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管合同

时间:2023-05-24 13:17:10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关于保管合同集合十篇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合同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保管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关于保管合同集合十篇

保管合同 篇1

  寄存人:(简称甲方)

  住址或法定地址:

  联系方式:

  保管人:(简称乙方)

  住址或法定地址:

  联系方式:

  为妥善保管__________,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达成本协议。

  第一条甲方因迁往外地居住,将下列动产目录中记载的物品寄托乙方保管,而乙方愿依约受寄保管。

  第二条本合同所称保管系不定期限,甲方可随时请求退还,而乙方亦得随时返还保管物。

  第三条甲方保证对保管物拥有全部合法权利,不存在任何权属瑕疵。如因任何保管物权属纠纷或法律行动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赔偿责任。

  除依法对保管物采取保全或者执行的以外,乙方应当履行向甲方返还保管物的义务。

  第四条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时,保管人应当验收,并给付保管凭证。

  第五条保管物中(是/否)有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具体如下:__________。

  第六条本保管合同为下列第_______种:

  1、无偿保管,乙方不得向甲方请求任何名义的`费用或补偿。

  2、有偿保管,具体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为__________。

  第七条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不得也不得许可他人使用保管物,否则引起的一切责任由乙方承担。

  第八条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管物。但是,由于保管物的自然属性导致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自然损耗,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第九条本件保管物乙方应存置于__________处所,非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变更保管处所。

  第十条保管人不得将保管物转交他人保管,否则应当对可能造成的保管物损失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寄存人未向保管人支付保管费的,保管人(是/否)可以留置保管物。

  第十二条保管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寄存人违约责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条本合同在签订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按照下列第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裁决。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合同自合同签署,并且保管物交付乙方接管时成立。保管物清单见本合同附件。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附件:保管物清单(略)

  甲方:

  乙方:

  签约时间:

保管合同 篇2

  合同编号: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

  寄存人: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过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一、保管物的名称:_________。

  二、保管物的数量:_________。

  三、保管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四、保管物交付的方法:保管物在交付保管时,保管人应当验收,确认有无损坏,并当面记录。寄存人在提取保管物品时,应该当面检查,是否符合原样。

  五、保管责任:

  1.保管物在保管期间发生的损坏,由保管人员负赔偿责任;

  2.寄存人隐瞒保管物自身的`缺陷,导致保管期间发生损坏,由寄存人承担责任;

  3._________。

  六、保管费用及付款办法:

  1.在保管物交付保管时,寄存人应先行交付保管费用的_________%。

  2.在保管期满,寄存人提取保管物时,应交付其余保管费用。

  3.保管费总额为:_________。

  4.保管费用一律以现金交付。

  七、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八、其他约定事项:_________。

  保管人名称(盖章):_________ 寄存人名称(姓名)(签字):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3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接受被上诉人北京麒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现针对本案争议的问题,结合相关规定,提出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程序合法,判决结果公平公正,依法应予维持;上诉人上诉无理,滥用诉权,企图逃避制裁,推卸责任,公然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混淆黑白,依法不应支持。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明镜高悬,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保护北京麒麟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一审判决认定北京麒麟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保管合同纠纷案由定性准确,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上诉人观点依法不能成立。

  北京麒麟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和一审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签定的保管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受我国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上诉人违反了该协议,擅自处分了合同项下的货物,我方收取赔偿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

  二、保管合同可以是无偿的。

  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按照北京麒麟运输有限公司的要求,在20xx年12月7日,20xx年1月2日将货物送达到新泰市新兴路中段陈真手中,为了预防纠纷的发生,北京麒麟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和一审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签定了保管合同,该保管合同只是将原先的“口头合同”落实到了纸面上。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百六十六条 :“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三、该保管合同签定后没有任何变更、解除、终止或撤消,到目前为止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四、上诉人上诉无理,滥用诉权,企图逃避制裁,推卸责任,上诉人到目前为止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没有提供合伙协议、投资比例、甚至连证人证言也没有。 上诉人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推翻我方的证据。

  五、北京麒麟运输有限公司业务员孙海收取对方的赔偿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对方违反了合同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六、一审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是有充分证据的。

