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合同

时间:2023-05-20 13:46:50 合同书 我要投稿

养殖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随时随地,各种场景都有可能使用到合同,它也是减少和防止发生争议的重要措施。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养殖合同5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养殖合同模板锦集五篇

养殖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一、资产:甲方将座落在(具体位置) ,建筑面积为 ( )平方米租赁给乙方用于办公用房(写明用途)。

  二、租金租期:经甲乙双方协商于二00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租给乙方使用,租期为 年,每年租金为 万元,租金为预付上交,合同签字后预付每年全年租金。在租用期间甲方对乙方租金款五年不变。

  三、房屋设施使用保护要求 乙方在租用期间,甲方要求乙方做到:

  (1)房屋建筑主体不得随意拆建和改建;

  (2)对房屋门窗内装修格局要保护好,正常使用及时维修完善;

  (3)对附表内设施要正常使用、保管,损坏后及时维修和更换,但不能丢失,丢失的由乙方按样赔偿。

  四、租用责任:乙方在租用期间对甲方的所有财产负全部责任,

  第一是保护,

  第二是不能发生火灾,如出现一切损失乙方负全部责任,价格双方协商,请法律仲裁部门鉴定。听说房屋转让合同范本。甲方对自己的财产有权随时检查,并对乙方提出要求,但甲方不干预乙方的经营权,乙方对饭店的用途继续经营饭店,改变用途时提前和甲方协商。同意后方可进行。

  第三,乙方租用期间对经营所发生的'一切费用自负,如:工商管理费、税费、卫生、防疫、水、暖、电等等。

  第四,取暖甲方负责提供天然气开口,开口费由甲方负责,其他乙方自己负责。第五,乙方在租用期间属自己增值的物品,由自己保管使用,到期后自己带走。

  五、上述条约双方共同遵守,互相尊重,互相支持,签字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具有法律保护权。

  一式两份,双方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养殖合同 篇2

  甲方(公司): 成都天添农牧有限公司 签约地点: 成都市金堂县又新镇金堂大道祝新村13组乙方(养户):电话: 鸭舍地址: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地址:

  为了发展农村经济,促进养殖业的发展,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遵循平等互利、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乙方在签定本合同时,充分理解并知晓其以下条款的内容后,签定本合同,以便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共同遵守执行。

  一、 甲方与乙方系代养养殖关系。待乙方每批次代养期满后,乙方必须交回给甲方,该肉鸭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必须由甲方统一计划销售,乙方不得私自卖鸭。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肉鸭销售工作,若因乙方问题造成甲方销售困难,乙方需承担一切后果。如果乙方私自卖鸭,除承担甲方损失外,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特别约定:如果乙方私自卖鸭,乙方按领货总金额(领料单总金额)二倍的标准赔付给甲方,同时追究乙方的法律责任。

  二、合同性质、批次和数量。该合同为年度批次合同,签订合同期限为: 年月 日至年月日止,每批次数量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结算协议》。

  三、合作方式。乙方自愿选择与甲方按“公司+农户”方式进行合作,甲方回收乙方代养的肉鸭再向市场销售。甲方对饲养流程实行统一管理,提供鸭苗、饲料和成鸭回收,乙方在代养期间内必须完善甲方提供的《饲养管理流程记录》,在每批鸭代养结束后结算时交回甲方核对备案。即乙方领货时甲方按市场价(即领料单价格)向乙方提供鸭苗、饲料,结算时鸭苗、饲料、成鸭回收价按双方约定价执行,具体结算办法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

  四、养殖风险。乙方自行承担养殖风险(有关养殖方面的风险,包括饲养管理、疾病风险、自然灾害等等),自负盈亏。

  五、饲料、鸭苗领取方式。乙方在代养期间,乙方所用饲料,鸭苗等均采取记帐现金方式,由甲方垫资并且送到乙方指定养殖场(道路畅通的前提下),运费由乙方垫付,甲方以养殖代养费的方式另行结算给乙方。待该批鸭达到上市标准后交回甲方。结算时,乙方必须将《饲养管理流程记录》交回甲方核对,否则不予结算。

  六、保证金。在开户时,乙方需向甲方交纳不低于__元/羽(大写:元/羽)的合作保证金,具体金额以甲方收款凭证为准。在乙方每批鸭结算时,如果出现甲方应支付乙方所有费用为负数时,甲方有权直接从 收取乙方合作保证金中扣除,保证金不足时,乙方须在三天之内补足。如果乙方所交纳的合作保证金不足__元/羽的,甲方有权根据实际的合作保证金额确定排苗数量(合作保证金额÷每羽合作保证金)。

  七、上市率要求。为了加强乙方在代养过程中的责任心,在甲方的'指导下,乙方代养的肉鸭上市率必须按以下规定执行:

  (一)甲方提供给乙方鸭苗的成鸭上市率不得低于94%,若上市率低于94%,乙方按以下情况向甲方报告登记:

  鸭群如因疾病发生死亡,连续三天每天死亡10只以上或每日死亡数量超过30只,乙方必须报告甲方,经甲方人员到场核实登记,并经甲方人员签字确认后才能处理死鸭。甲方人员必须将剪下的带鼻上嘴壳带回办事处登记。甲方出据认可手续《肉鸭管理记录表》,《病死鸭回收条》后,作异常处理[乙方需支付鸭苗款和饲料款给甲方]。

  (二)甲方提供给乙方鸭苗的成鸭上市率若低于94%,乙方又未向甲方报告登记按以下情况处理:

  1.上市率在90%以上在94%以下,视为乙方工作疏忽大意,在乙方结算时扣除少交这部分鸭(低于94%这部分)对应金额:即乙方按:少交只数×结算均重×回收价的标准赔付给甲方。

  2.上市率在90%及以下,视为乙方私自盗卖鸭,乙方按领货总金额(领料单总金额)二倍的标准在十日内赔付给甲方,并且乙方还将承担法律责任。

  八、质量要求及回收。

  1、回收日龄和重量: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饲养(具体见补充协议)。

  2、回收方式:甲方提前2-3天通知乙方交售成鸭,如因特殊情况经甲方人员确认后可临时安排。交售成鸭地点:棚前或甲方指定宰杀场。

  3、回收质量:乙方在养殖过程中兽药使用要严格按国家农业部公告和相关规定使用兽药,进行相应的防疫和免疫,符合《食品安全法》的相关规定,若在屠宰加工肉质检验时发现乙方商品鸭肉质不符合要求,药物残留超标,须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以及相关法律责任。乙方交售甲方毛鸭应于交售前2—4小时停食,要求毛鸭口腔至腺胃不得残留食物和杂物,体表无泥沙,水分等杂物,以及体表不得有皮炎疮斑(含啄羽)等现象,否则甲方有权有进行相应扣减或罚款。

  九、毛鸭回收价格计算。

  回收价计算及料比核定见甲乙双方签订的《补充协议》,按该协议约定方案执行。

  十、投苗计划。

  1、甲方放苗需提前3-7天通知乙方,乙方提前做好进苗前的准备。

  2、乙方根据自己鸭场生产能力提前3-7天向甲方提出装苗申请,由甲方根据生产情况组织放苗和放料。

  十一、付款方式。一般情况下,甲方应于回收毛鸭后 7个工作日内给乙方结算款项,特殊情况下不超过10个工作日(节假日顺延)。如超出结算时间甲方仍未支付乙方款项,则按银行利息给予补偿。

  十二、违约责任。该合同一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具法律效力,双方均不得违约,若乙方的行 为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按甲方垫资给乙方的饲料费、鸭苗费、等合计的实际金额赔偿给甲方,且没收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甲方违约,除退还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外,另支付乙方留存在甲方的合作保证金总额*5%。

  十三、其他事项。

  1、公司会根据季节变化以及成本变化等因素对公司《肉鸭代养合同》以及《补充协议》作相应修订,以确保养户利润的合理性,如果该修订后的协议与本合同(或者已签订合同)有相冲突的,按最新的《补充协议》条款约定执行。本合同未尽事宜可由甲、乙双方另行协商解决,若不能达成共识,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公安机关申请立案侦察。

  2《补充协议》一经签订,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壹份,甲乙双方认真阅读无异议后,签字盖章生效。 以下无正文。

甲方:成都天添农牧有限公司乙方签字:

  甲方代表: (手印)

  (签章) 签订日期: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3

  甲方:刘炳义

  乙方: 县 乡村,姓名: 身份证号:

  一、甲乙双方在互惠互利、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以下保险协议 ,双方共同遵守。

  二、乙方责任

  1、 养殖户自行养殖协议鸭,单户饲养量不能低于20xx只/批,并向甲方交纳3元/只的押金,依押金条为准。

  合同签订 只,合同苗 只,饲料 回收,甲方赠送乙方合格兽药0.3元/只。市场低于按 回收,高于合同时,高出部分归冷藏厂所有。

  2、乙方必须使用甲方饲料,一经发现使用甲方以外的饲料,合同自行终止。

  3、乙方保证单只鸭使用饲料不能低于 公斤。

  4、甲方负责签订冷藏厂回收合同,并向冷藏厂交押金3元。

  5、自甲乙双方签订本协议起3天后保险价格生效,超42天后保险价格无效,合同终止,在此期间,甲方有权安排卖鸭时间,如乙方不予配合,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

