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合同

时间:2023-05-18 15:11:28 合同书 我要投稿

有关供应合同锦集6篇

  现今很多公民的维权意识在不断增强,合同对我们的约束力越来越不可忽视,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相关的合同到底怎么写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应合同6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有关供应合同锦集6篇

供应合同 篇1

  合同编号:

  订购方(甲方): 签订地点:

  出售方(乙方): 签订时间:

  根据《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生猪单体品种、毛色由双方协商议定。

  品种

  毛色

  第二条 标的交售日期、数量、重量及价格:

  1、乙方在 年 月 日前向甲方交售生猪 头。

  2、价格随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按照次时市场价格进行收购。

  3、乙方出售的生猪单体重量每头不得低于 公斤。

  4、甲乙任何一方如提前或延期交货与提货,均应事先通知对方,双方另行达成新的协议,甲乙双方应按本合同继续履行。

  第三条 交货、验收、结算方式:

  1、生猪由甲方上门收购,双方当面验收。

  2、货款由甲方支付给乙方,现金结算当场结算,钱货两清,甲方不得欠款。

  第四条 不可抗力

  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合同时,应尽快向双方通报理由,在提供相应证明后,可根据情况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2、生猪如因生长、养殖等原因不能出栏,交货日期可提前协商,提前或推迟。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甲方在合同履行中退货,应偿付乙方退货部分货款总值 (5%—15%)的支付违约金。

  2、甲方无故拒收生猪,应向乙方偿付拒收生猪值 (5%—15%)的支付违约金。

  3、乙方交货数量少于合同规定的,按少交数量价值 (1%—15%)支付违约金。

  4、乙方在交售中,出售病死或其它有害身体健康的生猪,甲方有权拒收。

  第六条 合同变更与解除

  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未达成协议前,本合同继续有效,双方达到变更或解除合同,就签署书面协议。

  第七条 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提请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起生效。

  第九条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执一份,交工商机关备案一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 (盖章):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 (签字):___________

  开户银行: 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供应合同 篇2

  乙方(配送方):陈亚珠

  甲方(订购方):湖南师大附中海口中学

  甲乙双方本着公正、诚信、互惠互利、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由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蔬菜配送服务事宜,达成协议,为保证双方的权利,特订本合同。

  一、蔬菜配送的质量、数量、时间及验收

  1、配送的蔬菜质量按甲方的'要求质量配送,无腐烂、无农药超标。

  2、数量应保证斤两的准确性,原则上以甲方验货数量为准。

  3、时间:乙方须按甲方要求的时间每天将所订购的货物送至甲方所在地。

  4、验收: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送货清单,甲方验收后甲方人员签字核认,作为送货凭证。

  二、价格:根据市场行情每个月15日双方协商确认后执行。

  三、付款方式:货款按月结算,甲方必须将货款付给乙方指定的收款员或转入乙方指定的帐户(每学期开学前5日,付上个学期开学后第一个月的货款)。

  四、违约责任:

  1、如因货物质量不符或不对称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2、甲方逾期未向甲方支付货款,乙方有权随时终止向甲方供货,并按每天3‰收取违约金。

  五、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经双方代表签字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3、经双方签字核认得送货清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同具法律效力。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发生纠纷时如双方协商不在可申请法院裁决。

  甲方代表: 方代表:

  年月日:

供应合同 篇3

  合同编号:_________

  供气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用气方:_________

  法定住址: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职务: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

  电子信箱:_______

  为了明确供气方与用气方在燃气供应和使用中的权利和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城市燃气管理办法》、《城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用气地址、种类、性质和用气量

  (一)用气方燃气用具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用气贮气设备所在地的地址为_________;燃气供应站的地址为_________。

  (二)用气种类为_________。

  (三)用气性质为_________。

  (四)用气数量

  1.用气量:_________立方米/年(吨/年);_________立方米/月(吨/月);_________立方米/日(吨/日)。

  2.用气调峰的约定:_________。

  第二条供气方式和质量

  (一)供气方式

  1.供气方通过管道输送方式;瓶组供气方式;瓶装供气方式;或者_________设施,向用气方供气。

  2.燃气供应时间约定:24小时连续供气;自_________时起至_________时止;或者_________。

  (二)供气质量

  1.供气方所供燃气气质应当执行天然气sy7514;人工煤气gb13612;液化气gblll74标准。

  2.根据用气方用气性质,双方约定执行下述质量指标:_________。

  3.供气方保证在_________前气压大于等于_________千(兆)帕。

  第三条用气的价格、计量及气费结算方式

  (一)供气方根据用气方的用气性质和种类,按照_________政府_________(部门)批准的燃气价格:天然气_________元/立方米;人工煤气_________元/立方米;液化石油气_________元/吨(元/立方米)收取燃气费。

