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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厂安全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时代,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煤厂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煤厂安全管理制度1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根据省局通知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组织领导:
为切实搞好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责任落实到人,选煤厂成立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领导小组。
组长:厂长 副组长:副厂长
成员:技术员、各班班长
二、安全隐患排查范围:
1、生产车间的各生产岗位、机电设备、皮带运输、防汛防火等生产或施工过程中潜伏的可能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
2、技术管理、设备检修等方面潜伏的可能发生影响安全生产的安全隐患。
三、安全隐患种类:
1、由矿职能部门或上级安全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
2、本单位、班组自行检查查出的安全隐患。
四、安全隐患的治理:
1、凡上级职能部门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必须纳入安全管理重点,由厂长组织整改落实。隐患整改做到五落实(项目落实、措施落实、时间落实、人员落实、责任落实)。
2、属单位自行查出的问题,若治理难度较大,需由上级部门协调解决的,要及时上报。现场或限期整改的要跟踪复查,限期内不整改的或直接危及安全生产的必须停产治理。
3、发现隐患隐瞒不报又不及时组织整改而强行生产或施工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直至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4、隐患排查与治理,必须按照本制度落实整改,整改完毕应做好相应记录,负责人签字。
“三违”及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为认真吸取“三违”和事故教训,增强安全意识,杜绝各类事故发生,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制定完善“三违”事故分析统计报告制度。
一、厂建立“三违”和事故档案,坚持每周一统计一分析,查明“三违”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提出处理意见,对“严重三违”者和事故主要责任者,采取停职培训、检查反思和加倍处罚等措施。
二、发生事故后要按规定逐级上报,严禁隐瞒不报。要及时组织现场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认真分析,并按规定要求向有关部门打事故报告。对隐瞒事故真相、隐瞒事故不报或故意包庇事故责任者的,一经发现,严肃处理,情节严重的交有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三违”人员处罚制度
为切实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第一”意识,减少“三违”的发生,全面实现安全生产的奋斗目标,现制定“三违”人员处罚制度。
一、现场作业人员要严格按照规程和措施要求进行施工,个人出现一般“三违”,对责任人扣罚xx元。周末参加矿组织的“三违”人员安全培训,并承担有关部门的一切处罚。
二、作业人员出现“严重三违”,对责任人除扣罚xx元外,必须参加厂组织的规程学习和安全培训。个人当月出现 两次“一般三违”按“严重三违”论处。
三、各班组,当月“三违”超标或出现集体“三违”的,除对责任人处罚外,对当班班长同等或加倍处罚。
四、因“三违”造成自身或他人伤害或重大非人身事故的,视情节及后果给予责任人xx元处罚,同时追究跟班领导及班组长的责任。
五、对违章作业行为严格实行“三不放过”的原则,每周日由技术人员组织“三违”人员进行分析,吸取教训,提高遵章作业的自觉性。
煤厂安全管理制度2
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强化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落实,推动现场管理动态达标,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目标:
1、进一步强化安全管理,消灭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确保实现全年的安全目标。
2、强化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素质,规范员工行为,杜绝“三违”现象发生。
3、进一步夯实安全基础工作,确保现场标准化管理,实现动态达标。
二、奖惩办法:
