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3-06-04 18:54:47 安全制度 我要投稿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10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关于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10篇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 篇1

  一、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二、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三、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五、电梯常规检查制度

  七、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八、定期报检制度

  九、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十、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十一、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了规范电梯驾驶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在进行电梯操作时的行为,防止由于违章作业而造成人身伤害事故和设备事故,提高其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1、2范围

  规定了电梯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遵守的职业行为规范。

  2、电梯作业人员守则

  2、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安全规定,服从政府部门的管理。

  2、2电梯作业人员务必经地、市质量技术监督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3电梯作业人员务必严格遵守《电梯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和《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

  2、4熟悉自我操作电梯的性能、原理、构造、用途。

  2、5认真学习业务知识,掌握新技术、新规程,不断提自身的技术水平。

  2、6及时报告电梯事故隐患,不使用故障电梯,不使用无安全合格标志或安全标志已过有效期的电梯,不使用未注册登记的电梯。

  2、7不擅自离岗,做到礼貌服务。

  2、8正确处理电梯运行中突然出现的停车、失控、冲顶、蹲底等状况

  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职责

  1、目的和范围

  1、1目的

  为保证电梯正常可靠地运行,降低电梯故障率,防止电梯事故的发生,规范电梯日常安全管理和作业人员的行为。

  1、2范围

  1、2、1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是负责本单位所用电梯的日常性事务管理和督促、协调对外联系电梯管理有关工作。

  1、2、2电梯作业人员是指负责电梯驾驶和日常性电梯检查、维护保养工作的人员。

  2、职责

  2、1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

  2、1、1熟悉并执行电梯有关的国家政策、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状况,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法,不断完善电梯的管理工作,检查和纠正电梯使用中的违章行为。

  2、1、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使用方法。

  2、1、3监督电梯作业人员认真执行电梯安全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2、1、4编制电梯定期检查和维护保养计划,并监督执行。

  2、1、5负责按国家规定要求向政府部门申请定期监督检验。

  2、1、6根据单位职工培训制度,组织电梯作业人员参加政府部门举办的培训班和组织内部学习。

  2、1、7组织、督促、联系有关部门人员进行电梯事故隐患的'整改。

  2、1、8负责组织电梯一般事故的

  调查分析,及时向政府部门报告电梯事故的状况。

  2、1、9负责建立、管理电梯技术档案和原始记录档案。

  2、1、10组织紧急救援演习。

  2、2电梯驾驶人员

  2、2、1熟悉并执行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

  2、2、2严格遵守电梯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持证操作,定期复审。

  2、2、3有高度职责性和职业道德,爱护设备。

  2、2、4做到懂性能、懂原理、懂构造、懂用途,会操作,不断提高业务水平和服务质量。

  2、2、5协助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对电梯进行检查和维护。

  2、2、6发现电梯存在事故隐患与故障及时向有关部门人员报告,不开故障电梯。

  2、2、7负责作好当班电梯运行状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2、2、8持续电梯轿厢与地坎清洁、卫生。

  2、3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保养人员

  2、3、1熟悉国家有关电梯的政策、法规,认真按照电梯日常检查表的要求逐项检查,不漏检,误检。

  2、3、2熟悉电梯的基本原理、性能,根据电梯使用维护说明的要求实施日常性的维护。

  2、3、3根据国家规定参加安全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2、3、4严格遵守《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安全操作规程》。

  2、3、5对发现的电梯事故隐患及时报修、及时处理。

  2、3、6发生电梯事故应立即向上级部门或有关管理人员报告。

  2、3、7认真做好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保养记录,认真填写报修单。

  2、3、8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2、3、9参与电梯一般事故的调查分析。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 篇2

  1、全校师生员工有义务维护校园的安全,对违反本规定者要及时进行劝阻,实行教育为主的`方针,对情节恶劣者要及时报告学校,由相关部门对其做出严肃处理。

  2、进入校园范围的所有人员和一切车辆必须服从指挥,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人员自觉遵守学校的作息时问,自觉维护公共秩序和安全,尊重管理人员,听从指挥。

  3、爱护校园内的设备和设施,教学楼的多媒体设备、桌椅、黑板、门窗、风扇、日光灯、讲台等一切公物,未经同意不得任意搬动或移作它用;开关门窗要轻,严禁用脚踢门,无故损坏公物;损坏公物要照价赔偿。

  4、爱护水电设施,节约用水、用电、人员离开时要自觉关水、关电、关门、关窗。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班级、办公室教学时间不得在教学楼内进行文娱活动。

  6、非本校人员必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进入。

  7、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特别是水电、消防设施等,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拆除和改装。

  8、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携带与教学无关的危险品和违禁品进入校园,如确系教学需要,当事人必须做到妥善保管,使用后及时清理。

  9、严禁在教学楼内生火、烹饪或私自接拉电线及装接电器;除门卫及值班人员外,任何人不得在校溷内住宿及过夜。 10、不得在校园内外打闹、喧哗和使用容易造成噪音的设备,以免影响他人。

  11、任何班级和办公室不得在教学楼进出通道上堆放杂物,后勤管理人员必须保障各通道畅通。

  12、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必须共同遵守本规定,互相监督。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 篇3

  为实现公司各项指标完成、为确保铸造生产顺行,为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铸造车间制定以下生产管理制度:

  一、进入生产现场必须劳保穿戴齐全,行走需走安全通道、安全桥,不走危险区域、不走不熟悉的环境,不乱摸与自己无关的.设备和开启按钮。

  二、严格执行公司人力资源部下达的请假、休假制度,事假提前请假,病假必须出具市级医院病例证明,无故不上班一律按照矿工处理。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在工作时间内睡岗、玩手机,和做与本岗位无关的事情,如果发现,每人次按50元考核,迟到、早退每次按10员考核。

  三、机长作为本班组第一责任人,对于生产组织,人员安排,安全管理,制度落实,人员劳动积极性,事故处理等全盘指挥协调,有事故必须落实责任人和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

  四、生产前准备工作必须做到位,并仔细落实,如因准备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对机长严加考核,每次不少于100元,由机长落实给责任人。

  五、每月车间按照各班组的产量、收得率、事故率、设备运行情况、废坯量、现场文明生产等指标评定优良差等,作为本月评定标准发放奖金,再由机长按照本班组人员出勤情况和劳动积极性、事故多少分配奖金,不能平均分配。

  六、车间安排的临时任务必须认真完成,如有扯皮推诿,严加考核。每次50元。

  七、对于本岗位所使用设备,试行岗检合一,认真检查和维护,如因检查不到位造成生产事故或设备损坏,除分厂考核以外,车间也有考核。

  八、认真做好节能降耗工作,对连铸区域内所有备品备件、物料、不损坏不浪费,发现一次按损坏或浪费程度严加考核。

  九、交接班必须是对口交接,对于生产状况、设备运行情况、现场文明生产都仔细检查和对接,一旦交接清楚,所有责任有下班承担。

  十、定尺制度必须严格执行,接班对上班定尺认真校正,保证定尺在规定范围内,如下班发现上班定尺不在标准范围,技术部追查考核由上班承担,车间也追加考核每次100元。

  十一、车间所有卫生区,包括2#、3#大门口及路面卫生,每班必须打扫,保持干净,并拉入交接班,发现不干净,每次考核当班100元。

  十二、二冷室维护、检查,按照甲乙丙班,各自负责一二三流,确保二冷室水条校正、喷杆、喷嘴、辊子完全达到使用要求,二冷室无废坯、杂物。每个班保证二冷室门前卫生干净,物料摆放整齐,灯具齐备按指定位置挂放。如有违反此规定,考核责任班组100元一次。

  十三、台下,火切工割钢坯必须避开辊子,不能人为损坏辊子,停机后对辊子和机架上的粘钢、粘渣及时清理干净,确保设备无负荷运行,认真做好设备润滑监督,如果发现设备缺油,及时报告机长,有相关人员及时处理。

  十四、保证铸坯断面平整,不能有切斜、喷号工必须将炉号、支数对应清楚,不能混号、喷错号,如有违反,按每支20元考核。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 篇4

  安全制度

  1、各岗位工作人员要树立安全意识,时时处处把保护幼儿的生命和促进幼儿的健康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

  2、各活动室的布置均要考虑幼儿的安全,危险物品及消毒洗涤用品要远离幼儿,电源插座要高出地面1.7米以上。主班教师要每天检查安全设施,及时排除不安全因素。

  3、严格每日晨检、午检,确保幼儿不携带利器等易伤害幼儿的物品;幼儿自带的药品要由主班教师管理,并按家长的要求给幼儿服用。

  4、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幼儿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5、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6、食品、开水要适当降温后方可端给幼儿。员工在打开水、端热饭时要避开幼儿,保温桶要有保护措施。

  7、各种器材要定期检查,确保安全使用。

  8、要采取防范措施,不得让幼儿进入食堂、锅炉房等不安全地方。

  9、禁止包括本园员工在内的任何人在园内骑自行车、摩托车。

  10、各位教师要看好门户,做好防盗、防火等工作。

  安全消防制度

  为了加强消防管理、保护公共财产和师生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并综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保卫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谁主管,谁负责的方针”。

  2、行政主管领导、法人代表对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各室主要负责人对各室安全保卫消防工作全面负责。

  3、各室经常进行自我安全检查。

  4、各室须明确一名同志协助负责保卫消防方面的工作。

  5、定期对消防器材进行检验,并参加上级部门组织的有关学习、培训。

  6、对各室的降温、取暖用电、照明用电、设备用电等电器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7、不乱拉、乱接电源,严格控制大功率用电设备,电源设备由专人负责。

  8、在走道上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9、下班前要检查办公室门、窗是否关牢、电源是否切断。

  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1、为使我园安全工作的基础更加牢固、安全事故得到遏制,最大限度的保护师生的生命和财产安全,能及时传达省、市、区和上级主管部门安全工作的指示,安排、布置和协调全园安全工作,强化安全教育,增强全园安全意识。特制定安全工作会议制度。

  2、每月初召开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月安全工作计划,研究解决安全教育和治安工作的重大问题,分析园内安全工作形势,布置本月安全工作任务,讨论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3、定期每周一召开全体教师安全工作会议,学习有关交通安全法规,分析讨论典型事故案例,传达上级安全工作精神,布置安全工作要求,力求做到有安全隐患及时排除、安全措施及早落实、安全工作警钟长鸣。

  4、定期邀请消防、公安部门来园作讲座,强化全园安全意识,提高安全业务素质。

  5、每年要召开一次安全工作总结表彰会,总结上年工作,提出下年安全工作要点,并表彰在上年工作中涌现出的安全先进集体和个人。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 篇5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1、一般规定

  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教工、职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并保留培训记录。

  各部门责任人应对下属教工、职工进行不定期的教育和培训。

  学校、幼儿园应当组织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教工、职工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培训。

