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供应合同集锦10篇
现今社会公众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能够利用到合同的场合越来越多,它可以保护民事法律关系。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供应合同10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供应合同 篇1
甲方:
身份证号:
乙方:
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本项工程的具体要求,甲乙双方在协商一致基础上,本着自愿、公平和诚意的原则,就红旗渠改造工程所需的片石供应事宜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材料交货地点、供货期限
1.地址:甲方指定位置
2.起止时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二条:供应要求及价格
1.供应要求:片石单价为:元/方。
2.可根据甲方需要供货,最终以实际供应量和所定单价结算为准。
3.此价格为到货价,且是综合单价。含运费、装卸费、税款等一切费用等。要求送到甲方指定地点。由乙方派人根据甲方指定的位置卸货。
第三条:结算和资金支付条款
乙方每供应60车片石,甲方支付材料款一次。支付方式以现金或转账,经双方协商后确定。每次结算前,供需双方需对本次供应量进行核对,并办理有效签字手续。
第四条:质量标准和验收
所供片石必须根据甲方所提供的样品由现场材料员和库管进行验收和清点。
第五条: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应根据施工进度,提前 1 天向乙方提出供货要求通知。
2.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应及时组织初验,初验合格的,及时签收确认,初验不合格的,通知乙方退货或作换货处理。
第六条: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应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如不能按时供应,造成甲方工人窝工现象。或供应的材料不合格,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应负责赔偿。
2.应遵守施工工地的规章制度,并负责乙方人员及设备安全。
第七条:甲乙双方其他约定条款
1.材料在运到甲方指定的地点前,产品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乙方承担。
2.由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的,任何一方均可解除合同,并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第八条:争议解决条款
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执 1 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同未尽事项,可由双方约定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签章): 乙方(签章):
甲方材料联系人: 乙方材料联系人:
电话:电话:
账号或卡号:xxxxxx 账号或卡号:xxxxx
开户行:开户行:
年月日 年月
供应合同 篇2
立合同单位:
中国人民银行上海市×X区办事处(以下简称甲方)
上海市××××厂(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积极支持轻、纺、手工业的发屁增加市场供应;扩大出口,多创外汇;同时加强资金管理,节约资金使用,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遵照执行。
一、乙方在生产经营、资金管理中,保证实现下列要求:
1.以销定产,产销衔接,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任务。
按照产销合同,合理安排生产作业计划,并据以编制采购计划、销售计划、财务收支计划,经邀请甲方参加平衡会审后,编制借款计划。这些计划和执行情况,按期报送甲方。
2.要有具体落实的挖潜指标和措施。现有积压呆滞物资X X万元,保证年内处理×X万元。
3.制定合理节约的消耗定额、资金定额,建立和健全资金平衡会议、流动资金分口分级管理和经济活动分析等基本财务资金管理制度,保证资金使用效果较好。
工业总产值: 确保年度××××万元,力争X X××万元。
百元产值资金率:年末××元,比上年实绩加速百分之×。
4.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和结算制度,加强两类资金分口管理,贷款有适用适销物资作保证。当月会计报表结出后,如发生贷款保证不足时,在两天内主动归还多借贷款。
二、甲方根据工业贷款方法,在乙方实现上述条件的同时,给予优先贷款扶植:
1.在审查乙方产销合同、财务收支计划及借款计划的基础上,批复季末借款余额指标作为考核,并增批季中最高限额,满足乙方先支后收的'临时资金需要。
2.在季中最高限额内,乙方用款时,先通知信贷员;如无特殊情况,乙方可直接向开户银行办理借、还款手续,但不得当天又借又还,季末应按季末指标执行。
3.根据甲方总行今后差别利率的规定,对正常需要的信贷资金考虑以优惠条件计收利息,届时按规定办理。
4.非主观原因所引起的超计划资金需要,经乙方提供适当证明材料,并采取有效措施在三十天以内予以解决的,允许乙方追加额度,并继续享受优惠条件。
三、经济责任和处理:
1.如乙方盲目生产无合同.产品,不按期履行供货合同任务呆滞积压产品不积极予以处理,外销产品的副次品超过规定而无销售对象,发生这些因主观原因所形成的资金呆滞,一经发现,甲方即予转入“呆滞积压贷款开,限期收回。如因乙方不按本合同办理而发生资金使用不当的情况,贷款办法相应地改为逐笔审查核贷;情节严重、短期内又无改进措施的,甲方可予以停止新贷款或部分追回旧贷款。
2.严格划分两类资金,如发生挤占流动资金和信贷资金等情况,按违反财经纪律有关规定处理。
3.因甲方错收、错付款项,错计利息 或者无故拖延结算时间,造成帐款差错和损失者,甲方必须负责更正,并赔偿乙方经济损失。
四、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2.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署后,即予生效。
3.本合同试行期半年,届时小结并协商修订或续订;期中双方进行一次联合检查。
甲方(单位公章) 乙方(单位公章)
代表人 (章) 代表人 (章)
x x年X月X日签订
供应合同 篇3
一、双方当事人
甲方:
乙方:
2、甲乙双方协商,油料供应条款及结算方法如下。
3、方在施工期间,所有机械的柴油由乙方及时供应。 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柴油必须有质量保证,数量有保证、够数。 如果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柴油造成甲方的'机械损坏,《经权威部门鉴定》、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
4、 在施工期间柴油的价格随着市场波动及时调整价格。如果出现批零倒挂由甲方自由选择使用权利。
5、 在施工期间,乙方向甲方提供到 元的柴油时甲方必须及时付给乙方,否则乙方有权拒绝供油。
6、 甲方在机械需要加油期间应提前2小时通知乙方,避免供油不及时,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时应及时把油送到工地。
7、 乙方给甲方供油到 元时,如甲方不及时结账,拖延的时间应向乙方加付利息。
8、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生效施工结束款付清终止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篇4
甲方: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则,就乙方为甲方承建的XXXXX施工标砂砾料供应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供应范围及供货期限:
___________沿渠道路回填用砂砾料;
供货期限:自20xx年11月24日起,满足甲方现场指挥人员现场要求。
二、供货地点:
乙方料源所在地(王营)。
三、计量及结算方式:
乙方提供料源,挖、装、运由甲方自行实施,砂砾料计量以甲方现场过磅的重量计量,结算时重量按1.58的系数折算成方进行结算。由甲方材料设备部按统一格式与甲方现场人员、乙方指定人员联合进行计量收方并经签字确认后,将相关单据交甲方相关部门进行结算支付(单据一式四联,原件交财务,第二联交经营管理部,第三联由材料设备部留存,第四联作为乙方计量依据)。
四、砂砾石供应单价
砂砾料单价:18元/m。
五、结算支付:
1、材料价款在供应完成后一次性进行结算。结算前乙方按照甲方规定的报表格式和要求填报所完成的工程量,同时附上由甲方有关部门签字认可的附件资料交甲方经营管理部开具结算单。
2、支付给乙方的.合同价款一律经双方开户银行转帐支付。
六、质量要求:
1、必须满足甲方进行施工便道回填的质量要求。
2、质量经现场验收不合格的,当车砂砾料不予计量且由乙方自行处理。
七、其他要求:
1)若乙方无故中断为甲方供应合格砂砾料达两次及以上,甲方有权解除协
2)乙方应作好当地居民协调工作,保证甲方施工用材料顺利进场,若因乙
八、违约责任: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中止合同的,解除合同后乙方不得以各种理由阻碍甲方施工生产。
九、附则
1、本协议未尽事宜或其它未言明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法人授权代表签字后生效,合同价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3、本协议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乙方代表: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
供应合同 篇5
合同编号:134517 城乡供应西瓜产销合同模板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采购站甲方
立合同单位:__________
乡村乙
为了发展西瓜生产,满足城乡市场供应,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合同。
一、交货形式:_________
二、交货数量:(金额数)_________
三、作价办法:_________
四、交货时间:_________
五、结算方法:_________
六、规格质量:_________
一等六斤以上。
二等四斤以上。
一、二等瓜都必须瓜形端正,九成熟以上。脆沙味甜、无软皮、无水斑、无碰压伤、无腐烂、无葫芦头瓜。对白瓤、白籽以及倒瓤、死秧瓜、扭蔓、烂顶、污水、马蜂窝、尿素瓜、生瓜一律不收购。
附则:
1.根据签订合同和公司介绍到产地拉瓜实际结算数,按省规定兑现化肥。
2.除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外,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恪守信用,如任何一方无故违犯合同有关规定,以致影响合同完成,应按未完成合同数量总值的10%作为罚金赔补对方损失。