1、安全上出现轻伤以上人身事故和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的',班组扣除奖金加分,责任人同时按矿规矿纪及厂规纪处理。
2、对“三违”人员按规定扣罚xx元,当月出现两次以上者加倍处罚。对“三违”超标班组按规定扣罚xx元。
3、对标准化退步的班组除追究班组长责任外,同时按情况扣除其奖金加分。
煤厂安全管理制度3
一、安全目标
1、全年杜绝严重重伤及以上人身事故和较大以上非人身事故。
2、班组全员杜绝严重违章,杜绝三违(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人人正规操作,减少轻伤事故发生。
二、管理措施
总的要求是:牢固树立“安全大于天,责任重于山”的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和“管理、装备、培训并重”的原则,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法》及有关的安全法律、法规,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的.落实,持之以恒地抓好安全“双基”建设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确保全年安全奋斗目标的实现。
具体措施:
第一、强化加强现场管理。进一步明确责任,突出重点。
第二、抓安全生产的管理干部,要发扬勇于吃苦、敢于负责、大胆管理、身先士卒的好作风,带头深入现场,靠前指挥,切实把主要精力放在现场安全管理上,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要严格执行跟、值班制度,值班干部要24小时坚守岗位,组织开好班前、班后会,跟班干部要八小时盯在现场,切实起到领导各监督的作用。从源头上消灭事故发生的根源。
第三、根据责、权、利相统一和重奖重罚的原则,加大安全奖惩考核力度,充分发挥利益激励和约束机制的作用,并在月底的考核中兑现。
第四,不断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安全建设关健在班组。要进一步搞好班组安全建设,充分发挥班组长关键人物在现场抓安全的作用。
煤厂安全管理制度4
一、机电维修工必须携带好维修工具,以便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机电维修工在参加检修过程中严禁吸烟,严禁酒后操作。否则,发现一次扣责任人xx元,连带扣班长xx元。
三、检查电气设备时要严格停、送电制度,必须挂牌操作,严格按照停电、检电、放电顺序进行,无误后方可进行送电,同时由挂牌人确认无误后进行送电。
四、电气焊作业时,严格按烧焊措施进行。气焊按氧、炔间隔不少于10米,电气焊现场有灭火器、水桶等防火器材,停止作业后监护不少于1小时,2小时后由安全及施工负责人再行检查一遍,无误后方可离开。
五、3小时以上的检修及电气焊作业必须由技术人员编写专门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在施工前进行传达落实,参加施工人员必须签字。否则不准上岗。
六、操作高压电气设备时,必须站到绝缘台上,戴绝缘手套,一人操作一人监护(紧急情况时可一人操作)。
七、机电值班人员实行全天24小时值班(原则上不少于2人)。对各地点设备进行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八、对以上条款由此造成责任事故的,或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或严重影响生产的.,对责任人按《生产安全管理制度》第二条进行处理。
九、每周至少要进行一次安全活动,由厂长主持,班组长以上人员参加。主管生产、技术的副厂长要对上周安全情况进行汇报,厂部做好下周安全管理重点安排,同时兑现和公布上周安全方面奖罚情况。
煤厂安全管理制度5
一、煤仓、漏斗、振动筛等清理的安全规定
1、煤仓清理由当班皮带司机负责;漏斗、振动筛清理由当班当班班长制定负责人;每班必须派专人负责看护。
2、发生煤仓、漏斗、振动筛等堵塞情况时,必须首先停止振动筛及仓前设备,然后进行处理。停电10分钟以上,必须通知值班机电工,由电工负责停止相应电源,并挂好停电牌。清理过程中应不少于2人,一人监护一人作业。该作业地点上方不得有其他作业工程同时作业。操作完毕,由监护人负责撤离人员后通知电工,确认无误后方可送电。
3、清理筛面时,作业人员必须站在工作台上进行,筛面严重堵塞时,必须按第二条停电后处理。
4、该项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帽,进入仓内作业时必须使用保险绳。
5、严禁酒后作业,严禁作业时吸烟。
6、当班班长必须安排责任心较强的人员参与此项工作。因为安排失误,扣除当班班长xx元。
7、机电值班人员必须随叫随到,否则因拖延事故处理的,或不按规程停送电的,视情节轻重给予xx元以上处罚。
8、因操作不当或不按规程作业或不戴防护用具作业而造成个人或他人人身伤害的,轻伤者给予责任人扣罚xx元,监护人、当班班长各罚xx元,对分管副厂长罚款xx元;重伤者给予责任人罚款xx元并开除,对分管副厂长罚款xx元并撤职、对厂长罚款xx元。
9、发现酒后作业,应停止其参与作业,发现一次扣责任人xx元,因酒后作业造成严重后果的,国家相关规定不予报工伤,按自伤处理。作业时吸烟者,发现一次扣责任人xx元,因吸烟造成起火或重大经济损失的,罚款xx元或按照损失进行赔偿并开除。
二、车间内跨越皮带机相关安全管理规定
1、各皮带机应设置跨越过桥,不能跨越的皮带机应设警告标志,注明“禁止通行”。
2、任何工种、管理人员跨越皮带时,必须走人行桥,不得跳越运行中的皮带。