  学校、幼儿园应当将消防安全常识纳入教学和培训的内容,并保证一定的课时。在学生活动的公共区域,应张贴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的图画,并通过广播、闭路电视等媒体向学生宣传防火、灭火、疏散逃生等常识。

  学校、幼儿园应结合全国“119”“3。29”消防宣传日等宣传活动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组织开展宣传教育和培训的情况,应做好记录。

  2、宣传教育和培训的内容应当包括:

  (1)有关消防法律、法规和学校的各项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2)本单位和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

  (3)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4)报火警、扑救初期火灾及逃生自救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学生、幼儿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火灾案例等其他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内容。

  3、下列人员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1)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2)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3)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并应持证上岗;

  (4)特殊工种人员,并应持证上岗;

  (5)学校、幼儿园讲授消防常识课程的老师;

  (6)其它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二、防火巡查、检查

  1、学校、幼儿园应当对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落实防火安全措施情况进行巡查和检查。

  检查前要确定检查人员、内容、部位和频次。

  检查结束后,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表上签名,做好检查记录,存入单位消防安全管理档案。

  巡查、检查过程检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2、巡查工作应以学生、幼儿宿舍为重点,夜间防火巡查应至少每2小时进行一次。并以下列内容为主要内容

  (1)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及是否做到人走后停火、停电;

  (2)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对检查到的安全出口门应逐一进行开启检查,对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应进行抽查,抽查率不得低于10%;

  (3)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有无过期、损坏及不清洁现象;

  (4)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是否关闭不严、闭门器是否损坏;

  (5)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及工作记录情况;

  (6)其它消防安全情况。

  3、学校、幼儿园应每月至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以下列内容为主要检查内容学校、幼儿园应每月至少组织有关部门进行一次全面的防火检查。

  (1)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2)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安全出口检查率要达到100%,疏散指示、应急照明要抽检20%以上;

  (3)消防水源情况,要做出水试验,抽检率不得低于10%;

  (4)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5)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查看用火、用电审批登记;

  (6)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要抽人员进行考核,抽考率不得低于20%;

  (7)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要查看工作记录;

  (8)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场所的防火安全情况;

  (9)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10)防火巡查情况,要查看巡查记录是否全面、认真、是否完成了规定的次数;

  (11)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12)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4、学校、幼儿园至少每季应对所设置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一次功能性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包括:

  (1)手动和自动报警设施的报警情况;

  (2)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末端放水情况;

  (3)消防水泵启动情况;

  (4)自备发电机组的切换情况;

  (5)最不利点消火栓的压力情况;

  (6)消防电梯迫降情况;

  (7)防烟排烟的启动情况等。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

  学校、幼儿园应加强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1)防火门、防火卷帘、疏散指示标志、火灾应急照明、火灾应急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2)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使用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或在安全出口、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不得遮挡、覆盖或疏散指示标志;

  (3)公共区域和客房内要设置疏散示意图;

  (4)工作人员应掌握引导客人疏散的技能。

  四、消防控制室值班

  (1)消防控制中心操作管理人员应认真学习国家消防法规、技术规范和有关消防联动控制及操作等专业知识,应具备专业操作资格,持证上岗;

  (2)消防控制中心操作管理人员应能熟练掌握消防设施设备操作技能和常见故障处理方法。负责24小时监视消防主机、闭路监控、防盗报警信号。控制室值班人员接到火警信号后,应通知服务员或巡楼警卫(或其他就近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及时报警并告知总机通知相关人员到场处置;

  (3)消防控制中心操作管理人员值班期间严禁脱岗,不得在控制中心内大声喧哗、嬉闹。保持室内物品摆放整齐,卫生清洁,提前15分钟交接班,并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自动消防设施设备系统运行情况登记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保养

  1、学校、幼儿园应加强建筑消防设施、灭火器材的日常管理,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器材应完整、有效。建立维护管理档案,记明类型、配置数量、设置部位和维护管理负责人。

  学校、幼儿园应当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学校、幼儿园,每年应当对其自动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建筑灭火器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由具备资格的维修单位实施的功能性检查。

  2、学校、幼儿园内设置的消火栓系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消火栓不被遮挡、挤占、埋压;

  (2)消火栓有明显标识并与相邻环境有明显区别;

  (3)消火栓配置的水枪、水带齐全,水带盘接方式正确;

  (4)消火栓箱内远距离启动按钮工作正常;

  (5)消火栓无明显损伤、腐蚀、泄漏;

  (6)消火栓压力正常。

  3、学校、幼儿园内设置的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应达到下列要求:

  (1)洒水喷头外观完好;

  (2)无损坏、泄漏等情况;

  (3)检查湿式报警阀时,在其试水装置处放水,报警阀应及时动作;水力警铃应发出报警信号,并应启动消防水泵;

  (4)应利用末端试水装置对水流指示器进行试验;

  (5)寒冷季节,消防储水设备的任何部位均不应结冰。

  4、学校、幼儿园内设置的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应进行下列功能测试:

  (1)采用专用检测仪器分期分批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试验火灾警报装置的声光显示;

  (3)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试验;

  5、用消防设施设备联动控制柜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1)防排烟设备、电动防火阀、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等的控制设备;

  (2)室内消火栓、自动喷水灭水系统的控制设备;

  (3)火灾应急广播、火灾应急照明灯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4)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5)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6)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7)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8)试验火灾事故广播设备的功能。

  6、灭火器管理应达到下列要求:

  (1)灭火器设在位置明显地点,取用方便,灭火器箱不得上锁锁闭;