  我方提供的一系列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体系,完全地、充分地、排他地得出了保管合同这一客观事实的存在。上诉人私自处分轮胎理应赔偿。

  综上,代理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程序合法,判决结果公平公正,依法应予维持。

 

保管合同 篇4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货物包装

  1.存货人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合同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合同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第三条保管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保管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五条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人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合同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费用负担、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违约责任

  一、保管人的责任:

  1.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合同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合同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

  二、存货人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合同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人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人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5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和存货人根据委托储存计划和仓储容量的情况,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共同信守。

  第一条 储存货物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

  1.货物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品种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数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质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货物包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 货物包装

  1.存货人负责货物的包装,包装标准按国家或专业标准规定执行,没有以上标准的,在保证运输和储存安全的前提下,由协议当事人议定;

  2.包装不符合国家或协议规定,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由存货人负责。

  第三条 保管人应当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保管,或者根据双方协商方法进行保管。

  第四条 保管期限:从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货物保管协议文本

  第五条 验收项目和验收方法:

  1.存货人应当向保管人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如未提供必要的货物验收资料或提供的资料不齐全、不及时,所造成的验收差错及贻误索赔期或者发生货物品种、数量、质量不符合协议规定时,保管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2.保管人应按照协议规定的包装外观、货物品种、数量和质量,对入库货物进行验收,如果发现入库货物与协议规定不符,应及时通知存货人。保管人未按规定的项目、方法和期限验收,或验收不准确而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由保管人负责。

  3.验收期限:国内货物不超过10天,国外到货不超过30天。超过验收期限所造成的损失由保管人负责。货物验收期限,是指货物和验收资料全部送 达保管人之日起,至验收报告送出之日止。日期均以运输或邮电部门的戳记或直接送达的签收日期为准。

  第六条 入库和出库的手续:按照有关入库、出库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入库和出库时,双方代表或经办人都应在场,检验后的记录要由双方代表或经办人签字。该记录应视为协议的'有效组成部分,当事人双方各保存一份。

  第七条 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按照有关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的规定办理,如无规定,按双方协议办理。

  第八条 费用负担、结算办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条 违约责任

  一、保管人的责任:

  1.由于保管人的责任,造成退仓或不能入库时,应按协议规定赔偿存货人运费和支付违约金。

  2.对危险物品和易腐货物,不按规程操作或妥善保管,造成毁损的,负责赔偿损失。

  3.货物在储存期期间,由于保管不善而发生货物灭失、短少、变质、污染、损坏的,负责赔偿损失。如属包装不符合协议规定或超过有效储存期而造成货物损坏、变质的,不负赔偿责任。

  4.由保管人负责发运的货物,不能按期发货,赔偿存货人逾期交货的损失;错发到货地点,除按协议规定无偿运到规定的到货地点外,并赔偿存货人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货物保管协议文本

  二、存货人的责任:

  1.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物品和易腐物品,必须在协议中注明,并提供必要的资料,否则造成货物毁损或人身伤亡,由存货人承担赔偿责任直至由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2.存货人不能按期存货,应偿付保管人的损失。

  3.超议定储存量储存或逾期不提时,除交纳保管费外,还应偿付违约金。

  三、违约金和赔偿方法:

  1.违反货物入库计划的执行和货物出库的规定,当事人必须向对方交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违约所涉及的那一部分货物的3个月保管费(或租金)或3倍的劳务费。

  2.因违约使对方遭受经济损失时,如违约金不足以抵偿实际损失,还应以赔偿金的形式补偿其差额部分。

  3.前述违约行为,给对方造成损失的,一律赔偿实际损失。

  4.赔偿货物的损失,一律按照进货价或国家批准调整后的价格计算;有残值的,应扣除其残值部分或残件归赔偿方,不负责赔偿实物。

  第十条 由于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 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协议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电报通知对方,并应在数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协议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协议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协议,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协议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协议。

  第十一条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存货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

保管合同 篇6

  保管箱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保管箱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人向出租人租用位于(地址) _______之_______型_______组第_______号保管组_______个,双方约定遵守下列各条款:

  第一条 合同的性质

  本保管箱的利用关系为租赁。

  第二条 对价缴付方式

  承租人同意就下列方式之一择一打“√”,租用保管箱:

  1、口租金及保证金。

  2、口押租金(免再缴付租金及保证金)。

  3、口其他(_______)。

  第三条 租用期限

  保管箱租用期限(以下简称租期)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算,以_______为二期。

  承租人于期满时依第四条第二款或第五条方式缴足租金及保证金或押租金,本租约展延一期。

  原采缴付对价方式如有变更者,均自变更日起重新算租期。

  第四条 对价之缴付、补缴及退还

  租金应于起租日及续约日,保证金或押金应于起租日,由承租人依当时出租人公告的租金费率标准或者当事人特别约定的租金费率缴付。保证金于续约时如有调整,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以押租金方式承租的,承租人于租期届满愿意续租,而出租人费率标准变动时,出租人应于租约到期前,以书面列明调整后的费率及应补缴或退还押、租金的差额及补缴的期限(至少三十日以上),通知承租人自下一租期起适用新费率。—在书面通知补缴押租金差额期间尚未届满前,或出租人未为书面通知时,视为依本租约条件续约。

  前项情形于下一租期届至前,费率有调降的,仍应适用新费率。

  第五条 转账授权条款

  本租约每期应缴的租金以及应补缴或退还的保证金及押租金差额,承租人委托出租人于到期时:

  1、口不通知承租人;

  2、口通知承租人后;

  3、口通知承租人后,承租人未于七日内通知出租人有关差额的退补方式;

  同意就承租人开立于出租人_______银行、_______分行_______存款第_______号账户存款,自动转账代缴或将退款径行存人,并以本租约为授权证明。

  本租约存续期间,有第三条第三款情形者,其差额应由承租人补足或由出租人退还。

  第六条 保证金或押租金的抵扣

  承租人因违反本租约约定致对出租人负有损害赔偿责任者,于损害赔偿金额确定时,同意出租人得径就所缴保证金或押租金抵扣,抵扣不足的,仍由承租人负责补缴。

  第七条 承租人开箱手续

  承租人开启保管箱应凭钥匙、原留签名或其他约定的辨视方法(注尸),填写开箱纪录卡经出租人核验后会同开箱,至开箱后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出租人不得继续会同办理,其或存或取,由承租人自理。但入库人数众多时,出租人有权合理限定同时进库开箱的人数。

  第三人持有保管箱钥匙及承租人原约定之辨识方法,申请开启保管箱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视同承租人本人申请开箱,出租人不得拒绝。

  第八条 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

  保管箱由承租人自行置放有价证券、权利证书、贵重物品、纪念品及其他物品文件等,但不得置放危险物品、违禁品、易爆易燃品、有碍公共安全或卫生物品及潮湿有异味,容易腐败变质的物品。

  承租人违反前款规定,致损坏保管箱或库房其他设备或使第三人放置的物品受到损害时,均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若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第一款约定,出租人得通知承租人于指定期限内处理,但为避免危害公共安全,或因司法、警察机关调查犯罪之需要,出租人得不通知承租人径行会同司法或警察机关依法搜索或扣押置放物;置放物被扣押的,出租人应将该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九条 保管箱钥匙的持用、留存与保管

  保管箱钥匙备有两把,一把交承租人持用,一把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共同加封后留存出租人,承租期满退租时,承租人领用的钥匙应归还出租人。

  出租人于租约终止前,不得使用上述封存的钥匙。但有第八条第三款但书、第十七条及第二十条情形的,不在此限。

  承租人不得自行依样配制钥匙,一经发现即由出租人无条件没收销毁复制钥匙;因此发生纠纷与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承租人遗失钥匙应付赔偿金_______元,因而致出租人或第三人受有损害的,应由承租人负赔偿责任。

  第十条 出租人的注意义务

  出租人对于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场所的安全、防护及修缮、开箱手续,应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出租人提供保管箱及设置保管箱的场所,若未达到主管机关所订定的基本安全标准,或出租人对于进出开启保管箱的作业手续未完全依照其所订作业规章和本合同约定的程序操作者,推定出租人未尽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上述基本安全标准,附录于本合同之后,而为本合同的一部分,于该标准提高时,依新标准适用。

