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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
在平凡的学习、工作、生活中,有时会发生突发事件,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写应急预案需要注意哪些格式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1
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卫生安全管理,保障学生身体健康,结合实际,特制定饮食卫生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预防措施:
1.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法办事,餐厅工作人员按时进行健康查体,无健康合格证的严禁上岗。
2.与工作人员签订饮食卫生责任书,并与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食堂员工学习食品安全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有关文件。
4.建立每日对食堂卫生的检查与记录。
5.建立学校食物中毒报告与通报制度。
二、食物中毒应急预案
2.迅速向教体局及卫生防疫部门报告。
3.建立食物试尝制度,做好所有食物食品留样工作,以备卫生部门检验。如是食用校外食物所致,也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取样。
4.迅速排查食用致毒食物的.。师生名单,并检查他们的身体状况。
5.及时通知家长并做好家长和家属的工作。
6.积极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诊治、调查事故、处理等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2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了预防电梯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对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能有效控制局面,及时、有序地做好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明晰各部门的职责及应急处理流程,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内蒙古自治区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所称突发电梯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单位使用的电梯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电梯困人故障;由于剪切、坠落等原因造成人身伤亡事故;由于触电等原因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其它安全事故。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1.4工作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避免和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
统一领导,分类管理。
职责明确,分工协作,反应及时,措施果断,运转高效。
常备不懈,信息互通,资源共享,依靠科学,依法处置。
2组织机构及职责
2.1组织机构
交通厅成立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厅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组长:分管厅机关事务副厅长
副组长: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主任
成员: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负责人
2.2职责
2.2.1负责电梯安全事故的总指挥与总协调。与消防部门共同研究制定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2.2.2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电梯安全事故状态和应急救援行动。
2.2.3接收上级应急指挥部指令,向上级应急指挥部门报送突发事件情况,传达和执行本级指挥机构的决定。
2.2.4快速摸清事故情况,并协调、协助相关部门做好处置工作。
2.2.5组织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的应急培训和演练。
2.3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后,领导小组根据突发事件的性质、程度和处置行动的需要,派出领导、相关人员和应急救援队伍赶赴现场,设立现场指挥部,配合消防等部门,实施现场应急处置和救援行动。
2.3.1现场指挥部
发生突发电梯安全事故,由应急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成立现场处置指挥部,负责组织指挥和处置。现场指挥部由应急领导小组和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相关工作人员组成。
2.3.2现场指挥部设立三个现场工作组
2.3.2.1综合协调组由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综合科、厅办公室厅机关各处室和驻楼各单位派员参加组成。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赶赴现场,落实领导有关指示和批示;疏导和维持现场秩序;协调处置救援工作,确保现场医疗救援和通讯畅通。
2.3.2.2现场施救组,厅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派员参加,由消防等部门组成专业救援队伍、医疗救护队伍。电梯安全事故发生时,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勘查电梯安全事故现场,研究现场情况,提出现场处置方案,实施以救人为主的救援措施,迅速开展救援工作。
3应急响应
3.1突发电梯安全事故发生后,事件发生现场知情人或值班人员应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报告。
3.2报告应急工作领导小组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危害程度,启动应急预案,立即组织应急救援人员赶赴现场,按应急预案的工作程序紧急处置行动,及时控制事态的发展和蔓延,并将事件进行处置。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3
落实消防工作“以防为主,防消结合”的基本原则,应付突发的火灾事故,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以企业领导为总负责,组建灭火和应急疏散组织机构,由灭火行动组、通信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组成,具体分工如下:
1、灭火行动小组:由保卫科科长任组长,并兼任火场临时指挥员,灭火行动组主要负责本企业的一般初级火灾的扑救工作。
2、通信联络小组:由办公室主任任组长,负责通信联络及各部门的统一协调。
3、疏散引导小组:由人事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人员的安全疏散及财产的安全转移。
4、安全防护救护小组:由安全科科长担任组长,负责火灾时车辆、医疗救护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报警和接处警程序
3、值班室必须配备必要的救灾设施。值班人员赶赴现场后,如未发生火灾,应查明警示信号的报警原因,并做详细记录。
5、监控中心根据火灾情况,调集有关人员启动灭火和应急预案。
三、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与措施
1、为使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顺利进行,保卫科应加强日常性检查,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2、公共聚集场所(人员相对集中的场所)应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出入口有明显标志,消防通道及安全门不能锁闭,疏散路线有明显的引导图例。
3、火灾发生时,疏散引导人员应迅速赶赴火场,利用应急广播指挥人群有组织地疏散。
4、疏散路线尽量简捷,就近安排,走道内应设疏散指示。
5、疏散引导组工作人员要分工明确,统一指挥。
四、扑救一般初级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1、当火灾发生时要沉着冷静,采用适当的方法组织灭火、疏散。
2、对于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抓住战机,迅速消灭。
3、对于不能立即扑灭的`火灾,要先控制火势的蔓延,再开展全面扑救。
4、火灾扑救要服从火场临时指挥员的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密切配合。
5、当消防人员赶到后,临时指挥员应将火场现场情况报告消防人员,并服从消防人员统一指挥,配合消防队实施灭火、疏散工作。
6、火灾扑救完毕,保卫部门要积极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落实“三不放过”原则,处理火灾事故。
五、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全部参加灭火与应急疏散工作的工作人员应打开通信工具,确保通讯畅通,服从通信联络组长的调遣。
2、救灾小组成员应在火场待命。
4、应调集车辆,确保交通畅通。
5、指定专人对被抢救、转移的物资进行登记、保管,对火灾损失情况协同有关部门进行清理登记。
六、日常工作:
1、落实消防责任制,宣传消防知识,提高员工消防意识。
2、每年应保证1—2次消防演习。
3、定期检查、维护消防设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4
一、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小组:
发生突发事件,在处理小组成员到达之前,由总值班员负责处理。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执行总经理、副总经理、保安队长。
成员:客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财务部经理、工程部经理。
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应急措施:
1、抢劫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发生抢劫案件时,如劫匪持有武器(指枪械),在场员工应避免与匪徒发生正面冲突,保持镇静,并观察匪徒的面貌、身型、衣着、发型及口音等任何特征。如劫匪未持有武器且有足够人手可以制服匪徒时,则等待适当机会将之擒获交与警方,但决不可草率从事以免造成不必要的伤亡。如监控中心工作人员发现酒店内发生劫案应立即告知部门经理或总值班员,并按指示向110报警。
(2)如劫匪乘车逃离现场,应记下其车牌号码、颜色、车款或牌子等,并记清人数。同时可以乘的士或其他交通工具跟踪并用通讯工具向110报告方位和地点,以便警方组织力量设卡拦截。在跟踪的过程中要注意隐蔽,以确保自身安全。
(3)保护好现常劫匪遗留的凶器、作案工具等不要用手触摸。划出警戒范围,不要让无关人员进入现常
(4)如现场在交通要道、公共场所等人多拥挤处无法将劫匪留下的证物留在原处的,应一一收拾起来用塑料袋装好,交给警方处理。
(5)访问目击群众,收集发生劫案的情况,提供给公安机关。同时,公安人员未勘查现场或未处理完毕之前,相关人员不要离开。
(6)在场人员不可向报界或无关人员透露任何消息,不准拍摄照片。
(7)如有伤者,要立即送往医院救治,并报告公安机关。
2、绑架人质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客房发生人质绑架案件时,楼层服务人员应立即向部门经理、总值班员和保安部报告。
(2)接报后应急处理小组可在事发楼层设立指挥部,并在第一时间报警。
(3)在警方到达之前应,严禁向无关人员透露现场情况,以免引起客人惊慌和群众围观,导致劫匪铤而走险,危害人质安全。
(4)尽量满足劫匪的一些合理要求,如送水、送食物,以稳定劫匪的情绪。
(5)保安、工程人员在附近待命,以便配合公安人员的行动,并划出警戒范围。同时疏散劫匪所在房间上下、左右房的客人,以防劫匪带有爆炸危险物品。
(6)及时收集、准备好客房的登记入注监控录像、工程图纸等资料,提供给警方。
3、斗殴案件应急措施:
(1)当酒店内发生斗殴事件时,应立即制止劝阻及劝散围观人群。
(2)如双方不听制止,事态继续发展,场面难以控制时,应迅速报告公安机关及知会酒店相关部门人员。保安员应迅速到场戒备,防止损坏酒店物品。
(3)如酒店物品有损坏,则应将殴斗者截留,要求赔偿。如有伤者则予以急救后交警方处理。现场须保持原状以便警方勘查,并协助警方辩认滋事者。
(4)如斗殴者乘车逃离,应记下车牌号码、颜色、车型及人数等特征。
(5)协助警方勘查打斗现场,收缴各种打架斗殴工具。
4、食物中毒事件应急措施:
(1)在酒店如发现任何人士有中毒情形,无论是误服或故意服毒,除立即报警外,还需采取以下措施:
a、拨打急救中心电话“120”呼救,如医务人员没有及时赶来,中毒者有生命危险,要将中毒者送附近医院抢救,并通知中毒者的单位或亲友。
b、保护中毒者所在现场,不要让任何人触摸有毒或可疑有毒的物品(如:药物、容器、饮品及食物、呕吐物等)。
c、安排好车位以便警车和救护车到达及离开时用。
d、将中毒者之私人物品登记交与警方。
e、防止闲杂人员围观。
f、将有关资料(包括警车、救护车到达及离开之时间、警方负责人姓名等资料)登记备案。
j、发现投毒者或可疑人员,立即滞留,交警方处理。
5、发生爆炸物(恐吓电话)应急措施:
(1)接炸弹恐吓电话时处理办法:
a、任何人接到炸弹威胁电话,都应听清来电者的每一个字、噪音及其背景声音,以猜测来电者的位置。
b、假装听不清电话、拖延来电者占线时间以尽量获得更多信息,并作详细记录。
c、如来电者同意,可将电话转给总经理或总值班员。同时通知保安迅速采取行动。
d、如果来电说完就挂断电话,则立即通知总值班员或相关人员,以便采取进一步行动和对策。如有录音设备要及时对通话进行录音。
(2)接到电话后处理办法:
a、对电话内容绝对保密,并立即通知总经理、总值班员。
b、总经理、总值班员接警后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召集应急处理小组人员进行磋商。
c、应急处理小组应对事件进行评估并决定是否需要组织人员对炸弹进行搜索。
d、通知警方,为了避免人群聚集及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须迅速派出便衣保安人员到公共场所戒备,同时派出穿制服的.保安员进行外围警戒。
e、警方到达现场并开展搜查时,保安部应知会相关部门经理,以配合警方行动。
(3)对炸弹搜索的办法:
原则上不允许员工参与对炸弹搜索的行动,但如果员工自愿并在确定风险系数后,可使用相关工具按有关程序进行搜索。
a、应急处理小组或保安部经理负责指导正当的搜索行动。
b、搜索者在未经确定前不得接触或弄乱任何有可能容纳爆炸装置的包裹、箱子或其它物体。
c、如发现情况,应及时报告应急小组或保安部经理。保安部经理接报后须通知警方,并派出保安员对炸弹或可疑物体的区域进行隔离警戒。
d、在警方到达现场对可疑物品进行检测和解爆时,应疏散附近无关人员并知会各相关部门经理,以配合警方工作和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4)事件处理中与有关部门的工作
a、应急小组应密切关注事态的发展,谨慎回答客人的疑问。
b、妥善处理客人对炸弹威胁的恐慌。
c、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有关调查并与有关人员保持密切联系。
d、如有客人要求与某位权威人士通话,话务员可将电话转给应急处理小组成员。
e、酒店情况发生任何变化,话务员须将应急处理小组的指示及时通知各部门经理。
f、保安部负责派出人员到危险区附近的入口进行警戒,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d、防止肇事者在公共场所散布不满和制造恐慌。
j、如警方到达后,警戒人员应指引他们从后方区域到达事发现常保安人员须保持警惕直到紧急情况结束。
h、如发生意外有人员受伤时,办公室负责组织人员抢救和疏散。
i、如事件现场涉及到电器和机械设备,工程部须配合警方工作。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5
一、目的
为防止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消防火灾的发生,完善应急管理机制,迅速有效地控制和处置可能发生的事故,保护员工人身安全和单位财产安全,本着预防与应急并重的原则特制定本预案。
二、危险性分析
(一)企业概况
本单位位于重庆市九龙坡区金凤镇虎峰村,占地3000平方米,主要生产经营非标准、标准机械零部件。
(二)危险性分析
本单位是机械制造行业,主要设施有车床、铣床、冲床、钻床、冷镦和切割,部分作业接触到润滑油料、油脂、电气焊以及砂轮机等,易产生机械伤害事故和火警。
三、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
单位成立安全事故和火灾应急救援指挥部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一)指挥部组成人员和职责
指挥部主要职责:
1、行政部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召开安全生产会议,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2、生产部负责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及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组织制定应急预案演练。
3、生产部经理和行政部主任负责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工作并及时、准确通报事故现状和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
4、财务部负责安全生产和应急救援的资金保障;
(二)工作组成员和职责
抢险组:负责安全事故紧急抢险和火灾的扑救工作。 救护组:负责现场医疗、救护。
运输组:负责运送伤员及物资转移。 警戒组:负责治安、交通管理。
联络组:负责通讯、供应、后勤。
四、预防与预警
(一)事故预防措施
1、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制订安全落实措施和安全生产责任;
2、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强化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车间、厂房加强通风,完善避雷设施;
4、采用便捷有效的`消防、治安报警措施;
(二)报警与通讯
单位将用于个体防护、医疗救援、通讯装备及器材配备齐全,并确保器材始终处于完好状况;
五、应急响应
(一)安全事故处置方案
1、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防止事故继续扩大并迅速报告;
2、总指挥根据事故报告立即到现场进行指挥,总指挥不在时由副总指挥负责指挥;
3、应急预案组织成员必须听从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统一调动和部署;
(二)事故和灭火处置方案
1、发生事故或火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采取处理措施,防止事态扩大或火势蔓延并迅速报告;
2、抢救组按照应急预案处置程序采用适当的消防器材进行扑救;
3、警戒组依据事故或火灾危险程度,对事故现场周围区域进行隔离和交通管制及人员疏散;
4、救护组进行现场救护,如有重伤人员要立即现场简易护理后送往就近医院救治;
6、现场工作人员施救时要注意自身安全和他人伤害事故。
六、应急培训和演练
(一)全员培训、使所有员工都知道应急救援预案的内容和应急救援措施的常识,在事故发生时知道如何采取应急措施,有针对性地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景进行演练。
(二)应急专业队培训、对各应急专业队进行培训,熟知自己的岗位责任、抢险任务,以及各专业队之间的工作协调和紧密配合。
(三)训练和演习、各应急专业队要组织训练,熟练掌握应急抢险业务。单位每年进行一次模拟演习,通过演习提高预案执行效果。
七、事故警示和生产恢复
事故后的生产恢复,以生产部和行政部为恢复行动领导小组。对事故或火灾进行详细调查,评估事故损害程度或火灾经济损失。召开事故分析会议,作出事故调查报告,吸取教训杜绝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组织各级管理成员尽快恢复生产。
八、附则
(一)预案管理与更新、本预案每年经本单位安全生产组织机构成员评议审订一次,邀请有关部门及专家参与修订。
(二)预案生效日期、本预案从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6
一、成立应对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园长
成员:XXX
责任人员:职责范围内的相关人员
二、应急预案
(一)特大事故应急预案
1.切断各楼层的电源。
2.发生火灾,迅速搬离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先以灭火器灭火;火势蔓延,急向“119”消防指挥中心报警。发生失盗或其它灾害急打“110”,并组织有效抢救。
3.迅速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幼儿迅速撤至安全地带。
5.配合消防、医院等单位,做好自救工作。
6.保护现场,做好有关人证、物证的记录。
(二)暴力或抢劫事件应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加阻止,不得放行。
2.园内发现不法分子袭扰、行凶、行窃、斗殴、抢劫、劫持人质、放火、破坏财物,应立即采取下列处置方法:
(2)迅速报告幼儿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对不法分子进行劝阻或制服,保护在场师生安全。
(4)立即将受伤师生送往医院进行救治。
(5)作好师生的思想工作。
3.记录不法分子的`体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好现场。
4.组织园内力量,配合上级有关部门,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
1.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流行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市教育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2.对该幼儿所在班级及任课教师办公室进行布控,对全园公共场所,尤其是布控区域进行严格的消毒。
3.杜绝患传染病幼儿带病来园。幼儿康复后来园时,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康复证明,不存在传染危害后,方可入园。
4.幼儿园要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防范及保护措施。对传染性、流行性疾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交叉感染和扩散。
(四)幼儿园其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发生其它突发事件,当班领导、教师要第一时间到位指挥。
2.让幼儿在教室静候,坚决阻止幼儿在教室起哄,或走出教室相互追逐推搡。
3.马上安排过道指挥和其它照明用具。
5.若园内电路出现问题,可能的情况下,应及时维修,若不能修复,应组织幼儿有秩序地离开教室。
6.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个接警者或首位发现者,应以师幼利益、幼儿园利益为重,无条件地承担组织、指挥、抢救、控险、报警等任务,如接警后拖延、推委应视作玩忽职守。
7.对突发事件,任何人不得临阵退怯,更不得采取事不关己的回避态度。
8.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在事发初或应急处理中都要随时向园长报告突发事件的有关情况,不得隐瞒。
9.突发事件解决后,相关部门和有关责任人员要向园长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7
为确保清明节期间各界群众祭扫活动安全、文明、和谐、有序,有效地预防、应对各种突发事件和恶性事故的发生,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和民政部、公安部等中央八部门联合下发《关于认真做好文明祭扫平安清明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清明节期间祭扫活动的实际情况,继续围绕“文明祭扫、平安清明”这一主题,坚持“预防为主、确保安全”的工作方针,特制定郑州烈士陵园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对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的领导,经研究,成立郑州烈士陵园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路保军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工作。
二、应急指挥系统及其职责
为加强对清明节期间预防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成立郑州烈士陵园清明节期间预防处置突发事件指挥部,下设事故抢险救援组、现场保护及人员疏散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调查组四个应急小组,主要有园领导、中层干部以及各科室骨干组成,负责指挥和组织对各种应急突发事件的处置。
总指挥:
启动应急预案,全面指挥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负责救火救灾、医疗救护、善后处理调查等工作。
副总指挥:
协助总指挥负责现场保护、人员疏散、后勤保障等工作。
协调员:
负责应急期间的上下联络和文字记录,负责预案演练。
第一小组:事故抢险救援组;主要负责救火救灾、抢救伤员。做好紧急救护能力的培训和演练,学习掌握处置突发事件的技能和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好处置突发事件的准备工作。
组长:
成员:
第二小组:现场保护及人员疏散组;主要负责保护事故现场,组织人员有秩序疏散周围群众,组织疏散演练。
组长:
成员:
第三小组:后勤保障组;主要负责后勤保障工作。做好应急物资和应急药品的储备,确保应急救灾物品和车辆按时到达现场。
组长:
成员:
第四小组:善后处理调查组;主要负责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调查处理事故原因,看望安抚受灾群众,并及时向园党支部汇报事件调查处理结果。
组长:
成员:
三、要求
1、严格落实值班制度,加强值班巡查力度,有序疏导祭扫群众和车辆,做好重点部位的安全警诫,及时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和不稳定因素,做好信息的报送工作。
2、一旦发生突发事件,第一发现人要快速报警,并及时向园领导报告,启动应急预案,总指挥长应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的主要领导报告事件发生情况,各小组人员要高度负责,按照各自分工和疏散方案,迅速开始救援和疏散,严禁出现推拉、挤压现象的发生,确保每位群众和工作人员安全疏散,带班领导要做好上传下达和组织工作。
3、抢险结束后,各小组要认真做好人员、财产损失的统计工作,并及时上报指挥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8
为保障我园广大教职工和幼儿健康,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有效降低安全事故危害,根据相关法律法规,从我园实际出发,制定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一、成立应对领导小组
组长:园长
副组长:副组长
会员:×××
负责人:负责范围内负责人
二、应急预案
(1)特大事故紧急预案
1.切断各层的电源。
2.发生火灾,迅速脱离危险品、易燃和易爆品,先用灭火器灭火;火势蔓延,报警119消防指挥中心。发生或其他灾害时打110,组织有效救援。
3.迅速向突发事件领导小组报告。
4.开通全部安全通道,组织幼儿迅速撤回安全区。
5.配合消防、医院等部门,做好自救工作。
6.保护现场,做好相关人证、物证记录。
(2)暴力或抢劫案紧急预案
1.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强行闯入,门卫应力阻止,不得释放。
2.人闯入园内,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导,及时清除入侵者。
3.园内发现不法分子袭击、加害、盗窃、殴打、抢劫、侵占人质、放火、破坏财物,应立即采取以下处理方法。
(1)快速通报110.
(2)快速报告幼儿园突发事件领导小组。
(3)阻止不法分子制服,保护现场师生安全。
(4)立即将受伤的师生送往医院救治。
(5)做好师生思想工作。
4.记录不法分子的容貌特征和其他犯罪情节,收集不法分子施暴的'凶器,保护现场。
5.组织园内力量,与上级有关部门合作,做好善后工作。
三、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紧急预案
1.建立重大、紧急疫情信息报告制度,对已发生或可能发生的传染性、疫情性疾病或发现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及时向卫生防疫部门和市教育局报告,听取卫生防疫部门的处理意见。
2.对幼儿所在班级和教师事务所进行布局,严格消毒全园公共场所,尤其是布局区域。
3.预防传染病的幼儿带病上园。幼儿康复后到园时,必须有医院诊断证明、康复证明,不存在感染危害后方可入园。
4.幼儿园应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采取必要的预防和保护措施。对传染性、疫情性疾病实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交叉感染和扩散。
四、幼儿园其他突发事件紧急预案
1.在发生其他突发事件时,班级领导、教师应先指挥。
2.让幼儿在教室里等候,坚决阻止幼儿在教室里吵闹,或者离开教室互相推搡。
3.立即安排通道指挥和其他照明工具。
5.如果园内电路出现问题,应及时维修,如不能维修,应组织幼儿有序离开教室。
6.突发事件发生后,第一名警察和第一名发现者应重视教师的幼儿利益、幼儿园利益,无条件承担组织、指挥、救治、危险控制、报警等任务,如警方接受后延期、推进委员会应视为忽职守。
7.对于突发事件,任何人都不能暂时撤退,也不能采取与自己无关的回避态度。
8.突发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和相关负责人应在事件初或应急处理中随时向园长汇报突发事件,不得隐瞒。
9.突发事件解决后,有关部门和有关负责人应向园长书面报告突发事件的处理情况。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9
一、突发事件
1、战争、民族冲突、大型罢工和自然灾害(地震、台风、洪水等、等事件;
2、重大传染病、重大食物和职业中毒等严重影响健康的事件;
3、因急性或长期慢性病导致猝死;
4、导致人员重大伤亡或死亡的生产和交通事故;
5、人员被打至重伤或死亡事件;
6、绑架、抢劫、盗窃、勒索和恐吓等导致重大人员伤亡和财务损失事件;
7、其他不可抗拒的重大人员和财产受到伤害和损失事件。
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的基本原则
1、领导和承诺最高管理者应对建立、实施和持续改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提供强有力的领导和明确的承诺,并通过以下活动证实:
a、制定向上级组织汇报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重要性;
b、制定和改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c、确保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制定和实现;
d、确保必要的资源获得。
组织应建立和维护企业文化,以支持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体系有效运行。
2、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针组织应有一个经过最高管理者批准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针:
a、适合于实施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风险;
b、包括对持续改进和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的承诺;
c、包括对组织遵守现行法律、法规和组织接受的其他要求的承诺;
d、形成文件,实施并保持;
e、传达到全体员工,使其认识各自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f、可为相关方所获取;
g、定期评审,以确保其与组织相关和适宜。
组织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战略(总、目标,并应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方针相一致,以提供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框架。
3、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组织
现场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领导小组,见下表。
4、资源
最高管理者应为建立、实施、保持和持续改进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提供必要的资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
a、基础设施;
b、人力资源;
c、专项技能;
d、技术资源;
e、财力资源。
三、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体系和主要职责
1、组织体系
(1、成立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接受安全委员会领导;
(2、成立施工队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接受工作小组领导。
2、主要职责
处理和实施地震采集过程中的突发事件。四、涉外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实施程序
1、应急处理预案的主要内容
2、应急处理预案的编制和审核
3、应急处理预案的启动
4、应急处理预案的终止
5、应急处理预案的变更
6、应急报告程序
7、应急指挥程序
8、信息披露程序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广大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实现“校园安全零事故、在校学生零犯罪”的安全目标,特制定本预案。
第二条突发事件应急工作,应当遵循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统一指挥、分工负责,反应迅速、措施落实、安全有序”的原则。
对本预案处理范围内所发生的突发事件的处理,由“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相关部门,充分利用和发挥已有资源,对所涉及的机构、人员、设备、物资、信息进行整合,一旦出现突发事件,确保发现、报告、指挥、处置等环节的紧密衔接,及时应对,保证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控制和快速处置。
第三条本预案所称突发事件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教职员工和学生的身体健康严重损害的重大事件。
第二章机构和制度
第一条应急机构
1、瓦店小学成立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和处理本预案下的突发事件。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2、职责分工
3、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现场指挥
瓦店小学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根据事故类别和现场需要,组成现场指挥部。其中,重大事故现场总指挥由学校校长担任;现场指挥部成员由学校相关级部的负责人及事故发生年级的分管负责人担任。
现场指挥部下设警戒维护组、紧急抢救组、信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善后处理组、预备机动组。
第二条报告制度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发现部门或个人须向中心校(学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1)发生或可能发生火灾等引起重大伤害事故的;
(2)发生或可能发生传染病暴发、流行、不明原因的群体性疾病的;
(3)发生或可能发生食物中毒事件的;
(4)发生或可能发生暴力伤害事件的.;
(5)发生或可能发生在校学生被绑架事件的;
(6)其他造成或可能造成在校师生人身伤害的事件。
2、报告可根据事故性质,采用先口头后书面的形式进行报告。任何部门和个人对突发事件,不得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第三章一般预案及处理流程
第一节学校火灾事故应急处理预案
第一条可能引起学校火灾事故的原因
电源线路老化、乱拉乱接临时线、违章使用电炉和其他电器设备、液化煤气(天然气)和煤炉共用、食堂油锅过热、实验操作不当、易燃易爆物品使用保管不当、违章动用明火、乱扔烟蒂、小孩玩火等是可能引起学校火灾的主要原因。
第二条预防措施
1、主要负责人是学校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根据消防法律、法规,切实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
2、学校应当成立校义务消防队伍,选拔身强力壮的老师担任队员(严禁组织学生参加)。制定学校防火计划,绘制防火平面图,教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寄宿制学校应当每个楼层都要有两个通道,楼道悬挂应急灯,学生寝室门后挂紧急疏散路线图。
3、各学校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指定专人负责消防器材、设备的维护与保养,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灭火器药品。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11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建立健全供热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机制,提高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保障社会公共安全,保障人民群众冬季正常用热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国务院有关部门和单位制定和修订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框架指南》、《黑龙江省城市供热条例》、《哈尔滨市城市供热办法》有关规定,按照《哈尔滨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哈尔滨市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市供热生产、运行实际,编制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市规划区内因供热设备、供热管网及附件故障,水、电供应中断影响供热生产运行、供热弃供弃管以及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对供热生产运行造成影响,对城市居民生活用热和生命财产造成危害等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统一指挥、协同应对的原则。对突发性供热故障应急抢险工作实行统一指挥,从总体上由市政府供热应急指挥部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具体根据故障大小分级分类由各部门组成的供热故障应急现场指挥部统一指挥。以供热主管部门为主,各相关部门依据职责分工,多部门联动,共同做好供热应急抢险工作。