  (2)灭火器材摆放稳固,铭牌完整清晰、朝外,未被埋压或被挪作他用;

  (3)灭火器表面清洁、干燥,没有锈蚀现象,避免日光曝晒和强辐射热;

  (4)灭火器保险销和铅封完好,喷嘴或喷射软管畅通,没有堵塞、变形和损伤缺陷;

  (5)灭火器已充满灭火剂和驱动气体;

  (6)灭火器压力表读数或压力指示器指示正确;

  (7)及时更换灭火器损坏器件,检查、维修过的灭火器,在灭火器的筒身和贮气瓶上分别贴上维修铭牌;

  (8)对符合ga 95——1995标准5。1条报废条件的灭火器,必须作报废处理。

  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

  1、所有电器设备应由具有电工资格的人员负责安装和维修,严禁非电工人员作业,徒工在作业时需有证电工监护。

  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线路的敷设应符合gb50303——20xx、gb50045——95、gbj16——87、gb50098——98的有关规定。

  在防爆、防潮、防尘的部位安装电气设备时,必须符合安全要求。

  每年对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一次绝缘性能检测。

  2、学校、幼儿园电气设备的安装及线路的敷设应符合gb50303——20xx标准的规定,并应达到下列要求:

  (1)明敷塑料导线应穿管或加线槽保护,吊顶内的导线应穿金属管或b1级pvc管保护,导线不得裸露,并且要留有70×70cm的检修孔1至2处;

  (2)配电箱的壳体和底板宜采用a级材料制作。配电箱不得安装在b2级以下(含b2级)的装修材料上;

  (3)开关、插座应安装在b1级以上的材料上;幼儿园的开关、插座必须安装在儿童无法触及的位置;

  (4)照明、电热器等设备的高温部位靠近非a级材料、或导线穿越b2级以下装修材料时,应采用岩棉、瓷管或玻璃棉等a级材料隔热;

  (5)不能用铜丝、铝丝代替保险丝。

  3、学校、幼儿园应严格落实下列电气防火安全措施:

  (1)增加用电负荷时,应办理相关用电审核、审批手续,不得超负荷用电;

  (2)使用期间不得进行设备检修、电气焊作业、;

  (3)严禁在人员活动场所使用电热器具、高热灯具、具有火灾危险性的移动照明灯具和用电器具;

  (4)非使用期间除必要照明设施外,应关闭其它电器设备,降落共享空间处的防火卷帘;

  (5)停送电时,在确认安全后方可操作。停电时先断负荷开关,后断电源开关,送电时先送电源开关,后送负荷开关。

  4、学校、幼儿园应加强对可燃物及使用明火设施等火源的管理,并严格落实以下管理措施:

  (1)严格内部动用明火审批制度,落实现场监护人和防范措施;

  (2)固定用火设施和大型用电设备落实专人负责;

  (3)学校、幼儿园内严禁带入和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学校、幼儿园客房内禁止使用蜡烛取代电气照明;

  (5)服务区禁止使用溶剂汽油、可燃气体做燃料的取暖炉具;

  (6)及时制止遗留火种等行为,及时清除烟头等火种或可燃物。

  (7)学校、幼儿园进行装修时,应严格落实消防安全管理措施,在装修施工现场动用电气焊等明火时,应清除周围及焊渣滴落区的可燃物质,并设专人监督,装修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在运行中的管道、装有易燃易爆的容器和受力构件上进行焊接和切割。

  七、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

  1、组织机构、分工

  学校、幼儿园的全体员工必须会组织人员疏散,且应当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的主要组织和分工如下:

  (1)指挥部:负责在公安消防队到达之前指挥灭火和应急疏散工作;

  (2)灭火行动组:负责按照预案,采用各种方式及时到达现场扑救火灾;

  (3)通信联络组:负责报火警、迎接消防车辆及人员,与有关部门保持畅通联络;

  (4)疏散引导组:负责维护火场秩序,疏散被困人员,抢救重要物资;

  (5)安全防护救护组:负责抢救伤员,准备必要的医用药品。

  2、预案的编制

  学校、幼儿园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制定,应结合实际情况,考虑不同的起火部位,起火时间。主要包括下列程序和内容:

  (1)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发现火情后,立即用口头、电话或使用手动报警按钮向单位或有关负责人报警。相关人员接到报警后,应立即对火情的真实性进行确认,确认发生火情后,应立即向公安消防队报火警,然后启动消防泵等消防设施并组织有关人员扑救初起火灾;

  (2)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火灾发生后,疏散引导组人员应立即到达指定位置,负责火场人员和物资的疏散,通过应急广播或采用扩音机等方式,引导火场人员按指定的路线有秩序地撤离。

  (3)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在公安消防队到达前,灭火行动组应按预案,按照“先救人、后救物、先重点、或一般”的原则,指挥各组人员就位,充分利用灭火器、消火栓或自动消防设施,开展火灾扑救工作;

  (4)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程序:火灾发生后,通信联络人员及时将指挥员下达的命令传达至学校、幼儿园各部位人员,同时向指挥员反馈各部位的行动情况;

  (5)善后处置程序:火灾扑灭后,各部位应及时清点本部门人员数量和物资损失情况,并向指挥员汇报,由指挥员决定是否采取进一步行动。相关应及时封闭火灾现场,保护火灾现状,等待公安消防队进行现行进行火灾调查工作。

  3、演练的实施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学校、幼儿园应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其他学校、幼儿园应当结合本场所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一次演练。

