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供应合同范文汇总七篇
在人民愈发重视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供应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供应合同 篇1
液化气供应合同 供应单位(甲方):成都华都燃气有限公司
用气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基础上,就瓶装液化气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 合作事宜:
1、甲方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标准的瓶装液化气,乙方主要用途为;
2、钢瓶数量为:;
3、供气地址为:;
二、 价格及结算方式:
1、 双方协商价格为:元/kg;
2、 双方协商押金方式为:;
3、 因液化气市场价格有波动,甲方若进行价格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4、 双方根据每次实际用气重量,现金结算;
三、 双方权利及义务
1、 签订合同时,甲方应向乙方提供营业执照、燃气经营许可证、液化石油气充装许可证和液化石油气运输许可证等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所有相关复印件须加盖甲方单位公章;
2、 甲方应设置安全人员对乙方使用的液化石油气钢瓶和供气系统定期进行全面安全检查,乙方应设置相应的验收人员;
3、 乙方应在每次供气时检查钢瓶上得出厂钢印标记、钢瓶检验标记和注册登记钢印代码内容是否清晰、有效,对标记、代码有问题的钢瓶有权拒收;
4、 甲方应保证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供应符合国家质量标准的`液化气和符合国家相关安全技术要求的合格液化气钢瓶。
5、 乙方应在具备安全使用条件的场所正确使用液化气及其设施和用气设备,并对室内燃气设施及用气设备进行日常检查;当乙方发现室内燃气设施或用气设备异常、燃气泄漏、意外停气时,应关闭阀门,开窗通风,并及时通知甲方检查维修;
6、 乙方不得损坏、遗失或擅自替换钢瓶,否则照价赔偿;
7、 乙方不得擅自使用第三方非法液化气,若需试用第三方气体,需提前告知甲方;若乙方单方面使用第三方气体,若有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安全责任,并有权扣除押金;
8、 甲方根据乙方用气量,与乙方协商固定配送时间;如遇紧急使用情况,乙方应该提前1天通知甲方所需液化气数量,甲方可根据其配送计划,送达约定供气地点;
甲方:成都华都燃气有限公司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月日 乙方: 盖章: 经办人: 联系方式: 签订日期:年月日
供应合同 篇2
需方: (简称甲方)
供方: (简称乙方)
为了规范产品交易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关系,保证正常交易程序,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 产品供应:
需方在孝感市万锦城市政道路工程施工中,使用供方的碎石,供方保证分批按需按时按规格向需方供应碎石。
二、交货时间、地点及方式:
1、交货时间:由需方电话通知,按工程进度需要进场,但必须提前通知所需数量。
2、交货地点:孝感市万锦城市政道路。
3、交货方式:供方负责汽车运输到需方指定工地,运费、材料费 及卸车费均包含在单价内。
三、价格、结算和付款方式:
沙子每立方85元整,(单价一次性包死)。
1、结算以实际供货数量现场签证单据为准计算。
2、付款方式:水土治理工程完成50%时,付乙方实际供货量的80%,水土治理工程完工后付到实际用量80%,余款二个月内全部付清。
四、技术要求:供方应严格按照甲方要求的产品标准供应,不符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总包单位及需方要求的,供方必须清除现场,结算时不予计量。
五、验收标准:按照GB/T14684-20xx,石料严格按GB/T14685-20xx标准验收。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除合同:
1、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同意终止合同的;
2、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
3、甲方验收质量及方量时,供方必须配和,如遇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七、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
八、解决合同争议的方式:
本合同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签约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九、合同期限:材料款结清,合同自动失效。
十、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一、本合同经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3份,甲方2份、乙方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向乙方购买大理石,双方就大理石加工、供应事宜进行协商,根据《经济一、甲方所需大理石名称、型号、数量、金额、总价
合同法》,本着平等互利,公平自愿的原则,商定内容如下:
二、质量要求及技术标准: 1、乙方按照甲方提供的规格、数量及质量标准加工生产大理石,不符合要求的大理石材不得运送给甲方,甲方有权拒收不合格材料。
2、规格、数量见表一。 3、质量标准:(1)乙方提供的'各种规格型号大理石的技术等级、光泽度、外观等质量要求应符合国家现行行业标准《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C79-92的相关规定,并提供放射性指标检测报告,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优等品。
(2)乙方提供的各种大理石尺寸应方正,各角成直角,毛面、火烧面表面应平整,色泽一致,抛光面应图案清晰,色泽一致.机刨大理石表面刨纹应按甲方提供样品生产.
