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超市合同集锦十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越来越多事情需要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最有效的法律依据之一。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超市合同10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超市合同 篇1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后,甲方同意将位于许继超市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超市占地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二、转让金额:包括库存商品、装修、货架、冰柜、桌椅等共计人民币(大写:)
三、转让金的支付: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首付人币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库存商品、货架、冰柜等物资清点交接完毕后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相关过户手续后付
四、库存商品的交接与结算方法:
1、库存商品全部交给乙方(残次、过期、变质商品除外),按照甲方现行市场进货价(以票据为准)计算总金额。
2、商品移交后,通知供应商前来核对账务,甲乙双方同时在场办理甲方所欠供应商货款转给乙方承担的转账手续。 乙方不愿接收的账务,由甲方负责结算。
五、乙方支付转让金万元后,店铺现有的商品、装修、货架、冰柜、桌椅等归乙方所有和支配;店铺的经营交由乙方负责。
六、该店铺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烟草证等已由甲方办理,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烟草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或者不能办理过户的证照,甲方收到所 有转让金后其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同意乙方仍以甲方的名义经营,并协助乙方办理年审等,但所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
七、至该合同签订前此超市的一切债务,各种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并清算,转让之后该超市的房租、水、暖、电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未尽事宜:
十、本合同共贰页,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附件:
一、库存主要商品清单
二、主要物品清单
三、供应商清单(含欠款)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超市带货转让合同范文二 转让方(甲方):身份证号: 受让方(乙方):身份证号: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后,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省____县小蓝大道98号江西XX修学校的超市转让给乙方,经双方友好协商,就转让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该超市占地面积为平方米,位于
二、转让金额:包括库存商品、装修、货架、冰柜、桌椅等共计人民币(大写:)
三、转让金的支付: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向甲方首付人币1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库存商品、货架、冰柜等物资清点交接完毕后付,乙方协助甲方办理完相关过户手续后付
四、库存商品的39;交接与结算方法:
1、库存商品全部交给乙方(残次、过期、变质商品除外),按照甲方现行市场进货价(以票据为准)计算总金额。
2、商品移交后,通知供应商前来核对账务,甲乙双方同时在场办理甲方所欠供应商货款转给乙方承担的转账手续。 乙方不愿接收的账务,由甲方负责结算。
五、乙方支付转让金万元后,店铺现有的商品、装修、货架、冰柜、桌椅等归乙方所有和支配;店铺的经营交由乙方负责。
六、该店铺的营业执照、许可证、烟草证等已由甲方办理,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办理营业执照、许可证、烟草证等相关证件的过户手续,但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时或者不能办理过户的证照,甲方收到所 有转让金后其所有权属于乙方;甲方同意乙方仍以甲方的名义经营,并协助乙方办理年审等,但所产生的债务由乙方承担。
七、至该合同签订前此超市的一切债务,各种费用等由甲方承担并清算,转让之后该超市的房租、水、暖、电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八、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九、未尽事宜:
十、本合同共贰页,一式贰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小超市带货转让合同范文三 甲方: 乙方: 为了确保甲乙双方的共同利益,在双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充分协商后,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市田吴街四叉路口南XX正在营业中旺铺转让,双方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1、该超市占地面积为160平方米,超市内一切货物及设施及相关手续转让总金额为壹拾伍万元整(:150000)
2、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向甲方一次性付清壹拾伍万元整,(150000)
3、至该超市合同签订前一切债务,各种费用由甲方交清,转让之后该超的房租、水、暖、电一切费用均由乙方负不责承担。
4、签订后合同后,乙方在办理相关手续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费用由乙方负责。
5、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之日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超市合同 篇2
采购方:百联超市(以下简称)
注册地址:
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EMAIL:
供应商:
注册地址(或住址):
营业执照号码(或身份证号码):
联系人:邮编:
联系电话: 传真:EMAIL:
鉴于本合同双方同意建立一种长期的合同关系,使供应商得以依据本合同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百联超市提供货物和/或服务;
鉴于百联超市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供应商承诺,其拥有充分的权利和权限和能力与供应商达成本合同。
据此,双方经友好协商,现达成协议如下:
第一章全部交易文件
第一条全部交易文件
1.1 双方确认,本合同、采购条件、订单、以及双方达成的书面协议构成供应采购交易的全部法律文件并对双方均有约束力。
1.2供应商提出的任何与本合同条款有矛盾的要求,必须经百联超市以加盖公章的形式明确书面同意,否则不产生约束力。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除以加盖公章的形式书面同意外的任何行为(包括其已知供应商提出了对立或背离本合同条款和条件的要求但还是接受供应商任何货物和/或服务的行为)均不表示百联超市已经同意了供应商的该要求。如发生上述情况,双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中的相应条款和条件规定执行。
