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合同

时间:2023-06-03 14:56:02 合同书 我要投稿

精选签订合同范文汇总六篇

  在人们愈发重视契约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帮助越来越大,签订合同能促使双方规范地承诺和履行合作。相信大家又在为写合同犯愁了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签订合同7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精选签订合同范文汇总六篇

签订合同 篇1

  装修合同的构成包含以下六个方面:工程主体、工程项目、工程日期、付款方式、工程责任、双方签章。

  1、工程主体包括 :

  a:施工地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主体。b:甲乙双方名称。这是合同的执行对象。

  2、工程项目。包括序号、项目名称、规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计价、合计、备要用于注明一些特殊的工艺做法等,这部分多按附件形式写进工程预算报价表中。

  3:工程工期。包括工期为多少天、延期的违约金等。

  4:付款方式。对款项支付手法的规定。

  5:工程责任。对于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质量和安全责任作出规定。

  6:双方签章。包括双方代表人签名和日期;作为公司一方,还应有公司章。

  签订装修合同的注意事项

  1、工期约定:一般三居室120平米的房间,简单装修的话,工期在45天左右,装饰公司为了保险,一般会把工期约定到50-60天,如果您着急入住的话,可以在签订时和设计商榷此条款。

  2、付款方式:目前我市家装合同,约定首付60%,木工验收合格后交纳35%,完工后交纳5%,签合同时预收部分水电款,水电工程结束后据实结清剩余水电款。所以一定要认真选择装饰公司,如果选择了不合适的装饰公司,在工期过了一半左右后,您就已经向装饰公司交了95%左右的费用,如果装修的后期出了什么问题的话,就很难在钱上面制约装饰公司了。

  中期款:一般合同上约定的中期付款时间,只是简单的标明“工程过半,木工收口”。但是一个工地往往是多项目交叉作业,正规的工期过半应该是:木器制作结束;厨卫墙、地砖、吊顶结束;墙面找平结束;电改造结束。

  3、增减项目:装修过程中,很容易有增减项目,比如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这些都要在完工的时候交纳费用的。那么这些项目的单价究竟应该是多少呢?如果等到已经开工后,那这可能就是设计说了算了。所以如果有可能,最好能复印一份装饰公司的最初给您看的完整报价单,以免在签订合同或是增减项目时,装饰公司偷梁换柱,改换价格。

  提醒:最后结算费用的时候,你应该支付的增减费用,都应该是在该项目施工前,由您签字认可的,如果是您没有签字认可的,您一概可以不支付相应的费用。

  4、保修条款:装修的整个过程现在主要还是以手工现场制作为主,没有实现全面工厂化,所以难免会有各种各样的细碎质量问题。保修时间内,装饰公司应该实施的责任就尤为重要了。比如出了问题,装饰公司是包工包料全全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是有其他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5、水电费用: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 如果是水电外包的.当然这项就不在其内了,要单独签订水电改造的合同。

  6、注意设计图纸 .很多家装纠纷都反映在对工程项目的理解上。比如对一些项目造型的理解,由于没有较为详细的图纸,导致设计师和消费者会有理解上的差距,有时因为图纸不明确,具体尺寸也会存在差距。签合同时,应尽量把图纸准备齐全,以免出现不必要的麻烦。

  7、注意工程预算。一般正规装饰公司交给消费者的工程预算一般比较完整。但结算金额与自己的预期往往有差距。其实,除了在施工过程当中的工程变更所发生的费用变化以外,主因在水电改造上。原来,在装饰公司和家装业主签家装合同时,由于现场一些情况在这个时候不是很清楚,所以报价里一般标注的是水电改造的项目单价,工程总费用里不包含水电改造的费用。而工程结算时,做的是所有工程项目的结算,出现差距就是必然的了。

  8、注意避免做不到的条款。许多家装投诉都是由不切实际的合同条款带来的。比如曾有家装业主在合同的附加条款中要求“装修完工以后,请专业监测机构对室内环境进行监测,要求绝对环保”。但什么是“绝对环保”?首先在概念上不清楚,更何况凡是装修过的住宅都会不同程度存在一定的环境污染。因此,签合同时不要考虑那些目前市场现实之下达不到的要求。