2、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的原则。突发性供热事件的应急处置坚持以区为主,市区政府分别准备一定数额的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抢险资金,各区政府应根据本预案修订完善区级突发性供热事件应急预案。按照突发性故障大小实行供热企业、区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市级供热应急指挥体系等分级响应。
3、快速处置、就近救援的原则。明确各类突发性供热故障的响应程序、响应部门和响应时间,确保突发性供热事件的快速处置。对供热企业自身力量无法保证快速抢险的,按照就近救援的原则,抽调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实施救援。
4、规范标准、资源共享的原则。完善供热应急抢险体系建设,规范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建设标准、抢险设备配备标准,对供热应急队伍指挥系统、人员配备、设备配备、备品备件登记备案。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抢险需要,市、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可就近调用市、区供热应急抢险队伍、相关设备和应急物资。
(五)事件等级
按照突发供热应急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的严重程度、波及范围、影响大小、持续时间等情况,由高到低分为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Ⅳ级)4个级别。
(一)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
1、突发性供热故障,造成停热面积50万平方米及以上,预计抢修时间超过36小时,可能产生或已经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危及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36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36小时,波及供热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
3、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热源无法运行,对全市供热造成严重影响的。
(二)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或抢修时间预计超过或超过12小时,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影响居民生活用热的;
2、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12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12小时的;
3、供热企业因燃煤不能及时到场影响供热生产运行的;
4、供热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供热小区发生弃供、弃管的。
(三)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抢险时间不超过8小时或供热故障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不超过12小时的;
2、突发性供热故障地点在一、二类街路,抢修作业面对交通流量产生影响的;
3、因水、电供应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时间超过8小时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时间超过8小时的;
4、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超过8小时的;
5、因供热问题引发居民围堵街路的;
6、供热面积10万平米以下供热小区发现弃供、弃管的。
(四)一般性供突发事件(Ⅳ级):
1、供热故障波及面积5万平方米以下,抢修时间不超过8小时的;
2、供热系统失水严重,供热热源无法正常运行不超过8小时的。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
(一)组织机构
为及时、快速、高效地处置供热突发事件,成立城市供热应急指挥部。
总 指 挥:主管供热副市长
副总指挥:市政府秘书长、市应急办主任
市政府城建副秘书长
市住房局局长
成 员: 市信访局局长
市工信委主任
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
市财政局局长
市建委主任
市城管局局长
市国资委主任
市安监局局长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市消防支队队长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哈尔滨市市电业局局长
哈尔滨市供排水集团董事长
哈尔滨市物业供热集团总经理
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各区区长
供热应急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住房局(供热办),负责供热应急指挥部日常工作;根据突发性供热事件现场情况,需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的,报请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并根据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令向有关单位下达启动市级应急预案指令;遇非供热设备、管网及附件故障,向市供热应急指挥部相关成员单位协调支援事项。
(二)指挥部下设五个组
1、综合协调组
组 长:由市住房局局长兼任
副组长:市政府应急办常务副主任
市供热办综合处主管副主任
市政府新闻办主任
成 员:由市政府新闻办一名同志、市住房局宣传部部长、市供热办综合处处长组成
主要任务:突发事件(故)发生时,迅速启动应急处置指挥工作,按照分级联络方式,迅速沟通、协调相关领导和参战部门到位。按程序及时传报信息,跟踪掌握事件发展和处置情况,与有关领导和部门保持联系,综合情况;起草重大突发事件新闻通稿和应急处置报告:组织各单位赶赴现场,统一报道口径,正确引导社会舆论,适时进行新闻发布;撰写突发时间大事记。
2、应急处置组
组 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副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市公安局副局长
相关区主管区长
成 员:由市供热办供热管理处处长、市住房局锅检所所长、市公安局、市交警支队、市消防支队、市电业局、市供排水集团、市安监局、各区供热办主任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维护事故现场秩序及周边地区交通秩序疏导。迅速对突发事件性质、危害或损失程度做出研判,对突发事件提出适用预案,明确到现场指挥的市领导、处置组织、需调动的救援队伍和应急物质等。会同市公安、质量监督、安监等部门、当地政府迅速掌握现场情况,制定科学有效的处置救援方案,做好突发事件抢险救援工作,迅速恢复供热。为市领导提供应急处置参与意见,协助市领导协调有关地区、部门、单位及人员参加应急处置工作。
3、应急保障组
组 长:市财政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国资委副主任
市物业供热集团副总经理
相关区主管区长
成 员:由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供热办规划处处长、市物业供热集团供热管理处处长等相关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会同当地政府并协调相关部门,负责救援物质、设备、资金及人力、物力的调集、供应。负责应急抢险现场的应急保障。
4、专家指导组
组 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副组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成 员:由市供热办科技处处长、市技术监督局相关处长、供热企业技术专家、设备厂家技术专家等专家组成
主要任务:根据现场救援工作的需要,协调有关方面专家到现场,为实施科学有效应对处置工作提供参考。
5、善后工作组
组 长:市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副组长:市供热办副主任
市安监局副局长
各区主管区长
成 员:由市技术监督局、安监局、住房局和当地政府、事件(故)责任或发生单位有关领导和人员组成
主要任务:负责事故原因和责任调查,提出处理意见;负责协调做好受灾居民财产理赔、安抚和其他善后处理;做好事件(故)调查及总结评估,并报告市政府应急办。
各区政府要成立应急指挥协调机构,实行市、区两级供热应急联动机制。
(三)责任分工
市政府应急办:负责做好突发事件应急职守、信息汇总、上下沟通、综合协调、预案支持、参谋助手等工作。
市住房局:协调供热企业组织抢修;在供热企业抢修力量不足的情况下,协调市级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帮助供热企业抢险救援;确需启动政府临时接管程序时,会同相关部门协调具有《供热许可证》的供热企业临时接管供热。
各区政府:负责组织辖区内供热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现场指挥,协调供热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工作;在行政首长预备费中安排供热应急资金,用于应对供热突发事件;负责调动区供热办、街道办事处、辖区供热企业等相关部门落实应急抢险措施,进行应急处置;负责应急抢险区域内热用户的政策宣传、解释和安抚工作。
市财政局:负责筹措供热应急资金,用于解决政府承担的`供热应急抢险费用;解决弃供、弃管供热小区或需临时接管供热小区的供热抢修费用;解决不可抗拒力造成的供热突发性事故的应急资金;按照政府相关要求,为供热应急燃煤储备提供贷款利息补贴。
市信访办:做好上访群众的接访工作,协调相关责任单位共同做好相关政策、法规的解释和群众安抚工作。
市新闻办:负责协调媒体统一进行新闻发布,及时、准确、有序地报道供热应急事件抢险救援工作情况。
市公安局:维护抢修现场秩序,协调解决抢修现场交通管制,依法制止查处各种影响供热抢险、抢修行为。
市建委:负责追查开发建设过程中,供热配套工程不到位、工程质量不合格的开发、建筑企业责任,责令开发、建筑企业完善供热配套工程,达到工程质量标准;对开发企业及其下属公司发生恶意弃管供热的进行依法查处。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供热中的承压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安全附件等特种设备的检验检测和重大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组织对安全管理、安装、维修、司炉工等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开展培训。
市国资委:对国有单位实行主辅分离、转制、改制、兼并等过程中擅自将供热设施移交,致使发生弃管供热现象或无法保证供热的,由市国资委按相关规定处理。
市工信委:负责供热燃煤短缺时,协调供热燃煤储备和铁路运输相关事宜。
市安监局:负责供热重大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市消防支队:负责因市政停水或供热系统失水量过大,供热热源无法供热故障时,调动消防车辆支援运水工作。
市城管局:负责12319电话信息渠道掌握供热突发性事件的情况信息,并及时向市信访办通报。
哈尔滨电业局:负责做好优先保证供热用电及解决供热抢险现场临时用电,负责停电导致供热热源停热和热力站停止运行停电故障的快速抢修工作。
市物业供热集团:负责所辖供热企业的应急抢险工作,为市政府供热应急抢险提供救援工作和物资储备工作。
市供排水集团:负责处理市政停水影响供热运行事故的供水故障快速抢修工作。
建立供热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联络制度,各单位分别指定1名人员具体负责应急联络工作及其职责范围内支援项目的协调工作。
(四)供热企业职责