  在合同有效期内,遇燃气价格调整时,按照调价文件规定执行。

  (二)供用燃气的计量,气费结算方式

  1.供用燃气的计量器具为:_________燃气计量表;_________ic卡燃气计量;_________衡;或者_________。结算用计量器具须经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检定、认定。

  2.供用燃气的计量:供需双方以管道燃气计量器具的读数为依据结算;瓶装燃气以供气方供应站检斤计量为依据结算;或者以_________为依据结算。

  3.结算方式:用气方于每月_________日前采取:通过银行方式交费;到供气方供应站交费;采取_________方式交费;供气方到用气场所收费。

  第四条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与维护管理

  (一)供、用气设施产权分界点是:_________。

  (二)产权分界点(含)逆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由供气方负责维护管理;产权分界点顺燃气流向的输、配气设施至燃气用气器具由用气方负责维护管理,或者有偿委托供气方维护管理。

  第五条权利和义务

  (一)供气方权利义务

  1.依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对用气方的用气设施运行状况和安全管理措施进行安全检查,监督用气方采取有效方式保证安全用气。

  2.监督用气方在合同约定的数量、使用范围内使用燃气,有权制止用气方超量、超使用范围用气。

  3.用气方逾期不交燃气费,供气方有权从逾期之日起向用气方收取滞纳金。

  4.用气方用气设施或者安全管理存在不安全隐患、可能造成供气设施损害时,供气方有权中断供气。

  5.供气方因供气设施计划检修、临时检修、依法限气或者用气方违法用气等原因,需要中断供气时,应提前72小时通过媒体或者其它方式通知用气方。因不可抗力原因中断供气时,供气方应及时抢修,并在2小时内通知用气方。

  6.所供燃气达到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气体质量和压力标准。

  7.按照国家和_________市规定的计量和气价标

  准计量收费。

  8.正常情况下要按照有关规定保证钢瓶每四年检修一次,再后一次检验是三年,若遇特殊情况钢瓶在检验期未到或烂得厉害进行强制报废或检验。

  9.及时做好压力表及管道保养与维修。

  10.供气方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在重要的燃气设施所在地设置统一、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并配备专职人员进行巡回检查。

  11.制订、执行燃气设施和器具的安全使用、报修、报检制度,对用气方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

  12.用气方应当按时交纳气费。逾期不交的,供气方可以从逾期之日向不交纳气费的用气方收取应交燃气费的3‰-1%的滞纳金;情节严重的,可以中止对其供气。

  (二)用气方权利义务

  1.监督供气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质量向用气方提供燃气。

  2.有权要求供气方按照国家现行规定,对燃气计量器具进行周期检定。

  3.用气设施发生故障或者存在不安全隐患时,有权要求供气方提供(有偿、无偿)用气设施安全检查和维护保养的服务。

  4.按照合同约定交燃气费。

  5.按照合同约定的数量和使用范围使用燃气。

  6.未经供气方许可,不得添装、改装燃气管道,不得更动、损害供气方的供气设施,不得擅自更换、变动供气计量装置。

  7.不得在户内放气,不得自己维修灶具及气瓶。

  8.严禁将液化气残液倒在群众密集的地方,以确保人身安全。

  9.用气方未经供气方批准,不得擅自接通管道使用燃气或者改变燃气使用性质、变更地址和名称。

  10.用气方应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使用燃气。

  11.用气方不得盗用或者转供燃气。

  12.用气方不得对液化石油气钢瓶加热。

  13.用气方不得倒灌瓶装气和倾倒残液。

  14.用气方不得擅自改换钢瓶检验标记。

  15.用气方以管道燃气为燃料的热水器、空调等设备,必须报经供气方同意,由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单位安装。

  16.用气方有权就燃气经营的收费和服务向供气方查询,对不符合收费和服务标准的,可以向其行政主管部门投诉。

  17.用气方不得在卧室内安装燃气管道设施和使用燃气。

  18.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器具的房屋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或者使用明火取暖。