  9、按图施工:严格按照您签字认可的图纸施工。

  10、监理和质检到场时间和次数:一般的装饰公司都将工程安排给各个施工班组来完成,质检人员和监理是装饰公司对他们最重要的监督手段,他们到场巡视的时间间隔,对工程的质量尤为重要。监理和质检,每隔2天应该到场一次。设计师也应该3-5天到场一次,看看现场施工结果和自己的设计是否相符合。

签订合同 篇2

  一、约定结算和预算的浮动比例

  很多装修公司为了接单,而故意用低廉的装修价格来吸引投资,但是在施工的过程中会不断的加码,导致最终酒店的装修预算超出。原因是装修公司在报价单中少报了工程的量,少算了装修材料或者漏报了装修必须的项目。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在签订酒店装修合同的时候就必须要将预算和结算的浮动写进酒店装修的合同里去。

  二、约定装修材料的环保性

  签订装修合同的同时,还要规定装修材料的环保性能。比如说对水泥、砖、板材、油漆的用材中含有的甲醛、苯、氨等有害物质的限制。这是因为有的公司会在材料这一块牟取暴利,在装修合同里漏掉环保材料的.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三、约定责任的归属方

  还有,在合同中,要避免装修公司对装修质量不合格所造成的额外费用出现逃避责任的问题,在签订装修合同的时候,就要把“工程质量和验收”的部分重要条款加入进去,并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条款的补充。

  四、约定具体的细节事宜

  工程结束的时候,如果出现墙砖脱落、木板发霉的现象,装修公司却用材料不合格和业主的保护不当拒绝放工的话。其实没有经过业主的验收并且还没有投入使用的工程项目出现质量问题,是要由装修公司来承担责任的,并且业主可以拒绝验收。为了防止这样的情况发生,酒店装修投资者应该在材料交接环节使用《材料交接单》,在材料使用前交给装修公司验收,并且进行详细的记录,记录下材料的品牌、规格、数量、单价等等信息。

签订合同 篇3

  [摘要]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施工合同作为施工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并且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所以施工企业应重视合同管理,适时进行制度建设,建立合同管理体系,以达到控制企业成本、降低企业风险的目的。本文结合签订工程施工合同的实际情况,归纳和总结了合同签订和管理中的问题及提高措施。

  [关键词]施工合同 签订技巧 管理提高措施

  施工合同规定工程的造价、工期和质量,这是普遍存在于建筑业的观点。在这一认识的支配下,当事人往往把施工合同所表达的丰富内容抽象化,肢解为几个支离破碎、互不相关的概念和数字。于是,合同签订后,即束之高阁;纠纷临头时,又手忙脚乱,笔者通过对部分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状况的调查,都印证了这一问题。工程实践中存在的施工合同无管理、施工合同挂历与施工项目管理分离、施工合同管理与施工企业管理相脱节的情况,既源于对施工合同作用的偏颇之见,又对工程建设承发包双方的利益造成损害。

  针对这种情况,施工单位在推行项目法施工、实行管理层与作业层分离等转换内部经营机制改革的同时,重新认识施工合同在建筑市场管理、施工企业管理、施工项目管理中的作用,重视改善施工合同在签订和管理过程中的法律问题,对于提高企业经营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一、施工合同的作用

  1.合同是项目施工的依据。项目管理部门要根据工程规模、难易程度组建,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计划、报表、竣工结算等要按合同的约定编制、报送,工程的质量、进度等都需按合同的要求组织施工,工程的材料、设备等应按合同约定的规格、数量、价格进行购买。

  2.合同是发生纠纷时企业进行索赔的依据。索赔合同索赔主要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一是由于业主违约引起,主要指业主未按《示范文本》规定完成应该完成的工作以及未能按时拨付预付款、工程款、拖延图纸审批、拖延对承包方提出变更、索赔的答复等;二是由于工程项目本身变更引起,如工程量的变化、材料价格变化、现场签证等;三是由施工条件和环境变化引起,如一周内连续停水、停电超过8小时,连续大雨不能进行室外作业等。

