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合同

时间:2023-05-26 08:00:32 合同书 我要投稿

【推荐】工作合同汇总八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签订合同也是非常有必要的行为。那么正式、规范的合同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工作合同8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推荐】工作合同汇总八篇

工作合同 篇1

  今年,我的劳动合同就要到期,五年来,在同事的关怀、帮助、支持下,紧紧围绕中心工作,充分发挥岗位职能,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服从领导,团结员工,认真学习,扎实工作”为原则,始终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较好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把工作学习放在重要位置,在工作中努力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操作能力,坚持正确的科学发展观,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强化形象,提高自身素质。为做好岗位工作,我坚持严格要求自己,注重以身作则,以诚待人,一是爱岗敬业讲奉献。减温减压岗位的工作最大特点保持热备用,随时投用,保证稳定供汽氧化铝,因此,我正确认识到自身的工作和价值,正确处理工作中的苦与乐,得与失,个人与集体利益的关系,坚持甘于奉献.爱岗敬业。一是锤炼自身讲提高。经过五年的岗位学习和工作,细心学习他人的'长处,改掉自己的不足,并虚心向领导学习,向同事请教,在不断的学习和探索中,自己在设备操作技能上由生手进步到专业水平。

  严于律己,不断加强作风建设。在平时我对自身严格要求,始终把耐得平淡.舍得付出.默默无闻作为自己的准则,把作风建设的重点放在严谨.细致.扎实.求实.脚踏实地埋头工作上。在工作中,以制度.规章.纪律规范自己的一切操行,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尊重领导,团结同事,谦虚谨慎,细心操作,按时巡检,诚恳接受各方面的意见,不断改进自身,坚持做到不利于公司的事不做。

  强化技能,做好本职工作。认真学习每一次的安全培训和技能培训,检查工作中的缺点.错误,自我批评改进,精心操作努力提高技术水平。按时细心点检设备,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排除,正确迅速地处理紧急事故,为安全稳定的生产护航。积极配合做好工作,与同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计较干得多干得少,互助合作把工作完成好。

  五年来的工作取得了一些收获,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思想解放认识程度,学习.工作积极性还不够,比较专业技术型人材还有一定的差距,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一定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克服不足,积极主动努力把工作做得更好。继续发扬吃苦耐劳精神。面对减温减压岗位范围广.路程长.天气影响操作的工作性质,不怕吃苦,剔除惰性思维,在工作中磨练意志,积极适应各种工作环境。

  发扬孜孜不倦的进取精神。加强学习理论知识,勤于实践,博览群书,在向书本学习的同时注意收集各类新信息,跟上社会步伐与时俱进,广泛吸取各种“营养”,同时,讲究学习方法,端正学习态度,提高学习效率,努力培养自己具有扎实的理论功底. 辩证的思维方法. 正确的思想观点. 踏实的工作作风,力求把本岗位工作做的更好。

  回顾过去的五年,成绩微不足道,问题和不足必须认真对待. 清醒认识. 及时解决。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进一步深入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扎扎实实地做好本职工作和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为实现公司新跨越目标达产积极作出自己的贡献。

工作合同 篇2

  一、领导重视 认识到位

  一年来,集团公司领导始终把做好“守合同重信用”工作做为一项促进企业经济发展的重要工作来抓,成立了以法人代表为组长,法律、财务、审计、生产、经营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合同管理领导组,明确分工,监管人员落实到位。把规范合同管理作为“守合同重信用”的一个极为重要的环节,把合同管理视为企业的生命和财富,把诚实守信作为企业发展之本。为此,公司主管领导不但每月都听取规范合同管理工作汇报,还要求有关部门要加强“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力度,利用各种形式来开展这项工作。对上级开展的培训班,也给予了大力的支持,每次都派人参加。通过共同努力,全公司上下对这项活动的认识逐步得到提高,思想也得到了统一,上下齐心合力,共同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二、加强管理 制度到位