供热企业是供热应急抢险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制定供热突发事件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储备物资和工器具,及时组织供热事故抢险,尽快恢复供热。应急突发事件超出企业的可控范围时,应及时请求上级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三、应急准备
(一)应急队伍准备。依托大型供热企业,按照分区配备的原则,建立8支市级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各应急抢险队伍要保证应急队伍各技术工种人员配备齐全,配备熟练的电工、电焊工、检修工、水暖工、力工、特种车辆操作人员、安全员等工种人员。供热期间,应急抢险队伍实行24小时备勤。各应急队伍应具有值班室、24小时备勤人员休息室、大型工程设备存放场地、抢险工器具库房、抢险车辆库房、备品备件储存库房。
(二)应急设备及物资准备。各市级应急抢险队伍应配备工程抢险车、大型设备运输车、发电车等应急车辆;挖掘设备、吊卸设备等大型抢险设备;探测设备、发电设备、切割设备、焊接设备、耐热排污设备、照明设备、排风设备、围挡器械等抢险工器具。储备各种型号的保温管、补偿器、阀门、电机、管道泵等应急抢险备品备件,并实现专场存贮、专人管理、登记备案、及时补充。
(三)应急专家组准备。市供热主管部门组织市技术监督局、供热企业技术专家、锅炉及设备厂商技术专家等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应急专家组,对突发性供热故障抢险方案进行评估或提供抢险方案支持。
(四)应急燃煤准备。由市财政提供贷款利息补贴,委托哈尔滨物业供热集团为市政府储备10万吨供热应急燃煤。
(五)应急预演预练。各应急抢险队伍应定期组织预演预练,每年不少于2次,提高应急人员抢险能力,确保应急工作反应迅速、措施得当、技术熟练。
四、预警发布
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Ⅰ级)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经市供热应急总指挥同意,报市应急委批准,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重大供热突发事件(Ⅱ级) 预警,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提出,经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较大供热突发事件(Ⅲ级)预警,由区级供热应急指挥部提出,经区供热应急总指挥批准,由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向社会发布。
五、应急响应程序
(一)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供热企业发现突发性供热故障后,应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立即先行组织抢修并分析研判故障大小。
2、属一般性供热故障的,由供热企业自行组织抢修并采取在小区单元张贴告示等方式及时通知用户,并在1小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供热办报告故障发生时间、故障原因、涉及面积、影响用户户数、预计抢修时间等信息。区供热办接到报告后应在30分钟内将相关故障信息向区政府和市供热办供热投诉受理平台报备。
3、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抢修时间超过8小时的,升级为较大供热突发事件。
突发性供热故障超过一般性供热突发事件的,供热企业须在1小时内同时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区供热办和市供热办供热投诉受理平台、市长热线12345、城管热线12319报告相关信息,区供热办接到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将相关信息向区政府及主管副区长报告,确保应急抢险工作信息畅通。
(二)较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所在区供热办接到供热企业报告后,应在1小时内组织街道办事处到达事件现场,组织供热企业全力抢修,并研判事件等级,事件大小,掌握局面。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
2、根据现场情况,需启动区级供热应急预案的,立即向区供热应急部门相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通知相关单位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3、抢险作业面影响交通流量的,协调交警部门疏导交通;需要道路清冰的,由区政府协调区城管局做好道路清冰工作;
4、水、电供应中断的,与供水、供电部门进行沟通,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5、供热系统失水影响供热锅炉运行的,组织供热企业采取购水的方式确保供热运行;企业购水无法仍无法满足补水需求的,协调园林部门等社会资源力量提供运水支援。
6、发生围堵街路的,由区政府协调区公安分局做好劝解和交通疏导工作;
7、供热企业自身抢险力量不足,区应急办应就近调用区级应急抢险队伍实施就近救援。抢险物资短缺的,调用应急抢险物资;
8、发生供热弃供、弃管的,组织具备资质和相应能力的供热企业应急接管。
(三)重大供热突发事件响应:
1、市供热办接到供热故障报告后,应在20分钟内分别向主管副市长、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市委政务值班室报告相关信息。市供热办应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了解情况,控制局面;区供热办组织街办事处、社区在1小时内到达故障现场,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
2、市供热办根据现场情况,需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的,立即报请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批准,并根据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指令,向有关单位报送相关信息,通知有关单位人员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3、组织专家组,对供热企业采取的抢险措施予以评估,并向现场指挥部提出抢险措施建议。
4、事态严重的,就近通知市供热应急抢险队伍做好应急救援准备。视抢险情况随时调用应急抢险队伍和抢险物资。有可能产生衍生或次生灾害的,事件发生所在区政府做好居民暂时转移安置预案,必要时启动暂时转移安置预案。
5、水、电中断导致供热热源、热力站停热的,通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所属供水、供电成员单位协调供水、供电部门尽快恢复供水、供电。
6、供热燃煤不能及时到场的,调用市供热应急储备燃煤,确保燃煤供应。
7、发生供热弃供、弃管的,组织国有供热企业实施应急接管。
(四)特别重大突发供热事件:
1、市供热办接到供热企业报告后,应在20分钟内向主管副市长、市政府政务值班室、市委政务值班室报告相关信息,启动市级供热应急预案。通知市供热应急指挥部有关成员单位1小时内到达现场,成立现场指挥部,组织指挥应急抢险工作。
2、区政府组织区供热办、街道办事处、社区1小时内到达现场,配合供热企业做好入户通知居民和群众安抚、维稳工作。并做好居民暂时转移安置预案,必要时启动暂时转移安置预案。
3、2小时内组织专家组到达现场,根据供热故障原因,研究并向现场指挥部提出供热故障抢险方案。
4、调动市级供热应急队伍开展抢险救援,随时调用应急抢险物资。
5、因水、电供热中断导致供热热源停热或因停电导致热力站停止运行的,市供水、供电部门主要领导到现场指挥水、电抢险工作。
6、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供热无法运行的,报请市应急办启动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调用应急抢险资金和抢险物资全力组织抢险,尽最大限度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五、善后处置及调查
供热突发事件处置结束后,供热应急处置单位要按照事件级别组织开展善后处置工作,对事故影响、补偿、资金支付等情况进行妥善处理,对事件原因、经验、教训进行总结并提出改进意见,上报市、区供热应急指挥部和市政府应急办。
六、应急保障
(一)确保供热应急资金。市、区年度财政预算中应当安排预备资金,用于应对供热应急突发事件,确保供热应急事件的快速及时处理,保障城市居民用热;供热突发事件抢险、抢修资金应当由供热企业承担。市政府确定的应由政府承担的部分,特别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市财政承担,重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市、区财政共同承担,较大供热突发事件支出由区财政承担。
(二)实行供热应急信息快速反应机制。建立供热应急突发事件处置工作通讯联络网,供热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对各种供热突发事件应在20分钟内按信息传递程序完成传递,各部门必须做出快速反应。
(三)实行供热弃管事故处置责任追究制度。建设单位或产权单位擅自委托供热经营单位或供热企业移交供热发生弃供弃管的,供热单位主管部门或主管企业、产权单位未按职责及时解决供热问题造成重大影响或解决不当的,由纪检、监察部门按有关规定对其单位领导和当事人进行处理;开发企业及下属公司发生恶意弃管的,开发企业未按职责及时处置或处置不当的,由市建委在开发企业信用评价时一票否决,造成严重后果的,按规定程序上报取消其开发资质。
(四)实行供热事故应急处置行政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供热应急指挥部各成员单位应认真履行职责,落实专人负责,对不报、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重要情况或者有其他渎职行为的,依法对直接领导和有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七、附则
(一)本预案由市供热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并组织实施。
(二)本预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12
学校是育人重地,保障安全是头等大事,为提高学校预防和控制突发冲击校园事件的能力和水平,指导和规范各类突发冲击校园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减轻或消除突发事件的危害,保障全体师生的身体健康与生命安全,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与校园稳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工作目标
1、普及防治突发事件知识,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自我防护意识;
2、完善突发事件的信息监测络,做到早发现、早制止、早解决;
3、建立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机制,及时采取措施,确保突发事件不在校园内蔓延,努力打造“平安校园”。
二、工作原则
1、预防为主,正常不懈,宣传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全体师生员工的防护意识和自我防范能力,加强门卫值班和值日制度,一旦发现冲击校园事件,一方面及时劝阻、制止,一方面及时报告校创“平安校园”领导小组;
2、依法管理,统一领导,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对突发事件的预防,案情报告,控制和救治工作,实行依法管理,在校创“平安校园”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处置突发事件;
3、快速反应,运转高效。学校建立预警和医疗救治快速反应机制,强化人力、物力、财力储备,增强应急处理能力,按照“四早”要求,保证发现、报告、制止、治疗等环节紧密衔接,一旦发现突发事件,快速反应及时准确处置。
三、组织管理
成立由校长负责的创建“平安校园”领导小组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小组,具体负责落实学校的突发事件防治工作。
主要职责:一是制订本校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二是建立健全突发事件防治责任制,检查督促学校各部门各项突发事件的防治措施落实情况;三是深入开展突发事件上的宣传教育活动,普及突发事件的.防治知识,提高师生自我防范能力;四是及时冷静,果断处置突发事件减少到最低损害。
四、突发事件的预防
1、高度重视,切实加强对学校门卫工作的领导和管理。订立门卫工作责任制,重点是看好门管好人,严禁校外人员随意进校,建立来访人员登记制度。
2、严守职责,切实加强值日教师和领导值周制度,强化校门口和操场,走廊巡视,及时制止偶发事件和校外突发冲击事件; 3、强化措施,加强学校安全规范化管理,每月定期进行校园安全隐患情况调查和周边安全情况,调查及时提出整改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并落实有产在整改措施;
4、强化教育,把安全工作摆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专题研究,并通过多种形式(讲座、黑板报展览、实践活动等),对学生开展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创安意识和防范能力;
