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装合同

时间:2023-05-18 19:53:35 合同书 我要投稿

【推荐】安装合同集合6篇

  随着法律知识的普及,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正常情况下,签订合同必须经过规定的方式。那么一份详细的合同要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安装合同6篇,欢迎阅读与收藏。

【推荐】安装合同集合6篇

安装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与乙方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 合同期内,甲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将空调安装维修等售

  后服务工作交由乙方完成。

  二、 合同期自 年 月日至 年 月日

  止。甲方可根据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情况,决定合同期满是否续签。

  三、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甲方指定的空调品牌有

  2. 甲方委托乙方安装的具体品牌、时间、数量,甲方根据销售情况和乙方安装能力确定。乙方确保安装能力最低为每日 台。

  3. 甲方有权随时对乙方的安装技术质量和服务质量进行监督检查。

  4. 甲方所售空调必须在货到用户家后及时通知乙方上门服务(支架由 方承担)。

  四、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合同时,需向甲方出示企业法人执照,法人身份证明,空调安装资质等材料,并提供安装工的身份证,上岗证

  复印件等材料。

  2. 乙方必须安排技术合格及其他方面适合安装空调的人员来履行本合同,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空调机安装技术规范》,各类空调品牌的《安全操作规范条例》,以及甲方的《安维人员上门服务规范》,以及其他相关规定,保证安装的技术和服务质量、维护甲方的企业形象和信誉。

  3. 乙方必须对其安装工履行本合同的所有行为负责。乙方工人如造成甲方、用户及其他人员的经济和其他损失,须由乙方自行承担。

  4. 乙方原则上只在市区区域进行安装,若超出区域安装的相关费用(交通费)由甲方承担。

  5. 乙方在安装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退换机事宜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因安装出现的.质量问题除外。

  6. 乙方工人在安装过程中,必须注意安全问题,如工人发生人身安全问题,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 费用结算(有安装卡结算):

  1. 必须在次月5日前向甲方核对上月所发生的空调安装承包费的明细,并在隔月10日前结清所有费用,甲方不得直接向厂家结算安装费,所有空调安装卡的结算必须由乙方和各工厂进行。

  2. 乙方向甲方上缴的安装承包费标准:(除卓圩、三树、双庄、井头以外的乡镇)

  挂机元/台 2P柜机/台

  3P柜机/台 5P柜机元/台

  3.下乡安装空调交通费按10元/台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六、违约责任:

  1.乙方当天如未能完成甲方安排或乙方确认的安装量,乙方按未完成空调安装卡结算费用的5倍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乙方如服务不规范面引起的用户投诉,经甲方查证属实,乙方按每起5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甲方在合同期内,所售空调不得再向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包,如被乙方发现,甲方须向乙方支付100元/台的违约金。

  七、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履行本合同的所有事宜。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安装合同 篇2

  甲方:****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消防工程有限公司

  一 、维护说明

  甲、乙双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签订系统维护保养合同,在设备安装调试开通后,并经政府有关部门验收通过,正式交付甲方使用时起,为确保##大厦消防系统的正常运转,乙方负责保证对甲方该系统提供保养,维修上述系统的技术服务。

  二、保养范围:

  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的要求,乙放将对##大厦消防报警、喷淋、消火栓及通风系统进行设备、系统定期维修工作。

  2、每当收到甲方的口头或书面(急修)要求服务后,乙方应立即尽快派出工程人员到现场进行(维修)工作。

  三、服务内容:

  1、乙方将向甲方提供每季度(3个月)一次的定期(检查)及(保养)工作,承担对设备的操作人员技术考核。

  2、所有设备检查及保养工作将按国家有关技术规范或有关厂家制定的.企业标准为准。

  四、保养费用:

  乙方对系统维护保养、报价不包含设备损坏更换费用,如需要更换损坏配件设备,应向甲方报告批准同意后实施,材料费由甲方承担。

  五、甲、乙双方责任

  1、在维护保养工作进行期间,应主动与乙方工程人员积极配合,确保维护保养工作顺利进行,并应由专人与乙方人员进行工作联络,以便及时协商解决相关问题。

  2、甲方对系统应妥善保管,正确使用,严禁相关专业人员干扰系统的正常运行。

  3、如果发现系统故障,应立即按照技术要求,安全有效的进行检查排除,确认后无法解决应电话或书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及时进行维修工作。