  为使“守合同重信用”活动能够健康有序的进行,我们首先做到了组织健全,机构完善,分工明确,职责到位。我们设立了企管处、监察部、质量体系认证办公室,建立健全了各项规章制度,特别是我们还对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及时调整、修订适合本企业、本行业特点的合同管理制度。使合同管理做到了有人负责、有据可查、有章可循,企业信用管理水平有了明显提高。

  三、注重质量 履约到位

  通过参加“守合同重信用”这项活动,“以质量求生存,以管理求发展”、“以诚取信、以信取誉、以誉取益”的企业经营理念在××公司已经形成,达到共识。在日常的经营活动中,能够讲诚信、讲质量,认真履行每一份合同,在社会上、在用户中也享有良好的信誉,与用户建立了长期的合作关系,同时也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

  总之,在过去的'一年里,我们××公司在“守合同重信用”活动中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同时,我们还要正视存在的问题。比如:由于我们公司规模比较小,员工的素质参差不齐,"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开展还不够平衡,对重要意义还认识不足,管理也有不同程度的差异,这些问题将在以后的工作中加以纠正。

工作合同 篇3

  (4)加强对流通领域农资商品的监测

  我局依据季节特点,及时安排检测抽查,并根据监测结果,及时发布商品警示,引导农民群众正确选择。通过日常巡查,12315申诉举报等信息渠道,及时了解和掌握农村商品质量信息,提高监测商品的针对性和科学性。根据省局《流通领域农资商品质量定向监测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开展了农资商品质量监测工作。全年共抽查农资商品54个批次。同时,积极督促指导农资经营单位建章立制。在全面推行“两帐两票(进、销货台帐,购销发票),一书一卡(承诺书、信誉卡)”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推行“农资商品准入制”、“问题农资商品退市制”、“农资经营预警制”、“购假农资预赔制”、“种子留样备查制”、“重要农资商品备案报检制”等农资质量监管制度,逐渐形成规范的遂宁农资监管模式。同时,对农资商品进销货台帐进行了严格检查,全年共查处未按规定建立台帐72件。

  (5)严格依法行政,保护农民利益,保护农业生产秩序

  我局围绕种子、农药、化肥、兽药、饲料、农机及零配件等农资商品和市场,大力开展各项专项执法行动,加强对质量低劣、群众投诉多、社会反映强烈的生产加工企业,经营网点,农资批发集散地的监管和检查。重点做好“四查四打”即:查农资商品质量,打击假冒伪劣;查农资进货渠道,打击制假售假窝点;查农资广告,打击虚假宣传;查农资商品标识和商品使用情况,打击虚假标识和商标侵权。同时,充分利用12315指挥中心和农村消费维权网络,认真受理农民消费投诉,积极解决涉农纠纷,维护农民生产消费权益。

  我局共出动工商执法人员2345人次,检查农资经营户2437户次,整顿农资市场102个次,查处违章违法案件107件,查处不合格化肥72吨。

  2.认真开展粮食、棉花、蚕茧市场整治,切实维护市场秩序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意见》和《粮食流通管理条例》,按照有利于粮食生产、有利于种粮农民增加收入,有利于粮食市场稳定,有利于国家粮食安全的基本要求,我局强化了陈化粮为重点的粮食市场监管,对有陈化粮购买资格的企业进行全面跟踪监管,监管率达到100%。加大对粮食收购、加工企业400户的监督管理,检查棉花收购企业8户。

