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保合同

时间:2023-05-28 11:46:51 合同书 我要投稿

维保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维保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维保合同范文合集七篇

维保合同 篇1

  甲方:物业公司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要求,就甲方管理的 项目建筑消防施的维护保养工作委托给乙方达成如下一致意见:

  第一条 维修保养项目

  1.1建筑名称:

  1.2消防设施的内容

  火灾报警系统及消防广播主机(不含广播外部线路)、喷淋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1.3维护保养期:

  有效期为年,自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甲方代表和甲方责任

  2.1甲方代表应对乙方在维护保养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协调处理,应对乙方加盖公章的维修保养记录和报告进行审查和签字确认,并负责对乙方维修保养工作实施监督、考核。

  2.2甲方责任

  2.2.1负责提供维修保养所需的水、电供应。

  2.2.2在必要时负责通知楼宇业主(客户)有关维修保养的工作时间,避免造成不必要的恐慌。

  2.2.3负责协助乙方进入安装有消防系统的室内。

  2.2.4负责加强维修保养期间的巡查,预防火灾发生。

  2.2.5建立消防系统运行档案,做好消防系统运行日记,提供必要的基础资料。

  2.2.6提供给乙方现存的消防系统的原始图纸及消防设备的操作手册等资料,复印费用乙方负责。

  第三条 乙方维修人员和乙方责任

  3.1在签定合约起一个月内对 (项目)消防系统进行全面检测,工作完毕,向甲方提交全面检测报告。对需要进行整改的项目定出整改方案,整改对象如不属于维保范围的,具体方案由甲方决定。

  3.2乙方组织专业工程师与技术人员专项维护工作,并在蛇口设立维护工程小组,二十四小时随时待命,并设有二十四小时技术支持电话。

  3.3特殊情况或必要时,工作维保小组可由公司组织力量参与工作。

  3.4按合同的规定,对委托维修保养的建筑消防设施进行定期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系统正常工作。

  3.5对消防设施、设备出现故障应及时修复,接到甲方电话应以最快速度赶到现场,紧急维修报告须在三十分钟内到现场;一般情况4小时到场。乙方人员到场后应立即积极抢修,除重要零备件待料等原因外,应二十小时内解决问题。

  3.6消防值班室由甲方组织安排,在发生误报时由值班人员检查复位处理,一旦值班人员无法处理,及时通知乙方,乙方24小时随时受理消防设施故障报告,并及时派人处理。

  3.7接到火险通报,应立即赶到现场协助甲方工作。

  3.8当消防设施出现严重故障必须停用时,应会同甲方向深圳市公安消防局报告。

  3.9为履行本合同,乙方维保人员交通、工作用车、维修工具、保养所需付材如润滑油等均由乙方自备。

  3.10乙方应免费配合甲方举办一年不多于三次的消防演习等活动。

  第四条 维保项目、细则及要求

  项目每栋建筑按招标书所要求维护的内容,具体维护保养内容如下:

  (一) 火灾自动报报警系统

  1、月检查内容

  (1) 试验消防主机的故障报警、屏蔽、解屏蔽、信息储存等功能。

  (2) 消防电话对讲。

  (3) 联动柜盘面检查、手动启动风机。

  2、季度检查内容

  (1) 按25%的比例试验探测器的动作及确认灯显示。

  (2) 试验火灾报警装置的声光显示。

  (3) 试验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等报警功能、信号显示。

  (4) 对备用电源进行1~2次充放电试验,1~3次主电源和备用电源自动切换。

  (5) 试验消防主机的火灾报警、故障报警、屏蔽、解屏蔽、信息储存、图文显示、

  联动等功能。

  (6) 用自动或手动检查下列消防控制设备的控制显示功能:

  a) 防排烟设备、防火卷帘等;

  b) 室内消防火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统;

  c) 二氧化碳灭火系统;

