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华】安装合同锦集九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是为了保障双方的利益,避免不必要的争端。合同有不同的类型,当然也有不同的目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安装合同9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湖南明星冷暖工程设备有限公司
根据甲方需要向乙方要求订购产品,经双方协商,特定如下协议:
一、订购内容
合计人民币金额(大写)(¥ 元)
二、乙方承诺(1-5)
1、负责免费保修,家用空调整机包修陆年;中央空调整机免费包修壹年半,其它辅材保修壹年,中央供热水系统、热泵保修壹年,所订产品负责终身维修,百分百保证上门服务。
2、乙方负责设计安装调试,保证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及厂方规定免费保修,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安装电源线路故障除外)。
3、乙方安装材料采用国际优质材料;铜管采用优质加厚铜管,风管采用优质方形复合风板。
4、乙方在甲方所订的机型中安装前如出现质量问题负责无条件更换,如有偷工减料,处合同总额10%的违约金。
5、进场安装施工时间为年 年月
三、甲方承诺及付款方式(1-3)
1、自签订合同起甲方需预付给乙方定金为总货款的%,计人民币(¥ 元)。
2、家用空调调货到乙方仓库后,甲方在安装之前需到店面付清余款,计人民币:(¥ 元)。
3、中央空调内机装修所需出风口及检修孔,由甲、乙双方到场指定位置和装饰设计师共同协商,装修队必须保证以美观大方、不影响性能为原则,并由乙方指定尺寸,甲方负责开孔预留,所开孔必须四周用土方结构(由甲方与装饰工衔接),以便安装风口保证其安全性,出回风口采用铝合金结构。由乙方提供并安装,如需开启检修孔及检修孔介板由甲方负责,乙方提供技术指导。
四、其它说明(1-2)
1、铁架配件费由乙方负责,如需加长铜管、导线、保温材料、氟利昂等甲方负责支付统一折算为100-140元/米。家用空调及风管式中央空调制冷量4500以下含铜管3米/台,制冷量4500以上含铜管4米/台,超出部分按实际长度核算,按 元/米收方结算,由乙方安装工负责结算。
2、主机及室内机的安装位置由甲、乙双方根据技术需要以及现场布置合理安排位置。如通过甲方同意的`位置装机后,如又需改装必须另外支付安装工资,管道过梁需钻穿梁孔的开启由甲方负责,主机电源线和开关等电源部分由甲方负责,并将主电源线接至主机。盘管电源线及控制线等由甲方负责(乙方负责技术指导),冷、热水管道由甲方接至主机位置。
五、违约责任
如果一方违反合同条款,则违约方应负责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外,再补偿对方本合同造价总额的10%的违约金。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增加项目参照主合同及设计图纸面积及方案书,双方另行协商,参照原价格增补资金,并签订补充协议,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甲方支付订金后生效,自签订之日具有同等法律约束效力,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代表(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乙方代表(签字)盖章:
安装合同 篇2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工程项目
一、工程名称:路灯安装工程
二、工程地点:城区320国道长龙至楮塘段、兴廉大道、车站路 三、承包范围和内容:
范围:按招标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除甲方提供的的材料清单以外的所有路灯安装、调试、管道敷设、路灯基础等相关工程直至亮灯验收。(清单附后)
内容:1、人工挖、恢复路灯线沟槽土方;2、路灯安装、调试、铺设路灯线、路灯基座;3、残渣外运。
四、工程合同造价:
第二条 施工准备
一、甲方:
1、 负责办好工程施工许可手续。
2、负责提供地下自来水管线布置情况,为乙方施工提供临时用水、用电的施工场地,提供临时设施所需场地。
3、负责组织承、甲方和设计人员及有关部门参加施工要求交底会审,交付道路或管线平面、测量控制点和路灯安装点。
二、乙方:
1、负责施工区域所有矛盾处理及用水、电的水电管线的铺设、管理、使用和维修等工作,并缴纳用水、用电费。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预算、施工总进度计划、材料设备、成品、半成品等进场计划(包括月计划)及用水、用电计划并送甲方。
3、负责维护施工范围甲方交付的测量控制点,维护施工区域出现的文物、古迹等。
4、做好施工区域交通秩序维护。
第三条 工程期限
一、工程总工期天(日历天),自年月 日开工至 年 月 日竣工验收。
二、如遇下列情况之一,经甲方现场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工期相应顺延:
1、甲方负责供应的材料、设备、成品或半成品未能保证施工需要或因交验时发现缺陷需要修、配、代、换而影响进度。 2、重大设计变更,致使施工无法进行而影响进度。
3、人力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水灾、地震等)而延误工期。
第四条 工程施工
一、本工程质量除甲方特别要求以外均要达到国家合格标准。
二、本工程以市政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为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依据,由邵东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实行质量监督。
三、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说明文件和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规范、规程和标准进行施工,并接受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的监督。
四、乙方在施工过程中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由乙方提供的主要原材料、设备、构配件、半成品必须按有关规定提供质量合格证,经甲方验收检验合格方可用于工程施工。 2、对材料改变或代用必须甲方同意并发正式书面通知,经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签证后,方可用于工程。
3、隐蔽工程必须经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检查、验收签章后,方可进行下一道工序。
4、乙方应按质量验评标准和有关规定通知有关部门、人员对工程进行分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质量进行评定,并及时将单位质量评定结果送甲方(或监理单位)和质量监督站。
5、乙方在施工中发生质量事故,应及时报告甲方派驻代表(或监理工程师)和有关部门。一般质量事故的处理结果应送甲方(或监理单位);重大质量事故的处理方案,应经甲方、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共同研究并签证后才能实施。
6、工程竣工后,乙方按规定对工程实行保修,保修时间自通过竣工验收之日算起。
7、乙方严格施工操作规程,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否则,因此引起的一切质量事故及安全事故概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 建筑材料、设备的供应、验收