  3.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搞活农产品生产流通

  按照“在培育中发展,在发展中规范,在规范中创优”的工作思路,积极培育、发展和壮大农村经纪人队伍,加强对经纪人的管理,促进经纪人有序发展。一是大力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通过多方努力,培育了一大批具备经纪业务知识,具有市场营销能力的农村经纪带头人,积极引导农村经纪人注册登记,取得合法市场主体资格,全市新发展农村经纪人组织156个,农村经纪人1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74户;如大英县农村经济人队伍已基本形成了“公司+农户”型的大英县养鹅协会、科技带动型的棉花协会、大户带动型的九叶青花椒协会、产业开发型的金元乡永镇桥村玉米制种协会等多种特色的农村经纪人组织形式。二是充分利用电视、电台、报刊等媒体,加大对农村经纪人的宣传力度;三是规范农村经纪人的从业行为,在农村经纪人中开展“守合同重信用”活动,引导农村经纪人健康发展,积极扶持守法诚信经营的农村经纪人做大做强,成为当地农村经济发展、农民致富的带头人;四是加强对农村经纪人及其经济活动的监督管理,严厉打击无照经营的“地下”农村经纪人,严厉查处农村经纪人利用虚假信息误导农民签订合同,损害农民利益的违法行为。

工作合同 篇4

  合同计量的工作总结从事合同计量工作已有一年的时间,从一名结构监理临时受命为合同计量负责人,怀着忐忑的心情开始了合同方面的工作,面对着13亿多的工程量,感觉肩上担负的责任很重很重,刚开始其实也一直在怀疑能不能胜任这份工作,会不会辜负领导的信任。在这一年的工作,遇到过很多挫折,通过请教李总,赵总来一一释疑,慢慢的对于监理合同计量这方面的工作有一些收获和建议下面从几个具体的方面谈一谈。

  一.首先,从个人的的主观角度来看,由于以前从事的是结构监理工作,相对来说,工作面比较单一,出现问题的可能性也比较集中,但作为一名合同计量人员,你所面对的是整个C标段9个项目部的工作对象,出现问题的方面比较多,同时面对的也是一个新的领域,如何开展,怎么开展,落实到具体的问题上,怎么去执行,没有一个标杆,对于当时的我来说,确实是个困难.比如说各标段的图纸工程量,需要对照图纸做一个实际工程量清单出来,但是由于标段太多,工程量太大,且有相对于我来说完全陌生的3各路标来说,确实是有难度一个人来审核图纸的工程量来做清单。其次,对于每期的监理月报来说,审核的时间太集中,每月基本上15-22号审核月报,基本上一天要审核一个标段,相对来说,工程量太大,在审核当中出现问题后的解决问题的时间较少,导致工作很赶,会有些杂乱;同时,很多标段的立项,洽商往往是等到快报计量月报的时候才上报,这样做导致没有多少时间去现场实地勘察。

  二.从立项洽商表格上报的情况来说,因为对现场的一些情况不太了解,尤其是对于三个路标,对于上报的内容只能凭附带的`图纸以及现场的监理意见给以判断,不能形成自己的意见。在于去现场这一块,一方面有自己的主观没有做好的原因,另一方面也有上报内容的时间滞后的情况引起的,会出现上报的时候不知道现场什么时候做过了,也有可能不知道现场施工什么时候到那一工序,没有人通知我可以去看看相关的哪个工序。

  三,从计量工作和现场质量控制相结合的方面来说。前期工作当中,计量工作没有和现场的质量工作协作起来,自我感觉是大部分情况下,计量工作是在单线单人往前走,与现场控制这块没有多少结合,没有达到通过我的计量工作和现场结构监理一起来监督管理项目部的目的。

  针对以上出现的问题,我有一些自己的想法:

  1.针对工程量太多的问题,在这个项目或者下个项目上,可以采取在前期准备工作当中,除了及时拿到招投标文件及时熟悉标段工程量情况外,提前要求各标段合同部门协同工程部门做好图纸工程量一份给我,我主要负责审核那些与合同工程量不同的地方,这样工程量相对会减少很多,同时也会对各标段的工程量总体上有一个大致的把握。

  2.对于立项,洽商上报难定夺的问题,首先,我可以参加每个星期举行的工地例会,通过旁听各标段汇报情况,可以选择性的去记录下需要了解的要点,同时对于上报立项洽商的内容也会更多一些了解,会后针对专门问题找相关的部门人员去了解。

