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

时间:2023-05-25 15:10:50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建造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合同,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知道吗,写合同可是有方法的哦,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建造合同7篇,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建造合同范文集锦七篇

建造合同 篇1

  【判断题】

  “工程施工”科目余额小于“工程结算”科目余额,反映施工企业建造合同未完工部分已办理了结算的价款总额,在资产负债表上列作一项流动负债,通过在资产负债表“预收款项”项目反映。( )

  (对 、错)

  正确答案: 对

  【判断题】

  如果建造合同的预计总成本超过合同总收入,则形成合同预计损失,应提取损失准备,确认为当期费用,该损失准备一经计提,在建造工程期间不得转回。( )

  (对 、错)

  正确答案: 对

  答案解析 :

  预计损失不能转回,只能在完工时,将该损失准备转销冲减合同费用。

  相关知识点:

  建造合同成本包括从合同签订开始至合同完成止所发生的、与执行合同有关的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直接费用是指为完成合同所发生的、可以直接计入合同成本核算对象的各项费用支出。直接费用包括四项费用:耗用的人工费用、耗用的材料费用、耗用的机械使用费和其他直接费用(指直接可计入合同成本的费用)。

  间接费用是企业下属的施工单位或生产单位为组织生产和管理施工生产活动所发生的费用,包括临时设施摊销费用和施工、生产单位管理人员工资、奖金、职工福利费、劳动保护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物料消耗、低值易耗品摊销、取暖费、水电费、办公费、差旅费、财产保险费、工程保修费、排污费等。

  直接费用在发生时直接计入合同成本;间接费用应在期末按系统、合理的方法分摊计入合同成本。常见的.用于间接费用分摊的方法有人工费用比例法和直接费用比例法。

  合同完成后处置残余物资取得的收益等与合同有关的零星收益,应当冲减合同成本。

  合同成本不包括应当计入当期损益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和财务费用。因订立合同而发生的有关费用,应当直接计入当期损益。

建造合同 篇2

  甲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因公司发展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达成本协议:

  一、聘用期: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年。自成功注册(以国家建设部公告)之日起满 周年止。

  二、乙方向甲方提供建筑工程专业的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符合要求的学历证书、身份证,以及其它甲方注册过程中需要的一切材料。执业印章、注册证书在协议期内由甲方保管,其余所有原件注册完毕3日内归还乙方保管。如因甲方原因不能成功注册,甲方应在2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的所有证件原件。

  三、甲方确认乙方所提交的材料无误,且注册成功后(以国家建设部官方网站公告为准)15天内支付乙方聘用费用计税后5000。00元(大写:伍仟元整)。

  四、聘用期间,如确属必要,乙方应配合进行每年的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以保证注册证书的正常使用及满足乙方今后转注册的条件,如条件允许,甲方应单独完成此项工作。乙方继续教育等维持该注册证书所必需的活动的所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如甲方要求乙方挂项目开标时要本人到场的,乙方必须全力配合若有特殊情况确实不能到场,乙方必须提供身份证原件给甲方。

  五、聘用期内,乙方应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乙方承诺所提供材料、证件真实、有效,保证在协议期限内甲方为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的唯一全权使用人,乙方不得再在其他任何第三方注册、使用;

  2、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证书信息变更,不得有挂失、注销证书等影响甲方正常使用;

  3、在甲方xx理资质年检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或要求乙方挂项目开标时要本人到场等其他业务需要时,甲方应提前三天通知乙方,由乙方根据甲方需要配合甲方提供有关身份证、职称证明、学历xxxx等。本协议履行过程中如需乙方亲自到场xx理相关事宜的,甲方应提前三日与乙方协商,乙方应根据甲方需要尽量配合(如乙方确有重要事务不能到场例外);所有差旅费由甲方支付,差旅费标准为硬卧或客车,食宿由甲方提供。

  4、乙方对于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有保密义务;

  六、聘用期内,甲方承担以下责任和义务,否则承担违约责任:

  1、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资质证书及注册证书完好无损;如果由于甲方原因发生乙方的证书丢失或吊销,甲方应赔偿乙方相关损失,其相关损失计算方法如下:资格证、注册证丢失:甲方承担重新xx证的全部费用,并在补xx过程中给予乙方全力支援,因此造成乙方到期无法顺利变更注册的情况,甲方一次性赔偿乙方经济损失陆仟元整。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按协议约定期限及时准额支付费用,本协议中的'所有费用币种均为人民币;

