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分包合同范文汇总五篇
随着广大人民群众法律意识的普遍提高,人们运用到合同的场合不断增多,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那么合同要怎么拟定?想必这让大家都很苦恼吧,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分包合同5篇,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分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守信用”的原则基础上,且乙方已充分了解施工现场环境条件及工程情况后,为了确保安全、优质、顺利地完成工程项目施工,双方按照互惠互利、优势互补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就承建滕州市笃山口周围石灰岩矿区治理工程中爆破施工,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施工合同。
第一条、施工范围及内容
1、工程名称:滕州市笃山口周围石灰岩矿区治理 工程。
2、工程地点:枣庄市滕州市。
3、工程范围:岩石爆破、倒运、机械回填整平。
4、工程承包内容:
? (1)爆破相关审批手续办理(包括爆破单位管理费及其它相关费用);
? (2)爆破点上层覆盖土开挖、运输至指定区域;
? (3)爆破器材、物资购买和保管,爆破布孔、打眼、准备炸药及装药,准备及添充填塞物,安爆破线,封锁爆破区,爆破前后的检查、爆破、清理危险岩石、撬开及破碎不规则的大石块,修理工具,爆破作业面清理等相关石料开采的所有作业工序;
? (4)爆破石方装运、推平,整理修坡;
? (5)场内临时道路施工期维护。
? (6)石料开采、运输、回填施工所需的一切机械设备和人员。
第二条、承包方式
1、本合同工程项目实行单价承包。
2、由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机械设备、包安全生产、包工程质量。
第三条、合同单价
1、爆破石方(含税)综合单价为 元/m3(不含税)。
2、非爆破区挖运土石方至指定地点堆填,整理修坡(运距2km以内)综合单价为 元/m3(含税)。
3、乙方负责办理分包工程所有税务事宜,开据发票。
第四条、工程数量
按甲、乙双方现场确认验收合格的工程数量为准。
第五条、合同工期及调整
1、合同工期
乙方分包工程工期为 4个月。乙方应保证其施工能力能够满足甲方施工进度计划要求,并按甲方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施工。
2、工期延误
承包人应在甲方通知后,立即进场组织施工。因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的节点工期或总工期的延误所导致的建设单位、监理对甲方的罚款、索赔、赔偿等,由乙方负责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第六条、设备、人员及费用的承担
1、乙方按合同要求进场的施工设备,其性能应满足施工达到的相应要求。并由乙方提供为达到设备使用性能和保障能力而必备的修理保养人员。
2、设备使用的一切费用已包含在工程施工合同单价之内。
3、乙方确保进场设备具备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性能和装置及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并提供相应的施工安全应急预案。
4、甲方对乙方设备的性能鉴定不能免除乙方设备安全使用及安全性能的相关责任,由于乙方机械安全事故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5、乙方应按山东省有关部门规定为其属下的全体人员及机械设备购买相关保险、费用由乙方负责。
6、乙方为完成工程施工所发生的人员和机械设备等一切费用已包括在合同单价中(甲方提供的设备除外)。
7、由于乙方不按施工规范操作、野蛮施工、爆破所用相关材料现场储存管理混乱等原因,造成安全事故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8、乙方应承担的各项费用或罚款,由乙方直接支付或在乙方的工程结算款中扣除。
第七条、施工管理
1、甲方施工管理
1.1 工程开工前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设计图、技术资料和施工技术交底,并给乙方下达工程施工形象要求与月施工进度计划。
1.2? 协助乙方进行施工现场总体布置规划。
1.3 甲方有行使对乙方的施工指挥调度权、施工管理权、质量环保安全管理监督权;当施工进度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增加人员、设备和提出措施保证施工进度要求,乙方不得拒绝。
1.4 乙方违章作业、不服从指挥,甲方有权制止施工、停工整顿,乙方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所有责任(包含法律责任)。
1.5 当乙方无视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和质量标准,野蛮施工、工艺粗糙,爆破造成新的危岩体,从而使治理区域超出设计治理范围,回填量增加,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停工整顿和更换作业人员,乙方还应承担相应的一切责任和损失。
1.6 乙方不得分包或转包。如甲方发现乙方有分包或转包情况,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清退分包或转包队伍,并自行清结相关债务,解除合同,同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7 甲方负责向乙方施工人员提供临时办公及住宿。提供水、电的生活设施。
2、乙方施工管理
2.1 乙方必须按甲方月进度计划的要求、施工强度组织施工,提供满足施工需求能力的人力、设备资源确保工程总工期目标。开工前,必须书面向甲方提交劳动力清单及工期保证措施。
2.2 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设计图纸、文件和适用的施工技术规范、规程和质量标准等组织施工管理,严格施工程序和施工工艺,在工程中发生质量事故、质量缺陷必须返工返修达到设计的质量标准,所发生的费用和工期延误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延误了总工期,应承担相应的经济处罚。
2.3 乙方的负责人应确保常驻工地指挥生产的时间每月不得少于25天,离开工地须甲方项目经理批准。
2.4 乙方的施工管理、技术负责人及关键岗位、特种作业人员调离或调整,应及时通知甲方。
2.5 乙方有权拒绝甲方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章指挥。
第八条、安全生产
1、乙方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爆破安全规程(GB6722-20xx)等相关法律法规施工。
