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分包合同七篇
在当今社会,人们对合同愈发重视,合同出现的次数越来越多,合同是企业发展中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那么合同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分包合同7篇,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分包合同 篇1
甲方(总包方):
乙方(分包方):
为了明确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并经双方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工程内容:
4、工程造价:(大写)
5、承包方式:
6、开工日期(以接到甲方的开工通知为准):
7、竣工日期:
第二条 图纸及资料:
1、工程款报价单,经甲方签字,做合同附件;
2、甲方变更施工指示,应有书面形式,做合同附件;
第三条 双方责任:
1、甲方责任:
(1)提供施工用水用电,满足施工基本条件;
(2)提供施工仓库用房;
(3)负责协调和其它工程商的交叉施工;
(4)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款;
2、乙方责任:
(1)严格按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施工,保证施工安全和施工质量;
(2)做好施工管理,保持现场清洁,道路畅通,器材堆放整齐;
(3)负责对甲方指定人员的相关技术培训;
(4)不得随意拆改甲方原建筑结构及各种管线设施等;
第四条 工程质量及验收:
1、乙方施工所供材料或设备,列出清单,由甲方负责人验收质量和数量,并经甲方负责人签字认可方可使用;
2、隐蔽工程须甲方现场验收,否则乙方可推迟该工程;
3、乙方在竣工后向甲方提出验收申请,甲方须在收到申请之日起三日内调试验收完毕,否则工程竣工之日视为工程甲方已验收合格日;
4、工程验收标准、方法、程序:甲方收到乙方验收申请后,应组织甲方、乙方和其它相关人员,组成验收小组。参照《工程设计方案》、《工程合同》及相关资料设计标准和要求,由验收小组共同检验,并签署验收文件。
5、如工程未经验收甲方就单方使用,即视为工程质量合格和甲方验收合格;
第五条 工程保修:
工程保修期为 年,自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在保修期内如出现施工质量问题,由乙方免费保修,若因甲方操作不当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损坏的(除乙方施工质量及产品质量外),乙方可以收取维修费和材料费。
第六条 工程付款:
1、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
2、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甲方向乙方支付总工程款的, 即
3、剩余5%作为质保金,即元,一年内付清。
注:所有工程款支付以电汇形式汇入乙方指定帐号。
第八条 工程变更:
1、合同签订后,乙方向甲方提出开工申请,甲方同意后,出具工程开工通知单。乙方按通知日期进场施工,开始计算施工工期;
2、工程、工期变更:
(1)甲方未及时付款,施工工期顺延;从应付款日期算起,一直到款付为止,期间有几天则工期向后顺延几天,责任归甲方;
(2)因甲方没有尽到合同中规定的.责任(第四条),造成施工工期延误,施工工程顺延,责任归甲方。
(3)因政府行为、相邻关系、下雨、下雪、大风等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施工以及造成停工的,因此导致的工期延误,乙方没有责任,工期应顺延。
3、如甲方提出合同外的工程要求、改变设计要求、改变合同相关内容、设备位置等,应当作出书面文件告知乙方,该文件为合同附件。
与此同时,以上新要求所导致的以下情况,由甲方负责,并及时支付乙方相关费用:
(1)施工工期顺延;
(2)根据设备、材料和工程量增加,相应要增加的工程款;
第七条 违约责任:
1、乙方因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而没有按时竣工,逾期一天按工程造价的,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甲方因违反本合同相关条款或不按时付款,逾期一天按工程总造价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3、如甲方未及时支付工程款,拖延三日以上,乙方有权停工,所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其它后果,均由甲方承担;
4、一方擅自解除合同,应按没有履行部分工程造价的%,赔偿另一方;
第八条 商业秘密:
设计图纸、场所结构、设计方案、工作程、产品规格、产地及报价为商业秘密,任何一方不得私自保留、影印或提供他人。
第十一条 补充条款:
第十二条 争议解决:
如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到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解决。 第十三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各执两份.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日期: 日期:
分包合同 篇2
发包单位(简称甲方):
承包单位(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及地点:
本工程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并根据国家经济合同法条例规定,同意订立合同如下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承包方式及内容
(一)、承包方式:总价包干
(二)、承包内容:乙方包钢结构、屋面、围护的材料、制作、生产运输、安装。但不含土建配合费和防火。
第二条:工程总造价:
工程总造价: ( 元,含总包费3%);未含税收,如要乙方提供发票,在总造价的基础上加5.72%作为税金。
第三条:工期:
工期初定为 天, 从 到 。
第四条:付款方式与结算方式:
(一)、合同签订后两天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二)、钢结构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三)、屋面材料到货两天之内,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30%作为到货款;即人民币: 元整( 元)
(四)、工程进度达到80%时,甲方支付给乙方合同总额的5%作为进度款,即人民币: 整( 元)
(五)、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三天内,一次性付清合同总额的5%的余款,即人民币: 整( 元)
第五条、工程技术条件:(详见图纸)。
第六条、工程质量
(一)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钢结构设计与施工规程)
(二) 钢结构工程乙方应按照相应的国家规定进行设计,生产和安装。
(三) 乙方应严格保证材料质量,加工产品严格检验,检验记录留厂内备查,出厂产品附备查验文件。
(四) 乙方设计图纸需及时提交甲方确认后方能制造安装。
(五) 所有钢结构表面必须作防腐处理。二底漆二面漆。
(六) 乙方对钢结构的使用性和安全性能负责。
第七条、验收和资料:
(一) 验收
(1) 工程竣工,乙方自检通过后报甲方组织验收,并以竣工验收为准。
(2) 验收方法采用国家标准及本合同的质量要求进行质量验收。
(二) 资料
(1) 验收前乙方向甲方提交工程有关的产品合格文件及有关质检评定资料一式三份,作为整体工程资料备案,资料按GB(JGJ17-88)整理。
(2)本工程一切来往文件、通知、请示等资料均需有对方工地代表签字方为有效,如有发生争执当以有效文件为依据。
第十一条、双方责任:
(一) 甲方责任
(1) 按合同规定,及时支付工程款和进行结算.