一、除甲方供应的路灯全套、线材等(见附材料清单)以外其他材料、设备由乙方采购,乙方对甲方交付的.材料均要签字确认,对甲方交付后的材料造成的损坏和浪费均由乙方负责(包括灯具的调试等)。
二、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必须附有产品合格证才能用于工程,甲方为对乙方提供的材料需复验的,应允许复验。经复验符合质量要求的方可用于工程,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其复验费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方式
一、工程款支付:本工程由乙方垫资施工。乙方在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后,将竣工结算文件送交甲方审查,甲方在接到结算文件审查完毕后一年内拨付工程款的95%,5%留作质量保证金,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质保金保修期满并经复查验收合格后方可支付,甲方未按时支付的工程款按银行同期存款利息计息。
二、乙方所交的工程保证金30万元在机械、材料进场时拨付5万元,工程完成一半时再拨付10万元,工程完工时拨付清。
三、工程结算
1、工程计量:依据甲方的预算价和工程清单双方代表现场签证单计算增加减工程量。
2、计价、取费依据《湖南省建设工程计价办法》(湘建价【20xx】406号文件)及现行有关补充文件。定额按20xx年《湖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标准》,计价方法按工程量清单计价,取费不包括养老保险
3、主要材料价格调整:施工时的材料价格涨幅均与甲方无关,如因第二条第三款工期延误原因造成的其材料价格涨幅必须经甲乙双方代表共同签证认可。
4、按上述结算方式进行造价计算,总造价下浮 %做为该工程结算造价。
第七条 施工与设计变更
一、甲方交付的设计要求、说明和有关技术资料,作为施工的有效依据,承、甲方双方均不得擅自修改。
二、施工中如发现设计有错误或严重不合理的地方,乙方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由甲方及时确定修改意见或变更设计,乙方按修改或变更的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增加造价时,必须甲乙双方另行协商好后乙方才予实施。
第八条 奖罚条件
一、工期提前或拖延的奖罚:按合同工期完工者不奖不罚;对合同工期每延期一天(按日历天),由乙方按200元/天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二、工程质量的奖罚:达到合同约定条件,不奖不罚;由于乙方原因,达不到合同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约定条件,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工程质量的合格均由当地工程质量监督部门评定。
第九条 工程维修
质保期内,该工程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及时维修,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若乙方不及时修复,甲方有权另请他人维修,费用在乙方质保金或工程款中扣除。工程质保期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开始计算。
第十条 附则
一、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二、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甲方提供的材料清单、甲方工程预算造价。
三、本合同一式六份,承、包方各执三份,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工程竣工验收,符合要求结清工程款后终止。
甲方: 乙方: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本合同签订日期:日
安装合同 篇3
发包方:×××有限公司
承包方:×××有限公司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电力法》等相关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供配电工程 建设施工事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供配电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施工图范围内供配电工程的敷设、安装、调试及验收。
二、承包范围和内容
1、承包范围:详见双方确认的施工图、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2、承包内容:4台箱变、外部高压电缆、内部低压电缆及相应的管沟开挖及回填;电缆穿越地下室的开孔及修复;高压驳接设备的安装调试;低压电缆的路径从箱变到始端箱的上端接线点(含进线端的电缆头);高低压系统调试;本工程施工范围内一切技术资料;办理供电工程报建报审及验收过程中所有手续、电力部门报验及相关送电手续。
三、工期
1、开工日期:发包方签署开工通知单次日开始计算。
2、竣工日期:1#、3#号楼于20xx年12月30日完成临时供电条件,1#、2#、3#、4#、5#号楼和所有商铺于20xx年01月25日竣工并正式通电。
四、质量要求
质量要求达到国标《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32-82)、《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统一标准》(GBJ300-88)为合格。
五、合同价款
1、本工程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叁佰玖拾玖万贰仟陆佰元整(06:3992600.00元整)。合同总价签订后,除非双方协商一致,否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变。
本合同价格为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送电后的价格。包括:材料及设备的采购、运输、保管(合同约定的全部材料设备)、施工安装、垃圾清运、与其他单位的配合费用、工程验收及各项相关手续办理费用、施工用水用电费、社保费用、利润、税金等。本工程价款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总价一次性包干。
2、本合同约定的工程总价款包含承包方承包范围内全部工程量内容。如有变更签证项目,本工程竣工结算时,只计算变更、签证部分,不再对原工程量清单报价进行重新核对。
3、本工程采用总价包干的方式承包,即:包工、包料、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包工期、包材料价格上涨和政府性调整、包税金、包保修、包报建验收、通电等所有内容。如遇下列情形,合同价款可作相应调整:
⑴、承包范围以内的技术核定、洽商记录、设计变更等;
⑵、经双方指定代表签证认可的工程费用调整;
上述费用的确定执行发包方《施工现场签证变更程序》。未按时办理签证变更手续视为承包方放弃追加变更签证造价的权利,在竣工决算时只根据发包方资料调整变更减少部分。
变更增减费用计算方法:按照本合同审定的报价为依据进行计算变更增减费用,即发承包双方核定的工程量计价后优惠7%计算,且该合同审定报价中材料价格不因市场价格因素而调整。
⑶、合同价款调整时,仅对变更部分进行核算,对未变更部分不再重新核对。
六、工程价款的支付与结算
1、承包方施工人员正式进场后,支付合同总价的10%。
2、所有高压设备及电缆等主要材料进场并经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调试完毕经甲方初验合格并经新郑供电局验收合格送电后,支付合同总价的45%。
4、技术资料移交齐全后支付《室外高压供电系统(内外管网系统及箱式变压器)》部分总造价的5%。