  第十一条 损害赔偿责任

  因保管箱的设置或管理有欠缺,致使承租人的置放物发生被窃、灭失、毁损或变质损害的,除另有特别约定外,双方同意依下列方式办理:

  1、承租人于损害发生后申报其置放物品内容及损失金额,在未超过人民币_______元之范围内,由出租人依据承租人申报损失的金额径予赔偿。

  2、承租入主张其损害逾前款金额者,在承租人举证证明其置放物品的内容及价值后,由出租人按承租人的实际损害负金钱赔偿责任,但最高赔偿金额为人民币_______元。

  前款第二项的情形,承租人能证明出租人有故意或重大过失的,不受最高赔偿金额的.限制。

  第十二条 (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通知义务)

  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立即以书面或出租人语音服务系统或专线电话通知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

  1、遗失钥匙或变更密码。

  2、更换或遗失印鉴。

  3、变更姓名。

  4、承租人为法入团体,变更组织或代表人姓名。

  5、因继承开始或其他重大情形暂停保管箱的使用。

  出租人于前款第一、二、五项通知到达后至承租人办妥各项作业前,应停止本保管箱的开启作业。对因未停止而导致承租人或其继承人的损失,应负赔偿责任。

  承租人或其继承人未依第一款规定通知出租人时,因此所受的损失,出租人不负赔偿责任。

  第十三条 租期届满未续租

  租期届满,承租人应到出租人处办理续租或退租手续。

  租期届满,于承租人办妥退租或续租手续并补缴租金或缴交逾期损害赔偿金和违约金前,出租人应停止会同开启保管箱。

  逾期办理退租的,自原到期日起,至办理退租手续之日或破封开箱之日止,计收逾期损害赔偿金及违约金。

  上述逾期损害赔偿金之标准,以办理退租手续当日租金费率为准,依同额之月租金,按月计收,未满一个月的,按日计收。违约金依逾期损害赔偿金加百分之_______计算。

  第十四条 未依约定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的处置

  未依约缴足保证金或押租金时,承租人自逾期日起至缴纳日止依补缴______________利息,加计迟延利息。

  第十五条 租约终止的程序与租金的返还

  承租人可随时终止租约,但应亲自或以书面委托代理人到出租人处办理。

  承租人终止租约时应按月计付租金,不足一个月的,按日计收,自承租人已缴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中扣抵后,由承租人补缴不足的差额或由出租人退还溢付的租金、保证金或押租金。

  第十六条 出租人终止租约的事由及租金的返还

  出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书面于_______日前通知承租人终止本租约:

  1、出租人因修缮、迁移保管箱或结束保管箱业务时。

  2、出租人依第四条第一款约定,催告承租人补缴押租金差额,逾_______个月后,承租人仍未补缴的。

  3、承租人对出租人积欠因租用保管箱费用,届期未清偿,经出租人订_______日催告清偿,仍未清偿的。

  4、承租人因使用保管箱或进出保管箱设置场所对出租人或第三人造成损害的。

  5、有事实足令出租人怀疑承租人违反本合同第八条第一款置放物的范围与限制的约定,经出租人通知于指定期限内到出租人处处理,承租人逾期未办的。

  6、承租人违反本租约其他约定。

  出租人因前款第一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按实际出租日计收租

  金,并依法定科率加计利息后,退还已预收而未到期的租金,若出租人系依前款第二项至第六项事由终止租约时,应无息按日返还承租人已缴的租金。保证金、押租金,在办妥退租手续时无息退还。

  上述应退还的租金、保证金及押租金可依法抵销。

  第十七条 破封开箱事由及方式的约定

  承租人在租期届满经出租人通知后,逾_______个月未办理续租,或本租约经终止,而承租人未在出租人通知期限内,配合办理停止使用保管箱事宜的,出租人可依法请求_______,会同办理破封开箱手续。

  第十八条 破封开箱后对置放物的处置

  破封开箱后,对箱内置放物依下列方式处理:

  1、由出租人会同前条____________人清点置放物及编制清单后,暂行包裹签章封存,并立即通知承租人,限期_______个月内领回(注四)。

  2、如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所缴保证金或押租金不足抵偿逾期租金、破封开箱费用及其他损害赔偿时,出租人可以依法自行拍卖径行处分抵偿,有剩余时,另行存储候领,不足时,应由承租人负责补足。

  3、承租人不于上述期限内领回,而置放物显无变卖价值时,承租人同意抛弃置放物所有权,任由出租人处置。

  前款第二项及第三项情形,出租人应将其处理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十九条 分租与转租的禁止

  承租人不得将所租保管箱分租或转租第三人或将保管箱租赁权作为质权标的。

  第二十条 第三人的强制执行

  第三人向法院申请对承租人的置放物实施强制执行时,出租人应依法院之命令开启保管箱,移交置放物品于法院;置放物经移交予法院后,出租人应立即将其情形通知承租人。

  第二十一条 文书的送达

  承租人同意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为相关文书的送达处所,若承租人或其联络人的住所变更,承租人应立即以书面或其他约定方式通知出租人,并同意改依变更后的住所为送达处所;如承租人未以书面或依约定方式通知变更住所时,出租人仍以本租约所载的住所或最后通知出租人的住所,为送达处所,于通知发出后,经通常的邮递期间即推定为已送达。

  第二十二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种方式解决:

  (一)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三条 特约事项

  承租人与出租人特别约定事项如下:

  1、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条 未尽事宜

  本租约如有未尽事宜,由承租人与出租人另行约定。

  第二十五条 本租约一式______份,由______方各执______份,以资信守。

  承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出租人: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保管合同 篇7

  乙方(保管方)停车场;地点:××市××路××号。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车辆保管协议书。

  一、甲方将其所有的汽车交由乙方保管。保管时间为××年×月×日至××年×月×日。

  二、甲方所有的汽车的品牌是,型号为,车辆号为,汽车购买时间为年月日,汽车行走里程(订合同日)为公里。

  三、甲方应将其停放在停车场的`车辆上好保险锁(杆)。

  四、乙方承担对乙方车辆的保管义务。

  五、甲方支付的车辆保管费为每年××××元,车辆保管费每季度初3天内交一次,合同签订后交第一季度。

  六、甲方如在应交保管费10天内未交清车辆保管费,合同终止,乙方不承担保管责任。

  七、乙方应对甲方的车辆进行如下保管:

  1.

  2.

  3.

  八、乙方对甲方的车辆的被偷和被损坏承担赔偿义务。

  九、如遇甲方的车辆出现被偷和被损坏的情况,甲方应在3天之内将其购车和上牌、年审等法律文件交由乙方,用于报案、赔偿、索赔、诉讼用,纠纷解决后3天内将上述证件归还给甲方。

  十、乙方应为甲方的停车位购买车位保险。

  十一、甲方应保证其的车辆为合法途径购买的车辆,否则,乙方不承担损失赔偿责任。

  十二、如双方争议不能协商解决则应将纠纷交由停车场所在地法院

  管辖解决。

  甲方:×××

  签约时间:

  签约地点:

  乙方:××停车场

  代表:

保管合同 篇8

审判长、审判员:

  北京齐致律师事务所济南分所接受被上诉人北京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指派我担任其诉讼代理人,依法出庭参加诉讼活动。现针对本案争议的问题,结合相关规定,提出以下代理意见,供合议庭参考:

  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程序合法,判决结果公平公正,依法应予维持;上诉人上诉无理,滥用诉权,企图逃避制裁,推卸责任,公然置事实和法律于不顾,混淆黑白,依法不应支持。为此,请求二审法院明镜高悬,依法驳回上诉人上诉,维持原判,保护北京某某运输有限责任公司的合法权益。

  一、一审判决认定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保管合同纠纷案由定性准确,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上诉人观点依法不能成立。

  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和一审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签定的保管合同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当事人都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不违反法律规定,应当受我国法律保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二)意思表示真实;(三)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第五十六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采取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法律规定是特定形式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第五十七条:“ 民事法律行为从成立时起具有法律约束力。行为人非依法律规定或者取得对方同意,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上诉人违反了该协议,擅自处分了合同项下的货物,我方收取赔偿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