(2) 及时组织审核乙方的设计、施工等有关图纸和工程竣工验收。
(3) 组织钢结构安装用工作面的验收,工作面不合格乙方有权拒绝安装并顺延工期。工作面(主要指基础平面等)不属于乙方承包内容,甲方必须提供合格工作面,不得推卸责任。
(4)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业主、土建等方面的关系。
(5) 组织有关单位检查和处理四边建筑物情况,做好防护和善后工作,因此发生一切费用由甲方负责。
(6) 协调本工程施工过程中与各方面的关系。负责与有关方面协调,提供本工程水电接驳以及生产临时场地,提供安装人员住宿。
(二)乙方责任
(1) 严格按照设计施工图纸组织材料,生产和安装。并做好自检工作,确保质量和进度。
(2) 接受甲方工地代表的质量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因制作安装等方面的原因造成的质量、安装事故,由乙方负责,返工费用自理。
(3)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劳动保护等有关规定,严格遵守治安条例,做到文明施工,并对施工的可靠性、安全性负责。
(4) 负责所有进场材料的.保管及未验收的成品保护。
(5) 指派专门工地代表或负责人,以便联系工作。
(6) 工程竣工验收后,清理现场(包括生产,生活的材料和临时设施)。三日内全部退出现场。
(7) 乙方负责自工程验收之日起一年内因工程质量达不到要求,而出现的问题进行及时免费保修。
第九条、其它
(1) 本工程为专业较强的工程,乙方不得转包给第三者。
(2) 本工程以总价包干,竣工后按合同不变总价结算。
(3) 甲方由于资金不足或其它原因没有按期支付工程款,工程竣工曰期可相应顺延。
(4) 由于不可抗拒因素影响工期,可根据甲方工地代表签证后顺延。
第十条:因一方不履行合同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概由违约方承担经济责任和赔偿对方的损失。
第十一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条:在合同执行中双方发生争执,经协商不能调解时,由广州仲裁委员会裁决。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至工程竣工验收日起一年保修期满自行失效。
第十四条:本合同任何一项条款禁止单方改动,如需改动,双方代表人同时签字,并盖双方合同章(或公章)方可生效,否则视为无效条款。
甲方 :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电 话: 电 话:
地 址: 地 址: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分包合同 篇3
甲方(发包方):
乙方(承包方):
因工程建设需要,甲方将 **********工程 模板制作,安装分项发包给乙方,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责任、义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实际情况,为了明确双方在施工过程中有关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签订如下条款: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工程情况:全框架,剪力墙结构,以实际展开面积计算作为计算依据。
二、承包范围、方式、内容
(一)承包范围:本工程施工图(建施、结施、基础、承台等全部模板工作)及设计变更所含的全部模板制作、地梁、基础、柱、梁、板、及剪力墙所有模板及支撑的搭拆等所需模板制作安装的全面完善。
(二)承包方式:本单项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即包工(含铁钉铁线)、包质量、包工期、包安装,具体是:
包工:乙方自行组织足够的'有操作证的技工,对本工种承包范围内的用工承包,同时必须保证工程质量,进度要求。
包质量:本工程主体为优质结构,同时在施工中必须满足建设方、监理方、甲方的相关要求,必须对梁、柱、板、剪力墙、模板的爆模移位,垂直度进行修补、打磨。
包工期:乙方满足进度要求,满足建设方、监理方、甲方要求。
包安全:乙方负责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督促,如不按国家安全相关规范施工,乙方承担全部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包安装:梁、基础、柱、梁、板、及剪力墙所有模板制作安装、以及模板支撑都在承包范围内。
(三)承包内容:
1、对该工程所使用模板的维护保养、质量由施工方和甲方现场验收。
2、对自己所做周边材料的收集、清理并堆码整齐。
3、负责开工进场到竣工撤场期间所有材料的调运,同时在施工方指定地点进行堆码,如不按甲方要求,一切费用由乙方负责。
4、乙方不按甲方所说的规范去做,后果由乙方全部承担。
5、乙方必须设自己的梁、板、柱、断头线。
6、乙方承担元墨斗、墨汁、广线等全部工具。(地铁钉铁线甲方购买)
(四)其它约定
1、每楼层完工后材料必须按要求堆码。
2、在楼层调运完后不准有木工的任何杂物。
3、各楼层浇混凝土时,必须派人护模,如发现没有人护模,每一次按1000元计算。
4、不准乱锯门条、木板,如被施工方发现,造成金额由乙方承担。
5、无条件配合施工现场的质量、安全的文明施工,若产生的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6、模板拼缝密实,梁柱节点不允许凹凸不平现象,若发现必须立即修改,梁、柱、板、雨棚、空调板、阴角四周的水平和垂直度,只能在5mm内,梁柱节点(含内外墙面)不能出现流浆。
7、支模过程中造成安全网损坏必须全额赔偿,吊模位置陷入砼的由乙方处理砼缺陷。
8、工地上严禁酒后上班,不准穿拖鞋,不准打架斗殴,酒后闹事及偷盗行为,按损失额加倍赔偿,情节严重送公安机关。
(五)工程单价:
1、工程单价
根据以上乙方承担的工程范围和要求,结合甲方的实际情况,本单项工程模板制作安装,单价定为模板接触面积为/m2 (按展开面积计算)。
2、若建设单位付款不及时,甲方要求停工时,乙方不能找甲方赔偿误工费,但甲方要付清乙方已完成工作的所有工程款。
3、若施工中,乙方由于单价低等原因停工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选择其他施工班组进行施工,乙方无条件退场,甲方有权拒付已完成工程的工程款项。
三、如上述不违规,乙方完成全部模板施工内容一个月内甲方付清乙方所有工程款,如20xx年过春节之前没完工,甲方需要在过春节之前支付乙方已完成工程量的80%工程款(扣除所有借支),过完年乙方继续进行施工,如乙方过完年不来进行施工,其余20%作为违约金。
四、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壹份,乙方壹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4
甲方:
乙方:
为保证双方合法权益,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守信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施工事项协调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 施工内容:
1工程名称: 松江·希望城
2工程内容: 外墙保温与非保温施工
3工程地点: 松江·希望城项目
二、 承包方式:
1、聚苯颗粒保温人工费按 ,非保温 。
2、无机保温砂浆人工费按 ,非保温 。
3、乙方所有施工工具自备
4、承包内容:
乙方负责 松江·希望城 外墙保温与非保温工程且乙方负责该楼层所出现的质量问题的无偿维修工作。
4、管理内容:
1)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领导、听从指挥。
2)承包队所承包工程实行全过程管理,即从进入工地开始施工到竣工验收合格后的全方位管理承包。
3)及时清理落地灰,并注意成品保护。
4)本工程的.劳务费的3%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内无息付清。
三、 质量标准:经甲方验收合格
1)、严格按要求施工,必须满足规范规定。
2)、对工程质量超出允许偏差,甲方对乙方严格处罚。
3)、造成严重后果的,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负责。
四、 安全标准:安全无事故施工
1、 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班长做好班前安全交底,杜绝一切事故发生。因违反操作规程施工,发生伤亡事故除追究乙方责任外,并按有关规定罚款,造成经济损失及严重后果,乙方自负。
2、严格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有关各项条例。
3、乙方应必须服从项目部安全管理相关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照安全标准组织施工。组织安全学习,发现不佩戴安全帽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高空抛物每人每次罚款500元。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杜绝大小安全事故的发生。
五、付款方式:
1、单栋房屋施工工程量面积达到80%后,在次月15个工作日内付清上月工程进度款的70%;施工范围全部完工后2个月内付清工程款的80%;工程综合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3个月内付清总工程款的97%;余下总工程款的3%为质保金在竣工验收合格后5年内无息付清。在没有达到拨付工程进度款之前的所有费用全部由乙方自行承担,不付任何费用。对此,劳务费按工程进度款的比例进行支付。
六、 违约责任:
1、对中途不干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已发生的人工费甲方概不负责。
2、乙方擅自停工、造成间接损失均按实际计算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七、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商定后予以补充。
八、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合同终止条件:
乙方按甲方要求完成各项指标,甲方付清劳务费后合同自然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5
工程名称:济南市天桥区洛口李庄1#高层住宅楼
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济南市天桥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乙方):四川省星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20xx年6月10日
工程总承包单位(甲方):济南市天桥区建筑安装工程公司
劳务分包单位(乙方):四川星旺建筑劳务有限责任公司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定施工总承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济南市天桥区洛口李庄1#高层住宅楼
1.2工程地点: 济南市天桥区洛口李庄__________
1.3工程内容:基础、主体清工大包,(塔吊、配电总箱除外
其于部分附材及工具。
1.4劳务作业范围:该工程基础、主体框架,既钢筋、模板、砼、二次砌体、后浇带、外脚手架搭设、安全防护含(拆除)等。直至质检站验收优良。
第二条、实行劳务承包。乙方按完成劳务作业的需要和甲方工程施工要求提供劳务,负责相应的劳务管理。
第三条、合同文件的组成与解释顺序
合同文件由下列各项组成,并依序解释
1、补充协议;
2、本合同;
3、协商、变更等明确双方权利义务的纪要、协议;
4、工程劳务量清单或确定劳务报酬的工程预算书、图纸;
5、标准、规范和其他有关技术资料、技术要求。