2、根据本工程特点,乙方严格爆破参数控制选择,采用设计要求的爆破方式,严禁随意更改设计,严禁使用自制炸药,爆破施工采用的所有材料的申报、领取、存储、使用、销毁等都必须符合第1条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爆破前应全面了解存在的风险,做好现场安全巡查警戒,按要求设置警戒线;安排专职警戒人员,防止外来人员进入爆破安全距离以内。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控制爆破震动、飞石、冲击波等方面的危害影响。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进行施工,因甲方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相应的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4、乙方必须保证进入作业面的工作人员的岗前安全培训。开工前和每项工程前必须对全体员工分工种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培训,安全技术交底。
? 5、 必须保证进入作业面的工作人员安全着装及安全防护(费用已含在项目单价中),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设专人监护。
? 6、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法定部门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后上岗。
? 7、乙方应认真落实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加强职业防护,在有危险性的施工生产区域作业,有可能造成机械伤害、倒塌、爆炸、触电、中毒、窒息、设备毁坏等各类生产事故时,乙方应主动制订安全防范措施和应急安全预案。
8、乙方负责购买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及附加建筑施工人员团体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保险费已包含在承包单价中。
9、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安全管理和监督并承诺遵守甲方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和奖惩制度,如违反甲方规定和制度,根据甲方的奖惩规定接受甲方的相应处罚。
10、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乙方应按隶属关系立即上报所属上级并通知甲方,按隶属关系组织事故处理和进行善后工作,事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造成事故的'责任方承担。甲乙双方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由双方协商解决。
11、乙方施工人员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对于现场打架、斗殴人员,每人每次罚款500元从乙方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相应经济、法律责任。
12、乙方负责所有与分包工程有关的技术、安全资料的编制整理,上报甲方。
第十条、工程计量、结算与支付
1、在施工前,甲、乙双方应对具体工程范围区域进行地形断面、剖面或地形原状进行测量,爆破区上方覆盖土和强风化岩石清理后,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并作为结算时的计量依据。
2、在工程竣工后,有设计图的部分按设计图,其他的按甲、乙双方现场负责人对具体工程施工内容进行地形断面、剖面或地形原状进行测量,并经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作为最终结算时的计量依据。
3、结算时通过两次地形断面、剖面或地形原状测量的结果、并依据设计图纸进行计算土石方实际完成的工程量,因乙方施工不当造成的超出设计范围的工程量不予计量。
4、每个月(即每月的28日)按实际工程量(经甲乙双方现场测量签认的工程量)结算月进度款,并于甲方收到建设单位支付工程进度款后的七个工作日内支付乙方 %的工程进度款。
5、乙方按甲方所发联系函内容及设计图纸完工后,建设单位、监理和甲、乙双方按规范标准共同验收,验收合格后一个月内付清结余款项。
6、甲方如在乙方正在施工且未验收的工程内施工其他配套工程时,甲、乙双方必须现场对已具备验收的工程进行验收签字认可合格后方可施工,如因工程需要,确实需进行配套工程施工,乙方必须配合,对于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不负责任,但乙方必须负责返工修复,费用由甲方或责任方承担。
第十一条、合同解除与终止
1、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有权单方决定解除合同,所造成的一切后果和责任均由乙方承担。
1.1 乙方原因工期严重滞后,在甲方规定的赶工期限内仍达不到要求;
1.2 乙方原因发生质量或者安全事故,拒绝返工、整改或者返工、整改验收不合格;
1.3 出现本合同其它约定解除情形的。
2、若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合同自然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违约责任:
2.1 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履行;
2.2 甲方与建设单位合同终止或项目取消;
2.3 因工程设计变更导致合同内容不存在。
第十二条、附 则
1、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且双方均未遗留按合同规定应履行的义务时,合同自然终止。
2、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的任何权利和义务转让他人。
3、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员工工资发放情况。乙方应及时发放所雇员工工资,并按期向甲方提供其员工工资发放清单。如果乙方无故拖欠员工工资,甲方有权利用乙方工程结算款予以代发,乙方无异议并应积极配合。甲方因乙方拖欠员工工资受到当地劳动部门处罚,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若损害甲方形象的,将按1万元/次给予乙方经济处罚。
4、本合同未尽事宜,应经甲乙双方协商达成共识后补充修订,发生合同纠纷时,应尽可能协商解决;双方协商不能解决的向项目所在地申请仲裁或起诉。
5、合同双方应对合同内容保密,未经对方许可,不得泄露给第三方,违者应对泄密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责任。
6、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持二份。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电 话: 开户行:
传 真:?? 帐? 号:
? 电? 话:
传? 真:
?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分包合同 篇2
发包方:高雷劳务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第1条 项目及其概况:
1.1工程名称:黄江碧桂园14#楼
1.2 工程地点:莞深高速黄江高速路口
1.3工程概况及做法:
第2条 工作内容:
2.1 甲方工作内容:
2.1.1 联系业主、监理,建立业务关系;协调分包方关系;
2.1.2对乙方进行技术、安全交底;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2.1.3资料的编写、分项工程的报验等技术工作;
2.1.4 向乙方提供相关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等施工依据资料;
2.1.5 提供水源、电源、外架;
2.2 乙方工作内容:
2.2.1完成施工图、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及技术核定单中有关外墙工程做法的`全部工作;
2.2.2所有装饰材料样品必须经业主、监理认可后方大规模施工。
2.2.3自备施工所需的设备、材料、自备食宿。
第3条 质量要求
3.1执行《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外墙相关现行规范及碧桂园要求,验收合格。
3.2 按施工图纸、会审纪要、设计变更、技术核定单、施工组织设计(含方案、技术交底)施工。
3.3常规要求:乙方负责自己的成品保护,施工期间成品遭到破坏时由乙方负责维修。
第4条 安全要求
4.1现场施工安全: 施工人员必须按要求在施工现场正确佩戴安全帽,高处作业正确佩戴安全带,操作电动机械佩戴绝缘手套;临边洞口施工时,必须做好临边防护等各项工作;严禁酒后上岗施工,高血压、心脏病等患者严禁上岗。(乙方自备所需劳保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口罩、雨具、胶皮手套、胶鞋)。
第5条 工期要求:
5.1乙方按照甲方内部施工进度计划安排劳动力,保证计划的完成。节假日、农忙季节按
正常工期施工。
第6条 承包方式 、价格构成、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6.1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6.2 综合单价:
含成本、利润、其它费用及本合同全部工作内容。
6.2.1打点拉毛4元/m2
6.2.2防水砂浆5元/m
6.2.3挂网找平15元/m
6.2.4粘贴外墙砖18元/m
6.2.5施工洞、工字钢洞、洗墙等收尾工作11元/m
6.3 结算及付款方式: 2222
每月按进度80%付款,拆除外架支付工程款95%,预留5%质保金最终验收合格一次付清。
第7条 本合同生效、解除、终止条件:
7.1本合同双方签印后即日生效。
7.2解除合同
因乙方严重违反规定(质量、安全、环保等);乙方严重违背甲方的工期和劳动纪律要
求。则甲方解除合同。
甲方严重违反规定(安全、劳动、卫生健康);无力或拒绝按合同支付工程款,则乙方解
除合同。
7.3费用结算、支付完毕,合同自动终止。
第11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
发包方:(签印) 乙方:(签印)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经办人:经办人:
订立时间: 订立时间:
分包合同 篇3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建设工程劳务分包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松原市锦绣江畔龙栖湾小区26#、27#楼
2、工程地点:吉林省松原市宁江区
3、建设单位:松原市盛恒祥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4、工期:20xx年4月15日至20xx年10月30日
5、质量要求:合格品。
6、建筑面积:
1、商业裙房2层3151.62m2
2、26#楼120xx.37m2
3、27#楼8304.33m2
4、地下室4655.81m2
最终工程量以决算建筑面积为结算依据。
二、承包范围:
脚手架工程:主体工程、二次结构及附属工程要求真双排架子,全部脚手架及吊架工程的安装、支撑、加固、成品保护、拆除。架管架扣的摆放及分类沾油。现场文明施工,场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等所需全部零星用工。
三、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包劳务、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生产、包文明施工。
四、承包价格及结算付款方式
1、承包价格:13元/m2(建筑面积)关于本工程所有脚手架工程均以此单价计算。付款方式及现场管理要求见邀标公告。
五、技术、质量要求:
1、乙方应配备技术全面大局观强的管理人员,配备懂图纸、熟练掌握国家现行施工规范的技术人员以及相应的成熟施工组织、管理人员。
2、严格执行相关施工规范,工程质量必须合格。达不到标准而返工的,工料费由乙方承担,并不予顺延工期。
3、任何原因的暂停施工,乙方应无条件妥善保护已完工程。视停工原因,甲乙双方相应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
六、安全生产:
1、本工程安全目标位0事故。乙方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规定,杜绝违章操作,强化安全教育。现场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责任全部由乙方承担。乙方人员在施工现场外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与甲方无关。
2、乙方必须按规定配置合格的劳动保护用品。
七、文明施工
1、提供作业场地及施工图纸,乙方负责施工期间维护。
2、材料分类,架管整齐、码垛、堆放、卡扣分类及装袋(油托)。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并保证施工现场及周边环境整洁卫生。甲方若安排清理,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3、严禁在施工现场嘻戏打闹,严禁酒后作业对打架斗殴及酒后作业的甲方将予以重罚。
4、生活用水电、施工用电严格按照甲方要求施工,恶意浪费水电,甲方将视情节予以重罚。
八、材料设备管理:
1、材料供应计划由班组提报至甲方技术负责人审批,转公司材料部门购进。材料进场,由甲方库保员及用料班组共同验收,同时出库给用料班组。
2、材料消耗超出定额含量部分,由乙方承担。
3、合理使用材料,班组应积极保护、看护材料,减少损失浪费。对恶意破坏材料、严重损失浪费、偷盗行为,一经发现,甲方将对乙方的管理疏漏予以处罚。
4、乙方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使用、操作甲方提供的机械设备。
九、其它约定:
1、当下列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拒绝支付前期已完工程的人工费,乙方无条件撤出,同时承担一切损失:
①、短期形象进度拖延3天以上;
②、不服从甲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质量要求的管理,多次整改仍不能到达甲方要求;
③、乙方劳动力不足,达不到甲方要求。
2、当乙方形象进度拖延但又不应撤出,同时甲方认为乙方无能力赶工时,甲方有权高价另行临时发包给其他劳务队一部分施工内容,以利赶工。乙方必须接受并予以支持,并无条件承担此部分人工费用。
3、甲方指派乙方完成本工程以外的工程、工作时,乙方应无条件接受并完成甲方的指派。所发生的人工费另行计算并计入本合同结算价款。