  d) 火灾事故广播、火灾事故照明及疏散指示标志灯。

  (4) 每月检查两次,时间具体确定。

  (7) 强制消防电梯停于首层试验。

  (8) 消防通讯设备应在消防控制室进行对讲通话试验。

  (9) 检查所有转换开关。

  (10)强制切断非消防电源功能试验。

  (二) 喷淋系统

  1、月检

  (1) 检查所有控阀门是否开启,轴封有无渗漏。

  (2) 检查消防水池水位、气压给水设备的气体压力和泵房水管压力。

  (3) 检查消防水泵结合器的接口、闷盖及附件是否完好无缺。

  (4) 打开湿式报警阀的放水阀自动启动喷淋泵。

  2、季检

  (1) 重复月检全部内容。

  (2) 在各未端进行放水,检查水流指示器、湿式报警阀、压力开关、水力警铃是

  否正常工作,能否自动启动喷淋泵。

  (3) 检测水泵马达线圈绝缘电阻,数值不少于0.5兆欧。

  (4) 检查、补充水泵润滑油,如油质变色、有铁屑应全部替换。

  (5) 泵体应无渗水、砂眼、泵轴渗水溢流到地面。

  (6) 泵轴与电机轴是否在同一中心线,转动灵活;机座坚固、螺丝无锈、垫片齐

  全。

  (7) 检查水泵外观、油漆、标志、铭牌。

  (8) 阀门开闭灵活、无卡阻,关闭严密,内外无漏水,阀杆润滑好。

  (9) 单向阀动作灵活、无漏水。

  (10)压力表指针灵活、指示准确、表盘清晰、表阀及接头不渗水。

  (11)外观整洁、铭牌清晰、各部件紧固牢靠,联轴器保护罩完好。

  (12)线耳联接紧密牢靠、无变色、无裸露。

  (13)外壳接地牢固,线圈绝缘良好。

  3、年检(最后一次季检)

  (1) 重复季检的内容。

  (2) 对水泵房的设备管道刷油漆一次。

  (三) 二气化碳灭火系统

  1、月检

  (1) 巡视所有报警控制器的主备电、指示灯、时间显示等是否正常。

  (2) 检查气瓶室温度、湿度、气瓶外观、管道接口等。

  2、季检

  (1) 用吹烟、加热方式使各设备房的烟感、温感报警及用锁匙手动入气,观察报

  警控器是否有声光报警信号及输出24V电压。

  (2) 检查气瓶重量是否符合要求。

  3、年检

  (1) 拆开瓶头阀磨饮刃具、清洗加油、调整间隙。

  (2) 用气送入选择阀看其能否正常动作。

  4.1季度检查原始记录必须由参加维修保养的双方人员签字。

  4.2季度检查结果和处理意见由双方代表签字后各执一分。

  4.3维修保养期为一年,期满后的最后一个月对所保养的'设备进行一次全面维修、保养及检测,做出设备检测报告,提供全年消防系统运行报告,并经甲方作全面考评会同签字确认。

  第五条配合控制项

  5.1在实施保养工作中,乙方的维护人员接受甲方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同时管理处对维护人员进入各施工场所给予方便。为了保证乙方对消防系统维保工作的监督管理,甲方有关人员应配合乙方,对乙方维保人员的工作单,检查试验等工作的记录,予以签名确认。

  5.2消防设施工、设备系统出现较大故障时,乙方应立即组织抢修,保证在最短时间内恢复运行。当抢修条件受到客观因素限制时,应先通知相关部门采取应急措施,然后在甲方统一协调配合下完成抢修工作。

  5.3紧急呼叫:在发现水消防系统漏水,喷头爆裂的情况下采取紧急呼叫,同时甲方管理人员应采取必要的紧急措施。

  5.4若确认发生火灾事故,甲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报告深圳市公安消防局并通知乙方进行配合,并为抢救提供必要的条件。