第二条本框架合同
2.1双方承认,本合同应为确立双方在中国境地内就任何货物和/或服务达成的供应采购关系中权利及义务的基本法律文件。
第三条采购条件
3.1双方进一步承认,在百联超市与供应商依据本合同进行任何交易前,双方应详细讨论供应商将提供的货物和/或服务,并针对某些具体问题在采购条件中达成一致。
3.2对采购条件达成一致后应由双方签字确认。采购条件可以由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的变化而不时地进行修改,但该修改也必须有双方签字确认。
第四条订单
4.1除本合同以及采购条件外,百联超市与供应商之间的每个具体交易应以订单的形式完成。
第二章采购和供货
第五条货物或/和服务登记
5.1 通常情况下,在依据本合同进行交易之前,供应商与百联超市协商并在百联超市登记其将向百联超市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
5.2通常情况下,按上述规定登记后,百联超市应当优先从已登记货物或/和服务中向供应商订购,且供应商只应向百联超市供应已登记的货物。
5.3供应商货物或/和服务登记为要约,百联超市一经向供应商发出订单视为承诺。
第六条订货和接受
6.1 本合同项下的每一具体交易中,应由百联超市向供应商发出订单采购货物或要求服务。
6.2 本合同项下的订单均应以书面形式出具并应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发至供应商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如供应商变更地址,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后即视为有效订单。
6.3 有效订单一经按6.2款规定发给供应商即应视为供应商收到,供应商在收到有效订单后无须予以确认。
6.4 如收到无效订单(即供应商无法按订单要求供货),供应商应拒绝供货,同时应于一个工作日向百联超市按照其在本合同中指定的地址发出书面通知,该书面通知包括以信函、传真、电子邮件或双方确认的方式。
6.5 如收到订单并认为无法按照该订单的规定供货,供应商可拒绝供货,但应于一个工作日内按照6.4款的规定通知。但若在订单发出后一个工作日内没有收到供应商的上述通知,该订单即成为有效订单。
6.6 百联超市有权根据每一具体交易内容对订单样本进行必要的改动或补充,从而形成实际供货的订单。供应商应依据百联超市发出的每一具体交易实际采购的订单进行供货。
第七条不中断供应
7.1供应商应就双方商定的某种货物保持足够库存,以确保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必要销售量。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上述“足够库存”应相当于根据前三个月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对该货物的平均销售量确定的相当于八个星期销售量的货物数量。
7.2 如供应商违反本条约定引起无法及时、全面、实际供货,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支付相当于违反的每份订单的全部购买金额百分之十(10%)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百联超市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当赔偿。**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如应付款项不足以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7.3 为保证依据本合同对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供应不间断,供应商或其代表可以在经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事先同意后在其正常对外营业时间访问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了解有关销售情况。
第八条价格
8.1百联超市和供应商可以在某一阶段内固定某种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下称“购买价格”)。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经固定的购买价格的提高必须至少提前一个月向百联超市提出,并经百联超市书面同意后方可提价。同时在提价前供应商必须保证满足对百联超市的供货数量要求,不得擅自减少。如供应商自行降价必须在执行降价前十个工作日书面通知百联超市。 如违反本规定,供应商每次应向百联超市支付人民币五千元(RMB5000)的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百联超市由此蒙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百联超市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如应付款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8.2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本合同项下的购买价格应为“门到门”价格,即应包括将货物送到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最后一个门口(下称“交货地点”)产生的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保险以及装卸、安装等方面的费用,以及按中国有关法律法规要求对此销售行为征收的各项税收和其他单位收取的费用。
8.3能够为公共获知的一般价格通知或报价单不得作为上述第8.1条中规定的有关价格变动的通知。
8.4 除非双方另有书面约定,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的销售价格。
8.5 供应商必须承诺其向百联超市提供的货物或/和服务的价格(以下简称:供货价格)为行
政区域内市场最低供货价或零售渠道统一供货价格(以下简称:地方价格),且零售价具竞争力并保证百联超市足够的毛利。否则,一经发现,供应商给予的供货价格高于他方价格,则百联超市有权要求对于即将或正在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供应商按照他方价格调价,且供应商必须无条件执行。对于百联超市供应商已经采购的'货物或/和服务包括已销售商品以百联超市进货价的50%予以结算。
第九条包装
9.1供应商应按接受的订单或供货条件中规定的包装标准向百联超市订购的货物进行包装。如果在订单或供货条件中没有规定,则应按照中国国家或行业包装标准对货物进行包装。在不存在适用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时,供应商应按一名正常商人的标准尽其最大努力包装货物使其得以受到充分保护。
9.2 供应商应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提供的货物包装上准确加注所有必要的标记、标识或其他信息。
第十条送货
10.1 供应商应按照其已接受订单和百关采购条件中的要求送货。
10.2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自付费用并组织自己的人员或其代理人以合理方式运送货物。
10.3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供应商应使货物在百联超市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正常工作时间到达交货地。供应商应在货物到达之前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发出适当通知以便其作相应的接货准备。
10.4供应商应在订单中列明的日期交货(下称“交货日”)。
10.5 如果按本合同送交的货物在交货日之前到达,供应商应事先通知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若供应商未能通知,则上述主体均有权拒收货物且供应商应承担被拒收货物运回的全部费用,或者要求供应商支付上述主体因此多支出的费用。
10.6 如果发生或将要发生使供应商无法在订单中规定的交货日交付货物的事件,供应商应立即将此事件以及货物最早到达日期通知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