4、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关键线路工期延误,工期予以顺延。由此引起的乙方窝工等经济损失,甲方予以补偿。
5、乙方必须按时及时足额发放劳务人员工资。如果不能及时发放有没有充分理由及证明材料,甲方将从乙方工程款中代为乙方发放劳务人员工资,该部分工资将从乙方工程款中双倍扣回。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合同。
甲方与建设单位的《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以及甲方与其他分包单位的施工合同,包括甲方有关材料的租赁合同等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补充合同与本合同效力等同。乙方无条件承担甲方在《建筑工程施工合同》中对建设单位所承诺的义务。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
双方签字生效,至工程完成,保质金给付完毕,自动失效。甲方对本合同享有最终解释权。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4
总包方:中天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分包方:北京鑫凯建筑材料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建设部颁发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北京市相关规定为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自由小镇A1、A2号住宅楼、东方玫瑰家园A5#、A6#住宅楼陶粒水泥增强隔墙板供货及安装事项的有关事宜,签订本合同。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自由小镇A1、A2号住宅楼、东方玫瑰家园A5#、A6#住宅楼
1.2 工程地点:北京市通州区梨园镇小街村
1.3 承包范围:
1.3.1具体承包范围为9cm隔墙板的供货及安装(不包含水电专业埋设管件开槽;包含试验检验费、二次运输费)(以下简称分包工程) 。
1.4承包方式:采用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方式。
1.5 质量要求:
1.5.1陶粒水泥增强条板符合华北标准图集《轻质陶粒隔墙板质量检验评定标准》,符合对门头板、十字墙、丁字墙、墙转角、墙与砼件结合处等设计要求。
1.5.2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提供该产品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技术质量资料包括:相关检测报告、质量合格证、生产厂家资质证书、产品专利证书或授权证明、质量承诺、产品使用说明书以及符合国家相关规定施工技术资料等。
1.6 供货要求及工期要求:
1.6.1供货要求:合同签订20日后,分包方按总包方确认规格数量、材料进场时间分批连续供货送至施工现场,供货、施工总周期不超过 天。
1.6.2安装施工:执行国家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操作规程、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检验标准。
1.6.3工期要求:遵守发包方及总包方的工期进度要求。
1.7 合同价款:
1.7.1本合同为固定单价合同,具体综合单价如下:
1.9cm隔墙板按 52 元/平方米,工程量按实际工程量计算
综合单价包括:
本合同1.3、 1.4条款中的全部承包工程范围和内容,具体包括所有材料费用、制作加工费、运输费用、运输损耗、运输保险费用、材料检测费、安装人工费、现场二次搬运费、安装所需铁件、粘结剂、板缝网布、等附材辅料费用(总包方及发包方不提供任何辅料)、安装机械及工具费、二次搬运及安装损耗费用(所有因二次搬运及安装造成的损耗均由分包方承担)、现场保管及成品保护费用、冬施、加班、窝工、技术资料费用、临时设施费用、售后服务费用、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以上费用外的其他费用总包方不再另行支付。现场施工用水用电、水泥、砂石由甲方提供。
1.7.2合同总价:
暂估总价款:
(大写)玖拾壹万元整(人民币)
(小写)¥910000元 (暂估)
注:最终结算工程总价款以总包方审核、确认的工程量为准,据实结算。
第二条 总包方责任
2.1总包方指定施工所需用电、用水接点位置,由分包方负责将水、电接至各工作面;总包方协调分包方解决材料堆放场地,所发生的保管、材料存放临时设施等相关费用由分包方负责;总包方负责提供工人住宿场地。
2.2指派 为总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安全生产进行现场协调、监督、检查等事宜。
2.3合同签订3日内,向乙方提供相关图纸一份。
2.4对乙方进场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向乙方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2.5在施工前为甲方做好测量放线。确保垂直运输,不影响正常施工。
2.6调节与其他劳务分包队的施工和生活上的配合事宜。协调其他队伍对阶段验收后成品保护的责任。
2.7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工程款。
2.8承担因自身原因造成乙方在安全、质量、工期上的损失。
第三条 分包方责任
3.1合同签订前,分包方应提交施工资质证明、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资质信誉证明(以上资料须加盖有效公章);合同签订3日内,按照总包方总体进度计划、工程设计图纸(包含设计变更洽商技术文件)提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总包方确认、备案。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内容包括施工工艺标准和施工方案、安全文明施工方案、施工进度计划,生产计划、质量标准、安装辅料质量技术要求、质量验收标准及质量承诺、工程进度-劳动力计划分析表等内容。在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分包方需服从总包方的统筹指挥。
3.2指派 为分包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的履行。在进场前上报相应施工组织管理体系及人员名单,经总包方确认后方可开始施工。分包方驻工地现场代表出勤率不低于90%。在紧急情况和进行主要施工项目时,分包方驻工地代表必须出勤,并科学组织工程施工,保质、保量、按时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分包方负责的各项事宜。
3.3分包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及总包方的具体要求及时提供工程所需的全部材料和施工所需所有机械和工具,经总包方审核,并保证材料的型号及质量与设计图纸及总包方要求相同,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产品进场凭检验报告和合格证书,进场检验报告向甲方报验,验收通过后方可安装.