  6、甲方回收只数按双方签订数量的98%计算,多出部分按社会鸭收购。

  7、乙方饲养合同鸭春秋不低于5.8斤,夏季不能低于5.2斤,低于冷藏规定重量扣款由乙方承担。

  8、毛鸭体表要清洁干净,否则甲方有权扣减毛鸭体重,死鸭、残鸭不予收购。

  9、售鸭方式:由甲方指定冷藏厂杀胴体,重量依冷藏厂为准。

  10、乙方必须要控制药残和疫情疾病,满足消费市场需求,经检验有禽流感或药残超标的,甲方有权拒收。

  11、被保险鸭确定出栏时间后,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生产,如冷藏厂生产情况可推迟1-2天,对饲养情况不负责任。

  12、甲乙双按照确定的出栏计划进行成鸭交售,甲方提供运输车辆和笼具,车到乙方鸭场后,乙方要及时组织装下,不得拖延,产地检疫费和车辆消毒费由乙方承担。

  13、装出栏鸭时应注意:抓鸭脖、轻拿轻放,严禁抓腿,如果造成瘀血头、断翅,每只0.5-1.0元。结算方式:有押金满3元/时,售完鸭后10-15日以现金及转款方式结清养殖利润不足3元/只,扣满3元1只后,剩余10-15部分日结清。

  三、其他约定事项:

  1、合同鸭超过42天,乙方不予甲方联系,合同自动终止。

  2、如遇自然灾害,特大疫情等不可抗拒因素合同终止。

  3、以上条款双方共同遵守,如出现经济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有权至利津县人民法院解决。

  4、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合同签订日期:

  

养殖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乙方自愿承租甲方养猪场有关事宜达成以下一致协议,以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二年,自20xx年3月1日至20xx年2月28日止。

  2、租赁金额伍千元整,在双方签字之前一次性缴齐。

  3、乙方向甲方交租赁保证金壹仟元整,在租赁期间,乙方未造成房屋设施损坏及重大事故,甲方在合同期满返还租赁保证金。

  二、双方责任:

  1、甲方只提供现有圈舍、房屋、设施不增不减。

  2、乙方单独承包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合同期内发生一切风险和责任由乙方自己承担。

  3、合同期内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负责,如电费、取暖费等等。

  4、合同期内乙方不得转租他人,只允许用于养猪生产,如需要改造、扩建必须与甲方协商,甲方同意后方可改、扩建。

  5、乙方负责保管、看护、维修猪场的一切设施,所涉及的'费用自理。合同期满后完好无损失交还给甲方。如有丢失、损坏按原价赔偿。

  6、合同期内乙方负责安全管理,要做好猪场工作防火、防盗、人为破坏等防护工作,如造成损失,乙方按价赔偿。

  7、对猪舍的危房,乙方在使用时要自行维修,如倒塌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和人员伤亡,由乙方自负,甲方概不负责。

  8、乙方在租赁期间要遵守法律,不得有违纪行为。

  9、乙方在租赁期间要搞好室内外卫生。院墙外20米之内不能存放粪便、垃圾。

  三、其它事宜

  1、此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该合同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3、租赁期间如有其它事宜,双方协商。

  4、后附物品明细一份。

  甲方负责人: 甲方经办人:

  乙方负责人: 乙方经办人:

  年 月 日

养殖合同 篇5

  甲方:杨林山

  乙方:张玉柱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甲方将个人位于桦林镇大庄三村的牛羊育肥养殖场整体租赁给乙方使用,具体达成如下协议:

  一、租赁期限:拾年(20xx年8月1日—20xx年7月31日)。

  二、租赁费:每年肆万元。第一年的租金在协议签订后先支付贰万元,育肥牛进圈前支付贰万元。从第二年起,在8月1日前一次性付清。

  三、甲方现有的财产(附清单)全部由乙方无偿使用,一切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若需要添置新的财产或处置旧的财产,双方协商解决。

  四、甲方将原来养殖场的一切手续全部交给乙方使用,生产经营及财务管理人员全部由乙方派遣,乙方的'生产经营活动甲方不能干涉。

  五、租赁期间,双方密切配合争取项目。项目款除费用(包括养殖场的修建、财产购置、招待、评估等)外,盈利部分双方各50%。

  六、租赁期间,养殖场的一切生产费用及国家税费全部

  由乙方承担。项目中的税费另行别论。

  七、甲方要保证租赁土地的合法性,处理清养殖场以前的遗留问题(如拖欠款项、土地、道路扯皮等),由此引起村民闹事或干扰生产的现象,甲方要积极配合乙方将事情摆平。

  八、在租赁期,如遇国家征用土地或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时本协议自行解除,地上附着物及生产经营损失赔偿谁投资谁收益。

  九、租赁期满如养殖场继续出租,乙方有优先权。

  十、本协议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双方不能违约。一方违约,给对方赔偿全部经济损失。

  十一、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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