  3.合同能够有效转移企业风险。《示范文本》中有违约、索赔、争议、保险、担保等转移风险条款,如能将这些内容协商并写进合同,那么就可将业主违约、工程变更以及自身在施工中发生的一些意外伤害向业主或第三方转移。

  二、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

  通过合同作用的叙述可以看出,合同关系到施工企业的工程进度、风险转移和争议处置等涉及企业生存和发展的关键问题,对施工企业意义重大。因此,对合同签订的注意事项和技巧进行归纳和总结是十分必要的。

  1.合同内容的严谨性和合法性

  (1)确保合同措辞的严谨性

  目前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普遍采用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但也有使用业主与承揽方协商起草的其它合同文件。建设部与国家工商局共同制定的示范文本,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和理解通用条款十分重要,如果使用由业主起草的合同文本,则更应该仔细研究,对关键词和关键语句含义要达成共识,避免在理解合同条款时产生多义性和随意性。

  (2)确保签订合同的合法性

  签订合同的内容要合法,内容的合法性具体表现在工程合同的各项条款中。合同的主要条款规定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反映了当事人对合同的要求,工程合同价款中,履行方式及违约责任等必须符合法律规定的要求。关系到有关双方权利和义务等各项条款,在订立合同时应考虑全面、细致,避免出现责任不清。

  2.审查发包人和分包人的资质等级及履约能力和信用

  施工单位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对发包人和分包人主体资格的审查是签约的一项重要的准备工作。我国法律规定,从事建筑工程设计、房产开发的企业或从事工程监理、建筑施工的企业都必须取得相应的资质等级,承包人承包的项目应当是依法批准的合法项目。违反这些规定,将因项目不合法而导致所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因此,在订立合同时,应先审查建设单位是否依法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是否取得相应的经营资格和等级证书,审查建设单位签约代表人的资格,审查工程项目的合法性以及发包方的履约能力和信用情况。在现实工程中对分包方的审查相对审查发包方更为重要,施工单位与分包单位的法律纠纷在工程中最为普遍也最为棘手,如何防止各分包单位的违约对施工单位来说至关重要。

  3.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几项内容

  工期、质量、造价是建设施工企业的最重要问题,因此有关这三个方面的合同条款是施工合同最重要的内容,必须详细考虑和制定。

  (1)对工期的规定。实践中关于工期的争议多因开工、竣工日期未明确界定而产生。开工日期有“破土之日”、“验线之日”或“合同签订之日”之说;竣工日期有“验收合格之日”、“交付使用之日”、“申请验收之日”之说。无论采用那种,均应在合同中予以明确约定。

  (2)对工程质量的规定。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工程质量监督部门不再是工程竣工验收和工程质量评定的主体,竣工验收将由建设单位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进行。因此,合同中应明确约定参加验收的单位、人员,采用的质量标准,验收程序,须签署的文件及产生质量争议的处理办法等。

  (3)对工程造价的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最常见的纠纷是对工程造价的争议。由于任何工程在施工过程中都不可能避免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和材料差价的发生,所以均难以“一次性包死,不作调整”。因此,合同中必须对价款调整的范围、程序、计算依据和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材料价格的签发、确认做出明确的规定。这样,将对后续结算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依据。

  三、施工合同签订过程中的一些技巧

  1.明确规定发包方、总包方和分包各方的.责任和关系。尽管发包方与总包方与分包方之间订有总包合同和分包合同,法律对发包方、总包方及分包方各自的责任和相互关系也有原则性规定,但实践中仍然常常发生分包方不接受发包方监督和发包方直接向分包方拨款造成总包方难以管理的现象,作为总承包施工企业,不仅要与业主签订总承包合同,同时也要与分包单位签订分包合同。因此,不仅在总包合同中应当将各方责任和关系具体化,在分包合同中也应将双方责任、权利和义务具体化,便于操作和管理,避免或减少纠纷。

