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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时间:2023-06-05 18:00:33 应急预案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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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合集15篇

  在我们的学习、工作或生活中,保不准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更严重的后果,时常要预先开展应急预案准备工作。那么什么样的应急预案才是好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运输事故应急预案,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合集15篇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

  1、目的

  冬季特殊的气候对公路运输带来极大的影响,冰雪天气更容易造成重大的交通安全事故。为了对因突发事故而需救援或撤离的人员提供援助,并使其得到及时有效的治疗,将事故造成的人员伤害、财产损失及对环境污染减到最小,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2、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在冬季突发道路交通事故的`紧急情况下,采取应急救援处理的全过程。

  3、责任

  3.1公司总经理负责组织成立事故现场应急指挥小组,在事故发生后及时到现场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3.2副总经理负责应急预案的启动与实施。

  3.3安全员负责紧急救援时的具体事务及救援现场的安全保护工作。

  3.4其他员工应服从组长的安排,快速有效地进行救援工作。

  4、救援小组成员:

  组长:印永久

  副组长:黄林云?

  组员:印永利印永营王淼印涛

  5、应急救援小组电话:

  0550-5960599025-57799115

  6、应急救援备用车辆:

  皖M-23766皖M-23889

  7、应急救援主要程序

  7.1接到事故报警,立即召开应急小组会议,组织救援人员,安排救援车辆立即赶赴事故现场,并采取下述活动。

  7.1.1人员伤害事故:若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在场人员应采取如下急救措施。

  7.1.1.1若伤者行动未因事故受到限制,且伤势非常轻微,身体无明显不适,能站立并行走,在场人员应将伤员转移至安全区域,再设法消除或控制现场险情,防止事故蔓延扩大,然后找车护送伤者去医院做进一步检查。

  7.1.1.2若伤者行动受限制,身体被挤、卡、压、夹住无法脱开,在场人员应立即将伤者从事故现场转移到安全区域,防止伤者受到二次伤害,然后,根据伤者的伤势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

  7.1.1.3若伤者伤口发生出血不止的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用现场配备的急救药品,为伤者止血(一般采用指压法,加压包扎法,止血带止血法),并及时用车将伤者送医院治疗。

  7.1.1.4若伤者伤势较重,出现全身各处骨折,心跳、呼吸停止或可能有内脏受伤等症状,在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针对伤者的症状,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急救措施。并在急救的同时,派人联系车辆或拨打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者送往医院治疗。

  7.1.2化学危险品伤害事故。

  7.1.2.1身体接触到化学有害液体者,在保暖的情况下,立即脱去被污染的衣物,用大量清水冲洗至少15分钟,再用肥皂擦洗并送医院就医。

  7.1.2.2眼睛受到化学有害液体或气体刺激者,抬起眼睑,用大量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并送医院治疗。

  7.1.2.3吸入有害化学蒸气者立即转移到空气新鲜的上风处,安置休息并保暖。

  7.1.2.4吸入过量有害气体而引起呼吸困难或心脏停止跳动,应立即施行人工呼吸、心肺复苏等紧急措施,同时要立即联系车辆或呼叫急救电话(120),以最快的速度将伤员送到最近的医院急救。

  7.2在公司组织救援的同时,应立即向有关上级部门报告。

  7.2.1报告部门: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内时向县运管所报告;当事故发生在县运管所辖权范围之外时,向运管所及市运管处报告。

  7.2.1.1报告内容: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货的品名、事故原因、事故程度。

  7.2.1.2公司已采取何种救援手段。

  7.2.2当公司救援能力不足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

  8、化学危险品泄漏

  8.1化学危险品泄漏,抢救人员必须佩戴防毒面具,橡胶手套等防护用品,迅速关闭槽车阀门,防止化学危险品流淌。

  8.1.1少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可用沙土吸收,倒至空旷处理其发挥或用沙土掩埋。

  8.1.2大量化学品液体泄漏时,应拨打消防电话(119)请求消防部门支援,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罐体降温防爆,同时用喷淋水保护抢险人员的堵漏工作。

  8.1.3发生火灾时,请救消防人员用大量水冷却罐体降温防爆,同时采用相应的化学方法稀释,中和化学危险品液体。

  8.1.4泄漏排除后,用大量水冲洗被污染的地面并将污水引流到允许排放的地点。

  9、车辆排障

  9.1当交警、保险等部门完成好相应的程序后,立即对事故车辆进行排障。

  9.1.1车辆损坏轻微,仍能行驶的车辆,在驳载后送附近有危险品修理资质的修理厂维修。

  9.1.2车辆损坏严重时,在驳载后请求排障车送至交警指定的停车场等待处理。

  10、事故处理结束后,紧急救援组长应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并对调查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备案。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2

  1 总则

  1.1 编制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我市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机制,确保应急救援工作高效、有序进行,提高应急处置能力,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确保高速公路运输安全,制定本预案。

  1.2 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浙江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实施办法》《嘉兴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全市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当发生此类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1.4 工作原则

  (1)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发挥政府在应急处置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各部门应急联动,确保高速公路的安全和畅通。

  (2)以人为本,科学防御。把保障人民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作为应急处置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建立健全预警和预防体系,做到早预测、早预警、早防御。

  (3)快速反应,果断施策。着眼快速处理事故,各相关单位要及时响应,迅速开展工作,全力化解事故,尽快恢复正常运输秩序。

  (4)整合资源,信息共享。充分发挥专家队伍、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和专业人员作用,有效整合资源,采用先进的监测预测、预警技术及设施,加大信息共享力度,全面提高监测、预警、预防能力。

  2. 组织指挥体系及其职责

  2.1 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2.1.1 领导机构

  成立嘉兴市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

  常务副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应急管理局局长

  副指挥长: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嘉兴市高速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分管领导。

  成员:市应急管理局、市公安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市场监管局、嘉兴市高速交警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嘉兴港区、沪杭高速嘉兴管理处、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乍嘉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等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应对工作需要,必要时增加市级有关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

  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应急管理局,分管领导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实行24小时值班。值班电话:0573-82130915

  2.1.2 指挥部职责

  (1)建立健全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2)确定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等级和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3)领导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4)领导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

  2.1.3 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组织编制、修订和评审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2)分析研判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发展态势,为指挥部提供决策服务。

  (3)指导督促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建设。

  (4)指导开展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演练及相关宣传、教育工作。

  (5)协调指挥各成员单位参与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工作。

  (6)协调相关职能部门开展事故的后续处理工作。

  (7)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2.1.4 成员单位职责

  (1)市应急管理局:负责做好社会救援力量组建、训练和演练工作;协调市道路危险化学品救援专业骨干队伍参与应急救援工作;协调指挥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的相关工作,负责组织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

  (2)市公安局:负责事故相关治安、交通管理、施救等处置工作,适时疏散事故周边人员,对高速公路进出口相接的地方道路进行交通秩序的维护等。

  (3)市生态环境局:负责监测事故现场空气及环境质量;对事故现场环境污染物控制、清理情况进行监督;对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区域提出环境修复建议。

  (4)市卫生健康委:负责指令120做好事故中受伤人员的救护工作,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后续处理工作。

  (5)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的'管理教育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救援、资质的认证和事故后期处理等工作。

  (6)市市场监管局:做好事故中特种设备的鉴定和管理工作,配合做好现场救援和处置工作。

  (7)嘉兴市高速交警支队:做好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实施交通管制和外围交通疏导,收集汇总现场情况,并逐级上报,及时发布信息。做好事故涉案人员的先期管控和交通事故的调查取证工作。非交通事故案件,及时移交相关主管部门。

  (8)市消防救援支队:负责高速公路危化品运输事故消防救援工作;做好危险化学品泄露的相关处置和火灾扑救等工作;负责事故得到控制后相关人员、车辆的洗消工作。

  (9)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负责搜集事故具体情况并及时上报;组织开展一般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现场应急救援工作;指挥协调做好事故后续相关工作。

  (10)沪杭高速嘉兴管理处、嘉兴市嘉通高速公路管理有限公司、嘉兴市乍嘉苏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管辖区域事故信息的收集和上报;协助做好事故先期应急处置工作,协助开展对事故的调查取证;协助做好人员的疏散撤离工作。

  2.2 专家咨询机构及其职责

  2.2.1 专家咨询机构

  组建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专家组。专家组由市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消防救援支队有关专家及外聘专家组成,市应急管理局分管负责人兼任专家组组长。

  2.2.2 专家组职责

  专家组负责开展危险化学品重要信息研判,参与事故处置、评估等工作,为指挥部提供决策依据和工作建议。

  3 应急处置

  3.1事故分级。

  一般(Ⅳ级)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下受伤的事故。

  较大(Ⅲ级)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者10人以上50人以下受伤的事故。

  重大(Ⅱ级)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受伤的事故。

  特别重大(I级)事故:造成30人以上死亡,或者100人以上受伤的事故。

  上述表述中,“以上”包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3.2 分级处置

  (1)对于一般(Ⅳ级)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由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按照有关规定启动相关应急响应,并组织指挥辖区各方面力量进行应急救援和事故处置。对于死亡人数未达到较大级别但出现危险化学品严重泄漏或爆炸起火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市应急管理局应派出工作组赶赴现场,指导协助地方政府开展现场处置工作。当确定事故不能很快地得到有效控制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时,事发地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应立即向指挥部办公室请求支援,经指挥部批准,启动相关应急响应。

  (2)对于较大(Ⅲ级)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由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指挥部批准后,组织各方面力量开展应急处置及救援工作。

  (3)对于重大(Ⅱ级)和特别重大(Ⅰ级)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由市政府报请省政府启动相应应急响应,同时指挥部办公室提出启动应急响应的建议,经指挥部批准后,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各方面力量进行先期处置,并配合上级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3.3处置程序

  (1)在发生一般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后,各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应急管理(安监)、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消防救援等单位应调派力量及时赶赴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2)及时收集事故现场动态信息,对初步判断属于较大规模以上级别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由各地应急管理(安监)部门负责人向指挥部办公室报告。

  (3)指挥部办公室接报后,根据事故特性和现场动态信息,及时通知相关成员单位,相关成员单位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由市应急管理局统一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

  (4)各成员单位组织专业人员赶往事发现场后,在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依据各自的职责,做好详细的应急处置方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5)在应急救援过程中,由现场指挥部统一协调,相关单位应共享应急救援现场监测数据、应急救援资源分布、气象、化学品物质安全数据等信息。

  3.4 处置要点

  (1)找准事故发生的具体位置,了解造成事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类别、特性等,以及是否已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探查周围环境,确定处置办法。

  (2)处置过程中,在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要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污染范围、清理污染物、消除或减轻环境影响,避免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次生灾害。

  3.5 后期处置

  (1)应急处置结束后,由当地政府和相关单位负责组织人员安置、补偿、保险理赔等工作。

  (2)事故发生地县(市、区)政府、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和嘉兴港区将收集和整理的应急记录、方案、文件等所有相关资料报指挥部办公室。

  (3)参加应急救援的各成员单位负责做出相关的书面总结报告,及时报指挥部办公室。

  (4)指挥部办公室总结和评价应急救援实施情况、保障情况等,对应急预案的适用性和操作性进行评估。

  4 应急保障

  4.1 应急队伍

  市消防救援支队、市道路危险化学品救援骨干队伍作为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的主要力量,平时应加强训练和装备建设,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4.2 资金保障

  按照有关规定和相关保障预案组织实施。

  5附则

  5.1 预案修订

  指挥部公室根据相关规定及工作实际,及时会同各成员单位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5.2 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嘉兴市高速公路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嘉应急委办〔20xx〕2号)即行废止。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3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预防、监测机制,提升我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预防水平。规范与各级安全生产应急监管部门关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传递,提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中与各部门的协同处置能力。快速响应、指导各类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急救援工作的指导,促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企业在车辆自救、控制事故恶化、防止可能造成的次生、衍生和耦合等二次事件方面能力的提升,最大限度避免和减少人员伤亡。

  1.2 编制依据

  编制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物品运输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运输部《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管理规定》、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四川省安全生产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四川省人民政府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生产安全事故灾难应急预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总体应急预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突发事件道路运输应急保障预案》《四川省交通运输厅道路运输管理局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成都市交通运输委员会道路运输管理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制度》。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参与我市发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因爆炸、泄漏等威胁人员生命安全、造成环境污染的特大险情——I级、重大险情——II级和较大险情——III级突发事件所采取的预警预防和处置工作;适用于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快速高效处置一般险情——IV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突发事件。

  1.4 工作原则

  坚持预防为主,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切实落实预防监测措施,最大程度地降低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率。在应急处置上坚持“统一领导、条块结合、属地为主、分级负责、专业处置”的原则,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与相关部门通力配合,快速高效地处置突发事件,减少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突发事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环境危害。

  1.5 等级标准

  按照交通运输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突发事件分级标准,将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突发事件等级分为四级:

  (1)特大险情——I级:危及30人及以上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特别重大的环境污染的车辆载运危险货物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

  (2)重大险情——II级:危及10人及以上、29人及以下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重大的环境污染的车辆载运危险货物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

  (3)较大险情——III级:危及3人及以上、9人及以下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较大的环境污染的车辆载运危险货物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

  (4)一般险情——IV级:危及2人及以下生命安全或可能造成一般环境污染的车辆载运危险货物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

  2 领导小组

  市交通运输局设立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组成如下:

  组 长:谭凤君(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李 军(局党组副书记、机关党委书记)

  田 翔(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张 扬(局办公室主任)

  宋 应(局安全监督科科长)

  梁 勇(局运输管理科科长)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负责领导全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中涉及本行业参与的工作,检查、指导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急救援相关工作。

