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学校管理制度
中职学校管理制度 篇1
一、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考核机制的主要内容
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考核主要以综合考核为主,内容一般涉及教学、评教、考勤、办公秩序、招生、学生稳定、工会活动、领导评议等多项内容:
1、教学常规考核由教务和教研部门考核,内容主要涉及学生评教、听课、备课、笔记、考试、课堂秩序检查、教科研获奖等内容;
2、工作计划、工作总结、办公秩序、考勤、会议等则主要由行政办公室考评;
3、招生、学生稳定则主要由招生部门考评;
4、工会活动则主要由工会考评;
5、领导评议则主要由校会领导根据印象打分评定。
最后由行政办公室将各结果按一定比例汇总,形成教师一个学期的最终考核分数,以最终综合得分作为教师评优选模、职称评定、聘任、培训的主要依据。
二、中职学校教师考核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通过调查某些中等职业学校的教师考核机制,发现其考核机制存在诸多需要商榷的问题。
(一)教学常规检查的泛化。
教学常规检查不仅无法给教师工作一个合理的评价分数,激发起工作积极性,而且还会出现工作导向偏离工作目的的现象。由于缺乏可比性和科学的评价依据,教学常规检查无法给教师工作一个合理的评价,谈不上以此对教学行为进行有效的合理调控,也谈不上促进教师对教学的调整。
教学常规检查只能验证教师是否完成了足量甚至超量的备课、作业、笔记、听课等项内容。但没有一个具体的标准来判定备课质量高低,只能看步骤是否齐全、书写是否认真,因此很难给教师的备课划定一个合理的分数。对于学生的作业、课堂笔记检查只能查出某一科教师是否让学生完成了足量的作业、记录了详细的笔记等,也没有标准指导检查者给出一个合理的分数。
对于教师的以听课为主的学习交流,只能检查其完成情况,而无法给出具体分数。以上三项内容只能凭印象给出相差无几的分数,有些学校甚至不敢公开考评结果,否则引来争议无法解释。过于强调教学常规检查还会出现导向性错误。为了争取考核高分,教师整日忙于上述东西的整理,无暇顾及课堂教学质量的提高,出现手段不利于目的实现的导向性错误。
(二)过分强调考核的统一性。
考核结果决定评优,考核分数按照从高到低一揽子往下排,没有考虑到不同专业的差别,将没有可比性的科类一同比较,出现了根本没有可比性的专业却存在考核分数上的差别。考试成绩在教师考核中占有相当比重,考试结果将直接影响到教师考核分数。中职学校考试的试题来源基本都来自于本校同科类的教师。
适度的试题难度能够有效地检测出教学质量和教学水平的高低,也能够有效地指导教师调整教学,提高教学水平。但教师为了提高考核成绩,会千方百计降低试题难度,提高及格率和优秀率,一旦出现个别教师所出题目偏难,则会导致同科教师考核分数偏低,直接影响到教师考核,而出题者则会成为众多同科教师攻击的对象。如此,实则将本属于竞争对手的同科教师变成了一条战线上的朋友,缺乏了有可比性的公平竞争的氛围,更谈不上教学质量的提高。
(三)学生评教的局限性。
学生评教有一定的公平性、科学性。但其公平性的发挥受到学生是非分辨能力的影响。因此,出现了学生评教成绩受师生关系和教师上课的语言技巧的影响,部分教学风格严肃、认真的教师则出现评教比较差的现象,影响教师工作积极性的发挥。
(四)领导评议分数倍受争议。
每年考核都会出现,与教学相关的考核分数相差无几,但领导评议可以在相当程度上拉开差距,成了是否优秀的决定性因素,其结果是评优、晋升、培训、聘任领导说了算。
(五)过于强调综合的评比分数。
容易难分主次混淆重点,导致教师什么都要抓,什么都参与,看似综合全面实则不知轻重。
三、中职学校教师考核机制调整的对策
调整中职学校考核制度,建立重点明确、客观性强、公平公正、有可比性、能够正确引导教师工作方向和有效调动教师工作积极性的考核制度。具体的实施办法如下:
(一)降低常规检查在考核中的比重。
过分强调备课、作业、听课、笔记等教学过程性考核会出现教师为了取得考核高分,忙于考核资料的整理、书写,忙于督促学生书写、整理笔记、作业,当检查之时会出现这些东西的整、全、齐,甚至出现了做假的现象,教师无心顾及课堂教学质量。如此检查,出现了手段与目的违背的.导向性错误,一定程度上束缚了教师教学的自、灵活性,也挫伤了教师工作的积极性。更何况,以上考核项目没有一个具体的可供判定的标准,考核部门难以操作,致使得分相差无几,起不到评比所应当具有的'效果。但是,以上常规检查为主的过程性考核不应取消,而是教研部门通过检查为教师教学提供教学的指导性建议,以便于教师改进教学。
(二)建立以直接体现学生知识、技能掌握程度的考试成绩为主的考核制度。
要明瓤一级、每一学期、每一专业具体的教学内容和具体的测验标准,以优秀率和及格率作为参考依据。无论是文化课和专业课,要使考试成绩的提高直接体现学生知识技能水平的提高。教务人员只要根据教学目的和教学内容把握好考试这一环节,保证考试的公平性,便能有效控制整个教学,你考什么他就教什么,你考到什么程度他就教到什么程度。任课教师围绕考试,改进发挥能动性,努力工作改进教学提高学生考试成绩的结果就是提高了学生对知识技能的掌握程度。值得一提的是这绝对不是应试教育,而是要正确运用考试这一手段来激发教师工作的积极性。
(三)教师的考核评比要具有可比性。
现行的教师考核评比,以综合分数作为依据从高到低一揽子排列,忽视了不同专业之间的差别,殊不知不同专业根本没有可比性。目前,中职学校学生考试内容都来由本校同科教师提供。将不具有可比性的专业一起比较使得同专业教师为了提高考核分数,千方百计的降低课程难度和考试难度,提高考试分数来争得较高的考核高分。如此,便使得本应属于竞争对手的同科教师,变成了一条战线上的朋友。
教学内容越来越简单,考试难度越来越小,考试分数越来越高,同科教师考核分数越来越越高,评优比例越来越,学生越来越学不到东西。一旦有某个教师出的考试题目难一点,导致同科教师考核分数偏低,影响评优选模,此教师便会成为其他同科教师抱怨的对象。因此,要尽可能的将同科、同进度的教师作为相互比较的对象,而不是全体教师分数从高到低一揽子排列,要使同科、同进度的教师成为竞争的对手,相互争夺,同科同进度教学内容要有不同的教师任教(至少两名教师),以便于比较优劣。教学考核统计每学期分为两次,期中、期末各一次。以总成绩为依据,估计,期中考核公布后,便会立即引起下半学期的激烈竞争。
(四)课堂教学秩序检查必须成为重要的考核依据之一。要将这一检查结果按一定比例放入总的考核中。经常将课堂秩序混乱的教师与班级进行通报,列入考核,对临时完善教学秩序会立即见效。
(五)要充分、合理地发挥学生对教师教学的评价作用。学生作为教学的直接客体,直接与任课教师交往,必然对任课教师有一定的合理评价。但关键是使学生明白:什么样的课是好课,什么教师是好教师。从而有效发挥学生评教的作用,促使教师调整教学改善教学效果。
(六)教师考核就是教学考核,不要把太多的与教学无关的考核算入任课教师的考核中。其他考核由主管部门单评定,单奖罚即可,不要列入任课教师考核中以免过于综合重点不分明。
教师考核机制的科学性直接影响到教师工作方向的选择和工作积极性的激发。中等职业学校只有科学构建学校教师的考核机制,制定出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才能真正有利于正确选择工作方向,最限度的激发教师的工作积极性,才能真正有效地提高办学质量,实现办学目的。
可见,教师是学生管理的主体,要想充分调动教师教师教学和学生管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必须充分考虑到是对制度执行后的与利益相联系的考核会直接影响到这种制度是否最程度的调动了教师的工作积极性,还要充分考虑到,教师按照制度去努力工作的结果是否正好达到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管理的初衷,是否会跑偏了。
中职学校管理制度 篇2
一、纪律方面
1、每个同学应该自觉遵守纪律,自尊、自爱、自重、奋发向上。
2、每个同学必须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旷课。迟到一次扣1分,早退一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4分。(纪律委员负责监督、登记)3、有事必须写好请假条,交班主任批准(若在家里,请假条必须由家长签字)否则以旷课论处。
4、按时参加早操、课间操,迟到一次扣1分,缺一次扣2分。(体育委员)
5、上课讲小话、睡觉被老师点名扣1分,不经老师同意,擅自离开、调换座位每次扣2分。
6、上课看小说或其他与学习无关的书,每次扣2分,并没收所看的书。听MP3、玩手机、打游戏等,没收并扣4分。
7、自习课不能说话,不允许自习课在教室内说闲话或大声商量问题。
8、不尊重老师,蓄意破坏课堂纪律,与老师顶撞,每次扣3―6分。
