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会计管理制度(15篇)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医院会计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1
一、会计监督是会计的主要职能之一,是保证会计核算的真实性、合法性的主要手段。要经常教育引导财务会计人员,提高认识,端正思想,秉公办事,按照《会计法》和《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以及有关规定,坚决做好会计监督工作。
二、会计监督是每个会计人员的责任并在制定会计人员职责中均应具体、明确地作出规定并定期检查落实。
三、会计人员在经办每一项经济业务时,都要取得合法的原始凭证和必要的审批手续,对不合法、不真实、不完整、不清楚、手续不健全的原始凭证,不予受理。并要求其更正、补充、补办手续。
四、凡购入物都必须履行审批、采购、验收入库、入账等手续。对不合格的设备、临近到期药品、残次品以及非正当渠道购入的一切物品,或数量、规格、含量、金额不符的,保管员不予验收,会计不予报销。
五、经批准外购材料、设备,严格按合同办事。对外地的.一切托收要严加管理和控制,货没到或未到齐,以及品种、规格质量、数量、价格等与合同不符的,应立即提出拒付或部分拒付。
六、财务科长应对药品、器械、收款处、住院处工作人员加强财务监督,定期或不定期检查其财会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对于大型设备购置等基本建设项目严格计划管理。超计划、无计划、无申报手续自行购置的物品,一律不予付款。
八、对违反财经纪律、财务制度的现象,要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无效时,一面执行,一面向上级有关部门反映,对控购商品的购置,要事先申报,未经批准,财务科不予报销。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2
为加强医院医疗收支的安全和完整,防止资产流失,特制定财务收支管理工作制度如下:
一、财务收入得管理
1、医院日常的住院、门诊收入由核算员按照规定的核对程序核对;住院、门诊发票金额与住院、门诊收支日报表是否一致,将核对后的日报表交给出纳予以收款,每日应将业务收入及时,足额缴入银行。
2、对日常业务以外上的零星收入,应开据财政部门规定的统一收款收据,及时做好现金收缴和帐务处理工作,对房租等应收帐款,按合同规定的期限做好催收工作,保证收入的安全、完整。
二、财务支出管理
1、严格按照批准的预算和计划所规定的用途,建立和健全必要的支出管理制度和手续,讲究资金使用效果。
2、严格执行国家的财政、财务制度和开支标准,各项资金的使用必须划清资金渠道,对购置大型贵重仪器设备和大型修缮,各科室应预先编造计划,做好可行性研究,报院仪管会讨论,由办公室会议集体决定,由院长审批后实施,专项资金做到专用,根据年度计划,安排开支。
3、医院的各项经费支出按照院长和分管院长的授权批准控制。
4、各物质采购,需填写支票申请书,由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在支票领用单上签名,购买后入库存验收,并在验收单上签上有关人员的姓名,每月终了,财务科应与各仓库部门进行库存金额核对,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符。
5、修缮费,由总务科根据修缮项目,报出预算,经院长审批后,财务科按照预算开支。
6、对于公出、进修、探亲等报销均按照财务制度执行,报销单据由有关职能科室负责人及财务会计审核后签字,再由分管院长在授权批准范围内审批后方可报销。
7、总务、行政、后勤线的日常开支,在授权批准范围由田付院长负责审批并承担责任。
8、医疗一线日常业务开支,在授权范围内由张建荣书记负责审批并承担责任。
9、护理一线日常业务开支,在授权批准范围内由史水红付院长负责审批并承担责任。
医院财务管理制度4
1、为了规范医院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各级各类独立核算的公立医院(以下简称医院),包括综合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门诊部(所)、疗养院等,不包括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非营利性医院可参照本制度执行。
3、医院会计采用权责发生制基础。医院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净资产、收入和费用。
4、医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运用会计科目:
(1)医院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设置和使用会计科目。在不影响会计处理和编报会计报表的前提下,可以自行设置本制度规定外的明细科目。
(2)本制度统一规定会计科目的编号,以便于编制会计凭证、登记账簿、查阅账目,实行会计信息化管理。医院不得随意打乱重编。
(3)医院在编制会计凭证、登记会计账簿时,应当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或者同时填列会计科目的名称和编号,不得只填列科目号、不填列科目名称。
5、医院财务报告是反映医院某一特定日期的财务状况和某一会计期间的收入费用、现金流量等的书面文件。医院财务报告由会计报表、会计报表附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组成。
6、医院财务报告分为中期财务报告和年度财务报告。以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期间(如季度、月度)编制的财务报告称为中期财务报告。年度财务报告则是以整个会计年度为基础编制的财务报告。医院对外提供的年度财务报告应按有关规定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
7、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的内容、会计报表的种类和格式、会计报表附注应予披露的主要内容等,由本制度规定。医院内部管理需要的会计报表由医院自行规定。