  2.1 应急办公室

  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应急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局运输管理科,主任由其科长梁勇担任,成员由局办公室主任张杨、局安全监督科科长宋应及相关人员组成。

  工作职责:在局应急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组织、协调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救援工作,安排市交通运输局应急值守,起草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及应急演练方案,编写总结和工作计划并承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2.2 应急领导小组工作分工及职责

  (1)现场协调组

  组长:宋应

  组员:冷梅、孔超、王波、李双

  主要职责:

  ①负责联络协调应急管理、医疗单位全力做好各类人员抢险工作,并运送急需药品至事故现场,负责抢救、转运和医治受伤、中毒人员,及时联系120救护车。

  ②负责协调联络环保、水务部门,达到现场后开展应急环保、水环境污染监测。

  ③协调各危险货物运输公司提供专业危险货物转运车辆

  ④协调各货运物流运输公司提供运送抢险救援设备、物资车辆。

  ⑤协调各客运公司提供运送抢险救援人员车辆。

  ⑥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2)现场处置组

  组长:梁勇

  成员:罗江、苟阳、王进忠、阿兆金、杨成

  主要职责:

  ①在事故第一时间赶赴现场,配合参与其他部门职责开展的危险货物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②协助事故现场的治安保卫及交通管制工作。

  ③负责联系相关部门设置警戒区域,保护事故现场。

  ④协助维护现场秩序,疏通道路、组织危险区内人员的撤离。

  ⑤协助对事故的处置,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工作。

  ⑥协助其他应急救援小组抢救受伤人员。

  ⑦配合做好急救物资的运输和发放工作。

  ⑧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后勤保障组

  组长:张扬

  组员:钟静思、李兵、李桃、曹丽、谢佩珊

  主要职责:

  ①负责现场指挥人员和抢险人员的工作所需保障。

  ②集中力量,保证抢险救护物资及生产生活急需物资的供应和落实。

  ③协助其他应急救援小组处理伤亡的救护工作。

  ④负责保持现场各部门之间、现场与外界之间的联系。

  ⑤统筹安排,保证现场指挥与上级及各级现场救援小组的及时联络,确保救援工作的不间断。

  ⑥完成现场指挥部交办的其他任务。

  3 预防预警

  3.1 防控重点

  我市防控重点为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主要物质为,包括轻质燃油、酸碱类、石油液化气、油漆等10余种;运输企业6家,运输车辆141辆(其中挂车35辆),驾驶员120名,押运员141名。

  3.2 预防

  3.2.1严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市场准入和审验关。局运管科在初审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经营许可时,对其硬件设施、人员资质、应急物资及安全管理体系等方面从严把关,提高其安全门槛。对现有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除按现行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相应的硬件设施设备、应急救援物资外,还应在危险货物运输车辆配备防泄漏设备或在危险货物运输专用停车场设置防污地沟,增设专用的转运装卸设备用于车辆事故应急处置,同时加大安全隐患排查督导力度,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要限期停业整顿。

  3.2.2督促危险品运输企业严把车辆技术关,车辆状况达不到要求、装载罐体等设备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在隐患排除前暂停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严格落实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出车前、运行中、收车后的车辆技术状况检查。

  3.2.3督促危险品运输企业提升从业人员专业技能,加强从业人员培训,督促企业积极组织从业人员参与相关部门和企业组织的应急救援、安全知识、专业知识、新技术应用等方面的综合培训,提高从业人员应急处置水平。

  3.2.4强化过程和管控。强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运行动态监控和电子运单管理系统的使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运输组织和运输过程实施监管,要充分利用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系统实现对所运危险货物理化特性和应急救援处置知识的掌握。

  3.2.5根据危险货物运输量和车辆分布结构,结合近年来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统计,加大重点区域督导力度。

  3.2.6加强督导企业预案编制工作,引导企业按照《危险货物道路运输企业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要求》(JT/T 911-20xx)规范编制预案,针对运输的不同货物制作并随车携带《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组织开展具有针对性的演练,预防事故发生时的处置不当。

  3.3 监测预警

  3.3.1对所有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安装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外,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应落实专人负责监控,对违规行为有处罚学习记录,对监控人员有工作考核制度及奖惩记录。

  3.3.2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电子运单管理信息系统使用管理制度,对车辆载运危险货物的情况及时掌控,掌握各类运输车辆运输状态,便于事故发生后及时准确调用应急车辆转运危险货物。

  3.3.3建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制度,落实人员开展事故信息收集工作。

  3.4 信息报送

  3.4.1市交通运输局设立的应急办公室应急电话:82xx67x5,值班电话:8x27xx33,接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和社会公众报告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将收集到的信息进行分析和核实,初步判定突发事件等级。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要按照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第493号令),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开展对驾驶员事故报告宣传,掌握事故报告对象、程序和内容。

  3.4.2信息核实的主要内容

  (1)危险货物的正确技术名称和品名;

  (2)联合国编号;

  (3)危险性类别;

  (4)货物生产厂家名称,或收货人或发货人名称;

  (5)包件的类型,包括识别标记,具体说明是罐车还是罐式集装箱,是普通车辆散装还是专用集装箱,或是其他装有包件的运输组件,包括运输组件的正式注册标记及所分配的编号;

  (6)货物的估计数量和大概状况;

  (7)所泄漏的货物是否临近水域,是否流入水域;

  (8)泄漏是否仍在继续;

  (9)货物泄漏的原因。

  3.4.3信息报送流程及时效

  驾驶员押运员在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事发地公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等有关部门和本运输企业,运输企业在收到驾驶员押运员事故报告后,应第一时间报告注册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事故发生地安监、环保、卫生等部门,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收集到的事件信息除及时上报至当地政府和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外,应按时限要求向上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报送。

  3.4.4信息的传递

  局应急办公室值班人员接到报警信息后,应对报警信息加以记录和核实,强化首报意识,严格执行直报制度,较大以上突发事件和敏感信息事件发生后或者收到消息后30分钟内以电话方式、1小时内以书面形式报告,最迟不能超过2小时报送。报送程序简化,不搞层层签字,直接对带班领导。按要求向可能受到影响的单位等有关部门传递相关信息。报送要求事实基本清楚即可报送,做到及时、准确、畅达,最初无需过度调查,不用把数据搞得过分清楚,允许一定误差,可在之后续报中予以修正,决不能主观上作假。对于上级单位要求核报的信息,原则上电话反馈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书面反馈时间不得超过1小时。信息应报送当地政府或者有关部门的,应采取多线运行,同时报送。

  4 应急处置

  4.1先期处置

  驾驶员、押运员在事故发生后,在向有关部门和企业报告事故的同时,应按照企业制订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要求,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进行现场处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突发事件的事发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事发企业在发现或接到突发事件报告后,在当地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应依据职责分工,派员赶赴现场,及时有效地组织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

  4.2分级响应

  按照分级负责原则,根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突发事件的不同等级启动相应预案,做出应急响应。I级、II级、III级、IV级应急响应依次分别由国家、省、市(州)级和县(市、区)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启动和实施,上一级宣布启动预案,下级预案应同时予以启动。

  4.3响应

  事发地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和现场人员应依照《危险货物分类处置指南》(附件1)和《道路运输危险货物安全卡》进行具体处置或指导人员进行处置,自己不能处置的应立即通知专业人员进行处置。

  4.3.1局应急办公室响应

  接到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突发事件后,局应急办公室应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同时向有关部门和上级运管机构汇报,并组织赶赴现场人员,携带照相机等取证设备,并负责联系局办公室准备车辆,确定出发时间,同时增加值班人员,加强值班值守。

  4.3.2局值班人员响应

  值班人员除严格按《崇州市交通运输局安全值班管理制度》进行值班外,着重搜集反馈事发地环境及天气信息、现场动态情况以及上级主管部门下达的具体指令,每小时至少应主动与现场电话联系1次。

  4.3.3现场工作组响应

  现场工作组应指导当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配合公安交警部门采取相应的道路交通管制措施,紧急分析、监控、综合研判其发展态势并向市处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汇报相关信息;在市政府统一领导下,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处置事件。

  5 事件检测与后果评估

  参加应急工作后,各参加救援单位需完成撰写应急进程和总结报告,标明救援消耗、设备损害情况,并将应急过程的影像与文件资料上报上级部门,并针对应急工作各环节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建议。

  6 应急解除

  6.1应急解除判别标准

  (1)事件已得到控制;

  (2)功能已得到恢复;

  (3)应急运输任务已完成;

  (4)现场抢救活动已结束;

  (5)危害已消除;

  (6)对周边地区构成的威胁已得到排除。

  6.2应急状态解除程序

  现场救援指挥部和事故发生地的区(市)县政府确认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消除且无继发可能后,现场救援指挥部向市生产安全事故灾难指挥部提交结束现场应急处置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响应终止。

  7 应急保障

  7.1有关人员、机构应配备必要的通信设施、工具,确保信息及时畅通。

  7.2市交通运输局和相关的危险货物生产和运输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应建立必要的应急机构,配备必要的设施装备,包括现场救援和工程抢险保障、应急队伍保障、交通运输保障和物资保障等。

  7.3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规定,落实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车辆强制购买承运人责任险要求,并保障应急工作所需经费落实到位。

  8 宣传与人员培训

  市交通运输局应加强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常规性培训。

  9 监督检查

  市道路危险货物运输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的应急工作并对本预案的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10 附则

  10.1预案管理与更新

  市交通运输局每三年对本预案进行评审,写出评审报告。

  10.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交通运输局制定并负责解释。

  10.3预案生效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4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效预防和控制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提高事故应急救援工作效率,建立统一领导、职责明确、科学高效的应急救援体系,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安定,特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为依据,坚持以人为本,真正将“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方针落到实处。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发挥最大的效能,有序地实施救援,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三)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和要求。

  (四)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全镇各类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灾难的应急准备和应急救援工作。

  (五)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范围划分为以下3个区域:

  1、事故中心区域,即距事故现场0-500m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2、事故波及区域,即距事故现场500-1000m的区域。该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3、受影响区域,是指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的危害。

  二、应急救援组织及职责

  在镇安委会的领导下设立镇危险化学品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总指挥由镇长担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一)成员单位职责

  1、镇安办:负责镇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相关企业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的制定;组织和指导应急救援演练;负责建立应急救援组,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对危险化学品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2、小站派出所: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负责事故现场及周边道路的交通管制工作,禁止无关车辆进入危险区域,保障救援道路的畅通。

  3、镇消防队:负责事故现场灭火工作,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和有关设备、容器的冷却。事故得到控制后负责洗消工作,组织伤员的搜救。

  4、卫生院:确定受伤人员治疗与救护的定点医院,培训专业医护人员;安排定点医院储备相应的医疗器材和急救药品;组织现场救护及伤员转移;负责统计伤亡人员情况。

  5、安监站:及时上报区环保局测定事故对环境危害的成份和程度;对可能受较长时间环境影响的区域发出警告,提出控制措施并进行监测;事故得到控制后指导消除现场遗留危险物质对环境产生的污染;负责对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故的鉴定和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6、党政办:负责制定抢险救灾运输预案,确定抢险运输单位,监督抢险单位做好人员和车辆准备,优先保证救灾人员和物资的运输以及受灾群众的安全疏散。

  7、综治办:负责组织抢险器材和物资的调配。

  8、宣传办:负责应急事故的对外宣传报道工作。

  9、劳动和社会保障所:负责工伤保险、伤残鉴定工作。

  10、社会事务与计划生育:负责受灾群众的善后安置工作。

  (二)现场事故救援指挥部各救援专业组织职责

  1、综合协调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牵头负责。组织协调事故现场救援;负责向各组传达指挥指令,协调和督促各组工作,报告各组救援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时上报上级部门。

  2、施救处置组:由消防队牵头负责。负责控制危险源,在紧急状态下的现场抢险作业,现场灭火、堵漏、伤员的搜救、设备容器的冷却及事故后对被污染的区域的洗消工作。该组由消防队、企业消防抢险队伍、事故应急救援备选单位组成。

  3、伤员抢救组:由卫生院牵头负责。负责抢救伤员并在现场附近的安全区域内设立临时医疗救护点,确保伤员能在事发现场或医疗机构中得到及时医治。

  4、安全疏散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负责对现场周围人员进行防护指导、人员疏散及周围物资转移等工作。

  5、安全警戒组:由派出所牵头负责。负责事故现场的.警戒和治安管理,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

  6、物资供应组:由党政办和社会事务牵头负责。负责组织抢险物资的供应,组织车辆运送抢险物资。

  7、后勤保障组:由党政办牵头负责。事故发生单位应做好事故应急救援抢险的各项后勤工作。

  三、预警和预防机制

  (一)信息监控与报告

  1.信息监测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事故信息的`接收、报告、初步处理和上报工作。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掌握全县危险化学品的分布和重大危险源等基本情况,建立全镇危险化学品基本情况和重大危险源数据库,同时上报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备案。危险化学品企业要建立本企业基本情况和危险源数据库,包括所属危险化学品的性能、特征,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质的特点,将可能发生灾害的类型、危害程度及时上报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

  2.事故报告

  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发现)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及时报告企业负责人。企业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按照有关规定报告小站镇人民政府和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后,应在事故发生后30分钟内向区政府和区安委会报告。

  (二)预警预防行动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全县危险化学品事故预防监督管理工作。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应及时向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通报监控信息,并及时采取控制事态发展的措施。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确认可能导致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的信息后,按照应急预案及时确定应对方案,如需支援,请求上级机构协调。