9、为了保障同学们的身心健康,不允许本班任何同学吸烟、喝酒、打架、偷窃、参加打牌赌博或进网吧。违者每次扣5―10分。
10、同学在开门关门时不能用脚,以免把门弄脏后负责擦门的同学不容易擦干净。不能隔着窗户向外扔东西。
11、上课期间一律不得出校门或回寝室,教室内不准大呼小叫,更不许将教室当运动场。
12、树立安全意识,防火,防盗,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正确使用110,119,120等电话。
13、不穿奇装异服。不染发、不染指甲、不戴戒指耳环、项链,不抹口红。
二、学习方面
1、每位同学应认真学习,做学习的主人。
2、按时按量按质完成各科作业,拖欠一次扣1分。(组长、科代表登记并及时向学习委员汇报)
3、各类正式考试中,班级上升名次5、10、15、20名以上,分别加2、3、4、5分。
三、劳动卫生方面
1、热爱劳动,积极参加劳动,认真完成任务,服从卫生委员安排。
2、不服从卫生委员和小组长安排的,每次扣2分,并罚打扫卫生两次。
3、打扫卫生不干净、不彻底,每次扣1分/人。重扫直到干净为止。
4、每个同学都应讲究卫生,不得随地丢果皮纸屑,违者每次扣1分,并做清洁值日两天。
5、值日生要上课之前擦干净黑板、讲桌;及时清除垃圾桶中的垃圾,不负责者每次扣2分。
四、寝室管理制度
1、按时起床,参加早操,迟到一次扣1分,缺一次扣2分。
2、每个寝室成员起床后,应整理好一切用品。违者每次扣1分。
3、按时就寝,熄灯后讲话,每次扣2分。
4、无故不在寝室里睡觉或带他人到本班寝室住宿,每次扣5分。
五、班级公物管理制度
1、爱护公共财物,不得在上面乱写乱画,损坏的必须双倍赔偿,并且每次扣3分。
2、节约用电,照明使用满足即可,做到人走电断,不准翻窗进入教室。(同学们互相监督,班长、纪律委员登记)
六、其他方面
1、班级当月评为流动红旗,加2分/人;寝室被评为文明寝室的',加3分/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优秀班干部加2分,优秀学生加2分。
3、好人好事视其情况加1—5分。
4、积极参加各类活动,为班级争得荣誉的,加5―10分。
5、班干部必须认真履行职责秉公办事,不得失职、包庇他人,发现一次扣2分。
6、班干部违纪违规加扣1分,科代表、组长违纪违规加扣 0.5分。
7、在纪律、卫生方面被学校或学生会扣分的,必须落实到个人,双倍扣分,由主管班干部具体落实。
中职学校管理制度 篇3
为了创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和保持同学们学习的积极性和自觉性,使同学们在身心两方面都得到健康成长,同时也为了班级能够更好的发展,以达到团结有序统一的班集体,11春护理1班班特定如下奖惩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班级日常管理制度
1)学习:
每个学生主要任务是学习,家必须充分重视,努力做到:
1.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逃课。
2.有事不能上课要按照有关程序请假,获得批准方可。
3.积极配合老师与班干部的工作,认真完成作业,按时上交。
4.遵守课堂纪律,尊重老师,体现出学生应有的素质。
2)卫生:
宿舍是学生活动的重要场所,宿舍卫生状况直接影响同学们的生活环境,因此,宿舍卫生必须保持:
1.宿舍内部要制定相应的卫生制度(按训标准,必须保持整洁),实行责任到人制,室长及班干部负责监督。宿舍卫生每日打扫,值日生要尽职尽责,认真对待,为同学们创造整洁舒适的生活环境。
2.切实执行宿舍管理中心的各项规定,做好卫生打扫工作,认真对待卫生检查。
3.注重个人卫生。
3)活动
由于班级、学校开展各种各样的活动,故有以下规定:
1.对于班级组织的各项活动,同学们要热心关注,积极参与,共建一个团结奋进的班级体。
2.对于学校组织的活动,同学们也应认真对待,敢于挑战自我,为班级和个人的'荣誉拼搏。
3.同学们要积极的为班级发展献计献策,使本班的活动搞得有特色、有意义。
班级奖惩制度:
1、在校为班级争得荣誉或在集体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体,将推荐学校予以表彰,或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2、因个人原因使班级受到处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个人或团队,取消其本学期评优、评先及参选资格。
3、凡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经查证属实,取消本学期评优、评选及参选资格。
4、在自习及其他须到的班级活动中迟到、早退的同学将给予批评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惩罚。
5、自习无故缺席三次以上的同学,将予以批评,并影响期末考核成绩。
6、对有重错误,影响班级荣誉的'同学可考虑取消其助学金等各项资格。
7、每周由班长对课堂的出勤情况进行公布,纪律员对是否旷课迟到将做记录并作为期末评优参考。
8、课堂、自习上应把自己的手机调成振动或关机。
三、班管理制度
1)班干部职责:
班长:负责班级全面工作,及班级对外事宜;召集班会、班会的召开,制订工作计划草案;做好班会会议记录;协调各班之间工作;做好和团的交流工作;定期检查其他班记录。
团支部书记:每月做好对班级各团员的考核工作。组织好团队活动,丰富同学的课余生活。组织后备团员的考核、审核工作。及时收齐团费并上交校团。
劳动员:安排本班教室、公区卫生。组织各卫生评比工作。定期检查并做好记录。卫生评比、卫生检查、寝室设计赛等活动。
纪律员:协助班长做好工作,做好课堂考勤工作和学校活动的考勤做好班级工作总结。
生活员:负责班费的管理,食堂票据的领取,每学期或型活动后向同学公布班费收支情况,为同学做好日常生活服务,提醒家注意天气变化。了解班级的贫富总体情况,便于展开工作。负责财产清点。学习员:营造全班学习气氛,带动家共同进步,掌握学术前沿信息;负责沟通师生之间的信息交流,向班主任及时映学生对教学的意见,组织班级学生开展各类学习活动和基本技能训练;班务日记的登记;负责期末成绩登记、总分、平均分计算、排名等工作。
体育员:负责开展经常性的体育活动及组织参加各种体育比赛,组织好两操,做好体育活动的后勤保障工作。
宣传员:负责组织和指导同学们轮流出黑板报,按计划定期更换班级黑板报。
组织(文娱)员:组织本班开展班会活动。策划对班级有意思的集体活动。组织班级文艺活动,参加学校文艺节目会演。
课代表职责:按时收发作业,记载好每日作业上交及完成情况,并向学习员汇报,作好纪录。
四、班级操行成绩奖惩积分明细:
1、操行成绩是对学生觉悟、道德品质、法纪观念以及学习生活、集体劳动、公益活动各方面表现的全面考核、鉴定,操行成绩记入学生成绩册,放入学生档案。
2、操行成绩评定实行100分制,设基本分80分,对照奖扣分细则上下浮动,90100分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6079分为及格,低于60分为不及格。
根据相应的奖惩制度给予个人加分减分。此分数最终将与期末考试成绩排名挂钩,德育成绩记一科成绩。如本学期表现恶劣,可能会出现0分,并取消各种评优。而得分高者,将视情况给予表彰和奖励。
1)奖励规定
1.全学期没有迟到、早退、缺课、旷课者视为全勤,+5分;(每月加1分)
2.主动映情况,积极提供合理化建议者,+3分;
3.劳动卫生积极肯干,表现突出者;受学校老师公开表扬及肯定者;宿舍卫生及时打扫并受到肯定者,+2分;
4.关心班集体,维护班集体荣誉,坚持与不良现象和行为作斗争者,+3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的,在学校各项活动中表现出色,+1分,为班集体取得荣誉的,三等奖+2分/次,二等奖+3分/次,一等奖+4分/次。
6.拾金不昧者(按德育手册执行)+28分。
7.参与班级公共活动+0.52分。
8.被评为优秀学生、优秀班干部、评为星级寝室每人每次+15分。
9.主动助同学每人每次+23分。
10.担任学生干部并能履行职责者,每学期+1.510分。
11.学生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学生干部带领班级取得成绩加分数*1.5分;所列条数有限,今后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2)惩罚制度
1.早晚自习不得迟到,无故迟到者给予相应减分,1分;
2.早晚自习不得旷课,无故不到者给予相应减分,1~5分;不假外出者,一次3分;
3.不准无假缺课、旷课(3)、迟到、早退,如出现上述情况者,视其影响给予相应减分,1~5分
4.寝室纪律、卫生被学校扣分影响班级综合分者,值日者0.53分,其成员扣0.5分。
5.上课被任课老师点名批评者,3分。
6.乱倒脏物、剩饭剩菜者一次2分。自己座位现场发现垃圾一次1分,乱丢乱扔垃圾者,一次2分。