3、处理皮带上方的`设备、装置(振动筛、脱水筛等)时,必须两人以上作业,其中1人监护、1人作业,并佩戴安全帽。
4、当日值班管理人员必须对有跨越作业工程全面了解,并在班前会上强调好安全注意事项。
三、转动部件、转载部位防护安全管理规定
1、机电维修工必须及时对有人经过的皮带机尾、电动机靠背轮、皮带轮加设并维护好防护罩,发现损坏及时维修处理。
2、任何人不得随意撤除和损坏防护装置。
3、在有转动部位作业时,必须先停电后施工。
4、在有转动部位作业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作业时间超过0.5小时必须由技术员编写施工措施,参加作业的全体人员必须学好措施后方可上岗作业,并指定责任心较强的人员作为施工负责人和安全负责人。
5、非机电作业人员在有转动部位作业时,距离不得小于0.5米;不得在转动部位一侧作业,必要时必须停电处理。
6、所有在转动部位作业的人员必须系好工作服,不得敞怀作业。
7、相关责任及处罚规定参照《生产安全管理规定》和《机电工安全管理规定》。
煤厂安全管理制度6
第一章文明办公、生产制度
一、办公室、调度室
1、上班着装应简洁、大方。
2、女性上班不宜戴过多首饰,不要浓妆艳抹。
3、应该保持自己办公室的整洁。
4、上班不能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应聊天。
5、使用规范办公用语,如“您好、请稍等、对不起”等文明用语。
6、上班时间不许吃零食,不许瞌睡。
二、岗位工人
1、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安排,态度端正、积极勤奋。
2、禁止酒后上岗、精神状态不佳上岗。
3、禁止睡岗、串岗、脱岗,上岗玩手机及其它电子产品。
4、员工必须遵守上级管理部门和厂部的各项规章制度。
5、选煤厂厂区内禁止吸烟,地上不许有烟头、烟灰。
6、上下班走路要两人成行三人成列,禁止大声喧哗嬉闹。
第二章领导盯岗制度
1、盯岗人员盯岗期间必须坚守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须向领导请假,并在安排好顶替人员后方可离岗。
2、盯岗人员要深入生产一线,了解生产情况,对“三违”行为要及时做出处文档理以免影响生产。
3、盯岗人员应及时传达并贯彻好上级机关的指示、命令。
4、盯岗人员要认真做好盯岗记录。
第三章调度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选煤厂生产协调工作,形成以调度为中心的生产管理模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调度工作的基本任务是:按照公司计划,全面地、均衡地、安全地组织完成好全矿煤炭洗选加工任务。
第三条:调度工作要做到有令必行,有禁必止,下级必须服从上级,要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四条:要加强对生产协调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调度部门的作用,调度人员必须加强学习,努力工作,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严格执行调度职责,圆满完成各项任务。
二、职责和权限
第一条:在厂领导的指导下,负责全厂日常生产的组织和指挥,按班、日、旬、月完成煤炭洗选加工任务、协调设备检修等各项工作。
第二条:及时解决生产中的问题,有权对同级业务部门进行统一调度,行使调度权。
第三条:认真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严格按照选煤厂安全规程、操作规程指挥生产,对威胁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有权下达调度命令,并督促有关班组积极采取措施,发生重大事故时,调度室应及时组织抢救工作,尽快恢复生产。
第四条:准确掌握全厂生产动态,对生产薄弱环节、安全质量情况等进行合理调度。
第五条:按时填报生产等各项工作的报表。
第六条:建立完整的原始记录、台帐,调度资料要妥善保管。
第七条:认真做好上传下达工作。
第八条:正确处理好调度通知、调度通报等紧急公文。
第九条:根据工作需要,有权了解计划、生产安全的实施和领导指示的落实情况,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如实提供情况和资料。
第十条:不断完善调度设施,做好日常检修和维护工作,保证设备完好。
第十一条:负责与其他班组的协调配合工作。
第十二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第四章自动监控和计算机信息管理制度
一、一般规定
1、选煤厂用于监测、控制的自动化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的监测装置,必须稳定、可靠、准确、灵活。
2、禁止非专业人员对自动化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进行安装、维修、保养、标定和校准。
3、自动化仪表及自动控制系统所使用的电源必须是交流净化稳压电源。
4、从事自动监控的维修人员不得穿化纤服装上岗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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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目的.