  (三)预警级别

  按事故灾难的可控性、严重程度及影响范围,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分为一般(Ⅳ级)较大(Ⅲ级)重大(Ⅱ级)特别重大(Ⅰ级)四个级别,依次用蓝色、黄色、橙色和红色进行预警。

  一般(Ⅳ级):一次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者危及3人以下生命或人30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或产生重大社会影响的突发性安全生产事故灾难。

  较大(Ⅲ级):一次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危及3人以上,1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30人以上至50人以下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重大(II)级:一次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含失踪),或危机10人以上,30人以下生命安全,或者50人以上100人以下中毒(重伤),直接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以下。

  特别重大(I)级:一次造成30人以上死亡(含失踪)或为30人以上生命安全,或者100人以上中毒(重伤),或者直接经济损失超过1亿元以上。

  四、应急响应

  (一)分级响应

  危险化学品突发事故应急响应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等级,分别响应。

  一般(IV)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由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组织、协调有关部门,按照本预案进行应急救援,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大(I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先启动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进行先期处置,并及时上报区应急机构,请求启动上一级应急救援预案。较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依照区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执行,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依照省安全事故救援预案执行,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依照国家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执行。

  (二)应急处置

  1、先期处置

  发生一般(IV级)较大(III级)重大(II级)特别重大(I级)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事故后,人民政府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应立即赶到现场,组织指挥公安、消防、医疗救援等相关应急救援队伍进行先期处置,并根据实际情况,决定采取下列必要措施:

  (1)立即实施紧急疏散和救援行动,组织群众开展自救互救;

  (2)紧急调配全镇应急资源用于应急处置;

  (3)划定警戒区域,采取必要管制措施;

  (4)实施动态监测,进一步调查核实;

  (5)向社会发布危险或避险警告;

  2、应急决策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救援指挥部办公室接到一般、较大、重大、特别重大安全事故报告后,根据事故的性质、类别、危害程度、范围、等级和可控情况,提出具体处理意见,经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同意后,启动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预案。

  3、预案启动条件

  (1)启动条件

  下列情况下,启动本预案:

  ①发生I级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

  ②接到相关企业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请求。

  ③接到上级关于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的指令。

  ④执行其他应急预案时需要本预案启动。

  (2)预案启动

  应急预案启动后,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及其办公室要立即组织有关企业、单位按预定要求研究部署行动方案,责成有关企业和单位的负责同志及工作人员立即进入岗位,做好应急处置的各项准备工作,保证组织到位、应急救援队伍到位、应急保障物资到位。

  4、指挥协调

  根据事件性质、严重程度和应急处置的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由政府镇长任指挥长,负责研究制订现场应急处置方案和措施,开展以下工作:

  (1)对应急行动中的重大事项作出决策;

  (2)统一指挥协调现场抢险救援;

  (3)组织营救受害人员,指挥人群疏散、安置;

  (4)组织协调有关方面搞好保障和支援;

  (5)向人民政府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及时报告事态发展和处置情况。

  5、应急联动

  事发企、事业单位参加处置工作的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现场指挥部根据应急处置的实际需要可成立若干工作组,各工作组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协同作战,全力以赴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工作。

  (三)应急结束

  现场指挥部和事发企、事业单位确认事故灾难得到有效控制、危害已经消除后,向批准应急预案启动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结束现场应急的报告,经批准后,宣布应急结束。

  五、后期处置

  (一)善后处置

  事发企、事业单位负责组织善后处置工作,包括人员安置、补偿、征用物资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清理与处理事项,尽快消除事故影响,安抚受害和受影响人员,保证社会稳定,尽快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

  (二)保险理赔

  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发生后,保险公司必须及时查勘理赔,提供快速便捷的理赔服务。

  (三)事故调查

  应急救援指挥部在应急救援结束后,应总结分析应急救援工作的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救援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并形成报告,报送有关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进行。

  六、保障措施

  (一)通信与信息保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协调建立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综合信息管理系统,建立和完善全重大危险源和救援力量信息数据库,保证应急救援参与部门之间畅通联络。

  (二)应急救援与保障

  1、救援装备保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指导、协调应急救援基地的建设工作,建立完善共享的特种救援装备数据库和调用制度,保证应急状态时调用。

  2、应急队伍保障

  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全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力量的统一规划、布局。公安、消防、卫生、等应急救援任务繁重的部门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应依法建立和完善专业救援队伍。镇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机构要掌握应急救援力量,形成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3、交通运输保障

  发生一般、较大、重大和特别重大事故后,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应根据需要及时协调党政办提供运输保障。派出所要对事故现场进行道路交通管制,开设应急救援特别通道。

  4、治安保障

  派出所负责事故现场警戒和治安管理,加强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人群、重要物资设备防范保护,维持现场秩序,必要时及时疏散群众,维护社会秩序稳定。

  5、物资保障

  由党政办、社会事务办和重点企业负责常备安全救援物资储备。各专业应急救援机构根据实际情况,保证应急物资的生产和储备。

  6、社会动员保障

  鼓励、动员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为应对突发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提供物质、资金和人力支援,逐步形成以管理部门、专业队伍为主体,志愿者队伍和社会公益组织为补充的应急救援保障机制。

  7、应急避难场所保障

  与广场等空旷场所的基础设施改造相结合,规划和建立事故应急避难场所,并建立维护和使用保障制度。

  (三)宣传、培训和演习

  1、公众信息交流

  广泛开展应急法律法规和预防、避险、避灾、自救、互救常识的宣传工作,提高全民安全和应急避险意识。

  2、培训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组织、指导对企业、部门专业救援人员的岗前培训和业务培训,提高应急救援的业务水平和专业能力。

  3、演习

  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站负责指导各企业的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习、演练工作。

  七、附则

  (一)奖惩与责任追究

  镇人民政府对在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不履行行政法定职责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5

  为加强对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事故危害程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结合我县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实际,制定《平罗县交通运输行业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在全县范围内建立起统一、规范、科学、高效的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应急处理指挥体系以及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优势互补、常备不懈的保障体系,确保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能快速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运输安全与保护环境。

  (二)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减少损失。在处置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时,坚持以人为本,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照处置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中的职责分工和权限,分级负责,协调有序地开展抢救、事故处理和善后工作。

  3、预防为主,常备不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处置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落实预防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的各项措施,坚持科学规划、全面防范。

  4、快速反应,处置得当。建立应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快速反应机制,快速反应,快速得当处置。

  5、依法行政,合法处置。在实施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中,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办事,启动干预措施,严格遵守有关规定。

  6、局部利益服从全局利益。征集、调用相关物资、车辆时,各相关企业和个人应服从统一指挥,保障救援供给。

  二、事故定义及事故类型

  (一)事故定义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是指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过程中,因道路交通事故或装载原因,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或环境污染的事故。

  (二)事故类型及处置措施

  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主要分泄漏(中毒和窒息)、火灾(爆炸)两种情况。

  1、泄漏事故主要是指运载易燃、易爆或有毒有害等危险性气体或液体化学品的车辆,在运输途中,车辆的容器气体或液体发生大量释放、泄漏,导致重大火灾、爆炸、中毒和窒息等事故,造成严重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污染等后果。

  2、火灾可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由于装载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将有可能引起火灾(爆炸)。危险化学品在燃烧、爆炸时会放出有毒气体或烟雾,造成人员中毒、窒息,灼伤。此外,危险化学品发生火灾事故的同时往往伴随着爆炸。

  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三、事故现场区域划分

  危险化学品事故根据危害范围分为3个:

  (一)事故中心区域。中心区即距事故现场0 一500m 的区域。此区域危险化学品浓度指标高,有危险化学品扩散,并伴有爆炸、火灾发生,建筑物设施及设备损坏,人员急性中毒。

  (二)事故波及区域。事故波及区即距事故现场500 一1000m 的区域:该区域空气由危险化学品浓度较高,作用时间较长,有可能发生人员或物品的伤害或损坏。

  (三)受影响区域。受影响区域是指事故波及区外可能受影响的区域,该区域可能有从中心区和波及区扩散的小剂量危险化学品危害。

  四、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组织和职责

  (一)组织领导机构

  按照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特性,成立平罗县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冯斌

  副组长:徐敬、王新林、陈江

  成员:万随山、张兴和、朱建忠、任志平、王民武、靳明、朱志军、郭永峰、谈学军、马跃明、段吉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局安委办,由陈江任办公室主任,统一组织和对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救援处理工作,并确保通讯畅通,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反馈现场处理情况。联系电话:0952-6095346、6095330

  (二)领导小组职责

  1、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后,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赶赴事故现场,接受区、市、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指挥部的统一领导和指挥,及时掌握事故现场动态,启动《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事故应急预案》,组织征集车辆和人员,积极开展现场伤残人员和物资的抢救疏运工作。一是负责承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及时了解事故发生地和人员伤亡情况,并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通知相关单位做好抢运工作准备。二是负责抢险物资、人员和事故现场伤残人员、物资的疏运工作。根据区、市、县指令和相关部门事故发生情况的通报,及时报告领导小组组长,迅速开展车辆和人员的征集工作,对征集车辆技术状况和人员的从业资质要按照运输管理规定严格审核,快速赶赴事故发生地,接受现场事故指挥部的统一调遣。及时开展事故伤残人员和物资的抢运工作。三是负责做好事故抢险车辆、人员的安全保障工作。加强对抢险队员、车辆的监管,严格审核抢险人员和所驾车辆相应从业资质和车辆技术等级,对不符合从业资质人员和技术等级的车辆,及时更换。对承运有放射、剧毒、爆炸等危害的危险化学品,认真做好车辆和人员的安全防护工作。凡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征集资质和技术条件不符合运输管理规定的企业的车辆、人员,必须报请区、市、县现场救援指挥部同意。

  2、负责组织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辖区危货运输企业的应急演练。

  五、等级设定

  为有效处置突发危险化学品运输突发事件,依据其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力大小等情况,由高到低划分为特别重大(Ⅰ级)、重大(Ⅱ级)、较大(Ⅲ级)、一般(Ⅳ级)四个级别。并依次采用红色、橙色、黄色、蓝色来加以表示。

  (一)特别重大事件(Ⅰ级)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0人以上;或造成5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需5000人以上疏散或转移:或有可能造成严重环境污染。

  (二)重大事件(Ⅱ级)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10-30人;或造成3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需3000人以上疏散或转移;或有可能造成重大环境污染。

  (三)较大事件(Ⅲ级)

  是指一次事件造成3-9人死亡;或造成10人以上受伤(中毒、灼烫及其它伤害);或需500人以上疏散或转移;或有可能造成一定的环境污染。

  (四)一般事件(Ⅳ级)

  是指一次事件死亡3人以下的事故。

  六、应急预案启动条件

  当事件符合Ⅰ、Ⅱ级,由上级主管机关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预案。

  当事件符合Ⅲ、Ⅳ级时,由局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启动预案。我县辖区应急力量无法有效控制事态发展或无法满足应急需要可能导致重大社会灾害的,或事件影响范围跨市、县的`,可提请上级主管机关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启动预案。

  七、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制度

  凡发生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时,事故发生地的乡(镇)政府、车辆所属单位或经营业户应立即将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单位)、化学危险品属性、伤亡情况和初步估计的事故发生原因及经济损失情况报告我局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0952-6095361、6095330),领导小组接到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安监、公安、消防、卫生等相关部门和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照职责分工,开展现场抢险、施救工作,防止危险化学品向外扩散,保护周围环境。

  八、危货企业危险化学品的登记和事故应急救援

  1、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严格执行危险化学品登记制度,及时到负责危险化学品登记机构办理危险化学品登记,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事故预防和应急救援提供技术、信息支持。

  2、危险化学品运输企业应制定本单位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应急人员和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定期组织演练,随时为应急救援提供保障。

  3、发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危货企业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启动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

  4、发生危险化学品货物运输交通事故,按照危险化学品货物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实施救援,不推诿、不拖延,采取必要措施,减少事故损失,防止化学危险品蔓延、扩散,并做好以下工作:一是立即组织营救受害人员,组织撤离或者采取其他措施保护危害区域的其他人员。二是迅速控制危害源,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造成的危害进行检验、监测,测定事故的危害区域、危险化学品性质及危害程度。三是针对事故对人体、动植物、土壤、水源、空气造成的现实危害,协助有关部门迅速采取封闭、隔离、洗消等措施。四是协助有关部门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造成的危害进行监测、处置,直至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

  九、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调查

  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我局将积极协助、配合各级调查组,进行现场勘察,做好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并协助开展事故调查。必须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一是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二是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严肃处理不放过;三是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四是防患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十、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事故处理的奖励和处罚

  辖区危货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和有关人员应尽职尽责,认真履行法定的职责和义务,对化学危险货物运输交通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做出显著成绩的,我局将以予表彰和奖励;对事故应急处理过程中玩忽职守、擅离事故现场或无故施延救援行为者,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损失扩大的,追究有关运输企业负责人和人员的行政责任;

  十一、本应急救援预案未尽事项,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6

  为了加强对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有效控制,最大限度地降低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根据上级文件精神的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境内所有车辆或外地车在我县境内发生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指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危险货物运输车辆的交通事故,火灾、爆炸、毒物泄漏等事故。

  二、主要任务。

  (一)协助抢救受害人员和群众撤离危险区的道路运输保障。

  (二)协助转移物资、设备的道路运输人保障。

  (三)协助调查分析事故原因。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

  根据有关要求,我局成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组长:王伟,副组长:孙金峰。成员:各科室主要负责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安全科,主任:步连忠。领导小组在县政府和交通局领导下,统一指挥、协调特大道路交通事故救助工作。县内各道路运输企业要成立相应处理工作领导小组,确保救助工作迅速开展。