5、增加投入,切实改善学校安全基础设施和条件。
五、突发事件应急处置
1、一般突发冲击事件
(1)门卫、值日导师及时善言劝阻、缓冲冲击者急暴心态;
(2)迅速报告学校应急处置组负责人;
(3)处置组成员了解冲击原由,并同相关人谈话,全面掌握整个事件前因后果情况;
(4)在校处置组人员主持下调解,矛盾双方协商解决。
2、重大突发冲击事件
(1)门卫、值日导师,温言劝阻;
(2)信息员速报创安领导小组,并同时上报公安、派出所、鹿城区教育局;
(3)卫生保健人员紧急出动对受伤者实施紧急救治,严重者即送就近医院救治;
(4)在校创安领导小组负责人会同区局、公安等有关人员协商解决冲突双方问题,并做好善后处理。
六、保障措施
1、组织机构保障,学校除成立创“平安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置小组外,还要成立信息员等快速反应队伍,要求门卫、内保人员,以及保健室、工会、大队部坚守岗位,具体负责日常预防与控制工作;
2、人力资源保障,学校应配齐卫生技术人员,门卫人员、内保干部,教育他们应有高度工作责任感,定期组织突发冲击事件应急处理知识、技能的培训和演练,熟悉突发冲击事件的预防与控制知识,具有处理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3、财务和物资保障,学校安排必要的经费预算,为突发事件的防治工作提供合理而充足的资金保障和物质储备。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13
一、指导思想
认真落实“教育在先,预防在前,积极处置”的工作原则,牢固树立安全意识,提高防范和救护能力,以维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营造绿色健康的网络环境为中心,进一步完善网络管理机制,提高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
二、组织领导及职责
成立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召集领导小组会议,部署工作,安排、检查落实计算机网络系统重大事宜。副组长负责计算机网络系统应急预案的落实情况,处理突发事故,完成局领导交办的各项任务。
三、安全保护工作职能部门
1.负责人:
2.信息安全技术人员:
四、应急措施及要求
1.各处室要加强对本部门人员进行及时、全面地教育和引导,提高安全防范意识。
2.网站配备信息审核员和安全管理人员,严格执行有关计算机网络安全管理制度,规范办公室、计算机机房等上网场所的管理,落实上网电脑专人专用和日志留存。
3.信息所要建立健全重要数据及时备份和灾难性数据恢复机制。
4.采取多层次的有害信息、恶意攻击防范与处理措施。各处室信息员为第一层防线,发现有害信息保留原始数据后及时删除;信息所为第二层防线,负责对所有信息进行监视及信息审核,发现有害信息及时处理。
5.切实做好计算机网络设备的防火、防盗、防雷和防信号非法接入。
6.所有涉密计算机一律不许接入国际互联网,做到专网、专机、专人、专用,做好物理隔离。连接国际互联网的计算机绝对不能存储涉及国家秘密、工作秘密、商业秘密的文件。
附:
应急处理措施指南
1、网站、网页出现非法言论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网站、网页由信息所值班人员负责随时密切监视信息内容。
(2)发现在网上出现内容被篡改或非法信息时,值班人员应立即向本单位信息安全负责人通报情况;情况紧急的,首先中断服务器网线连接,再按程序报告。
(3)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作好必要记录,清理非法信息,妥善保存有关记录及日志或审计记录,强化安全防范措施,并将网站网页重新投入使用。
(5)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2、黑客攻击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黑客正在进行攻击时或者已经被攻击时,首先(将被攻击的服务器等设备从网络中隔离出来,保护现场,并将有关情况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应在接到通知后立即赶到现场,对现场进行分析,并做好记录,必要时上报主管部门。
(3)恢复与重建被攻击或破坏系统。
(4)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向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3、病毒事件紧急处置措施
(1)当发现有计算机被感染上病毒后,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将该机从网络上隔离开来。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在接到通报后立即赶到现场。
(3)对该设备的硬盘进行数据备份。
(4)启用反病毒软件对该机进行杀毒处理,同时通过病毒检测软件对其他机器进行病毒扫描和清除工作。
(6)信息化领导小组开会研究,认为情况严重的,应立即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4、软件系统遭破坏性攻击的紧急处置措施
(1)重要的软件系统平时必须存有备份,与软件系统相对应的数据必须按本单位容灾备份规定的间隔按时进行备份,并将它们保存于安全处。
(2)一旦软件遭到破坏性攻击,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并将该系统停止运行。
(4)信息化领导小组召开会议,如认为事态严重,则立即市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和公安部门报警。
5、数据库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对于重要的信息系统,主要数据库系统应按双机设备设置,并至少要准备两个以上数据库备份,平时一个备份放在机房,另一个备份放在另一安全的建筑物中。
(2)一旦数据库崩溃,值班人员应立即启动备用系统,并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
(3)在备用系统运行期间;信息安全工作人员应对主机系统进行维修并作数据恢复。
(4)如果两套系统均崩溃而无法恢复,应立即向有关厂商请求紧急支援。
6、广域网外部线路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广域网线路中断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接到报告后,应迅速判断故障节点,查明故障原因。
(3)如属我方管辖范围,由信息安全工作人员立即予以恢复。 (5)如有必要,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7、局域网中断紧急处置措施
(1)设备管理部门平时应准备好网络备用设备,存放在指定的位置。 (2)局域网中断后,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应立即判断故节点,查明故障原因,并向网络安全组组长汇报。
(3)如属线路故障,应重新安装线路。
(4)如属路由器、交换机等网络设备故障,应立即从指定位置将备用设备取出接上,并调试通畅。
(5)如属路由器、交换机配置文件破坏,应迅速按照要求重新配置,并调测通畅。
(6)如有必要,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8、设备安全紧急处置措施
(1)服务器等关键设备损坏后,值班人员应立即(向信息安全负责人报告。
(2)信息安全相关负责人员立即查明原因。
(3)如果能够自行恢复,应立即用备件替换受损部件。
(5)如果设备一时不能修复,应向本单位信息化领导小组汇报。
(二)当发生的灾害为自然灾害时,应根据当时的实际情况,在保障人身安全的前提下,首先保障数据的.安全,然后是设备安全。具体方法包括:硬盘的拔出与保存,设备的断电与拆卸、搬迁等。
(1)对于初起火灾,现场人员应立即实施扑救工作,使用灭火器具实施灭火扑救工作;
(3)在保障人员安全的前提下,按上款保护数据及设备。
(四)当市电不正常时,采用ups供电,供电时间视电池容量而定,一般不超过1小时,若超过此时间,关团服务器等网络设备,等市电供应正常后半小时再重新启动服务器。
(五)其它
做好机房及户外网络设备的防盗窃、防雷击、防鼠害等工作。若发生事故,应立即组织人员自救,并报警。
其它没有列出的不确定因素造成的灾害,可根据总的安全原则,结合具体的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不能处理的可以请示相关的专业人员。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14
一、困人应急预案
1.公司任何一位员工接到有乘客被困在电梯内的报警时,应立即通知电梯管理员、保安,同时记录接报和发现时间。
4.若电梯维修公司都无能力解救或短期时间内解救不了,应视情况向公安部门或消防部门求助(并说明求助原因和情况)。向公安、消防部门求助前须征得公司相关领导的同意。
5.在解救过程中,若发现被困乘客中有人晕厥、神志昏迷(尤其是老人或小孩),应立即通知医护人员到场,以便被困人员救出后即可进行抢救。
6.被困者救出后,电梯管理部门领导须向他们表示慰问,并了解他们的身体状况和需要,同时将了解到的情况记录下来存档备案。
7.被困者救出后,应立即请电梯维保公司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后方可恢复正常运行。
8.电梯管理员或临时代替的电梯管理员须详细记录事件经过情况,包括接报时间、公司相关人员和维修人员到达现场时间、电梯维修公司通知和到达时间、被困人员的解救时间、被困人员的基本情况、电梯恢复正常运行时间。若有公安、消防、医护人员到场,还应分别记录到场和离开时间、车辆号码;被困人员有伤者的,应记录伤者情况和被送往的'医院。
9.电梯管理员或临时代替的电梯管理员须详细记录故障发生时间、原因、解救办法和修复时间。
二、突发停电应急预案
1.在接到停电通知的情况下,电梯管理员须配合管理部门须事先将停电时间、电梯使用以及安全防范要求等情况通知每位员工,并在停电前半小时关闭电梯。
2.在没有接到任何停电通知、突然发生停电的情况下,电梯管理员首先检查电梯内是否困人,同时切断电梯电源,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如有人员被困,应立即启动困人应急预案,解救被困人员。
3、电梯管理员在完成本预案第二项工作后,须配合公司维修人员立即确认是内部故障停电还是外部停电。若系内部故障停电,应立即查找原因采取措施,防止故障扩大;若系外部停电,一方面要防止突然来电引发事故,一方面致电电力局查询停电情况,了解何时恢复供电,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管理部门。
4.详细记录停电事故始末时间、发生原因、应对措施以及造成的损失。
5.突发停电的预防措施:
2)保安部除配置巡逻、检修用的电筒外,还应配置手提式应急照明灯,并时时充电保养,保持完好。
三、水浸应急预案
1.当出现水浸电梯事故时,电梯管理员和保安须立即赶到现场,用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电梯槽口,并将电梯升上最高层,切断电源,以免电梯受损;若电梯轿厢控制面板已经进水,则应立即切断电源,切忌升降电梯,以防故障扩大。在支援人员到达以前尽量控制现场水势,防止水浸范围扩大。同时将进水地点、水势情况报告上级领导。
2.控制水势后,公司维修部须立即查明水浸原因,采取措施(包括关闭水泵、关闭水阀、封堵水管、堵塞漏洞、疏通排水管道、打开末端放水等),切断水源,并关闭受浸区域之电闸,防止人员触电。若水源来自供水总管或维修部无力解决时,应立即通知自来水公司前来抢修。
3.在水蔓延的通道上摆设拦水沙包或采取其它一切有效措施,防止水蔓延到设备房、配电室。
4.组织力量采用各种手段,包括采用扫帚、吸水机吸水,排净积水,清理现场,尽快恢复整洁。
5.召开会议,分析事故发生原因,总结经验教训,并采取措施,防止出现类似事故。
6.详细记录水浸事故发生经过和采取的措施,以及受损情况。
10.一些常见水浸事故的预防措施:
1)保安巡逻和设备巡检时,应留意排水渠道是否有淤泥、杂物或塑胶袋,有否堵塞,并随时加以清理疏通;清洁工定时清扫天台、排水沟,防止雨后垃圾冲入排水口造成堵塞。
2)加强对消防喷淋系统的巡视,防止碰撞、移动喷淋头或消火栓引起水浸。
3)灾害性天气(台风、暴雨、大雪)来临前,门卫、保安人员应对公司内门窗、天台、排水沟渠、集水井、排水泵等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
4)管道工在操作安装、维修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防止因操作不当引发水浸事故。
5)平时应备足沙包作为应急用。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优秀15
1.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健全完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规范和加强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恢复道路运输正常运行,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交通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定》《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通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处理程序》等相关规定。
1.3事件分级