10.7 如供应商延期交货,百联超市有权拒收货物并终止本合同,并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 10.8 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后,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提交一份交货清单对已交付货物予以说明,上述主体可以就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数量、种类、规格予以签收。但是此行为不得以任何方式被解释为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已经接受或验收了这些货物,也不能被解释为对这些货物的质量表示认同。同时,这种行为亦不得在任何方面代替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按本合同第十二条规定签发的实收商品对账单。 10.9 供应商不得凭借百联超市或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根据上述第10.8条的签收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要求付款。
第十一条过量交货及交货不足
11.1 供应商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应与其已接受订单中确定的数量相同。
11.2 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超过订单中已确定的数量,则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指定人员或商家(以下简称:接收主体)有权选择接受或拒绝超过部分的货物。
11.3 如接收主体选择接受过量交付的送货,该过量交付的送货应视为赠品。
11.4如果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不足订单中确定的数量,则接收主体有权选择完全拒收已交
付货物,或接收已交付货物。如选择接收已交付货物,供应商应按10.8条的规定承担交货不足部分的违约和赔偿责任。
11.5 供应商提供服务的,同本条。
第十二条验收
12.1自依据本合同交付的货物到达交货地后,接收主体应进行并完成对已交付货物的验收。 12.2 接收主体对货物进行验收以确定其是否与供货条件中规定的标准相符,如果发现不相符货物,则百联超市有权做出如下处理决定:
12.2.1拒收全部货物并终止合同(如果货物严重不符合标准,无法正常出售,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支付相当于每份不符合条件的订单金额的百分之十二的违约金。如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百联超市由此承受的损失,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百联超市有权自应付款项中直接予以扣除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应付款项不足支付上述违约金和赔偿金,供应商应在七日内补足;
12.2.2拒收不符合标准的货物,并以书面形式要求供应商在特定时间内纠正不符合标准的货物中的缺陷,或以同一种类及同一数量的符合标准的货物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在这种情况下,供应商应自负费用纠正货物中的缺陷或替换不符合标准的货物。
12.3 依据本合同由接收主体拒收的货物应由供应商自行保管并自费运回。
12.4 在验收之后,接收主体应就其认为符合标准的货物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本合同附件
3),并将此实收商品对账单连同供应商按第11.1条规定向接收主体提供的交货清单一起发给接收主体。此实收商品对账单应包括对已交付货物、已验收货物及货物符合标准情况的说明。
12.5 实收商品对账单作为百联超市已接受按本合同交付且符合标准的货物的表面证据。但是,若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在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时尚不能被发现或全部发现或者有关货物的质量问题要通过一定的检测设备才可以明确或者被政府部门(或其委托/指定机构)认为是不合格产品,则百联超市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12.6 在接收主体依据上述第12.4条规定出具实收商品对账单后,供应商应依据中国有关法律法规就已验收确认的货物向百联超市或其指定的商家或人员出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或普通发票。除非双方另有约定,该发票上的总价应为已验收确认货物之购买价格。
12.7 除上述规定外,如百联超市发现在已交付货物中有任何隐蔽性缺陷则应及时将该缺陷通知供应商。供应商应及时纠正该缺陷或替换有此缺陷的货物,否则百联超市仍有权要求供应商按照本合同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退货
13.1 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滞销、顾客要求退货、被政府部门认为不合格产品等情况,百联超市应将上述情况立即通知供应商,并有权退货。供应商应在接到百联超市通知后七日内自费运回上述退货。否则,百联超市有权自行处理该商品,且费用由供应商承担,全部损失都由供应商赔偿。
第十四条货损风险
14.1 除本合同第15.2及15.3条、12.5条中规定外,在货物到达交货地且已被安放于可由接收主体接收并处置的状态时并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依据本合同交付货物的货损风险应由供应商转移到百联超市。
14.2如果货物采取邮寄方式交付,则货损风险应自接收主体收到该货物且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起或在本合同约定时间内既不签发实收商品对账单也不对货物情况提出异议转移至百联超市
第十五条付款、付款折扣和所有权的转移
15.1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百联超市应在收到按上述第12.4条发出的实收商品对账单及交货
清单复印件,和供应商按上述第12.6条向百联超市出具的发票复印件后,按**采购条件和订单中的规定,安排用合理方式将款项付至供应商指定的银行账户。
15.2 供应商已交付货物的所有权,应在按上述第15.1条规定就该货物的付款进行并完成之后转移至百联超市。但在以银行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付款的情况下,相关货物的所有权应在该本票、支票或其他支付手段被银行有效承兑之后方转移到百联超市。
15.3依据本合同所作的任何支付行为不得被解释为百联超市对已付款货物的质量表示完全认同。
15.4 供应商同意,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有权出售所有权未转移的货物,同时也有权收取因销售此等货物而产生的应收账款。但为了供应商的利益,因出售所有权未转移货物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在扣除百联超市应得利益后,在百联超市未按合同规定付款的情况下,该利益和请求权应归相应的供应商所有;在百联超市按合同规定付款时,已经收取的款项以及应收的款项均归百联超市所有。
15.5 付款折扣
15.5.1定价优惠。货物采购价格一般应以**采购条件的规定为准。供应商保证在交货日以前当时生产厂商和供应商自行降低的价格或合法竞争下的市场最低价向百联超市供应货物;如当时供应商向第三方出售相同或相似货物价格更低或条件更优惠,则供应商给予百联超市的价格条件应立即将低至同等水平。在百联超市开始销售供应商所供应货物后的最低期限内,供应商不得要求变更该货物价格,该最低期限以百联超市通知为准。
15.5.2现金折扣。如百联超市在规定付款期限前付款,则可享受相应的现金折扣。现金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折扣率和发票金额进行计算。
15.5.3销量折扣。根据百联超市购买货物的数量和批次,供应商应给予百联超市相应批量的折扣。销量折扣根据双方议定的方法及货物批量进行计算。