  5.5建筑内因某些原因需改动、更换消防设置时,应经甲方管理部门批准,同时及时通知乙方,以便提出合理建议和采取相应防范措施。

  当建筑内部进行整改及装修工程时,甲方应通知乙方参与消防设施部分工程投标,在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由乙方进行施工,以利于消防系统的稳定运行。在没由乙方参加施工的情况下,施工方进中控室施工由乙方配合。

  5.6乙方人员统一工作服装,每进入现场工作及各项维修、保养和检查记录(需加盖乙方公章)须送甲方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第六条更换零备件的供应

  6.1维修保养中发现需更换的零备件,书面报告甲方,由甲方自行采购或委托乙方购买,乙方负责进行更换。

  6.2定期检查时确认需重新灌装的灭火剂费用甲方负责,乙方协助进行拆装。

  6.3因乙方维修保养过错造成零备件损坏和误动作释放灭火剂,其补充、更换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6.4由于系统需要更换的设备材料尚未批准,由于某种原因导致乙方不能进入现场检修而影响系统运行,因此而投诉不属于乙方责任。

  6.5保养维修零备件费单项在100元内,由乙方负责,甲方不需要另行支付费用。

维保合同 篇2

  甲方:咸丰县XX商城物业管理 有限公司黔江分公司

  乙方: 重庆市XX机电工程有限公司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决定将 南海鑫城(不含重百商场) 的消防系统承包给乙方维修 保养,为了明确双方责权,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维护保养范围及内容:南海鑫城商场公共部分的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灭火系统、消防报警联动系统,内容包括以上三个系统的阀门开启、功能调试、维护保养;水泵及控制柜的功能调试及维护保养;探测器、模块的清洗、功能试验;报警主机的清扫及功能试验;线路短路、断路检查、维护。各经营户内的消防系统不含在本合同维保范围内。

  二、维护保养合同期限:自**年 6 月 1 日起至**年 5 月 30 日止。

  三、维护保养费用及付款方式:本合同维护保养费用为每年 贰万捌仟圆整 (28000.00 元人民币)按季度支付,每季度 柒仟圆整 (7000.00 元人民币),下季度的前五日内支付上季度的维保费,依次类推。

  四、维护保养工作是否合格的界定:按本合同约定,每月进行两次例行检查及功能试验(每次由甲方指定人员签字确认),如甲方通知乙方系统出现重大故障,乙方需48小时内赶到现场进行处理,乙方应按合同约定能如实的例行检查及故障排除,大系统必须保证正常运行(少数误报属正常现象,不属违约)。维保期间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消防部门检查不合格导致处罚,视作维保工作不合格(反之为合格),甲方拒付维保费用。如由于乙方原因造成消防部门的处罚,乙方应100%承担处罚责任和处罚金额。

  五、功能损坏的设备及配件须经甲方现场确认是否更换,其设备及配件本身的费用由甲方承担,更换安装工作由乙方承担,但甲方要提供更换的设备及配件须五日内供货到现场。如委托乙方购买,须两日内核定价格。乙方代购设备及配件的费用,经甲方查验后,应及时按程序给予报销。如甲方不按时供货或核价、报销乙方代购费用,视作甲方违约。核价后乙方不及时采购,造成系统长时间工作不正常,视作乙方违约。不包含在维保费用内的设备及配件见附后清单。

  六、违约责任;如甲方不按期支付维保费用,逾期第七天起甲方应每天按应付金额的5%承担违约金,十五天后乙方有权停止维保工作;直到甲方支付应付的.维保费和违约金;乙方方才提供继续维保服务;这期间所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甲方自行承担。如甲方不及时提供设备及配件或核价,造成系统长时间不能正常工作,期间甲方不能视作乙方未维保,由此造成的责任也由甲方承担。由于乙方未及时处理故障及未进行合同约定的例行检查,甲方有权拒付维保费用,由此造成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七、如系统运行正常,乙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八、本合同壹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共同遵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维保合同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接受甲方委托,乙方为保证甲方医疗设备的正常使用,对甲方的协议设备进行维修保养服务,为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协议。初次签协议前,设备应正常运转情况下,方可签订协议,后附设备明细。