8、医院财务报告中的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收入费用总表、现金流量表、财政补助收支情况表以及有关附表。医院应当根据本制度有关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的要求,对外提供真实、完整的会计报表。医院不得违规定,随意改变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不得随意改变本制度规定的会计报表有关数据的会计口径。医院会计报表应当根据登记完整、核对无误的账簿记录和其他有关资料编制,要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9、医院会计报表附注是为便于会计报表使用者理解会计报表的内容而对会计报表的编制基础、编制依据、编制原则和方法及主要目等所作的解释。医院会计报表附注至少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遵循《医院会计制度》的声明。
(2)重要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及其变更情况的说明。
(3)重要资产转让及其出售情况的说明。
(4)重大投资、借款活动的说明。
(5)会计报表重要项目及其增减变动情况的说明。
(6)以前年度结余调整情况的说明。
(7)有助于理解和分析会计报表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0、医院财务情况说明书至少应当对医院的下列情况做出说明:
(1)业务开展情况。
(2)年度预算执行情况。
(3)资产利用、负债管理情况。
(4)成本核算及控制情况。
(5)绩效考评情况。
(6)需要说明的其他事项。
11、医院对外提供的财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设置总会计师的单位,还应当由总会计师签名并盖章。
12、医院会计机构设置、会计人员配备、会计档案管理、内部会计监督与控制以及相关会计基础工作等,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等规定执行。
13、医院对基本建设投资的会计核算除按照本制度执行外,还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建账、单独核算。
14、本制度由财政部负责解释。
15、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起在公立医院改革国家联系试点城市施行,自20xx年xx月xx日起在全国施行。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3
一、门诊、住院收款室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上报财务科,财务科由专人对上报的汇总报表进行审核,制单会计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收款室负责人、财务科应分别定期或不定期对门诊收费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挪用现金现象的发生。
3、收费员不得借故不打印病人、科室等,打印项目要准确无误,现金、印鉴、票据要妥善保管。
4、每个收费员必须设计算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收费,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5、收费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应根据本医院的实际业务量确定),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收费款,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妥善保管。
二、住院结算处货币资金的管理
1、收费员将当日收入必须足额上缴出纳员,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打出收入日报汇总表与现金进行核对,对审核无误的汇总报表进行账务处理。
2、财务科应定期或不定期对住院结算处进行现金盘点,杜绝缴款不及时,挪用现金等现象发生。
3、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对每日预收款收据、出院结算凭证票号进行核对检查。
4、月末由收款室负责人(兼会计)与计算机预收款、应收在院病人医疗款进行核对,并与银行对账同时编制“银行余额调节表”。
5、办理出院结算人员应备规定数额的`找零备用金,不得将公、私款混用,不得随意外供或挪用公款。应将现金、印鉴、票据妥善保管,每日下班前必须将全部现金放入保险柜。
6、每个办理出、入院结算人员,必须设计算码,并且不定期更换密码,不得随意进入他人程序,电脑票据号与发票号必须保持一致。
7、住院病人以转账支票交付预交款的,在办理出院结算时,若有余额必须以转账支票形式(银行规定的转账起点)退回原出票单位,不得退付现金。
三、收款处、住院处退费管理
1、门诊检查,治疗费的退费,必须经相关科室负责人、当事人签字后,可退费。
2、门诊收费员项目打错需要退费时,必须经收费处负责人核实并签字后,可退费。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4
【摘要】在我国大力推行医疗事业改革的关键时期,医保体系逐渐完善。但是从我国现阶段医保资金管理现状来说,尚存在一些问题,在一定程度上阻碍了我国医疗保险事业的发展。本文首先对现阶段我国医保资金管理中存在不足进行分析,然后提出加强医保资金管理的有效对策,望有关人员参考。
【关键词】医疗保险;资金管理;财务管理
新时期,人民的生活水平逐渐提升,人们的健康意识也不断增强,医疗保险已经跟人们生活联系起来。在医院运营模式发生变化的同时,医保资金管理的难度也不断增强,创新医保资金管理模式才能满足新时期医疗事业的发展。基于此,加强对医保资金管理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一、现阶段医保资金管理中存在的不足