  消防演练时,应当学校、幼儿园入口处设立带有“正在进行消防演练”字样的标志牌,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演练结束后,应做好记录,及时总结演练过中存在的问题,完善预案内容。

  八、火灾隐患整改

  1、隐患整改本着及时、高效、实用、经济的原则,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

  2、学校、幼儿园对存在的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的,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督促落实,并做好记录:

  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落实整改资金,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应当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对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产停业整改。

  3、对存在的重大火灾隐患,学校、幼儿园应当积极制定解决方案、筹措资金,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报告。

  隐患整改前能停业的要停业,不能停业的应报经当地公安消防机构同意后,落实消防安全防范措施,实行严格管理,保证不发生问题。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或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报请职能部门及时验收,验收合格后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后存档备查。

  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学校、幼儿园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当地公安消防机构进行及时的验收。

  九、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

  1、学校、幼儿园应根据各项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具体要求,制定消防安全工作的考评和奖惩规定,明确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考评和奖惩的程序、内容、方法。

  2、学校、幼儿园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的归口管理部位应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单位年度考评的总体内容,实行消防安全工作一票否决制。

  3、学校、幼儿园应明确内部监督和制约机制,严格执行内容奖惩规定,做到奖优罚劣。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 篇6

  一、加强安全防范工作。为切实做好防盗、防火工作,采取人防和技防相结合的措施,防盗监控室和防火监控室必须实行24小时值班制,值班人员应认真登记当班情况,不得脱岗,发现问题及时报告;保安人员要加强巡逻,对可疑人员进行必要的询问和检查。

  二、机关工作人员要增强安全意识,管好自己的贵重物品,切勿将巨额现金放在办公室,并自觉地做好安全防范工作,在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切断电源,关好门窗,以防意外事件的发生。

  三、加强门卫管理

  (一)加强人员管理。行政中心大门早晨6时开启,晚上7时关闭。外来人员必须按照区委办〔1999〕123号文件第二条的有关规定办理登记手续,登记后持门卫签发的《出入证》进入。夜间来访者应由保安人员带领进入指定接待室。对上访人员,保安员、门卫值班员必须有礼貌地劝说其到信访局接待室,对无理取闹、强行冲击大门者要及时制止并报告本局人保科、信访局、公安局内保科,紧急情况时直报110报警中心。

  (二)加强车辆管理。外来单位进入行政中心的车辆必须持《车辆通行证》进出,无《通行证》的车辆一律不得进入。行政中心内车辆限速每小时15公里行驶,一切车辆(包括摩托车、助动车、自行车)必须在停车泊位有序停放,不得随意停放在过道或禁停线上。违者一切责任自负。

  (三)加强物品进出管理。行政中心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出运办公用品、基建物资等,必须持有关单位和人保科的出门证明,否则保安人员可以盘查,必要时也可以扣留物品。

  四、行政管理中心内的各部门、单位必须建立每月一次的安全报告制度,由人保科建立安全工作台帐,定期汇总,并按时上报本单位的安全情况。如发现可疑人员、火灾隐患或发生盗窃事件要及时与保安队、人保科联系,妥善处理。

  五、严格节假日值班制度。值班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遇特殊情况需请假并安排好顶班人员。

  六、基建工程、装修、设备维修(用电、用火)等项目由房建设备科和人保科相互配合,做好安全工作。同时,由房建科主动填报消防安全申报表,由人保科上报区消防大队。承建方或施工单位应当与建设单位签订安全防患事故责任书,并抄送人保科备案。如果未经批准擅自施工而酿成事故的,按照消防条例和公安部61号令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由承建单位负一切责任,并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进行经济处罚,直至追究有关责任。

  七、外来临时工作人员必须凭身份证及时办理临时工作证,如未造件而发生问题的,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承担。

  八、加强安全督查。人保科会同区公安分局内保科对行政管理中心的安全保卫工作经常进行督促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科长每周一次全面检查安全工作,夜间巡查每月不少于三次;保卫干事每二天一次检查安全保卫工作。

  一、总则

  1、为加强学校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管理,维护正常的教学教育秩序和生活秩序,确保国家、个人的财产和全校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理)、(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青少年犯罪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贯彻“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犯罪,保障安全”的方针。

  3、内部治安保卫工作本着既保障安全,又确保教育秩序的正常进行,方便师生的原则,督促教职工自觉遵守以岗位责任制为主要内容的各项治安保卫管理制度。

  4、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主要任务是:开展“四防”(防火,防盗、防事故、防破坏)工作,同时对一切扰乱内部治安秩序,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作斗争,打击犯罪活动,预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促进内部治安秩序的稳定,保障教学教育秩序的顺利进行。

  二、分级管理

  1、内部治安管理工作实行校长室、党总支、校长办公室、各处、组、室、分级管理、包干负责,职能部门归口负责的管理网络。各级都应有一名领导主管治安保卫工作。

  2、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内容必须列入各级经济责任或承包合同,实行同检查、同考核,提高教职工贯彻执行治安保卫工作各项制度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3、校领导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制定的治安保卫管理法律、法规,将治安保卫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日常工作范围,做到有计划、有布置、有总结、有评比。

  (2)经常对干部、师生进行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干部、师生的法纪观念,协助有关处、组、室做好具有轻微违法行为人员的帮教工作,促进转化,消除不安定因素,预防犯罪。

  (3)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治安保卫工作检查,对发现的隐患漏洞,发出整改通知书。责成有关处、组、室落实整改措施,限期整改。

  (4)责成保卫部门对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治安案件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处理。