  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负责全县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运输保障任务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2、起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

  3、对县内道路危险运输事故应急工作作出决策并进行监督和指导。

  4、紧急指挥调度全县应急运力,完成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道路运输保障任务。

  5、全县危货道路运输企业也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负责本企业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的施救等工作。

  6、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运输装备、人员保障。

  我县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按照运输危险货物品名建立应急车辆、人员档案,并上报局应急领导小组备案。运输车辆要求必须是有经营许可证的危货运输企业所属的危货运输车辆,车辆技术等级必须达到一级,并配有必要的人员防护和施救设备以及GPS等通讯设备。

  驾驶员、押运员、装卸人员要求必须取得从业资格,政治业务素质高,技术水平良好,身体健康。

  五、报告制度、程序和内容。

  县内道路危货运输企业要建立和完善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报告制度,明确部门和人员的责任、义务和权利,确保信息畅通,发生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时,要按报告程序及时逐级上报。

  (一)报告程序:

  1、车籍所属辖区内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应急领导小组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报告。

  2、车籍所属辖区外(省内)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本县主管部门报告,企业所在地的主管部门要及时向县交通局报告。

  3、在外省发生事故:车辆所属的危货运输企业要及时向本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4、外省车辆在我县发生事故:要及时向县交通主管部门、及相关部门报告。

  (二)报告内容:

  1、事故时间、地点、车辆牌号、车辆类型、运输危险货物品名、事故原因、造成的损失等;

  2、根据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投入道路运输保障任务的车辆和人员情况;

  3、根据当地政府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本地运力不足,需要应急领导小组协调运力支援的专用车辆、人员数量和执行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4、根据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应急运力不能满足需要,急需调整的。

  5、执行应急领导小组下达的任务,求援车辆遇到突发事件时;

  6、应急任务完成情况。

  六、应急响应。

  (一)应急领导小组接到上级或有关部门指令后将立即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领导机构迅速将任务下达到有关危货运输企业和部门,根据实际情况或按上级要求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二)应急领导小组在接到上级有关部门指令后,立即启动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预案,应急领导小组迅速将任务下达到有关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启动并组织实施应急预案。

  (三)事发地应急运力紧张时,应及时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应急领导小组根据应急运力需求情况和应急运输储备及使用情况启动应急运力。请求运力支援。

  七、值班制度。

  应急预案启动后,及时将应急领导机构成员名单、联系电话等上报上级应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和相关危货运输企业要落实领导值班,值班电话必须24小时开通,直到应急任务完成。

  八、责任追究。

  执行应急任务的单位必须无条件执行命令,对拒不执行上级命令、玩忽职守或推诿扯皮单位的有关领导、直接责任人和从业人员要依法处理,并对危货运输企业取消其经营资格,吊扣车辆运输证和从业资格证。对执行上级命令不坚决,贻误时机没有完成任务的单位领导和责任人要严肃处理。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7

  1 总则

  1.1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开展危险化学品重特大事故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等有关的法律和法规,制定本预案。

  1.2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体现“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全面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确保一旦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能以最快的速度、最大的效能,在第一时间、第一空间内有序地实施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危害降到最低点,维护生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1.3基本原则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应坚持以下原则:

  1.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分级实施、快速反应;

  2.事故单位自救和社会救援相结合;

  3.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救援为主;

  4.事故发生单位承担救援费用;

  5.全社会广泛支持、配合事故救援。

  1.4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广西壮族自治区安全生产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办法》等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省(市、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框架指南》、《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广西壮族自治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港北区人民政府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导则。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港城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各类重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

  2 全区危险化学品行业的现状和趋势

  我街道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众多,经济类型复杂,危险化学品品种繁多,涉及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等各个环节,主要有硫酸、酒精、液氨、液氯、溶解乙炔、农药、松节油、成品油等。我街道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特别是生产企业存在一些工艺落后、装备老化、隐患较多的情况。随着化学工业等国民经济各行各业的不断发展,全街道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危险化学品品种和数量将不断增多,加之在役危险化学品生产设备和装置逐年老化,今后几年全街道仍将难于杜绝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发生。

  3 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及处置措施

  3.1 危险化学品事故类别。危险化学品事故主要有泄漏、火灾(爆炸)两大类。其中火灾又分为固体火灾、液体火灾和气体火灾。主要原因又分为人为操作失误和设备缺陷。

  3.2 危险化学品事故处置措施。针对事故不同类型,采取不同的处置措施。其中主要措施包括:灭火、点火、隔绝、堵漏、拦截、稀释、中和、覆盖、泄压、转移、收集等。

  4 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组织机构及职责

  成立港北区港城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4.1 港城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组成

  指 挥 长:黄益秀党工委副书记、街道办事处主任

  副指挥长:邵晔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分管领导)

  成 员:企业办主任

  企业所在村(社区)支书、主任

  4.2 港城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职责

  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总指挥或总指挥委托副总指挥赶赴事故现场进行现场指挥,成立现场指挥部,批准现场救援方案,组织现场抢救,疏散人员。负责组织全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演练,监督检查应急演练。

  4.3 港城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成员单位的职责

  党政办公室:承接危险化学品事故报告;请示总指挥启动应急救援预案;通知指挥部成员单位赶赴事故现场;协调各成员单位的`抢险救援工作;及时向区委、区人民政府报告事故和抢险救援进展情况;落实街道党工委、办事处领导关于事故抢险救援的指示和批示。

  街道安监办:负责全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应急救援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监督检查辖区内企业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模拟演习;建立危化品事故应急救援专家组,组织有关的专家开展应急救援咨询服务工作;组织开展事故调查处理。

  港城派出所:负责制定人员疏散和事故现场警戒预案。组织事故可能危及区域内的人员疏散撤离,对人员撤离区域进行治安管理,参与事故调查处理。

  街道民政办:负责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救灾物资,配合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4.4 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内设机构及职责

  为了确保及时、有效、顺利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港城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内设应急救援办公室和现场警戒组。其职责和组成人员如下:

  4.4.1 应急救援办公室

  应急救援办公室设在街道安监办,负责日常管理工作,协调组织危险化学品事故现场救援工作。

  4.4.2 现场警戒组

  由街道综治办、派出所组成,综治办的负责人任组长。

  (1)负责划定现场的警戒区并组织警戒,维护现场治安和交通秩序;

  (2)负责疏散事故区域内的无关人员;

  (3)负责救援运输车辆的畅通。

  4.5 应急联动机制

  发生重大、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后,中央驻贵港有关企业、解放军驻贵港部队、武警部队和地方各级公安消防部队根据港北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提出的支援请求,按有关规定报经批准后,参加重大、特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5 报告、预警

  5.1 报告

  5.1.1 事故情况报告

  为了及时掌握危险化学品事故情况,传递信息,下达港北区港城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的指令,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单位及事故所在地的村(社区)必须将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原因、损失程度及抢险情况迅速与下列单位电话联系。

  5.1.2 事故相关信息反映

  一旦发现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出现重大事故隐患或事故苗头时,监测部门、知情单位或个人都有义务立即通过110、119、120、122等公用报警电话的途径尽快将有关隐患或事故信息反映到事故所在地人民政府和安监部门。

  5.1.3 危险化学品事故救援单位联系电话

  1、贵港市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中队

  联系电话:

  2、贵港市公安局港北分局值班室

  3、港北区公安消防大队

  联系电话:119

  5.1.4 危险化学品事故实行分级报告制度。根据危险化学品事故不同的预警级别和响应级别,街道安监办负责向街道办事处和区安监局报告。情况特别紧急或者重大时可以越级上报。报告时限为接到报警1小时内。

  5.2 预警

  5.2.1 预警级别

  按照危险化学品事故的严重性和紧急程度,我街道将危险化学品事故预警级别分为四级:特别严重(I级)、严重(II级)、较重(III级)和一般(IV级)。

  5.2.2 预警级别的识别

  街道安监办接到报告后,要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分析判断和进行综合评估,迅速识别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预警级别。

  6 应急响应和预案启动

  危险化学品应急救援按照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特大和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分三级响应,分级启动相应预案。

  I级响应:当我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10人及其以上或者一次急性中毒50人及其以上的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或者性质特别严重、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立即请求港北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启动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事故单位三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II级响应:当我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3 -9人或者一次急性中毒10人-49人的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立即启动市本级预案、事故单位二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请求港北区、贵港市人民政府可启动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III级响应:当我街道行政区域内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下或者一次急性中毒10人以下的一般危险化学品事故时,立即启动事故单位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或港北区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7 新闻报道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宣传报道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改进和加强国内突发公共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通知》(中办发[20xx]22号)和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关于改进和加强区内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工作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桂办发[20xx]42号)的规定。

  8 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后期处置

  8.1 善后处置

  1.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协调、指导有关部门做好有关人员的安置、救济、抚恤,物资和劳务的征用补偿,灾后重建,污染物收集,现场清理与处置等工作。

  2.做好灾民安置和灾民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3.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会同有关部门及时对重大、特别重大危险化学品事故危害情况和当地重建能力以及可利用资源等进行初步评估后,迅速采取各种有效措施,开展赈灾和恢复重建等工作。

  4.街道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对在应急过程中紧急征(调)用的物资、设备等按国家、自治区和市、区有关规定予以归还;造成损坏或无法归还的,依据国家、自治区和市、区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偿或作其他处理。

  8.2 调查和总结

  1.危险化学品事故发生后,依法成立联合调查组全面开展事件调查、统计、评估、核实事故所造成的损失情况以及开展救援工作的综合情况,在规定时间内写出调查报告并按规定程序上报。

  2.危险化学品事故责任单位应当配合事故调查组开展事件调查,并认真吸取教训、排查隐患和积极整改。

  9附则

  9.1 预案管理与更新

  港城街道安全生产应急办应当根据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的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的问题,适时修订完善本预案,经街道办审定后颁发实施。

  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本预案的要求及各自职责,及时修订、完善相应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和行动方案。

  本预案和配套实施的专项预案、行动方案根据实际情况及时修订、完善。

  9.2 奖励与责任追究

  9.2.1 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应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奖励:

  (1)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2)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群众的财产免受或者减少损失,挽救群众生命的。

  (3)对应急救援工作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奖励的具体实施按有关规定执行。

  9.2.2 责任追究

  在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照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和危害后果,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其中,对国家公务员和国家行政机关任命的其他人员,分别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给予行政处分;属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照规定制定事故应急预案,拒绝履行应急准备义务的。

  (2)不按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灾难真实情况的。

  (3)拒不执行安全生产事故灾难应急预案,不服从命令、指挥,或者在应急响应时临阵脱逃的。

  (4)盗窃、挪用、贪污应急工作资金或者物资的。

  (5)阻碍应急工作人员依法执行任务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6)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

  (7)有其他危害应急工作行为的。

  9.3 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8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切实加强我省道路运输应急运力的组织和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进一步提高道路运输行业应对和处置突发事件的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社会危害,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环境影响及财产损失,确保道路运输正常进行,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公路交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云南省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云南省交通运输厅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规章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结合我省道路运输系统实际,制定本预案。

  1.3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我省道路运输以及重要客、货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运管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涉及跨州(市)行政区划的,或超出事发地州(市)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处置能力的,或由省交通运输厅责成的,需要由省运管局负责处置的重大、较大突发事件应对工作,以及需要由省运管局提供交通运输保障的其他紧急事件。

  本预案指导各州(市)地方道路运输主管部门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编制和应对工作。

  1.5工作原则

  (1)以人为本、平急结合、科学应对、预防为主。

  (2)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属地管理、联动协调。

  (3)职责明确、规范有序、部门协作、资源共享。

  1.6应急预案体系

  云南省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

  (1)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

  (3)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组织体系

  全省道路运输应急保障体系由省级、州(市)级、县(区)级、运输企业和客货运站场五级保障体系组成。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条块结合”的原则,开展道路运输应急保障工作。

  3.运行机制

  3.1监测与预警

  各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要针对各种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开展风险分析。

  3.2应急处置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其可控性、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四个等级。

  3.3善后处置

  应急行动结束后,各级道路运输应急管理机构领导小组分别组织召开工作会议,对运输应急保障行动进行总结、讲评。

  4.应急保障

  4.1应急保障队伍建设

  各级应急领导小组及应急办应根据有关规定及各地实际情况,确定应急运力储备规模和相关要求。

  4.2资金保障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办公室要根据每年开展宣传、教育、培训、演练等日常工作所需经费编列年度预算,报应急领导小组审批。

  4.3后勤物资保障

  4.4应急值班及信息沟通

  应急预案启动后,省运管局应急办和事发地应急管理机构均进入24小时应急值班状态,确保通信指挥畅通。

  4.5加强部门协调

  各级运输管理部门要在当地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公路、交警、武警、公安、消防、气象、通信、地震、安监、民政、国土、卫生等部门的沟通与协调。

  5.监督管理

  5.1预案演练

  各级道路运输应急管理机构要定期组织各类预案演练,通过预案演练不断总结、完善预案,锻炼提高应急实战能力,确保预案符合实际,行动有效。

  5.2宣传和培训

  各级道路运输主管部门应将应急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作为年度考核指标,定期开展应急培训工作。

  5.3奖惩与责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实行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对应急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要及时地给予宣传、表彰和奖励。

  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信息或者应急管理工作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法对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云南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会同有关部门定期对应急预案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和提出改进意见,并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及时修订本预案,上报省交通运输厅备案。

  6.2制定与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云南省道路运输管理局制定,由省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办公室负责解释与组织实施。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9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第一条:指挥对重特大事故现场的应急救援,控制事故蔓延和扩大。

