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门】企业合同三篇
随着法治精神地不断发扬,人们愈发重视合同,越来越多的场景和场合需要用到合同,合同是对双方的保障又是一种约束。你知道合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企业合同3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合同 篇1
甲方:
乙方:
基于广州愿美主意广告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从人力资源开发的角度,为激励人才,长效合作,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的原则,根据《公司法》、《合同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约定、针对本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公司基本状况及甲方权限
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万元,按品牌及公司价值:200万元,其中乙方的出资额为人民币: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甲方授权当乙方在符合本协议约定条件的情况下,有权以优惠价格购买甲方持有的公司(和现金投入比例一致) %股权。
第二条股权认购准备,在20xx年12月18日前将资金转到公司指定账户
第三条准备期内其他事项,对公司员工公布公司股权情况。
第四条股权认购行权期:乙方持有的股权认购权,自1年预备期满后即进入行权期。行权期限为1年。超过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
第五条准备期及行权期的考核标准
1、甲方在公司履行职务期间,每年保证投资回报率不低于20% 。
2、甲方对乙方的考核分为季度考核与年度考核,乙方如在准备期和行权期内每年均符合考核标准,即具备行权资格。具体考核办法、程序可由甲方授权公司董事会执行。
第六条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在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包括准备期及行权期),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即丧失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协议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执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及相关限制性管理要求,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利润指标、销售指标、人才指标、管理成熟度指标等,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和企业价值观相违背;
8、不符合本协议第六条约定的考核标准或者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七条 行权价格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认购价格为 元,即每 1 %股权乙方须付甲方认购款人民币: 20万 元。
第八条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协议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九条 乙方转让股权的限制性规定
乙方受让(即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甲方股权成为公司股东后,其股权转让应当遵守以下约定:
1、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的权利,转让价格如下:
① 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 3 年内(含3年)转让该股权的,股权转让价格依照第七条执行;
② 在乙方受让甲方股权后,3年以上转让该股权的,每 1%股权转让价格依转让时,公司上一个月财务报表中的每股净资产状况为准。
2、甲方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按前述价格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转让价格由乙方与受让人自行协商,甲方及公司均不得干涉。
3、甲方及其他股东接到乙方的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之日起满三十日未答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4、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担保、交换、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二条规定执行。
第十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协议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十一条 免责条款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协议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约定的行权期到来之前或者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公司因并购、重组、改制、分立、合并、注册资本增减等原因致使甲方丧失公司实际控制人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均可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所在公司保存一份,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年 月日
乙方:
年 月日
篇二:股权期权协议书
甲方(发起人股东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益人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公平、互利、诚信的原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章程》、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之规定,就公司股权期权购买、持有、行权等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甲方及公司基本状况
甲方为 有限公司的发起人股东,公司设立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元,本合同签订时甲方拥有的股权占公司注册资本 %。出于对公司长期发展的考虑,甲方承诺在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条件时,乙方有权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
