返回公司,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告知办公室负责人,并说明原因,得到批准后车辆方可在外过夜。

  11、车辆驾驶员必须按规定认真填写行车记录表。

  第六条车辆用油管理

  1、公司为每辆车办理一张专用中石化加油卡,车辆原则上要持卡在中石化加油站加油,如无特殊情况其他加油站加油发票不予报销。外出途中确需在其它加油站加油时应由用车人员在加油发票上签字。

  2、加油完毕后,驾驶员应将加油时间、数量登记在行车记录上。加油小票回来后马上交到办公室登记。

  3、为加强车辆耗油管理,由办公室对公务车辆进行油耗标定,制定各种车辆油耗基本定额,经公司批准后作为考核的依据。

  4、车辆驾驶员应精心研究驾驶技术,改善驾驶方式,努力降低油耗。

  5、办公室每月考核一次各车油耗情况,如实际油耗超出定额油耗,且无法说明原因,则超出部分由驾驶员承担。

  第七条车辆维护管理

  1、车辆须做到及时保养和维修,对于不及时保养和维修甚至带病行驶的,一经发现处罚200元/次。

  2、确实需要保养和维修的车子,保养和维修前应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注明故障原因、项目、预计费用等,经车队队长、公司办公室负责人、行政副总、常务副总、执总批准后,交信誉好的维修厂家维修,以后维修次数多了可以指定两家签订长期协议。驾驶员一般不得单独与厂家商定,驾驶员未经允许私自在外维修一律不予报销费用。

  3、车辆外出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复或更换零件时来不及填写“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的必须电话向办公室申报,按流程报批,然后就近修理,并需用车人在修车发票上签字。

  第八条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1、公司车辆肇事除法令规定外,悉按本标准规定处理。

  2、下列各条款均为肇事:

  (1)汽车与机动车、非机动车辆相撞,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者;

  (2)汽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他物品,致有损害伤亡者;

  (3)汽车行驶失慎倾倒及他人故意置障碍物于路中,因撞及或倾翻,致人或车辆有伤亡或损害者;

  (4)汽车行驶遭受以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等突然崩塌、损害致人或车辆有伤亡或损害者。

  (5)本标准所称损害,包括足以致企业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或需要请求保险理赔的。

  3、肇事发生后驾驶员应迅速告知有关领导,由办公室协调办理保险理赔手续,驾驶员本人不得随意处理。

  第四章附则

  第九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XXX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四日

  附件:

  1、用车申请单

  2、行车记录明细表

  3、车辆保养维修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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