1.医保资金管理队伍建设不足
目前,医院财务管理人员没有经过系统的医保培训,其工作主要是机械的业务核算,没能真正的了解医保政策及医保结算方式,对相关的制度、医保考核指标等理解不透彻。在医学技术发达的新时期,医院中各种新的医疗机械、药品等层出不穷,医保目录库也逐渐扩大,这对医保资金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然而大部分的医保资金管理人员缺少专业性的医疗知识,在应用现代化信息技术方面也存在较大的问题,无疑给医保资金管理工作造成较大的困扰。
2.医保资金预算管理不够科学
从医院财务报表中可以看出,大多数医院每年都能够超额完成医院的总控预算,然而在将医保费控制在医院考核指标范围方面还存在一定的不足之处,医保资金缺少科学的预算管理。很多医院的财务管理人员不熟悉国家医保政策,没有正确的认识到医保财务预算的重要性,将医保财务管理与医院临床科室财务管理混淆,在预算编制上太过混乱,不够科学,后期也没有实行有效的实时监督,导致实际与预算存在偏差。
3.医保资金核算不够全面
一些医院预算会计工作往往依照事业单位的标准执行,通过差额预算拨款补助的形式,根本没有全成本核算的意识,也没有相关的知识。由于现阶段采取不完全成本核算方式,不能将会计核算当作医疗费用的核算基础,在核算医保受益对象的分配费用以及成本过会层中没有考虑到成本核算与会计核算的一致性,导致医保资金成本核算目的无法实现。
4.缺乏完善的医保资金内控制度
医保资金管理不仅需要具备完善的预算、核算,更需要有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但现阶段医院医保资金尚未形成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对重大财务事项也没有完善的会议审批制度,在决策方面存在较大的随意性。由于医保资金付款审核审批不够健全,在监督上也较为松散,有时甚至会出现违纪行为,导致医保资金流失,给国家带来不必要的损失。
二、加强医保资金管理的有效对策
1.加强医院医保资金管理队伍建设
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险制度逐渐完善,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仍然处于探索阶段,不断出台的新政策也给医院医保资金管理人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医保管理部门需要引导财务人员认真的学习医保政策,提升自我的业务素质以及政治觉悟等,严格的按照相关的政策制度执行。作为医院医保资金管理人员,不仅需要了解相关的政策,掌握资金管理的方法,还需要对医疗知识有一定的了解,以便在医保费用核算过程中,能够保证医保拨款情况核对的有效性,对医疗活动费用使用情况实施监督。
2.强化医保资金预算的科学化管理
在实施医保资金预算管理过程中,作为医院医保财务管理人员,需要从全局的角度出发,将财务预算的`编制、执行、核算、考评等当作是一个完整的系统,对每一个系统环节都需要进行严格的控制,同时医院各个临床科室之间需要全面重视医保资金预算管理工作,有效控制医保资金经营活动,各个部门需要将其实际资金情况等反映出来,合理的编制预算,然后根据预算编制对不合理的支出结构实施调整,对医疗资源合理配置,为医保事业健康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
3.推行医保资金全成本核算
医保财务部门需要利用全成本核算的方式,核算医保项目,对医疗服务的成本实施准确的测算,提高医疗服务成本测算的准确度。医院开展全成本核算应实施统一管理,规范核算标准,明确费用控制责任人,将医院经济活动各环节全部纳入核算范围,最后形成诊次成本、病种成本和医疗项目成本等。医院全成本核算应实行权责发生制原则,确保院科两级全成本核算结果保持一致、医疗全成本核算数据与医院会计核算数据保持一致。财务人员应对成本核算的各个环节和具体流程进行考核、评估,将医疗服务管理和经济管理结合起来,通过财务指标对医疗服务效果进行量化,为政府部门进行价格调整、制定医保定额提供科学依据。
4.健全医院医保财务内部控制与管理
医保资金管理工作必须依靠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必须建立在相关制度下。目前,医院需要采用计算机控制管理,对医保相关费用的审核、申报等工作环节进行确认,执行实施监督与管理,保证财务核算工作的可靠性。这样还能够节约人力资源成本,保证财务核算过程中出现不必要的问题。同时在医保覆盖范围日益扩大的今天,大大增加了医保工作量,财务人员需要更加细心,建立相应的责任制度,将工作责任落实到个人。
三、总结
通过上述分析可知,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人们的生活水平日益提升,人们对医疗保险事业也更加的关注。但是,现阶段我国医疗保险资金管理工作水平尚且存在不足,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医院财务管理的整体质量。因此,必须壮大医院医保资金管理队伍,提高医保资金管理水平,同时建立健全的医保资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确保医保工作顺利实施,为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健康发展做出贡献。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5
一、医院会计档案是企业在经济活动中,通过会计核算形成的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会计报表等专业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资料和证据。
二、医院的档案部门和财会部门作为会计档案管理的负责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档案的'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工作,档案部门负责会计档案的保管工作。
三、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及其实施办法和医院具体情况,确定会计档案资料的具体内容。