15.5.4奖励和补偿。为促进货物的销售、弥补百联超市可接受的物资标记包装等方面的轻微缺陷、弥补货物实际发生的各种损耗、支持百联超市对顾客的最优价承诺等,供应商应向百联超市提供奖励和补偿。具体项目和标准由双方协商确定。对于因百联超市履行对顾客最低价承诺而支付的费用或少收入的利益应当由供应商承担赔偿。百联超市有权从其支付给供应商的货款和其他款项中扣除。
第三章确认,保证及产品质量责任
第十六条确认和保证
16.1供应商再次确认和保证:
16.1.1对依据本合同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地点的人员或商家提供的货物拥有完全的所有权,以及处置该货物的绝对权利及权限;
16.1.2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中不存在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的请求权、争议、债权担保或任何其他利益;
16.1.3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或行为本身不会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或行业标准及规范,不会侵犯在中国境内或境外的任何第三方合法权益,也不会存在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能; 16.1.4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最新的科技要求,国家或行业质量标准,且不存在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任何不合理的危险。特别是,应与货物包装或货物本身商标标示的质量标准相符,或者与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相符。
16.1.5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始终符合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规定,并已将可能的环境污染降低至最小程度。
16.1.6依据本合同提供的货物应具备此种货物应具有的功能,并符合消费和使用习惯,除非供应商已对货物存在使用性能等的瑕疵做出明确书面说明;如果发生第三方就上述第16.1条中供应商的确认并保证内容所涉及的事项而向百联超市包括其指定的交货或者提供服务。
超市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场地租赁合作事宜,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场地及范围:
甲方提供超市 场地,营业面积(建筑面积) m2,乙方经营范围包括
二、合作方式: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将上述场地租赁给乙方经营。
1、甲方负责办理有关经营证照、消防验收等手续。
2、经营用水及照明用电由甲方负责安装到位,正常用水及照明用电根据甲方每月实际交纳总费用按照乙方使用面积平均分摊费用,乙方另行安装的用水用电按实际使用数量由乙方每月及时交纳费用。
3、场地装修由乙方设计装修方案,经甲方认可或按甲方统一设计装修方案,装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如消费者或相关部门对乙方所销售的产品进行检查检验,所涉及的一切费用、责任等全部由乙方承担。
5、乙方应确保所经营商品售价不高于其他同类商超和周边市场的售价。
6、场地租赁租金:按租赁面积每平方米/月,共计
7、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信誉保证金元于上缴。
8、乙方同意接受使用甲方所发行的各类礼券、储值卡及优惠销售,并承担消费优惠金额的.费用。接受顾客使用银联卡消费,并承担 %的刷卡费用。
9、为提高超市的整体经营效果,合作期间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的促销活动,“DM”海报制作费每品元。
10、乙方自身策划的促销活动方案须事先报经甲方相关部门同意后方可执行。
11、为了方便顾客购物,甲方实行租赁场地单独收银方式。
12、乙方应做好经营场地内卫生工作,公共区域卫生由甲方负责打扫,乙方每月向甲方交纳公共卫生清洁费 元/平方米。
13、乙方如需在甲方场所发布广告及制作灯箱广告,需与甲方另行签订广告发布或制作协议。
14、节庆赞助费每节元,全年共。全年节庆费用共计 元。
14、开业赞助费元,店庆赞助费元。
15、其他
三、费用支付方式(按以下第
①、协议签订同时以现金形式一次性付清。
②、协议签订同时以转帐形式一次性付清。
③、其它方式: 。
四、人员管理:
1、甲方对商场实行统一管理,由乙方选派能上岗,乙方工作人员应服从甲方管理,严格遵守甲方依法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如有违犯按甲方有关条款处理。
2、乙方工作人员一经核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乙方工作人员工资、奖金、制服费、人员培训费、劳保福利等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应向甲方交纳上岗人员每人每月管理费共服装费每套贵重物品保证金每人 元。
五、诚信保证:
乙方对所经营的商品,必须完备全套合格经营手续,不得有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等违规经营活动,如出现此类问题甲方有权在不通知乙方的情况下自行处理,所发生的费用和后果由乙方负责,甲方并保留追究相关民事、刑事责任的权利。乙方同意不论在任何情况下均应承担售后服务之责任,全权委托甲方依据《产品质量法》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及甲方向顾客所作的承诺,处理消费者关于乙方所经营商品的投诉,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乙方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对甲方进行赔偿。
六、知识产权保护:
乙方保证进入卖场销售的商品及其商标、专利号等不含有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因素。如有因乙方商品及其商标、专利发生的侵权行为,甲方有权立即解除协议,并由乙方承担一切侵权责任,赔偿甲方因此所受到的全部损失。
七、营业管理:
乙方须严格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营业时间由甲方根据实际需要及季节决定,统一开门、统一打烊,未经甲方许可一天未正常营业,则罚款一千元,连续三天未正常营业,则作乙方自动解约处理,甲方有权收回场地另作安排而无需另行通知,乙方所交费用甲方一概不予退还。
八、协议期限及续签协议:
1、在乙方不违反本协议条款的前提下,本协议有效期限为自至
2、协议期满如需续签协议,应提前一个月与对方重新签订协议,如未及时续签协议,甲方有权终止双方所有合作或按本协议条款继续执行。
3、协议期满前,乙方如需终止协议,应提前四十五天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终止协议。若乙方在合作中途单方面终止协议,本协议即告终止,同时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
九、协议生效:本协议自甲、乙双方经授权的代表签字并盖章之后生效。
十、违约责任:任何一方在协议规定的有效期内违约,均需承担相应违约责任,违约方赔偿守方因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十一、争议解决: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解决的由无锡市中级人民法院受理判决。
十二、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本协议附件与本协议具同等法律效率。
甲方:无锡市锡北镇家乐购综合超市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电话:0510—83797333 电话:
传真:0510—83797369 传真:
帐号: 帐号: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签约地点:无锡市锡北镇泾中佳苑