  第二条:负责对重特大事故应急处理工作进行督查和指挥。

  第三条:检查督导做好抢险救援、信息上报工作。

  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主要职责

  第一条:负责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命令的下达和执行情况的跟踪反馈。

  第二条:负责事故(险情)信息的收集、整理、报告工作。

  第三条:办理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成立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队

  第一条:当发生重特大事故,公司应急救援预案启动后,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应及时到位,救援工作听从县站领导小组统一指挥。

  第二条: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队担负相应的应急处理任务,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协调调度。应急救援队伍组成:办公室人员、财务室人员、安全办公室人员、检测站人员。

  五、预案实施

  第一条:公司应分别对客运班车、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及从业人员加强专业性安全教育,并经常性地进行具有针对性的消防演练。运输危险货物的驾驶员和押运员务必做好日常的防火、防爆、防污染、防泄漏工作。在出发前,根据所承运货品的化学性质,配齐相应的合格消防器材(如干粉灭火器、泡沫灭火器、灭火毯、消防锹等),并随时检查其安全程度。

  第二条:发生道路运输事故后,应采取紧急措施自救,尽量把事故损失降到最小。同时积极与事发地的公安、消防部门和交通运政管理机构,以便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第三条:在事发当地有关部门机构接到事故报告到达现场后,应向指挥人员简明扼要的说明事故情况。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应及时向指挥人员报告运输的危险货物的运量、理化性能以及事故发生地人群、水流、气流等周边环境情况,协助公安、消防、卫生、环保等部门做好危险货物的处置和人员抢救工作,遏止伤亡增加和污染扩大。

  六、紧急自救方法:

  第一条:事故发生后,应按照“先人员、后货物”的`原则进行施救。

  第二条:在进行自救的同时拨打事发当地的急救电话和报警电话,通知有关人员及时赶到事故现场,疏散现场无关人员,组织有效救援。

  七、事故处理

  第一条:发生重特大事故(险情)后,事故公司必须用最快捷的方式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做好有关续报工作。先采取口头报告,再以书面形式及时补报。

  事故(险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事故(险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的简要经过、伤亡人数;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事故抢险处理的进展情况和采取的措施;报告公司、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第二条:重特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和现场人员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抢救措施,进行全方位的抢险救援和应急处理。事故公司主要负责人在抢险救援和事故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第三条:应急预案启动后,根据领导小组的统一部署,相关救援组按照各自职责迅速开展工作,力争将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在开展救援过程中,应注意组织协调好各自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保护措施,防止在救援过程中发生其它意外事故。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0

  一、编制目的

  为规范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处置程序,明确各所辖管理所、机关各科室在应急管理体系中的职责,及时、高效、有序的组织实施危险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减少交通事故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影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所管辖路段火灾事故应急处置的实际,制定本预案。

  二、指导思想

  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基本原则,明确各管理所、机关各科室的应急管理、救援职责,强化抢救意识和大局观念,统一指挥,明确分工,各尽其责,保证救援工作安全高效、快速有序进行。事件处理坚持“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的原则,以人员疏散为先,人员抢救为主,其次减少设备、财物损失,再次考虑障碍排除,维持交通秩序、车辆疏散及改道分流。

  三、适用范围

  适用于载有易燃、易爆、剧毒、腐蚀、放射等危险化学品的车辆在所管辖路段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的;车辆发生泄漏、爆炸、疏散等情况。

  四、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小组

  为加强对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特成立危险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全面协调和指导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应急救援、处置工作。

  组长:分公司经理

  副组长:党委副书记、分公司副经理

  成员: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负责人

  值班电话:xxx

  五、应急响应

  (一)事故的应急处置以所辖路段主管单位响应为主,依托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本路段内发生的危险化学品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处置工作,各管理所、直属各单位的负责人是事故路段内应急处置领导小组的第一责任人。

  (二)所辖各管理所监控室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及时受理各类突发性事件的报警,详细了解突发性事件的发生时间、事故地点、车辆类型、牌号、是否载有危险物品、人员伤亡等简要情况并认真做好接警记录,对接警后的处置情况也应认真做好记录。

  (三)值班监控员在了解事故现场的.具体位置及性质后,及时通知值班领导、驻地交警、火警及路政值班人员赶赴火灾现场。

  如火灾事故严重,人员伤亡较多时,救援应急小组在报请上级单位同意后应立即向当地政府、安监局报告,请求政府启动应急救援预案。

  (四)在必要情况下,及时通知医疗、急救、公安及政府安监部门、上级机关赶赴现场协调指挥应急救援工作;涉及跨区域分流的,应及时与相邻高速管理单位联络。

  六、现场处置

  (一)先期到达的值班领导与路政巡查人员在到达事故现场后,及时在事故现场设置警示标志、警示牌,规范放置救援车辆,划定警戒区,及时查明现场情况(包括死伤人数、危险品种类及损失情况)及时上报,在确认现场无安全隐患的前提下,尽快组织抢救伤员,减少损失;对于危险化学品泄漏等危险情况,不得盲目操作,应立即向领导报告,按指令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减少不必要的伤亡及损失。

  (二)应急救援小组迅速组织,实施应急方案、组织救援:

  1.现场保卫和交通疏导组以路政和交警为主,对现场进行警戒或管制,应按照下列要求进行:

  (1)协同有关部门划定隔离区,封闭道路、疏散过往车辆、人员,禁止无关人员、车辆进入现场。同时,根据需要采取临时交通分流、交通管制措施,并安排交警在来车方向警戒,防止发生二次事故。

  (2)确保紧急救援通道畅通,引导指挥、消防、急救、勘查、抢险、环保等部门的车辆驶入现场依次停放在警戒线内的来车方向便于勘查、救援的位置(车辆应当开启警灯,夜间还应当开启危险报警闪光灯和示廓灯),指挥其他车辆迅速驶离现场。

  (3)指挥驾驶人、乘客等人员在路边安全地带等候,劝说围观人员退离现场划定范围,防止发生意外。

  2.危险品处置原则上以当地政府、安监、消防部门为主:

  (1)及时向驾驶人、押运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了解运载货物的情况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随时向应急指挥部报告;

  尽可能查清泄漏货物的种类、属性和泄漏源,不要让有毒和腐蚀性物质沾在手上和皮肤上。

  (2)对流淌在地面的泄漏物,不要随意践踏,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用泥土筑围拦截;

  现场如有容易被腐蚀、污染的物品,可指导有关部门或有关人员采取转移、遮盖等保护措施。

  (3)会同安监、消防、医疗、交通路政等部门根据现场情况,确定危险区域,疏散无关人员,进行现场施救,处理、清理危险化学品。

  (4)在警戒区域内严禁吸烟、拨打手机、使用明火和能够产生静电的器材等可能引起燃烧、爆炸等严重后果的行为;

  一旦出现槽罐安全阀发出声响或槽罐变色,要立即将现场警力和其他人员撤至警戒区域外;尽量选择上风口位置站立,避免吸入有毒气体。

  (5)除发生爆炸、起火和其他原因,有人员需要救护的紧急情况外,路政人员一般不得靠近载物车;

  原则上营救工作由受过专门训练的消防人员或其他专业人员承担,路政人员予以协助。

  3.事故现场须确保与监控中心信息畅通,及时向监控中心汇报事故现场情况,监控中心可采取可变情况板、收费站预警等方式向过往司乘人员告知事故情况,引导司乘人员绕行其他路段,避免因火灾而再次发生恶性事故。

  (三)现场撤除及其他善后工作

  事故救援处理完毕,现场路政人员及时撤去警示标志、警示牌和标志筒,通知养护部门及时清理事故现场,维修已损设施。并根据环保部门对危化品遗留及危害情况的监测,确定是否恢复交通。事后按照上级要求写出事故书面报告,在24小时内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七、其他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要落实安全措施,确保自身安全。在没有明确现场危险品名称、性质的情况下,要处于现场上风位置,一切行动听从现场指挥员的指令,不能鲁莽蛮干进入事故现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人员伤亡。

  (二)处置过程中要以大局为重,不得因个人问题与现场周围群众或者当事人及家属等发生摩擦,导致不稳定因素产生。

  (三)严格请示、报告制度。对发生的重、特大交通事故情况一律实行逐级上报,未经领导小组许可任何人不得越级上报;所形成的事故相关材料必须经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方可上报。

  (四)严格宣传制度。重特大事故和危化品运输事故的新闻报道,由应急领导小组确定新闻发言人,按照集团有关突发事件新闻报道的有关发布原则、内容、规范性格式,审查、确定发布方式和时机,向社会和媒体通报有关情况。未经许可,任何个人不得以个人名义向外界宣传有关信息,发生问题从严追究有关责任。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1

  一、目的

  为了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生命及财产安全,加强铁水运输的操作管理,特建立铁水运输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二、范围

  适用于本公司铁水运输作业、预防爆炸事故和漏包事故的管理和救援。

  三、铁水运输作业规定

  l、要在车辆停止状态下预热发动机,避免频繁和剧烈加速,适时换档,每档发动机转速不超过该档最高转速的`三分之二。

  2、每次出车前驾驶员应进行“车辆日常检查”,有关检查内容见车辆操作手册,押运员应进行“铁罐日常检查”。

  3、必须在关好车门后,才能开始行驶,在离开车辆时必须从点火开关上取下钥匙,起步前必须系好安全带,座椅与安全气囊应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

  4、只允许在车辆停止而且载有危险货物时,才允许接通“安全停车”歼关,不得在车辆行驶过程中操作此开关。

  5、不得在车辆移动过程中锁死方向盘,倾翻驾驶室前应首先关闭冷气和附加冷气。

  6、只能在停车时使用睡铺,行车前必须将睡铺掀起,并且固定好。

  7、只能在停车时才能使用驾驶员工作站,不得在储物箱内放置重物。

  8、驾驶员应随时注意车速,并与前方车辆保持足够的安全车距,车辆行驶时,必须接通防抱死制动系统(ABS),铁水运输的车辆在厂区外公路上行使速度不得超过60公里/小时,厂区内行使速度不得超过15公里/小时。通行时有交通管制限制的遵照执行。

  9、牵引车倒车前与挂车挂接时,牵引车与挂车之间严禁站人,挂车时不允许使挂车向牵引车移动。

  10、蓄电池充电过程中必须保持通风良好,不得搭接和修理保险丝,必须在排除故障后方能更换保险丝。

  11、因故不能及时装卸时,在待装卸期间行车和随车人员应负责看管车辆和所装货物,随时保持与装卸铁水所在部门的沟通,危及安全时应立即向公司汇报,情况严重时应报请当地公安及运管部门。

  12、车辆运行必须配备专职押运人员,严禁搭载无关人员和无关货物,车上人员严禁吸烟,运行中的车辆驾驶员禁止接听电话。

  13、货物的装卸作业必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轻装轻卸严禁擦碰、撞击、重压、倒置。

  14、驾驶员在装卸铁水作业进入生产现场时,驾驶员、押运员必须将劳保用品穿戴整齐,服从装卸所在地点生产人员的指挥,按规定行车和泊车。

  15、铁水运输驾驶员除遵守上述安全操作规程之外,还需遵守汽车驾驶员的安全操作规程、公司转运铁水管理制度和转运班车辆管理制度。

  16、严禁司机酒后驾车。

  四、事故应急处理程序

  (1)当铁水运输车辆因故在厂区内产生重大事故时,事故部门立即上报车间领导及有关部门。相关各级负责人收到信息都应快迅到达事故现场,不得借故不到;

  (2)安全生产部负责组织人员疏散、转移至安全地带,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3)根据现场事态发展情况,切断相邻危险源,展开相关救援工作。

  (4)若事故造成相邻建筑物着火时,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扑救,程序和方法详见《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中第1节火灾扑救。

  (5)有重大损失和人员伤亡时,启动公司应急救援程序或报警,各应急救援组立好进入工作状态。在有关部门领导下,正确、合理地抢救伤员、财物,扑灭周围着火点。

  (6)当有人员外伤、烧烫伤等,应送往公司医务室实施紧急救护。

  (7)报警:程序第一章。

  (8)各应急救援人员(安全事故救援组、警戒与交通管制组、医疗救护组、后勤保障组、物资抢救组、设备抢险组)等按照各自的职责和工作程序工作。

  (9)在转运过程中,铁水的盛装容器,发现有渗漏、破损等现象,在未经改装和采取其他安全措施之前,引起燃烧或爆炸现象,应立即采取自救,并向公司报告,情况危急时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尽快妥善处理解决,以防事故扩大。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2

  一、目的

  为切实提高石泉县道路运输领域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水平,完善应急管理体制和机制,提高突发事件预防和应对能力,控制、减轻和消除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社会危害,及时恢复道路运输市场正常运行,指导石泉县道路运输行业各企业及本所各岗位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和组织体系,增强应急保障能力,满足有效应对涉及本县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需要,确保道路运输能力,特制定本预案。

  二、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规章,按照《石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制订本预案。

  三、分类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下列突发事件引发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道路以及重要客运枢纽出现中断、阻塞、重大人员伤亡、大量人员疏散、重大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道路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1)自然灾害。主要包括水旱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地质灾害、生物灾害等。

  (2)道路运输生产事故。主要包括道路运输事故、危险货物运输事故等。

  (3)公共卫生事件。主要包括传染病疫情、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食品安全和职业危害、动物疫情,以及其他严重影响公共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事件等。

  (4)社会安全事件。主要包括恐怖袭击事件、经济安全事件等。

  本预案适用于石泉县发生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道路运输行业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活动。

  四、应急机构及职责

  (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运输服务股股长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维驾信息股股长