四、当年会计档案,由财务部门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档案部门集中统一保管。
五、建立会计档案的查阅和借阅制度。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本医院,如由特殊需要,须经院领导批准。
六、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确定其保管期限(永久定期)。
七、建立会计档案的销毁制度。
1、会计档案保管期满,由档案管理部门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会部门共同鉴定,编选“会计档案销毁清册“,报送市卫生局计财处或有关上级部门批准后派人监督销毁。
2、保管期满但尚未了结债务的原始凭证,应单独抽出,另行立卷,直至债权债务结清为止。
3、监销人员在销毁会计档案之前,应以认真进行清点核对,销毁后,应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销毁情况报院领导、市卫生局计财处保存销毁记录资料。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6
1、坚持开源节流,勤俭办院的方针,遵守各项财务制度和物价政策。
2、财会人员要以身作则,奉公守法,分工明确,做到钱、账、物分管。
3、做好每年的预算编制,合理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实行财务计划管理。
4、医院收费使用财政部门统一监制的'收费专用票据。
5、严格遵守支出审批制度,一切费用支出必须按规定权限进行审批后方可办理。
6、每日收入的现金要按时缴存银行,不准坐支。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标准。
7、会计凭证、账簿、报表等要按会计制度办理并妥善保管。
8、积极配合各科室搞好科室核算和固定物资盘查工作。
9、监督药房药品进销存管理工作。
10、加强各项保险工作的管理,做好各往来单位医疗款结算工作。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7
一、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
二、财务科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科长指定专人负责整理,装订成册并妥善保管。
三、会计档案的存放要做到有专厨,科学管理查找方便。
四、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种。定期保管的期限为五年、十五年、二十五年三种,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年算起。
五、会计档案的保管要严格保守经济秘密,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经财务科负责人批准,并限期归还。
六、严格执行会计档案保管期限规定,对不超过保管期限的.一定要妥善保管,对超过保管期限的也一定要按规定报批后,方可销毁。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8
一、保证药品质量:
1、大药房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药品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药品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质管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大药房的药品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上柜上架销售。
4、严把在柜、在架陈列的药品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在架药品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实行明码标价,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药品及时补充,确保药品供应及时。
三、严格大药房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药品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药品与非药品、内服药与外用药、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做好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的销售管理工作,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非处方药应正确合理的向顾客介绍药品性能、作用、用途、用法、用量、注意事项等。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
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六、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医保药店财务制度
1、目的
以参保人员为中心,确保药品质量、服务质量,保障用药安全有效,执行政府医保政策、价格政策,维护参保人员的身体健康和安全用药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各医保定点零售药店。
2、引用文件
2.1《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房管理暂行办法》(沪医保〔20xx〕11号)
2.2《关于本市定点零售药店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若干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54号)