  第一条乙方义务

  1、乙方根据甲方协议设备出现故障的报修通知,乙方优先安排上门维修。在周一至周五的法定工作日内,城区以内的用户,乙方__________________个小时内到达现场;各县区的用户,乙方在__________个小时内到达现场。

  2、乙方上门维修不收取上门费及工时费。

  3、乙方上门维修没有次数限制。

  4、乙方维修只收取配件费,并且保证配件费持平或低于厂商统一价格。

  5、如果乙方为甲方更换的`部件在三个月保修期内损坏,乙方需为甲方免费更换、维修。

  6、乙方根据甲方合同设备情况制定设备维护计划,并报之甲方。在没有甲方报修通知的情况下,乙方按维护保养计划,对甲方合同设备进行上门维护。一般情况下,每个月一次上门维护保养服务。

  第二条甲方义务

  1、甲方在协议设备出现故障后,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不能使用未经乙方认可的,非原厂的零配件、消耗品,否则产生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责任。

  3、未经乙方认可,甲方不得邀请第三方单位对协议设备进行维修,否则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后果和责任。

  4、甲方不得对合同设备进行私自拆卸,否则由甲方承担所造成的全部损失。

  5、协议设备合同发生故障,需要更换配件时,甲方承担配件费用。

  6、协议设备发生转移或转让时,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第三条结算金额及方式

  甲方按_________为单位时间,维修费共计为_________元人民币,在协议签字生效后一周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维护费。

  第四条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五条本合同有效期暂定为一年,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负责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维保合同 篇4

  发包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诚信、公平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乙方承包零星工程维保项目事宜达成如下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范围:

  3、工程承包内容:合同约定的承包期限内出现的工程维保事项。

  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固定单价包干。

  5、承包期限: ,该承包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二、合同价款

  1、本合同项下工程的固定单价为:(大写)元整人民币,即(小写)¥ 元)。该包干单价不因任何政策性因素或市场因素的影响而调整。

  2、本合同项下所称固定单价已涵盖本合同第1.3条项下工程全部竣工验收合格以及维保各项工作所产生的人工费、机械费、材料费、企业管理费、劳保费、检测费(如需)、建安税金等全部费用。

  三、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 。

  2、付款时间:

  (1)按月结算,每月15日之前支付上个月经甲方审计部审核确认的工程款95%;

  (2)结算总价5%作为保修金,保修期届满后,经甲方客服部确认乙方已履行全部保修义务的',甲方在15个工作日内结清保修金。

  3、甲方按照第2条约定支付工程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客服部报送审核结算资料,由甲方审计部在7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的审核结算意见书,审核意见书经乙方确认后作为甲方付款依据。

  4、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前向甲方出具相应的建安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顺延付款时间。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向乙方提供两套建筑施工队平面图纸及供水、电源、仓库等施工必备条件。

  (2)在施工期间探测及试压产生的水电费由甲方承担,涉及店铺及小区业主的各类协调事宜则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乙方确认的维保点后方可进行施工。

  (2)乙方应委派现场代表负责对工程施工技术、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等方面进行统一指挥、调度、检查、指导和监督。

  (3)乙方施工人员在履行本合同项下工程承包任务期间,应当严格按照安全生产标准组织施工, 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乙方在施工期间发生或者造成施工人员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在施工中应服从物业的安排与协调,做到完工清场、文明施工、禁止扰民。本工程所有施工建筑垃圾均应及时全部清运出现场,做到文明有序施工、安全标识清晰齐全、保持施工场地整洁卫生。乙方每道工序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工作面上属于本班组应清理的杂物,保证下一道工序正常施工。