  主要职责:

  1.负责统一领导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发布指挥调度命令,并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决定启动和终止本所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警状态和应急响应行动;

  3.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指定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展开应急处置工作;

  4.审定本所道路运输行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经费预算;

  5.负责本县境内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客货运输、安全生产,公共卫生、防汛、防火等)的预防、处置及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6.负责收集、处置道路运输突发公共事件的`预警信息,对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进行定期分析、评估,向上级应急领导小组报告道路运输应急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7.负责本县道路运输相关应急工作的宣传报道、信息报送和值守工作,指导、督查本县道路运输行业(行业)各单位相关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应急预防、保障、演练工作;

  8.负责落实上级应急领导小组的指示、工作部署和交办的其他工作。领导小组日常工作由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所长主持。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石泉县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主任由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综合股股长兼任,负责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急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及协调服务。

  (二)应急工作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和石泉县道路运输企业要在日常工作中要利用各种宣传方式,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突发事件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及上级部门相关预案,注重积累突发事件应对等方面的材料,定期进行必要的演练,不断增强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接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和异常情况报告后,要立即进入实战状态,上报请示后做好预案启动工作。

  (三)应急处置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发生后,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领导小组要在石泉县政府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及交通运输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和指挥下,配合公安、消防、卫生等部门,迅速开展抢险救援。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的组长应到现场指挥,制定处置方案,组织处置队伍。

  在上级部门的统一领导下,按照有关要求和规定,及时做好新闻宣传和信息发布,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维护社会稳定,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保障系统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应建立本部门的应急预备力量,包括应急队伍、应急车辆等,平时要着重建立一系列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制度,以利于突发事件应对的指挥。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在突发事件发生后要及时建立健全值班制度,及时与交通局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取得联系,以保证上传下达,并对各项应急工作迅速做出安排部署。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所对辖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等特种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企业、车辆以及其它易发生次生灾害的危险源要加强防范,平时定期检查;要重点加强救灾用水和物资的储备,设置专人专岗,重点安排抢险力量。

  六、宣传、培训和演习

  在道路运输领域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科普知识宣传教育,树立科学的应对观,动员干部职工积极参与突发事件应对宣传活动,宣传和解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相关的突发事件应急法律、法规和规章,增强干部职工的应急意识,提高自防、自救、互救能力。

  定期组织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工作人员、救援人员和志愿者进行业务知识及技能培训。

  石泉县道路运输服务中心要按照预案要求,协调整合各种应急援救力量,根据实际情况开展不同形式和规模的突发事件应急演习。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经经理层研究,特制定本《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机电运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预案》。

  一、预案编制目的和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斯派尔矿业有限责任公司发生机电、运输事故时,用于指导事故抢险救灾处理及日常培训和演练。

  二、主要编制依据

  本《预案》编制主要依据相关的法律、法规及相关的技术标准如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

  (四)《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

  (五)《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六)《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规定》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

  (八)《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

  (九)《煤矿安全规程》(20xx版)

  (十)《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国发〔20xx〕24号)

  (十一)《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安全监管总局等部门关于加强应急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13号)

  (十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基层应急队伍建设的意见》(国办发〔20xx〕59号)

  (十三)《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的意见》(安监总应急〔20xx〕196号)

  (十四)《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AQ/T9002-20xx)

  (十五)《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三、预案级别

  本预案为企业级。

  四、事故类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事故类型主要有:

  (一)矿井机械电气事故。即出现机械电气设备故障,易造成全矿停电、停风,提升运输、排水中断或人身触电、机械损伤等,危及生产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二)矿井主副井提升事故。即出现主提升绞车断绳跑车,易造成人员伤亡,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三)矿井主辅运输事故。即出现主运输皮带断带,电瓶车撞人、追尾、斜井运输跑车等重大事故,危及生产及人身安全,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五、应急处置基本原则

  本着“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始终把保障职工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放在首位,以最短的时间恢复设备的正常运行,解除事故对人身的威胁,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六、响应分级

  根据机电运输事故严重程度、可控性和救灾难度,将重大机电运输事故响应级别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Ⅰ级:发生机械电气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辅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生产中断12小时以上,不能及时恢复的。

  Ⅱ级:发生机械电气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辅运输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或生产中断6小时以上,不能及时恢复的。

  Ⅲ级:发生机械电气事故、主副井提升、主辅运输事故,造成生产中断,6小时以内能够恢复的。

  七、事故救援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职责分工

  为做好机电运输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公司成立机电运输事故专项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总经理

  副总指挥:机电副经理、副经理兼总工程师

  成员:其他副总经理、副总师和各有关单位部门的主要负责人

  职责:一是负责本专项应急预案的救援队伍组建、配备相关器材和装备。二是负责本专项应急救援预案的学习、贯彻、演练和实施。三是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进行分析判断,决定是否启动本预案,启动本预案后,全面负责应急救援工作,包括人员、资源配置、应急队伍的调动。四是组建现场指挥部、确定指挥人员、救援队伍。五是指挥、调度应急救援队伍和资源配置,包括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保卫和救援物资、善后处理等;六是评估事态发展程度,决定是否启动其它相关专项预案。七是根据事态发展,决定是否请求外部援助。八是批准本预案的终止。

  应急救援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副部长兼任办公室主任,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工区、通防工区、供应科有关人员为办公室成员,具体负责协调各小组开展应急救援工作以及定期发布应急救援的有关情况。

  职责:在应急救援指挥部的直接领导下,全面负责物资、设备、后勤等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完成应急救援指挥部交办的各项任务。

  根据应急救援工作需要,设现场、技术、物资供应、资料(宣传)和后勤等5个专业工作组。

  (一)现场工作组:由机电副经理任组长,成员由生产副总师、安全监察处和救护队等专业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紧急调动一切人员、物资、设备,争取将机电运输事故造成的损失降到最低。

  (二)技术工作组:由副经理兼总工程师任组长,成员由安全监察处、生产技术部、调度室、机电工区、通防工区、供应科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分析事故特征、性质,预测将波及的范围及趋势,制定救援方案和措施。并按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同时,参与事故的协助调查和分析处理。

  (三)物资供应组:由供应科科长任组长,成员由供应科有关人员组成。负责确保抢险材料、工具、设备的供应。

  (四)资料(宣传)工作组:由综合办公室主任任组长,成员由生产技术部、机电工区、通防工区的有关人员组成,负责做好受威胁职工、群众撤离避让的思想工作,宣传抢险救灾过程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

  (五)维稳后勤工作组:由分管后勤的副经理任组长,成员由保卫科、工资、财务、卫生室等相关人员组成。负责设置警戒、抢救伤员、抢险救灾人员的生活和事故的善后处理。

  八、预防与预警

  (一)危险源监控

  1、矿井供用电危险源监测监控及预防措施

  ⑴主要监测监控措施

  微机监控;电气试验;保护整定。

  ⑵主要预防措施

  A、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保证供电的连续性。

  B、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C、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D、防爆电气设备必须三证齐全,方可下井使用,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E、认真开展雨季“三防”检查、整改工作,供电线路定期检查。

  F、井上、下电气控制设备、动力变压器、各种保护必须齐全可靠。

  G、积极推广采用综合自动化控制设备。

  H、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现场交接班,加强设备巡回检查。

  I、高压电气设备的检修和调整工作,执行两票和施工措施。

  J、对电气设备和电缆按《电气安全工作规程》规定做好电气试验。

  2、矿井提升危险源监测监控及预防措施。

  (1)、主要监测监控措施

  A、投入运行中的提升装置每半年必须进行一次检查,每一年进行一次测试。

  B、每班要进行一次过卷保护试验,维修工对保护定期试验。

  C、每天必须对提升钢丝绳进行一次检查。

  D、主提升绞车必须有后备保护。

  E、绞车司机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度。

  (2)、主要预防措施

  A、应用自动化控制设备。

  B、坚持设备维修、检查、保养制度。

  C、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D、涉及安全生产的煤矿设备必须有煤安标志。

  E、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F、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安全规程措施操作。

  G、提升钢丝绳在运行中受到突然停车等猛烈拉力时,必须立即停车检查。

  H、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并定期试验,做好记录。

  I、提升装置使用中的钢丝绳要做定期检验,检验的安全系数小于规定值时必须更换。主提升装置必须具备绞车说明书、电气系统图等《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资料,并妥善保管。

  J、主提升绞车配备正、副司机,严格正规操作,按章作业。

  K、作业人员应掌握应急处置措施。

  3、矿井主辅运输危险源监测监控及预防措施

  (1)、主要监控措施

  A、采用矿井轨道运输信、集、闭系统;应用主运输皮带集中监控系统。

  B、每年对使用和备用的电瓶车进行年审。

  C、对使用中的矿车连接装置每年做一次拉力试验。

  D、对斜巷提升钢丝绳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拉力试验。

  E、对架空人车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周期和项目进行试验。

  F、加强监督检查。

  (2)、主要预防措施

  A、加强对电瓶车的安全检查,电瓶车的闸、灯、警铃、连接装置和撒砂装置任何一项不正常时,都不得使用该电瓶车。电瓶车运输时,巷道内应装设路标和警标;在行车、行人道口处要安装使用平巷语言报警装置。

  B、司机必须持证上岗,按信号和调度指令行车,开车前必须发出信号,机车运行中,严禁司机将头或身体探出车外,司机离开座位时,必须切断电动机电源,将控制手把取下,扳紧车闸,但不得关闭车灯。

  C、电瓶车同一轨道同一方向行驶时,必须保持至少100m的距离;禁止行车行人,电机车在行至行车、行人道口时,司机要减速慢行。

  D、严禁扒、跳电瓶车。严禁同时运送有爆炸性、易燃、腐蚀性的物品或附挂物料车。

  E、斜巷运输严禁超挂车,钢丝绳按规定进行检查和试验,钢丝绳出现压扁、破股、断丝超限和锈蚀现象要立即更换;挡车装置和跑车防护装置要做到齐全、可靠。

  F、安装应用皮带断带保护装置、在线监测系统,以及正常使用堆煤、防滑、防跑偏、烟雾、超温及自动洒水装置等安全保护装置。

  G、加强对架空人车电机失压、短路、断相、过载动作、掉绳脱槽、越位保护动作、人车欠速、过速保护动作的检查和试验,做到安全、可靠。

  (二)预警行动

  1、对可能造成机电运输事故的危险源加强调度、检查。

  2、对可能酿成较严重机电运输事故的预兆,基层单位要立即上报调度室,值班人员必须按规定立即通知分管领导、主要领导,按领导指令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方案,消除事故隐患。整改期间须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九、事故报告和处置程序

  机电运输事故发生后,现场人员应迅速将灾害情况汇报调度室,由调度室根据机电运输设备设施的破坏程度、严重程度和有可能波及的范围或事故扩大的可能性,决定现场及影响范围内人员的安全撤退路线、撤退方式、方法,撤退到安全地点待命(待命地点必须有联系电话)。并立即通知值班领导和应急救援指挥部,由总指挥决定启动本专项应急救援预案。同时,按速报制度的规定及时上报(上报的内容包括:事故发生单位概况;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以及事故现场情况;事故的简要经过;事故已经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伤亡人数和初步估计的直接经济损失;已经采取的措施;其他应当报告的情况等)。

  (一)预案启动后处置程序

  1、根据事故的类别、性质,影响范围和严重程度,由指挥部安排有关部门负责人进行编制事故抢险救灾的方案和防止事故扩大和事故有可能扩大的应急措施,报指挥部批准后执行。

  2、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如遇意外情况变化需要修改抢险救灾方案和措施时,必须立即报告指挥部,由指挥部决定方案和处理措施的修改。

  3、救护队应首先到达现场组织侦查工作,准确探明事故的性质、原因、范围、遇难人员可能所在位置以及现场的通风瓦斯情况,为指挥部制定抢险救灾方案提供可靠依据。

  4、指挥部对参加事故抢险救灾的人员必须统一指挥,并落实抢险救灾人员进入事故现场警戒区域的登记、报告制度和出入警戒区域发放许可证制度。凡出入警戒区域范围的有关人员必须持有指挥部发放的通行证。灾区站岗人员必须严格盘查,认真记录。并严格执行现场交接班签字制度,注明交接班时间、地点和人员出入情况。

  5、根据事故现场的实际情况和扩大的可能性决定切断区域供电,并挂上停电牌,严格执行停送电的管理制度。未经指挥部的同意不得取牌送电。

  6、在抢险救灾过程中,必须确保井下供风系统正常、可靠、稳定,未经应急救援指挥部的同意,不得随意停风或改变风流方向。并落实好停电、停风撤人的措施。

  7、安排专业人员,按照有关规定,在做好个人防护的前提下,按指挥部布置的监测监控地点,对事故区域内的瓦斯变化情况,有毒、有害气体的浓度,以及有关需要检测的相关数据、参数进行定期的监测监控,并及时将收集的情况资料和实测数据提供给指挥部,以便指挥部及时做出决策或调整抢险救灾方案。

  8、处理事故期间,根据抢险救灾需要,有关设备、设施、器材、物资等要及时供给、迅速到位,确保抢险救灾的顺利进行。

  (二)救援措施

  1、供用电事故处理

  ⑴、矿井一回路停电后,立即查找原因,断开故障点,投入另一备用线路,恢复矿井供电;在全矿停电或通风系统停电后,如不能即刻恢复时,必须立即通知井下受影响的地点,立即停止工作,切断电源,工作人员先撤到进风巷道内。

