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专项计划模板集锦五篇
时间过得真快,总在不经意间流逝,前方等待着我们的是新的机遇和挑战,我们要好好计划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了。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专项计划5篇,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项计划 篇1
今年以来,在局领导的正确领导下,坚持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原则和“政府统一领导、部门依法监督、企业全面负责、群众参与监督”的工作格局,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以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减少一般事故为目标。现将下半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20xx年1至5月份,区安全生产状况较为平稳,未发生一次性死亡1人以上较大事故,未发生危险化学品生产安全事故,事故指标控制较好。在取得一定成效的同时,也存在一些问题与不足:
(一)是全民安全意识仍相对淡薄。“时时讲安全,处处提安全”的意识尚未广泛深入人心,安全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缺乏导致违章违法行为屡禁不止,甚至一些从业人员缺乏基本的安全常识和安全知识技能,既成为各类事故的肇事者,同时又是受害者。二是不少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仍未落实到位。不少中小企业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仍停留在口头上,企业法定代表人没有切实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职责,没有更多的财力、物力投入安全生产工作,重效益、轻安全,重制度、轻管理,重形式、轻落实的现象仍普遍存在。三是一些单位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不扎实,安全隐患仍不同程度存在。
针对以上情况,我局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按照中央、省、市、区的'要求,按照制定的工作计划,坚持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以预防为主、加强监管、落实责任为重点,深化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各项工作措施,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继续降低事故总量和伤亡人数,进一步促进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将着重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二)狠抓全区安全生产工作目标任务责任的落实。上半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在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下,安全生产状况总体趋于平稳,但形势仍然不容乐观。因此,我们必须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充分认清当前我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复杂性、艰巨性和紧迫性。严格按照市、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总体部署和工作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再进行一次认真研究和全面分析,理清思路,突出重点,细化强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
(三)继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建立健全企业事故隐患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落实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主体责任。进一步加大隐患治理力度,健全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逐步构建隐患整治长效机制。严厉打击“三非”、“三违”和“三超”行为,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积极预防一般事故,进一步压减全区事故总量。
(四)大力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坚持开展安全生产教育“五进”活动,宣传“安全发展”科学理念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全民安全意识。同时,加大工作力度,全面推进各类安全生产教育培训,重点抓好企业第一责任人、安全责任人、安全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也别是临时工、农民工的教育培训,深入推进全员安全教育培训,营造全民安全氛围。
(五)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国务院、省市区关于进一步强化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作的安排部署,加大加强企业法人安全意识教育培训工作,促进企业进一步自发、自动、自觉的落实自身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督促检查,实施综合治理,整顿和规范企业安全生产行为,促使企业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夯实企业安全生产一线基础。
(六)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积极探索安全监管的科学方式和有效途径,进一步理顺综合监管与部门监管、行业管理的关系,健全完善协调配合机制,抓好危险化学品专项整治。
专项计划 篇2