  2.规范监理工程师及双方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我国《民法通则》明确规定,企业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及其它工作人员的经营行为承担民事责任。建设工程施工过程中,发包方、承包方、监理等方参与生产管理的工程技术人员和施工管理工作人员较多,但往往职责和权限不明确或不为对方所知,由此造成双方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合同应明确列出各方派出的管理人员名单,明确其各自的职责和权限,特别应将具有项目变更、签证、价格确认等权利的人员、签认范围、程序、生效条件等做出明确的规定,防止其他人员随意签字,给各方造成损失。

  3.量化合同中关于不可抗力的相关约定。施工合同《通用条款》对不可抗力发生后当事人责任、义务、费用等如何划分均作了详细规定,但发包人和承包人都不能认为不可抗力的内容只是这些。对此,在合同实践中很多合同的《专用条款》一栏都无约定内容。《通用条款》未明确,实践中双方难以形成共识,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可能发生的风、雨、雪、洪、震等自然灾害程度应予以量化。如几级以上的大风、几级以上的地震、持续多少天达到多少毫米的降水量、降雪量等等,才可能认定为不可抗力,以免引起不必要的纠纷。

  4.详细规定工程进度拨付款和竣工结算程序。在实际操作中,合同对工程结算一般只限于对工程进度按月拨付款或按工程进度拨付款的规定,而对如何申请拨款、如何审核确认拨款数额以及双方对进度款额认识不一致时如何处理等等问题往往缺少详细的合同规定,这样很容易引起双方的争议,影响工程施工进度。一般合同中对竣工结算程序的规定也较粗,不明确,不利操作。因此,施工合同中应特别注重对拨款和结算程序的约定,以避免不必要的争议,确保工程进度。

  5.运用担保制度降低风险系数。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可以运用法律资源中的担保制度,来防范或减少合同条款所带来的风险。在实践中我们发现,通常都是业主要求施工单位向其出具履约担保,而业主向施工单位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却较少。因此,从减少纠纷和降低风险出发,施工企业在向业主提供履约担保的同时,也要求业主向施工企业提供工程款支付担保。

  四、新形势下施工合同管理存在的问题及提高措施

  社会主义新形势下,虽然一系列建筑法规的出台规范了施工合同的管理和实施,但总体来说,施工合同仍存在意识淡薄、管理水平低等问题。为加强合同管理,提高合同质量,保证合同的全面履行,做到管理有规章、签约有约束、履约有检查,提高合同履约率,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提高企业经济效益,笔者认为应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1.强化合同意识及合同观念。这不仅是施工企业规范经营,提高效益的主观要求,也是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法治环境中,依法治企的客观要求。其中一个重要的途径是加强合同管理教育,建立全员合同管理培训机制。合同管理教育的内容要适应国家法律及相关知识完善和发展的需要,通过教育,使企业各个层次人员都能牢固树立合同意识和法治观念,营造良好的企业合同管理氛围。

  2.建立有效的合同管理体系。施工企业必须在深入研究企业自身的体制、机制、规模和现状基础上,结合施工企业合同管理的一般特点,有针对性地建立起符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和要求的合同管理体系,理顺信息流通渠道,适应施工合同动态管理、过程管理、风险管理的需要。

  3.设置合同管理机构和专业人员。施工合同的管理必须注重专门化、协调化和信息化。具体而言,就是在施工企业内(包括集团和公司)设立专门的合同管理机构,统一管理和保存合同,配备专门的专业人员具体负责合同管理工作,强化合同管理过程中企业内各部门之间的分工、协调与合作。

  4.建立健全合同管理制度。施工企业必须建立一整套完善、合理的合同管理制度,才能将合同管理工作落到实处。笔者认为主要有以下几项制度:施工企业内部会审制度、审查批准制度、印章制度、检查和奖励制度、统计考核制度、合同管理评估制度、合同管理目标制度以及合同管理质量责任制度。

  5.实施合同信息化管理。随着科技的发展进步,以及《合同法》对电子、传真、数据交换等新型合同订立的确认,我们应当大力推行合同管理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建立文档编码及检查系统,建立文档的收集、处理制度;建立行文制度、传达制度、确认制度,以提高工作效率、节约社会资源。

  施工合同是施工企业安排施工、进行索赔、控制工程成本和进行竣工结算的依据,并且为转移风险提供可能。所以施工企业不仅要重视施工合同的签订过程,还应重视合同管理,加强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与学习,提高制度建设水平,建立科学的合同管理体系。

  参考文献:

  [1]梁慧星.合同法的成功与不足[J].中外法学,1999,(6).