  3.合同计量月现场质量控制的双向控制怎么有机结合在一起,我想可以一方面可以从立项方面入手,有立项可以直接找签字的监理了解具体情况,另一方面从审核月报方面着手,各标段负责人也要审核月报,哪里可以报,哪里需要扣除下来且原因是什么,需要标段负责给出意见。

  4.从自身来说,感觉在工地学习的知识太零散,由于培训很少,没有经过系统学习,对知识点没有整体统筹起来,没有一个很清晰的脉络,这方面我想在今年即将要参加的交通部的监理工程师的备考工作中我想会有所解决,通过参加职业技能考试的机会,要充分的调动发挥自己的主观能动性,将压力责任转化为动力,将理论知识系统化,归纳化。

  以上是我对这一年的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和解决的办法的一些看法,我想,我们一直都在谈论理论联合实际,具体到我这个工作上,就是要看书加现场多看多问多请教,有了目标,我就要付出努力。

工作合同 篇5

  一、工作回顾

  (一)对本职工作的认识

  1、对仓库的认识:熟悉马士基、三运仓库基本情况,包括库房库区、货架、货品摆放等;

  2、对流程的认识:熟悉马士基仓库的进出库操作流程和系统流程、三运仓库的操作流程和系统流程;QC流程;增值服务操作流程;异常处理流程;盘点流程等;

  3、对管理的认识:较好地熟悉了5S管理;仓库安全管理;库区规划;货品摆放;成本节约;人员安排等;

  4、对职责的认识:明白了团队的重要性;工作合理安排、保障效率的重要性;较好地协调本组人员的工作和保障准确性;对工作能够负责和能够按时顺利完成。

  (二)不畏艰辛、克服困难,全力做好本职工作

  我是20xx年09月10日进入公司,也是我踏入社会工作的第一天。面对陌生的环境,陌生的工作,当时无从下手,充满了迷茫,对业务操作是一窍不通,连一些最简单的工作术语都不懂。在公司领导合理安排岗位和同事的帮助下,很快便对工作业务有了一定掌握,较好地熟悉了入库操作、在库管理、出库操作等。现任马士基系统操作组长和参与三运仓库管理,至今顺利完成马士基仓库100票入仓的系统操作;完成马士基仓库出入库流程图绘制;组织员工进行马士基系统培训;完成核查、修改马士基系统历史遗留尺寸差异;绘制三运仓库平面草图;参与新秀丽审计盘点等。能准确、及时地与客户协调处理异常情况,能较好地处理各种工作细节和服从上级、公司的工作安排和管理制度。

  二、几点粗浅体会

  (一)高效服务,全力做好客户服务工作

  我们的工作本职是服务,服务客户是我们赖以生存的主旋律,只有做好了客户服务,得到了客户的认可。客户才会真正地认同我们。能做到高效服务,对于客户的电话咨询,我都耐心解释并给予解决,客户提到的问题和需要,都能及时解答和解决。

  (二)专业学习是做好工作的动力源泉

  我们的工作价值是什么?是在工作中,得到不断地提升,不断地去学习得到进步。假如我们甘于落后,那么我们的价值将会一降再降,直到自己都不能认可自己。专业的学习,使自己的实际操作得到理论的支持,理论知识得到实际操作的验证,不断地提升不断地进步,才真正是我们的工作价值。点的精通,线的发展,交织成面的扩张,使自己能够覆盖更大的领域,才能在各方面不断地提升自己。

  (三)因势而变,顺势而为,全力做好自己

  在各种突发情况和紧急中,我迅速转变思路,找准自己的工作定位,积极和同事讨论改进方法。讨论在工作过程中的问题,有一些专业上不懂的地方我虚心向其他有经验的同事请教,根本点还是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天下难事,必始于易;天下大事,必先于细”,从简单的事做起从细节入手。在精细化管理时代已经悄然而至的今天,成大业若烹小鲜,做大事必重细节。只有从基层做起,筑稳根部,不眼高手低,不心浮气躁,只有当浮躁被扎实所代替,冲动被理智所折服,成功才可能和我们不期而遇。