3.4 分包方负责施工垃圾的清运工作,保证及时将施工垃圾清运至场外,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并承担相应的费用。
3.5分包方负责对进驻现场的全体人员进行入场前的安全知识教育,并保证在施工过程中遵守安全管理规定。分包方应与总包方签订《安全施工协议书》。施工中由分包方原因造成的人员伤亡或其他安全事故等均由分包方承担。
3.6分包方驻现场管理人员和所有进场操作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及岗位证书,且年龄不低于18周岁不超过55周岁。特殊工种应持有效上岗证书持证上岗,同时报总包方备案。
3.7为确保工程质量,分包方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具有丰富的施工经验和较高的技术水平。
3.8分包方必须遵照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的规定进行文明施工,如总包方发现分包方存在不文明施工现象,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改正,因不文明施工而造成的一切后果及费用均由分包方承担。
3.9分包方负责对进入施工现场的材料的保管工作,对于由于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损坏等损失由分包方承担。
3.10分包方负责对本工程现场的一切设施及工程成品进行妥善保护,否则一切损失均由分包方承担。
3.11施工及生活用水、电等临时设施费用由分包方负责,但水、电费用由 甲方承担。分包方不得浪费施工用水、电。如现场发现分包方浪费水、电现象,总包方、监理方及发包方有权制止,并根据具体情况予以罚款。
3.12施工技术资料管理与移交:分包方应根据现行《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资料管理规程》及北京市相关规定及时编制、收集、整理相关施工技术资料4套,并及时上报总包单位,技术资料质量、数量及真实性应符合相关要求。分包方承担以上相关费用。
3.13分包方不得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不得冒用他人资质承包本工程。
3.14分包方应保证在施工过程中不发生噪音扰民、污染环境、影响交通,否则分包方承担一切经济责任。
3.15 负责隔墙板施工所需的现场机械用具和生活用具,费用自理.负责阶段,验收前的成品保护,阶段验收后,需有乙方负责阶段收后成品保护工作.因乙方原因造成已完成的损坏,乙方负责修复,发生的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3.16 分包方在施工中发生的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总包方驻现场代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及结果应送总包方备案;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由总包方代表签字会同发包方、监理确认后方可实施。
3.17 分包方管理人员及施工人员应由总包方统一管理。
3.18 分包方施工人员在现场如发现打架、斗殴、酗酒、、破坏或偷窃现场材料等行为,总包方一经发现严肃处理,如情节严重者报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3.19 遵守总包方与发包方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有关协议、来往确认文件。
第四条 关于工期的约定
4.1分包方在合同签定后,应严格按照合同双方确认的工程进度计划展开施工。因分包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而影响工期,工期不予顺延,分包方承担逾期完工的违约责任。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通知后一天内到场施工。
4.2分包方应严格按照合同双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及工程进度计划组织材料供应和充足的劳动力展开施工,如实际与计划发生矛盾时,分包方需服从总包方的统筹指挥。如因分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双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或总包方的统筹指挥展开施工,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在 3 个工作日内赶回计划进度。如分包方未按规定日期赶回进度,每逾期一日,分包方按合同总价款的 3‰向总包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抵扣)。如果分包方出现严重的质量、工期等问题,并且总包方认为分包方已无能力继续履行合同,总包方有权单方无条件解除本合同。
4. 3分包方因下列因素造成工程延误,经总包方代表书面确认后,工期可相应顺延,但不得向总包方索赔工期延误损失、误工费用等(其它因素除非合同中有明确约定,否则不构成分包方顺延工期的免责事由)。
4.3.1如夜间施工,因总包方原因停电(一次8小时以上)造成累计停工超过24小时。
4.3.2施工如遇不可抗力的影响而造成分包方无法正常施工的,分包方应于不可抗力发生后2小时内通知总包方,并于二日内向总包方提供不可抗力发生的证明文件,并经总包方代表确认。
第五条 关于工程验收及保修的约定
5.1 工程验收标准
5.1.1分包工程的最终验收以总包方、监理、发包方、设计、质量监督部门的核验结果为最终依据。分包方协助发包方组织办理相关验收手续。
5.2 验收后若因分包方原因造成修改,分包方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自身原造成修改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
5.3由于分包方提供的材料存在质量问题造成达不到验收要求时,由分包方负责拆除及重新安装,并承担相关费用。分包方须在48小时以前通知总包方进行验收和重新检验,由于返工造成的工期延误,按本合同8.4违约条款执行。
5.4 本分包工程保修期为一年。保修期内,分包方对本工程出现的由于分包方责任造成的质量问题免费进行维修。分包方应在接到发包方修理通知2日内派人修理。否则,总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保修,所发生的费用由总包方在保证金内扣除,不足部分由分包方交付。分包方对其承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负有终身的质量保障责任,若因分包方工程质量问题导致发包方或第三方受到损失,分包方负责赔偿给总包方或第三方的造成的全部损失。