3.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按《农副产品购销合同条例》规定执行。
4.本合同正本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三份,送银行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监督执行。
5.本合同须经双方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
代表人(甲) __________ 代表人(乙)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日期:年 月 日
供应合同 篇6
采购方(甲方): 供应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甲方将铜陵市狮子山区主要道路路幅内绿化提升工程项目的部分苗木委托乙方供应,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苗木的名称、规格和单价:
详见协议附件。附件中单价为甲方在铜陵指定地点的到场价(单价中含运输费用)。
二、苗木供应时间和施工地点:
1、甲方在要求苗木到场时间提前一天通知乙方。
2、苗木从起挖到种植现场的时间不能超过24小时。
3、苗木施工地点为铜陵市太平湖路。
4、苗木供应时间:
三、苗木供应数量:
甲方依据项目进度提前五日分批提供苗木所需的品种、规格及数量的进货清单。附件提供的数量仅作为参考数据,具体分批进货时间以甲方通知为准。
四、质量要求:
1、所有苗木应由甲方指定人员现场确定为准。
2、乔木要求:熟货(部分可注明为生货),树冠完整饱满,树型饱满,土球完好,要求半干半湿,草绳须缠到土球以上1.2米处,根系发育良好。裸根乔木米径在15厘米以上,根系为米径的6-8倍长度。苗木高度及分枝点高度应与苗木供应单一致,树皮无机械损伤和病虫害。
3、灌木及球类植物要求:冠幅饱满、土球完好、匀称(土球大小为苗木冠径的0.5-1倍),苗木高度、冠径与苗木供应单一致,根系发育良好,生长健壮、形状随行整齐、无病虫害。
4、草皮类植物要求:草坪卷或草坪块生长密度统一,土层厚度统一(相差不超过0.5厘米),无杂草,草色纯正、根系发育良好,生长健壮。
5、所有苗木的规格必须达到附件中所有规定规格,形状及品质符合甲方代表要求。
6、土球大小须保证达到杆径的8倍。
五、验收标准:
苗木在规定时间内运到现场后,必须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甲方和乙方在现场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供苗商结算依据及施工单位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
1、甲方确定的`苗木全部上车后,经甲乙双方相关人员验收合格,按本合同约定的单价和实际装车数量计算价款。
2、甲方在苗木装车验收合格后,支付实际价款的50%。待苗木到达项目施工所在地,卸货结束后,支付实际价款的40%(含运输费用)。剩余10%苗木款
七、结算方式:
苗木单价按协议附件确定单价执行,数量按建设的验收合格后的数量据实结算,即苗木结算金额=实际验收合格数量×协议附件确定单价。
八、双方责任:
1、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支付乙方苗木款
2、甲方不承担苗木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任何风险。
3、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与乙方代表进场苗木验收及数量的核对确认工作。
4、若因乙方原因苗木不能及时运到苗木施工地点,对此造成的后果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甲方有权撤消合同。
5、乙方应充分考虑各方面因素并保证有充足货源,除非甲方另行通知和要求,乙方不得在苗木供应时间内以各种理由将双方确定的苗木价格进行上浮调整,不得单方停止协议范围内的苗木供应。若乙方因上述原因而导致甲方工期滞后,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因此造成相应的所有损失。
6、因甲方原因或自然因素引起的约定供货日期延误,可办理顺延签证或由双方协商解决。
7、因乙方供应不及时或供应苗木不符合约定的要求,甲方有权通知乙方终止合同,乙方不得对此提出异议。
九、其它:
1、甲乙双方在执行协议过程中出现异议时,由双方协商解决或另行签订补充协议,协商不成时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进行裁决。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应合同 篇7
甲方:
乙方:
就甲方向乙方供应砂卵石的相关事宜,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现经双方协商一致,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给乙方所供应的砂按19元/吨计算,卵石按28元/吨计算,如遇市场价格调整,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确定单价。
第二条:质量要求
甲方提供的砂卵石必须符合国家标准的要求,如乙方所需的砂卵石有特殊要求,甲方在能满足乙方特殊要求的情况下确保质量过关且及时供应到位。
第三条:合同价格
虽经甲、乙双方经协商确定了目前的合同价(该价格包含甲方所有的成本、税、费、利润、运费等),但是甲方承诺砂卵石单价与本区域同行混凝土公司一致。
第四条:供应数量
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计划数量安排组织生产,并在接到乙方通知后一天内供货到指定地点。甲方每月提供的砂石不低于柒仟伍佰吨,砂石按4比6提供。