为了全面提升酸刺沟矿业有限责任公司选煤厂安全质量标准化水平,建立安全长效机制,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二、考核办法
(一)安全管理
1。选煤厂每月发生轻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10分;发生轻伤事故二人次,扣20分,以此累计计算。
2。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总分中扣25分;发生重伤事故二人次,扣50分,以此累计计算。
3。选煤厂每月发生重伤以上事故一人次,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项目不得分。
4。选煤厂发生事故所造成的一切费用,包括上级部门的罚款、医疗费用、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等由选煤厂承包单位自行承担。
(二)实施办法
1。按月进行考核。每月3日、13日、23日由安监部门组织相关部室主管人员、选煤厂管理人员进行安全质量标准化大检查。
2。每次检查完现场,所有参加检查人员集中在一起,提出检查出的问题,严格按质量标准化考核标准打分评级。
3。安监队将全月质量标准化考核情况报矿领导审批,矿导审阅后,通报相关部门。
4。本管理办法自20xx年8月1日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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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强化安全管理,保证各类安全设施齐全、灵活可靠,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所有上岗人员,上岗前要对本岗位范围内的安全设备、设施、器材进行全面检查或维修,并做好记录。严禁设备、设施带病运转和使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上岗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熟悉本岗位安全设备、设施的性能,维护及操作要领,并经过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三、各类电气及保护装置,必须达到完好标准。
四、各类安全设备、设施必须达到齐全、有效、灵活、可靠。
五、上岗人员必须正确使用安全设备、设施。严禁甩保护使用电气设备。
六、严格按规定要求定期检查安全设备、设施及器材。
七、维修及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相关操作规程和停送电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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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建设本质安全型选煤厂,根据《安全生产法》、《选煤厂安全规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认真贯彻执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规程和集团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条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讲求实际、尊重科学、严格管理、注重实效的原则,切实加强安全管理,不断提高选煤厂安全生产水平和防范事故的能力,实现安全、高效、文明生产。
第二章安全责任制和管理机构
第四条建立健全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类人员在安全生产过程中的责任、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厂长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总工程师对安全工作负技术责任,副厂长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责。
第六条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适应工作需要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装备。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的基本职责
(一)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和劳动保护的政策、法令和法规;
(二)制定选煤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规章制度并组织监督贯彻实施;
(三)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参与各类规程、措施的审核、监督落实工作;
(四)参与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的设计审查、安全监督、竣工验收工作;
(五)组织安全检查、隐患排查和整改、治理工作;
(六)组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
(七)组织和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八)组织制定、修订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和预案的演练与落实。
(九)收集整理各类安全档案,做好上报、存档等工作。
第八条选煤厂各生产车间应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协助车间领导和厂安全管理机构做好本车间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章安全投入保障
第九条要建立健全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加强安全费用的使用管理和监督,确保安全费用的及时到位和安措工程按质按量完成。
第十条保证安全费用的提取和使用额度不低于有关规定的额定要求(不低于销售收入1%或10元/吨精煤提取)。
第十一条安全费用主要用于安全装备、安全设施、安全培训、安全隐患治理和安全管理。
第十二条安全费用的使用原则:
(一)专款专用的原则
安全费用必须用于选煤厂安全生产的相关支出,做到专款专用,不得挤占和挪用;
(二)重点保证的原则
安全费用分轻、重、缓、急,重点保证用在安全装备、安全设施的完善和重大隐患治理以及安全生产的薄弱环节,达到消除事故隐患和杜绝重大事故的目的;
(三)突出效果的原则
安全费用最终要落实到使用效果上,通过过程监督检查、质量把关和验收等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预期的目的。
第十三条安全费用要实行全过程监督,所有工程必须有计划、有审批、有设计和审查、有监督、有验收,确保工程质量和实际效果。
第四章安全目标管理和绩效考核