  ⑵、停送电操作要按照指挥部的指令进行,不准擅自操作。

  ⑶、在电气设备、电缆着火时,立即切断电气设备、电缆的电源,再用相应的灭火器材来灭火。

  ⑷、由指挥部决定是否启动其它相关预案。

  2、触电事故处理

  ⑴、迅速切断电源,使触电者脱离受电流危害的状态。

  ⑵、将脱离电源后的触电者迅速移至通风较好、较干燥的地方,使其仰卧,将上衣与裤带放松。

  ⑶、对触电者进行心脏复苏、人工呼吸和创伤包扎。

  3、提升断绳及伤亡事故

  ⑴、矿井出现断绳事故时,救援小组安排专业人员携带安全用具、专用工具以及通讯工具迅速到达现场,及时对伤者进行现场抢救和升井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⑵、处理好现场及周围的不安全因素,加固巷道支护,控制过往行人和车辆。

  ⑶、抢救小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⑷、现场抢救过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

  4、主辅运输事故及机械伤亡事故

  ⑴、发生主辅运输事故或机械伤亡事故后,现场人员要及时对伤者进行现场抢救和上井抢救,并保护好现场。

  ⑵、处理好现场及周围的不安全因素,控制过往行人。

  ⑶、抢救小组人员根据现场情况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⑷、现场抢救过后,组织有关部门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分析。

  十、现场人员自救、互救和紧急疏散、撤离

  (一)现场任何人员发现出现机电运输事故,应首先切断电源,并迅速向调度室汇报。

  (二)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要利用现有的条件抢救伤员,现场条件不许可时,不得冒险营救,以免出现新的伤亡。

  (三)区(队)长、班(组)长在接到撤退命令后,要立即清点本施工班组现场工作人员,按指挥部的命令及规定的路线,撤离到指定位置,撤退到预定的待命位置或安全地点后,区(队)长、班(组)长应立即重新清点本班组人数,清理完毕后,立即汇报给调度室或本单位值班室。

  十一、扩大应急措施

  当发生的机电运输事故仅靠矿自身救援力量无法控制,有可能造成更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时,要及时向当地政府机构和相应救援队伍进行联系请求支援。同时向集团公司信息化调度中心报告。

  十二、事故现场的保护措施

  为保证事故调查取证客观公正地进行,对事故现场要进行保护。

  (一)事故发生后,应采取一切手段现场救助、救护受伤人员,并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二)在抢险救援过程中,为抢救受伤人员必须移动物体时,必须做好现场标志。

  (三)尽可能的对现场物证进行收集、并将收集到的物件注明地点、时间、物件名称、收集人员,收集到的物体应保持原样,不准冲洗、擦拭,收集物件必须不少于两人一组。

  (四)对现场要采取措施进行认真地保护,凡与事故有关物件、痕迹、状态等均不得破坏。

  十三、事故应急救援终止程序

  应急救援指挥部根据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情况,确认符合如下条件时,可终止应急救援程序:

  (一)受伤人员和死难者转移出事故现场,死难者善后已得到妥善处理。

  (二)事故危险解除,事故周边地区人员不再受事故伤害。

  (三)事故现场取证工作已结束,事故原因已调查清楚。

  (四)上级主管部门同意事故终结。

  十四、生产恢复措施

  救援工作结束,确认事故区域内已无危险源存在后,方可清理、重建或恢复供电、生产系统。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4

  近年来,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发生较为频繁,而且一旦发生事故,影响往往都很恶劣。因此,从业人员懂得发生事故时的应急处理措施就显得尤为重要。笔者在化工领域工作多年,在工作中积累了一些比较实用的危险货物运输事故应急处理的方法,供相关单位参考。

  一、爆炸品

  (一)灭火方法

  用水冷却达到灭火目的,但不能采取窒息法或隔离法。禁止使用砂土覆盖燃烧的爆炸品,否则会由燃烧转为爆炸。扑救有毒性的爆炸品火灾时,灭火人员应佩戴防毒面具。

  (二)撒漏处理

  对爆炸物品撒漏物,应及时用水湿润,再撒以锯末或棉絮等松软物品收集后,保持相当湿度,报请消防人员处理,绝对不允许将收集的撒漏物重新装入原包装内。

  二、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一) 灭火方法

  将未着火的气瓶迅速移至安全处;对已着火的气瓶使用大量雾状水喷洒;火势不大时,可用二氧化碳、干粉、泡沫等灭火器扑救。

  (二) 撒漏处理

  运输中发现气瓶漏气时,特别是有毒气体,应迅速将气瓶移至安全处,并根据气体性质做好相应的.防护,人站在上风处,将阀门旋紧。大部分有毒气体能溶解于水,紧急情况时,可用浸过清水的毛巾捂住口鼻进行操作,若不能制止,可将气瓶推入水中,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处理。

  三、易燃液体

  (一) 灭火方法

  消灭易燃液体火灾的最有效方法是采用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等灭火器扑救。

  (二) 撒漏处理

  及时用砂土或松软材料覆盖吸附后,集中至空旷安全处处理。覆盖时,要注意防止液体流入下水道、河道等地方,以防污染环境。

  四、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一) 灭火方法

  根据易燃固体的不同性质,可用水、砂土、泡沫、二氧化碳、干粉灭火剂来灭火,但必须注意:遇水反应的易燃固体不得用水扑救,如铝粉、钛粉等金属粉末应用干燥的砂土、干粉灭火器进行扑救;有爆炸危险的易燃固体如硝基化合物禁用砂土压盖;遇水或酸产生剧毒气体的易燃固体,如磷的化合物和硝基化合物(包括硝化棉)、氮化合物、硫磺等,燃烧时产生有毒和刺激性气体,严禁用硝碱、泡沫灭火剂扑救,扑救时必须注意戴好防毒面具;赤磷在高温下会转化为黄磷,变成自燃物品,处理时应谨慎。

  扑灭自燃物品火灾时也要注意:此类物品灭火时,一般可用干粉、砂土(干燥时有爆炸危险的自燃物品除外)和二氧化碳灭火剂灭火。与水能发生反应的物品如三乙基铝、铝铁溶剂等禁用水扑救;黄磷被水扑灭后只是暂时熄灭,残留黄磷待水分挥发后又会自燃,所以现场应有专人密切观察,同时扑救时应穿防护服,戴防毒面具。

  扑灭遇湿易燃物品时也应注意:此类物品发生火灾时,应迅速将未燃物品从火场撤离或与燃烧物进行有效隔离,用干砂、干粉进行扑救;与酸或氧化剂等反应的物质,禁用酸碱和泡沫灭火剂扑救;活泼金属禁用二氧化碳灭火器进行扑救,应用苏打、食盐、氮或石墨粉来扑救;锂的火灾只能用石墨粉来扑救。

  (二) 撒漏处理

  上述三类货物撒漏时,可以收集起来另行包装。收集的残留物不能任意排放、抛弃。对与水反应的撒漏物处理时不能用水,但清扫后的现场可以用大量水冲刷清洗。

  五、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

  (一) 灭火方法

  有机过氧化物、金属过氧化物只能用砂土、干粉、二氧化碳灭火剂扑救;扑救时应佩戴防毒面具。

  (二) 撒漏处理

  在装卸过程中,由于包装不良或操作不当,造成氧化剂撒漏时,应轻轻扫起,另行包装,但不得同车发运,须留在安全地方,对撒漏的少量氧化剂或残留物应清扫干净。

  六、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

  (一) 灭火方法

  扑灭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火灾时应注意:氰化物发生火灾时,不得用酸碱灭火器扑救,可用水及砂土扑救;灭火人员扑灭毒害品的火灾时应根据其性质采取相应的灭火方法。扑救时尽可能站在上风方向,并戴好防毒面具。

  (二)撒漏处理

  固体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可在扫集后装入容器中;液体毒害品及感染性物品应用棉絮、锯末等松软物浸润,吸附后收集,盛入容器中。

  七、腐蚀品

  (一) 灭火方法 无机腐蚀品或有机腐蚀品直接燃烧时,除具有与水反应特性的物质外,一般可用大量的水扑救。但宜用雾状水,不能用高压水柱直接喷射物品,以免飞溅的水珠带上腐蚀品灼伤灭火人员。

  (二) 撒漏处理 液体腐蚀品应用干砂、干土覆盖吸收,扫干净后,再用水洗刷。大量溢出时可用稀酸或稀碱中和。中和时,要防止发生剧烈反应。用水洗刷撒漏现场时,只能缓慢地浇洗或用雾状水喷淋,以防水珠飞溅伤人。

运输事故应急预案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及时有效地应对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建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工作体系和科学、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工作机制,提高公司应对和处置安全生产事故的能力,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事故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国家安监局令第17号《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公司范围内客货运输、车辆维修过程中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预防和处置。

  1、4应急预案体系

  (1)本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湖北咸运集团崇阳天成运输有限公司处置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及时修订应急预案,对预案内容进行不断补充、完善。

  1、5工作原则

  (1)贯彻行政一把手负责制,由行政一把手坐阵指挥应急救援工作,调动各有关单位协同作战。全面部署,保证重点,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统一指挥应急救援工作,统一调度人力、物力。

  (2)统一领导,明确职责。在公司统一领导和组织协调下,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责任主体的职责,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机制。公司所分属公司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有关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预防为主,平战结合。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事故应急与预防工作相结合,认真做好日常安全管理工作,落实事故预防和隐患排查治理,加强安全生产宣传工作,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2公司的危险性分析

  2、1公司概况

  (1)公司生产经营情况

  咸运集团崇阳天成运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位于崇阳县天城镇环城村,是我县规模最大的专业客货运输企业,下设客运一公司、客运二公司、客运三公司、汽车大修厂、保洁公司、广告公司和物流公司。

  公司拥有各类营运车辆188台,客运班线43条。其中高级客车48台,中级客车99台,普通客车37台,物流货运车辆4台。拥有崇阳至上海、深圳、珠海等省际班线13条,崇阳至武汉、温泉、赤壁等省内班线12条;崇阳至桂花等县内农村客运班线19条。现有正式员工262人,从业人员738人。

  (2)公司安全管理体系情况

  公司的安全管理工作是以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为主要监督、指导,各分公司分设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公司现配置有专职安全管理人员28名,具体分布:公司安全机务科3名、公司安检办10名、客运一公司2名、客运二公司2名、客运三公司2名、汽车大修厂5名、广告公司2名、物流分公司2名。

  2、2危险源与风险分析

  (1)在运输经营过程中,由于驾驶员违章操作,机械故障,恶劣天气(冰雪、台风、暴雨等)和路面车辆、行人违规等原因,容易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导致人员伤亡或车辆及其他财产损失;

  (2)汽车修理经常接触汽油、氧气、乙炔等易燃物品,操作不慎易发生燃烧,可能造成人员烧伤或发生火灾事故,同时因使用举升器、安全凳等设备,可能出现垮塌,造成伤亡事故;

  (3)易燃、易爆、危险“三品”上车引发火灾、爆炸事故;

  (4)突发公共事件(如经营者纠纷、旅客矛盾、恶徒破坏、疫情、非典、禽流感、不明原因病情等);

  (5)由自然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火灾、车辆毁损等事故。

  3组织机构及职责

  3、1应急组织体系

  (1)公司成立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分管安全副总经理为副组长,各分公司经理和相关科室负责人为应急领导小组成员。

  (2)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全机务科,由安全机务科科长任办公室主任。电话:0715-3062763,传真:0715-3062769。

  (3)公司所属分公司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专班,落实应急抢险人员,应急工作专班组长由分公司负责人担任。

  3、1、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1)宣传、贯彻落实上级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精神、指示;

  (2)组织、指导、协调各分公司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救援工作,研究确定应对突发事故的重大决策;

  (3)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及预案演练;

  (4)决定本预案的启动、调整和终止;

  (5)参加重大生产安全事故救援和调查,审定重特大突发事故信息报送、发布等事宜;

  (6)负责评估应急救援行动及应急预案的有效性;

  (7)负责承办县交通局下达的其他应急救援事项。

  3、1、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传达落实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有关应急工作指示,负责应急领导小组日常工作;

  (2)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联络网络;

  (3)负责应急预案的修订和完善,检查落实预案执行情况;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事故的科学研究、预案演习、宣传培训;

  (5)事故发生时,与相关单位保持信息沟通,组织联络应急状态下各职能部门的沟通与协调、信息传递、并做好记录;

  (6)负责应急期间的通讯联系,收集相关信息,掌握现场处置工作状态;

  (7)协调公司外部应急救援力量,负责向上级及有关部门报送事故相关信息;

  (8)负责安全生产事故有关调查和评估总结工作。

  3、1、3各分公司应急工作专班职责: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在信息报告的同时,根据职责和规定的权限负责组织指挥现场应急处置工作,提出应急处置措施;

  (2)迅速控制事态发展,切断灾害链;

  (3)组织营救和救治受灾人员。转移、撤离、疏散容易受到事故危害的人员和重要财产,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4)及时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情况;

  (5)负责事故善后处置,恢复正常生产。

  3、2指挥机构及职责

  应急指挥机构是突发事故应急处置、救援的核心,是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临时机构、由总指挥、副总指挥、值班室、现场救援组、后勤保障组组成,负责突发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工作。

  (1)总指挥:公司总经理。负责事故应急的人力、物力、车辆的总调度和应急资金的使用;召集相关人员制定应急处置方案并及时向上级报告;指定各行动组负责人;必要时调派相关人员指导和参与应急行动;布置事故的善后等工作;全面组织、指挥、协调事故的处置工作;

  (2)副总指挥:公司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在总指挥的领导下,负责指挥事故现场应急工作的具体处置、协调,布置事故的善后等工作;总指挥不在现场时,履行总指挥职责;