  二、保管合同可以是无偿的。

  山东恒丰橡塑有限公司按照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的要求,在20xx年12月7日,20xx年1月2日将货物送达到新泰市新兴路中段陈真手中,为了预防纠纷的发生,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与上诉人和一审被告潘人美在20xx年1月10日签定了保管合同,该保管合同只是将原先的“口头合同”落实到了纸面上。合同法第三十七条:“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在签字或者盖章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 第三百六十六条 :“ 当事人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保管是无偿的。”

  三、该保管合同签定后没有任何变更、解除、终止或撤消,到目前为止仍然是合法有效的。

  四、上诉人上诉无理,滥用诉权,企图逃避制裁,推卸责任,上诉人到目前为止没有提供任何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没有提供合伙协议、投资比例、甚至连证人证言也没有。 上诉人根本没有任何证据推翻我方的证据。

  五、北京某某运输有限公司业务员孙某收取对方的赔偿款是有充分法律依据和事实依据的。对方违反了合同理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六、一审支持了我方的诉讼请求是有充分证据的。

  我方提供的一系列证据相互印证,形成了完整的证据链条体系,完全地、充分地、排他地得出了保管合同这一客观事实的存在。上诉人私自处分轮胎理应赔偿。

  综上,代理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采信证据正确,程序合法,判决结果公平公正,依法应予维持。

保管合同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如下:

  一、甲方同意保管乙方委托的人事档案。

  二、合同有效期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乙方每年应向甲方缴交管理费_________元人民币,合同期内档案转至其他单位,其管理费不予退还。

  四、甲方仅为乙方托管人事档案,双方不存在劳动关系及任何行政上的隶属关系,乙方的'就业、工资、福利、医疗、人身意外、缴交社会保险费、退休申请及退休养老金的领取等均为自理。乙方在托管期间,其本人发生因病及伤亡事故导致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本人自负,与甲方无关。

  五、乙方在托管期间,应自觉遵守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不得以甲方之名义从事任何违法违纪活动,不得违反计划生育。否则,一经发现,甲方立即单方终止合同,脱离托管关系,托管费不予退回。

  六、在托管期间,如乙方由于调动原因需要调阅档案或转至其他单位,需由接收单位出具证明,甲方才给予办理阅档或转档的有关手续。

  七、本合同期内,甲方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乙方的人事档案,为乙方出具与档案有关的证明、材料。

  八、本合同期满后,乙方如不及时交纳托管费除按规定交纳托管费外,每人每日加收滞纳金_________元。

  九、乙方如变更地址及联系电话应及时通知甲方,以便联系。如不及时,由此造成的责任概由乙方承担。

  十、本合同单方或自动终止时,托管关系自然解除。

  十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效力。自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管合同 篇10

  一、员工共同考核部分

  考核期内其行为是否违反公司行政管理制度,是否违背公司人事聘用制度,考虑可否继续录用?

  二、专项考核部分

  (一)销量工资:

  1、绩效工资依据市场工资体系中销量考核提成比例计算。绩效工资的50%年底发放。

  2、基本工资:基本工资的25%作为销量考核工资。按当月区域保管销量任务完成比例进行计算。

  (二)具体考核项目:(基本工资的75%)

  1、收货、发货、装货、理赔执行程序的执行;(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2、收货产品异常书面报于区域经理:(站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3、负责联络长途运输车辆(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4、在销售清单上注明窜品数量、品项;(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5、现金销售流程的执行情况;(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6、赊销流程的执行情况;(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7、库存产品的按时盘点;(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8、分公司财务及时对账;(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9、产品的验收入库。(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0、产品的出入库收发;(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10%)

  11、仓储条件、环境的维护。(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2、库存产品的.记账、报表及传递(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3、库存产品外包装破损及产品变形。(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14、库温的记录及报告传递。(占具体考核项目工资的5%)

  三、能否完成销售部临时交代的任务,工作中有无重大过失,作为年底考核工资的基本参照项目。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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