第五条:数量验收
1、甲方砂卵石运到乙方指定工地,如乙方以收方验收,则以收方数量为准。但如送到乙方搅拌站,乙方以过磅验收。
2、甲方提供的砂石应保持合理含水率,合理含水率内不扣除水份。但发现砂、石含水率过大,则每次按300-1000kg扣除水份。
第六条:运输方式
原则上由甲、乙双方共同认可的运输单位负责送料到乙方指定的工地。
第七条:结算
甲方送料时,由乙方工作收货人员按实际数量开具收货单,每月10、20、30日作为当月结算数量截止日期,月末甲方凭此单据到乙方办理结算。
第八条:付款
甲方前期垫资贰拾伍万元,垫资额满后乙方按月结算100%的货款。垫资款于春节前支付60%,垫资余款的40%在合同解除时付清。
第九条;其他事项
甲方要按照乙方的安排和质量要求,供应符合乙方要求的砂卵石。如砂卵石不能达到质量标准,乙方有权拒收。因砂卵石不合格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乙方自行承担砂石的运输,运输单价按市场运输价低0.5元/吨结算。
第十条:合同的有效期
本合同有效期为:签订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之日止。
第十一条: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况之一合同可自行终止。
因不可抗力造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不能履行合同;甲方无履约能力或严重违反本合同的重要条款(如质量、价格等条款)。
第十二条:合同的争议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第十三条: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供应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结合工程具体情况,甲方将 工程中的商品混凝土指定乙方供应,为明确双方在供应中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预拌混凝土》(GB14902-20xx)及有关法律法规,达成本合同,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工程名称:
二、工程地点:
三、供应混凝土量1672m3(结算时按实际数量结算) 四、供应时间:根据项目施工进度确定供应时间 五、砼等级单价:
六、供货数量的确认
1、商品混凝土的供货量以成型砼量为准,由甲方施工单位(沛县设备安装总公司)签认乙方的混凝土随车发货单,发货单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发货单作为乙方实际供应混凝土数量的结算依据。
2、甲方可对乙方提供的混凝土量进行随机抽验,抽验费用由甲方承担。如同一批次抽验的数量不少于2车,且平均欠量大于1.5%时,乙方应按该次抽验的总欠量的2倍数额赔偿并负责该批次抽验费用。
七、商品混凝土质量标准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混凝土及使用的原材料,其质量应符合国家标准GB14902-20xx《预拌混凝土》及其所引用的相关技术标准。
2、强度的实验结果评定——GBJ107-87《混凝土强度等级检验评定标准》为准。
3、原材料要求:使用水泥执行国家标准《硅酸盐水泥、普通硅酸盐水泥》GB175-1999,砂、石粒径必须满足规范要求,不得发生因石子问题引发的卸料堵车现象。
八、甲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在浇筑混凝土的1天前,以提交订单或其他有效方式将所需混凝土的强度等级、数量、塌落度、浇筑部位、浇筑方式、交货地点、时间及其他有关要求通知乙方;如遇甲方不可预见的情况造成混凝土浇筑时间临时改变的,甲方应及时通知乙方。
2、甲方应在建筑工地为商品混凝土的运输、使用提供必备的条件,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有必要的供水、照明等设施和停车场地。
3、甲方应在混凝土搅拌车到达工地后,及时办理查验交接手续,及时安排卸车。
4、若乙方提供的混凝土质量性能不符合国家标准或有关规定,甲方有权拒收。
5、若乙方供货不及时或不能满足现场生产需求,甲方有权作出处罚或终止合同。
九、乙方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乙方负责按国家规范设计商品混凝土的配合比,并有实验室技术负责人签发,同一部位的混凝土必须使用同一配比并采用同一品种规格的原材料。
2、乙方应建立安全质量保证体系,严格按国家标准和规范组织生产,根据合同和甲方通知要求,按时保质保量供应商品混凝土,并保持施工的连续性,保证施工的.技术要求。
3、乙方应积极配合甲方对混凝土质量和供应量的抽查,出现争议时,乙方应及时派员进行协商处理。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乙方不得拒绝供应小批量商品混凝土。
5、乙方进入施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统一指挥;甲方工程例会,乙方负责人必须参加。
十、结算和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乙方根据甲方签认的发货单每月一次编制结算表,并提供给甲方,由甲方在结算表上盖章确认数量及金额。结算价格按《商品混凝土价格表》中每种规格的价格相应下调20元的优惠。
2、支付方式:工程验收合格后,支付工程款总额的90%,剩余10%作为质保金,若无质量问题,质保期过后10天内支付。
十一、违约责任
1、甲方
双方未解除合同前,甲方不得委托其他混凝土厂家进行混凝土供货(乙方违约除外),由此造成的乙方相应损失由甲方承担。
2、乙方