  (四)认真负责是做好工作的有力保障

  你手上的每一份工作,都是为自己而做,在服务别人的`时候,你所得到的并不仅仅是工作的报酬,还有技术的锻炼,品质的提升与名誉的提高。生活总是会给每个人回报的,无论是荣誉还是财富,条件是你必须转变自己的思想和认识,努力培养自己尽职尽责的工作精神。自己地不负责任往往导致他人的损失和不满,我们要明白到每月手上所拿到的工资,其实不是公司给的,也不是客户给的,而是我们身边每一位尽心尽责的同事在为你创造的财富。

  (五)心态决定一切

  对环境和自我的判断决定我们的行为。我认为所有的工作改变首先来自于思想上的转变。怀疑、抱怨、无所谓、思想上的懒惰这些态度对工作是致命的。认识到工作是自己的事便不会有懒惰的思想。

  三、存在问题及计划

  在过去的工作中,在公司领导和同事的帮助下,经过自己的努力,较快熟悉和顺利完成岗位规定的工作,也使客户对自己有了较高地评价。但仅仅限制于目前工作岗位,对公司其他业务和流程几乎一片空白,公司LMS系统也没有较深入地了解和认识,对物流专业知识也有很大的不足。

  为了适应新形势、谋划新发展,我决心在今后的工作中,发扬成绩、克服不足、加强学习、努力工作,为新的一年做好营销工作。决心做好以下几方面:

  (一)虚心学习,力争在提高自身专业素质上取得新突破;

  通过制定学习计划,做到与时俱进,每天晨会认真学习、总结。当然不仅要学习书上的东西,而且要学习做人的道理,处世的方法,不断增强服务客户的能力,增强与客户沟通的能力,增强解决客户问题的能力,使自己成为一个综合素质比较好的员工。加强思想认识,做到学以致用。

  一、要坚持个人自学,通过阅读物流专业知识书刊,利用自己的业余时间加强学习。

  二、积极参与公司各类新知识的培训,及时更新自己的知识,提高自己的工作和专业能力。

  三、虚心向同事学习,取他人之长,补自己之短。

  (二)加强物流管理、供应链管理知识方面的学习,并在工作中不断应用这些知识,做到理论实际相结合,不断发现工作的问题,使自己和公司能够共同进步。

  (三)确立目标,不折扣行动;

  (四)大胆思考,小心求证,力求做得更好;

  在20xx年,我会努力改进,争取做出更好成绩。为了进一步做好工作,为我们向行业先进水平迈进打好基础,积极参加部门培训,从目前情况看培训取得了比较良好的效果。这些培训在提高技能的同时,也促进了大家学习的热情。而把培训的技能应用到工作中去时,工作变得不再枯燥。

  随着公司不断扩大,规范,完善,可以预料我们的工作将更加繁重,要求也将更高,需掌握的知识需更广,为此,我将更加勤奋学习,提高自身各项素质和技能,适应公司发展要求。

  以上是我的年度个人工作总结,请领导监督和指正!

工作合同 篇6

  一、一找工作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

  使用一从本质上说就是一种欺诈行为。《劳动法》第十八条规定:“采取欺诈、威胁等手段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合同。无效的劳动合同,从订立的时候起,就没有法律约束力。”劳动部《关于〈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第十八条对劳动合同中的欺诈作了如下定义:“欺诈”是指:一方当事人故意告知对方当事人虚假的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的情况,诱使对方当事人作出错误意思表示的行为。从该案例情况来看,用人单位在认为应聘者确实有该文凭的情况下,才作出了录用决定。应聘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行为使单位作出了违背其意愿的错误表示。用人单位是可以解除其劳动合同的。