7.校园穿戴不附合学生形象的一次3分。
8.有能力参加的活动,班级和学校安排参加拒不参加者,一次3分。
9.劳动值日卫生不积极主动;宿舍卫生未能及时打扫;周三打扫除所管范围未能按规定打扫干净者给予减分,2分/次;
10.未按时返校的,每次扣两分。请假天数不宜过多,病假请假0.2分/节(病假需有医院证明),事假请假0.5分/节,以此类推。
11.不骂人、吵架,起侮辱性绰号,欺侮年幼体弱同学,取笑、侮辱他人,不尊重或顶撞老师者,每次5分。
12.预备铃响,必须迅速回到教室准备好上课用具,安静地等待老师来上课。上课(包括课堂与自习课)搞小动作、随便窜座、玩手机者、睡觉者,一次扣1分。
13.按时交作业,不交作业者1分。
14.两操、升旗要做到快静齐,不得拖拖拉拉,嘻哈打闹,如果当天班上出队慢到倒数第3的,每人扣德育分2分,如果出队在年硷有前3名的,每人加3分,做操必须认真,动作马虎的同学德育分扣5分。
14.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穿校服,衣着整齐,衣服纽扣要扣好,穿衬衣的要束衣。不得穿拖鞋回课室,违者每人每次扣1分。
15.吸烟、喝酒、打架斗殴、盗窃、敲诈、赌博打牌、男女关系庸俗、擅自进入男生宿舍、作弊、一次20分;
16.学生干部要起到带头作用,学生干部触犯纪律者扣分数1.5分;
以上奖惩制度,作为各种奖励和评选优秀学生的重要依据。旨在提高同学们的积极性、自觉性和集体荣誉感,望家遵守。本制度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中职学校管理制度 篇4
为了确保全校师生的人身及财产安全,确保学校的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营造安定、和谐的教育教学环境,根据县教育局安议精神,学校研究决定设立校门值班教师,并制定本制度。
一、值班职责
1、遵守值班纪律,按时到班,有事须先向值班领导请假,以便安排临时代替人员,做好交接工作。
2、值班时间坚守岗位,忠于职守,认真履行值班职责,坚持文明团结,礼貌待人,不擅离岗位,不主动邀请、允许外来人员或校内教师在值班室聊天、看报纸。
3、保持值班室内及校门周边环境清洁。
4、按实际情况分成白班和夜班轮流值班,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交班时要做好交班记录。
5、在规定的时间内提高注意力,做好防盗、防火、防灾工作,尤其加强对重点部位的监管;
6、夜间值班人员在每天晚上师生离校后要加强校门周围的'巡查,并做到至少一小时巡逻一次,发现异常情况能自行解决的要在第一时间内解决,有困难的及时与主管领导联系或及时报警,确保学校安全。
7、遇到紧急事件,首先要冷静,敢于负责,一方面胆采取应急措施,以免贻误;另一方面及时汇报主管领导或向部门报警。
火警:119交通警:112急救中心:120
8、按时开关校门,学生集中上、下学时间或前后半小时开门,其余时间关闭门。
开门时间为:
春季:早上:6:006:3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30
秋季:早上:6:206:50;
中午:12:001:50
下午:5:357:00
9、值班人员负责执行以上所有规定及周边安全防范工作,发现各种不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制止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领导。
二、管理学生、教师进出校门
1、在校上课期间,值班教师一律不准私自放学生出校门。
2、学生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出学校,必须凭班主任或有关部门批条,经值班教师验证后方可离校。
3、严禁学生、教师翻越围墙进入校内。
4、在学生放学高峰期,值班教师应主动站在门口组织看护学生安全离校,防止发生意外。
三、管理外来人员、车辆进出校门
1、严禁外来人员随意进入校园,如有事进入,须填写"来人员登记表",并电话与被者联系,经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
2、严禁家长进入学校,有事要与班主任取得联系,同意后方可进入校内;
3、外来人员来,值班教师要问清事由,及时与有关人员联络核实,并凭有效证件填好来客登记表。
4、外来人员进入学校,值班教师应要求其必须遵守学校有关规章制度,保证学校教学有序进行;
5、学生家长到校联系工作或了解学生情况要在传达室内等候,无特殊情况不得进入教园,以免扰乱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6、凡是教师请家长到校落实工作的,应出示电话联系,确认属实、做好登记后,才能进入校园,但要做到接待热情。
5、外来机动车辆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任何车辆应到规定位置停放;值班教师有权疏通校门口的车辆,严禁车辆堵塞校门口。
3、中职学校值班管理制度
1、值班人员要坚守工作岗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不得擅离职守,不做与值班无关的`事项。值班人员白天巡视校园不少于4次,夜间不少于3次。
2、熟悉值班业务,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妥善地处理好职责范围内的一切事务。值班期间发现的问题,能立解决的自行解决。应急事件、急需解决的事情,要及时报告带班领导,特殊情况应立即向主要领导汇报和请示,并做好值班记录。
3、强化安全责任,保守秘密,不向无关人员泄露有关学校内部的情况。
4、维护好室内秩序,保持室内整洁、卫生规范。禁止在值班时间声喧哗。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该室,禁止外人留宿。
5、学校领导与带班领导,每天2次抽查值班情况,每查到一次空岗(或在岗不履行职责)根据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予以批评教育,累计查到两次以上者(不履行职责),学校应根据有关规定做出处理。
6、值班期间学校发生的一切问题,都要依据学校意外伤害事故处理意见落实责任,属于值班人责任并造成重影响的,应根据实际情况和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中职学校管理制度 篇5
一、清洁卫生:
1、宿舍卫生不合格者,寝室每人操行分扣1分/次;发出整改措施者或被学生科点名者,每人操行分扣3分/次;具体床位不合格者扣5分/次(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训练)2、教室或公共卫生不合格被扣分的,加做教室或公区卫生,直到连续两天不再扣分为止。
3、寝室被评为“最差寝室”,室员每人扣操行分10分/次。
二、课堂秩序:
1、课堂上干与课堂无关事的(睡觉、玩手机、看小说等)扣2分/次;如老师点名批评者,扣5分/次。被收缴的`手机、小说等物品交由班主任保管,由家长到校领取。
2、顶撞老师、不服从老师安排者扣10分/次;
3、上课中途离开教室,早退者扣2分/次。
4、晚自习吵闹,影响其他同学学习,损害班集体荣誉的,扣操行分5分/次。
5、不服从班委管理,不听从班委安排者,扣操行分5分/次。(和班委意见有冲突时,先按班委要求执行,后面再和班委沟通,必要时由班主任协商。)
三、出勤:
1、旷课者扣20分/节;
2、周末、节假日返校迟到者,扣操行分4分/次,事先与老师沟通者扣3分/次。
3、上课或早、中、晚集合点名时迟到者扣3分/次(上课铃响10分钟以内视为迟到,超过10分钟视为旷课。到办公室做事且有老师签署的假条者除外)。
4、周末、节假日返校无故未到,夜不归宿者,扣操行分20分/次,并请家长到校配合教育。
5、早、中、晚集合点名、早操、课间操未假缺席者扣5分/次。并由体育委员负责监督,利用中午时间在操场补做2遍课间操。
四、违规违纪
1、违反学校有关打架、抽烟、喝酒、打牌等相关规定者,交由班主任和学校处理。
2、打击报复同学、在班上制造不良言论、挑起事端、编造谎言欺瞒老师者,交由班主任和学校处理。
3、不尊敬师长、碰见老师不问好,上课时教室不喊“报告”,进办公室不喊“报告”者,扣操行分3分/次。
4、仪容仪表不合格,未按要求穿制服者,扣操行分2分/次。未佩戴校牌、校牌被没收者,扣操行分4分/次。
5、班委工作不负责、徇私、带头违规违纪的,双倍扣操行分,并考核是否还继续担任班委。
6、违规违纪情节严重的,超过两次(含两次)违规违纪,屡教不改者,交由班主任和学生科处理。
7、以上未列出的相关事宜,交由班主任和学生科按学校的学生守则处理。
本班规从宣布之日起实施,请各位同学认真学习,遵照实行。
中职学校管理制度 篇6
一、总则