  3、协议履行完毕后,经双方协商后甲方出具解聘证明、完整归还证书;

  七、违约责任:

  1、乙方违约责任: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乙方违反本协议第五条第1、2、4款,甲方有权中止本协议,并从乙方应得的聘用费用中扣除2000元;

  2、甲方违约责任: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1款,甲方应按第六条第1款的计算方法支付给乙方补偿;如甲方违反本协议第六条第2、3款,甲方应按每天50元支付给乙方补偿。

  八、解聘、续聘:乙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如不损害甲方的直接经济利益,甲方应予同意,并按照规定给予办理解聘手续,乙方须退还甲方已经支付的未到期费用。如甲方要求提前解聘的,则甲方应支付满乙方当年度的证书使用费。聘用期满,双方有意签订续聘合同时,具体条件由双方另行商议;如甲乙双方存在其他约定另立合同为准。

  九、双方均不得将本协议转签第三人,双方应自觉履行本协议书的各项条款,否则,违约方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一万元,守约方有权随时解除协议。

  十、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

  十一、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再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造合同 篇3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公司相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一、聘用条件

  乙方通过国家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或考核,取得合格证书,并按相关规定能在省建设厅办理乙方在甲方执业的注册登记。

  二、聘用期限 聘用期限为三年。即从建造师注册成功之日起(以建设部网上公告时间为准,下同)满三周年止。从注册成功起,每12个月为一个付费期,如需提前解聘,需在每个付费期结束前提前三个月告知对方知情。

  三、聘用期间费用及付款方式

  1.聘用期间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币(税后)1.8万/年作为基本服务费。

  2.服务费支付方式,乙方交齐相关资料给甲方,甲方付给乙方5千元

  定金(注册成功后该定金自动转为基本服务费的一部分),合同签订后,甲方应确保在本协议签订后三个月内将乙方建造师注册成功,如非乙方原因导致乙方建造师注册未成功,则聘用日期自本协议签订满三个月开始计算,甲方在聘用期开始计算7个工作日内将聘用工资余款一次性支付给乙方。将乙方建造师注册成功。自注册成功之日起的第一个星期内甲方付给乙方第一年的余款1.3万元整。第二、三年的聘用费用按合同规定,在签订合同日期的七个工作日内付清。

  3.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每年的建造师年检费及继续教育费用及地点由甲方负责。

  四、聘用期间劳动关系和工伤处理方案(第四点去掉)

  聘用期间,乙方不参与甲方经营,非甲方项目招投标或备案检查等甲方工作需要,不在甲方办公,涉及乙方在外的一切经营法律责任、债权债务关系和劳动关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五、聘用期间服务范围及相关费用

  合同期间,甲方有权使用乙方的注册证书仅用于申报甲方公司的企业资质及年检,不用于承接工程项目。不得外借乙方证件及将乙方资格证书注册到其他企业。

  六、聘用期间风险责任

  如果由于甲方原因造成乙方的二级建造师资格证书、注册证书被吊销,甲方按注册人二级建造师当年基本服务费标准发放聘用工资,直至乙方重新注册成功为止,重新注册手续的办理及相关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由甲方负责成功办理乙方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年检等)相关手续,相关费用由甲方承担。

  2、甲方在聘用乙方期间,应及时传达建造师相关政策和法律规定的信息,积极支持和组织其业务和职业技能培训。

  3、按时足额支付聘用费用;如甲方不按期支付聘用费用,由乙方提出解除聘用合同,甲方还应支付违约金2万元(改为1万元)整。

  4、妥善保管乙方资料和证件,确保各类证书等完好无损,成功注册后

  及时将毕业证交付乙方本人。毕业文凭(原件)因甲方过失而丢失损毁,甲方应赔付乙方伍万元(改为5000元),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的证件印章丢失的,甲方应负责全力为乙方挂失和补办,全部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给予配合。补办期间,不耽误乙方正常注册,否则,甲方应按该协议标准人民币1.8万/年的协议费继续支付乙方聘用工资直到证书能正常使用为止。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上述情况,则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6、甲方不得将乙方的建造师资格证书变更注册到其他单位,不得做出有损于乙方利益的其他行为。因甲方原因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后果和经济损失的,全部责任应由甲方承担。