5、专配部分(商铺、电梯、公共照明、泵房设备)的保修由承包方履行保修义务。预留此部分保修金54500元,待保修期(壹年)满且乙方履行保修义务完毕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乙方。
6、每期付款前,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供书面付款申请,并开具当期同等金额的符合国家税务规定的发票,否则,发包方可拒绝付款。
七、材料、设备供应
承包方负责采购、供应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且应是合格产品,符合设计及国家规范要求,并附出厂合格证或材质证明且能满足新郑市供电局相关要求。工程所需的所有设备、主要材料以及辅助材料均应提前以书面形式送样,报发包方确认方可进场,未经发包方确认的设备、材料视为不合格材料。如因所供设备、材料验收不合格或新郑市供电局不予接受而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承担。
八、设计变更及工程结算
1、施工中发包方需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或增补设计,发包方以书面形式向承包方发出变更通知书,与设计院沟通、办理出图手续,承包方予以配合。
2、施工中承包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承包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发包方的直接损失,由承包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承包方在施工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议涉及到对设计图纸或施工组织设计的更改及对材料、设备的换用,须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同意。未经同意擅自更改或换用时,承包方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并赔偿发包方的有关损失,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4、承包方提出变更设计,必须经得发包方书面同意后,由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通知书。
5、承包方在工程变更确定后7天内,提出变更工程价款的报告,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调整合同价款。变更合同价款按下列方法进行:
⑴、合同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工程的价格,按合同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⑵、合同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可以参照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
⑶、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工程的价格,由承包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格,经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书面确认后执行。
6、发生增加工程时,发包方需作书面通知,承包方报价经发包方确认后,承包方必须在所工程量完工后7天内如实、严谨地向发包方报送工程签证,否则发包方有权拒收并视此增加工程不涉及到合同价款的增加。
7、发包方确认增加的工程变更价款作为追加合同价款,竣工结算时支付。
8、因承包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承包方无权要求追加合同价款。
9、本工程如有发生签证,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⑴、承包方应在7日内书面提出;
⑵、经承包方项目经理签字盖章;
⑶、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盖章;
⑷、经发包方现场负责人、成控部经理、工程副总、总经理、董事长助理签字且公司盖章备案。
10、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经发包方书面认可后28天内,承包方向发包方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及合同价款调整内容,进行工程竣工结算。
九、工程验收
1、工程安装完成后,应负责及时办理验收、正式通电等一切相关手续,由此产生的测试及相关费用均由承包方承担,完成供电后即被视为工程全部竣工。
2、工程经验收合格、正式送电后,承包方填写工程移交证明书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各执一份,即为工程移交。
3、工程验收后14日内,承包方需向发包方提供装订成册完整的工程竣工资料三套(含工程竣工图及电子文档)。
十、施工安全
1、承包方负责施工承包区域内的防火、防盗和产品保护等安保工作。遵守发包方对工地现场的安保制度。
2、施工中由于承包方违反规程、违章作业所造成的事故或损失,由承包方负全部责任,且发包方不承担连带责任。
十一、双方责任与义务
1、发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指派×××为发包方的项目负责人,负责合同履行。
⑵、开工前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进行书面确认。
⑶、发包方负责提供现场施工所需的场地及材料储存位置。
⑷、发包方负责协调施工临时用水、用电接入口,由承包方自行装表计量,装好表后通知发包方抄底数,施工中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⑸、提供施工图纸叁套。
⑹、负责组织发包方、承包方、设计、监理等几方单位组织图纸会审。
⑺、本工程实行工程监理制度,发包方将在实施监理前将委托的监理单位名称、监理内容及监理权限以书面形式通知承包方,监理严格按照国家相关监理标准严格进行监理。
⑻、对工程进度、工程质量、隐蔽工程和合同执行进行监督检查,负责设计图纸的处理及设计变更签证,负责工程中间验收,工程进度拨款签证和其它必须的签证。
⑼、协助承包方协调与工程总承包方的关系。
⑽、发包方发现承包方采购并使用不符合设计和标准要求的材料设备时,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重新采购,由承包方承担发生的费用,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⑾、发包方有权要求承包方限期更换不合格的施工管理人员,由此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由承包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⑿、在承包方完成工作,及时办理并通过电力部门专项验收、通电后,按时支付工程款。
2、承包方责任及义务
⑴、负责办理向新郑供电局申请用电协议等一切相关手续。
指派 为承包方驻工地代表,代表承包方全面履行合同,负责安排工程的全部施工工作和办理本工程中一切涉及政府有关部门及设计等相关单位的对接、报建、报批、试验、验收、交接以及培训等事宜。
⑵、接到发包方对低压供电系统的电缆走向、出线接口位置书面确认通知后,承包方按照确认意见进行电缆路径测算并进行采购施工,结算时仅对电缆数量进行调整。
⑶、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完成施工任务且施工质量必须符合设计及国家现行电力工程规范的要求。