2.1、非因不可抗力单方面停止履行合同或供应的商品混凝土质量不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及合同要求,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2.2、商品混凝土供应不及时的处罚标准:在工程施工或混凝土浇筑过程中,如果出现混凝土供应延误,每延误一小时,按500元进行处罚(如果延误两个小时,则按1000元进行处罚;不足两小时,按两小时计算,并以此类推)。因乙方供应混凝土不及时,拖延满三次以上,严重影响施工进度的,甲方有权另委他方供应,并由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
十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单位名称(盖章) 乙方单位名称(盖章)
签字代表: 签字代表:
日期: 日期:
供应合同 篇9
(以下简称甲方)与 (以下简称乙方),经过双方平等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的各条款。
1.标的、数量、交货及合同有效期
1.1 标的名称、品种、型号规格、单价、金额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乙方交付的货物必须与合同附件“货物清单”的内容要求相一致。
1.2 供货数量和交货时间:本合同“货物清单”的供货数量是预计数,实际供货数量以每次甲方实际要求的供货数量为准。
1.3 合同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四个月)。
1.4 除技术规格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使用公制。
2.价格
2.1 合同金额暂定为人民币(大写) 元整(¥: 元)。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2.2 本合同总价格为预计数,实际价格按每次实际供货数量乘以本合同单价为准,本合同实际结算金额超合同暂定总额 时,甲、乙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合同单价已包含各种税费、设计、制造、检验、包装、运输、安装、保险、售后服务等发生的所有费用及一切税费,乙方按甲方要求的交货地点交货。
2.3 除双方同意根据合同规定对合同进行变更或修改外,不论实际数量大于或小于合同预计数量,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单价按2.4、2.5条执行。
2.4 单价:按合同规定的单价,在合同执行期间合同货物清单上的单价固定不变。
2.5 货物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货物清单”。
3.履约保证金
3.1 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3%( 元)。乙方在合同生效后十(10)天内交到甲方财务部。
3.2 在乙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项义务而承担违约责任的情况下,甲方有权用履约保证金的资金补偿违约金和其任何损失。
3.3 履约保证金在最后一批货物交货完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在一个月内将无息退回。如在退还履约保证金时发生银行费用,则在履约保证金金额内扣减银行费用后将履约保证金余额退回。
4交货时间
4.1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按合同附件“货物清单”中的货物(包括数量增加部分),按甲方的要求分批供货。
4.2乙方接到甲方的当批交货通知后, 2天内将当批货物送到合同规定的地点。
4.3交货时必须携带送货清单(一式三份,加盖乙方公章并注明物资编码、名称、型号规格、厂家/品牌、单位、数量、单价、总价和本合同编号)及本合同;并同时开具有效发票(发票顾客名称为: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且注明本合同编号)
5. 支付
本合同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采用支票或电汇方式支付。
5.1按合同单价和乙方实际送货数量,且每批货物通过质量验收合格后每月结算一次。
乙方需先提交下列完整单据:
1)乙方出具的金额为本次支付金额百分之一百100%的有效发票正本一份;副本一份;
2)经甲方签收的送货清单。
6. 专利权
6.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任何专利、注册的设计、版权、商标或商品名称或其他知识产权工业设计权的起诉及索赔。若甲方受到此类索赔或起诉,则所有责任由乙方承担。
7. 交货地点
7.1广州地铁环境工程有限公司的紫薇花园绿化工程工地。
7.2广州市内甲方指定的其它地点。
8.包装和装运
8.1 包装必须与运输方式相适应,包装方式的确定及包装费用均由乙方负责;由于不适当的包装而造成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有任何损坏由乙方负责。
8.2 包装应足以承受整个过程中的运输、转运、装卸、储存等,充分考虑到运输途中的各种情况(如暴露于恶劣气候等)和广州地区的气候特点,以及露天存放的需要。
8.3 包装费、运费、保险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已包含在合同价内。
9. 质量标准
9.1 按货物清单要求验收,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9.2 绿化苗木必须是假植苗,假植半年以上。
10. 验收与质量保证
10.1验收标准
a)、甲方对货物制订的检验标准。
b)、以经甲方确认货物清单要求的标准作为对货物的检验标准。
10.2 检验方法
a)、甲方专业人员验收.
