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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时间:2023-05-25 19:03:12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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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

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1

  xxxxxx直机关妇工委关于对20xx年市直机关妇女工作进行目标考核的通知

  市直机关各委口妇委会、市直各单位妇女组织: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市直机关妇女工作,确保市直机关妇女工作落到实处,更好地履行组织妇女、引导妇女、服务妇女和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的职责,更好地团结带领市直机关妇女干部转型工作,跨越争先,为进一步推进宜宾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妇女儿童事业再上新台阶作出新的更大贡献。我委决定从今年起,对市直机关妇女工作实行目标考核,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市直机关各委口妇委会、各单位妇女组织

  二、考核内容:市直机关妇女组织思想素质建设、组织制度建设、维权工作和主题活动开展情况等。

  三、考核方法:

  市直机关妇女工作目标考核采取平时考核和年终考核相结合,以平时考核为主;定量考核和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考核过程和考核结果相结合,突出考核工作实绩。平时考核由市直机关妇工委和各委口妇委会采用记台帐方式建立目标管理档案。年终考核时,各委口妇委会要根据平时会议和活动情况记录、简报、文件等原始材料对本委口各单位妇女组织进行量化打分,并将结果报市直机关妇工委。市直机关妇工委将结合平时考核的情况对各委口妇委会和各单位妇女组织进行考核。

  考核实行扣分制,以百分制记分。基本分为100分,扣分不超过15%,加分不超过10%。最后考核得分=100分-扣分+加分。

  四、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得分排名前1/3为优秀单位,市直机关妇工委将予以通报表扬。考核中扣分情况将作为市级部门保证目标考核中机关党建工作部分扣分依据之一。考核结果也将作为市直机关工委各种评优的依据之一。

  五、有关要求:

  1、各单位妇女组织务必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领导,认真落实责任,精心组织实施,确保取得实效。

  2、各委口妇委会要严格按照目标考核细则科学、客观、公正地对本委口妇女组织进行考核,并于20xx年12月25日前将考核结果报市直机关妇工委。

  附:xxxxxx直机关妇女工作目标考核细则xxxxx直机关妇工委

  20xx年2月日

  主题词:妇女工作

  目标考核

  20xx

  通知

  抄送:市妇联。

  附件:xxxxx直机关妇女工作目标考核细则

  项目

  目标任务

  考核标准

  思想素质建设(10分)

  1、年初制定学习计划,认真开展政治理论学习;

  2、以开展理想信念、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为核心,创新途径和载体,引领广大妇女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

  3、以弘扬妇女“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精神为重点,宣传优秀妇女典型,用榜样的力量引领妇女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做文明风尚的践行者;

  1、未按要求开展政治理论学习或者学习流于形式(扣1分);2、无故不组织参加妇工委、委口妇委会组织的各种宣传学习活动(每次扣1分);3、单位妇女干部受到党纪法律处分的(每人次扣1分)。

  组织制度建设(20分)

  1、每个单位必须建立妇女组织,并按《章程》和《条例》规定按时换届;

  2、制定妇女工作责任制,明确分管领导,明确工作职责,使妇女工作有人抓,抓落实;

  3、围绕党建抓妇建,积极主动争取党组织的.领导,每年要向党组织汇报工作;

  4、落实好妇女工作者政治和经济待遇,妇女组织开展活动经费有保障;

  5、建立信息交流制度,每个单位每年必须向妇工委和委口妇委会报送相关工作开展信息;

  6、认真做好第四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和市直机关妇女代表会议代表的推荐工作;

  1、未建立妇女组织(扣2分);2、未按规定按时换届(扣1分);3、未制定妇女工作责任制(扣1分);4、不向党组织汇报妇女工作(扣1分);5、妇女工作者待遇不落实,妇女工作经费得不到保障(扣1分);6、全年无工作信息上报(扣1分);7、不认真负责开展推荐代表工作(扣1分)。

  维权工作(20分)

  1、积极开展综治、维稳、反x、禁毒、反拐、防艾等工作,利用3.8维权周、6.26禁毒日、12.1防艾日、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大力开展妇女权益保障法、婚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宣传;

  2、认真处理本单位涉及妇女权益事件,保障妇女合法权益;

  3、开展“平安家庭”创建活动。

  1、无故不参加妇工委和委口妇委会组织的普法维权活动(每次扣1分);2、对本单位出现的侵犯妇女合法权益的事件置之不理(扣1分)。

  主题活动(50分)

  1、巩固创先xxxx活动成果,创新举措、丰富内容、拓展载体,持续深化创先xxxx活动;

  2、以庆祝“三八”妇女节102周年为契机,开展一系列喜闻乐见的纪念活动,丰富机关妇女文化生活;

  3、积极参加“最受欢迎的妇女活动”的评选活动;

  4、深化“巾帼建功”活动,进一步创新“巾帼文明岗”创建活动的内涵、形式和机制;

  5、结合“创先xxxx”和“挂包帮”活动,深入开展“下基层、访妇情、办实事”活动。

  1、不积极支持、配合、参加各种主题活动(每次扣1分);