⑷、在接到发包方开工通知后次日组织施工人员和材料、机械设备进场。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需经发包方及监理单位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⑸、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施工总进度计划、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的进场计划,报监理工程师审核后送交发包方。
⑹、承包方人员进入工地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佩戴相关安全防护用品,遵守工地的安全规章制度,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因承包方发生的一切事故、责任、损失均应由承包方承担。
⑺、承包方负责施工期间设备、材料、施工工具的保管工作,并负责已完工程的成品保护工作。
⑻、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隐蔽工程覆盖前三天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进行中间检查。如有不符合规定的,承包方须按照发包方、监理和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的意见限期整改。整改完毕后,重新申请办理隐蔽工程复验手续,验收合格后方可覆盖隐蔽工程。
⑼、按图纸和施工总说明、设计修改(变更或通知单)、国家现行施工及技术验收规范组织施工,并按发包方或现场监理工程师的检查、监督,做好施工记录、报验、隐蔽工程记录,及施工技术资料。
⑽、工程施工中应做到安全文明施工,垃圾及时清运,承包方施工人员办公和材料堆放应在发包方认定之区域。
⑾、承包方在施工过程中需避免存在事故隐患,一旦发生由于承包方原因所造成的任何事故,承包方须承担相关事故责任和损失费用。
⑿、承包方采购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须提供原厂证明合格证及质量保证书,进场时报监理工程师及发包方现场工程师检验。
⒀、承包方负责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职能部门提供详细的设备清单及使用说明书。
⒁、承包方应按施工计划进行施工,全部工程施工完成、试验完毕后,应以书面形式向发包方、监理及相关电力验收职能部门提出检验申请及竣工报告,并办理竣工验收及通电手续。
⒂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后,承包方负责对小区物业部门相关人员进行设备日常的维护、操作进行培训及移交工作。
⒃、承包方在施工现场必须任命一名驻工地的项目经理,一名专业的工程师及一名技术员负责(须持有有效上岗证),并向监理工程师和建设单位提供上述人员职务名单及资质证、上岗证复印件,及其现场施工人员的联系电话。
⒄、办好竣工验收后14日内交三套完整的竣工资料给发包方,并负责发包方使用人员的培训工作。
⒅、承包方应及时、足额支付从事本工程和施工及管理人员的工资及购买工程期内有效工伤保险等,并保证不因上述事由影响工程施工,否则,因此所造成的一切损失概由承包方承担;如因承包方未能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导致停工或引起件的,发包方可从应向承包方支付的工程款中扣拨出应付工资,向施工及管理人员支付;同时,发包方可要求承包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⒆、承包方应按本合同约定办理报批、报建手续,或无条件配合发包方办理施工、验收、备案等手续。承包方违反本条约定的,应承担发包方由此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发包方并有权解除本合同。
⒇、在施工期间,应服从总承包方及发包方的管理。
十二、工程保修
承包方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1、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华福国际生态城·华福绿洲项目供配电工程所有线路、设备的损坏和使用功能的维修。
2、工程质量保修期
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
⑴、供配电工程质保期为壹年,质保期内承包方免费并提供技术支持和维修服务。
⑵、工程质量保修金自免费保修期满后15日内,双方办理完后期保修验收结算手续后一次性支付(无息)。
⑶、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正式通电之日起计算。
3、质量保修责任
⑴、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方保修期内对发包方有关质量问题的意见、要求承包方在接到发包方通知24小时内到达现场维修处理,承担维修责任。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方可以委托他人修理。由此产生的责任及一切损失由承包方负责。
⑵、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方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⑶、建立工程用户档案,承包方定期回访听取意见,并及时予以反馈。
⑷、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方组织验收。
4、保修费用
⑴、免费保修期内,由于承包方施工质量造成的后期维修或承包方不在约定期限内进行保修的,发包方委托他人进行维修的费用保修费用由承包方承担。
⑵、如承包方违反其保修承诺或质量问题而造成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将承包方的工程尾款部分或全部抵偿发包方损失,该尾款不足以赔偿发包方损失的,发包方有权向承包方追偿。
十三、违约责任
1、承包方未经发包方同意解除合同,需返还发包方已支付的款项,并需支付发包方工程总价的20%作赔偿金。
2、因承包方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材料、器材损失均由承包方承担。若因承包方责任造成的逾期竣工,从逾期次日起,每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3 ‰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30天,发包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承包方就此应当按照合同总价款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3、工程竣工后,若经新郑市供电局验收不合格,承包方负责自费返工并向发包方承担工期逾期等违约责任。因承包方原因导致本工程不能按时正常供电,承包方承担全部违约责任并赔偿发包方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
4、承包方须严格按照图纸及清单报价表中规定的材料施工,若未经发包方同意擅自更换材料,承包方应无条件予以更换成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发包方同时还可处以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
5、未经发包方同意,不得将工程转包、分包给其他施工单位或个人,否则发包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拒付工程款,且承包方需按合同价的20%向发包方支付违约金。
十四、合同变更或解除的条件
1、双方当事人经过自愿协商同意,并且不因此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2、由于不可抵抗力致使合同的全部义务不能履行。