超市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签约双方对合同条款已尽互相说明义务,并对本合同所有条款均已充分注意并详细了解了双方根据合同所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对因违反本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违约责任和风险已有清楚的了解。签约双方均认为本合同为双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因此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共同遵守。在签订本合同前,双方首先明确如下几点:
1、乙方应充分理解,本合同和本合同项下其它条款、条件及标准不构成甲方购买乙方商品或其它货品的必然义务,甲乙双方实际交易以甲方向乙方发出的订单为依据。
2、本合同签字盖章之前,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下列证件或资料;
(1)乙方工商注册资料原件(工商局打印);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
(3)授权委托书原件;
一、乙方商品
1、本合同所指商品为乙方根据甲方订单提供的由甲方在市场公开销售的货物。乙方承诺并保证:
(1)乙方提供的商品来源合法,在交付之前对交付的商品拥有完整合法的所有权利并有权出售;
(2)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侵犯任何他人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商标权、著作权及专利权等。
(3)乙方提供的商品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各行政部门的规章、制度,地方法规、行政命令,各行业规范的规定;
(4)根据现行法律法规,乙方提供的商品没有掺假、冒牌、作不实的虚假标记或作假广告宣传;
(5)乙方提供的商品质量良好,拥有良好商品信誉,且未临近失效期(或保质期)。未临近失效期指乙方提供有保质期限之商品时,剩余保持期不低于该商品总保质期的70%;
(6)乙方提供的商品具有适销性(即在市场上可以销售)并符合意欲使用的目的和安全标准。
(7)乙方提供的商品包装应完好无损,并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或双方约定。
2、商品质量
(1)乙方承诺以市场上最优惠价格提供并交付与其在谈判中出示样品完全一样的商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损坏的或其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商品。
(2)乙方交货时,应将下列证件及一切必要的文件随所交付的商品一并交付甲方。
□商品合格证□质量检测报告□每一商品的出厂编号(限家电产品)□商标证□条码证 □专利证 □卫生质量评价书 □进口卫生证书 □关税证明 □外埠食品准销证□其它文件
(3)乙方对其提供的商品承担售后服务责任,直至商品的质量保证期限届满之日为止。
二、订单
1、根据本合同,乙方依据甲方的订单提供商品。订单注明商品的名称、品种、规格计量单位、数量、交货时间、地点等内容。乙方根据甲方所下订单发货。
2、乙方同意送货至订单上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3、收到订单后,乙方须在订单指定交货日将商品运抵指定交货地点。
4、订单终止
(1)乙方未履行订单之全部或部分义务或履行不符合订单要求,订单自动失效,甲方无需另行通知乙方。
(2)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可修改或终止订单的全部或一部分。
三、商品价格
1、乙方保证给甲方最优惠待遇,乙方承诺按市场供求随时调整其供货价格,保证其为市场最低供货价。乙方所提供商品在其它任何地方进行特价销售时,甲方可同样进行特价销售,乙方授权甲方其每月货款中直接低扣因特价销售产生的相应负毛利和利润损失金额。
2、乙方商品价格调高需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经双方协商同意新的价格后,方可调高价格。
四、合作方式
1、双方协商采取
①经销②代销③联营
2、所退换之商品,在不影响二次销售及保质期不低于商品保质期的前提下,乙方给予无条件退换。
五、合同终止时商品处理
1、合同履行完毕或出现其它需终止合同情形,乙方承诺无条件收回其未销售的商品,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2、合同终止后按以上商品退换货约定的时间办理退货手续,乙方不及时办理相关退货手续,乙方声明同意放弃未销售商品所有权。若该未销售商品甲方已支付货款,乙方同意退回该货款或授权甲方自行从其应付货款中直接抵扣;若该未销售商品未支付货款,乙方授权甲方自行处理该未销售商品,并同意放弃对该未销售商品货款及商品的任何追索权,但不能免除其应承担的质量保证义务。
六、付款约定
1、双方约定根据乙方提供商品的实际金额(减除退换货),甲方采取 □现金 □电汇 方式付款。
2、双方约定,每月7、8、910号对账次月电汇打款。
3、甲方收取乙方首期供货金额的10%,作为质保金。
4、乙方向甲方开具的送货单、发票或其它单据,其开具人必须与本合同乙方及乙方确认的相关资料一致。甲方仅以乙方为货款的受款人,并全部实施银行支付方式进行付款。
七、违约责任
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双方不能有效履行其义务,则视为违约,未违约方可采取如下补救措施并追究对方违约责任:
八、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台风、地震、禁运、罢工等以及其他双方认可的情形。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不能履行合同的一方应当立即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对方,若无法立即通知对方,在不可抗力结束后3天内通知对方,并在不可抗力结束后7天内提出不能履行合同的有效之独立的权威的第三者证明。按照不可抗力对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双方协商确定是否变更或解除合同。
九、合同终止情形
1、一方进入破产、重组、解散或其它类似程序;
2、因各级政府或其代表机构的任何命令、行为、规定或干预(干涉)致使本商品合同的实质履行成为不可能。
3、任何一方违反本商品合同之规定,且未能在守约方指定期限内采取补救措施,则守约方终止本商品合同。此情况下,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就此遭受的任何损失及损害。
4、本合同约定的终止合同的其它情形。
十、法律适用及争议解决
1、本合同及其附件,包括但不限于《商品销售服务协议》、乙方报价单、本合同项下订单等均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2、双方同意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本着友好互利原则,通过协调解决,协商不成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一、合同期限及生效
1、本合同有限期自月日,经双方确认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生效前,双方均不受任何约束;任何情况下,双方均不需向对方赔偿。
十二、其他待定事宜
1、
2、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电话:电话:
传真:传真:
日期:日期:
超市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
一、乙方在自有超市(便利店)销售甲方或甲方总代理产品,在未征得甲方同意下,不得转嫁第三方销售。
二、甲方所提供商品必须出自正规厂家(必须提供厂家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产品检测报告)商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及行业标准,否则乙方有权拒绝收货。
三、进店费用如下几种方式:
1.乙方不收进店费用。
2.乙方要收进店费用,进店费用形式为: .