本预案所称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是指由于自然灾害、道路运输生产事故等原因引发,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要客运枢纽1运行中断、严重人员伤亡、大量人员需要疏散、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以及由于社会经济异常波动造成重要物资、旅客运输紧张,需要交通运输部门提供应急运输保障的紧急事件。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按照性质类型、严重程度、可控性和影响范围等因素,分为四级:Ⅰ级(特别重大)、Ⅱ级(重大)、Ⅲ级(较大)和Ⅳ级(一般)。
1.3.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48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省组织。
(2)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0人以上2死亡或失踪,或100人以上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全国或者大片区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省、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交通运输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边境口岸撤侨等其他突发事件。
以上四种情形,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难以独立处置,需要协调相关省份、相关部门调动运力疏解,提出跨省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
1.3.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
造成或可能造成运行中断24小时以上,致使大量旅客滞留,恢复运行需要多部门协调,人员疏散需要跨市组织。
(2)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
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10人以上、3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50人及以上、10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
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省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超出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运力组织能力,需要跨市、跨部门协调。
(4)需要由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大量旅客滞留,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出跨县域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请求的。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上、10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及以上、5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发生因重要物资缺乏、价格大幅波动等原因可能严重影响市域内经济整体运行和人民正常生活,需要紧急安排跨县域道路运输保障的。
(4)需要由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3.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
(1)一般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造成或可能造成旅客滞留。
(2)客运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车辆以及包含客货运车辆在内的道路运输安全事故,造成3人以下死亡或失踪,或10人以下重伤的事故。
(3)需要由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其他突发事件。
1.4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
本预案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编制和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对工作。
已有国家专项应急预案明确的危险品道路运输事故应对处置工作,适用其规定。
1.5工作原则
(1)以人民为中心,安全第一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的预警、预测,以及道路运输事故的善后处置和调查处理应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把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不断完善应急预案,做好突发事件应对准备,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2)依法应对,预防为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应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不断提高应急科技水平,增强预警预防、应急处置与保障能力,坚持预防与应急相结合,常态与非常态相结合,提高防范意识,做好预案演练、宣传和培训工作,以及有效应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各项保障工作。
(3)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以属地管理为主,在各级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事件等级和法定职责,分工合作,共同做好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由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牵头,结合各地道路运输管理体制,充分发挥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作用,建立健全责任明确、分级响应、条块结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体系。
(4)规范有序,协调联动
建立统一指挥、分工明确、反应灵敏、协调有序、运转高效的应急工作响应程序,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协作,形成资源共享、互联互动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实现应急管理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高效化。
1.6应急预案体系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包括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及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1)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发布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交通运输部制定的国家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在本级人民政府的领导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负责编制、发布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3)道路运输企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道路运输企业根据国家及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负责编制并实施企业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报所属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2.组织体系
道路运输应急组织体系由国家、省、市和县四级组成。
2.1国家应急组织机构
交通运输部协调、指导全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
2.1.1应急领导小组
交通运输部在启动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时,同步成立交通运输部应对XX事件应急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是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指挥机构,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担任组长,部安全总监及部办公厅、部政策研究室、部运输服务司、部安全与质量监督管理司(以下简称安质司)、部应急办等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副组长(部长担任组长时,分管部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1)组织协调Ⅰ级(特别重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明确应急工作组的构成,指导应急处置工作。
(2)根据国务院要求,或根据应急处置需要,成立现场工作组,并派往突发事件现场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3)根据需要,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联合行动方案。
(4)当突发事件由国务院统一指挥时,按照国务院的指令,执行相应的应急行动。
(5)其他相关重大事项。
2.1.2应急工作组
应急工作组由交通运输部相关司局和单位组成,在领导小组统一协调下开展工作,并在应急响应终止时宣布取消。应急工作组成员由各应急工作组组长根据应急工作需要提出,报领导小组批准。
(2)应急指挥组。由部运输服务司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参加国务院组织的有关事故调查;
组织协调跨省应急队伍调度;协调人员、重要物资的应急运输保障工作;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拟定应急运输征用补偿资金补助方案;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3)通信保障组。由部通信信息中心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应急响应过程中的网络、视频、通信等保障工作;
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4)新闻宣传组。由部政策研究室负责人任组长,视情由相关司局和单位人员组成。负责对外发布应急信息;
负责突发事件的新闻宣传工作;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5)现场工作组。由部运输服务司、部应急办等有关司局人员及相关专家组成,必要时由部领导带队。按照统一部署,在突发事件现场协助开展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并及时向领导小组报告现场有关情况。
2.1.3日常机构
部运输服务司,作为国家道路运输应急日常机构,在交通运输部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有关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工作。主要包括:
(1)做好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日常应急管理有关工作。
(2)接收、搜集、整理、分析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及预警信息,向部应急办报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
(3)组织开展Ⅰ级应急响应相关处置工作。
(4)负责组织制修订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5)指导地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建设。
(6)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工作。