为加强我校学生社团管理,深化学生社团学习与育人功能,促进学生社团的健康发展,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共青团中央、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大学生社团工作的意见》和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相关规章制度,参照民政部《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及其他相关文件规定,制定本条例。
学生社团是在共同的兴趣、爱好、志向和责任感的基础上自发组成的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学生组织,按照其章程在学校内部开展活动的非营利性组织。学校鼓励和支持社团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学校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开展健康、有益的校园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帮助广大学生扩大知识视野,陶冶情操,培养能力。
二、社团组织
(一)各社团必须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在团委具体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社团的名称,应根据名实相符的原则,由申报者提出,由团委核准确定。
(三)社团的基本任务是根据广大同学的兴趣爱好开展各类活动,进行全校性的相关知识的宣传,增加学生的知识,提高自身的素质。开展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课外学习活动,为广大同学提供开展活动的场所、时机和各种条件,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
(四)学生社团的成立,需遵循专业性质相似或相近的原则,并有一位以上校级指导教师。指导教师对社团活动予以指导,并对重要活动予以把关。
(五)凡在校的学生,不分民族、性别、年龄和宗教信仰均可自由加入某个社团。
(六)社团成员对本社团工作有讨论、建议和批评的权利;有选举和被选举的权利,有遵守社团章程、执行本社团决议的义务和积极参加本社团活动的`义务。
(七)各社团由社团理事会负责管理,社团理事会由会长、副会长、理事组成。会长、副会长、理事均通过公开选拔产生,由校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八)社团理事会成员必须具备以下基本条件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品行端正;热心社团工作并具有与社团性质相关的特长和才能;学习成绩良好;班主任、家长支持其参与社团活动;在校期间无严重违纪行为、末受过任何处分。
三、社团组织的管理
(一)社团的管理部门和组织建设
团委是全校所有社团的管理部门,具体负责所有社团的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注册、更名、注销、备案;协调、指导社团开展活动;帮助社团解决困难,提供条件并对社团考核评比等。
2 .每个社团必须安排固定的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
(1)社团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应积极参与,切实加强对社团工作和活动的指导。
(2)指导单位应是学院各处室、教研组、年级组。指导老师热爱学生工作、有专长和责任心强的专业教师。
(3)指导教师统一由团委和指导单位选聘校内专任教师、专业教师或其他对该社团能够给予指导的人员担任,采取一年一聘制度,学校对选聘的指导老师计算兼职课时量。
(4)指导老师因故无法继续担任,学校应聘请新的指导老师,并暂停学生社团活动,学生社团因故被注销,其指导单位和指导教师自动解聘。
3 .学校为学生社团活动的正常开展提供必要的场所及物资保障。
学校教职工指导学生社团活动列入教职工年度评先评优、晋职晋级的考核内容。
(二)社团的成立
1 .凡学校在籍、在读学生,均可发起成立学生社团。
2 .成立社团应有10名以上学生发起成立,其中主要发起人不少于3人。
3 .社团成立流程
(1)发起成立社团的主要负责人向学生处提交基础材料(基础材料包括申请报告,社团章程,社团负责人简历,指导老师关于推荐成立社团的报告)
(2)团委对其进行审核考察,审批通过后,通知申请社团主要负责人领取并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登记注册表)一式两份,履行正式审批登记手续。
(3)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一周内,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公开招募社团会员。
(4)申请成立的社团应在审批通过后两周内,以公开会议形式宣布社团成立,并在会上公开选拔产生社团理事会,由团委负责监督和批复。
(三)社团换届
学生社团每届理事会原则上任期一年。
理事会任期届满,应在每年6月份左右进行换届选举,因特殊情况需提前或延期换届的学生社团,需经团委同意。
社团理事会换届,社团理事会候选人公开选拔由团委负责全程监督,当选的社团理事会成员报团委审批通过后上岗。
社团理事会候选人产生程序及规定。
(1)由上一届理事会成员集体讨论,提名。
(2)由上一届理事会领取并填写社团干部候选人提名登记表,填好表后交学生处。
(3)由团委向被提名人所在年级,班级征求意见。
(4)由团委将无异议提名候选人交与该社团上一届理事会主要干部共同确定正式候选人,(社团候选择人人数应多于理事会干部人数的20%)
(5)召开社团成员大会,实行差额选举。
(6)在团委组织下召开新一届理事会干部会议。
(四)社团成员的招募、管理
各社团每学期公开招募社员一次,招募时间(原则上为开学前三周)地点等由团委确定后通知各社团,各社团需制定详细招募社员方案,报团委审定后实施。
各社团需在公开招募社员前一周在指定位置张贴醒目招募广告,招募广告需经团委审定通过后方可张贴。
各社团招募的社员需认真填写(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社团社员登记注册表)交团委注册后,由各社团负责存档。
社团理事会需严格按照社团章程对该社社员进行管理,社员在活动中出现违反校规校纪行为,除按照该社章程进行处理外,情节严重者需移交团委、学生处处理。
无团委的审定批准,各社团理事会不得以任何形式介绍、带领社员到校外参加任何性质的活动、学习、比赛等,也不得擅自邀请校外人员到校内参与任何形式的活动,一经发现,由团委解散该社团,并通报全院。
(五)社团活动管理
1、各社团活动必须在不影响课堂学习,不违反学校纪律的前提下进行,一般每月不少于一次。
2、各社团活动开展流程
(1)各社团在开学后两周内将该期活动计划(包括活动构想;活动时间、地点、内容、方式;聘任指导教师等)上报团委。
(2)团委对所有社团上报活动进行审批并报党办备案。
(3)根据社团活动学期计划表安排,在活动开展前十天,该社团理事会将活动方案(包括具体计划、指导老师安排、经费预算等)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上报。
(4)团委对活动方案进行审批,安排好指导教师,确定指导教师课时量,社团理事会按照批准后的方案活动,团委将对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全程监管。
(5)活动开展结束后,社团应将活动新闻稿、活动照片以及活动总结(包括活动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以电子文档形式上报团委。
3、各社团需在每次活动前一月内推出活动宣传画,经团委社联部审定后张贴在公告栏。各社团如需印刷材料,刊物等,需交团委审定后报党办批准后方可印刷。
(六)社团经费管理
1、各社团应本着勤俭、节约、少花钱、多办事、办好事的原则开展社团活动;
2、社团经费包括会费、拔款等。
3、社团的经费一律由社团理事会安排专人负责管理。
4、社团如确定需要收取会费,必须向团委提出书面申请,经审批同意方可收取,但每学期只收取一次,会费不得超过30元/人。
5、举行大型活动需学校拔款的社团,须提前向团委提交活动方案及经费预算申请报告。
四、学生社团的奖惩
(一)定期对全校学生社团进行综合评估,评选出校级“优秀社团”、“优秀社团活动”、“优秀社团干部”。