  19.用气方不得在安装燃气计量仪表、阀门及燃气蒸发器等燃气设施的专用房内堆物、堆料、住人及使用明火。

  第六条违约责任

  (一)供气方的违约责任

  1.供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向用气方供气,应当向用气方支付正常用气量燃气费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由于供气方责任事故,造成的停气、气压降低。质量事故,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供气方在检修供气设施前未通报用气方,给用气方造成损失的,供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或者政府行为造成停气,使用气方受到损失的,供气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二)用气方的违约责任

  1.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使用燃气,应当向供气方支付百分之_________的违约金。

  2.用气方未按期交燃气费的,还应当支付滞纳金。

  3.用气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用气,给供气方造成损失的,用气方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声明及保证

  (一)供气方:

  1.供气方为一家依法设立并合法存续的企业,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供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供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供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供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用气方:

  1.用气方有权签署并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用气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续(_________)均已办妥并合法有效。

  3.在签署本合同时,任何法院、仲裁机构、行政机关或监管机构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对用气方履行本合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判决、裁定、裁决或具体行政行为。

  4.用气方为签署本合同所需的内部授权程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签署人是用气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后即对合同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第八条通知

  1.根据本合同需要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全部通知以及双方的文件往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须用书面形式,可采用_________(书信、传真、电报、当面送交等)方式传递。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方可采取公告送达的方式。

  各方通讯地址如下:_________。

  2.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_________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由未通知方承担由此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第九条合同的变更

  本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特殊情况时,供需任何一方需变更本合同的,要求变更一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征得对方同意后,双方在规定的时限内(书面通知发出_________天内)签订书面变更协议,该协议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未经双方签署书面文件,任何一方无权变更本合同,否则,由此造成对方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十条不可抗力

  1.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合同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该义务的履行在不可抗力事件妨碍其履行期间应予中止。

  2.声称受到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尽可能在最短的时间内通过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通知另一方,并在该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_________日内向另一方提供关于此种不可抗力事件及其持续时间的适当证据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声称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其对本合同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一方,有责任尽一切合理的努力消除或减轻此等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

  3.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双方应立即通过友好协商决定如何执行本合同。不可抗力事件或其影响终止或消除后,双方须立即恢复履行各自在本合同项下的各项义务。如不可抗力及其影响无法终止或消除而致使合同任何一方丧失继续履行合同的能力,则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且遭遇不可抗力一方无须为此承担责任。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4.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受影响一方不能合理控制的,无法预料或即使可预料到也不可避免且无法克服,并于本合同签订日之后出现的,使该方对本合同全部或部分的履行在客观上成为不可能或不实际的任何事件。此等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水灾、火灾、旱灾、台风、地震,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不论曾否宣战)、动乱、罢工,政府行为或法律规定等。

  第十一条争议的处理

  1.本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并按其进行解释。

  2.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种方式解决: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的解释

  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补充与附件

  本合同未尽事宜,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甲乙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合同。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合同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四条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双方或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有效期为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双方各执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供气方(盖章):______用气方(盖章):_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_ 法定代表(签字):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合同 篇4

  甲方:公路建设综合管理处

  乙方: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材料分公司

  公路局公路建设综合管理处(下称甲方)负责实施的县通镇公路建设工程,为确保路面工程建设质量,进一步降低工程造价,加强廉政建设,根据县通镇公路建设招投标办法的规定,县通镇公路建设材料中的沥青材料另行招标。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了中标单位为市公路建设有限公司材料分公司(下称乙方)。为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经双方共同协商,达成如下条款并签订本合同。

  一、沥青技术要求:采用AH90-2的袋装沥青(沥青包装袋耐高热120℃不破、不沾且有足够强度,在160℃能与沥青混溶)。沥青必须符合GB/ T15180-20xx、SII0522-200标准。

  二、材料单价:根据材料供应报价单,中标单位供应的.沥青为石化公司炼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生产的“南海”牌软包装AH90-2重交通道路石油沥青,中标价为4175元/吨。(中标价包括包装费、运杂费、税等)

  三、供应材料:乙方保证所供应材料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条款的要求,按各项目管理处提交的沥青供应计划及时供应。合同期内乙方必须按合同单价正常供应材料,不得以任何理由延误材料供应,以保证正常施工。若在施工过程中因沥青供应不及时而造成的损失或工期的延误,由乙方负责。