  [2]陈小君.合同法学[M].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xx:221.

  [3]梁泠曦.谨慎签订合同避免企业风险[J].中国安防,20xx,(5).

签订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小龙虾(克氏螯虾)虾苗和种虾及虾池建设、成品虾代销,特签定本合同书。

  一、规格和数量

  1、乙方向甲方提供 斤虾苗, 斤种虾,虾苗(每斤虾苗在35-50只),种虾(每斤在20-3

  0只)。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种、苗,到甲方养殖场虾苗,成活率不得低于签定虾苗总数的90%。低于部分由乙方负责补足,或扎款扣除。

  2、乙方技术人员在甲方养殖场地技术指导3天,食宿等有关费用由甲方负责。

  二、本合同总价:

  人民币: 元,大写 元。上述价款包括机场空运费。(甲方海关费及运输到养殖场费用由甲方负责)

  三、虾苗、种虾配送时间及地点:

  1、乙方自年 月日起至年 月 日向甲方配送投放种、苗,因天气等不可抗力造成的配送时间延误不视做配送延误,并顺延。

  2、地点:

  四、种、苗交货方式及地点:

  1、交货方式:乙方配合甲方到机场取货,并到虾塘指导甲方工作人员投放苗或种。

  2、交货地点:

  五、货物验收标准:

  1、依据本合同第一款。

  2、乙方向甲方提供的种虾和虾苗数量,以到甲方养殖场并由甲乙双方过磅的实际数量为准。

  六、场地施工:

  1、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应甲方要求进行虾池设计,乙方应派出人员进入甲方场地进行指导施工。

  2、机械设备和人工由甲方提供,乙方工作人员食宿由甲方负责;乙方向甲方派出工作人员在开塘设计建设期间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在接到乙方场地建设完工通知后,进行验收,逾期5天视作验收通过。

  七、合同签订后如甲方无养殖经验,可派人员到乙方养殖场学习10天,食宿费人民币100元/天。

  八、付款方式及时间:

  采用分期付款

  1、本合同书经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支付本合同总金额的50%,计人民币 元作为预付款。乙方最后一次配送虾苗或种虾到机场时,甲方结清款项,多退少补。

  2、由于乙方一次全部配送种虾或虾苗完成难度较大,经与甲方协商,乙方分次为甲方全部配送完成。

  九、乙方为甲方种、苗投放完毕后,一年内甲方养殖场龙虾出现病害,乙方将无条件进行技术上的帮助。

  十、甲方将龙虾养成商品虾规格后,如没有销售渠道,乙方有义务负责全权代理销售,并根据所提供消费地批发市场价低于(0.5)元/斤的价格收购,成交款项隔天结算。

  十一、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如期完成配送,如逾期未完成,每逾期一天,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2、甲方应按本合同约定支付相关款项,如未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的,乙方有权按本合同总价向甲方收取每日千分之一的违约金。

  3、甲方将龙虾养成商品虾规格后,确因没有销售渠道,乙方又不能履行代销责任的,乙方应付给甲方本合同总价 %的违约金。

  十二、由下列原因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不予追究责任:

  1、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本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

  2、双方协商同意,经书面确认不再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约定的;

  3、如甲方毁约,乙方不退还甲方所付的虾苗预付款项。 十三、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相关部门和机构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双方所在地法院起诉。

  十四、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订立补充协议,其补充协议作为该合同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电话号码:电话号码:

  年 月 日

签订合同 篇5

  想要入住新居,装修是必经之路。说到装修,我们就不得不要跟装修公司打交道。在专业性较高的装修市场中,一份规范的合同能减少不少纠纷和争议,更是业主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依据。因此,业主在和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每项条款,发现不合理之处,及时提出并要求装修公司更改。

  一、选择信誉好的装修公司,不要随便请装修“游击队”