  7、甲方在注册(变更)成功公告后不按合同约定支付报酬及交付建造师注册印章(十个工作日内),视为违约。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承诺向甲方提供真实合法资料,若乙方提供的资料是虚假伪造的,乙方自行承担一切责任,并负责赔偿甲方相应损失。乙方在聘用期间依法履行建造师职务时,有权要求得到甲方的支持和保护。

  2、乙方应严格遵守甲方的相关规章制度,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纪律。

  3、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本合同约定的聘用期限,保证合同顺利履行。

  九、合同的解除

  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本合同解除:

  1、在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解除协议,如因此造成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一方负责。如果甲乙双方在协议期内需要变动协议,应本着相互支持与理解的.原则,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以便另一方做好

  工作安排。

  2、如果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出具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证明给乙方,以便乙方办理转注手续,并返还乙方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资格证、注册证等),不得无故刁难。

  3、在下列情况下,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被依法撤销的。(2)甲方违反合同第七条规定的。

  (3)甲方不能按时支付乙方工资或有其他违约行为。

  4、在下列情况下,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乙方因乙方自身原因被依法取消建造师资格的。

  (2)乙双方违反合同第八条规定的。

  (3)乙方在除甲方以外的单位注册本职业资格,或通过任何途径伤害甲方名誉或泄漏甲方商业秘密。

  十、违约责任

  本合同一经双方签订,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违反,否则,由违约方承担相关责任,如因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事项

  1、达到本合同解除条件或聘用期正常期满前一个月,甲方必须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注册证书变更迁出手续,开具乙方解聘证明,不得无故刁难。

  2、甲方不承担聘用期间内乙方任何伤、残、病、死亡等其他原因产生的费用。

  3、聘用期内,若乙方自身工作或学习需要临时使用证件,可要求甲方及时配合借用,但使用时间应以不影响甲方工作为前提。特殊情况,由甲

  乙双方协商处理。

  4、乙方可将执业资格证书及执业印章自行保管,如因甲方工作需要必须经得乙方书面同意,方可使用。

  十二、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湖南 有限公司 乙方:

  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电话:

  电话: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建造合同 篇4

  甲方(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职务:

  主要负责人姓名:

  单位住所:

  乙方(职工姓名):

  身份证号:

  户口所在地:

  家庭现住址:

  联系电话: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劳动合同期限 本劳动合同为 期限的劳动合同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限为 年零 个月其中试用期为 个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二条 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甲方排乙方在 岗位工作,工作地点 ,因工作需要或客户情况发生变化,经双方协商可以更乙方的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第三条 劳动保护 工作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乙方所从事的工作过程中可能产生 职业危险,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公家生产安全、防止职业危害规定的劳动环境和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提供必需的`生产工具盒工作场所。

  甲方应按照国家规定和本单位工作特点,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制度。因工作需要加班,应征得乙方同意。

  第四条 劳动报酬 甲方依据按劳分配原则实行 工资制度,试用期满后工资为 元,并执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工资的调整依据国家规定和集体合同的约定执行。

  试用期间的工资不低于《劳动合同法》第二十条规定的标准。 工资支付日期为每月 日,支付工资应向乙方提供工资清单,列明支付标准、支付项目和工资扣除项目。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长工作时间,应依法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条 保险福利 甲方按规定为乙方缴纳社会保险,保障乙方享受国家的保险、福利待遇。

  甲乙双方可以就补充保险、其他福利约定补充条款。

  第六条 劳动合同的履行 甲乙双方应全面履行劳动合同。经双方协商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相关内容。任何一方违法解除劳动合同,都应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 解除劳动合同 经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四十、四十一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规定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乙方的劳动合同

  第八条 终止合同条件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

  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五条规定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应当续延至相应的情形消失时终止。

  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前 30日双方协商是否继续劳动合同,不予续签的,到期办理终止劳动关系手续。符合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应当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九条 经济补偿金 解除、终止合同时,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情形之一的,甲方应当向乙方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的支付标准按国家规定执行。