第六条 关于材料的约定
6.1 分包方供应材料的`品种规格及质量必须符合要求
6.2 分包方的原材料、所有安装辅材料必须符合现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要求及本合同中发包方的规定要求,如因分包方使用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的约定而造成工期延误,责任由分包方承担,并承担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6.3为保证工程质量,总包方有权按有关规定对分包方所供应的材料进行现场随机抽检,总包方在现场材料抽检复试后(复试费用由分包方承担),由国家认可的检测单位出具检测报告,检测结果未能达到国家标准的,须再次取样重新复试,并由总包方、监理、分包方三方共同指定检测场所,保证检测结果的真实性,合法性及有效性。如检测指标依然未达到国家标准或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标准,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停止供货。在此期间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分包方承担,并按有关规范进行的复试检测费用由分包方承担。
6.4 总包方在分包方供货前有权派驻材料采购人员进驻分包方材料生产厂,进行材料的生产、检验、运输的监督工作。
6.5 在材料进场前,分包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总包方进场材料的规格、数量、使用部位,并于次日为总包方提供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排风道的出厂合格证、检测试验报告等材质证明文件,并主要原材料的进货来源,并提供符合相关国家规定的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6.6 分包方生产产品所采购的所有原材料,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要求及本合同中总包方的规定和要求。总包方有权进行监督、抽查。
第七条 关于工程进度款支付、结算方式及质保金的约定
7.1 工程款支付:
7.1.1.每两个月支付已完工程量的50%。
7.1.2安装完毕,经总包方验收、审核后,总包方支付分包方至总包方审核、确认工程量价款的70%。
7.1.3每栋单体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由分包方按总包方要求提交工程竣工资料、向发包方提交结算书后进入结算程序,据实结算。半年内结算完毕,经双方确认后,发包方支付分包方至该单体工程结算款的95%。
7.1.4余款作为保证金,待合同承包范围内所有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满1年,如无任何质量问题问题,一次性付清。
7.2结算方式:
7.2.1在乙方完成分包工程业务一周内,按照图纸工程量结合变更验收,确定分包工程实际工程量,按照双方确定的工程量及承包单价计算工程价款,办理结算手续。工程款甲方以支票形式支付给乙方。
第八条 关于违约责任的约定
8.1由于分包方原因,(自然条件和不可抗力除外),不能按工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施工,工期不能顺延延误一方罚款 800 元/天的违约金(违约金从工程款中直接抵扣),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8.2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等情况,工期不予顺延,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分包方负责赔偿。
8.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的材料质量、工程质量不合格导致返工及给后续工程项目带来费用增加时,返工费用及增加费用由分包方全部承担,且工期不予顺延。
8. 4工程质量如达不到合同要求,分包方应按合同质量要求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合同8.1条款约定执行)。分包方应在接到总包方通知3日内派人返工、整改。否则,总包方可委托其他单位或人员进行返工、整改,所发生的费用由分包方承担。若因工程质量问题导致总包方或第三方受到经济损失,分包方负责承担总包方或第三方的全部经济损失。
8.5 分包方不按总包方审定后的施工工艺、方案、技术措施施工,监理、总包方有权要求分包方进行返工,并承担造成的费用和延误工期责任(按本合同8.1条款约定执行)。
8.6因分包方原因,协议无法继续履行,应提前10天通知总包方,经总包方同意后,双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分包方赔偿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8.7分包方施工现场应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若发现现场遗留垃圾,分包方承担违约责任,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清理垃圾费2倍的违约赔偿。
8.8在施工过程中,无论任何原因,分包方不能纵容、煽动工人停工、滋事、骚扰总包方或发包方,因发生上述情况造成的工期延误,每延误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不低于10万元的违约赔偿,并由分包方承担由此给总包方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名誉损失。
8.9总包方延迟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由总包方承担延迟支付分包方工程款的违约责任,分包方不得因此停工而造成工期延误。
第九条 争议解决办法
9.1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前提下,双方可采取协商解决或请有关部门进行调解。
9.2合同双方不愿通过协商或调解不成时,应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 合同终止