第四条、合同文件适用标准和法律
4.1适用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的法律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规;
4.2适用标准及规范:
4.2.1现行的国家及工程当地有关标准、规范;
4.2.2其他标准及规范:无
第五条、施工图纸
甲方正式开工前,向乙方提供施工项目的施工蓝图2套。乙方需要增加图纸套数的,甲方代为复制,复制费由乙方承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图纸转给第三人。
第六条、施工前期工作
6.1办理施工手续的责任及费用、证件、批件的名称及完成时间:施工许可证、开工报告、占道、排污、临建规划手续均执行大合同。
6.2提供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及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提供位置及交验要求执行大合同;在乙方施工区域内的由乙方在施工期间负责保护。
第七条、甲方驻工地代表:
7.1 甲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权利,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甲方代表可委派有关具体管理人员承担自己的部分权利和责任,但涉及经济责任和工期的事务须经现场代表确认方为有效。委派人员调整,需提前通知乙方;
7.2甲方代表的指令、通知应采用书面形式,本人签字后交给乙方并办理签收。必要时可发出口头指令,并在48小时内给予书面确认;
7.3甲方代表应按合同约定和施工需要及时向乙方担供指令,批准施工措施并履行其他约定的义务;
7.4甲方代表发现乙方有转包、再分包行为或无履约能力,有权终止或中止合同。乙方人员有违法、违纪或不服从管理的行为时,甲方代表有权要求乙方予以清退。
7.5甲方驻工地代表无订约权。没有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协议等变更、增减合同内容性质文件的权利。
甲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乙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八条、乙方驻工地代表:
8.1乙方驻工地代表行使合同约定的职责。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乙方的要求、请求和通知,以书面形式由本人签字后送交甲方,办理签收。
8.2乙方代表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和甲方发出的指令、要求组织劳务作业。在情况紧急且无法与甲方代表联系的情况下,可采取保工程和人员生命、财产安全的紧急措施,并且采取紧急措施后24小时内向甲方报告。由责任方承担因此发生的经济支出或费用以及工期延误责任。
乙方代表易人应提前7天通知甲方,后任继续承担前任应负的责任。
第九条、甲方责任
9.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班子,设立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程师及工程技术、质量安全、财务、材料、经管、动力、行政等职能部门,实施工程项目的全面组织与管理;
9.2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制订项目管理目标、实施对工程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计量检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9.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参加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办理交工验收;
9.4随时检查乙方施工设备运行、材料保管使用情况,检查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及持证上岗情况。乙方违犯规定或工作达不到要求的标准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返修,由乙方自行承担相应费用,并给予相应的经济处罚;
9.5负责审核乙方编制的施工劳务预算、用料计划及各种报表;
9.6负责与业主、监理、设计等单位和有关部门的工作联系,协调现场有关单位的关系。
第十条、乙方责任
10.1对本合同承包范围内的施工劳务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不得擅自与业主及有关部门发生工作上的联系。全部施工任务必须组织自有力量完成,严禁转包或再分包本合同约定的施工劳务;
10.2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甲方与业主的有关规章制度,接受甲方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检查与监督。与现场其他单位搞好协调配合;
10.3负责完成施工劳务的有关技术措施的编制,报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
10.4接到图纸 7 天内编制出施工劳务预算(附件设备总用量计划),提交甲方审核,审定后的预算价一律不再调整。根据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一个月的10日前提交下季度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每月20日前提交下一月的劳务作业进度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供阶段计划,必要时按项目部的要求提交旬、周、日计划(所有计划均应附材料、设备用量计划),报甲方批准后实施。若乙方不按时或不按要求提交劳务预算书或材料计划或作业计划,甲方可以不供材料,不付款,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按违约处理。每月20日提交完成劳务所反映的工程形象进度统计报表。
10.5认真做好承担的劳务涉及的施工日志和隐蔽工程的原始记录,完整、清楚、详细、准确地积累施工资料,及时将有关技术经济资料完整地提供给甲方,并配合整理归档;
10.6做好放陈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地下管线的保护工作,如有损坏,乙方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包括各种罚款)。暂停施工期间对所涉施工部位 进行妥善保护;
10.7交工前保护好工程成品或半成品,把现场清理干净,做好验收准备工作,为验收提供便利条件,参加办理交工验收。积极配合保修,在保修期内对劳务所涉施工质量缺陷及时进行无偿修理。
第十一条、劳务费金额:
第十二条、财务付款
12.1双方本着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结成合作伙伴,一致同意各项劳务费用及款项均以业主已支付该款项为前提;
12.2阶段款项(进度款):工程形象进度完成±0.000后,发包人审核已完成量,按完成工作量的60%付款,以后每月按完成形象进度的60%付款,主体结构封顶过春节工人返家付款85%,如不过年,主体经质量监督站验收后付至85%,下余的15%待竣工验收合格后三个月付清。
12.3劳务报酬支付方式:转账支票或短期银行承兑汇票。
12.4所有资金必须由劳务分包人(公司)专人办理并盖有(
有限公司财务专用章”收据有效,否则总承包方不予认可,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第十三条、完工结算
13.1乙方在所承担劳务项目全部完工之日起30天内,提交劳务费结算书,一式八份,甲方在规定时间内审核定案后返回给乙方三份;
13.2甲方接到乙方结算书后进行审查,在业主对甲方结算审查、一次审计定案后30天内办理定案手续;
13.3结算审查程序及定案:先由甲方项目经理部组织有关人员核实乙方的劳务内容和工作量。再由甲方预算人员审核后按当地规定计算出工作量并按合同的约定计算出价款,交项目技术、质量、安全、材料、动力、财务等部门和项目经理会签,经公司分管部门和领导初审后,上报公司主管部门终审。劳务结算书必须加盖 “
”方为有效。
13.4结算方式:本项目采用 B 结算方式进行结算;
A、固定劳务总价;
B、固定劳务单价,按实确认实物量或定额工日或建筑面积;
C、审定的劳务预算加(减)现场有签证、变更等;
D、劳务预算加包干系数。
13.5计算规则: 按现行的工程量计算规则计算建筑面积
13.6劳务费标准: 基础、主体按148元/m,零工按50/工日包括土方清理、垫层、筏板基础等零星用工,多项一次性补款肆万三仟捌佰元整 。
13.7劳务费内容: 乙方施工全部内容所需的劳务;定额综合工日包干但不限于现场保卫;乙方自带机械的维修;材料的装卸、材料的场内转运及堆码;周转材料的清理、维修、堆码、场内转运;安全防护用工;生活区卫生用工;文明施工;
13.8劳务费调整的范围、条件及方法: 确认的劳务签证,按合同约定调整。
13.9当地政府按规定收取乙方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为甲方代交时,在支付劳务费时扣除;
13.10甲方和乙方结算付款,只能按本合同约定办理。甲方每次付给乙方款项后乙方必须优先支付工人工资。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间不能到甲方、建设单位、监理单位任何办公室及生活区吵闹,不得发生工人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也不提出合同外的任何要求。否则,每次罚乙方10万元人民币。若发生乙方施工工人因工资等原因聚众闹事、上访等事件时,甲方有权从应付乙方的工程款中直接代付工人工资,同时对于期间甲方为此所支付的各项费用由乙方承担,从乙方结算值中直接扣除;
13.11乙方必须每月给工人结算工资,每年年底给职工结清工资,列已付未付工资,并向甲方报月表和年度表。如果乙方不能及时给职工支付工资,甲方有权按报表支付给工人,同时扣罚乙方结算款项。
第十四条、劳务作业期限
开工日期:计划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计划 年 月 日
乙方根据工期要求,周密地安排进度计划,报经甲方批准后严格实施,接受甲方的检查、监督。施工实际进展与进度计划不符时,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采取补救措施,保证按时完工。如补救无效,在甲方限定时间内达不到要求,视为乙方无按期完工能力,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三日内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十五条、工期延误
不可抗力和规模扩大、标准提高、结构更改重大设计变更或业主原因、连续停电24小时以上,发生上述情况对工期有实质性影响的,事后3日内乙方向甲方提出延期理由和要求,经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并赔偿窝工损失。
由于乙方原因不能按时完工,乙方承担如下违约责任:每拖延一天承担其造价10%的违约金,并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损失。非乙方原因,乙方不承担工期违约责任。
第十六条、劳务工作质量