  (3)值班室:公司安全机务科。负责事故信息接收、核实和汇总、并按程序及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应急预案启动后,实行24小时值班保持通讯畅通。值班电话:上班时间0715-3062763,下班时间0715—3062773及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成员电话(见本预案8、1条)。

  (4)现场救援组:由公司及事发单位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必要时抽调公司其他单位人员。负责事故搜寻救助、抢险,现场控制、清理,遇险获救人员安置,受伤人员救治,事故调查取证、事故善后处理及保险索赔等工作。

  (5)后勤保障组:由公司办公室及财务科人员组成。负责事故应急车辆的调配、应急资金的筹措和其他后勤保障工作。

  4预防与预警

  4、1危险源监控

  公司所属分公司要进一步完善生产安全事故监控、预警制度,加强对各类生产经营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有关信息的收集、分析、判断和持续监控,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对营运车辆、修理厂及其他危险源等要进行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处置。

  (1)做好驾驶员的考核上岗工作和监督管理,杜绝无从业资格人员驾驶营运车辆;

  (2)认真落实车辆安全例检和“二保”工作,加强隐患排查和治理力度,确保车辆状况良好;

  (3)扎实做好GPS监控工作,进一步完善监控档案,定期查处和通报超速、超载行为;

  (4)加强雨、雾、雪等恶劣天气运输安全工作,督促车辆配齐“七个一”:即灭火器、防滑链、石灰包、绳索、铁链、三角木、安全锤等安全器材,重点加强对灭火器、防滑链的检查,封闭式客车要配备并悬挂安全锤。

  (5)加强修理车间安全检查和修理人员安全知识培训,灭火器要按时送检,确保无修理事故和火灾事故发生。

  (6)不断完善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组织开展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教育和宣传工作。

  4、2预警行动

  当发现事故隐患或隐患将导致事故发生时,现场人员应立即根据隐患的危险程度、涉及范围、性质、发展趋势和可能造成事故的严重程度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

  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应急情况报告后,应立即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依据应急报告内容判断事故类型,并通知做好事故救援工作,根据实际情况按预案体系启动应急预案,同时做好向上级汇报工作。

  4、3信息报告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后,事发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及时上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不得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简要经过、当前情况、可能造成的危害和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应急处置过程中及时续报有关情况。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应问清重要信息和情况,立即向事发单位作出处置事故的指示,指导事发单位开展应急处置工作,跟踪反馈落实情况,启动应急预案,并及时转报上级主管部门及行业管理部门。

  发生一、二级事故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所有成员及事发单位应急工作专班人员、抢险人员24小时开通电话,随时保持通讯畅通。

  (2)发生一、二级事故、群体的事件,事发单位按规定向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告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应立即通报当地政府及其有关部门。

  5应急响应

  5、1响应分级

  根据发生事故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和公司控制事故的能力,将突发事故应急行动分为以下三级:

  一级事故:

  (1)社会影响特别恶劣、性质特别严重,且发生后可能持续一段时间,事故控制及其对生产、社会产生的影响依靠公司自身的力量不能控制,需要上级单位或政府部门帮助救援的事故。

  (2)一次死亡3人以上(包括3人),或者10人(包括10人)以上重伤(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100万元以上的事故。

  二级事故:

  (1)有较大影响且发生后可能持续一段时间,事故控制及其对生产、社会产生的影响依靠公司自身力量不能完全控制,需要上级单位和政府有关部门帮助救援才能控制的事故。

  (2)一次死亡1~2人,或者3人~9人重伤(中毒)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达人民币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事故。

  三级事故:

  (1)公司能够控制,事故发生时间不会久远的事故。

  (2)造成重伤、重伤(中毒)1~2人,但没有人员死亡的事故,或者一次造成直接经济损失在人民币50万元以下的事故。

  5、2响应程序

  按照分级响应分级处置的原则,公司根据突发事故的不同等级启动预案做出应急响应。

  发生三级事故,现场最高职位的工作人员应立即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见本预案5、4条),同时向事发单位报告事故信息。事发单位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实施现场控制,并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事故信息。

  发生二级以上事故,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启动本预案,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向事故所在地政府应急管理部门上报事故信息。同时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见本预案5、4条)。

  应急预案启动后,应急指挥机构成员及各应急工作专班在接到应急指令后迅速到位,应急抢险救援队伍必须在接到应急指令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集结并赶赴现场。

  5、3应急行动

  5、3、1指挥与控制现场

  事故发生后,事故现场应立即启动现场处置方案,现场最高职位的工作人员是现场应急指挥负责人,有权决定现场抢险指挥事宜,组织指挥有关人员进行先期处置,控制事态,并将事故情况立即报告事发单位领导;在上级应急指挥人员到达后,由上级应急指挥人员接管现场应急的指挥权。

  5、3、2分公司应急救援程序

  分公司接到三级以下(含三级)事故报告后,立即通知相关人员;并向公司应急办公室报告,按照应急处置程序指挥先期处置工作。

  分公司现场指挥一般应按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1)现场指挥立即对事故性质、严重程度、可能的发展趋势进行判断,并及时向公司应急办公室通报,随时汇报事故抢险救援情况。

  (2)在现场指挥的领导下,现场抢险人员按照各自职责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如原应急方案不能满足事故处置需要,现场指挥应立即组织现场抢险人员重新制定处置方案,并组织实施。

  (3)如事故严重程度属于分公司无法控制的,应优先做好人员的疏散工作,对事故现场进行监控,待上级事故应急救援人员到达现场后配合开展好救援工作。

  5、3、3公司应急救援程序

  公司应急办公室接到事故情况报告后,如判断发生了二级及以上事故的,立即报告公司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并向领导小组成员通报。

  启动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应立即指定现场指挥,设置现场指挥部,组织、指导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1)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按照以下程序开展救援工作:

  ①应急办公室立即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县交通局应急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

  ②保障事故续报渠道的畅通,做好车辆、通讯等保障工作;

  根据事故类别和性质通知有关应急抢险队伍在指定时间到达事故抢险位置,并将应急队伍准备情况报告现场指挥;

  ③后勤保障组立即安排抢险救援专项资金,按照“特事特办”的原则,采购救援所需的应急物资;

  (2)现场指挥和其他人员到达现场后,按照以下程序开展工作:

  ①立即接管现场救援的指挥权,对事故进行处置,事发单位应急小组自动成为现场抢险救援的组成部分。

  ②现场指挥机构应对事发现场进行检查,确保通讯畅通和抢险救援人员所在地的安全,防止伴生、次生事故即二次事故的发生。

  ③实施扩大应急时,要及时增加应急处置力量,加大技术、装备、物资、资金等保障力度,加强指挥协调,努力控制事态发展。

  ④现场指挥长全面领导,现场救援组及相关工作人员按照已制定的各自职责开展事故救援工作。

  5、4事故现场处置方案

  5、4、1火灾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发生火灾后,火灾现场人员应迅速察明火情,察明火灾现场附近有无易燃、易爆物品,并就近取灭火器进行灭火,当场不能扑灭的`火灾事故立即拨打119火警电话。如附近有易燃、易爆物品,应迅速转移,防止火灾扩散。如火情不能控制,应立即组织疏散和报警。负责疏散的人员应及时组织火灾现场的旅客、职工迅速从防火应急通道疏散。

  (2)参加灭火工作的人员,应保持通讯联络,及时报告火情,以便调动人员和采取措施进行灭火。如发现有人员受伤,应及时拨打“120”叫救护车或及时送医院抢救。

  (3)火灾扑灭后,应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消防管理部门调查火灾原因,查明火灾损失情况。

  (4)行车途中发生火灾事故,驾驶员应及时停车,打开车门及安全门,吩咐旅客不要惊慌,从车门迅速疏散,同时用随车灭火器进行灭火,如因车辆碰撞变形,车门无法打开时,可以用安全锤击碎车窗或前后挡风玻璃逃生。如不能及时扑灭火灾,应立即拨打“119”报警。公司所有营运客车应配备灭火器和安全锤,并确保功效保持良好。

  5、4、2道路交通事故现场应急处置措施

  (1)车辆发生交通事故或故障后,驾驶员应立即停车熄火,防止发生其他意外,并及时对车辆进行检修。

  (2)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后,驾驶员立即向所在分公司领导报告,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或拦截过往车辆将伤者送往就近医院治疗。

  (3)事发单位领导接到报警后,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进行救护指挥,并通知应急专班人员到事故现场开展自救工作。

  (4)受伤人员肢体骨折,采取伤肢固定措施,有出血的采取止血措施,立即送往医院救治。

  (5)发生重伤、死亡事故,保护好现场,配合上级部门进行事故调查。

  5、5应急结束

  根据应急救援结束的两个基本条件判断应急救援工作是否结束。

  (1)危险是否完全解除,灾害是否得到完全控制;

  (2)生命和财产是否完全脱险,是否得到充分保证。

  完全符合以上两个条件,方可宣布应急救援工作结束。

  三级事故由事发单位应急工作专班负责人宣布终止应急预案;二级事故由公司应急指挥负责人宣布终止应急预案;一级事故由上级应急部门或政府宣布终止应急预案。

  应急结束后,公司应尽快组织人力、物力以及技术支持做好现场恢复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减少经济损失。

  6信息发布

  事故的信息发布,由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并确定信息发布形式。

  7后期处置

  (1)善后处置。根据实际需要及时完善安置工作方案,落实人员救治和补偿措施,及时救治受伤人员,做好死亡人员的抚恤工作,有序、有效地做好人员安置、补偿工作。

  (2)现场清理。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继续组织好现场清理工作,由专业技术人员或在专业技术人员的指导下做好有害物质的处理。

  (3)调查处理。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调查组,对事件发生及处置过程进行全面的调查,对事故(事件)的起因、性质、影响、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状况和恢复重建等问题进行调查评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吸取经验教训,并向县交通局报告。

  (4)恢复重建。恢复重建工作根据调查评估报告和损失情况提出解决建议,按公司有关规定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组织实施。

  8保障措施

  8、1通信与信息保障

  (1)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信息报告系统,保证应急机构之间的信息畅通,为应急决策提供相关信息支持。

  (2)有关单位及人员的联系电话:

  (一)主管部门

  县交通局(办)……3395159安全股……3328168

  县运管所(办)……3395233

  (二)公司机关

  办公室……3062769经营科……3062765

  安全机务科……3062763财务科……3062762

  (三)分公司

  客运一公司(办)……3062783

  客运二公司(办)……3062781

  客运三公司(办)……3062778

  物流分公司(办)3062758

  广告公司(办)3325339

  大修厂(办)3397528

  火警电话:119

  交通事故报警电话:122、110

  医疗急救电话:120

  安全监督部门电话:3390455

  环保部门电话:12369

  以上联系电话以附件形式每年更新一次,以确保应急期间通讯畅通。

  8、2应急队伍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及所属各分公司工作专班成员为应急抢险救援队伍。

  8、3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公司现有车辆及物资、抢险装备和器材全为应急物资装备保障。

  8、4经费保障

  公司做好事故应急救援必要的资金准备。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资金首先由事故责任单位(人)承担,事故责任单位(人)暂时无力承担的由公司协调解决。

  8、5其他保障

  应急所需公务车及其他车辆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征调。

  9培训与演练

  9、1培训

  公司要加强事故应急处置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开展事故预防、预警、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活动,普及应急救援的基本知识,提高防范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每年制订培训计划,加强对管理人员的应急处置知识培训,熟练掌握相应的应急技能,切实提高救援队伍的应急处置能力。

  9、2演练

  公司根据实际需要,每年组织一次相关的应急救援演习,演习结束后应及时进行总结,查找应急工作体系存在的问题,不断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10奖惩

  10、1奖励

  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中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彰或奖励:

  (1)精心组织或积极参与应急救援预案编制,经演练或实施验证所提措施方案科学可靠的;

  (2)认真巡检,及时发现初期事故,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重特大事故发生的;

  (3)为事故应急准备与救援抢险提出重大建议,实施效果显著的;

  (4)在执行应急救援抢险任务时,组织严密,指挥得当,措施有效,避免事故扩大有突出贡献的;

  (5)出色完成应急处置任务,成绩显著的;

  (6)防止或抢救事故灾难有功,使国家、集体和人民生命财产免受损失或减少损失的;

  (7)有其他特殊贡献的。

  10、2处罚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有关责任人员,视情节轻重和危害后果,由公司给予经济和行政处罚;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不按规定组织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未尽事故应急准备义务,导致事态失控或事故性质升级,造成损失扩大的;

  (2)未认真组织或参加应急培训和演练,造成应急救援抢险人员未有效实施应急救援措施,贻误有利战机,造成重大损失的;

  (3)未经允许,擅自拆除、挪用、占用、停用应急设施,致使应急救援系统失效,严重影响应急救援工作,造成重大损失的;

  (4)不按照规定报告、通报事故真实情况的;

  (5)拒不执行事故应急措施,不服从命令和指挥,或者在事故应急救援抢险时临阵脱逃的;

  (6)散布谣言,阻碍事故应急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扰乱应急救援秩序或者进行破坏活动的;

  (7)有其他对事故应急工作造成危害的。

  11附则

  11、1应急预案备案

  本预案发布后上报县交通局和县安监局备案。

  11、2维护和更新

  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健全预案管理制度,加强对各类预案的修订、完善、备案和评审工作,随着应急救援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修改、完善或其他情况发生变化,以及实施过程中发现存在问题或出现新的情况,应及时修订完善本预案或相关应急预案。

  11、3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咸运集团崇阳天成运输有限公司制定与解释。

  11、4本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于颁布之日起开始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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