10.1如果分包方出现下列一个或多个的情况,总包方经书面通知后,有权终止本合同,总包方终止本合同的,分包方除应赔偿总包方的全部损失,还应向总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
10.1.1分包方未能按合同内容及时进驻施工现场和组织施工。
10.1.2分包方未能按总包方确认的施工进度计划表进行施工,导致阶段施工进度延期或整个工期延误,在收到总包方通知后3天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3因分包方原因造成工期延误或停工,在收到总包方通知后3天内,仍使上述情况持续或重复出现。
10.1.4分包方拒绝执行总包方按本合同规定方式发出的指示或工程变更。
10.1.5中间工程质量检验不合格或施工过程中不按总包方审定的施工工艺、施工方案、技术措施执行并拒绝返工、返修。
10.1.6分包方提供的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与合同约定不一致。
10.1.7分包方私自将工程转包或分包,或有冒用他人资质等情况。
10.1.8分包方违反本合同的任何约定
10.2 如果总包方按前述终止了本协议的执行,分包方须于3日内无条件撤场,撤场时要保证现场在施建筑物和总包方及发包方提供的各项施工设施完好无损,并向总包方移交经整理后的施工资料和文件。分包方未按规定日期撤场,每逾期一日,分包方应向总包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 ‰的违约金,总包方有权安排新的分包方进场,由此而发生的费用和责任由分包方自行承担。
10.3 因分包方责任终止本合同导致的增加费用,直至本工程竣工后,费用确定前,总包方不必支付任何款项给分包方。
10.4 由于不可抗力或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工或缓建,使合同不能履行,分包方妥善做好已完工程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总包方应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合格工程价款。
第十一条 附则
10.5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需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6未经总包方书面同意,分包方不得转让债权。
10.7双方确认来往函件,按对方营业执照上的住址或合同中载明的联系方式邮寄,即视为已送达。地址如有变更应书面通知对方。
10.8结算单等资料必须经发包人项目经理单路朝签字后方可生效。
10.9分包方应支付总包方的违约金,总包方有权直接从分包价款中扣除。
10.10本合同的组成:
(1)本合同条款
(2)附件一:施工安全协议书
本合同一式五份,总包方执三份,分包方执贰份,经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
合同签订地址:
总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分包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地址: 邮编: 电话:
合同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5
甲方:武汉市第三建工集团有限公司枣阳项目部
乙方:
为了加快枣阳国际大酒店工程的建设,确保工程优质、高速低耗、如期完成,遵循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协订砌筑、粉刷工程专项劳务作业达成如下协议,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概况、工期、目标等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结构类型:
4、建筑面积:(以实际面积为准)
5、承包方式:
二、工期:
1、开竣工日期:
三、质量目标: 创隆中杯
四、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目标: 创市优样板工程
第二条 工程承包范围及工作内容、包价
一、 工程范围:
本工程的砌筑、粉刷、屋面工程及散水等泥工所施工的所有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所哟偶那个材料及机械均由甲方提供,乙方提供小型施工工具(含斗车及架子车)。
二、工作内容及包价:
(1)、1,内外墙体的砌筑,包括室内的砌块砖的运输,砂浆调运,勾缝及拉墙筋、构造柱插筋的植筋工作。
2, 内外墙墙面粉刷,包括剪力墙面、柱面、楼梯、雨棚及门窗洞口侧壁的粉刷工作。
3,楼地面的找平层施工。
4,散水抹灰施工,屋面找平层及保温层的施工。
5,二次结构砼的浇筑,包括构造柱,圈梁,过梁,压顶等。
二、工程总价: 约为: 元 。
其中:1,砌体综合单价85元/m2,2,内墙粉刷7.5元/m2
2,外墙粉刷26元/m2, 4,屋面10元/m2(保温找平)
5,楼地面4.5元/m2, 6,楼梯踏步450元/层
7,散水6元/m2,8,二次结构砼150元/m2
9,拉墙筋植筋0.5元/根(含结构胶,具备相应资质)
10,构造柱植筋2.2元/根(含结构胶,具备相应资质)
注:以上价格为4m以内(含4m)楼层的价格,含内脚手架:楼层在4m以上的砌筑,内粉刷工程增加系数7%,内脚手架0.5元/m2。
第三条 人 员 要 求
一、 乙方在进入现场施工前,人员选派要确保思想品质高、技术素质、身体素质好,禁止招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及55岁以上的年长者进入工地,女职工的人数不超过总人数的5%。
二、乙方应配备相应的专职技术、质量、安全管理人员(专职管理人员必须在签订本合同时提供名单及联系方式,正式开工后必须全部到位,甲方核实)形成独立的管理网络,能独立承担单位工程或分部分项工程的施工队伍。
三、人员进场须向甲方提供职工花名册,并附个人照片、身份证复印件,流动人员计划生育证等,并在公安机关办理如暂住证(或委托甲方办理,费用由乙方自负),经甲方对照审查后方可工作。乙方未按要求办齐以上证件,甲方有权停拨工程预付款。
四、所有人员必须经“三级安全教育”,且考核合格签字后持安全卡上岗。乙方作业人员应加强安全生产知识,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穿戴好各自的劳动保护用品,充分发挥安全“三件宝”的作用。