16.1质量等级:依据国家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本工程质量必须达到优良等级,同时负责工程过程中的无偿维修,若乙方在接到维修通知后3日内没有进行积极维修,甲方将组织维修,并按实际发生额从乙方结算或保修金中扣除。工程质量等级以山东省济南市质量监督站签发的工程质量监定书为依据。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验收规范、设计图纸及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劳务作业,确保实现质量目标。达不到质量标准的部分,甲方一经发现,可以要求乙方返工,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及时返修,直到满足质量要求。因甲方原因不到质理标准,由甲方承担返工的经济支出,工期相应顺延。因乙方原因达不到质量标准,乙方承担返工费用,工期不予顺延,返工后仍达不到质量标准,视为乙方不具备满足质量要求的技术及管理实力,甲方有权力解除合同,乙方在接到通知后3日内撤离现场,并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16.2因乙方原因达不到优良等级的违约责任: 乙方承担其工程造价的10%的违约金,并无条件自费返工该工程质量标准,若因返工延误工期由则仍执行第十五条。
16.3达到优良等级的奖励: 不奖励
第十七条、质量检查与验收
17.1质量检查:乙方完成约定之劳务应认真按照标准、规范和设计的要求及甲方代表发出的指令进行劳务作业,加强内部检查工作,坚持自检、互检、交接检制度,随时接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掩蔽,乙方必须照甲方和有关单位的验收要受甲方代表和委派人员以及各级质检部门的检查检验,为检查检验提供便利条件,并按甲方要求返工、修改,承担由自身原因导致返工、修改的费用。
17.2隐蔽部位验收:乙方应在自检合格后,验收12小时前通知甲方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验收记录签字后方可进行隐蔽和继续施工。如验收不符合质量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整改意见返修,合格后重新通知验收,返修费用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未经验收不得自行隐蔽,如有自行隐蔽,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和有关单位的验收要求进行剥落和开口,并负责恢复和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及损失;
17.3中间验收:基础,经验收合格后方可进行下道工序。如验收不符合要求,乙方应按验收提出的要求返修后,通知重新验收。
17.4交工验收:乙方承担任务全部完成,经初验达约定的质量标准后,由甲方约请业主(或业主委托的其他单位)验收,经验收优良,评定的质量等级。交工验收书签字后,办理工程移交。如质量达不到要求,乙方应对所施工部分存在的问题按验收提出的意见返修,并在限定的期限内完成,再通知验收,直到符合质量要求为止。乙方承担因此发生的全部经济责任和工期延误责任。
第十八条、安全施工
18.1安全目标: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的发生,轻伤频率不大于0.2‰;杜绝重大机械和火灾事故;
18.2乙方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施工,配合甲方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乙方成立安全领导小组,由现场负责人担任组长,配备专职安全员,班组设立兼职安全员,形成安全管理网络。制定安全施工责任制度、明确安全岗位职责。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乙方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守安全规则,落实全措施、确保安全施工,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评分标准》的规定达到优良,承担相应费用;
18.3乙方应按有关规定严格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在本工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向甲方报告,重大伤亡事故要按规定上报有关部门。双方约定:由于本合同劳务提供方的管理责任,一旦发生安全事故,事故的全部责任及经济损失(包括各项罚款)由于乙方承担。
第十九条、紧急补救
无伦工程施工期间或保修期内,在乙方劳务作业范围的任何部分如发生事故或故障及其他事件,甲方代表认为进行紧急补救或修理理是保证正常施工或工程安全的紧急需要,而乙方无力或不及时进行补救工作或修理时,甲方有权安排其他人员从事该项工作。若为此完成的工作或修理按合同属乙方责任的,则全部责任和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二十条、现场管理
乙方应严格执行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及甲方的有关管理制度。按甲方统一规划搭设临时设施,分类整齐堆放材料、机具,挂牌标识。按标准化工地的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现场美化,做到工完场清,保护现场整洁。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如因乙方原因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应根据甲方或有关部门的要求整改,接受相应处罚,承担全部责任。
第二十一条、材料、设备供应与保管
21.1工程需要的主要材料、设备、仪器及构配件由甲方负责供应。甲方供应的物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应符合设计要求及有关标准,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乙方在领用接货时提出,甲方负责调换。
21.2甲方供应的材料为了方便使用,货到后乙方即办理领用手续,工地出库后由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乙方要严格计划管理,准确地提供计划用量和使用时间,避免不合理存量占用资金、影响工程用款,避免计划不合理而影响材料设备供应和施工的现象发生。
21.3甲方供应的材料乙方领取后要妥善保管、合理使用,采取有效的节约措施和限额用料控制手段,努力节约原材料。乙方保证全部材料耗用量不超过预算额定材料量,并力争节余;甲供材料节余部分,甲乙双方按照甲7乙3分成;如因保管不善,造成丢失、损坏或使用浪费,超过定额消耗部分(钢筋按图纸用量),乙方按超耗部分材料费的承担;
21.4甲方供应的物资属甲方所有,只供本合同劳务作业范围以内的工程专用乙方不得挪作它用或擅自处理(包括边角余料)。一经发现乙方挪用或擅自处理,对乙方处以挪用和擅自处理部分价款的两倍罚款。施工剩余材料(不含地材)全部交还甲方办理退库手续,有用或可变卖的边角余料交还甲方后,按市场价的30%奖励乙方;
21.5小零星材料必要时甲方委托乙方代为采购,乙方自行保管使用。代购部分材料费用按定额消耗量和甲方与业主结算的同一价格并入劳务费结算。
乙方对代购材料的质量负责,根据技术要求和有关规定,需要合格证、质量保证书、准用证等证件的,证件必须随货同行,货到后将有关证件提交给甲方,据以进行质量验收,证件齐全、质量合格的材料方能用于工程。如有不符合要求的产品,乙方负责运出现场调换合格品。
第二十二条、施工机械设备及周转材料供应
22.1本工程需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塔吊、龙门架、脚手架杆、扣件、脚手板、钢模板、竹胶板、木方、总配电箱及其他成品模板与支撑全部由甲方提供;
22.2甲方人员操作的`机械由甲方负责管理、保养。交由乙方人员操作的机械,乙方办理接管手续,负责日常保养、保管。乙方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加强管理,保证设备处于良好的状态,充分发挥作用。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0%,利用率不低于60%。劳务作业任务完成后要完好幸免还给甲方。如有保管不善或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乙方负责修理或照价赔偿;
22.3甲方提供的脚手架料和成品模板乙方要妥善保管,有计划地合理使用,加快周转,尽量减少投入量和缩短占用时间。如乙方保管不善、使用不当,造成丢失、损坏,超过允许损耗部分要照价赔偿。乙方不得改变用途或用于其他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截割、改制,如发生上述情况,每次给以乙方1000元的罚款,乙方并按已截割、改制部分原价赔偿甲方的损失。
第二十三条、铁丝、钉子、螺栓穿孔埋管、二级配电箱、小电缆、电锯钢筋调直机、切断机、双面胶、隔离剂、振动棒电机、手推车、灰斗、水桶、刮杠、靠尺、灰板条、镐、锹、安全帽、安全带等工具用及工人手头工具等由乙主自带,费用包括在劳务费中。
第二十四条、工程停建或缓建
由于政策变化、不可抗力以及业主与甲方双方以外原因导致工程停建或缓建,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乙方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已购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如需继续施工到安全部位的,乙方应按甲方指令将工程施工到安全部位;按甲方要求将自带机械、工具和人员撤出施工现场。甲方应为乙方撤出提供必要的条件,按业主支付情况,支付以上的经济支出,并按合同规定支付已完工程的劳务费和视业主赔偿情况适当考虑乙方的损失。
乙方代购的材料已经订货的,自行负责退货,不能退还的货款和退货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按业主确定情况承担。但未及时退货造成的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二十五条、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发生后,乙方应迅速采取措施,尽量减少损失,并在24小时内向甲方通报受害情况,灾害结束后,10日内向甲方报告损失情况和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灾害继续发生,乙方应每隔10日报告一次灾害情况,直到灾害结束。甲方应对灾害处理提供必要的条件,并负责处理工作的组织、指挥。
因灾害发生的费用由双方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由甲方负责转业主承担;
2、人员伤亡由其所属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造成乙方自带机械、设备和其他物品的损坏及停工等损失,由乙方承担;
4、所需清理修复的劳务费用业主不承担部分乙方承担;
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认定标准: 甲方、乙方双方协商确认。
第二十六条、争议
双方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本着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报请工程地主管部门调解,若调解不成,可向工程所在地B
A 、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B、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违约
甲方代表不能及时给出必要的指令、确认、批准,不按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支付款以及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的行为,乙方及时书面告知甲方后,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相应顺延工期。