  四、质量保证:乙方必须确保沥青的使用质量符合技术规范要求,甲方对所供应的沥青进行不定期的抽查,若因沥青质量问题所造成的损失由将由乙方负责。

  五、沥青数量:所供应的沥青数量以实际供给为结算依据。乙方必须保证每次供货数量。每次供货重量由施工队抽查,若发现其中一车重量不足时,则该批沥青所有车数的重量按抽查发现最轻的计量。

  六、货款支付:乙方按月提供由各项目管理处确认列支的沥青材料数量,甲方在下月初支付90%材料货款。余款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二个月内付清。

  七、其它:

  1、乙方必须按上述合同要求履约,如有违约,则甲方有权追究其责任,并扣除履约保证金。

  2、本合同由双方的法人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的有效期,与本工程的工期保持一致,合同期间价格不得变动。本工程竣工并结清材料帐款后,本合同即行失效。

  4、本合同一式四份,双方各执二份,必要时签订补充协议。

  甲方: 乙方:

  签字 签字 20xx年 月 日 20xx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篇5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个月)。

  1.4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2.价格

  2.1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 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3 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按2.4、2.5条执行。

  2.4 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5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3.履约保证金

  3.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十(10)天内交到甲方财务部。

  3.2 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任何损失。

  3.3 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4交货时间

  4.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

  4.2乙方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 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

  4.3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及本合同;并同时开具有效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

  5.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5.1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

  乙方需先提交下列完整单据: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6. 专利权

  6.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7. 交货地点

  7.1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紫薇花园绿化工程工地。

  7.2广州市内甲方指定的其它地点。

  8.包装和装

  8.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8.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8.3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9. 质量标准

  9.1 按货物清单要求验收,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9.2 绿化苗木必须是假植苗,假植半年以上。

  10. 验收与质量保证

  10.1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经甲方确认货物清单要求的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10.2 检验方法

  a)、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b)、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产品进行检验。

  c)、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d)、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10.3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七天内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履行乙方在其投标书中的服务承诺。

  11. 违约索赔与赔偿

  11.1 误期索赔

  11.l.1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周2%计算,一周为七个自然天,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并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质量索赔

  11.2.1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 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1.3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11.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交货期。

  11.5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2.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2.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 合同变更与修改

  13.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格、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3.2 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3.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4. 争端的解决

  14.1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14.2 诉讼地为广州。

  14.3 法院的判决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 合同自然终止

  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乙方

  1) 在二十八天内未能遵守本条款的通知,或

  2)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

  3)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或

  4) 由于乙方违约而导致违约金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或

  5)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6)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7)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15.3 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5.4 合同的终止都不应损害合同规定的甲方或乙方的任何其它权利或权力。

  15.5 如乙方违约违规合同终止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项目,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收回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招致的所有额外费用。

  15.6 如果甲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7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8 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18. 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20. 其它

  21.1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1.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1.3 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1.4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供应合同 篇6

  甲方:

  联系地址:

  乙方:

  联系地址: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自愿、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同意根据本合同内载明的条件和条款签署本合同。据此,双方立约如下:

  一.合同标的:

  1.《报价清单》为准,《报价清单》共 页(以下简称“商品”或“设备”),做为本合约书附件。

  二.合同总金额:

  三.交货及工程制作期限:

  1、 交货地点:

  2、 交货时间:

  3、 工程安装双方责任:

  1、 乙方免费提供厨房设备平面布置图及厨房设备所需要的.配套的水电点位图纸的设计。

  2、 甲方提供乙方在运输过程中的通道,提供乙方安装期间的用电、水。

  3、 乙方工程不包括开墙洞、油漆、泥水修补、土建工程等。

  4、 乙方工程不包括合同内设备的水电点位施工,乙方提供厨房设备所需要的水电点位配套图纸由甲方负责施工。

  四.质量保证期及售后服务:

  产品在一年内非甲方原因出现质量问题,在甲方提出维修要求之24小时内,乙方应派技术人员及时维修且解决问题,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五.运输方式及费用承担:

  乙方负责将本合约书中的商品运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

  六.结算方式:

  第一期;合同签订当天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50 %作为预付款, 计人民币 。 第二期;合同内所有货物运送至甲方现场,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 作为到货款,计人民币 。 第三期;合同内所有货物安装、调试完毕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合同尾款,计人民币 。

  七.违约责任:

  1.双方如有任何一方违约,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执行,向对方偿付违约金。

  八.纠纷的解决:

  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双方发生争议,应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的,甲乙双方可以向自己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九.生效及其他:

  1、 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3、 本合同共二页。

  4、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乙 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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