四、结帐方式分为三种:
1.现结(货到验收无误后当时结帐)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2.压批结(每次货到验收后结上一批货款)甲、乙双方指定结帐联系人。
3.月结:甲、乙双方约定月结帐期为30天,对帐时间为每月 ,结帐时间为每月 ,
如遇特殊情况乙方应提前通知甲方且约定结帐期,如乙方连续二个帐期未给甲方结帐, 甲方有权停止供货,且有权提请法院判决。
五、乙方必须提前24小时向甲方订货,以电话或传真方式详细说明所需商品的名称、规格、数量。
六、甲方按乙方要求提供商品,严格保证商品质量和供货时间,如甲方所供商品在销售当中出现质量问题,经确认后,甲方有义务进行调 换和回收。
七、甲方根据乙方要求自费将商品送至乙方指定的接货地点,经乙方指定收货人验收无误后,在甲方送货单上签字认可,双方的.债权债务随之产生,在结帐时以乙方收货人签字的送货单为结算凭证,甲方任何无签字送货单的人员都无权与乙方进行帐务结算。
八、在产品销售过程中,出现因甲方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的与消费者的纠纷或因国家有关部门(卫生监督部门、工商部门)抽查而产生的问题,乙方必须及时通知甲方,且有甲方派人协助乙方处理,乙方未经甲方同意私自处理,甲方不承认处理结果。
九、在合同期内甲、乙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交由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解决。
十、若甲、乙方双方如有一方倒闭、破产或出现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行为,另一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遗留帐务一次性结清。
十一、本合同有限期为 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生效,若双方续约,可在合同期满前15天协商决定。
十二、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为凭,本合同如有补充条款,经双方签字并盖章后有效。
甲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负责人(签字):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超市合同 篇6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乙方企业性质:
生产商□ 总代理□ 经销商□ 分销商□ 批发商□ 个体□
第一条:总则
l 、本协议的目的是制定有关业务往来的原则和条件。
2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前提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经充分友好协商,共同签订本协议,以资共同信守。
3、甲方提供商户平台和网上购物的方式,仓储和物流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
4、甲方向乙方提供促销和广告的便利,费用由乙方负责。
5、甲方销售商品以双方签订协议为准。乙方在甲方网站显示价格外向甲方支付 %返点。
第二条:协议的效力及交验材料
l 、本协议根据甲、乙双方往来业务流程制定了最主要的事项。
2 、在本协议签署之前,甲乙双方应提供包含但不仅限于以下证件,甲乙双方要求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信用机构代码证、开户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相关资料作为本协议附件;如一方提供的上述资料与实际不符时,另一方有权解除本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其所受的实际损失。
第三条:关于商品
l 、商品的合法性和品质
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可以合法销售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关于进口产品,乙方应向甲方出具食品流通许可证、报关单等进口相关凭据。乙方须具备相关商品的合法经销资格,严格遵守与所供商品的制造、销售相关的所有法律法规事项,并提供相关证明。如因乙方违反此项要求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如乙方向甲方提供异议商品甲乙双方协商向相关部门申请检验,相关费用由乙方支付或由甲方在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2、商品的价格
(1)甲乙双方协商定价,价格以协议《商品报货单》中的实际价格为准。乙方提供给甲方的商品价格应保证低于乙方向其分支机构及其它客户提供最低现金采购价 %,甲方会不定期对价格进行抽检,发生两次以上商品质量或价格投诉的,甲方通知乙方改正,如在 5 天内不予改正甲方有权终止本协议。
(2)乙方如有价格变动,应在一周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并重新商定最后的供货价格。
3、商品的质量
乙方保证向甲方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标准以及同行业标准的质量要求,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信誉等相关损失的,甲方有权根据损失额在产品质量保证金中予以扣除,扣除额度为损失额的 50 %。
第四条:供货条款
1、乙方承诺不向甲方提供过临界保质期的.商品或其他公司退调换商品,否则,甲方不予接收,并退回乙方,乙方负担退货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物流、仓储费用)。临界保质期标准为:商品剩余保质期不低于正常保质期的70%。
2、商品退、换、调:凡不符合国家质量法规定的商品,或滞销、临期、残次等商品,乙方在接到甲方退货通知5个工作日内进行退换货。如乙方不按规定时间退换货甲方有权动用保证金。
3、乙方按照甲方网站的订单送货,凡与订单不符的商品甲方各店不予接收,乙方应立即重新按照甲方订单补货。乙方应按订单时间2天内将商品运至订单指定的交货地点。商品的数量及计量单位以订单为准,甲方不得少要或不要,否则应承担中途退货的责任。如甲方需要,乙方应按甲方另行开立的订单供货。
4、乙方有新产品推出时,应第一时间推荐给甲方,以便共同创造商机。如甲方确定经营,将按甲方新商品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5、缺品责任:
(1)乙方在一星期之内向甲方通知存货量和断档产品信息,甲方及时在网站上更新。
(2)乙方单品供货数量必须真实,如乙方瞒报、谎报不能按时供货,乙方向甲方赔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10%作为赔偿。
(3)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商品销售信息和合理性建议。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甲乙双方按下列第 种方式结算。结算金额以甲方网站显示各店接受反馈信息为准。
1)甲方为乙方结算其商品上月实际销售金额(按供货价计);
2)其它结算方式: 月清□ 其它□