  4、甲方应对所有消防设施及在其保护中的一切资产购买保险,乙方仅提供系统维修保养技术服务,并不为任何意外风险而引起的一切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六、单包委托维护期每年将收取服务费为人民币5000元整,更换单器件200元以下由乙方承担(包括200元),200元以上整件由甲方承担(甲方自行购买或由甲方出资、乙方提供),维修人工费由乙方承担,人为损坏的器件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本协议自签字15日内甲方应将每年维护服务费汇入乙方帐户,本协议自动生效。如无款到帐,本协议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有效期

  XX年2月1日至20xx年 2月1日。

  以上协议内容希甲、乙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甲方: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

  消防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技术负责人: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3

  甲方: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乙方:海盐信谊空调电器总汇

  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经过招标,确定 乙方 为 科龙、三菱重工空调协议供货中标供应商,甲乙双方经协商,在协议供货有效期内达成以下条款:

  第一条:采购商品清单及协议价格

  乙方保证提供如下内容的合格产品: 金额单位:元

  第二条:质量标准和要求

  乙方保证本协议中所供产品质量具有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并通过3C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三条:权利瑕疵担保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3.乙方保证其所出售的货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利。

  4.如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乙方负责安装,并承担验收合格前发生的安全责任

  第四条:包装要求

  1.乙方所出售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等要求,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地运抵指定现场。

  2.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有出厂标准配置的有关技术、质量、三包等资料。

  第五条:供货对象及供货期限

  乙方负责在海盐县各行政事业单位供货协议生效之日起至20xx年9月30日期间空调的供应。

  第六条:供货方式

  在供货期限内,乙方在与采购单位签署《空调协议供货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后,保证在 5 个工作日内派人免费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并安装完毕。

  第七条:验收

  乙方将空调送货至采购单位指定地点后,由采购单位根据货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和质量标准,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在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采购单位收取发票并在《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上签署验收意见及加盖单位公章。

  货物的数量不足或表面瑕疵,采购单位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负责按照采购单位的要求采取补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采购单位在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和安装、调试后,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接收、验收或拒绝接收、验收的,应承担由此而造成的乙方直接损失。

  第八条:售后服务

  乙方承诺售后服务按照投标产品的服务承诺实施。

  第九条:履约保证金

  乙方须缴纳履约保证金壹万元,由县招投标中心负责代收代退。协议到期后,无违反盐招服(20xx)A3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凭中标单位收据无息退回质量保证金。

  第十条:货款的支付

  货款的支付采用财政直接拨付办法,海盐县财政局收到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出具的《海盐县政府采购项目验收结算单》、《海盐县政府采购资金财政直接支付申请书》和乙方开具的合法销售发票复印件(加盖签订合同的采购单位公章)、合同副本,经审查无误后,在15个工作日内全额支付货款。

  第十一条:辅助服务

  乙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包括相应的中文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乙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启动监督及技术支持;

  (2)在厂家和(或)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采购单位操作人员进行培训。

  辅助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协议价中,采购单位不再另行支付。

  第十二条:质量保证

  乙方所供产品应严格履行产品质量保证承诺。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协议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单位可以根据本协议第14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采购单位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采购单位根据协议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第十三条:补救措施和索赔

  1.采购单位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2.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乙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采购单位提出索赔,乙方应按照采购单位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采购单位,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采购单位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3)乙方应在接到采购单位通知后1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3.如果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采购单位发出索赔通知后7天内或采购单位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采购单位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采购单位损失的,采购单位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第十四条:履约延误

  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3.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经协商无效,采购单位有权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

  1.如果协议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协议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协议义务的责任。

  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协议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协议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协议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协议。