b)、采取目测和简易测量的方法对货物的外观检验,对产品进行检验。
c)、采取送验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如检验不合格,检验费由乙方支付。
d)、采取使用的方法对货物进行检验。
10.3 质量保证
a)、乙方保证合同物资是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等要求,严禁提供假冒伪劣产品,一经发现,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且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由乙方承担。
b)、合同货物出现质量问题,由乙方在七天内负责更换,不能更换的,予以退货,造成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负责,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口头通知乙方,并向乙方提出索赔。
c)、履行乙方在其投标书中的服务承诺。
11. 违约索赔与赔偿
11.1 误期索赔
11.l.1 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迟到货,若乙方未能按双方协商确定的到货期交货,且延迟超过两周,甲方有权对超过两周以后的延期追索违约金。该违约金应是延迟交货的货款以每满一周2%计算,一周为七个自然天,不足一周的按一周计算。误期索赔金额最高不得超过货物总价的5%。如果延迟是由于不可抗力事件造成,到货时间可相应延长。如果乙方未按合同执行或因疏忽而未能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以致严重影响项目进行时,或由于乙方延误导致其应支付的违约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限额时,乙方应在甲方限定的时间内补救上述失误或疏忽,并负责赔偿由此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11.2 质量索赔
11.2.1 乙方应提供与合同要求相符的货物,如经检验,证实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或存在缺陷,或使用的材料不合适,甲方可根据本合同有关质量保证或检验的'规定,在质量保证期内及时提出索赔,乙方同意甲方选择下述一种或多种结合的方法解决索赔事宜:
1) 乙方同意甲方退货,并将货物被拒收前甲方已付的所有款项退还甲方,乙方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保管、维护和退回被拒收货物所发生的其它所需的费用。
2) 根据货物的疵劣和受损程度以及甲方因此遭受损失的金额,经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成交价格。
3) 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来更换有缺陷的部份和/或修补缺陷部份,以使货物达到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乙方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遭受的一切损失。同时乙方相应延长被更换货物的质保期。
4) 乙方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未给甲方答复的,视为索赔已被乙方接受。乙方未能在收到索赔通知后10天内,或征得甲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甲方从上列方法中选择的方案解决索赔事宜的,甲方将有权从未付货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同时保留进一步要求索赔的权利。
11.3 所有违约金和赔偿金的支付不减轻乙方合同项下的任何责任和义务。如果甲方所遭受的损失超过违约金,乙方应对超出违约金部分的损失给予赔偿。
11.4 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对第三方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负担,并不得因此影响交货期。
11.5 乙方在履行合同义务时,因其过失(合同项下的过失、侵权或其他)直接对甲方设备或财产造成的物质损失或损害,乙方应向甲方赔偿。
12. 不可抗力
12.1 签约各方任何一方由于受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而不能执行合同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以延长,其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不可抗力事件是指签约各方在缔结合同时所不能预见的、并且它的发生及其后果是无法避免和无法克服的事件,诸如战争、洪水、台风、地震等。
12.2 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报、传真或电传通知对方,并于事件发生后十四天内将有关当局出具的证明文件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一旦不可抗力事件的影响持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3. 合同变更与修改
13.1 因甲方的原因变更合同货物的,甲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有关变更文件。如因此造成乙方履行合同义务的价格或时间增减,将对合同价格、交货时间进行公平调整。乙方据此要求的调整必须在收到甲方通知后15天内提出。
13.2 无论是按原合同要求,或是根据现场实际情况作出变更提供货物,乙方都不能免除其对货物应承担的责任。
13.3 除了甲乙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的情况之外,本合同的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14. 争端的解决
14.1 凡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后还不能解决,双方同意任何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诉。
14.2 诉讼地为广州。
14.3 法院的判决对甲乙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4.4 诉讼发生的费用除法院另有判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14.5 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正在进行审理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15. 合同解除和终止