乙方不能按合同工期完成,施工质量达不到设计和规范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等级,安全及现场管理达不到有关规定与合同约定要求除按此前的约定承担责任罚款外仍要承担下列违约责任,其他使用权合同无行履行的行为,甲方代表可通知乙方,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和赔偿因其行为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除非双方协议将合同终止,或因一方违约使合同无法履行,或另有合同解除的约定,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因一方违约使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欲终止或解除合同,除合同另有规定外,应提前10天通知违约方后,方可终止或解除合同,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金换数额: 该违约项造价的5%
损失的计算方法: 按直接经济损失计算 。
第二十八条、其它
28.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义对外发生任何经济及业务关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损失由乙方承担。
28.2乙方需要甲方签证时,必须在每一事项发生之日起十五日内办妥手续,必须由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预算员、材料员或(设置管理员)、质安员等五人以上签字认可,签证只签实物量,进时、手续不全、内容不符合要求的签证一律无效,乙方弄虚作假办理的签证不仅无效,还要按签证额加倍处罚;
28.3乙方服从甲方管理,执行甲方的管理办法,遵守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
28.4乙方必须给其管理人员和工人在进场之日办理出入证,并将每个人的身份证和职务、工种、年龄、性别、籍贯等造册报甲方备案。无出入证或身份证和名册不符的工人,乙方必须清退出场,乙方人员进退必须在当天办理手续并报甲方备案。
第二十九条、合同的生效与终止
29.1合同生效日期: 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
29.2合同终止日期:工程全部完工并交付业主,工程支付完毕,除有关保修条款外,其他条款即告终止。
第三十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二份,甲方收执一份,乙方收执一份;
第三十一条、附加条款:
1、若因乙方的人员、机具等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乙方采取罚款、另行组织人员等措施,直至更换劳务队伍,由此造成的全部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并无条件退场;现场文明施工必须确保达到山东省或济南市安全文明工地标准。
2、在合同履行及施工管理过程中,对于分包人违反相关规范、规章、规定的行为,在承包人提出书面后限期整改通知后,仍未达到要求的,承包人有权对分包人实行经济处罚,并减少支付相应工程价款。
3、乙方在本工程中必须配备完整的项目管理班了,所有项目管理人员及施工工人必须持证上岗;参加该工程施工的劳务人员确保为乙方合同制工人,并满足当地政府主管部门的检查站要求及工程要求,并承担该项费用,施工期间向甲主提交现场施工工作的劳务用工及劳动用工保险,否则视为乙方违约,并承担全部责任;
4、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分包或转包,否则视为乙方违约,乙方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5、为了共同做好联防治安工作,给现场创造一个良好安定的施工环境,乙方凡是参加该工程的施工人员必须登记花名册一式二份报甲方审批,经甲方现场代表负责人批准确的人员方可参加施工。
6、乙方在施工期间必须将本工程施工工人月工资表或季度工资表报甲方备案,乙方进场后半月内与项目管理中签订社会治安保证书,并自行负责办理暂住证。乙方向甲方承诺,乙方工人的一切经济(含工资)安全事故等跟乙方有直接关系与甲方毫无关系。
7、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生活区电费2500元,如超出电,乙方自行承担。
以下无正文
合同订立时间 年 月 日
甲 方: 乙 方:
电 话: 电 话: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
分包合同 篇6
承包人:(简称甲方)
劳务分包人:(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甲、乙双方就工程施工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分包范围:模板制作、安装、及倒运归库提供分包劳务内容:本工程中的模板制作、安装、拆除、倒运及模板归库;
二、分包工作期限开始工作日期:年月日结束工作日期:年月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天。
三、劳务报酬
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金额约为;
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进行调整。
四、工程结算工程开工后施工人员进入现场,暂付分项工程的;工程竣工,经甲、乙双方共同验收合格,甲方根据实际发生的工程量核算单及时支付乙方剩余劳务报酬。中途退场不结算尾款,并承揽因中途退场所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质量标准
1、按总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本工程必须达到质量评定合格等级;定标准》
2、标准规范除本工程总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1)模板支撑须牢固,无跑、漏、胀等现象出现;(2)合理使用周转材料,杜绝浪费;(3)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4)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5)拆下的模板应及时清洁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6)在施工过程中如出现质量事故,经查明为人为造成时,由该责任人承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7)甲方如发现乙方的施工未达到约定质量标准时,将按实际情况扣除合同约定劳务报酬的。
六、施工验收及工程量的确认
1、乙方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2、在施工完毕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双方对工程量进行确认。对乙方未经甲方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乙方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甲方不予计量。
七、双方责任和义务
1、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甲方完成乙方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1)在年月日前向乙方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2)在年月日前向乙方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
2、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3、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
4、及时交付应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保证施工需要;
5、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6、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甲方负责。未经甲方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2、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条款及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3、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现场管理,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4、在向甲方提报所需材料时,须按施工图纸及甲方要求计量;5、乙方必须加强所属人员的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施工过程中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负责;6、严格遵守甲方要求的作息时间(施工中可根据实际需要调整工作时间),有事须向甲方提前请假;7、工作期间必须佩带安全帽且严禁饮酒、打架,如违者出现任何事故,当事人自行负责;8、认真保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或租赁给乙方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如发生丢失、损坏,乙方应按价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所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9、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10、工程施工结束后,乙方应妥善做好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甲方要求撤出施工场地。
八、施工变更
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甲方应出具工程变更通知单,并提供变更的相应说明,乙方按照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施工,期间所涉及的工程增量或减量,工程完工决算时,以乙方递交的结算资料为依据;2、施工中乙方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乙方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甲方的直接损失,由乙方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3、因乙方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乙方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九、违约责任:由过错方承担违约责任。
十、争议: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并本着友好合作的精神,处理合同期间的各类问题,尽量避免争议或纠纷。如发生争议或纠纷双方自己无法解决的,可向当地所属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合同有效期及份数