  第十七条:争议的解决

  在发生所供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问题时,采购单位有权直接向乙方索赔,签订必要的书面处理协议。如协商开始10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海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提请调解。调解不成,任何一方有权在海盐选择仲裁或诉讼的途径解决。

  第十八条:其他约定

  1.认真遵守职业道德和行业规范,严格执行财经纪律,坚决杜绝送礼品、给回扣、报销费用等一切不正当竞争行为。2.乙方对到其处购货的采购单位建立档案,记录各采购单位的空调采购情况。

  3.甲方组织有关部门将不定期地对协议供货情况进行检查。

  4.中标供应商负责采购单位空调采购业务联系人:

  姓名: ;电话:

  姓名: ;电话:

  第十九条:违约处理

  1.在采购单位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可报请甲方同意后在下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协议。

  (1)乙方提供的产品质量、配置不符合国家规定和协议承诺的标准;

  (2)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时间供货、维修或提供其他服务;

  (3)乙方没有按协议承诺的价格或优惠率签订合同并供货;4)乙方无故不提供协议供货范围内部分型号的产品;

  (5)违反本协议和《采购协议供货制实施办法》中规定或承诺的其他情形。

  2、甲方在执行协议时,可按如下方法对乙方处罚:

  (1)供货价格高于县协议供货价格,高于其他任何非政府采购价格或市场平均价格,每发现一次,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10%的履约保证金;第二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扣除20%的履约保证金;第三次发现,退回高于的价格差额,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2)在协议供货期间及以后的售后服务中,采购单位投诉一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1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二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20%的履约保证金;采购单位投诉三次,经查实是乙方责任的,没收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并终止协议供货。

  3.如果乙方在履行协议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协议,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4.采购单位及其人员,不得假借政府采购之名为不属于政府采购范畴的单位或个人采购,不得向供货商提出超越协议供货范围的其他要求,如有违反,甲方将依照政府采购法对其进行处罚。

  第二十条:破产终止协议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布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协议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第二十一条:协议转让和分包

  乙方不得分包其应履行的协议义务。

  第二十二条:协议生效

  1.下列文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招标文件(招标编号:盐招服(20xx)A3);

  (2)乙方投标文件;

  (3)询标纪要。

  如上述文件与本协议有不符之处,以本协议的为准。

  2.本协议经甲乙签字并加盖双方公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方各执一份,海盐县招投标采购服务中心一份。

  第二十三条:协议修改

  若有修改,必须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修改内容成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二十四条 协议附件

  (一)政府采购协议供货承诺书

  (二)中标通知书

  (三)投标汇总表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

  (签字) (签字)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签约时间:

安装合同 篇4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深圳市万达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关于厨房设备采购及安装调试项目经协商一致,达成厨房设备购销合同。

  一、厨房设备名称(详见销货清单)

  二、厨房设备总价:¥________元(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三、厨房设备质量要求:

  1、厨房设备产品具体名称、型号、数量(详见销货清单)

  2、乙方提供的厨房设备(包括零部件)并负责安装。如工程进度发展变化或自然灾害,必须双方以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3、乙方对所供的厨房设备提供一年半的免费保修期,(人为造成除外)并责任终身维修。保修期内因甲方的人为因素而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如需乙方维修乙方只收材料费,不加收人工费)。

  四、交货数量:

  按照(详见销货清单)。

  五、交货时间、地点、方式:

  合同签定交付预付款之日起,乙方将在3日内将所提供货物在甲方指定地点交货,并对厨房设备负责安装,调试工作,所供产品运输及安装费用由乙方负责。

  六、安装、调试及验收:

  1、本合同中厨房设施开始安装时,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进度安排派有经验的技术人员来现场安装,并服从甲方的现场管理,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在施工期间,所发生的一切安全责任事故由乙方负责,与甲方无关。

  2、乙方必须在供货日期内完成全部工程的安装调试工作(因甲方工程进度延误除外)。乙方安装、调试完毕后,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对厨房设备进行验收,甲方应在收到乙方书面通知两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设备未经验收,甲方不得使用乙方设备,否则视为自动验收合格。