  第十条 专项协议 如甲方向乙方提供专项培训费用时,双方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订立专项协议,约定服务期限和违约责任

  甲方可以与负有保密义务的人员,就保守甲方的商业机密和知识产权相关事项签订专项协议,约定竞业限制条件、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后的经济补偿以及违约责任。

  专项协议作为本劳动合同的附件一并执行。

  第十一条 双方约定的其他条款

  第十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及遇有国家政策调整时,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章)后各执一份。

  第十四条 双方因履行、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发生争议时可协商解决,也可按有关规定向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或在争议发生之日起1年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乙方:(签字)

  (盖章) 年 月 日 (盖章) 年 月 日

建造合同 篇5

  长春图书馆分馆是长春图书馆在馆外设立的读者服务场所,在业务上接受长春图书馆的指导与检查,在行政上隶属其主管部门。为确保分馆工作的可持续发展,明确长春图书馆与分馆各自应承担的责任、权利及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长春图书馆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1、负责对分馆进行业务指导及人员培训;

  2、负责技术支持,包括:计算机管理软件的'选择、安装、技术指导、维护等;

  3、首次提供图书500册;提供较新期刊1000册;

  4、定期为分馆流通图书、期刊;

  5、不定期为分馆提供文化信息共享工程的刻录光盘等资源。

  二、分馆的责任、权利及义务:

  1、提供一处面积不低于40平方米的馆舍;

  2、保证年购书经费在2000元以上或筹集有利用价值的书刊200册以上;

  3、设专职或兼职工作人员,并保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分馆工作人员调离时,应在有关人员的监督下清点藏书,办理交接手续;

  4、分馆需与长春图书馆办理集体借书手续,每次可借200—500册书刊;

  5、每年开馆时间不少于100天,每年发展读者不少于100人;

  6、每年组织读者活动不少于2次。

  7、书架(单面6层,每个书架可放置图书400册)需5个以上;期刊架(单面6层,每个期刊架可放置期刊24种)需2个以上,并配备相应的报纸架、阅览桌椅等专用设备;

  8、在有条件的情况下配置计算机,并通过网络与长春图书馆实现资源共享;

  9、做好各项业务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长春图书馆,确保统计内容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三、双方应严格遵守本协议,如一方未能遵守,另一方有权要求解除

  四、协议有效期为一年,有效期满,双方对协议无异议,可自动延长

  五、协议解除之后,分馆需返还长春图书馆为其配置的相关设备及文献。损坏或丢失设备需按原价进行赔偿;丢失、损坏长春图书馆的书刊需按长春图书馆的有关规定进行赔偿;

  六、本协议未列事项,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协商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协议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长春图书馆 分馆

  公章公章

  签字:签字:

建造合同 篇6

  一、建造合同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其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

  (一)建造(施工)合同的特征 了解

  建造合同属于经济合同范畴,是一种特殊类型的经济合同,其主要特征表现在:

  1.针对性强,先有买主(客户),后有标的(即资产);

  2.建设周期长,资产的建造一般需要跨越一个会计年度,有的长达数年;

  3.建造的资产体积大,造价高;

  4.建造合同一般是不可撤销合同。

  例题:下列关于建造合同的特征表述,不正确的是(  )

  A.先有买主,后有标的

  B.资产的体积大、造价高

  C.资产建设周期长

  D.建造合同一般为不可变更合同

  答案:D

  (二)固定造价合同和成本加成合同

  此处以项目管理中的合同管理为准。

  例题:建筑工程公司与建设单位签订了一份大型资产建造合同。合同规定,以双方约定的基本成本为该资产的实际成本,合同总价款由实际成本加15%来确定,该合同是(  )。

  A.成本确定价款合同

  B.成本加成合同

  C.固定造价合同

  D.浮动造价合同

  答案:B

  二、合同的分立与合并(分开或者合并确认收入)

  建造合同中有关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实际上是确定建造合同的会计核算对象。

  一般情况下,企业应以所订立的单项合同为对象,分别计算和确认各单项合同的收入、费用和利润。

  例题:建造合同中有关合同分立与合同合并,实际上是确定建造合同的(  )。

  A.收入

  B.成本

  C.会计核算对象

  D.风险

  答案:C

  1.建造合同的分立

  一项包括建造数项资产的建造合同,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每项资产应当分立为单项合同:

  (1)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2)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3)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2.建造合同的合并

  (1)该组合同按一揽子交易签订;

  (2)该组合同密切相关,每项合同实际上已构成一项综合利润率工程的组成部分;

  (3)该组合同同时或依次履行。

  例题:如果一项建造合同包括多项资产,每项资产应分立为单项合同处理,下列各项中不属于必备条件的是(  )。

  A.每项资产均有独立的建造计划

  B.每项资产的收入和成本可以单独辨认

  C.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就每项资产单独进行谈判,双方能够接受或拒绝与每项资产有关的合同条款

  D.多项资产按一揽子交易合同签订

  答案:D

  三、合同收入的内容

  建造合同的收入包括两部分内容: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和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一)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

  合同规定的初始收入是指建造承包商与客户在双方签订的合同中最初商定的合同总金额,它构成了合同收入的基本内容。

  (二)因合同变更、索赔、奖励等形成的收入

  建造承包商不能随意确认这部分收入,只有在符合一定条件时才构成合同总收入。

  1.合同变更,是指客户为改变合同规定的作业内容而提出的调整。

  2.索赔款是指因客户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向客户或第三方收取的、用以补偿不包括在合同造价中成本的款项。

  3.奖励款是指工程达到或超过规定的标准,客户同意支付的额外款项。

  变更索赔奖励属于建造合同收入,也属于施工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20xx】24.建造合同收入包括规定的初始收入和(  )形成的收入。

  A.材料销售收入

  B.合同变更、索赔、奖励

  C.让渡资产使用权

  D.合同变更、劳务作业

  答案:B

  四、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要准确地进行建造合同收入的确认与计量,首先应判断建造合同的结果能否可靠地估计。

  如果建造合同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

  所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指的是完工的比例能够可靠估计。

  (一)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1.合同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标准

  (1)固定造价合同

  ①合同总收入能够可靠地计量;

  ②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③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④合同完工进度和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确定

  (2)成本加成合同

  ①与合同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能够清楚地区分和可靠地计量。

  如果建造合同能够可靠地估计,应在资产负债表日根据完工百分比法确认当期的合同收入。

  2.完工百分比法

  完工百分比法是指根据合同完工进度来确认合同收入的方法。

  完工百分比法的运用分两个步骤:

  第一步,确定建造合同的完工进度,计算出完工百分比;

  第二步,根据完工百分比确认和计量当期的合同收入。

  必须先计算完工百分比,才能计算收入。

  完工百分比的确定

  (1)根据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预计总成本的比例确定。

  累计实际发生的合同成本按照权责发生制确认,具体来说就是不包括:施工中尚未安装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与合同未来活动相关的`合同成本,也不包括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预付给分包单位的款项。

  【例1Z102032-1】某建筑业企业与A业主订了一项合同总造价为3 000万元的建造(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建设期为3年。

  第1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750万元,年末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1 750万元;

  第1年合同完工进度=750/(750+1 750)×100%=30%

  第2年,实际发生合同成本1 050万元,年末预计为完成合同尚需发生成本700万元。

  则:

  第2年合同完工进度=(750+1 050)÷(750+1 050+700)×100%=72%

  此处需要掌握。

  (2)根据已经完成的合同工作量占合同预计总工作量的比例确定

  这种方法简单,也可以认为是一种形象进度。

  【例1Z102032-2】某建筑业企业与B交通局签订修建一条150公里公路的建造(施工)合同,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为60 000万元,建设期为3年。该建筑公司第1年修建了45公里,第2年修建了75里。则:

  第1年合同完工进度=45÷150×100%=30%

  第2年合同完工进度=(45+75)÷150×100%=80%

  (3)根据已完成合同工作的技术测量确定

  了解,无考点。

  3.当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这个地方则需要计算的是各年的收入,与完工进度不同。

  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分两种情况,

  一种是当期完成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另一种是(当期未完成建造(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期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应当按照实际合同总收入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即: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实际合同总收入-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

  因为当期完成了,则总收入是能确定的。当然实际中不尽然。这种比较简单,考试不考。

  4.资产负债表日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期不能完成的建造(施工)合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应当按照合同总收入乘以完工进度扣除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收入后的金额,确认为当期合同收入。