(3)每块大理石厚度允许偏差正负1.5mm,长度允许偏差正0mm负0.7mm,外观上不允许有裂纹(隙)、缺角、缺棱、砂眼、色斑等现象存在,
三、交(提)货时间、地点、方式、验收方式
1、乙方负责送至甲方施工地点,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2、乙方在装车及运输过程中对大理石板材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并由乙方及时补足缺少部分。
3、乙方在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将全部材料按甲方要求送至施工地点。
4、施工地点为
5、货到后,按甲方指定地点卸货,并按不同规格尺寸分类码放,甲、乙双方共同按照《天然大理石建筑板材》JC79-92标准进行验收,不合格材料由乙方收回,由于叠压、包装等原因造成的不能及时检验的,在施工中进行检验,将不合格材料挑拣出退给乙方,乙方负责一切费用。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方向乙方预交 元作为订金
2、甲方将乙方提供的材料验收合格后将材料款付至总材料款的 80%,计人民币 元。
3、剩余材料款计元,待工程完工后内付清。 五、违约责任
合同签定后双方不得违约因违约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六、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合同如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妥可由当地法院裁决 七、本合同未尽事宜协商补充
八、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至结算完后自动失效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法人:
(或授权委托人)(或授权委托人)
年月日 年月日
供应合同 篇4
采购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甲方将铜陵市狮子山区主要道路路幅内绿化提升工程项目的部分苗木委托乙方供应,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苗木的名称、规格和单价:
详见协议附件。附件中单价为甲方在铜陵指定地点的到场价(单价中含运输费用)。
二、苗木供应时间和施工地点:
1、甲方在要求苗木到场时间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苗木从起挖到种植现场的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
3、苗木施工地点为铜陵市太平湖路。
4、苗木供应时间:
三、苗木供应数量:
甲方依据项目进度提前五日分批提供苗木所需的品种、规格及数量的进货清单。附件提供的数量仅作为参考数据,具体分批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质量要求:
1、所有苗木应由甲方指定人员现场确定为准。
2、乔木要求:熟货(部分可注明为生货),树冠完整饱满,树型饱满,土球完好,要求半干半湿,草绳须缠到土球以上1.2米处,根系发育良好。裸根乔木米径在15厘米以上,根系为米径的6-8倍长度。苗木高度及分枝点高度应与苗木供应单一致,树皮无机械损伤和病虫害。
3、灌木及球类植物要求:冠幅饱满、土球完好、匀称(土球大小为苗木冠径的0.5-1倍),苗木高度、冠径与苗木供应单一致,根系发育良好,生长健壮、形状随行整齐、无病虫害。
4、草皮类植物要求:草坪卷或草坪块生长密度统一,土层厚度统一(相差不超过0.5厘米),无杂草,草色纯正、根系发育良好,生长健壮。
5、所有苗木的规格必须达到附件中所有规定规格,形状及品质符合甲方代表要求。
6、土球大小须保证达到杆径的8倍。
五、验收标准:
苗木在规定时间内运到现场后,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和乙方在现场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供苗商结算依据及施工单位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
1、甲方确定的苗木全部上车后,经甲乙双方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实际装车数量计算价款。
2、甲方在苗木装车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价款的50%。待苗木到达项目施工所在地,卸货结束后,支付实际价款的40%(含运输费用)。剩余10%苗木款
七、结算方式:
苗木单价按协议附件确定单价执行,数量按建设的验收合格后的`数量据实结算,即苗木结算金额=实际验收合格数量×协议附件确定单价。
八、双方责任:
1、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支付乙方苗木款
2、甲方不承担苗木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任何风险。
3、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与乙方代表进场苗木验收及数量的核对确认工作。
4、若因乙方原因苗木不能及时运到苗木施工地点,对此造成的后果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甲方有权撤消合同。
5、乙方应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并保证有充足货源,除非甲方另行通知和要求,乙方不得在苗木供应时间内以各种理由将双方确定的苗木价格进行上浮调整,不得单方停止协议范围内的苗木供应。若乙方因上述原因而导致甲方工期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相应的所有损失。
6、因甲方原因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约定供货日期延误,可办理顺延签证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7、因乙方供应不及时或供应苗木不符合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出现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应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高质量完成20xx年全县园林绿化工程,确保苗木质量,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林业有关法律法规及种苗管理有关规定,经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苗木品种、要求、数量、价格、金额。
二、乙方必须按相关技术要求,负责苗木的`起苗、包装,并按甲方要求运输至栽植地点,由甲方负责验收,并开具相应的苗木收据。对达不到要求的苗木,甲方有权拒绝收苗。
三、甲方要给乙方明确提出起苗时间,提前1天通知乙方。
四、乙方必须提供苗木“一签两证” ,手续由乙方办理,甲方提供方便,一切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五、其他:
(一)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以及在履行合同中发生的争议问题双方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执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合同 篇6
供货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购买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与乙方进行货品交易的任何相关程序,为达到双方平等,互利、合法、公平的交易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署如下协议。
一、合作关系
甲乙双方自协议签订之日起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
1、甲方所供产品,必须符合产品质量标准,如出现质量问题甲方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2、甲方按乙方所需产品规格,数量及时送达乙方,响应时间不超12小时。
3、乙方在协议期内不得使用其他供应商供应的货品。
4、乙方在协议有效期间,无故终止于甲方的合作关系,乙方应当赔偿甲方违约金___元。
二、供货品种及价格
1、甲方所供应的蔬菜、猪肉、三鸟类价格均以双方签订的.报价表为标准。
2、在本合作协议有效期内,甲方供应的产品价格为每月双方根据市场调查只同协议进行一次调整。甲乙双方应更新修订报价表,价格调整后按调整日起的新价格执行。
三、交货地点和交货时间
1、交货地点:
2、交货时间:甲方每天上午______准时交货,对乙方指定时间的货品,甲方保证按时送到。
3、乙方根据合同书规定的质量标准进行实物验收,验收合格后开具验收单。
四、货款结算方式
1、现款现货结算(□是,□不是);
2、月结(□是,□不是);甲乙双方按___天味一货款结算期,乙方应予当月的最后一天无条件支付甲方当月所供产品全部价款。乙方必须按时结算货款,不得延迟。本协议结束之日,乙方应结清所欠甲方所有货款。
五、违约责任
甲方违反以上协议,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乙方违反以上协议,除结清所欠货款外,并向甲方支付违约金______元。