  3、厨房设备进行验收,应按照明细上的名称、型号、数量验收。

  4、乙方对设备保修一年半(使用不当或损坏除外),保修期以验收期起,并长期提供有关设备的配件和维修服务,以及设备保养技术咨询服务。

  七、货款付款方式:

  1、本合同以人民币进行现金结算。

  2、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即付总货款的30%;部分厨房设备送到甲方场地后即付总货款的30%款;厨房设备安装调试以后即付总货款的30%;验收合格两个星期后即付总货款的10%;

  八、违约责任:

  1、乙方所交的厨房设备名称、型号、数量不符合销货清单内容,乙方将承担一切责任。(除非场地限制要跟甲方书面形式达成一致。)

  2、甲方无正当理由无权拒收设备及逾期支付货款,否则出现后果由甲方负责。

  九、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争议问题,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将向深圳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本合同一式叁份,甲方执两份,乙方执一份,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 日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安装合同 篇5

  发 包 单 位:湖南省第一工程公司宜华湘江名城项目部 (以下简称:甲方)

  承 包 人: (以下简称: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部与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并结合湖南省湘潭市有关规定及本工程的具体情况,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水电安装工程施工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协议。

  一、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湘潭市宜华地产水电安装工程 (以下简称:本工程);

  工程地点:湘潭市东泗路西侧;宜华~湘江名城一期工程

  工程内容:水电安装工程;

  强电:按所有水电施工完毕

  弱电:(包括电视,电话,安防)从室内第一个转换箱开始施工,室内所有施工预埋管完毕,但转换箱主线需预埋管至室外1.5米,进户线等施工完成。

  防雷:包括防雷接地,等电位联接,电源进户箱做重复接地等。

  给水:室内按给水图施工完毕。

  雨水:落水,阳台排水,空调排水施工至最近的雨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污水:室外施工至出墙外最近的污水井,室内全部施工完毕

  施工现场条件:以现场实际情况为准;

  施工部位:本合同约定乙方施工部位为:宜华湘江名城一期工程 栋中水电安装工程包含的内容。

  二、工程承包方式、承包范围及承包内容:

  1、承包方式:、乙方包人工、包施工机具、包工期、包辅材、包质量、包进度、包安全文明施工、包验收合格(确保优良)。

  2、承包范围:包消防预留洞孔、弱电预留预埋(并穿好钢丝)、室内等所有一切给排水。室外落水和阳台排水及空调排水和强电的预埋与安装、调试检测工作。

  3、承包的主要内容:施工图纸方案中的室内水电安装工程,包括室内给排水、电信、电视、智能化安防系统预埋、三表抄送等专业配套工程的预留孔洞、管道预埋。

  4、甲方直接分包的专业工程,乙方需全力配合,并组织完成。

  三、合同工期:

  1、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要求的工期组织施工,确保工期目标顺利实现。本合同约定本工程总工期为**日历天;开工日期为:**年**月**日,竣工日期为:**年**月**日。

  2、乙方必须服从和执行甲方项目部下达的施工生产计划,根据甲方的进度要求,随时调度作业人数和其它资源。

  四、质量标准:

  1、适应于本合同的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规范名称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① 建设强制性条文;

  ② 《建筑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1—88;

  ③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303-20xx;

  ④ 《建筑给排水及采暖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42-20xx;

  ⑤ 《采暖与卫生施工验收规范》(GBJ242-82);

  ⑥ 《电气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J242-82)

  ⑦ 《建筑电气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GBJ303-88);

  ⑧省、市相关部门的各种规章制度;

  ⑨ 甲方制定的工程质量验收实施细则。

  2、本合同约定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按国家相关标准进行验收评定。若工程质量验收为“不合格”,乙方自愿承诺负责返工直至达到本合同约定“优良”质量标准方可予以结算,结算单价按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执行,工程量按实际完成工作量计算;返工所需的材料、人工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若因乙方返工导致甲方工期延误,承担全部的违约责任。