  即:

  当期确认的合同收入=合同总收入×完工进度一以前会计期间累计已确认的收入

  【例1Z102032-3】某建筑业企业与某业主就一栋工业厂房的建造,签订了总造价为3 500万元的固定造价合同,合同约定的工期为3 年。假定经计算后第1年完工进度为30%,第2年完工进度为70%。第3年该厂房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则:

  第1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3 500×30%=1 050(万元)

  第2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3 500×70%-1 050=1 400(万元)

  第3年确认的合同收入

  =3 500-(1 050+1 400)=1 050(万元)

  多项选择题【20xx】72、某建筑企业与甲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造价为1 000 万元的建造合同,建设期为2年。第1年实际发生工程成本400万元,双方均履行了合同规定义务,但在第二年末由于建筑企业对该项工程的完工进度无法可靠的估计,所以与甲公司只办理了工程款结算360万元,随后甲公司陷入经济危机而面临破产清算,导致其与款可能无法收回,则关于该合同收入与费用确认的说法,正确的有(  )。

  A .合同收入确认方法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B . 1 000万元可确认为合同收入 C.360万元确认为当年的收入 D . 400万元应确认为当年费用 E . 1 000万元可确认为合同费用

  答案:CD

  选择题【20xx】50. 某造价合同总价为6 000万元,合同工期3年,若第一年完工进去为20%,第二年完工进度为60%,第三年工程全部完工交付使用。则第三年应确认的合同收入为(  )万元。

  A.6 000

  B.3 600

  C.2 400

  D.1 200

  答案:C

  完工百分比法要求必须结果能可靠估计。

  (二)合同结果不能可靠地估计时建造(施工)合同收入的确认

  当建筑业企业不能可靠地估计建造(施工)合同的结果时,就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

  【例1Z102032-4】某建筑业企业与B公司签订了一项总造价为800万元的建造合同,建设期为2年。第1年实际发生工程成本300万元,双方均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但在年末,建筑公司对该项工程的完工进度无法可靠估计。

  由于B公司能够履行(已经发生的)合同,估计当年发生的成本均能收回,所以收入可以确认。教材给的说法是确认300万,实则有误,应根据能收回的数额确定。

  1.合同成本能够回收的,合同收入根据能够收回的实际合同成本来确认,合同成本在其发生的当期确认为费用。

  假定上例中该建筑业企业与B公司只办理工程价款结算220万元,由于B公司陷入财务危机而面临破产清算,导致其余款项可能难以收回。在这种情况下,该建筑公司只能将220万元确认为当年的收入(300万元应确认为当年的费用)。

  2.合同成本不能回收的,应在发生时立即确认为费用,不确认收入。

  此处不能收回指的是完全不能收回。

建造合同 篇7

  聘用协议书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地址:地址:

  固话:固话:

  手机:手机:

  E-mail: E-mail:

  因甲方公司发展需要,需聘用 二级建造师( 建筑工程) 专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同意聘用乙方为技术顾问,该职务实行不坐班工作制,不参与项目管理,在乙方的配合下为其办理注册手续,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条、聘用期限

  甲方聘用乙方的期限为 3年,聘用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结束。

  第二条、聘用期薪酬及支付方式

  1、乙方薪资采用税后年薪制,薪酬为 7500元 每年,大写( 柒仟伍佰 元整),3年合计22500元,大写( 贰万贰仟伍佰 元整)。薪酬在合同签订之日先预付2500元,大写(贰仟伍佰 元整),剩余的20000元,大写( 贰万贰仟伍佰 元整),待建筑部门审验建造师资料、成功办理注册,建设厅网站公示后七日内,一次直接支付全部薪酬给乙方,但是最迟支付时间不能超过20xx年4月30日。

  2、乙方收款帐户

  收款单位(乙方): 开户所在地:

  开户行: 账号:

  第三条、甲方的权利及义务

  1、聘用期间甲方只能使用乙方的资格证书用于申报甲方公司的企业资质、资质保级、资质年检。免费为乙方办理初始注册、续期注册、变更注册、年检等相关手续,并在《执业手册》上记录聘用期间的执业情况。