(二)对违反本制度的学生社团、团委将视情节给予警告、严重警告、勒令整改和撤销等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将按《山东艺术设计职业学院学生违纪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三)受勒令整改处分学生社团,经考核合格,团委审核通过后,方可重新开展社团活动,若经考核仍不合格,则解散。
(四)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者,团委有权将其解散。
实际会员不足10人。
社团末按照规定进行注册。
社团连续3个月没有组织活动且机构瘫痪、管理混乱。
不接受指导处室、指导老师和学生处的指导、管理和监督,不及时完成学校交给的任务。
受到大量的会员或其他人员投诉并查证属实。
造成重大责任事故。
社团成员三分之二以上社员解散。
五、附则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章程解释权归团委。
中职学校管理制度 篇7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家整理的中职学校值班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家阅读。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值班工作,完善值班制度,保证学校各项工作正常运行,根据上级安全保卫工作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订本制度。
1、值班工作的宗旨:
值班工作旨在保证学校上下联络畅通,下情及时上达,上情及时下传,及时掌握校内外动态,提高办事效率,为学校发展服务。
2、值班工作的任务:
实行24小时昼夜值班,确保周末、节假日、晚间有专职人员值班,负责拿文件及受理领导交办事项。
3、值班工作处理问题的原则:
(1)严肃认真,迅速准确,实事求是,符合政策。
(2)属应该办理的,要及时办理,较的事项应及时向领导汇报。
(3)各种自然灾害、重事故等突发事件,按照预案做好各项应急处理工作。
4、值班工作程序:
(1)做好记录。对来往的电话、接待的公务、校内情况和领导交办的事项等,要在《值班记录》上认真记录。记录应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文字通顺,字迹清晰。
(2)督促催办。对重、紧急事项的'办理情况,承办部门要及时汇报办理结果,值班人员也应督促催办,并将了解的情况及时向主管领导报告。
5、值班工作人员守则:
(1)值班人员,采用专职和中层干部轮流值班相结合,休息日和国定节假日由学校安排2人轮流值班,并有领导带班。夜晚保证有4人以上值班。
(2)承办值班工作事项,必须按照工作程序,做到有报告、有登记、有落实、有馈,特别是对领导交办的'事项,要认真及时地办理,不折不扣地完成,件件落到实处。
(4)遵守值班制度,坚守值班岗位,做好交接班,不擅自离岗,如有急事离开值班岗位,应由其他值班人员替班,并报值班领导同意。
(5)工作要勤勤恳恳,埋头苦干,任劳任怨,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遇到突发事件,要发扬不怕疲劳、连续作战的精神。
(6)处理重突发事件,要映灵敏,做到快速、高效、及时、准确。
(8)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则,不准向无关人员泄露值班工作中的机密事项。
6、值班工作领导:
(1)为加强对值班工作的领导,学校要有一位领导分管值班室工作,并做到值班工作“五落实”(值班人员、时间、地点、电话和制度落实)。
(2)建立领导干部值班制度。在节假日,领导值班应排出名单和值班地点、联系电话、传呼或手机号码。遇有突发事件,各级领导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认真进行应急处理,值班领导特别要坚守值班岗位,落实防范措施,组织抢险救灾工作,保持上下联系,及时掌握全面情况。如发生通讯中断,与上级失去联络时,应采取应急措施,主动派人及时向上级请示汇报。
(3)要从上、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关心值班干部,让他们参加必要的会议和阅读有关文件,尽可能助他们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并使值班人员既相对稳定,又及时交流。
中职学校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以下简称“学生社团”)的管理,推动学生社团健康、蓬勃有序的发展,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提升我校学生社团的育人功能,繁荣校园文化,促进校园文明建设,全面贯彻和落实全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会议精神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中发〔20xx〕31号)文件精神,依据学校落实31号文件精神的文件通知和意识形态实施细则,依照《高校共青团改革实施方案》《高等学校社团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学生社团”,是由海南师范大学在校学生依据兴趣爱好及特长自愿组成,为实现会员共同意愿,按照其章程自主开展活动的群众性学生组织。
第三条我校学生社团须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各级教育部门、共青团组织、学联组织和学校有关规定,积极践行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条我校学生社团的基本任务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立德树人的基本导向,团结和凝聚广大学生,按照自愿、自主、自发原则,善用网络技术和新媒体,开展主题鲜明、健康有益、丰富多彩的线上和线下课外活动,繁荣校园文化,培养学生的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提升同学综合素质,促进学生成长成才,培育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和接班人。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海南师范大学正式注册成立以及申请成立的学生社团。
第二章管理结构
第六条校团委在学校党委的统一领导下,学生工作部的统筹下,履行对我校学生社团的主要指导管理职能,校团委设有社团管理部,切实承担学生社团的成立、年审、合并、注销以及组织建设、活动管理、经费管理和工作保障等职责。
第七条学生社团是高等教育育人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思想政治教育和素质教育的有效载体,应在全面提高学生素质、活跃校园文化生活以及维护学校稳定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学生社团实行申请成立,学期注册,学年审核、活动审批的基本管理办法。
第八条设立学生社团团工委,负责学生社团团组织建设,加强党团引领,学生社团团工委书记由校团委指导教师兼任。
第三章成立、年审和注销
第九条我校学生社团分为思想政治类、学术科技类、创新创业类、文艺体育类、志愿公益类及其他。学生群众性组织须按学生社团登记注册。申请成立新社团须按照一定类别向校团委递交成立申请,且需具备以下条件
由20名及以上的学生联合发起,发起人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学生,未受到过校纪校规处分,具有开展该社团活动所具备的基本素质,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发起人必须为中共党员;
有规范的社团名称和相应的组织机构,学生社团的名称应当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不违背校园文明风尚,须冠以“海南师范大学”,不得成立与已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宗旨相同或相近的社团,不得使用与已注册成立的学生社团相同或高度相似的名称,不得使用明显带有商业色彩的名称;
有至少1个校内业务指导单位和1名社团指导老师负责日常业务指导。其中,业务指导单位须是学校内设机构(如院部、学校职能部门);指导老师须是校内在职在岗教职工,具备较强的思想政治素质、组织管理能力和与社团发展相关的专业知识;
有规范的社团章程,包括社团名称、类别、宗旨、活动范围和方式、负责人资料、会员资格、权利与义务、组织管理机构和制度、负责人产生程序、章程修改程序、财务制度、社团终止程序级其他应当由章程规定的相关事项。