  3、工程质量等级验收程序:分项工程完工后,由施工班组组织自检并报项项目部,项目部根据班组自检结果组织班组进行实测验收评定后报监理公司,监理公司根据项目部初评结果组织工程部、项目部、和施工班组进行现场实测测量,核定该分项工程质量。工程部在每次结算单上签注工程质量核定结果。

  五、文明工地、安全标化标准:

  1、遵守甲方及业主有关文明施工、安全标化管理的有关规定,所有现场使用的设备无条件满足业主的安全要求,材料堆放整齐,不得破坏密目网,安排一至两人专门从事清扫整齐工作,若因乙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不力等原因引起业主对甲方的罚款,甲方均从乙工程款中扣除。

  2、在施工中应做到精心策划、实施,乙方违规操作以及为完成本工程雇佣的人员造成他人伤害或自身受到伤害,均应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六、合同价款、工程量的计量及结算方式:

  1、本工程约定单价为不含税综合单价,本合同约定本工程人工单价明细如下:

  ①人工价: 元/㎡;

  ②计时工:按 60.00元/工日计算;

  2、工程量的计量:

  (1)结算工程量以图纸实际建筑面积为准(本合同约定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以《湖南省建筑工程单位估价表》20xx版执行,下同)。

  (2)零星工程:工程量以“工日”为单位进行计算。

  (3)工程量的确认及申报按甲方相关制度进行。

  3、结算方式:工程款支付以下述比例结合工程量结算方式综合确定。各部分所占比例明细为:

  ①结构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15%;

  ②墙体预埋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25%;

  ③安装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40%(其中给水、排水、穿线及三箱安装、桥架安装各占比率为10%);

  ④调试验收部分占本合同约定综合单价的30%

  七、违约保证金的收取、支付及工程款的支付:

  1、为加强乙方在本工程施工期间的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等各方面的管理,特别约定:在本合同签订之日起2日内,乙方就必须向听从甲的工作安排,报好材料计划。

  2、主体封顶前,保证班组生活费,每人每月按800元,主体封顶后经质监站等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支付完成工程量40%的工程款

  3、主体封顶后交付的装饰,完成所有零星工程后,支付完成工程量的10%。

  4、装饰工程完成后,在向乙方支付完成工程量20%的工程款。

  5、工程竣工,乙方移交全部工程竣工资料(包括结算资料),经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及甲方相关部门验收合格后开始办理决算手续,甲乙双方在决算书上签字值日起20日内,甲方付至本合同结算总价款的95%,剩余5%作为质保金在一年后(自工程竣工之日起计)20日内甲方在扣除应由乙方承担的.维修费用后,将余款一次性无息按实支付给乙方。

  6、若乙方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文明施工未达到本合同约定标准,甲方有权延期支付工程款,直到乙方按甲方要求整改完毕为止。由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对此无异议。

  八、甲、乙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在组织施工中必须坚持“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要根据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以及设计要求组织施工,要求全部工程达到合格标准并更好;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

  2、在组织施工中,要坚持按图施工,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设计,

  3、在施工中由于乙方本身原因造成的停工、返工,机械二次进场等损失,均由乙方自行负担。

  4、乙方要严格执行隐蔽工程验收制度,凡隐蔽工程完成后,必须经过验收作出记录方能进行下一工序的施工。一般隐蔽工程由乙方自行检查验收,并作好记录;重大或复杂隐蔽工程应由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和设计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办理隐蔽验收手续。如甲方与设计单位未届时参加,乙方可自行检查验收,并应作好记录,甲方应予承认。如甲方以后提出检查时,检查结果不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乙方负责,符合要求者,其检查费用由甲方负责。

  5、当乙方拒绝执行甲方或业主(或监理)的正确指令和发生施工质量、工期等问题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分包合同,更换分包队伍,因此而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6、对乙方工作人员不遵守项目部规章制度,不服从甲方管理人员的管理,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对其进行调换。

  7、乙方及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和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管理,在施工期中不得打架斗殴,凡因打架斗殴引起的所有更换、后果均有乙方承担,并对当事人处以一万元的罚款,如当事人支付困难,则由乙方代交,在工程款中扣除。