  2、聘用期间,甲方涉及公司业务需要或应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需要原件时,乙方必须及时向甲方提供相关证件。甲方更不得将乙方执业资格证转借或注册到其他单位从事非本单位业务之外的工作,因此给乙方造成行政、法律

  后果和经济损失的,由甲方承担一切责任。

  4、聘用期间,如因甲方原因在收到乙方符合注册条件资料后的最近一个注册期内造成注册延期、注册不成功的,甲方向乙方支付赔偿金20000元,大写( 贰万元整)。

  5、聘用期间,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参加相关的继续教育学习,继续教育费用由甲方承担。若乙方因工作原因,无法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甲方有义务请人代之学习。如建设行政主管单位要求乙方必须到现场并出具有效证件参加的,甲方根据实际情况,给乙方酌情核发一定补助。聘用期间,乙方每年的继续教育、注册地业务培训、差旅费(硬卧或者二等座,出租车票、食宿)等费用均由甲方承担,甲方应自行参加继续教育。

  6、聘用期间,甲方应妥善保管乙方的注册证书及其他有关材料,若有损坏和遗失,或所有者(工程师)证件被吊销,甲方需向聘用人员支付赔偿金并协助办理补办手续,费用由甲方承担,并在丢失发生后30日内向工程师支付赔偿金,每个证书赔偿金额如下:

  (1)、执业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身份证、执业印章、注册证,其中每丢失或损毁一个证书,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50000元(大写:伍万元整);由于毕业证书无法补办,如因甲方过失造成工程师每丢失或损毁一个毕业证书,甲方赔付乙方人民币80000.00元(大写:八万元整);

  (2)、如因甲方原因导致乙方执业资格证书被吊销,甲方赔付工程师人民币100000元(大写:十万元整);

  7、聘用期间,甲方为乙方提供其他职业资格报考的.条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第四条、乙方的权利及义务

  1、乙方保证提供证书及相关证件必须真实有效,如因乙方提供证件资料有误造成注册未获成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有伪造证件行为导致注册无效的,乙方向甲方支付赔偿金¥30000元(大写: 叁万 元整)。

  2、在甲方办理资质升级、保级、年检及应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检查时,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必需提供乙方身份证、学历证等证明材料原件并到现场参加具体检查时,乙方必须积极配合。

  3、在申请注册期间,乙方积极配合甲方进行初始注册,以便顺利注册成功。如因乙方配合不当造成注册延期、注册未获成功的,乙方承担相应的责任。

  4. 乙方在注册期间考取国家其他职业资格时,甲方有义务提供相应报考、注册条件。若甲方有其他职业资格注册需要,应按当时市场行情价给予乙方相应经济报酬。

  5、聘用期间,如甲方因为业务需要需乙方到场参加开标会议或到现场参加例行有关工程业务出勤的,乙方应积极配配合甲方,产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

  6、乙方应向甲方提供准确的户籍信息和联络方式,以便甲方在聘用期间与乙方保持畅通及时联络,如由于乙方住址和联系方式分发生变化导致甲方无法联系到乙方,由此造成的全部后果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解聘与续聘

  1、聘用期内,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单方面解除协议,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擅自解除协议的一方承担相应责任。

  2、如甲、乙双方同意解除协议,甲方应提前出具乙方解聘证明、职业道德证明等有关转注册材料,方便乙方办理转注的手续,并返还乙方的留存在甲方处的所有证明文件(注册证等),不得无故拖延。

  3、有以下情况的,乙方有权提前解除协议:

  (1)甲方不能按期支付工资的;

  (2)甲方有其它重大违约行为的。

  4、如因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注册管理机制、政策发生重大变化,致使乙方没有办法在甲方公司继续注册的,甲方可以提前30天提出与乙方解除协议。

  5、聘用期结束前30天,甲、乙双方协商是否继续续约事宜,如不续约则甲方在协议终止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调离手续,并归还乙方注册证书、职业印章等相关资料,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

  第六条、其他事项

  1、协议履行期间甲、乙双方发生纠纷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了的向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仲裁不了的向甲方所在地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3、特殊情形,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可变更本合同。

  (以下无正文)

  甲 方:(盖章)乙方:(签字)

  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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