2.每月 5 日为对账日,每月 10 日结账。结算期限内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时结算,将自动累计进入下一结算周期结算,不再单独办理。
3.支付方式:支票□ 汇票□ 电汇□ 现金□ 其他□
4.甲方无故拖欠货款从结账日起所拖欠货款向乙方支付利息(利息按银行同期存款利率计算)。
第六条: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对方商业秘密,不论在协议存续期,还是在协议终止后,都不得泄漏给第三方或自己使用,否则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七条:乙方向甲方缴纳入网费和保证金
1、产品入网费20xx0元。
2、产品质量保证金20xx0元。
3、乙方在协议期内如没有违反甲方产品质量协议,甲方在协议期满后15日内返还保证金。
4、甲乙双方半年解除协议没有异议,入网费返还乙方。
第八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未按本合同履行义务,应按违约部分货款总额的 %承担违约金。
2、任何一方不按本合同履行义务,经另一方要求在 30 日内不予改正,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第九条:备注
第十条:经营期限
1.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2.乙方如需续约,应在本协议期满前30日,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否则,视为乙方不续约。
3.本协议期满后,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十一条:其 他
1.乙方的详细通信地址:联系人: 联系方式 :
2.本协议履行期间如发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应向安阳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3.本协议一式叁份,甲方业务、财务各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合同 篇7
甲方(委托方):
乙方(代理方):
乙方受甲方委托,双方就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委托事项协商一致,签定本合同。
一、委托事项
1、居间项目名称:甲方经营范围:超市管理咨询服务(含中介服务)。
2、委托内容:甲方委托乙方为上述项目内容在______地区范围寻找、介绍及协助建立与相对方的合作关系。
3、乙方完成委托标准:乙方根据甲方所提订立合同的要求,为甲方提供相对方信息,并按商业惯例和交易习惯促成其成交。
二、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保证委托行为不违反国家法律,并在签订合同前,向乙方提供甲方公司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其他必要文件。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提出订立合同的要求,提供有关客户合法企业综合资料。
3、甲方须按本约定比例定时向乙方支付实现“标的”代理之居间费。
4、甲方应如实向乙方通报该合同签订之进展情况。
5、甲方应就委托项目营销知识对乙方进行培训,以使乙方能优质、高效的完成委托。
三、乙方责任
1、乙方应遵守本行业道德标准,不得对所签合同实施不良影响,全力促成甲方与相对方项目合同成交,充分维护甲方综合利益。
2、乙方应对甲方提供的信息、成交机会、签约情况以及甲方和相对方的商业机密负有向第三方保密的责任。
3、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双边牵线或为私利而接受相对方佣金、馈赠等类似款项。
4、乙方在居间服务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转移自己的各项债权债务。
四、居间期限和报酬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交付方式
1、本协议有效期限为________年,甲方将以汇票方式交付乙方居间服务佣金,并汇入乙方指定的银行帐户。
2、居间报酬的计算方式:
①乙方仅提供需求方签约意向及其他关联信息,不直接参与本项目谈判的,待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作为乙方佣金。
②乙方在上述前提下直接参与谈判并确保甲方与需求方签约,待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作为乙方佣金。
③乙方在甲方书面授权委托的情况下,独立完成与需求方的综合谈判,并签定合同,待合同生效后,并收到预付款后______天内即支付合同“标的”的______%作为乙方佣金。
五、保密内容
1。甲方为提高乙方代理业务能力,而对乙方进行专业培训及所提供各种资料,乙方必须对第三方负有绝对保密的责任。
2。乙方签定本协议及参与代理合同,其内容均属行业机密不得泄漏给任何第三方。
六、违约责任
七、其他约定事项
本协议经双方法人代表或代理人签名立即生效,合作期内若有违约,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无法解决的,双方自愿约定甲方公司注册地人民法院为起诉地。
甲方: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公司税号:
帐号:
电话:
传真:
乙方:
法人代表(签名):
开户银行:
公司税号:
帐号:
电话:
传真:
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超市合同 篇8
转让方(甲方):
身份证号:
顶让方(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就店铺转让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将自己租赁经营万客隆超市(位于 街(路) 号)转让给乙方经营,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并保证乙方同等享有甲方在原有房屋租赁合同中所享有的权利与义务。
二、该店铺的所有权证号码为 ,产权人为丙。丙方与甲方签订了租赁合同,租期到 年 月 日止,年租为 28000元人民币。店铺交给乙方后,乙方同意代替甲向丙方履行该租赁合同,每月交纳租金及该合同约定由甲方交纳的水电费等各项费用,该合同期满后由乙方领回甲交纳的押金,该押金归乙方所有。
三、 店铺现有装修、装饰、设备(包括附件二 )在甲方收到乙方转让金后全部无偿归乙方使用,租赁期满后不动产归丙方所有,动产无偿归乙方(动产与不动产的划分按租赁合同执行)。四、 乙方向甲方分期支付顶手费(转让费)共计人民币大写 元;商品费用 元;设备费用 元,合计 元。于 年 月 日前第一次向甲方支付 元,在 年 月 日前第二次向甲方支付 元。在 年 月 日前第三次向甲方支付 元。上述费用已包括甲方交给丙方再转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条所述的装修装饰设备及其他相关费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费用。