  2、妇工委安排的工作未完成(每件次扣1分)。

  加分项目

  信息采用、获奖情况及临时交办工作完成情况。

  1、信息、简报被市直机关妇工委及相关媒体采用(每条加0.5分);

  2、主题活动开展获得奖项(集体加1分,个人加0.5分);

  3、被妇工委确定为典型示范点(加1分);

  4、在本单位召开相关现场观摩会议等(加1分);

  5、认真完成临时交办任务(加1分)。

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2

  1目的与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女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的具体内容。其目的是为了维护公司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减少和解决女职工在劳动和工作中因生理特点造成的特殊困难,保护其健康。

  本制度适用于xxxx开关电器有限公司女职工的管理。

  2管理职责

  2.1 工会主席负责公司女职工保护管理的'领导工作。

  2.2 工会负责公司女职工保护的监督、管理工作。

  2.3 管理部负责女职工的录用工作。

  2.4 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女职工保护的执行。

  3术语和定义

  3.1 五期

  指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更年期。

  4管理内容

  4.1 管理部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录用女职工,并合理安排其工种、岗位。

  4.2 各部门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不得降低其基本工资,或者解除劳动合同,产假期间视为出勤。

  4.3 工会负责每年组织对女职工进行特殊体检,加强女职工卫生保健工作。

  4.4 各部门均不得以结婚、怀孕、生育、哺乳为理由而拒用、辞退女职工或降低其工资。在职工的定级、升级、工资调整等工作中不得歧视女性,必须坚持男女平等。

  4.5 各部门在生产劳动过程中,不得安排女职工从事国家规定的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其他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经期从事高处、低温、冷水作业和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不得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间从事国家规定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孕期禁忌从事的劳动;对怀孕7个月以上的女职工,不得安排其延长工作时间和夜班劳动。

  4.6 各部门应根据女职工的生理特点,如女职工处于“五期”时,可暂时调任适宜的工作或不上夜班。

  4.7 对不严格执行该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按公司《安全、环保绩效考核管理制度》(q/zn g19.005-20xx)进行考核。

  5相关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女工劳动保护管理制度3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女职工劳动保护的内容、保护措施。

  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全体在职女职工的劳动保护。

  2 引用文件

  (92)《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

  (94)《中华人民共和国女婴保健法》

  (88)《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

  (90)劳安字2号《女职工禁忌劳动范围的规定》

  3 保护的内容

  3.1女职工禁忌从事的劳动。

  3.2女职工在月经、怀孕、在产、哺乳期的保护。

  4 保护措施

  4.1禁忌保护

  4.1.1女职工禁忌连续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四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25kg)。

  4.1.2女职工禁忌连续负重(指每小时负重次数在6次以上,每次负重超过20kg;间断负重每次超过25kg的作业)。

  4.2经期保护

  4.2.1月经期禁忌从事的劳动范围:

  a.冷冻及冷水等低温作业;

  b.《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的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20~25kg)

  c.《高空作业分级》标准中第二级(含二级)以上作业(5~15m)

  4.2.2女职工月经期应暂停前项规定的禁忌范围内的`工作安排。

  4.3怀孕期保护

  4.3.1女职工自确定妊娠之日期,由本人到户口所在地的医院建立孕妇保健卡。

  4.3.2怀孕女职工禁忌从事劳动范围

  a.作业场所空气中铅及化合物、汞及化合物、苯、镉、铍、氰化物、氮氧化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碳、氯、已内酰胺、氯丁二烯、氯已烯、环氧已烷、苯氧已烷、苯胺、甲醛等有毒物浓度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作业;

  b.作业场所放射物超过《放射防护规定》中规定剂量的规定;

  c.人力进行的土方和石方作业;

  d.《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作业;

  e.伴有全身强烈振动的作业。

  4.3.3女职工在怀孕七个月以上(含七个月),应调离原从事的劳动强度较强的工作岗位。从事较轻的工作。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算作劳动时间。

  4.4产期保护

  4.4.1女职工产假为九十天,其中产前休假十五天,产后休假七十五天。难产的,增加产假十五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一个婴儿,增加产假十五天。

  4.4.2女职工怀孕流产的,其所在单位应根据医务部门证明,给予一定时间的产假。

  4.5哺乳期保护

  4.5.1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职工,在每班劳动时间内给予两次哺乳(含人工哺乳)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每次哺乳时间,可以合并使用。哺乳时间和在本单位内哺乳往返途中的时间算作劳动时间。

  4.5.2女职工在哺乳期内,所在单位不得安排从事《体力劳动强度分级》标准中第三级体力劳动强度的劳动和哺乳禁忌从事的劳动。不得延长其劳动时间。

  5 其他

  5.1女工结婚后,到公司工会办理生育指标,在领取生育指标后,方可怀孕生育。

  5.2违反计划生育条例的按(99)《内蒙古自治区计划生育条例》处理。

  5.3女职工劳动保护由公司工会检查并进行监督。

  5.4本制度未尽事项或与上级规定有抵触的,按上级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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