五、所有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挂牌上岗,施工人员必须具备有效的职业资格证书且必须将岗位证书(有效的)原件或复印件进场时报送甲方备案。原则缺一份罚款1000元。
六、乙方应组织具有中级以上职业资格证书的工人 1 名,缺一人每人每月罚款50元。
第四条 双 方 责 任
一、 甲方的责任
1、 甲方提供乙方人员生活用水、用电及住宿,膳食场所,乙方自行解决其伙食费问题。
2、
3、
4、 向乙方下达阶段性施工任务计划书(工期及进度要求)。 做好各分包班组间的协调配合工作。 施工前及时向乙方提供设计文件、变更通知、监理或业主通知。对乙方进行安全技术施工技术总交底,与建设方、监理、设计、质监、安监等部门的协调并向乙方及时反馈。
5、
6、 对乙方施工的工程进行质量、工期、安全、文明施工方面的指导、督促、检查。 对乙方的不规范行为,甲方有权责令整改、处罚、停工、直至清退出场。
有如下情况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清退乙方队伍并不予结算,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
a、对项目部管理人员的合理工作安排及技术交底拒不执行的;
b、质量达不到施工质量规范标准的,如施工中连续出现三次返工的;
c、施工进度、工期达不到甲方进度计划要求的;
d、安全、文明施工达不到项目部管理要求的。
二、乙方的责任
1、乙方驻现场代表需专职在岗,每天常驻现场,处理一切与合同有关的事物,履行合同约定的责任。乙方代表必须与甲方项目部管理人员一起参加考勤,每缺一天罚款 50 元(事先请假另外)。乙方代表及技术人员必须参加甲方组织的各种会议(包括建设单位或监理单位要求乙方参加的会议),因故不能参加应提前 2 小时向甲方提出,否则每次罚款 元,迟到罚款元。
2、乙方的.管理应对其自有职工自行管理,如相关安全教育,安全知识及技能培训,生产工作安排、工资分配、生活费用、劳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红色)绝缘胶鞋、手套、雨衣、防暑降温、防寒防冻等〉,意外伤害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等。
3、班组间应相互谦让,友好合作,发现问题,发生纠纷应及时汇报项目部管理人员协调解决。
4、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管理,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安全操作规程、文明施工条例,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并按甲方制定的有关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项目管理制度进行现场管理。同时必须严格执行甲方主管部门的相关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确保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工程质量。
5、乙方设专职安全员工作(含宿舍管理)。设专职质检员 负责各道工序的施工和自检自查,建立严格的自检制度,发现质量不合格的部位乙方无条件返工重做直至合格,承担直接和间接损失,并承担有关部门及公司的质量安全检查中的处罚,验收原则上应一次通过(各分部、分项、检验批验收,乙方检查合格后,通知甲方验收会同相关单位验收),若提出整改意见后,再次验收仍不能通过以每次1000元的罚款;配合项目部做好原始记录,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检测记录等技术,安全资料工作,配合甲方办理相关手续,迎接各主管、职能部门的检查验收(施工技术人员、专职质检员、专职安全员必须与甲方管理人员对口)。认真学习施工规范和设计文件、变更通知、坚持按规范、施工组织设计、设计文件、变更通知施工。提前 48 小时书面提出图纸中存在的问题和解决的建议,若因乙方未能提出而影响进度,一切延误所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所有工序乙方必须先做样板,报经甲方、业主、监理验收合格后方可大面积施工,否则乙方除承担返工的材料损失外,每次罚款1000元。
6、如由于乙方施工人员的原因造成监理和甲方主管部门或其他部门对甲方任何形式的经济处罚,均由乙方负责承担并在每次支付工资款时予以扣除。
7、乙方必须执行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任务书,按计划任务书要求配足劳动力,每少一人罚50元/天。在规定的时间内无条件完成甲方的所有进度指令,如不能按阶段计划完工,每阶段每延误一天(含阴雨天)罚款1000元,且甲方有权重新选择班组进场施工,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停电、停水累计超过8小时时,经甲方项目部签字认可,工期可相应顺延,但无任何经济补贴给乙方(为不影响总工期,甲方可在总工期范围内,对顺延工期予以合理调整)。如因甲方原因停工超过24小时,工期顺延。
8、对于现场指令(甲方所有管理人员,业主及监理或上级有关职能部门)的执行,乙方所有员工必须执行现场指令(不管是书面或是口头指令),特别是需要立即整改的口头指令,对于违背的将进行处罚,每次处罚100元,对于累计处罚3次的人员或所在班组,将对该班组处罚1000元,同时将该人清理出场。
9、开工前,乙方需提供合同以外的工程质量、安全、进度及文明施工等达标承诺书,并报甲方备案。
10、乙方使用的材料应提前半个月向甲方申报用量计划,特殊材料提前一个月报计划,甲方组织采购。如因乙方的申报供量计划不准而造成的误工、影响工期和材料计划过余浪费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节约使用甲方的材料,不得随意浪费,如有超用的情况发生,由乙方按市场价负责赔偿,在结算款中扣除。
11、乙方管好进场人员,甲方拨付的人工劳务费专款专用,及时发放本工地劳务人员工资,不得挪作他用。及时处理劳资纠纷,杜绝投诉和上访,严禁将劳资纠纷推向社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发生违法违纪、违章打架、报110、投诉、上访等事件者,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负责。每发生一起,视情节轻重给予乙方500-2000元罚款,并赔偿甲方名誉损失费2000元。
第五条 工程验收程序、工程量的核算、工程款结算程序及付款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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