2.3《关于进一步规范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售药管理的通知》沪医保〔20xx〕166号
2.4《关于进一步加强定点零售药店管理和规范参保人员购药行为的通知》(沪医保〔20xx〕186号)
2.5《关于《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药品目录》有关中药饮片及药材支付规定的通知》(沪医保〔20xx〕110号)
2.6《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年版)》沪人社医发(20xx)59号
2.7《关于本市医保定点药店对规定范围内处方药执行登记销售的通知》沪人社医监发(20xx)59号
3、职责
3.1店经理负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日常管理工作。
3.2医保柜药师、营业员负责医保日常操作。
4、管理概要
4.1硬件要求
4.1.1营业面积≥100平方米,其中医保服务区域面积≥50平方米,采光通风好。医保柜外服务区≥25平方米,配备饮水机、椅子等,供参保人员休息。
4.1.2设立医保展示柜,非处方药与处方药应分柜陈列,并按“支付方式”分类摆放,展示品种为所有配售品种,展示品种数符合医保管理规定。
4.1.3设立单独的医保服务区域、医保仓库,保证医保目录内药品的正常供应。
4.1.4设立独立的医保电脑管理系统、建立单独的医保药品进、销、存台账。
4.1.5统一门楣“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在店门口明显位置安装“定点药店夜间按铃”标识及“医保定点零售药店24小时服务”指示灯箱,设有夜间售药窗口。
4.1.6在医保服务区域显著位置,张贴(公示)公司统一制作的《参保人员须知》、《医保定点零售药店配购药操作流程》和《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服务公约》,方便参保人员购药。
4.2人员配备及要求
4.2.1必须配备1名以上执业药师、3名以上药师,并注册到店,确保24小时药师在岗服务。
4.2.2必须任命1名首席药师,负责指导、督促药师,规范执行医保管理制度,首席药师需由执业药师担任,并通过培训。
4.2.3必须指定专人(可兼职)负责与医疗保险信息中心日对帐、结算工作及医保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医保局做好相应的管理工作。
4.2.4医保柜营业员必须熟悉医保用药目录、政策,掌握医疗保险专用计算机的操作知识,能在执业rqmyb01-a12药师或药师指导下提供服务。
4.3管理规范
4.3.1保证24小时服务。为参保人员提供《上海市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药品目录(20xx年版)》规定范围内的处方药品外配服务和非处方药品的自购服务。
4.3.2门店制定24小时药师上岗排班表,确保24小时营业时间药师在岗服务。
4.3.3认真履行与市医保局签定的协议及有关规定,执行医保有关政策,按照公司医保操作流程规范操作。
4.3.4医保柜药品按陈列规定分类陈列摆放,不得与药房其它柜台的.药品混淆,帐物必须相符。
4.3.5同一商品编码的药品,医保柜台的价格不得高于非医保柜台,同一通用名不同商品名的药品,医保柜台和非医保柜台提供的品种应一致。
4.3.6做好医保暂缺药品缺货登记,记录病人的姓名、地址、联系电话,尽快解决。
4.3.7每天晚上24点结清当日销售,日清月结。
4.4禁止行为
4.4.1超量、超范围供应药品,杜绝外错事故的发生。
4.4.2以滋补品、保健品或以其它物品代药,或以处方药代替非处方药,以一种药品代替他种药品,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3以不正当竞争形式进行营销活动。如买赠活动。
4.4.4向参保人员销售假药、劣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5申请结算“药品目录”以外药品的费用。
4.4.6发现参保人员冒用、伪造、变造的医疗保险凭证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7发现参保人员持用涂改、伪造、变造的处方或与医疗保险凭证相关项目不符的处方仍给予配药,并申请结算相关费用。
4.4.8市医保局规定的其它禁止行为。
4.4.9医保专用电话(isdn线)仅限医保工作使用,任何人一律不准私自挪作他用,包括上网、打游戏机。
5、处罚
质量部、市内管理总部加强内部自查工作,主动适应医保政策。对违反医保有关规定的门店或直接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予以警告、罚款、店经理免职、解除劳动合同、加盟店解除合作协议等处罚。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9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和财务报告等会计核算专业材料,是记录和反映单位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具体包括:
(1)会计凭证类:原始凭证,记帐凭证,汇总凭证,其他会计凭证。
(2)会计记帐簿类:总帐,明细帐,日记帐,固定资产卡片,辅助帐簿,其他会计帐簿。
(3)财务报告类:月度、季度、年度报告,包括会计报表、附表、附注及文字说明,其他财务报告。
(4)其他类: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银行对帐单,其他应当保存的会计核算专业资料,会计档案移交清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2、会计档案每年形成,由会计机构按照归档要求,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编制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当年形成的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会计机构保管两年(会计机构内部指定专人保管,出纳人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期满后,应当由会计机构编制移交清册,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统一保管。移交本单位档案机构保管的会计档案,原则上应当保持原卷册的`封装。个别需要拆封重新整理的,档案机构应当会同会计机构和经办人员共同拆封整理,以分清责任。