第二条 股权认购行权期
乙方对甲方上述股权的认购无预备期,自签订该协议之日起即进入行权期。 乙方分三次行权,每年行权一次,即每年认购 %股权。行权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年。在行权期内乙方未认购甲方持有的公司股权的,乙方仍然享有股权分红权,但不具有股东资格,也不享有股东其他权利。超过本合同约定的行权期乙方仍不认购股权的,乙方丧失认购权,同时也不再享受分红权待遇。
第三条 乙方的行权选择权
乙方所享有的股权认购权,在行权期间,可以选择行权,也可以选择放弃行权。甲方不得干预。
第四条 乙方丧失行权资格的情形
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自始不享有股权行权资格:
1.因辞职、辞退、解雇、退休、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因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存在违反《公司法》或者《公司章程》,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没有达到规定的业务指标、盈利业绩,或者经公司认定对公司亏损、经营业绩下降负有直接责任的;
7.存在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五条 行权价格
乙方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股权认购价格为:
第六条 股权转让协议
乙方同意在行权期内认购股权的',甲乙双方应当签订正式的股权转让协议,乙方按本合同约定向甲方支付股权认购款后,乙方成为公司的正式股东,依法享有相应的股东权利。甲乙双方应当向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手续,公司向乙方签发股东权利证书。
第七条 特别约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成都公司章程》的规定,鉴于乙方是依据公司《股权期权激励制度》取得公司股权,基于确保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风险防范及股权结构的考虑,甲乙双方就乙方行权后的股权转让事项作出特别约定:
(一)乙方转让其股权时,甲方及其他发起人股东具有优先购买权,即甲方和其他发起人股东拥有优先于公司其他股东及任何外部人员认购的权利。甲方或公司发起人股东放弃优先购买权的,公司其他股东有权购买,其他股东亦不愿意购买的,乙方有权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
(二)甲方承诺:
1、甲方是拟转让股权的所有权人;
2、甲方对所持股权以及签订本协议之前的持股金额,持股比列及公司的净资产的真实性与合法性负责。
(三)乙方承诺:
1、不得以任何方式将公司股权用于设定抵押、质押等担保,也不得用于交换、赠与或还债。乙方股权如被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参照《公司法》第七十三条规定执行。
2、乙方在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之前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将其持有的股权全部转让给甲方或公司发起人股东。甲方或其他发起人股东不愿购买的,乙方有权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相关规定处置。
(1)因辞职、辞退、解雇、离职等原因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
(2)丧失劳动能力或民事行为能力或者死亡的;
(3)刑事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
(4)履行职务时,有故意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
(5)执行职务时的错误行为,致使公司利益受到重大损失的;
(6)有其他重大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行为。
乙方从符合法定退休年龄之日起,股权的处置(包括转让)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第八条 关于聘用关系的声明
甲方与乙方签署本协议不构成甲方或公司对乙方聘用期限和聘用关系的任何承诺,公司对乙方的聘用关系仍按劳动合同的有关约定执行。
第九条 关于免责的声明
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签订本股权期权协议是依照合同签订时的国家现行政策、法律法规制定的。如果本协议履行过程中遇法律、政策等的变化致使甲方无法履行本协议的,甲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2.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公司因破产、解散、注销、吊销营业执照等原因丧失民事主体资格或者不能继续营业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3.本协议签订后,乙方尚未实际行使股权认购权,甲方丧失发起人股东地位的,本协议可不再履行。
第十条 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果发生任何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 有限责任公司住所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 附则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签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3.本协议内容如与《 有限公司章程》发生冲突,以《 有限公司章程》内容为准。
4.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三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 (签名)
年 月 日 乙方: 有限公司保存一份,签名) 年 月 日 (
篇三:期权协议书
甲方:王少华
乙方:刘冰
协议书
因公司长远发展需要,形象是网站和公司核心竞争力之一,所以期待最优秀的设计总监。公司很荣幸邀请到刘冰先生加盟,担任公司设计总监,并决定予以其期权,形成股东合作关系。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会授权,授予乙方10000份股票期权,每份股票期权拥有在授权日起1年内的可行权日以行权价格和行权条件购买一股甲方公司(具体公司名称)。公司共发行股份1000000份,本次期权涉及股份占公司总股本1%。
第一条 期权数量
本次公司向乙方定向发行股票10000股,即公司总股本1%。
第二条 行权价格
0.01元,即乙方在行权条件成熟时,须向公司支付0.01元/1份期权,来受让公司股份
第三条 行权条件
1,满足以下条件乙方可按步骤行权,乙方提供:
1) 整套网站UE设计,落实到每个细节
