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行动计划合集5篇
时间流逝得如此之快,很快就要开展新的工作了,是时候抽出时间写写计划了。计划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行动计划5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行动计划 篇1
制定人姓名:蔡照仕 制定人现岗位:硅铁项目部设备工程师 制定日期:20xx年9月10日
五、根据规划目标,提出个人在下一年的提高计划(主要是知识和专业技能提升)
在一年内掌握硅铁冶炼工艺设备等方面的所有专业知识,获得某些相关的必要的注册证书,或自己感兴趣的'注册证书,达到应有的资质。
制定人: 蔡照仕审核人: 批准人:
行动计划 篇2
11月2日,在班级家委的组织下,我们竞先小分队来到五缘湾湿地公园参加了由APEC海洋可持续发展中心发起蓝色市民行动计划,通过这个活动,帮助我们了解海洋、联结海洋,思考并用行动守护海洋的美丽,引导市民知海、爱海、向海、护海。
活动分为七个模块,分别是1)行动:能做的事---海洋喜欢的行为,通过讲解,让我们更清楚的知道,海洋喜欢我们做什么?不喜欢我们做什么?2)海岸线的生物,通过对海岸线生物的了解,让我们感悟到生命之间交织的错综复杂的网络,生命彼此联结,并与环境密切相关;3)海洋垃圾面面观:通过对海洋垃圾的进一步了解,让我们更懂得如何做到垃圾不落地,保护海洋环境。太平洋垃圾带,位于美国加利福尼亚州和夏威夷之间。这个新大陆完全由垃圾堆积起来,被称为第八大陆。面积达140万平方公里,并且还在扩大中。4)海洋生物小科普:了解海洋生物的种类,了解海洋生物的居住环境,更懂得如何保护海洋生物;5)海洋风暴的记忆:通过对了解海洋风暴的知识和海洋风暴对人类产生的影响,让我们更明白保护环境的'重要性;6)酸化的海洋:通过做实验的方式带着我们认识各种液体的酸碱性,让我们更清楚如何预防海水的酸化。7)感知:五感海洋画下我们心中的海洋是什么样子的。
通过活动,我们深刻地意识到海洋影响着全球气候;海洋是孕育生命的摇篮;海洋支撑着地球上所有的生命!让我们携手努力,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热爱海洋,拒绝污染,保护我们的地球,爱护我们的家园!
行动计划 篇3
一、指导思想
目前,随着《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以下简称《纲要》)的实施,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正在不断深化,课程开发、主体教育、人文教育、创新教育、素质教育等都已成为幼儿园教育教学改革关注的热点。为了使改革有效进行,幼儿教师要主动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做“研究型”的教师。幼儿教师要敢于打破研究的神秘,在幼儿园教育教学的实践中勇于反思、探询,以自己的真实感受去体验、理解、关注,进而发现问题,解决问题。这种在教育活动中不断反思的过程便是一种颇具成效的研究方法——行动研究。行动研究对于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发展,推动幼儿园解决实际问题、提升幼教质量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具体目标
1.通过本课题研究,有效解决自己在教育实践中存在的问题,探索出有效策略的一般规律,达到解决问题,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目的。
2.通过本课题研究,一方面提高自身的教育教学的能力,另一方面,将问题发展成个人课题,提高自身的反思总结能力。
三、行动研究措施
1、阅读教育理论书籍,查阅文献,了解有关行动研究的概念和养成定期书写专业日志的习惯,为研究提供生动的素材,促进研究的进行。
2、根据不同的.目的创建不同的档案袋,呈现不同幼儿的发展水平,体现个人发展的轨迹。
3、在工作岗位上,以自己的行动为研究对象,对自己的具体行动进行认真的反思,探究,记录自己的真实体会和想法,最终改进行动的策略,重新进行实施和评价,从而在理论上得到提升和成长。
行动计划 篇4
县效能风暴办:
7月中旬,我局召集政风行风监督员和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共30名同志召开了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动员大会,发放行风状况调查表。广泛征求各评议代表对我县食品药品监管局政风建设、效能建设、监管工作等方面的意见建议,请他们就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履行执法监管职能、服务医药经济发展等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经我局进行收,各位监督员和政风行风评议代表对我局高度重视政风行风建设和食品药品监管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同时,提出以下几点意见和建议:
一是严厉查处我县辖区内无证经营及证照过期从事四品一械(即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行为;
二是加大对违法违规经营假劣食品药品的.查处力度;
三是加强对虚假违法宣传广告的查处工作;
四是严厉打击游医药贩在我县辖区内的活动行为;
五是加强对小型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整治脏、乱、差的问题,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
六是加大对《食品安全法》、《药品管理》等切实与广大群众生活息息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宣传工作。
针对各评议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和我局在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我局剖析原因,明确整改目标,做出如下整改承诺:
一是积极开展辖区内四品一械监督检查工作,确保各经营单位100%取得许可证,从业人员100%取得健康证,日常监督覆盖率达到100%,全年不发生一起食品药品安全事故;
二严厉查处利用互联网、邮寄等方式购销假劣药品行为,严厉打击以义诊、祖传验方、民族药、特效药等形式制售假劣药品的违法行为,使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游医药贩无藏身之处;