3、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定期两类。定期保管期限分为3年、5年、10年、15年、25年5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从会计年度终了后的第一天算起。各类会计档案的保管期限按照国家《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4、会计档案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可以提供查阅或者复制,并办理登记手续。查阅或者复制会计档案的人员,严禁在会计档案上涂画、拆封和抽换。
5、保管期限满的会计档案,可以按以下程序销毁:
(1)由会计机构提出销毁意见,编制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已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
(2)单位负责人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上签署意见。
(3)销毁会计档案时,由会计机构派员监销。
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务原始凭证和涉及其他未了事项的原始凭证,不得销毁,应当单独抽出立卷,保管到未了事项完结时为止。单独抽出立卷的会计档案,应当在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和会计档案保管清册中列明。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10
一、对未归档会计资料进行日常管理。
(一)要求对各岗位记帐凭证的编号、整理、装订等,提出规范化要求。
(二)每月终了,要整理各个岗位的会计凭证和资料,集中保管。
(三)年终办完决算后,应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要求,将全年的会计资料收集齐全,并做好整理、装订、编号登记、分类及归档等工作。
二、进行会计档案的.管理。
(一)调阅会计档案,要严格办理借阅手续。凡属本单位人员调阅会计档案,要经会计主管人员同意;外单位有关人员需调阅会计档案,要有正式介绍信,经会计主管人员或单位领导同意,并登记调阅档案名称、日期、调档人单位和姓名、调档的事由及归还日期等。
(二)负责以保存期满的会计档案进行销毁工作。对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要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由财会部门会同档案管理部门或管理人员共同鉴定,报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处理。对需销毁的会计档案,要填写'会计档案销毁清册'。销毁时,由单位领导指定档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共同派员监督,并在销毁清册上签名或盖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要长期保存,以便备查。
(三)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印留存。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11
为建立健全财务账目,确保参保人员及门店与医保中心的费用结算,特制订本制度。
一、财务票据管理:
1、收款员领取收费票据时要注明领用时间、起止号码、数量、名称等内容,并在票据登记簿上签字。
2、根据GSP要求,门店药品销售非质量问题一经售出不得退换。退回的商品应打印销后退回电脑小票保存备查。
3、认真做好各种票据的监督检查工作,门店应对票据的领用、使用、保管情况和票据所收资金的手指情况进行不定期或定期检查。
4、对发生退费、作废、重制票据等情况,票据管理员要逐张审查、核对,确保收款的正确性。
5、财务人员负责医保中心医药费结算和衔接工作,并按医保规定提供相关资料。
6、做好季度盘点,盘点应及时做好电脑记账和保管,每月初对上月的配送单据、退货单据、销售汇总等单据按照药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分类装订,并按照《药品经营管理制度》要求进行保存备查。
7、门店按规定做好财务核算、按月编制会计报表、会计凭证、帐册。
二、费用结算管理
1、参保人员配购药品,按政策规定的.支付类别进行结算,医保规定自付的药品,自付部分以现金支付。
2、参保人员医保账户资金不足部分以现金支付。
3、定点门店对外配处方药实行专门管理、单独建账,所有医保费用支付的药品必须是医保部门允许结算的药品(与医保结算码一致)。
4、门店指质量负责人负责基本医疗保险用药服务的管理,协同本地医疗保险局做好相应的日清账、月对账管理工作。每月一次上交发票存根(记账联)于公司财务部。
5、划扣的资金按照《保定市基本医疗保险医疗费用结算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通过与医保中心对账,每月定期向本地医保中心申请结算上月的医保费用,并提供账目清单。
6、若每帐发生操作问题、网络问题可向医保局财务部查询联系,发生技术问题(服务器连不上)可向医保局信息中心查询联系。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12
1、会计档案是记录和反映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必须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制度,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2、单位每年形成的会计档案,由财务科负责整理立卷,装订成册。当年会计档案,在会计年度终了后,可暂由财务科保管一年。期满之后,编造清册移交档案室保管。财务科不得自行封包保存。