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乙方向甲方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2、合同一式两份,由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分包合同 篇7
工程承包人(施工总承包人或专业工程承(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劳务分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施工总承包合同或专业承(分)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分)包合同”),双方就劳务分包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劳务分包人资质情况
资质证书号码:________________
发证机关:________________
资质专业及等级:________________
复审时间及有效期:________________
2、劳务分包工作对象及提供劳务内容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分包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分包劳务内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分包工作期限
开始工作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结束工作日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总日历工作天数为:________天
4、质量标准
工程质量:按总(分)包合同有关质量的约定、国家现行的《建筑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质量评定标准》,本工作必须达到质量评定________等级。
5、合同文件及解释顺序
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
(2)本合同附件;
(3)本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
(4)本工程施工专业承(分)包合同。
6、标准规范
除本工程总(分)包合同另有约定外,本合同适用标准规范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总(分)包合同
7.1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总(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供劳务分包人查阅。当劳务分包人要求时,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一份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的副本或复印件。
7.2劳务分包人应全面了解总(分)包合同的各项规定(有关承包工程的价格细节除外)。
8、图纸
8.1工程承包人应在劳务分包工作开工________天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图纸________套,以及与本合同工作有关的标准图________套。
9、项目经理
9.1工程承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
9.2劳务分包人委派的担任驻工地履行本合同的项目经理为________,职务:________,职称:________。
10、工程承包人义务
10.1、组建与工程相适应的项目管理班子,全面履行总(分)包合同,组织实施施工管理的各项工作,对工程的工期和质量向发包人负责;
10.2、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工程承包人完成劳务分包人施工前期的下列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
(1)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交付具备本合同项下劳务作业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具备开工条件的施工场地交付要求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水、电、热、电讯等施工管线和施工道路,并满足完成本合同劳务作业所需的能源供应、通讯及施工道路畅通的时间和质量要求;
(3)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工程地质和地下管网线路资料;
(4)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完成办理下列工作手续(包括各种证件、批件、规费,但涉及劳务分包人自身的手续除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相应的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位置,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向劳务分包人提供下列生产、生活临时设施: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交验要求与保护责任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3、负责编制施工组织设计,统一制定各项管理目标,组织编制年、季、月施工计划、物资需用量计划表,实施对工程质量、工期、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计量析测、实验化验的控制、监督、检查和验收;
10.4、负责工程测量定位、沉降观测、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统一安排技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及交工验收;
10.5、统筹安排、协调解决非劳务分包人独立使用的生产、生活临时设施、工作用水、用电及施工场地;
10.6、按时提供图纸,及时交付应供材料、设备,所提供的施工机械设备、周转材料、安全设施保证施工需要;
10.7、按本合同约定,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动报酬;
10.8、负责与发包人、监理、设计及有关部门联系,协调现场工作关系。
11、劳务分包人义务
11.1、对本合同劳务分包范围内的工程质量向工程承包人负责,组织具有相应资格证书的熟练工人投入工作;未经工程承包人授权或允许,不得擅自与发包人及有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
11.2、劳务分包人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总进度计划的要求,每月底前________天提交下月施工计划,有阶段工期要求的提交阶段施工计划,必要时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提交旬、周施工计划,以及与完成上述阶段、时段施工计划相应的劳动力安排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严格实施;
11.3、严格按照设计图纸、施工验收规范、有关技术要求及施工组织设计精心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达到约定的标准;科学安排作业计划,投入足够的人力、物力,保证工期;加强安全教育,认真执行安全技术规范,严格遵守安全制度,落实安全措施,确保施工安全;加强现场管理,严格执行建设主管部门及环保、消防、环卫等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做到文明施工;承担由于自身责任造成的质量修改、返工、工期拖延、安全事故、现场脏乱造成的损失及各种罚款;
11.4、自觉接受工程承包人及有关部门的管理、监督和检查;接受工程承包人随时检查其设备、材料保管、使用情况,及其操作人员的有效证件、持证上岗情况;与现场其他单位协调配合,照顾全局;
11.5、按工程承包人统一规划堆放材料、机具,按工程承包人标准化工地要求设置标牌,搞好生活区的管理,做好自身责任区的治安保卫工作;
11.6、按时提交报表、完整的原始技术经济资料,配合工程承包人办理交工验收;
11.7、做好施工场地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管线和已完工程部分的成品保护工作,因劳务分包人责任发生损坏,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经济损失及各种罚款;
11.8、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提供或租赁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具、周转材料及其他设施;
11.9劳务分包人须服从工程承包人转发的发包人及工程师的指令。
11.10除非本合同另有约定,劳务分包人应对其作业内容的实施、完工负责,劳务分包人应承担并履行总(分)包合同约定的、与劳务作业有关的所有义务及工作程序。
12、安全施工与检查
12.1、劳务分包人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有关管理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进行施工,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由于劳务分包人安全措施不力造成事故的责任和因此而发生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承担。
12.2、工程承包人应对其在施工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他们的安全负责。工程承包人不得要求劳务分包人违反安全管理的规定进行施工。因工程承包人原因导致的安全事故,由工程承包人承担相应责任及发生的费用。
13、安全防护
13.1、劳务分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工程承包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防护措施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13.2、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工作(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劳务分包人应在施工前1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并提出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实施,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安全防护措施费用。
13.3、劳务分包人在施工现场内使用的安全保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
带及其他保护用品),由劳务分包人提供使用计划,经工程承包人批准后,由工程承包人负责供应。
14、事故处理
14.1、发生重大伤亡及其他安全事故,劳务分包人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并报告工程承包人,同时按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对事故进行处理。
14.2、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事故责任有争议时,应按相关规定处理。