3、由于另一方面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没有履行合同,且在被允许的推迟的履行的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
4、由于合同当事人的一方违反合同,以至严重影响订立项目合同时所期望实现的目的或致使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
十五、争议处理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双方发生争议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双方可协商解决。当事人双方协商不成时,可向×××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六、附则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7日内,承包方应向发包方提交《工程保修单》作为保修凭证,逾期提供的,发包方有权顺延结算期限。
2、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在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公章即生效,在双方履行完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后失效。
3、如双方经协商中途解除合同的,有关清算、赔偿、结算的合同条款仍然有效,直至相应的清算、赔偿、结算完成后失效。
4、承包方作为成熟的施工承包商,对本合同及其涵盖的任何风险已作充分、综合的考虑,承包方将按专业精神要求履行合同的约定及其涵盖内容。
5、双方因工程质量问题双方发生争执的,由×××市当地政府指定的技术单位进行质量鉴定。
6、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本合同未约定的事项时,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基础上签订补充协议,以利于本合同的顺利履行。
7、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但当附件与本合同相冲突时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8、甲、乙双方约定按合同载明的地址以邮政快递的方式向对方发送各类通知函件及文件,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应在变更后7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十七、合同附件
1、施工图纸
2、经发承包双方审定的工程量清单报价(工程费用汇总表和工程预算表)
发包方(盖章): 承包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安装合同 篇4
订立合同单位:
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借款方;
中国人民建设银行______行,以下简称贷款方。
根据国家规定,借款方为进行基本建设所需贷款,经贷款方审查发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特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条 借款方向贷款方借款人民币(大写)______元,用于______。预计用款为一九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年_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
第二条 自支用贷款之日起,按实际支用数计算利息,并计算复利。在合同规定的借款期内,年息为____%。借款方如果不按期归还贷款,逾期部分加收利息20%。
第三条 借款方保证从一九____年____月起至一九____年____月止,用国家规定的还款资金偿还全部贷款。预定为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一九____年______元。贷款逾期不还的部分,贷款方有权限期追回贷款,或者商请借款单位的其他开户银行代为扣款清偿。
第四条 因国家调整计划、产品价格、税率、以及修正慨算等原因,需要变更合同条款,由双方签订变更合同的`文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五条 贷款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的规定供应资金。因贷款方责任未按期提供贷款,应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 贷款方有权检查、监督贷款的使用情况,了解借款方的经营管理,计划执行,财务活动,物资库存等情况。借款方应提供有关的统计、会计报表及资料。
借款方如果不按合同规定使用贷款,贷款方有权收回部分贷款,并对违约使用部分按原定利率罚息50%。
第七条 本合同条款以外的其他事项,双方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办理。
第八条 本合同经过签章后生效,贷款本息全部清偿后失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签章各方各执一份,报送主管部门,总行,分行各一份。
借款方________(盖章) 贷款方_______(盖章)
负责人:__________ 负责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安装合同 篇5
甲方:苏州淞南玻璃钢设备有限公司
乙方:张海林
项目名称:苏州海亮香榭丽住宅项目消防工程
承包范围:设计施工范围内无机玻璃钢风管及相应设备的安装。 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就本合同的所述工程内容,一致达成如下约定,相互配合条款;
1.甲方将本工程的无机玻璃钢风管承包给乙方,每平方19元,最终工程范围,具体数量以现场实际安装平方为准。
2.施工前,甲方应对乙方的管理、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进场教育,介绍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定和要求。乙方应组织召开管理、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教育会议,并通知甲方委托有关人员出席会议,介绍施工中有关安全、防火等规章制度和要求:乙方必须检查、督促施工人员严格遵守、认真执行。
3.乙方必须根据工程需要合理配备劳动力,并负责对本单位进场施工人员进行教育培训,使其掌握本职工作所需要的安全安装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才处理能力。
4.乙方在甲方注册的人员必须是身体健康、无残疾以及高血压、心脏病等不适应工程建设的疾病、年满18周岁、55周岁以下的公民,不得使用童工和55周岁以上的高龄工,也不得私自招用闲杂人员和无证人员。
5.乙方所有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甲方(含业主、监理、总包方)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6.乙方作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必须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现场,甲方必须协助乙方立即作出处理。
7.乙方特种作业人员(如电工、焊工、架子工、起重工等)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对违反操作规程和无证操作的人员甲方有权制止并可依据甲方有关规章制度予以处罚。