3、会计档案向外单位提供利用时,档案原件原则上不得借出,如有特殊需要,须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但不得拆散原卷册,并应限期归还。
4、各种会计档案保管的期限:
(1)5年保管期:会计月、季报表
(2)15年保管期:总帐、明细分类帐;原始凭证和记帐凭证;会计移交清册
(3)25年保管期: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
(4)永久性保管期:会计年度决算报表;会计档案保管,销毁清册;职工工资及奖金发放清册。
5、会计档案保管期满,需要销毁时,由档案室提出销毁意见,会同财务科共同鉴定,严格审查,编造会计档案销毁清册,列明销毁会计档案的名称。卷号、册数、起止年度和档案编号、应保管期限、销毁时间等内容。报领导批准后方可销毁。销毁时,应由档案室、财务科共同派员监督。监销人在销毁后必须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领导。
6、会计档案销毁前,对本单位认为重要的会计资料,应复留存,以便备查。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13
1、会计档案包括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业务资料,必须严格按照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制定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规定,进行科学管理,妥善保存,存放有序,查找方便。
2、财务处的全部会计档案,由财务处长指定专人负责装订、整理及造册,财务处长(或指定人员)负责保管一年,一年后移交档案室保管。
3、对记账凭证,应在每月终了10日内按编号顺序装订成册,装盒保存。
4、每年终了20日内,要将全年所有账簿集中整理,装袋保存,将所有会计报表按顺序装订成册,妥善保存。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14
1、会计电算化岗位责任制
实施会计电算化后的工作岗位可分为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会计岗位,基本会计岗位一般可分为会计主管、出纳、会计核算岗位、稽核、档案管理等工作岗位。电算会计岗位一般可分为电算主管、操作、审核记帐、电算维护、电算数据管理等工作岗位。基本会计岗位和电算化会计岗位在不违反内部牵制制度的情况下可以交叉设置。
2、会计电算化操作管理
(1)所有上机操作人员需经过培训,经电算主管认可后方可上机操作。
(2)明确各操作人员的上机操作工作内容和权限,电算维护人员一般应由软件操作岗位以外的人员担任,凭证输入人员不得兼任稽核、数据维护或出纳工作,出纳人员不得兼任凭证输入、报表操作及数据维护等工作;预防已输入计算机的原始凭证等会计数据未经审核而登记机内帐簿。
(3)上机操作人员应设置操作密码,定期更换密码,并注意安全保密,操作人员离开工作站时应退出会计软件,杜绝未经授权人操作会计软件。
(4)专人保存操作记录,记录操作人、操作时间、操作内容和故障情况等内容。
3、硬件、软件、数据管理
(1)保证机房设备安全和计算机正常运行是进行会计电算化的前提条件,要经常对有关设备进行保养,保持机房和设备的整洁,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确保会计数据和会计软件的安全保密,防止数据和软件的非法修改和删除,对磁性介质存放的数据要保存双份。
(3)对正在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进行修改,对通过会计软件进行升版和计算机硬件进行更换等工作,要有一定的审核手续;在软件修改、升版和硬件更换过程中,要保证实际会计数据的连续性和安全,并由有关人员进行监督。
(4)健全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出现故障时进行排除的管理措施,保证会计数据的完整性。
(5)定期检查计算机病毒,各工作站应安装防病毒软件,在读取外来磁盘数据时,必须在清查病毒确保安全后方可进行,各工作站不得安装游戏软件。凡装有会计软件的`计算机,除工作必需并征得电算主管同意外,不得上网,上网后除指定内容外不得下载任何信息。
4、电算化档案管理
(1)存在硬盘、磁盘、光盘等介质中的会计数据和打印输出的会计数据作为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
(2)计算机输出的会计凭证、帐簿、报表等纸质会计档案的管理按《会计档案管理办法》执行。
(3)对电算化会计档案要保存在防磁、防尘、防火、防潮的场所,重要数据应保存双份并存放在不同的地点。
(4)对磁性介质存放的会计档案要定期检查并复制,防止由于磁性介质损坏,而使会计档案丢失。
(5)整套会计电算化文档资料及会计软件程序,视同会计档案保管,保管期截止该软件停止使用或有重大更改后五年。
医院会计管理制度15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四、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院长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医院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来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后的三日内报帐。
七、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八、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以确保安全。
九、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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