15、保险
15.1、劳务分包人施工开始前,工程承包人应获得发包人为施工场地内的自有人员及第三人人员生命财产办理的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2、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设备,由工程承包人办理或获得保险,且不需劳务分包人支付保险费用。
15.3、工程承包人必须为租赁或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工程承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4、劳务分包人必须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并为施工场地内自有人员生命财产和施工机械设备办理保险,支付保险费用。劳务分包人自行投保的范围(内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5.5、保险事故发生时,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有责任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或减少损失。
16、材料、设备供应
16.1劳务分包人应在接到图纸后天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材料、设备、构配件供应计划(具体表式见附件一);经确认后,工程承包人应按供应计划要求的质量、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和供应时间等组织货源并及时交付;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的,劳务分包人必须及时进行,费用另行约定。如质量、品种、规格、型号不符合要求,劳务分包人应在验收时提出,工程承包人负责处理。
16.2劳务分包人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工程承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因保管不善发生丢失、损坏,劳务分包人应赔偿,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等发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16.3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下列低值易耗性材料(列明名称、规格、数量、质量或其他要求):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材料费用为:(单价)________
16.4工程承包人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低值易耗性材料的费用,由劳务分包人凭采购凭证,另加%的管理费向工程承包人报销。
17、劳务报酬
17.1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式计算:
(1)固定劳务报酬(含管理费);
(2)约定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时计算;
(3)约定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含管理费),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
17.2本工程的劳务报酬,除本合同17.6规定的情况外,均为一次包死,不再调整。
17.3采用第(1)种方式计价的,劳务报酬共计________________元。
17.4采用第(2)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种劳务的计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5采用第(3)种方式计价的,不同工作成果的计件单价分别为: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________________,单价为________元。
17.6在下列情况下,固定劳务报酬或单价可以调整:
以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基准,市场人工价格的变化幅度超过________%,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后续法律及政策变化,导致劳务价格变化的,按变化前后价格的差额予以调整;
双方约定的其他情形: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8、工时及工程量的确认
18.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的,施工过程中不计算工时和工程量。
18.2采用按确定的工时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每日将提供劳务人数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
18.3采用按确认的工程量计算劳务报酬的,由劳务分包人按月(或旬、日)将完成的工程量报工程承包人,由工程承包人确认。对劳务分包人未经工程承包人认可,超出设计图纸范围和因劳务分包人原因造成返工的工程量,工程承包人不予计量。
19、劳务报酬的中间支付
19.1采用固定劳务报酬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约定按下列方法支付:
(1)合同生效即支付预付款________元;
(2)中间支付:
第一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第二次支付时间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支付________元;
……
19.2采用计时单价或计件单价方式支付劳务报酬的,劳务分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双方约定支付方法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9.3本合同确定调整的劳务报酬、工程变更调整的劳务报酬及其他条款中约定的追加劳务报酬,应与上述劳务报酬同期调整支付。
20、施工机具、周转材料供应
20.1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劳务作业使用的机具、设备,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及时运入场地,安装调试完毕,运行良好后交付劳务分包人使用。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由工程承包人依据本合同委托劳务分包人采购的除外)应按时运入现场交付劳务分包人,保证施工需要。如需要劳务分包人运输、卸车、安拆调试时,费用另行约定。
20.2工程承包人应提供施工使用的机具、设备一览表见附件二。
20.3、工程承包人应提供的周转材料、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见附件三。
21、施工变更
21.1施工中如发生对原工作内容进行变更,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提前7天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发出变更通知,并提供变更的相应图纸和说明。劳务分包人按照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的变更通知及有关要求,进行下列需要的变更:
(1)更改工程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
(2)增减合同中约定的工程量;
(3)改变有关的施工时间和顺序;
(4)其他有关工程变更需要的附加工作。
21.2因变更导致劳务报酬的增加及造成的劳务分包人损失,由工程承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相应顺延;因变更减少工程量,劳务报酬应相应减少,工期相应调整。
21.3施工中劳务分包人不得对原工程设计进行变更。因劳务分包人擅自变更设计发生的费用和由此导致工程承包人的直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承担,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21.4因劳务分包人自身原因导致的工程变更,劳务分包人无权要求追加劳务报酬。
22、施工验收
22.1劳务分包人应确保所完成施工的质量,应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劳务分包人施工完毕,应向工程承包人提交完工报告,通知工程承包人验收;工程承包人应当在收到劳务分包人的上述报告后7天内对劳务分包人施工成果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或者工程承包人在上述期限内未组织验收的,视为劳务分包人已经完成了本合同约定工作。但工程承包人与发包人间的隐蔽工程验收结果或工程竣工验收结果表明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合格时,劳务分包人应负责无偿修复,不延长工期,并承担由此导致的工程承包人的相关损失。
22.2全部工程竣工(包括劳务分包人完成工作在内)一经发包人验收合格,劳务分包人对其分包的劳务作业的施工质量不再承担责任,在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施工配合
23.1劳务分包人应配合工程承包人对其工作进行的初步验收,以及工程承包人按发包人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求进行的涉及劳务分包人工作内容、施工场地的检查、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第三方的工作必须劳务分包人配合时,劳务分包人应按工程承包人的指令予以配合。除上述初步验收、隐蔽工程验收及工程竣工验收之外,劳务分包人因提供上述配合而发生的工期损失和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3.2劳务分包人按约定完成劳务作业,必须由工程承包人或施工场地内的第三方进行配合时,工程承包人应配合劳务分包人工作或确保劳务分包人获得该第三方的配合,且工程承包人应承担因此而发生的费用。
24、劳务报酬最终支付
24.1全部工作完成,经工程承包人认可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递交完整的结算资料,双方按照本合同约定的计价方式,进行劳务报酬的最终支付。
24.2
工程承包人收到劳务分包人递交的结算资料后14天内进行核实,给予确认或者提出修改意见。工程承包人确认结算资料后14天内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尾款。
24.3劳务分包人和工程承包人对劳务报酬结算价款发生争议时,按本合同关于争议的约定处理。
25、违约责任
25.1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工程承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工程承包人违反本合同第19条、第24条的约定,不按时向劳务分包人支付劳务报酬;
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义务的其他情况。
25.2工程承包人不按约定核实劳务分包人完成的工程量或不按约定支付劳务报酬或劳务报酬尾款时,应按劳务分包人同期向银行贷款利率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拖欠劳务报酬的利息,并按拖欠金额向劳务分包人支付每日________‰的违约金。