5、学生社团应具备的其他条件。
第十条申请筹备成立学生社团,发起人应当向校团委递交以下材料
1、完整的社团章程;
2、《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成立申请表》;
3、《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指导教师登记表》;
4、《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发起人基本情况登记表》及学生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
5、《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发展规划书》;
6、社团发起人简历;
在递交材料后,校团委将在材料审核完毕后择期举行新社团成立答辩,通过答辩的社团进入一学期的试运行期,期间将对新社团进行监督及指导,表现优良者将在试运行期后正式注册成立为学生社团。
第十一条原则上企业、社会机构不得在学校建立特定冠名的学生俱乐部、协会等社团。对于与企业、社会机构联系紧密的创新创业类社团,确需冠名,须经校团委批准。
第十二条不得成立宗教类、气功类、仅吸纳单一民族学生的、跨地跨校联合的、校外机构分支机构性质的、代表和表达特定人员群体利益诉求的学生社团。
第十三条按程序批准筹备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在相应工作日内召开社团会员大会,以公告的方式向全校宣布成立。
第十四条严控学生社团数量,原则上学校学生社团数量不得超过在校学生总数的4‰。
第十五条学生社团的成立由校团委审核备案。凡未经正式注册或未履行审批手续的社团,属非法社团,学校将予以取缔,由此产生的不良后果由当事人自己负责,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指导教师为中共党员,且经所在党组织批准。
第十六条校团委在每学年末对各社团实行年审再注册制度,每个学生社团应如实填写年审表并按照清单提供相关的资料及证明,校团委会将对社团章程、学年内所开展的活动及其他相关工作进行审核并公示社团年审情况
1、年审内容包括履行社团章程、社团会员构成(正式会员20人以上)、社团负责人工作及学习情况、年度活动清单(一学年至少一次面向全校学生的较大型活动,3次及以上社团内部中小型活动)、指导老师履职情况、业务指导单位意见、财务收支状况(完善的财务报表且无财政问题)以及有无违反社团章程和违纪违规情况等内容;
2、对年审考核成绩突出的学生社团、社团负责人、社团管理干部和社团指导教师,学校将进行表彰奖励;
3、年审不合格但未达到注销标准的,校团委将提出整改要求和整改时间,学生社团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整改,期间不得开展除整改以外的其他活动;
4、年审不合格且达到注销标准的,社团将不予注册。
第十七条学生社团的登记事项、备案事项需要变更的,需向校团委提交变更申请,得到批准后方可变更。
第十八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且经社团会员大会表决同意,可予以合并
1、社团宗旨、活动与特色高度相似;
2、社团合并后更利于发挥作用;
3、社团会员人数不足15人;
4、学年活动次数少于4次;
5、其他应予以合并的原因。
学生社团合并后的社团资产等,应由社团会员大会审议决定其归属。
第十九条经过召开社团会员大会,三分之二以上会员同意解散时,可以自行解散,并报送指导单位、校团委备案。
第二十条学生社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校团委将直接予以注销
1、社团开展的活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宪法、法律、法规,背离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违反校纪校规;
2、学生社团自行申请对社团进行解散;
3、利用社团名义进行纯商业活动,背离社团宗旨,影响恶劣;
4、有严重财务问题并造成不良影响;
5、年审不合格,校团委会通知其停止活动予以整改,但未见好转;
6、盗用指导单位或其他组织名义开展活动;
7、一学年内未开展任何活动;
8、未召开会员大会选举产生负责人;
9、宣传材料未经社联审批即张贴,造成不良影响。
10、其他应予以注销的原因。
第二十一条学生社团的变更、合并和注销,校团委应当在报批后的7个工作日内以公告的形式宣布。
日常管理
第二十二条校团委对社团具有监督管理指导职责
(一)负责学生社团的成立、变更、合并、注销的审批、登记和备案;
(二)与挂靠单位共同负责对学生社团的网站、微博、微信等平台及日常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三)对学生社团遵守本办法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与检查评估;
(四)组织学生社团开展年度星级考核评比,评选出“十佳社团”及“优秀学生社团干部”、
“明星会长”予以表彰。
第二十三条学生社团应在新学期开学后两个星期之内到校团委进行学期注册,凡逾期不进行注册的社团,将按本办法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第二十四条学生社团在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校规校纪和校团委相关规定的前提下,经指导单位同意并在指导教师的指导下,可以创办内部交流刊物、创建本组织网站(主页)、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内部交流刊物的编印和发行必须由指导单位和校团委审查通过,网站、微博、微信等宣传平台的申请报告和样本须报送至指导单位和校团委备案。社团各类媒体发布内容按照“文责自负”原则,由作者承担责任,指导单位负责审核,校团委给予监督、指导。
第二十五条学生社团在新学期开学之初和学期末应分别向校团委提交经社团会员大会审议通过并报指导(挂靠)单位备案的本学期工作计划、活动总结及财务收支状况;期间,各社团开展活动应有书面总结材料及音像资料并交由校团委存档。以上材料将作为学生社团星级评比的重要参考依据。
第二十六条学生社团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校团委在向挂靠单位通报情况的同时,经校团委讨论通过后,责令其停止活动,进行整顿
(一)无正式负责人和组织机构;
(二)活动范围及内容与社团宗旨、章程相违背;
(三)规定时间不到校团委注册;
(四)违反学校有关规定或不接受有关单位、指导教师的指导;
(五)财务出现重大差错和混乱;
(六)出现其他应予停止活动、进行整顿的情况。
第二十七条对未经批准擅自成立或被取缔后仍以社团名义进行活动且不听劝阻者,校团委将协同学校有关部门强行停止其活动,并对组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组织建设
第二十八条学生社团指导教师应指导学生社团发展建设,加强社团会员思想政治教育,规范学生社团日常管理,参加学生社团相关活动,开展学生社团骨干培训,每名指导教师最多指导1个学生社团。
第二十九条学生社团的会员必须是具有正式学籍的海南师范大学在校学生。外籍学生加入社团后须到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备案。
第三十条社团会员有权了解所在社团的章程、组织机构和财务制度,对社团的管理和活动提出建议和质询,有权按照社团章程自由加入或退出社团,应当定期注册,按章程缴纳会费,积极参加社团的各项活动,在享有权利和履行义务方面一律平等。
第三十一条社团负责人有违反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和校纪校规,损害会员利益的,社团会员有权向主管部门反映情况。
第三十二条社团会员应当接受所属社团的定期注册。
第三十三条学生社团会员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有按照章程担任社团职务的权利,并承担相应义务。
第三十四条社团会员应当积极参加社团各项活动,并有权对社团建设和发展提出建设意义,对社团发展过程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批评。
第三十五条3人以上团员的社团必须成立团支部,团支部书记原则上由社团主要负责人兼任。受校团委领导,按照《团章》有关规定开展支部活动,社团团支委应由支部大会选举产生,社团中团员应参加所在学院和所在社团团支部的双重组织生活。