三是对假劣药品、医疗器械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坚持按“五不放过“原则依法查处。按时查处省、市局通知查处和移送的食品药品案件;
四是实施餐饮企业监督信息公示制,全面落实餐饮单位量化分级管理工作,在餐饮企业统一制作、悬挂监督信息公示牌并通过媒体公示,对餐饮企业基本信息和日常监督及抽检信息进行公示。积极引导广大群众寻找笑脸就餐;
五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食品药品监管职能、亮点工作,让群众消除食品药品的不安全顾虑,放心消费,增强广大群众对食品药品监管工作的认同感。
通过各种活动宣传法律法规和餐饮服务食品药品安全知识,增强广大群众饮食用药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形成全社会关注食品药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行动计划 篇5
一、各方职责
(一)四川省人民政府金融办公室(以下简称“省金融办”)应充分发挥贴近企业、协调地方政府及省级部门的优势,积极协调推动各市(州)及县(市、区)政府比照省级财政对“创业板行动计划”入库企业(其总部和主营业务均在四川的)的补助政策相应出台支持配套政策;协调省级部门对行业入库企业制定支持政策;做好与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二)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应充分发挥服务企业的市场平台优势,加强对“创业板行动计划”入库企业的上市辅导,安排专人进行指导,通过主题讲座、培训班、座谈会等形式宣传推介,推动相关企业尽快登陆创业板;并做好与证监会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三)成都(川藏)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交中心”)应充分发挥培育企业的基础平台作用优势,扎根基层,加强对纳入入库企业规范股份制改制(以下简称“改制”)和信息披露的指导,帮助企业通过股权、债权以及各种创新产品交易。
二、工作目标与入库标准
(一)工作目标。建立100家“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库,计划改制或正在改制的企业可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后备资源库。推动企业依据自身条件和发展需求,按照规范、挂牌、融资、改制、上市的路线图更早的站上资本市场起跑线,赢得规范发展的制度优势。
(二)入库标准。在股交中心“交易板”挂牌2年内达到中国证监会《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办法》(证监会[第99号令])要求的企业。
三、工作流程
(一)企业推荐。由省级行业主管部门、市(州)金融办比照入库标准优选并推荐企业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后备资源库,省金融办汇总。
(二)挂牌培育。各级金融办和股交中心支持并组织具有资格的证券公司、会计师事务所、律师事务所等各类中介机构与“创业板行动计划’’后备资源库企业对接,帮助企业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健全现代企业制度,完成改制及在股交中心挂牌。
股交中心积极组织各类活动,包括中介机构推介会、投融资意向对接会、各类主题沙龙一管理培训、行业交流、政策宣讲等帮助支持未完成改制的后备资源库企业到股交中心“融资板”挂牌融资,初步对接资本市场,为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做好准备。
(三)正式挂牌。企业完成改制,由企业所在地市(州)金融办出具《挂牌无异议函》并明确推荐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经股交中心核准并在股交中心“交易板”挂牌。
(四)企业入库。企业在股交中心“交易板”成功挂牌后,由省金融办、深交所共同确定正式进入“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库,并向四川省财政申请一次性财政补贴。
(五)上市辅导。省级相关部门和各级金融办积极协调推动制定配套政策,针对涉及入库企业上市的募投项目、土地、环保等事项,建立“绿色通道”制度,加快上市进程。
深交所对入库企业进行“一对一”服务指导,帮助企业科学规划上市进程;组织入库企业参加深交所举办的`高管、董秘、财务负责人等专题培训,并由深交所发放相关资格证书。
股交中心联合深交所针对入库企业开展创业板上市的政策咨询、融资路演、信息披露辅导等培训活动;组织入库企业赴深交所参观学习。
(六)企业上市。省金融办、深交所和股交中心三方组织专家帮助入库企业进行上市方案评估,完善相关申报资料。
(七)滚动筛选。
“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库实行滚动筛选。
1.已成功上市的企业自动移出企业库。
2.对入库两年后未完成上市或发生重大变化的企业及时移出企业库。
3.符合入库条件的企业及时补充入库。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创业板行动计划”工作组,由省金融办、深交所、股交中心三方分管领导担任共同召集人,省金融办资本市场处、深交所西南培育中心、股交中心市场推广负责人及工作人员为小组成员。邀请四川证监局参与指导。
(二)沟通机制。省金融办、深交所、股交中心三方定期在深圳、成都或其他适合的地点会商相关事项。指定联络人,负责日常沟通。(联络人名单见附件)
(三)建立信息交流机制。
1.省金融办、股交中心定期向深交所提供四川区域资本市场相关政策及动态、区域性市场发展情况以及企业培育进展情况等信息。
2.深交所定期向省金融办提供区域内在审企业名单及审核进度,区域内已上市企业家数、融资、交易,以及市场最新政策法规、研究成果等信息。
3.遇重大特别事项,省金融办、深交所、股交中心三方及时沟通。
五、其他事项
(一)除帮助“创业板行动计划”重点企业在深交所创业板上市以外,也鼓励符合条件的企业申请在深交所主板、中小板上市。
(二)创业板发行上市标准改变,入库企业标准随之调整。
(三)本实施方案内容,如入库企业数量等可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
(四)本实施方案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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