8.乙方应在其施工而生产的危险作业场所及仓库等场所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与警示标志,并经常检查确保有效。
9、乙方所有人员必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业主单位相关治安管理规定,严禁发生黄赌毒、盗窃诈骗、打架斗殴、聚众闹事等案件。
10.乙方应加强员工宿舍的管理,杜绝脏乱差现象,男女混居、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大功率电器等现象,杜绝在宿舍内放置,如果有违反,发生的事故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本项目安装人员必须服从甲方(含业主、监理、总包方)的管理,施工人员在安装过程中造成的安全事故(伤残或死亡)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11.对甲方提出的整改通知,提放必须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整改完毕,并将整改结果反馈给甲方。由相关人员进行检查。
12.对无视安全生产,妨碍甲方安全生产工作,甚至顶撞威胁的,甲方有权对当事人处以罚款并予以清退。
13.本协议的各项规定适用于立协单位双方,如遇与国家和上级的有关法规不符者按国家和上级的有关规定执行。
14.本协议执行期限从乙方承包的安装工程开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并保修期满止。
15.本协议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后有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苏州淞南玻璃钢设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人)
电话:
日期:
乙方代表
电话
日期:
安装合同 篇6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及拆卸任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委托其在 发布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和拆卸的相关事宜。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规格要求、发布位置及发布要求
2.1 广告牌的设计及画面内容详见样稿。
2.2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为个,具体位置和规格如下:
2.2.1 ,广告牌规格为: ;
2.2.2 ,广告牌规格为: ;
2.3 制作要求:广告画面采用喷绘画面,保证色彩在3年内不褪色。
2.4 广告发布要求:
2.4.1 所有广告牌于甲方提供样稿后 日内安装完毕。
2.4.2广告牌均应安装装射灯(共 个灯、规格为 w),射灯照明时间为每天19:30到22:30分。照明时间如有变化,乙方可根据季节变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予以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为甲方制作广告的用材以及施工过程、结果应符合广告制作安装行业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
第四条、制作期限
乙方承诺甲方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完工。
第五条、广告发布期限
广告发布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采用综合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工商广告登记费、维护费、税费等一干费用)以每平方米 元计价, 块位置的广告牌的有效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小写:¥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提高每个广告牌的综合固定包干价款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6.2 广告牌照明所用射灯的电费按照理论值计算,甲方按照一季度为一个周期向乙方结算支付电费。(每天电费理论值: 元/度* 个灯* kw* 小时= 元)
6.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制作、安装并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余留合同总价款5%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期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结算支付。
6.4 乙方应凭 市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结算采用 支票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 甲方应提供具体的设计效果图供乙方参考制作;
7.2 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的约定及甲方提供的效果图样稿进行制作,保证制作的质量;
7.3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按期完工;
7.4 乙方制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7.5 乙方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坠落、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保修责任
8.1保修期间为 年。 自全部广告牌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乙方应为其所完成的广告制作承担保修责任。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发生需要维修的事项,乙方应在接获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至现场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未依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以扣减本合同相应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发包人:(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遵循平等互利、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乙方承接甲方发包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及拆卸任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双方共同遵守。
合同内容
乙方负责甲方委托其在 发布广告牌的制作、安装、发布和拆卸的相关事宜。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规格要求、发布位置及发布要求
2.1 广告牌的设计及画面内容详见样稿。
2.2 广告牌制作的数量为个,具体位置和规格如下:
2.2.1 ,广告牌规格为: ;
2.2.2 ,广告牌规格为: ;
2.3 制作要求:广告画面采用喷绘画面,保证色彩在3年内不褪色。
2.4 广告发布要求:
2.4.1 所有广告牌于甲方提供样稿后 日内安装完毕。