  (5)对治安保卫搞得好的处、组、室或个人给予表扬、奖励;对违反治安保卫制度,造成后果的责任者,给予批评、惩处。

  4、校长办公宣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治安保卫工作法规、条例和公安部门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提出贯彻意见并组织实施。

  (2)对师生进行遵纪守法和“四防”安全教育,依靠各级治保会,会同工会、共青团、学生会等有关部门,做好轻微违法师生的帮教工作,对需要处理的违纪师生进行调查、核实工作。

  (3)维护内部治安秩序,负责检查门卫、义务消防队等制度的实施情况和消防器材的配备、维修、保管等情况。

  (4)组织侦破内部治安案件和一般刑事案件,协助公安机关侦查重大政治\刑事

  案件。

  (5)协助校领导会同有关部门开展治安防范检查,发现隐患漏洞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督促有关处、组、室抓紧整改。

  (6)对重大治安灾害事故,配合领导本着“三不放过”的原则,弄清情况,查明原因,妥善处理。对破坏事故或破坏嫌疑事故,认真追查。

  (7)督促检查节假日的安全保卫措施的落实情况。安排国定节假日护校值班。

  为了维护学校的正常教学和工作秩序,有效地预防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治安保卫工作条例》精神,制订本校《安全保卫工作制度》。

  1、依照“预防为主,确保重点,打击罪犯,保障安全”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树立全员护校的思想,高度重视、做好学校安全保卫工作,保证学校师生、财产的安全,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2、校长对学校安全保卫工作全面负责,行政副校长分管学校安全保卫工作,检查落实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保卫干事受学校行政领导委托,负责检查安全保卫工作,联系保安、、食堂等部门,具体落实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各项措施。各科室、各部门的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保卫工作的贯彻执行落实。

  3、学校办公室。保卫科。学生科负责对全校师生进行经常性的法制教育、保密教育和防盗、防火、防破坏、防治安灾害事故的教育,加强师生自我保护的意识和能力,动员和依靠全校师生做好学校的安全防范工作。

  4、建立健全各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制度和措施(传达室保安工作和夜间值班巡逻制度、学校财产保管制度、实验室易燃易爆物品保管制度、实习实训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卫生防疫制度,消防设施管理制度和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

  5、消控人员定期检查校内的所有消防设施,对可能产生火灾的地方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消除隐患,并在重点部位安装防范设施。

  6、实行二十四小时保安轮值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必要时正当防卫。做好交接班登记工作。行政领导值班人员要检查或抽查保安轮值情况,对保安轮值玩忽职守的,要根据情况追究责任。

  7、非本校人员进入学校要有正当理由,并办理登记手续,离校时把会客单交保安处。

  8、学生没有老师的签条不得出校门。保安要严格把关,以防意外。

  9、学生周末放学时,值班领导、教师和保安在校门口做好检查工作,保证学生安全。来往车辆服从保安管理,按指定地点停放,特别注意安全。

  10、办公室不得存放贵重物品,每天下班前检查财物、切断电源、关好门窗。

  11、体育器材保管员和体育教师要经常检查学校体育运动设施,保证学生活动安全。

  12、后勤科严格把好食堂的食品进入关,由专人负责保证食品卫生安全。

  13、建立保安定时巡逻制度。放学后保安负责对各层楼,校园巡逻一次,晚上巡逻不少于五次,监控目睹二十四小时。

  14、除了保安的值班之外,学校行政领导班子成员二十四小时不间断轮流值班,处理突发事件。

  15、建立重大情况报告制度,由学校办公室具体落实。发生重大情况,在积极、迅速处理的同时,如实向上级有关部门汇报,取得指导、支持和帮助。

  16、学校对在安全防范,预防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等方面工作成绩显著的,预防和制止案件、事故的发生,或在发案、发生事故时奋力抢救,同犯罪分子作斗争成绩显著的,揭发违法行为,积极协助公安机关侦破案件,查处重大事故有功的在校人员予以奖励。

  17、学校对治安保卫工作不负责任,使国家财产损失、失窃,致使发生重大案件,重大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案件、治安灾害事故隐瞒不报,弄虚作假,拖延时间的,对治安灾害事故隐患不及时整改或无故损坏消防设施的,视情节轻重,按国家有关法律给予处罚。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 篇7

  为了加强部门之间安全工作的沟通,准时了解公司的安全状态,推动安全管理,特对安全生产会议要求如下:

  (一)职责

  1、综合管理办公室负责召开本公司的安全会议。

  2、各车间、部门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例会。

  3、安委会负责召开每季度末安全会议及年度总结、表彰大会。

  (二)安全会议组织

  1、安全生产会议是协调和处理公司生产组织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生产方案顺当实施的主要形式。因此,为了保障生产信息流的畅通,安全生产会议必需准时召开,并形成会议记录,需要时向有关部门、单位和公司领导传递,并对存在的问题准时协调处理。

  2、公司安全生产会议每月召开一次,各车间依据详细状况每周召开一次,并形成会议记录备查。

  3、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由综合办公室组织召开,地点依据详细状况确定,详细时间在召开会议前临时通知。参与会议的人员一般有:公司总经理、公司生产副总经理、各车间部门等有关负责人和专职安全员,并依据有关状况对与会人员按需要随时增减。

  4、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地点和人员由各车间自定。

  5、公司安全生产会议采纳到会人员签名制,对无故不参与会议者,按公司有关规定进行惩罚。

  6、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参与人员应是本车间、本部门的主要负责人或主管生产的领导,必需熟识本车间、本部门的'生产状况,不得随便支配他人替代参与会议。