第十四条建立健全逐级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制定厂和所属各车间、科室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相应的实施方案和措施,认真贯彻落实。
第十五条制定和落实安全绩效工资考核制度。工资总额的20%作为安全绩效结构工资,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绩效综合考核办法,与职工行为规范、工作质量等挂钩,进行考核兑现。
第十六条结合自身实际情况推行全员安全风险抵押制度,加大各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岗位、环节人员意识、责任意识,并明确考核方案。
第十七条上级单位下发的安全奖励资金必须专款专用,由厂安监部门按规定考核后落实兑现。
第五章安全会议和安全培训
第十八条建立健全各级安全会议制度,主要包括车间安全例会、厂安全办公会、安全例会、隐患排查会以及专题安全会议,可以分别召开,也可以合并召开。
第十九条车间安全例会每旬至少召开一次,厂安全例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条安全会议由领导班子成员、工程技术人员、车间和业务部门负责人参加,全面分析总结安全状况,安排部署安全工作,研究解决存在的安全隐患。
第二十一条执行安全述职制度。生产车间行政正职每月在厂安全例会进行一次安全述职,述职人对安全述职内容的.真实性、全面性负责,安监部门对安全述职书进行备案。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制度。逐步提高职工整体素质,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第二十三条安全培训要坚持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组培训、教考分离、全员参与、质量保证、重点突出、整体提升的原则。
第二十四条安全培训的形式是:业余培训为主,脱产培训为辅,业余培训与脱产培训相结合。
第二十五条安全培训要达到以下要求:
(一)制定符合生产实际的安全培训计划,并按照计划落实培训任务;
(二)按要求选派符合要求人员参加上级单位和部门组织的安全培训;
(三)完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制度,特种作业人员及其它从业人员要按照规定,按时培训、考核、换(发)证,做到全部持证上岗;
(四)坚持“每日一题、每周一课、每月一考”的业余培训形式;
(五)按时、保证质量完成上级组织的技术比武、技能鉴定等其他各项培训工作;
(六)培训经费落实到位;
(七)制定和落实安全培训工作考核管理办法。
第六章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六条建立健全安全技术管理制度,强化安全技术管理。
第二十七条总工程师是安全技术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抓好厂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制定近期和长远安全技术规划,详细规划安全装备和设施的更新与完善、安全技术提升、安全隐患整改和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等工作。
第二十九条新建、改扩建、技术改造等工程要严格执行安全设施“三同时”制度,并经过设计、审查、过程监管、竣工验收等程序管理,确保安全设施工程质量。
第三十条常规规程每年要结合实际至少审核修订一次,逐级审核,并经总工程师批准签发后贯彻执行;技术、工艺、设备等变化后,要随时修改有关规程,确保规程有效,能够起到规范运行、指导操作、防范事故的作用。
第三十一条临时工程、重点工程、安全重点管理区域、危险环节检修或施工时,必须制定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措施和应急预案必须按照编、审、批的程序经过审核批准后贯彻执行,执行过程中安全监管人员及相关单位领导要全程监督。
第三十二条积极开展职业健康体系认证,并按规划实施。
第三十三条开展安全技术项目评先创优活动,规范项目的申报、评比程序,创新奖励和推广机制。
第七章安全检查隐患排查与治理
第三十四条建立并严格执行安全检查制度,对全厂安全生产情况进行检查。安全检查包括定期检查、安全小分队突击检查。
第三十五条每月由厂分管安全领导、安监部门组织,有关科室、车间负责人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参加对全厂至少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由车间和部门主要领导组织,班队长等有关人员参加对车间和要害场所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检查,检查要有记录、有整改和复查。
第三十六条安全小分队不定期、不定时进行突击检查。
第三十七条厂长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5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0天。其它厂领导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副总及生产、机电、安监部门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其他业务科室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10天。
各车间干部每月下现场不少于20天。其中夜班不少于15天。
下车间、下基层的要抓“三违”、抓安全培训学习和抽考、抓隐患排查,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八条各种检查查出的隐患实行隐患分级管理,层层分解责任,按照隐患排查———筛选———“三定”落实———整改———验收———再排查的模式,严密隐患治理程序,确保隐患治理过程安全,实现隐患排查治理全过程的闭合管理。
第三十九条对于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要组织专门的安全会议,按照分析定级、上报、研究制定处理方案、“三定”落实、复查验收的程序加以治理。
第四十条隐患治理完成之前,要制定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同时制定应急预案,最大限度降低发生事故时的损失,尤其是减少对人的伤害。
第四十一条各单位是隐患排查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对本单位安全隐患的排查、控制和治理。
第四十二条各分管副职是本单位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责任人,负责组织有关部门、班组和人员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隐患进行排查治理,制定整改方案、安全预防措施和预案,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安监部门负责组织对隐患排查和治理情况进行分析、分级、汇总、上报和复查验收。
第八章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