“元旦春节”两个传统的重大节日即将来临,为确保节日期间市场的食品安全卫生,经济开发区分所将对区域内的食品生产经营、学校食堂、工地食堂、餐饮业、农贸市场、散装食品等各环节进行专项检查。检查重点是:打击使用非食品原料、非食品添加剂、劣质油脂及其他用伪劣手段生产加工食品的行为,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对米面油、熟食制品、乳制品、调味品、儿童食品等进行重点检查,严格卫生准入制,检查时间为:12月25日—20xx年元月底,其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一、学校、工地食堂及餐饮业的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的“卫监五号”压滤机滤布行动的要求,对各大中型餐饮及学校、工地食堂进行全面的卫生监督,工作重点,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情况,加工场所卫生状况,餐用具洗刷消毒设施,原料及食品添加剂索证情况,对承办“年夜饭”及大型集中就餐的单位要实行“事先告知制”和“留样制”。严把各环节关,以确保节日市场消费者的饮食安全卫生。
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
对我区域内的熟食制品、糕点、油脂、酒类等检查。对加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的健康证,加工经营场所的卫生设施、工具用具的洗刷消毒设施,冷藏设施及运输工具进行现场监督检查。对每批使用的原料及食品添加剂要求做到批批有相关的索证索票证明,熟食、糕点经营店、柜台及流动销售摊点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销售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销售食品时必须穿戴清洁工作衣帽,严禁抓、拿直接入口的食品,做到货币分开。
三、炒货、蜜饯、果脯等小食品的检查
炒货、蜜饯、果脯等小食品是节日期间消费量较大的休闲食品,目前,这类食品存在有不安全因素,我们对其加工场所的检查重点放在产品生产时是否加入非食品用的工业糖精、片碱、滑石粉、非食用油脂及产品中含有“亚硫酸钠”“二氧化硫”等有毒有害物质,对加工场所的卫生状况、使用的原料及包装材料、索证情况等进行严格把关。
四、散装食品的检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卫生部《散装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要求,对超市、集贸市场及散在的散装食品销售摊点进行监督检查,检查重点,销售的散装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使用的包装材料和存放食品的容器必须达到卫生要求,原包装必须有完善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等注明,并附有同期产品的索证材料。
销售散装食品时,必须有防蝇防尘设施,防止食品污染,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小包装,销售人员严格个人卫生,以防止二次污染过程,我们将通过此次检查,规范散装食品的经营行为。
五、对超市和食品批发部的检查
我区域内有超市和食品批发部21户,我们将对其进行全面的.监督检查,检查重点放在经营单位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及节日期间销售广泛的粮油、酒类、乳制品、糕点、蛋奶制品、腌卤制品、调味品等,对过期的,索证材料不完善的及不符合卫生要求的严格把关。
六、对农村及城乡结合部、集贸市场的检查
对农村食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个体商贩、小作坊、小商店、小餐馆,农副产品豆制品、饮料、儿童食品、乳制品进行检查,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的违法行为,重点查处无证无照生产经营食品,经销不合格食品和有毒有害食品,食品中使用非食品添加剂等违法行为。
对于以上的专项检查,我们将依照相关的法律法规,对不符合卫生条件的生产经营者坚决依法处罚和取缔,滤布加大宣传形式,发布消费警示,提高消费者的鉴别能力和防范意识,提高流通领域经营者的自律意识,杜绝食品安全隐患,通过节日期间的专项检查,全面实施《食品安全行动计划》控制食品污染,减少食源性疾患,建立食品绿色市场,以确保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食品卫生安全。
经济开发区分所供稿
二0xx年十二月二十日
专项计划 篇3
各村(社区):
为了进一步摸清我街道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流动人口、留守人员动态信息,提高流动人口数据库质量,促进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工作更好地落实,决定在我街道开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并对留守人员进行动态管理服务,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目标
摸清流动人口底数,掌握流动人口和留守人员动态信息,完善流动人口数据库,提升区域间网络化协作水平,促进流动人口均等化服务落实,提高我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水平。
二、时间安排
20xx年3月5日到20xx年5月31日。
三、主要工作
1.开展实有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摸清底数,掌握流动人口基本信息、流向分布,进一步采集留守儿童、老人、妇女的基本信息和相关信息。
2.更新、完善村(社区)流动人口卡册信息和留守人员(儿童、妇女、老人)登记册,做好档案资料的规范管理。
3.更新、完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信息系统信息,提高流动人口信息录入率、准确率。重点完善已婚育龄妇女配偶、子女等信息及流动期间已婚妇女妊娠、子女出生等动态信息,保持数据库信息的完整性和鲜活度。
4、积极落实流动人口卫生计生基本公共均等化服务项目,开展留守人员关怀关爱活动,确保流动人口享受更多社会公共服务,努力提高全街道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水平。
四、实施步骤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专项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1、开展实有流动人口清理清查和留守人员信息采集(20xx年3月5日—4月5日)。以各村(社区)为单位,以出租屋、集贸市场、企业单位、沿街门店、饭馆、建筑工地、城乡结合部自建房等流动人口集中居住、从业地为重点,逐门逐户摸清流动人口数量、分布、流向。认真采集流动人口基本信息、学历、户口性质、流动原因、户籍地、现居住地、流入(出)时间、返回时间等十三项基本信息。同步对流出人口家中的留守儿童、留守老人、留守妇女的基本信息以及上学、就医、务工等相关信息进行采集,掌握清留守人员的生活状况。以各村(社区)为单位,要充分利用公共信息服务平台、医院分娩登记、免疫接种登记、外地信息网络协查、走访了解等多种方式,对辖区内的.流动人口信息进行全面采集登记,并将采集的信息与公安、人设、教育、工商等相关部门登记的流动人口信息及时进行比对,查漏补缺,确保流动人口信息的完整性、准确性。