  7、公司安全生产会议召开时间原则上为当月十五日,若节假日顺延一天,详细时间以综合办公室通知或电话通知为准。

  8、各车间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可参照公司安全生产会议的组织形式进行。

  9、当公司发生重大事故或突发性事故时必需准时召开会议。

  (三)会议内容

  1、总结和分析近期的安全生产形势,各部门提出已经发觉或隐蔽的安全隐患,并针对隐患做出详细的支配和部署。

  2、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会议精神和指示。

  3、讨论和打算对各项安全责任事故的处理以及对有关责任人的处理看法。按“四不放过”原则仔细分析,吸取教训,制定防范措施。

  4、讨论打算对各项安全有功及年度安全先进部门和先进个人的表彰。

  5、公司安全会议由综合办公室负责组织,安全员做好记录。安全会议之后,安全员将会议精神和会议纪要下发和张贴,并跟踪了解重大安全措施的执行状况。

  6、部门每周进行的生产例会,由各车间主任做好会议记录并保存。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 篇8

  1.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对员工进行消防常识的教育,让全体员工熟知消防常识,做到人人对商场消防工作负责。

  2.明确任务,落实责任,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原则,真正把消防工作落实到实处。

  3.加大检查.整改力度,除每月组织专项检查外,每天都要有专人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不能整改的及时上报。

  4.每年组织员工灭火疏散演练不低于二次。

  5.加强火源、电源的'管理,电气线路设备的检查制度,及时清除火险隐患。

  6.建立商场消防档案,组建志愿消防队,做到预防为主,防消结合,商场内禁止吸烟。

  7.坚持做好安全出口,疏散通道的专项检查工作,对发生火灾或火灾隐患整改不及时,将加倍处罚相关责任人。

  8.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完整好用,符合法律法规要求,并落实维护人员。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 篇9

  一、学校租用校车管理制度

  1、新增、租用校车时,要报区教育局、区交巡警大队审核确认,方可投入使用。

  2、校车的车型应当是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三轮汽车、低速载货汽车等其他车型以及达到报废标准的客车不得用作校车。严禁租用不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车辆作为校车。

  3、聘用校车驾驶人时,要报区教育局、区交巡警大队审核确认,方可驾驶校车。

  4、校车驾驶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1)持有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3年以上;

  (2)3年内未发生过交通死亡责任事故;

  (3)3年内任一记分周期内无累计记分满12分记录;

  (4)未受过刑事处罚。

  二、学校出租、租赁房屋管理制度

  1、实行主管部门负责制,出租房、经营部由哪个部门负责对外发租、发包,则由该部门负责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控制承租者的经营范围,不得将有损校园安全、师生身心健康的项目引进校园内。严禁将学校房屋、经营部、场地出租给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网吧和娱乐等经营活动的业主。

  2、发租、发包部门对承租、承包方当事人和其所使用的临时人员都应严格审查身份,并及时将审查情况报学校总务处备案。

  3、必须居住在租房、经营部内的人员,必须到当地公安部门、学校总务处办理临时居住登记手续。

  4、部门与其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上必须有安全责任条款和违章处罚办法,必要时应收取一定数额的治安保证金。

  5、主管部门应定期派员组织用火、用电等安全检查,严禁私拉乱接电源和超标准使用大功率的电器设备,防止发生事故。

  6、承租经营者不准经营有害学生身心健康的物品或劣质、过期、三无食品,严防发生集体中毒事故。

  7、承租、承包人应加强自身的安全管理、落实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承租、承包期内不发生安全事故。

  三、安全档案管理制度

  1、安全档案建立

  建立健全学校安全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各级领导,上级有关领导部门分析、总结、部署、调度学校工作和对学校工作做出决策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校领导对此应高度重视,并确定一名校领导具体负责和指导资料的收集、分析、筛选、立卷、归档等建档工作。

  2、安全档案立卷

  档案人员应按安全工作的具体要求收集各种安全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入档。

  3、安全档案的保管

  由专门负责安全工作的校领导指导安排档案保管工作,确保档案详实有效,便于安全工作的开展。

  4、安全档案的整理

  定期对安全档案进行整理,完善安全工作制度体制,分析安全工作的不足,及早提出整改备案。

  四、食堂安全管理制度

  1、食堂安全保卫工作由总务处主任实施监督,由食堂管理员负责,要定员定岗,责任落实到人。

  2、使用各种炊事机械设备必须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专人使用保养,工作中要精神集中,不准说话聊天,必须戴套袖和工作帽,穿围裙,杜绝人身事故的发生。

  3、注意用电安全,机器使用后必须关闭总电源,注意节电、节水,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及时处理,避免责任事故的发生。

  4、使用煤气时要做到“火等气”,发现漏气及时报告修理,火开着人不准离开,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每个人都要学会灭火器的使用方法,记住火警电话110或119。

  5、下班后要检查煤气、水、电、门窗是否关好,做好防盗、防寒等安全工作。

  五、学校机动车管理制度

  1、机动车进入校园一律不准鸣号,并减速慢行,限速20公里。

  2、运送物品车辆须得到学校安全部门准入通知后方可进入,按规定线路行驶,一律不准进入校园小路、草地、路面,防止损坏路面、环境、绿化。

  3、机动车应服从门卫人员的指挥,摩托车在车库指定位置停放,严禁乱停乱放,汽车一律停在校门外侧的停车位置。

  4、机动车驾驶员应及时将车辆锁好,钱包、贵重物品不要放在车内。车辆均由车辆持有者自行看管,车辆损失情况与学校无关。

  5、校园内人员较多,行车时驾驶员应特别注意安全,谨慎驾驶,行人优先通行。学生集会时间禁止所有车辆在校园内行驶,尤其在升旗仪式等教育活动时,门卫禁止放入任何车辆(包括自行车),以免影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6、汽车应配齐消防器材,电瓶车辆严禁在专用教室和办公室充电,以免发生火灾。