  在装修行业中,很多游击队都是挂靠大装修公司,或者存在装修公司把一些工程进行转包的现象。所以,业主在签订合同前,可要求公司出示其全套工商注册资料,以及一些相关资质证书,并且核对公司用的企业名称及盖的公章是否是同样的名称。

  与装修公司洽谈,业主一定要有备而来,一则可以节省时间,二则不至于一问三不知。这些准备工作包括:明确装修要求;到材料市场去走走,了解材料的大致价格;确定装修价位,最好留有余地,比如确定一个最低价位和最高价位。

  二、小心合同中出现的“按实际发生计算”的字眼,注意约定装修辅料用料

  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前,应该要求装修公司尽量详细地在报价单中标明每个项目的具体工程量,特别是在水电路改造这样的项目中,特别要避免装修公司使用“按实际发生算”这样模糊的描述。

  一般业主不会忘记在附件中约定一些材料的品牌和品质等级型号等内容,但注意的都是水泥、乳胶漆、大芯板等主材,而常疏忽辅料比如白乳胶、烯料、勾缝剂之类的建材。其实,辅料这些东西严重影响装修工程的环保性,无论用了多好的大芯板,如果所用的白乳胶是不环保的,那么完工后的家具一定是不环保的,其污染性是超乎想象的,所以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对工地所用的这些辅料的品牌及型号加以限定。

  三、砍价时要把握好度,争取付款方式3:3:3:1比例

  业主在和装修公司谈判的时候,不要进行过分的砍价。砍价前应该对每个项目,合格工程的最低价格有大概了解,砍价也不宜砍得太低,适中就可以。装修是先定价格再施工,如果砍价太低,装修公司又舍不得丢了这个单,很可能忍痛接了活儿但在装修过程中再想尽办法找回来。所以,和装修公司砍价一定要适可而止,而且,砍价前一定要约定好所有工序的工艺和用料,砍价后也要确认工艺和用料标准没有降低。在一般的装修合同中,装修付款方式通常是分三次付清。建议在签订合同时,尽量约定把付款时间按照工程进度3:3:3:1的进行支付。

  四、明确合同中对工期、保修等的约定,附有详细的设计图

  装修合同中必须严格约定工期,而且应该明确约定如果施工方延误工期,应该对业主的赔偿责任,最好是每延误一日,按照总工程款的某个比例赔付给业主。切记在合同中只约定了工期却没有注明违约责任的工期约定等于一条空文。而且,业主一定要与装修公司约定项目保修,包括保修期限与保修范围,比如出了问题,装修公司是包工包料全权负责保修,还是只包工不负责材料保修,或是还有其它制约条款,这些都一定要在合同中写清楚。

  业主还需注意,装修合同中必须附上详细的设计图,签订合同时要留意设计图是否标注了比例及详细的尺寸说明,不明白的'就要问,不合适的就让设计师改,这个时候一定不要嫌麻烦。

  五、报价单不仅要看价格,还要看材料说明和施工工艺

  业主在拿到装修公司提供的报价单后,一定要仔细阅读,很多业主拿到报价单后看的仅是价格一栏,报价低了就认为可以,报价高了就一个劲砍价。其实,这样做是错误的。如果价格没有与材料、制造或安装工艺技术标准结合在一起,该报价就只是一个虚数。所以,报价单中需要关注的不仅仅是价格,材料说明及制造安装工艺技术标准也非常重要。并且业主要提防装修公司的单价陷阱,装修不比买别的东西,其价格非常不透明。所以,一定要擦亮眼睛,而且业主一定要和装修公司一起到现场测量并且计算实际的数据,看清楚所有报价再给钱。

  六、细节问题马虎不得,凡事多留几个心眼

  为了防止因一些细节问题,业主和装修公司产生纠纷,业主们最好就这些细节问题和装修公司进行约定。如水电费用问题,装修过程中,现场施工都会用到水,电,煤气等,一般到工程结束,水电费加起来是笔不小的数字,这笔费用应该谁来支付,在合同中也应该标明。又如增减项目问题,多做个柜子,多改几米水电路等等在装修中挺常见,但需在增减项目施工前,项目变更须有文字约定,详细注明变更数量级价格并经业主签字认可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签订合同 篇6