2、完善卡册个案信息(20xx年4月6日—4月30日)。将清查到的实有流动人口个案信息与卡册信息逐人逐项比对,清查出卡册漏登、漏项、错项和地址未详到村 (社区)一级的人员,及时进行建档、纠错补录;清查出“已返回”或“已离开”人员,及时在卡册上结束流动。同时,结合清查,重新完善留守儿童、妇女、老人管理登记册,坚持进行动态管理。进一步完善卡册基础信息资料,提高卡册信息准确率。
3、录入流动人口、留守人员个案信息(20xx年5月1日-20日)。街道计生办将对系统中未建档、未登记个案,及时进行建档、登记录入;对清查出的漏项、错项和地址未祥到村(社区)一级人员,及时进行纠错补录;对流入(出)人口已离开(返回)本辖区的人员,在信息系统中及时填写日期,结束流动。要完善提升新增的留守人员的逻辑关系,做到逻辑关系准确,信息录入完整。
五、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流动人口清理清查,是夯实基础工作的重要环节,各村(社区)一定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确保清查工作不走过场。
2.认真核查,提升质量。清查人员要深入流动人口聚集地,逐户逐人逐项清查流动人口信息,做到村(社区)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不漏项,项不出错,确保信息全面、真实、准确。
3、注意逻辑,规范档案。要理清流出人员与留守人员的关系、流入人口与进城务工人口的区别,分类建立好流动人口“两卡两册”和留守人员管理登记册。4个社区要结合清理清查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快网格化管理工作进度,力争把社区计划生育管理工作提升到一个新的水平。
专项计划 篇4
20xx年是脱贫攻坚的决战之年,为确保我县打好收官之战,我局立足于生态文明建设,大力实施生态扶贫,结合实际,特制定本专项工作计划。
一、目标任务
生态扶贫是打赢脱攻坚战的一个重要方略。坚持从贫困地区的.生态环境实际出发,以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态权益为宗旨,将生态与贫困、生态与文明、生态与永续发展紧密联系,切实推进贫困地区的可持续发展。推进绿色精准扶贫,促进县贫困地区从生态保护与生态修复得到更多实惠,推动县贫困地区建设生态宜居、宜游、宜业、宜养的美好生活。今年将重点以到村到户到人的生态奖补资金扶持,着重实施项目建设为抓手。
二、工作内容
今年我局计划重点实施项目6个,预计总投资达2533.33万元。
(一)精准兑现补助资金。一是集体公益林森林效益补偿。在10个有林乡镇兑现集体公益林森林效益补偿28.41万亩,总资金444.22万元。二是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管护补助。在10个有林乡镇兑现商品林停伐补助7.63万亩,总资金76.11万元。
(二)大力开发生态公益性岗位。一是选聘422名生态护林员,每人每月补助为487.33元,年工资为5947.96元(含每人100元意外保险),总资金251万元。二是选聘1028名草原管护员,每人每月补助为487.78元,年工资为5953.36元(含每人一年100元意外保险),总资金612万元。
(三)生态建设项目扶持。一是组织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建实施“省县20xx年退化草原人工种草生态修复试点-退化草地治理与天然草原改良项目”,总投资1050万元。二是组织脱贫攻坚造林专业合作社承建实施“县20xx年天然林保护工程二期公益林建设(封山育林)项目”,总投资100万元,保障社员(建档立卡户贫困群众)短期务工增收。
三、进度安排
(一)集体公益林森林效益补偿和集体和个人天然商品林停伐补助:3月落实集体公益林和商品林管护责任,11月完成集体公益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集体商品林停伐补助资金兑现工作。
(二)生态护林草员补助资金:每月通过一卡通实现资金兑现。
(三)生态建设项目:预计3月份完成合作社社员招聘工作,4至6月实施具体项目,7月兑现劳务补助。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分管副县长为组长,林草局局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组织领导,落实职责任务分工,确保生态扶贫专项工作有序推进。
(二)建立联席制度。县林草局统筹抓好生态扶贫工作,每月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分析研判推进动态和困难问题,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形成强大工作合力,助推生态扶贫出成效。
(三)强化资金筹措。加强资金筹措力度,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努力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加强资金使用监督管理,严防资金流失浪费,确保有限资金用在刀刃上。
(四)严把项目质量。落实专人负责担责,严格把关项目安全、质量和进度,绘就“时间表”和“路线图”,发动贫困村干部和群众监督工程质量,积极听取建议意见,确保扶贫项目扶到点上、扶到根上。
专项计划 篇5
为保障我县经济快速、持续、健康发展,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和第六次全国环境保护大会精神,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行动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排查整治违法排污行为为重点,加强部门协调,加大综合执法力度,下大力解决热点难点环境问题,坚决遏制企业随意排污、非法排污、恶意排污行为,杜绝污染事故发生,维护环境安全,保护群众健康,保障县域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重点和要求
对全县范围内的所有企业进行一次全面摸底排查,对污染防治措施达不到环保要求、污染物严重超标排放,未经审批、擅自投产、肆意排污行为和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十五小”、“新六小”反弹行为,依法加大整治力度。