2) 公司全套VI系统设计,包括LOGO及相关,VIS拓展,印刷品等,在客户面前建立全
面专业形象,辅助公司业务发展
3) 整个公司员工商务礼仪培训
2,上述工作或劳务质量要求:
4) 专业性:超乎常人的审美和设计能力,能够设计出形成公司和项目竞争力的VIS系统
5) 及时性:能够跟上项目总体进度,并按照自身逻辑运作
6) 长期性:随着公司发展需要,不断优化,持续保持竞争力
3,阶段性行权条件:
1) 网站建设成立,即实现0.5%
2) 网站推广营销期间,大量宣传工作结束,实现0.5%
3) 后续公司发展需要提供VIS支持等
第四条 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要求甲方将乙方写入股东名册的权利
2.乙方享有依照股份分红的权利
3乙方必须忠实履行工作义务
4乙方签定本协议即需要履行上述期权行权条件的义务
6甲方有对乙方工作考核权
7甲方可以按照实际情况的变化对乙方工作进行改变
8甲方必须保证股权的真实性
9甲方担保股权出资到位,乙方不承担出资不实的责任
第五条 保证与承诺
1,甲方保证公司定向发行股份之真实性
2,乙方承诺按时完成工作,并接受甲方及公司董事会考核
第六条 协议生效
本协议的生效应全部满足下列条件:
1 本协议各方的权力机构分别批准本协议项下的股权转让;
2 “公司”董事会批准本协议项下的期权计划;
第七条 违约
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应依法向守约方负赔偿责任。如果甲方违约,甲方应立即将乙方已付转让款退还给乙方,并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如果乙方违约,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为()。
第八条 适用法律及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适用中国法律。因本协议而发生的任何争议,各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通过协商解
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都可向本协议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九条 文本
本协议一式()份,双方各持()份,所有文本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签名:
20xx年
签名 20xx年
企业合同 篇2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乙方(受赠人):_____(名称)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_
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就赠与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1.赠与标的的状况_____(包括赠与标的的'名称、数量、质量、所在地等)
2.赠与方的权利_____
3.赠与方的责任义务_____
4.赠与物交付的时间、地点_____
5.乙方应于_____之间做出是否接受赠与的意思表示,否则,赠与不发生效力。
6.其它
甲方:_____名称:_____地址:_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签字:____盖章:____
乙方:____名称:地址:____电话:____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____签字____盖章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企业合同 篇3
一、案情
A企业书面授权其代理人郭某以4.00-4.20元的单价与B企业签定一买卖合同。合同约定,A企业在20xx年7月1日-5日期间向B企业提供全部货物,B企业收到货物的10天内对货物进行检验,并于8月1日前向A企业支付全部货款200万元。但郭某在与B企业的合同谈判过程中,认为A企业的最高授权价格仍比正常的市场价格低,于是在与B企业反复磋商下,合同约定单价为4.50元。最近3年,B企业一直通过郭某与A企业签定买卖合同,但B企业并不知道在该买卖合同中代理人郭某已超越了其代理权。
20xx年7月5日,A企业按照合同约定将全部货物交给B企业,B企业于7月7日对货物进行检验时,发现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但未通知A企业。8月2日,A企业要求B企业支付200万元的货款,B企业以部分货物质量有问题为由表示拒绝。
A企业在对B企业的调查中发现,B企业拒绝付款的真正原因是B企业已丧失支付能力,B企业同时欠C企业到期债务200万元。但B企业享有对D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由于B企业管理混乱,B企业一直没有向D企业主张其债权。
20xx年8月20日,A企业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为行使B企业对D企业的到期债权200万元。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定代位权成立,A企业胜诉。裁定由D企业向A企业履行清偿义务,同时A与B、B与D的债权债务关系消灭。 C企业得知人民法院的裁定后,向A企业主张应由A、C平均分配D企业偿还的200万元,A企业表示拒绝。
二、问题
(1)A、B企业的买卖合同是否成立?为什么?
(2)B企业拒绝付款的理由是否成立?为什么?
(3)A企业提起代位权诉讼应符合哪些条件?
(4)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5)如A企业代位权诉讼的诉讼费为2万元,该诉讼费应由谁承担?
(6)C企业的主张是否成立?为什么?
(1)该合同成立它满足:“1两个以两个不同利益的签约主体”即签约的A,B两个企业主体。2“当事人两个或以上, ”。3“当事人对合同内容协商一致”,本案例中A,B两个企业都同意了除价格以外的合理内容。 4“ 承诺生效日期即合同成立”双方 都达成交货日期和验货期限以及付款时间,合同签定之日就生效。
(2)理由不成立。 B企业发现部分货物有质量问题,但是没在约定的期限通知A 企业《合同法》158条规定“当事人约定检验时期的,买受人应当 在检验期内将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不符约定的情形通知出卖人。手买入怠于通知的,是为标的物的数量和质量符合约定。”因此B企业的拒绝理由不成立
(3)满足三个条件:1债权人必须有保全其债权的必要。2债权人必须陷入延迟。被保全的债权须已到清偿期限。效力未发生的债权。3债务人怠于行驶权利。首先B企业D企业的债权外无其偿还A企业的债权。其次,B企业对D的债权已经到期。再次。B企业未行驶对D企业的债权。所以A企业可行驶代位诉讼权。
(4)符合。
(5)应先由B企业交付。据相关规定,由原告预先交付受理费, 最终由败诉方承担。
(6)该主张不成立。 法律规定“债务人的同一债权,一个债权人行驶后,他人不得再行驶同一债权。”既然A企业已经行驶了该债权。C企业就不能再行驶该债权。
【企业合同】相关文章:
正规企业合同03-01
企业装修的合同01-11
合伙企业合同01-10
企业订合同01-08
企业投资合同11-29
企业培训合同12-09
企业赠与合同12-10
企业合作合同11-22
企业与劳务合同02-02
企业运输合同02-01