  五、工程保修

  1、工程保修期为 个月,自每个单项维保事项竣工验收合格并移交甲方之日起计算。

  2、保修期限内,乙方应当在收到甲方维保通知后24小时内根据维修项目向甲方提出维保方案,并在7个日历天内完成维保义务,否则,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进行维保,由此产生的费用,甲方有权直接从保修金中抵扣,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索。

  3、保修期限内,乙方两次无法按照合同约定完成维保义务的,甲方有权没收保修金。甲方因为前述事由没收保修金,不免除乙方的保修义务,甲方没收保修金后,对于保修期内出现的维保事项产生的费用,有权向乙方追索。

  六、其他事项

  1、违约责任:甲乙双方均不得违反合同约定,否则应当按照法律及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附件系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的其他条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双方因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工程住所地人民法院诉讼管辖解决纠纷。

  5、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 方: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年月 日 签订日期:年月 日

维保合同 篇5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服务方(以下简称乙方):为了保障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防止因消防设备维修保养不及时而导致消防设备不能正常工作,一旦发生火灾,不能真正起到自动报警和自动灭火的作用,为此需要对消防工程进行维护保养,以保证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现甲方将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委托给乙方承担。为了明确责任,分工协作,互相配合,经双方协商同意,特订本合同如下:

  一、项目名称:

  二、项目地点:

  三、委托内容:

  1 、甲方委托乙方保修服务的消防设备有:①系统、②系统、 ③ 系统、④ 系统、⑤ 系统、 ⑥ 系统、⑦ 系统、⑧ 系统

  2、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自签订合同起:共 个月。

  四、协议起止日期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即为生效,有效期为 年月日至 年月日。

  五、双方义务和责任

  甲方:

  1、甲方需提供消防系统的全套竣工资料,如果竣工资料不全,应提供消防平面图或建筑结构图,以保证乙方的维护保养工作能得到顺利进行,其中包括消防水系统、电系统的系统图及平面图,主要消防产品资料等。在维护过程中,乙方如需原设计、施工单位提供有关资料,甲方应牵头做好协调工作。

  2、甲方应安排专职值班员24小时值班,值班员能够正确操作设备,遇有故障情况及时通知乙方,一旦发现故障不能自行排除时,应及时果断采取有效的措施控制事态的发展,同时以电话方式通知乙方,乙方在与甲方联系确认后日内,派员到现场进行处理。

  3、值班员对设备运行情况做好日常记录,认真填写故障报修单并及时报修,对重大修理项目积极组织协调,甲、乙双方有关人员签字后交双方分别存档。

  4、甲方如进行装修,必须事前通知乙方,不经乙方同意,装修方不得随意打断、更改消防线路;移动或拆除探测器。装修改造期间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由甲方负责。

  5、保养期间甲方应派相关人员并提供便利条件,协助乙方的工作。

  6、甲方必须按本合同按时付给乙方维护款,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应付款项,如发生拖欠款项现象,除按《合同法》规定承担责任外,乙方将自动转为待工期,其间,该消防维护服务的项目所发生的任何消防

  安全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乙方:

  乙方承接消防系统的维护保养任务后,对该工程消防系统做到精心维护,科学检修。

  1、乙方为甲方免费提供由消防物联网数据中心提供的每季度动态检测报告。

  2、在对某些隐蔽工程进行维修时,乙方应尽量保护原设施,若不可避免要对原装修进行改动,

  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3、乙方根据维护细则定期进行检测,同时对工程范围内的设备进行维护保养,每次维护保养工作完成后,分别由双方负责人签字存档。

  4、消防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如有损坏乙方负责维修,如果设备严重损坏至无法修复需要更换时,设备金

  额达到人民币100元以上的,乙方需向甲方主管部门提出,经甲方同意后再行更换,更换费用由甲方承担,并按设备报价合理收取。

  六、维修费用及其付款结算办法:

  1、消防工程维护服务费为 元/年,合同总价为 元。

  2、甲方在合同签订后3天内一次性支付维修保养费总额的 %(即整),半年后再付维修保养费总额的 %(即 整),维修保养期满后 天内付清余款 %(即 整)。

  3、需维修更换的故障设备,100元以下费用,由乙方承担;100元以上费用或非自动报警系统设备时,由甲方承担。

  七、其它:

  乙方应根据甲方公司维保标准开展相应的维护保养工作,保证系统的正常运行。

  甲方现场负责人为:

  乙方现场负责人为:

  如双方现场负责人有所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

  八、违约责任及纠纷解决方式:

  1、本协议一式2份,协议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定补充协议。

  2、本协议及附件均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部分,同具法律效力。本协议及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

  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定日期: 年月日 签定日期:年月日

维保合同 篇6

  甲方:瑞安市塘下镇赵宅村安置房工程项目部签订日期:20xx年月日

  乙方:温州一中建设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塘下镇赵宅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则,为明确甲、乙双方的权利义务,经双方协商,就甲方将施工升降机设备承包给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相关事宜达成一致共识后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设备基本情况、维护保养期限、合同总金额

  1、设备基本情况:甲方需乙方进行维修保养的施工升降机设备共2台,型号csd200/200,生产厂家为浙江建设机械集团有限公司,现在使用地点为瑞安市塘下镇赵宅村安置房工程工地。

  2、维护保养期限:自20xx年6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

  3、合同总金额:约人民币贰万圆整。

  第二条:维保费用的计算和支付方式及期限

  1、维保费用的计算:为每台每月壹仟圆整。

  2、维保费用的支付方式:按月提前支付,支付时间为每个月的第一天。

  3、维保费用的支付期限:按每月第一天计不超过三天。

  第三条:维保的范围、具体项目、方式及要求

  1、维保的范围:乙方负责对施工升降机的电气系统和可运转的机械部分进行维保,其中不包括施工升降机的供电电源部分、施工升降机的基础部分、施工升降机的焊接结构件。

  2、维保的具体项目:乙方每月对每台施工升降机进行两次的定期机械、电气维护,此外日常使用中如果施工升降机出现故障乙方人员随时赶往现场进行维护。

  3、维保的方式:乙方只提供现场的人员维保服务,不提供任何维保所需的零配件。

  4、维保的要求:乙方要求甲方必须采用100%原厂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同时在维保时提供两名相关人员协助操作。

  第四条:施工升降机原技术资料、图纸、维保记录等的提供

  甲方应提供给乙方一整套施工升降机从开始安装到使用至今的所有出厂原始资料、安装调试记录、维保记录、电气和机械的零配件更换记录的复印件,同时告知乙方厂家的维保人员的联系电话,以便于乙方更全面的掌握施工升降机使用过程中的所有细节信息,有助于更迅速和彻底的解决各种现场故障以及合理地安排维保的具体项目和时间。

  第五条:维保前甲方的相关准备工作

  经过乙方技术人员的现场实地查看,针对现在施工升降机的使用情况,乙方提出以下在维保协议签订前甲方必须完成的相关准备工作如下:

  1、整机检测:乙方要求甲方在施工升降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委托温州市有资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中心对施工升降机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和校核并出具具备法律效力的相关合格证明,以确保机器不含有使用的安全隐患。

  2、现有问题排除:乙方要求甲方在施工升降机交付乙方维保前,对施工升降机上的所有机械结构进行一次检修,将所有现在施工升降机上缺少的安保设施完全恢复,同时对不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电气柜、箱、线路等进行一次彻底整改并经双方签字后确认。

  第六条: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维保工作提出自己的建议和意见并对乙方的维保工作的具体项目和时间安排提出自己的要求。