  二、劳动争议如何解决

  因此,当用人单位发现员工因使用一而受聘,同时又不能容忍这种欺诈行为时,可以以合同一开始就无效为由解除与该员工的劳动关系,并无需支付任何补偿。如果员工对于单位以一为由解除劳动关系有异议的,可以根据《劳动法》第十八条中“劳动合同的无效,由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或者人民法院确认”的规定,向企业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一找工作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吗?答案是肯定的,用一找工作也就是变相的欺诈,这个时候签订的劳动合同是自始无效的。所以单位发现文凭是造假的,可以解除与该职工的劳动关系,并且没有任何赔偿。

  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的订立和变,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企业能否以内部调整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请阅读下文进行详细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发现其公司部门设置凌乱,人员冗杂,欲。次日新整合。A部门被撤销并入B部门,程某对其职位变动很不满意,公司与其沟通多次,无果。次日,公司向程某发出一份《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理由为:公司部门调整,与程某无法达成一致意见。请问:公司可以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吗?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公司此举按照法律规定应向程某支付双倍的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第4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劳动法所指“客观情况”具有法定要求:是指发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现致使劳动合同全部或部分条款无法履行的其他情况。而本案中的情况不足以导致劳动同无法履行,因为公司不能以此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会有哪些风险呢

  工伤期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吗?工伤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会得到哪些赔偿呢?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呢?

  工伤解除劳动合同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所以,在职工解除劳动合同领取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后,即无权要求原用人单位再行报销工伤复发的相关医疗费用。 从现有的法律规定来看,职工可能会在以下“四个方面”存在损失:

  一是失去申请重新鉴定伤残等级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八条规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而如果工伤职工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而获取工伤待遇补偿后,即失去了伤情加重可申请重新鉴定劳动能力的权利。 重新鉴定伤情加重等级变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没有明确规定。

  二是失去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的权利。《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需治疗的,享受本条例第三十条、第三十二条和第三十三条规定的工伤待遇。

  即复发后可以继续依法享受医疗费、伙食补助费、辅助器具的报销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规定的前提是职工与用人单位仍履行劳动合同,保留工伤保险关系。如《江苏省劳动仲裁疑难问题研讨会纪要》(苏劳仲委【20xx】6号)指出,用人单位与工伤职工已终止劳动关系和工伤保险关系,工伤职工也已一次性领取了相关工伤待遇,由工伤职工旧伤复发需要继续治疗而引发的争议,仲裁委应不予受理。现实生活中,随着物价上涨,医疗费用愈来愈高,极有可能出现这样一种情形:职工在解除后工伤复发甚至伤情加剧,而后续的治疗费数额远远超过了解除时所获得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导致生活陷入困境。 其它损失还有:

  三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的权利。根据《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在用人单位无过错的前提下,由职工自己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无须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四是失去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权利。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在未就业期间,依法不能按月领取失业保险金。 就工伤职工主动解除劳动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单位要加强对相关法律法规宣传引导,并进行针对性的解读。工伤职工应清楚地了解工伤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选择。

  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

  劳动合同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那么,在什么情况下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呢?请阅读下面的文章进行了解。

  公司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在具备法律规定的条件时,用人单位享有单方解除权,无须双方协商达成一致意见。主要包括过错性辞退、非过错性辞退、经济性裁员三种情形。

  1、过错性辞退

  (1) 概要

  即在劳动者有过错性情形时,用人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没有严格限制。

  用人单位无须支付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若规定了符合法律规定的违约金条款的,劳动者须支付违约金。

  (2)适用情形

  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劳动者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非过错性辞退

  (1)概要

  即劳动者本人无过错,但由于主客观原因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规定的程序后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非过错性解除劳动合同在程序上具有严格的限制。

  具体是指:用人单位应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后,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选择额外支付劳动者1个月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的,其额外支付的工资应当按照该劳动者上1个月的工资标准确定。

  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

  (2)适用类型

  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注意以上每个条件之间的先后顺序关系)