2.4.2广告牌均应安装装射灯(共 个灯、规格为 w),射灯照明时间为每天19:30到22:30分。照明时间如有变化,乙方可根据季节变化经甲方书面同意后予以调整。
第三条、质量要求
乙方保证为甲方制作广告的用材以及施工过程、结果应符合广告制作安装行业国家规定的标准以及本合同第二条的约定。
第四条、制作期限
乙方承诺甲方的广告牌的制作、安装于 年 月 日 时之前完工。
第五条、广告发布期限
广告发布期限为一年,即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第六条、价款及付款方式
6.1 本合同采用综合包干价(包括但不限于材料费、装卸费、人工费、运输费、工商广告登记费、维护费、税费等一干费用)以每平方米 元计价, 块位置的广告牌的有效使用面积为 平方米,合同总金额为:(大写)人民币 万 仟 佰 元整(小写:¥ 元)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提高每个广告牌的综合固定包干价款或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6.2 广告牌照明所用射灯的电费按照理论值计算,甲方按照一季度为一个周期向乙方结算支付电费。(每天电费理论值: 元/度* 个灯* kw* 小时= 元)
6.3乙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要求制作、安装并发布后,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由甲方支付乙方合同总价款的95%,余留合同总价款5%作为质保金,于验收合格期满一年后七个工作日内无息结算支付。
6.4 乙方应凭 市税务机关开具的正式发票与甲方结算,结算采用 支票的方式进行。
第七条、双方责任
7.1 甲方应提供具体的设计效果图供乙方参考制作;
7.2 乙方应严格依照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的约定及甲方提供的效果图样稿进行制作,保证制作的质量;
7.3 乙方应严格遵守本合同第四条的约定,按期完工;
7.4 乙方制作完成后,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
7.5 乙方制作、安装过程中及合同履行期内,如发生坠落、倾斜等情形造成甲方或第三人人员伤亡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八条、保修责任
8.1保修期间为 年。 自全部广告牌安装完毕并经甲方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8.2乙方应为其所完成的广告制作承担保修责任。在广告发布期间,如发生需要维修的事项,乙方应在接获甲方通知后4小时内赶至现场免费维修。
第九条、违约责任
9.1 如乙方未依本合同的约定如期完工,每逾期一天,甲方可以扣减本合同相应价款的10%作为违约金,逾期三天,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等同于本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2 如乙方制作的内容或质量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返工,返工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及时返工或返工后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3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款规定履行,一经发现,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电费并要求乙方支付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如乙方累计三次违反本合同,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赔偿甲方等同于合同总价款的20%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另行赔偿;
9.4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的期限付款,对未付款项按中国人民银行关于逾期付款的有关规定承担责任。
9.5如发生不可抗力阻碍了合同的正常履行,双方互不负违约责任,但应采取积极措施防止损失的扩大,并及时提供充分的证明文件给对方,在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消除后,应继续履行合同,如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不能履行的,双方皆可终止或解除合同。
第十条、其它条款
10.1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的原则进行协商,如协商仍不能达成一致的,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10.2甲乙双方相互送达与本合同有关的书面文件(如通知等),须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的形式送达至本合同记载的当事人地址,在 市范围内信函寄出的第三天视为送达,在 市范围外信函寄出的第五天视为送达。乙方如变更地址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引起无法送达的后果乙方自行承担。
10.2甲方的制作样稿作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0.4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10.5合同签定时间:
合同签定地点:
甲方: 乙方: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开户行: 开户行:
帐号: 帐号:
安装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1. 甲方与年月吸顶机(5P) 每台 元人民币。共 台。主机部分 元整。
2. 内外主机费用部分包含:安装费、支架费、特种作业费。
3. 辅材部分: 内外机铜连接管、十二芯内外机电源线、保温管、打孔、铁螺纹杆、PVC下水管、合计按每米 元人民币。总价依据最后使用总长和单价计算。
4. 由于大多数内外机连接管过长,安装调试后必须要加注原厂冷媒以达到正常制冷效果,冷媒每瓶10公斤装 元。最后依据使用总量依据瓶数计算总价。
5. 自合同生效之日,甲方需预付所有空调内外机主体部分资金给乙方。
6. 乙方确认收到主机款项后负责把所有机器安装完工调试。完成工作量后的'三个工作日内由甲方验收确认。
7. 甲方验收完成后需支付乙方余下的工程尾款。
8. 自空调安装之日起整机保修2年整(自然灾害和人为原因除外)。
9. 过保后,由与卖方特定的长虹售后商关系。可享受成本维修这一优惠服务。
10. 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双方就本着诚实守信、公平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空调安装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工程质量及施工周期:甲方提供施工过程中所需水、电及相关场地设施,乙方提供所有施工机具及安装服务,免费质保期为,施工日期为年月日至年日。隐蔽工程应在合同约定进场之日起逾期一天,按元/天罚款,由于发生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致使本合约不能履行,如:停电及恶劣的天气情况等,施工周期相应顺延。本合同所指的不可抗力系指不可干预、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二、工程内容:风机盘管吊装,钢管外表面油漆四遍,立管安装及保温,水平供回管安装及保温,支管安装及保温,冷凝水管安装及保温,水管冲洗与试压,水平供回管安装及保温,支管安装及保温,冷凝水管安装及保温,水管冲洗与试压,冷凝水管排水试验,出风管及风口安装,新风主管制作安装,新风支管制作安装,新风口安装,温控器布管线及安装,所有支架制作安装,内机整个系统调试,室内为交钥匙工程。