  警告:本合同所有内容均属于甲方(用人单位)“商业秘密”范围,乙方(员工)应严格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甲方成文和不成文保密规定不得知悉该合同相关内容的甲方其他职员)知悉本合同内容。

  请用正楷字体如实填写以下内容:

  甲方(用人单位) 名 称: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乙方(员工)姓 名:

  性别:

  身份证号:

  住 址:

  根据国家、地方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劳动合同(下称“本合同”),共同遵守和履行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总则

  第一条 目的

  本合同旨在明确甲乙双方的合法权利和义务,维护乙方的合法权益,保证甲方的健康、稳定和可持续性发展,构建和发展和谐稳定的用工关系。

  第二条 合同签订主体

  1、按照国家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劳动者主体资格的员工和公司(甲方)建立和变更劳动关系时签订劳动合同;甲乙双方均有义务鉴别乙方是否具有劳动合同签订的主体资格。不具有上述主体资格的人员和公司(甲方)签订的劳动合同无效。

  2、乙方在此郑重承诺,在签订本合同时,乙方没有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以任何形式建立或存在劳动关系,并已经办妥和随时能够提供甲方用工所需要的所有相关国家机关和甲方要求的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手续和资料;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包含但不限于甲方因为录用乙方而承担的法律责任)。

  3、本合同生效后,不允许乙方再以任何形式与其他任何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从事兼职。严禁乙方在与甲方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的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单位兼职或与该单位进行任何形式的对甲方利益有直接或潜在的威胁、损害或不利影响的业务往来或合作;并且在合同生效后,乙方也不得自己开业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乙方直系亲属生产或者经营同类产品、从事同类业务,如甲乙双方尚未签订劳动

  合同,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书面告知甲方,如甲乙双方已经签订劳动合同,乙方应在知道或应当知道该种情形后的五(5)日内书面告知甲方。

  第三条 聘用告知

  本合同签订时,甲方已经如实向乙方告知了乙方与本合同相关的事项,如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乙方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乙方对甲方告知的事项已经完全知晓、理解并自愿接受,在此基础上,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二,签订合同的地点

  第四条 合同期限

  1、本合同为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合同期限为 年,自20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终止;其中从合同期限开始之日起至 月

  2、上述合同期限指甲乙双方实际履行本合同的期限,即在乙方自合同约定的期限开始之日起实际提供劳动力使用权甲方从而实际开始获得劳动力使用权的基础上,双方实际享有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的期间。合同期限开始之日即双方劳动关系建立之日。

  第五条 合同生效

  1、为确保合同的真实性、严肃性和有效性,甲乙双方一致约定本合同除甲方盖章和乙方签字外,甲方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和乙方加盖个人印章或按右手拇指手印是本合同生效的必要条件,因此,本合同经甲方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书面授权的委托代理人签字,乙方签字并加盖个人印章(无个人印章时按右手拇指手印)后生效。

  2、乙方合同签名应与其身份证和/或其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上的登记姓名保持一致,并且用正楷字体签署。如因乙方姓名签署错误而导致本合同无效,乙方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

  3、本合同不允许任何人进行任何形式的修改、涂改或单方更改;如有修改、涂改或单方更改以未修改、涂改或单方更改的合同文本为准。

  4、本合同生效后,如双方尚未正式建立劳动关系,则在合同生效后至建立劳动关系前,甲乙任何一方解除本合同,应在本合同签订后的'一(1)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支付对方解约补偿金,解约补偿金的数额为本合同约定的乙方的二个月的基本工资。

  5、甲乙双方在此约定,双方在本合同订立前已经订立且在本合同订立时存续的劳动合同在本合同生效的同时效力自动终止。

  第六条 工作地点

  合同履行地为甲乙双方履行本合同时按照甲方业务或经营的实际需要由甲方指定或临时安排的乙方所应常驻、派驻、前往、路由或逗留的行政区域,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所在地 。