  六、重大节日安全管理制度

  1、凡重要节假日必须由学校做出值班保卫安排,教职工有义务做好此项工作。学校应依据实际情形周到部署好本校日常安全管理值日、节假日值班。

  2、凡安排到值班的教师必须准时到岗、坚守岗位、加强巡视、做好记录。

  3、严禁擅自脱岗、私自调岗。

  4、根据不同季节、不同时期,对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教育。(交通安全、饮食卫生安全、消防安全等)

  5、如确需在节假日期间组织学生参加集会或庆祝活动,必须报区教育局备案,并安排专门人员负责学生安全。

  七、安全工作管理奖罚制度

  1、学校教职员工人人都是安全员,按照学校安全责任区域的划分,该区域负责人为区域范围的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区域范围内的人、事、物的安全进行检查和监督,并及时上报。 2、第一责任人必须把各自区域的安全隐患以及书面形式及时向安全员或学校安全领导组成员汇报,不报或隐瞒不报者,发生安全事故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3、对上报的安全隐患,因安全员、总务处负责人或安全领导组未及时采取措施整改或整改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由相关部门(人)负主要责任。

  4、因第一责任人敷衍失职、不仔细检查而被安全员或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则第一责任人负主要责任。

  5、安全领导组查出的未上报的安全隐患,第一责任人负直接责任,安全员负连带责任

  6、对安全管理松懈,事故隐患整改督促不力,安全经费投入不足、人员安排不到位,由主要监督领导负主要责任。

  7、在学校或上级有关部门安全检查中发现部门(区域)负责人,安全监管不力、工作不到位的一次警告、二次通报批评,凡被警告或通报批评的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造成后果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对履行安全岗位职责好的有关人员,给予表扬,评优、职务聘任优先。

  八、值班带班制度

  1、学校实行领导带班、中层值班、部门联合值班制度。

  2、带班领导负责全天的值班工作,并负责处理当天值班期间学校所发生的事件。

  3、带班领导负责当天值班人员的分工,负责值周教师、值周学生的考核,负责检查教师辅导情况并做好记录。

  4、负责检查校园安全部门的安全情况,检查值班人员的工作情况。

  5、负责检查卫生、学生安全及学生文明礼仪、纪律等情况。

  6、值班时间:带班领导、值周教师早7时40分到岗,中午13时20分到岗。

  7、值班人员不得私自脱岗,不得迟到。

  8、值班期间如有突发事件要及时处理,不得拖延,若因故不能处理,及时报告主管领导。

  9、值班人员因事因公需串班的可自行串班,并报学校主管领导批准。

  10、带班领导负责值班记录。

  九、学校安全工作例会制度

  1、学校的安全工作必须常是抓不懈的日常工作,消除一切隐患,防患于未然,确保师生各方面的安全,是学校必须认真努力做好的工作。

  2、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分析安全形势。

  3、安全工作例会必须认真做到三落实:人员落实、内容落实、时间落实,并认真做好记录。

  4、安全工作例会由学校安全领导小组及安全工作小组人员参加,由安全第一责任人或分管领导主持。

  5、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工作例会。参加会议对象为安全领导小组人员,如有必要请所有教师参加。

  6、每次例会都要有中心议题。例会内容:

  (1)学习上级文件和相关精神和要求,提高认识,协调工作;

  (2)汇报各分管工作的安全落实情况,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

  (3)要求及时解决的安全问题,布置检查各安全方面的落实情况,布置阶段性的安全工作要求,商讨有关活动的安全防患预案等。

  关于安全管理制度 篇10

  1.各部门员工要努力学习消防学问,会检查排解消防隐患、会使用灭火器材和消防器材、会组织疏散逃命、会宣扬教育。

  2.报警主机位于监控室,由保安员24小时值班,如听到报警铃响,应马上通知巡逻保安员快速到报警楼层检查。

  3.如发生火灾,监控室值班员应马上切断事故楼层总电源,防止爆燃。状况严峻紧急,应边指挥灭火,边报领导、打消防火警电话,报警时要精确 清晰地说明酒店地点、报警人姓名与联系电话,待消防队把状况听清晰后才可放下话筒,同时报警人要到路口、通道接应消防车赴现场救火。

  4.各部门员工得知酒店失火信息后,应马上赶到失火现场参与扑救,就近使用灭火器或消防栓进行灭火、疏散。有领导在场由领导指挥,如领导不在时,由在场员工商议 打算,实行正确灭火疏散措施坚决进行灭火和疏散营救工作。

  5.如发生火灾,知情不报或不坚守岗位离开现场,临阵逃脱者按其状况严峻程度赐予行政处分并追究其责任,情节严峻或造成严峻后果的则由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6.各部门每班要检查一次部门消防设施,保安部每天要检查地下消防泵房和屋面消防设备,保证设备完整、敏捷好用。

【安全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安全设施安全管理制度02-18

安全管理制度4篇 各种安全管理制度06-09

安全管理制度05-30

对安全管理制度01-16

安全阀安全管理制度04-02

电气安全管理制度12-30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12-17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02-23

安全奖惩管理制度02-27

施工安全的管理制度0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