25.3工程承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劳务分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工程承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劳务分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
25.4当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劳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责任:
(1)劳务分包人因自身原因延期交工的,每延误一日,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元的违约金;
(2)劳务分包人施工质量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但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最低标准时,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____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劳务分包人不履行或不按约定履行合同的其他义务时,应向工程承包人支付违约金________元,劳务分包人尚应赔偿因其违约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延误的劳务分包人工作时间不予顺延。
25.5一方违约后,另一方要求违约方继续履行合同时,违约方承担上述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
26、索赔
26.1工程承包人根据总(分)包合同向发包人递交索赔意向通知或其它资料时,劳务分包人应予以积极配合,保持并出示相应资料,以便工程承包人能遵守总(分)包合同。
26.2在劳务作业实施过程中,如劳务分包人遇到不利外部条件等根据总(分)包合同可以索赔的情形出现,则工程承包人应该采取一切合理步骤,向发包人主张追加付款或延长工期。当索赔成功后,工程承包人应该将索赔所得的相应部分转交给劳务分包人。
26.3当本合同的一方向另一方提出索赔时,应有正当的索赔理由,并有索赔事件发生时有效的相应证据。
26.4工程承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以及应由工程承包人承担责任的其他情况,造成工作时间延误和(或)劳务分包人不能及时得到合同报酬及劳务分包人的其他经济损失,劳务分包人可按下列程序以书面形式向工程承包人索赔:
索赔事件发生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发出索赔意向通知;
(2)发出索赔意向通知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出延长工作时间和(或)补偿经济损失的索赔报告及有关资料;
(3)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于21天内给予答复,或要求劳务分包人进一步补充索赔理由和证据;
(4)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在收到劳务分包人送交的索赔报告和有关资料后21天内未予答复或未对劳务分包人作进一步要求,视为该项索赔已经认可;
(5)当该项索赔事件持续进行时,劳务分包人应当阶段性地向工程承包人发出索赔意向,在索赔事件终了后21天内,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送交索赔的有关资料和最终索赔报告。索赔答复程序与(3)、(4)规定相同。
26.5劳务分包人未按约定履行自己的各项义务或发生错误,给工程承包人造成经济损失,工程承包人可按上述程序和时限以书面形式向劳务分包人索赔。
27、争议
27.1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在履行合同时发生争议,可以自行和解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调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调解或和解、调解不成的,双方约定采用下列第种方式解决争议:
(1)双方达成仲裁协议,向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27.2发生争议后,除非出现下列情况,双方都应继续履行合同,保持工作连续,保护好已完工作成果:
单方违约导致合同确已无法履行,双方协议终止合同;
调解要求停止合同工作,且为双方接受;
仲裁机构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法院要求停止合同工作。
28、禁止转包或再分包
28.1劳务分包人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劳务作业转包或再分包给他人。否则,劳务分包人将依法承担责任。
29、不可抗力
29.1本合同中不可抗力的定义与总包合同中的定义相同。
29.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劳务分包人应立即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并在力所能及的条件下迅速采取措施,尽力减少损失,工程承包人应协助劳务分包人采取措施。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
认为劳务分包人应当暂停工作,劳务分包人应暂停工作。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48小时内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受害情况和损失情况,及预计清理和修复的费用。不可抗力事件持续发生,劳务分包人应每隔7天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通报一次受害情况。不可抗力结束后14天内,劳务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提交清理和修复费用的正式报告和有关资料。
29.3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的费用和延误的工作时间由双方按以下办法分别承担:
(1)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用于劳务作业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2)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的人员伤亡由其所在单位负责,并承担相应费用;
(3)劳务分包人自有机械设备损坏及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4)工程承包人提供给劳务分包人使用的机械设备损坏,由工程承包人承担,但停工损失由劳务分包人自行承担;
(5)停工期间,劳务分包人应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要求留在施工场地的必要的管理人员及保卫人员的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6)工程所需清理、修复费用,由工程承包人承担;
(7)延误的工作时间相应顺延。
29.4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迟延履行方的相应责任。
30、文物和地下障碍物
30.1在劳务作业中发现古墓、古建筑遗址等文物和化石或其他有考古、地质研究价值的物品时,劳务分包人应立即保护好现场并于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应于收到书面通知后24小时内报告当地文物管理部门,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按文物管理部门的要求采取妥善保护措施。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如劳务分包人发现后隐瞒不报或哄抢文物,致使文物遭受破坏,责任者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30.2劳务作业中发现影响工作的地下障碍物时,劳务分包人应于8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同时提出处置方案,工程承包人项目经理收到处置方案后24小时内予以认可或提出修正方案,工程承包人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顺延合同工作时间。所发现的地下障碍物有归属单位时,工程承包人应报请有关部门协同处置。
31、合同解除
31.1如果工程承包人不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停止工作。停止工作超过28天,工程承包人仍不支付劳务报酬,劳务分包人可以发出通知解除合同。
31.2如在劳务分包人没有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之前,总包合同或专业分包合同终止,工程承包人应通知劳务分包人终止本合同。劳务分包人接到通知后尽快撤离现场,工程承包人应支付劳务分包人已完工程的劳务报酬,并赔偿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31.3如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或因一方违约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停建或缓建,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可以解除合同。
31.4合同解除后,劳务分包人应妥善做好已完工程和剩余材料、设备的保护和移交工作,按工程承包人要求撤出施工场地。工程承包人应为劳务分包人撤出提供必要条件,支付以上所发生的费用,并按合同约定支付已完工作劳务报酬。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因合同解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合同解除后,不影响双方在合同中约定的结算和清理条款的效力。
32、合同终止
32.1双方履行完合同全部义务,劳务报酬价款支付完毕,劳务分包人向工程承包人交付劳务作业成果,并经工程承包人验收合格后,本合同即告终止。
33、合同份数
33.1本合同正本两份,具有同等效力,由工程承包人和劳务分包人各执一份;本合同副本份,工程承包人执________份,劳务分包人执________份。
34、补充条款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5、合同生效
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日
合同订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双方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后生效。
附件一:工程承包人供应材料、设备、构配件计划
附件二:工程承包人提供施工机具、设备一览表
附件三:工程承包人提供周转、低值易耗材料一览表
工程承包人:(公章)________________劳务分包人:(公章)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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