  三、工作内容

  第七条 工作内容

  1、乙方的工作内容为。

  2、甲乙双方可以另行签订《岗位协议书》,对乙方工作内容进行详尽说明,并确定工作内容的考核标准。甲乙双方签订的《岗位协议书》为本合同的附件,具有与本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3、甲方将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确保乙方从事相关的工作内容,协助乙方进行职业发展;同时乙方愿意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和遵守甲方内部职位职务的相关规定,按照甲方确定的岗位职责,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4、本合同履行期间,经与乙方协商,甲方可以根据生产、经营、业务需要和/或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调整乙方的工作内容、工作岗位,或者调动乙方到甲方其他已经设立或将要设立的分公司任职。工作调整和调动后乙方的工作内容将根据人事管理部门发布的调动通知予以确定。

  四、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第八条 工作时间

  1、甲方根据国家的相关规定和乙方工作内容和责任的性质,相应安排乙方的工作时间(标准工作时间、综合计算工作时间或不定时工作时间,实行后两种工作时间应经劳动行政部门批准),具体工作时间安排依据甲方的相关规定制度或决定执行。

  2、甲乙双方在此确认,乙方因此而付出的劳动是由其工作性质所决定,已经在甲方根据本合同同意向乙方支付报酬时全部予以考虑,并已在本合同项下得到了完全补偿。

  第九条 加班加点

  甲方应依法控制加班加点,不得超出法定时限安排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身心健康。如因工作需要,甲方与乙方协商后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乙方应全力配合;甲方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休息条件,依规定支付加班费或安排调休。

  第十条 休息休假

  乙方享有国家规定的休息休假日,以及甲方内部规定的无薪和有薪休假。

  五、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第十一条 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1、甲方应根据国家安全、卫生法规的标准,以及甲方内部的劳动保护规章制度,保障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同时乙方在工作中应严格遵守相应的法律法规及甲方的内部劳动保护规章制度,确保本人及其他相关员工的劳动安全。

  2、甲方为保证乙方顺利完成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任务,应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质和技术条件,如劳动工具、机械设备、工作场地、相关资料等。乙方在获得基本的劳动条件后,应该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按质按量的完成工作任务。

  第十二条 职业危害防护

  甲方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明确规定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及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报告和处理制度,

  履行职业危害防护的义务。同时乙方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主动进行自我防护,预防本人及其他相关员工职业危害事件的发生。

  六、劳动报酬

  第十三条 劳动报酬构成 乙方的劳动报酬分为基本工资、其他固定项目工资、非固定项目工资。

  其他固定项目工资,指甲方定期或周期性支付的每期数额固定的随基本工资一起发放的工资项目。如固定津贴和补贴等。

  非固定项目工资,指甲方不定期支付的或虽定期支付但数额不固定的项目的工资。如绩效奖金、加班费、临时性津贴和补贴、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其他固定项目工资、非固定项目工资,将视乙方的工作内容(岗位)性质和具体情形而定。

  第十四条 基本工资标准

  根据本合同第七条第1、2款规定,及甲方的薪酬制度,甲方确定乙方基本工资为:

  (1) □月薪制,标准为税前人民币元/月;

  (2) □日薪制,标准为税前人民币元/日

  (所选项在□里打“√”号,后面填写数额;不选的一项在□里用“/”划掉)。

  第十五条 奖金

  1、按照甲方现行规定,乙方服务满一定期限后,根据甲方和乙方的绩效考核结果,可在规定的时间获得一定数额的绩效奖金,具体参照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或决定。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或决定变更时本款内容从其变更。

  2、乙方享有的其他形式的奖金,参照甲方相关的规章制度或决定执行。

  第十六条 代扣代缴项目

  1、乙方有义务按照国家规定缴纳个人所得税,甲方依法直接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2、按照国家规定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中应由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依法直接从乙方工资中代扣代缴。

  第十七条 工资支付日

  1、工资支付日,指在甲方依法和按甲方相关规定对乙方的工资作相应项目的扣除后,将乙方工资实得部分,通过银行转账等方式存入在甲方指定工资支付银行开户的乙方工资账户的日期。

  2、甲乙双方约定的基本工资支付日为每月十(10)日,届时甲方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个月度的基本工资。

  特殊情况下按国家或甲方规定/决定甲方将工资以现金或其他形式支付给乙方或其书面指定接收人时,双方约定的工资支付日为甲方实际支付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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