  8、乙方所有水电预留必须一次性到位,如有出现后凿的(设计变更除外),每处罚款800元。

  9、乙方必须按照设计及施工规范要求施工,严禁偷工减料。

  10、乙方必须保证人员稳定,不能随意变更人员,节假日,双枪季节未经甲方允许,乙方人员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乙方应赔偿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乙方施工人员的劳保用品由乙方负担。

  11、乙方全体员工必须树立产品保护意识(包括工地其他单位产品),对产品必须采取相应保护措施,在工程竣工验收前,乙方承担产品保护责任。

  12、乙方负责在承包的,设备的装车,卸车及搬运和甲方工具及设备。

  13、甲方负责资金的及时到位,及关系协调义务。

  九、施工管理规范

  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遵守国家、地方以及甲方相关管理法规,适用本合同的管理法规和办法:

  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88)。

  2、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59-86)。

  3、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

  4、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5、湘潭市建设工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办法。

  6、公司施工班组管理办法及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奖罚办法(条例)

  7、湘潭市治安管理处罚条例。

  十、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甲已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工程保修期满,双方结清工程款项后失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已双方各执一份。

  3、本合同为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本合同订立时间:**年**月**日。

  5、签订地点:湘潭市雨湖区

  甲方: 乙方:

  日期: 日期:

安装合同 篇6

  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甲方_________与乙方_________,签订安装_________的项目合同。

  1.安装工程名称:_________。

  2.工程地点:甲方_________。

  3.工程范围:本合同所附图纸及估价单。

  4.完工期限:本安装工程将配合甲方_________在甲方_________建造工程完工后六十(60)天内,完成安装工程,其中包括_________试验运行。

  5.安装工程总价格:_________元整。

  6.安装工程付款进度:

  (1)甲方在本合同开始实施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2)甲方在_________港口造船工程开始时,付给乙方工程总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3)在安装管路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4)在主机的主要设备运抵工地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5)在安装工程完毕时,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6)在工程验收合格后,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总价余额的_________%,即_________元整。

  7.违约罚款:因乙方原因未准时完工时,应由乙方负责,应付违约罚款,每天按总价的1%计算,即_________元整。

  8.增加或减少工程:若甲方需修改、增加或减少其工程计划时,总价之增减,应按双方规定之订单计算。若需新增加工程量,双方应另行协商该项新增加工程之单价。若甲方因修改原计划而将已完工部份工程或已运抵工地之材料弃置,甲方在验收后,应按双方规定的单价对乙方已完成的工程费用及材料费,予以支付。

  9.监督进度:甲方派去的监督人员或代表对工程进度予以监督并有权予以监工、指导。乙方应按甲方人员或代表的指示正确施工,不得以任何借口置之不理。

  10.工程停止:若甲方通知乙方将工程停止,其原因并非应由乙方负责者,乙方可停止并要求甲方按照已完成工程的数量、运抵工地的材料及其他合理费用,在已交款中增付或扣除。

  11.工程保管:在工程开始时,完工移交前,已完工的工程及留在工地的材料、工具、设备等,均由乙方保管。除人力不能抵抗的灾害外,乙方应对保管中的一切,负损害之全责。如遇不可抵抗的.天灾人祸,乙方应详列损害实情,向甲方提出恢复原状的价格及日期,以供甲方核对付款之用。若甲方决定不再继续施工,按合同第10条规定结束。

  12.工程保证:除天灾或因甲方使用不当的原因外,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保证工程质量良好1年。

  13.附带条款:在工程进行中,若因乙方的过错,使甲方或其他人员受到损害,乙方应负责赔偿。但其损害原因是由甲方或与甲方订约之其他工程人员的过错所造成,则应由甲方完全负责。

  14.附件:本合同附件应视为本合同的一部份,与其他条款有同等效力。

  附件包括:(1)图样;(2)估价单。

  15.合同形式: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各保留两份副本供双方存档备查。

  16.附加条款:主机的保养,乙方应在甲方验收后,提供免费及定期对_________保养服务_________年,每_________(_________)个月派员一次维护正常运行。

  17.本合同按双方所签日期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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