六、协议期限
本合作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有效,有效期届满,双方本着真诚合作的态度及供需的平衡的情况,在本协议结束前,再行签订新协议书。
七、其它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备查,如有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签章: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
供应合同 篇7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个月)。
1.4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2.价格
2.1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 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3 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按2.4、2.5条执行。
2.4 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5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3.履约保证金
3.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十(10)天内交到甲方财务部。
3.2 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任何损失。
3.3 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4交货时间
4.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
4.2乙方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 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
4.3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及本合同;并同时开具有效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
5.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5.1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
乙方需先提交下列完整单据: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6. 专利权
6.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7. 交货地点
7.1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紫薇花园绿化工程工地。
7.2广州市内甲方指定的其它地点。
8.包装和装运
8.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8.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8.3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9. 质量标准
9.1 按货物清单要求验收,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9.2 绿化苗木必须是假植苗,假植半年以上。
10. 验收与质量保证
10.1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经甲方确认货物清单要求的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10.2 检验方法
a)、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b)、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产品进行检验。
c)、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d)、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10.3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七天内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履行乙方在其投标书中的服务承诺。
11. 违约索赔与赔偿
11.1 误期索赔
11.l.1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周2%计算,一周为七个自然天,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并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质量索赔
11.2.1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 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1.3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11.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交货期。
11.5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2.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2.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 合同变更与修改
13.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格、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3.2 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3.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4. 争端的解决
14.1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14.2 诉讼地为广州。
14.3 法院的判决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 合同自然终止
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乙方
1) 在二十八天内未能遵守本条款的通知,或
2)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
3)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或
4) 由于乙方违约而导致违约金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或
5)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6)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7)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15.3 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5.4 合同的终止都不应损害合同规定的甲方或乙方的任何其它权利或权力。
15.5 如乙方违约违规合同终止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项目,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收回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招致的所有额外费用。
15.6 如果甲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7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8 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18. 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20. 其它
21.1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1.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1.3 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1.4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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