三、工程质量要求:按GB50243《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GB5025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验收。整体质量达到质检部门验收合格标准,达到甲方验收合格标准。
四、工程总价(固定价格人民币大写):(¥:)。工程内容调整不超过正负工程结算总价不作调整。(工程内容随甲方的设计图纸和现场实际情况可能变更,此部份款项视做乙方对甲方的让利和优质服务)
五、结算方式:
1、人员和所有工具进场7天之内支付元生活费。
2、每月结算到所完成工程量的50%,即元。
3、隐蔽工程经甲方和监理验收合格付至完成工程量的60%
4、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10天之内支付完成工程款项的35%
5、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一年之内支付%
五、仲裁:因凡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如果协商不能解决
六、其它约定事项:甲乙双方如有一方违约(含工期、质量、延期付款等),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损失并确定责任之日起按3%/天向对方赔偿违约金。若工程施工内容增加,则工程费用相应增加。在乙方进场之前空调设备的保全责任由甲方承担,若施工所引起的问题由甲乙方承担责任。
七、安全条款:甲乙双方在签定本合同的同时若未另行签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以下面的安全要求执行,若特殊施工的则需另行签定《建筑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协议》,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一并履行。
1、甲方对乙方承担的工程要做安全交底,提出明确的安全要求,并进行监督检查,乙方必须认真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尤其是吊装过程中,现场成立专门的保卫和安全文明小组,由公司安全员负责现场安全文明施工。
2、施工现场安全用电应严格遵守GB50914-93《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电安全规范》,所有临时配电处一律采用带触电保护器的.铁壳配电箱,严禁乱拉、乱拖电线、电缆、手提电工具使用前应仔细检查是否有漏电现象,下班后要及时拉掉电闸。
3、对于安装现场附近的孔洞,必须加盖采取防护措施,防止人员坠落或物件坠落伤人事故,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悬挂醒目的安全标语和警告牌。
4、施工人员进入现场一律戴好安全帽,高空操作要系好安全带、不戴安全帽一律禁止进入安装现场,登梯工作时应检查梯子的稳定,防止梯子滑倒而摔伤。
5、严格执行现场用电制度,电焊、气焊动火前先办理动火手续,划定专用场地,动火结事要检查后方可离开,施工现场应备足够的消防用具,遇五级以上大风时禁止使用明火作业。
6、在施工过程中,由乙方全权负责现场安全管理工作。
7、乙方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因操作不当造成的任何伤害均由乙方的承包人承担法律及经济赔偿责任。
8、甲方现场联系人乙方现场安全负责人乙方施工负责人
八、其它约定:
1、乙方的全体工人必须以上海开乐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名义进行施工,任何挑拨离间有损公司名誉及形象的行为,均按元/次罚款。
2、乙方的承包人及其管理人员不得向其它任何组织及个人透露商业合同的金额总价及其相关机密,若发现或听到一次,罚款元/次。从工程款中扣除。
3、如若乙方进场人员的工作态度,工艺方法及身体状况和质量、进度、安全意识达不到甲方要求,甲方可勒令其退场。
4、如若乙方劳务小级整体影响甲方的质量、进度、安全,且不听甲方的指导意见,劝阻和相关的返工及更改决定,甲方可以要求其全部退场,所发生的工程费用待项目全部竣工后,合同的总工程价计算工程价款=*60%实际完成的(风机盘管+新风机)的总台数此款项在全部空调工程竣工10天之内支付。
5、会议纪要和工作联系单等经双方签署的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经双方研究,另行商订。
十、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一份,且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安装合同 篇9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装饰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定合同如下:
一、工程概况及承包方式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综合机电系统工程(空调、消防专业修改)
二、质量标准:合格
技术要求:按施工图纸文件,国家和上海市的有关法规标准,规范执行。
三、工程造价及结算的约定
1、工程造价为单价合同,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施工图纸、文件、报价明细为依据(附件一)。
2、合同总价:RMB(大写:)。
3、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三次,按下表约定支付工程款:理。
5、质保期1年。
6、上述付款以支票兑现/电汇确认到账后为准。
7、乙方收到工程款后,提供对应金额的`正规发票。
四、工程保修
保修内容包括:合同图纸所包含的工程项目、变更或修改全部内容(竣工后甲方使用,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除外)
五、双方责任
1、甲、乙双方共同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定,认真执行国家、行业、企如因设计原因导致工程量变化,将以合同单价为基础,按实际发生的工作量做变更项处业安全技术标准。
2、甲方负责乙方与小业主之间的协调工作。
3、乙方必须配合甲方的施工进度,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4、乙方严格按照施工图纸施工。遵守生产规范组织施工,建立完整的安全生产、防火规章制度,设立专职安全员,对施工人员进行岗前安全、防火教育,做到安全施工、文明施工,杜绝安全事故,如有违规施工所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担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5、甲方负责购买工程一切险(CAR)。
6、本工程综合机电系统工程(空调、消防专业修改)项目,乙方按合约图纸进行施工、竣工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的工程保修责任。
六、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合同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3、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一式肆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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