2.2地方应急组织机构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参照国家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组织机构组建模式,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成立应急组织机构,明确相应人员安排和职责分工。
3.预防与预警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结合《交通运输综合应急预案》和本预案的要求做好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工作,重点做好对气象、国土等部门的预警信息以及道路运输突发事件相关信息的搜集、接收、整理和风险分析工作,完善预测预警联动机制,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做好相应的应急准备。
(1)气象、地震、国土资源、水利、公安、安监、商务、外交等有关部门的监测和灾害预报预警信息,以及国家重点或者紧急物资道路运输保障需求信息。
(2)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及相关管理机构有关道路运输延误、中断等监测信息。
(3)其他需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提供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紧急事件信息。
4.应急响应
4.1分级响应
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分为国家、省、市、县四级部门响应。每级部门应急响应一般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四个等级。
4.1.1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交通运输部启动并实施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省、市、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Ⅰ级应急响应。
4.1.2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Ⅱ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省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分别启动并实施本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上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3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Ⅲ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市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市级部门应急响应。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且响应级别不应低于市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
4.1.4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响应
发生Ⅳ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时,由事发区域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启动并实施县级部门应急响应。
4.2响应程序
4.2.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1)发生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或者接到国务院责成处理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部运输服务司及时核实有关情况,并进行分析研究,第一时间向分管部领导报告有关情况,提出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及成立相关应急工作组的建议。
(2)经分管部领导同意后,报请部长核准。由部长或经部长授权的分管部领导宣布启动交通运输部应对XX事件Ⅰ级响应。
(3)同步成立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长明确应急工作组构成;
各应急工作组按照职责开展应急工作,并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有关信息按规定报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和相关部门,抄送应急协作部门,通知相关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Ⅰ级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具体流程如下图所示。
4.2.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启动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可以参照本预案,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级别及程序。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启动实施本级应急响应的同时,应将应急响应情况报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在处理超出本级范围的突发事件,需要上一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协调处置时,应及时提出请求,并按照前款规定及时启动上一级别应急响应。
4.3信息报告与处理
交通运输部按有关规定向中办信息综合室、国务院总值班室及时报送突发事件信息。
交通运输部和应急协作部门建立部际信息快速通报与联动响应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的应急日常管理机构名称和联络方式,确定不同类别预警与应急信息的通报部门,建立信息快速沟通渠道,规定各类信息的通报与反馈时限,形成较为完善的突发事件信息快速沟通机制。
交通运输部和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建立完善部省道路运输应急信息报送与联动机制,部运输服务司汇总上报的道路运输突发事件信息,及时向可能受影响的省(区、市)通报。
4.4分类处置
启动Ⅰ级应急响应后,根据事件的不同类别,有效组织采取不同处置措施:
(1)应对重要客运枢纽运行中断、重要物资道路运输应急保障的突发事件,应按照《关于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建设的指导意见》(交运发〔2023〕682号)的规定,指挥调动国家应急保障车队,协调事发区域附近省份应急队伍,协调与其他运输方式的联运工作,事发区域地方应急组织机构及相关省份应急队伍应积极配合,完成人员的疏散及重要物资的运输保障。
(2)应对特别重大道路运输安全事故,在做好上述运力组织保障的基础上,还应按照《交通运输部突发事件应急工作暂行规范》(交应急发〔2023〕238号)的规定,派现场工作组赶赴事故第一现场,指导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其他相关部门开展事故救援工作,同时组织选派相关人员和专家参与事故调查及处理工作。
4.5响应终止
4.5.1国家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1)经领导小组会商评估,认为突发事件的威胁和危害得到控制或者消除,或国务院有关单位发出宣布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终止或降级的.指令时,由部运输服务司商部应急办提出终止Ⅰ级应急响应或降低响应等级建议,报领导小组组长核准。
(2)经报请领导小组组长核准后,终止交通运输部应对XX事件Ⅰ级响应,或降级为Ⅱ级响应,同时取消Ⅰ级响应期间成立的领导小组及下设各应急工作组。
4.5.2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省级、市级、县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本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程序。
4.6后期处置
4.6.1善后处置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属地人民政府,对因参与应急处理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对因突发事件造成生活困难需要社会救助的人员,按国家有关规定负责救助。
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配合民政部门及时组织救灾物资、生活必需品和社会捐赠物品的运送,保障群众基本生活。
4.6.2总结评估
交通运输部应急响应终止后,部运输服务司及时组织参与开展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报分管部领导。
省市县级部门应急响应终止后,事发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按照有关要求,及时开展事后总结评估工作,客观评估应急处置工作成效,深入总结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改进措施,并按规定向本级人民政府和上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上报总结评估材料。
5.应急保障
5.1队伍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按照“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平急结合、军民融合”的原则,通过平急转换机制,将道路运输日常生产经营与应急运输相结合,建立道路运输应急保障车队及应急队伍。按照军民融合式发展思路,将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体系建设同交通战备工作有机结合。
5.2通信保障
在充分整合现有交通通信信息资源的基础上,加快建立和完善“统一管理、多网联动、快速响应、处理有效”的道路运输应急通信系统,确保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对工作的通信畅通。
5.3资金保障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积极协调同级财政部门,落实道路运输应急保障所需的各项经费;同时,积极争取各级政府设立应急保障专项基金,并确保专款专用。
鼓励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捐赠和援助。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建立有效的监管和评估体系,对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保障资金的使用及效果进行监管和评估。
5.4应急演练
部运输服务司会同部应急办建立应急演练制度,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桌面应急演练,组织应急相关人员、应急联动机构广泛参与。
地方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结合所辖区域实际,有计划、有重点地组织应急演练。预案至少每3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应急演练结束后,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及时组织演练评估。鼓励委托第三方进行演练评估。
5.5应急培训
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应当将应急教育培训纳入日常管理工作,并定期开展应急培训。
6.附则
6.1预案管理与更新
当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交通运输部将组织修改完善本预案,更新后报国务院:
(1)预案依据的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标准、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道路运输突发事件应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或调整的;
(3)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4)在突发事件实际应对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进行重大调整的;
(5)预案制定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2预案制定与解释
本预案由交通运输部负责制定、组织实施和解释。
6.3预案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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