15.1 合同自然终止
甲乙双方各自完成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合同自然终止。
15.2 违约违规终止合同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违规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如果乙方
1) 在二十八天内未能遵守本条款的通知,或
2) 没有甲方的书面同意转让合同或将整个合同项目分包出去,或
3) 破产或无力偿还债务,收到法院对他发出的宣告破产并指定破产财产管理人的命令或与债权人达成有关协议,或为了其债权人的利益在财产管理人、财产委托人或财务管理人的监督下营业或停业清理;或
4) 由于乙方违约而导致违约金金额达到合同规定的最高限额。或
5) 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或
6) 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或
7) 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投标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违反有关招标投标的法律、法规,涉嫌用不正当手段影响甲方采购过程,包括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干扰甲方、评委的招标、评标等行为。
15.3 定期评估不合格时的终止:甲方每半年对乙方的服务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质量、交货期、售后服务等,评估不合格,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不做任何补偿。
15.4 合同的终止都不应损害合同规定的甲方或乙方的任何其它权利或权力。
15.5 如乙方违约违规合同终止后,甲方可自己或由任何其他供应商(承包商)完成本合同项目,甲方有权从乙方处收回完成本合同项目所招致的所有额外费用。
15.6 如果甲方根据本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5.7 乙方应在甲方提出索偿要求后三十天内对甲方作出赔偿。
15.8 由于乙方未尽责任或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没收乙方的履约保证金。
16. 适用法律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
17.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18. 主导语言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19. 合同生效
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本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日期以最后签字日为准。
20. 其它
21.1 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招标文件及本合同之所有附件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份,与本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解释的顺序以文件生成时间在后的为准。
21.2 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合同修改书、往来信函等)均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双方均签字盖章或确认之日期。
21.3 除甲方事先以书面形式确认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21.4 本合同一式肆份,其中正本贰份,副本贰份。双方各执正、副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签字日期: 签字日期: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供应合同 篇10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诚实信用、平等互惠、长期合作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签订协议。甲方将西安航天基地部分道路绿化工程项目的部分苗木委托乙方供应、栽植及养护,签订以下合同条款:
一、苗木名称、苗木规格:
苗木单价详见协议附件。附件中单价为甲方在西安指定地点的到场价。
二、苗木供应时间:
以甲方通知的苗木到场时间要求为准(从通知至苗木到场不超过24小时)。
三、苗木供应数量:
甲方现场代表根据项目进度提前五日分批提供苗木所需的品种、规格及数量清单,附件提供的审查单价只作为价格依据,具体分批货时间以甲方停止为准。
四、质量要求:
所有苗木应由甲方代表现场号定
1、乔木要求:熟货(部分可注明为生货),树冠完整饱满,树型饱满,土球完好,要求半干半湿,草绳须缠到土球以上1.2米处,根系发育良好。裸根乔木米径在15厘米以上,根系为米径的6-8倍长度。苗木高度及分枝点高度应与苗木供应单一致,树皮无机械损伤和病虫害。
2、灌木及球类植物要求:冠幅饱满、土球完好、匀称(土球大小为苗木冠径的0.5-1倍),苗木高度、冠径与苗木供应单一致,根系发育良好,生长健壮、形状随行整齐、无病虫害。
3、草皮类植物要求:草坪卷或草坪块生长密度统一,土层厚度统一(相差不超过0.5厘米),无杂草,草色纯正、根系发育良好,生长健壮。
4、所有苗木的`规格必须达到审价单中所有规定规格,形状及品质符合甲方代表要求。
5、土球大小须保证达到杆径的8-10倍(20公分以上的除外)
五、验收标准:
苗木在规定时间内运到现场后,必须由专业工程师、项目质检员、项目库管及供苗商四方现场填写苗木验收单,以验收合格量作为与供苗商结算依据及施工单位结算依据。
六、付款方式:
苗木运输到甲方指定现场后,经甲乙双方相关人员验收合格,甲方在两天之内支付苗木款的20%,等工程结束后在支付苗木款至60%,剩余40%苗木款的在三个月内付清。
七、结算方式:
苗木单价按协议附件所审计的单价执行,数量按货物到场甲方验收合格后的数量据实结算,即苗木结算金额=实际验收合格数量×协议附件所审定单价。
八、双方责任:
1、甲方在规定期限内按时支付乙方苗木款
2、甲方不承担苗木到达指定地点前的任何风险。
3、甲方应及时组织人员与乙方代表进场苗木验收及数量的核对确认工作。
4、若因乙方原因苗木不能及时运到甲方指定地点(超过规定时间12小时),对此造成的后果乙方必须无条件承担,甲方有权撤消合同。
甲方:乙方: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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