  3、经济性裁员

  (1)概要

  经济性裁员,是指用人单位为降低劳动成本,改善经营管理,因经济或技术等原因一次裁减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业职工总数10%以上的劳动者。

  经济性裁员具有严格的条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单位裁员时必须遵守规定。

  经济性裁员,用人单位应当支付劳动者经济补偿金。

  (2)适用情形

  依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重整的;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的;

  企业转产、重大技术革新或者经营方式调整,经变更劳动合同后,仍需裁减人员的;

  其他因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经济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的。

  (3)裁员时应优先留用的人员

  与本单位订立较长期限的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与本单位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家庭无其他就业人员,有需要扶养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员后重新招录的限制

  用人单位依法裁减人员时,在6个月内重新招用人员的,应当通知被裁减的人员,并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用被裁减的人员。

  (5)经济性裁员的例外

  即用人单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据第40条非过错性辞退和第41条经济性裁员的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的处理方法有哪些?如何处理劳动合同纠纷?

  解除劳动合同争议

  劳动争议处理机关在处理此类纠纷时应明确:

  ①解除劳动合同是否为合法有效,适用劳动法规是否得当,认定事实是否有偏差,是否有根据。

  ②将劳动合同的解除与行政处分区分开来,有些行政处分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而有些行政处分则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③过失违纪一般不应解除劳动合同;违纪事实未查清的不能适用解除劳动合同的规定;初次轻微违纪未进行教育的,不适用解除劳动合同规定。

  ④把握违约与解除劳动合同的界限,解除劳动合同是因为用人单位或劳动者违约在先引起的,违约在先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定条件。当事人一方违约在先,另一方据此解除劳动合同是合法的。如果一方故意制造违约条件,并据此解除劳动合同则是非法的

  处理方式

  1、由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进行协商和解。这里的用人单位包括用人单位设立的工会或者用人单位设立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

  2、由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所在街道或者政府部门指定的调解机构,例如街道下属的司法所或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劳动争议调解。

  3、依法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在申请劳动仲裁时,应当明确几个问题:首先,案件由哪个仲裁机构或者哪级仲裁机构负责处理,也就是我们通常所说的管辖问题。以南京市为例,一般来说,用人单位是在区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单位所在地的区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如若用人单位是在市级或省级工商部门设立登记或者是中外合资企业、外商独资企业的,劳动者与该用人单位发生的劳动争议案件应当由市级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管辖;目前,江苏省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仅负责受理部分部署企业的劳动争议纠纷案件。其次,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书写《劳动争议仲裁申请书》,写明申请人及被申请人的相关自然信息(包括申请人的姓名、民族、住址和联系电话,被申请人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姓名、办公地址及联系电话),仲裁请求以及事实与理由并提供相关可以支持自己请求的证据。上述材料需要提供副本二份,其中仲裁机构一份,被申请人一份。

  4、依法向劳动监察部门举报和投诉。因目前南京市将劳动者可以主张的劳动权益依据职责划分分别交由两个部门(仲裁和监察)处理,导致劳动者为了维护自己的劳动权益必须同时向两个部门寻求解决和处理。因此,当劳动者主张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以及补缴社会保险时,应当向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和投诉。由哪个或哪级劳动监察部门处理与上述劳动仲裁机构的管辖原则相同,在此不再赘述。劳动监察部门应当自受理举报或投诉之日起60日内处理完毕。

工作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服饰有限公司(以下称甲方)与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就为生产乙方专用工作服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

  一、制服种类及价格

  详见订单

  二、产品质量验收标准

  原材料: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为准。

  颜色:以双方确认的样品为准,同件产品拼接色差不超过_____级,件与件色差不超过_____-_____级,前后不同批次产品之间色差不超过_____级。

  产品质量:符合国家一等品标准。

  工艺技术:按照双方确认的样品加工,在不影响产品使用功能的前提下,甲方可做适当更改。

  规格尺寸:按照双方确定的规格尺寸表及公差范围。

  三、交货地点及运输

  甲方负责包装、运输及装卸到乙方指定仓库:

  四、特殊服务

  4.1每次订货合计金额不少于 _____元。如一次订货合计金额少于_____元,甲方将向乙方收取特殊服务费,该特殊服务费为在订货总额的_____%。该项特殊服务的运保费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支付货款时将运保费一并支付。

  4.2甲方提供每款制服有五档规格尺寸供乙方订货时选择。如果所需订货的尺寸在尺码系统中不能找到,则作为特殊尺码定做来处理,甲方将收取特殊服务费。特殊服务费按该款式制服价格基础上上浮20%计算。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双方确认运输方式为公路运输,费用包括在的销售价格中。如遇紧急情况需加急运输(空运、特快专递等),运保费由乙方按实结付。

  六、包装标准

  包装材料符合国家商检部门有关包装标准的要求,包装方式按照双方约定的要求实施。

  七、双方均应指定代理人并书面约定该代理人签署文件的合法性。

  八、结算方式及期限

  甲方发货的同时提供运货凭证和普通发票给乙方,乙方收货验收无误时_____天之内付清全部款项。逾期不付,甲方将收取滞纳金,滞纳金按滞付金额的_____‰/天计。

  九、生产计划

  乙方如果要有追单,应提前_____天向甲方提供订货计划,包括新开店所需制服的'金额和数量,追单的价格不低于首次供应的价格。

  十、其他约定事项

  1.甲方为乙方唯一的制服供应商。除非甲方不能满足本合同的要求,并且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后甲方在_____天内也书面确认不能满足该要求,则乙方可以找第二家供应商。否则甲方将按本合同的规定收取一定费用做为补偿。

  2.如遇乙方调换供应商、改变制服面料、款式或突然终止合同,应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承担产成品及在制品的全额损失,同时还应承担专用库存的服装面辅料损失、印花制版费用等,或者回收所有库存料及全部产成品。

  3.制服种类及价格、尺码表及订单格式、制服的类别及总的订货金额、制服的数量等为合同附件,经双方代表共同签署后,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每次订货以乙方出据的订单为准,乙方订单应具体列明制服的品名、数量规格,实际交货数量应与订单相符。

  5.交货期限:样衣确认后_____天内交货(限xx市),外地另加运输时间。

  6.甲方交付产品不符合乙方质量要求时,甲方予以更换或维修,但不承担由此造成的连带赔偿责任。

  7.甲乙双方应认真履行本合同各项条例,如遇法定的不可抗力使本合同不能顺利实施或部份不能实施及其他未尽事宜,视具体情况,双方友好协商解决。不能协商解决的,双方均可向签约地地方人民法院起诉。

  8.合同有效期一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生效,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 年月日

工作合同 篇8

  我在一家餐饮公司上班,在这里干了两年多了。单位一直没和我签订劳动合同,前不久,单位把我辞退了,说我一个月内迟到三次,构成严重违纪。我想索要离职补偿金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赔偿金,可老板说,我属于不定时工作制员工,单位有权不签订劳动合同,且可以随时让我走人。请问是这样吗?

  [律师解答]:实行不定时工作时制也应当签订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包括标准工时制、综合计算工时制和不定时工作制,只有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同时企业实行特殊工时制度,应向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申请,因此公司应当与您签订劳动合同。

  [法律链接]:

  《劳动合同法》第10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69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第82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关于企业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审批办法》第3条:企业因生产特点不能实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36条、第38条规定的,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等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

  第4条:企业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职工,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制。

  (1)企业中的高级管理人员、外勤人员、推销人员、部分值班人员和其他因工作无法按衡量的职工。

  (2)企业中的长途运输人员、出租汽车司机和铁路、港口、仓库的部分装卸人员以及因工作性质特殊,需机动作业的职工。

  (3)其他因生产特点、工作特殊需要或职责范围的关系适合实行的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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