第四十四条选煤厂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制度,对所发生的事故按照制度规定进行事故报告、原因分析、责任划分和追究处理。
第四十五条发生事故要及时按下列要求报告:
(一)发生事故后,现场有关人员要坚持“先救人,后救物”的原则。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保护现场,积极组织抢救,同时及时向本单位值班领导、厂调度和安监部门报告;
(二)车间值班领导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赶赴现场,了解事故情况,组织事故救援的同时,向厂调度员和厂值班领导汇报现场情况。调度人员和安监人员接到报告后,应尽快掌握事故情况,做好记录,根据事故严重程度和报告程序,立即向有关领导报告,并按照集团公司事故报告的时限要求,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三)事故报告的内容主要包括事故发生的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现场情况、简要经过、伤亡人数、损害程度、初步原因、已采取的措施和需要采取措施;
(四)接到事故报告后,相关领导必须按要求赶赴调度室或现场,参与组织抢救和善后处理。发生重大安全事故时,必须按程序启动相应级别应急救援预案,组织事故抢救和处理。
第四十六条按照集团公司事故等级划分规定和事故调查有关要求,由厂安监部门组织、协调或协助成立事故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
事故调查的主要工作是:
(一)查明事故发生的过程、原因和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
(二)确定事故的性质责任;
(三)提出事故处理的意见和防范措施的建议;
(四)提交事故调查报告。
第四十七条在事故调查的基础上进行事故分析,查清事故的直接原因和间接原因,确定事故责任。
第四十八条对事故的处理,要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根据事故情节轻重和事故责任大小,按照有关规定,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四十九条汲取事故教训,制定并落实事故防范措施。
第九章重大事故应急救援
第五十条选煤厂成立由厂长统一领导下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建立厂、车间和班队(组)三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分别负责相应级别突发事件的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理与救援、事后恢复与重建应对措施。
选煤厂成立由厂长任总指挥应急救援指挥部,负责对可能引起一人以上生命危险的或损失财物10000元以下5000元以上事故的应急。指挥部在安监部门设立办公室,由安监部门负责人担任主任,负责日常事务的处理,事故发生后的救援组织。
生产车间成立由行政正职为组长的应急救援队,负责对可能发生一人重伤以下或损失财物可能达5000元以下500元以上的事故应救援。
班队(组)长担任事故现场处理指挥员,负责对可能发生发生一人轻伤以下或损失财物可能达500元以下的事故应急。
事故发生后,下级应急救援队伍要无条件服从上级救援机构调遣。
第五十一条由总工程师或分管安全副厂长牵头,安监部门组织,有关部门和人员参加的每年至少对全厂的危险源进行一次辨识、分级风险评价和挂牌,生产车间由行政正职组织,对本单位危险源(害)并由安监部门负责存档和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第五十二条五级以上危险源必须制定控制风险的计划和措施,并严格按照编、审、批的程序编制应急救援预案。
第五十三条针对危险源的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必须进行全面的贯彻学习,并考核存档。
第五十四条厂每年至少组织应急救援预案演练一次,车间每半年组织演练一次,演练结束后要进行全面总结和讲评,对发现的不足和问题及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规解释权归有限公司。
第五十六条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煤厂安全管理制度10
为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总体推进”的安全生产方针,有力做好事故防范工作,确保实现安全生产,现制定安全生产互保联保制度。
一、厂每月应对全厂员工进行一次排查,对排查出现的不安全、不放心人物与安全意识强、经验丰富的班组长或老员工结成对子,实行帮教管理。
二、双方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遵守各设备操作规程和《洗煤厂安全规程》,保证按章作业。
三、安全意识强的对不安全人员要认真教、耐心帮、团结协作、互保安全。
四、不安全人要虚心向对方学习其好思想、好经验、好作风,认真听取指教,努力提高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做到按章作业,不出事故。双方都必须服从领导,服从分配。吃苦耐劳,完成任务,保证安全。
五、厂每月底对帮教对象进行考察,帮教期间出现“三违“或事故,帮教双方一同处罚。
六、施工现场作业人员要与安全负责人认真配合,把好安全关,严格按章作业,做到互保联保,实现安全生产。
煤厂安全管理制度11
1、上岗前必须按规定穿戴好劳保用品,系好衣扣、袖扣、鞋带、安全帽带,女工发辫要可靠地盘放在工作帽内,严禁穿短裤、背心、拖鞋、高跟鞋等非劳防用品从事生产活动。冬天严禁穿大衣上岗,凡有违者一次罚款50元。
2、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与巡回检查制度,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向调度室汇报和处理,在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以安全为主。
3、任何设备发生故障后不得随意进行处理,必须由专人进行检修。
4、禁止在设备和管道上乱放衣物、工具、杂物,更不准随意在厂内、车间、岗位焚烧垃圾和其它杂物。
5、任何人不准随意靠近标有警示的区域,更不准在警示区域打闹、观望。
6、发现有违规喝酒上岗者,由带班长负责强行将其护送离岗。
7、严禁携带引火物和发火物进入带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场所。
8、严禁用汽油等极易挥发可燃性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9、各种传动机械及电器设施的'检修、移动、加油、清扫及故障处理时,都必须在切断电源停机后进行,挂停送电牌,并执行工作票制,过程中不准任何人随意开机和送电。
10、未经申请批准,任何人不准擅自打桩,更改设施管道、电路、电器
11、发生事故所在工段,当事者应立即上报调度和带班长,在15分钟内不上报者要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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