第三十六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是学生社团的最高权力机构,依照学生社团章程行使职权,选举和更换社团负责人,听取并审议负责人的工作报告,讨论决定社团重大活动事项,修改社团章程,监督社团财务活动。
第三十七条学生社团会员大会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并将大会决议及时报校团委备案。会员大会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会议的会员半数以上通过;对社团变更、注销和修改章程作出决议,必须经出席的会员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有效的会员大会出席人数必须占全体会员数的三分之二以上。
第三十八条社团的内部关系、组织方式和机构设置由各社团自行决定。原则上社团应建立民主决策的理事会制度。社团组成人员情况须报校校团委备案。
第三十九条学生社团应建立工作档案,包括社团章程、工作条例、会员登记表、活动策划、活动图片及影音资料、活动总结、财务收支明细等,以备核查。
第四十条社团可聘请若干专家、教师或社会人士,担任顾问或名誉社长(或名誉会长),但须事先经指导教师、指导单位及校团委的审批同意、定期审核。未经同意,学生社团不得聘请校外人员担任顾问或名誉社长(或名誉会长)。
第四十一条学生社团在征得校团委同意后,可自备艺术图章或其他标志,以便开展工作,不得私刻印章,学生社团的印章应向校团委提交书面申请并获准后,方可刻制,不得刻制任何圆形办公图章。学生社团不得私自与校外任何单位或组织自行签订任何形式的合同或协议。
第四十二条学生社团会员证由校团委统一印制,会员证仅作证实会员身份之用,不具
备其它效力。
第四十三条社团负责人的产生与变更
学生社团负责人为社团骨干,须政治立场坚定、学习成绩良好。原则上应由二年级以上学生担任,通过提名推荐、考察公示、公开选举、审核批准、社团会员大会民主选举、经过所在学院团委审核,报业务指导单位和校团委批准同意后产生,社团负责人应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思想政治类学生社团负责人须为中共党员;
学生社团负责人学业成绩排名须在前50%以内,且无课业不及格情况。
各学生社团负责人任期原则上为一年,在任期内如有违反法律法规、校纪校规或严重损害社团利益的行为,指导单位或校团委有权在互相通报的同时,校团委批准暂停或免去其职务,并由指导单位或校团委在广泛征求社团会员意见的基础上指定临时负责人;
更换社团负责人后,报知指导教师的同时,应填写《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负责人登记表》和《海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信息变更表》,并报校团委备案;
(五)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学生,不得担任或继续担任学生社团负责人。
1、在校期间曾受到校纪校规处分的。
2、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职或社团被宣布解散,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
3、有两门以上主要课程不及格的;
4、已在其他社团担任负责工作的;
5、曾因违反有关规定被撤销社团职务的;
6、担任社团负责人期间不作为,受到半数及以上会员的反对;
7、因其它原因不宜担任社团负责人的.。
活动管理
第四十四条学生社团举办活动须遵守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并按照相应的审批程序进行,不得在学生中散布违背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错误观点和言论,不得开展与其宗旨不符的活动,不得开展纯商业性活动,不得参与违法违纪活动。
第四十五条社团活动须经学生社团集体决策、指导教师同意并报业务指导单位批准后方可开展。学生社团会员,未经学生社团集体研究授权,不得以社团名义开展活动。
第四十六条参与人数较多或在校外举办、参加的学生社团活动,要有具体的活动流程方
案、经费管理和安全应急预案,确保活动安全、有序地进行,并报校团委审批。进一步加强对来自校外支持学生社团开展调研、交流、访问、培训等活动的审核和管理。
第四十七条学生社团邀请校外人士出席活动,需向社联会递交申请及校外人士的相关证明,必要时须报校党委宣传部批准;邀请外籍人士参加活动或开展涉外合作、涉外活动项目,须经校团委和对外合作与交流处同意,并报学校党委审批,在校团委的指导下进行。
第四十八条学生社团以社团名义到校外参加活动时,应提前向社联会申请,并报告活动相关情况,原则上应由社团指导老师或校团委老师带队。
第四十九条社团与指导单位以外的校内外其他单位进行联络或联合开展活动,须事先上报校团委并征得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十条两个以上(含两个)社团联合举办活动,必须经各自指导教师、指导单位同意,并由主办活动的社团负责人把联合活动方案提交校校团委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五十一条校团委将协助学生社团进行网络化建设管理工作,加强社团运营网站、新媒体平台、印发刊物进行管理和指导,培养社团会员的网络文明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向上向善正能量。学生社团负责人要切实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不得传播危害国家安全、扰乱社会秩序等法律法规禁止的有关内容。重视网络新媒体社团的管理和引导。学生社团开展线上线下宣传、发布活动信息须经指导教师审核同意。
第五十二条社团出具证明、发布公告、进行宣传时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做到内容真实可靠并署社团全称,不得盗用校团委、相关业务部门、社团指导单位或其他组织的名义开展活动。
第五十三条校团委要对未按规定注册的、开展非法活动的、校外人员未经学校许可滥用或冒用学校名称建立学生社团(含其运营的新媒体平台)在校内外开展活动的学生社团一一清理整顿。联合学校保卫部门制止未批准成立或已经注销的学生社团开展活动。
经费管理
第五十四条学生社团的活动经费来源为学校拨款、会员缴纳的会费、接受的奖励或赠予、社会赞助等。社团经费必须用于社团集体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严禁侵占、私分或挪用。
第五十五条学生社团如收取会费,须根据实际情况明确收费标准,经社团内部民主决策,报校团委审核后进行公示,并应写入社团章程。
第五十六条学生社团应制定严格的经费管理制度,每学期向全体会员公布经费使用情况。校团委负责社团经费来源、经费使用情况的监督指导工作,加强对学生社团接受校外资金的合法合规性审查和管理。
第五十七条对社团举办的具有较高水平、较大影响的活动,校团委以立项审批的方式予以支持。
第五十八条社团举办活动可以寻求校内外单位和个人的经费支持。社团接受任何单位或者个人的捐赠资助,须事先征得校团委的同意,并向社团会员公开说明。
第五十九条对于会费和其他经费的管理,各学生社团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并制定详细的财务管理制度,每学期支出计划和总结须经社团会员大会审议通过。社团整顿期间停止一起费用支出。
第六十条学生社团原则上不得接受境外资金赞助或支持,从严管控参加外国驻华使领馆和境外非政府组织的活动。如果确有必要,按照相关制度报上级部门审批。
第六十一条社团解散时,其财产由校团委结合社团章程进行处理。任何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社团的财产,亦不得在社团会员中分配。
工作保障
第六十二条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通过校团委向学生社团工作提供一定的专项经费,支持学生社团网络化管理和信息化平台建设,为学生社团提供师资、活动场地、器材、设备等方面的支持,为学生社团对外交流搭建平台,提升社团活力和工作水平,保证我校学生社团的健康蓬勃发展。
第六十三条校团委通过工作交流、专门培训、评比表彰等方式,指导、支持和鼓励学生社团工作发展。
第六十四条对学生社团指导教师进行工作量认定或给予适当的工作补贴。
第六十五条各学院学生参与社团活动、担任社团负责人、获得表彰等情况,纳入学生第二课堂成绩单记录和学生综合素质测评,纳入学校学生骨干培养体系,使学生社团成为学生成长成才的重要平台。
附则