  (2)甲方有权了解乙方维保工作中的任何细节内容。

  (3)甲方有权对乙方维保过程中的问题提出异议并及时告知乙方。

  2、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为维保期间乙方人员提供食宿。

  (2)甲方有义务提供必要的人员、设备、工具、时间安排等以辅助乙方的维保工作。

  (3)甲方有义务在维保过程中及时提供给乙方原厂生产的机械零配件和同品牌同型号的正品电气零配件,如因配件供货不及时或配件本身的质量问题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4)甲方有义务督促施工升降机司机遵守设备操作使用规程进行生产作业并随时告知乙方设备的工作运行情况,如隐瞒设备真实运行情况使设备带病工作或由此造成乙方维保不到位,产生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对在使用施工升降机过程中出现的违反操作规程的现象提出整改意见并杜绝此类问题的再次发生,如果违规问题不能彻底杜绝,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2)乙方有权提出维保工作中的零配件计划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采购,如果因为甲方原因零配件无法及时供应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3)乙方有权提出每月定期维保的时间和项目并提前通知甲方进行维保期间的工作安排,如甲方无法及时配合应提前通知乙方,对于由于拖延乙方的维保工作造成的后果完全由甲方承担。

  4、乙方义务:

  (1)乙方有义务每月两次定期对施工升降机进行维保,同时在日常使用中如施工升降机出现故障需要维修,乙方维修人员应在四小时以内赶赴现场进行及时处理。

  (2)乙方有义务督促甲方对于施工升降机的供电电源部分、施工升降机的基础部分、施工升降机的焊接结构件等进行定期检查,但这些项目并不属于乙方的维保工作范围,所以由于这些方面的原因造成的.后果乙方也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乙方有义务对于在维保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全面及时地以书面形式告知甲方并提出解决办法,如因甲方拖延未及时解决造成的后果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乙方有义务对每一次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保工作中的所有情况进行全面详实的记录并向甲方提交一份书面报告。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延迟支付乙方维保金时,乙方将暂停所有维保工作,因此造成的所有后果均由甲方负责。

  2、甲方如不按期支付维保金或违反本合同的任何条款时,乙方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1)以书面形式要求甲方及时支付维保金和(或)暂停所有维保工作,暂停维保工作期间乙方将不承担任何因施工升降机故障所造成的直接和间接经济损失及其它连带责任。

  (2)终止本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乙方的一切损失。

  3、除以上条款外,未经双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都应向对方一次性支付合同总金额的___%的违约金。

  第八条:争议的解决

  有关本合同的一切争议,甲、乙双方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相关法律的有关条款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应提交宁波市仲裁委员会,根据仲裁的有关程序进行裁决,仲裁费用和胜诉方的律师费用应由败诉方承担。

  第九条:双方协商的其它条款

  经双方签字并盖单位公章的合同附件等形式的书面材料和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条: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确认并盖单位公章,在乙方收到甲方第一个月的预付维保金后生效。

  甲方:

  盖章:

  时间:年月日

  乙方:

  盖章:

维保合同 篇7

四川师范大学后勤处:

  我公司于20xx年12月底完成了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合同约定的20xx年度维保任务,并通过双方自检合格。

  四川师范大学成龙校区建筑面积大,消防系统采用控制中心集中报警方式,因此报警控制线路长距离传输、涉及单体建筑群多,线路复杂,公司20xx年中标进场后,因为前期工程为陆续竣工交付并脱保时间较长,竣工图与实际施工存在差异,而没有报警联动点位图,维保工作异常艰难。

  项目部对此现象非常重视,组织技术人员花费大量的时间对现场线路走向,隐蔽管网进行清查并做好记录,对报警及联动点位逐一采用吹烟测试记录的原始方式,通过近一年的努力,基本掌握了整个成龙校区的`消防系统布局的一手资料。

  20xx年10月,对于消防清查出来的问题,与校方与公司签订了一个维修整改合同,目前才施工完毕并商在质保期内。

  综上所述,公司望贵校与我公司续签20xx年成龙校区消防维保合同,这样既能保证我公司维修整改的部分在质保期内得到及时售后,在校区维保过程中,处理应急故障也能轻车熟路,确保保证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行。

  恳请为盼!

  XX天府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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