五、 该店铺的《工商经营许可证》;《食品流通许可证》已由甲方办理,《烟草经营许可证》正在办理,乙方可扣除10000元《烟草经营许可证》办理及其他证照过户押金,等证照办好并过户后支付给甲方。《工商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为超市,甲方负责为乙方办理证照过户、更名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顶租后经营引起的债权债务全部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乙方接手经营前该店铺及营业执照上所载业主所欠一切债务由甲方负责偿还,与乙方无关。
六、乙方对甲方及设备商品进行评估接收,甲方应将未结算商品费用全部结完,并将所有商品供应商联系方式、地址、商品数量、名称、进价、售价以前书面形式告知乙方,由乙方与甲方、供应商核共同对后接收商品。如有过保或质量有争议商品,乙方不予接收,由甲方自行处理。乙方接收甲方商品、设备费用明细见附件二《甲方转让给乙方的商品及设备清单》。
七、乙方营业后,甲方须在本转让店铺全天辅导乙方经营30天,乙方确定无其他责任纠纷后,方可进行第二次付款给甲方。
八、甲方应保证丙方同意甲方将店铺转让乙方使用,如由于甲方或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丙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铺,甲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乙方支付转让费的20%作为违约金。
九、如因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因素导致乙方经营受损的与甲方无关,但因国家征用拆迁店铺,有关补偿归乙方。
十、 如果合同签订前政府已下令拆迁店铺,甲方退偿全部转让费,赔还乙方接手该店铺的装修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如果合同签订之后政府明令拆迁店铺,或者市政建设(如修、扩路、建天桥、立交桥、修地铁等)导致乙方难以经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退还剩余租期的转让费,押金仍归乙方(前述顺延除外)。或甲方未协助乙方办理好过户更名手续,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退回全部转让费,赔偿装修、添置设备损失费,并支付转让费的10%的违约金。
本合同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自三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
日期:
乙方签字:
日期:
丙方签字:
日期:
超市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经双方平等协商,共同签定以下合约。
一、租赁区域位置
甲方同意以租赁方式将鑫牛连锁超市 店营业面积 平方米柜台作为乙方产品专销柜。
二、租赁期限
1、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以下简称合约期)。乙方不得将全部或部分专营场地转租、分租或出借他人使用,否则按违约处理。
2、合约期满如双方未同意续约,本合同期满的第二天起失效,如需续约,应另行续约。
3、本事约期间,乙方如需中止合约,应提前20天提出书面申请,经甲方同意可撤离租赁区,如未经甲方同意擅自中途撤柜,应付给甲方xx元违约金,合同自动终止。
三、付款方式
1、租金 /年, 交一次。
2、乙方的水费、电费由 承担。
3、乙方销售所用保鲜膜,保鲜盒由乙方自行解决。
4、销售款由甲方收取。
四、营业时间
早8:00——晚7:30
五、促销
1、甲方举办的各促销活动或发行的各类优惠卡、会员卡、优惠券,经乙方同意,按甲方的规定给予折扣优惠。
2、乙方如果决定向顾客赠送纪念品或优惠卡,应事先通知并经得甲方同意。
六、商品管理
1、乙方陈列、销售的商品,应自行负责整理、进货,并严禁冒用甲方名义对内进货。
2、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商品作业流程规定,乙方商品搬入甲方商场后,如需退换带出超市时,应经甲方商场的店长同意并开具证明,由现场人员查验后方可带出。
3、乙方不得陈列销售违禁品、违反商标专利及其他违法或过期商品,如有以上情形发生,其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对于商品的`陈列、销售及经营,应无条件接受甲方的指导,并遵照甲方的意见办理。
5、乙方所销售的商品因有瑕疵致使顾客遭受损害,乙方应自行承担赔偿责任。
甲 方: 乙 方:
负责人: 负责人:
签约日期: 签约日期:
超市合同 篇10
甲方(用人单位) :
乙方(受聘员工) :
1、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本行业实际情况在平等自愿基础上,双方同意签定如下劳动合同,并共同信守。
2、劳动合同期:
合同期为6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其中试用期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日止。
3、合同期内,乙方的岗位职务为() ,试用期工资为();试用期满,其基本工资为( )元,奖金视出勤情况、工作业绩而定。
4、乙方在合同期内因岗位职务发生变化的,根据公司的工资管理方案,工资也随之进行调整。
5、乙方在合同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中的相关规定,维护甲方利益和声誉,积极工作,努力完成各项工作和销售任务。
6、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辞退乙方:
6、1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6、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再从事公司的相关工作的;
6、3乙方因严重违反本店管理条例,达到辞退条件的;
6、4乙方如连续旷工两天或在一个月内累计旷工三天以上(包括三天),甲方即予解聘。
6、5乙方被除名、开除、劳动教养和判刑的劳动合同即自行终止。
7、工作时间内乙方应按时准时上班,迟到、早退或临时请假应提前通知,并视本店情况而定,并做到服装整齐,热情工作,把平时情绪不要带到工作中,违者按甲方店规处理。
8、乙方工作环境是负责收银并理货、核对账目,如出现资金对不上账,小票不打的情况由乙方负责。
8.1乙方在合同期内,要求辞职应提前30天向甲方提出,有关事项按甲方的相关规定执行。
9、本合同期满时,在乙方自愿且经甲方考核合格的基础上,可续签劳动合同,根据工作的类别可相应的调整工资。
10、本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11、本劳动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两份劳动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字: 联系方式:
乙方签字: 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
住址: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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