第六十六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本办法施行前已经成立的学生社团,应当在下次年审前按照有关规定修改、完善社团相关制度及信息。
中职学校管理制度 篇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职业学校内涵建设,提高职业学校管理水平,依据教育部、省教育厅关于中等职业教育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管理工作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中等职业学校,各校按本规定结合实际制定实施细则或相应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教师队伍管理
第三条建设规划。学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结构合理、充满活力的高素质“双师型”教师队伍,逐年提高专任专业课教师“双师型”比例,提升师资质量。
第四条培养培训。学校加强对青年教师、骨干教师、专业(学科)带头人和教学名师的培养。建立优秀教师发展机制和平台,重点专业(学科)建有名师工作室。
学校开展多种形式的教师全员培训,有计划、有目的地组织专业课教师到企业进行专业实践锻炼(每两年达两个月以上)。每年参加省级以上培训的教师不低于15%,学校每年用于教师培养培训经费占教师工资总额的8%以上。
第五条兼职教师。学校根据需要通过“特岗、特聘、特邀”等形式,向行业组织、企业、教科研单位和高等院校等聘任专业课教师或实习指导教师,建立兼职教师人才信息库。
第六条班主任队伍。学校加强班主任选拔、聘任、培训、业绩考核工作,开展班主任工作经验交流、基本功竞赛、优秀班主任评选等活动,促进班主任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第七条管理机制。学校科学制定教师聘任管理制度和具体管理办法,开展师德师风教育,建立和完善教师岗位职责和考评奖励机制。
第三章专业建设管理
第八条专业规划。学校根据地方产业结构和职业岗位现状及趋势,结合学校办学条件编制学校专业建设三年规划和年度计划。按专业类建立由行业、企业、职业界人士参加的专业建设指导员会。学校开展中高职衔接试点项目。
第九条专业设置与调整。学校根据专业建设规划开设的新专业,须符合国家、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条件和程序,每年年底前报县(区)、市教育局审批。
原则上学校每年新设(包括调整专业专门化方向)专业数不超过3个。专业专门化方向的调整情况需报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条重点专业建设。学校重点专业开展品牌(特色)专业及现代化专业群建设,做到思路清晰、目标明确、措施得力,体现专业优势和学校特色。
第四章教学管理
第十一条管理机构。学校设立教务处、实训处、专业系(部)、教科研室等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和研究机构,制定并不断完善各项教学管理制度。学校按专业(学科)成立教研组,作为教学管理与研究的基层组织,有明确的职责和工作要求。
第十二条人才培养方案。学校按照省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发布的'指导性教学文件,制定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须经学校专业建设指导员会论证,报县(区)教育局审核、市教育局审批。
学校根据区域经济结构调整和市场与企业的需求变化,每学年组织对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进行滚动修订,修订后的'人才培养方案需报县(区)、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三条课程管理。学校按专业实施性人才培养方案开齐开足课程。在规定范围内征订教材、选用课程标准(教学纲)。使用教师自主开发的课程标准、校本教材及数字化教学资源需经教务处组织审核,分管教学校长审批。
教材选用及征订情况于每学期期末前报县(区)、市教育局备案。
第十四条常规管理。学校按学期制定教学工作计划,加强教学常规管理,规范教师备课、授课、作业、辅导、考核等各个环节。学校使用教务管理信息化平台。
第十五条实训实习。学校建立稳定的具有教学功能、体现专业特点的校内外实训实习基地,制定学生实训实习管理制度,切实加强对学生实训实习的安全教育。实训开出率不低于95%。
第十六条教科研。教科研室负责学校教科研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教科研工作制度和课题研究经费政策,开展优秀教科研成果评选及重点课题研究,做好研究成果的推广工作。
第十七条质量监控。学校建立健全教学质量监控体系,校长每学年主持12次综合性教学质量评估,教学管理职能部门每学期分别开展23次教学常规督导及评教评学活动。发挥省、市级学业水平测试对教学质量的监测和评价功能。开展教学诊断与改进工作。学校组织检查性听课,分管教学校领导及教务处、专业部(系)、教科室、教研组负责人每学期至少听课20节,其他教师每学期至少听课15节。
第五章学生管理
第十八条管理体制。学生管理实行三级管理体制,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学生管理网络,构建全面育人、全程育人、全员育人的管理格局。
第十九条教育内容。学校把核心价值体系融入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全过程,以文明礼仪、职业道德、理想信念、就业创业、遵纪守法、心理健康等为主要教育内容,开展系列化主题教育活动,做到有计划、有方案、有效果。
第二十条德育工作。学校根据《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纲》等规定,成立专兼职德育管理队伍,建立和完善学生思想道德评价及综合素质测评制度,开设德育课程,开展德育活动,改进德育考核方法。按规定配备德育课教师和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
第二十一条校园文化。学校具有体现办学特色的“校训、校风、教风、学风以及校史、校徽、校歌”。重点专业建有鲜明专业特色和优秀企业文化的学习场所。学校社团组织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学生社团参与率达到90%以上。学校建立集教育性和服务性于一体的网络平台,规范学生上网行为。
第二十二条学籍管理。学校按规定办理新生录取、入学和注册手续,建立学籍档案,不得抢注学籍、空挂学籍。每学期及时做好学籍异动的处置工作。
第六章招生和就业管理
第二十三条招生计划。学校根据办学条件和能力,制定年度招生计划,五年制高职与中职(含分段培养)招生计划分别由省、市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后统一下达。
第二十四条招生宣传。学校要在各个不同阶段开展多种形式的招生宣传活动,宣传学校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学校制定的《招生简章》须报县(区)、市教育局审核备案。在招生工作中,学校不得托非法中介招生,不得进行虚假宣传,不得进行有偿招生。
第二十五条就业和创业服务。学校开设就业、创业指导课程,建有学生创业基地,来组织创业、创新赛,发布就业信息,做好学生就业推荐及跟踪服务工作。每年10月上旬将应届毕业生就业情况调查分析报告报送县(区)、市教育局。
第七章后勤与安全管理
第二十六条校园管理。学校有校园建设总体规划,教学区、实训区、生活区、活动区四区分置合理,凸显室外绿化、室内美化、校园净化的自然环境,体现职业教育特色。
第二十七条财务管理。学校依照法规建立健计账簿,规范财务收支行为,加强内控制度审计。严格执行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补助资金政策。
第二十八条后勤管理。学校建立和完善固定资产登记、设施设备采购及使用等制度,健全食品安全卫生、宿舍管理等台账,组织日常性的专项检查,提供师生在校内消费一卡通服务,建设安全、整洁、文明、优美的生活环境。
第二十九条安全管理。学校加强安全管理组织领导,制定《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建立先进、完备的信息化监控系统,定期组织各类安全工作检查,健全并完善各类安全工作档案。学校要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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