(一)排查整治污染物超标排放的污染企业。一是重点排查整治铁和黄金选冶企业。对不按环评要求乱堆尾矿,以及尾矿库溢流水不达标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对故意偷排偷放或尾矿库直排的,加大处罚力度;对污染防治设施超期服役、不能正常运转的排污企业,下达限期治理书面通知,要求必须在规定期限内完成治理任务,经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投产;对无任何污染防治设施、擅自投产、污染物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发现一个查处一个并立即关停。二是排查整治花岗岩板材加工企业。对废水处理池不符环保标准,废水长期超标排放的企业,责令限期整改,治理期间应限产限排,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责令其停产整治或依法关闭;对不到指定地点堆存废渣,乱堆乱放的,要加大经济处罚力度,责成清理废渣至指定地点。三是排查整治其他行业企业。主要检查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违反规定的,严厉查处。
(二)排查整治“土法选金”反弹行为。对土法选金反弹行为严厉打击,并彻底拆除、捣毁设备。供电部门要切断土法选金必用的电源,基层供电营业所及农村电管人员不得为土法选金户安装供电设备,对擅自安装的,要严肃查处电管人员;国土资源部门要结合矿产资源整合,规范采矿行为,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公安和安监部门要加强对剧毒物品和危险化学品管理,严格控制汞和氰化物流通渠道和销售对象;公安部门要对屡禁不止的“钉子户”采取拘传、重罚等强制手段,加大打击力度;环保和水务等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严厉查处乱排废水、乱堆废渣的行为。双山子、平方子、安子岭等“土法选金”高发乡镇要认真组织好选金废渣的处理处置工作,消除污染隐患,坚决杜绝污染事故。
(三)排查整治建设项目环境违法问题。对20xx年《环境影响评价法》实施以来的建设项目执行环保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检查,对未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未经环保审批的违法、违规建设项目一律停产整顿,限期补办环保审批手续。对逾期未申报环保“三同时”验收,长期以试生产名义违法排污的企业,视排污情况进行限期整改、停产整治或限期验收。
三、时间安排
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活动从4月中旬开始,5月中旬结束,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情况,确定整治工作重点,责成专门人员参加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成立组织。成立由县委、县政府主管领导牵头,发展改革、环保、纪检监察、公安、国土资源、安监、水务、林业、矿业、工商、供电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县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排查整治行动的组织协调和政策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
(二)明确职责。在此次排查整治工作中,各有关部门要严格履行各自的监管职能。发展改革部门要监督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国土部门要加大对无证开采、乱采滥挖的打击力度;环保部门要核查企业的环评审批文件,检查企业污染防治设施运转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对需关停或限期治理的项目及时报请政府下达关停或限期治理文件;监察部门要依法依纪追究违反环保法律法规的政府及部门人员的行政责任;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强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企业和矿山企业尾矿库的安全监管;水务部门要检查尾矿乱排滥放,挤占河道行为;林业部门要加大对企业非法占山毁林的查处力度;矿业部门要引导矿山企业落实环保治理措施;工商部门要及时注销、吊销被依法关闭企业的营业执照;供电部门要按照政府决定对违法排污企业采取停电、限电措施;各乡镇要按“属地管理”原则,积极开展本辖区内污染企业的排查,对辖区内污染企业列出名单,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措施。
(三)加强督导。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跟踪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进度,督导各乡镇、县直各部门履行部门职能,确保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营造氛围。县广电局、《青龙时报》等部门和媒体要加大此次污染企业专项排查整治工作及有关环境保护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全面提高社会各界的环境保护和科学发展意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大污染企业的治理整顿工作力度。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各乡镇、县直有关部门要正视问题,履职尽责,加强监管,实现对企业的动态监督,并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二)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验收关。各乡镇在招商引资时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理念,严格遵守国家产业政策,发展改革、环保、工商等部门在项目审批时要严格把关,严禁高污染、高能耗的落后生产工艺项目落户我县。环保部门要严把建设项目环保设施竣工验收关,对达不到环保要求的企业坚决不批。
(三)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结合“双学、双守、双做”教育实践活动,对各级领导干部加强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教育,牢固树立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意识,避免招商又招污事件发生,防止高污染企业转嫁到我县,给生态环境带来污染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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